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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村申报材料

时间:2022-11-15 22:34: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特色村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特色村申报材料

第1篇

一、评选意义

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选工作是落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我市的知名度,推动我市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一切困难,高速度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评选条件

主要包括价值特色、原貌保存、整体规模和保护措施等方面。

(一)价值特色

历史文化名镇(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我省乃至社会经济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具有全省或全国范围的影响或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物流集散地;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设过重大工程,并对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著效益且延续至今;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以及曾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能体现地方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或能集中反映地方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

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现存有清代以前建造或在近代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基本风貌保持完好。

(二)原貌保存

镇(村)内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或因年代久远,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原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三)整体规模

凡符合上述(一)、(二)项条件,镇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

(四)保护措施

已编制了科学合理的村镇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设置了有效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有专门的保护资金。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县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准备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材料,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设区市建设(规划)、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二)先期开展第一批**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评选工作,经市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局、名城办审查后,由市政府公布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名镇(村)。

(三)市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局、名城办将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名镇(村)报省建设厅和省文物局,参加**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评选。

(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从中评选出符合条件的镇(村),通过实地考察后,对初步审定的镇(村)提出评议意见,报请省政府审定公布。

(五)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将省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报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参加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评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表(附后)。

(二)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三)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及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比例尺1/500至1/2000,视保护区面积大小及保护规划深度的具体需要确定),批准文件。

(四)《历史文化村镇评价指标体系》和《历史文化村镇基础数据表》。按照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下发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建村[**]228号)以及《评价指标体系》、《基础数据表》填表说明进行填报。

(五)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六)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集、视频文件、电子幻灯片等。

电子幻灯片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及历史沿革。

2.历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要注明照片的名称)。

4.保护规划简介。

5.保护措施简介。

(七)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纸和照片使用jp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jpeg格式。

(八)所有材料一式3套,并统一装入A4档案盒报送。

第2篇

海淀区

1、促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于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加速器经营管理机构,至少有10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快速成长企业入驻,具有一定的加速器运营管理经验。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加速器增加基本建设投资、提供增值服务。具体支持项目包括:加速器基本建设投资贷款贴息、加速器增值服务补贴、加速器引进企业房租补贴、加速器财政贡献奖励、加速器培育上市企业奖励。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2、促进创新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具有海淀园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会员资格。

支持方向:主要用于促进海淀区创新企业有效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重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展品牌推广。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3、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临时性补贴

支持对象:扶持对象为工商、国税、地税注册在海淀区,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发生融资行为的贴息、担保和信用评估费用的补贴。主要用于支持高技术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和资源节约、服务外包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窗口:受理单位为“海淀区金融办”,北京中关村海淀金融创新商会、海淀资本中心和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接受海淀区金融办委托负责接收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过评审论证后确定支持的项目,由区金融办和区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区政府审批。

4、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园区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权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卓有成效地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企业。支持内容包括出口项目研发资助、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等。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5、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在海淀区的企事业单位,国税、地税注册登记地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海淀区创意产业发展领域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支持海淀区内创意产业基地、集聚区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孵化体系建设。

申报窗口: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6、促进科技中介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海淀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科技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的范围包括: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相关的知识产权、产权交易、技术转移服务、财税、法律等中介机构;为科技发展服务,提供科技咨询及行业信息并服务于海淀区创新企业的行业协会和组织;金融及投融资相关中介机构等。

支持方向:主要支持五个方面:科技中介信息服务平台补贴专项、科技中介机构办公用房补贴专项、行业协会启动资金专项、大型活动补贴专项、公益活动补贴专项。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7、促进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是指海淀行政区域内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为主的各种特色产业空间。

支持方向:支持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制定与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鼓励以经营、决策、研发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总部型经济发展,鼓励各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之间形成差异化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8、促进重大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百家创新企业的项目。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一年以上。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总部经济的发展。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9、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专业协会、中小企业公共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以及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北京市名牌产品、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等各类优秀称号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培育扶持项目。

申报窗口:属于海淀园区的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海淀园企业发展处,由海淀园企业发展处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本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各类优秀称号企业,根据获得称号的种类不同,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区质监局或工商分局,由质监局和工商分局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将材料报送工商分局,获得其余符合奖励范围的各项先进称号企业将材料报送质监局。)其他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发展改革委,由发改委负责初审和筛选。

10、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适用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的社区居委会、乡镇的村委会以及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适用于: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等循环经济技术应用项目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包括节能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节约型小区等在内的循环经济建设相关工作。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展改革委。

11、海淀园创新资金

支持对象:支持项目包括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区重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园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专利项目(包括已授权或已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2、科技项目专项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计划、中小企业虚拟研发中心专项计划、企业博士后科研专项计划、新农村建设专项计划、初创科技型小企业研发专项计划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3、科技项目基本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参照《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指南(2009―2013)》。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4、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孵化场地位于海淀区内,经营管理机构在海淀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孵化器。

支持方向:鼓励孵化器引进资本、项目、人才,聚集优势创业资源;鼓励孵化器开展对外合作,共享孵化资源,提升区域国际化程度。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海淀区科委。

15、重点项目引进扶持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产业领域和经济指标符合《海淀区重点项目引进扶持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

支持方向:吸引重点项目入海淀区发展和扩大投资。优先支持新设立的总部型企业以及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的重点企业。

申报窗口:海淀区投资促进局会同区财政局、海淀园综合办等部门,对项目(企业)进行评估并提出支持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16、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所属行业为海淀区重点发展产业,注册地、经营地在海淀区、属于海淀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为海淀区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资源共享服务,提供试验验证、测试考评、开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等检测研发服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新建、改造升级和对外服务。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7、促进创新企业国际化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为促进国际市场拓展、国际合作研发、对外投资设立跨国分支机构和国际资源整合等国际化业务而实施国际合作研发项目,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及购买中介服务的相关支出。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8、促进企业挂牌上市补助资金

支持对象: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合作协议,符合海淀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经营情况良好,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均在海淀区的拟上市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促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含创业板和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改委。

19、促进商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有利于促进消费指标增长、引进国际品牌、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流通发展、倡导低碳经济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全面促进海淀区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包括促进消费项目、优化调整商业结构,升级改造传统商业项目、商业服务行业创新项目、商业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商委。

20、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地点在海淀区、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社团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产业技术联盟。

支持方向:产业技术联盟初创资助、产业技术联盟专项活动补贴、产业技术联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1、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经认定的国家级或市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且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2、专利实施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申请企业专利战略资金同时必须是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专利成果转化专项资助补贴和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助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3、标准化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且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订标”专项资助补贴、“订标”专项奖励补贴和“采标”专项奖励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4、促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申报仅限于以海淀区创新企业为主体,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在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下开展的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创新企业牵头进行的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奖励产学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资助;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资助,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资助;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业化项目资助;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产业化资助,高校、科研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发明成果产业化资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5、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

支持方向:促进海淀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为主要特色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区服务外包企业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并上报海淀区商务局。

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

1、专利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作产权巴黎公约申请国际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关村的专利促进工作,提升企业专利意识和专利管理能力。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2、技术标准资助资金

支持对象:标准的主要起草或主导制定单位、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试点企业。

支持方向:资助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主导制定技术标准;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和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参加、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三个方面的标准化活动。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包含中关村科技园区及其他地区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产业化的科研项目)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

支持方向:企业自行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窗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朝阳区

1、专利实施项目

支持对象:企业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且项目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拥有有效专利。

支持方向:鼓励发明创造,加速专利技术转化。

申报窗口: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区科委(知识产权局)服务窗口。

2、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申报窗口:朝阳区科委产业科。

3,高技术产业与现代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登记、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3G运营商、3G设备商以及“后3G/4G”研发企业的引入,支持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产业项目的引入。支持为保增长重点推进的在建和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支持重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引入风险投资。

申报窗口: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

丰台区

1、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产业活动单位。

支持方向: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街区、低端产业的淘汰和改造升级以及国家、北京市支持并要求区政府配套资金的产业项目。

申报窗口:丰台区产业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2、专利转化资助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申请资助的专利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且科技含量高、授权有效的专利,没有专利纠纷,具有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窗口:丰台区政府3号楼301室。

东城区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东城区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适合东城区发展的经济、建设、环保、治安等科技项目,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软科学项目。

申报窗口: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管理科。

西城区

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西城区企、事业单位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扶持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原始性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以高新技术为特征的中介服务等智力密集型产业。

第3篇

一、认真学习,领导重视

今年是省文明委完善出台的新省级文明创建《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执行的第一年,新的《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对创建工作的要求更高更全面,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区在市部署会的第二天就立即组织了一次培训,以各系统、单位、街道分管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新《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为主要培训内容,文明办在带领大家研读的基础上,又针对各申报类别进行了逐一的分析和讲解,以会代训,以训促创。会上,常委部长石平洋同志不仅和大家一起学习了《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还对与会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迅速汇报。将省市关于文明创建的会议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并将此想工作纳入当前文明创建的重点来抓;二是深刻领会。要求分管领导和具体同志自己要吃透精神才能指导文明创建的深入,鼓励大家做文明创建的行家里手;三是广泛宣传。要求各系统、街道会后迅速行动起来,面上广泛宣传和重点推荐同时进行,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四是坚持标准。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要坚持标准,严把初审关。

二、广泛宣传,组织申报

针对今年申报推荐在县区时间短的特点,我区不仅迅速召开创建部署会,为了使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起到面更广、内容更具体的效果,还利用区里的政务网面向全区发出了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参评条件、时间要求、检查验收方式以及公示内容。要求各申报单位于2007年6月10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区文明办接受审核,同时在各自单位门前醒目位置进行申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评议。

截止6月11日,有3家单位申报了省级文明先进行业,7家申报了省级文明先进单位,3家社区申报了省级文明先进社区,2个村申报了省级文明先进村。

三、严格初审,以查促创

我区深刻认识到初审工作的重要性和肩负的责任,我们把对单位、社区、村的初审作为文明创建的一次检验,也作为促进基层创建水平进一步提升的有效手段。我们严格对照标准和申报条件,严把初审关。一是抽调人员。为了保证申报的质量,区委宣传部抽调人员,组成了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工明确的5人初审验收组,并在网上公布了初审路线及分工安排,确保初审工作的公正性;从6月12日开始,集中五天时间,对区检察院等3家申报省级文明先进行业的单位,清河法院等5家申报省级文明先进单位的单位,上海路社区等3家申报省级文明先进社区的社区进行了检查,逐个上门查看了创建工作台帐、检查创建现场及进行了群众问卷调查。二是严格把关。检查中,一方面,我们不仅全面了解了各申报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情况、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获得的荣誉情况、创建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及单位环境和创建氛围,还对照新《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的内容对相关单位、社区、村的资料归档作出了更明确、更规范的要求,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另一方面,我们针对各申报单位的自身基础情况,提出了不同层次的创建要求,即初报确保,中等的更好,好的更优。例如,针对清河法院多年来一直保持着省级文明单位荣誉而且还是上个年度的省级文明标兵,我们对该单位提出了继续争取省级文明标兵称号,在软硬件上再下工夫,并结合本职工作归纳出自身创建的特点,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文明创建的要求;而对初次申报的区人武部提出了创造条件达到标准,对照标准进一步完善,经得起市级验收和省级抽查。我区还自行设计了群众调查问卷,将群众对申报单位的满意度测评和申报单位干部群众应掌握的知识点有效的结合起来,达到了既了解了申报单位、社区、村的群众满意度,又对申报单位进行了一次知识点的普及的效果。三是组织“回头看”。根据一些单位、社区、村归档不规范、知识点普及不高的情况,6月18日开始,文明办又对有关的单位、社区、村进行了“回头看”,再次查漏补缺,促进了申报单位创建水平的提高。

四、征求意见,沟通协调

6月18至21日,按照程序,我们将所有申报名单汇总,充分向区政法委、纪委、软建办、城管局、计生委、环保局等监督部门及各街道征求意见。对属于一票否决的问题,坚决不予推荐;对部分属于配合和支持方面的意见,我们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希望通过弥补或取得一致意见后,继续为其推荐。近日,我们又接到群众反映的清河检察院退休多年的原副检察长丁长富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对此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会同相关部门着手进行调查,同时及时向市区领导进行汇报,并对清河检察院作出暂缓推荐的决定。

第4篇

[关键词] 江北西湖 故道明珠 研究

[中图分类号] TV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228-01

单县地处中原腹地,山东省西南部,鲁苏豫皖四省八县交界处,总面积1702平方公里,人口123.4万,辖22个乡镇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个浮龙湖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区。公路、铁路发达,承东接西,引南联北,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辐射力强,自古就有“四省通衢,中原锁钥”之称。在单县的西南部有被誉为“江北西湖,故道明珠”的浮龙湖水库,该水库面积21平方公里,呈东西方向,离地面高46~49米左右,地形为南高北低,西高东低,水库周长21.4公里,其中水库南岸为黄河故道高滩地,长8.58公里,其它部分为构筑的围坝,长11.82公里,坝顶高程55.00米,设计最高蓄水位52.9米,相应最大库容1.04亿立方米。目前库容4500万立方米,水深3~5米。近年来,单县县委、县政府对库底进行了清淤和除险加固项目,水库的承载功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一、水库在开发中的恰到好处之处

1.承载了区域文化的精髓。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

造力的重要源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民生幸福,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谁占据了文化发展的制高点,谁拥有了强大的文化软实力。县政府邀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委会专家参加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研讨会,整理了单县羊肉汤、吕后传说省级非遗项目申报材料,调查整理了单父传说、浮龙湖传说、牌坊传说市级非遗项目申报材料。在全县人民的不懈努力下,老君庙、水上乐园等一批文化载体顺利完成。

2.推动着水产资源的发展

浮龙湖的水资源源于黄河故道,天然而无污染,水质完全符合国家一级水资源标准,湖中放养着多种鱼类,鱼类中有着稀有的石鱼、中华鲟等,杜绝人工饲养,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水体的污染的可能,2010年以来,浮龙湖管委会设立了垂钓区,专门供游客消遣垂钓,在欣赏浮龙湖壮阔的水面时,品味垂钓带来的体验。同时浮龙湖管委会组织了渔业开发小组,定期捕捞湖中的鱼虾等水产品,每年都有江苏、安徽等地的载重汽车定期来收购水产品,产品远销大江南北。浮龙湖以其自身的特色,推动着单县水产业的快速发展。

3.承载着光伏产业的重担

新能源产业是与开发利用太阳能、海洋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氢能、核聚变能等新能源相关的各类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总和,具有储量大、可再生性强、清洁环保等特点。进入“十二五”之后,中国把新能源产业列入了国家重点支持的七大领域之一,不但在国家政策上支持其发展,而且各地也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新能源产业。按照“十二五”能源规划,国家将统筹规划重点能源基地的建设和跨区域能源输送通道,协调能源资源在区域间和省际间的流转平衡。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有着广阔发展前景。县委、县政府紧抓当前新能源产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建设了浮龙湖10MW光伏电站项目。10MW光伏的电池片分布在浮龙湖的北岸,形成了亮丽的风景线。

二、水库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1.文化产业的后发力不足

县委、县政府投资兴建了许多文化设施,但在使用的过

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部分游乐场所成了废弃的荒园,游客很少驻足,县域游客量由于消费的边际效应的影响,对文化的开发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水库的西部开发尚有潜力

在水库的东部设施上相对完善,而西部水域景点相对不足,由于西高东低的地理因素的制约,着片片的滩涂,在开发过程中由于过多的人为影响,自然景观的内在美受到了严重的缩水。

3.原生态需要进一步彰显

在水域开发过程中原生态遭到了一定的破坏,需要在进一步发展中修复。

三、水库在今后开发重点发展方向

1.全力打造水上休闲度假品牌。突出资源特色,做好水面

文章,围绕浮龙湖景区近20个景点组团,策划建设参与性、体验型旅游项目,提升浮龙湖水利风景区的承载力和影响力。坚持多元投入,充分发挥好政府规划、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投入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坚持产业富民理念,推进全民兴旅,启动民资、民力参与旅游开发建设,大力兴办农家乐、渔家乐等特色旅游项目,促进旅游业大开发、大发展、大繁荣。

2.深化景区管理运营。按照精细化理念,加强对景区景点及游船、码头的经营管理;深化景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形成高效、集中、统一的景区管理新机制。坚持严管重罚,整治好景区容貌环境,改善旅游形象。借鉴吸收先进的旅游管理经验,引进高层次经营企业和高素质管理人才,搞好景区景点和服务设施的经营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3.适度开发、展示原态。资源是一个地区经济向前发展的物质基础。依托浮龙湖优势资源,科学设计,严格管理,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和保护好现有资源,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优化有效配置。根据统筹规划,严格保护浮龙湖及周边地貌、植被、水土资源等原生态自然景观。突出浓厚乡土气息、优美田园风光、浓郁民俗风情,积极鼓励“绿色产业村、生态观光村、民俗文化村”建设,展示浮龙湖原始生态,避免过度开发,损坏环境。

4.健全完善旅游要素体系。大力发展旅游交通、旅游服务设施、星级酒店,积极开发有吸引力的旅游商品,进一步丰富旅游娱乐设施。加强宣传促销。巩固周边市场,拓展远程市场,开展广覆盖、多角度、立体式宣传促销活动,不断提升浮龙湖水利风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

(一)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

1、维修加固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

2、择址搬迁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且因自然条件恶劣、规划等原因,需择址搬迁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择址搬迁户和五保家庭择址搬迁户。

3、原址拆除重建户。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可以在原址拆除重建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原址拆除重建户和五保家庭原址拆除重建户。

4、地质灾害搬迁户。指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而导致现居住房屋遭到损坏的农户。

(二)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阶段任务

(一)建房方式

建房分为择址搬迁、原址拆除重建和维修三种方式。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五保户建房采取与亲友合建和村委会代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代建的,产权归代建单位所有,属合建的,产权通过与合建人签订供养协议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统一修建敬老院,安置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连片建房点,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各类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配套安排道路、饮水、通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2、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各示范点应集中优先考虑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文明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3、要充分征求建房户意见,设计具有民族和地方特点的多套户型设计方案,同时注重民族民间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4、危房拆除重建或搬迁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量力而行、不因建房而返贫的原则,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外,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五保户建房户均30平方米左右。

5、注重质量。本着节能、环保、抗震的原则,进行设计改造。

(三)阶段任务

1、建设准备阶段。有关乡镇按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拟定方案,县安排本级补助资金,上报规划方案,申请市级、省级补助资金。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实施工程建设,乡镇按进度拨发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县级组织验收和总结;市级评估验收;省级评估验收。

四、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县级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县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五、补助标准、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经费

(一)补助标准

1、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4万元。

2、择址搬迁。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2万元,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6万元,五保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4万元。

3、原址拆除重建。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6万元,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五保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

4、地质灾害搬迁户。每户补助2万元。

(二)资金筹集及拨付

1、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筹集,除国家及省、市补助资金外,按照第一条确定的补助标准,整合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其余的建房资金缺口由农户自筹解决。

2、资金拨付。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到乡镇后,县财政一次性将项目资金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建房进度拨付给建房农民,具体为确定宅基地,开始下基础拨付补助资金的30%,主体工程完工支付50%,拆除旧房后支付余下的20%。维修加固首付70%,剩余的30%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工作经费。集中建房点地形图测设费、规划设计费为户均200元;项目工作经费为项目补助总额的2%的,其中60%给乡镇,4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使用。

六、建房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采取“部门监督指导,乡镇组织实施,相关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乡镇要以户为单位,明确实施责任人,对村民建房和维修加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一户一挡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宅基地选址、户型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实施责任人和改造对象签字认可。由县建设局和民政局对相关项目实施责任人进行培训,实施过程中由县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集中择址搬迁建房户,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监督由县建设局负责,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罗资湘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谢承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仕泽,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副组长;县建设、民政、扶贫、残联、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民宗、审计、监察局、公安、消防、水利、农业局、交通、林业、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谭方智、建设局局长杨九生、民政局局长陈正鹰、扶贫办主任牛光龙任副主任。

建设规划部门是危房改造工程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及时安排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策建议。负责整村规划和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设计图;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验收。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档案,并结合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探索五保户连片集中建房供养模式。

扶贫部门负责将在档的农村茅草屋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残联负责将残疾人建房项目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和保证工作经费;认真研究整合部门资金;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地形资料;负责及时审批宅基地手续。

交通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建设集中建房点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集中建房点的人畜饮水基础设施,保证危改户人畜饮水需要和饮水安全。

供电部门负责将低压供电线路搭接到集中建房点,并提供足够的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用电容量,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电表安装费用给予优惠。

信贷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给危改户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舆论监督。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已有农村广播电视接收器的,拆除重建后广播电视部门要帮助恢复;集中连片建设的,广播电视部门要统筹考虑广电配套。

审计部门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农业部门对有条件修建沼气池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优先安排沼气池配套建设,并给予资金补助。

林业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户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可以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用于危房改造采伐的林木,免收育林基金。

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并配备工作经费、装备、车辆、电脑等必要的工作设备和装备。

第6篇

一、明确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此次组织实施“计划”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省农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和科普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科普工作真正惠及农业、农村、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二)明确实施原则

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各级科协要认真了解并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实施原则,使“计划”在我省顺利实施展开。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体要求,把“吉林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与服务我省“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结合,把促进农村的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社会举荐,立足公益。评选范围要面向社会各界,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并要以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为主,注重社会公益效果,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百业科技致富竞赛评选的科普致富能人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创造更好的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坚持从我省中、东、西部农村区域划分特点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业区域特点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等农业发展实际和客观规律,将能够有效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及优秀的科普示范带头人大力扶持并予以推荐,着力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实施好、落实好。

(三)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结合我省实际,各级科协要认真明确目标,抓紧落实任务,将“计划”组织落实好。通过“计划”的有效实施,逐步在我省广大农村建立起适应需求、服务农民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扶持并建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大、综合实力强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组建起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并以此为基点,建立适应当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有科协特色、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体系,进而形成科协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科普工作运行机制。

1、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突破口,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新品种、新信息的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2、以建立农村科普示范体系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等农村科普示范网络体系,向农村和农民积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成果,传播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普及科学生活知识,形成速度快捷、运转有效的农业信息传播渠道,实现科普信息和农业信息的有效流通。

3、以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基础,通过乡土科技人才、农业专家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4、以强化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建设为保障,通过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建立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科学掌握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凡经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含县级)均可推荐。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确、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3、拥有农户会员在100户以上,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组织成立3年以上,前景看好,有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等科普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长期从事农村科普工作,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致富,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得省级农村百业科技致富竞赛大王、能手称号的科技致富能人具有优先权。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科普宣传设施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科普工作队发挥的作用明显;

3、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4、常年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活动。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贡献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与认可。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对“计划”的实施,各级科协领导要亲自主抓,积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育典型计划及实施细则,探索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组织,严格推荐

1、名额确定。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要求及结合我省各地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省科协确定了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州。

2006年,各市、州可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推荐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经省科协与省财政厅核实、筛选,将在全省选出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申报。

2、申报时间。各市、州的推荐工作截至到2006年9月10日,各地要将申报推荐名单及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正式报送的函;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材料。

3、申报办法。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签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由县(市、区)科协与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手段,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申报,通过县级科协与财政部门审批后,向市、州科协申报。市、州科协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省科协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省科协与财政厅将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吉林科技网”及有关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

4、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有效经验,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市、州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在12月中旬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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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7篇

一、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取得新突破

依托我县药化、皮制品、铜加工、茧丝绸等重点产业及粮食、畜牧、蚕桑、蔬菜、林果等主导农业产业,科技扶贫团深入企业、乡村及有关单位进行调研,把我县科技创新与上级政策对接,帮助梳理项目,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资金和技术扶持,不断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今年以来已上报项目15个,其中国家级项目8个,包括星火计划3项、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2项、火炬计划1项、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1项和科技惠民计划项目1项;省级项目7个,分别为重点新产品2项、支撑计划1项、成果推广1项、对外合作1项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个,以及依靠科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示范县。目前正在准备申报2013年的星火扶贫项目。

截至目前,已获批国家级项目5项,其中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课题2项(分别为蜜柚节水灌溉技术示范、白莲生态种植技术示范),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2项(分别为U型滴灌技术开发和F—60001多层挠性印制板)、火炬计划1项(多层柔性线路板)和科技惠民计划——县健康服务平台构建和常见多发病防治技术应用示范;获批省级项目3项,分别为高新技术企业1个、对外合作1项和重点新产品1项;共获批项目资金1900多万元,为二十几年来获得国家、省、市项目经费支持最高。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我县光荣成为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全国第一批及截至目前我省唯一一个试点县。

项目申报过程中,科技部扶贫团尽心尽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扶贫团带领我局及相关单位,多次召开研讨会,从政策分析、项目筛选设计、组织协调到申报材料修订、咨询论证准备,周密部署,细致跟进为项目组织申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尤其是项目在京答辩期间,在我县挂职的副县长亲自带领我县答辩组加班加点,反复研讨,不断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答辩PPT,使我县的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在众多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全国第一批及我省第一个试点县,获批项目资金1695万元。

二、科技项目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今年以来,我县重点实施的项目有3项扶贫项目、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等项目。年初,县科技局组织有关项目单位召开了科技项目实施座谈会,各项目实施单位分别汇报了各自所承担项目的实施情况及下步打算,分析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会议要求对实施的科技项目应发挥科技示范带动作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同时要强化项目管理工作,并从中提炼出一些科技成果进行科技成果鉴定,达到推广应用的目的,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今年我县实施的科技扶贫项目有3项,分别为县农技中心承担的“塑料大棚秋延后蔬菜高产栽培技术引进示范”、县水产站承担的“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县科技公司的“金银花新品种引进示范”。其中“塑料大棚秋延后蔬菜高产栽培技术引进示范”项目已在镇村建成蔬菜大棚10余亩,开展秋延后蔬菜栽培,目前示范的品种有进口油麦茶、速生大白菜、青皮黄瓜、芹菜、大蒜等,已带动该村农户发展蔬菜种植110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下一步将开展春提前蔬菜的育苗工作;“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项目在才丰洞口水库、高市乡毫岭水库等在建立5个示范基地,推广水库渔业生态修复技术,推广面积6500亩,实现一个生产周期单产亩增产65公斤,年亩增收节支360元;“金银花新品种引进示范”项目引进湖南隆回湘中金银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培育的湘中一号、湘中二号等金银花优良品种。在龙田乡新建示范基地300亩,苗木长势良好,成活率达98%以上,今年试花期已实现经济效益28万元,年为社会提供务工费20万元,有效解决了当地及邻村年龄较大的农村劳动力及家庭妇女务工问题。

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绿色水稻的产业进程。今年以来,通过项目实施,一是进一步巩固了我县20万亩绿色水稻生产面积,在石桥镇樟枧村、龙田乡龙田村、怀忠镇新居村建立3个1000亩绿色水稻生产核心示范区,推广应用优质稻新品种、采用频振式杀虫灯、太阳能杀虫灯诱杀螟虫和稻纵卷叶螟成虫,推广“稻鸭共栖”模式;推广旱床育秧、塑盘抛秧等为主的水稻壮秧育苗栽培技术和以农家肥、堆肥等为主的培肥土壤技术;实现单季平均亩产452公斤,增产36公斤,亩增产值90元,亩节省化肥、农药等成本40元,亩增收节支130元,总增产粮食7200吨,总增收节支2600万元。二是建立了水稻新品种引进试验基地150亩,从市场遴选出有潜力的早稻新品种22个进行了新品种选优展示,优选出了湘丰优402、新丰优206、淦鑫206等3个早稻品种,计划在2013年作为我县早稻主推品种。三是对我县绿色大米加工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了企业产能,使县晨风米业有限公司获得了2012年全省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并派员参加省农业厅组织的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培训,获得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资格;通过与项目区农民签订粮食订单,订单收购价格高出同品种市场价8%,每亩增收近100元,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解决劳动就业28人。今年以来,项目实施共举办各类培训班(会)40余场次,培训农民2000余人次,印发资料70000多份。

另外,根据省厅安排,我县组织2010年科技扶贫项目单位做好了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三、科技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科技部扶贫团的帮助下,积极做好了科技、人才、项目对接,使我县科技交流与合作迈上新台阶。

1、聘请科技顾问,举办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

今年5月,举行了科技顾问聘任仪式暨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活动。聘请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吕扬研究员等8位药品、食品、农产品深加工领域的科技专家为县科技顾问;举行了县首届特色产业发展论坛,各位专家在充分了解了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并听取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科技需求后,详细介绍了全国特色产业示范地区的发展情况和经验,深入分析了我县的资源特色和优势,对下一步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和途径提出了宝贵意见,回京后还相继介绍相关企业来县洽谈对接。

2、聘请科学发展顾问,举办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

今年6月,举行了科学发展顾问聘任仪式及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邀请到曾在我县挂职扶贫的各届扶贫团重走扶贫路,聘任了杨起全副院长等7位同志为县科学发展顾问;召开了科技扶贫团“重走扶贫路·共话情”座谈会,科学发展顾问们对我县几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未来如何发挥科技创新驱动功能、调整县域经济结构、可持续发展产业选择等方面与与会领导和单位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在科学发展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整合资源,尽顾问之所能。我县科学发展顾问在今年各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咨询论证方面给予了大量的指导和支持。

3、联系浙江铁皮石斛项目洽谈考察组到我县考察

今年6月,科技部扶贫团张敏副县长联系到浙江铁皮石斛项目洽谈组——浙江大学陈铭教授一行4人到我县考察,就在我县发展铁皮石斛种植进行了现场调研,经初步考察,我县气候条件适宜铁皮石斛种植,且具备了种植所需大棚等基础设施,并于今年10月再次到县考察。由于铁皮石斛种植技术要求较高,且前期投入高(每亩仅苗木投入为8-10万元),初步决定在我县农业科技示范园租凭6个大棚开展铁皮石斛种植示范,通过示范带动附近农户发展种植铁皮石斛。据浙江当地种植效益,每亩可达30万元,铁皮石斛项目引进示范成功将大力推进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4、招徕浙江绍兴留学生创业联谊会到县考察

9月,浙江省绍兴市留学生创业联谊会赴县开展一系列调研活动,县政府县长、副县长陪同,科技部扶贫团副县长组织了调研活动。首先到白茶基地、皮革、科技数码参观,之后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听取园区发展情况和招商引资政策介绍。联谊会一行对我县科技创新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的赞誉,同时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并表示对特色产业产品打开浙江市场提供支持。

5、大学研究生到我县实习

7月,大学硕士生3人一行来到我县大学实践基地实习。实习期间,三位实习生帮助科技局完善科技网站,还到中医院、医院等四个中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站点查看网站运行情况,了解相关网络问题,并在医院建立了一个医疗卫生业务网站,最后还到乡村了解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等情况。通过四天的工作,大学硕士生顺利完成了实习任务,得到了有关单位的肯定。

四、科技成果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积极组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的有关项目参加科技成果鉴定和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其中数码有限公司的F-60001多层挠性印制板项目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着手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农业科技公司的U型滴灌项目及县人民医院的自制带吸引电钩在腹部开放手术中的应用项目分别通过市科技局成果鉴定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2年,我县科技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科技为依托,加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不断提升区域性支柱、特色产业的科技水平,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进一步扶持农业主导产业。加大蚕桑、蔬菜、畜牧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扶持县域传统主导产业的发展。

2、促进工业企业科技创新。以科技入园入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等为抓手,着力提升我县药化、机电、铜加工、皮革、卫浴等特色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3、扎实开展科技惠民项目。充分利用我县现有的基础及外部资源,从技术、组织两方面着手扎实有效实施科技惠民项目,着眼长远做好试点工作,总结探索长效机制,实现项目的可持续。

第8篇

通过重点项目的支持,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了企业的跨越发展。三年来,这些项目共获得国家创新基金2770万元的支持,引导企业投入科技开发资金12680万元,这批企业共开发出新产品143个,获专利91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参与制定行业、国家标准53项,新增销售收入15.96亿元、税收1.65亿元、利润2.65亿元、创汇1042万美元。

这组彰显承担项目企业技术实力的“信心数字”让人为之一振,也让企业对创新基金更多了一份期待。

创新基金是我国第一个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以资助初创期和成长初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为切入点,主要支持处于种子期的技术项目。

1999年,在亚洲金融危机肆虐中国大地时,创新基金强势启动,如同一针强心剂激活了许多陷入泥潭的中小企业,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缺血”。 为给成长性较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大的支持,2008年又设立了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围绕每年度国家和地方在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进行资助。

蓦然回首,在十多年的风雨兼程之路上,创新基金助力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了创业梦想,也成了它们开启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见证了创新基金的“魅力”,各省也竞相为所辖区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更多创新基金的支持,为中小企业架桥修路,为当地的创新体系培育源头活水。作为中部地区的创新主力,近年来,湖南创新基金的立项项目和资金迅速增长,不断刷新纪录。

2008年,全省立项112项、获得资助经费6118万元;

2009年,全省立项293项、获得资助经费18365万元;

2010年,全省立项359项、获得资助经费26230万元;

2011年,全省立项390项、获得资助经费27231万元;

2012年,全省立项436项、获得资助经费34435万元;

……

如今湖南的创新基金工作已跻身全国先进行列,被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列为创新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实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制试点单位、创新基金项目联合评审试点单位。2012年湖南立项数和经费数均列中部第一,全国第四,仅次于浙江、上海、江苏。

在创新基金的“资”润下,湖南在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扶持了一批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创新能力正在显著提高,并日渐成为促进湖南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牵引力。一些曾默默无名、蹒跚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跻身创业板或叩响“新三板”的大门。截至2012年,湖南共有13家企业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成功上市,40余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

创新基金如同一颗颗希望种子,在三湘大地不断迸发力量,助推湖南科技型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孕育的源源不竭的创新资源和创新动力,奏响了创新型湖南建设的战略强音。

1999年,当创新基金落地湖南时,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持观望和怀疑态度,如今这股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各类创新基金项目在三湘大地“遍地开花”。作为创新基金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湖南省科技厅既见证了创新基金在湖南“由点成面、带动一片”的蝶变过程,也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不断寻求管理上的突破,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创新基金发展之路。

创新基金是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催化器”,许多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都迫切希望将创新基金收入囊中,但创新基金的经费又是有限的,如何将这块蛋糕分好成了各省案头的工作重点。湖南实施创新基金以来坚持的原则是在“放大”自身创新基金 “份额” 的同时,力求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创新基金启动以来,湖南根据国家产业发展重点,一直致力于结合本省的资源、产业和技术特色,重点在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内挖掘项目,在产业链环节上选择项目,以期“育苗造林”,打造湖南优势产业航母。2009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三大技术领域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76.21% 。近几年,这三大技术领域依旧占有巨大份额。在一大批围绕主导产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崛起后,湖南部分优势产业也在谋求新的跨越。长沙高新区因势利导,意欲打造“中国工程机械之都”,湘潭先进矿山装备产业集群2011年获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产业集群首批试点单位……

除产业支持有倾斜外,湖南在支持企业的选择上也很“挑剔”, 重点选择极具潜力的项目进行培育。

产学研合作是将科技成果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好方式,为此湖南将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作为优质资源库,每年从中推荐一部分企业作为创新基金支持的后备企业。目前,湖南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产学研合作项目已占40%以上。

此外,各级创新基金管理的工作人员也深入各类企业摸查情况,挖掘有潜力的企业作为创新基金资助单位。株洲市科技局计划科科长成钢表示,株洲在实施创新基金工作中实行“三个不”: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未推荐的不支持、未通过现场考察的不支持、企业负责人行业信誉低的不支持。

经过严格筛选,一批企业在最需要支持的阶段脱颖而出,成为创新基金的资助对象,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和雪中送炭的放大效应。

创新基金创立之初,还处于“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尴尬境地,而湖南轰炸式的宣传打破了这种尴尬局面。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肖秋良对最初创新基金的宣传记忆犹新:专门设立长沙高新区科技兴贸与产业发展网、长沙高新区政企通短信中心、长沙高新区科技计划工作QQ群等平台,并通过信件邮寄、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为企业传递相关信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上门对创新基金指南中重点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开展劝服工作,动员企业积极申报。在一系列宣传攻势下,创新基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企业对创新基金的认识也不断加深,申报的积极性和热情也越来越高。

在提高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热情的同时,湖南又在申报工作动态、注意事项、条件、流程等方面积极地为企业释疑解惑。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05年成为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除了每年进行多场创新基金申报的宣传、动员和推介活动外,还多管齐下,组织各类项目申报辅导培训,以此提高企业项目申报水平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此外,中心还到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专题讲座,扩大创新基金的影响。

类似的宣传和培训在株洲也同样全面铺开,成钢告诉记者,以前是被动地等待企业申报项目,现在变被动为主动,在加大创新基金宣传力度的同时,还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在这样的互动下,科技局与企业的距离不断拉近,每年春节一过,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会主动询问相关情况。申报创新基金俨然成为了中小企业的一种“习惯性思维”,创新基金变成了企业创新的一种符号。

2009年,湖南省科技厅在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创新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为主导,联合项目组织机构、服务机构及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共同作业,构建 “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执行机构具体运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框架,形成了多层级的创新基金管理服务体系。

“创新基金申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很多刚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没有专职人员,不熟悉申报程序。为此,中心充分发挥了在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写、注册中的服务职能。”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服务机构有充足的工作经费,一些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还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帮助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的补助。2009年,长沙高新区出台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每年向每家服务机构提供5万元基本工作经费,并以各服务机构通过管委会每年推荐上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项目15项为基数,每增加1项奖励4000元经费,同时根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创新基金项目立项金额,按3‰的标准奖励相应服务机构。”

同时,为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湖南制定了《科技中介机构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服务业务的有关要求》,杜绝中介服务机构过度包装项目申报材料、采用高额提成方式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或者打着科技部门的牌子高价收费承接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创新基金申报的评审,湖南将专家评审作为重要环节,在项目评审和论证时,实行“背靠背”的专家评审方式,以此减少在项目评价上的人为干扰因素,确保申报立项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鼓励和规范双管齐下,让多方力量参与到企业申报实施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咨询、服务、评审工作中,确保了申报项目材料最大限度符合国家规范,提高了项目申报成功率。

设立创新基金的目的绝非仅依靠它本身,更大的意义在于“借鸡生蛋”,希望利用这有限的资金吸引更多其他资金,发挥 “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目前在湖南,这种作用正在被不断放大,政府通过整合各方力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步将自身的力量衍生成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参与的融资合力,让企业融资的雪球越滚越大。

为与国家创新基金匹配,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005年湖南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省级和地方专项资金,以地方基金的形式为中小企业增加了更多的政府力量,让企业有了更大的信心和勇气与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谈判。

“企业成功申请创新基金,再加上地方基金的支持,这本身就是对企业实力的一种认可,也让很多之前‘心动难行动’的观望金融资本敢于‘行动’起来。”肖秋良告诉记者,近年来,高新区着力建设融资平台,鼓励社会投资机构支持创新基金项目。已引进各类风险投资机构28家,发现和培育更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上市资源,如今已有28家企业进入长沙市重点扶持上市企业名单。

此外,湖南省科技厅还设立了专门课题对获得创新基金支持过的企业进行创新能力调研和评价。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此项工作,能够发现一批高成长性的项目,采取整体打包的形式向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推荐,有效发挥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全方位的促进作用。

通过各种力量的整合,湖南创新基金的引导比达到了1∶15.1,真正发挥了 “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

雪中送炭、如鱼得水、锦上添花、四两拨千斤……湖南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如此评价创新基金的作用,他们把获得创新基金的支持当作一种荣誉和创业的动力。13年来,湖南省创新基金的实施成就了无数人才的创业梦想,激发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收获了一批领先行业的科技成果,培养了一群现代市场的“小巨人”。

在湖南一批知名高等院校里,拥有许多前沿的科技成果,但这些成果大部分待在实验室里鲜为人知。而创新基金的无偿资助就像一针兴奋剂,激发了科技人员的研发热情,快速有效地实现产学研结合,让一大批科技成果成功走出实验室进入市场。

2000年,中南大学首创“学科性公司制”,并出台《中南大学技术入股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国家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政策的实施办法》,以求技术向产业转移。在中南大学前校长黄伯云眼中,“如果科研人员没有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将是学校人力资源的最大流失;如果科技成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转化和产业化,将是学校国有无形资产的最大流失;如果科技实验设备不能充分利用,将是学校国有有形资产的最大流失。”

与此同时,在高校密集的长沙高新区,已建成8个孵化器,入驻企业达一千多家。肖秋良介绍,2012年长沙高新区孵化器培育的数十家企业获得了创新基金的扶持。

在海外留学人员纷纷回国创业的背景下,长沙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的热情也居高不下。长沙三诺生物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博华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奥西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多家由“海归”创办的企业均得到过创新基金的资助。其中,长沙三诺生物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诺生物)2012年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市值近6亿元。不过在三诺生物总经理李少波心中,还有比6个亿更大、更有意义的资金——200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70万元和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80万元。“如果没有关键时刻的国家创新基金,就没有今天的6个亿。”创新基金引起归国留学人员的广泛兴趣,也增强了他们创业的信心。

借力创新基金,湖南的创新创业氛围日渐浓厚,一个个孵化基地应运而生,一项项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一位位知识分子成长为叱咤风云的年轻企业家,一家家科技型企业脱颖而出……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就是一个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成长起来的“小巨人”, “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获200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结束了该奖项连续6年空缺的历史,打破了国外长期垄断航空制动材料市场的局面。2009年,博云新材A股在深交所发行上市,成为继山河智能之后中南大学的教授所打造出的第二家上市公司。

湖南英捷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2001年成立之初,就成功申报了“粉末注射成形技术生产精密不锈钢、铁基、高比重合金异形零件”创新基金项目,50万元的“资”润就像一场及时雨,为企业注入了生命活力。2009年,“粉末注射成形制备异形、精密、复杂零部件”再获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公司成为第一批湖南省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如今,公司年产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2000余万件,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而科技型中小企业还要面临技术风险,有着更多的生存和发展危机。长期以来,我国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体制使其不愿向既无抵押能力、又无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技术链与市场链的断裂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必须面对 “死亡之谷”。在这一阶段,很多创业者把梦揣进兜里,流着泪告别昨天。对单一创业者来说,这可能仅是个人资金的浪费,但对众多创业者来说,这些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不仅浪费大量资金、智力资源,也挫伤了创业者的激情。

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因势设立,实现了我国企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转变——由“抓大放小”到“大小并重”,帮助困境中的企业顺利跨越“死亡之谷”。

株洲三新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新公司)在创建之初,就凭借创新基金资助才顺利渡过难关。

2000年, 10多个下岗工人在一个小车间里庆祝三新公司成立,他们只为了一个目标:自主研制出中国第一台高档水墨印刷机。2005年公司研制出了第一台伺服传动机,用软件控制系统代替齿轮传动,大大提高了印刷的精准度,2005年该产品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已达到国内首创、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然而,当他们豪情满怀准备把成果转化为产品时,却陷入了资金短缺的绝境。

没有资金的注入,再好的成果也无法转化成产品,公司的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就在公司一筹莫展时,创新基金雪中送炭。2007年在株洲市科技局的帮助下,公司自主研发的“全伺服高精度瓦楞纸板印刷机”项目获得了国家创新基金45万元的无偿资助。

2009年,公司自主研发的 “一体化全伺服高精度瓦楞纸板印刷机”项目再次获得创新基金的青睐,成为第一批获批的重点项目,140万元的无偿资助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希望。

2012年公司销售收入已突破亿元大关,年销售收入15亿元的目标已写入规划。面对这喜人的成绩,三新公司副总经理孙逢翠告诉记者:“今日信心满满的三新也曾险些踏入‘死亡之谷’,要不是当年政府的大力支持,科技部门的积极引导,创新基金的扶持,公司还真走不到这一步。”

三新公司的成长经历在湖南并非个案,许多企业是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才跨越了“死亡之谷”,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湘潭科创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之初,负责人郭定军虽有好的项目,但缺少资金,发展困难,后来企业被引入到园区发展,申报了创新基金,顺利渡过了“死亡之谷”。

2006年获立项支持的湖南中野科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也已由当初的小企业发展成为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500万元、发展势头良好的现代科技企业。

长沙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有色院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成长为产值过5000万元的公司,企业规模相比立项前已增长近10倍。

……

创新基金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更是对企业创新能力、发展前景的肯定,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创新能力。

株洲南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机电)就是在创新基金的鼓舞下一路创新、一路前行。

自2004年成立起,公司就坚持自主创新的理念,力求产品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此,公司不断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自主创新。2007年公司自主研发的“数控涨型机”获得创新基金50万元资助,2010年“数控包带机”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再次获得150万元创新基金的扶持。“这些资金虽然不能解决研发中遇到的全部问题,但给了我们信心和底气。”在南方机电总经理朱永隆心中,公司与创新基金的关系犹如千里马与伯乐,在伯乐的鼓舞下,千里马才能快马加鞭、一展宏图。

在创新基金的鼓舞下,公司坚定了自主创新的信心,不断研制出先进实用的系列成套数控电工装备,大大提高了我国电机生产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部分产品已成功实现出口。

在创新基金的推动下,企业不仅突破了技术难关,更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式发展。目前湖南省共有13家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

2012年7月,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成为湖南获得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重点支持的企业中成功上市的公司之一。公司董事长罗建文说:“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增强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了企业自身的价值。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已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

科技型中小企业“始于技术、成于资本”,创新基金相当于一根撬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杠杆, 通过杠杆效应破解了无数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创新项目的获批相当于给企业贴上绩优股的标签,这让各方观望金融资本从心动到行动,纷纷参与到创新及产业化的大循环中,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气血丰盈”。最终,企业破茧成蝶,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据统计,2011年湖南848个处于监理状态的创新基金项目共新增到位资金613642万元,其中创新基金到位38555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95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25382万元,金融机构贷款200230万元,其他资金29975万元。创新基金的注入,给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和技术创新增添了活力,有效引导了企业、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活动中来。

13年来,创新基金的作用不仅在于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扶持大批项目,培育造就了一支懂市场、善管理、会经营的企业家队伍,一支从单纯科研转为科研开发兼经营的科技人才队伍,一支对科研开发、企业管理和市场经营有更深理解的科技中介人才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这对湖南未来的发展是一笔无法估量的财富。

播散希望的种子,终将收获硕果。在政府的引导下,湖南创新基金的发展已傲首中部,位居全国前列。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一大批中小企业正在做大做强。但这只是湖南发展创新基金万里的第一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要实现创新基金发展的新突破,任重而道远。

2005年前,湖南共有省科技厅、长沙高新区、株洲高新区、湘潭高新区等四个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单位,这些单位直接对国家科技部负责,拥有项目直接推荐的资格。但此后政策调整,全国只有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高新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创新基金项目直接推荐资格,其他地区高新区的直推资格陆续被取消,逐步纳入各省科技厅统一把关。长沙高新区作为全省创新基金发展的领头羊被取消直推资格后,损失惨重。“这样的调整,让全省的创新基金项目有了数量上的限制,以前我们的立项率占全省的60%至70%,现在只有40%”。肖秋良告诉记者,“没有直推资格,就不负责项目的验收,而上级单位对地方企业和项目不够熟悉,导致项目资助缺乏针对性。”

目前,长沙高新区正着手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获直推资格而努力。

因为数量上的限制,从质上取胜成了湖南未来的着力点。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的质量,湖南各市州科技部门以及国家级高新区把申报创新基金项目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指定专人、设立专门机构做好项目和企业的筛选与申报辅导工作,并建立多层次严格把关的项目选择机制。“不仅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指导和审查,同时要加强对欲申报项目的初审,部分项目还要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湖南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要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准确把握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向很重要,为此湖南将加强对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的跟踪,从中发现一批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使申报的项目体现湖南的优势和特色。

每年,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热情很高,同时也存在不重视后续监理验收工作的现象。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湖南因未重视监理、验收工作而无法继续实施被终止的项目有76个,占立项项目总数的5%。

“企业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难免遇到挫折和失败,但过多的失败也会使信心受到打击,对创新基金也是一种流失”。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发了成钢这些一线人员的思考,也引起了省级主管部门的重视。

湖南下一步的工作重心不再局限于简单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而是深入跟踪了解省内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以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此外湖南省科技厅还要求监理服务机构深入立项企业进行现场监理,及时准确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项目监理验收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成功率。

近几年,创新基金项目的金额不断提高,但与中小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如何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湖南创新基金工作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肖秋良表示,长沙高新区接下来将进一步探索科技金融改革机制,引导和鼓励银行、信用社和担保公司突破传统贷款方式的制约,逐步实现知识产权、股权、销售合同抵押以及信用保险等方式贷款投资。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形式,是推动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动机,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湖南将重点探索建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此为种子基金,引导、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和创新风司。健全全省创业投资体系,把科技创业企业、创业投资、创业板连接起来,在早期发现和培育更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上市资源。同时也通过资本市场,使一大批科技企业能够快速做大做强。

湖南创新基金项目很大程度上是支柱产业的配套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土优势和特色,湖南将继续朝着这一方向努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湖南结合全省实际,组织推荐湘潭先进矿山装备制造产业、株洲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长沙工程机械产业申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以推动集群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发展,汇聚更多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中小企业。

第9篇

一是狠抓项目开工,进一步落实完善重建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努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推进提供优质服务。除个别项目外,力争在7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

二是加快项目竣工,促进项目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抓好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好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依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和功能达到标准。

四是积极协调落实重建补助资金。认真指导帮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在确保重建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拨付使用重建补助资金。

二、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力争新建200个农家店、2个配送中心和3个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配送率和推进“一网多用”,为农村居民营造服务更好、品质更优、服务更全、更加实惠安全方便的消费环境。

二是扎实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抓好业务培训,做好政策宣传,重点引导企业做好适销对路的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网点的完善以及打击假冒伪劣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

三是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做好县城专业市场和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的改扩建项目,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城乡商品市场体系,杜绝“三无”产品,提升农村购物环境,扩大消费需求。

三、加强市场监测,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

加大与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合沟通力度,建立市场运行信息报送制度,争取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信息直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完善市场运行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同时,加强监测信息,进一步强化市场动态信息在引导企业经营、服务居民消费、搞活流通等方面的作用。健全我县应急商品数据库,建立应急商品重点企业。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流通秩序,加强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重点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的市场秩序,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杜绝病害猪肉流入市场,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肉品。继续争取商务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县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五、做好行业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

结合行业监管职能,不断加强对酒类生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饮等行业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采取措施,促进餐饮业发展。

组织开展好中江首届名菜、名店、名小吃的评选活动,选树中江名菜品牌和特色小吃品牌。

七、多方联动,努力完成利用外资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与省厅、市局及各类商会的沟通联系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体系。

第10篇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起点统筹空间规划布局

一是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双评估报告初稿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初步方案,基本完成总规相关的九个专题和五个专项报告。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优势,牵头推进了越城柯桥交界处融合规划研究、钱杨区块规划研究、兰亭旅游度假区总体概念规划等重要区域重要节点的规划研究,同步推进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开展市区社区生活圈划和轨道1号线2号线周边地块规划编制工作。分类指导控规编制工作,共审核和上报控规40多个。

三是加强古城设计成果转化。按照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和古城总体城市设计要求,完成了古城北入口、广场、阳明故里、绍兴饭店二期、震元堂改造等重要节点规划研究及相关地块的控规编制工作。认真实施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开展古城内国有资产、资源更新利用方案研究工作,对古城内的办公房等空置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排。完成传统民居修缮导则(图则)编制和古城宣传资料及视频汇编。

(二)高质量提供要素资源保障

一是助推投资项目落地见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市政府城交口2019年市级投资项目涉土涉规工作的通知》,对47个市级投资项目建立局领导挂联督办工作机制。除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壁垒原因近期难以推进的5个项目外,销号项目已达15个,主要问题得以解决进入正常审批流程项目4个,其余项目都得到有序推进。2019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共上报总用地面积388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129亩(耕地2911亩)。2018年中心城区6个实施方案和市本级4个跨省增减挂钩指标实施方案均获批准。

二是加强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全年共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6万亩(耕地1.6万亩)。同时,针对“占补平衡”短板,累计争取国家统筹、省内调剂数量指标7114亩、水田指标6616亩、粮食产能指标471.4696万公斤,市内共享标准农田指标12000亩,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272亩、水田指标1000亩、产能76.4213万公斤,全面保障了今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各类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连续第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全市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429亩,完成率316%,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550亩,完成率149%,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9472亩,完成率114%,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935亩,完成率105%。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全市已完成“标准地”出让231宗,面积8413亩,省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平台实现投资项目100%“标准地”出让。与经信部门开展了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僵尸企业清理、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厂房利用率、产出率和贡献率。

四是维护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通过编制年度计划、加大做地考核、合理安排出让时序等措施,维护全市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完成经营性用地出让1.35万亩,出让金总额达到828.98亿元,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达到53亿元。

(三)高标准提升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展顺利,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复评动态监测自查,新增省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森林城镇4个,“一村万树”示范村39个。持续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严格保护全市9.2万株古树名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成造林更新1.65万亩,新植珍贵树161万株,建设珍贵树种示范林14片、示范点14个、示范单位15个。浙江绍兴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顺利获批。

二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02个;新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个,上虞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列入省级试点。落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通过召开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加强督察通报和检查指导力度,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新开工数量和交工数量分别达到省定任务的300%和150%。

三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进一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目前,越城区已在全市首先公布了二级、三级“田长”、网格长、网格员名单,并率先在富盛镇凤旺村树立第一块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标志牌。其他各区、县(市)正在结合乡镇村撤扩并工作进行人员名单调查确定工作。

(四)高品质提升民生服务

一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广“浙里办”“浙政钉”。提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100%网上申请,达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不动产+”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户籍联办、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延伸和与公证协同办理等。

二是开展“多审合一”改革。落实“三减”,助推提速增效,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优化一套办理流程、整合一张申请表单、统一一套申报材料,并将两个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创新制定出台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与木材运输许可联办事项,强化“一网申报”,实现“一同发证”,并将两个事项联办时限缩减到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20个项目列入省级试点,涉及31个行政村、17.25万亩土地,计划新垦造耕地1226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336亩,计划总投资4.84亿元。推进《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有效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五星3A村庄建设、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村个人建房等“三农”事业的推进。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培育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的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加快推进森林旅游和疗养地建设,申报推荐5家基地参评全省森林旅游地和疗养地。

四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森林消防暨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系统部署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年度任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回头看,市、县两级共完成检查351点次,查明问题143个,已整改到位79个;累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不稳定斜坡272处、已核销隐患点220处、其它上报点34处,成功应对了“利奇马”“玲玲”“米娜”等台风威胁。今年全市共发生灾情3起,转移群众1438人,成功避险1起9人,无人员伤亡。

(五)高速度推进数据资源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展开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已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外业调查举证及数据建库等全部县级调查工作和市级核查工作,并通过省三调办核查向全国三调办报送五批次初步调查成果,根据全国三调办国家级核查反馈意见和省三调办整改方案要求,对问题图斑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有序组织全面整改及补充举证工作,集中力量保障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整改成果分两批于9月24日和10月8日按时提交省三调办。

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建设;提升改造市级“一窗云”平台统一建设,实现全市云平台统一办理;联合公安、银监等多部门,提高登记信息共享水平。在上虞区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材料归档电子化试点工作。

三是提升基础测绘信息服务保障。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绍兴市1:2000数字线划图(DLG)生产制作更新2个项目技术设计书已通过评审,进入实施阶段,其余6个基础测绘项目正稳步推进。积极参与杭绍台高速公路镜湖互通兴越路连接线改建工程、越东路快速路工程等测绘工作,为市重点工程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2020年工作思路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要素配置、生态整治修复、文化传承发展、城市风貌提升等全域全要素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报批稿,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推进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2.加强资源规划服务,开展袍江三江口区域空间规划研究,为大湾区四大平台之滨海新区做好资源摸底、存量利用、生态修复、优化产业布局等研究。深化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优化中心城区格局,强化中心城区蓝绿空间、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等结构性管控,划分分区规划单元,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推动古城新城联动发展。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实施;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和批后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3.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进“152”耕地生态保护工程,完成补充耕地(含垦造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04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2100亩。再启动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1个,新创建4个绿色矿山。

4.加快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全市完成造林更新2.3万亩,新植珍贵树137万株,新建“一村万树”示范村35个,创建国家森林乡村60个;启动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开展绍兴市植物园建设前期研究。

5.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9200亩,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不少于5000亩,完成省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6.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除负面清单外,省级以上平台等重点区域企业投资项目100%“标准地”方式供地,省级以下平台原则上全部以“标准地”供地。

7.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此为基础先行开展浙江五泄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登记制度,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林权统一登记,建立全面完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

8.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力度,组织全市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完成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9.推进建设森林公安专业派出所,其中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2020年一季度动工建设;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2020年三季度动工建设。

第11篇

凤凰涅,今天的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已是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专业园区之一,是北京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是北京未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日前,记者乘坐北京地铁四号线去大兴采访,目的地是终点站的前一站“生物医药基地站”。该站位于大兴区新城西南片区的核心地段,走出这座唯一一个有外部站台的车站,让人眼前豁然一亮,整洁宽敞的道路、星罗棋布的生物医药企业,可以看出这座京南新城的勃勃生机。

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基地的规划目标是建立以生物医药产业为核心的,由周边新兴住宅区、医院、学校、商业网点等生活配套设施组成的现代生物医药产业新城。随着百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相继入驻和投产,四大主导产业板块带全面形成,带动了经济效益连年翻番。截止目前,园区固定资产总规模80余亿元,实现净资产40亿元,在全区“一区六园”布局中,承载着新区生物医药现代制造产业重任。2011年,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全年完成工业产值76.16亿元,相比2010年增长38%,是2009年产值的2.2倍。

十年磨砺今展翼

十年,在历史长河中不过是短暂的瞬间,却是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上下求索、默默耕耘的十年。

早在2002年,北京市政府就颁布了《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振兴纲要》,把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作为发展现代制造业的四大重点产业之一,并决定建设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同年12月,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建设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的通知》,并正式决定在大兴工业开发区建设生物医药基地。200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纳入中关村科技园区。2006年10月,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2007年7月,国家药监局与大兴区政府签署战略协议,共同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同年,被市工业促进局确定为“北京市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2008年,被市商务局确定为首批“服务外包示范区”。2009被授予“国家北京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基地”。

目前,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内已聚集了以岭药业、同仁堂、北京兽医生物药品厂、三元基因和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等175家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总额约130多亿元,70%以上为生物医药及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正逐步完善创新、检测、监管、制造、流通、服务六大功能,立志成为全国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总部基地的聚集区。

顺势而为方能有所作为。生物医药产业一直以来都是北京市的“战略产业”,其在市场布局、创新能力、投资环境及产业结构上都拥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相关负责人说:“北京作为全国生命科学创新中心,一贯重视生物工程和医药产业的发展。2002年,生物工程与新医药产业被列入北京市重点发展的现代化制造业,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市委市政府给我们的任务,一个是打造世界城市的新地标,一个是实现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的主阵地。”

一切都在改变。目前的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已经成为北京乃至全国有名的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平台。国内医药行业研究领域知名人士、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北京市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主要有3个,分别是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这三大生物医药产业中心不仅是北京市把生物医药定位为“主导产业”的有力支撑,同时也是支撑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支点。近年来,在生物科技的高速发展下,这三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也为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十年蜕变,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的硬环境建设从无到有,从差到好,基础设施和产业空间得到了有效改善。凤凰涅,今天的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已是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专业园区之一,是北京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是北京未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北京向世界城市发展所要建立的全球性产业中心重要体现。

营造环境促跨越

在发展的浪潮中,只有找准自身的定位才能走出差异化、个性化的发展之路。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做到了这一点。

“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的目标定位,是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依托自身优势和首都资源,结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热点和趋势,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的。”该基地的目标定位是:国家级生物医药、兽药技术检测中心;国家级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和技术贸易平台;国家级疫苗研发生产基地;现代中药及天然药物、现代医疗器械及新型化学药制剂等多元化产业格局。

“2011年,在大兴生物医药基地摘牌的项目达到21个,2012年将陆续开工建设。园区还将启动4万平方米的孵化器建设,引入小微生物医药企业。”大兴生物医药基地是一家年轻的园区,一个医药项目从摘牌、建成到投产需要3年左右时间,这也决定了园区产业化高度依赖基础条件的保障。

市场经济有人形容它为“候鸟经济”,哪里的环境好、服务到位,投资商就飞到哪里。招商者在做好硬件设施配套的同时,更要用服务来营造投资环境,提升软环境竞争力。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的扶持政策覆盖了财税优惠、项目建设、研发创新、人才引进、市场流通等各个环节,是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扶持政策最为全面和集中的区域。生物医药产业涵盖了资金运作、研发中试、规模化生产、药证审批、市场物流的全产业链,“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将建立全产业链服务平台,使企业在各个环节均有相应的平台解决方案”。

“引入国家级医药领域的权威机构是我们基地的一个特色,这样就实现了园区企业进行检测、认定和审批的‘零距离’。”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依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国家兽医微生物中心、国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国家级生物医药技术检测、评审中心。中检所、兽医微生物中心分别是国内人用药物、兽用药物的最高监督检验机构,也是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评审检定机构,是生物制品、药品生产企业研发、生产的法定监管机构。其中,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是国家药监局药品检测、认定和审批的技术机构,作为唯一一家国家级药证审批机构落户医药基地。依托该研究院和国家药监局,医药基地设立了新药报批的绿色通道,提高企业的新药审批效率。

“为企业和大批已经落地的科研机构搭建一个互信、顺畅、信息共享的平台网络,促进交流合作是我们基地的另一个特色。”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在研发方面,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在内的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药研发平台先后入驻园区。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院是我国最大、产出最多的药物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是国内规模最大、学科齐全、设备先进、科研力量雄厚的中医药研究机构,被卫生部列为国家人口健康领域国家实验中心。医药基地依托研发机构以及一批研发型企业,搭建了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条件平台,促进公共资源的开放和共享,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能级和水平。

科技服务促创新

“北京市科委和大兴区科委非常关心以岭药业的发展创新,公司自2006年成立以来,各级领导多次到以岭调研考察和指导,询问公司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通过政策宣传和讲解、项目支持等方式,从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全方位支持以岭药业的发展。”北京以岭药业副总经理贾存勤这样告诉记者。

近年来,北京市科委着力用服务创新促进区域创新。2010年,北京市科委主要领导到以岭药业调研G20企业需求时,得知该公司产品参松养心胶囊是专利新药,建议申请认定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市科委生物医药处多次到公司进行调研和指导工作,安排专人联系公司,并对参松养心胶囊物质基础和生产工艺关键技术研究给予立项支持,以提高其科技含量,增加市场竞争力。在条财处协调下,公司还得到北京银行3000万元的科技资金贷款,促进了参松在北京顺利投产;公司主打产品参松养心胶囊也被认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贾存勤说。

目前,以岭药业已经成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中现代中药研发和生产的领头和示范企业。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6.02亿元, 2012年预计收入10亿元。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占地210余亩,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主营业务为特色专利中药新药及保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也是国家专利试点企业、北京G20工程企业和中关村首批“十百千”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实施单位。

在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以岭药业Ⅰ期工程投资2.5亿元,已建成总面积6.5万平方米的科研大楼、办公大楼、固体制剂车间、立体仓库及公用工程楼等。其中固体制剂车间按照欧盟GMP标准设计建造,拥有现代化的胶囊、片剂、颗粒剂等生产线,具备年生产片剂15亿片,胶囊27亿粒,颗粒剂3亿袋的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30亿元。该车间胶囊剂和颗粒剂两条生产线目前已全部通过GMP认证。“公司研发的自主知识产权新药参松养心胶囊和连花清瘟颗粒,这两个产品均已落户北京,并实现产业化,两个产品被认定为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贾存勤告诉记者,“另外我们的两个专利新药前列疏胶囊和柴芩通淋片分别获得市科委2007年和2008年高成长企业自主创新专项支持,两个项目实施顺利,前列疏胶囊即将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

不仅是像以岭药业这样颇具名气的企业,正处于研发过程中的企业也同样受益良多。

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专业从事生物医药领域疫苗类产品研发生产的现代生物技术企业,其研发的“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针对小儿易得的4种疾病进行预防,填补了国内空白。所谓“联合疫苗”就是指“四联疫苗”,也就是打一针能够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b型流感共4种疾病,避免了4次接种给病人带来的麻烦和痛苦。在国际上,目前最先进的是赛诺菲巴斯德研发的六联疫苗,“我们目前的技术已经能达到五联,在技术上,我们跟国际巨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该公司副总经理魏文进说。

“研发是个长期过程,我们这些年都没有收入,坚持研发非常难,北京市科委给了我们很多经费资助。研发成功后,在产业化的过程中,也是投资大、风险大,市科委、大兴区科委在政策、信息上都给我们很多支持和帮助。”民海生物副总经理刘建凯告诉记者,“比如我们公司被列为G20企业,结合疫苗新技术研究实验室被列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这些都是在科委的指导下申报入选的。”

迄今为止,民海生物已申报20多项专利。“一开始申报专利,我们都不懂要求,大兴区科委的人给我们宣传政策,甚至帮助我们完善申报材料。” 刘建凯说。

无论是以岭药业,还是民海生物,都是北京市科委和大兴区科委从科技管理向科技服务转变的真实写照。

第12篇

1、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对一般经营许可的经营项目,可根据创业者申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放宽准入领域限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可以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平等开放。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凡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明确作为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3、放宽注册资金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允许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等财产及其他可用货币估价的资产依法向公司出资;允许公司非货币出资比例最高达注册资本的70%;允许通过股权出资形式,组建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公司制企业均可实行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无需再提交验资报告。

4、放宽经营场所限制。企业、个体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从事餐饮、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人体健康安全、污染环境的生产经营项目外,在征得利害关系邻里的同意,并经社区居(村、业主)委会或相关部门确认后,允许予以登记注册。

二、实施创业优惠政策,减轻创业负担

5、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三年内免交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6、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从事个体经营的,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7、鼓励转业退役军人再创新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8、鼓励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户自主择业。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残疾证》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最低生活保障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领取证》,免收个体工商管理费。

9、鼓励农民创业致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降二免三取消”:“一降”,即新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人员由原来最少的7人降至5人,且农民社员达80%以上;“二免”,即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的,一律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免收注册登记费;“三取消”,即取消注册资金限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需要,自行由章程约定出资总额),取消验资报告制度,取消参加年度检验。

三、优化政务环境,强化创业服务

10、注册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涉及工商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审一核”制,对简单登记事项实行一审通过;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实行网上全程办理登记审核服务,提高办事效能,增强审批的透明度;对初次创业者加强对口指导、专题辅导,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零距离服务。

11、推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对本市登记注册资本金额缴齐,经营范围中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许可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限制性警示的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可以确认为年检申报备案单位;申报备案单位参加企业年检的,申报材料免于审查,年检窗口当场受理并予以年检。

12、深入开展“就业再就业服务”、“校企合作”系列活动。深化“六个百”工程,落实一百余家民企安置失业人员行动计划。通过各种形式向企业提供人才和劳动力信息;加大再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自主创业的典型;积极发挥工商部门、私营(民营)企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为企业提供科技信息、人才服务。

1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前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业务培训服务,解决社会就业和企业用工对口的问题,为企业输送专业技术人才。

14、强化监管执法促进就业。进一步强化工商所责任区监管,扎实推进中介机构信用监管,重点加强职业介绍、家政服务、信息等中介机构监管。会同劳动部门大力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切实保护就业者利益。

四、深化品牌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5、提高企业创牌意识和创牌能力。多形式,多渠道向企业宣传商标法律和品牌知识,组织开展企业商标、品牌知识的专业培训,开展知名企业品牌战略专题论坛、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拓展和运用品牌建设交流平台,帮助企业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商标品牌工作队伍,提高企业创牌能力。今年争创驰名商标1件(行政认定),省著名商标4件以上,台州市著名商标10件以上。

16、建立良好的品牌培育服务体系。按照“择优扶持、分批创建”原则,建立全市品牌培育库,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落实责任人切实为企业创牌提供帮助和咨询辅导;建立创牌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制度,规范创牌服务。今年着重对重点出口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帮助企业解决在品牌国际化运作中的困难;指导*市品牌协会开展工作,构筑以品牌宣传、推介、咨询、运营、人才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品牌发展服务体系,为企业创牌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

17、实施“品牌富农”战略。充分发挥农产品品牌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农户进行商标注册,帮助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商标”的经营模式。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品牌,重点扶持西瓜、草鸡、葡萄等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8、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重点强化对知名品牌和涉外商标的保护,通过建立品牌保护沟通机制和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完善商标印制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和保护环境。

五、挖掘市场潜力,推动商品市场持续繁荣

19、推进市场培育发展。重点扶持温西工量刃具交易中心、浙江松门水产品批发市场、国际鞋料城、*农贸城和装饰城等五个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重点优势产业市场,使之发展成为具有信息集聚和规模优势的区域特色产业,增强市场的辐射力,促进市场大市向市场强市跨越。

20、推进市场改造提升。以《浙江省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为标准,积极帮助市场举办单位设计好改造方案,即时妥善处理农贸市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推动农村市场整合工作,有序开展路边市场、马路市场的整治。

21、推进市场业态创新。着眼市场整体业态的提升,拓展和完善市场功能,重点加快网上市场和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拓展会展、物流、配送、拍卖等市场功能,探索建立市场专业服务团队,并探索工量刃具市场指数和水产品市场指数。

22、推进市场“四创”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市场、信用市场、品牌市场和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场的诚信度和满意度,把专业市场办成全民创业的基地和典范。

六、推动订单农业规范发展,力促农村特色经济发展

23、做好“提升”文章。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合同帮农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的工作平台,多部门联合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的全面开展。

24、做好“规范”文章。在全市农产品集中地区的镇(街道)建立订单农业服务指导站,加强规范化建设,服务、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实施订单工作。

25、做好“扩面”文章。扩大订单合同签约服务范围,对主导产业全面落实订单工作,拉长订单农业产业链,促进农民增收。逐步完善农产品合同示范文本,扩大农产品合同示范文本的覆盖面。

26、做好“信用”文章。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农户评定活动,表彰诚信农户,并对随意违约、履约率低、不讲信用的农户予以失信警示,促进农户增强合同信用意识。

七、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创业创新市场秩序

27、积极推行企业信用预警机制。注重宽严相济,行政指导与处罚并举,加强日常监管与服务,营造诚信创业、守法经营的市场氛围。

28、深化市场秩序监管。完善经济户口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无照经营、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安全稳定的创业环境。

29、推行信用等级监管。整合信用监管和经济户口制度,通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揭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以激励、限制、惩戒、教育等手段,对市场主体的进入、存续、退出全过程实施信用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