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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计划生育责任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二00六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
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2009年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责任条款,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局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与各科室签定《2009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一、责任目标
1、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的有关工作。
2、加强乡镇和农村避孕器械、保健用品市场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管理,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和经营假劣避孕器械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的行为,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并单独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检查记录和处罚资料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移交计生办公室以备上级检查。
3、加强县城避孕器械、保健用品市场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监督管理。对终止妊娠类药品,除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等经批准的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使用。重点加强县城各类门诊和零售药店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经营、使用行为。对终止妊娠类药品做到每月监督检查一次,对避孕器械和保健品市场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并做好单独的监督检查记录,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检查记录和处罚资料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移交计生办公室以备上级检查。同时配合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使市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
4、全县的终止妊娠类药物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统一购买和分发供应。对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各使用单位的供应和使用情况要每月监督调度一次,并将统计表报我局药品监督管理科。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转交稽查科查处。
5、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计划生育薄弱村的帮促工作。
6、服从全局关于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调度和安排,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本科室不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党员干部、职工。
7、按照规定,搞好本科室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你科的条款为目标中的第条,分数折合为100分。
2、评分标准:
1第一项目标内容10分执行好记满分,执行不好要酌情扣分。
2第二项目标内容20分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少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检查资料不全,每少一次扣10分,其他酌情扣分。
3第三项目标内容20分每月开展一次检查,少一次扣10分检查资料不全,每少一次扣10分。其他酌情扣分。
4第四项目标内容20分少一次检查扣10分,少一个月的调度资料扣10分。
5第五项目标内容10分根据县里的考查结果记分,考核不合格的全扣。
6第六项目标内容10分,有一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的落实一票否决,其它的酌情扣分。
7第七项目标内容10分,根据情况记分。三、考核办法
分9月份和年终两次考核,各占50%四、奖励办法
全年考核95分以上者可参加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评选。94分以下和科室出现一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一票否决的,不得参入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对科室主要负责人罚款100元。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把我局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不断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促进优质服务,巩固计划生育工作成果,现制定市规划局2013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迎接十、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以巩固计划生育工作成果为目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基础工作,加强重点管理,全面完成2013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即时调整充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局妇委会负责。选用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业务技术精、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宣传。要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各级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指示精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按章办事。
(二)加强基础工作。局妇委会将《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册》、常住人口登记卡、育龄妇女信息卡、流动人口登记表,设置规范的公示栏、宣传栏,计划生育各项资料准备齐全。
(三)加强信息沟通。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送计划生育工作的报表和资料,半年和年终及时报送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对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四)加强检查督办。市规划局继续坚持与局属各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平时定期不定期对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抽查检查记录作为目标责任书兑现依据计入年终考评总分,年终检查后评定全年考核总分,按目标责任书兑现奖惩。
(五)加强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时认真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予以批评,并按责任书落实兑现;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总结表彰大会主持词
叶海波(2006年5月31日)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总结我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部署“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及2006年工作任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出席今天大会的有:区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九龙镇、工业园区、各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计生科长、计生协会会长,市级机关计生办负责人,市直系统计生专干,区各系统分管负责人、计生专干;以及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对今天的会议很重视,苏勤主任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苏主任的到来表示欢迎。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6项:一是作工作报告;二是表彰颁奖;三是表态发言;四是递交目标责任书;五是市计生委领导讲话;最后区政府周区长讲话。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政府张仁德副区长作工作报告。
……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对“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先宣读一下表彰决定。
……
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只对部分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颁奖,其他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会后按单位到区人口计生委领奖。
首先,颁发先进集体奖。请“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代表九龙镇、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泰州市供电公司上台领奖。
……
下面,颁发先进个人奖。请先进个人代表严国秀、濮剑云、高永萍、朱以国、李恒凤、顾有梅上台领奖。
……
在5月25日召开的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我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被评为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乡镇(街道)。同时受到市表彰的还有,泰州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海陵区财政局和海陵区计划生育协会;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海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法规科科长朱胜兴和城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助理成龙华;全市“十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区爱卫办副主任张奇、区文教局秘书田田、城中街道流动人口办副主任朱桂云。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以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大会表态发言:
先请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袁振新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下面,请区文教局党委书记、局长季玉平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下面,请中百一店总经理张萍同志发言,大家欢迎!
……
现在,进行大会第四项议程,递交目标责任书。由于时间关系,会前各乡镇、街道、市区各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已签好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现在请他们向区政府周区长递交目标责任书。
递交目标责任书的顺序是:
1、乡镇、街道、园区
九龙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城中街道、泰山街道、京泰路街道、凤凰路街道、海陵工业园区
2、市级系统
市经贸委、市外经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供电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春兰集团、林海集团、市级机关计生办
3、区级系统
区经贸委、区文教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区建设局、区农委、区外经局、区卫生局、区街道工作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供销合作总社、工商海陵分局
……
现在,进行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市计生委苏勤主任讲话,大家欢迎!
……
最后,请区政府周区长讲话,大家欢迎!
…………
同志们: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__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20__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苦干,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巩固提升“国优”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工贸城市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区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党政领导,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会长;区直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的32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合格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等约160人。今天会议议程共六项:一是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二是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三是涵东办和三江口镇党委书记进行工作表态发言;四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责任书;五是由本人宣读表彰决定;六是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今天会议很重要,请大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把会议开好。
下面进行
第一项议程:请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第二项议程: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
第三项议程:请涵东街道党委书记代表一类乡镇、三江口镇党委书记代表二类乡镇作工作表态发言;
先请涵东街道上台发言;
现在请三江口镇上台发言。
第四项议程: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及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06-08年度工作责任书;
首先请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萩芦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大洋乡、涵东办、涵西办、商城管委会、赤港开发区;
请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建设局、民政局、计划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
国土分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局、涵江记者站、统计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办、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司法局、环保局、农办、科协、计生局、计生协会
第五项议程:由我宣读表彰决定;
现在进行表彰仪式:
首先请区级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代表(12个村)的村支部书记上台领奖;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园下村、官庄村、三江口镇南兴村、白塘镇后宫村、梧塘镇梧梓村、萩芦镇梅洋村、白沙镇田厝村、新县镇上茅村、庄边镇前埔村、大洋乡车口村、涵东办顶埔社区、涵西办前街社区;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区公安分局刑警中队、涵江医院上台领奖;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代表(12名)上台领奖;具体名单顺序如下:林玉钗、祁梅金、李霞、刘国兴、刘秋霞、黄志勤、陈鸿耀、欧少蓉、林飞龙、许理莉、程新建、李丽梅;
请接受“国优”考评的四个镇街:涵西街道、梧塘镇、白沙镇、新县镇上台领奖。
因时间关系,其它示范合格村和先进个人这里不再一一颁奖,会后请各计生办派人到区计生局领取奖状和奖金。第六项议程:由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
结束语: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议程到这里全部完成。刚才,区长阮开森回顾了20__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通报了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和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了20__—20__年度工作责任书;并对全区31个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2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50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区委书记林庆生作了重要讲话,从分析形势;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就如何巩固和提升全区“国优”的整体水平提出了要求;林书记的讲话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期指导性,为我们做好今后的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林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上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根据县委、县政府与县扶贫办签订的自治县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办严格履行扶贫部门的工作职责,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注重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扶贫政策。现将我办2014年度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
我办及时调整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等3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并负责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年初,我办根据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县扎实开展贫困人口精准扶贫工作,及时把计划生育贫困户纳入扶持范围,根据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实际,制定扶持计划,帮扶他们种植橡胶、油茶等经济作物,养殖鸡、鹅及猪等禽兽。
三、注重整村推进,落实扶贫项目。
我县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非常注重扶贫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在修路、兴建饮水等项目的实施中,全面考虑大部分群众利益,尤其是计划生育好的贫困户的利益,确保贫困村群众脱贫富裕。今年我办在整村推进村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好的贫困家庭种苗和物资。
四、搞好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我办在开展今年的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中,优先安排了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力参加培训,同时利用贫困村劳动力引导转移培训资金,举办酒店服务、面点制作等技术培训,给计划生育贫困户外出打工提供了技术保障。
五、认真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我办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责任书,我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少生快富”工程,加大计划生育扶持力度,目前扶贫物资种苗正在招标采购中,待物资采购完成后,我办会及时将物资种苗发放给贫困农户及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家庭发展生产。二是在制定“三农”扶贫政策、扶贫资金与物资计划安排时,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扶持力度,只要发种苗到哪个村,我办都会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三是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农村科技培训,今年我们还专门安排了扶贫资金,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
(一)制定目标,强化责任。年初,市站与市局签定了目标责任书,为层层落实责任,服务站内站长与科室、站长与职工也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同时,与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签订了优质服务协议。服务站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责任到人,形成了责任明确、团结协作、凝聚力高,全站职工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制度,细化管理。一年来,我们坚持用岗位责任制作为“法定”的标尺,实行规范化管理。在强化责任制落实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站计生服务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工作责任心大大增强,呈现出比贡献、讲实绩、站兴我荣的良好局面。加强了财务管理,健全和规范了财物财产入库出库及支出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我站及时制定和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技术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了技术服务和规范化管理。严格各种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终止妊娠的补充规定,严格B超管理,孕妇B超须持身份证并实行双签字。规范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依法经营终止妊娠药品,严格禁止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三)增强素质,优化环境。为了提高全员素质,加强了技术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一是加强计划生育及医疗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依法服务百分之百到位。二是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培训,夯实技术服务理念基础,实现每例手术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百分之百到位。三是加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培训,准确根据医务工作者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双重身份,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精神百分之百到位。
(四)强化责任,提高质量。我们始终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医疗质量建设为重点,科学管理为保证,全面开展质量立站、质量兴站工作。一年来,我站继续举办了技术服务、避孕节育、新技术引进与推广、避孕药具管理、计生干部培训等专业培训。为切实提高病历质量,实行了“一定、三严、三级质控”的系统管理办法,即定《病案质量管理办法》、定《病历书写制度》和《标准病历格式》;严格标准、严格检查、严肃奖惩;实行自控、科控、站控三级质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并确定了病历质量监控责任人。为了提高护理工作质量,对基础护理质量常抓不懈,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均取得显著进步。
(五)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我们紧扣生育、节育、不育的各个环节,积极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和生殖道感染防治工作,努力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我们始终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防治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不断探索实践,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还组织了多种新型高效节育器供育龄妇女选择,微管微创人流新技术在计划生育门诊得到充分推广应用。生殖道感染干预、快速细菌性阴道病的查治广泛开展。与同济康圣达科技公司签订了长期合作合同,查验性激素,为更年期保健提供了科学依据,宫颈癌的早期筛查,有力地促进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已顺利开展。
由于市计生站坚持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带动生殖健康服务,在赢得社会广大育龄群众认可的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全年实现下乡免费三查12401人次。其中,为11206名育龄妇女做B超,为10159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妇检。在三查中,共查出子宫肌瘤患者215人,卵巢肿瘤患者287人,环下移者198人。市站门诊部接诊病人3782人次,其中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近2000例。臭氧红光治疗阴道炎近2000例,各类妇科手术数百例,计划生育手术后随访5000多人次。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及经济指标。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计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自治县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站在贯彻落实基本国策的高度,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全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与基层领导的综合考核、评选先进等切身利益挂钩,真正形成了制度规范、责任明确、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抓实抓牢、常抓常新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全局思想统一到落实国策上来。为了使全局全面掌握、系统了解基本国策,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提高对基本国策的认识,我们十分重视抓好对全局干部的学习教育。一是通过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对计生工作的认识,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投入到计生工作中来,形成了单位抓个人、个人抓家属的良好格局;二是把“关爱女孩行动”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的婚育观念;另一方面对生女孩家庭一视同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每年全部兑现全局职工的独生子女费;三是制定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优先慰问农村中的困难“两户”家庭,鼓励汽运企业优先录用农村“两户”子女就业;四是局领导带头包点王下乡6户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作为脱贫帮扶对象,计划资助价值上万元的玉米、饲料、塑料槽、摇蜜机等物资。
三、认真宣传,抓好育龄妇女普查。由于交通工作人员比居住和工作地点较为分散,工作、思想不同步。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我局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一是抓好“六坚持”,即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坚持避孕为主、坚持经常工作为主、坚持帮助群众发展经济为主、坚持勤劳致富为主、坚持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为主。二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及时掌握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积极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服务工作。分管计生的干部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计划生育各种经费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由于宣传到位,今年生育的3名妇女(含干部家属),都积极配合计生普查工作,主动提供了准生证、出生证等材料。三是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计划生育会议,贯彻学习2014年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并将有关文件下发各单位。组织计生干部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此外,今年5月“母亲节”,我们印发100余份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在交通系统内进行宣传,受到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四是抓好育龄妇女政策宣传工作,动员育龄妇女自觉作健康检查。五是狠抓防艾工作宣传。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计生宣传3次,先后印发宣传资料300份。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宣传,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四、抓台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我局坚持按照县计生委的要求,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狠抓基础台账建设。一是建立规范计划生育工作台账,收集全局干部户籍资料,把全局干部职工均纳入计划生育管理范围;二是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零报告”制度,定期按时报送凡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所有报表、材料和文件,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问题报平安;三是建立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总结,年底有考评;四是实行“百分百”管理。全局干部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五是服从所在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并积极配合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五、强化措施,严格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14年,我局在县计生委的指导下,把握业务窗口办理营运证、机动车维修、驾驶培训管理等业务的契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调查摸底和计生宣传工作,并将调查信息及时填报《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汇总表》。为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一年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内,确保了交通系统内部职工没有超计划生育违纪现象,在家属楼管理和出租房屋过程中没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失控管理现象。对外,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严格履行了部门职能。今后,我们将根据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及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狠抓计生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再接再厉,常抓不懈,使全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以贯彻国家计生政策为根本,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们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去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学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国策法规,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充分认识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提高贯彻计生政策的自觉性。要充分认识计划计划生育的重要性,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人员众多、联系广泛、群众基础较好的整体优势,为最终实现计划生育工作“党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机制奠定基础。要不断加强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各级计生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共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前发展。
二、以宣传计生教育为手段,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企事业单位要提升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要突破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关键要在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本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面向群众、贴近群众的原则,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此,要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庆祝、慰问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二是定期制作黑板报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内容,使计生宣传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三是通过条幅宣传、组织观看计生宣传片、举办计生知识答卷和生殖保健知识培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计生宣传工作做到了常抓不懈,深入人心。针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员管理难的现实,根据国家和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坚持单位负责,以流动单位管理为主,“谁用工、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谁的地盘谁清理”的原则,定期走访,上门服务,真正做到了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基本上避免和堵塞了计划生育管理上的漏洞。
三、以坚持工作目标为目的,不断强化落实各级工作人员职责
坚持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各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考核,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及精神文明建设评比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每年年初,由矿党政领导亲自参加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并做出指导性讲话,部署全年工作,与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对各单位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奖惩兑现。使考核结果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单位实际工作水平,起到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同时,针对一些薄弱点,对新一年目标责任书内容指标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使其更有指导性,制约性和可操作性。各基层单位则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中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把各项指标落实到单位、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形成了“人人关心计划生育,人人支持计划生育、人人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良好局面。
四、以更新转变观念为基础,不断提升计生后勤服务意识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也一样要有创新精神,这就要求计划生育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断学习,保持清醒的头脑,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在新形势下,育龄群体的婚育观念发生明显变化,要求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呼声越来越高。针对这些问题,企事业单位除坚持每年对女职工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外,在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对象上,由过去面向已婚妇女扩展到整个育龄人群。在内容上,由过去以生育政策为主的国情国策宣传,转向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教育为主的“知情”宣传。在形式上,由过去以标语口号知识板牌等宣传逐步扩展为现代化形象化的多媒体宣传。在方式方法上,由过去单纯抓宣传教育,转向把宣传教育与科学管理,综合服务紧密结合,把宣传教育贯彻于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以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和渗透力。基本做到对新婚、怀孕、再婚妇女以及流动人口、房屋租赁户登门服务,使职工群众增加了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认识和支持,使计生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经常化。
总之,计划生育是一项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人口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在搞好生产经营的同时,提高人口素质,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理顺关系,规范动作。只有这样,企事业计划生育工作才能结出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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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5日,《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草案)》(下称计生草案)正式提交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关于“超生连坐”的制度设计引发极大争议。
计生草案第24条和第47条规定,出租屋业主应与辖区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签订《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提供承租人员的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出租屋业主不得把房屋出租给拒不接受处理的超生人员,否则将由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处以2000元罚款。
此外,草案还规定,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办理住宅租赁合同登记时,应核查出租人与辖区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同时核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承租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官员告诉《财经》记者,该计生草案出台的背景是,《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在1994年制定并颁布,近20年后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2002年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于立足的是全省的普遍情况,也难以解决深圳的具体问题。深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该市常住人口为1036万,其中户籍人口为251万,非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超生问题成为人口管理难中之难。
2011年,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调研后起草了计生草案,并报送至深圳市法制办。深圳市法制办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在联合调研中发现,出租屋是超生的“重灾区”,治理难度亦很大。根据“联防联治”的综合治理理念和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的原则,几经修订后,计生草案遂作出前述规定。
在审议中,针对“超生连坐”的条款,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表达了不同意见,有委员建议删除该条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则称,该规定的真实意思是:承租人被街道人口计生工作认定为超生人员,并且将“情况”告知并提醒房东,房东仍然不配合执意将房屋出租给超生人员的,才会罚款。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上述官员表示,计生草案目前只是初审,还有二审和三审。其预计,有可能会细化该条款,“即对出租屋业主不同情况予以分类,比如针对没有及时举报的责任、知情但故意隐瞒的责任以及出租屋业主有确切证据证明无法获知承租人超生行为等情况,将细化处罚规则。”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村级计生工作水平
1、各村必须宣传、发动组织好本村育龄妇女,按时参加孕环情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9%以上,对无故不参加或不按时参加检查的对象,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检查,并要配合镇政府按照计划生育合同书进行违约责任追究。
2、各村要密切配合镇政府做好与本村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签订工作,计划生育合同书签订率达到99%。
3、对查孕查环遗留人员及计划生育合同书签订遗留人员,各村要根据计生工作网络,分层次、分片区包干,通过耐心细致,强有力的思想工作,依法督促其履行计生义务。
4、各村要充分发挥计生村民自治主体功能,通过各种方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违法怀孕对象具体情况,及时报告镇政府,并配合好镇政府千方百计落实引、流产手术,切实减少违法生育,对外逃的违法怀孕对象,各村要组织人员配合镇政府进行追查,违法怀孕对象补救率要达到80%以上。
5、各村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督促计划生育对象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当年长效节育率要达到80%以上。
6、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依法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规范村民生育行为,明确规定遵守和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奖励和制约措施。
7、各村要摸清外出人口底数,对重点管理对象建立个案,保持经常性联系。
二、加强利益导向,实行多种奖励
1、镇政府根据镇、村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对各村本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对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且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各村实行奖励。
2、各村级透环率在考核期内超过97%的,奖基本奖200元/村;透环率达到97%的,按到检人数10元/人奖励;达到98%的,按到检人数15元/人奖励;达到99%的,按到检人数20元/人奖励;达到100%的,按到检人数25元/人奖励。对透环率达两个考核百分点之间的,实行浮动奖励。若被担保对象户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级奖励按实重算,差额部分在下期透环奖励中扣回。
3、应上环对象自觉落实上环的奖励对象户50元。
4、镇政府设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村民积极举报违法怀孕,对举报违法怀孕对象并提供详细住址属实的,奖举报人300元,并为其保密。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厉追究责任
1、对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不达标的村实行一票否决,予以黄牌警告,并对书记、主任、计生联系员予以通报批评。
2、对计划外生育超过两例的村,停拨该村除救灾、救济、优抚、低保、五保、残疾人补助外的各类补助(含村干部报酬补助)一年。经一年整改,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考核标准的,给予补发,仍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不予补发。
3、各村党员干部要模范做好本户计划生育工作,如有违法生育的,除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罚外,是党员的予以处分,不是党员的,不安排工作,责成其辞职。党员、干部自己及配偶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等近亲属违法生育的,必须限期做好工作,违犯党政纪的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村干部、计划生育服务员在生殖健康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是党员的,按照党内纪律从严处理,性质严重的,。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工作、居住、生育等为目的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本市以及本市外出已婚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市和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建设等部门应当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各级计划生育、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建设等部门应当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本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与流动人口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和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法律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支持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查验、登记进入本市的成年流动人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三)定期组织对进入本市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四)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等服务,指导其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五)为本市外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七)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和服务;
(八)开展与户籍地的日常联系、协调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信息的沟通和反馈;
(九)法律、法规以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本市单位和个人招用流动人口,向流动人口出租、出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的,应当与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按照计划生育责任书的规定,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证件查验、药具发放、技术服务、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十条进入本市的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15日内,应当向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交验《婚育证明》。
第十一条未持有《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一)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二)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1年以上,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三)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第十二条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当在进入本市三个月内到户籍地补办《婚育证明》。在补办期间,应当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第十三条具有本市户籍,拟离开本市三个月以上的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婚育证明》,并提交下列证明:
(一)本人的户籍或者身份证明;
(二)本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第十四条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为进入本市的成年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情况报告。
第十五条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人员,持《婚育证明》,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第十六条进入本市的已婚育龄人员持《婚育证明》可以在用工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对进入本市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时,应当核查其相关生育证明。对无生育证明的,应当通知其现居住地或者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对无生育证明的,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应当通报其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婚育证明》的,予以警告,并处50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交验《婚育证明》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
(三)伪造、变造、买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X上半年处于“十二五”规划的阶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确保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半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的要求,针对全镇实际,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截止3月底,全镇共出生婴儿477人,其中一孩403人,二孩64人,多孩10人。计外出生二孩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7.9%,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0:102,控制在正常值范围,无“两非”案件发生。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党委会议计生制度,镇党委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安排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镇长专抓计划生育工作,并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计划生育工作,镇党委每月听取一次计生办工作汇报,镇计生办每星期一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措施力;坚持党委委员带头,党总支书记负责的计生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还与各单位各村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建立专干包村制度,机关干部和计生服务中心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工作和工资挂钩,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二、多措并举抓宣传。利用网络,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氛围,利用农家书屋结合创建生育文明示范村的活动,发放入户宣传资料5000余份,刷写小标语100条,宣传挂图100套,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
三、着力规范生育秩序。今年来,我们认真清理生育情况,确保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100%,对2008年10月1日以来的生育对象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照统计口径及时做好入户调查,入户审核,及时录入全员人口数据系统。同时认真清理政策外孕妇,并加大力度,采取有效办法落实补救措施。我们在此项工作中,主要领导加强督办,专班队伍不辞劳苦,牺牲个人休息时间连续作战,从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全镇共补救计外三个月以上孕妇8例,有效遏制了全镇二孩符合政策生育下降的趋势。我们还配合县执法大队,坚决打击违法生育行为,在三月份的突击月活动中,严格依法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