时间:2022-12-17 18:50: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酒吧辞职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996年研究生毕业以后,我应聘进了一家赫赫有名的美国公司,当时,我的同学们对我羡慕不已。这家公司的工作氛围很轻松——可以随意着装,不用常常加班,当然也有一点小小的禁忌:同事之间不能谈恋爱。
半年试用期过后,我被公司派到美国短期培训4个月。1997年初秋,我升任公司金融部项目经理,前途似乎一片光明。但就在这时,我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一场办公室恋情。那年,我28岁。
我深深地爱上了lisa。她是公司行政助理,虽然和我同岁,但此时本科毕业的她已是公司的老员工,同时深得美国老板赏识。lisa事业心很强,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她干练的神情、飞快敲击键盘的纤纤玉指,以及每日必换的得体套装,统统都让我着迷。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爱情终于战胜了办公室“禁忌”。我决定向lisa展开“地下攻势”。我的攻势很老土——送花,我让快递公司给lisa送了11朵包扎得非常漂亮的白玫瑰。那天中午,玫瑰送到时,我紧张得要命,偷偷从办公桌挡板后探出脑袋向她张望,手心里直冒冷汗。
我看着Lisa抽出花中的卡片瞥了一眼,然后满脸娇羞地抱怨道:“讨厌,谁送的?”然后,将整束花很优美地抛出一条弧线,扔进了身边的废纸篓。自始至终,她都没朝我这里看一眼。
随着那束花的“弧线”,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忽然,电脑提醒我有新到的电子邮件,是lisa发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如果你能坚持1个月,我可以考虑。”
这句话,足以让我周身热血沸腾。那天以后,我每天都让快递公司送上一束白玫瑰,lisa则日复一日抛出那道美丽的弧线。听女同事们说,只有好心的清扫工会将花插放在女洗手间,她们将那个送花的人称为“厕所冤大头”。
我很心痛,毕竟为了每天的玫瑰,每月的开销不是个小数字。但这是lisa的身价,我不能拒绝——我继续用金钱满足着她的虚荣心。
爱情开始了
玫瑰一送就是两个月,努力总算没有白费,lisa终于接受了我的追求。lisa是个现代女孩,从答应我的那天起,就主动提出让我搬到她那里去住,因为她独居的家离公司比较近。
终于可以不用送花了,终于完完全全地拥有了lisa,这些令我欣喜万分。搬到lisa家住的那一天,lisa突然提出要订一份“口头协议”:第一,同居期间,我必须每月负担一半房屋按揭款,其他水电、电话费用则全部由我承担;第二,不得接听家人的电话,也不能将电话号码告诉其他任何人(包括我爸妈)……
大概是所谓的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吧,我几乎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这些条件:她把自己都交给我了,我还有什么需要保留的?
1997年圣诞节前两天,我突然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发现了一封“辞职信”。正当我打开信看时,桌上的电话铃响了——是lisa打来的,她在自己的座位上压低声音说:“我为你联系好了另一家公司,辞职信也帮你拟好了,只要你签个字就行。为了我们的爱情,好吗?”
最后那句话,瞬间消除了我的困惑。想想也是,女孩子找工作不容易,既然我们恋爱了,为了她的前途,我理所当然应该离开公司。经过一整天考虑,我终于在那天下班前,向老板交了那封她帮我拟好的辞职信。
圣诞节那天,我请同事们吃“告别饭”,酒过三巡,我举起酒杯,温柔地看着lisa,想向大家公布我俩的关系。因为我觉得,既然我已经离开了公司,也就不存在任何隐瞒的必要。但是,我刚开口,lisa立刻觉察出来,她站起来打断道:“别多说了,我敬你一杯!”
事后,我们为那次吃饭吵了一架。因为我始终没弄明白,为什么宣布了我俩的关系,就会影响到她的前途?
新公司规模很大,但我只是无数硕士、博士中的一个。我茫然看不见前途,收入也只有以前的三分之二。工作一年多,我仍然得不到升职的希望。lisa因此总是埋怨我不求上进,为此,就连双休日她也逼我在家翻资料,甚至不准我回家看爸妈。
想当初,爸妈刚知道我谈恋爱那会儿非常兴奋,可他们打心眼里不愿意我搬出去过同居生活。更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恋爱时,他们不仅连“毛脚媳妇”的模样都没见过,就连自己儿子都不常见到了。
按照我们的“协议”,lisa的电话我是不能用的。可爸妈总是不舍得打我的手机,又不敢打电话到公司,因此实际上,我和爸妈几乎断了联系。
不过,二人世界还是蛮开心的。各自下班后,我们常约在家附近的小餐厅(lisa和我从来不下厨房)吃饭。吃完东西以后,我们逛街、看电影,或是回家看书。虽然我的开销很大,虽然新公司的收入不高,虽然和Lisa生活在一起的近两年里,我没有一分钱积蓄,但是,我至今认为这两年很值得,哪怕“背弃”了爸妈、高薪和前途——如果没有以后发生的那些事情,我宁愿一辈子这么过下去。
去年春节,我回家看爸妈,虽然还是没能见到“毛脚媳妇”,但他们催我结婚。我想也是,毕竟我和lisa都已过了30岁,总是这么住在一起也不是一回事。于是,大年初五,我拿了爸妈给的5万元“结婚基金”,用其中的三分之一,去商场买了一枚漂亮的钻戒。
特意将lisa约到了全城最具情调的餐厅,我想在那里向lisa求婚。哪知我刚拿出钻戒,动听的话还堵在嗓子眼,lisa却突然谈起了我们的前途:“先别说结婚!在我们面前有两条路——第一,我俩出国,凭我们的学历,读MBA应该没有问题。如果我们能留在美国,到时再谈也不迟。第二,留在国内也可以,但你必须做到半年内升职,两年内再买一套房子。至于结婚嘛,5年之内办不到!”lisa说话永远是那么逻辑清晰,就像是在谈判桌上,让人没有反驳的余地。显然,这些都是她早就设计好的。
我不想出国,硕士的学历在国内差不多已够用,再读MBA无非是头顶增加一个光环。对于一个30岁的男人来说,这已经不重要。而对于lisa,我支持她在国内读一个MBA,但从我心底来说,我更希望她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哪怕她没有任何收入。
今年3月的一天,lisa突然告诉我:“我辞职了。”我愣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因为我深知工作对于她的重要性,更知道那个公司的光明前途。我追问原因,lisa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没前途就辞嘛。”
不过,奇怪的是,辞职后的lisa并不急于找工作,而是白天休息,晚上找朋友“聊天”,每天要到三更半夜才回来。事业心很强的lisa从不沉迷于玩乐,她的表现太反常了。
4月,lisa提出要分开住:我搬回自己的家,而她自己也搬回去和爸妈一起住。她对我说:“我没有工作,所以要把房子租出去,否则钱不够用。”我劝她找工作,但她说要“休养”一段时间。这些,又是极大的反差。
我偷偷调查过,那个房子果然被她租给了别人。我们偶尔约会,每周有一天会去住宾馆。如果不是上个月遇到以前的同事,我已经渐渐开始相信lisa的话了……
结果揭晓
那天我刚巧在酒吧碰到以前的同事,寒暄过后,他不经意地说:“知道吗?以前那个lisa也辞职了。lisa被老板养起来了,听说他们都快结婚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顾不得掩饰什么了,很失态地一把抓住他,让他把话说个清楚。同事怪异地盯着我,然后一字一句地说:“lisa要和那个美国人结婚了。”
纪明明学成归国得到的第一份礼物,不是杨黎的求婚戒指,而是父亲放在抽屉里的一纸检验单。她看不懂那些医学术语,只知道是一种罕见的心脏病。
看着父亲原本强壮的身体那不正常的消瘦,纪明明耳边是母亲疲惫的声音:“还好发现得早,前期采用了保守治疗,但要根除,得50多万元手术费。”为了供纪明明出国读书,家里的房子都抵押了,50多万元对于已经是强弩之末的纪家而言,无异于天文数字。
“只有找杨黎了。”纪明明对自己说。
杨黎是纪明明的初恋,也是她的高中学长。纪明明家庭条件一般,杨黎则是有家族企业撑腰的标准富二代。当初留在国外读硕士,杨黎出了不少力,当然,也出了不少钱。
回国后跟杨黎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主题是借钱。纪明明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唇角溢出一丝苦涩。
在他们最爱去的街角小酒吧,平日里话痨一样的纪明明只是一杯接一杯地灌着酒。眼看一瓶红酒就快要见底,纪明明才有点紧张地奔向主题:“我爸病了,需要一笔钱……”
她突然觉得这有点像连续剧里的狗血剧情,用力过猛而有些泛白的手指与杯中血般妖艳的红酒正在撕碎自己那骄傲的纯白色爱情。
看着纪明明紧张的样子,杨黎只是轻轻一笑:“就为这事愁啊?没问题,你爸不就是我爸吗?明天就给你转账过去。”
拉过纪明明的左手,杨黎轻轻地在她的无名指上套上了那枚蓄谋已久的钻戒:“明明,嫁给我。好不容易回来了,我可不想再等。”杨黎眨眨眼睛:“你要是答应了,今晚咱俩就来个生米煮成熟饭。”
有那么一瞬间,纪明明觉得,在商场上混了几年的杨黎有些变了。谈不上势利,但懂得了条件交换。“男人想要的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这场交易,我还有得赚不是吗?”纪明明自嘲地想。
一番云雨之后,杨黎看着床单上的点点血迹,她居然还是处女?震惊之余,杨黎很是激动地跪在床边大声宣布:“老婆,我要一辈子对你好,努力赚钱给你花!”
听着杨黎信誓旦旦的豪言壮语,纪明明反而觉得有点悲凉。“如果早些年回国时就和他上了床,我们还能走到今天吗?”她突然有点想吐,一种强烈的恶心汹涌而上。
“公主与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只是童话故事里没有结局的结局。现实则是,绝大多数已婚夫妻间的问题核心不是金钱问题,就是生理问题。”这句话,有如闪电般划过纪明明的大脑。
各自的骄傲
还是那个熟悉的小酒吧,不同的是,最近越来越频繁出现在这里的,只有纪明明一个人。
望着高脚杯中的血色妖姬,纪明明的眼神有些飘浮,就跟最近杨黎的行踪一样,让人有些莫名的焦虑。
结婚两年来,自认为大后方稳定的杨黎开始将重心转向工作。特别是近半年,为了拿到凯创集团的单子,杨黎几乎每天加班至11点,不是陪客户吃饭,就是在公司做投标方案。 每次谈到这个问题,杨黎总是振振有词:“赚钱养家是男人的责任,我得让你过上幸福的生活。”
“不要太过挑剔一个将来要挑大梁的男人”,母亲的话其实纪明明是有些不屑的。自从三个月前从原来供职的国内某连锁酒店跳槽到了这家跨国酒店集团,作为HR经理,事业上的风光,多少能让她找回一点曾经的骄傲。同时,也对“男人养家”这种传统观念更加不以为然。
昨晚的场景在纪明明已经有些模糊的眼前重现:躺在床上数着时钟敲过12下,满嘴酒气的杨黎闯进门来。拧开台灯,纪明明含蓄地问:“明天我们去看电影吧,最近有一部大片……”话还没完说,杨黎已经随手灭了灯,一把把纪明明压在了身下:“明天没空,过几天吧。”
“明天,是我们恋爱八周年纪念日……”看着杨黎一点时间不耽搁地像昨天、前天、大前天一样在自己身上忙碌着,纪明明终究没有说出口。
不甘?失望?还是不屑和自怜?一口饮尽杯中血色的红酒,纪明明细不可闻地呢语着:“男人果然是下半身动物。”
大约五公里外的一座甲级写字楼里,有一个男人同样地在焦虑着。他焦虑的事有两件。其一要不是纪明明手机打不通,自己打电话去她办公室通知她明天有重要家宴,纪明明已经离职三个月的事,自己可能到现在仍然毫不知情。其二,凯创集团里跟自己私交不错的董秘今天早上偷偷来电,这次合作,怕有变故。秘书杜子菲已经去探底了,杨黎在办公室一根接一根地抽着闷烟等消息。
杜子菲是个杜拉拉式的女孩。为人精干,又细心、温柔,加班晚了,她会给杨黎叫夜宵上来;一起应酬时,她会帮他挡酒,打点客户。这样的一个女孩让杨黎在越来越长的工作时间中体会到有个女人从旁协助的幸福。之后的事似乎就是顺理成章了。
和杜子菲在一起的小半年,杨黎像偷糖吃的孩子一样快乐。对纪明明,杨黎则有自己的标准,“男主外,女主内”是他恪守的信条,把赚到的每一分钱都交给纪明明掌管,不论再晚回家,都像个勤奋的小学生一样交着“家庭作业”。当然,杨黎也从来没有考虑过把杜子菲“扶正”,对他而言,这只是工作之余的一场游戏。
纪明明离职的事确实让杨黎有些焦虑,“要不要问她?”杨黎又点上一根烟,他实在有些不明白,跟纪明明什么时候开始成了如此熟悉的陌生人。将半支烟掐灭在烟灰缸里,杨黎骨子里的骄傲再次占了上风,“她不说,我凭什么要低声下气去问?”
捅破的窗户纸
拖着装有重新制作的策划案跟笔记本电脑的提包,杨黎破天荒地在7点半打开家里的房门。偌大的房子里依然静悄悄的,杨黎已经不记得厨房里飘着饭菜香气,纪明明小鸟般飞身扑来,唧唧喳喳跟他讲酒店里那些形形的八卦,那是几个月前,还是半年以前的事了。
杜子菲带回的消息说,竞争对手海畴公司不知走了什么裙带关系,硬生生插入了自己跟凯创集团的这次合作。这段时间,杨黎一边没日没夜地改着方案,一边应对着凯创集团的“太极神功”。昨天的那场跟凯创集团营销总监拼杀的酒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又强打精神与他周旋了一整天,杨黎靠在沙发上就昏昏然睡去。
恍惚间,挂钟刺耳的响声惊了杨黎一身冷汗,抬头一看,指针在11点处冷冷的闪着绿光。
“纪明明怎么还没回来?”胃又开始一抽一抽的隐隐作痛,杨黎已经提不起生气的力气,只是转个身,找个抱枕顶住胃,把自己更深地窝进宽大厚实的沙发。
纪明明今天一整天都有些心神不宁,晚上又是酒店半年总结会,一直到快11点才结束。飞车回到家,就看到杨黎背朝自己蜷在沙发上。
拍了两下杨黎,“要睡就进去睡,”纪明明冷冷说完转身要走,手却被杨黎一把拉住,9月的武汉还没有退完暑气,他的手却凉得吓人。纪明明愣愣地被拉倒在了沙发上,杨黎艰难地把头侧上她的大腿,像小孩一样起来:“老婆,我好痛。”那一刹那,纪明明的心软了。
几乎是用上了吃奶的力气,纪明明才把杨黎送到医院,一堆检查下来,杨黎急性胃溃疡必须马上开刀。医生说,再晚一个小时,估计小命难保。
纪明明第一次感到彻骨的寒意,“杨黎要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纪明明惊慌地发现,排山倒海向自己涌来的,不是对未照顾好杨黎而生出的自责,而是自己以为早已随风淡去的八年来对这个男人刻入骨髓的爱意。
在杨黎住院的这一个月,纪明明请了长假,每天煲不重样的汤,陪他聊天到华灯初上,两人呆在一起的时间比这两年加起来都要多。
杨黎终于知道,纪明明如今已是一家跨国酒店的HR经理,手底下领导着数十号人;对纪明明而言,与其给她金山银山,不如下班路上买一把含苞待放的勿忘我……而近一个月冷眼旁观穿梭于病房的签字人流,也让纪明明明白,杨黎真的是为了她在废寝忘食。
看到杜子菲抱着文件夹进来,纪明明像往常一样很默契地找了个借口退了出去。杨黎却敏锐地感觉到杜子菲今天来者不善。
“说吧,什么事。”杨黎半闭着眼睛打破僵局。
“我想辞职……”
“好,我同意。”杨黎觉得杜子菲看他的眼神,就像猎人盯着猎物。
“你怎么就这么狠心!”杜子菲悲痛欲绝地摔门而出。
下一步,幸福
还有两天,杨黎就要出院了。这两天,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要不要把杜子菲的事告诉纪明明?
看着纪明明忙进忙出的办出院手续、收拾衣物,杨黎在床边坐下,慎重地拉住了纪明明的手。“我,跟杜子菲有事……”
纪明明微微一笑:“我知道。”
“你原谅我了?”杨黎没想到她的谅解会来得如此之快。
“有什么不能原谅的?我们都太自我,不懂珍惜,又一味强调自尊心。其实,夫妻之间,哪有什么自尊心可言?她走的那天,我们聊了很多。她说,你到办公室的那天,会看到她这一个月里做出来的凯创集团最新方案,和她的辞职信。”
“她没为难你?”杨黎试探着问。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纪明明不愿意多谈那次谈话内容,“不过这个女孩真不错,如果有机会,你还是把她留下来吧。仅指工作上。”
开车回家的路上,纪明明突然将车停在路边:“要不,我还是辞职吧?你的病还没养好,在家呆的时间比较多。我上班的话,恐怕没多少时间陪你……”
一位加拿大的漂亮女孩,却爱上了一位重庆保安。为了男友,她舍弃了高薪,和男友在重庆市南滨路开了一家饺子店,做起了“饺子夫人”。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位女孩看上了这个不起眼的重庆保安?他们的爱恋经历了哪些曲折?
加拿大美眉对他一见钟情
今年27岁的郑云飞,出生在郑州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1998年5月,郑云飞应征入伍。退伍后,他去了北京,在一家私人侦探所里担任保镖工作。
2003年4月,郑云飞回到重庆,在重庆一家著名外资公司给老板做私人保镖。不久以后,他还被破格提拔为公司保安部经理。
2004年5月的一天,郑云飞跟随老板一起到重庆江北机场接一位从加拿大来的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在候机厅里,郑云飞第一次见到了老板口中的客户服务部经理――一个金发的漂亮女郎。让郑云飞感到惊讶的是,这位公司的高级经理年纪并不大,长得眉目清秀,眉宇之间竟然有一种中国女人的温婉。第一次见面,郑云飞便记住了这个有些中国气质的加拿大女孩。
见她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郑云飞便跟上前去将她的行李提到手里。由于长途跋涉,这个漂亮的加拿大女孩已经疲惫不堪,但精神却非常好,向老板和郑云飞问这问那。走到停车场,郑云飞小心翼翼地将行李放好,然后将行李上的灰尘小心地拍掉。郑云飞这个无意识的动作,却被她看到了,她心里一动:中国男人居然这么细心。
这个加拿大女孩名叫Kathy,她有一个好听的中文名――车红林,当年26岁。车红林家住加拿大中部的一座城市,大学里学的是亚洲贸易。车红林对亚洲国家很感兴趣。尤其是对中国,在她眼里更是一个神秘的国度。在到中国前,车红林专门学了两年的汉语。于是,当有机会到中国来工作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然而,当她第一次来到中国,面对一个个陌生的面孔,她显得特别紧张。当看到老板和郑云飞来时,她一颗紧张的心才缓和下来。第二天,老板召集公司各部门经理开会,公司保安部经理郑云飞也在其中。入座之后,郑云飞发现,坐在他对面的正是他昨天到机场接的那位漂亮加拿大女孩。当他们发现对方就坐在自己对面时,两人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报以微笑。
大家都入座以后,老板微笑着给大家介绍说:“今天,我介绍一位新同事给大家,车红林,来自加拿大,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郑云飞友好地带头鼓掌欢迎车红林的加盟。车红林用并不太流利的汉语说道:“我叫Kathy,也可以叫我车红林,希望以后和各位同事合作愉快!”车红林在这次见面会上也知道了保安经理的郑云飞。
在公司里,郑云飞是车红林认识的第一个中国同事。由于工作的关系,两人经常照面。渐渐地,彼此之间也不再那么陌生。车红林对郑云飞说:“听说重庆火锅很出名,味道一定很特别吧!”郑云飞对她说:“火锅是重庆的一张名片,有空我带你去尝尝!”
车红林到重庆的第一个周末,郑云飞带着她到沙坪坝区秦妈火锅尝鲜。走进大厅,车红林便四处张望着,看着一桌人围坐在一起,从沸腾的锅里夹着东西,她开心极了……当菜还没有煮好时,车红林就禁不住跃跃欲试。然而,当火锅烫好后,车红林却不太会用筷子。只见她两只手各拿一根筷子,硬是没能把菜从锅里夹起来。坐在一旁的郑云飞禁不住大笑起来,他小心翼翼地帮车红林烫了一块毛肚。然后,郑云飞耐心地教车红林使用筷子。两个人笑过不停,嘴里吃着火锅,加上不娴熟的汉语和英语,他们边说边手上比划着,一顿火锅下来,吃了快三个小时。车红林对重庆火锅赞不绝口,辣得她直掉眼泪。这时,郑云飞又给她讲重庆火锅的历史。随后,两人又去沙坪坝陈家湾吃酸辣粉。一盏盏变色霓虹灯将重庆的夜装扮得风姿绰约,车红林吃着美味可口的酸辣粉,看着这迷人的夜晚,她陶醉了,并爱上了这个城市。
那以后,郑云飞带着车红林走遍了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尝遍了重庆的各种特色小吃。车红林不仅爱上了这个城市,也爱上了这个城市淳朴的市民。
让郑云飞和车红林意外的是,公司此后的每次开例会,他们的位置总是隔着桌子相对而坐。每次,他俩看到对方都会会心一笑。车红林的工作很快就上手了,然而在语言上她仍然感觉到有些吃力,一些俗语和重庆方言她都听不太懂。为此,郑云飞特意到附近的新华书店买了本汉英辞典,送给车红林。一有空,郑云飞就教车红林汉语。
由于车红林在加拿大学过两年汉语,底子比较好,加上又有郑云飞的指点,她的汉语进步得很快。而郑云飞学英语差不多是初中时候了,尽管他英语基础不错,但是和车红林英文对话他深感吃力。有时,他们俩中文、英文都无法完成沟通时,就拿出辞典,将自己要表达的词语找出来。
一次,郑云飞在酒吧教车红林说汉语,车红林对成语“指驴为马”总是不能理解,郑云飞费了好大的劲又是打比方,又是做手势,然后车红林还是不能理解。郑云飞很着急,而车红林也很着急。两个人着急地比划着,却忘记了手中拿着酒瓶,酒吧的服务生还以为他们俩喝醉了,忙着上来劝导……郑云飞为了弥补在英语上的不足,缩短和车红林的距离,他每天早上差不多5点钟便起床,在房间里朗读英语,背诵英语单词。晚上在寝室也是一样,随处可见默写英语单词的本子。郑云飞的书桌上、抽屉里、床头到处摆放着英语书。2005年初,一次车红林到郑云飞住的地方找他,发现他家里到处都贴着英文单词的纸条,她眼眶湿润了,她为郑云飞的学习精神所感动。
然而,由于工作压力太大,加上要长期不固定地跟着老总走。时间没个准儿,另外还要负责财务室和小区业主的安全,以及协调保安内部队伍,郑云飞常常睡眠不足,没有时间学习,背单词。但是他仍然坚持着,这一切让车红林感动不已。
渐渐地,两人的私人交往更加密切。车红林发现这中国小伙子骨子里透着一股执著、上进,彰显出中国男人独特的魅力。而郑云飞也觉得车红林非常贤惠、善良,也对她产生了好感。
有他相伴何惧人生风雨
2005年6月,郑云飞决定回郑州老家看父母。因为他一直在外面漂泊,已经有几年没有回家看看了。临行前,郑云飞向车红林发了一条短信:“我要回老家,马上就要上火车了!”没想到,短信发出去没多久,车红林就打来了电话:“你不要走!我需要你,需要时时在我身边。”车红林以为郑云飞不会回公司了,想到心上人要离开,她忍不住哭了。她声音哽咽地对郑云飞说:“你知不知道,我一直都喜欢你!”车红林顾不得害羞,向郑云飞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郑云飞听了心里一阵发紧,其实在和车红林相处中,他已经深深爱上了她。然而,在他看来,国界、民族习惯等差异是横在他和车红林之间的一道鸿沟,所以一直不敢告诉车红林他的爱恋。此时,听到对方的哭声,郑云飞心都碎了:“Kathy,其实我也喜欢你!”得知此时车红林正在解放碑,郑云飞提着行李一路小跑,招来一辆的士直赶往解放碑。两人见面时,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然后紧紧地将对方搂在了怀里……
那以后,他们开始相恋了。
每天车红林下班,不管是中班还是晚班,郑云飞总是早早地在公司外等候。然后,郑云飞挽着漂亮的车红林回家……他们天造地设的爱情,让同事们羡慕不已。要是郑云飞确实有事抽不出身来接她,他也会发给她一条情意绵绵的短信。
每到周末,郑云飞都要带着车红林逛街、逛商场。一次,郑云飞在重百南丰商场为车红林挑了一双高档皮鞋。当营业员拿出最大号的给车红林穿时,她居然都穿不上。这时,车红林转过头来,看着郑云飞,眼里透着失望和无助。
郑云飞心里也暗暗发愁,看着车红林失望的眼神,郑云飞拉着她离开了重百商场。
第二天,郑云飞独自一人来到这家商场,买下了那双皮鞋,回头找到一个皮鞋制作点,找人照着那个式样做了一双大号的,并找人用包装盒包好,然后悄悄地将鞋送到了车红林的办公桌上。
当车红林回到办公室后,发现这双精致、漂亮的皮鞋后,禁不住惊喜地叫了起来:“Oh!My god.Darling.”发现郑云飞此时正站在她身后,她不禁给了他一个热吻……
2005年11月的一天晚上,车红林给郑云飞打电话,话筒那边的车红林带着哭泣的声音告诉他:“我今天收到了加拿大驻北京总领馆的信,叫我到北京的总领馆工作……”这一下,让原本没太多心理准备的郑云飞吃了一惊,他第一个念头就是分居两地,爱情如何维持?郑云飞甩掉烟头,说了一句:“Kathy,你等我,我马上过来。”然后穿着拖鞋,他急冲冲地打车跑了过去。
一进门,郑云飞便看见车红林坐在电话旁,手里也拿着烟,大口地吸着。郑云飞快步走了过去,从背后抱住车红林,深情地说:“Kathy,我尊重你的选择,到北京会有很好的发展前途,我不会拖累你的!”车红林说:“我不想去北京,我要留在你的身边!”然后,他们相拥而泣。
为了和自己的恋人在一起,车红林给北京领事馆回了信,拒绝了公司安排。迫于压力,车红林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爱情守住了,而她却失业了。
洋美女南滨路开夫妻店
车红林失去了工作,郑云飞却一直心怀歉意。他经常对车红林说:“因为我,你失去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车红林却安慰他说:“但是我却收获了一份真爱,不是更好吗?”车红林搬到郑云飞的住处,住到一起,为他做起了专职的“家庭主妇”。
郑云飞却不想让女友做一个“家庭主妇”,便经常留意给女友找工作。然而,由于车红林的具体原因,一时却无法找到一个适合的工作。
2006年3月,郑云飞和车红林到南坪一家东北饺子馆吃饭。他们看着菜单,将所有的饺子各点了一份,并要了两瓶啤酒,他们开心地品尝着各种口味的饺子。
“在我们加拿大,饺子馅儿多数都是土豆泥,这里的饺子味道太美了!”车红林赞不绝口。“那好,以后我们就经常来吃吧。”郑云飞说完,然后将饺子拌好,送到车红林的嘴里。
偶尔,车红林也举起筷子将饺子送到郑云飞的嘴里。一不小心,饺子掉到了桌上,两人扑哧大笑起来,两个人又开始了手舞足蹈的交流。吃到开心处,车红林给郑云飞建议:“吃饺子真是一件浪漫的事,以后我们也开一家饺子馆吧!”
郑云飞听了,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创意的事儿。
晚上,郑云飞想起车红林说开饺子店的事。车红林当时到重庆时,对重庆的口味很不适应。如果有一家实惠的饺子馆,不仅会受顾客欢迎,他们也可以将饺子馆办成一个老外们交流的会所。想到这里,郑云飞对车红林说:“我觉得你今天说开饺子店的创意真不错!其实我们可以真的开一个,趁我们年轻,尝试一下当老板的滋味!”得到了郑云飞的支持,擅长厨艺的车红林也决定开一家饺子馆。
接下来的时间里,车红林和郑云飞做得最多的就是,每天看报纸。重庆的所有报纸差不多他们天天都买,从报纸上寻找适合开店的店面。
就在这时,南滨路第四街区的洋人街正在招商,虽然这里目前人气还不是很高,但这一条街修得非常有特色,而且又紧临着长江,最重要的是,这里为了聚集人气,三年内不收租金,这可是一个最大的优惠政策。
郑云飞和车红林去考察后,觉得餐馆的位置非常好,只要味道做好了就不愁客源。加上车红林本身就比较喜欢餐饮,相信他们一定会做好!
店面选择后,郑云飞和车红林就开始筹备了。要装修,要打造自己的风格,要请厨师,车红林那些日子忙得晕头转向。
郑云飞不想让车红林一个人那么累。于是,他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然后一心一意地帮助女友车红林筹备开店!
饺子馆的名字让郑云飞费了一番心思,到底取一个什么名字才会吸引顾客呢?郑云飞和车红林想了几十个名字,有中文的,也有外文的,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后来,郑云飞想到一首老歌《再回首》,他脑海一闪:“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叫‘再回首’就不错嘛!”郑云飞决定将店名取为“再回首”,意思是吃了还要回来吃的意思。这时,女友认为“再回首”太直白了,于是有意改为“再回手”。郑云飞给车红林解释说:“人家肯定会想,这是错别字,应该是首,然后再一想,肯定是外国人开的。这就达到了我们的目的!”
经过一番筹备之后,郑云飞和车红林的“再回手”饺子馆于2006年7月开张了。
让两人没有想到的是,开张第一天,平时人气不是很高的洋人街却聚集了不少的人气。开业第一天,准备的饺子便全部售完。第二天,饺子卖完之后还有不少顾客上门寻问。
郑云飞和车红林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前一秒,路文城还在声泪俱下地苦苦哀求,说他错了,请她不要离开他。三秒后,他已经慵懒自在地躺在沙发上,握住宁宣的手。
上述一幕,在这两年间已不知上演了多少次,只是他的演技由生涩到纯熟,若非戏中人,谁都看不出他变脸的速度其实快得毫无破绽。
他越来越放心,如此的气定神闲,甚至比宁宣自己还清楚她不会走。
一年前,米索调侃地对她说:“他注定会成为你生命中的劫难,因为你一次的不忍被他抓获,生生世世就会沦为他的奴隶。”
如今,宁宣信了。
老牛吃嫩草
其实让宁宣不忍的人并不是路文城,而是高中时期的一个男孩。
高考结束的那天。阴雨绵绵,他撑着一把伞在考场外等她。他们并肩而行,一路无言。
十字路口,临别前,他突然毫无征兆地转过身,将她揽入怀,缓缓地说:“至少你曾经试过爱我,对不对?至少我尽力爱过你了,对不对?至少这辈子我尽力了……”
那刻,她只觉得气血翻滚,喉咙干疼。眼泪没有阻塞地刷刷往外涌,落在他充斥着悲伤气息的白衬衫上。
宁宣便是带着这样的内疚和自责来到了大学,并认识了路文城。她对自己说,我要赎罪,为我对另一个男孩无法生出的爱而赎罪,用我的后半生来补偿路文城。
然而,直到很久以后,她才知道男孩说的话不过是某电视剧里的一句台词,可她却为了这句台词。搭上了大学四年的美好年华。
宁宣抽掉被路文城紧握的手,和他说了声“回趟学校”后,就换上鞋。走出了公寓。
春天的校园木棉铺满地,她一路走一路绕,等绕到宿舍门口才猛然想起,自己已经退了宿舍,回来干什么呢。
她刚无奈地回头,就瞧见米索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臂向这边款款走来。米索踩着细高跟,穿着一条艳红色的连衣裙,细嫩白的皮肤衬得她仿佛只有十七八岁,丝毫没有二十三岁女子对年龄的焦虑。
她见到宁宣当即甩开男孩,走上前来在她耳边说:“不比谭贺差吧。”陈述、高傲的语气证明了她对自己眼光的信任。
宁宣一直很好奇,以米索对男生的要求之高,依然可以达到长则半年短则数星期换一个男朋友。简直匪夷所思,因为她完全不知道米索究竟是如何挖掘出这么多类型不一的美少年或美男子。
就比如眼前这一位,绝对可以称作是韩庚二世,只不过他眉目间显现的小小羞涩忽然让宁宣明白。他大概刚读大一。
她同情地看了他一眼,再不成不淡地对米索说:“这么好的一棵草,就被你这老牛给糟蹋了。”
习惯了她的讽刺,米索也不怒。反而侧身笑着冲他招手:“孟良。过来。”
而当孟良微微垂下长长的睫毛,以他那低沉迷人的声音缓慢而羞赧地唤她“宁宣姐”的时候,宁宣便完全理解米索了。
羡慕的味道
宁宣第二次见到孟良是在三个星期后,那天她又和路文城闹得不愉快。
她劝他去找一份工作,他则盘坐在电脑桌前,一边快速熟练地移动着手指打游戏,一边敷衍她说:“急什么,过几个月正式毕业后再找也不晚。”怪兽在他刀下化为灰烬,他眼里迸发出兴奋的绿光。而她只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她穿着拖鞋下楼后,在小区对面的面馆遇上了孟良。
因为人满,她在他对面坐下。他抬起头,记忆中的弦瞬间被拨动,他张开嘴,努力地想发出什么声音,最终却低下头,红着脸,咬了咬唇,一副很懊恼的样子。
宁宣一下子被他逗乐了,真是一个完全不懂掩饰情绪的孩子。她故意看菜单,不去打扰他回想自己的名字。
过了一会儿,他伸出修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挪过来,碰碰她的衣袖,轻轻叫了声“宁宣姐”。她望着他面红耳赤的模样。心情莫名地好了起来。
在得知他一会儿要去做家教后,她逗他:“现在不光色狼多。色女也不少哦,你要小心。”
他果然又脸红了,却不料他神情倏地一转,唇张开又合拢,许久,他才喃喃地问:“宁宣姐,她,她真的……”
看到他的难以启齿,宁宣瞬间明白了,赶紧打断他:“你应该相信的人是她,而不是传言。不是吗?”孟良闻言立刻拼命地点头。
宁宣暗自叹息,米索的多情薄意和她的美丽同样出名,孟良会是她最后停留的港湾吗?
她正在想着,不经意间发现街道对面渐渐聚集了一群人,周围的声音越来越嘈杂,附近陆续传来“火灾”“A栋十二楼”这样的字眼。她的脑子登时嗡地炸开了。难道……
她几乎是抢过孟良的手机,一边拨电话,一边往回跑。而偏偏路文城不接电话。就在她冲过马路准备放弃拨打时,终于听到了期盼已久的声音。
她急忙问:“你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在打游戏。”他不耐烦的声音随着“嘟嘟嘟”的提示音一起消失在了耳边,徒留下风的回音。
宁宣愤怒地将手机摔出马路后,才想起那是孟良的手机。她刚朝马路踏出一步,整个身体就被一道力给拦了下来。
“小心!”孟良拉住了她。他好听的声音就像是催泪弹,她揪着他的衣领,积攒了一肚子的委屈开始从泪孔往外发泄。
她便在雾水中瞧见了孟良慌乱得手足无措,低着头笨拙地拿袖口帮她擦眼泪,像哄小孩子般哄羞她“不哭不哭”的样子。
这一刻,她开始羡慕起米索来。
鸡肋的爱情
因为准备考研复试,面试前一周宁宣搬回了就在附近的家。
走前,路文城可怜兮兮地抓着她的胳膊问:“你不会不回来的,对吧?”她的鼻子就酸了酸,心想,至少,他对我还是真心的吧。
复试结束这天,她心里压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于是拉着米索去逛街。
从步行街走出来,她们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休息,米索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基本就没停过,宁宣打趣道:“我不过霸占了你半天,怎么某人就开始抱怨了?”
米索说:“不是孟良,他手机坏了,还没修好。”宁宣没来得及深究跟她发短信的人是谁,只想起自己还欠着孟良的,便立刻拽起她朝商场走去。
当她拿着单据去刷卡时,米索站在一旁,双臂优雅地在胸前环绕。目光意味深长地望着她,看得她浑身不自在。
宁宣当即坦白了一周前发生的事,又解释因为忙复试,所以一时间忘了这件事。
“好了好了,我又没说什么。”她拍拍宁宣的肩膀,表示理解,可她唇边溢出来的笑容出卖了她。
宁宣还想要说些什么,米索忽然脸色一变。宁宣顺着她的视线回过头,就如同在看所有恶俗电视剧里恶俗的情节一样,路文城正搂着一个女孩的腰,趴在手机专卖柜台上。
“宁宣?”米索见她没反应,拍拍她,一脸的担忧。她冲米索摇摇头,大步从他们身后绕过。
有些错误是不能被原谅的。可她却成了他放任真心的罪魁祸首。她很想笑,原来一个人可以利用一个人的忍耐,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地出轨,只因为她曾经如此地爱他。
公交车前,她将手机给了米索,说:“你给他吧,帮我和他说声对不起。”她不禁在想,。孟良肯定会惊慌无措,然后拼命地推托……
“你在笑什么?”米索拉回了她的思绪,然后叹气。“路文城多情,他可以同时喜欢上
很多人;但他又专情,可以真心诚意地爱着他所爱的人,你打算怎么办?”
宁宣淡淡地回答:“我知道,该做一个了断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就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可终究还是到了要放弃的地步了。
“但愿你真的狠得下心。”米索像是下了决心,将手机袋递回给她,“你自己给孟良吧,我已经和他分手了,帮我和他说声对不起……”她没等宁宣开口,就跳上了刚开过来的公交车。
空灵的尾音随着她的背影与汽车渐行渐远,空气中似乎有某些物质在加速氧气的消耗。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宁宣突然很想哭,很想质问米索:你怎么可以这样玩弄一个孩子的感情?
宁静的酒吧
考研的事基本定了下来,宁宣可以在家里很轻松地生活一段时间。
路文城没找她,一条短信也没有。她就这么从他的生活中退了出来。
宁宣渐渐懂得。当爱情变成了三个人甚至多个人的事之后,总有人被迫退出,而退出的那个人,也许不是输家,但绝对是不被在意的。
米索的新欢是谭贺,宁宣知道时有点小震惊,因为米索最讨厌吃回头草,何况当初还是谭贺先变的心,让米索遇上了感情路上的第一次“失败”。宁宣无法想象,米索竞重新接纳了他。
如今米索却笑得很妩媚:
“十个孟良可都抵不过一个谭贺,况且回头的人又不是我。”谭贺不过三十出头,论相貌与孟良确实不相伯仲,可身价……
宁宣从来没有怀疑过米索的眼光,但她无法接受她的现实。她便也更不敢见孟良,不敢告诉他米索离开他的真正原因。
宁宣在家待了近一个月,除了吃饭、洗澡、睡觉、做家务外,大部分的时间就是窝在床上看美剧,不问世事。
她在某一个傍晚接到了米索的电话。才意识到不管孟良是个大错误。
一迈入地下喧嚣的酒吧,宁宣一眼就看见了坐在角落里拿着玻璃杯的孟良。她没找米索。三步两跨地走到他面前,二话不说夺过他手中的杯子,一仰脖子,液体顺着她的喉咙,咕咚咕咚地滑了下去。
然后她一拍桌子,怒吼道:“不就是失恋吗,你还要买醉到什么时候?”她虽然是在吼他,可到底是心疼的。
孟良眨了眨大眼睛,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宁宣这才注意到他的眼神依旧清澈,完全不是醉酒后的神态。
他表情愈发怪异地看着她,下意识地说:“宁宣姐,我喝的是橙汁……”
宁宣瞪大了眼珠,脸刷的一下红到耳根,热得耳垂仿佛要爆炸似的。她的反应过于激烈,味蕾现在才发挥作用,甜味在口腔里弥散。
孟良先回过了神,连忙站起来,大方且真诚地对她说“谢谢”。省略了四个字,“你的关心”,他猜她会懂。
宁宣好不容易才平静了心情,抬头望了望这个孩子,刚想劝慰他,似是心有灵犀,他迎上了她的视线,伸出了食指挡在自己的唇前,摇了摇头,只留下了一抹没有忧伤、依然纯净的笑容。
周围依旧一片嘈杂,DJ的声音被尖叫声覆盖,灯光变幻得刺眼,舞池中的男女兴奋又激烈地扭动着腰肢。可宁宣只感到了无比的宁静。
这份宁静是他带来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称呼为“孩子”的男孩。
怕,怕,还是怕
那晚的后来,他们也没说很多话。所以宁宣很清楚地记得他郑重地告诉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以虐待,不可以糟蹋。我不会买醉,我只买橙汁。”说到后面,他们一起笑了。
走出酒吧时已接近十一点。宿舍门将关,他却固执地要送她回家。他说这是身为男人的责任。纯良听话如他,原来也执着。而这样的执着让她欢欣。
有了他的手机号,她每天给他发几条短信,有劝说的话,也有鼓励的话。他回复得很认真,认真得让她觉得仿佛自己才是需要被开解的人。
六月底,她回了一趟学校参加论文答辩,在教学楼前遇到了孟良。烈日下,他捧着一摞厚厚的书远远地迎面走来,书几乎遮挡了他整张脸,有娇弱的女孩在身旁打着伞,还不断地帮他擦汗。他一边躲,一边赔笑。
宁宣不禁扯了扯嘴角,随后眉锁在了一块,还没等它解开,同学便叫她了。她等不到和他打招呼,便向相反的方向走了,故也就没有看到身后孟良转得溜溜的一双明亮的眼睛,正扫着她的背影。
在家“休养”的日子,宁宣越来越觉得心神不宁,一部新手机快被她摸成了旧的。一个星期后,她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她太闲了,应该去找一份兼职。
正逢学校期末考试。学生们都窝在宿舍或教室里复习,因此校外奶茶店的外卖单特别多。宁宣两手提着十个奶茶,走入2号楼201教室,却意外发现了孟良。
她刚进门。就有男生对她吹起了口哨。其实宁宣总体来说长得还可以,说不上很美,但很耐看。
“宁宣姐?”孟良大步走来,不着痕迹地帮她挡下了一些色迷迷的眼神。
在众人知道她是师姐后,开始兴奋地与她七嘴八舌地聊了起来。由于第一个学期惨败的成绩,大家向她请教考高分的秘籍。
聊了约十分钟,一直在旁边没开口的孟良忽然说:“出来太久,老板会不高兴的。我送你回去吧。”他怕她挨骂。可大伙聊在兴头上,哪肯放人。
一个学生提议:“不如我们一起分开叫外卖。走路来回大概要三十分钟,骑单车只需要十五分钟,这样师姐每次来就可以多十五分钟和我们聊天了。”这句话一出。除了孟良之外的人都纷纷说好,他怕她累着。
敌不过悠悠众口。于是,那一个下午,孟良骑着自行车来回载了她八趟。她一手打着伞,一手搭在他的腰问。心跳快得早已没了规律。
路上的十五分钟,他们偶尔聊上几句,但她不敢多讲,怕浪费了他的力气。他似乎明白她的担忧,速度一直很稳定,不会忽快忽慢。
每一次锁好车,他会第一时间拿上奶茶,接过伞撑在她头上,关心地问:“累吗?”她摇头,帮他擦去额头的汗,累的人是他。
车棚外,暖暖的阳光,将两个人的影子黏得紧紧的。从背后看,宛若一对相依而行的恋人。
宁宣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个一直被她当作“孩子”的他,只不过比她小三岁,比他的同龄人更显单纯、更害羞、更没有心机而已。
孟良,他终究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她忘记的人
复习期间,宁宣成了他们班的常客,他们称她为“自家人”,这让孟良啼笑皆非,因为他反倒一下子成了“外人”。
平时喜欢他的女生们霸占了原本属于他的位置,一个个围在宁宣身旁。即将上大二的他们依旧对学校旧时奇闻或鬼楼传说保持着亢奋的精神,也很难得。
离校的前一天,孟良请她在校外一家小餐馆吃饭。宁宣一边埋怨他乱花钱,一边拿出手机,诚恳地说:“瞧我这记忆力,买了很久却一直忘了给你。上次很抱歉,你一定要收下。”这句台词她想了很久,怕说得太客套显得生疏,又怕说得太随意他不肯收。
很奇怪,孟良没有她预料中的慌张和无措。他接了过来,看了看说:“不过我现在的手机还能用。等它退休后我再向你要这部好不好?”他眨眨眼,递还给她。
她刚一愣神,饭馆的门又一次被推开。门
帘哗啦啦地响,拽回了她的思绪。她抬头便看到来人径直朝着她这里走来,身体霎时紧绷。他每一步的靠近,都在刺激着她的神经。
从何时起,她已经忘了路文城的存在。
“宣……”路文城颤抖地唤她。“他是……”
宁宣正准备说是学弟,孟良已站了起来,并伸出了手:“你好,我是宁宣的男朋友。”
路文城的脸刷的就白了,看得宁宣心惊。她以为他会失去理性,会发疯地吼叫。可也出乎了她的意料,路文城竞伸出手,对孟良苦涩地一笑,说:“是吗?好好爱她。”说完,他摇摇晃晃地走了出去。他自知,自己再也配不上她。
宁宣彻底怔在了座位上,直到孟良叫了她两次,她才茫然地望着他。
孟良见状,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压在了胸口。闷闷地说:“对不起,我以为他是想骚扰你的人,所以才冒充……”他像犯了错等待批评的孩子般低下了头。
她摆了摆手,夹了块肉放进他碗里,说:“你没有错。”她的目光停留在窗外已走远的那个人身上,忧伤而苍凉。
一部美剧追看了几年,从最初的激情磨到后来,也许只剩下平淡和习惯,但也还是有感情的。何况是相爱过的人。
可是她放下了,代表是真的绝望了。
老年人和恋童癖
学校放暑假,宁宣在奶茶店里清闲了许多。
孟良留在了学校,没有回家,宁宣问他为什么,他笑而不语。米索听说后若有所思地说:“宁宣,他肯定是爱上你了。”
米索的话让她心跳加速,尽管这不过是米索的猜测而已,却已足够令她一整天都飘飘然。宁宣渐渐相信她确实对这个男孩动了心了。
一日,孟良和一个家在外省的室友来她这里喝奶茶。他室友是个很活泼开朗又幽默的男孩,一见到宁宣就如同见了亲人般热情,与她聊个不停。小小的奶茶店里,充斥着他们的欢笑声,外带着某人一张黑了半边天的脸。
话题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越狱》,室友悄悄告诉宁宣:“孟良的喜好很特别,他最近喜欢上了第一季就挂了的韦斯特・莫兰。”
宁宣奇怪地问:“为什么?”
一直没吭气的孟良像长了顺风耳,突然接上:“因为他够老。”
宁宣一愣,再庆幸地望了一眼举到空中的杯子,幸亏还没有喝,否则肯定会很没形象地喷他们一脸。
她不经意地回了下头,不小心对上孟良的眼睛,心猛地一震,那是怎样的一种深情,镶嵌在他清澈的眸子里,触动了她心底角落里深藏的柔软。
她想,莫非米索的话是真的?于是下一秒,她做了一个很大胆的回应,对那位室友说:“那有什么,我一直最喜欢的就是T-Bag。”
“为什么?”余下两人异口同声地问。
她喝了口水,再云淡风轻地说:“因为我也有恋童癖。”
小了三岁的室友终是没有宁宣淡定,张大了嘴,目瞪口呆地久久地盯着她,硬是说不出一句话来。另一头的孟良,已经在桌子底下不动声色地牵起了某人的手,正笑得一脸幸福。
“这个夏天好冷啊!”数秒后,小店里传出一声疑似杀猪的吼叫声。
三岁的鸿沟
开学后,宁宣读研一。孟良升大二。
因为宁宣的要求,孟良与她发展的是地下情。除了在米索面前,对外他依旧叫她“宁宣姐”。就如同杨过唤小龙女为“姑姑”般。
他明白她的担忧和顾虑,他也不急,相信总有一天她会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会相信他对她的感情。
某周三黄昏,米索穿着职业装来宿舍找她。宁宣细细打量着她:“敢问这位美丽的小姐,目前在哪里高就呢?”
米索一反常态,疲惫地坐在椅子上,没有应她的话。自顾说:“我和谭贺分手了,今天刚递了辞职信。”
宁宣对这类事已是司空见惯,可却是第一次见到她如此模样,忙问:“怎么了?”
米索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又走向门口,就在宁宣以为她会离开时,她却停了下来,扶着门框说:“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十全十美的爱情。孟良是个好男孩,你要好好把握。”话音落,眼泪就从眼角向两侧缓缓流出,化了她的眼线,疼了宁宣的心。
之后宁宣才打听到,谭贺的新女朋友是合作公司老总的女儿,芳龄二十岁,出落得亭亭玉立,标致动人,比米索美丽、温柔、善解人意。
那天傍晚,宁宣和孟良坐在后山一片少有人经过的空地上,寒风飕飕地在他们耳边一阵又一阵刮过。她靠在他的肩膀上,喃喃地问:“良,你最初喜欢米索的哪一点呢?”
他将她往怀里搂了搂,想了想说:“也许那不叫喜欢,而是如男人在电视上看到漂亮的女明星,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欣赏一个美丽的存在罢了。米索是我目前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说完他亲吻了一下她的脸颊。
宁宣不怀疑他的说法,也不吃醋,反而笑了,勾了下他的鼻子:“男人,女孩,你要颠倒时空,颠倒我们的年龄吗?”
“如果可以,我真的想回到过去,回到几千年之前来与你相爱,那么这三岁的年龄就不会成为我们现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不是吗……”他的悲伤在眼底泛滥,与他的哀愁纠缠,缠成了绵长不息的深情。
这天是他们相识的第九个月,相恋的第四个月。
宁宣依偎在他怀里,开始愿意相信,也许,他真的爱她,而不止是喜欢。
离开,见家长
是谁说,上帝关了一扇门,定会打开另一扇窗。宁宣现在只觉得,这话应该反过来说。
孟良的家人准备把他送出国,希望他在国外受到更好的教育。孟良询问过她。她说:
“按你最真实的想法去做,我不会给你任何意见。”
她虽然这么说,表现得很大度,但心里其实早已乱成了一团麻,有哪个女子会心甘情愿地与心爱的人分隔两地?除非她不够爱他。
可她更不愿成为他前进道路上的阻碍。米索便叹气道:“学业、父母、男朋友,想要三者兼得,除非你有分身术。”
“是啊,除非有分身术……”宁宣望着窗外绽放得如火如荼的樱花,如果可以变成一朵花,分成几瓣花瓣,分别陪在想陪的人身边,那该多好。
半年后。机场里,孟良的父母和同学都来给他送行,他一边心不在焉地与大家告别,一边四处张望。不过他心里清楚,她不会来的,她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露面的。
他转身准备进安检,忽然听到有同学喊:“师姐,这边!”
当孟良回过头,见到远处的她三步一小跑地向他跑来时,眼中有难以掩饰的惊讶,眼前的一切就像一场梦一样。还没等他从梦中醒过来,她已轻轻环上了他的腰。
她轻声说:“到了给我打电话。去到那边要照顾好自己。不许熬夜,不许吃生冷的食物,不许生病,不许和同班女生走得太近……”他听着她的碎碎念,既感动,又难受,恨不得用心中全部的柔软将她包围。
他的父亲在一旁先是怔愣,而后醒悟过来,敲了下儿子的头,低声埋怨道:“好小子,怎么有了女朋友也不说?早知道就不让你出国了……”
宁宣乖巧地叫了声“伯父伯母好”后,就自然大方地挽上了他母亲的胳膊,母亲欣慰并满意地握住了她的手。
机场登时一片沸腾,孟良在同学们的欢呼声中,高调地离场。
尾声
2010年初。孟良出国的第三年,距离他回国还有一年半。
除了回家陪父母,宁宣只要没课,一有空就会去他家和两个老人聊天、下棋、钓鱼、做饭……他们都是知识分子,通情开明,丝毫没有介意过她的年龄,而且非常满意。
米索的现任男朋友是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相貌一般,收入一般。他们是在登山俱乐部里认识的,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小姑娘。做整容手术很伤身体的。”
她便一下子爱上了这个憨厚的男子,且再没变心。
据说路文城在知道孟良离开后,又对宁宣展开过一次“进攻”,可三天后便被孟良的同学们给恐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