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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干部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21 19:36: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街道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街道干部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我村按照街道党工委创建“五个好”农村党支部的具体要求,根据我村实际,制定2012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 领导班子好

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村“两委”班子实绩考核的内容。领导班子每半年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同志之间既互通不足又交流感情,两委成员分工明确,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目标管理、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配套制度健全落实;党建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配备一名村务专职工作者主管党务。每月工作计划、总结、评比中都有党建内容。村两委后备干部按1:1比例配备。

二、 党员干部队伍好

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认真制定农村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建立一支8名的入党申请人队伍和6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2名以上党员发展对象。全面推行省组发展党员公示、责任追究“五个制”,突出问题整改措施扎实有效、健全完善党员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注意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按时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手续齐全。

三、 工作机制好

全面落实“”、党员目标管理考评、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等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决策民主听证制度,村务每月15日及时公开,党费按时按标准及时收缴,党费管理符合规定。全面完成办事处纪委下发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评细则》的各项指标。

四、 经济社会事业建设业绩好

全面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经济<莲 山 课 件>、计生、综治责任状,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党支部立足村情,以深化“发展村级经济,推进街道发展建设”活动为载体,制定村级经济发展路子,鼓励村民发展第三产业。

五、 农民群众反映好

村两委一班子,真诚为村民办好事,能主动关心困难群众,主动为村民解决难题,工作措施符合村民的意愿,工作作风和为民办实事的业绩得到村民的认可,整修水利工程,发动村民修路工程,帮助村民建设公益事业,得到村民的好评。没有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综治、征兵,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办事处的前列。

第2篇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社区明确2021年全年目标,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

二、加大普法及平安建设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制定了普法规划,进一步围绕普法教材、平安建设知识等开展活动,通过会议、黑板报、宣传栏、以案释法、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群众普遍率达95%以上。

三、进一步抓好做实了维稳综治及平安建设基础性工作

1、我们根据党委会议精神,及时调整了维稳综治办、平安建设等领导小组;

2、我们多次利用会议、发放资料等形式继续开展反警示教育,并把反警示教育纳入、小学法制课,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3、对全村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社区主要干部负责联系和走访有效建立起我社区帮教网络和帮教工作机制,做到基础牢,责任明,工作实;

4、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进行摸底,并登记在册,以便及时掌握他们的动向。

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大调解”工作

第3篇

一、议事规则的内容

(一)议事原则

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集体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二)议事内容

1.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决定。

2.讨论本村(社区)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讨论研究本行政区域内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

5.讨论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物资的支配和资产处置以及计划生育、救灾扶贫款物发放等事项。

6.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7.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即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基本程序是:

1.确定议题。议事会议前应协调沟通,征求其它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列入会议的议题,会前要做好充分研究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会议材料。

3.会议讨论。各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4.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是否进入表决程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表决。

5.会议记录。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及发言情况,表决情况。

6.形成纪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

(四)议事纪律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议事中必须讲原则,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2.议事会议实行请假制度和回避制度。

3.参加会议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秘密。

(五)违规处理

1.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按本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由党工委责令其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2.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又未纠正的,对会议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

第4篇

根据多年从事共青团工作的经验,我认为新时期团委工作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完善制度为基础,落实制度为措施,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突出团队组织的服务功能。

1、根据全乡工作部署,制订出详尽的团委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根据团委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各团支部再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制订出自己的年度工作计划,使本年度的主要工作都能得到布置安排,突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2、团委认真吸取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参加团市、县委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把所学经验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法,团委也把每次会议作为是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团委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团支部工作例会,落实工作,反馈情况,加强对团支部工作台领导和管理。在团委的直接管理和指导下,保证各团支部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正常。

3、团工作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项基层团干部工作质量的提高,因此,团委要十分重视抓好团干部队伍的建设,应加强对团干部理论知识的培训,增强团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使他们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继续做好每年度团籍整理工作和团费收缴工作。认真做好上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在转接工作中做到及时、全面。另外,团委还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给团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加入中国共青团,加强团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增强团组织和影响力和凝聚力。

5、为扩大团的影响,团委要重视团的宣传工作,在学校主办广播台、青年论坛。各支部都应配备能力较强的通迅队伍,定期向学校广播台、论坛投稿,歌颂新人新事,交流思想,加强团的宣传工作。还成立青少年志愿者服务队,以此扩大影响,交流团工作经验。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团队组织的教育功能

教育是做好人的工作,教育的宗旨是教育好每一个青年,做一名思想好、素质高的有用的人,团委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优势,认真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丰富多姿多彩的如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艺术教育、基础文明养成教育、团知识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充分利用广播电台、黑板报、晨会宣传、主题班会等有效手段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团知识教育等,如教师节期间,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向教师节献礼”的活动,培养学生尊师等社会道德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反宣传、知识宣传,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开展“学习苏步青精神、弘扬苏步青精神”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家乡、爱学校的教育;开展“学《守则》、遵《规范》、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一系列的日常行为活动规范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对新老团员、入团积极分子、非团员进行团知识教育,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三)、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1、“五四”期间,我乡团委和学校团支部联合开展为期3天的“一帮一,献爱心”活动。在团干部的带领下,我乡青少年和在校学生深入到孤寡贫困老人、伤残军人和军烈属家中进行义务劳动。活动中青少年们不仅增长知识,而且锻炼社会劳动能力,体现中华民族尊老的传统美德,渲染良好的社会氛围。

2、植树节期间我乡团委组织开展以“还我绿色,美化家园”为主题的的植树栽花活动。在学校种杨树180棵,参加荒山造林,栽植落叶松1.5万株。并对乡各条街道的脏、乱、差进行清理,活动树立一种高标准的环境意识,营造一种绿色的生产、生活环境。

3、组织举办以“团章、团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团委采取活动前集中培训,活动中严格纪律,活动后证书奖励的形式,提高广大青少年团员的学习积极性,丰富业余生活。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创团委工作的新局面。

1、抓住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科教兴农”战略的实施,服务农村青年增效增收、成长成才。农村团组织要以服务农村为目标,以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为核心,积极推进效益农业开发,狠抓特色项目,带动农村青年脱贫致富奔小康。使农村青年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掌握2-3门种植、养殖技术,培养一批立足农村的实用技术人才,真正成为村里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全乡工作的重点,紧抓劳务输出这个增收大渠道,借助“阳光工程”的开展,依托县劳务办,等劳务输出单位,组织培训青年有计划向外地输出,进行事后追踪服务,了解他们在外的工作生活情况,确保输出,工作可靠,生活稳定有保障。开创团委为民服务,为百姓办事的新局面。

2、以党委的“双培双带”活动为模型,开展“双培养”活动。一是,青少年深入生产劳动一线,通过基层的实践,磨练他们的意志,使他们掌握劳动技能,从而把青少年团员培养成为指导劳动的技术员。二是,团干部深入乡村生产一线,学习科学的工作程序、管理经验,从而把干部培养成为管理者,让其带头致富。

第5篇

一、完善机制,为文明创建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制订精神文明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写入人代会报告,制订了2012年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调整了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定期会议制度。

二、加大投入,为文明创建提供稳定资金支持

近年来,我镇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筹资500多万元完成了滨江路、七屯西路、工农路新修和滨湖街延伸工程,投资40多万元对集镇主干道进行了修复。投资30万元新增集镇路灯18盏,更换路灯50盏,石套子村集镇新装路灯31盏。集镇新栽绿化树苗2150棵,集镇面貌得到较大改观,集镇管理不断加强,集镇形象得到提升。

三、加大宣传,为集镇营造文明向上的精神氛围

注重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加强对外宣传,集中展示镇的良好形象。在各单位明确了新闻信息员,印发了《镇信息新闻调研考核奖励办法》,大力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及时反映了我镇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抗洪救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四、突出重点,全力打造良好的镇容镇貌

(一)加强集镇创建。重点加强集镇乱搭乱建行为整治和门前门内环境卫生整治。制订了《实行门前三包,争创环境优美乡镇倡议书》下发到集镇每个居民家中。

(二)加强单位创建。重点加强政府机关、学校、医院、超市等单位、行业的创建力度。镇财政所、派出所、沈家店村、兴隆山村、李家岗村先后被评为宜昌市文明单位;国土资源所、卫生院、鲜家港村等单位先后被评为枝江市文明单位;一中、二中投入资金5万多元对门道场地进行了整修硬化。

(三)加强文明新村创建。开展以“清洁街道、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沟塘、畅通道路”为主要任务的集中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在村党支部书记中开展了争做新农村建设示范户活动。突出抓好了沈家店、兴隆山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建设和石套子、东林集镇环境治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开展文化科技中心户建设,全镇文化科技中心户达到47户。积极争取上级文化部门的帮扶,以村文化中心户为依托建立农家书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利用超市推广广场舞,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市组织的“三八”庆祝活动、“爱我中华”歌咏大赛、元旦长跑、广场舞比赛、灯展等活动,全面展示镇精神风貌。

五、加强文明创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第6篇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今年3月开始,至今年8月结束。根据3月16日区委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精神,我局决定今天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考虑到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区性工作,今天动员大会也请各镇、街道安监办主任一并参加,为下一步学习实践活动作好动员,共同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充分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委的重大部署上来。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大作出的战略决策。在全区开展这项活动,对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当前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全局上下包括各基层安监办对此项活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克服畏难和厌倦情绪,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大家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设“三名城一基地”的重大部署,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把*区加快建设为全市的生态宜居示范区、文化发展繁荣区、社会管理先进区和绿色现代产业聚集区上来,真正把*区建设为全市的“首善之区”。

具体到本局而言,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不突破市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实践。因此,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区委的“勇当三名城建设排头兵,加快建设全市首善之区”的实践主题,结合《区安监局2009年度工作计划》(*安监<2009>10号)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围绕全年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认真抓好09年主要工作的落实,重视做好相关工作的书面记录。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签订双方要妥善保管好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抓好责任书内容的落实。同时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

2、深入开展高危险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3、扎实抓好重要、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是抓好全国、省、市、区“两会”和清明节、“五一”节、建国六十周年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4、着力抓好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着力抓好全年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括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特种设备、体育场馆、宗教场所、学校等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5、全力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现象。把打击“三非”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全年组织综合督查2次以上。

6、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事故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实现08年前案件全部结案。

7、抓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逐渐完善全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根据*府<*>1号文要求,至今年年底,所有镇、街道安监办都必须配齐1名以上专职人员,监管压力较大的镇(街道)必须配齐2名以上专职人员,所有镇(街道)都要配备2名以上的兼职人员。同时要确保人员切实到位,不流于形式。开展村级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建设,实现全区村级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全员持证上岗。

8、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覆盖率,宣传教育中心实现四级培训资质。一是抓好培训工作,本年度计划举办区级培训班2~3期,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好相关送培工作;二是大力抓好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学校等单位搞出1~2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逐步推行实施。

9、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运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仓储等尽快实行视频实时监控。

(二)着力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整体监管水平。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就要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解决存在问题,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这样才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1、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新的领域,我区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监管压力较重。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监管干部要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能等工作、等任务,要主动查、主动管。特别是本局中层干部,要善于计划,善于安排,分配好股室人员工作,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

2、局机关与各基层安监办的交流、联络要加强。区政府对构建区、镇、村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非常重视,目前已初步成型。但要全面、有效延伸安全监管触角,一定要加强与镇、街道安监局的交流联络,这样才能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及早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根据局机关股室挂钩制度,各相关股室一定要与挂钩点加强联系,业务上多指导,帮助基层安监办抓好规范管理,提高整体水平。

3、各基层安监办、本局各业务股室的台账建设、资料汇集管理工作要加强。

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台账、资料工作,各级检查、督查也体现在资料、记录上。因此一定要加强台账建设、资料汇集管理工作,各基层安监办,局机关股室都要共同努力一齐抓好。要做到分类合理、记录详尽,整理规范。

4、落实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本局工作部署方面要加强。

各级安委会、安监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要落实好,各相关政策法规要确保有效执行,本局部署的各项工作要跟进、落实好。对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各相关股室要复检,改正、提高意见,协助基层全面完成好工作任务。

三、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本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好活动方案,自觉接受指导帮助,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样、不流于形式。

1、认真抓好各个学习阶段的规定动作。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区委安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习调研联阶段,要按照“重在深化思想认识、重在转化调研成果”的要求,重点抓好深入学习和开展调研这两个环节。一是要开展“十学”活动,着力落实好“六个好”,努力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补课深化”式学习。二是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自身职能定位,积极开展“四对照四结合四查找”活动,广泛开展调研和征求“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依据调研和征求意见结果,结合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中形成的调研成果,着重梳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开展好对比一提高活动。

第二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围绕“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发展思路”进行认真的分析检查。这个阶段重点做好两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开好领导班子分析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为“切实转变作风,抓好工作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会前要征求相关人员意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拟好书面发言提纲。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调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要把质量关,切实做到“六不通过”。

第三阶段是狠抓整改落实阶段,要严格按照“重在创新体制机制、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紧扣“勇当三名建设排头兵,加快建设全市首善之区”这一主题,开展“四大主题”实践活动。一是要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二是要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第7篇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

1.公开内容

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申请办法:由户主向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居委会调查核实,经街道民政办审核后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审批。

2.承诺事项

(1)深入调研,实事求是,确保特困户切实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区民政局上报一个月内审批完。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在保障户审批中客观公正、不偏亲向友,不吃、拿、卡、要。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季进行一次城市低保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对于已达到保障线标准以上的及时调出。

(4)对保障户上访的要热情地接待,依据有关政策给予翔实的答复,需要协调的要予以协调解决。

3.违诺责任追究

(1)工作中对符合保障条件拒不审批的,或不该审批而获保障的,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奖金,三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工作中有搭车收费,对申请保障户吃、拿、卡、要及受贿行为的,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对工作中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保障款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优待抚恤服务

1.公开内容

对生活有困难的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实行群众优待、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及评残批烈的申报、审批工作均属于优待抚恤的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上访优抚对象,对上访问题,依据政策给予满意答复,需要协调的,帮助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优待金、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保证优待金在12月底前兑现,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烈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

(3)对经县以上医院评残领导小组诊断并符合评残、提等条件的,特一等伤残军人和伤残工作人员报省民政厅审批,其他人员由市民政局在县(市、区)申报后半月内审批。对申报追认革命烈士的及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3.违诺责任追究

(1)对优抚对象态度不好,生冷硬顶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对县(市、区)优待抚恤工作指导不力,出现失误、致使有关方案、政策没有落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调整岗位,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评残批烈工作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停薪待岗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划、地名、政权服务

1.公开内容

全市行政区划的撤并、调整、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地名咨询及村(居)委会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均属于公开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涉及到行政区划、地名、政权建设的有关查询者和上访者,给予翔实、准确的答复,当时答复不了的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2)接到变更行政区划、地名命名、更名(包括地名标准化处理)的申请后,15日内完成考察论证工作,需报省政府的一周内完成上报。

(3)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组织、协调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到涉及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群众上访,一周内与相关县(市、区)沟通,拿出解决意见。

3.违诺责任追究

(1)接待咨询、上访不热情,敷衍塞责,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奖金,取消承办人年度评优资格。

(2)没有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或因主观原因使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的,取消科室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科室领导和具体承办者责任。

(3)借工作之机吃、拿、卡、要或到基层大吃大喝,违反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停薪待岗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双退”、安置服务

1.公开内容

(1)办理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及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方面的政策法规。

(2)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3)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可报名自谋职业,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2.承诺事项

(1)对前来咨询安置政策法规的退伍军人,要做到文明用语,给予准确解答,使当事人明白、满意。

(2)在办理接收安置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热情接待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做到不推、不托,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3)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做到不受贿,不吃、拿、卡、要。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态度蛮横,办事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和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承诺不践诺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依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工作徇私枉法,严重违背廉政建设规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

1.公开内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包括社团的成立、注销、变更登记,社团年检,监督社团依法活动等工作。

(1)成立登记服务

收到拟成立社团申请成立的报告后,确认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申请报告、章程草案、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意见、领导成员及会员名单、筹备情况报告),审查后,做出是否同意成立的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成立的批复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2)变更登记服务

对拟变更登记社团,申报的变更登记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审查后,做出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变更的批复,并换发《社会团体登记证》。

(3)注销登记服务

对拟注销的社团,申报的注销登记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决定终止的会议决议,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注销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财务终结审计报告、社团全部印鉴及证书)审查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发出注销公告。

(4)年检服务

发出公告或通知,要求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携带登记副本一并上报,经检查验收后,在登记副本上做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承诺事项

(1)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使当事人满意。

(2)成立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30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3)变更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4)注销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完成。

(5)受理上访投诉案件,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答复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无正当理由在承诺时限内没有完成服务项目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承办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工作不负责任,不依法办事,违规审批,为违法社团注册登记,或因对社团活动的监督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承办人员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地址:通化市民政局纪委(电话:3213230)

第8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工作者参加。

第五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行政、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六条、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1.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是否健全完善;

2.是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公开内容

1.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2.是否按要求编制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是否按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3.是否按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如实向社会公开;

4.本部门产生的规范性、政策性、公益性文件是否及时报送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单位编印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资料、资料汇编是否及时移交档案馆。

(三)公开的形式

1.是否根据政府信息的内容、类别,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网站、新闻会、报刊、广播、电视、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便民中心)、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以及听证会、论证、专家咨询会等方式公开;

2.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以及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等。

(四)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1.是否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途径,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进行公开;

2.是否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3.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在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以当场答复的是否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是否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制度建设

是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配套制度。

(六)调研宣传

1.是否对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取得调研成果;

2.是否及时上报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

(七)载体建设

1.是否按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

2.是否按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电子政务及业务系统建设,推进和扩大网上办事功能;

3.是否按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和实行“两集中三到位”,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4.是否按区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三级便民服务网”建设,方便群众办事。

(八)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90分以上):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率高;

良好(75-89分):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较好成效,群众比较满意;

合格(60-74分):能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取得一定成效,群众基本满意;

不合格(60分以下):未能执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工作不落实,群众不满意。

第八条、考核的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

(二)制定考核方案。考核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考核方案,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三)下发考核通知。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个月下发考核通知,各单位应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做好迎考工作。

(四)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访群众”,明查与暗访考察、定性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小组综合考核情况,结合民主评议、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检查考核结果等,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后,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

第九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普遍考核与重点考核、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考核以自查为主,由各单位对照要求自行组织,形成书面自查材料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考核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单位,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于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十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区行政机关目标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或部门,或工作有特色并得到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的,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提请区政府进行通报表扬。

第十二条、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或部门,由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提请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整改措施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并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或部门,当年目标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必要时,由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对垂直管理部门,将“不合格”的考核结果通报其上级部门。

第十四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因失职或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事件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该单位、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直接定为不合格,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教育、医疗卫生、环卫等提供公共服务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9篇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包括:区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下同);乡镇及街道直属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的正职领导干部;区直属事业单位下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四条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内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晋升、转任、轮岗、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应当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八条被审计领导应当在收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

(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领导干部直接决定或参与决定的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情况;

(四)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

(五)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它情况。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全面、如实地提供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的经济工作中长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四)重大投资决策和国有资产处置决定及其实施结果情况;

(五)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资料以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六)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记录)、会议资料;

(七)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八)审计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审计组要求提供的资料,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并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十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有关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主要包括;

(一)领导干部任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管理绩效情况;

(二)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三)领导干部任期内投资、担保、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转让等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

(四)领导干部任期内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交通工具、办公物品移交情况;

(五)对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遵循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审计的基础上,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分清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第十一条内审机构独立开展审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拒绝、阻碍,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十二条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权就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用书面、座谈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内审机构工作,如实向审计组反映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内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遇有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商请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时协助解决。

第十四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内审机构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与其相关的重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测评情况;

(四)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

(五)被审计领导干部对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主要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七)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组向内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根据所核实的情况对审计报告做出必要修改,并将他们的书面意见一并提交内审机构,同时将核实和修改的情况告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内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后,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附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同时抄送上级审计部门及本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作为对领导干部任用、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涉及下列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在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及时移交单位纪检部门或区纪委、区监察局处理:

1、指使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虚报经营业绩的;

2、侵占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财物的;

3、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

4、违反规定将资金借贷他人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第10篇

区人大副主任 李洪发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在学习调研阶段,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看,我区自20__年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积极组织、狠抓落实和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通力协作以及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使“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__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

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__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__年和20__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__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第11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我局建立稽查支队之后的第*次全系统稽查工作会议,也是新的监察稽查体制建立之后的第一次稽查工作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三年多来,稽查队员们和系统全体同志一起,为××的药品市场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完成支队组建、建立内部机构方面,在增强人员素质、提高稽查技能方面,在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在处理投诉举报、严格依法办案方面,在推行执法公开、加强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开展日巡夜查、实施举报投诉无休日方面,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方面,在探索处队合作、推行监管稽查相结合方面,在开展志愿者活动进社区方面,在规范药品储运、邮购方面,在加强与公安的合作,建立联动机制方面,在打击社区非法药品交易方面,在整治药品违法广告方面,都形成了独特的经验!在这次新的体制变动之中,大家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组织不散、精神不涣,按上级的要求,在顺利变革体制的同时,保持了工作的连贯。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局和全系统三百名同志,向稽查队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成绩是已经的辉煌,面临的任务是当前的责任。随着国家食品综合监管新体制的建立,对地方药品监管体制和食品监察稽查体制也带来了相应的变化,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局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和稽查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并开始运作,这一新体制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组织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具体指导下建立的,是适应××市食品药品市场特点的,是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相一致的。对于这个已经建立的新体制,我们要从思想观念、组织结构、队伍建设、事权划分、职能规范、制度制定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去适应它,研究它,细化它,完善它,充分发挥它的体制性优势,更好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赋予我们的责任!

刚才,××同志已经代表局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前几年的工作,提出了下阶段的任务,这是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过的,请大家务必贯彻好,这里,我再谈几点意见。

一、新体制已经建立

1、七个县(市)、区局新组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主要承担稽查职能,撤销原县级药检所,一批熟悉药物专业的人才进入稽查队伍。

2、六个城区在建立分局的同时,增挂稽查队的牌子,承担稽查职能。

3、市局稽查支队调整职能,在药品监督稽查基础上增加食品监察稽查职能,并与城区分局划分稽查事权,共同承担城区稽查职能。

4、市局规范稽查工作管理体制,在法规处增挂稽查处牌子,在实际运作中则实现稽查处和稽查支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由支队承担食品药品稽查的工作职能,由稽查处承担支队和十三个县(市)、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合作和必要的统一指挥工作。

新的稽查体制的建立,不仅仅是我局新增食品综合监管职能的需要,也是为了解决我市在药品稽查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的需要,也是推进监管稽查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实施预防在先的需要,也是药品监管两网、食品监管三网建设的需要。新的稽查体制达到了以下效果:

1、增强了力量。原体制有支队38个编制监管老城区,有七县(市)、区30个编制监管七县(市)、区,合计68个。现在有支队19个编制,六城区45个稽查队员,七县(市)、区76个稽查编制,合计140人。

2、下移了重心。新建区稽查队和县稽查大队与街道、乡镇、社区、农村接触密切,了解情况快捷准确,反应处理迅速。

3、整合了资源。虽然从人员力量上讲,老城区的稽查编制没有增加,但19个稽查编制融入45个分局总人数之中,可以综合调配,在食品药品之间、监管稽查之间实现互补,提高人员的时间安排效率。

4、提高了效果。药品的监管与稽查是药品安全的两个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环节,是原支队与局机关处室的沟通重点。现在在分局层面,完全合在了一起,实现了管查联动,将更有效地监管好食品药品安全。

5、规范了行政。市局建立稽查处之后,可以有效地协调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的稽查工作,不再采用市局委托支队协调各县(市)、区局的变通办法,更加名正言顺。

6、贡献了人才。在这次体制变动之中,我系统从市局机关提拔的中层干部有14名,其中,从支队提拔了7名,占了一半,比例很高。

二、新问题需要研究

在新的体制下,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它、解决它,从而保证新体制蕴藏的体制能量充分发挥,欠缺得到弥补。当前我们要重点关注并化大力气解决的有:

1、处理好稽查处与稽查支队的关系。稽查处是机关处室,承担局在稽查方面的职能,不承担稽查队员的指挥工作,不承办案子。支队是独立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稽查职能。要划分好彼此的职能并在具体实施中协调好。

2、处理好支队与大队、区队的关系。现在支队与大队之间的事权划分基本上沿革原支队与县局的关系确定,比较成熟。当前是划分好支队与区队之间的事权,划分时可以考虑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原支队的职能要有一半放到区队,因为原支队有一半编制到了分局;二是分局中应有40%的力量用于稽查,因为编制分类是这个比例;三是责任和权力必须配套;四是监管和稽查必须协调;五是支队和区队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动要有制度明确和保证。

3、处理好药品监督稽查和食品监察稽查的关系。按照人员编制这次支队没有增加食品编制,而县(市)、区局是综合增加食品编制,不分监管与稽查,是因为考虑了药检所人员转为稽查大队人员这个因素。按照食品综合监管三句话的新职能,具体的食品监察稽查现在职能尚未明确,目前食品稽查执法办案的工作量不会很大。但既然名称有了改变,就要注意这方面的职能变化(主要是上级对职能的解释)和上级工作部署(比如保健品广告监测),保证完成。尤其是各县(市)、区局、分局,更要合理调配力量,安排工作,不可偏废。

4、处理好老办法和新办法的关系。稽查支队在三年多的实践中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外部稽查、内部管理、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办法,,应当坚持和发扬光大。同时,对新形势要有新的适应办法,比如在稽查组织上,原支队按业务分为四个大队,支队指挥大队如臂使指,非常顺畅,现在如果共同处理城区的稽查问题,支队指挥区队就与以前不一样,其间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就要靠新的办法来运作。诸如此类的问题,支队和区队都要研究,提出一个有效的办法来。

三、努力奋斗,开创稽查工作新局面

1、要承前启后,保持支队的优良传统。原支队同志三年多来在创下功绩的同时,形成了一种事业为重、责任在肩、坚韧不拨、团结奉献的精神,这种精神要继续下去,将其化为种子,在各分局生根发芽,作为稽查队员的传家宝。

2、要搞好市局与分局之间的稽查事权划分。稽查事权划分是市、区两级局之间整个事权划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已经下发的文件草案中作了初步的规定,希望通过半年左右的运作,稽查处、支队和分局能结合实际,既完成工作任务,又形成规范分工的要求,对文件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局将正式下文公布。

3、要明确稽查处和支队的职能分工。稽查处是市局的一个处室,支队是直属市局的一个独立行使稽查执法权的执法机构,名称不同,性质不同,职能不同,人员安排上也不同。根据现有体制,实质上是丙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是两块牌子,所以,职能要划清:处负责局的相应职能,比如提出规划和计划,起草政策和制度,协调支队和县(市)、区局、分局,指导案件业务等。支队负责具体的市场稽查,人员指挥,案件查处,指导大队、区队等。名义要划清:对外行为该用处的用处的名义,该用支队的用支队的名义。同时,由于是一套班子,处又只有处长一个人,所以,处的日常事务要由支队办公室承担,当然不是通过定岗定编,而是通过定责任定任务来承担。这种分工明年年初也要通过局下文来确定。

4、整合稽查力量。按现有稽查体制,稽查力量的整合体现为三层。第一层是分局。现在分局接受原支队分拆的19人,新增承担其他职能的26人组成稽查队,这样的体制,整合得法,力量会加强,整合不得法,力量反而削弱。第二层是支队和分局,要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把分散的力量宜集中的集中,宜分散的分散。第三层是全市力量的整合。现在全市挂稽查队员牌子的人员已经有140人,原先由市局委托支队行使的协调职能也已名正言顺地由稽查处来行使,要树立稽查的理念,科学地把握这支力量,提高其运作效率,完成法律赋予的任务。

5、突出管查结合,预防在先。监管和稽查密切结合,是市局在稽查支队成立之初的要求,是被市和七县(市)、区局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原则。现在建立了城区分局,在十三个县(市)、区层面上全面实现了组织上的管查一体,使得工作上的管查结合成为顺理成章的事,必须全力做好。管查结合的目的在于信息共享,提早介入,在于预防在先,防患未然,在于处理联动,协调一致,所以要把市场准入、审核认证、检查验收、突击检查、专项整治、处理举报投诉等监管、稽查工作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发生不安全问题的可能。

6、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是原支队的一个工作亮点,这个优良传统也要保持下去,和监管相比,稽查在宣传方面具有更多的由工作特性决定的优势:常在基层,了解情况多;接受举报,发现问题快;直接办案,进入程度深,常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果再加上人为的优势: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寻找较准确的宣传报道角度,培养较快速的写作速度和较高的写作水平,稽查的宣传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每一位稽查队员都要谁做、谁写,努力成为能想、能干、能说、能写的多面手。

7、继续做好广告监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药品违法广告整治的牵头工作由我局组织,我局将此项工作放在了稽查支队,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成绩斐然,有效遏制了药品非法广告的。现在,根据省局的部署,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也将由支队承担,支队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要研究具体监测管理药品食品非法广告的办法,明确支队、县(市)局、区分局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切实把这件事抓好。

8、逐步形成预警机制。稽查处于和社会、市场相接触的第一线,绝大多数违法乱纪、制假售劣的行为,往往在稽查中被首先发现,所以,稽查人员不仅要依法制止、打击违法行为,而且要见微知著、亡羊补牢、防患未然,及时地提出警告,及时地提出工作建议,举一而返三,尽量使问题能在萌芽状态即被消除,并逐步建立能防止、杜绝或减少问题产生的机制,建立减弱问题危害社会程度的机制。

9、重视社区网络。我局从2003年开始,陆续聘请了六个城区340多名乡镇、街道和社区的药品监督员、督查员,二年来,市局纪委监察室和法规处做了很多工作,通过这一支队伍,配合稽查支队,在安全用药进社区、清理家庭小药箱、打击社区非法药品交易方面发挥了作用。新的食品综合监管体制建立后,监管范围扩大到了食品,管辖主体放到了各区分局,各区分局也已着手健全完善这一网络,增加了人员,建立了联系,开展了活动,有的还安排了工作计划。下步市局、支队和区分局要共同动脑筋、化力气、下功夫,继续在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打击社区非法药品交易、接受举报投诉、开展志愿者活动等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搞好教育培训引导,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第12篇

2014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治水为突破口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决策部署,以“河长制”为抓手,把“清三河”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六大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经过努力,我县水环境特别是几条群众反响强烈的黑臭河明显好转,河道水质显著改善。县域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100%,溪出境断面自2014年的8月份以来已连续37个月保持在Ⅱ类水水平以上;2014-2016年我县连续三年获得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优秀等级;2015年我县已成功创建省“清三河”达标县;首创的河道“病历卡”及手绘水情图从去年底开始连续被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成果展、中国水利博物馆、省档案馆展出,并上了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栏目。

一、构建工作体系,协同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河长队伍。2014年1月,我县制定出台了《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构建层级清晰、责任明确、推进有力的“河长制”组织领导体系。位县级领导以身作则,主动担任跨乡镇、水情复杂、治理难度大的河道河长,乡镇领导和村支部书记担任辖区内的河道(段)长,全县条(段)总长987公里的河道实现“河长”全覆盖。为充分发挥河长职责,在河长队伍建设方面,我县实行动态管理方式。根据水环境治理要求与任务,适时调整和充实河长组织体系。我县已先后两次进行调整,提升了、等5条河道河长等级,河长改由县领导担任,乡镇级河长也在领导干部流动到位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更新调整。设置双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县总河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总河长,对本区域内的河长制工作负总责。目前,我县共设置双总河长名,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其中,县级河长名、乡镇(街道)级河长名、村级河长名。健全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并延伸至沟、渠、塘等小微水体,全面落实“一沟一长、一渠一长、一池塘一长”。

二是严格落实河长职责。出台《县县级河长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县级河长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在河道显要位置竖立县、乡、村级“河长公示牌”块,公开各级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治理目标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河长“管、治、保”职责履行到位。制定出台《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河长职责进一步拓展,除了履行巡河、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责外,还需承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6方面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完善组织机构,设置河长制办公室,与县治水办合署办公,明确河长制成员单位及职责,统筹协调全县河长制工作。各乡镇(街道)均设立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或落实人员负责河长制工作,全县形成完整的组织运行体系。以县级河长为重点,严格落实河长包河治水责任。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河道年度工作计划,每条河道做到河长职责、治理目标、工作举措“三明确”。细化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完善河道“病历卡”和“河道手绘水情图”,对河道水情时时跟踪,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是坚持全程徒步巡河。以县级河长为重点,严格落实河长包河治水责任。各县级河长带领相关乡镇(街道)、牵头单位人员全程徒步巡河,深入一线排查河道问题,对河道情况、污染现状及河道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农业养殖、企业排污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手绘河道水情图,把脉河道“病情”。创新建立河道“病历卡”,开出治水良方,对河道“病情”时时跟踪,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年来,各级河长巡河累计行程万余公里,发现河道问题余个,并积极落实整改,有力推进了水环境改善。

四是建立健全河道警长。成立“河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位公安局领导、所队负责人和辖区民警,对全县河道进行分级认领,担任县、乡、村级“河道警长”。以“预防稳控”为支撑点,做好项目开工风险评估,及时排除涉水纠纷和阻碍施工隐患,依法从重从快,铁腕整治偷排漏排工业污水等涉水犯罪行为,为河长开展工作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二、坚持水岸同治,全力推进岸上污染源治理

一是开展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围绕“6月底前全面剿灭劣Ⅴ类水”目标,深入一线,对小微水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制定《县全境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应对措施和保障来源。召开剿灭劣Ⅴ类水誓师大会,逐一交办“五张清单”,并向27个单位授旗,确保扛旗出征、战则必胜。制定剿灭劣Ⅴ类水作战图,实行挂图作战。紧扣“截、治、清、修”四个环节,开展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排放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六大工程”,统筹推进水体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县需整治的个小微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顺利通过市级现场验收。

二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县共有个行政村,除去城中村,共有个建制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出了一套山区村庄、历史文化村落生活污水治理的方法模式,有效破解了项目落地难、资金保障压力大等难题,保证了项目顺利推进。2014-2016年,完成个建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实现全县所有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从县直机关单位抽调10余名干部组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组,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项目规划、考核监督等工作;选派名机关干部到项目村担任农村治水第一书记,全程负责群众发动、项目实施等工作。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目前建成的治污设施已移交第三方运行,总体效果良好。

三是开展工业污水治理。全市首推工业企业清单化管理,根据企业排污总量大小、环境管理级别、环境安全危害程度、环境管理自律行为等对全县家排污重点企业实行分类严格监管,按“轻重有别、分类监管”原则,每一家企业的监管等级、巡查频次、监督人员做到“三到位”,消除监管盲区,确保防范工作主动有力。严格执行产业负面清单,以治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生态循环化改造力度。三年多来,我县累计关停淘汰企业家,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家,先后完成不锈钢企业酸洗场地整治家、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企业整治家,“两场一池”规范化改造家,10万吨以上企业水平衡测试家,有效提升了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四是铁腕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照农牧结合、生态循环要求,引导养殖“上山入园”,安排财政资金余万元,关停拆除河道两岸500米范围内对水环境构成威胁的生猪养殖场家,完成非禁养区内的家规模养殖场整治提升。今年,全力推进散养生猪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县需整治的个散养点已全部完成。推进农药化肥统防统治工作,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万亩,实现化肥减量吨、农药减量吨。抓住“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县”的有利契机,加快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废弃农药包装物有偿回收项目。投资万元,建设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畜禽粪便,年回收利用达万吨。

五是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全面提升我县截污纳管水平为目标,我县加大城市污水收集提升力度,先后启动松古平原供水污水一体化工程、县城污水整治提升、南城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江滨污水主干管等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地下污水管网建设部分,三年多来,我县累计投资近亿元,超过了历年管网建设投资的总和。今年,新增城市污水管网公里,建设雨水管网公里,清淤排水管网公里,有力地推进了县城的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工作。

三、突出规范管理,提升水环境保护能力

一是坚持全民治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的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五水共治”,动员全社会参与治水工作。全县共成立支水环境保护志愿者小分队,志愿者总人数达到余人,参与志愿者活动共计余人次。今年,开展“全民清洁日·剿灭劣Ⅴ类”活动,余名干部群众参与,日清河道、沟渠公里,垃圾余吨。全县上下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治水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