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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小额贷款申请书

时间:2022-03-16 18: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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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小额贷款申请书

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信用社区(以下简称信用社区)是指以街道(乡镇

)辖区内失业人员诚实守信的个人品行记录和个人信用承诺的方式申请办理小额信用贷款的社区。

第三条信用社区的标准

(一)辖区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全部建立信用档案;

(二)辖区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全部签订《建立信用社区个人承诺书》

(三)辖区内申请小额信用贷款的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率达到100%;

(四)辖区内失业人员按时归还小额信用贷款的还款率达到90%以上。

第四条信用社区的组成信用社区以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为基础,以社区就业服务组织为依托,吸收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为成员,在区县主管部门、担保机构、小额贷款经办银行的指导下创建。

第五条信用社区的申请,评定信用社区由社保所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向区县

劳动保障局推荐,区县劳动保障局会同区县财政局、担保机构、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信用社区标准的予以确认,并报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信用社区的撤消

每个自然年度内,信用社区内失业人员按时归还小额信用贷款还款率未能达到90%的,由区县劳动保障局会同区县财政局、担保机构、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取消其信用社区的资格,并报市劳动保障局、财政部门备案。

担保机构有权对信用社区办理的小额信用贷款的项目资料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反信用社区小额信用贷款规定的或有关资料不真实的、或在保项目发生经营危机的笔数占该信用社区小额信用贷款项目总笔数10%以上的,担保机构可建议取消该社区的信用社区资格,并停上对该社区的小额信用贷款担保,被取消信用社区资格的街道(乡镇),不能再采用信用担保的方式申请办理小额信用贷款。被取消信用社区资格的街道(乡镇),经过改进,需要重新申请信用社区的,按本通知的规定程序进行。

第七条2005年底前,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承担没有建立信用社区的街道(乡镇)信用社区的职能,在社保所的配合下,协调担保机构、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开展失业人员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此后,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社保所承接并做好信用社区跟踪服务工作。

第八条创业培训

(一)申请小额信用贷款的失业人员应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市劳动保障局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市承担失业人员创业培训的机构名录,供失业人员选择。

第九条小额信用贷款的申请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信用贷款的,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信用社区,担保公司、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各一份),并保证其真实性。

(一)小额信用贷款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创业培训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人创业(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

(七)申请人自有资金证明;

(八)经办银行需要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小额信用贷款资格审核

(一)申请人填写《信用社区小额贷款人情况调查表》

(二)信用社区对申请小额信用贷款的失业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其基本情况(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就业情况,自谋职业的经营项目、经营地点、经营状况,还贷能力,信用程度等),如实记录其有关情况,并建立信用档案。

第十一条小额信用贷款推荐

(一)信用社区根据申请人小额信用贷款的申请材料及实际调查的结果等情况,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向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出具推荐证明。

(二)2005年底前,未被认定为信用社区的社保所,受理失业人员小额信用贷款申请并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可将有关材料转至市创业指导中心。

市创业指导中心委托相关社保所及创业培训机构,根据小额信用贷款的要求,调查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并建立信用档案.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向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出具推荐证明。

(三)担保机构与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为小额信用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小额信用贷款审批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负责小额信用贷款的审批,发放。经办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对符合贷款规定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发放小额贷款。

第十三条信用社区应加强对小额信用贷款人的登记管理,定期了解借款人的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应及时向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进行通报,并协助担保机构、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的工作人员,做好小额信用贷款的到期清偿工作,第十四条信用社区在日常工作中,在做好诚实守信教育,小额信用贷款有关政策宣传的同时,还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社区建设活动,树立社区诚实守信、自主创业和按期归还贷款的典型。

第十五条信用社区与担保机构、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应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和解决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各区县应按照银管发[2004]172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将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开展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情况,按照再就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考核,纳入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的整改措施。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县建立担保基金的规模给予适当的支持。

第十七条区县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有专人负责,建立专门的指导、协调工作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信用社区给予表彰。

第十八条担保机构、小额信用贷款经办银行及信用社区,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小额信用贷款借、贷,还的核查和监督工作,对到期违约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的,由担保机构按有关规定负责其到期代偿工作。信用社区负责协助担保机构开展追偿工作。

第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失业人员小额信用贷款状况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恶意拖欠贷款的人员在金融机构之间予以通报。

第2篇

金融危机对大学生创业者来说既是一次挑战,更是一种机遇。从局部来看,由于中国经济的基本面良好,全球金融危机可能是中国加快崛起的机会,同时,国家4万亿元的投资可能让我国产业的发展速度比原来更快。在全球金融环境不好的背景下,国家势必将有潜力、有核心能力的新产业作为发展方向,这种新方向的选择,就有可能让大学生创业的新兴企业与传统产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给大学生创业者带来了更多机会。

大学生利用新技术、新知识开展自主创业,发展新兴产业的热情一直非常高涨。但同时,由于大学生创业初期的资金相对匮乏,也致使众多有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胎死腹中”。实践证明,对包括大学生创业者在内的创业初期,提供小额贷款,已成为催生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贫民银行”对实施小额贷款的启示

银行作为一个以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其基本职能是吸收存款、动员和集中社会闲置资金,贷款给需求者,成为借贷双方的中介人。考虑到其资金主要来自于外部,这就决定了银行必须以“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作为经营原则。目前,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其风险意识逐步加强。权衡经营成本、收益与风险,大学生创业资金需求属于小额贷款,单笔金额小、信用不易把握,与对成熟企业或大企业的贷款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操作得当,仍有可能成为银行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在这方面,国际上越来越有影响的“贫民银行”可以为我国商业银行提供有益的借鉴。

贫民银行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由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国经济学家・尤努斯创办,专门为贫困农村妇女发放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此后,有80多个国家仿效贫民银行做法,开展了创业贷款工作。现在,“贫民银行”有向城市发展甚至向发达国家发展的趋势。在美国,一个由400家不同组织组成的“企业机会协会”正在努力把贫民银行经验应用到美国城市的小型创业项目中去。在我国,想创业的大学生手头大多有一定的项目,唯一缺少的就是启动资金。据不完全统计,因为资金问题使大学生创业半途“夭折”或根本无法启动的占到大学生创业失败案例的三分之二以上。一旦有人在资金上帮助他们起步,他们往往能打开一片天地。未来许多“小而强”、“小而专”的民营企业,将从今天的个人创业借款人中间产生并发展壮大,成为银行明天的优质客户群。国外贫民银行的实践已证明,个人创业贷款的违约率很低。只要银行的观点正确,措施到位,其风险大大低于一般对公贷款。

如何实施创业“小额贷款”支持

事实证明,绝大多数个人创业者在有了好的经营项目后,最害怕的不是合理的较高的利率,而是借不到钱来启动项目。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合理的较高利率,在相当程度上能够抑制那些企图和“贫穷的创业者”争夺贷款的富人和有关系的人的寻租冲动,提高他们寻租的成本,从而迫使他们放弃与创业者争夺贷款。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要想让商业银行更好更长久地发展个人创业贷款业务,必须从成本――收益关系上让银行有盈利,否则,银行的个人创业贷款业务就不具备长期存续的经济合理性。

大部分创业者申请贷款时,缺乏现在银行在贷款时需要提供的各种担保品,诸如房产、大额存单、股票等等,而银行从稳健原则出发,要求适当的担保也是完全正当的。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一定非要由有实力的企业为创业者提供保证,完全可以利用我国社会组织严密性的特点,将个人创业贷款的借款人组成“联保小组”,再将同一个街道的“联保小组”组成更大的“联保共同体”,让这一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其他人的还贷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让创业贷款的借款人“一人保大家,大家保一人”,即“自己保自己”。根据国外“贫民银行”经验,这种“担保共同体”的担保作用非常强,坏帐率一般都低于3%。

另外,虽然我国担保法不允许政府直接为企业提供担保,但政府完全可以运用国有资金,组成股份制的创业担保基金,由它为商业银行的个人创业贷款提供担保或再担保,这样,既为银行解除了后顾之忧,又为个人创业者撑了腰。在具体运作时,创业担保基金还可以聘请审计师对所担保的个人创业贷款的运作情况进行审计。这样,一能促使借款人精心运作,确保项目成功,使银行贷款的回收有了坚实的实业基础;二可督促贷款银行主动关心贷款项目的经营,及时给借款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确保贷款安全。

从需要资金的创业大学生角度考虑,要顺利达到目的,应主动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充分了解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自己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尽可能利用这些政策。为提高贷款的获批可能,在提出贷款申请前,应清楚、系统地向银行提供一个企业经营与发展计划书,包括企业类型、市场、技术创新程度、盈利预测、管理模式、雇员人数与文化程度等,以充分证明自己的信用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几乎所有的银行都视管理能力为最优先考虑的因素,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任何市场行为记录的新公司。由于他们是高风险的,而银行又只能仅仅依赖于对贷款申请人的主观感觉,创业者的背景和已有的学习实习经历不得不成为贷款决策的重要标准。因此,创业者在贷款申请书中,首先需要详细、真实地告之自己的基本信息,如居住地址、电话号码、健康状况、主要生活与学习经历、参加过哪些与创业相关的实践活动、获得过哪些奖励、家庭其他成员的现状等;其次是提供一个令人信服的现金预算。现金预算分为现金流入预算与流出预算。现金流入预算包括:正常经营中产生的现金等价物如销售收入、非经营性渠道产生的现金等价物如税收返还或固定资产出售所获得的收入等。现金流出包括为维持生产的循环和周转而不得不购买的生产要素支出、劳动力工资、应纳税款,企业投资、借贷、分红等经营行为所造成的现金支出等。现金预算将反映出企业经营计划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能够规划出企业未来方向和达到目的所需资源的详细蓝图,提供什么时候会出现现金不足以及现金盈余信息。借助于现金预算,有经验的信贷人员可以方便地了解到创业者将如何使用贷款、如何争取市场、何时有偿还贷款的可能以及风险程度,从而决定是否给你提供贷款?如果提供,贷款的数量多少、期限多长比较合适?获得贷款仅仅是创业者融资过程成功的一半,让银行在整个借款期内对你保持满意是成功的另一半。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将派专人全程关注你的还款行为。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创业者最好事先通知银行,而不要让银行从其他途径获知:不能及时提供财务报表、银行账户余额逐渐下降、透支或支票被拒付、投资与收益增长不成比例、偿还贷款的进度放,慢、抵押品市值下降、大型设备投资等。如果银行认为有必要,创业者应积极配合,追加合格的抵押、担保与保证,接受银行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协助银行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的调查、审查和检查。贷款到期,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还本付息,以树立良好的信誉,为银行信贷资金持续不断的流入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