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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会议纪要

时间:2022-11-21 20:08: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办公会议纪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办公会议纪要

第1篇

××年月日下午,总经理××在泰山阳光冶金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十一月份安全工作会议。副经理××、××、××、原创: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十一月份安全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十二月份安全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由安全部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十二月份安全工作作了以下打算:一是加强岗位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等各种记录的规范、检查工作;二是抓好月份技术培训学习,顺利完成年四季度各项培训计划;三是完善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月份“两规一制”必须悬挂上墙;四是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各项施工安全措施的现场落实;五是落实安全评价报告报告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六是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刘经理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月份安全生产正常,但职工安全意识还不强,学习和管理上流于形式,广大干部职工要从思想上转变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冬季到来,四防工作要做好,下一步铸铁量加大,炼铁厂和安全部要加强铸铁方面的安全工作。

张经理就矿非煤企业地面达标检查工作做了以下部署:通过上月矿关于地面达标检查发现问题不少,各单位对照标准要逐项落实,需要整改的及时整改,做好各项工作准备迎接月份新矿集团的安全质量达标化检查。

最后,王总对月份安全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下月安全工作作了重点部署。

一、上月工作总结

月份公司安全形势不错,实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双丰收的大好局势,就好的方面说:杜绝了人身与设备事故,生产比较正常,事故影响明显降低,责任事故明显减少,通过九、十两月公司加强事故考核、技术培训及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员工逐渐适应生产环境,业务素质逐步提高,下一步要继续发扬。安全管理绝无小事,安全管理要常抓不懈,安全生产部门要加强管理,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绝对服从安全,各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认清形势;原创:存在的问题人身设备事故虽没发生,但月日炉前出现了一次跑铁烧车事故,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事故,说明班组长及职工安全意识还较薄弱;违章违纪还时有发生,夜间睡岗现象仍然存在;安全学习培训组织不好,第一时间没有保证,第二学习纪律差,虽然公司组织了集中学、岗位学与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但从分厂级组织学习情况来看,员工自学就更谈不上了,对各级学习的检查是月份安全工作的重点,安全部抓好监督与考核。

二、下月工作重点

(一)抓好岗位工正规操作,各分厂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学习。

(二)抓好技术素质培训年活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等各级管理人员把培训学习作为重点来抓,安全部、调度室重点检查,参与听课,严格奖罚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调度会上及时通报,强制性抓好学习工作。

(三)把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纳入正常检查中,安全部按照检查内容每旬组织一次检查,分管经理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对每次发现的问题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人、时间、内容、验收人、复查人。以人为本、以高度的执行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各项管理机制。

(四)抓好“”事故后查出的各项整改工作,特殊工种培训工作月份完成并发证,放射源申购工作落实好。

第2篇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版权所有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第3篇

为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科学管理,及时协调、组织好日常工作,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充分发挥院长办公会议的职能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召开。会议讨论的问题,由院长或副院长提起。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纪检组组长、政治处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内容,可通知本院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㈠传达学习区委、区人大、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决定本院重大工作部署;

㈡总结回顾本院工作;

㈢听取分管院长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下一步工作部署及安排;

㈣研究决定本院行政管理有关事项;

㈤讨论、决定涉及全院或本院几个部门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

㈥研究制定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㈦研究决定物资装备的配置与管理、财务管理、重大财务开支、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两庭”建设、干警福利待遇等重要事项;

㈧其他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最后由主持会议的院长或副院长作出决定。

第七条本院各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先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认为有必要的,可将讨论事项书面送交院办公室,提交部门应对讨论事项有初步意见。院办公室应提前一天将讨论事项有关材料分发给院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第八条院长办公会议的日常事务包括会前准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整理会议记录等,由院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可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或由办公室抄告本院有关部门,由分管院长组织、监督实施,有关部门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执行,并及时汇报办理情况。

第4篇

一、会议原则

严格遵循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在“充分论证、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基础上,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确保政令畅通。

二、会议内容

(一)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本系统各基层单位的工作。

(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讨论决定给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三)分析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形势,通报有关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讨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题事务,研究调度重点工程项目任务分解及推进办法。

(四)听取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的专题汇报以及报请局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和事项。

(五)研究决定工作考核、大会表彰和人员奖惩等事项。

(六)其它需要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程序

1、局长办公会实行周一例会制度,根据需要也可由局长决定临时召开。

2、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或委托的副局长负责召集主持,参会人员一般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城治办副主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公司总经理、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所长。必要时,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指定人员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3、办公室主任负责局长办公会的议题收集、记录整理、决定或纪要拟制。

四、会议决定及其执行

1、局长办公会上形成的决议,由办公室作好书面记录,根据会议精神和工作需要下发会议纪要或通报,并由督察部门实施督办督查。

2、执行中对出现意外情况一时难以落实的决定事项,经办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3、对保密要求的议定事项,未经局长委托,任何与会人员不得向外透露。

4、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中发生误传、走样或拒不执行决议等情况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

第5篇

(一)局党组会议

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视情况邀请与会有关人员参加。

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和落实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研究和决定有关组织机构的变动和干部的任免;研究和决定党支部和党员的有关重要工作事项;研究和决定机关后勤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和布置本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发挥党内民主,互相交换意见,总结党组工作。

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需要,其他列席人员由局长指定。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时由受委托的副局长主持,指定专人记录。

主要内容:通报情况;检查部署工作;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分管领导对需要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作好准备。会议确定事项,需要形成会议纪要或通知科(室)、直属单位执行的,由办公室承办。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议

主要内容是对照《》和《准则》,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汇报本人学习、工作以及联系群众的情况;交流思想,听取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

(四)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会前应预告会议议程,以便与会者准备有关情况。会议需要形成纪要的,由办公室承办,有关业务工作由职能科(室)贯彻执行。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五)科(室)会议

由科(室)负责人召集,科(室)全体同志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回顾和研究安排工作;讨论决定本科(室)职权范围的事项。通常每月召开一次。

(六)全局干部职工会议

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有关文件;总结、部署工作任务等。

第6篇

会议纪要方法技巧一:注意会议记录的整理

注意“去粗留精”,把握侧重点。会议纪要应该抓住会议的中心议题,侧重表达大家已经取得一致的或基本一致的意见。 (一)围绕会议研究的中心议题“取精”。抓住了会议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抓住了写会议纪要的“纲”。会议讨论中可能附带牵涉到其他一些问题,如果没有实质性内容,就应避而不谈或者谈而从简。有时会议的中心议题不十分明确,或一个会议同时讨论多个议题,且难分主次。遇到这种情况,应把难分主次的几个问题视为一个中心议题中的几个子议题,放在基本同等的位置上,分题归纳整理,写成“一、关于xxx问题”、“二、关于xxx问题”等。

(二)围绕与会人员取得的一致意见“取精”。与会人员在讨论中心议题时,往往看法不完全一致,或者很不一致。遇到这种情况,起草人员应该对各种意见认真研究,归纳整理出完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意见。对少数人提出的意见,如果没有被会议否定,或者说符合会议的宗旨,也应该采纳。如果有些意见分歧较大,没有能够统一认识,就不应写入纪要中去。当然,有些带学术性、研究性的会议所形成的纪要,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观点,也可以写上去,但应写明是多数人的看法还是少数人的看法。

(三)围绕会议主持人的总结性讲话“取精”。一般在会议结束时,主持人会进行总结性讲话,对需决定的事项进行“拍板”,这是写入会议纪要的最好材料,也是最需要抓住的“纲”。

表达决定的事项,注意 “滴水不漏”,把握相关点。表述议定事项最重要的是注意“三性”,把住相关点。

(一)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防止产生歧义。要注意用语准确,讲究文法,避免在文字上产生歧义。对敏感问题表达不准,就很容易引起歧议,甚至造成新的矛盾。

(二)注意重要决定的依据性,防止互相矛盾。有的会议决定与相关的政策或规定存在某种矛盾。只要不是正面 "碰撞",起草人员就应该在查找有关依据、研究有关类似问题的基础上,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注意文字处理上的技巧,以尽量避免矛盾。

(三)注意付诸实施的可行性,防止影响操作。会议纪要表述议定事项须注意可行性,务必切合实际,力求具体、明白。

会议纪要方法技巧二:写作的方法和体式

(一)注意“从实际出发”,把握基本点

会议纪要的标题最基本的形式:

一是会议名称与文种的组合,如“临沧供电局办公会议纪要”;

二是召集会议单位名称、会议内容与文种三者的组合,如“临沧供电局讨论xx工程会议纪要";

三是有的固定形式的会议,如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部门会议等,也可以直接用会议的次数与文种的组合,如“第十次党委会议纪要”。

(二)会议纪要的具体内容,一般可由两部分组成,即会议概况部分和正文部分。会议概况主要是写主持开会的单位、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出席人、列席人)及会议研究的中心议题等。概况应力求简要,有时可以只写上述方面的部分内容。参加会议人员也可以在正文后面独立成段。一般几个单位联合开会的纪要和党委会、政府办公会的纪要,都适宜这种形式。

(三)会议纪要正文部分的基本写作方法,一般采取以下几种:一是分专题归纳法。即把讨论议定的几个问题,划分为几个专题,用小标题加以归纳。二是分层次归纳法。一般只有一个议题讨论后形成的决定,可以采用这种办法,把议定事项按内容分成若干层次写清楚。

可以在每段的首句写“会议认为”、“会议同意”、“会议决定”、“会议要求”、“会议号召”等用语。三是分段落归纳法。就是把会议议定事项分成若干段,并明确标示出 “一”、“二”、“三”……而在每段的首句不另用一句话概括段意。

 

看了“会议纪要方法技巧”还看了:

1.写好会议纪要有妙招

2.写好会议纪要的方法有哪些

第7篇

关于贯彻市政府1984年3月23日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问题和对工商企业等单位用房租金问题的决定的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发给你们,请布置给主管部门,自1984年7月1日起按照执行。

附:(1)《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略)

(2)《关于改变、对工、商企业等单位用房收租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

(3)《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问题的请示》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改变对工商企业等单位用房收租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请示

(市房管字(84)第214号)

全文

市政管理委员会并报伯平、百发副市长:

为贯彻执行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关于“商业、工业和其它企业部门的公房租金维持原标准不变,……只收租金,不管修房,一定3年不变”的决定,有几个具体问题报告如下:

一、执行这一决定的具体范围:凡属北京市的商业、工业和其它企业部门及其所属内部的俱乐部、礼堂、招待所、研究所、职工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街道办事处所属的生产、营业部门;对外营业收费的礼堂、俱乐部、文化馆等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有房屋,均按“维持原租金标准不变,房管部门只收租金,不管修房”的决定执行。

二、在执行这一决定时,房管部门对只收租,不修房的房屋,除负责安全检查外,承租单位如需添建、改建和翻建房屋时,应事先与区县房管局联系商定,房管部门应予支持;如需拆除原有房屋不再建造时,须先经房管局审查批准。

三、商业、工业和其他企业部门修缮房屋没有施工力量,可委托当地房管部门施工,房管部门应优先予以安排;各单位自行施工的房屋及其设备大修工程,当地房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四、公益福利事业单位承租公房的租金暂不调整,仍由房管部门负责修房。公益福利事业单位包括:为社会服务的托儿所、幼儿园、红医站、文化馆、图书馆,校外活动站、存车处和其它对社会免费开放的公益事业单位。

五、个体工商业户及私人合资经营的集体商业户承租的公房,是否调整租金,待进一步摸清情况后再定。

以上意见如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1984年5月11日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问题的请示

(市房管字(84)第224号)

全文

市政管理委员会并报伯平、百发副市长:

为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机关和部门事业单位用房的租金比现租金增加3倍”的决定,现将实施办法报告如下:

一、根据“按质分等”收租的决定,将修订的《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标准》送上,请审定。这个租金标准,经试算基本符合要求。

二、调整租金的范围:按现使用单位的性质确定。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隶属的内部俱乐部、礼堂、招待所、职工医院、托儿所、幼儿园以及街道居委会作办公使用的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均按市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从1984年7月1日起调整租金。

三、中央级事业单位承租市房管一公司经管的房屋,商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也按本办法执行。

四、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以主管上级单位正式批准文件为准。但名义上是企业实际上是经济管理机关的单位,也按事业单位对待。

五、凡在调租范围内的单位用房,均按房屋现状(含)单位在院内自行增建、改建的房屋)核定租金。

以上意见如可行,请批转各单位贯彻执行。

附:《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标准》

1984年5月15日

北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房租金标准

--------------------------------------------------

|月租金基 |

| 房 屋 结 构 |

|数建筑面 |

2 |

|积元/M |

|---------|--------------------------------|-----|

| | 钢筋混凝土 |全部或部分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装配、大模板、滑模等 |

| 1|

| 0.98  |

| | 楼

房 |的房屋。

|-|-------|--------------------------------|-----|

| | 混合结构

| 2|

|部分钢筋混凝土结构,主要是砖墙、砖柱承重的房屋。

| 0.90  |

| | 楼(平)房 |

|-|-------|--------------------------------|-----|

| |

|砖木结构,瓦顶屋面的房屋。包括玻璃瓦、筒瓦、合瓦、洋灰瓦、陶瓦的|

| | 砖 |一 等|

| 0.84  |

| |

|房屋。中式楼房(不分屋面),宫殿式房屋。

| | 木 |---|--------------------------------|-----|

| 3|

|砖木结构,灰瓦屋面的房屋。包括使用各种类瓦的棋盘心、灰梗棋盘

| | 平 |二 等|

| 0.80  |

| |

|心、仰瓦灰梗、有油毡望板干挂瓦的房屋。

| | 房 |---|--------------------------------|-----|

| |

|三 等|砖木结构,平顶或起脊的青灰顶、焦渣顶、无油毡望板干挂瓦的房屋。 | 0.75  |

|-|-------|--------------------------------|-----|

| 4| 其他房屋

|简易结构,有墙壁,无装修设备或装修不全的房屋。

| 0.65  |

|------------------------------------------------|

|------------------------------------------------|

|月租金基数 |

| 项 目 |

|±(元)

|-----|-----------------------------------|------|

 1

|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楼房(平房)无暖气设备的房屋

| -0.12  |

|-----|-----------------------------------|------|

 2

|砖木平房有暖气设备的房屋

| +0.12  |

|-----|-----------------------------------|------|

 3

|有热水管道的房屋

| +0.10  |

|-----|-----------------------------------|------|

基数

 4

|使用单元式住宅楼

| +50%

|-----|-----------------------------------|------|

基数

 5

|室内净高超过4.5米的房屋

| +100%  |

|-----|-----------------------------------|------|

 6

|地下室、半地下室

| -0.10  |

|------------------------------------------------|

| 1.计算公式:月租金=(租金基数±调剂因素)×建筑面积。

 |

| 2.房屋的长度、宽度及月租金额,保留两位小数面积保留一位小数,以下四舍五入。面积误差不得

 |

超过2%。

 |

| 3.楼房建筑面积遇有不易划分时,按使用面积乘1.4计算。

 |

| 4.几个单位合用房屋的租金,按建筑面积分摊。

 |

| 5.房屋的计租条件或使用性质改变时,从次月起调整租金。租用不满一个月的租金,按日计算。

第8篇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改制方案》及搬迁安置有关法规政策。坚持“企业主导,政府监管,节约用地,依法操作”的原则。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职工身份关,杜绝不符合条件者参与购房;二是严把政策关,防止出现转卖购房指标等非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把质量关,杜绝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同时,推进冶金总厂厂区生产生活用地如期交付市人民政府,安置房建成后,厂区内净地交付,不留一人。

二、搬迁安置对象

本次搬迁安置对象(以下简称为安置对象)是指参与冶金总厂改制的全体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固定工、合同制工,以及在冶金总厂厂区内居住的非农户口职工遗属。以冶金总厂审核上报市改制办认定名单为准。

三、安置方式与规模

1、安置建设项目名称:安民小区

2、安置用地及选址布局

(1)建设用地:以冶金总厂670亩生产生活用地置换市城区内40亩土地(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方式,土地使用权为冶金总厂)。

(2)安置地点:位于市金锋集团以东、桂林小学以西、新中医院以北、505地质队以南,占地40亩。

3、建设规模及套型

(1)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建设用地为40亩,容积率1.5,安置对象根据市改制办批复的意见,数量控制在410户(套)以内。截止时间为年月28日前。

(2)套(户)型及建筑面积:采取公寓楼方式安置,三种规格,套型面积分别约为70㎡、90㎡、120㎡。房屋为砖混结构毛坯房,外墙装饰、内墙拉毛、现浇楼地面、水电到户、穿线管到位,铝合金窗户、进户防盗门。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1、建设方式:项目建设由冶金总厂改制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由中标施工单位按合同施工,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

2、建设进度计划: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许可和审批手续,加快搬迁安置进度。

(1)前期工作:年8月底前,完成土地征收、土地行政划拨、土地平整、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2)主体建设:年11月底完成基础工程;年8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力争年12月底前完成水、电、道路、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并组织验收。

3、建设资金来源、使用与管理

(1)项目总需资金:总投资约3911.46万元(不含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土地成本),其中:①优惠后服务性规费总额214.46万元,合51.2元/㎡;②工程建设费总额3040万元,合760元/㎡;③配套设施费总额667万元,合166.75元/㎡。每平方米建设资金(含水、电等基础设施)控制在1000元左右。

(2)资金来源: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纪要、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项目范围内“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费(含水电配套及道路绿化等费用),列入冶金总厂企业改制成本安排专项经费,其余一切建设投入均由安置户集资全额承担。

(3)资金使用与管理:设立市住房基金冶金总厂建房专项帐户,按照《冶金总厂改制涉及市有关问题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安置户所有购房款以及基础设施配套费必须统一进入专户,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审计。

五、购房程序

1、资格审查:由冶金总厂改制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参与安置对象资格、家庭人口数,并张榜公示,确认符合条件后,报市房管局备案。

2、报名:《冶金总厂职工搬迁安置方案》正式批复后,同时启动购房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以冶金总厂通告日期为准)。符合条件者凭冶金总厂改制领导小组出具的凭证选择房型。一个月内,到委托开户银行缴纳1万元购房定金后,与冶金总厂改制领导小组签订购房协议和搬迁协议。并把安置对象报名名单汇总表报房产局备案,逾期则按自动弃权,取消其安置对象购房资格。

3、安置房面积的选定:按照安置对象家庭人口数×25㎡(独生子女增加1人)所得面积,就近选择户型及面积。为鼓励职工购买小户型房,凡购买70㎡左右房型的,不另补差价。职工在报名时选定购房户型面积大于按家庭人口(城镇户口)计算实际所得面积的,超出部份按同期市场价格补差(扣除土地费用),并补交相关税费;职工选定的购房面积小于按家庭人口数计算所得面积的,多余的面积不得转赠。不参加购房职工无其它补贴。

4、缴款方式:基础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购房户必须于规定期限内缴纳房款总额(预算价)的20%建房款,一层建成后一个月内再按房价总额缴纳60%的建房款,余款(含定金)在交房前一次清,多退少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5、房价核定:由市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冶金总厂改制领导小组依据工程决算及国家相关政策予以核定。

6、房号选择:采取对照户型公开抓阄方式,如对所抓楼层不满意,建房户之间自愿相互调剂的,需报冶金总厂改制领导小组批准。

7、房屋交付:

(1)建房安置户自接到交房通知30日内,必须交清全部购房款额及政策规定应缴纳的相关费款(决算价),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住房装修钥匙。逾期未交清房款及相关税费款项的,取消其购房资格,无息退还所交房款。

(2)冶金总厂厂区范围内各类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和新房交付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区土地置换冶金总厂土地及相关事项的协议书》执行。

(3)所有取消购房资格的房屋及多余住房和超面积购房款,均由市政府收回处置,款项专项用于该项目区外基础设施配套等支出。

六、优惠政策

为保护文物,该项目属搬迁安置工程,是项惠民工程。根据市政年第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及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该项目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土地为行政划拨;

2、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即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取廉租住房建设收费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收费的平均值;

3、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纪要、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项目范围内“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费(含水电配套及道路绿化等费用),列入冶金总厂企业改制成本安排专项经费,不列入房屋建造成本。

七、产权认定及管理

1、房屋竣工安置后,按有限产权办理产权登记,产权证须按规定注明相关内容,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自取得产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确需转让的,购房人须经市政府产权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并补交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安置房差价和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取得完全产权,方可上市交易。

第9篇

一、局务会议

召开时间:一般每半年或一月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局长主持。

参会人员:局班子成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中层干部局机关及重点办、质监站、造价站。

议题:传达上级文件或召开的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局机关重要工作安排或其它重要问题。

会务工作:会议召开时间由局长安排,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和会议时间,并做好相应的资料准备或通知有关科室准备相应资料;安排落实会议室、服务人员,作好会议记录;根据局长安排出台会议纪要并督办落实,反馈信息。版权所有

二、局长办公会议

召开时间:一般每半月或一月召开一次,由局长、分管副局长主持。

参会人员:局长、副局长、研究工作所涉及的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局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议题:专题研究或协调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会务工作:会议召开时间由局长安排,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和会议时间,并做好相应的资料准备或通知有关科室、单位准备相应资料,安排落实会议室、服务人员,作好会议记录;根据民避长安排出台会议纪要并督办落实,反馈信息。

三、局长碰头会

召开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由局长主持。

参会人员:局长、副局长和不是正副局长的局党委成员。

议题:研究决定交通系统的各类问题,互通情况。

会务工作:会议时间由局长确定,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和会议时间,作好会议记录。

四、局机关职工大会

召开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常务副局长主持。

参会人员:局机关全体职工,涉及创建、创卫、综合治理等内容还应通知在局办公大楼上班的直属单位职工和局机关离退休职工及遗孀。

第10篇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办公楼三楼、四楼、五楼、六楼及(车库二楼)等会议室的管理职责、会议内容、会议主持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及参加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新力热电有限公司会议室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职责

2.1.1 负责例会的通知、会议室的安排及保证室内整洁卫生、设施完好。

2.1.2 负责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各部门之间在落实例会上所决定问题方面的协调工作。

2.1.3 负责经理办公会议及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的议程安排、会议记录(含会议纪要的起草印发),对会议决定的事宜进行督查督办,并做好督查督办情况的反馈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会议类别:公司会议根据会议性质不同分为经理办公会、经理办公扩大会、工作计划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议、经济活动分析会、员工大会。

3.2经理办公会议

3.2.1会议内容:公司内部管理中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处理。

3.2.2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

3.2.3会议时间:因需而定

3.2.4会议地点: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2.5参加人员: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及工程总指挥

3.2.6会议组织和记录:综合管理部部长

3.3 经理办公扩大会议

3.3.1会议内容:公司日常工作、行政事务、重大活动安排。

3.3.2会议主持人: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公司其他领导

3.3.3会议时间:因需而定

3.3.4会议地点: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3.4参加人员:部长助理及以上管理干部

3.3.5会议组织和记录:综合管理部文字秘书

3.4 计划会

3.4.1会议内容:部署落实公司下月工作计划。

3.4.2会议主持人:计划营销部部长

3.4.3会议时间:每月27日上午9:00分

3.4.4会议地点: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4.5参加人员:公司领导、部长助理及以上管理干部、其它相关人员

3.4.6会议组织和记录:计划营销部综合计划员

3.5 生产调度会

3.5.1会议内容:汇报检查前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并部署当日工作。

3.5.2会议主持人:生产策划部部长

3.5.3会议时间:每日上午8:30分

3.5.4会议地点: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5.5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运行部部长及助理、各点检组长、维修部部长(副部长)、燃料部部长(副部长)、生产策划部安监、节能专工、检修计划专工、物资部部长及助理、计划营销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长及保卫主管,公司其它职能部门部长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参加会议。

3.5.7会议组织和记录:生产策划部

3.6 安全工作会议

3.6.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3.6.1.1会议内容:研究部署上级安全会议的贯彻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总结分析公司半年(全年)的安全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工作重点。

3.6.1.2会议主持人:安委会主任

3.6.1.3会议时间:每年元月和七月或因需临时安排

3.6.1.4会议地点: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6.1.5参加人员:全体安委会成员

3.6.1.6会议组织和记录:公司安委会

3.6.2 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3.6.2.1会议内容:分析当月安全生产形势,总结事故教训,明确薄弱环节,研究预防事故对策,提出下月安全工作的要求和目标。

3.6.2.2会议主持人:副总经理

3.6.2.3会议时间:每月5日上午9:00分(节假日顺延)

3.6.2.4会议地点: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6.2.5参加人员:总经理、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生产策划部部长、运行部部长及助理、燃料部部长、维修部部长、物资部部长及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保卫主管、生产策划部安监主管、生产策划部安培专工、运行部安培专工、燃料部安培专工、维修部安培专工。

3.6.2.6会议组织和记录:生产策划部安监主管

3.7 员工大会

3.7.1会议内容:涉及全体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如工资、住房、保险等;涉及公司生产与发展需向全体员工说明形势或进行动员时。

3.7.2会议主持人: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公司其他领导

3.7.3会议时间:因需而定

3.7.4会议地点:

3.7.5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3.7.6会议组织和记录:综合管理部文字秘书

4 会议要求

4.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开会时要做到有始有终,严禁私自中途退场,有事要向有关领导请假。

4.2与会者要做好会议记录。有传达任务的事项,参加者要及时、准确地传达下去,并认真执行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

4.3与会人员开会期间应将手机关掉或将响铃设置成振动位置。

第11篇

第一条为加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清产核资后续管理工作,规范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13号)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企业清产核资中清理出来的属于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账销案存资产是指企业通过清产核资经确认核准为资产损失,进行账务核销,但尚未形成最终事实损失,按规定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和进行专项管理的债权性、股权性及实物性资产。

(一)债权性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短期债权性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委托贷款和未入账的因承担连带责任产生的债权及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款项等;

(二)股权性资产包括短期股权性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等;

(三)实物性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

第四条账销案存资产的事实损失是指企业有确凿和合法的证据表明有关账销案存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第五条账销案存资产是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清产核资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进行甄别分类,对不符合直接销案条件的资产损失,按照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建立备查登记簿,逐笔登记,分类管理。

第六条省国资委依法对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账销案存资产的清理与追索

第七条企业应当对账销案存资产损失进行认真剖析,查找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应当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规定,对账销案存的资产进行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通过法律诉讼等多种途径尽可能收回资金或残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账销案存的资产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清理和追索,可以指定内部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或机构进行处理,也可以委托社会专业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处理。清理与追索工作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接受监督,避免暗箱操作。

(一)企业指定内部相关机构对账销案存的资产进行清理追索,建立追索责任制,明确清欠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对清理和追索工作的领导和督促。

(二)企业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或机构对账销案存的资产进行清理追索,在明确清理任务和工作责任的基础上,可以建立适当的追索奖励制度。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人的追索不得奖励,但可以根据追索结果适当减轻其相关责任。

(三)企业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账销案存的资产进行清理和追索,可以采取按收回金额一定比例支付手续费或折价出售等多种委托方式。委托工作应通过市场公开竞价,不能通过市场公开竞价的应多种方案择优比较后确定。

第九条企业对账销案存的债权性资产、股权性资产进行清理和追索,可以采取债务重组、折价出售等处理方法,但应当建立严格的核准工作程序和监管制度。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的债务重组、折价出售等,应当经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报上级企业(单位)核准。

第十条企业对小额账销案存债权性资产进行清理和追索,其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的,经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报上级企业(单位)备案后可以停止催收。

第十一条企业对账销案存股权性资产进行清理和追索,属于有控制权的投资,必须按规定依法组织破产或注销清算,其清算结果应报上级企业(单位)备案;属于无控制权的投资,必须认真参与破产和注销工作,维护企业自身权益,并取得相关销案证据。

第十二条企业对账销案存的实物性资产进行清理,应当认真做好变现处置工作,尽量利用、及时变卖或按其他市场方式进行处置,尽可能收回残值。

第十三条企业对账销案存资产清理和追索收回的资金,应当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入账,不得形成“小金库”或账外资产,并建立账销案存资产定期核对制度,及时做好销案和报备工作。

第三章账销案存资产销案依据

第十四条企业账销案存资产销案时应当取得合法的证据作为销案依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证或公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等。

第十五条债权性资产依据下列证据进行销案:

(一)债务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行完毕证明;

(二)债务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清算报告及清算完毕证明;

(三)债务人失踪、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应当取得有关方面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及其遗产(或代管财产)已经清偿完毕或无法清偿或没有承债人可以清偿的证明;

(四)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的证据;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的终止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件;

(五)涉及仲裁的,应当取得相应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仲裁裁决执行完毕的相关证明;

(六)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当取得债务重组协议及执行完毕证明;

(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应当取得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文件;

(八)可以公开买卖的期货、证券、外汇等短期投资,应当取得买卖的交割单据或清理凭证;

(九)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的,应当取得清欠部门的情况说明及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的会议纪要;

(十)其他足以证明债权确实无法收回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十六条股权性资产依据下列证据进行销案:

(一)被投资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应当取得法院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及执行完毕证明;

(二)被投资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应当取得清算报告及清算完毕证明;

(三)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的证据;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的终止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件;

(四)涉及仲裁的,应当取得具有仲裁资格的社会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及执行完毕证明;

(五)其他足以证明股权确实无法收回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十七条实物性资产依据下列证据进行销案:

(一)需要拆除、报废或变现处理的,应当取得已拆除、报废或变现处理的证据,有残值的应当取得残值入账凭证;

(二)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取得责任人缴纳赔偿的收据或保险公司的理赔计算单及银行进账单;

(三)涉及诉讼的,应当取得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及执行完毕的证据;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被法院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的终止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件;

(四)涉及仲裁的,应当取得具有仲裁资格的社会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及执行完毕证明;

(五)抵押资产损失应当取得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证明;

(六)其他足以证明资产确实无法收回的合法、有效证据。

第四章账销案存资产销案程序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账销案存资产销案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工作程序,并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划定内部核准权限。

第十九条企业账销案存资产销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内部相关部门提出销案报告,说明账销案存资产损失原因和清理追索情况,并提供符合规定的销案证据材料;

(二)企业内部审计、监察、法律或其他相关部门对资产损失发生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企业财务部门对销案报告和销案证据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四)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由董事会会议核准同意,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由经理(厂长)办公会议核准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权限,需报上级企业(单位)核准确认的,应当报上级企业(单位)核准确认;

(六)企业根据会议纪要、上级企业(单位)核准批复及相关证据,由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

第二十条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应当在每年报送财务决算的同时,向省国资委报备年度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及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情况表(格式附后)。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年度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的清理、追索情况;

(二)企业对于追索收回的资金或残值的账务处理;

(三)本年度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情况建立专门档案管理制度,以备查询和检查,并按照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规定进行保管。存档资料内容主要包括:

(一)销案资产的基本情况;

(二)销案资产的清理和追索情况;

(三)销案资产的销案依据;

(四)销案资产的销案程序;

(五)销案资产损失原因分析及责任追究情况;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章工作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对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负领导责任,企业具体清理与追索部门对账销案存资产的追索及销案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企业审计、监察、法律等部门对账销案存资产的追索及销案工作负监督责任。

第二十三条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对其所属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工作负组织和监督责任。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和监督所属企业按照规定建立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和追索力度。

第二十四条省国资委对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建立必要的抽查制度,以加强对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省国资委对企业在账销案存资产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一)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账销案存资产相关管理制度,或建立的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未得到有效执行的;

(二)企业未遵循本规则规定和企业内部程序,擅自对账销案存资产进行销案的;

(三)企业未按照规定对账销案存资产的损失原因进行分析、整改,因内部管理原因致使企业又产生新的同类资产损失的;

(四)企业未按照规定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损失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的。

第二十六条省国资委对企业在账销案存资产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一)在账销案存资产的处理过程中进行私下交易、个人从中获利的;

(二)将账销案存资产恶意低价出售或无偿被其他单位、个人占有的;

(三)对账销案存资产的追索及变现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或私分、侵吞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规定或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企业按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可自行核销的坏账,参照本规则。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则制定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制度。

第12篇

办公室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作为办公室的负责人,自己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是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的综合管理机构,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的中心。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在文件起草、提供调研资料、数量都要为决策提供一些有益的资料,数据。有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文件批转、会议安排、迎来送往及用车管理等。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至今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

1、理顺关系,办理公司有关证件。公司成立伊始,各项工作几乎都是从头开始,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及证件。我利用自己在××部门工作多年,部门熟、人际关系较融洽的优势,积极为公司办理各类证件。通过多方努力,我只用了月余时间,办好了×××证书、项目立项手续\××××产权证产等。充分发挥综合部门的协调作用。

2、及时了解×××××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作为×××××企业,土地交付是重中之重。由于×××的拆迁和我公司开发进度有密切关联,为了早日取得土地,公司成立土地交付工作小组。我作小组成员之一,利用一切有利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到××、××拆迁办等单位,积极和有关人员交流、沟通,及时将所了解的拆迁信息、工作进度、问题反馈到总经理室,公司领导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了××××××及拆迁工作的进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安排交付工作。

3、积极响应公司号召,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根据公司(0x号办公会议精神要求,我针对目前××房地产的发展情况及房屋租售价格、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等做了详细的市场调查。先后到土地、建设、房管部门详细了解近年房地产开发各项数据指标,走访了一些商业部门如××,\××又到××花园、××花园、××小区调查这些物业的租售情况。就x号地块区位优势提出 “商业为主、住宅为辅、凸现区位、统筹兼顾” 开发个人设想。

4、认真做好公司的文字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等文字工作,负责办公会议的记录、整理和会议纪要提炼,并负责对会议有关决议的实施。认真做好公司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分递、文印和督办工作;公司所有的文件、审批表、协议书整理归档入册,做好资料归档工作。配合领导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公司有关会议、文件、批示精神。

5、落实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和员工的考勤控制监督工作,根据人事管理制度与聘用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到劳动管理部门办好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各项手续。体现公司的规范性,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6、切实抓好公司的福利、企业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预算审批制度,组织落实公司办公设施、宿舍用品、劳保福利等商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办公室装修完毕后,在x月份按照审批权限完成了购置办公用品、通讯、复印机、电脑等设备的配置工作。切实做好公司通讯费、招待费、水电费、车辆使用及馈赠品登记手续,严格按照程序核定使用标准;

7、做好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董事会在××××召开期间,认真做好会场布置、食宿安排工作。落实好各种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资料等工作。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总在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半年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具备了办公室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