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5 23:13: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语言学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由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创立的结构主义语言学是语言学的一次重大革命,它影响了20世纪以后几乎所有的语言学流派和语言学家。结构主义语言学和索绪尔对法国的语言学及语言学家也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本文主要探讨其对法国著名语言学家梅耶和马丁内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前者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先驱,后者则是功能语法学派之父,在法国甚至世界语言学史上均占有重要地位。
关键词:结构主义 索绪尔 法国 梅耶 马丁内
结构主义语言学是语言学史上的一次大革命,它是由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 de Saussure)开创的一门新兴学科。而索绪尔本人则被描述为“现代语言学之父”和“使语言学科走向现代的大师”,他还被认为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最伟大的思想家和语言学家。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理论被称为语言学的“第一次革命”,他的学说奠定了现代语言学的基础,标志着现代语言学的开端,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20世纪的各个语言学派,被英国学者罗宾斯(R. H. Robins)称为“哥白尼式的革命”。索绪尔最杰出的贡献就是他的普通语言学理论,他空前深入的探讨了语言的特征并规定了语言学的任务,做出了有历史意义的关于“语言”和“言语”的区分、“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的区分和“联想关系”和“聚合关系”的区分,并最先提出了符号学方法事关语言研究。
索绪尔实际对现代语言学产生了两个巨大的影响。首先,他为现代语言学指明了总的方向,明确了语言的本质和语言的研究对象,规定了语言学的任务,即把语言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索绪尔才成为现代语言学之父。自他以后的各个语言学流派均受到他的深刻影响,没有任何一派不是从索绪尔的学说中汲取营养的。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派、系统功能语法以及转换生成语法,无不与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次,他所做出的几个主要切分和定义的具体概念,虽然这些概念不是索绪尔第一次提出,但他的重大贡献在于推动和发展了这些概念,对它们做出了明确的定义。现代语言学中的大部分工作就是对这些准确概念及其真正内涵与本质进行研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索绪尔推动语言学进入了一个标志性的新时期,20世纪的所有语言学都是索绪尔语言学。
索绪尔对整个语言学界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其中包括两位著名的法国语言学家:梅耶(A. Meillet)和马丁内(A. Martinet)。
梅耶(A. Meillet 1866-1936)是一名历史比较语言学家,他作为索绪尔的得意门生,1886年开始选听当时在巴黎高等研究学院任教的索绪尔的语言学教程,师从索绪尔学习历史比较语言学。23岁时,索绪尔因病不能到巴黎高级研究学院执教时,曾受命代替索绪尔讲课。梅耶的研究范围极广。他编出了斯拉夫语和亚美尼亚语教材;对伊朗语研究很有成绩;论述希腊语史和拉丁语史的著作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在20世纪上半叶的法国语言学界,梅耶享有崇高的地位。梅耶也被认为是“法兰西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法兰西学派的特点是承认语言是社会现象,但也用“心理”去理解语言,而且在实际研究中以语言的历史作为研究对象,把社会心理的要素和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原则相结合。
梅耶虽然是索绪尔的得意门生,但其实他的理论与索绪尔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索绪尔认为语言学的唯一任务是描写语言,梅耶则认为,语言学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哪个语言结构与哪个社会结构相对应,在他看来,社会变化是人们研究语言变化是唯一能够求助的可变因素。同时,梅耶虽与索绪尔使用一些相同的术语,但其意义目的却大相径庭,比如,索绪尔的学说中,“系统”一词解释了语言的功能,而根据梅耶的观点,则解释了语言的历史进程。梅耶承认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要找出制约语言发展的“基本法则”,这种法则应该是适应于任何时期任何语种的。他还认为语言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语音和语义两个范畴。决定语音变化的是生理解剖方面的因素,语义变化则取决于社会心理方面的因素,因为语言是突出的社会现象。同时,正如语言对于认识世界认识社会等起着很大的作用,社会结构也反过来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语言的不同发展。因此,梅耶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实际上可以归结为语言发展变化的类型学。
梅耶在当时的法国语言学界占统治地位长达四十年之久,他培养和影响了整整一代法国语言学家。邦威尼斯特(E. Benveniste)和科恩(M. Cohen)都是他的学生,甚至连马丁内都曾是他的得意门生。然而也正是因为他的威望,或多或少的都遏制了外国语言学理论在法国的发展和影响。
自索绪尔之后,结构主义语言学主要分为三大派系: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和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派。它们分别继承了索绪尔普通语言学中关于音位学、语符学和语义学的主要观点。这三大语言学的派系都对后世的语言学和语言学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布拉格学派一度成为影响语言学发展的最为重要的源头,更是被语言学界公认为是继索绪尔以后最具影响力的学派。美国语言学家鲍林格(D. Bolinger)写道:“欧洲任何其他语言学团体都没有像布拉格语言学会那样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布拉格学派曾影响到美国语言学的每一项重要发展”
在布拉格学派影响下的众多语言学家中,就有法国著名语言学家——马丁内。布拉格学派的观点是结构主义与功能主义的结合,亦可称为结构-功能语言观。功能语言观把语言看作是完成语言社团赋予其基本职责的工具。其中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交际功能。而马丁内正是继承和发展了布拉格学派的这一观点。
马丁内(A. Martinet 1908-1999)1928年进人巴黎高等研究学院,先后接受梅耶和房德里耶斯(J. Vendryèse)的指导,攻读日耳曼语言学。早期受到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的训练,给马丁内日后学术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1932年马丁内去丹麦, 在叶姆斯列夫指导下进修语符学,他并没有接受语符学的理论体系,但语符学所体现的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观点却对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被认为是功能语法学派之父,他继承了布拉格学派的功能主义,认为语言最重要的功能是交际,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语言的首要功能就是服务于人们思想的交流。他的著作有《语音演变的经济原则》、《普通语言学纲要》和《语言的功能观》等,其中最负盛名的是1960年出版的《普通语言学纲要》,这部著作共被翻译成17种语言。
马丁内首先确认语言的第一功能是保证人们的交流。基于这个原理,语言学的任务就是研究语言各个成分、类别和结构在语言中的功能。这就要求在语言分析时剔除与交流这个目的无关紧要的要素,而抓住其相关性特征货区别性特征,即在交流时一种信息赖以传播的特征。为此,马丁内第一个提出“双重切分”的概念。第一次分解切分出最小的意义单位是符素,第二次分解切分出最小的区别单位是音素。另外,不同于索绪尔,马丁内注重“现实主义”,他规定语言研究的对象是言语活动,而不是索绪尔认为的语言。马丁内另一个最重要的贡献则是提出了语言的经济原则。其基本概念可以简述如下:“言语活动中存在着慈宁宫内部促使语言发展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归结为人的交际和表达的需要和人在生理上和精神上的自然惰性之间的基本冲突。交际和表达的需要始终在发展变化,促使人们采用更多、更新、更复杂、更具有特定作用的语言单位,而人在更方面表现出来的惰性则要求在言语活动中尽可能见到好力量的消耗,使用比较省力已经熟悉的或比较习惯了的,或者具有较大普遍性的语言单位。这两方面的因素相互冲突的结果,是语言处在经常发展的状态中,并且总能在成功地完成交际功能的前提下,达到相对的平衡和稳定。”马丁内从交际功能着眼,认为合理安排力量消耗的经济原则在语言这一功能结构的运转中是无处不在的。
结构主义语言学及索绪尔对法国语言学界的影响当然不止于此,哥本哈根学派和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派也在法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得到新的发展,法国语言学家也为普通语言学理论的发展做出了不少方面的创新和贡献。法国语言学界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世界语言学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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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志明,欧美语言学简史,学林出版社,上海,2005年8月.
[4]郑立华,语言与交际——互动社会语言学导论,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北京,2003年8月.
[5]方德义,法国现代语言学理论研究概况,国外语言学,1986年第3期.
关键词: 德国 法律语言学 法律和语言 跨学科研究
引言
语言和法律的关系甚为密切,在语言教学中应予重视。中外语言学界和法界不少学者与专家对此有不少精辟的名言警句,例如麦考密克的“法学其实不过是一门法律语言学。”(The law ist simply a matter of linguistics.);D. Mellinkoff的“The law is a profession of words.”;曼斯斐尔德的“世界上的大多数纠纷都是由词语所引起的。”;徐国栋的“欲治法学,必先治语言学。欲当罗马法学者,必先当语言学家。”。
对于“什么是法律语言学?”这个问题,用最简单的话说,法律语言学就是一门研究语言学在法律界的应用的学科。一般而言,法律语言学兴起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这一时期,语言学飞速发展,其涉及神经学、社会学、心理学等诸多方面,从而使神经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等各种交叉学科应运而生。对此,美国著名学者Shuy不禁感慨:“很难想象,还有哪些生活领域语言学没有涉足。”在此大环境下,法律与语言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越发密切,比如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纠纷或案件常常与语言有关,应司法部门或原、被告的邀请,语言学家以“专家证人”身份,对有关的语言现象或语料进行分析研究,作出语言上的“司法鉴定”,在此基础上就自然诞生了法律与语言的交叉学科――法律语言学。
法律语言学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法律语言学就是运用语言学原理分析设计语言因素的具体案件或进行应用研究。广义的法律语言学包括范围很广,只要和语言与法律有关的内容就在它的囊括之中。由于研究方法和角度的不同,对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对象的看法存在很大差异。国外,法律语言学是以应用为起点而产生的,因此它呈现出应用在先,基本理论建设在后的特点,结果对包括研究对象在内的法律语言学基本理论研究较少。
目前,我国的法律语言学研究主要以比较传统的方法为主,将侧重点放在语言本身上面,例如立法语言的字―词―句模式,对用字、用词和用句讲得很细致。另外,还对语言修辞和语言艺术进行研究。即便是研究口语往往是重语言轻实践。国外法律语言学研究以狭义法律语言学为主,侧重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而且往往与某一个具体案例有关。国外研究也有自身的缺憾,这就是重实用轻基础研究,往往不太关心学科体系的建构、研究内容的条理化等应该重视的基本理论。目前国内法律语言学界对国外的理论和研究的介绍主要集中在对英美等“判例”法系国家法律语言的研究,而较少涉及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因为我国的法律体制主要秉承“大陆”法系的本质,所以了解德国在法律语言研究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是十分必要的。
一、德国法律语言研究的基本历程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语言学家作为德国法庭上的专家证人,这一时期的法律语言学活动(大约从1972年至1990年)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当时的研究认为法律语言学专家至少可以分为两类。
1.针对口头或书面语言或文本进行分析的法律语言学专家意见。在这类案件中,关键问题是:它的意思是什么?文本的意思是如何表达的?应该怎样理解文本?这些问题都是在文本自身形式完整的前提下提出的。还有一些案件中,可能其中部分文本丢失或者字迹模糊,这样的文本语法不通或者句法和词法含糊不清,因此需要运用一些方法来对它们进行解释。
2.针对匿名或部分匿名的话语/文本进行作者分析的法律语言专家意见。这里的主要问题是:谁撰写了该文本。
第一类被称为“解读证明法律语言专家意见”。第二类称为“确认作者归属的法律语言学专家意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确定法律语言学作为一门辅学科。一种新的在质和量方面的跨学科性要求相关学科之间的信息能够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语言学家应该告知刑事专家自身学科的理论、特殊的应用等。反之亦然,刑事专家应当告知语言学家刑事相关事项,这是可以增加法律语言学家对这一领域贡献的关键所在。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德国法律语言学主要的研究领域包括两方面。
1.对重要的法律术语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界定。德国学者认为如果要将法律语言学作为法庭上一门严肃的学科,那么在澄清定义方面一定要有所改进。
2.探讨法律语言学作者分析方法的一些基本原理。法律语言学工作应当遵循这样一条准则:在方法、领域、总结范围和其他方面,进行详细的弱假设而不是强假设。
深入分析法律语言学的相关理论。法律语言学领域的相关研究需要一步一步地逐渐发展。其他语言学领域的成果,尤其是应用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的成果――比如拉波夫的“累加原则”――应当都被放入参考的范围。作为一种犯罪调查的辅助学科,语言专家意见本身的属性就决定了其必须遵循累加原则。
社会语言学框架内的法律语言学匿名作者分析。通过利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和方法,法律语言学可以受益良多,能够更好地对材料进行描述和解释。法律语言学对匿名作者归属分析的主要潜能和实质在于社会语言学分析。
对特定说话者行为进行动态分析。在分析中采用跨学科的视角,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
二、德国法律语言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理论简介
汉尼斯・科尼夫卡(Hannes Kniffka)教授是德国颇具影响力的普通和应用语言学学者,现就职于德国波恩大学。科尼夫卡教授发表了许多见解独到、极具启发性的文章,涉及社会语言学、文化比较、话语语言学和法律语言学等。他曾编辑出版过《法律语言学的近期发展》等著作,是欧洲语言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和重要代表之一。科尼夫卡教授积极提倡跨文化、跨语言、跨学科的交流。对法律语言学来说,加强与相邻学科的合作,重视不同国家司法体系的差异,加深法学家与语言学家之间的了解,都会对拓宽其理论研究的视野,促进其理论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佛里德里希・米勒(Friedrich Müller)教授是德国海德堡大学知名的法律语言学专家。他研究的重点领域包括:法学理论和法律语言学。米勒教授在探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现实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著述颇丰,主要包括:《法律-语言-权力,宪法理论的基本要素》(Recht-Sprache-Gewalt. Elemente einer Verfassungstheorie)、《结构法学》(Strukturierende Rechtslehre)。他将法律语言的研究同政治和社会环境结合起来,拓宽了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广度和深度。
迪德勒希・布舍(Dietrich Busse)教授是杜塞尔多夫海因里希・海涅大学的语言学家。他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语义学、篇章语言学、法律语言学等,尤其在法律语义和法律语篇的研究方面成果颇丰。布舍教授的主要论著有:《作为篇章的法律。对社会机构性语言进行语言学研究》 (Recht als Text.Linguistische Untersuchungen zur Arbeit mit Sprache in einer gesellschaftlichen Institution),《法律语义学――从语言学视角研究司法解释理论的基本问题》(Juristische Semantik. Grundfragen der juristischen Interpretationstheorie in sprachwissenschaftlicher Sicht)。他提出用框架理论分析法律领域复杂的专业概念,并且指出利用框架分析的方法可以更加细致地研究语义和概念认知的关系。
三、德国法律语言研究的主要组织和机构
为了更好地研究“法律和语言”这个复杂的题目,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德国出现了许多跨学科的研究机构,这些组织是由来自法学和语言学的代表组成的,他们试图通过合作研究共同关心的领域。
1.达姆施塔特研究项目
这是德国在法律和语言跨学科合作的第一个项目,该项目的成员主要是法学家、语言学家和信息学家。该项目从1970年开始执行,1974年正式完成。项目组成员试图将转换生成语法和法律信息学结合起来。其研究目的是对法律篇章进行自动语言处理。利用一个已经设计好程序的仪器将法律篇章进行改写并且进行比较,这样可以检验法条和法律判决书在语义上是否相符,是否可以将某些事实看成是其相应的法律篇章的释义形式。如今看来,当时的研究存在的根本问题在于,它将法律运用和司法解释的复杂过程简化为形式化的释义过程,却忽视了将法条应用到案件事实描述过程中的阐释过程。
2.海德堡法律语言学研究协会
海德堡法律语言学研究协会是目前在法律和语言跨学科领域最重要的研究机构之一。该协会是由法学理论家佛里德里希・米勒(Friedrich Müller)教授和语言学家赖纳・维姆尔(Rainer Wimmer)发起建立的,主要致力于研究法学理论和语言学理论的基本问题,旨在澄清法学家实际上是如何通过法律篇章工作的。其主要的指导思想来源于佛里德里希・米勒(Friedrich Müller)教授的结构法学(Strukturierende Rechtslehre),该理论明确区分了“法律篇章”和“法律”的概念。法律篇章和需要被判决的案件事实一起构成了复杂的阐释和应用方法的基本出发点。法律篇章本身并没有包含现成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只能通过认知过程才能发现,必须通过法律工作者积极的篇章处理工作才能将相应的法规具体化为被判决的案件。一个法律篇章可以有多种解释。法官不是法律的嘴巴,而是法律规范的创造者。
3.柏林法律语言研究协会
位于柏林的法律语言研究协会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跨学科组织,它是在1999年秋天由柏林-勃兰登堡科学院提议建立的。目前已经出版了以《法律的语言》为主题的三本论文集。第一册主要是关于法律的可理解性、误解性和不可理解性的探讨。第二册集中研究法律话语中的论证、解释和决策。第三册主要是关于法律交际中的结构、形式和媒介。这些论文考察了法律语言的各种影响因素,其中包括结构法学的影响,并试图展现德国法律语言学界最新的研究进展。
结语
德国的法律语言学研究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至今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法律语言学家们秉承真正的跨学科视角处理研究中碰到的现实问题,作为法律语言学家的语言学者与处理语言问题的法学家,正以一种更开阔、更深入、更细致的方式来工作。“语言和法律”领域的跨学科交流要想得到真正的进步,法律语言学应该具备一种跨学科服务的思想,这样才能看到自身作为一门辅应用的效果。
参考文献:
[1]Busse,Dietrich.Recht als Text. Linguistische Untersuchungen zur Arbeit mit Sprache in einer gesellschaftlichen Institution. Tübingen: Max Niemeyer Verlag,1992.
[2]Lerch,Kent D.,Die Sprache des Rechts.Recht verhandeln.Argumentieren,Begründen und Entscheiden im Diskurs des Rechts. Berlin:Walter de Gruyter Verlag,1992.
[3]Müller, Friedrich,Untersuchungen zur Rechtslinguistik. Interdisziplinre Studien zu praktischer Semantik und Strukturiender Rechtslehre in Grundfragen der juristischen Methodik. Berlin:Duncker & Humblot,1989.
[4]Li,Jing.Recht ist Streit. Eine rechtslinguistische Analyse des Sprachverhaltens in der deutschen Rechtsprechung.Berlin:Walter de Gruyter Verlag,2011.
【关键词】礼貌原则;跨文化交际;语用失误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一、引言
礼貌是一种行为规范和语用现象,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会有不同的表现。礼貌是为达到目的说话人采取的一种手段,借此来保持或者提升双方的人际关系。但是因为东西方的文化、价值观、社会情况都不一样,因此礼貌用语也会有差异。在中西方跨文化交际中,因为礼貌原则的不同而产生的语用失误也比比皆是。本文对礼貌原则角度下跨文化交际的语用失误现象作了分析研究。
二、中西方礼貌原则
礼貌原则是在英语语用学中的重要理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的基础上提出的。英国牛津大学语言学家格赖斯(H. P. Grice) 在50年代开始构建“合作原则”,直到1967年才公开提出这一理论。随后1975年在《逻辑与会话》一文中发表。
格赖斯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包含以下四条准则:
(一)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
1.使所说的话正好满足当前交谈所需要的信息(Make your contribution as informative as is required for the current purposes of the exchange)。
2.所说的话不要多于需要的信息(Do not make your contribution more informative than is required)。
(二)质量原则(Maxim of Quality)
所说的话要力求真实(Try to make your contribution one that is true)。
1.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Do not say what you believe to be false)。
2.不要说缺乏证据的话(Do not say that for which you lack adequate evidence)。
(三)联系准则(Maxim of Relation)
要有关联(Be relevant)。不能提供与话题无关的信息。
(四)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
要清晰(Be perspicuous)。
1.避免晦涩(Avoid obscurity of expression)
2.避免歧义(Avoid ambiguity)
3.要简练(Be brief)
4.要有序(Be orderly)
英国兰开斯特大学语言学家利奇(G. Leech)发现人们在交际对话中并不总是遵循合作原则。在充分调查了违反合作原则的原因后,在总结了格莱斯提出合作原则的理论和人类学家布朗(P.Brown)和语言学家列文森(S.Levinson)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我们把它简称为PP。
礼貌原则一共有六条准则。
得体准则(Maxim of Tact )
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
1.尽量不让别人吃亏(minimizing cost to other)
2.尽量多使别人得益 (maximizing benefit to other)
慷慨准则( Generosity Maxim)
减少表达利己的观点。
1.尽量少使自己得益(minimizing benefit to self)
2.尽量多让自己吃亏(maximizing cost to self)
赞美准则( Approbation Maxim )
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
1.尽量少贬低别人(minimizing dispraise of other)
2.尽量多赞美别人(maximizing praise of other)
谦逊准则( Modesty Maxim )
减少对自己的表扬。
1.尽量少赞誉自己(minimizing praise of self)
2.尽量多贬低自己(maximizing dispraise of self)
一致准则( Agreement Maxim )
减少自己与别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
1.尽量减少自己与别人的分歧(minimizing disagreement between self and other)
2.尽量增加自己与别人的共识(maximizing agreement between self and other)
同情原则(Sympathy Maxim)
1.尽量减少自己与别人之间的反感(minimizing antipathy between self and other)
【关键词】心理语言学;发展现状;二语学习;教学
1.现状及研究主题
心理语言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它研究人类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行为和心理过程,不但对探讨语言的起源、语言和思维的关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本族语和外族语的教学、诊断和治疗言语障碍等都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在心理语言学诞生的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已经问世的有关心理语言学研究的专著和论文达600多种。在这些专著和论文中,除了回顾乔姆斯基、里奇、布隆菲尔德和韩礼德语言学理论及20世纪70年代以前其他语言学家有关语音学、语言符号学、语法、语义学、语言逻辑学等方面的研究和回顾巴南洛夫、桑代克、斯金纳、埃里克森、皮亚杰、托尔曼、奥苏贝尔等心理学家的研究专著和论文之外,出现了一大批专门研究和探索心理语言学有关“言语感知”、“语言理解”、“语言产生”、“语言习得”、“言语错误”、“语言记忆”、“话语分析”、“语言本质”以及“语言的生物和心理基础”和、“语言信息”方面的专著和论文。
纵观各国心理语言学的研究现状,尽管德国、前苏联和我国的心理语言学者均从各自的母语(德语、俄语、汉语)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心理语言学中的相关问题。但目前的研究大都仍是基于美国心理语言学家以英语为研究客体所做的工作,超出美国心理语言学研究框架的研究尚不明显,特别是在“心智本质”和“语言理解”关系的深层研究方面还有待深入探索。目前心理语言学以“言语产生”、“语言习得”、“语言理解”为研究主题。
2.实践意义
首先,心理语言学告诉人们,外语教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牵涉到教师、学习者、教学法、教材、教具、学习方法和手段等诸多因素,但关键是学习者,因此外语教学要以学习者为中心。在学习者身上,最重要的因素是动力和才能。心理语言学家认为小孩学习语言有强烈的动力:懂话与否决定他们能否与周围人发生接触,并成为其一员。因此小孩学话是一种生活需要,丝毫不是负担,反而以此为乐。这种“动力”比那种把外语当成工具而掌握的动力往往收效更大。因此在第二语言的学习过程中如何发掘这种动力是一个重大问题。此外,学习语言的才能也是心理语言学家的另一个研究课题:为什么学习者存在差异?能否根据这些差异来预测外语学习的成败?如何提高学习者的才能?
心理语言学认为,对教学法不可持绝对主义的态度,但也不是说不存在客观标准。教学法必须与第二语言的学习模式相一致。第一语言的学习模式是从深层结构到表层结构,而第二语言的学习模式则是从表层到深层结构。它们都需要靠掌握规则,并在新的语言环境中运用规则创造新的句子。心理语言学启示人们研究一些与教学法相关的基本问题:学习者采取什么学习手段?练习、模仿、巩固、传递、转移、记忆在学习过程中如何起作用?在外语教学中要不要解释?用归纳法好还是演绎法好?除了这些问题以外,心理语言学的一个中心观点是学习必需是有意思的。教学时必须从学习者的具体情况出发,考虑他们的培养目标、学习要求、学习才能和学习方式。
不同语言的使用者的信息加工和语言理解的过程和方式存在明显差异。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言使用者脑中产生的“概念连接”或“意念联想”有很大程度不同。同样是学英语,中国人和日本人在学习过程中犯的错误却大相径庭。要解释这些现象,心理语言学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3.总结
心理语言学要发展成为一门既能把心理学和语言学研究融为一体又有别于心理学和语言学研究的独立学科,还需要深化人的思维和心智方面的研究。诚然,心理语言学所研究的“客体”是语言,但研究的实质不仅仅是心理学所关心的心理机制或语言学所关注的语言的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而是语言使用者的心理机制的运作过程和运作规律以及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同语言相关的思维现象。在近百年的心理学和语言学研究基础之上,在上千年人类对“心”的研究启发之下,心理语言学一定能发展成为一个造福人类,具有雄厚理论基础又有很高实践指导意义的新科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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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一词多义 认知理论 英语教学
1.引言
几乎在所有语言中,一词多义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一词多义是一种多义聚合现象,指的是一个词语有多种不同却互相联系的意义。在现代英语中,绝大部分词语为一词多义。有些词有两种或三种意义,而一些最为常用的词则有上百种意义。例如,get一词在《牛津英语词典》中的义项高达150多个。一词多义现象一直以来都受到众多语言学家的关注,是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之一。不同流派的语言学家试图用不同的方法解释一词多义的形成过程。传统的语义理论由于没有把握多义现象的全部和本质,未能对此现象作出充分的解释。认知理论认为一词多义现象的形成是人类通过认知手段,如原型理论、隐喻等,由一个词的中心意义或基本意义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是人类认知范畴和概念化的结果(赵艳芳,2001:36)。另外,本文还阐述了两种确定多义词义项的方法:语境和关联。
2.以往语言学家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
对一词多义现象的研究在语言学界由来已久。例如,Taylor认为一词多义现象是一个单一的语言形式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密切相关意义的聚合(Taylor,1995:99)。McCauley认为在字典上把与一个语音形式有联系的所有相关意义都编排在一起是没有理由的,一个词条只能有一种语义、一个词形、一种句法范畴(McCawley,1968:126,转引自Hopper & Traugott,1993:69)。根据这一观点,世界上则应该存在一种最理想的语言,在这种语言中每一个词的意义都是非常明显的。然而,这种“最理想化的语言”其实是行不通的,因为一个人的大脑要记住这么多意义的每一个词形是不可能的(Hopper & Traugott,1993:71)。Lyons也指出,几乎可以肯定现在没有,以往也从未曾有过任何一种自然语言只存在一词一义。
一些语言学家试图采用一些方法来解释这一现象。Katz和Fordor提出语义成分分析法试图解释大量潜在的意义对照。这一理论可以帮助衡量某一个短语是否有意义或是否可以接受,但对于一词多义却未能作出原则性的解释。语义成分分析法受到德国语言学家J.Trier最先提出的语义场理论的挑战。J.Trier认为,语义场是指在某个概括词或概念支配下的一部分词汇,它们有与其他词汇相区别的特征。按照这一理论,每个词都被放在语义场中进行研究。词只有在“语义场”中才有意义。这一理论对各个语义场之间的语义联系未能作出直接的解释,所以一词多义现象在语义场理论中根本就得不到解释。于是,一些语言学家认为一词多义是一个难以理解的区域,认为词的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但是Sweetser否认了这一观点。他认为,如果所有词项的用法被认为是任意的话,一个词项的不同用法也必然被看成是任意的,这样,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能就显得毫无意义了。Sweetser举了一个例子:I see the picture.在这个句子中,如果我们认为see这个词项表示“视觉”的意思完全是任意的话,那么,在“I see what you mean.”这个句子中,see表示“明白”、“知道”的意思时,就根本不存在任意性了。同样是感官动词,为什么是see而不是其他的感官动词如smell,hear被用来表示“知道”、“明白”?这其中肯定有充分的理据。在这一层意义上讲,这种选择不是随意的。因此,我们就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解释一词多义现象。
3.认知理论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认知语言学发展迅速。认知语言学家强调人类的认知对概念形成的作用。认知语言学理论认为多义现象是通过人类的认知手段,如隐喻、转喻,由一个词的中心意义或基本意义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是人类认知范畴和概念化的结果(赵艳芳,2001:36)。认知语言学家试图将原型理论和隐喻的主要观点用于词汇的一词多义的分析和解释。
3.1一词多义的类典型论解析
类典型论是范畴化理论的核心,每个范畴都有类典型。人们可以根据范畴中的类典型来完成与该范畴相关的推断和联想(Lakoff & Johnson,1999)。在多义化过程中,向心性和开放性相互牵制、相互约束,向心性保证了词义扩展的连续性和理据性,开放性为词义扩展提供了可能性。多义化是通过多义词范畴内非典型成员的衍生和类典型的分裂来实现的。
在多义词词义范畴中,非典型成员不断地通过连锁和辐射的方式从典型词义衍生而出,衍生词义又可以成为进一步衍生的源词义。通过连锁方式得出意义的如英语单词“candidate”。该词源于拉丁语“candidadus”,本意是“穿白衣的人”,后来,由于罗马的竞选者参加竞选的时候都要穿白衣,该词又有了“穿白衣的谋求公职者”的意思,接下来“穿白衣的人”这个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消失,只留下了“求职者,参加考试的人”这个意义。通过辐射方式的词如“neck”,该词的中心意义为人或动物头部与躯体的连接部分。从这一意义衍生出以下意义:(1)衣服的一部分;(2)用于食物的动物的脖颈,如鸭脖;(3)物体的狭窄部分(形状或部位像颈的),如小提琴的颈部;(4)任何事物的最狭窄部分,如瓶颈。这四种意义均衍生自原型意义。其中,词义(1)是意义的转移,词义(2)是意义的具体化;词义(3)和(4)则是意义的延伸。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多义词的词义范畴中,非典型词义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与典型词义相联系。
一般说来,多义词词义范畴中的典型只有一个,但从共时的角度来看,我们有时很难判断词义间的主次关系。例如,英语单词“gay”,意义如下:(1)快乐的,愉快的;(2)明亮的;(3)放纵的;(4)同性恋的。这些意义的顺序表明了词义的发展,第一个意义为基本词义,最后一个为最新的词义。但是从该词的用法和使用频率上来看,正好相反。第四个词义使用频率达到了最高。在一些情况下,所有成员似乎以同等的地位共存于同一个语义范畴中。这种情况是类典型词义分裂的结果。
3.2一词多义的隐喻性理据解析
传统的语言学将隐喻看作是语言形式上的一种修辞。而语言学家则认为隐喻是人类认识和表达世界经验的一种普遍的方式。Lakoff运用源域与目标域之间的映射,以及意象图式来解释隐喻现象。他认为隐喻是从一个比较熟悉、易于理解的源域映射到一个不太熟悉、较难理解的目标域,其心理基础是抽象的意象图式。隐喻认知的实质就是借助具体的为人们所熟知的概念来表述抽象的陌生的概念,使概念从一个认知域投射到另一个认知域,所以隐喻的表达方式必定要利用不同认知域概念之间存在的某种“相似性”来启动人们的联想,因此概念之间的相似性是隐喻的基础和灵魂。Sweetser总结说,大多数多义现象是隐喻应用的结果。以hand为例,除中心意义外,其他义项利用“手”这一中心意义与(钟表、仪器等的)指针或其他指示物的相同形象相联系,以hand的名称分别取代pointer,indicator等。借助“手”这一具体的为人们所熟知的概念来表达抽象的概念,又由于两种概念相似性的存在使它们相互产生了联系,使几个义项有序地固定在了同一个语音形式hand之下。
4.语境对多义词义项确定的作用
语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首先我们看狭义的语境。狭义语境又叫做语言语境。一个多义词由于和不同的词语搭配在一起,词义会自然而然地确定下来。例如,have一词与不同的词出现具有不同的意义。例如have breakfast(吃早饭),have a rest(休息),have a party(举行晚会),have a baby(生小孩),have a strange idea(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同一个词have的不同语义就是由它所处的词汇语境决定的。
广义的语境又叫超语言语境或情景语境。使用一个词的背景对词义影响很大。比如,在句子“It is a difficult operation.”中,在医院中说这句话,operation这个词就是“手术”的意思;在工厂中说这句话,operation这个词就是“操作”的意思。此外,整个社会文化背景也会赋予一个词完全不同的意义。例如在80年代,weekend这个词在中国指的是周日,但是在美国,它指的就是周六和周日。
5.结语
传统的语义学理论从历史的、社会的因素来解释一词多义,未能充分地解释一词多义现象形成的缘由。认知语言学家从发展的观点出发提出一词多义是由一个词的中心意义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是人类认知范畴和概念化的结果。认知语言学理论来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也许并不为所有语言学家接受,但提供了一种解释现象的方法,这促使我们继续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参考文献:
[1]Lakoff,G. & Johnson,M.Philosophy in the Flesh: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M].New York:Basic Books,1999.
[2]Sweetser,E.From Etymology to Pragmatics:Metaphorical and Cultural Aspects of Semantic Structure[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3]Taylor,J.R.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4]Paul J.Hopper,Elizabeth Closs Traugott.Grammaticalization[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5]李福印.语义学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赵元任
(1890年—1969年)
字宣仲,江苏武进人,著名语言学家。1918年获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25年出任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此后担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兼语言组主任。1938年起在美国任教,历任耶鲁大学、密歇根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先后出任美国语言学会会长和美国东方学会会长。当选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被尊为“中国语言学之父”和“现代音乐先驱”。
在名满天下的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中,赵元任的名头似乎不如前面三位响亮,知名度也要逊色不少。这主要因为赵元任以语言学为专业,研究范围对当时的学生来说过于“新潮”,在研究院四年中,只有后来成为著名语言学家的王力专门跟随赵元任学习语言学。但在研究院学生的眼中,这位“中国语言学之父”却给他们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更加令人吃惊的是,这终生难忘的印象竟然来自赵元任的“好玩儿”。
课堂上的赵元任是好玩儿的。有一次讲到语言和事物的关系时,他自编了一个段子:“从前有个老太婆,初次跟外国人接触,她就稀奇得简直不敢相信。她说,明明是五个,法国人偏偏要说是三个(cinq);明明是十,日本人偏偏要说是九(じゅう);明明是水,英国人偏偏要说是窝头(water)。”为了说明语音和文字的相对独立性,他还自编了一些好玩儿的单音故事。如果把这些故事写出来,人人都能看懂,但如果只用口说,那就谁也听不懂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施氏食狮史”,通篇只有“shi”一个音:“石室诗士施氏,嗜狮,誓食十狮。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适十狮适市。是时,适施氏适市。氏视是十狮,恃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试食十狮尸。食时,始识十狮尸,实十石狮尸。试释是事。”
课堂外的赵元任更是好玩儿的。研究院每逢周六都有一个“同乐会”,师生全部参加。在这个同乐会上,大家都一改平日紧绷的面孔,有人讲故事,有人说笑话,更有背书的、唱歌的、唱戏的,就连平日里严肃庄重的王国维、梁启超也不例外。但每到此时,最抢风头的必是赵元任无疑。有一次,他把学生的茶杯收去十多只,正当大家诧异之时,他已经敲打调音,七音调正后,用茶杯奏出一首乐曲,登时四座皆惊。又有一次,他表演“全国旅行”,每到一地都用当地方言来介绍名胜古迹。从北京出发,然后到西安、兰州、成都、重庆、昆明、广州、上海……各地方言学得惟妙惟肖,一口气就说了近一个小时,同学们在捧腹大笑中深深领教了赵元任深厚的语言学功力。
其实,在一些大家之中,以讲课风趣、幽默著称的大有人在,但赵元任的“好玩儿”却不是简单的风趣、幽默。他在让学生感到绝妙无比的同时,能对所学知识有更深的体会,这真是“寓教于乐”的极高境界。他的“好玩儿”绝不是靠耍宝式的简单表演,而是靠自身渊博的学识。说到这儿,我们不得不惊讶于赵元任的通识:一生以语言学家闻名的赵元任,28岁时被美国康奈尔大学聘为讲师,所教授的科目竟是物理学,一年后,出任清华大学讲师的他主讲的是物理学、数学和心理学。此外,他还是现代著名的音乐家,是公认的“现代音乐先驱”,而他26岁时在哈佛大学获得的竟是哲学博士学位。他的学生王力称赞他先当哲学家、文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音乐家,最后成为世界闻名的语言学家。
赵元任曾对女儿说,自己的研究、教学都是为了“好玩儿”,这也正是世界上很多大学者从事学术、教育的动机。“好玩儿者,不是功利主义,不是沽名钓誉,更不是哗众取宠,不是一本万利。”这淡淡的一句“好玩儿”,带给教育的思考正该是去除功利、回归本源。但愿今天的我们也能多些像赵元任一样“好玩儿”的教师,那将是学生之幸,教育之幸。■
关键词:归化;异化;直译;意译;科幻文学翻译;《你一生的故事》
中图分类号:I0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3-0077-02
一、科幻小说的特点和翻译标准
艾萨克・阿西莫夫认为:科幻小说是文学的一个分支,主要描绘虚构的社会;这个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不同之处在于科技发展的性质和程度。加拿大学者苏文(Darko Suvin)将科幻小说定义为“描写可认知的疏离的文学”。他指出科幻小说有两个特点:一是可认知性,二是疏离性。正是这两点将科幻小说和现实主义文学、奇幻文学和其他文学类型分开来。(Darko Suvin,1979:8)科幻小说尽管同时具有文学和科学两大属性,但其首先是文学,其翻译必须遵循文学翻译的所有标准;科幻小说又属于通俗小说的范畴,与一般严肃文学的翻译标准也有所区别。读者阅读通俗小说的目的是娱乐和消遣,所以他们不希望做出太多的阅读努力。这就要求译文首先要通俗易懂。(郭建中 2004:129)同时,科学技术描写是科幻小说的重要部分,这些科学的表述也必须在译文中得到准确的反应。(郭建中 2004:149)
二、归化和异化、直译和意译
归化和异化是一对翻译策略,由美国翻译学者韦努蒂(Lawrence Venuti)提出。归化策略主张译文采用透明、流畅的风格,最大程度地减少读者对外语文本的生疏感。异化则是另一种相对的翻译策略,译者翻译时应该刻意打破目标语言的规范,保留源语的一些陌生特征。方梦之在《译学词典》(2004)中,对意译和直译做如下定义:一般认为,译文形式与内容都与原文一致谓之直译。译文内容一致而形式不同谓之意译。(方梦之 2004)郭建中认为,直译和意译这两种翻译策略的焦点在于形式和内容,而内容不可避免地包括文化,这一组概念和归化和异化没有实质的区别,归化和异化的争论实际上是直译和意译争论的继续和延伸;这两组概念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异化和归化带上了比较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而直译和意译仅仅涉及方法论的问题。在郭看来,韦努蒂的“抵抗式翻译”最大的缺陷在于意识形态的影响导致实际翻译中,文化和语言、形式和内容往往被看作一体,这样的“捆绑”是不符合翻译实践的,优秀的译文在流畅优美的同时,完全可以生动忠实地传达原文的文化观念、表现外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将语言和文化、形式和内容分开处理,将翻译的方式分为四种:
1.直译+异化:译文保留源语的表达形式,也保留源语的文化内容。
2.直译+归化:译文保留源语的表达形式,但是用目的语的比喻或者文化观念替代源语中的比喻或者文化观念。
3.意译+归化:译文脱离原文的表达形式,并以目的语的比喻或文化观念代替源语中的比喻或者文化观念。
4.意译+异化:译文脱离原文的表达形式,但还是保持源语中的文化观念、比喻或意像。(郭建中 2004:212-213)
三、生造词和语言学词汇翻译策略分析
《你一生的故事》是美籍华裔科幻作家Ted Chiang(姜峰楠)的中篇作品,本文所分析的译本选自2004年由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你一生的故事――特德・蒋科幻佳作集》。故事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一位人类语言学家与外星生物交流的故事。由于文中存在对外星生物和科技的描写,作者为此生造了一些词语,为原文带来了陌生感;为了使中文读者也能体会到这种陌生感,译者需要在翻译过程中细细斟酌。由于是生造词,所以不能从现有的中文词汇中选取对应,而要运用想象力也生造词汇,以实现陌生化能够成功传达给中国读者。
1.生造词翻译heptapod(七肢桶):这是出现在地球的外星物种的名称,译为“七肢桶”,译者采用了意译+归化的翻译策略。这个词由hepta和pod两部分组成,hepta-是“七”的意思,而-pod是脚的意思。由于文中提到这七条肢体都可以兼做手脚,所以光说脚不足以达意。译者用“肢”代替“脚”,再加了“桶”字来表明外星生物的外形特征,使得译名比较符合汉语的称谓习惯。
2.语言学词汇翻译。文中在描写与外星人沟通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语言学词汇,下文将举例通过上下文说明译者对其中一些词汇的翻译策略。
例(1)
It appeared that a semagram corresponded roughly to a written word in human languages:it was meaningful on its own,and in combination with other semagrams could form endless statements.We couldn’t define it precisely,but then no one had ever satisfactorily defined“word” for human languages either.
看来七文与人类文字还是有些相通之处:七文的每一个字都各有其意义,和其他字词结合起来以后可以传达的意义近乎无穷无尽。我们无法对七出精确定义,不过话说回来,谁又能对人类语言中的“词”这个概念做出精确定义呢?
分析:作者采用了意译+归化的翻译策略。semagram这个词和语言学中的determinative同义,直译的话是“义符”(戴炜华 2007:241),指的是没有对应口语的一种表意符号,比如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对于缺乏语言学知识的读者来讲,光看“义符”两个字很难明白原意,所以译者直接放弃了严格的对应词,也没有进行解释式的翻译,而是直接生造了“七文”这个词来代表外星人的书面语。笔者认为,译者采用的这种意译+归化的方法是值得采用的。但是笔者认为,原文采用语言学的专业术语是为了契合语言学家的身份和情节的要求,那么译文也应当准确地代之以专业术语,并加上注释,向读者解释语符的含义,力求原意的准确传达;但是这样会使得读者的阅读负担加大,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与通俗小说的翻译原则有所违背。总的说来译者的处理方式是平衡了两者。
例(2)
“Linguists describe writing like this―” I indicated the printed words “―as ‘glottographic,’because it represents speech.Every human written language is in this category.However,this symbol―”I indicated the circle and diagonal line“―is‘semasiographic’ writing,because it conveys meaning without reference to speech.”
“语言学家把这个――”我指着那四个字,“称为‘舌文’,‘言语文字’,因为它代表的是我们说出的话,是语音的重现。人类的所有文字都属于这个范畴。我们再来看看这个符号――”我指着中间画着斜杠的圆圈,“这是会意象形语标文字,传达出意思,但与口头语言并没有直接关联,不是语音的重现。”
分析:作者采取了意译+归化的翻译策略。英国语言学家桑普森(Geoffrey Sampson)将文字分为两类:词符文字(glottographic)和音符文字(semasiographic)译者将本段第一句译为“语言学家把这个“称为‘舌文’,‘言语文字’,因为它代表的是我们说出的话,是语音的重现。”除了用两个词“舌文”和“言语文字”来指代glottographic之外,还在第一句的译文中加了一句解释“是语音的重现”。对于专业术语,译者没有直译,而是译成读者比较容易理解的两个词,从读者的角度设身处地地加上解释,减少了读者的阅读困难程度。
笔者认为另一种翻译策略也是可行的,那就是保留语言学词汇,译成汉语中对应的语言学词汇,同时在译文正文中加以解释或者以注释来解释,毕竟使用大量语言学词汇也是原文的特点之一,能够体现语言学家的严谨工作、分析过程和研究手段。
四、结论
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类型,科幻小说的翻译需要在保持陌生化元素和照顾读者阅读感受之间做取舍,并没有特定的翻译方法可循。译者只有充分理解科幻小说的特点据此选择灵活的翻译策略才能达到目的,为读者带来流畅、准确、优美的译文。
参考文献:
[1]Chiang,Ted.(2002). Stories of Your Life and Others,Tor Books.
[2]Sampson,G. (1985). Writing systems,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3]Suvin,D. (1979). Metamorphoses of Science Ficti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4]吴岩.科幻小说教学研究资料[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1991.
[5]戴炜华.外教社新编英汉语言学词典[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6]方梦之.译学词典[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关键词: 言语行为 天赋论 刺激 反应
1957年,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和行为主义有影响力的理论家斯金纳发表了《言语行为》一书。在这本书里斯金纳通过实验发现,动物的学习行为是随着一个起强化作用的刺激而发生的。他把动物的学习行为推而广之到人类的学习行为上,认为虽然人类学习行为的性质比动物复杂得多,但要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由此,斯金纳认为通常所说的“语言”可以作为采用语言形式的一种行为加以描述。这一观点遭到认知心理学家和认知语言学家的批驳,他们认为语言学习并不是简单的从刺激到反应这样一个反复模仿、操练的习惯形成过程,而是一个创造性的假设验证过程。著名的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对斯金纳(1957)一书进行了长篇评论,抨击了行为主义的基本观点。
不少语言学家和语言哲学家一直以来希望自己对语言的研究和行为主义心理学联系起来,而斯金纳的《言语行为》就是一个大胆的尝试,第一次大规模地将语言行为各方面都放进行为主义的框架。斯金纳对语言进行了“功能分析”,指的是辨识那些控制语言行为的各种变因,以及它们如何相互作用决定言语反应。那么这些变因到底是什么?为此他对动物进行试验,从中得到了一些行为主义的基本概念,如刺激、反应、强化等。乔姆斯基认为斯金纳的做法是很大胆的,他所谓的能把行为原因说清的“功能”,其性质非常简单。斯金纳要分析和查找的是行为的起因,究其起因就要从有机体内部和外部特征入手,要知道有机体是如何处理输入的信息和组织自己的行为。
乔姆斯基完全批判斯金纳的主张和研究人类的行为要从观察外界因素开始的众多看法。他认为强化刺激论者在实验室获得的理解,虽然是真实的,但是如果将其运用到人类行为这样复杂的研究中就是不可行的、肤浅的。他对斯金纳提出的为描写行为而树立的总框架和言语行为的基本概念进行了评议和批驳。
操作性条件反射这一概念是斯金纳新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核心。斯金纳关于操作性条件反射作用的实验,是在他设计的一种动物实验仪器即著名的斯金纳箱中进行的。斯金纳箱中的被试动物可自由活动,被试动物的反应由某种未知刺激物引起,操作(压杠杆或啄键)是获得强化刺激(食物)的手段。此实验的目的不是揭示有机体大脑皮层活动的规律,而是表明刺激与反应的关系,从而有效控制有机体的行为。斯金纳通过对动物做实验得出诸如行为的基本概念“刺激”、“反应”、“强化”等,用于白鼠按杠杆这样小范围的实验中,我们会很容易理解这些概念。但是如果将它们引申到真实人类行为当中,就会遇到困难。
斯金纳把环境的一部分和行为的一部分,只在彼此有规律地联系起来时定义为刺激和反应。是彼此有联系的两个部分才定义为刺激和反应,也就是说只有“动态规律”把二者联系在一起才可以。乔姆斯基对此的意见就是,如果按照斯金纳的定义,那么在人类日常行为中,这样的刺激和反应并不是到处可见的。乔姆斯基认为,很多反应,按斯金纳的功能分析法,都可以指出“控制刺激”是什么。可是这么一说它就失去客观性。刺激不再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而是溯源与有机体本身。我们只有先看到或听到反应才能辨别出刺激来源。而且,一个人不能不对物质对象的性质做出反应,可是这个性质除非在完全人工摆布的场合,我们是控制不住的。
斯金纳给出的“反应”的这个概念,言语操作反应的定义是:一类具有可识别的形式的反应,在功能上与一个或更多控制因素相关。斯金纳另一个基本概念是“强化”,这也是他从对白鼠按杆实验的描写法借用的。强化的进行指的是显示某种在时间上与刺激或反应相联系的刺激。在斯金纳的《言语行为》中,有许多地方说明语言学习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语言社团对强化所需的东西做出细心安排。他是从对低级有机体进行实验后得出的类比。只要想想天生的生理结构,个人的成熟程度和进行的学习,各在什么程度上成为熟练而复杂的作业的起因,大家肯定都难以确定。要说明行为如何发展,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又不考虑生物机体本身结构,就不能说明行为的实际过程是怎样的。
乔姆斯基认为斯金纳的学说存在很大漏洞,他所谓探索的言语行为的起因一开始就是一种背道而驰。语言学家一直从语言的最深层次挖掘语言规律和形成,乔姆斯基用他提出的天赋假说研究语言,认为语言是人大脑中形成的机制,是与生俱来的。斯金纳从外部特征探索人类语言起因,虽然有些观点遭到了语言学家的质疑,但是不可否认他还是为我们研究语言打开了另外一条道路。
其实,不论是斯金纳的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联想学习模式还是乔姆斯基的“天赋假说”即认知学习模式,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假设,将两者融合在一起取长补短。斯金纳从外部行为特点研究语言,而乔姆斯基则从大脑内部复杂结构探索语言的奥秘。日常学习中,有一部分是机械的学习类型,另一部分是逻辑性的学习类型,这些都需要通过知识积累一步步形成。由此可以看出这两种学习模式,其中一种可以对另一种忽略或不容易解释的现象提供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1]艾耶尔,著.李步搂,等,译.二十世纪哲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2].认知语言学研究[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
[3]程琪龙.概念框架与认知[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关键词]语言习得童话转喻逻辑思维
童话故事伴随着每个人的成长,它不仅给儿童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就连成年人也难以忘记童话曾经给他们童年带来的快乐和难以泯灭的温馨记忆。中外著名的童话作品可谓举不胜举,如:《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小红帽》、《丑小鸭》、《白雪公主》、《蓝胡子的故事》等西方童话故事;在中国也涌现出许多作家为童话的发展和儿童的成长做出巨大贡献,如:《玩具店的夜》、《亭亭的童话》、《怪老头儿》、《唏哩呼噜历险记》等等。童话故事是儿童文学作品的一种,具有其独特的体材特征,是儿童必不可少的阅读材料。语言学家主要从童话的体裁特征、童话故事对儿童成长以及对个体童话作品的分析等方面进行研究,但对童话中屡见不鲜的转喻现象在促进儿童语言的习得和发展给予很少的关注。本文将对童话中的转喻进行探究,认为转喻在儿童语言发展的连续性、儿童形象逻辑思维的形成,阅读能力的提高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概念转喻
认知语言学诞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此后迅速成长为具有较牢固的哲学基础,较完备的理论体系,有着新颖理论见解的语言学流派。许多语言学家也从新的视角对转喻进行了探究。“转喻(metonymy)”一词源于拉丁文denominatio,最初出现在公元前1世纪的拉丁文献《修辞和解释》中,一直被视为是一种修辞工具,体现一种替代关系。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语言学家们认为转喻不仅是语言层面的问题,也是一种概念现象,是一种思维方式和认知机制。语言学家从不同的角度给转喻下定义,试图想囊括所有的转喻现象,但却没能找到令所有人都能满意的定义。如在牛津字典中,转喻被定义为:
Thesubstitutionofthenameofanattributeoradjunctforthatofthethingmeant.
该权威字典从传统的修辞角度给转喻下的定义,即转喻是名称之间的替代。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语言学家从认知的角度定义转喻。如Radden&Kovecses(1999):
Metonymyisacognitiveprocessinwhichoneconceptualentity,thevehicle,providesmentalaccesstoanotherconceptualentity,thetarget,withinthesamecognitivemodel.
认知语言学家各抒己见,从不同的研究视角阐释概念转喻。Lakoff&Turner从认知域的角度定义概念转喻;WilliamCroft基于“认知矩阵”的概念,认为转喻的映射发生在单一的认知域矩阵中;AntonioBarcelona认同转喻是域突显现象;认知语法的创始人RonaldLangacker在认知语法框架内解释转喻现象等等。对转喻的分类,传统修辞学试图归纳所有多样繁杂的转喻表达形式,而认知语言学家则对各种转喻现象进行系统的概括。Radden&Kovecses(1999)根据理想的认知模式中转喻喻体和转喻目标之间关系给出了较全面、系统的分类。转喻分为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转喻和整体中不同部分之间的转喻。
二、童话故事
童话故事的历史久远,其雏形是神话传说。人们将现实与想象融合在一起,试图对未知世界或某些自然现象寻求合理的解释。童话源于西方,直到近代中国才出现童话这一概念,随之繁荣地发展起来。童话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安徒生是这一过渡时期的典范。童话的形式从约定俗成的公式化变成与其它文学体裁形式相交融,呈多元化趋势发展,如:童话小说、童话诗、童话散文等等。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一些童话故事中增添了科幻的色彩。就其内容而言,传统的童话故事主旨鲜明,叙事方法单一,语言表达朴实简洁。现代文学终于将文学的指针明确指向儿童的心灵世界,试图运用儿童特有的思维方式表达童话时代的美妙想象。比较传统童话,现代童话不只是在内容上反映时代的变化,呈现出更为多样的艺术形式和更为丰富的思想内涵。童话故事的语言同样与儿童的思维模式相匹配与儿童语言习得规律相吻合,采用简洁精练的词句突现事物的本质和特征。转喻不仅是童话故事表现手法之一,同时作为人们的认知机制顺应了作家的创作心理和儿童的阅读心理。
三、儿童语言习得
儿童如何习得语言一直是心理学家和认知语言学家关心的焦点。语言天赋论认为儿童自出生就具有习得语言的能力,即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语言习得能力;行为主义认为人类习得语言过程是反复模拟、操练和强化的过程。韩礼德从语言的功能角度认为儿童习得语言就是学会与其周围的人进行交际。他们试图将儿童语言习得的过程划分成不同的阶段,由于先天的原因、后天的生活环境和智力开发程度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儿童语言习得存在个体差异,各阶段之间的界限并不分明可见。儿童从出生到具有熟练口语能力大致分为4个时期。1.发声练习期(出生至6个月左右);2.语言准备期(7至11或12月);3.语言发展期(1岁至两岁半左右);4.语言成熟期(两岁半至4.5岁或5岁)。此后,儿童后天的教育在语言习得过程中的成效更为明显。儿童语言习得与认知过程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幼儿2岁时能够把已有的经验进行归纳总结。例如能把形状、大小、颜色和性能各异的车辆称为小汽车。5-6岁时,儿童开始对概念进行抽象压缩和提炼。儿童的词汇量非常有限,表意能力较弱,为了减少交流的阻碍,基于转喻思维模式,他们会采用重复、多义词、上下义词、词性转化等等方法以达到交际的目的。
四、童话故事中的概念转喻与儿童语言习得
童话不仅娱乐儿童,同时为他们的语言习得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童话故事中的转喻促使儿童去感受词句以及词句所产生的意象和概念,使他们在心理世界重新整合。这样日积月累的熏陶和潜移默化的渗透,必将促进儿童语言的发展,表达能力的提高以及形象思维和系统逻辑思维的形成。
1.有助于儿童语言连续的发展
语言学家对儿童语言习得阶段的划分不尽相同,但都不可否认这一过程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理性和灵活的方法,可以使儿童言语技能大大的加强,使语言习得变得更加顺利而连贯。行为主义者认为人的语言可以通过强化、训练塑造或模仿等来自外界的刺激来习得。童话故事语言短小精悍、流畅上口、且含蓄、凝练,是适合儿童反复吟诵的好资料。儿童大脑中原有的概念是构建其它联想的出发点。Langacker认为,转喻就是一个参照点现象,由转喻词语指定的实体作为一个参照点,为被描述的目标提供心理可及,并同时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到目标上。[2]在编续故事或创编故事过程中,基于转喻的思维模式,儿童可将记忆深刻,特征突出的事物用表意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虽然多数情况下他们不能恰当准确的将自己的思想描述出来,但他们有运用的欲望和要求。儿童语言重在培养感觉和灵性,这种简单量的积累会实现质的飞跃,从而使语言运用能力得以提高,增强表达的形象性,提高语言的使用价值。
2.有助于逻辑思维的培养
儿童概念的形成和发展与语言紧密关联。儿童语言的发展是概念发展的先决条件和催化剂。某一事物也可能具有很多特征,其中既有本质特征(关键特征),它决定着事物的分类;也有无关紧要特征,它不决定事物是否属于某一类。儿童最初习得的可能并不是本质特征,而是一些其他的特征。这些非本质特征通常具有突显性,易于识别和感知,因此能给儿童留下难以抹去的深刻印象。童话的创作通常是基于此基础之上。作家选用一些具有鲜明特征的语言表达以吸引儿童们的注意力。如:小主人公戴的小红帽在《小红帽》这篇童话中是故事的中心信息,它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预期。这一外貌特征让小读者就儿童的衣着特征有初步的概念。周国光和王葆华(2001)认为,早期儿童的认知结构简单,语言知识贫乏,他们只能从大量的实际经验到的具体实物中,以归纳的方式抽取出来一类事物的共同属性,这一过程包括辨别、抽象、分化、提出假设检验假设和概括等,从而获得某些初级概念。童话中的转喻对于儿童意义潜势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增强阅读和理解能力
童话作品的故事性很强,通常具有较浓的传奇色彩,使儿童在虚拟的时空中漫游。这样就要求各故事情节衔接紧密,从而使故事跌宕有致,给小读者的心灵以触动,产生心理上的共鸣。方卫平和王昆建(2009)认为,儿童读者的感性认识强于理性认识、形象思维强于抽象思维,所以他们更喜欢阅读情节环环相扣、事件娓娓道来的故事。某个事件总是由一系列子事件构成,如初始事件、中心事件、最终事件等。在语言交际的过程中,提及某个事件的子事件就激活整个事件以及其他子事件。如:故事《蓝胡子的故事》中“蓝胡子”这个男性的面部特征贯穿整个故事的始终,“蓝胡子”代指文中长着蓝胡子的富人。小朋友们从自己的爸爸爷爷那里了解到普通男性的胡子是黑色、灰色或白色的,但没有见过蓝色的胡子,这便激起儿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童话故事中的语言色彩感较强。色彩是认知对象重要的外部特征,具有较强的突显性,儿童借助于色彩可以对认知对象产生强烈的直观感受。这种感知特征为进一步理解这个事物提供心理通道。基于儿童的经验,长着蓝色的胡子的人可能是个怪人或坏人,他们便试图揣测“蓝胡子”富人的性格和行为。带着这样的阅读心理儿童在情节紧凑,波波相连童话中寻找答案,验证自己的假设。转喻是一种直接、明晰的表达方式,通过转喻这种表现手法和思维模式,可提高儿童对文章的分析、理解和领悟能力,促使形象逻辑思维的形成。
五、结束语
童话故事语言的选择要考虑到儿童的接受能力、理解能力、心理需求和阅读习惯。孙亚(2008)认为转喻的过程是用一个概念实体来触发另一个概念实体,或者一个概念实体为另一个概念实体提供心理通道。转喻涉及两个概念实体,其中用以指称或触发另一实体为参照物或载体,而被触发的实体被称为目标,二者属于同一认知域,在概念层次上有邻近关系。童话故事中的转喻的使用减轻儿童的阅读压力,增强儿童对童话故事的理解,促进儿童语言的连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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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angackerR.Reference-Pointconstruction[J].CognitiveLinguistics,1993,(4).
[3]方卫平,王昆建.儿童文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68-132.
[4]李卓.皮亚杰儿童认知发展理论与儿童语言习得.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5.
如果一部科幻作品,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过分天马行空不著边际,在我看来,并不能算是合格的科幻,其次是它所带来的可能性,必须是基于严肃科学之上的合理又开阔的想像,脑洞越大越令人着迷,带领我们一窥那无法到达,却可以眺望的彼岸。最后,是它所表达的人文情怀,其实大部分科幻作品,最后还是要回归到人类身上,毕竟,所有关于科学的研究,所有我们付出的努力,根源都还是想要造福自己。从这几个方面去看,电影《降临》显然是一部合格的作品,遗憾的是,又在每一个层面都不够清晰明了。
主角路易斯是一名语言学家,在一次外星人不请自来的事件中,被邀请前往基地,任务是破译外星人的语言。电影用了很大的篇幅,反复展示路易斯作为一名专业的语言学家,如何殚精竭虑的思索着与外星人沟通。然而,拖沓的铺垫了半部电影之后,科幻部分才刚刚露出核心,路易斯通过语言的学习,掌握了外星人的时间概念,进而掌握了这种能够打乱未来、现在、过去次序的本领,看起来,就像是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其实是她活在了一个非线性的时间里。但是,语言是如何如此强大到改变思维的,电影的阐述实在是太弱了,以至于很多朋友说,并没有看懂,没错,我也觉得似懂非懂。另一位被请来的理论物理学家,处境更是尴尬,他一分钟专业理论没有发挥,除了不顾危险,和女主一起脱掉防护服,充当了浪漫骑士之外,作为科学家的存在感几乎为零。作为一部科幻电影,两位有着专业知识的科学家,却好像玩了一场领悟与第六感的游戏,这种设置,让语言学家看起来更像穿越的神婆,更不要提基础物理学的颜面无存了。虽然没有看过原著,但是从一些书友评论透露出的信息看,原著对科学的阐释比电影要系统又合乎逻辑得多。语言并不仅仅是沟通,它还透露出这种文明的哲学方式,逻辑方式。
在即将结束之时,电影呈现了最令人深思的一幕。路易斯掌握了这种打乱时间次序的新语言与思维方式,所以,她看到了未来,她将会和身边的物理学家相爱,结婚,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然后两人离婚,和女儿之间经历的母女情深,再经历孩子的叛逆与对抗,最终又早早的失去了女儿。这并不是完美结局,那些幸福和痛苦的瞬间,她已经感受过。这种时间观念,对于已经习惯了线性时间的地球人类来说,真的是好事吗?我们可以心安理得的和自己的未来、过去共同相处吗?如果一切时态都同时并存,我们生存的意义将彻底颠覆,爱与恨,幸福与悲伤,甚至是生与死,一切的意义都将完全不同。电影中,路易斯把头靠在了物理学家的肩上,那一抹温柔里,所蕴含的莫大勇气,倒是颇为令人动容。
摘 要:本文对社会语言学的研究进程及发展进行综述,介绍了社会语言学的历史背景、研究流派以及研究方法。重点是对社会语言学的五个分支进行综述:言语社会学、社会方言学、言语交际民族志学、语言社会心理学和互动社会语言学。社会语言学为语言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关键词:社会语言写;背景;流派;研究方法
一、简介
社会语言学是一门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研究研究语言及社会之间交互作用的学科。虽然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只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但因其研究社会与语言的关系从而揭示语言使用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而备受关注。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其定义为“社会语言学是研究语言与社会多方面关系的学科,它从不同的社会科学(诸如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地理学、历史学等)的角度去考察语言。”社会语言学是把语言看作社会现象来研究,通过研究语言从而发现语言跟社会之间的联系。
二、社会语言学的历史背景
社会语言学的产生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社会历史的需要、物质条件的改善及语言学自身发展的必然规律。社会历史的需要引起语言学家关心语言与社会的关系,为社会语言学的诞生打下了基础。在社会发展的19世纪末到20世纪60年代,社会及政治形势多变,社会关系复杂。由于新的国家建立以及人口的不断流动使得语言的问题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语言与一个民族之间具有紧密联系,是一个民族的象征,因此它的社会性、文化性和民族性越来越受到语言学家的重视。物质条件的改善也是社会语言学产生的原因。由于物质条件的改善,科学技术取得进步,语言研究的物质条件也大大提升。社会科学一般采用的研究方法是调查法和统计法,这样以来人们更易于通过事物总体的数量关系来揭示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物质条件的改善为社会语言学的产生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语言自身的发展规律也促使社会语言学的诞生。
三、社会语言学研究的流派
社会语言学是首先是一门应用型边缘学科,从理论的借鉴到方法的选用都同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大众传媒等学科的研究紧密关联。
从观察视野来看,社会语言学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宏观社会语言学是以社会本身作为研究起点,同时将语言作为研究不同社团组织构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微观社会语言学是以语言研究为起点,同时将各种社会力量看作影响语言结构的基本因素
从研究方向上说,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分为理论与应用社会语言学研究,此研究方法的划分由Trudgill首次提出。理论社会语言学关注考察语言变体和言语群体结构相关性时所采用的模式与方法,并为交际能力的讨论提供一种普遍性的解释。应用社会语言学重点研究语言使用不平等现象背后的社会和政治含义上,尤其是在法庭、医院、学校这样一些涉及语言使用问题的公众生活领域。
社会语言学一般可以分为五个流派:
3.1社会方言学
社会方言学也即变异学派,其主要研究语言的变异跟社会因素之间的联系。研究对象为受阶级、职业、年龄或性别等社会因素影响所形成的方言。主要考察语言变异与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研究对象是因阶级、职业、年龄、性别等社会因素所形成的社会方言。语言的变异是社会方言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会方言学的代表人物是拉波夫,特鲁杰尔(Trudgill),他把这种研究称作“纯社会语言学”。变体研究是社会语言学的主要研究内容,社会语言学家们追溯语言演变的起因及变异体扩散的机制,试图从语言变异现象中发现历史的语言变化规律,形成有关语言演变理论。
3.2语言社会学
语言社会学是由美国学者费什曼创立的,它的研究重点是带有整体性和全局性的社会语言学问题,它属于宏观语言学的范畴,将语言现象看成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它的研究重点是解决社会所面临的跟语言相关的问题,例如语言的规划、发展族际通用语或者文字的规划。它的研究方法是通过数据的搜集进行定量的研究。
3.3交际民族志学
交际民族志学是人类学家海姆斯提出的。交际民族志学是“从语言和文化、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语言使用的规律”。交际人种志学是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对语言的运用进行描述,侧重于不同的社团、组织、社区及社会中文化习俗的差别对语言的运用所带来的特征。交际民族志学者着重于对交际事件的描写。他们认为只有透彻分析语言使用的环境才能弄明白人们在特定环境里使用不同语言的原因。它探究人们是如何在特定的环境下进行语言行为的选择。
3.4语言社会心理学
语言社会心理学的代表人物是兰勃特。语言社会心理学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对社会交际中语言的使用和对语言及其变体的态度进行研究。其代表人物是兰勃特、贾尔士及史密斯。兰勃特采用配对实验法发现一个语言团体对灵一个语言团体的成员的某些印象跟人们的性别及年龄、使用的方言、语言情况或社会背景有很大关系。配对实验法是语言社会心理学研究中调查语言态度的有效方法。
3.5互动社会语言学
互动社会语言学又被称为“交际社会语言学”。这个流派出现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它主要是采用语言学的知识去对人际交流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解释。在早期,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局限于低层次的语言单位。后来,社会语言学家的研究范围进行了扩展,对篇章和对话进行研究。互动社会语言学者们在研究采用的材料上使用了话语分析的一些研究方法。高夫曼、布朗、莱文森等人对话语礼貌现象的描述对互动社会语言学的建立具有巨大影响。互动社会语言学是一门新的交叉学科,它与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之间的联系紧密。
四、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方法
社会语言学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研究语言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社会语言学对语言的解释是在对语言进行描写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社会语言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归纳法,通过实际手机材料,对语言材料进行归纳总结。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将研究内容及不同的研究方法进行结合,加强课题设计的科学论证,运用计量分析手段去分析实验材料,找出言语行为的规律。祝畹瑾总结了拉博夫的方法介绍了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此外还有一些搜集材料的方法,例如访谈法、观察法、问卷法和实验法。对材料进行统计的统计学方法有材料的数量化、资料的统计、相关分析法和方差分析法。
五、结语
社会语言学同话语分析、篇章结构、交际策略、认知结构等方面进行结合,为语言的研究提供了跨学科研究的新视角。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促进了我们对语言及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 李洪静.社会语言学研究综述[J].大学英语(学术版).2007(4)。
[2] Trudgill,P.Applied Sociolinguistics[M].Longman:Academic Press.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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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杨永林.社会语言学四十年[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6)。
关键词:名物化;概念意义;转化手段
名物化是英语书面语的主要特征之一,历来都是是各语言学派进行研究的热点之一。最早将名物化研究列入其语法框架的学者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家Jespersen。在此之后,转换生成语言学派中的Chomsky、 Lester, 功能语言学家Halliday,、Matthiessen 以及认知语言学家Langacker等都对这一现象进行过研究。本文将从系统功能语言学家的新途径出发,列入语法隐喻的范畴内进行研究。
一、理论问题
语言系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为实现不同的语义功能而形成的,人们在系统中的选择某种组织方式或表达形式而非别的形式是根据所要实现的语义功能而进行的有动因的活动。韩礼德认为名物化是一种语法隐喻工具,是创造概念隐喻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方式(Halliday, 1994:352)。它是指小句的任何一个成分转换成为具有名词或名词词组句法功能的独立成分的语法过程。根据其描述,名物化过程往往需要把小句程式(clausal patterns)变为名词化程式(nominal patterns),有时候可能还需要用其他的词代替原来的词,并不一定是同源词之间的转化。这一过程不仅涉及词与词之间的词性变化,而且涉及词组之间的转化、小句之间的转化、以及几个小句缩略为一个小句等现象,这期间不仅有形式上的变化,也发生了语义方面的变化,而且语义变化将起到主导作用。
二、英语名物化的转化手段
我们将英语名物化的转换过程分为隐性和显性。隐性的历时过程较难考证,属于历史语言学的研究范畴。本文在此主要尝试考察名物化的显性表述方式,本文分别从词汇和句法两个层面来阐述名物化的转换手段。
(一) 词汇层面
词汇层面的变化是英语名物化最主要也是最明显的转化手段。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给动词或形容词加名词化标记(nominative marker), 主要是利用词缀,尤其是加后缀派生,如-er,Cion,Cment,Cness等。第二,动词或形容词的原形自指化,即同一个词具有多种词性,在充当不同词性时的词义不变,如response,detect,excuse等,但会发生某些读音上的变化,如重音的位置。第三,变为动名词(gerundive)。这一类是由表示具体动作过程的动词转化而来的,如walking, watering等等。这类词在转变之后通常出现在独立主格结构或介词短语中,表示时间、条件、因果等前后承接关系。这类句子能够简化句子结构,使逻辑关系更加明确。
另外,一致式中带有人为因素的人称代词、某些语气词和表示时态的词在转变过程中都会被省去,以免主观色彩太浓,缺乏说服力。
(二) 句法层面
在句法层面,主要表现为句式的变化。一致式的表达通常较为复杂麻烦,在被名物化后,各类关系从句、复合句基本上都转化为简单句,关系代词被各种表示逻辑关系的动词、介词或介词词组代替。例如,因果关系:cause, result in, result from等;时间关系:after, before, with等;条件关系:on, by等。其次,一致式中用and, but等连接词连接的并列句也会在名词化后变为简单句。另外,由主动句变为被动句也是名物化句式变化的一大特征之一。被动句中去除了人为因素,能使句义变得更客观,更令人信服。
以上从词汇、句法两个层面的分析是从形式上来看名物化的转化过程,形式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内容的改变,即语义的变化。形式和语义是两个相互影响、不可分割的部分。有时,语义的变化也会反过来影响形式上的变化。科技文体要求达到客观、简明、精确的意义表达效果,必然要使用一种概括性强、结构紧凑的句式,名物化形式便能满足这种要求。这同时也体现了文体对结构形式的要求。
三、启示及总结
系统功能语言学将名物化列为语法隐喻的形式之一,它是引起概念隐喻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方式。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概念意义变化是极为重要的,它会进一步影响到人际意义和谋篇意义的变化。名物化把小句程式变为名词化程式,由单纯表达过程意义转化为过程意义和参与者意义的统一体,在将两个小句合并为一个小句时,创造了新的过程并将原先的小句变为了参与者,创造了一种非人格化的效果,使具体意义转化为抽象意义,从而达到更客观、更精确的意义表达。名物化将复合句转化为简单句后,关系代词所表达的前后逻辑关系相应地由动词或介词来表现,使结构更简明,前后意义关系更直接、明晰。名物化是书面语体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一领域中的许多问题仍然还是各语言学派争论的焦点,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
参考文献:
[1] Halliday, M. A.K. 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 (2nd edition) [M]. London: Edward Arnold.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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