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21 08:59: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劳动就业工作计划

第1篇

依法全面推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xxx

(20__年6月6日)同志们:

20__年12月,xx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正式开始实施。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残联和地税部门努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市安置残疾人就业近880人,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00多万元。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各位地税和残联从事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从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从一定层面上讲,残疾人的付出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残疾人是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国家和社会应对残疾人给予保护和扶助。给残疾人这个社会弱势群体特殊的扶持和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同志指出:“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进了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有的迈进了教育、科技、卫生等机构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与健全人一起工作,共同为社会做出贡献。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实践,提高了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改变了残疾人不能就业或只能在福利企业就业的观念,增强了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各社会责任,残疾人择业的范围日益扩大,就业层次逐步提高。按比例就业工作不仅直接安置并稳定了大量的残疾人就业,而且为整个残疾人就业工作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我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指导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都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xx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xx市按比例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我市残疾人就业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重视与关怀。

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基础工作,开展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素质

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生产技术,是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条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工作,将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纳入整体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政府各有关部门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计划随班培训,可根据市场需要和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单独开设培训班;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特殊的培训和条件,为在普通培训机构中难以接受培训的残疾人提供培训;其它培训机构也应接收残疾人参加培训。

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在岗与转岗残疾职工的职业培训,并为其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保障。农村残疾人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适合农村残疾人就业的职业培训活动。

(二)千方百计安置残疾人就业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作为残疾人就业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根据《xx市按比例安置城镇残疾人就业实施意见》的规定:xx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外地驻攀机构、企业(含外商、港澳台商的合资、合作、独资、私营企业)以及城乡集体、民营经济组织、个体 工商户,都要按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各单位应优先安置本单位残疾人就业。对有一定特长的残疾人,每年毕业回xx市的大、中专学生,要想尽一切办法进行安置,并选择适合的工作岗位。残疾人被录用后,用人单位必须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录用手续,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不得虐待和岐视残疾人。

(三)依法收取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收取保障金为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一种经济手段,一方面用来调整社会各单位的吸收残疾人就业的行为,同时,也为开展残疾人工作提供了物质条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金。未达到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必须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要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中央、省、市所属单位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收取,县(区)所属单位由县(区)残疾人服务机构收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办法是:财政拨款单位的残疾就业保障金由财政部门代扣。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局代收。

收到保障金后,一定要按照国家、省上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用这些钱多为残疾人办实事,要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残疾人。要对社会、对残疾人有一个负责的、明白的交待。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级残联要把残疾人劳动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印成册,分发到各单位,对按比例就业工作一时难以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部门或领导,多上门宣传讲解有关法规、政策、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我相信,我们各单位的领导都会大力支持的。

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我市残疾人现状,困难和问题,把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疾苦向全社会讲明白,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方针、政策、目的、意义公诸于众,让大家都来改善残疾人就业状况,形成一个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残联要把残疾人劳动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编印成册,分发到各单位,对按比例就业工作一时难以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的部门或领导,多上门宣传讲解有关法规、政策、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我相信,我们各单位的领导都会大力支持的。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提供硬件依托。

各级残联要学习先进地方的经验,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把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做得更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的专门机构,是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门,在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按照残疾人就业“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开展提供必要物质条件。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将残疾人劳动就业纳入政府计划,统筹安排。

第2篇

第一条为解决我县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过程中小额担保贷款问题,根据政发[]60号、财社规[]1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担保,是指由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担保服务中心),根据合同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保证贷款银行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贷款担保资金来源与规模

第四条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由县财政局筹集和管理,专项用于促进县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第五条担保基金的筹集额度按与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的规模安排,并按照担保基金3-5倍的规模发放贷款。

第三章贷款担保管理机构

第六条设立担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会);监管会下设担保服务中心。

第七条监管会由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妇女联合会、金融经办机构和担保服务中心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管会会议,或经监管会成员提议召开临时监管会会议。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弥补代偿损失方案;

(三)审议、核销坏帐;

(四)经批准调整担保基金规模。

第八条担保服务中心为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经监管会审议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管会决议;

(二)对监管会负责,于每年一季度报告上年度工作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担保基金日常管理;

(四)向监管会提交核销坏帐、弥补代偿损失的方案;

(五)提交担保基金调整规模的方案;

(六)监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贷款担保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担保基金具体提供担保的对象和条件为:

(一)具有本县城乡居民户口,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本地创业人员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不得低于企业人员总数的30%;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新办个体经营、劳动密集小企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项目,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现有微利项目,原则上予以优先重点扶持;

(四)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申请担保贷款时,必须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还能力且必须在贷款发放银行开立帐户。

第五章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与用途

第十条贷款担保额度:

(一)对单个自然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对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三)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借款人提出展期的,在确定借款人展期期限内能够及时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担保服务中心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金融经办机构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按金融经办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的流动资金。

第六章贷款担保程序

第十四条需要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的城乡劳动者,按照自愿申请、社区受理评审后择优推荐、经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担保服务中心复核并出具承诺担保书、金融经办机构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上述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办事程序。

(一)自愿申请

1、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需向本人经营所在地社区提交下列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妇女创业申请推荐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申请人创业(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

(6)未经社区推荐的需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7)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创办小企业需向注册登记地社区提交下列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

(2)合伙人或股东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注册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6)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9)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议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1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就业人员总数30%的相关证明文件;

(11)当年(或近二年季、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拟提供的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14)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推荐

申请人须在上述资料齐备后向经营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项目可行,具备自有资金、还款来源和符合其他借款条件后及时推荐。

(三)条件审核

县劳动就业局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资料报担保服务中心。对不符合借款担保条件的,在回复申请人时应说明理由。上述工作应于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担保审核

担保服务中心核对《申请表》及报审资料,审核确认借款担保额度、期限和其他担保措施等是否符合规定、合法可行。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及时向金融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对未通过审核的,回复申请人和劳动就业管理局,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贷款审查

申请人持报审资料和《同意担保通知书》,向指定的金融经办机构申请贷款。金融经办机构核对《申请表》、《审批表》、《同意担保通知书》及报审资料,审核确认贷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能力等是否符合规定、合法可行。对通过贷款审查的,要尽快办理贷款手续。对未通过贷款审查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提出改进建议。

(六)发放贷款

金融经办机构对通过贷款审查的贷款在3个工作日内保证贷款资金发放到位。

第七章贷款利率和贴息

第十五条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按政发[]60号文件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50%贴息。

第八章贷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借款人(被保证人)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要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被保证人)情况发生变化(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财产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自然人户籍、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变更及财务状况变化等)时,应提前或于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社区、担保服务中心和金融经办机构,并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担保服务中心应制定规范、有效的担保评审和贷款监控管理措施及办法,应有专人专项负责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履行担保管理责任。及时掌握贷款担保整体状况,如发现资金损失或担保风险加大,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并通报县金融经办机构及社区,共同控制风险。

第十八条金融经办机构要简化手续,为借款人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加强借款人在本机构结算帐户的管理,对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有可能或已经恶意损失贷款的,应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通知社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担保服务中心,最大限度使贷款免受或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社区选用专门人员负责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积极协助担保服务中心和金融经办机构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要协助金融经办机构对借款人(被保证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担保服务中心、金融经办机构,督促借款人(被保证人)按约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担保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局、金融经办机构和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第九章代偿与追偿

第二十一条金融经办机构对已到还款期限未及时归还的,或经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贷款项目,应及时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告知担保服务中心,履行追索责任。追索期为自贷款期限届满或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个月止。

第二十二条追索期结束后,经追索借款人仍未偿付贷款本息的,金融经办机构依照《保证合同》规定出具《代偿通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先行代为清偿债务。

第二十三条担保服务中心收到金融经办机构《代偿通知书》后,根据本办法规定对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和债务追索等程序进行合规认定。对符合先行代偿债务的项目,由担保服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经办机构出具《同意代偿通知书》,办理代偿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担保代偿资金从担保基金本金中垫支,代偿范围限于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发生下列情况,担保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一)金融经办机构未及时向借款人送达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并向担保服务中心提交《代偿通知书》;

(二)金融经办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追索义务;

(三)金融经办机构确认借款人已发生危及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未及时采取措施并告知社区和担保服务中心,造成贷款损失;

(四)金融经办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发放、收回贷款,造成贷款损失。

第二十五条担保服务中心对贷款项目代偿后,应会同社区和劳动就业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债务追偿工作,金融经办机构应给予积极协助。对借款人恶意逃避担保债务的,担保服务中心可向人民法院提讼。追偿收回的资金支付应缴贷款利息后,属于冲减担保基金部分的调增担保基金本金;属于财政补偿资金部分的,作为以后年度县财政局补偿担保代偿损失的资金来源,单独记账管理。

第十章担保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担保基金专户储存于财政局指定的金融经办机构,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存款利息经县财政局批准,可用于担保服务中心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业务经费支出,利息余额转入本金。

第二十七条担保服务中心在监管会领导下负责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业务。应建立规范、高效的担保项目评审体系,科学、合理的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快捷、便利的担保运行体系。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个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对被保证人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第二十八条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按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0.5%,所需资金全部从贴息资金中安排,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突出的金融经办机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

第二十九条担保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担保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年度终了,担保服务中心向监管会报告担保基金财务情况,并提出代偿损失处置方案,由监管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条监管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贷款担保情况,确定当年担保基金年度代偿率最高限额。对限额以内的担保代偿损失,由担保服务中心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财政局提出补偿担保损失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证明担保代偿损失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代偿通知书,代偿资金凭据、追偿债权资金情况等;

(二)监管会批准的代偿损失方案及上半年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

县财政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应补偿的担保代偿损失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不属于财政补偿担保损失范围:

(一)金融经办机构及担保服务中心违反本办法规定范围、程序等越权审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或提供担保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

(二)担保服务中心未采取相应担保有效措施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

(三)金融经办机构及担保服务中心未采取债务追偿措施造成债权无法收回的担保代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15%时,担保服务中心应向其提出了预警通知并采取防范风险措施;不良率达到20%时,金融经办机构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不再办理新的担保业务。担保服务中心与相关经办机构采取进一步防范风险控制措施并报监管会批准后,方可恢复贷款担保业务。

第三十三条代偿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担保服务中心提出确认坏账申请,报监管会审核同意后核销:

(一)被保证人破产或死亡,其破产财产处置收入或遗产处置收入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二)经申请强制执行法律程序后仍无法收回;

(三)因被保证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第3篇

在区残联、街道残联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计划,现将2020年工作做一总结。

一、领导重视、工作上水平。

社区2019年底开办了针对智力、精神残疾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的辅助就业托养机构—阳光家园,•阳光家园设有工疗区、健身康复区、阅览区、休息区、展示区、烘焙区、心理区7大功能区,配备1名专职管理员、2名兼职管理员及5名阳光志愿者,助残爱心企事业单位5家。以“爱洒阳光、助翼飞翔”为服务宗旨,以“日托+工疗”的新型服务模式,为辖区在劳动就业年龄段的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来料加工、生活照料、健身康复、职业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文化娱乐等多元化庇护服务。

在2020年针对阳光家园的运营管理进行了全面提升,申请将2星级进行3星级的提升。

二、以认为本工作重实效,主动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在2020年社区残协共接待了16名残疾人来访,其中居民单阿菊女儿来社区咨询眼睛看不见怎么办,社区积极引导单阿姨办理残疾证申请事宜,因单阿姨原来是靠遗嘱劳保生活,属于低保边缘家庭,后来残疾证办下来了,是视力2级,属于重度残疾,又可以从低保边缘家庭升级为低保家庭,低保补助每月990元,又申请了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生活补贴,大大的帮助了单阿姨的生活现状,使居民感受到了社会温暖。

三、组织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活动

组织辖区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社区每周一次美食制作、每两周一次手工制作、每月一次广场便民活动,国庆节大型广场文化盛宴,通过举办这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虽然我社区在2020年中做了一些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了许多的不足,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力求创新、有针对性开展公益性活动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等工作。从而更好形成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残疾人服务网络,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2021年工作计划:

1、针对阳光家园残疾人,寻找引进更多的手工制作产品,开拓残疾人的动手能力。

第4篇

以党的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公民职业化工程五年规划纲要为新的起点,全力打造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平台;以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为主旨,进一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突破口,调整人才结构,优化发展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开辟城乡统筹就业渠道。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培训总量3700人,其中: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500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500人(含创业培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600人;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在职职工600人;培训城镇新增劳动力500人。一次培训合格率90%以上,培训就业率60%以上;创业培训后3个月内开业成功率达到30%,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实现1人创业平均带动至少3人以上就业的倍增效应;成功开业的企业中,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比率达到80%,创业培训合格人数发证率100%。试点工种实行就业准入,着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培训合格证》和《公民职业化工程培训证书》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目标,强化公民职业化工作责任

1、建立健全公民职业化“分工协作、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公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技术指导、考试考核、经费管理、汇统上报、项目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县教育文化局负责未能升入高一级院校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县总工会负责企业管理人员和在职职工培训;县劳动就业局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县财政局要根据公民职业化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经费,并规范经费拨付程序;金融机构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富余劳动力的登记造册及生源组织输送。

2、加强公民职业化工程工作队伍和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公民职业化乡镇培训网络建设。各乡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办公室及分口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要制定严格、规范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方案。今年,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领导小组将督查各乡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建设中办公人员、办公场所及制度建设等情况,督查的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创新形式,完善公民职业化培训质量体系

1、打造培训载体。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分别在励佳针织、宏利来制衣、昊天制衣、万隆制衣、超弦电子、华龙电子、联特电子、圣炬电子、裕盛电子、富迪欣达电子、榄菊日用、华城鞋业、龙生塑胶、赣良啤酒、华联家俱等十五家有培训实力的企业设立培训基地,利用厂方的现有设备、厂地、师资力量进行形式多样的定向职业培训,创建我县培训特色品牌。

2、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职业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工作要因人而异,灵活多样,方式上采取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学徒培训、转业培训等,时间上采取全日制、半日制、晚班制和函授等。承担培训的企业和学校,应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时间不低于一个月。

3、进一步优化教育、培训资源的配置,充分发挥农民知识化工程、“阳光工程”和再就业援助等促进就业与创业的综合优势。尤其要抓住就业政策延伸、扩展的有利时机,用足用好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拓展公民职业化培训领域,进一步扩大公民职业化覆盖范围。

4、各乡镇要积极输送学员参加培训。各乡镇要按要求、保质量有计划、有组织的输送学员到今年确定的十五家公民职业化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入厂培训前,学员需提供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复印件),并填写《**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培训登记表》。接收企业签署意见后,由各乡镇在一周内将《**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培训登记表》及学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县劳动就业局。

5、加强培训质量考核验收。对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给予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和《公民职业化工程培训证书》,其证书工本费统一由财政支付。每期培训结束后,由县人劳社保局牵头,对参训人员数量、培训合格率、就业率等培训情况进行统一考核验收。

6、加大培训投入。县财政对照年度培训计划任务,按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对各乡镇输送到县公民职业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学员发放培训生活费补助。同时,将公民职业化培训资金纳入公共财政年度预算,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设置“公民职业化培训补助”财政科目。今年财政用于公民职业化培训投入资金,要求上半年之前全部拨付到位。

7、实行培训工作经费补助措施。对全面完成培训任务的县直责任单位,按2000元的标准兑现工作经费补助;各乡镇在完成年度培训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工作经费补助与培训就业人数挂钩,按30元/人的标准兑现工作经费补助。工作经费补助在年底验收考核后发放。

(三)建立和完善公民职业化工程考核体系

第5篇

为了加强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首都社会秩序的稳定,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春运工作作为开年一项利国利民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设立办公机构,派专人负责,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春运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等方式,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 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第6篇

根据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全面开展了第二阶段活动,按照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计划,对照“六查六看”内容,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了党员群众评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第三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在深入开展

解放思想大讨论基础上梳理查找突出问题

第一阶段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使全体同志增强了发展意识,树立了发展信心,看到了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不足。为此我们在第二阶段开始后,继续组织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大讨论活动,要求同志们进一步破除陈旧观念,开拓发展思路,寻求发展举措,完善发展机制,为认真梳理查找本单位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辟了思想认识通道。领导班子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查找问题,主要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在思想观念方面,如何解放思想、拓宽思路问题;二是在体制机制方面如何深化改革、推动创新问题;三是在服务群众方面,如何强化职能、优化服务问题;四是队伍建设方面,如何提高素质、增强能力问题。并紧紧围绕这四个主要问题,总结工作,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初步形成了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报告。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

领导班子分析报告形成后,我们先后两次分别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和局中层以上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大家本着对劳动就业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改革意识、政绩业绩、思路举措等方面在局内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研究分析产生主要问题的原因和根源。民主生活会上同志们畅所欲言,深层次地分析了目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大家一致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受目前体制制约的客观原因,也有自身存在的主观原因。例如整体建设上缺乏科学的长远规划设计,思想观念上对为公共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研究上学习科学发展观不够系统。实际工作中缺乏科学统筹协调,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落实保障体制,有效制度不到位等等,这些现象既是产生主要问题的原因,也是影响科学发展的羁绊,通过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继续充实和完善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报告。

三、积极开展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再次开会专题研究分析报告,局长亲自对报告进行了整理修改,并在全局大会上公开评议,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和建议。十二月下旬,又专门召开了有乡镇劳动保障所长、县直企业负责人代表和部分职工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专访、信函、电话等形式逐个征求和听取了离退休同志们的意见建议反馈。并将征求收集来的十多条意见进行了整理分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评议活动,不但实现了全员参与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思想、统一认识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而且为充实、完善劳动就业事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提供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全局上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就存在问题的原因展开了十分透彻的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为圆满完成下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定基础,促进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圆满完成。

第7篇

根据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全面开展了第三阶段活动,按照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计划,对照“六查六看”内容,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了党员群众评议,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第三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在深入开展

解放思想大讨论基础上梳理查找突出问题

第一阶段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使全体同志增强了发展意识,树立了发展信心,看到了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不足。为此我们在第二阶段开始后,继续组织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大讨论活动,要求同志们进一步破除陈旧观念,开拓发展思路,寻求发展举措,完善发展机制,为认真梳理查找本单位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辟了思想认识通道。领导班子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查找问题,主要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在思想观念方面,如何解放思想、拓宽思路问题;二是在体制机制方面如何深化改革、推动创新问题;三是在服务群众方面,如何强化职能、优化服务问题;四是队伍建设方面,如何提高素质、增强能力问题。并紧紧围绕这四个主要问题,总结工作,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初步形成了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报告。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

领导班子分析报告形成后,我们先后两次分别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和局中层以上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大家本着对劳动就业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改革意识、政绩业绩、思路举措等方面在局内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研究分析产生主要问题的原因和根源。民主生活会上同志们畅所欲言,深层次地分析了目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大家一致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受目前体制制约的客观原因,也有自身存在的主观原因。例如整体建设上缺乏科学的长远规划设计,思想观念上对为公共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研究上学习科学发展观不够系统。实际工作中缺乏科学统筹协调,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立落实保障体制,有效制度不到位等等,这些现象既是产生主要问题的原因,也是影响科学发展的羁绊,通过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继续充实和完善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报告。

三、积极开展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再次开会专题研究分析报告,局长亲自对报告进行了整理修改,并在全局大会上公开评议,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和建议。十二月下旬,又专门召开了有乡镇劳动保障所长、县直企业负责人代表和部分职工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专访、信函、电话等形式逐个征求和听取了离退休同志们的意见建议反馈。并将征求收集来的十多条意见进行了整理分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评议活动,不但实现了全员参与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思想、统一认识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而且为充实、完善劳动就业事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提供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全局上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就存在问题的原因展开了十分透彻的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为圆满完成下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定基础,促进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圆满完成。

第8篇

一年来,我们街道工会在区总工会的具体指导和街道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各类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区总工会年初提出的总体目标要求,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会组织。20__年,街道党委办事处十分重视工会工作,把做好工会工作放在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和繁荣社会生活的高度,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推动街道其他工作的健康发展。在组织领导上,办事处成立后,及时调整了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工会工作的街道党委副书记为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配备工会委员会委员_名,建立健全了工会活动开展制度等各顶制度,形成了有机的工会工作运行机制。

二、以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和凝聚力。

工会组织的活力在于活动。“三八”期间,我们组织召开了女职工座谈会,向女职工表示节日的问候。并于x年x月x日组织__名女职工参加了区妇联举办的“三八”文艺汇演。x年x月x日与区总工会联合邀请__省妇幼保健院教授来办事处进行了“关爱职工健康”知识讲座,主要就如何防病治病和科学的生育方式作了细心指导,使职工对健康有了新的理解,对生活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追求。x年x月x日,街道工会在街道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职工到*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进行传统教育。_、为了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街道工会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区上的区情知识竞赛、文化年文艺汇演、纳凉晚会及关爱女孩演讲赛,不但丰富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吸引他们加入到活动中来,还建设了较为丰富的街道文化。

三、以送温暖工作为依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送温暖工作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帮扶此文来源于文墨星河本身,而是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是x年x月x日在街道党委及工会的倡议下,举行了职工扶贫济困送温暖捐款仪式,大家踊跃捐款,捐款金额__元。二是街道工会配合社区,立足于社区服务,不断拓宽就业领域,以成人技术学校为依托,开办就业培训班,今年共举办岗前培训三期,__名外出务工人员参加了培训,普遍认为培训必要及时,得到了启发与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一方面积极帮助下岗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本领;另一方面及时与街道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或与劳动就业保障所进行联系,想方设法帮助解决,扩大就业面。今年共帮助_人联系到用工单位。

四、加快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步伐,努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我们严格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结合区总工会关于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非公有企业组建工会工作计划,确立了“先组建、后规范”的工作思路。今年在区总工会的直接指导下,成功组建成了*幼儿园工会工作委员会和__宾馆工会工作委员会。

一年的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工会的要求、与广大职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今后我们要贴近职工实际和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9篇

组织起来就业,是指下岗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或由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组织输送到各类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一种就业形式。通过组织起来就业,可以发挥再就业扶持政策在扩大就业再就业中的综合效应,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推动组织起来就业的目标是,扶持一批再就业组织(基地),扶持一批再创业个人,带动开发就业岗位,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下简称“双扶双带”),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组织起来就业的重要意义,以“三今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结合本县(区)实情积极探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推动组织起来就业工作。

二、组织起来就业的主要形式

(一)由2名以上(含2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创办服务型.商贸型,加工型小型企业等方式实现再就业。

(二)通过成立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劳务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实现再就业。

(三)通过政府或有关部门划定和提供专门场所,建立再就业基地,将下岗失业人员集中组织在基地内实现再就业。

(四)通过劳务派遣等中介服务机构,把下岗失业人员输送和派遣到各类用人单位实现再就业。

三、组织起来就业的认定审核

组织起来就业的认定审核工作,由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的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备以下条件的实体,可向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组织起来就业认定申请书。

(一)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合伙经营的,应具有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营业执照、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再就业优惠证等。

(二)企业性质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应具有非正规就业组织章程、营业执照、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再就业优惠证等。

(三)再就业基地管理服务机构,应具有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管理服务机构与基地内务经营户签订的经营协议书、经营户本人的再就业优惠证等。同时,基地内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营户数应不少于全部经营户数的80%。

(四)劳务派遣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非企业法人证书、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书等。

对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实体,由市再就业办公室颁发《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书》。由各县(区)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凭《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书》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对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进行年检,对年检不符合组织起来就业条件的,收回证书,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起来就业的扶持政策

各县(区)要在全面落实现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扶持力度。凡年10月1日以后建立并经认定的各类组织起来就业实体,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一)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年12月31日,并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通过组织起来就业形式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根据再就业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增加贷款额度。

(二)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合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年12月31日,并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其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对输送或派遣下岗失业人员的劳务派遣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其实际输送或派遣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凭再就业优惠证和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地方财政按规定给予就业服务补贴。

(四)对各类组织起来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培训机构优先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五、加强对组织起来就业工作的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推动组织起来就业、“双扶双带”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政府对有关部门再就业目标考核的范围,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要抓紧制定推动组织起来就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劳动保障、财政、民政、建设、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组织起来就业工作。

(二)落实扶持政策,做好就业服务。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培养一批创办就业实体的带头人。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各类组织起来就业实体的认定工作,减少认定环节,缩短办理时间,为组织起来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市县(区)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的观念,确保组织起来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第10篇

2014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1545人,完成年初计划(900人)的17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007人,完成年初计划(4500人)的133%;职业技能培训34期,受训2668人,完成全年计划(2000人)的133%,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357人,完成年初计划(1700人)的139%,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311人,完成全年计划(300人)的10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控制在规定的4%之内。

一、工作成效及主要做法

(一)一系列援助就业活动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就业宣传、送政策送岗位到人。按照年初拟订的工作方案,深入乡镇、街道、社区等广泛宣传,开展就业援助活动,详细介绍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及各企业招聘信息。同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和服务窗口办理具体登记工作,登记未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提供适合于他们的岗位信息,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二是举办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今年以来,我局在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举办了3期企业用工现场招聘会,共有42家企业到现场招聘,提供的岗位多达1477个,到现场求职的人数累计1600人次,当场与企业达成用工意向的劳动者有384人。三是扶持自主创业。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20笔,实际发放贷款15笔100万元,直接扶持27人自主创业,带动78人就业。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就业援助活动,很好的完成了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目标,201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45人。

(二)以技能鉴定为手段、促进就业为目的,切实抓好职业培训工作

为了提高我县劳动者的就业技能,我局想方设法地为我县各类劳动者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提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要求。2014年,我局积极开展挖掘机操作工、黎锦制作工、中式面点师、摩托车维修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34期,受训2668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357人,11家改制企业失业人员创业培训311人,全方位满足了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需求。今年的培训针对性比往年更强,例如开展的挖掘机操作工培训班收到了广大农村劳动者的积极积极响应,全县报名参训1250人。根据要求,对所有参加培训的农村劳动者和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技能鉴定,有75%的人获得了职业技能证书,既有效防止培训的走过场形式化,又可以让学员持证上岗,稳定就业。

(三)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715个。为更好地跟踪管理好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保证他们的工作质量和合法权益。今年5月我局对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继续在原岗位上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且要求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权益。

(四)切实抓好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报到及实名登记工作,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今年我局共为11名高校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业务以及208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报到及户口入户手续。并建立离校未就业的我县生源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实行实名制就业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及时提供用人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

(五)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专业就业工作,促进农民增收

依托已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信息平台,完善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输出登记工作,按实名制为全县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建立台帐,建立健全劳务输出体系,认真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并在今年的2月9日举行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积极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14年通过各种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007人,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我县农民的经济收入。

(六)严格资金管理,切实做好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在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就业专项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14年,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6426人次,共发放失业保险基金670.67万元、医疗补助金210.35万元、物价联动补贴184人次,共0.27万元、丧葬补助1人,共8.1万元;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8047人次695.45万元,社保补贴517.8万元。

(七)继续开展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工作

根据我县大中专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计划,2014年共收集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25个,推荐就业见习人员25人,为其下一步更好的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八)筹建创业孵化基地

结合我县的优势资源,我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并对自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孵化对象,落实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免水电场地租金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九)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坚持安全、保密、及时的工作管理规则,认真做好人事及各类档案的托管工作。对入库档案进行全面的分类、整理、编目、入库。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和调出手续,杜绝各类档案的丢失,损毁或泄密事件的发生。目前我局共保管下岗职工档案2344宗,大中专毕业生档案3259宗。从2014年起免费为我县大中专业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简化办理流程,减轻高校毕业生经济压力、消除流动性就业障碍。

二、存在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局的就业再就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是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缺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大型、密集型项目,新就业岗位开发难度大,造成大中专毕业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巨大。二是我县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观念落后,“等、靠、要”等保守思想严重影响了就业现状,造成我局全力举办的招聘会经常是企业用工岗位多而前来应聘人员少的局面。三是培训师资力量薄弱,目前我县还没有专业的培训教师队伍,未能很好的适应我县目前劳动者对技能的需求。

三、2015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14〕11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2%以上。一是继续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建立信息数据库,全面落实名制就业服务;二是出台《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大中专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大中专生见习等相关补贴;三是继续加强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四是创办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2015年力争15家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公司入驻。

(二)围绕建设我县“富美乡村”,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计划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00人。

(三)结合城镇化的发展趋势,鼓励企业大量吸纳下岗职工,加大力度不断开发新就业岗位,计划新增就业人数900人。

(四)为了适用我县职业介绍的发展要求,在精英汇有限公司内设精英汇职业介绍所,除日常正常开展用工登记和职业介绍外,召开专场招聘会3场以上(如正月初十、三月三企业用工招聘会、中秋大众专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并在精英汇有限公司内设精英汇培训中心,根据特色产业及本地师资力量、市场需求和培训对象的特点,开办黎锦培训、电工维修、橡胶割胶等培训项目,计划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500人,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电工、电焊工、家政服务、创业等600人。

(五)为了确保我县从业人员工作的规范化,积极协助县劳动监察大队,做好我县从业人员执政上岗工作。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劳务经济和统筹城乡就业,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提高其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服务,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促进全市农民增收致富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整体推进”的要求,在全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按照“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柜、一县一库”的要求,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农村适龄劳动者就业、失业、培训、社保等基本情况,建立起农村劳动就业动态管理服务机制,使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到每一位农村劳动者。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基本要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动态化目标。建立起转移就业动态管理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人性化服务的工作制度。使农村劳动力能够就近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

三、实名制登记人员范围

1、具有我市农村户籍、年龄在16-60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

2、从统计时间算起,一年内在非农产业就业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四、工作内容

(一)实名制管理内容。就业实名制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农村劳动力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以本人身份证上姓名为准)、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等;就业信息包括:就业状态、求职意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去向、就业时间、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联系电话等。

(二)实名制管理方式。就业实名制管理,先建立纸质台帐、再录入微机,确保记载真实,查有实据。数据由行政村(本人、家属、村信息员)填报,乡镇(街道)、县(市、区)、设区市逐级汇总上报。行政村信息员定期做好本村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调查工作,2012年每半年报告其动态变化情况,从2013年开始按季报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就业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对实现就业人员的就业时间、就业去向、合同签订、工资收入等就业信息半年(季)更新一次,确保管理信息真实全面。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一次规划,统一实施,滚动完善”的原则,以农村适龄劳动力信息档案为基础,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平台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相结合,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情况,形成反映农村劳动力就业基本情况的动态信息登记管理服务制度。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10月-年底)。根据省、市要求,制定本地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组织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项会议布置细化工作,组织相关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业务培训。

(二)统计调查阶段

(2012年月至2012年6月)。在全市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的首次调查登记;完成有转移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农民基本情况的调查登记;完成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登记, 建立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数据总结阶段(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调查登记,建立完善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起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动态管理服务机制。

六、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

(一)建立就业实名制管理登记制度

1、各县(市、区)要摸清辖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农村劳动力和转移就业的人员底数,每名农村劳动力要填写《省农村劳动力登记卡》(见附件1),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全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台帐并专柜储存,各县(市、区)建立数据库,所有卡、册、柜、库数据一致,且均为实名,并采取定期更新方式,实施动态管理。

2、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一是明确村信息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就业服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二是认真填写、汇总相关数据,保证真实有效。三是明确数据定期更新时间,在2013年前每半年更新一次,2013年后每季更新一次。四是明确报表定期上报方式和时间,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局。

(二)建立就业实名制调查统计制度

1、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作用,建立责任制,划片包干,负责属地内适龄劳动者基本情况调查。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应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半年(季)调查一次,调查时间为半年(季)、全年度的最末月。专(兼)职劳动保障信息员要及时采集、登记适龄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变动情况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协理员按规定将调查数据录入信息系统网络,更新相关数据。

2、根据省厅专门制定统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统计表,将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实名制统计范围,实行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统计单位的就业实名制统计报表报送办法。完善就业实名制统计基础资料和台帐管理,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和提供就业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电子台帐。

(三)实现实名制管理与就业服务相结合

各县(市、区)在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同时,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37号)明确的行政村承担就业工作的职责,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实名制管理掌握的农村劳动力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四)建立依托信息化系统的实名制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倾斜,优先保证基层开展公共服务必需的设备和网络建设投入,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就业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转移就业数据库,逐步向省级集中,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全程信息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就业实名制管理,是各级政府落实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重要职责、也是考核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采取得力措施,抓好就业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就业工作计划,抓紧制订推进方案和实施办法,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当前要尽快落实开展农村劳动力及转移就业调查工作,做到人员底数清楚;要完善服务设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订各项工作制度,提出具体任务目标和时间要求。

(三)充实管理人员队伍。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面积、人口数量、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和富余劳动力情况和需求,合理配置专兼职调查员。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政[]79号)文件要求,各行政村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由农保统计人员(没有农保统计人员的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统计工作,同时要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负责本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动态管理等基础工作。要根据就业政策和实名制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对基层从事实名制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服务技能等培训,原则上经过2-3年时间普遍轮训一次,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12篇

一、2014工作总结

(一)统筹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短期培训)取得新进展

1.强化培训管理。为了使各项培训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达到预期目的,使参训学员学有所获,并能找到相应的工作。一年来,中心从强化制度管理上着,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先后对、、等制度进行修改,新建立、等工作制度,使中心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建立严格的培训考核和考评制度,对参训的学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所学习的技术的知识,对教师进行定期考评,不断提高任课老师的教学水平。

2.提高培训质量。中心本着对每个培训负责的宗旨,从培训专业的到老师的选择,都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强化培训过程,要求参训学员出勤率不低于90%,缺课较多的学员不予发培训结业证书,同时,要求授课老师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让学员学有所获。

3.合理设置培训专业。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指导思想,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调整和增加专业,2014年共新增、等个专业。在专业的设置上,中心一直以市场需求为主要导向,以企业需要为前提。同时,为做到专业的设置合理、准确,中心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并将研究结论运用于专业的设置上,从而做到培训专业的设置合理、切合实际。

4.拓展培训领域。中心一直以至力于为服务为宗旨,以为主要产业的地区,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是当前的紧要任务,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中心按照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招收农村、企业、待业等方面的劳动者,2014年,共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人,培训企业在职职工人,培训进城务工农民人,培训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人。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素质。

(二)开拓创新,职业技能培训(长期培训)呈现新局面

一直以来,开展短期培训是中心的主要培训任务,自今年以来,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将培训的形式拓展到长期培训,经过一年的努力,长期培训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加大宣传。长期以来,中心都以短期培训为主,长期培训一直处于空白。今年以来,中心在开展短期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长期培训,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学员积极接受长期培训,同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长期培训的有利之处。

2.结合实际。长期培训多是应企业和相关单位的要求而举办,一年来,应企业的要求而举办的培训期,有人参加培训。同时,根据市场需要,举办了保健按摩、足穴、计算机、家电维修、美容美发等专业的长期培训班期,有人参加培训。

3.抓好培训质量。长期培训相比较短期而言,其费用更高、时间更长,管理的成本相对更高。为提高培训质量,中心加强了管理,在培训过程中按照学校的管理模式,完善常规管理,让长期培训取得应有的培训效果。

(三)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失业人员是个特殊的群体,提高就业才培训的主要目标,而培训才是手段。一年来,中心立足职能,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参加培训的学员学到多种技能的同时,注重就业实效,积极帮其联系就业单位。与此同时还要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采取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广辟就业渠道,早日实现就业。一是积极与当地再就业局、人才市场配合,举办就业洽谈会,为学到一技之长的学员搭就业桥,铺上岗路。二是与多家企业建立用工供求关系,发展订单定向上岗,有针对性地培训专业人才,安排学员就业。为此,我们专门走访了、、等就业需求量大的企业,并与这些企业挂钩,为他们急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签定劳动就业合同,使下岗失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争取早日走上就业岗位。三是延伸就业渠道,组织区域内优秀老板、经理,以典型人事影响学员,使他们树立敢闯市场的信心和决心,激励他们不断开阔视野,转变观念,积极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建新岗、立新业。

(四)部门合作开展新项目

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同时,为中心开拓新的市场,一年来,中心积极与、、等部门合作,对部门所需的技能进行了培训。此种培训模式丰富的中心的培训内容,拓展了培训领域;也极大地减少了企业的培训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培训能力,通过中心专业教师的系统讲解,受训员工全面地掌握了所要从事的岗位技能和知识。

同时,中心根据相关单位的要求不断开展职业指导。建立下岗职工职业指导制度,帮助他们认清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树立自主就业意识;为他们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和介绍求职方法,指导他们制定个人再就业计划和措施。职业指导的具体实施,可在职业培训机构中开设专门的职业指导课,或由职业指导人员深入基层,提供咨询服务;也可采取让再就业成功者介绍经验或组织巡回演讲等多种形式。

(五)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活动

一年来,在结合开展、活动,中心开展了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动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转变培训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培训质量。在活动中,要求做到做到“五不”,不让该办的事在我这耽搁,不让该做的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让不该发生的事情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办事的人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人事局的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害。同时,要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教学工作专业性强,要严谨细致对待每一项工作,努力做到讲好每一次课。要强化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要强化精品意识,无论从事哪项工作,都要在自身能力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不敷衍了事,不被动应付。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强化培训的领导责任制

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构筑终身教育体系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积极营造树立素质制胜和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一专多能、岗位成才;提升人文素质,提升文化品位,加强人格修养,培养优秀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建立经常性、全覆盖、分层次、有重点的大培训格局,为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继续做好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培训机构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职工的特点,确定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着力开展适应性职业技能培训。在学制上,可以试行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时制或学分制等。在培训方式上,可利用现有培训机构办班,或采取企业与职业培训机构联合办班,也可利用广播电视、函授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培训,还可鼓励个人自学。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般以短期和以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为主,使下岗职工较快地提高再就业技能。

(三)寻找新项目、拓展新专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创业培训)

要本着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宗旨,不断寻找新的培训项目、拓展新的培训专业。一是要加强与相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特别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二是加大对企业需求的调研和了解,提前做好培训准备,做好超前服务,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创业培训上;三是寻求新的培训专业,为经济发展准备新的人才。

(四)寻求部门支持:政策支持、金费支持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职业培训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都给予很大的帮助。2015年,中心要积极做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工作,同时,要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对接,保证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大投入,提升培训服务能力

经过年的努力,中心已建成培训、服务、创新为一体的培训机构,但与国外一些先进的培训机构及不断发展经济需求相比,中心还存很多不足,2015年,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培训服务能力。

(六)加强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

中心要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不断提高培训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把建设学习型企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国家要求具备的职业资格培训作为能力建设的重点,大要把培训管理者和师资队伍素质考核作为今后培训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培训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稳固和扩大兼职教师队伍,要建立主体专业(工种)兼职教师资源库,中心要定期到企业招聘兼职教师,从而形成以专职教师为龙头,内聘兼职教师为骨干,外聘教师为补充的专业结构合理的培训教师队伍,为中心培训提供师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