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1 18:56: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制科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五常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统计单位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四个方法。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计分制,基本分为100分,每项扣完为止,加分不封顶,考核的起止时期为20*年1月至12月,考核的实际得分×15%计入全区统计工作目标考核总分。
具体计分标准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基本分20分)
1、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5分)。未制定和未上报工作计划不得分(以印发文件为依据)。
2、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和利用本级宣传工具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分)。未开展不得分,开展不力酌情扣分(查看本级综合统计台账和有关汇报材料)。
3、建立“四五”统计普法对象普法教学档案,主要包括单位、姓名、职务及培训时间和考核成绩等方面内容(5分)。未建立不得分,建立不完整酌情扣分(查看花名册)。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基本分40分)
1、开展经常性统计检查工作(20分)。
①完成对统计单位的统计检查数量(10分)。要求大乡镇每月10-15家,小乡镇每月3-5家,未完成酌情扣分(查看综合统计台账和统计检查现场笔录)。
②每月月底前向区统计局法制科上报在检查中发现的具有较重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对象(10分)。要求大乡镇3家,小乡镇和部门各1家,未报送执法检查名单不得分,迟报扣2分,少报酌情扣分,对已查明情况并上报区局要求进行统计稽查的单位被查处的不扣分,对未上报区局统计执法机关而被查处的单位,警告每家扣1分,罚款每家扣2分,通报每家扣3分(查看法制科检查记录)。
③承担并接受省、市两级统计机关平时的统计稽查任务,每次统计稽查另加10分,若在稽查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并被上级统计执法机关查处并在全区统计法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不仅不加分,而且要酌情扣分(查看法制科检查记录)。
2、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20分)。
①及时上报区局要求的专项执法检查相关报表和总结报告(2分)。未报不得分,迟报扣1分(查看法制科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②在规定检查对象范围内自查率要达到100%(3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查看《基本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法〉情况自查表》和《基本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法〉情况自查汇总表》)。
③通过市区两级统计执法机关的专项执法大检查(15分)。在专项执法大检查中,如本级被区级检查机关查处的扣10分,其所属统计单位被区级检查机关查处的,警告每家扣1分,罚款每家扣2分,通报每家扣3分。被市、省级检查机关查处的要加倍扣分(查看法制科专项执法检查台账)。
(三)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20分)
1、及时上报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相关报表和总结报告(5分)。未报不得分,迟报扣1分(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2、全面通过市、区两级统计机关基础建设年活动考核验收(15分)。在考核验收中被定为先进单位的为满分,合格单位的单位为13分,不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能够改正符合达标验收要求的单位为10分,不合格单位不加以整改或整改后又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单位为0分计算(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3、在开展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中,如有创新举措,并有推广价值的,要酌情加分(查看法制科统计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记录本)。
(四)统计单位登记、年检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20分)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06年我局的监督法制工作,在市局监督法制科及__区法制办的领导下,按照监督法制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和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各项监督执法总结、信息和报表上报工作
按照市局监督法制科和市稽查局综合科的信息报送工作规定,本年度认真做好了各项监督执法报表。一是认真完成各项固定报表。二是认真做好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总结和报表,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局有关各类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布署,认真做好了苏丹红、农资、小麦粉、大桶水、食品添加济、液态奶、保鲜膜和禽流感等专项检查报表,在报送工作中,认真做到实事求是,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前及时向监管分局调度和了解情况,按时上报有关信息。三是认真做好定检季报,每季度经市质检所定检不合格的产品于下季未20号之前报送如下材料:不合格企业整改报告、后处理工作总结、质检机构复查检验报告。
(二)做好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按排的信息报送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布署,组织开展了全区食品生加工小作坊专项调查和检查,起草制定了“__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写出了“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工作建议”,为加强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治理和整顿提供了依据。
(三)认真做好案审和法制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做好执法人员提请审议的立案案件的初审的工作,严格从程序、依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分析,提出准于立案和撤销的依据和理由。同时,积极做好区法制办按排的有关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完成了清理和报送。
(四)定检工作情况
06年上半年,__有44家企业56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定检,(其中包括煤碳、水泥的14家企业19个批次的产品)。属__局后处理范内的共有30家企业37个批次的产品,共有5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定检合格率为86.5。对定检不合格的企业,__局加大了后处理力度,接到定检报告后,及时送达给被抽检企业,针对不合格项,帮助企业找出原因进行整改,目前,5家不合格企业都己后处理完毕。
(五)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
今年以来,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文章版权归文秘站网作者所有!添加剂使用备案工作,按照《山东省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通知精神,加强本区食品添加剂生产备案管理工作,有1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15种食品添加剂办理了备案手续。
一、认真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在全市环保系统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我局法制工作的实际,按照《*市2009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我局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制定了《*市环保局2009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平环[2009]197号);为了确保我局与*市人民政府签定的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得到贯彻落实,做到层层分解,我局向各县区环保局制定下发了《2009年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平环[2009]103号),并与局内部科室及二级机构签定了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并将于年终进行考评。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1.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对《*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执法单位进行学习,在现场执法调查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时注重对违法事实情节轻重的记录,法制科做好审查把关,对每一起案件严格按照已公布实施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制度》确定对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保证在实施罚款处罚时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落实情况
该局于20*年已制定了《行政处罚首查先行整改制度》,制度下发后,组织各执法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制科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符合先行整改条件的违法案件不再进行处罚,仅要求限期整改。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首查不罚,先行整改的案件10件,对首次发现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做责令限期整改处理,不予经济处罚。
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平政[20*]58号)的规定,我们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核,对需要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及时上报市法制办备案,今年上半年共上报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件。
4.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行政执法证、监督证审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对全局持执法证人员和新办证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全部优良。对调离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的执法证予以收回,为新调入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办理了执法证,符合持证条件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全部顺利通过年审,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必要条件。
三、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加强对该局实施的环境执法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执行和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和环境保护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从法制上保证了我市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等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立案的22起,责令限期纠正环境违法10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12起,处罚金额32.5万元。其中执行到位的4起,金额8万元,其余8起执行期未到。2009年以来未发生一起随意改变已生效的处罚决定的行为。上半年未出现超越权限执法现象,无重大行政执法违法案件。对上述环境行政处罚等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能够及时的向省环保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环境保护法制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各地区环境法制工作情况(环年专法表),能够做到及时汇总、认真复核、按时上报。在对以局名义对外的文件、公文及信件的回复等材料,法制科做到认真审查、反复修改、及时反馈,充分发挥了法制监督、审查把关的作用,确保了全局正常管理工作开展。
四、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该局以强化法制机构工作队伍建设为主要抓手,精心打造了一支有战斗力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大行政复议工作设施、设备投入,购置行政复议必要的办案器材、复印设备。行政复议工作已经具备必要的复议接待与调解场所、办案器材和查阅、复印条件,能够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不断提高复议应诉信息综合报送工作。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强化行政复议、应诉信息报送工作,使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更加完善。
五、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该局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重点开展了纪念《纲要》颁布五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早筹划、早部署、早安排,精心组织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了统一部署,并制定了《*市环保局二九年法制工作宣传计划》(平环[2009]114号),局属各科室和二级机构也都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学习宣传工作有领导,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对学习宣传《纲要》工作作了精密安排布置。按照市法制办的统一布置,该局积极参加3月20日全市在鹰城广场举办的“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活动共展出宣传版面1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3条,设置2个法律服务咨询台,共散发宣传挂图100余幅、节能减排宣传卡片和传单500余份,着力环境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全民环保意识,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热烈欢迎。同时,我局还在全局重点开展纪念《纲要》颁布五周年宣传展览活动,局机关大厅及各二级机构均设立了宣传展示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着力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切实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制度、促进职能到位,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守行政法律程序,规范行政法律行为,切实落实依法行政的保障措施,积极担负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严格依法制定和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本部门、各科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顶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法制科)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三、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监督、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
3、监督、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乡(街道)司法所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
6、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了解、掌握全市归正人员的情况,指导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修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年度财务收支内审。
8、承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
9、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完善各项措施。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种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注册关。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公证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公证质量的管理,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公证处和文明公证员活动,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做好公证机构和公证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工作。
6、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书年检、注册工作,将我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7、法律援助工作
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援助制度,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8、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达到有班子、有房子、有牌子、有印子、有制度,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9、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加强专业市场、外来人口集聚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10、社区矫正工作
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基础台帐,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培训教育基地,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完善相关部门工作衔接机制,不断降低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
11、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内部关系,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
12、法制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的监督,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3、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法制科)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领导干部政治教育。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年度考核、任免、奖惩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律师、公证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晋升、调整。做好本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检查所属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守和执行纪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方面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分析和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新闻宣传、议案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文印、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和机关对外联络、接待、保障、基本建设等工作。
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受局领导的委托,行政诉讼,机关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和解答本系统有关法规、政策问题。落实和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每月一法学习”工作。
受理社会和内部工作人员对本局党委和党员违反政治、组织人事纪律、经济管理制度,失职、侵犯党员权利、侵犯公民权利、严重违主义道德、违管理秩序等的检举、控告。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初审、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审核
(三)宣教科
制订全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辅导培训,承担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一步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镇乡、街道依法治理和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管理全市法律专业成人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调委会创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和监督全市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各级帮教组织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贯彻落实上级及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指导、组织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全市各镇乡、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制订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机构,负责对全市执业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律师和律师所的执业行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业务培训。综合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开展律师实务理论研讨。制订全市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监督公证业务活动。具体负责全市公证员业务培训,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年度考核上报工作,组织年度公证质量检查,查处错证、假证和违规行为。指导全市涉外公证。负责公证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公证机构变更登记初审。负责公证员执业申请初审、公证机构年检初审、执业公证员年度注册初审。负责做好律师、公证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处理公证申诉。
(六)“148”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有关的法律、政策,定期综合分析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提出法律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统一协调本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
五、保障措施和具体制度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全局干警大会,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局党委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关系,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到实处。各执法科室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法定职责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协作。非执法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在局机关开展了“每月学一法”活动。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法制科)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纪检的,由局纪委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地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送局办公室(法制科)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
指导思想
今年3.15的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在消费领域和全社会大力树立“消费与服务”理念,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组织领导
成立区工商局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型“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地点:金山榕城广场
时间:3月15日上午9:00—11:00
责任单位:消委会、12315台、各工商所、检查大队和相关职能科室。具体由林燕鸿牵头负责实施。
(二)具体分工
1.现场运作
包括领导致词、《食品安全法》观众互动有奖问答,以及文艺演出等活动。
2.现场保障
牵头安排布置活动场地,对宣传材料的版面制作进行把关,并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3.各工商所、12315台、检查大队和相关职能科室在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和横幅标语,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消费维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常识,现场解答消费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现场发放材料由相关单位自行准备)。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1)太平巷工商所联系相关企业举办家电、葡萄酒、开关插座真假识别活动,现场提供商品服务类消费知识咨询)。
(2)城南工商所联系有关商场、企业进行装修装饰材料产品质量识别咨询活动。
(3)盖山工商所联系酒类生产企业,开展识别真假食品为主的咨询活动。
(4)城门工商所联系当地供销社对农资产品销售宣传及辨别真假商品消费咨询活动。
(5)金山工商所联系装修公司对居室装修质量、合同咨询、及眼镜质量问题开展咨询活动。
(6)商标广告科开展商标广告咨询。
(7)市场合同科开展合同及《食品安全法》知识咨询,提供食品现场检测。
(8)注册科开展办照和年检咨询。
(9)法制科开展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咨询。
(10)12315台负责现场接诉并专人负责进行电脑上网接诉,检查大队负责现场投诉、举报的查处。负责人:
(11)信息科做好现场技术保障工作。
(12)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车辆调度。
(13)人教科牵头,城门工商所配合。联系10名青年志愿者参加现场活动。
以上单位均指派两名有现场咨询经验的干部参加,并及时收集现场咨询的有关数据,活动后于3月16日汇总报区消委会。参加现场活动的人员、两部行政执法车辆必须在当天上午8:30准时到位。
4.现场邀请省、市局领导、区人大、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文明办、贸发局、市局公平交易处、市12315台、市消委会、各分会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到场指导。
(三)宣传报道工作
邀请省、市、区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对我局开展3.15系列活动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在全社会营造打假维权、引导健康消费,服务诚信经营(负责人:阮俊)。
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参加3.15现场咨询活动的有关单位和干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把举办好315现场咨询活动当作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展示工商风采和我局工作亮点的一件大事来抓,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局党组保持高度的一致。
2.要狠抓落实。要按照局党组的工作计划、安排,狠抓落实,负责人和工作牵头人要起到带头作用,并把工作落实、分配给具体的成员,做到事事有着落、有人管。
3.要遵守纪律。参加现场咨询活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着制服(冬装、衬衣、扎黑色领带、带帽子、黑色皮鞋),要按照分工,各尽其责;要遵守工作纪律,不要擅离岗位,遇有特殊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观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交通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市交通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钟雷局长任组长,王家祯、王余虎、李伟忠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安全法制科、工会、工程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局安全法制科设立办公室。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排查治理范围:交通行业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船舶“两防”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集中解决薄弱环节。与“平安交通”建设和“安全基础巩固年”活动结合起来,使隐患治理和基础工作相互促进,实现标本兼治。
2、坚持各单位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涉及到企业和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的,由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隐患排查、登记和治理工作,监管部门做好督查推动,涉及到监管内容的要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3、坚持专家检查与职工自查相结合。要组织安全管理和技术专家对重点安全管理工作和重点基础设施组织专业检查,同时要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隐患排查中来,扩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
五、重点治理措施
(一)公路方面
一是抓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重点做好三年危桥集中改造。制定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年集中改造危桥项目库,对危桥进行动态管理。继续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研究制定《桥梁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大、中桥梁的动态监控。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并向农村公路延伸。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作。
二是全面提高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在完善公路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路网调度职能,提高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大力推进自动化监测设备建设,研究建立大型桥梁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的管理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其运营状况。
三是以落实长效机制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执法,着力对车货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加大治超的源头监管力度。继续做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
四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强化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二)水路方面
1、加强水运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全面梳理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相应的措施,尽可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结合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老旧水运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设施运营安全。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保障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的单位,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保持应急设施的完好性,并通过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应急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安全隐患治理成果。加强长期跟踪监测和定期分析,探索建立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隐患防范机制。
五是以项目稽查为切入点,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水运建设市场。继续做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款使用、廉政建设等内容。加大政府对建设过程的动态监管力度,推动水运建设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水运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组织开展“两防”回头看。
“两防”回头看分为安全隐患再排查、督促整改隐患和开展评估检查、“两防”活动的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是认真回顾、总结“两防”活动中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照法律法规及“两防”活动相关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
二是对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整改。认真总结梳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发生反弹,杜绝新的隐患产生。
三是在交通厅组织“两防”活动总结验收前,局“两防”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全市开展“两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确保“两防”活动取得更大效果。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重点做好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部署工作,确保落实到基层。细化本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隐患治理目标和措施,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有效。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参与,以施工单位为主体,重点做好“两查”工作,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治理成效。通过企业自查治理、行业督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设计、施工关,对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治理,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办公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一是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消防设施、用电设备等配备齐全并正常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办公大楼、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管理,加强夜间巡逻,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时间安排
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3月份开始,3至11月为工作整体推进阶段,12月各地进行考核验收。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把握住三个重点时段安全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围绕全国“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20*年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要加强整改和监控,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并落实跟踪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尽快完成整改。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公告精神,在天气转暖后,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集中检查,尽快修复受损的公路及各种公路标志、安全设施。
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汽车客运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防止人员携带危险化学品进站或随车出站。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及北京“奥运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汛期以及台风等恶劣天气频繁的特点,突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港口装卸作业等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安全监管,及早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保障重点搜救设备和物资。
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突出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在“奥运会”期间,要突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生产、办公区域、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检查。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雨雪冰冻条件下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突出加强大运河“四改三”工程、枯水期水上交通安全和雨雪冰冻天气下公路保畅通、保运输安全工作,深化船舶“两防”专项整治,做好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和防范工作。围绕这些工作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2、强化宣传发动,实现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为有效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闽劳社[*]105号)的要求,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年*、*两市做为试点城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已取得进展,2009年,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2010年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部署,整休推进,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年完成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年已完成试点工作,今、明两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分析当地用人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网格划分,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要参照“南劳社[*]综94号”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并参照“南劳社[*]综251号”文精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设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组织网络,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奠定组织基础。2009年各县(市、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着手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2010年全市基本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
(二)抓好人员培训,建立健全队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要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地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其职责。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由省厅纽织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任;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聘请。为了节省差旅开支方便参训人员,初步定四个点集中培训:延平、顺昌集中延平区;建瓯、政和、松溪集中建瓯市;建阳、浦城集中建阳市;*、光泽集中*市。培训时间:*年4月份组织报名,5月份开始组织培训。
(三)深入用人单位,做好信息采集。各地要在建立网格的基础上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并廷伸至网格,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将全省各个地域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监察情况等形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过程、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的网络化,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全覆盖,实现劳动保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在我省金保工程运行前,可先用Excel电子表格或纸质表格按《福建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试行)》(见南劳社[*]综251号文)采集信息。
(四)发挥网格作用,构建维权网络。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对辖区内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按照管辖规定行使执法权。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三、工作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落实。包括:负责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具体方案;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培训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建立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并指导县(市、区)建立两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发证。
(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篮察人员;负责指导街道(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聘请;负责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落实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配合上级监察机构开展执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监察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针对我们闽北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信息不够明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意认识,将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白程,切实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划分网格、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需要协调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各方面的关系。*、*两试点城市以及省内外兄弟城市的实践经验都说明,领导重视、做好协调是顺利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关键。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否正常发放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精神,既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确保网格化监察工作运行顺畅,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