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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核查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3-01-05 19:30:54

低保核查专项整治工作

第1篇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紧紧围绕“四查”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扎实有效地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低保标准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为构建和谐作出积极地贡献。

二、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概括为“四查”:

一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查看各地是否组织家庭收合调查核算小组,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标施保,补差水平达到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二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三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是否邀请部分农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评议。

三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查看社会救助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四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查看按时实行社会化发放情况。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金行为。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年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底前)。召开全乡民政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低保金发放专项治理作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并下发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上旬前)。各村紧紧围绕“四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要将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对享受低保的乡、村干部亲属进行备案登记,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群保、关系保要坚决清退,不讲情面;对操作不规范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自查自纠情况,于月30日前报乡民政所。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底前)。全乡完成自查自纠后,先由乡民政所进行检查,再由县民政局检查,然后由市民政局进行重点督查,督查面至少覆盖30%的乡镇;最后省民政厅组织各设区市进行交叉检查,交叉检查面达到50%以上。在交叉检查和督查中,对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对各地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的问题,不再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处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中旬前)。乡民政所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民政局。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既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们群众关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建立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综合协调,民政具体负责,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村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

(三)把握工作重点,务求取得实效。要紧紧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认真查找问题,积极主动解决问题。要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把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强规范化管理,尤其是要落实和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低保资金都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着重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和作风建设,使他们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基层低保工作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问题。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第3篇

【关键词】低电压;问题台账;治理

一、摸清底数

(一)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低电压”问题台账

阿克苏公司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低电压故障报修工单,低电压投诉、新疆电力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的低电压台区明细表等多手段收集低电压信息,积极排查低电压线路及台区,按“低电压”分类,落实到乡(镇)、村、台区,明确“低电压”特性,明确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解决方案,确保无遗漏、重复、错误情况。由“低电压”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台区进行抽查,工作开展以来共统计排查10kV线路262条次,台区1862台次。通过日监测发现新增低电压台区3209台,现场核实属实1684台,不属实1525台。通过管理手段治理349台,上报项目解决1377台。

2月26日,运营监测控下发了《国网阿克苏供电公司运营监测(控)中心关于核查低电压台区的通知》要求各县供电公司、营配室对存在的低电压台区进行了核查,发现情况如下。

(二)加强监控,提高数据采集率及上线率

阿克苏公司调控中心定期配网线路功率因数低于0.9的线路,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排查整改;同时每日对10kV母线电压进行监视,通过及时调整无载变的调压档位,确保变电站10kV母线电压在合格范围内。运营监测(控)中心抽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日低电压数据与低电压台区治理台区进行比对,跟踪低电压台账管理手段治理情况,每周通报未治理低电压台区。

管理手段治理低电压台区计划(含5月低电压台区)

(三)加强需求侧管理,严格“低电压”投诉处理

阿克苏公司营销部加强用电宣传,引导居民用户节约用电、错峰用电;加强营配末端业务横向协同,根据配变三相负荷分布情况,优化低压用户报装接电,平衡有序接入负荷;严格执行用户力率调整考核规定,督促无功就地平衡,对功率因数低的10千伏线路进行分散补偿。建立“低电压”投诉快速处理流程,实行挂号销号制,将“低电压”整改视同电力抢修来管理,提高处理时效性。对“低电压”投诉典型工单,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考核。拓宽投诉处理范围,做到“投诉一点,整改一片”,防止同类问题、同一地区反复投诉。

二、分批治理落实措施

(一)机制保障,确保工作顺畅推进

阿克苏公司在2015年3月成立了农村“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组;各县供电公司内部相继成立了农村“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明确部门内部协调沟通机制;在2015年7月编制了《国网阿克苏供电公司农村“低电压”治理考评考核办法》,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顺畅进行。

(二)全力实施低电压项目,确保项目实施治理取得实效

阿克苏公司合理安排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整体推进。一是组织施工单位对每项工程材料进行核对,列出缺少的材料清单,然后在库房退库材料中进行选取。二是梳理农配网项目,协调物资部门进行物资调配使用,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三是成立项目实施过程专项督查组,每周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的个人、单位进行严格考核,所有项目均按期完工。

3-4月运维检修部两次召集各县公司项目专责集中办公进行农村“低电压”治理项目梳理工作,5月从各县公司抽取人员开展农村“低电压”治理工作互查工作。完成463台存量低电压台区的梳理工作,纳入2015年低电压治理项目104台台区,纳入2016年农网储备221台台区,通过运维手段可解决138台台区,督促各单位通过运维手段调整配变档位及三相负荷整改87台台区。对2015年35个95598反映工单进行核查,其中属实30个,不属实5个,处理完毕35起。

(三)强化项目前期管理,全面提升低电压项目质量

针对“面(变电站)线(线路)点(台区)”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增加变电站和配电台区布点,统筹基建、农网、技改、大修项目资金。安排8人到公司设计院学习,学习完毕后下派到各县公司驻守,驻守人员会同县公司人员亲自跑现场核实低电压现状,收集相关资料,绘制中、低压线路路径图,提出改造方案,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储备2016年农网项目需求70项,计划投资73560.39万元,储备2016年低电压专项治理项目需求89项,计划投资11109万元,涉及低电压台区307台,治理低电压户数7222户。

(四)进行闭环管控,提升治理工作质量

阿克苏公司建立了低电压常态监控、现场调查、运维管控、项目储备、评审立项、实施效果指标评估的闭环管理机制,按照“系统分析、统筹治理、分层管控”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营销部加强新装用户业扩报管理,对60个新增高压用户进行用电负荷统计汇总,根据线路及公变台区负载情况考虑接入方案。核查公变台区1056台,未发现系统变压器和现场不一致情况。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抽取电压异常的专变用户120户进行了现场核实,其中28户客户现场长期未用电;50户属线路末端客户电压偏低,已通知用户加装电容补偿装置,并对变压器进行调档;12户为客户侧故障,造成电压偏低,目前故障已处理,客户用电正常。

调控中心每日对10kV母线电压进行监视,对电网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及主变档位进行梳理,其中220千伏棉城变主变功率因数较低,经过多次协商,农一师电网在本月安装了12.16兆乏,通知吐木秀克和塔尕克电厂机组进相运行以减少吸收网上无功,提高棉城变功率因数。32座110千伏变中有5座变电站运行电压可满足要求,但主变功率因数较低,分别是林园变、佳木变、蓝田变、振新变和姑墨变。据佳木变、振新变负荷及时调整大小电容投退及调整主变档位来提高该站功率因数。

运营监测(控)中心依托运营监测平台,运监平台配网公变台区运行监测模块中导出1826个低电压台区,已下发给各县供电公司和配电运检室,11月12日已完成核查结果。同时完成全部表格的数据搜集、数据核对、数据初验、表间数据等工作,配合“大数据”挖掘分析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成效分析

(一)社会效益

公司2015年计划投资3.39268亿元,解决41752户“低电压”问题。完成项目56项,完成投资23235.65万元,完成投资总额的68.48%,技术措施治理“低电压”1286户,合计已完成26201户“低电压”治理,占年度总户数的62.8%。

(二)对供电企业的效益

从运营监测(控)中心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情况反映,低电压治理成效明显,低电压台区数据从2015年4月开始稳步下降,从2015年4月的624台降低到了143台。

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从2015年1月99.440%稳步增长到了2015年12月99.90%。

参考文献

[1]《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2008)、《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作者简介

霍佑军,男,汉族,甘肃天水人,1978年1月出生,2005年7月兰州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2005年7月参加工作,工程师,先后从事继电保护、变电检修、二次及智能电网规划工作、电能质量、线损及无功电压的管理工作.

第4篇

一、启动布署

镇要结合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特困群体工程的意见》的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的实施方案》,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对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镇民政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强上下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整改内容及要求

镇要2014年6月26日至7月25日集中力量,结合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重点突破,敢于碰硬。下决心整改本辖区低保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规定,对本镇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错保”问题。以推进低保经办人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为抓手,重点对本镇“人情保”、“错保”进行集中查处。进一步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和手段,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遏制“错保”发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件件有处理、件件有答复。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特困群体救助工程的意见》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强化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甚至不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在申请人所在居委会进行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打造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绿色通道。依托社区公共事务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申请人难以确定管理部门的社会救助申请,及时跟踪办理结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五)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拓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在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镇、民政办、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三、落实整改做好总结

镇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搞好整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究、解决突出问题。2014年7月26日至8月1日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不走过场。

第5篇

一、强化压力传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落实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检查考核责任以及示范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做到敢于担当辛勤干事、严于律己干净做人,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促进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逐级落实。今年年初局机关与各业务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份、与13个乡镇民政工作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3份,3月29日召开了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议,对各乡镇民政工作办主任及专干、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及专干、各敬老院院长、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60多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上半年累计召开6次局务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岗位纪律以及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对各股室、民政办负责人进行事前预防提醒谈话,通过把干部约谈常态化抓牢抓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来针对民政工作实际组织个人约谈7次。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漳县民政局党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漳民政发〔2019〕5号),截至目前,共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6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卡通”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意义、重大部署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牢固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局机关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做好民政工作“三个聚焦”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以及省、市、县纪委关于违法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等,通过学习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吸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三、做好民政惠民资金监管,助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截止2019年6月底,全县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3048.9万元,其中为635户1963 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资金569.34万元,为3214户9854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资金1654.02万元,为701 户744人特困人员供养人员发放资金304.74万元,为29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资金18.04万元,为3001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49.07万元,为1033户1672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5.16万元,为391户391人困难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30.55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0.98万元。为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切实将民政惠民资金用好用实,我们一是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工作,累计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象1652户7367人,其中通过“五有”人员核对取消54户225人,通过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取消1598户7142人。二是开展了“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漳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根据职责分工,经5月7日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漳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2017-2018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普惠制慰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助等9项资金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县民政局通过省民政厅统一建立的信息核对平台进行了比对,并对核对结果逐一进行比对,及时清退了不符合保障政策的保障对象15户65人。三是及时对“定西扶贫惠农资金监管网”民政领域数据进行运行,截止目前县民政局共计导入信息27万条,涉及资金1.9亿元。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查处问题,县民政局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13个乡镇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通过责任靠实、操作程序、张榜公示、民主评议、救助对象准确性、救助标准合理性、软件档案建设规范性、资金运行安全性、来信来访处理等多个方面检查社会救助资金运行管理及落实到户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相关乡镇立即进行整改,及时化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上半年累计发放督查通报7期,召开乡镇民政办主任问题通报及政策培训会议5次。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与扫黑办签订了《单位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局机关与各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及村委会干部等578人签订了《个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二是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结合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回头看”,经组织部牵头,会同纪委监委、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审查出有问题需清理的村委会成员21人,已清理罢免村委会成员21人,同时通过选派精干力量,认真开展了届内集中补选工作,6月15日前补选的21名村委会成员已经全部配备到位,基层政权“霸”、“乱”、“差”问题的到了有效治理。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大力培育文明村风,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不良社会风气,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累计在敬老院、福彩站、贵清路、人民公园、局门口等地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制作滚动视频专栏13个,印发宣传单500份,张贴《关于举报民政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1000份,报送活动信息2条。        

五、积极开展“四察四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根据《漳县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办发〔2019〕52号)、《漳县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办发〔2019〕49号)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察政治要件落实,治阳奉阴违;察中央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察机关作风建设,治文山会海;察领导干部履职,治弄虚作假”4个方面的12个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查找出学习不透彻、研究不深入、兜底保障精准度不够、理论学习不扎实、帮扶工作不细致、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群众能力欠缺、工作方式单一等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条对照制定整改措施9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求即知即改,对短期内不能见效的明确整改时限,对需长期整改的要求长期坚持,切实推动全系统上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办事高效的良好发展环境。

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紧时松、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部分党风廉政软件资料不健全、党员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强化抓好管党治党的紧迫感,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持之以恒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出成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局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层层压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第6篇

一、扎实做好民政专项资金治理运用状况法律监察任务

(一)了解民政资金法律监察任务的需要性

展开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任务,是市当局本年增强民政任务的一项主要行动。展开这项任务有三方面的需要性:一是有错必纠。有错必纠,这是我们展开此次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任务的初志。长时间以来,我市市、乡两级当局(做事处)和民政部分在民政资金的运用治理上,总体看是平安有用的,为维护好受灾坚苦群众的基本好处发扬了积极效果。然则,近年来,跟着国度高度存眷民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民政任务内容不时丰厚,对象不时扩展,局限不时延长,资金不时增多。在这种大情势、大布景下,我们原有的任务准则和治理方法逐步表露出一些与情势和义务要求不相顺应的当地。特殊是在民政专项资金的运用治理上,我们一些当地、一些干部曾经表露出了比拟严峻的问题,必需惹起我们高度注重,仔细研讨办法,实在加以处理。二是防微杜渐。防微杜渐,这是我们展开此次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任务的目标。民政专项资金的运用治理,事关坚苦群众的亲身好处,是保证他们民生权益的最终一道兜底防地,尤其是救灾救援资金的运用治理,更是老庶民的救命线,是一条高压线,各级各有关部分毫不能挤占、截留、调用。但我们单个当地、单个干部,却明知此行祸,倾向祸趋之;只看当时,不看久远;只知道蝇头小利,不晓得民间疾苦。一旦资金调剂坚苦,就想打民政资金的主见;一旦资金明白到详细救助对象,就清查其有无前史欠帐,以前当局代其垫付资金景象,但愿以此抵扣。这些都是极端风险,极端错误的。要有用处理这些问题,我们只要经过展开法律监察等一系列过硬办法,把问题处理在萌芽形态,防患于未然,才干有利于教育和维护干部,才干确保民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才干真正把党和当局的暖和送到坚苦群众心中。三是标准治理。标准治理,这是我们展开此次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任务的目的。民政事业要完成科学开展,一条最基本的办法就是必需要增强民政资金的标准治理。若何增强标准治理,中心要掌握三条:第一条,必需实时。资金的治理运用必需依照有关文件精力,在布置春荒或冬令救助资金时,市必需在5日内办结,乡镇办必需在10日内将救助资金发放到流民手中。第二条,必需真实。资金的发放必需进一步增强准则建立。村委会在接到乡镇办救灾粮款分派数后,必需在1日内完成救援对象确实定和救援数目分派并对其公示,公示工夫不得少于3天,无贰言的方能发放救援粮款。还,乡镇办及村委会要鼎力履行暂时救助卡准则,妥帖保管流民请求书、村民代表评断会议记载、救援人员公示榜、发放救援粮款流民签领表等原始材料,禁绝代领救灾粮款,对举动不方便的老弱病残人员可由村委会指定人员领取,并监视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做到公道、公平、公开,确保实时、足额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第三条,必需严厉。资金的治理运用必需树立具有必然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和严厉节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平安、标准、有用,避免呈现挤占、截留、调用、贪污、私分等问题,避免呈现优亲厚友、以机谋私、悖理违法等行为。各级各有关部分都要严厉依照相关规则,每年不得少于两次组织人员催促反省下级救灾款布置运用状况,发现问题立刻改正。对不按时分派下拔救灾款物、截留、调用上级下拔救灾款物、发放救灾款物帐目不清,手续不齐备、短斤少两、招致发作非正常状况的责任人和责任单元,必需严厉追查责任,赐与党纪或政纪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标准民政资金治理,历来是各级党委、当局和广阔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关怀的热点问题。因为前史、地舆等多方面缘由,我市天然灾祸多,受灾水平深,需救灾救援面广,上级每年都邑下拨很多的救灾款物。对这些救灾款物若何治理运用,上级高度存眷。特殊在本年我市蒙受五十年不遇的雪凝灾祸状况下,当前上级曾经下拨了很多救灾款物,下步还会下拨更多的救灾款物协助我市恢复重建。在整个恢复重建中,假如我市在民政资金的治理运用上出了问题,我们难以向老庶民告知,难以向市委、当局告知,也难以向上级告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分务必切记中心、省、市关于做好救灾救援任务的一系列主要指示精力,进一步强化任务办法,落实任务责任,实在展开好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疏通渠道,疾速拔付,确保平安,进步效率,为建立“阳光民政、清廉民政”供应主要保证。

(二)实在加强做好民政资金法律监察任务的自动性

关于若何展开此次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任务,会前,市当局进行了专题研讨。人人一致以为,因为此次专项法律监察任务意义严重,需求各级各有关部分联动,接纳纵向自查自纠、具体反省和重点督查相连系的方法进行。因而,各级各有关部分要实在改变思维观念,加强任务自动性,这是展开好此次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任务的要害。为此,我强调三点:一要自动增强指导。此次专项法律监察任务,我们的指点思维是要加大当局及主管部分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视治理力度,推进民政专项资金治理的准则化、标准化,进步民政专项资金的治理程度和运用效益。各乡镇当局、街道做事处要体会精力,高度注重,精心组织,增强指导,确保专项法律监察任务安康有序进行。二要自动履职。此次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任务,市当局决议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民政局、审计局、财务局一起组织展开。方才,明高同志在宣读《方案》时,曾经对相关部分的职责进行了详细明白,我不再反复。在自动履职的问题上,今日我只强调一点,民政部分作为民政专项资金治理运用的责任主体,必然要准确看法此次专项法律监察任务,实在做到在思维上不冲突,在自查自纠上不隐瞒,在整改落实上不够衍,在看待问题上做到小惩大诫、治病救人,在完美机制上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要自动共同。在本次法律监察运动中,无论是自查自纠、具体反省照样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分和有关指导干部、任务人员,必需严正任务规律,自动共同法律监察组任务,如发目前自查自纠、纠偏整改任务中故弄玄虚、敷衍塞责甚至违法违纪的,有关部分必需依法严厉查处,毫不手软。

(三)务求民政资金法律监察任务获得实效性

此次民政专项资金法律监察任务,工夫紧、义务重,需求发动很多人力和财力,精心组织,才干包管任务成效。为此,我强调三点:一要确保政治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分必需经过此次法律监察运动,表现出对民政任务的高度注重,表现出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存眷,表现出对党忠实、对人民担任的高度政治醒悟,表现出以民为本、为民在朝的崇高政治质量。二要确保社会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分必需经过此次法律监察运动,广阔发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增强对民政任务的监视,构成全社会一起关怀、支撑民政任务的浓重气氛,把党和当局对民政对象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三要确保任务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分必需经过此次法律监察运动,进一步树立全市民政系统特殊能喫苦、特殊能战役的任务形象,进一步树立全市民政干部特殊讲政治、特殊讲正气的任务作风,以优异的任务业绩进一步争夺上级对我市民政任务的信赖和支撑,起劲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完成又好又快开展。

二、扎实做好乡村低保核对任务和乡镇及工矿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查询任务

(一)看法展开此次乡村低保核对任务的主要意义

乡村居民最低生涯保证准则,是处理乡村民生问题的根底,是保证乡村坚苦群众根本生涯的一项基本性准则建立,也是乡村社会救助任务的一项严重准则立异。市委、市人民当局历来高度注重乡村低保任务,各级、各有关部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看法扎实组织展开好乡村低保具体核对任务的主要意义。

一要看法做好此次具体核对任务,是进一步健全完美乡村低保准则的急迫需求。上一年以来,我市依照上级党委、当局关于改善民生的决议计划摆设,具体树立施行了乡村低保准则,并在施行进程中逐渐完美准则、标准治理,绝大大都乡村坚苦群众的根本生涯有了保证。在总结以往做法、稳固已有效果、坚持政策延续不变的根底上,展开此次乡村低保具体核对任务,就是要查找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单薄环节,以到达改良任务、完美准则的目标。

二要做好此次具体核对任务,是促进乡村低保政策更好地落实,进一步标准乡村低保任务治理的主要办法。因为我市乡村低保准则树立的工夫不长,不少当地在家庭收入核对、保证对象认定、低保金核算、民主评困、张榜公示、按期审核、分类施保、动态治理、档案治理和信息计算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到位、不标准的状况,详细的操作顺序和方法还需求在理论中进一步探究和完美。还,乡村低保任务跟着情势的开展转变,也面对着一些新状况、新问题,需求我们去研讨处理。展开此次具体核对任务,就是为了在精确判研问题、深化剖析缘由的根底上,有针对性地树立健全各项规章准则,以进一步标准乡村低保任务治理,确保乡村低保准则真正惠及乡村坚苦群众。

三要做好此次具体核对任务,是确保乡村低保真正完成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主要根底性任务。乡村低保准则的具体施行,为乡村坚苦群众处理根本生涯发扬了“兜底”效果。我市乡村贫穷面相对较大,不变处理乡村贫穷人口温饱问题的义务深重。因为各类缘由,一些当地做到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还需求做很多深化仔细的任务。展开此次具体核对任务,就是为了找准“应保未保”的缘由,核准“需保证坚苦群众底数,确保完成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使乡村低保金真正用在最需求救助的坚苦群众身上。

四要做好此次具体核对任务,是对乡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办法、扶贫任务以及各项惠农政策结果的一次查验。乡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办法、扶贫任务以及各项惠农政策办法,党委当局注重,群众关怀,社会存眷,其施行结果,直接关系到广阔群众的亲身好处,关系到党和当局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准则树立起来了,政策规则出台了,资金也层层下拨了,施行结果终究若何?坚苦群众能否真正获得了实惠?只要深化底层,深化群众,进村入户,才干得出真实具体的谜底。此次进村入户展开乡村低保核对任务,就是各级党委当局及相关部分与坚苦群众“零间隔”和“全方位”接触,也是对我们的任务结果的一次查验。

(二)精心组织,缜密摆设,仔细展开好此次乡村低保具体核对任务

此次乡村低保具体核对任务,触及面广,任务义务重,各级各有关部分要高度注重,连系实践制订好核对施行方案,明白任务要求,责任落实到人,留意抓好重点环节。要精心组织、缜密摆设,起劲做到摸实情、讲真话、办实事、务实效,实在抓出成效。

一要凸起核对任务重点。此次核对,是一次乡村低保任务的具体核对,要把握各地乡村低保任务实情。短短一个月工夫,要把一切状况弄清、摸准,难以做到,也不实际。任务中要留意掌握和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对各地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和820元以下的乡村坚苦群众进行摸底排查,精确把握这两条收入线以下的坚苦群众底数。这里要特殊强调一下乡村低保核对的规范问题,也就是哪些收入需计入纯收入的局限,哪些收入不计入纯收入?比方,农人从事种养殖、农产物加工等运营性收入以及务工收入就要计入纯收入的局限,而抚恤金、学生奖学金、独生后代费、方案生育奖励扶直金、医疗救助金等就不该当计入农人纯收入的局限,这个规范鄙人发的文件中有明白规则,各地要严厉执行,一致规范。二是对已保证对象进行年度审核,精确把握他们的家庭收入转变状况。然后为进一步健全和完美乡村低保准则奠基坚实的根底。

二要把握办法,核对到位。扼要归纳综合,也就是八个字:排查、审核、反省、督导。

第一是排查,就是要抓好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和820元以下的乡村坚苦群世人数的摸底排查任务。各地要连系乡村实践,依照自下而上准则的和简洁易行的操作方法,在指点村民委员会自查和上报贫穷农户混名册的根底上,乡、镇、办要组织力气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市人民当局要抽调力气深化乡、镇、办增强指点,搞好复查任务。

第二是审核,就是要抓好已保证对象的年度审核任务。入户核对保证对象家庭实践生涯情况和收入状况,依据其家庭收入转变状况,提出能否持续享用乡村低保待遇以及响应调整保证类别和层次的定见,按顺序实时处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的手续,做到保证对象有进有出,津贴程度有升有降。

第三是反省,就是反省底层乡村低保任务实践落实状况。反省各地能否依照小我提出请求(非凡状况也可由村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困、乡镇人民当局(做事处)审核、市民政部分审批的顺序和“三榜公示”确定乡村低保对象,能否真正做到公开、公道、公平;反省乡村低保规范和津贴资金落实状况,乡村低保资金投入、划拨和发放到户状况,底层落实乡村低保任务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前提等状况。

第四是督导,就是要增强催促指点。各地要应用此次核对,查找任务中的单薄环节,关于核对中发现的问题,要催促本地有关部分研讨处理。各地要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此次核对任务的要害和重点,要力戒方式主义、核对往后无本质性结果的景象。在核对进程中,要抓好催促反省,实时指点各地处理共性问题,研讨破解难点问题,果断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要留意发现培育典型,总结成功经历,为标准完美往后的任务奠基根底。市人民当局将抽派人员构成乡村低保催促反省组,分赴各乡、镇、办展开乡村低保任务催促反省,指点任务。各乡、镇、办也要组织乡村低保催促反省组,对辖区内的任务进行催促反省。

三要注重宣传指导。乡村低保任务触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需增强宣传指导。各地要借助此次乡村低保具体核对任务的时机,增强乡村低保政策宣传,进一步向群众和社会具体引见、普遍宣传乡村低保政策的首要内容,使广阔乡村群众调查保证对象局限、保证规范、津贴程度、请求审批顺序、分类划档、资金起原、监视治理等状况,指导他们准确行使知情权、参加权和监视权,自动协助当局一起做好任务。要积极指导群众准确了解乡村低保准则的功用,使他们看法到,这只是一项针对生涯终年坚苦群众的救助准则,根本目的是保证短少劳动才能的坚苦群众的根本生涯需求,要走向脱贫致富路途,进步生涯程度还要依托本身的起劲。

四要仔细抓好核对数据计算汇总谈判任务。核对数据是此次乡村低保核对任务成效的表现。数据的精确水平,直接影响党委、当局的科学决议计划。因而,要高度注重核对数据汇总谈判任务。对乡、镇、办上报的数据,市民政、财务、监察、农业、农办、计算等部分,对照本地乡村低收入和绝对贫穷人口数据仔细进行谈判,发现数据掉真或有疑问的,要抓紧从新核对。最终确定后,要经当局(做事处)首要担任人签字盖印后上报。市民政局对各乡镇办上报的数据不克不及简略汇总上报了事,更不克不及随意调整。

五要严厉核对任务规律。核对中,不得错统、漏统、虚报、瞒报,报酬减少或扩展相关数据。要果断改正层层分目标、“一户一保”、轮番救助、二次分派等错误做法,根绝“关系保”、“情面保”和均匀发放乡村低保金的行为。监察部分要具体做好核对任务全程监视,对核对任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察,严厉查处核对任务中的故弄玄虚或搅扰核对任务的行为,实时查询处置贪污、调用、截留、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实在增强对乡村低保核对任务的组织指导

一是增强组织指导。各乡、镇、办要把做好此次乡村低保具体核对任务,进一步健全完美乡村低保准则作为当时的一项主要义务,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发扬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效果,仔细组织展开好此次核对任务。首要担任同志要亲身抓、负总责,分担担任同志要仔细实行职责,靠前批示,实时发现并研讨处理任务中碰到的坚苦和问题,增强指点。各级指导干部和核对任务人员要带着深沉的情绪,结实树立为坚苦群众服好务的思维,发扬求真务实的优秀作风,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不孤负党和当局的重托与坚苦群众的等待。

二是增强部分协作共同。乡村低保任务触及的部分和环节良多。各有关部分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亲密协作,真正构成合力。市民政局作为乡村低保任务的本能机能部分,要仔细实行牵头职责,增强任务协调沟通,详细组织核对任务的展开与落实,增强催促反省,仔细指点底层做好任务。财务部分要做好低保资金预算落实任务,增强资金运用治理与全程跟踪监视,包管需要的任务经费。农业部分要做好乡村低保家庭和坚苦群众农业出产技能效劳任务,指导有劳力乡村低保家庭调整农业构造,进步出产效益。监察、审计部分要研讨树立健全乡村低保任务监视机制,增强乡村低保准则执行状况的监视反省,实时查处和改正违背有关司法律例及政策的行为。计算部分要共同做好乡村低保请求人家庭收入核算评价任务,并实时供应相关计算信息。扶贫部分要做好扶贫政策办法与低保准则的联接任务,搀扶有劳动才能的低保家庭和贫穷人口开展出产,起劲添加收入,脱贫致富。

三是增强底层根底任务。乡村低保的底层部分和组织,承当着逐村逐户查询以及审核、审批、发放、动态治理等一系列深重任务,直接面临坚苦群众,需求处置群众之间各类各样的好处关系和矛盾,乡村低保这一德政善举可否真正获得成效,最终还要看底层的这“最终一道关隘”。因而,要出力强化底层效劳收集,夯实底层任务根底。科学整合市、乡治理机构及人力资本,供应需要的任务前提。真正做到有机构理事、有人员干事、有前提做事,确保乡村低保标准、仔细和可继续开展。乡村低保触及人口多、信息量大,要增强乡村低保治理的根底任务,应用新技能、新伎俩,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逐渐完成低保信息收集化治理,减轻底层的劳动强度,进步任务效率和治理程度。

四是增强核对步队建立。做好乡村低保核对任务,抓好核对步队建立是要害。会后,各地要立刻举动起来,实时从各有关部分、单元抽调人员构成核对步队,并经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各类方法,仔细做好核对人员培训任务,使广阔核对人员可以纯熟把握有关政策和规范,确保核对任务高效率、高规范、高质量推进,核对数据科学、精确。培训任务由民政部分牵头,相关部分共同,组织主干力气和教育人员,展开好指点、培训。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整治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加大低保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监管力度,为实现赶超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活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机制,切实规范农民建房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资金监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各地、各部门近几年来在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三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失地农民基本保障。1、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的征地补偿款是否按照《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执行,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发放到农民个人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存在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随意截留、挪用和拖欠征地补偿款的现象;征地补偿费用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间作合理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土地补偿款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实施专项管理,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2、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各地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82号);是否针对失地农民特点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帮扶失地农民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是否区分城市规划区内外和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制定了相应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和社会保险办法,并每年从实现土地出让收入中按不低于8%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是否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险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否存在工作机制不协调、征保脱节问题;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失地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

(二)农民建房收费。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对农民在本集体组织所属土地上建自住用房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财综[2004]5号文件的收费规定,重点纠正违背中央有关政策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向基层单位下达收费和罚没任务的行为;借农民建房审批,搭车收费、变项收费的行为;强制服务、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收费和滥施处罚、“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的行为;将村集体负担转为农民个人的行为;其他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乱作为的行为。

(三)城乡低保资金发放。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保障对象是否做到科学分类,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压力保”、“福利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专项治理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2012年3月份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以前)。学习贯彻省、市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区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按照市、区的部署和要求,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牵头部门也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牵头部门的实施方案要于4月6日前报区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纠风办,地址:区行政中心723,联系电话:)要逐级举办专项治理业务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参加专项治理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政策规定,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把专项治理的各项政策交给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营造专项治理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以前)。各地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对征地补偿款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各项保障和救助机制。要对本地本部门近几年来出台的有关农民建房收费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依据的要立即废止,对违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文件精神擅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没有法律依据擅自增加农民建房审批环节和程序的行为要立即纠正。要对低保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资金行为;要开展低保对象“拉网式”大普查,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的行为,核准低保对象,确保低保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区联席会议各专项治理协调组制发《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各地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中旬以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里将组织各地进行交叉检查,同时派出督查组赴各地进行重点督导和明察暗访。在交叉检查和督查中,要对所检查的地方和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并对各地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进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检查评估阶段(8月中旬以前)。各地要对开展交叉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围绕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各地的总结评估报告于8月上旬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各地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总结评估,并督促各地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切实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建立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忠文为召集人,区监察(纠风)、人劳、国土资源、民政、农业、财政、扶贫和移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协调组。其中,区监察局(区政府纠风办)负责综合协调,农业局(区减负办)配合;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专项治理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国土资源、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扶贫和移民办等部门配合;对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建设、规划、房管、发改、财政、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由区民政局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

(二)把握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认真查找问题,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力求让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各专项治理协调组要公布群众投诉电话,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把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要根据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不同特点,正确把握工作的着力点。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专项治理重在建立健全保障和救助机制;对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重在纠正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对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重在落实和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要根据各自职能把握工作重心。对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专项治理的工作重心应放在乡镇场(街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建房收费和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的工作重心应放在乡镇场(街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8篇

为了解我市2015年度性病防治、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下称VCT门诊)及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市性病综合及麻风病防控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市2015年度皮肤性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的通知》(三卫[2016]1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6年1月中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综合考核。现就有关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单位

(一)性病皮肤病综合防治工作

9家市级医疗单位: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农垦医院、总医院分院、425医院、华侨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17家基层医疗单位:田独卫生院、荔枝沟卫生院、育才卫生院、马岭卫生院、崖城卫生院、保港卫生院、梅山卫生院、林旺卫生院、藤桥卫生院、凤凰卫生院、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滨农场医院、南田农场医院、南岛农场医院、南新农场医院、立才农场医院;4家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门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二)麻风病防治工作

4家综合性医院;11家基层卫生院;5家农场医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一)性病综合防治工作

1.性病疫情监测;2.性病临床干预与健康教育;3.性病实验室建设;4.性病试验项目;5.性病监测

(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1.组织措施;2.咨询室建设;3.咨询服务一资料管理;4.HIV检测能力;5.工作任务完成及效果。

(三)麻风病防治工作

1.组织管理;2.现场管理;3.宣传教育。

三、考核方法

(一)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访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

(二)反馈:现场考核完成后,考核组对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汇报,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

四、考核结果

(一)皮肤病性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情况

1.性病综合防治工作

2.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工作

(二)麻风病防治工作考核情况

五、主要存在问题

(一)皮肤病性病综合防治工作

1.性病疫情监测工作

一是性病疫情管理。性病现场准确性复核,要求梅毒、淋病病例报告准确率不得低于85%。此项考核发现:农垦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425医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梅毒准确性低于85%。淋病病例报告准确率低于85%的是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中国人民总医院分院、425医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二是定期开展漏报自查。要求每年开展两次漏报调查,有通知、小结、自查报告、覆盖主要报病科室等,漏报率小于5%,自查报告应向上级及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此次考核发现:425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未完全开展此项工作;三是性病知识培训。要求举办二级性病专业培训,资料齐全,培训内容包括“性病诊断与报病标准”。此项考核发现:425医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有开展培训,但资料不全。

2.性病临床干预与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性病咨询与检测服务。要求向性病门诊就诊者主动提供咨询检测服务,首诊者梅毒检测率不低于80%。此项考核发现:425医院、总医院分院、农垦医院、市中医院、华侨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首诊者梅毒检测率均低于80%;农垦医院现场被发现性病门诊医生未主动向性病就诊者提供咨询检测服务1例;二是干预包服务发放。要求向性病门诊就诊者发放“性病干预服务包”,登记发放情况并上报。此次考核发现:425医院存在发放率较低且登记不完整。

3.性病实验室建设

一是华侨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人员2015年度未派专职实验室人员参加省级及以上性病实验室诊断技术培训,无培训证书;二是市人民医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无专项经费投入实验室;三是425医院、华侨医院仪器设备,实验室缺乏规定应有的仪器设备。

4.性病试验项目

一是425医院、总医院分院、市人民医院、华侨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未开展暗视野检查梅毒螺旋体;二是华侨医院未开展淋球菌培养或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

5.实验室管理工作

一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未制定实验室制度文件;二是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无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三是市慢性病防治中心、425医院、市人民医院、农垦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检验项目分类有登记不全(缺乏临床诊断)现象;四是总医院分院、华侨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医院实验室室内质控工作未开展或开展不完善。

6.性病监测工作(基层医疗机构)

一是藤桥卫生院、林旺卫生院、南新农场医院、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崖城卫生院、梅山卫生院、立才农场医院、南岛农场医院对市级下传文件存档不完整;二是荔枝沟卫生院、南滨农场医院、立才农场医院、南岛农场医院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总结及年终总结不全;三是凤凰卫生院、保港卫生院二级专业培训资料不全;四是性病健康教育促进方面。南岛农场医院、凤凰卫生院、马岭卫生院、保港卫生院、南田农场医院、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宣传栏、宣传海报、折页或小册子等宣传资料不全。

7.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工作

一是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HIV实验室检测资料未设独立保存;二是市人民医院对艾滋病自愿咨询者抗体检测后提供咨询的比例未达到100%标准要求。

(二)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是凤凰卫生院、南滨农场医院未能及时开展并协助完善麻风防治随访现症或愈后病人及其家属检查资料情况;二是农垦医院、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新农场医院、凤凰卫生院未能及时上报可疑病例、现症及愈后病人的资料管理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继续加大对性病综合防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科学认识通有过性病疫情监测、临床干预、健康教育促进,对遏制性病传播、降低艾滋病感染机率的重要意义。

2.加强对麻风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配合麻风病防治中心开展麻风病人的防治工作,健全麻风防治工作管理小组,确保各项防治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强培训,完善队伍建设

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与否直接影响性病及麻风病防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区卫计局要加强各辖区基层医疗单位开展性病及麻风病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完善队伍的能力建设,提升基层队伍能力。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系列决策,紧紧围绕保障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基本需求,切实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查处和整治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扎实做好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收官”工作,助力我县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二、治理范围

对全县2012年以来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规范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涉农资金检查、审计等移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整治项目审批、危房鉴定、项目验收、资金监管、档案和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治理重点

(一)看计划分配,查任务落实,专项治理改造任务进度滞后问题。

1、下达任务未按年度时限完成,进度滞后;

2、资金“趴窝”。

(二)看资金账目,查资金去向,专项治理资金监管不严、拨付不规范和使用违规问题。

1、借危房改造之名收取农户押金、保证金、拍照费、手续费,不顾农户意愿强制搭车服务(收费)问题;

2、将补助资金违规用于危房改造之外的其他项目等挤占、挪用问题,将危改补助资金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后未解决相应户数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不经验收即拨付资金问题,验收1个月甚至几个月之后资金仍未拨付等不及时问题,拨付到户资金低于当年补助标准等不足额问题,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问题;

4、虚报改造任务、重复改造、冒名顶替等套取骗取、冒领补助资金问题;

5、其他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

(三)看农房信息,查身份证明,专项治理对象认定不准问题。

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符合补助条件,没有优先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农户危房改造问题,甚至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2、危房改造对象不是4类重点对象(2012年-2015年上半年为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015年下半年-2017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2018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扩大补助范围,将不是贫困户的纳入补助对象;

3、用虚假身份信息虚报和骗取补助。

(四)看档案资料,查审批流程,专项治理鉴定不准、审批不严问题。

1、危房改造对象的房屋没有经过危险性评定,自行确定改造等级,降低和提高改造等级;

2、没有严格执行“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镇审核、县批准”审批程序,评议公示不到位,审批程序不到位;

3、将不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纳入补助范围,弄虚作假,骗取套取。

(五)看改造现场,查验收资料,专项治理验收不到位改造不达标问题。

1、农户房屋竣工,镇(区)未组织逐户全覆盖验收问题;

2、未落实以农户自建为主的政策,违背农户意愿,统一指定施工队伍或统一建设等强制服务,统一建设的不履行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问题;

3、改造后的危房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存在房屋开裂、水电未通、地面未平整、卫生厕所没有配备问题,只进行单纯的装饰装修等与住房结构安全无关的“面子工程”问题。

(六)看一户一档,查信息录入,专项治理档案资料不全、信息录入混乱问题。

1、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整理混乱,缺资料漏项目,甚至有造假行为;

2、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信息系统填报错误,家庭收入、改造原因、危房等级、改造方式、房屋结构、面积等存在与实际不符和错漏,信息档案与农户纸质档案不一致,农户房屋改造图片信息雷同。

(七)看问题线索,查整改销号,专项治理虚假整改问题。

2012年以来省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移交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检查督办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开展排查(2018年8月)。

对照治理重点,各镇(区)对2012年以来的所有危房改造户进行全面大排查,突出“资金去向和审批流程”两条主线,追根溯源,到户到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县级检查覆盖所有镇(区)、不少于40%的行政村;

镇级检查覆盖所有的危房改造农户。要对照农户档案,逐户核查,精准核查,逐村逐镇过关,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检查责任,确保本次大排查后全县危房改造工作问题彻底查清,整改全面清零。镇、村相关负责人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表”签字确认。签字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镇、村各一人),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及整改意见等)。对排查后再发现违规违纪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二)同步开展整改(2018年8-9月)。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镇(区)要坚持属地负责原则迅速整改,该规范的及时规范,该收回资金的坚决收回资金,该处理责任人的及时处理,力争问题发现在基层,处理在本级。对历年已发现交办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开展问题线索整改清零;

对本次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到位;

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时间表,限时整改到位;

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的,实行报备销号,不重复处理;

对本次排查后再发现的问题从重处理。排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合检查督办(2018年9月)。

在各镇(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12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按专项治理重点内容进行全覆盖集中检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问题的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专项治理过程中不作为、走过场、流于形式、推诿敷衍、不执行政策、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联合检查组要查深查细,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和发现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处理。9月2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和市级检查组,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负责对各镇(区)整治工作的指导。

(四)加强整改提高(2018年10月)。

各镇(区)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举一反三,健全相关制度,狠抓整改落实,从制度上、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验收考核和“县摘帽、村出列”的硬指标,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危房改造攻坚战,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只要有一户未完成,脱贫任务就没有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大局,2018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2019年完成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区)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作为精准扶贫一项重要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二)强化工作责任。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广,涉及对象多,工作量大,是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以来的一次全面检查检验。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住建、财政、发改、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各镇(区)要成立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部署。各镇(区)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治理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整治工作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到人,量化到天,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农村危房改造涉及资金量大,改造面广,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监督、审计、核查的重点对象。各镇(区)要放下思想包袱,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以这次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为机遇,彻底整改,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各镇(区)要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敢于较真碰硬发现线索,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规范管理,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提升工作实效。

第10篇

2018年三季度机电标准化工作做了五项工作,每月机电标准化规划工作、机电系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无人值守改造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规划工作及井下自动排水点设置沉淀池的工作。

一、每月的机电标准化规划工作

7月1.六盘区二号变电所滚墙(滚白)。

2.整理六盘区二号变电所高低压电缆5趟,共计400米。

8月1.中央泵房自动化排水系统改造,整理电缆及小线1000多米、标准化搞完好。

2.20开口处吊挂整理电缆500米

9月1.六盘区二号变电所高低压电缆及通讯小线的整理吊挂8趟,共计400米

2.六盘区轨道巷20材运巷之间的高低压电缆整理吊挂3趟,共计300米。

二、机电系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工作

为了使机电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我矿机电系统决定从井下电气设施入手,组织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电气安全管理,保证煤矿供电安全,消灭井下电气失爆,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机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时间为2018年5月—2018年12月。每月机电科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四定并明确隐患整改方案、时间、责任人。对所查出的隐患根据四定表的要求进行逐条落实,确保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每月底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和“回头看”,对隐患排查的条数,整改的情况纳入月度机电各项考核。

三、无人值守改造工作

三季度对井下中央变电所、南翼变电所、880变电所的高低压开关更换保护箱,改造远方就地闭锁装置,对中央泵房自动排水系统安装调式。

四、标准化示范点建设规划

为提升我矿机电标准化水平,积极促进机电标准化示范点的建设,并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全面推进我矿示范化矿井的建设,我矿通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六盘区2#变电所等一批标准化示范点。

标准化示范机电硐室:中央变电所 (下机电队)

六盘区2#变电所(下机电队)

标准化示范大型设备机房:35KV低压配电室(上机电队)

交子里风机房(上机电队)

标准化示范回采工作面: 61115工作面(综采一队 )

61112工作面(综采二队)

标准化示范掘进工作面:61120材巷(综掘二队)

61120运巷(综掘一队)

第11篇

1.全面排查低保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对低保人员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实际财产及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增减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整治活动共核查150477位低保对象,退出7198人,新增3898人。

2.坚决查处“人情保”现象

根据《省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要求,对未能如实填报信息的村(居)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查处村(居)委会干部私自代管低保证和低保金发放银行卡的情况。各县区设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及时纠正。

此次整治,我市共接到群众举报59件,其中48件查证属实并处理,有效减少了“人情保”“错保”的现象。

二、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做法

1.严把审核关,加强经济状况核对

在低保审核审批中,严把低保准入关,不断完善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错保”。同时,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对低保户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水平。目前,市市本级、县区已经成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大大提高了对低保户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水平。

2.加快社会救助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在全市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建设为契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制定明确的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服务大厅内,做到标识鲜明,政策清楚;工作人员应主动将咨询投诉电话告知困难群众,对群众提出的可行意见认真采纳,做到亲切服务。

3.积极开展主动发现工作

市区及四县共建了7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并以此为依托,建立起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平台,通过每日的沿街巡查,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据统计,现已有439人通过发现机制得到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4.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逐步建立起部门间协同办理机制。现阶段,我市已有8各县区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构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市级的家庭状况核对机构已经建立,县区的机构建立也都在推进之中。市级的核对机制建立也进入了实质阶段。

目前,已开展急难个案会商15次,及时处理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将逐步完善。

第12篇

一、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社会救助方面】

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情况,逐步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批复》并经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同意。我县于2020年4月25日制定并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并对全县在保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100%入户核查,通过核查全县清理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510户664人。每月开展一次两类对象的信息比对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建档立卡2591户、6122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622户、3209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2.4%,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28户、238人,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88%。实现了应保尽保。

一是落实两线合一。从2020年1月份开始,我县的城市低保标准51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840元/年/人,提高到4080元/年/人。并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达到“两线合一”的目标。

二是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我县于2018年开始建立“四个一批”统计台账,每年进行更新,由县里统一建立县、乡、村“四个一批”统计台账238份。“无力脱贫”兜底一批,共纳入低保范围7449户、1208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1514户、2950人;“支出核减”纳入一批,共纳入低保范围179户、34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37户、81人;“重点保障”改善一批,全县共计5554人增发了补助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87人增发了补助金。我县共有“脱贫渐退”对象545户、816人,到2020年12月底脱贫渐退比例达到100%。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525户,10269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756户,23225人,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042万元。新纳入城市低保对象52户,91人;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342户,1140人;取消城市低保对象345户,598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787户,1157人。全县15个乡镇和3个街道全部实行了“补差式”救助。全县共救助90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17万元,并规范了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供养标准城市670元/月/人,农村特困供养标准420元/月/人,照料护理标准为自理人员150元/月/人,半自理人员300元/月/人,不能自理人员450元/月/人。通过特困供养人员的核查排查,全县共确定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625人,城市特困45人。共发放特困供养救助资金529.21万元。

(二)为切实增强临时救助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已初步完成,并下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三)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困难人口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推进城镇生活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落实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确保完成1个购买服务项目。

(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情况

我县于2020年5月26日出台了《县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9月21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我县聚财实业有限公司中标,购买的主要项目为:全县10月份在保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家庭调查,现第三方派驻我局12名工作人员开展此项业务。

(五)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我县现已按要求完成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挂牌。核对中心实行单独办公室,由科室负责人、中心负责人、核对经办人三人分级密钥管理。已完成接入县政务外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正式运行。现已实现每月城乡低保新增保障对象都能够按要求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在积极完善运用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同时,我县积极采取线下联系社保、公安等部门进行线下数据比对工作。我县于每月5日前由专人按时完成全国核对机构工作情况统计平台填报。

二是我县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和城乡临时救助等相关救助业务全部通过省社会救助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按时结算及发放。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信息系统建设。我县残疾两项补贴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审批发放,实施按月审批、动态管理、按月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二是动态管理及资金发放。2020年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生活补贴5868480元、护理补贴5452800元。今年8月份我局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建立了信息比对机制,每月15日前进行一次数据交换,并于9月份对全县享受两项补贴对象进行核查排查,截止目前,共清理不符合条件663人,新纳入符合补贴对象1457人,并每月及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截止目前,共发放困难残疾生活补贴424.2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2.5万元。

【养老服务方面】

(一)扎实做好全国和省级试点工作。做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社区养老设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着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健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监督。做好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公益机构,委托县鸿利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加强县鸿利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硬件和软件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专业便利服务。

(二)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持续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100%,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依托县鸿利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善智能养老服务平台项目,建立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提高社区老人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水平。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重点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高龄、分散特困供养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开展巡视关爱探访试点工作。探索开展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三)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按照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建立我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推进我县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改造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设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加强照护设施设备配备,2020年底前,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及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披露和共享。按照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开展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14家公办农福中心和3家民办养老院共计17家参加投保,严格按照省厅要求的“五查”进行排查,净化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全县农福中心安全生产创建暨人居环境改善最美周活动。

【殡葬改革方面】

贯彻落实《市文明祭祀条例》,协调各成员单位由县政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从源头整治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认真抓好祭祀时间节点不文明祭祀行为的管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林业、城市执法等部门重点整治非法丧葬行为、非法制造销售棺木等丧葬用品和纸扎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及“三沿五区”散埋乱葬行为;排查整治违规建造硬化大墓、豪华墓等行为;加强殡仪馆内部管理,创新经营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增加服务收益。投资68万元,对殡仪馆火化炉除尘设备进行改造,投资29万元对馆内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投资31万元铺设馆内停车场沥青院面及四楼平台。

【基层建设与区域地名方面】

(一)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工作。认真落实《县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贯彻落实与组织部联合下发的社区准入制度实施方案;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结合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继续做好村及社区干部补选资格联审工作;认真做好村委会和居委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组织上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材料;投资2.15万元,完成6个村村规民约展示板制作工作,指导全县完善村规民约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社区服务工作,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者每人发放400元补助金,并组织大学生到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疫情期间,利用两周时间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全国村居委员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指导各乡镇、街道将1200余名村居委会成员信息录入省社区服务管理通用平台;为全县各乡镇和社区工作人员1083人办理疫情期间伤亡保险;为全县13个社区发放省厅免费分发的300个口罩;及时上报省厅和市局要求上报的各种表格数据等。按照省厅要求完成社区转岗工作。

(二)努力做好行政区划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严格行政区划变更程序;继续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按时完成《地名志》和《地名词典》编撰工作,巩固地名普查成果;配合省厅抓好界限勘界工作;投资21.5万元,完成安装和更换街路牌工作;争取19.5万元,完成三个街道和四个行政区域勘界工作。

【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在本年度民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规章制度。局党组能够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已组织党员职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计划开展各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目前,各基层党组织正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

【在疫情防控方面】完成疫情防控“回头看”自查工作;召开多次会议,全面贯彻学习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民政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成立民政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调度会,认真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认真研究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按照省民政厅下达的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县民政局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与县卫生健康局联合下发了《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乡镇、街道按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及时防控信息。通过微信群、QQ群及时向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小贴士,并转发上级的通知和要求,利用LED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标语。为及时应对疫情发生的应急处置做好防范,制定了《县民政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县民政系统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县民政病毒感染的肺炎死亡人员遗体处置预案》等3个文件,全面抓好民政机构自身、婚姻登记处、殡仪馆、救助站、慈善和福利彩票办公室基层单位及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真正做到规范部署,行动有效,坚定不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疫情前期按照“点对点、无缝衔接、闭环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严格掌控进出小区人员的来往去向,并做好台账记录。实行防控工作“一日一汇总、一日一报告”。

经查疫情防控期间,全系统共隔离3人,均按规定完成隔离14天,未发生疑似病例,未发生违反隔离规定人员和事件。按照县防控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民政局抽调65人,成立9个包保工作组,对10栋居民楼362户进行封闭管控。设置党员先锋岗,安装挡墙,张贴临时封贴,通过多次排查,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在脱贫攻坚方面】

(一)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程

1.稳步推进“两线合一”,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2016-2019年,我县的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了“两线合一”的目标,并在2020年底前保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2.兜准救助对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核查排查,对于新发生的因病、因学、因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漏保”现象发生。

3.突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工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按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4.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四个一批”政策措施。对低保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和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补助金的救助措施,提高救助水平,并对于高于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取脱贫渐退政策,并在2020年底前逐年递减,年递减幅度25%。

5.继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返贫贫困人口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有效解决其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对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提高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率。

(二)完善社会福利政策

1.积极与省民政厅沟通协调,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纳入“福康工程”范围,为其配置假肢、矫正器、轮椅、拐杖、助行器等康复辅助器或进行肢体畸形矫正手术及康复。

2.强化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料服务,依托或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展集中照护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

(三)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努力做好社会扶贫工作

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募捐工作,完成352万元。

(四)强化措施、精准发力,做好部门脱贫攻坚包保工作。

一是确定以光伏发电为主体的脱贫增收的产业发展思路,共为贫困户分红3万余元。二是走访慰问、家庭人居环境改善、帮扶物质、村屯建设投入等方面投入资金1.2万元。三是实施产业叠加,拓宽包保贫困户的收入渠道。发展养鸡、养鹅、种植蔬菜等庭院经济、外出务工,安排村屯卫生公益岗位、加入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增加收入。四是加大政策扶贫的力度,为包保户在医疗、教育、住房、饮水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

【复工复产方面】

(一)婚姻登记中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登记工作。办公场所内增加体温测量仪、84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提供“标准化”婚姻办理场所,采取进出人员体温测量、场所每日消毒、办公人员佩戴口罩登记。严格要求办理人员佩戴口罩,填写个人信息。实行分时分段逐个登记,避免了登记大厅内人员聚集,将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

(二)加大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自26日以来,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殡仪馆了关于疫情期间取消告别仪式、就餐服务、休息服务等殡葬服务的通知。通过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了取消殡仪馆和公墓元宵节期间“送灯”祭祀活动的通知;按照省厅要求,已经准备好专用遗体接运车、接运担架,专用火化炉和一次性防护隔离服、医用口罩等。为殡仪馆工作人员配备了口罩、测温枪等必要的防护,馆内从火化车间到办公楼内办公室每天进行必要的消毒,保持设施通风,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体温测试。

【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继续摸排在办理低保、社会组织、福彩、村(社区)“两委”、养老机构、殡葬六大领域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和突出问题,对集中整治“黑彩”问题,我局加大了工作力度,对各销售网点进行了春节前调查摸排与监管专项行动,是否存在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非法彩票的现象,经排查各福彩销售网点都能够有序守法经营,未发现涉及黑恶乱等违法现象。

【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试点县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创建成果】

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于5月20日前将19名儿童督导员,212名儿童主任信息数据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已确认的15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录入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散居孤儿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目前,1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每月1100元生活补贴,现有事实儿童补贴已发放完毕。投资7.6万元,铺设沥青院面建留守儿童活动场地。

【民政常规工作有创新、有突破】

(一)慈善救助工作。一是扶贫攻坚项目共拨出25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改造、文化广场建设及购农机设备等;二是开展了“送药下乡”活动,捐药约58万元;三是开展完成“圆梦大学”活动,共支助75名应届大学生,支出善款22.5万元。

(二)福彩工作。一是1-10月份共销售彩票876万元,同比下降21.97%,预计全年销量1100万元;二是打击“私彩”工作:按照2020年市民政局制定《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在打击非法彩票工作中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落实,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销售网点及定期摸排4次,不定期摸排2次。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微信群、朋友圈转发等方式全方位无死角的对打击非法彩票的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加强销售网点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县各销售网点进行定期检查4次,抽查1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站点当场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三)婚姻登记工作。一是完成婚姻业务3222对;二是婚姻登记新系统使用一切正常;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一是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完90%;二是排查全县所有社会组织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面临的形势

多年来,我们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实践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存在的困难

一是民政专业人才匮乏。民政工作牵涉头万绪,工作内涵日益丰富,同时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在不断拓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服务对象不断增多,社会关注度高,急需民政专业人才。

二是民政同有关部门在信息共享方面有待加强。从基层操作层面来看,很多地方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没有达到联网,一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难以做到全面共享。

三、2021年工作计划

我们紧紧围绕保障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超前谋划、全力实施,为改善我县民生、促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做贡献。正确把握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民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一是民政部门需自身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动适应;二是县委、政府需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三是上级、国家在相关政策和制度设计上需作进一步的改革调整;四是更多层次、更多数量、更大范围的社会参与,需要整个社会关注度的提高。上述四点是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发展趋势。

(一)打造“7+1+N”城乡养老服务联合体。按照国家关于整合改造农福中心的政策,立足县情,优化现有14处农福中心布局,集中设立7处农福中心(保留4处、新建3处),新建1处综合性县级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养老行业,形成N个民营养老机构群体。

(一)实施兜底保障工作,助推脱贫攻坚进程。一是巩固和发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效。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四个一批”政策措施,切实“兜住收入水平、兜准救助对象、兜实基本待遇、兜牢民生底线、兜好保障成效”,确保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深化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聚焦对象认定、处置、政策宣传、教育培训、资金监管和责任落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通过脱贫攻坚国检发现的问题,认真补齐短板,认真整改,解决重点保障人群,实施按人参保、“补差式”救助工作。

二是统筹抓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省定最低指导标准制度,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省定最低指导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困难人口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推进城镇生活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落实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确保完成1个购买服务项目。

三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等政策措施,增强低保制度的兜底功能,强化特困供养的照料服务,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落实临时救助下放工作。

四是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完成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部省对接联网查询。扩展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扩大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范围,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城乡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信息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二)科学布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新型养老模式。继续做好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和迎检工作;落实属地管理,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待省民政厅下达文件后,做好省民政厅安排部署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等级评定工作。

(三)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提高殡仪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协调各成员单位从源头整治制造、销售烧纸、纸钱、冥币、纸扎、锡箔等制成的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认真抓好中元节、寒衣节等祭祀时间节点不文明祭祀行为的管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林业、城市执法等部门重点整治非法停尸、接运尸体、非法制造销售棺木等丧葬用品及“三沿五区”散埋乱葬行为。

(四)推进基层政权、城乡社区建设和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一是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结合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继续做好村及社区干部补选资格联审工作;认真做好村委会和居委会换届前期准备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引导社区积极开展幸福社区建设;抓好社区道德银行建设的贯彻落实。二是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严格行政区划变更程序;继续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按时完成《地名志》和《地名词典》编撰工作;争取资金抓好街路牌更换和设立工作。

(五)加快发展慈善、福彩事业和加强婚姻登记工作、积极推进志愿者服务。一是按照《慈善法》要求,认真抓好我县慈善募捐工作,按时完成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的募捐任务;积极开展慈善助医、助学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创新慈善募捐方式,积极拓展募捐渠道,做大慈善资金规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我县慈善总会身份转变工作。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规范化管理,通过创新销售方式,提高销售收入;加强对各销售网点的检查和管理,持续开展打击“黑彩”活动,净化彩票市场环境,促进我县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工作,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做好近年来婚姻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启用婚姻登记失信人员信息系统,对婚姻登记失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配合民政部使用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积极争取资金对办公楼做外墙保温,换门窗,改善办公环境。三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普及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法规。

(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社工人才工作。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审批、监管、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培育或发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公益类活动。实施社工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鼓励支持开展社区社工服务项目。依托街道或较大的社区,探索建立区域性社工服务组织,发挥其示范性、辐射性作用。有针对性开展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培训,不断提升其能力与技能。以中华慈善日、社工日等为契机,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

(七)优化救助管理机构和全力推进留守儿童试点县工作。全面落实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救助工作管理。积极做好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严防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发现一个、救助一个”。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孤弃儿童等各项服务保障政策,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开展儿童服务工作。加强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动态管理,进一步夯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核实确认、评估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扶养儿童都得到救助。积极链接公益组织和慈善机构拓宽儿童帮扶和救助工作渠道,加强留守、困境等儿童及其家庭的救助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