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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生总结

时间:2022-11-29 1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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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医生总结

第1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3 — 0093 — 02

本课题组于2011年8月对齐齐哈尔市七区九县的56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了解了齐齐哈尔乡镇卫生院的工作状况、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知识结构及需求现状,现将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1 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构成

1.1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齐齐哈尔乡镇卫生院平均职工36.21人,但卫生服务人员分布不均衡,其中工作人员最多的乡镇卫生院有职工120多人,最少的仅有5名工作工作人员。其中医师(医士)、护师(护士)、药剂师(士)、其他工作人员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15%、35.18%、7.41%、11.64%。

与一级医院卫技人员配置标准(医师、护士、药剂师、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占38%、38%、8%、8%)比较,医生和护士比例偏高,药剂师比例相当,其他工作人员比例不足,而且在乡镇卫生院中还有一部分非在编人员,这就导致乡镇卫生院医护比例明显低于国家卫生部标准。

1.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

性别结构: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乡镇卫生院中,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医生本身也是男性多于女性,乡镇卫生院中男女比例明显失衡。这种比例失衡也间接导致在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妇产工作人员比例极低。

年龄结构:被调查的561名乡镇卫生工作人员中,50岁以上25名,占4.46%; 40~50岁之间的223人,占39.75%;30~40岁之间的295人,占52.58%;30岁以下18人,占3.21%。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年龄主要在30~50岁之间。

1.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称结构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中,医师高级职称仅占0.07%,中级职称占23.42%,初级职称占76.51%,所有工作人员的高级、中级、初级的职称构成比为1:33.5:109.3。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人才主要还停留在初级层面上。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偏低,将直接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1.4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学历结构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接受中专教育程度的各类人员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的725人中,本科生58人(占8.00%),大专生76人(占10.48%),中专生568人(占78.34%),无学历人员24人(占3.18%)。由此可见,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1.5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专业结构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接受医学教育的,临床医学专业所占的比例最大,约占86%,而且大多数所学的为内科和外科;妇产和儿科占小部分比例,约占10%;影像、检验等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较小,约占4%。目前,现有的乡村医生大多接受教育的年限比较早,接受的又都是早期的医学教育,导致其知识面较窄,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他们的服务方式,不利于维护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

2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状况存在的问题

调查资料显示,我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如下:

2.1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相对于城市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高度集中、设施设备先进而言,乡镇卫生院承担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社会卫生管理等多项功能,业务多样、工作繁杂、任务量大,基础设施设备落后。相关资料显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不到30%,接受了70%以上的资源配置,而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70%以上,资源配置不足30%。城乡之间工作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别,致使本地的人才留不住,上面的人才引进难,绝大多数卫生优秀人才不愿到基层,而集中到城市医疗卫生机构。

2.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研究表明,在卫生技术队伍中,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中,低学历和无学历从事卫生技术岗位工作的,要占卫技人员总数的10%以上,有的地区达20%以上;无专业学历从事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到总卫生技术人员数的10%以上。此外,乡镇卫生院医生进修机会不多,再加上业务不饱和、设施陈旧,实践机会也有限,不仅难以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而且原有的技能和知识、方法也得不到巩固提高,知识较陈旧。工作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

我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从学历结构来看,无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的比例分别是:3.18%、78.34%、10.48%、8%;从职称结构来看,初级、中级、高级的比例分别是:76.51%、23.42%、0.07%。高学历、高职称的工作人员短缺,初级人才偏过剩,这些因素导致老百姓对乡镇卫生院不信任。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过低,而低职称、低学历的比例过大,无法更好地满足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需要。学历层次偏低,制约着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深入发展,这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今后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2.3乡镇卫生院存在缺编现象

一些乡镇卫生院的少数工作人员没有正式编制,属于合同制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低,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加大了人才的流动性。

2.4性别比例失调,年龄分布不合理

调查显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性别比例不合理,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年龄结构上,一般来说,人员年龄结构适宜呈橄榄型,从中心向两边逐渐减少;从我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总体上来看,存在年龄老化现象,中年人居多、年轻人缺乏。所以,基层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都有待调整。

3 对策与建议

目前,齐齐哈尔市针对乡镇卫生院的培训工作已初具规模,但提高其全科诊疗能力的培训,即全科医学培训仍处于探索阶段,为了能更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市乡村医生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医生培训的质量,本课题组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3.1乡村医生培训的基本要求

3.1.1乡村医生培训应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乡村医生本质上属于全科医生的范畴, 应用适宜技术在农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因此,乡村医生培训应符合这一特点,立足于缺什么补什么,更新知识,提高使用操作技能,遴选培训课程。通过培训,培养具有综合执业能力,适应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1〕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生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掌握乡村医生所需的基本医学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心实意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熟悉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树立依法行医的观念;具有在农村基层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 具有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3.1.2乡村医生培训应逐步实现制度化

为了适应医学科技的发展,在岗乡村医生必须终生接受培训。《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这一规定为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一方面乡村医生接受培训不仅是提高业务水平的需要,而且还是作为乡村医生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为保证乡村培训的制度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还明确规定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组织考核的职责。〔2〕

要坚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培训的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培训,把乡村医生的培训情况列入对他们的年度综合考核,并将乡村医生参加培训作为乡村医生定职晋升的必要条件,实行职称与聘用、报酬相挂钩。对业务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参加培训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乡村医生,要予以强制淘汰。

3.1.3乡村医生培训的形式应做到多样化

由于乡村医生队伍人员素质层次不齐,需要提高的侧重点各异。以山东省为例,目前在岗乡村医生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仅占 2%,50 岁以上且接受正规学历教育的少之又少,各个学历层次和年龄的人员自学能力和培训提高的重点有很大差异。因此,适应乡村医生的培训需求,应当尽可能多设计几种培训渠道和培训方式,可综合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进修、面授、远程教育、脱产学习、学历教育、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3〕

3.2开展符合乡村医生需要的培训,以提高乡村医生自觉参加在岗培训的积极性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训形式应以集中学习为主,根据培训对象、条件和内容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讲座、进修、远程医学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自学可作为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培训内容主要进行全科培训,重在提高临床“急救”能力和普及中医适宜技术,如农药中毒抢救技术、酒精中毒抢救技术、外科创伤处置技术、休克抢救技术、外科无菌技术等以及中医验方、偏方、针灸、推拿等方法。可以结合临床实际情况,把常见病、多发病、危重病的抢救方法、用药转诊、护送的基本知识和技术编成小册子,并对他们进行现场模拟指导和强化训练。要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卫生例会,结合季节防治疾病需要,重点辅导,突出主体,有的放矢。

3.3建立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在岗培训取得实效

要根据基层卫生服务实际需求,建立乡村医生考核管理机制,如建立在岗培训制度、岗位准入制度、继教学分制度等,将乡村医生培训考核与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挂钩。建立乡村医生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通过量化指标的考核,可以衡量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者,应限期提高或予以解聘;考核成绩优秀者,应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续聘和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

〔参 考 文 献〕

〔1〕雷鸣,贺加.我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云南电大学报,2006,(08):39-41.

第2篇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要求加快农村卫生室建设,强化一体化管理,号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起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平台,促进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在农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上,抓规范,抓建设,真抓实干,抓出成效。目前我县已被确定为20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试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很快将在我县全面铺开,我们要尽快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工作,早动手,早准备,把农村卫生室建设好,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准备工作做好。刚才,我们分别看了港上镇、黄山镇、郯城镇的五个卫生室的现场,并听取了三个乡镇领导同志的发言,他们的做法都很好,并且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会上,祝县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农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农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卫生事业是政府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农村卫生事业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办法,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并提出要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使之能够为农民提供安全、方便的常见伤病诊治服务,并承担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而农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可以说农村卫生室建设的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三级服务网络的完善,农村三级卫生网络不健全就不能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不会得到有效的解决,“农民健康”工程的建设将会受到影响。如果说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那么农村卫生室建设就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石,所以说农村卫生室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农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保健网的基础,自乡镇卫生院下放乡镇政府管理以来,各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加强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在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同时,同步规划村卫生室建设。按照省提出的要求努力创造条件,让农民就近、就便得到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对村卫生室进行了设置。目前,全县共有村卫生室743个,服务覆盖了全县所有行政村。二是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了对乡村医生管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全县所有乡村医生进行了执业考试、考核和注册,符合注册条件的,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严禁无执业资格的人员进入乡村医生岗位,几年来共对24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了考试,经过考核给1960人颁发了执业证书,有效规范了乡村医生执业行为。三是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方案》和《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每年都制定详细的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两年来,86以上的乡村医生经过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四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乡村服务管理一体化建设是加强对农村卫生室管理的有效手段,为此各乡镇完善了对一体化的管理,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经费、药品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了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的指导,提高了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并积极探索实行乡村医生工资制和养老保险制。目前,全县大部分卫生室都纳入了一体化管理。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乡镇领导重视的结果。尤其杨集、庙山、泉源三个乡镇值得各乡镇学习和借鉴,他们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始终比较规范,为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大部分乡镇政府都积极想办法强化村卫生室的建设,其中泉源乡政府为了建设好村卫生室先后投入了30多万元。郯城镇对卫生室建设采取了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整体装修的卫生室每个奖励3000元,对新建卫生室每个补助1.5万元,同时采取周调度、月考核的方式促进农村卫生室的建设。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农民群众的卫生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从总体上看,我县的农村卫生工作仍比较薄弱,卫生人才比较匮乏,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农村卫生室的管理并不十分规范,服务半径与服务人口的设置尚未达到省里的要求,乡镇之间发展并不平衡,乡镇卫生院及其一体化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条件还不能完全适应即将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需求。这些不足将成为阻碍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隐患,将会影响到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个别乡镇卫生院对农村卫生机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忽视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对卫生改革问题存在片面、模糊认识;二是财政投入不足。有的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有的卫生院和卫生室业务用房年久失修,仪器设备严重老化,离标准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不完善。个别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方法简单、粗暴,不动脑筋,不想办法,导致一些地方一体化管理流于形式 ,甚至极个别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名存实亡。四是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队伍没有约束力,政策也没有吸引力,导致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

三、当前农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重点

20__年12月,韩寓群省长在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针对当前村卫生室存在的管理、服务、队伍等几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

1、规范村卫生室的设置与建设要求

村卫生室的建设必须符合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村卫生室要严格按照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服务人口不低于1500人的要求进行设置,设置的办法可以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可以是院办院管,也可以是村办院管,或者采取院医联办卫生院管理,甚至可以通过租赁的形式由卫生院管理,形式可以采取有多种,但是都必须符合设置条件,严禁一村多室,也都必须纳入一体化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把设置方案报卫生局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要按照上级有关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污水、污物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村卫生室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配备必备的基本设备。

2、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

继续加大对农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力度,是当前卫生改革的要求决定的,也是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和前提,各乡镇卫生院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一定要积极给乡镇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卫生室的管理。

——要加强业务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卫生室的职责对其定期进行考核,并建立完善村卫生室管理档案。要对村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等业务实行全面负责,统一管理,要督促村卫生室实行门诊登记、门诊病历和用药开方制度,要督促卫生室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规章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要督促卫生室坚持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要加强药品管理。为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各乡镇卫生院一定要做好统一代购分发工作。各乡镇卫生院一定要全面掌握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的用药习惯和数量,做好总的购药计划,积极参加县药品联合集中采购,严格限制并打击村卫生室私自购药行为。要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实行全县统一药品价格,不允许出现擅自提高药价和二次加价现象,真正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

——要加强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村卫生室的一切收入、支出必须报卫生院按财务制度管理。村卫生室要设立财务帐簿,专人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严禁私自支付、挪用。收费票据统一到卫生院领用,不得自行印制、转借、转让、自行销毁。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要进行详细分类,定时报帐,及时结帐。村卫生室要单独核算,自负盈亏,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

第3篇

在加强全市145所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的同时,以中级以上职称医生下乡开展诊疗活动、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培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为重点,组织动员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千名(次)医师送医下乡活动”,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诊急救、妇产科处理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使农民就近直接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总体目标

与省卫生厅“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结合起来,利用20*年1年的时间,选派1000名中级以上医生分期分批到全市145所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活动。通过千名医师送医下乡活动,使农民看病难问题有所缓解,乡镇卫生院的诊疗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医疗护理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活动内容

1、医师派驻单位要选派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到指定受援医院进行会诊、坐诊、指导诊疗活动;

2、到村里巡诊、培训、指导村医;

3、协助受援医院建立、健全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制度;

4、指导和帮助受援医院规范各种医疗文书书写;

5、指导和规范受援医院各种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

6、指导和规范受援医院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等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7、力所能及地无偿向受援医院援助必要的医疗设备,帮助受援医院加强急诊急救和妇产科建设。

四、活动方式及时间

各医师派驻单位按本方案确定的任务,重点选派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开展诊疗活动。向受援医院每次派驻至少1名医师,每人不少于1个月;也可在相邻受援医院组成医疗组对相关受援医院逐一进行巡诊。

送医下乡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期间要保证各乡镇卫生院派驻医生不断档。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千名医师送医下乡活动是20*年度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六件实事之一。此项活动由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由局长李子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吴献奇同志任副组长,医政科、规财科及有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师派驻单位也要分别成立“千名(次)医师送医下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千名(次)医师送医下乡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二级以上医院的送医下乡任务;对市区内各医师派驻单位活动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就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负责组织监管本辖区内医院医师下乡工作;同时责成所属乡镇卫生院安排好下乡医师的住宿和用餐问题。所需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及派出单位共同承担。市直单位的费用由市财政予以补贴,各县(市)区医师派出单位发生的费用由各县(市)财政予以补贴。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师派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做到既保证送医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又不影响医师派驻单位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送医下乡活动取得实效。各医师派驻单位要排出工作日程表,明确每个乡镇卫生院、每个月下乡的医生,保证按照要求的人员数量及时送医下乡。

第4篇

为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2020年起,我院开始实施“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旗域医共体”)试点工作:

一、试点的主要目标

旗域医共体是旗、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是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旗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旗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旗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力争旗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二、试点的基本原则

(一)纵向合作,双向选择。由阿荣旗人民医院牵头旗域内旗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旗域医共体,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加盟,服务范围覆盖全旗城乡居民。阿荣旗人民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建立纵向合作的医疗服务共合体;我院将根据自身特点,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人才协作,最大限度把患者留在旗域内诊疗。

(二)稳妥起步,循序渐进。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先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试点,建立旗乡医疗机构之间的纵向合作关系,逐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以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开展对口帮扶和技术合作,新增的医疗收入按项目核算、合理分成。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旗域医共体,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

(三)权责廓清,强化监督。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旗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阿荣旗人民医院××分院”牌匾。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旗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旗域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医疗收入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阿荣旗人民医院拟定草案,各成员单位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报旗卫健委、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并报旗政府备案。

三、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分级诊疗。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连续服务”的原则,一般常见病留在乡镇卫生院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应由阿荣旗人民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乡镇卫生院就地治疗;受乡镇卫生院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应转往阿荣旗人民医院诊治。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转来的病人,人民医院应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入院。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在人民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人民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至乡镇卫生院,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住院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规范基础医疗质量。革新医疗服务流程,强化科室之间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采用基于循证医学和成本效果分析的方法,选择适宜的诊疗方案。创新服务手段,开展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电子病历、医师多地点执业等手段,形成医生和患者合理流动的局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绩效管理。

(三)实现资源共享。探索旗域医共体为成员单位统一采购药品耗材等。统一旗域医共体内部用药范围,根据实际进一步探索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在旗域医共体内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病理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旗域医共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统一的后勤服务。人民医院要明确功能定位,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形成优势互补、集中诊疗、有序就医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提高旗域内就诊率。

(四)强化信息建设。加快推进旗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旗乡医疗机构的合作。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旗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活动。统一建立旗域医共体医疗风险联合防范机制。

(五)完善医保支付。改革医保基金对旗域医共体的支付方式,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旗新农合办要根据历史运行数据,按照现有的资金支出分布结构,适当考虑门诊和住院的人次和费用的合理上涨,以及开展签约服务等因素,安排下一年度试点乡镇医保基金支出的总预算,新农合按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5%作总预算,并将总预算转换成参合人头费(对应辖区每个参合居民),交由旗域医共体包干,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直接提供、必要的转诊以及医保补偿方案规定的费用报销。旗外住院病人(含大病保险)的报销也从总预算中支付,结余资金由旗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支配。对旗域医共体之外的旗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医保病人,由旗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之结算。

(六)开展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一体化,优化村医队伍,改善村医服务手段,阿荣旗人民医院须加强对村医的管理和技术培训,推广村医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旗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形成逐级转诊制度。试点阶段可实行“软签约”,旗域医共体推出就医绿色通道,吸引居民签约。旗域医共体内阿荣旗人民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可由阿荣旗人民医院出具转诊单向旗外转诊。

人民医院要通过考察选择若干家旗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本地医保补偿方案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病人满意度等情况,必要时另选合作医院。

(七)严格考核监管。对旗域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后,医保经办机构继续履行并加强相应职责: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框架,拟定补偿方案,报旗政府批准后实施;强化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继续做好经办服务工作。转变部分职能和管理方式:按季度预拨部分资金至旗域医共体;考核旗域医共体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旗外转诊率等,并与医保资金年终结算挂钩;帮助旗域医共体做好体外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旗外住院病例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

(八)完善组织架构。旗域医共体要成立医共体理事会,作为医共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明确管理措施和合作机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达到运行有序、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主要配套措施

(一)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依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力争到2021年三分之一左右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技术骨干,经过考核遴选,可定期安排到人民医院工作学习。人民医院要通过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坐诊、巡诊、驻点、定点帮扶等方式,提高基层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

(三)扶持中心卫生院发展特色专科、安排人民医院专家及团队领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具体科室。特色专科可以与人民医院开展合作共建,共同投入人力技术和设备,收益共享。人民医院领办(或托管)中心卫生院或其部分科室。特色专科诊疗项目的价格由有关科室按服务时间、次数等方面制定。

(四)大力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依托有资质的全科医生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若干个全科医生(或乡村医生)服务团队,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健康管理等全科医疗服务。落实包保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和家庭医生负责制。

五、试点的组织实施

(一)试点范围

首批试点采取(1+3)模式:阿荣旗人民医院与太平庄、六合镇、三岔河三家中心卫生院组建阿荣旗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采取领办或托管乡镇卫生院专科科室的方式探索实行专科联体模式。机制完善后扩大范围。旗内民营医疗机构可与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进行谈判,自愿选择加入。

(二)试点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筹备(2020年1月)。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文稿经旗政府、旗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会审后(实行)由旗政府发文。

第二阶段:试点实施(2020年2月一2020年12月)。启动运行“旗域医共体”试点。旗卫健委、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试点医共体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第三阶段:试点经验总结(2021年2月)。委托第三方对试点工作过程与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阿荣旗人民医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人民医院各科室主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旗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旗域医共体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第5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 传染病防治

中图分类号:R714.25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10-180-01

在我国广大农村农民对于传染病防治的意识相对不足,易引起传染病发生流行。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单元,是广大农村地区传染病疫情检测的第一道防线,在农村防治传染病的发生蔓延中起到重要作用。乡镇卫生院早发现、早报告疫情,为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控制传染病疫情在农村蔓延提供疫情信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人口流动增多,促进了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新老传染病双重威胁着人类健康,一些基本控制的传染病又卷土重来例如性病、耐药性结核等;新的传染病也接踵而至例如SARS、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在农村防治传染病中起到重要作用。下面就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建设和传染病防治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一、乡镇卫生院的防控体系在传染病防控中的作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乡镇卫生院更要建立起基本的传染病检测组织,院长为组长,并明确组内其他成员职责。同时要建立健全一些防治传染病的相关制度例如传染病分诊制度等。并且要严格按着传染病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考核业绩,进而才能保证各负责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于分诊标志的设置及向导要明确,特别是对于农村一些人遇到传染病往往容易惊慌失措,所以在疫情爆发流行必要时,可以派专人进行疏导分诊。将疫情的蔓延降到最低限度。

二、乡镇卫生院新时期防控体系在传染病防控中的职能

(一)建立传染病预防的快速反应能力

农村地区是传染病防范的重要区域,由于农村的一些特殊情况给传染病的防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乡镇卫生院新时期防控体系的建设可以快速的对一些突发事件做作出反应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防止疫情的蔓延扩散。乡镇卫生院的防控体系,可以每天迅速的将疫情进展状况以及控制治疗状况进行上级报告,进而提高了医院对于传染病的及时有效地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加了对传染病的相应防范措施,为医院迅速对传染性重大疾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了充分准备,同时为预防控制赢得了先机,更有利于传染病的控制。

(二)疫情报告职能

通过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的建设,进一步不断完善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人,首诊医生及时向防控体系小组汇报,然后直接以电话形式和信息化处理向上级报告。防控体系相关部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的数据采集,依照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和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有条不紊的及时上报各级单位和部门。

(三)传染病预防控制与技术指导职能

大量的流行病学特别是近几年来频发的大规模传染病等资料显示,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往往不明显,不被人们重视,这就导致了传染病有机可乘可迅速传播开来。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的建立完善就是要通过基层的广泛性及时发现疫情进行早期预防控制,特别是早期散在传染病病例的控制中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疫点处理、督导检查、效果监测。坚持实行预防为主的防控原则,防控体系小组进行疾病各个处理环节的专业指导,特别是对于一些现场处理、消毒、隔离、防护等技术要点。

(四)监督检查职能

在传染性疾病暴发时,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要强化监督职能,对医院关于传染性疾病处理的各环节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记录总结。同时对于医院的防控硬件设施建设例如隔离诊室和病房的建设及相关仪器设备的配备督导,进而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各项措施。

(五)宣传教育培训职能

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要积极的进行传染性疾病相关预防和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对于院内的职工,重点是职业防护相关的注意事项,使医疗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院内感染一些疾病的传播特点和传播途径等,做好有效的预防。同时还要走进基层社区,让更多的寻常百姓对于传染性疾病有一定的了解,从而当出现疫情能够进行正规有效地就诊,不恐慌并能及时向医院报告反映。

三、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的有效运作

(一)组织建设和设备投入

健全乡镇卫生院防控体系组织建设,防控小组领导成员由院级领导担任,进行专人负责日常疫情报告检测任务并及时上报,保障疫情检测体系的完整顺畅,应对重大疫情能及时准确的上报。硬件设施同样需要跟上,完整的信息化网络建设的配备,计算机的应用,疫情门诊病房及防护服等配备,一些疫情药品的储备要进行及时补充,检验检疫仪器的配备要到位才能更准确的进行疾病的检测定位。

(二)专业化队伍建设

良好的防控体系的建设,需要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应当依据相关的传染病卫生法规和制度进行学习贯彻。将医院的防控体系的成员进行专业化传染病知识的相关培训,进而加强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储备,并进行考核,对专业化人才持证上岗制。防控体系专职人员除了院内一些感染知识的学习外,还要对传染性疾病的具体防治办法和处理措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条例、以及重大灾害医学等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协作作战

第6篇

一、积极贯彻落实农村卫生工作政策

区委、区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发展高度重视,先后制订了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确定了近期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发展思路,落实了具体措施。制定了《区创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区政府每年多次在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工作,制定和落实有关制度和政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调研农村卫生工作。为整体推进全区农村卫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重点农村卫生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工作职责,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卫生管理工作要求,我区在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逐年加大卫生事业发展投入力度。对卫生院的事业经费实行区卫生局统筹安排,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并且将乡村医生防疫岗位津贴,结核病防治,扩大免疫及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经费都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卫生事业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且增长幅度均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乡村医生防疫保健岗位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增加至1500元,中心卫生院所在地增加至2100元(其中区财政配套300元)。2009年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为699.35万元,2010年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为960.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7.4%,同比上年财政支出增长为21.8%,新增卫生投入261.55万元。2011年区财政预算卫生事业经费1447.88万元,比2010年新增卫生投入486.98万元。

二、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区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了“五个到位”,新农合工作成效显著,农民参合率、基金使用率、住院实际补偿比等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的效果。

(一)责任落实到位。区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列入对乡镇、街道重点工作的年度考核,建立了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的联系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推动了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

(二)机构落实到位。组建了区农医局和乡镇、街道农医所,并解决了区农医局人员编制,落实了经办机构办公经费,其中乡镇、街道农医所自2006年起按全区农业人口数人均1元落实经费到位,区农医局办公经费也由人均0.5元逐渐增加至人均1元,为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区经办机构全部实现网络化管理,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推行阳光操作和规范运行,做到审核报销工作公开、透明。

(三)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干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和宣传资料,引导农民自愿参合,使新农合政策尽人皆知。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2009年有150353人自愿参合,参合率为95.16%,2010年参合人数为156465人,参合率达98.07%,2011年参合人数达161402人,参合率达98.2%,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四)基金管理到位。严格基金管理,将新农合基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双印鉴”和每月上报银行“对帐单”制度,强化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补偿程序到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均设立“直补窗口”,进一步简化报帐手续,主动开展住院“直补”工作,实现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性报帐率达100%。区农医局加强了对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的监管,平均每年督导6-8次,以规范其服务行为,2009年基金使用率达109.94%,2010年基金使用率达104.95%。2009年、2010年住院实际补偿比分别为44.24%和51.53%,基本实现了参合农民受益最大化目标。

三、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完善的三级卫生网络是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对此,我区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拓完服务渠道,提高技术水平,形成了“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第7篇

根据今年区“双创双服”活动统一安排,我局结合部门职责,为进一步提高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积极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工作,紧跟全区“双创双服”活动步伐,积极细化安排,制定了2019年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把推进3家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试点、推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与二级公立医院组建医共体、深化公立医院制度改革、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作为重点,逐项落实,目前所有任务均完成上半年过半任务,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进一步加强“双创双服”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区“双创双服”民心工程重点工作的调整,我局积时调整增加局“双创双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增强力量,积极研究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多次协调各医院和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召开小组会议、各乡镇卫生院长会议和工作调研会议。确定了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遴选确定了推荐区第一医院申报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确定了在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三家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开展一体化管理试点等工作,为今年的工作开展确定了具体方向、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心工程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情况。

确定了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三家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开展一体化管理试点,试点卫生院和试点村卫生室正在完善省一体化管理试点平台数据信息填报;出台了《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医共体领导机构;遴选推荐了区第一医院申报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安排组织试点实施。区一院已出台《第一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成立第一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起草小组,并结合总结兄弟县(市、区)经验,根据方案,整理编纂了《医院管理制度章程(草案)》;在组建363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全区所有常住居民实行签约服务,特别是老年人、慢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优先签约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8篇

会上,来自全国22个省市的医疗机构以及医疗系统,共计57个品管圈圈组参加了决赛。决赛中,各圈组用PPT和小品等形式展示小组的风采。个性鲜明的圈名、形式活泼的展示,令与会者耳目一新。

据了解,迄今为止已有海南、上海、浙江、四川、北京、广东、新疆等20余个省市的医疗机构相继开展了不同主题的品管圈活动。品管圈大赛的举办,不仅增强了品管圈活动在大陆地区医疗机构中的影响力,还会使更多的医院体会到品管圈对医疗质量持续增进的功效。此外,多位台湾地区、大陆地区的品管圈专家在大赛中担任预赛、决赛评委。为了避免评分受到干扰,评委采取回避制。

黄洁夫在活动中指出,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最终还是医疗质量问题。但中国的医疗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从上而下的,不能和医疗实际情况完全联系在一起,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临床一线的问题不能很好地反映上来。而品管圈具有自下而上的特点,更能提高医疗质量。他期待通过大赛向全国广大医务人员推广品管圈活动,用品管圈活动激发医务人员参与管理的热情,主动发掘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提高。

刘庭芳教授表示,台湾较早开展了品管圈活动和大赛,有丰富的经验,而且与大陆医院的熟悉程度低,受到的影响小,评分更公平公正。我们的目标是在3年内将品管圈活动推广到2,4万家县级以上医院。第二届大赛时,将增设护理、医技、后勤专场,第三届将增设市县级品管圈专场,第四届将增设国际品管圈大赛专场。

试点家庭医生服务按年收费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北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支持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家庭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此外,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共同负担,也就是意味着居民交纳的签约服务费部分可以报销。

统一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外部标志

日前,记者从河津市卫生局获悉,该局从今年6月份开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外部标志全部统一规范。据悉,目前已完成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规范标志标牌制作,统—悬挂到本机构门口右侧,其他牌匾根据实际悬挂于适宜位置,整齐划一、美观大方,同时并配备X线机、台式B超、心电图机等,切实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条件。

9家市直医院对口帮扶55家乡镇卫生院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临沂市卫生局召开的市直医疗机构结对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确定9家市直医院对口帮55家乡镇卫生院。据介绍,到2015年乡镇卫生院能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急危重症的诊断和抢救能力明显提高,使优势专科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有效分担县级医院的就诊压力,实现辖区内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

探索“家庭医生”制

记者从湖南省卫生厅获悉,该省将建设30所左右的全科基地,规划建设200所左右的基层实践基地,形成年培养2600多名全科医生规模的能力。同时,该省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据介绍,到2015年,该省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4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到2020年通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1.8万名全科医生,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据《科技日报》)

第9篇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成效总结

深化医改工作成效显著。整合机构,工作效能大幅提升。2016年7月撤销县卫生局和计生局,成立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2月撤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了县卫生健康局,通过有效整合,工作效能大幅提升。

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紧紧围绕争创全国一流综合医院这一总体目标,坚持自主创新、自主发展“两个”基本点,引进高层次人才、购置高精尖设备、打造高端特色专科的“三高”办院理念,采取“时间+”引资金、引设备、引人才、引技术的“四引”发展模式,深化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薪酬分配、资金投入、医养结合“五项改革”,示范带动了全县医改工作强力推进。实现医院的腾笼换鸟和破茧升级,有效解决医院发展“钱从哪里来,人从哪里来”的两大瓶颈问题,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体制改革初显成效。改善了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先后实施了乡镇卫生院建设整县推进、村卫生所整建、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项目。建成了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信息对接与共享。配备了基本医疗设备及急救车辆,在县医院建成120急救指挥二级分控平台,实现了与全市120 GPS 定位系统的对接。

乡村一体化建设全面实现。全县村卫生室全部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实行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为同一法人,村卫生室不再为独立法人单位,只设立负责人。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实现了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扎密织牢网底作用,有效提高了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医联体建设初具规模。打造上联国家一流三甲医院,中联市县兄弟医院、下联乡院村所的医疗联合体。整合了优质医疗资源,推动优质资源、先进技术下沉基层,让更多的急危重症、疑难杂症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实现了病人不转院,专家能会诊的目标。同时通过网上远程会诊,进一步提升了受援单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实现了患者家门口见名医、看大病的就医愿望,方便了群众就医,节省了看病费用。

第10篇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16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

4.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强化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责任,确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5.加强费用控制。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药费用支付方式,转变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现市级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启动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2.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并首选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继续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严格执行《市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及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体系,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等挂钩,提高基层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利用县药品监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用药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生局)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今年完成9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推进一个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新建2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考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护专业毕业生实行规范化培训,使其达到相应技术水平。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8名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一个月到一年;选派乡村医生514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通过网络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3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78人;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3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10名二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现场帮扶工作1年;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6名本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调整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模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三位一体的职能,切实发挥好乡镇卫生院作为群众健康“守门员”的职责。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

2.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绩效工资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细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加快建立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的业务合作关系,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便民门诊等措施,方便患者就医。继续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促进合理规范诊疗。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院长选拨任用、激励约束措施,推进医院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持续内在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标准,配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并对全体人员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5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2.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乡镇卫生院工作重点,使工作重心从诊治疾病为主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移。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全县人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任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达75%以上,农村达6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措施,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医改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改办要充实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力保障。做好资金测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确定的任务、改革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第11篇

攸县确定的老百姓10元钱看病模式,主要是考虑了财政和农合的承受能力、以及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还有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以这3个方面为平衡点来确定。2012年4-7月,4个月的时间内,攸县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选派6名医生进驻到6个村卫生室,针对村卫生室辐射群众数量、就诊人数、每次就诊平均费用、乡村医生收入等问题进行试点调查,结果显示,每个患者的次均费用在26.5元左右,其中<10元,占30%左右;>26元,占10%左右;人均看病次数都在人数总体的1.5人次。基于上述调查攸县卫生局确定了2个指标:①次均费用,按月计算,村民看病月次均费用为26元钱;②看患者数总额,全年村卫生院看病平均1.5人次。基本药物的销售中有15%是作为乡村医生的补贴,若不销售基本药物,这部分收入就会失去;同时,按1.5人次来计算,若月次均费用>26元,超过的费用就由村卫生院来承担,这样削弱多开药的利益驱动。这两个指标的作用是控制乡村医生开大处方,实现合理诊疗,控制乡村医生违规截留重症患者,实现分级诊疗,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实现持续运转。2012年10月8日-2013年10月8日,全县村卫生室符合农合报销范围的就有785671人次,为参保新农合人口的1.2倍,全县村卫生院单次平均就诊费用为25.27元,说明这2个指标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满足患者在村卫生院诊疗需求。

2“双十”就诊模式的实施过程

2.1实施过程解析

参加新农合的村民生病到村卫生院治疗时所产生的医药费,如果<10元,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如数缴纳;如果≥10元钱,多出来的钱由村卫生院报给乡镇卫生院统一报销;每人每天只能报销1次。对于≤10元,据实收取的医药费用,按月总结,全部上缴乡村卫生院,该情况下乡村医生是义务服务;对于>10元,村卫生室只收取10元诊疗费作为村卫生院的收入。另外,当农民在村级卫生院连续治疗3d,仍然没有治愈的情况,按照分级诊疗原则,须转诊到乡镇卫生院。攸县的304个行政村中,每个村的卫生院都有一个管理制度的公示牌。每个行政村的乡村医生,都必须把他所在的村卫生院发生的药费>10元的患者的就诊情况和收费情况公示在村卫生院的管理制度牌上面。同时每个月底,必须找到所在村卫生院聘请的监督员(一般由村干部担任)签字认可,才能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报销。乡镇卫生院经审核后再统一上报到县农合办报销。村级卫生院只能向患者提供国家或湖南省规定的基本药物。目前,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目录为307种,湖南省增补198种,合计505种。这些药物由省政府直接招标采购,具体操作流程:村医在电脑内输入所需采购的药品,通过互联网报送到镇卫生院,镇卫生院按照各个村卫生院的采购计划,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3]。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镇卫生院后,村卫生院再到镇卫生院领取,中间没有其他机构参与,药品也就没有加价,这样相对之前购买药品的多环节,价格比较低廉。公示牌上也很鲜明的写着基药监督监督电话,群众可以随时举报。

2.2实施效果

随机抽取攸县的5个村庄,从最近5年未外出过且对医改前后的看病模式熟悉的人群中,每村随机抽取30例,共150例居民。针对“10元看病”模式实施前后,对当地居民关于看病模式的满意度、单次就诊费用进行调查,得出居民对村卫生院看病的满意度提高,单次就诊费用从过去46元降低为现在10元左右。从对5个村医的访谈中得知,实施“双十”看病模式前后1年比较,居民的就诊人次提高将近50%,但其收入降低30%以上。

3“双十”就诊模式分析

3.1优势与机遇

3.1.1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双十”就诊模式,让群众看病不出村,在家门口看病,看好病,能够方便群众就医,有效地缓解农民“小病拖、大病扛”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别是对于留守农村的老年人和儿童,这是一项惠民政策。同时对中老年人慢性病的防治也有积极作用。3.1.2解决“抗生素滥用”的重大问题是药三分毒,近年来,抗生素已被广泛滥用,不合理使用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有报道称,我国每年因抗生素滥用导致800亿的医疗费用增长,同时致使8万患者不良反应死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1份调查显示,中国不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比例超过46%,而在全国使用量前15位的药品中,抗生素占10种,这个比例在农村地区更高。“双十”模式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销售,又用“月次均费用不超过26元”消除村医的利益驱动;同时,通过加强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有效提高农村卫生室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从源头上遏制抗生素滥用的现象。3.1.3打破“以药养医”的收入格局村卫生院全部使用基本药物,村级卫生院只能提供国家或湖省规定的基本药物给患者。这些药物由省政府直接招标采购,逐级配送到村卫生院,中间没有加价,零差价销售;此外又有“次均费用26元”的限制,避免大处方的问题,因为超过此限制,多余的由村卫生承担。这样挤掉乡村医生不合理收费、一口价的局面,减少过度医疗行为,让村级医疗回归公益性。

3.2不足与风险

3.2.1挫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介绍,未实施基药制度以前,村医自行上报的收入>5万元。现在村医的收入包括:①按照每人每年1.5次,每次10元钱的诊疗费计算;②中央和省级财政给每个乡村医生,按照村民人数有5元的公共卫生补贴;③每个乡村医生每年有中央和省级财政4000元的基础药物补贴;④每个乡村医生还可以得到药费总额15%的县级财政的基药补贴。支出:购买的注射器、棉签、输液器等相关医疗器材;医疗室的电费、网费等。经过对乡村医生的访谈,得知在“双十”就诊模式后,他们的收入相对之前个人开诊所时的收入减少30%左右,造成了村医的心里不平衡。3.2.2基本药物实施环节存在不足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宣传和培训不到位,供应配送和采购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等。例如:今年上半年,有部分基药特别是低价基药品种,出现不能及时配送的现象。根据调查,该品种是因厂家低价中标后限量供应所致,经县医改办协调,现在已经完全能够保障供应。另外,实施过程的细节中,例如:居民看病时间受村医上班时间的限制,医疗事故的补偿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更详细的管理。

4“双十”看病模式的建议

4.1加强制度建设

4.1.1严格乡村医生上岗、考核制度乡村医生作为基层百姓的首先医疗负责人,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应执业许可再上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上岗条件管理;并坚决打击不合格人员非法行医。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等各种制度来建设乡村医生队伍。同时不断创新乡村医生考核制度,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的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与绩效工资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4.1.2加大督查力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院进行规范管理,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村卫生院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推出相关查岗政策。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村卫生院的监督。制定相关处罚政策及问责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请广大群众进行民主监督,发现村卫生院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村干部或当地卫生院反映,也可拨打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4.1.3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药品零利润销售,同时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监管,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并从生产出厂到使用进行全程电子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监督抽验力度,定期向社会抽验结果。

4.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2.1加强乡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为基层老百姓服务,虽然不在科研的前列,仍需要不定时进行培训、进修,增强自己的医疗能力。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培训、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4.2.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对于建设稳固的乡村医疗队伍,着眼长远来看,需要储备乡村医生的后备力量。购买乡村卫生院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需制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规划制度,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本地选派进行定向培养或其他方式建立乡村医生的后备人才库。并及时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队伍的执业情况,及时调整人力,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的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到村卫生院工作。

4.3完善保障体系

4.3.1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合理设置村卫生院,并规范村卫生院的建设,完善硬件设施,给村民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4.3.2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政府采购村卫生院的药品零利润销售,村卫生院服务回归到公益事业。可对于乡村医生,在收入方面大打折扣,为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政府应出台一系列相关补偿的政策。如:对乡村医生进行职业补贴,提高乡村医生的社会地位,保障其职业归属感;制定奖罚政策,提高村医从业的热情、动机;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确保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这样才能切实提高乡村医生的积极性,才能真正服务于老百姓。

4.4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12篇

按照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全州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卫生发展任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着力实施人才工程。完成定向学历教育、人才强化培养、人才定向引进、对口强化帮扶、人才激励稳定任务,全面实施各类在职培训、招聘引进、学历教育和培养提高,使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中高级职称人数有较快增长。

二是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进一步强化了甲、乙、丙类传染病管理。卡介苗、乙肝疫苗、百白破、脊灰疫苗免疫规划报告接种率均达90%以上,疫苗针对性传染病得到进一步控制。完成艾滋病、大骨节病、包虫病等疾病阶段防治任务,推进卫生应急和鼠疫防治工作,开展对口支援、农牧民健康促进、卫生防病知识巡讲等活动。落实了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做好资金统筹、执行监督、分类指导、项目评估和对外宣传等工作。

二、实施“三大行动”、促进“六项重点”

一是强化卫生队伍建设。截至2014年9月底,培训(培养)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063人次。其中,培养定向医学生(专科)100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100名,乡村医生学历教育150名,县、乡两级卫生技术培训人员100名,藏医学术技术带头人8名,藏医基层骨干人员56名,社区、乡镇卫生院藏医药技术骨干36名,在职卫技人员专科学历教育100名,紧缺专业(检验、影像)在职人员培养100名,乡镇公共卫生人员培训328名,“9+3”考聘人员岗前培训92名,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72名,民族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培训37名,乡村医生培训1700名,设备使用技术人员培训84名。18个县均完成了培训(培养)的选送计划任务。

二是实施卫生技术人员招募计划。2014年,计划招聘卫生技术人员630人。招聘计划中,州级直属单位占5%,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占15%,乡镇卫生院占80%。目前,已招、考聘县级以上医疗卫生人员58名,乡镇卫生人员92名,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20名,公共卫生人员40名。

三是继续强化对口支援工作。截至2014年9月底,完成三级医院对口支援我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计划,接收对口支援医师109人次,诊治基层农牧民群众57232人次以上;内地二甲医院计划对口支援我州78所中心卫生院,共派驻医师102人次,诊治基层农牧民群众38.54人次。州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组建医疗卫生工作组赴偏远农牧区开展卫生下乡工作,累计派出医务人员4167人次,诊治患者39.23万余人次。

四是实施卫生体系建设项目。截至2014年9月底,国家和省下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507个,投入资金8280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7204万元,省财政配套2712万元,地方配套2891万元,续建项目69个,投资61703万元,开工项目438个,投资21104万元,开工率达98%。实施2011年度行动计划省财政补助资金设备配置项目,已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工作,采购设备将陆续配置到位。

五是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截至2014年9月底,全州甲类传染病报告鼠疫发病1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率0.09/10万;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10种3601例,死亡8例,报告发病率329.80/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8种1192例,报告发病率109.17/10万。全州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67.96%,婴儿死亡率下降至12.75‰。

三、积极开展基层服务,努力推进整体工作

一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2014年9月底,全州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政府补助资金每人每年240元,农牧民人均参合筹资标准达到290元,政策范围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柔性流动服务。截至2014年9月底,全州参与柔性流动服务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4个,乡镇卫生院332个,开展了诊治疗工作及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三是组建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的医疗小分队。截至2014年9月底,州级医疗卫生单位组建高海拔县巡回医疗小分队17支,分别赴雅江、新龙、色达、白玉、理塘、稻城、德格、石渠、道孚等县开展医疗卫生工作,累计义诊咨询患者7.3万人次,筛查包虫病患者80545人次,建议手术339人;筛查白内障患者4889人,建议手术529人,建议其他眼科手术275人。

四是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截至2014年9月底,全州33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累计采购中标基本药物796个品规,总采购和1011.30万元。基本药物上网跟标采购和贷款集中支付比例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药费和住院药费同比下降30%左右。

五是积极落实财政专项补助和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截至2014年9月底,全州18个县均落实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

六是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截至2014年9月底,全州18个县政府对乡村医生平均补助标准达到6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