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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2-04-03 1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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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第1篇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第2篇

现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总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各分局、直属监管所要认真学局、省、市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特种设备特点,扎实推进我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顺利开展。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二、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危化企业、压力管道(含蒸汽管道)、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电梯等专项整治エ作,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非法生产制造、违法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持证作业人员不足或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各分局、直属监管所要督促、指导本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双控”机制建设,并一步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并依据《省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评佔标准(试行)》,认真组织开展企业自我评估和监管单位的监督性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三、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一是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将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悳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二是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年报工作。在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实現应报尽报,确保2019年度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年报公示率实现100%。

四、积极构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特点和行业发展实际需要,督促企业结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生产标准,制定适合我区发展特色和行业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标准支撑。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分局、直属监管所一是要及时将检查中发现有疑问的特种设备信息向区局特种设备科反映或报送,以便特种设备科汇总,并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的信息。二是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按照时间要求节点,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和信息,以便特种设备科汇总,及时向市局和相关部门上报信息。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相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三、重点任务

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

(二)部署开展安全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行”等活动3次。

2.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2场次。

3.每月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1次。每季度采用“监管干部+专家”和“检查+服务”方式组织检查1次。

(三)组织开展供水、供热、燃气专项整治。

1.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少于4次,要对供水企业二次泵房安全管理和水厂消毒设备等设施,燃气企业及管线和站场等设施,供热企业供热设备、换热站和供热管线等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

2.供水企业和燃气企业,尤其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于2021年底前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3.2021年底前,供水企业必须实现硝化、氯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

4.建立安全生产研判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会商研判。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和指导服务。

(四)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围绕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整改完成率达到75%。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成率达到60%。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五)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开展2次以上违章建筑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1.建立市政路灯日巡查机制,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2.排查路灯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3.做好季节性低洼地带接电设施安全检查。

4.对工程车的刹车、灯光和升降系统进行排查,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七)环卫作业和冬季清雪作业安全整治。

1.对环卫和清雪车辆、公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安全作业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规范化作业要求。

3.配齐配全作业人员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作业场所、作业工具、工作休息场所的安全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八)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企业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定。

3.推动各类企业在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4.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6.2021年底前,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7.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8.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行管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于2月20日前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本部门工作方案,并下发到企业实施制定完成。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行管科室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每月26日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主线意识,强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目标,开展“教育局安全扁平化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立体化指挥、属地部门合成化作战”的百日攻坚战。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教育系统扁平化领导。

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主体、指挥、协调调度作用。

1.按照区安委会制定的“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教育系统专项行动方案,统筹做好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自检和协调组织等工作。

2.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制定方案并汇总形成详实检查“清单库”。

专项检查清单

(1)实验化学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按上级管理要求)。

(2)校舍、围墙、厕所安全管理(无D级危房、禁用D级危房)。

(3)校车安全管理(按国家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要求)。

(4)消防安全管理(按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5)技防设施(一楼大厅有安全管理显示屏、摄像头无死角、全覆盖)。

(6)校园警务室(有安全管理显示屏、有保安、有保安服、有防御器械、有防撞设施、一键式报警器与公安联网)。

(7)校园门外及周边景然有序(无非法人员、上下学有措施)

3.各单位拟订本单位被检各项清单,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突出工作专班立体化指挥。

工作专班,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和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任务“施工图”)为抓手,即要紧盯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更要严查学校、幼儿园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三年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1.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检查清单,并进行督查检查,并视情况对某单位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2.负责组织有关行业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校、幼儿园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负责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的汇总、报告、通报等工作。

(三)突出属地、单位合成化作战。

贯彻落实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指示精神,采取“领导+干部+专家”的检查模式、“责任制+清单制”的隐患整改方式,推动整治一批重大问题、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1.各单位要梳理查找本辖区高风险行业领域,尤其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行业领域,向区教育局提出指导申请。

2.区教育局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指导申请,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成立指导服务专家组,对相关单位开展指导服务,并视疫情形势组织召开隐患排查整治现场培训会。

3.区教育局将组成“合成化”明查暗访工作组,针对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巡查督查明查暗访。

三、方法步骤

区教育局安全生产“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21年2月7日至2月10日)。区教育局制定并印发“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各单位要统筹安排部署本辖区、本单位领域“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

(二)隐患排查攻坚(2021年2月11日至4月10日)。

1.明查暗访。区教育局组织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由区教育局安全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合成化”明查暗访组,从清单库中抽取检查清单,高频次开展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时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

2.单位自查。各单位成立检查组,采取“领导+干部+专家”的模式,从清单库中抽取检查清单,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自查。同时,也要对本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时间:长期坚持)

3.指导服务。区教育局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指导申请,协调相关行业部门成立指导服务专家组,开展指导服务。指导服务时,视疫情形势组织相关行业监管人员召开隐患排查整治现场培训会。(时间:2月22日至3月21日)

4.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要对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并视情况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时间:3月22日至4月10日)

(三)整治问题攻坚(2021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20日)。各单位要对单位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区教育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依纪依规予以通报、约谈、问责。

(四)执法处罚攻坚(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10日)。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合成化”执法工作组,采取“双随机”形式,开展执法处罚攻坚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区教育局安全生产“合成化”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要求,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力戒形式主义、,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省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形成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清除消防安全隐患。2020年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确保2019年专项行动中剩余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对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信息,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联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巩固并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要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评估检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行业标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对违反《安全基本规范》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三)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利用上级切块下达和本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改造后使全省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对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专业素质和持证上岗率,2022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各地民政部门要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87号)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本方案主要任务部署,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整治,明确“三个一批”原则,即关停一批、撤并一批、整改一批。各地要把方案做到每一个养老机构,做到“一院一策”。对关停的敬老院,要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和安置方案。对需撤并、整改的敬老院,要细化工作方案,妥善安置过渡期间老年人的住养服务。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要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从2020年起,各地每年至少创建1个养老服务机构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各地民政部门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2021年起,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采取项目制、挂图作战等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第6篇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眼于民政服务机构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式,不断强化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坚决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织密织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机制、管理办法和工程规程,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各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提高整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大力推行民政行业标准,全面提升民政安全监管水平,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体系,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经常性的隐患自查自纠、安全自我管理等机制体系建设。

(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专题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集中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二是集中组织学习教育。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同时有计划地对安全监督人员和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宣传贯彻。结合“安全生产月”和“松水安全行”活动、要求,利用相关载体和平台持续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省民政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五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中行业监管职责,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综合科、党办、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按职责分工,各镇、街社会管理办公室)

(二)落实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任责任专题活动。一是2021年底前,各民政服务机构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必须落实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必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制度规范,明确民政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民政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类建立健全排查清单,规范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等事项。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省民政系统安全隐患自查标准》和《评定标准》,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公告、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按职责分工,各镇、街社会管理办公室)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列出隐患整改清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成。二是严格执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将适时联合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突出对“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设施、电路线路老化、用火用油用气、室内吸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昼夜应急预案、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推行民政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组织机构,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五是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按职责分工,各镇、街社会管理办公室)

(四)建筑物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协调住建部门将排查结果及时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及时为住建部门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过程中提供民政业务支持。(责任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科牵头,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和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事业中心按职责分工,各镇、街社会管理办公室)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中旬)。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区安委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区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开展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做好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中旬至12月)。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进度表,明确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民政服务机构,要限期整改,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要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行业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决不能走过场。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区民政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民政各服务机构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年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三年,也是关键一年。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

1、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仍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2、纠正各级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检查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在企业违法排污、违规建设中是否存在和等行为。

3、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力度。把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作为当地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对各类生产、建设、生活、娱乐及交通噪声进行整治。

4、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三尘一烟”整治大气环境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保质按期完成。

5、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题检查和整治。以河、河和河三个水源地为重点,组织相关部门查清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

6、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所有污水处理厂应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要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责任。

7、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违法排污问题。区要把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和餐饮业油烟的整治作为重点;北戴河区重点监控海浴场水质,切断直排入海废水排放,确保暑期海水浴场水质安全;区重点监控几家排放污水大户和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大气、噪声污染源,确保达标排放;县要加大“南水北尘”的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县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把污染项目审批关;县以饮用水源保护和甘薯、淀粉加工行业为整治重点;县要加大对采矿、选矿业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8、对淀粉、酿造、化工、水泥、钢铁、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区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按照要求需要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必须强制安装使用,强化环境管理措施。

9、加大对污水直排入海的企业管理,各县区要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必须实现达标排放,确保近海海域海水质量。

三、具体要求

1、市政府已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县、区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全面开展整治。

2、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一些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需要解决的重点挂牌督办问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3、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坚决遏制有法不依行为。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责令停建或停产,并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产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停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对未按期淘汰的生产线,责令停产或关闭。对“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责令关停。对在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的项目,责令停建和拆除。对不能正常运行并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责令限期治理。

4、要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与国家环保总局与监察部联合开展的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全面查处一些大案要案。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要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干部任期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制定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纳入政府考核目标。

6、建立与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有奖举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各县区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动员、宣传并重点曝光一些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公布环保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办法,提高群众举报、监督违法排污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7、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联动。各级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坚持联席会议的例会制度,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的每个阶段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各部门遵照执行。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涉法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8、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和报送工作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并报送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区每周要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编发工作简报,上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期上报阶段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目标

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到以上,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五、各阶段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月日—月日)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在月日前报告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对年以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名单,各县、区不少于个。各县、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于月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数量不少于个。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于月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公开查处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四)总结考核阶段(月日—月日)

第8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导,在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双六”整治和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形成亮点,细化指标、落实责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和城市主要街道、重要节点、城市出入口的综合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确保今年的市容整治与景观建设高起点启动、高水平推进、高质量完成,以过硬的作风打好三年大变样最后一年的攻坚战。

二、重点目标任务

(一)市容整治突出抓好“拆违拆临”、“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户外广告”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治,形成“清洁、卫生、美观、有序”的城市容貌环境。

1.突出抓好拆违拆临,开展“零违工程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是:所有违法建筑、超期临建、沿街实体围墙(包括建筑物主体上擅自接建、搭建、改建的违章建筑、沿街和集贸市场中各类私搭乱建房屋、围栏、经营棚亭等)全部拆除、处理到位。所有拆除后的空地,按照“见缝插绿”的原则,全部进行绿化、美化处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规划执法责任,健全日常巡查和查处机制,确保无新增违法建设和超期临建。建立相应的明细台帐,实行拆违拆临月报制度,月底前考核验收。

行动步骤分为:中心城区的主要干道,即路、路、路、大街、大街、路和路等主要街道两侧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要在“”以前全部拆完;其余街道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要在 月底前完成拆除。

责任分工为:区、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的调查摸底、台账建立和拆除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规划局负责市中心城区“零违工程专项行动”的指导、检查、验收和违法建筑的甄别工作,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同配合。各县和区、园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本县区“零违工程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2.突出抓好环境卫生治理,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一是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的要求,严格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落实责任制,彻底解决好环境卫生责任不清或有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二是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清理,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清除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部位的各类积存物,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三是加强对清扫、清运、保洁工作的组织和监管,认真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实行奖惩措施,提升专业环卫工作效果。四是整治施工工地,强化施工工地管理,确保各类施工工地按照标准实行围挡,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保持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和路面恢复及时,无扬尘污染。五是治理马路遗洒和乱丢弃建筑垃圾问题,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审批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针对马路遗洒和乱丢弃建筑垃圾的专项执法行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六是规范养犬和饲养宠物行为,制定出台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取缔违法违规交易市场。七是规范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取缔露天烧烤,集中建设一批便民市场,引商入场,还路于民。

3.突出抓好广告牌匾治理,开展规范治理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解决户外大型广告过多、过滥、质量差、品位低,沿街商户牌匾尺寸、位置、形状杂乱、门脸窗户乱贴、乱挂宣传品,城市“牛皮癣”,乱涂、乱贴、乱写小广告问题。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彻底清理和规范,对已经整治过的街道逐条进行回头看,没有整治过的街道按照标准进行整治,该拆除的必须全部拆除,该规范的全部规范。二是规范广告管理,严格广告审批。规划部门要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报批把关,控制数量,提高品位,解决好过多、过滥问题。三是组织动员专业和社会力量对小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建立责任制,将日常清除小广告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单位、物业小区,确保及时清除。四是各级公安和城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小广告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张贴、张挂、喷涂、沿街散发小广告等行为。

4.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治理,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要规划建设一批便民停车场。二是要组织开展静态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路边和便道无序停车问题进行规范和治理。三是对路口、公交站(亭)、出租车落客点等进行规范治理,提高道路通畅水平。四是要进一步改善道路路口的交通组织,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五是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格道路交通执法。

(二)景观建设市中心区突出抓好主要街道、重要节点、城市出入口的综合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要形成精品亮点,提升城市景观品位。

1.主要街道突出抓好四条示范路、四条提升路、三条完善路:

四条示范路:大街,路、路(包括路、路和路)、大街。

四条提升路:路(包括北路、路和路)、路(包括路、路和路)、路、大街。

三条完善路:和路。

以上十一条街道,要按照景观环境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的规划设计,高标准完成景观要素的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区政府、区管委会)

2.重要节点突出抓好三个节点:路南路口、宾馆口、楼立交口。

以上三个重要节点,要按照景观环境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的要求,围绕绿、亮、美,重新进行提升改造的规划设计,高标准完成景观要素的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区政府)

3.完善抓好六个城市出入口:丹拉高速南出入口、路出入口、路与路立交互通、公路与立交互通、与路线立交互通、 东西互通。

各出入口及周边米范围内,要围绕绿、亮、美,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提升绿地景观效果。(责任单位:市集团)

4.绿地景观建设。主要抓好六项工程。

一是下游两岸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沿河两侧米范围内全部完成绿化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集团)

二是路绿化带建设工程。路两侧米绿线范围内,要全部进行平整,完成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路管理处、市集团)

三是大道绿化带建设工程。对大道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全部完成绿化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市交通运输局)

四是市民广场绿地景观建设工程。市民广场及周边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要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区)

五是明湖及平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工程。全部完成明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任务,力争全面完成平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集团)

六是路、路路网绿化工程。路网两侧各米绿线范围内全部完成绿化。(责任单位:区管委会)

三、责任和时间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全面负责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具体按市政府三年大变样目标责任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决战行动从月日全面展开,各项任务必须在月底前全面完成。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和、园区城市容貌与景观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容貌与景观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其中: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总体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

市规划局负责景观环境改造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协同市园林局搞好绿地景观的规划设计。各项规划和设计完成一个实施一个,全部规划和设计必须在月底前完成。

市园林局负责绿地景观建设方案的编制和指导实施等相关工作。各项绿地景观规划设计方案完成一个实施一个,全部方案必须在月底前全部完成。

市住建局负责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指导和城市家具的配套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相关目标任务。

市公安局(交警和治安)负责交通秩序整治的相关工作,并配合各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市环保局负责城市污染治理相关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市交通运输局(市集团)负责城市出入口的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完成公交站(亭)新建和改建任务,完善公交网络建设。

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地方铁路管理处、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电力、邮电、通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年中心城区项城建重点工程任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相关整治和建设任务,并做好与各区的协同配合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限定完成时限,挂图作战,严格奖惩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搞好规划设计,保证资金投入。对每个整治和建设项目都要事先完成规划和设计,做到先规划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严格考核验收,保证整治和建设的品质和水平,防止返工浪费。各级政府要按照市容整治与景观建设的要求,搞好资金预算,落实资金来源,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三)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县区要在全面完成《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工程任务实施方案》提出的“双六工程”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本方案提出的重点整治和建设任务。要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有重点、分层次、有序推进,分阶段组织专项攻坚战役,确保整治和建设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舆论宣传。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和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整治和建设行动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整治建设工作,广泛宣传报道市容整治与景观建设的意义、进展和成果,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重视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按照“谁实施谁提供”、“谁牵头谁汇总”的原则,确实抓好各类数据、台帐、照片、图纸、方案等基础资料的形成、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和汇总工作,为年终综合性评估考核打好基础。根据年省市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三提升”活动要求,决定从今年月日到月日期间再掀大变样工作新,要深入发动、凝聚实干、再鼓干劲,攻坚克难,以必胜的信心、决战的姿态,大干天,坚决打赢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攻坚战。为此,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以“提升能力、提升标准、提升效率”为主导,在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双六”整治和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形成亮点,细化指标、落实责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和城市主要街道、重要节点、城市出入口的综合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确保今年的市容整治与景观建设高起点启动、高水平推进、高质量完成,以过硬的作风打好三年大变样最后一年的攻坚战。

二、重点目标任务

(一)市容整治突出抓好“拆违拆临”、“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户外广告”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治,形成“清洁、卫生、美观、有序”的城市容貌环境。

1.突出抓好拆违拆临,开展“零违工程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是:所有违法建筑、超期临建、沿街实体围墙(包括建筑物主体上擅自接建、搭建、改建的违章建筑、沿街和集贸市场中各类私搭乱建房屋、围栏、经营棚亭等)全部拆除、处理到位。所有拆除后的空地,按照“见缝插绿”的原则,全部进行绿化、美化处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规划执法责任,健全日常巡查和查处机制,确保无新增违法建设和超期临建。建立相应的明细台帐,实行拆违拆临月报制度,月底前考核验收。

行动步骤分为:中心城区的主要干道,即路、路、路、大街、大街、路和路等主要街道两侧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要在“”以前全部拆完;其余街道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要在月底前完成拆除。

责任分工为:区、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的调查摸底、台账建立和拆除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规划局负责市中心城区“零违工程专项行动”的指导、检查、验收和违法建筑的甄别工作,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同配合。各县和区、园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本县区“零违工程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2.突出抓好环境卫生治理,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一是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的要求,严格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落实责任制,彻底解决好环境卫生责任不清或有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二是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大清理,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清除道路两侧、集贸市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部位的各类积存物,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三是加强对清扫、清运、保洁工作的组织和监管,认真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严格实行奖惩措施,提升专业环卫工作效果。四是整治施工工地,强化施工工地管理,确保各类施工工地按照标准实行围挡,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保持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和路面恢复及时,无扬尘污染。五是治理马路遗洒和乱丢弃建筑垃圾问题,加强对建筑垃圾的审批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针对马路遗洒和乱丢弃建筑垃圾的专项执法行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六是规范养犬和饲养宠物行为,制定出台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取缔违法违规交易市场。七是规范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取缔露天烧烤,集中建设一批便民市场,引商入场,还路于民。

3.突出抓好广告牌匾治理,开展规范治理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解决户外大型广告过多、过滥、质量差、品位低,沿街商户牌匾尺寸、位置、形状杂乱、门脸窗户乱贴、乱挂宣传品,城市“牛皮癣”,乱涂、乱贴、乱写小广告问题。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彻底清理和规范,对已经整治过的街道逐条进行回头看,没有整治过的街道按照标准进行整治,该拆除的必须全部拆除,该规范的全部规范。二是规范广告管理,严格广告审批。规划部门要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报批把关,控制数量,提高品位,解决好过多、过滥问题。三是组织动员专业和社会力量对小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建立责任制,将日常清除小广告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单位、物业小区,确保及时清除。四是各级公安和城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小广告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张贴、张挂、喷涂、沿街散发小广告等行为。

4.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治理,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要规划建设一批便民停车场。二是要组织开展静态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路边和便道无序停车问题进行规范和治理。三是对路口、公交站(亭)、出租车落客点等进行规范治理,提高道路通畅水平。四是要进一步改善道路路口的交通组织,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五是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格道路交通执法。

(二)景观建设市中心区突出抓好主要街道、重要节点、城市出入口的综合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要形成精品亮点,提升城市景观品位。

1.主要街道突出抓好四条示范路、四条提升路、三条完善路:

四条示范路:大街,路、路(包括北路、中路和南路)、大街。

四条提升路:路(包括北路、中路和南路)、路(包括路、中路和南路)、路、大街。

三条完善路:和路。

以上十一条街道,要按照景观环境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的规划设计,高标准完成景观要素的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区政府、区管委会)

2.重要节点突出抓好三个节点:路南路口、宾馆口、楼立交口。

以上三个重要节点,要按照景观环境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的要求,围绕绿、亮、美,重新进行提升改造的规划设计,高标准完成景观要素的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区、区政府)

3.完善抓好六个城市出入口:丹拉高速南出入口、路张出入口、路与路立交互通、公路与立交互通、与路线立交互通、 东西互通。

各出入口及周边米范围内,要围绕绿、亮、美,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提升绿地景观效果。(责任单位:市集团)

4.绿地景观建设。主要抓好六项工程。

一是下游两岸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沿河两侧米范围内全部完成绿化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集团)

二是路绿化带建设工程。路两侧米绿线范围内,要全部进行平整,完成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路管理处、市集团)

三是大道绿化带建设工程。对大道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全部完成绿化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县、市交通运输局)

四是市民广场绿地景观建设工程。市民广场及周边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要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区)

五是明湖及平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工程。全部完成明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任务,力争全面完成平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集团)

六是路、路路网绿化工程。路网两侧各米绿线范围内全部完成绿化。(责任单位:区管委会)

三、责任和时间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全面负责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具体按市政府三年大变样目标责任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决战行动从月 日全面展开,各项任务必须在月底前全面完成。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和、园区城市容貌与景观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容貌与景观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其中: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总体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

市规划局负责景观环境改造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协同市园林局搞好绿地景观的规划设计。各项规划和设计完成一个实施一个,全部规划和设计必须在月底前完成。

市园林局负责绿地景观建设方案的编制和指导实施等相关工作。各项绿地景观规划设计方案完成一个实施一个,全部方案必须在月底前全部完成。

市住建局负责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指导和城市家具的配套建设等相关工作,完成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相关目标任务。

市公安局(交警和治安)负责交通秩序整治的相关工作,并配合各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市环保局负责城市污染治理相关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市交通运输局(市集团)负责城市出入口的整治和绿地景观建设,完成公交站(亭)新建和改建任务,完善公交网络建设。

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地方铁路管理处、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电力、邮电、通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年中心城区项城建重点工程任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相关整治和建设任务,并做好与各区的协同配合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限定完成时限,挂图作战,严格奖惩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搞好规划设计,保证资金投入。对每个整治和建设项目都要事先完成规划和设计,做到先规划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严格考核验收,保证整治和建设的品质和水平,防止返工浪费。各级政府要按照市容整治与景观建设的要求,搞好资金预算,落实资金来源,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三)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县区要在全面完成《年中心城区城建重点工程任务实施方案》提出的“双六工程”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本方案提出的重点整治和建设任务。要统筹安排,合理调度,有重点、分层次、有序推进,分阶段组织专项攻坚战役,确保整治和建设效果。

第9篇

2、整理拟定2015年__区“保供水、抓节水”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台账资料整理工作。持续开展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及污水管网检测工作。完成中心城区餐饮垃圾基础数据库;制定“五水共治”餐厨垃圾专项整治方案。

3、推进“三改一拆”专项行动,__月拆除违法建筑1.91万平方米,今年累计拆除违法建筑3.8万平方米。迎接市对__、__“无违建乡镇(街道)”考评,草拟“无违建区”创建相关方案。

4、继续协调__公司接盘__公司燃气资产的各项协调工作,推进天然气气种转换等工作。继续推进老小区天然气改造协调工作。

5、完成__城管视频(二期)租赁服务项目协议签订,

召开开工前协调会议,完成租赁服务初稿。启动指挥中心到小港执法中队一条渣土管理视频专线链路施工。做好霞浦街道纳入__城管实施范围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6、文秘站:做好人大审议依法行政及政协派驻委员民主监督小组的对接工作。

7、全力落实“六小十题”整治行动。__月16至__月15日,我区__城管平台应解决数6646件,结案6646件,主动发现率100%,及时解决率100%,解决率100%。

1、继续实施市政设施精管细养。对__路、__路、__路架空线上改下工程收尾。城区沥青坑洞填补243平方米,维修破损人行道69.5米、侧石18米、警示杆5根;修复桥梁隔离桩3根、栏杆2米,对__、太河、岩河桥等5座桥开展下空间整治;修复电缆48米、电缆井1座。

2、打造园林生态景观精品工程。继续做好__路__景园北地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继续完成__路“五水共治”施工绿化恢复工作;对高速出口(__路高架桥下)裸地进行绿化。全区绿地施肥25吨,完成约65%任务;完成春季绿地苗木补种35%任务。组织城管系统义务植树,整理义务植树场地1600平方米。完成14块面积约519800平方米绿地认管认养。

3、提升城乡环卫作业能力。__月份,生活垃圾处理19292 吨,2015年累计处理39646.84吨;粪便处理2199吨,2015年累计处理5184吨。规划城区装潢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并进行装潢垃圾定期的清运,2月进光大焚烧发电厂1745吨,累计进光大3864.52吨。

4、抓好综合服务能力提升。__月16日-__月15日,__城管中心共受理投诉、咨询196起,其中市__城管中心96310转办投诉15起,区长电话转办2起,____城管热线158起。办理道路挖掘手续1起。对综合项目绿化设计审核12个,综合项目验收2个,工业企业绿化竣工备案1个。处理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作业批准审批1份。

1、强化日常巡查。开展节后市容环境秩序大整治行动,重点治理无证设摊、占道经营、人行道违停、乱吊挂等问题,恢复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2月16至3月16日办理一般程序案件43起,并处罚金912390.5元,人行道抄告504起,处理754起。

2、做好新划转职能执法工作。月份,作出新划转职能处罚决定13起,其中盗采矿产资源非法采矿案件5起,无证餐饮案件8起,共计罚款35650元。

3、集中开展专项整治。__月份,共组织专项整治64次。其中组织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23次,查扣无证建筑渣土运输车辆14辆。整治无照流动设摊300余起,暂扣经营物品100余件。整治占道跨门经营11次,教育整改600余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60多份。

1、继续强力推进“三改一拆”工作,计划召开全区深入推进“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区创建动员会,制定__区无违建区创建

实施方案和__区“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深入开展“世界水日”节水宣传活动;开展“五水共治”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细化方案,实施店铺餐厨垃圾“小桶并大桶”试点;继续做好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复查有关资料台账整理工作。落实小港中队渣土监控视频光纤专线接入工作;继续清理__城管疑难积压问题。做好开放户外广告审批准备工作。

3、做好__路、__路、__路上改下工程的收尾工作,高架伸缩缝维修招投标,梳齿型伸缩缝维修,疏通疏港高速泰山路闸道排水沟,全线维修排水管道,城区桥梁常规检测招投标并实施。

第10篇

 

为强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城市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停车规范、同向有序、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盖板及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广场等相关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等公共区域乱停放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清洗维修、二手车销售、占道经营、马路工厂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僵尸车”乱停放或长期占据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四)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一车占多位、非同向停车等不规范停车行为。

四、管理标准

(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详见附件4)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大型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详见附件5),设置同向停车标识;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划定泊位内同向停车,停车场标识清晰,管理规范有序。

(二)借鉴省内城市管理经验,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白蓝色、白绿色相间的道路硬职离设施(详见附件5),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绿地、盖板、游园等公共区域,做到还路与民,通行顺畅。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城管、公安、交警、商务、旅游、交通、房产、教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责任单位对人行道、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门前、周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行为进行查处,共同做好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停车泊位(场)情况,在人行道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设置硬隔离设施和同向停车标识标牌,增加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和督促辖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接纳社会车辆停放,组织乡镇、街道和区城管、公安交警、物价、房产等部门开展辖区停车秩序整治,强力规范停车场管理服务,加大执法力度,整治违法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市公安局:组织、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依法打击长期霸占停车位、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市建委:依据《**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市主城区停车场三年(2017-2019)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定,加大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供给。做好游园、广场等区域的硬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杜绝车辆驶入和乱停放。

(四)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区城管局(分局)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劝导疏导、依法处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加强非机动车等在人行道、宾馆、商场、酒店、广场等区域乱停放的专项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对严重违章的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拖离。

(五)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沿路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站前广场、换乘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出租车、“黑车”等随意占道停放载客行为。

(八)市卫计委:指导、督促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门前广场和医院内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宾馆等门前广场和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办对人行道等区域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教育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内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整治行动意义、目标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停行为,培养市民文明停车习惯。利用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网站及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扩大宣传效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摸排登记备案辖区各类停车场,召集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传和停车场规范管理教育,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和劝导服务时,要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劝导规范停车。

(二)施划泊位,增加供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施划情况,依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标志标线残缺不全的重新施划增设。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泊位供给。

(三)完善设施,隔离禁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各道路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设置人行道等区域硬隔离设施,实施强制隔离禁停。新划停车泊位的同时施划同向停车引导线;对原有停车泊位,根据实际增划停车引导线。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清查,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增设或更换设置同向停车标识牌,保证每个路段和每个停车场至少2块同向停车标识牌。

(四)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固定证据,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销售二手车、占道修车等经通知拒不驶离、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依法强制拖离。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处罚的,城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8月10日—20日)。召开专项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在全市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整治浓厚氛围。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8年8月21日—9月10日)。

1、重点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阳路、龙湖路、广场路、国庆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条“路长”包保责任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科学施划停车泊位。

2、重点规范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各管理单位自行对门前停车场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置同向停车标识、标牌、指向箭头,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重点整治29条“路长”包保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依法进行处罚、拖离乱停放车辆。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根据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专项工作措施,向城区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结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城区全面开展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反弹现象进行持续整治,建立“教育引导、泊位停放、隔离禁停、严管重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媒体呼吁和提醒市民文明停车、跟进宣传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车、宣传资料、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第11篇

一、铁心治涝

兰溪位于钱塘江中上游,地处兰江、婺江、衢江三江交汇处,属钱塘江中游滞洪大库区,三江干堤总长164公里,占钱塘江千里江堤六分之一,水库山塘多,洪涝灾害频发,为全省30个重点防洪县市之一。经过近几年建设,全市已基本形成防洪闭合圈,切实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兰溪发展的“水患”问题。

开展水库除险工程。“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8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强塘”工程以来,兰溪市通过公开招标、科学规划、倒排时间、部门联动,实现了无障碍施工,共投入资金20亿元,加固建设干堤、小流域堤防40余公里,完成4座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3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为抵御洪水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快农防加固工程。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我市启动了以富春江库区为重点的钱塘干堤和农防加固工程建设,三年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9?郾8亿元,加固20年一遇标准堤防92?郾6公里,新建、改建排涝站23座、各类水闸25座,可使10?郾3万人和8?郾6万亩农田及一大批工矿企业得到有效的防洪防涝保障,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基本达成。2013年,该市又开工建设了城市防洪工程,计划2014年汛期前基本完工。

实施责任落实机制。2013年兰溪市政府分别与16个镇乡街道、32个防指成员、5座中型水库签订防汛责任书,并在媒体上刊登公示“三江”堤防、排涝站及城区重要地段防汛责任人,水电站和全市1万方以上重点山塘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防汛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建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机制、防汛抢险预警机制、实时水情雨情监测系统、市防指和所有镇乡街道远程视频会商系统等,并拥有一支实战能力较强的抢险队伍,基本实现洪灾“不死人、少伤人”。

二、铁腕治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水环境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兰溪市于2013年7月30日召开市、镇、村三级水环境综合整治视频会议,并下发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方案》,稳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督查考核强化监管。出台《兰溪市2013~2015年跨镇乡小溪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由镇乡、街道及经济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段长的“包干制度”,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主要河流的治理,定期以政务通报形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整治计划和目标,接受社会监督。“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主也公开承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执法环节,加强节假日巡查、夜间突击检查和行业专项检查力度,开展了汛前应急执法专项行动、兰江排放口核查行动等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7331人次,检查企业1498家次,其中夜间出动1337人次,检查企业238家次。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兰溪是生猪养殖大市,生猪饲养量85万头,农村面源污染严重。为此该市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开展了以生猪养殖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取“走出去发展”和萎缩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与内蒙古扎赉特旗开展了粮食生产和生猪养殖全面合作,引导养殖户走出去、规模化发展,力争生猪养殖量减少10万头。截至目前,全市已关停拆除121家,处置生猪7919头,拆除栏舍面积30599平方米。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出台《兰溪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方案》,集中开展工业污染方面整治行动。去年从5月中旬至8月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对违法排污、偷排污染物、转嫁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环保“绿剑”专项行动,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重点解决环保积案。同时大力推进印染、电镀、化工、造纸、制革、蓄电池等六大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全面取缔“低、小、散”污染企业,消除区块环境安全隐患。截至目前58家重点积案企业中全部完成整治,取缔或关停54家“低、小、散”污染企业。

三、铁面治砂

兰溪市的采砂、制砂、洗砂行业已有30多年发展历史,群众要求开展黄砂整治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由于涉及面广,利益链条盘根错节,整治难度大,同时缺乏大环境的支撑,一直难以有效突破。从去年9月开始,兰溪市借全省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的东风,打响了“百日治砂”攻坚战。按照“减数量、抓规范、提水质”的整治目标,兰溪市用时3个月181家砂场全面关停,同时在全市新设7家砂场,通过公开拍卖10年经营权方式,取得拍卖款1?郾86亿元,占地面积由1430亩压缩到360亩,节约土地1070亩,节约率达75%,有效实现了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提升了水质和群众满意度。

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兰溪市多次召开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协调会,深入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本辖区范围内的砂场的数量、规模、位置、从业人员等情况,出台《兰溪市制(洗)砂场专项整治方案》。同时,成立兰溪市采(制、洗)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12篇

一、主要任务实施中的做法及进展情况

近三年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稳定、保安全、上水平”为中心,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为重点,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纪违法行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增强,食品药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按照“全省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目标,采取“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生猪定点屠宰制、食品安全联合检测制”措施,县通过考核验收,成为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之一。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三年间,以强化农业“三品”和农业投入品的企业认证,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为主要,在全县建成并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2家、绿色食品基地1家、无公害食品基地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4552人次,执法车辆903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7435户次,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7家,小作坊116家,食品流通企业1106家,餐饮单位744家,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2家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同时,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测工作。共采集12个餐饮单位食品样品48个批次送检。2012年5月至10月,对94家单位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共抽样监测餐具样品509份,合格361份,合格率为71%。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2012年5月至12月,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共发放行政许可证件337份,其中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97份,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40份。2013上半年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70份,城区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618份。共对90家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消毒开展了现场抽样监测,监测餐具414份,合格301份,合格率72.7%。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11-2013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小餐饮专项整治等。2011年5月16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567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085户,整治重点区域12个,重点单位25个,重点品种130个,查处违法案件4起,没收假劣食品180多公斤,货值0.62万元。10月,全县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车辆50余车次,现场监督检查高中4所、初中22所、小学13所、托幼机构4所,A级食堂2家、B级食堂5家、C级食堂36家,现场制作各类监督文书80余份。在“地沟油”专项检查中,出动14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24户,对8户未严格建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的经营户责令整改。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专项整治总体情况良好,小餐饮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全县城区小吃店食品安全整体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

【创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创建工作目标,结合全县实际,开展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农村聚餐备案制、生猪定点屠宰和食品安全联合检测为主的创建活动,分别制定《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申报表》。2012年,重点开展创建餐饮示范一条街和示范店活动,推行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确定城区粉阳路一带、五山堰河村、南河旅游风景区等餐饮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和示范店,在示范一条街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共65家,已有3家达到了A级标准,16家达到了B级标准。以量化分级管理为主要监管手段,实行分级管理,全县量化分级管理率已达100%,其中A级单位5家,B级单位370家,C级单位209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4月18日下文公布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县名列其中(国食药监[2013]6号)。

【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2013年,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年伊始,就制定出台了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对创建任务进行了分解,创建责任落实到了个人。5月份,局班子成员分组组成督办专班对各乡镇的协管站建设进行了现场督办,目前,针对前一段时间督办工作中发现的不足正在制定解决措施,现已制作了宣传标语及宣传手册5000册,举报公示牌500块,各种软件、硬件资料正在有序筹备中。

【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充分发挥药械监管职能,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年间,对全县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经营企业91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零售企业87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7家,村级医疗机构217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监管覆盖率100%,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7家,覆盖率100%,村卫生室217家,监管覆盖率94%。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61件,万元以上案件14件,涉案货值金额45万元;简易程序案件25件,结案率100%。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2起,回复率100%。监测药械电视广告54次,监测药械96品规,发现违法广告数量18品规,移送工商行政机关18件,移送率100%。GSP跟踪监管药品零售企业103家。

【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近三年,开展查处“十珍排毒强肾胶囊”等假药的专项检查、对珍珠通络丸等三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铬超标胶囊专项排查、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等。2011年8月开展的高温季节药品储存专项监督检查中,对9家存在未按规定储存药品的情况下发立即整改通知书。9月份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家,医疗机构14家,暗访药品零售药店8家,立案查处1家药店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及1家药品批发企业违规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不具备资格企业。2012年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中,共立案查处3起违法销售行为。“雷霆行动”中,立案查处2起无证经营案件。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中,查处3起关于票据的违法案件。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中,立案查处4家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的经营企业。2013年上半年开展“打四非”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4家,查处涉嫌冒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案件1起,涉嫌保健食品文号过期继续生产保健食品的案件1起,非药品非法宣传功能主治等治疗功能的案件1起。先行登记保存保健食品货值金额5000余元,此项活动目前还正在紧密开展之中。

【药品抽验】三年间,针对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10余人次,监督检查12个乡镇,地域覆盖率为100%,抽样涉药单位共39家,抽样涉药单位覆盖率43.3%,日常监管抽样175批次,对抽样不合格药品的立案率100%,查处率为100%,结案率为91%;针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抽验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共抽样98批次。

【不良反应监测】坚持加强对内业务培训,提高监测能力,坚持强化工作考核奖励,确保工作落实,坚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获取外力支持,扎实推进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三年间收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755例。

【食品药品教育宣传】各乡镇建立1-2个固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信息员集中轮训。结合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等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用药常识以及《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三年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50余人次。县食安办在全县主要公路、街道两旁竖立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牌24块、刷写大型墙体标语14处;所有食品企业门口均悬挂《食品药品监督举报公示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定期向广大群众时令消费警示10期,连续在县电视台三套节目中滚动播出警示内容,引导全县人民群众自觉在规范餐饮点就餐。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活动。制定印发《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受褒奖,违法受惩处,诚信得实惠,失信受谴责”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原因及调整意见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履行职能,部分乡镇没有建立协管站,没有专兼职协管人员。“县、乡、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乡镇一级监管无队伍及经费支撑,仅靠协管员及信息员难达到实质性效果。比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无专门部门落实。建议机构设置延伸到乡镇一级。

二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县财政目前只解决了执法大队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补贴,工作经费和抽验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经费困难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建议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硬性规定,明确数额,方便基层政府操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