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2 18:50: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示范创建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加强对创建科普示范县工作领导
把科普工作纳入局机关议事日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走基层中,积极推进科普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积极配合科技周、科普日、“四下乡”、巡回医疗、义诊活动等,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公共卫生讲座,社区慢性病防治与管理、联合国糖尿病日宣传、结核病防治宣传、接种疫苗管理、癌症的康复与保健、老年人养生、防癌知识、妇幼保健等,面向社会,深入农村开展科普活动。
三、加强科普知识、技术培训
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按照省州下达的任务有计划的输送卫生技术人员到省州和对口支援地学习进修。邀请成都等地专家到我县开展讲座,加强乡村医生的技术技能培训及卫生法律法规教育。
四、积极开展科技、科普示范推广
组织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和科普知识推广。
五、设立科普宣传展示
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社区、乡村设立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栏,按季度展出,制作宣传册,在电视台设健康宣传栏目。
六、认真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落实全民健康促进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得健康水平,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广泛传播健康知识,引导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行为,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开展主题为“合理用药”的健康中国行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巡展,巡讲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倡导合理用药理念,普及合理用药知识,维护和保障居民基本健康权利和提高公众合理用药科学素养。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办发【20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管理,夯实基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为基本手段,以保持、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为重点,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目的,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工作,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使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工作计划》的要求,全镇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分宣传发动、推广实施、推进和巩固提高、全面达标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根据国家、省有关标准化创建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各行业标准化三年创建实施方案,做好标准化创建的宣传、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推广实施阶段
到20xx年底,100%的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的所有企业达到标准化最低等级以上(以下简称达标)水平。其中,力争10%的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0%的达标。
(三)巩固提高阶段
在各类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标准化企业创建成果。到2014年底,所有的规模以上企业达标,其中,力争两个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楚天塑业、元港化工)。
(四)全面达标阶段
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其中,力争两个企业达到一级标准化水平(楚天塑业、元港化工),*个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大江纺织、力道机械、天盛织布、劳士德纺织)。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是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将标准化创建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建立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标准化创建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一是考评制度。要将企业能否达标,能否巩固、提高标准化创建成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优劣的重要考评指标,建立基础台帐,定期组织考评。二是动态管理制度。在考评的基础上,对企业安全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督促企业提档升级。三是公告制度。定期公告企业标准化创建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分级信息,并将相关情况报送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四是激励约束制度。积极探索在安全信用、经济政策、品牌创建、市场准入等方面建立与标准化创建工作相适应的激励约束制度,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对标准化创建企业的认可度。
(三)加强检查督导,实行分类推进。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检查指导,摸清标准化创建工作现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推进。针对企业实际,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要重点扶持,起到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对有一定管理基础的企业,要重点培养;对管理基础相对薄弱、短时期内难以达到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重点帮促,组织力量对其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进行指导,确保所有企业在三年内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强化业务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分级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部门指导能力和企业创建能力。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
一、主要工作
1、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主要有:《区2012年普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公务员学法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2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文件。
2、开展全区七个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1月16日——2月16日)
3、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4、3月10日——11日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5、参加区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检查工作。
6、认真做好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截止6月10日已进入扫尾,力争在市局会议前全部结束。
7、4月2日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8、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4月23日——5月23日)5月2日上午,由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联合开展的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在全区45所中小学正式拉开帷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宣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关于举办“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的通知》精神,4月底,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决定于4月23日—5月23日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
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是对全区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区将通过这次活动在全区校园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
活动结束后,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将选送活动中优秀的作品参加6月份市局举办的“法在我心中”——首届法制歌曲唱响校园大赛。
9、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法治办、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10、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周活动。根据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的通知》(宿法宣办【2012】14号)精神,经区法宣办研究,于6月18日——24日开展2012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
11、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成功创建成一个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12、9月份组织全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13、10月份组织开展“学法律、促和谐,迎接党的十”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14、积极组织开展12.4全民学法日活动。
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咨询活动112场次,现场发放各种宣传品12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0万人次,举办重点普法对象培训班50期次。
二、工作计划
2013年法制宣传科将继续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争当全省先进县(区)为目标,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和指示,全面、高效、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理清思路,提前做好各类工作计划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法制宣传科将在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2013年的工作需要认真制定完善《区2013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律六进”工作计划》、《区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区2013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等计划和方案。
二、合理安排,有条不紊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是我科室的本质工作和重点工作,2013年我们将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上级有关精神指示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1、开展全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月活动。
2、开展“3.8”妇女维权周活动。
3、3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乡村)。
4、4月份开展全区的“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验收考核准备工作。
5、7、8月份开展一次送法活动(企业)。
6、7月份举办一期全区普法骨干、联络员培训班(一天,80人)。
7、做好“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工作。
三、提高认知,切实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计划2013年上半年召集各乡镇司法助理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7、8月份抽时间对各家申报的村居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在各项指标达标后,按时上报,报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统筹兼顾,一着不让地做好其它工作
2013年,在做好普法等主要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1、做好半年小结工作。
2、4到6月份之间提请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一次成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公务员等学法工作。
3、整理台帐资料,做好市局考核准备工作。
4、迎接市政法委第一季度法治建设考核(普法、法律援助)。
5、4至6月份之间认真做好区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全区普法工作的准备工作(邀请的提出,汇报材料的准备,台帐的准备,观摩点的准备)。
6、做好法制宣传示范单位的培育工作7、做好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工作。
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要在全县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今天,我们召开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会,即是动员会,又是部署会。刚才,卫建体委姬克主任传达了《汝南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了集体部署。下面我就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一致,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社会层面来说,慢性病是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疾病,对每一个家庭的影响是重大的,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好不好的重要问题。我们身边都不乏因心脑血管疾病或癌症等慢性病致死、致残的领导干部和普通民众。从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来说,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已列为复审考核必备条件。因此,全面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既是政治需求,也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甚至与在座各位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工程,非一人或一部门之力能完成,大家要认清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协作,切实增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把示范区创建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各自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安排,落实好各项工作指标。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汝南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工作目标、工作指标、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并对示范区创建工作指标进行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刘军民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建体委等1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内容多、要求高、专业性强。请大家会后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对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做好各项工作。
二、抓住重点、统筹全局,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职责明确、目标清晰
各相关单位要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贯彻落实本单位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将相关指标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定完成时限,责任到人,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按指标体系专档收集相关资料,另外各单位还须指定联络员负责与县创建办公室做好工作对接。
(二)严格规范、务求实效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考核指标标准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印证资料要真实可靠。持续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监测、管理力度,尽可能地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县慢性防控工作。
(三)积极配合、规范管理
目前我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高危人群登记和管理率
,老年人健康体检率等指标离考核指标还有差距。各成员单位要动员患相应疾病的职工或其家属配合卫健体委部门正在开展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到辖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档案并接受随访指导。努力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达到控制其慢性病危害的目的。
(四)加强监测、措施有力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加大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力度,做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慢性病社会危险因素调查工作,认真分析,总结监测调查数据,为针对性制定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策略和措施提提供科学依据。
三、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牢筑保障基石。
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70%的考评指标离不开相关部门参与。各部门要不断改善本部门本单位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健身活动,全面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职工定期体检制度,认真开展控烟活动,制定限酒等规定,各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分工协作各尽其能,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卫生健康体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实施慢性病防控方案,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控制和监测评估,认真指导开展慢性病预防工作;县总工会、教育局等单位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集体健身运动,大力倡导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县教育局要制定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计划方案,将慢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组织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慢性病和常见病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县医保局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政策。
四、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县卫健体委要充分发挥其业务部门技术指导作用,做好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调查监测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验收工作,县政府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合督导方案。按要求组织开展联合督导。及时掌握我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相关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大力加强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监管网络,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事故发生,为建设和谐平安*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单位
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区将莲上镇作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
三、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区、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区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四)流通销售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所保障。保证有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少有1个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八)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九)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四、创建内容
(一)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区、镇均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政府明确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建立完善监管网络。莲上镇成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做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及档案资料。镇设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行政村(居)设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并做到有“两员”工作职责、培训制度、开展工作的记录和考核奖励办法,完善监管体系。
4、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建立镇、村(居)及相关监管部门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示范镇创建工作动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我区食品安全网这个信息平台,定期统一地进行信息。
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的食品企业中确定一个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记录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坚决对严重失信企业予以依法查处。
6、加强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7、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案并逐步实施。制定统一的检测计划,统一抽检,统一信息。增加经费投入,配备设备和人员,按计划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8、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板报等宣传媒体,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规、条例和科学知识。依照《*年*市*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汕澄食委办[*]2号)的要求,以宣传贯彻《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为主线,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居委会、进乡村、进学校“三进”的宣传活动,做到镇、村(居)有一名兼职宣传员,学校每学期开设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
(二)加强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
1、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控制初级农产品农药滥用和残留超标、兽药滥用和残留超标的措施,加强对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产、禁售药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活动。
2、认真做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促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量逐年增加。做到镇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各种记录和检验报告齐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达到抽检合格达标。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1、有效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建立并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行为的查处。建立以巡查为主,监检、年查、回访为辅的监管机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市场准入,食品生产企业要有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原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必须齐全。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的备案,禁止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2、全面综合治理小企业、小作坊。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档案及目录。开展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加工行为的整治,关停取缔城乡结合部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要建立并执行使用原料台帐制度。全面建立食品小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监管部门应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健全生猪屠宰监管制度,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建设。严格对肉类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打私屠滥宰、生产加工和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4、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杜绝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而被上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四)加强食品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镇、村(居)食杂店均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取缔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治。
2、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完善可溯源制度。
3、建立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机制。制定并实施农产品市场检测计划和食品质量公布制度。在较大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设立快速检测设施,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做好日常检测记录和信息公布。禁止注水肉、病害肉、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进入市场。
4、加快推进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镇、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
1、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遏制无照经营的现象。
2、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计划,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3、严格餐饮单位卫生监管。加强对餐饮企业和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景点餐饮以及小型餐馆食品卫生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使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查处采购、使用病死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定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百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制。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区政府成立*市*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柯茂(常务副区长)任组长,许志良(区府办)、林来顺(区食药监局)任副组长,区食药监局、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教育局、*分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环保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办事处、莲上镇政府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食药监局),由林来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和莲上镇政府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具体创建工作。
此项工作完成之后,上述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7月下旬)
召开示范镇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并制定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部门和莲上镇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08年8月上旬至9月中旬)
莲上镇、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创建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阶段性创建工作计划,实行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股室、基层和具体人员,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示范镇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其到2008年10月底基本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对莲上镇进行指导、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为:综合监管(7月下旬至8月5日)、农产品质量(8月6日至10日)、生产加工环节(8月11日至15日)、流通环节(8月16日至25日)、消费环节(8月26至9月15日)、生猪屠宰(9月16日至20日)。各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开展工作,逐条对照。
(三)自查评估和整改阶段(2008年9月下旬)
区政府按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标准考核组织验收,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接受市食品安全考评组对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9月底)
区政府将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食安委)申请示范镇创建验收,市食安委将组织考评小组对区创建示范镇进行考评验收。通过考评的,将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向省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应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莲上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并由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要加大示范镇创建经费的投入,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扩大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供有益的创新和探索。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镇(区)和文化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文化特色和工作特点,总结并建立一项或几项群众基础好、有代表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特”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活动,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镇区,培养一批文化特殊人才,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出新意、创特色,在全省、市争前列、创一流。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镇(区)文体站、市文广体局各下属单位
四、工作步骤
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由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具体负责实施,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项目申报
各镇(区)文体站、市文广体局各下属单位均须进行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有类似或重复的,市文广体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和协调,最终确定各部门、单位的文化品牌。
(二)、项目推进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申报项目的落实,要结合对照省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标准对申报成功的项目进行完善,重点体现项目的公共服务性,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市文化部门将组织专业辅导人员到各镇区、各单位进行专业辅导,使文化品牌叫得响、群众欢迎。
(三)、项目督查
市文广体局要定期组织力量对各申报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把创建工作与日常的文化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强化宣传教育
要通过多种途径和载体,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创建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对品牌创建的重要性和意义有深入的理解,激发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热情,在群众中营造“我参与、我受益、我快乐”的良好氛围。
营业厅评选“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20年,营业厅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建文明岗位、创一流业绩、展巾帼风采为原则,以一流服务质量、一流管理水平、一流人才队伍、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创先争优,拼搏实干,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有线数字电视业务扩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到位。营业厅真正把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工作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成立了由同志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做到了创建有目标、工作有计划、落实有制度。在创建工作中,该营业厅及时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工作计划,使员工真正明确了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的要求、意义与目标,增强了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该营业厅制订了具体的岗位创建计划,提出相应的创建措施、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分工,形成了由小组成员牵头、营业厅具体落实、集中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同时,该营业厅注重从管理体制和民众监督两方面着手,强化创建过程,努力营造出学先进、比奉献、亮成绩的良好创建工作氛围。
二、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创建制度。营业厅结合创建活动,参照行业管理规范,强化了基础管理,规范了内部程序。该营业厅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员工手册》,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岗位培训,引导员工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将每一项规定落实到职工具体工作中,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服务质量。通过组织开展服务礼仪培训等活动,建立健全了vip服务体系;通过定时召开晨会和月总结会,加强了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建立创建巾帼文明岗守则和创建细则,实现了落实有制度、服务有监督,使文明建设深入持久的健康发展。同时,该营业厅不断完善工作环境,健全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效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三、提升团队素质,确保服务质量。营业厅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员工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寻找差距,明确目标,对广大员工进一步增强团队素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有力的督促激励作用,真正树立了行业新风,体现了岗位职能。同时,该营业厅专设了客户意见簿,员工在平日工作中认真收集客户的意见建议,增进了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交流,在及时反馈客户回复意见的同时,不断改进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潜在问题。,公司引进安装了客户服务评价系统,确保使服务质量得到及时反馈,对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参与公益活动,强化示范带动。营业厅为进一步丰富员工业余生活,陶冶员工情操,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号召,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先后参加了巾帼林植树节、物物交换、中秋月饼diy、组织慰问孤寡老人、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全国民喜迎十等多项有意义的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激发了员工们爱国、爱家、爱民的热情,在企业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相互了解、相互合作的桥梁。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的活动中,结合业务实际,让老人们通过有线数字电视寻找欢乐,弘扬了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提升了营业厅的社会形象。
总之,通过开展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营业厅实现了业务由要我学到我要学、服务从流程化到人性化的转变,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日益提高,赢得了领导的认可和客户的信任。,该营业厅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业绩指标。下一步,营业厅全体员工将充分秉承客户至上、一切为客户着想的服务理念,以打造行业优质品牌为目标,创新求实,拼搏奉献,不断提升广大用户的满意度,为推动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市农村文明乡风的形成和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依托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积极推进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为依托,积极开展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教育(成教)、科协等部门的合力优势,整合、开发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共享利用,搭建农民科技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建立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长效服务机制,推动“科技下乡进村”的经常化、制度化,为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共享资源、农民受益”的思路,在进一步完善农村成人教育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办学网络体系的同时。“十一五”期间要在全市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创建30至40处科普服务站,使其成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动农村文明建设、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重要基地。
三、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标准和条件
乡镇科普服务站是指在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具体指导下,依托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资源优势,承担科技培训、示范推广、信息交流、科普宣传等多项任务的乡镇农民科普教育基地。
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工作,并赋予其对农民科普教育工作具有组织、协调和督导的职能;
2、乡镇科普服务站依托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应当是已通过教育示范乡镇验收或者达到市级示范性标准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与本乡镇农业、科技、科协、水利、林业以及本区域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部门有长期密切的联系,在教育培训、示范推广、信息服务等方面相互合作、形成合力;
3、能较好地利用党员远程教育、中小学信息教育等农村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并能根据当地农村和农民的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及时搜集和传播有关资料信息,将
科普服务站办成开放式、实用性的农民科普服务中心;
4、能较好地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村办化技术学校提供指导服务,所辖村(居)能较好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普教育培训工作;
5、能及时主动地根据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和农民对科技教育培训的需求,提供针对性、实用性很强的教育培训计划。
6、有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较完整的教育培训和活动管理档案;
7、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各类实用的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新农村建设效果显著;农民年均参训率30%以上。
四、组织实施
1、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各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要根据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提出本县(市)区建设乡镇科普服务站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分别报市教育局、市科协审定。同时进入各县(市)区拟定范围的申报科普服务站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要填报《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申报表》,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审定。经审定后的乡镇科普服务站由市教育局、市科协统一授牌。
2、建立队伍,完善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农业科普专家师资队伍,构建完善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长效服务机制,是推进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为此,市里将由市科协牵头,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科协的统筹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省、市、县(市)区农业科研院所,特别是当地农业科技人才的优势,动员协调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志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条途径,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相对稳定的农业科普专家服务团,以确保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3、搞好调研,按需施教。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乡镇科普服务站)要经常深入农村农民,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掌握当地农民对科普教育培训最迫切的需求项目以及村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业校)开展农民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的情况。要根据当地农村农民的需求,逐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科普教育计划,填写《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并于每年的1月底前分别报所在县(市)区教育(成教)局和科协;同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根据基层提供的教育培训计划,要认真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按计划科学选派专家师资深入指定乡镇农村,免费为农村农民提供讲座、咨询、现场指导等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培训项目。
五、保障措施
1、机制保障。为确保全市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教育局、市科协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必要的组织、协调、督导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体优势,切实在全市建立起农科教结合、城乡互动共同推进新型农民教育培养的长效服务机制。
2、经费保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农民教育、农村科普教育的各项政策依据,各级教育、科协等部门要积极协调筹措经费。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科普服务站)基础建设奖励经费的筹集工作;市科协主要负责乡镇科普服务站专家授课补贴经费的筹集工作。(经费安排使用办法另定)。
一、目标任务
在每个行政村已有的各类小商店中,按照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实行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自律制度,选择条件成熟的商店作为村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单位,引导和支持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发展农村食品连锁经营网点,建立食品配送和供应网。到2009年底,全州每个行政村各建成1个村级食品安全示范店。
二、创建村级食品示范店的对象和要求
(一)创建对象
示范店主要以全州范围内乡镇以下的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创建对象,达到下列标准可以申报:
1、主体资格合法。依法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亮照规范经营。
2、在当地投资经营规模较大,销售额在本地同行业中位居前列,有一定影响力。
3、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查出问题食品较少,在县市工商局不定向抽检和日常快速检测工作中未查出食品质量问题,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
4、在全州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中,消费投诉率低且解决消费纠纷快速有效。
5、较好地落实国务院503号令和省政府305号令相关要求,履行法定义务。
(二)创建条件
1、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资格,并保存其复印件;验明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证明,对购进的食品应按批次向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索取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从进货源头上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
2、实行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购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及保质期等事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事项。
3、实行质量承诺制度。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保证其提供的食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质量标准或要求。实行食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度,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4、实行协议准入制度。对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
5、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测、行政执法机关检测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执法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并对已经销售的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6、服从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入场、入市开展执法工作,自觉接受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3月—4月,各县市工商局、基层分局(所)以符合创建条件的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分别组织开展创建示范店活动的宣传发动,提高经营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和自觉性,营造舆论氛围,扩大开展创建示范店活动在社会上的影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基层工商分局(所)在所辖行政村开展示范店创建调查摸底工作,初步确定创建对象,并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食品经营户按照自愿原则向经营所在地县市工商局申报参加示范店创建活动。县市工商局对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于4月30日前报州局消保科备案。
(二)创建申报
5月至9月,各县市工商局按照示范店条件要求,加强对创建对象创建工作的指导,引导和帮助创建对象落实创建工作措施。各基层分局要指派专人作为创建示范店联络员,加强与创建示范店食品经营户的联系与沟通,创建对象也要有专人负责与工商部门联系,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
10月上旬,县市工商局根据创建单位申请,组织对本地创建对象的初检,依据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检查。10月中下旬,州工商局组织对县市工商局初检验收的创建对象进行抽查,确定示范店合格名单。
(四)授牌
经审查合格的创建单位,由县市工商局颁发*州村级食品安全示范点标牌。村级食品安全示范店牌匾由州工商局统一样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村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是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拉动农村消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安排,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创建目标实现。县市政府应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财政、农业、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提高创建质量。各相关部门要把示范店创建工作,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结合起来,与服务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大力实施食品准入监管制度、自律制度、市场巡查制度和监管责任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切实加强对示范店创建企业的日常监管。要严格认定条件,对存在问题的申报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要及时报请认定机关撤销认定,收回牌匾。严禁以创建活动之名乱收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筑全方位、立体型
、多层次的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大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使我校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
氛围。
二、工作目标
1、使各学校教育秩序稳定,健全各学校维持稳定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发生震荡社会,破坏教育系统形象的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
重大的,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师生去上级政府滋事、非法聚集、串联等活动。
2、保持在校学生无严重刑事案件发生,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降低在校学生轻度违纪事件的发生率,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3、师生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4、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训练,结合小学生行为规范达标、雏鹰争章、巾帼文明
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等评比,使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5、健全综治网络和队伍,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健全门卫值班制度。
6、进一步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使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
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
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深化落实维护学校教育稳定工作
本部及下属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
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拒”活动,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杜绝师生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教师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
项措施。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虚心吸收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3、深化整治斗争
发挥党支部的纪检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群众对领导的监督。认真搞好校务公开、政务公开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办事透明度,切实保障家长的知情权。
4、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版权所有
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
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经常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
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四、工作措施
利用网络、会议、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提高广大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成立学校创建工作的领导机
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学有重点,学有所得。
(2)加强师德教育,搞好教师信用建设工作,加强对师生的诚信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
(3)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做好“三困生”的结对和帮扶工作,发挥“帮困助学基金”作用,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
(4)继续做好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做到规范规范再规范。
自开展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以来,我局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在食安委的具体指导下,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展顺利,前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完成较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落实
3月初,我局根据县政府会议精神要求,成立了国家级
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肖胜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星万同志任副组长,具体分管该项工作,同时,抽出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确保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
二、基础工作扎实,措施到位
(一)创建工作方案落实。县局于3月7日下发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要求各企业和机关的相关人员学习并加以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方案所要求的步骤,全面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5月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制度》共16项,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我系统共有大米加工企业18家,为营造粮食行业大米加工经营质量安全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大米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县局于5月制定了《大米加工经营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大米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稻谷和大米加工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测,确保产品上市质量。
(四)日常监管措施落实。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配合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大队定期对各企业的产品质量及加工环节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巡查,并作好了检查登记,同时,县局与各企业签订了加工经营承诺书,企业具备了各种经营执照、证件,生产场地符合安全、卫生条件。县局设置了大米质量投诉登记簿,检查登记簿,信用等级考评表等,用以加强日常监管,并将监管网络图、应急求援预案、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在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上墙公布。
研究员,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主任,全国农业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园艺学会副理事长,上海蔬菜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标准化协会常务理事、蔬菜标准化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科委、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持国家、农业部和上海市多项科技攻关和推广项目,多次获得农业部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兴农奖。有多篇论文获中国园艺学会、中国植保学会、上海市植保学会、上海市园艺学会优秀论文奖。主编《蔬菜栽培技术手册》、《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食用菌生产技术手册》、《食用菌安全生产技术问答》、《蔬菜病虫害预测预报调查规范》、《上海蔬菜消费现状与结构研究》、《花式蔬菜栽培和食用方法》、《食用菌生产技术》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全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总体安排以及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积极落实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市、区、镇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投入,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基本情况
2009年10月19日农业部农办农[2009]121号文件通知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国组织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商品化处理和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蔬菜产业竞争力。
根据蔬菜标准园创建等相关文件的精神,2010年全市拉开创建工作帷幕,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考核验收办法和实施意见等,有序推进了全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据统计,2010-2012年共创建农业部设施蔬菜标准园9家,面积263.9 hm2,其中,2010年创建2家,2011年创建3家,2012年创建4家;共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53家,面积1 500 hm2,其中2011年创建13家,2012年创建40家;此外,部分区县还组织区级标准园创建,总计25家,其中2011年创建7家,2012年创建18家。2013年参与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总计56家,其中部级4家,市级40家,区级12家。
2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主要工作措施
2.1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建氛围
针对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结合蔬菜生产及技术指导工作的组织推进,市区各级相关部门通过业务工作媒体平台、工作会议以及标牌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市农技中心组织编写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宣传文本,并利用上海农业网、蔬菜信息报、上海农技推广期刊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区级部门专门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创建精神、解析创建任务、组织创建推进,并举办针对性技术培训;镇级部门配合组织创建单位召开工作启动会议,全面解读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奖补措施及绩效影响等,引导创建单位积极组织创建;创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创建工作,树立相关宣传展示标牌,并统一举牌,展示标准园创建的各项内容和目标,接受社会监督,示范带动蔬菜标准化生产。此外,为了调动创建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市区各级政府制定奖补措施,目前市级政府奖补50万元,区级政府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配套奖补,如嘉定区通过对企业评奖等方式给予10万元的奖励,松江区对每个标准园奖补30万元用于开展废弃物处理场地建设等。全面多样的宣传引导,引起了各级政府、农技人员、蔬菜专业合作社、菜农等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营造了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2 明确目标方案,层层落实推进
在农业部的总体部署下,市农委成立了标准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及时制定编发《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蔬菜标准园创建管理办法》、《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等相关文件,就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组织程序、部门职责、内容要求、验收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区、县农委分别成立蔬菜标准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通过不定期指导、会议交流和检查等形式督促创建工作推进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乡镇农技部门委派专人参与创建单位的各项工作推进,创建单位制定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由企业负责人牵头成立创建小组,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并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和技术力量,全力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3 全面指导服务,提高创建水平
市区各级技术部门全面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指导提升创建水平。市级部门成立标准园创建专家指导组、建立了技术指导员联系人制度,选派主要技术人员分别与9个区县对接,并制定地方标准《蔬菜标准园建设技术规范》(DB 31/T646-2012)、编制《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指南》等标准园创建技术依据。区级部门成立蔬菜标准园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总体负责工作推进,技术人员分别开展创建指导,不定期现场指导阶段性工作落实,定期交流工作经验措施。乡镇相关人员多采取蹲点入场的形式,全程协助各项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指导督促创建方案各项内容的如期开展落实。在指导工作中,有计划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工作,解析标准园创建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及奖补措施等,讲解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和要求,指导各项生态栽培技术的应用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确保落实每一项标准园创建关键技术、完善每一项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在市区镇多级部门的全面指导服务下,积极创建展开硬件配套、技术应用、制度完善等各方面工作,有效推进了标准园各项措施的落实。
2.4 制定发展规划,推进持续创建
根据本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市农委联合市财政组织制定了《关于2011-2015年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本市蔬菜标准园创建目标和计划,2011-2015年将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150家,创建面积2 000 hm2以上,辐射带动面积4 666.7 hm2以上。各区县根据该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区县蔬菜标准园创建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为蔬菜标准园的持续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有些区县为了顺利推进市级标准园创建,还制定政策引导创建区县级蔬菜标准园,为后期创建打好基础。
3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实效
3.1 生产配套设施配套完善
针对标准园创建的“五化”要求,创建单位全面整改硬件配套设施,包括投入品管理、生产应用设施以及质量保障措施等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多方面的配套设施都得到完善。道路、沟渠及水电供应设施得以修缮,农资仓库加以划分管理,农残检测条件得以进一步改善,产品保鲜等冷链设备得以提升,微滴灌等高效生产技术措施得以扩大应用,生产废弃物处理条件得以建设健全。
3.2 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创建单位通过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分等分级标准,全面建立农业投入品管理、田间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可追溯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使生产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并逐步形成了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了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
3.3 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生产中全面推广应用防虫网、粘虫板、性诱剂、杀虫灯、生物农药、高温闷棚等十项生态栽培技术,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上市,在农业部、上海市组织的例行抽检中农残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实现了经济、生态效益双丰收。
3.4 生产综合效益明显增加
通过标准园创建,创建单位品牌化意识不断增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增加。所有标准园创建单位全部注册了自己的商标,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其中SYL、星辉蔬菜、城市超市、HAYP、新健绿等创建单位获得了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放心度和经济效益。此外,各创建单位通过创建工作,辐射带动周边菜农开展蔬菜标准化生产,提升整个蔬菜生产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发挥蔬菜标准园的示范作用,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4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思考
在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中,各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创建单位根据要求全面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等,在生产设施、标准化管理水平、质量安全意识以及综合效益等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提升,但仍有值得思考的一些问题。
4.1 创建主体单位需完善管理团队
在上海蔬菜标准园创建中,市区镇各级部门发挥了全面的指导督促作用,而真正的创建主体是蔬菜合作社和生产企业,从方案、标准的制订,到材料申报、技术指导等需依赖和借助多方力量,从长远考虑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等,必须培养组建技术和管理团队,以确保创建中水到渠成、创建后顺利运营,从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等各方面体现标准园创建的价值所在。
4.2 创建奖补机制需完善
上海市“十二五”期间计划创建300家蔬菜标准园,资金由部、市、区三级财政提供,对每一个创建验收通过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的相关规定,标准园创建是当年申报当年评审,50万元的创建资金需先用后补,并通过审计合格。这种奖补机制在创建初期较为实用,以扶持创建为主要目标,但缺乏后续管理支撑,易造成为创建而创建,因此在创建模式、考核管理、资金奖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探索。我们想能否在蔬菜标准园创建中引进流动创建机制,由企业自主申报,政府积极推动,发挥专业评审优势,创建评审总量有所控制,奖补资金适当调整,财政可控又有利于持续发展,建议每2~3年评审一次,不达标即摘牌,确保上海市蔬菜标准园成为行业模范。
4.3 创建主体主动性需提高
目前还处于蔬菜标准园创建初期阶段,主要还是来自政府推动、政策引导、技术指导,需将被动创建变为主动创建,使创建实体真正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蔬菜标准园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