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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申请书

时间:2022-07-04 03:56: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药店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药店申请书

第1篇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部门的XXX,于X年X月X日成为贵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已经有X个月,试用期已满。在这段时间里,我自认能够完全胜任工作,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在这段时间里,我主要的工作是XX,通过锻炼,我熟悉了XX的整个操作流程。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XX方面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XX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然,初入XX,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XX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大家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给与提醒和指正。

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同时让我很快与同事们成为了很好的工作伙伴。经过这X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本职工作,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团队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XX的能力。

XX集团成立于1988年,是全国罕有的跨区域商业地产投资商,在近30个城市,拥有40个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持有租凭物业面积约420万平方米。万达20年足迹跨越中国北京,上海,天京,大连,哈尔滨,沈阳,重庆,成都,宁波,武汉,济南等近30座主要城市。2008年,万达集团更荣获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__综合实力TOP10;2008年,中国500强第298名,继续领跑中国商业地产。

我很喜欢这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XX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XX一起成长。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各位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XX创造价值,同XX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文秘站刊出

第2篇

最新延期申请书1

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支行:

我单位于20__年6月16日收到,__有限公司支付的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__有限公司。付款行:__银行__支行。出票日期:20__年3月28日。到期日期:20__年9月27日。汇票号码为:3080005392019400金额:伍万元整,因我单位财会人员书写失误,造成未能按期办理兑付手续,请贵行给予谅解,因失误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单位负全部责任。

财务印鉴章:

__包装厂

20__年10月12日

最新延期申请书2

台州海关:

我司于20__年1月26日进口一台粗破碎机,合同号H_D1111291,单价USD380000/台,委托台州华光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于20__年2月10日报关,报关单号052200964,我司于20__年2月13日交保证金。

因本票货物的完税价格贵关还在审核中,暂时不能结案,而我司在通关时所交保证金有效期即将到期,故我司恳请贵关对本票货物保证金作延期处理,请予以批准为感!

台州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8月7日

最新延期申请书3

申请人:___,男,汉族,__岁,电话:____。

申请请求:请求依法延期开庭审理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河南___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并定于20__年_月_日下午15时开庭。因申请人的人在同一时间其他案件出庭参加诉讼,不能准时参加本案的庭审,故特依《民诉法》第132条之规定,申请延期开庭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

特别授权人:___

申请日期:20__年_月_日

最新延期申请书4

__监督管理局:

本人(单位)__,性别:女,年龄30岁,所属的康乐药店,在20__年10月11日被单位所属永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本药店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本人(单位)对贵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违法事实和给予的.行政处罚无异议,并愿意缴纳罚款,但是本人家庭情况特殊,家有老母亲病重住院,以及2岁多的小孩,丈夫身体也患有肾结石,暂时无力缴纳罚款。恳请延期缴纳罚款。

第3篇

姓名:** 部门:策划部 职位:开发工程师

加入公司日期: 预计转正日期: 实际转正日

转正申请(附试用期工作总结):

本人在****年*月*日入职,主要负责**产品的开发工程师的工作。在来到公司的这3个月期间,跟同事共同完成网站整体改版主要是网站首页所需的数据在后台开发相应的栏目,本人独立完成资讯中心栏目的中后期开发与完善,首页高级搜索产品的以及项目通资讯与新版注册功能等日常开发工作,改进了后台部分功能(回复管理、编辑器、文章、附件上传、图片上传、后台管理),对网站以往的一些安全隐患进行了修正(验证码、数据库链接进程),并且在本职工作之余能够协助公司同事工作(焦点图管理、滚动信息管理以及一些模块的修改等)。

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除了工作上的收获外,我仍然不敢放松学习,与同事的接触中也在同事的身上发现了许多优点和我自身不足的地方。但我坚信勤能补拙。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还要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改正自己身上的缺点,努力完成公司交给我的每一份工作。在此我希望能更好的为公司尽职尽责,希望公司的领导可以给我一个这样的机会。

批准

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意见 日期

人力资源经理签字 日期

总经理签字 日期

申请人:**

****年*月*日

新员工转正申请书(二)

光阴荏苒,伴着新年的钟声,我们走过了光辉的年,迎来了崭新的年。在这辞旧迎新的欢庆时刻,我衷心地感谢公司给了我一个好归宿。

自年月日入司以后,在公司严格要求下,在部门领导和同事们帮助教育下,思想理论上日渐成熟。业务头脑更加清醒。特别是通过部门及小组一系列的学习和锻炼,使我进一步增强了业务性,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业务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勇于进取,作一名合格的业务员,不仅要勤勉,还要有方法;不仅要有IQ智商,也要具备EQ人情世故的对待处理能力,而且要具备灵性人格,才能真正造福自己的客户,取得自己应得的成果。

在部门培训两周后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事业中。在组长安排下,我去专卖店学习了五天,在回店培训了四天,在部门和小组的培训期间,我认真学习了公司的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产品等各方面的基础知识,在培训的过程中并试着去接触顾客。更值得一提的是感谢经理给了我一个更好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在店和百货独立学习兼营业员,是他锻炼了我坚强的意志和做业务坚定的信念。学会了曾经不会使用的产品,我在店和百货的净销售总额近2万元。当了几天的营业员真是获益匪浅,碰到了各种各样的顾客和问题。基本知道了怎样使客户满意,为客户提供快乐及利益,满足客户想拥有更多,更好的心态及满足其各层面心理需求,重视人性的需求,满足其希望,重视被认同、被肯定、被接受的心理。为达成使客户满意、满足、安心、放心的购买。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针对价格:应该不要把自己陷于价格战之中,应以强调价值为重,提高附加价值的功效,在价格上差异性比较分析之后也会更实际、更便宜、更有效、更有用。

2、针对通路:方便、快速、服务到家

3、针对商品:商品设计要依据市场需求来设计,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为依据旧。

4、针对促销:掌握客户的心理条件予以满足。

5、针对实体:使客户不但能看到、摸到、听到尚且能嗅到,以符合心到、口到、手到、眼到之要求。

6、针对程序:不仅有售前、售中之服务,尚有售后之服务,不断的打电话、发信件、直接拜访以了解起售后之使用情况。

与客户做朋友,真心关心客户的利益;使自己成为公司一个有专业能力之组合。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脑:以理性来说服;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感觉:以气氛、情绪来影响;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心情:以赞美肯定来达成;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视觉:以各种图表来促成;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听觉:以声调、音乐声来激起;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触觉:以质感来影响其感受。

作为业务员要懂得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地处理工作上出现的每一项待解决的问题,要有策略、手段、方法、技巧,才能使自己在工作的领域里脱胎换骨、大放异彩。

在部门、小组培训学习或在百货和药店当营业员期间,自己按着上述要求去用心观察和留意过,当营业员时也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一个业务员的作用。但是,检查起来,所存在的缺点毛病也是不少的,在何经理的帮助教育下,有的克服了,有的还需今后努力改正,积极要求进步。

今天,我虽然向公司递交了提前转正申请报告,但我愿意接受公司的长期考验。

批准

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意见 日期

人力资源经理签字 日期

总经理签字 日期

第4篇

敬爱的领导:

转眼间,x个月的试用期就要结束了,自xx年x月x日入司以后,在公司严格要求下,在部门领导和同事们帮助教育下,思想理论上日渐成熟。业务头脑更加清醒。特别是通过部门及小组一系列的学习和锻炼,使我进一步增强了业务性,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业务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勇于进取,作一名合格的业务员,不仅要勤勉,还要有方法;不仅要有iq智商,也要具备eq人情世故的对待处理能力,而且要具备灵性人格,才能真正造福自己的客户,取得自己应得的成果。

在部门培训两周后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xx事业中。在组长安排下,我去xx专卖店学习了五天,在回xx店培训了四天,在部门和小组的培训期间,我认真学习了公司的管理制度、组织机构、xx产品等各方面的基础知识,在培训的过程中并试着去接触顾客。更值得一提的是“感谢经理给了我一个更好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在xx店和xx百货独立学习兼营业员,是他锻炼了我坚强的意志和做业务坚定的信念。学会了曾经不会使用的产品,我在xx店和xx百货的净销售总额近2万元。当了几天的营业员真是获益匪浅,碰到了各种各样的顾客和问题。基本知道了怎样使客户满意,为客户提供快乐及利益,满足客户想拥有更多,更好的心态及满足其各层面心理需求,重视人性的需求,满足其希望,重视被认同、被肯定、被接受的心理。为达成使客户满意、满足、安心、放心的购买。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针对价格:应该不要把自己陷于价格战之中,应以强调价值为重,提高附加价值的功效,在价格上差异性比较分析之后也会更实际、更便宜、更有效、更有用。

2、针对通路:方便、快速、服务到家……

3、针对商品:商品设计要依据市场需求来设计,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为依据旧。

4、针对促销:掌握客户的心理条件予以满足。

5、针对实体:使客户不但能看到、摸到、听到尚且能嗅到,以符合“心到、口到、手到、眼到”之要求。

6、针对程序:不仅有售前、售中之服务,尚有售后之服务,不断的打电话、发信件、直接拜访以了解起售后之使用情况。

与客户做朋友,真心关心客户的利益;使自己成为公司一个有专业能力之组合。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脑:以理性来说服;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感觉:以气氛、情绪来影响;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心情:以赞美肯定来达成;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视觉:以各种图表来促成;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听觉:以声调、音乐声来激起;满足客户要满足他的触觉:以质感来影响其感受。

作为业务员要懂得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地处理工作上出现的每一项待解决的问题,要有策略、手段、方法、技巧,才能使自己在工作的领域里脱胎换骨、大放异彩。

在部门、小组培训学习或在xx百货和xx药店当营业员期间,自己按着上述要求去用心观察和留意过,当营业员时也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一个业务员的作用。但是,检查起来,所存在的缺点毛病也是不少的,在何经理的帮助教育下,有的克服了,有的还需今后努力改正,积极要求进步。

今天,我虽然向公司递交了提前转正申请报告,但我愿意接受公司的长期考验。

第5篇

微软(Microsoft)的比尔・盖茨(Bill Gates)、苹果公司(Apple Inc.)的史蒂夫・乔布斯 、特斯拉(Tesla)的艾伦・马斯克(Elon Musk)……尽管每个人所处的领域各有不同,但他们都有着同一个身份――行业颠覆者。他们从来“不安于室”,更愿意将一切推倒重来,创建属于自己的帝国。而在血检产业,也同样迎来了一位颠覆者――来自硅谷的Theranos公司创始人,时年31岁的伊丽莎白 . 霍尔姆斯(Elizabeth Holmes)。

美国杂志《时代周刊》(TIME)评选霍尔姆斯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百大人物”之一,并被视为与盖茨、乔布斯比肩的梦想家。盖茨梦想让每个人的桌上都有一台电脑,而霍尔姆斯梦想每一家药店都配备一套验血分析系统,让人们只需到附近的药店,而不是医院,便可通过血检得知自己的健康状态。

2013年,Theranos与美国最大零售药店沃尔格林(Walgreen)达成合作协议,在其连锁店内设立Theranos福利中心。沃尔格林在全美拥有超过8200家连锁药店。截至目前,Theranos已位于亚利桑那州和加利福尼亚州沃尔格林药店建立40家中心。

此外,Theranos与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医学中心(UCSF Medical Center)、全美第五大医疗机构Dignity Health,以及美国山间医疗保健公司(Intermountain Healthcare)签约,在这些机构组织的医疗设施和机构中配置它的服务。与此同时,这家公司还通过与制药公司合作,在临床试验中快速提供血液检查结果。

今年7月2日, Theranos专有的验血系统更是获得了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认可。目前公司估值高达90亿美元。拥有公司50%股权的霍尔姆斯也以45亿美元的身价晋级为《福布斯》(Forbes)“美国白手起家女性富豪榜”首席。

颠覆者

1984年,霍尔姆斯生于华盛顿,父亲是美国国际开发署的全球水协调员,大部分时间都致力于改进中国和非洲的水资源利用。霍尔姆斯从小便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她在一封信中写道: “我最喜欢的就是去发现新事物,一些人类自己还不知道自己能做到的一些事。”

9岁时,霍尔姆斯便开始学习中文,读高中时,她曾跟随父亲在中国生活过一段时间。在北京时,她惊讶地发现中国大学的信息技术水平只相当于美国高中。于是,霍尔姆斯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创业,将C++编程器卖给中国大学。这段经历给了霍尔姆斯很大的启发,“我开始相信创业也许是我对人类产生影响的最大机会,也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出一番成就”。

之后, 17岁的霍尔姆斯拿到斯坦福大学入学通知,还被发放了学校最高规格“总统奖学金”(Presidential Scholarship),这意味着学校每年赞助她3000美元来开展研究项目。虽然还是个化学工程系本科新生,但霍尔姆斯成功说服了化学工程教授钱宁 . 罗伯逊让她使用学校的实验室,通常该实验室只对博士生开放。

大一暑假期间,霍尔姆斯到新加坡基因研究所实习进修,参与开发检测血液中、鼻涕中 SARS 病毒的新系统。霍尔姆斯回忆道:“我在生物学领域没有多少专业训练”。所以她必须快点学习才能赶上。与此同时,斯坦福大学给她的工程、技术背景让她觉得研究所中进行的实验“还有更好的方法”。

在研究SARS病毒时,看到病人被一针筒一针筒重复采血检查,霍尔姆斯就琢磨着能不能用一种方便、简单、不拿针筒、采血量小的方式完成血液检测。回到美国后,她将自己在新加坡研究所里想到的点子写成专利申请。

2003年的秋天,刚上大二的霍尔姆斯决辍学创业,她带着一份专利申请书,走进罗伯逊的办公室,说出了自己的决定。罗伯逊在他33年执教生涯里见过成千上万个学生,虽然只认识霍尔姆斯一年多,却知道“她与众不同”, 罗伯逊评价道,“她会从一个独特的视角看待复杂的技术问题,这在我的阅历里绝无仅有”。尽管罗伯逊欣赏霍尔姆斯开公司的想法,但他似乎并不赞同霍尔姆斯要辍学的决定。

“你为什么要放弃学业?”罗伯逊问。“因为我希望建立一个可以彻底改变医疗保健现状的医疗系统。我不想在已有技术上做改善,而想发明一种全新技术,可以不分地域、种族、年龄或性别,使所有人受益。”霍尔姆斯回答。

罗伯逊被这个答案震撼了,“我突然意识到注视着她的眼睛就像望着史蒂夫・乔布斯或比尔・盖茨的眼睛一样”。

霍尔姆斯行动力超群。退学后,她用自己的学费并借贷创办一家新公司,最初命名为“Real-Time Cures” (实时治疗),不过后来她放弃了这个名字,因为很多人对“治疗”这个词反感。所以,她结合“therapy”(治疗)和“diagnosis”(诊断)两个词为公司命名为Theranos,专门进行无痛抽血和检测。

当初一个专利支撑起的小微创造企业,如今已申请到186项国际专利,其中霍尔姆斯一个人手上就握有82项美国专利和189项国际专利。甚至连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也是霍尔姆斯公司的董事成员之一。

“一滴血测百病”

血液检测分析是医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利润,每年产值约在750亿美元左右。在美国,这个领域长期被奎斯特诊断公司 (Quest Diagnostics)和美国控股实验室公司(Laboratory Corporation of America Holdings)所垄断。后两者目前的市值均为85亿美元。而Theranos正在颠覆着这个产业。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颠覆性科技会是出自天生晕血的小姑娘的“奇思妙想”。霍尔摩斯天生对针头、抽血有着天生的恐惧,并在媒体面前直言,“一根针戳进身体然后把血抽出来,非常可怕。在我小时候,当我知道要抽血检测的时候,我会提前好几个星期就紧张。”

Theranos发明的无痛验血法方式,只要轻轻地在手指上一扎,血液样本就会储存在一个名为nanotainer的小瓶内,采血剂量不到通常的百分之一至千分之一。

传统的验血过程中,血液采集后需要分装到许多小瓶中,被送到多个独立的实验室去化验,这种复杂的流程长,通常要花上好几个星期才能得到详细的化验结果,而且中途也很容易产生错误。

通过分析软件,不到四个小时便可得到化验结果,而且由于化验过程完全自动化,无需人工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在传统测试过程中出错的可变性,保证化验结果的准确性。检测血液的分析系统也只需常规实验室面积的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占地小,实用方便。一旦推广,未来甚至能直接把血检实验室放在医院手术室的旁边,或是直升机上、又或是船、甚至帐篷里。

此外,Theranos无需重复采集血液,只要使用一个微量样品,便可进行200多种血液化验,

真正实现“一滴血验百样病”,这对传统血检商业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

凭借这一颠覆性科技,Theranos被美国著名商业杂志《快公司》(Fast Company)评选为2015年最具革命性十大医疗保健公司之一,排名甚至超过互联网巨头Google,后者通过旗下风司Google Venture,在生命科学、健康和医疗领域里的表现相当活跃,目前正在研发的Google 智能隐形眼镜可跟踪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

《快公司》每年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具有创造性商业理念、增长速度快、具备一定社会公益性创新企业,Theranos 、Google皆是其中翘楚。而且,不同于其他做血液化验的同行,Theranos把化验价格“明码标价”公布在在官网上,实现公开、透明、低廉。

据Theranos官网公布的261种各项化验报价,价格甚至比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公布的费率要便宜90%。比如,传统实验室检测胆固醇需要55美元以上,但是Theranos仅仅收费2.99美元,将价格因素剔除在检验者的考虑之外。

霍尔姆斯一直坚持着 “一滴血改变世界” (One Tiny Drop Changes Everything)的理念,致力于让人们前所未有的了解自己的健康状态。

“过去,人们需要有了生病的症状之后才能通过检测了解自己的健康信息。我创立Theranos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这种局面,重新定义诊断的范例。无论贫富,不管居住何方,我要让每个人都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获取自己需要的健康信息。” 霍尔姆斯说。

第6篇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四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

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生物制品;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医疗用毒性药品、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八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申办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受理部门应当听取申办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法律规定举行听证。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当将已经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众有权进行查阅。

对公开信息后发现企业在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文件、数据或其他欺骗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法定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和出借。

第四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与换发

第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第十六条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应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第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后,应由原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

第十九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应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持证企业应当按本办法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企业经营设施设备及仓储条件变动情况;

(三)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四)发证机关需要审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发证机关可以要求持证企业报送《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通过核查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职责;

(二)发证机关可以对持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必须进行现场检查:

1.上一年度新开办的企业;

2.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

3.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4.发证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当年,监督检查和换证审查工作可一并进行。

第二十三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标准,由发证机关按照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标准及其现场检查项目制定,并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经营企业,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第16条规定,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按《药品管理法》第79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证机关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有关监督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的结果,发证机关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二)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消、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

(四)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发证机关应建立《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监督检查、变更等方面的工作档案,并在每季度上旬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变更等情况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对因变更、换证、吊销、缴销等原因收回、作废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建档保存5年。

第二十九条企业遗失《药品经营许可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发证机关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发证机关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条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发证机关吊销或者注销、缴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及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应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流水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编号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7篇

2011年6月2日的上海,天气沉闷、暑热难耐。下午三点,已经住院两个多月的高敬德,从上海市肺科医院一瘸一拐地走出来。身体虚弱的他,刚出门诊楼,便迫不及待坐到台阶上,不停地咳嗽。

51岁的高敬德,大学毕业后直到2001年,一直从事药品销售,生活安顺。一次被假药侵害的经历,让他走上了一条医药打假的“不归路”。

矛盾的“假药”鉴定

同样的一款药,杭州药监部门鉴定为假药做出处理,并指制假源头在上海后,上海药监部门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非假药鉴定。

2011年6月3日上午,高敬德拨通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浦分局的电话,准备去杨浦辖区“打假”。接电话的杨姓科长刚开始表示“欢迎”,但得知有媒体采访时,立即表示,“不配合记者采访”。

“他(杨科长)说只要有媒体在,他们就马上‘收队’”。高敬德接着说,此前他多次在上海杨浦区、虹口区内发现假药销售,但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只要告知区药监部门售假的具体的地点和假药名称后,假药总会变成空盒。

在杨浦区打假“受阻”后,当日下午,高敬德又来到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以下简称普陀分局)。

这次,他去的“理由”是“领赏”而非打假(按照国家和地方药监局的相关规定,对假药举报人有奖励政策)。但高敬德说,此行的真正目的,并非为那几十元奖励,而是去讨一个“说法”。

此事得追溯到2009年9月。当时高敬德在杭州发现了假药“大气一转方”、“五脏元真方”等,杭州市药监部门认定为假药并查处后,告知他“源头”在上海。

高敬德马上追到上海。发现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的假药销售窝点后,便订了7万余元的药品。接到他的举报后,上海市药监局及普陀分局派人赶到现场进行了查封。

但是,直到现在,此案也没有处理。“百思不得其解”的高敬德反复向上海市药监局及普陀分局询问,得到的答复均是该假药的批准文号是陕西的“消字号”,已转陕西处理。但陕西方面却说从未接到过来自上海的相关材料。

这次记者随高敬德再次前往普陀分局询问时,却得到了又一个“意想不到”的答复:

当时参与上海“大气一转方”等假药查封的普陀分局稽查科科长余志清,表示此批假药已转至陕西处理,“有电话录音为证。”并解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此批药品并不能定义为“假药”。

对此,记者拿出2010年《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年高敬德在杭州发现此批假药时,杭州市药品监管部门做出了“假药”认定并进行了查处。但为何同样的药品,在上海药监部门,却得出不是假药的鉴定结论。

余志清的答复是,他反复并仔细阅读过该《处罚决定书》,认为“写得非常好、非常棒”!但指出其中一段内容――“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及《药品管理法》……”对记者说:“杭州是将一个通知放在最前面来认定这批药品为假药,我没有看过这个通知,或许他们只是按照当地的规定将其认定为假药”。

对于余的“当地规定说”,高敬德显得格外激动,表示要将上海市药监局和普陀分局告上法庭。余立即表示,此案与上海市药监局无关,直接责任人只是普陀分局。高敬德坚持上海市药监局也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为当时查处此案时,是上海市药监局和普陀分局“联合执法”――“当时普陀分局也承认是联合执法”。

而余则坚决否认“联合执法”――“当时我们作为具体承办人,我们肯定要去,但是市药监局只叫了食品药品监督所的同志也来看一下,而他们认为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就先走了。”

对此,当时也在查处现场的高敬德更不能接受。记者随即问道:“食品药品监督所和上海市药监局是什么关系?”余和一旁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后又回答:“监督所是独立法人,在行政上从属药监局,财务上独立。”

围绕着这些问题,普陀分局和高敬德彼此不停争论,难以调和。面对高敬德的不断“纠缠”,普陀分局工作人员和稽查科长余志清,再次做出答复,一改此前将“大气一转方”等药品转至陕西处理的说法,而是表示这批药品在他们鉴定为非假药后,已经归还给了销售商并再次声称当时上海市药监局并未参与“联合执法”,直接责任人只是普陀分局。这让高敬德更加愤怒。

高敬德当场向普陀分局人员“摊牌”道:“当时杭州药监部门就和我说了,这批药品制假源头后台很硬,其真正的制假商的‘大头’是上海百神贸易有限公司及上海绿谷集团有限公司”。

“这只能说明:你们药监局和他们有不正当的利益关系!”对高敬德的这个“猜测”,普陀分局予以否认。

官方的“收买”

高敬德告诉记者,他常被某些地方药监部门“收买”。“收买”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给钱,让他别在其辖区打假;二是当他发现假药并要求相关部门处理后,假药经销商和其“交易”,“花钱息事”。

高敬德药品打假的足迹,遍布全国多个城市。一些地方的药监部门对此很是头疼,甚至花钱“收买”他。

据高敬德讲述,2008年7月,南京市药监局白下分局一位陈姓副局长,曾请他吃饭,派其手下工作人员做高敬德的工作,并向高敬德承诺,如果不在其辖区内打假,一年给他2000块钱。

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2011年6月3日,高敬德拨通了南京一家销售假药的医药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高:“你当时和我说,如果我撤回对鼓楼分局的,你就给我5000块钱对吧?”

张:“对对对!”

高:“那是不是经法院调解没用,必须要经过鼓楼分局?要撤诉的话,是去法院吗?”

张:“不是,去鼓楼药监局,是他们要求我们这样做的,你什么时候来南京?”

电话里高敬德提到的“鼓楼分局”即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鼓楼分局(以下简称鼓楼分局)。2009年7月,高敬德在南京鼓楼辖区内查到有地下工厂生产的,包装标明治疗前列腺疾病、进口美国的假药“美国威龙”销售。

购买了两盒后,他向鼓楼分局举报,鼓楼分局进行了查处,但只罚了销售商两盒高敬德所购假药的两倍罚款,未查制假源头,并告知高敬德此药店没有台账可查。

高敬德不满鼓楼分局的处理,于是将其告上了鼓楼区法院,“如果没有批号,应该属于假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罚2万元到10万元。但我举报后,鼓楼分局只通知立案,拖了半年才处理。”

鼓楼法院要求鼓楼分局与高敬德进行和解,而鼓楼分局却让假药经销商与高敬德进行和解。此案到现在还未解决。

高敬德还向记者提供了一段视频,在2008年10月山东卫视制作的《周涛讲故事――较量》(下)节目里,高拨通某药监部门一科长的电话:

“是某科长吗?”

“你哪位?”

“我是高敬德,你不是讲一年不举报就给我500块钱吗?”

“现在一年到了吗?”

“我知道一年还没到。”

“晓得了,你到时候过来拿。”

山东卫视的此期节目,只播放了上集,而下集,因“不明原因”并未播出。在此次采访中,高敬德向记者透露,此科长系上海某药监部门领导。

2011年6月8日,高敬德电话告知记者,当天他接到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干分局(以下简称江干分局)电话,让其尽快赴杭州和假药经销商进行“调解”,不然“假药商跑了,你一分钱的奖金都拿不到!”

2009年,高敬德在杭州江干辖区查到有假药销售,但接到举报的江干分局却说没有发现,后高敬德和当地媒体现场查出价值5万余元的假药。江干分局再调查后,答复查出2万元假药。

该案因江干分局和高敬德之间的分歧一直没有解决,但如今江干分局通知高敬德和当时查处的假药经销商“调解”,不然“拿不到一分钱的奖金”。对此,高敬德不解,“那我打假还举报干嘛?直接向经销商要钱就是了!”

“有人说我居心叵测,打假是为了搞钱,但我想只说一点:8年时间,我因打假受药监部门奖励共15万元,但打假的费用是25万多。”“现在我自己看病都没钱。曾经举报的假药一些药监部门不承认,我就以身试假,现在还得了药物性的糖尿病。”

所以,高敬德对支持他打假的人很是感激,在给记者看的一条至今保存的短信里,一位普通民众这样说:“我非常敬佩您,也为您的人身安全担忧!像您这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已经不多了……”

诚然,医药打假的路上,并不安全。

被“遗忘”的伤害

曾经因打假而被殴打至重伤的高敬德说,让其最为心痛的不是打假的心酸,而是执法部门对制假贩假者的纵容。

2011年6月2日下午,高敬德见到记者后的第一句话是,“我今天刚接到律师通知,说维持原判。”

“维持原判”,是高敬德“意料之中”的结果,也是无法接受的“事实”。

2008年9月11日,高敬德以患哮喘病“待查”为由,住进了南京大学医院。通过他掌握的情况,此医院内有假药销售嫌疑。9月12日下午,他发现一位患者手中拿的“洛赛克”是假的,想把药从患者手里买下来,但被医院工作人员察觉。

就在高敬德发现南大医院销售假药“洛赛克”的当晚,院方以其得了肺结核为由要求其出院。9月14日下午,坚决要“挖到底”的高敬德,在南大医院门外被殴打。

关于高敬德被殴打一案,记者翻阅2011年3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书》(鼓检诉刑诉〔2010〕114号),法院对被告人李有强做出了如下判决:一、被告人李有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二、被告人李有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高敬德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86.4元。

对此判决,高敬德不服,提出上诉。而高的律师彭亮2011年6月2日电话告诉他,从二审法官处获知,他被殴打一案,维持原判。

“二审都不开庭,怎么就直接维持原判了?”高敬德向记者反复重复这句话。那么,法院判决究竟是否合法?记者询问了彭亮律师,彭律师表示:“此案从一审开始,就存在着程序不合法的问题。”

2008年9月,高敬德被打两个月后,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鼓楼公安分局)带高敬德去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得出“右眼眶内壁骨折、上颚骨骼突骨折”属轻伤的鉴定结论;后鼓楼公安分局又委托南京金陵司法鉴定中心,对高敬德做出了重伤的鉴定结果。

就从这次重伤鉴定开始,此案出现众多难以解释的情况。

高敬德向记者讲述,南京金陵司法鉴定中心做完伤情鉴定后,通知他携带相关证件去取鉴定报告。但就当高敬德去拿这份报告时,金陵司法鉴定中心接到一个电话后却告知高敬德鉴定没有做,没有鉴定报告可拿。“我推测当时是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给他们的电话”,高敬德说。后高敬德不得不将金陵司法鉴定中心到法院,后获3000元赔偿。

为此,鼓楼公安分局便调出高敬德被打以后在南京各医院就诊的结果,另委托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为高做伤情鉴定,得出高敬德“脑外伤后遗留下丘脑一垂体功能障碍,损伤程度为重伤”的鉴定结论。

做出伤情鉴定后,鼓楼公安分局以高敬德被殴打致重伤为由,将此案移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检察院),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有强提起公诉。

为确认,记者查阅了当时的相关资料。在鼓楼分局送达高敬德及李有强的《南京市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鼓公刑鉴通字〔2009〕508号)中,明确了浙江汉博司法鉴定所对高敬德的重伤鉴定结论,高敬德和李有强于2008年8月13日在此通知书上签了字。

而在2010年3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书》(鼓检诉刑诉〔2010〕114号)中,却只采纳了高敬德右眼眶内壁骨折、上颚骨骼突骨折属轻伤的鉴定结论,对高敬德重伤鉴定结论只字未提。

律师彭亮向记者表示,高敬德的重伤鉴定程序合法,但法院对重伤鉴定没有理会;另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7条规定,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既然公诉机关没有安排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就没有理由将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作出的轻伤结论作为李有强的法律依据。

但从此案一审到二审,鼓楼区法院和南京市中级法院,对高敬德及其律师提出的重伤重新鉴定要求都未予理会。

律师告诉记者,二审判决生效后,若高敬德依然不服,虽然还可以继续走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申诉,“但一般来说,想要改判,就十分困难了”。

利益链后的“力量”

“背后有一股力量,让他们不敢公正执法。”高敬德一直这样认为,“这股力量不断地打击我。”因此,他还上了各大医院的“黑名单”。

2008年被打留下的后遗症,使得高敬德的日常生活充满艰难。51岁的他,头发花白,右臂麻木,走路跛脚。记者此次采访时,高敬德又受着脑部垂体功能障碍引起的肺部病痛困扰,表述不清,稍有激动便剧烈咳嗽。

想想如今身体上的病痛,以及8年多来因药品打假而发生的变故,他告诉记者:“我直到死,也不会放弃给自己讨一个公道,我为国家打假,但司法却不保障我的权益,他(李有强)只判了拘役六月,还缓刑一年,等于没有受到处罚。”

“背后有一股力量,让他们不敢公正执法。”高敬德一直这样认为。

一审判决前,高敬德与一审法官李婉虹有过一次激烈的“冲突”。当时高敬德得知自己案件移送法院后,主动给李法官递送诉状和证据。因对被害人权利理解不同,李法官与高敬德发生了争吵,并让法警对高敬德强行搜身,扣下了高敬德手机并将手机中的录音资料全部删除,称高敬德是“流氓”,并说:“如果我现在不穿这身法袍,早就给你两个耳光。”

愤怒之下的高敬德提出要投诉李法官,据高敬德回忆,李法官告诉他,任他去告,办完此案她就退休了。后来高敬德通过负责此案二审的法官得知,李婉虹确实已经退休。此后,高敬德多次试图联系李婉虹,电话均无人接听。

一审开庭前,高敬德接到过一号码不详的电话,对方告诉他,不要投诉李法官,投诉没用,坚持下去也不会有结果。

记者从庭审前高敬德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李婉虹法官回避的申请书里得知,一审庭审前给高敬德电话的号码,是“南京大学校内的公用电话”。

另外,此案办理中的一个细节,也让高敬德心存怀疑。直到高敬德看到鼓楼区检察院的书前,鼓楼区公安分局及检察院办案人员都告知他:一审被告,即殴打他的李有强,是“无业人员”。但高敬德认定李有强是南大职工而拒绝相信。果不其然,在书上,对李有强的身份是这样描述的:南京大学后勤集团职工(停薪留职)。

看到书的那一刻,高敬德在心里对自己说:“公检法都在骗我。”

当时在南京被打后,高敬德被送到鼓楼医院医治,“但医院也不管我,把我放在凳子上,南大医院电话一来就不给我看了。我又报了110,当时被打后鞋子什么的都没有了,光着膀子,手机、钱都被抢了。”

“在鼓楼医院两三天没人管我,后来我在鼓楼公安分局接待日,找到了当时一个姓张的副局长,他借了我两千块钱,我就去玄武医院住院了。”

随后,高敬德在玄武医院住院不到两天便被“赶”了出来。

此后,高敬德先后又去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白下医院、南京市中医院等治疗,均以同样的理由被拒绝。

无处治疗的高敬德,在挂号被拒时询问才得知,他已经上了各大医院的“黑名单”。

最后,在一些媒体介入后,高敬德终于得以治疗,但这并非代表着他的名字已从“黑名单”上消失。

就在CCN记者采访前,高敬德因肺部不适去上海市肺科医院就诊,“可能一开始医生不知道我是谁吧,后来去办住院登记处的时候,知道我是高敬德的时候,医院撤销了我的住院单。”

“你太出名了,在南京闹得太厉害了!”在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务处,高敬德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在外地被打、被拒,为什么在自己家里,也同样被打、被拒……”高敬德说这句话时,语带忧伤。

《解放日报》群工部副主任王玲英得知此事后,马上介入帮忙,高敬德这才住进了上海市肺科医院治疗。

就在高敬德住院期间,他仍带病继续着药品打假。一天他向药监部门举报上海闸北区某保健品公司销售假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闸北分局扣押了药物。而当天晚上,高敬德存放于医院储物柜里的重要打假资料和相关证明,不翼而飞。

“事到如今,以后我只有走上访之路。”不知高敬德今后的上访路,是否会如其打假路般,一去难归……

关于高敬德

他被称为医药打假“专业户”,8年多时间,打假633起。在此之前,他曾从事药品经销工作十几年。

2003年,有多年脂肪肝病史的高敬德,在服用了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医生处方的药品“天胡荽愈肝片”后,出现严重不适。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买了假药,随后他以当时供职单位采购部经理身份,到生产此药的云南一家药厂调查后发现,生产地点在一个部队的废弃营房里,苍蝇滋生,到处乱飞,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假药生产基地。于是他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随后该药厂被成功查处。

从此,高敬德走上了药品打假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