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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有什么用

时间:2022-01-27 03:55: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三方协议有什么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三方协议有什么用

第1篇

大学毕业生经过了笔试、面试的重重考验,终于拿到了offer,下一步要面临的问题就是:签约。而如果有的同学之前已经跟其它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和新单位签约,那么又涉及到一个问题:违约。本篇主要讲讲应届生签约最应该九个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签约分为两种:签offer和签三方协议。其中,前者对个人及企业的约束效力远不及后者。下面分别来介绍。

1、签offer

offer一般是单位提供给你的一个录用意向,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给你,要求你在上面签字,表明你接受对方的录用意向,愿意到单位工作。所以,这实际上相当于个人和企业签署的一个合同。一般这种形式在外企中比较常见,另外就是那些不给解决户口的单位,通常也会跟你签署一个这样的offer,然后等你正式工作后,再签署劳动合同。

在此提醒大家,签offer前应了解以下几点:

1)offer的作用。

offer是你和公司签署的一个录用意向,并不涉及学校,所以,对你的约束力不大,同样,对公司的约束力也不大。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时不去,而公司也可以随时不要你。所以,如果你非常想去这家单位,一定要和他们签三方,这样才能保证你肯定被录用。而如果公司不肯和你签三方,只签offer,那说明它无法帮你落户,这种情况在北京和上海的企业中比较常见,因为受到户口指标的限制,很多单位确实无法帮你落户或接收你的档案,所以他们无法跟你签三方,只能签offer。这种情况下,你将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在毕业前找一家单位挂靠户口和档案(如天津人才市场),即和这家单位签三方;要么,毕业时户口和档案被打回原籍。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的:毕业后,你的户口和档案留在挂靠单位或打回原籍,然后,你与之前签offer的这家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过去上班。这两种情况下,你都是以外地人的身份在北京或上海打工,换言之,你不属于这个城市,跟民工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签了offer以后,又不去这家单位了,算不算违约,需不需要交违约金?

答:需要。尽管offer不是三方协议,但它实际上是你和公司之间签署的一个非正式的合同。所以,如果在offer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当你不去时,就算违约,仍然要交违约金。这点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违offer也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如果上面规定的话。如果offer上没规定违约金事宜,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用交违约金。但这时,你损害的是个人信誉。所以,在签offer时,还是要慎重。

总之,大多数情况下,签offer并不妨碍你找其它工作,但并不代表对你毫无约束力。所以,在签offer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这个offer所提供的待遇以及工作地点等因素你是否能接受?如果不能接受,那么,建议不要签。

2、签三方

这是应届毕业生与单位、学校签署的正式协议,对单位、学校、个人都有很强的约束力,也是正式的签约形式。这个过程涉及到非常多的因素,下面向大家一一介绍。

首先,在签约前,一定要向HR或其他人打听清楚以下信息:

1)户口

要问清楚,这个单位是“保证解决户口”、“尽力解决户口”、“不保证解决户口”还是“不管户口”。尤其对于签约北京、上海单位的同学,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北京、上海对于双外卡得比较严,所以,用人单位能否给你解决户口,这点非常重要对于北京户口,一般来讲,大多数国企、事业单位、研究所、公务员都是有能力解决户口的,但是,除了公务员外,其它还是要问清楚。外企和私企解决户口的能力跟前面的单位比要差很多,但是不同的单位也有很大的差别,像IBM、华为每年就能拿到很多名额。所以,对于这些单位,更要问清楚,到底有多大可能性解决户口。上海户口历年来采用的是打分制,即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进行打分,超过分数线就可以获得上海户口,企业对于你能否获得户口的影响在于打分标准中的“单位信誉5分”和“地域导向2分”,所以,在签约前,要把这几个要素核实清楚,在这两项中单位到底可以打几分。然后,根据个人情况,参照上海的打分标准对自己进行打分。注意:所有的获奖和专利情况都是以你就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的为准。核实清楚自己的分数后,再跟历年的分数线作比对,以确定自己能否拿到户口。分数线05年是64分,06年是68分,今年的还没出来,估计应该在70分左右。友情提示:我跟就业指导中心老师和我公务员的朋友打听过,今年上海的户口政策可能会变,一是分数线会往上提,二是达到了分数线也不一定能获得上海户口。所以基本上,今年去上海的大部分人恐怕都没有户口,请签约上海的同学作好思想准备,不行到时只能办理居住证了。这也是我最后没去上海的一个重要原因。至于户口到底重不重要,有什么用,网上讨论过无数遍,只能说:你认为重要,它就重要;你认为不重要,它就不重要。个人觉得很重要,因为如果你想在一个城市长期发展的话,户口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以北京为例:如果没有北京户口,当你想跳槽时,会发现能选择的单位很有限,因为很多单位招人时,往往都要求北京生源、北京户口,没有北京户口,也无法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考试。这是户口带给我们的直接影响,长远的看,还有结婚、出国、子女就学、业务往来等各方面都会受到影响。当然,如果你将来想出国,或不想在北京上海常呆,那么户口可能就不重要了。如果作为应届生没有获得户口,那么你还有四种途径获得户口:

<1>买户口。网上很多人说,3W就可以买到北京户口,可实际上远没有那么简单。你必须是应届生的身份、要有非常可靠的关系、通过非常可靠的途径才有可能获得户口,而且要确保不能受骗,另外,从今年北京的落户形势来看,想买户口非常困难。

<2>在北京、上海呆满若干年后,按照高新人才引进来获得户口。这种方式难度极大,基本不要指望。

<3>跟本地人结婚。这是最直接的途径,好处是自己的下一代可以成为北京、上海人。但是,你自己的户口要想转过去,还要经过若干年、满足若干条件、经过若干手续才可以。

<4>继续考硕(博)。也就是说,再继续念,等毕业时,再以应届生的身份去争取户口,到时还是会面临落户问题,而到时的户口政策难免难以预料。

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要想获得北京、上海户口,基本上只有毕业这一次机会。这点,请找工作的同学想清楚。如果用人单位保证为你解决户口,当然最好。但如果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那么记住:绝对不能和它签三方,某些不管户口还拿你三方的单位是极不负责任的,一定要当心受骗。这种情况下,要么买户口,通常是通过个人关系去联系有富裕指标的单位,跟他们签三方挂档案,而跟你就业单位签劳动合同;要么在天津或其它地方找家单位挂靠,通常是跟他们签三方,每年花几百元钱,他们负责帮你落户并保留档案,各个学院会有相应的挂靠信息;要么等待毕业时户口和档案被打回原特别说明的是,对于那些“尽力解决户口”、“不保证解决户口”的单位,跟你签了三方,实际上你就要承担一定风险。一旦最后没给你落下,那么算单位违约,三方必然要退给你,你再回学校办改派。大多数情况下,户口和档案会被打回原籍,因为那时再签约别的单位已经不可能了。

在今年的就业形势和户口政策下,户口和薪水很难两全,既解决户口、薪水又高的单位太少,竞争又相当激烈。找工作的同学一定要在两者中间权衡轻重,不要作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2)待遇

签约前必然要谈的部分。这里面的因素非常多,但记住:不要看面上的钱,也不要看HR说可能的收入,要看你实际真正能到手的年收入,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待遇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期权)、保险、公积金。以下具体介绍各部分应注意的细节:

<1>工资:一定要问清楚是税前还是税后,这点不用多说。另外,还要问清楚,发多少个月。例如:税前工资7000,发13个月,则年收入7000*13=91000。很多单位有年底双薪,还有一些单位会发14-16个月不等,例如:IBM就是发14个月。所以,一定要看年收入。

<2>奖金:很多单位奖金都占收入很大一部分,例如:联想、百度、中航信都有季度奖、年终奖,另外还有项目奖,华为也有项目奖、年终奖,瞬联就没有奖金。不同的单位情况不同,奖金的数额也不一样,通常几千至数万不等,所以关于这一点,一定要问清楚,而且要问确定能拿到的奖金,取最低数。

<3>补贴:有些单位会有各种补贴,例如:通讯补贴、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例如:华为有1000的餐补,中兴好像也有500的餐补。有些单位这些补贴加一块收入会非常可观,也要问清楚。

<4>福利:对于一些国企和事业单位来说,往往会有一些福利,例如:过节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购物券,电影票,生活用品等等。这些最好跟内部的师兄师姐打听一下。

<5>股票:对于很多公司来说,股票是他们提供的非常有诱惑力的福利,例如:google会给员工提供30股股票,华为99年以前的金领靠股票每年赚几十万,百度上市造就了数千个百万富翁等等。一般来说,已经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不大,反倒是一些即将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很大,例如:瞬联就为员工提供股票。对此,一定要看准机遇,要是有这样的offer,千万不要错过。

<6>保险、公积金:即常说的“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这些我记得是国家规定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你缴纳,而且个人和企业出的比例是有规定的。但是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很多单位在这上面做文章,例如:你的工资是5000,他们以2000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用它去乘固定的比例给你缴纳五险一金,对此,一定要注意问清楚缴费基数,不能被骗。有些单位公积金比例上的非常高,所以你工资扣得也很多,那意味着公司交的钱更多,而一旦买房时,这些钱都是你自己的,所以,这部分收入不能忽视。此外,有些单位还会向你提供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意外保险、住房无息贷款或经济适用房等,也要问清楚。把这些收入加起来,得到年收入。然后再考虑工作地的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例如:8W的年薪在天津花,无疑是相对收入非常高的,这也是那么多同学(包括已签的)去面中兴天津的原因。

3)工作内容

要问清楚自己的具体职位,这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在公司所处的地们。一般来讲,如果是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会比较受重视,发展前景会更好,如果是其它辅助部门,可能受重视程度会差一些,当然没有绝对的,关键还有看你的工作有没有技术含量,对于你个人能力的提高、职业生涯有没有帮助,对于你跳槽、升职有没有帮助。

4)加班/出差情况

对于有些公司来说,加班是在所难免的,如:华为、中兴、微软、IBM...基本上绝大多数IT企业都要加班;而对于有些职位来说,频繁的出差是在所难免的,例如:现场工程师,HR,销售等。对于这些,要提前有所了解,有思想准备,像华为海外可能会派到海外若干年,条件很苦。如果自己不能忍受长期的加班、出差,建议不要签。另外,要问清楚加班是否有加班费。现在好像大多数公司加班都是没有加班费的,少部分公司有,不过好像国有有规定:如果周六、周天加班的话,可以获得正常工资3倍的加班费,如果是五一、十一这些法定假日加班的话,好像应得的加班费更好,具体可以查一下。另外就是出差补贴。一般来讲,出差基本是不需要你花钱的,而且很多公司会有额外的出差补贴,例如:华为海外好像是每天70美金。这个也要问清楚,因为都是自己的合法权益。

5)培训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公司的培训体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一家公司有非常好的培训体系的话,那么可以让你在几年内迅速成长为一个出色的人才,对你的职业生涯无疑是有巨大帮助的。像宝洁、玛氏、infosys,最出名的都是它们完善的培训体系,确实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个人能力得到极大的提高,所以每年才吸引那么多同学去应聘。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良好的培训是比优厚的待遇更有吸引力的。所以,在签约前,一定问清楚单位有哪些培训计划,再看这些培训计划对个人的成长是否有帮助。

6)发展机会

这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我认为,在找工作时,它应该作为要考虑的第一要素,试想:如果有一个很好的工作机会,可以让你直接接触最先进、最核心的业务,或者可以接触到公司的高层,或者可以获得一些非常有用的客户资源,或者可以在短期内迅速进入管理层,那么其它因素又算什么呢?相信中兴天津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提供的发展机会。相反,如果你去的一家单位,机构臃肿,大家都在里面混,或者上面的人一直压着你上不去,即使给你开出很高的工资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如果你希望稳定,这样的单位也是不错的选择。个人觉得,在考虑发展机会这个因素时,应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1>行业背景: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这个行业的背景和发展现状,更重要的是,要对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有准确的预测。个人觉得,最好选择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行业。

<2>公司背景:要考虑这家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目前的发展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未来的发展预期。个人觉得,最好选择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企业。

<3>个人机会:要看自己所处的部门在公司的地位,自己的职位的升职机会、发展前景。总之,部门越重要越好,人越少越好,这样你的机会越多。

7)签约年限及违约金

一般单位签3年,也有签5年的,还有的单位签1年,如华为(后来经打听,也是签3年),此外,有的单位还有保密期,有的单位会和你签一个竞业禁止合同,不同单位情况不一样。同时,违约金也会有相关规定。一般来讲,违约金特别高的,要慎重签约,因为很可能是单位不好,留不住人,才通过高额的违约金来栓住你。但是国家有规定:违约金的上限不能超过xx个月的个人工资,大家可以去网上查一下。如果单位在这期间解雇你,你将可以获得N+2个月工资的赔偿。例如:你和公司签3年,双方约定公司的违约赔偿金是N+2,假设公司在第二年解雇你,即:你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那么,你将可以获得1+2=3个月工资的赔偿,工作不满一年算一年。试用期期间,任何一方违约,都不承担责任。

8)三方违约金

三方违约金和劳动合同违约金是不一样的,它只约束你在去公司报到前的行为,所以,也要清楚三方的违约金。千万不要主动问,通常公司在签约时会主动跟你说,三方的违约金是多少,然后写到三方协议的备注栏里。有些公司不要违约金,例如华为。

9)公司口碑

这一点也非常重要,要通过其他途径去打听。具体的,可以到网上搜关于这家公司的评价,也可以问问在里面工作的师兄、师姐或其他熟人,打听一下,大家对这家公司的评价。如果大多数人对这家公司都是负面评价,那建议还是要慎重考虑。

接下来,在和公司正式签三方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如果你非常想去这家单位的话,就在个人意见栏填写“同意到xxx单位工作”

2)如果对方向你承诺解决北京户口,一定要把这一条写到三方后面的备注栏里,例如“xx公司承诺为本人解决北京户口”,这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然,公司也会在里面写上“违约金xxx”

总结:签约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也可能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所以,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尽可能获取足够多的信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作出理性的决定。不要最后让自己后悔。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了解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五、我要违约,怎么办?

l、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就业协议书主要两个作用

一是规范公司和学生的行为。二是户口、转档用。而实际上第二个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实际上就没有权利签就业协议书,如果签了,只会让学生浪费申报户口的机会!!更大的麻烦是:提出不给你办户口却要和你签就业协议书的要求的单位,往往是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制度一无所知。

七、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物图图片

说了这么多了,来看看传说中的三方协议到底长什么样子吧

作为应届生在和公司签约的时候,了解薪酬待遇交金交税的情况是必须的,在签约的时候,很多公司会运用一些数字游戏,误导大家的理解。比如,工资算税前还是税后的计算,一些补贴的情况。本人在此作为小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股票(股权)、保险、公积金。

1. 工资:

税前

税后

发多少个月

年底是否有双薪

2. 奖金:(奖金计入当月工资,累加后按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扣税。年终双薪也同样)

季度奖

年终奖

项目奖

明确奖金的数额(最低数)

3. 补贴:

通讯补贴

住房补贴

伙食补贴

4. 福利:

过节费

防暑降温费

取暖费

购物券

电影票

生活用品(洗衣票)

健身卡

5. 股票:(即将上市的公司提供股票的可能性较大)

6. 保险、公积金:即常说的“五险一金”

(1)五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生育保险

(2)一金:住房公积金

注意,明确缴费基数,是否提供补充医疗、补充养老、补充意外保险,住房无息贷款、经济适用房等

7. 加班费等。

有关上海市四金的规定:

1. 四金的缴费基数的定义:

一般四金基数就是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 ( 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那基数就到顶了。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 ( 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 ,那基数也有封底。

根据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今年4月上海市将调整2008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2008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2007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即所有税前现金性收入:基本工资、加班费、各类津贴奖金、年终奖等)。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200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个人部分尾数见分进角。

2、2007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707元,月平均工资标准为2,892元。200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8676元,下限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资的60%,即1735元。

2. 四金缴费的比例:

四金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

第2篇

关键词:劳务派遣;不规范;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市场

中图分类号:D92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243-02

1 “劳务派遣”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原因

劳务派遣,也叫劳动力派遣、劳动者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在我国常用的是劳务派遣。准确地说,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据有关资料表明,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最早产生于美国,随后在西欧和日本出现。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度推进,在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再就业的背景下,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我国产生并得到发展。由于农村劳动力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水平低,加上农村信息的相对闭塞,他们自发外出就业时,往往难以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因此,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建立劳务派遣企业,将当地富余的劳动力组织起来,由劳务派遣企业为其寻找用工单位,准对用单工单位的需要有目的进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这种方式一定意义上来说,有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城镇,将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以后,从事一些灵活、专业水平要求相对高一些的岗位,比如将女职工派遣到医院从事护理、月嫂岗位,男职工从事保安、园林绿化等岗位。这种方式也符合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的需要。

目前,我国已经开展劳务派遣的地区主要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江西、四川、湖南、东北三省等地方,并且劳务派遣在其他地区不断发展起来。劳务派遣的用工领域日趋广泛,遍及电信、银行、饭店、医院、邮政、铁路运输等服务行业,以及建筑业和制造业。可以说,无论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无论是外企、私企、国有特大型还是中小企业都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各种劳务派遣机构纷纷成立。甚至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成立劳务派遣机构,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内部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向集团内部其他单位进行劳务派遣。据报道,广州目前从事人才租赁的公司有200家以上,上海400家以上,北京仅劳动行政部门发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300家以上。全国近有5000万以上劳动力是通过劳动派遣的方式就业的。全国劳务派遣单位不少于2.6万个,其中获得有关部门审批的仅1.8万个。被派遣劳动者从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群扩大到城镇其他劳动者,甚至包括一些大中专毕业生。

劳务派遣之所以获得各方的青睐,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对用工单位来说,一方面利用劳务派遣用工可以减少正式工的数量,把正式的高素质的员工放在公司具有核心竟争力的岗位上,特别是对那些低技能、可替代性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可有效地减少因招聘、培训、解雇等带来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另一方面,有些用工单位出于解雇员工、降低员工工资、规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图而乐意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第二、对劳动者而言,利用劳务派遣机构资金和信息优势,他们相比较容易获得就业机会,缩短了自已找工作的周期和减少了自已出外找工作的费用。第三、对劳务派遣机构来说,通过劳务派遣,他们可得到丰厚的利润回报。正是在各方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

2 “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它的好处在于简化了企业在用工上的管理,也便于劳动者以简便快捷的方式找到工作,有利于促进和扩大社会就业。但基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存在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主体,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的特征,以及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没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目前,劳务派遣用工在运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

(1)劳动者就业的不稳定性和就业质量下降。 一些劳动者被派遣用工单位后,用工单位随意安排超时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不按劳务派遣协议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并且用工单位可随时炒劳动者的“鱿鱼”而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劳务派遣成为一些用工单位逃避责任的惯用手段。 在正常的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而在劳务派遣这种方式下用工单位却不用。而劳务派遣单位往往都是一些资金规模小,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固定资产的公司,加之管理不到位,往往没有实力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的社会保险,从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3)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派遣机构和劳动者之间责任难以分清。由于《劳动合同法》颁布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劳务派遣适用于那些领域、那些工种?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具备那些资质?对一些劳务派遣机构坑蒙拐骗、截留工资保险费用等不当行为如何制裁?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承担那些直接责任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说法。特别是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在职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容易被滥用,劳动者往往被这种用工方式所损害。

(4)虚假劳务派遣问题存在。虚假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已有了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却想方设法让工人与自已解除劳动合同后和“新老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把工人派回到自已的公司上班。虚假劳务派遣危害更大,首当其冲的是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大的收益者是原用人单位,它可以借此减少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成本,同时把问题和责任推给了劳务派遣机构。而一旦产生问题,劳务派遣机构往往无实力解决,甚至有的可能在收取了用工单位支付的管理费后“卷包”走人,规避责任。

3 《劳动合同法》让“劳务派遣”走向规范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合谐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填补了规范劳务派遣现象的立法空白,对整顿、规范劳务派遣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

3.1 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条件和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据此规定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方面:是指股东必须符合法定资格及人数条件。劳务派遣单位无论是采取有限责任的形式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其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法定条件和法定资格。

(2)财产方面的条件: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这是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出资条件。规定最低的出资额是为了保证劳务派遣公司的财产能达到开展业务和从事经营所需的相应规模,同时也是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稳定性所需,防止滥设劳务派遣单位。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章程条件方面: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必须由股东按公司法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的章程。劳务派遣公司的章程是记载有关公司组织和行为基本规则文件。对于公司来说,章程是最为重要的自治规则,是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存在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4)组织条件方面:有公司名称,有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是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组织条件。

(5)住所条件方面:有公司住所是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住所条件。

同时,劳动合同法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这也就是禁止有些单位钻法律空子搞所谓的“逆向派遣”。

3.2 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告知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报酬的义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按月支付,在被派遣的劳动者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单位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提供福利待遇并为劳动者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收取费用的义务。

(2)用工单位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用工单位的义务: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不得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收取费用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虽然形式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但用工单位是劳动力的真接使用者。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之下,用工单位承担的是一种法定赔偿责任而非违约责任。这样规定可以有效的避免一些企业企图通过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规避法律责任。在连带责任下,被派遣劳动者既可以请求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赔偿其遭受的损失,也可以请求两者其中任何一者赔偿自已的全部损失。2006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据有关法律专家解释,这里的“劳动力派遣”即为“劳务派遣”,“接受单位”即为“用工单位”。本司法解释是为贯彻劳动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相关劳动争议而作出的程序性规定,为劳动者诉权的行使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3.3 明确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以下五项权利:一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过去被派遣劳动者的此项权利往往被忽视,现在他们依法有权要求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获得劳动保障,一旦产生纠纷,劳动合同就会成为维权的依据;二是按月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延期发放或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三是知情权,知情权是被派遣劳动维权的前提,被派遣劳动者有权知道自已被派往什么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以及劳动派遣协议约定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等;四是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不是“二等公民”,他们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得受到岐视或实行差别待遇;五是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4 对劳务派遣岗位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劳务派遣岗位做了适当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尽量尽可能少使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促进用工单位直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务派遣成为单位用工的必要补充,从而以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不少欧洲国家针对劳务派遣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如法国法律规定,劳动力派遣只可适用于那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岗位,而不能不加限制地扩大到整个制造业或其他行业。由此看出,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3.5 建立了劳务派遣监管不力的国家赔偿制度

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及时制止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管职权和法律责任。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违法行政或者不作为,造成被派遣劳动者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国家赔偿制度”在劳动法领域的明确引入。这对行政部门及时制止和查处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侵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是一种有效制约。可以说,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制度、九十五条国家赔偿责任制度,对维护被派遣劳动者权益构筑了“三道防护墙”的保护。这些规定,和前些年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有着历史性的进步。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意图。

参考文献

[1]李景林.劳动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5.

[2]汤树荣,习龙生.劳动法实务全书[S].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4.

第3篇

2006年7月23日,在合肥市西区的大水岸住宅小区二期的售楼大厅内,一位中年妇女不仅砸坏了销售部经理的电脑,而且还打了一位售楼小姐。令人奇怪的是,当有人提出要报警的时候,销售部经理和那位售楼小姐连忙出来阻止,而那名中年妇女还口口声声声称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两个月后的10月22日,开发商竟然半价送给了闹事者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售楼小姐“贴身”卖房,一个做戏一个当真

2005年3月2日,由安徽省皖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大水岸小区一期正式开盘,热热闹闹一个月后,销售情况并不理想。4月7日,一位中年男子走进了售楼大厅,在售楼小姐于珊面前坐了下来,24岁的于珊高挑、美丽,看上去特别养眼,从安徽一所高校毕业后,于珊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来这里做售楼小姐,中年男子是她今天接待的第一位客人。

“先生,你先看看我们的宣传画册。我们这个住宅小区是请了意大利著名设计师设计的,外面的绿化也是精心布置的。地理位置非常好,小学、初中都在附近,出门不远就是大型超市。你可以自己先看看。”于珊一边热情地介绍一边看着顾客的反应。坐在于珊对面的中年男子名叫叶天明,是安徽一所大学的教授。本来工资就不低,加上这些年一直在外面讲课,也挣了不少钱,所以买套房子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这次他是按照妻子的吩咐来为岳父岳母买套房子的。

叶天明点点头:“你给我介绍一下2栋一楼的房子吧!我是为老年人买的,楼层太高,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一听对方要看一楼的房子,于珊不禁面露难色:“叶先生,很对不起,您看中的那幢楼一楼的房子已经预订出去了,要不您看看二楼、三楼?”于珊刚说完,叶天明就放下了手中的宣传册,显得很失望。于珊连忙改变策略,“老年人住太高是不合适,但是我们的房子升值潜力非常大,你完全可以作为一种投资。”

叶天明抬起头对于珊望了望,显然兴趣不大。于珊费力地笑着,她已经感觉到即将失去一个客户,但她依然做着最后的努力: “我们这个楼盘其实特别适合像您这样有文化品味的人,它娴静优雅,充满……”

“小姐很会说话。”叶天明意味深长地看了看于珊。于珊更,来劲了:“您一进来,我就感到您与众不同。”于珊搜肠刮肚地想着赞美的词汇,语气里满是崇拜。

得到一个美女的赞美,叶天明感到由衷的舒畅:“我是大学老师。这样吧,我回去跟我太太商量商量再说!”说完就准备离开。

于珊情急之下。一下子拉住了他。叶天明看了看于珊拉住自己的手,笑着说:“怎么,小姐想留我吃饭呀?”于珊连忙放开了手,羞涩地笑了笑。看着于珊脸红的样子,叶天明心里一动,有点不忍心,不禁又坐了下来。

“叶先生,不管您买不买,我陪您先去看看房子吧。其实到我们这来买房子的,很多都是像您这样的成功人士。他们买房子不全是自己住,有的是为了度假,有的是为了在家外安个家,因为我们这离市区比较远……”于珊说到这,忽然住了嘴,不好意思地冲叶天明笑了笑。叶天明看了看于珊,开玩笑地说:“我要是遇到了像于小姐这样的1人,我也愿意在家外安个家,可惜我还没有遇到。”

于珊尴尬地笑了笑:“像您这样的,谁遇上是谁的福份。”说这话时,于珊感到脸在发烧,为了能卖一套房,自己真的是豁出去了,不惜和客户打情骂俏。于珊之所以这么卖力推荐房子,是有原因的。因为每卖一套房子,就能拿到很高的提成。于珊来公司快两个月了,只卖了两套房子。看着其他姐妹工资加提成拿得那么高,于珊只能干着急。再说这两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打压房价,很多市民都抱着观望的态度,销售业绩一直不太好。今天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有意愿买房子的人,于珊说什么也不愿放弃。

于珊的话让叶天明一愣,随后,他表示去看看六楼的房子。来到房子内,叶天明一番视察之后说道:“这房子的确很漂亮,但就是楼层太高了。”

于珊走到阳台上说:“您看,这房子的视野多好啊!晚上吃过了饭,和心爱的人坐在这里吹吹风,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听完于珊的描述,叶天明有意无意地把手放在了于珊的肩上,仿佛陷入无限的遐想中:“是啊,那该有多美好啊!”

于珊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红了,她想移开身体,可又担心破坏了对方美好的感受,想到姐妹们在一起总结卖房的“三从四得”中“客户的咸猪手要忍得”,她忍着没有躲开,身体却早已僵硬。

临走的时候,叶天明表示回去一定好好考虑。于珊故意暖昧地说了一句:“叶先生,我希望听到您的好消息哦!”叶天明笑着点了点头。两人互留了电话号码。回去的路上,于珊的影子在叶天明头脑里怎么也挥之不去。

假戏真做变身情人,卖房卖成了房主

叶天明的妻子谢小丽,是合肥一所中学的语文老师。为了买房子,她已经单独去大水岸看了几次房子,还和丈夫去看了几次,但总是拿不定主意。后来,她打算最后一次跟丈夫一起去看房,然后将房子订下来,但不巧正好有个家长会,所以没去成。叶天明对妻子说看中的那幢楼一楼已经预订出去了,让妻子换别家看看。听丈夫这么说,谢小丽只好另做打算。

第二天一早,叶天明就收到了于珊发来的短信:“我能听到您的好消息吗?”

叶天明抑制不住地立刻给于珊回复:“于小姐,你昨天堪称完美的介绍已经开始打动我了,如哪天有空,我们再详谈。”叶天明的短信让电话这头的于珊高兴极了,昨天的牺牲是值得的,于是立即回复叶天明:“不是我说的好,是你有远见,是我们房子好。”

一连几天,他们都是用短信在联系。慢慢地短信的内容就变了味,但两人都心照不宣。于珊为了把房子卖出去,一直跟叶天明玩着文字游戏。

4月12日,也就是叶天明看房后的第五天,他给于珊发去了一条短信:“你说夜晚在阳台上看风景很美,我觉得要是身边有像于小姐这么漂亮的人陪着,就更美。”收到短信后的于珊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怕自己说了叶天明不爱听的话会得罪他,于是给叶天明发去了一条暧昧的短信:“叶先生,你没体会过怎么知道啊!把房子买了,亲自体验一下不就知道了吗?”这次:叶天明没有回短信。于珊心里七上八下的,内心里,她压根儿不愿和叶天明扯上不明不白的关系,但是如果不给叶天明一点想头,他

是不会买房的。

收到于珊的短信,叶天明认为于珊已对他有意思,他想再试探一下于珊,便打电话约于珊一起喝茶。于珊不敢不答应,这条鱼还没钓到手,如果现在撤掉钩,那鱼儿肯定会跑掉。于珊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去赴约,叶天明对于珊的美貌大加赞赏,于珊故意说:“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受穷的命!天天卖房子给别人,也不知哪年才能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

“于小姐这么漂亮,还愁没房子住?就怕有人送房子给你,你不要。”

“傻瓜才不要呢!不过,有这么好的人吗?”于珊故意朝叶天明暖昧地看了一眼。叶天明有心把话挑明,但碍于教授的身份,一时又说不出口。于珊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她只想把房子卖掉,并不是真的想要如何,更不愿把自己搭进去。

喝完茶,叶天明坚持要送于珊,于珊没有拒绝,她大方地把手伸给叶天明,叶天明受宠若惊地挽着她的胳膊钻进出租车。

下车时,于珊反复叮嘱叶天明,明天到公司来签合同。叶天明连连点头,其实在他内心深处,他早想给自己置办一套房产,自己辛辛苦苦挣钱,妻子却一心只想着娘家,这让他很不快,如今遇到于珊,他觉得既有房产又有了美人,是个一箭双雕的好买卖。

第二天,叶天明背着妻子来到售楼大厅,不仅签了合同,还一次齐了房款。当叶天明签下合同的那一刻,于珊着实松了口气,这些天的努力总算没白费,可是她没想到,叶天明已把她的假戏当了真,内心里一直在等待着一份感情的发生。拿着钥匙,叶天明希望于珊能再次陪自己去看看房子。

来到阳台上,叶天明注视着于珊:“于小姐,我一直记着你说过的话,现在我房子已经买了,就看你愿不愿意陪我看夜景了。”于珊明白叶天明话中的意思。但她之所以会跟叶天明说那么多,只有一个目的,把房子卖出去。于珊紧张地说:“像叶先生这么成功的人,想找人陪你看夜景还怕找不到啊!我怎么有那个福气呢?”说完就打算离开阳台。没想到她刚挪动脚步,就被叶天明拉了回来。叶天明拿出房子的钥匙,晃了晃说:“于小姐,这房子只能配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如果你拒绝,这房子就失去意义了哦!”于珊刚想开口拒绝。叶天明从她手上把包拿了过来。于珊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钥匙已经在她包里了。于珊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发生,结结巴巴地说:“叶先生,你误会了,我是卖房子不是……”

叶天明一下子按住了于珊的手:“这房子就是为你买的,我们可是有约定的哦。”于珊低着头,手僵在那里。要是靠自己挣钱买的话,可能一辈子也买不起,现在只要自己点头,就能住进这漂亮的房子里,想到这,于珊再也没有拒绝的勇气……

当天晚上,在酒店的房间里,于珊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原配妻子怒讨说法:买房还要附送情人

叶天明拿出了4万块钱给于珊,让她把房子装修一下,真正过起了家外有家的日子。于珊却打起了算盘:虽然住进了漂亮的房子,可自己的损失也挺大,而且这房子并不在自己名下,说不定哪天叶天明一不高兴甩了自己,自己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想到这,于珊不禁坐立不安起来。

一天晚上,一番柔情之后,于珊装作生气地对叶天明说:“你说你爱我,可是我一点也没感觉到。”叶天明一愣:“到底怎么了,我哪里对你不好了。”于珊生气地说:“你说房子是为我买的,可是房产证上并不是我的名字啊。”见叶天明不吭声,于珊撒娇地说:“明天你就跟我去公司,你只要在变更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就可以了。”

叶天明支支吾吾地不知说什么好,他从没想过把房子送给于珊,那房子可是自己攒下的私房钱啊。叶天明为难的表情激怒了于珊: “原来你真的是虚情假意、玩玩而已,我跟了你,是因为爱你,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我啊?”说完就大哭起来。于珊一哭,叶天明只好敷衍说:“好,我明天跟你去。”一听叶天明终于答应了,于珊高兴地抱住他:“你不用去了,别人看到不好。明晚我把合同带回来给你签。”

第二天晚上,于珊真把合同带了回来,因为客户的房产证一般都由卖方代办,所有资料都由售楼小姐准备。看着面前的合同,叶天明只好在上面签了字。

2006年5月18日,叶天明刚从外面回到家,妻子谢小丽就走过来,对他说:“我在报纸上看到大水岸二期今天开盘,我还是想在那买套房子,明天我去看看。”一听妻子要在大水岸小区买房子,叶天明立即紧张起来:“那边的房子一点也不好,我有一个同事就在那边买了套房,正后悔着呢。”

丈夫的表情让谢小丽感到很疑惑:“那我的同事怎么说好呢?不过,反正楼盘很多,不能买房买桩心事。”叶天明连连点头。

第二天,谢小丽跑了几家楼盘之后,还是来到了大水岸售楼大厅,刚一坐下来,接待她的售楼小姐就说:“小姐,你以前是不是来过,我看你怎么这么面熟呢!”对方这么说,让谢小丽感到很开心,一年前她跟丈夫来的时候也是这位小姐接待的。“对啊!一年前我来看过几次。”“哦!原来是老顾客了。”售楼小姐热情地说。“不知道上次您买的房子住得怎么样啊!这次买房子打算作为一种投资还是为别人买的啊?”售楼小姐的话让谢小丽一下子没明白过来:“我没在这买过房子啊!上次我们是来看过,但因为我们看中的那幢楼一楼的房子卖完了,所以最后没买成。”售楼小姐很不解地说:“前几次你是跟你先生一起来的,但后来你先生又来了几次,买了一套六楼的房子啊!”售楼小姐的话让谢小丽惊呆了,丈夫买了房子,自己怎么不知道?难怪一听自己要去大水岸买房子,他的情绪会那么激动。

没多久,谢小丽就调查清楚:丈夫在外面有了一个时间长达一年之久的情人,而且情人就是大水岸的售楼小姐,丈夫还大方地送了她一套房子。2栋604,谢小丽牢牢记住了这个门牌号。

2006年7月8日,谢小丽敲响了于珊的家门。没等于珊说话,谢小丽就给了她一个巴掌:“我今天来是告诉你,你不要太得意忘形。为了卖房子,你真什么都做得出来啊!你最好马上离开这个房子,因为它不属于你。”谢小丽的指责让于珊无话可说。的确,自己一开始只是为了卖房子,但后来……“这房子现在是我的,我不可能搬出去。不管你怎么恨我,在房子的问题上我不可能退让。”谢小丽没想到于珊还这么理直气壮,气愤的她不仅砸碎了于珊和叶天明的合照,还把于珊家里一些易碎的东西都打碎了。

这次事情过后,谢小丽经常去纠缠于珊,自知理亏的于珊只能任由她闹,就是不肯让出房子。谢小丽见于珊并没有妥协、退让的意思,更加生气。

2006年7月23日,谢小丽找到了皖大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你们为了卖出房子,真是什么手段都能使得出来啊!让于珊去勾引我丈夫,还利用售楼小姐的特殊身份搞暗箱操作,逼我丈夫签了变更合同,你们必须辞退于珊,把房子还给我!”

销售部经理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只能对谢小丽表示同情:“那是你和于珊之间的私事,我们公司无权干涉。至于于珊用什么手段卖房子,那是她自己的问题。我们公司没有责任承担后果。”听了销售部经理的话,愤怒的谢小丽不知该怎么发泄自己的怨气。一气之下,她拿起凳子朝电脑砸去,“砰”的一声,电脑的显示器被砸坏了。谢小丽觉得还不解气,冲到售楼大厅,封住于珊的衣领就给了她几巴掌。等大家反应过来后,于珊的脸上已经能清晰地见到五个手指印了。

有一位工作人员要报警,被销售部经理拦住了,他不希望这件事影响到公司的声誉。于珊捂着脸在一旁流泪,自己为了卖出一套房子,付出了那么多,现在颜面扫地,只剩下了房子,更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撒手。此时,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其中包括准备在大水岸小区购房的客户。谢小丽大声地说道:“皖大房地产公司变更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通知夫妻双方到场,于珊利用售楼小姐的特殊身份全权包办,将房子直接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样的楼盘还有人敢买吗?如果于珊拒不退还房子,我就向法院于珊和皖大公司,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买大水岸的房子还会附送一个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