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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时间:2022-09-06 15:21: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第1篇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拓宽公示渠道,多途径确保公示落到实处。除在环保官网、政府网站公示外,还充分利用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公示,以求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二是强化全程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公示执法流程与服务指南,方便公众办事。对行政执法的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的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实时更新。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佩戴或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完善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工作细则,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在门户网站及信用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接受公众监督。

二、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制定或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便于监督管理。

二是保障事中记录“全过程”,对企业现场检查、行政强制和送达时进行现场拍照,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及时更新音像记录装备,为推行音像记录提供必要条件。强化平台运用和档案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

三、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明确审核主体责任,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处罚和强制的相关法制审核工作,定期参加省市级各类法制培训,提升法制审核的源头严谨性。

二是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第2篇

改革需要法治护航,发展需要法治保护。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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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在于解决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2019年3月2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正式在我省拉开序幕。

下面是结合我县实际,对如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司法力度的粗浅思考。

一、强化制度建设是基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坚实的基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大厦就不可能永久屹立于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不言而喻,法治政府要求有法可依,没有“法”,法治政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此处的“法”应作广义解释,既包含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同时还包含国家为实现行政职能而根据现行有效的上位法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等行政执法的依据。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传统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亟待更新和完善,当然这也是受制于法的滞后性的原因,一些新领域目前尚缺乏科

学的法制来加以规范,即使有相应的制度规范,由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有待提高,违法成本较低,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频发,加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应的法律制度等执法依据理解不深刻、不透彻、不全面,违法行政时有发生。如何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我认为首先必须从完善制度这一基础性工作入手。一是完善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从源头上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原有的法律制度与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要及时清理、更新和废止;而诸如大数据等一些新的领域当前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处于缺位状态的,要及时结合实际开展立法等制度规范的建设,及时补位,让行政执法有法可执,让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二是完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比如当前的工作推进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等。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来保驾护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就很可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而不是落实在行动上;改革就可能只是改而不革,不彻底、不全面。

二、强化人才培养是核心

行政执法是由行政主体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具有较高的要求。近年来,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得到较好发展,法学教育进步较快,高等院校培养出许多法学人才,但我们得清醒的认识到,我县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并不多,尤其在乡镇基层甚是缺乏,同时也是违法执法、执法不文明不公正的高发区。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当前高等教育实行低进低出教育模式,使得许多高校毕业生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后专业素养偏低,教育质量不高;二是基于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部分法学毕业生为解决就业问题只能选择非行政执法的行政事业岗位或公司企业,专业知识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导致人才资源结构性流失;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得到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的法学培训机会较少,继续教育和再教育缺乏有力保障,行政执法能力没有得到较好的提升。四是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法治传统,一些执法人员往往只注重实体公正,忽略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要求“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看得见的正义,即程序正义。

三、强化观念转变是关键

观念即想法、思想,思想决定一个人行动的方向、方式和方寸,一个人的思想即是其行动指南。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的思想观念是决定其执法行为合法合理的基础。

第3篇

年以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工作。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新“三定”方案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的情况,进一步抓好“三项”清理工作,确保年5月底以前完成,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原市人民政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第1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同级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5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市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全面负责此次结合机构改革适时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2.做好协调指导。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以及相关责任。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程,搞好协调指导工作。

第4篇

一、认真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工作

为了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引向深入,市工商局根据近年来年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修订、废止情况,对市局系统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目前,已对117件法律、280件法规、74件规章、37件联合规章、21件地方性法规、16件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工商部门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443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8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收5项。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为确保今年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法制科按照按照《省工商局关于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市局起草的《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关于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法制局备案,确保市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其中,《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以市政府名义予以。

三、扎实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市局按照年初对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的安排,组织系统各单位法制科长对从系统各单位抽取的40份规范性文件、57件行政许可卷宗、59件行政处罚案卷、17件行政强制措施案卷、8件广告许可卷宗、16件行政确认卷宗,共157件执法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查,书面反馈评查意见20份。系统各单位也积极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共自查规范性文件458份,执法卷7432件,并对自查出的和市局评卷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实行执法责任追究月报告和行政执法责任信息通报制度

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市局、县(市)局和分局两级法制机构设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落实层级上报工作。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实行,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系统各单位没有出现执法过错被追究的情况。

五、完善制度,丰富内容,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第5篇

按照中央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市税务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目标和任务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创新普法宣传,不断推进全局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现将“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将建立制度与常态化学法相并重,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根据中央“七五”普法规划中关于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的部署及税收“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普法教育工作安排》《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在学习上,将法制教育融入干部日常培训中,采取“自学为主、聘请外部专家培训为辅、送出去培训与请进来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全员法制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干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水平。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并将宪法、征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列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五年来利用中心组学习开展法治培训达40余次。实行税务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周五定为全员学习日,组织开展《税收相关法律及执法风险防范》集中学习,确保了普法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补充购买法律法规书籍150余本,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积极做好对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工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对没有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税务检查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并组织全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法律知识测试,受训面达到了100%,为税收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人才支撑。

二、将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税相结合,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工作理念,认真执行组织收入原则,突出减税降费这一工作主题,将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局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执行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将依法治税贯穿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政策底线,严守纪律红线,确保实现高质量的税费目标。认真落实和梳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通过丁税宝税企交流群和微信服务群第一时间推送给企业,并通过“云直播”的方式详细解读。针对企业实际困难和诉求,确定适用每户企业的税费政策指引,实行“一企一策”点对点向企业推送,使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加强风险防控,开展“建体系、防风险、促规范”专题活动,全面梳理、重新修订涉及税收管理各环节、全行业、全流程的风险规范,形成5大类38个具体项目。针对税源特点,重点修订完善钢铁、焦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普通道路运输业、建筑业等14个重点行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共扫描分析监控类指标23项,下发基础征管、发票管理等疑点数据4100余条,消除风险疑点3200余条,有力规范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降低了涉税风险。开展税收治理,对15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开展核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开展加油站(点)税收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补入库税款1433万元。开展白灰、石子、水泥、洗煤“四小行业”税收治理、房地产行业评估和工业企业涉土税收核查,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管理,实现了税负公平、执法规范,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三、将三项制度与日常执法相融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推行三项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通过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税务系统的三项制度公示系统对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及权责清单、执法依据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数据和投诉举报途径进行公示。截止目前,在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行政处罚41件、行政许可162件。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配备执法记录仪85台,基本上满足了工作需要。目前涉及的执法事项增值税专用发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需要对开票限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事前实地查验;一般程序注销户进行实地核查和疑点调查、文书送达方面的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执法事项的音像记录做到了无遗漏全记录,对全过程记录资料按照规定立卷、及时归档。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主要有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措施、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对上述事项主要对嵌入金三系统的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审核。共审核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0余件。并把普法责任贯穿到征收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执法监管等税收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执法事项,及时联系市十力律师事务所的李青春律师进行指导,保证了重大执法活动规范开展,杜绝了执法风险的发生。

四、将日常宣传与普法宣传相贯通,扩大税法的知晓度提升税务形象。坚持集中性宣传与日常性宣传相结合, 普及与群众利益、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增进公民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共识,促进社会纳税遵从。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将新修订、新出台的重要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多渠道开展宣传,放大知悉范围,形成了以税务网站为主阵地,微信等新媒体为拓展的税法宣传常态化格局。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期间,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突出重点,抓好亮点,先后开展了税法助我成长、税法观念从小培养、税法进社区、复转军人创业进军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和税法知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并通过网上和实体教学,组织“纳税人学堂”、“纳税人活动月”等各类培训,重点面向小微企业和新办纳税人进行法律法规、税收业务知识培训辅导;服务“走出去”企业,利用上门送达、办税服务厅放置、街头散发等多种形式发放《税收服务“走出去”企业之“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政策宣传册》。2019年制作减税降费动漫,以通俗易易懂的语言和画面宣传解读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及法律法规,并荣获省局“新税务、新形象、新作为”税收公益广告优秀动漫奖。

下一步,将按照省局、市局关于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和成果展示工作的要求认真自查整改,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税实践,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在新时代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推动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教育引导与处罚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以主动服务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三、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全面建成,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成本,统筹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良性运行。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时空全业务的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向线上延伸。加快推进“我爱”APP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推广线上法治服务。

(三)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调动法律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性,大力引导法律市场主体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免费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深入推进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改革。组织审定《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强化部门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制定25类公证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及证明材料清单,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全部实现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五)加快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提高公证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行线上预约办理业务,推广使用“我爱”APP之公证预约功能,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公证预约办理模块,进行网上预约办理业务。

由于省市目前尚未出台关于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相关政策措施,我市暂不能实现,待省市出台文件后同步落实。

(六)在我市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主要是指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具有行政处罚(强制)权的各行政执法部门是该“四张清单”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为:不予处罚清单包括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发现的。从轻从罚包括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减轻处罚包括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有重大立功的。免予行政强制包括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没有社会危害的。

1、由各执法部门在依据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编制的清单基础上,要结合自身职责及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履行程序进行编制“四张清单”。并将所编制的“四张清单”向社会公示。同时形成本单位具体的工作方案。

2、各执法部门在确定具体的四张清单的基础上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要结合上级有关政策的变化建立健全包容审慎执法的动态更新机制。

3、各执法部门要将工作成果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协同发力、统筹推进。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本部门、本系统制度建设的承办机构,建立本部门、本系统制度施行的配套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和权力清单,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统一行政执法标准。

(三)编制“四张清单”。依据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编制的清单,市直各执法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及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履行程序进行编制“四张清单”。

(四)公示清单内容。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并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五)实行清单备案。编制工作结束后,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分别将“四张清单”向依法治市办备案。

(六)贯彻执行清单。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动态更新机制,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更新清单内容。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安,持续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至2022年底,积极探索创新,加强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建设,以强化法制意识、培树过硬队伍、增强服务品质、提高执法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力争使省市县三级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上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转高效;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达到业务过硬、执法严格、举止规范;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达到品种齐全、技术先进、保障有力;在执法质量效能上有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执法监察质量排在全省前列。

2020年,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和监督问责,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多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比武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执法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2021年,全面健全、完善安全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自由裁量标准,强化执法跟踪问效,持续保持严格执法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安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执法案件的结案率在法定时间内达到100%,执法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2年,执法监察制度全面落实,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机构高效运转;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案卷法审一次性通过,执法能力素质大幅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显著增强,执法装备充足先进,远程执法广泛实施,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充分应用,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充分发挥,执法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执法监察制度体系

1.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细化裁量尺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处罚的随意性,提升执法处罚的规范性。(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2.改革案卷评查制度。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研究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使案卷评查制度化、经常化。省厅对各市局的案卷评查每年开展一次,市局对县(市、区)局的案卷评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通过分级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互查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确保本系统执法案卷评查进入全省前列。(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3.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为安全行政执法决策提供法制咨询,确保行政执法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切实防范法律风险、避免法律纠纷。(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二)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4.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强化培训质量管理,建立教学评估、跟踪考核和认可发证等制度;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在传统集中上大课的基础上,采取小班多批次模式开展培训;强化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与专业类大学开展联合培训;实施体验式执法培训,开展执法程序桌面推演,模拟操作流程;注重执法业务操作实训,到实训基地模拟执法、到企业实践见学,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培训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5.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适时开展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数据录入、执法知识考试、执法装备使用演练、互联网+执法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系列技能竞赛,强化执法队伍实战能力建设。(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科技信息化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科学合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质量优先、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要综合考虑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等因素,科学测算监督检查工作日,合理确定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及数量,详细列出重点检查单位的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检查内容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计划应当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7.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事前公布,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8.严格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本级司法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开展执法工作,组织交叉执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9.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示事项管辖权,依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公开依据、过程、结果,合理确定履行期限;严格案卷归档管理,所有案卷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文书齐全、填写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结果可追溯,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0.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执行《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全面分析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因素,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四)全面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

11.全面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执法装备配备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技术发展和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我省的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各级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保障资金。配足配齐防爆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仪、远红外测距仪等执法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具,丰富调查取证技术手段,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调查取证提供有力保障。(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2.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在“互联网+监管”的框架下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推进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行政执法业务流程为主线,以执法过程管控、人员管理、信息统计、智能执法为重点环节,实现执法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在线和执法标准统一、隐患自查自报、跟踪整改到位、监管密切协同的目标。加快远程监测预警执法,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及重点企业深度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监测预警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应用。(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3.执法突出重点工作。按照《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和《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利用约谈、通报、整改令等方式手段,督促党委政府和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综合协调处、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4.严格执法贯穿始终。认真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执法重点,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季节性事故规律、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及事故企业,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做到“三严”即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5.优化执法模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法的同时,要向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用实际案例警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察一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6.创新执法方式。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等系列执法活动,积极探索创新适应信息化时展的新执法方式,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形成可借鉴推广的成果,有效破解“管行业不管安全、地方人情网、执法不精准、处罚作用不明显”等难题,督促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7.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决定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执法责任制、裁量标准、“三项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及时通报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结果应用,严格执行执法质量定期通报、诫勉约谈、风险提示等制度,开展针对性督导。(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8.强化执法跟踪问效。执法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跟踪问效,紧盯问题整改,严格核查复验,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发挥专家的作用,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推动企业举一反三,搞好隐患分析,深入查找管理制度等根源性问题,防范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建立执法反馈机制,及时将执法检查结果通报监管处室,执法监察与监管有效联动,使监管、执法监察形成合力,放大执法效能,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将此项活动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调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执法质量抓出成效,确保以执法质量提升促进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注重执法调研。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结合机构改革进度,对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业务开展情况、执法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素质能力存在的短板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摸清队伍建设底数,掌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改进措施。

(四)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廉洁执法、秉公执法为目标,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执法人员外出工作纪律,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及时查找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作风、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坚决避免执法宽松软、只检查不处罚、避重就轻等现象。

第8篇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县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转发了《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6月16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全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向依法治市办上报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县整改报告和法治建设调研报告。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民法典为内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坚、方言神曲》微视频,得到上级部门认可,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采用并报送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协助县编办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和县档案馆、社保中心等21个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进行法制审核。对县机要和保密局、档案局、交警大队、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制定下发《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个单位46项、第二批10个单位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部门对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决清单,及时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机制,审核《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协议3份。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拟定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等11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评查范围、标准、方式、步骤及时限要求,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将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进行了公布。开展行政复议调研,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份。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统计,并督促在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布2019年度数据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制定《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等4个办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制度规范,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推进会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情形,并对全县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12日圆满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评审。

(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拍摄“七五”普法专题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司法”公众平台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加了6月5日全县举行的环保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单行本5000册。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信息、资讯240余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育才中学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处,设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块、法治宣传牌和法治展板23块。

(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四个突出”,积极化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排矛盾纠纷。按照“普法+调解”的模式,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562件,成功调处544件,调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三中心一网格”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陈户、大马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为司法所改善了办公环境,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条。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双八任务”,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和帮扶成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实现了在册列管90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1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未进行电子监管。利用“法律八进”等载体,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1000份。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10场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5人,撤销缓刑1人。严格落实“七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动向,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全覆盖,真正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2020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4人。

(七)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监管得力。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五项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场/次,提供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条,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1人/次,办理案件2件。深入县矿山企业、工业企业、农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余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条。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

(八)公证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证社会服务能力,及时公布《关于县公证处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咨询、预约公证业务,确定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及时开通公证云在线申办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公证。开通公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企业等的紧急需求,为其优先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办理精准扶贫合同公证,为小微企业及时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提供便利。强力推进赋强公证办理,与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轻法院受案压力。为破解银行催收难题,为农业银行甘州支行和民乐县支行办理了送达公证。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423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2亿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33件,电话预约服务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不高。

第9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奋力走好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的新时代路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3.0版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3.推进依法决策,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4.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5.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认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领域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

6.强化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8.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新任村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挥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扎实组织平安志愿者活动,继续实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坚持依法防控,强化公共安全。带头宣传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0.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制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第八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1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积极组织派员参加上级法治民政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

第10篇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一个“高”字

一是认识高。该局先后多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全面深刻地领会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并以“××奶粉”和“××奶粉”事件为案例展开讨论,一致形成了“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认识,并将这种思想认识体现为具体工作要求:照不能乱发、案不能乱办、费不能乱收。

二是标准高。该局对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行政执法标准》,提出三个100%:在登记注册方面,要求名称核准正确率、限时办结率、登记资料齐全规范率、信息录入同步率均达100%;在执法办案方面,要求案件查处正确率、结案率、罚没款入库率、备案率、案卷材料完整率均达100%;在食品等重要商品安全监管方面,要求经营主体合法率、索证索票率、台帐填写完整率、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率均达100%。

二、健全执法制度,坚持一个“细”字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公开内容细。该局在局机关设置有多媒体信息触摸查询系统,该系统内设“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执法依据、政务公开、办事指南、12315”等8个总栏目50个子栏目,内容详细涵盖了600多部工商法规、330种执法行为依据、62种申请事项办事指南等,来办事的人员,只要轻轻一点,所需查询的信息便一目了然。该局还在每个工商所服务大厅都挂有执法岗位职责分解图,在每一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都摆放有岗位职责公示牌,做到了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

二是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办案责任划分细。该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了以“职责清晰、奖罚分明”为主要内容的案件主办人制度。查办案件首先由办案机构确定一名案件主办人和一名或多名案件协办人,案件主办人是相对独立行使办案职权,对办理的案件负主要责任,其它协办人协助主办人工作,负相应责任。案件主办人制度实行以来,改变了以往办案中主次不分、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案件主办人的责任心,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是实行行政处罚预警制、约谈制和回访制,办案工作作风细。为了预防和化解执法部门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着力解决好工商行政执法中可能发生的重检查、轻整改,重处罚、轻教育,重治标、轻治本的现象。该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了事前预警、事中约谈、事后回访三项制度,让和谐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行政处罚争议的发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半年该局查办案件295件,没有一件引起行政诉讼,罚没款到位率达90%以上。

四是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说理说法细。该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采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通过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讲事理、论法理、说情理,使行政相对人知情、知理,消除执法阻力。该局第一份“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案件当事人原本对处罚不理解,还聘请了律师并申请了听证,然而却在接到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第八天就主动将全部3万元罚款汇到了指定银行。

今年该局在总结以前推行经验的基础上,又下发了《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操作指导意见》,并对写作方法进行了培训。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推行,提升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实现了“三个认可”(政府认可、司法机关认可、被处罚当事人认可)、“三个突破”(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新突破,执法理念、方式新突破,科学执法、和谐执法新突破),从而打造了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新形象。

此外该局还相继出台了《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立销案备案制度》、《强制措施备案制度》、《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案件核审制度》、《暂扣、罚没财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对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从而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落实执法责任,坚持一个“明”字

该局根据工商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事项责任分解意见》,完善了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工商行政执法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级的各个执法人员,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执法依据明确。我们把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有关的458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单一主管、协同管理的类别逐一进行梳理,进一步理顺了执法关系,明确了执法依据,确定了法定职责。

二是执法主体明确。我们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按不同的内容分类列出名目,根据不同的管理职能,分别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各工商所执行,确定了各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任务。

三是执法责任明确。我们将执法责任分解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局领导的执法责任分解,局长是全局实施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第二层次是各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分解,对我局注册股、监督股等执法股室和工商所、经检大队进行了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分解;第三层次是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责任分解,以岗定责,确定了每个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做到执法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追究到人,确保执法到位不缺位。

四、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一个“严”字

该局按照省局提出的大法制的指导思想,把“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作为目标,把法制监督延伸到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不作为行为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综合性的监督。

一是严格行政处罚案件监督。针对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随意立案、随意销案、滥用强制措施、随意减免罚没款和罚没物资管理混乱等问题,以“四备案”制度为切入点,建立了行政强制措施、立案、处罚决定、执行结果四个方面的备案制度。将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销案、强制措施、告知、听证、罚没款缴纳、罚没物资处理、强制执行等环节全部置于法制监督之下。

二是严格行政许可行为监督。我局实行了以执法检查为主要形式的执法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各类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齐全性等;监督的形式采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查或事后回访、对行政许可档案材料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抽查以及全面执法检查等;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许可,经局长批准后发出《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限期纠正。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不仅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而且填补了执法监督的空缺,真正实现了大法制的要求。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该局针对每年工作重点,不断对《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出当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在考核标准上,把“诉讼无败诉、复议无撤销、检查无错案”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量化目标。在考评范围上,广泛涵盖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行政不作为等各类具体行政行为。在考评方法上,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在考核结果上,把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股、所领导的考核内容,其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也是单位年度评先、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优秀的予以专项表彰,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资格。

第11篇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有效推进××区的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执法违法的事件发生,最大限度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区城管局于今年成立了以局长蔡新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郑利华任副组长,局综合执法科、政工人事科、目标督查科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科,科长尹宏任办公室主任,刘继丽、廖福安、刘玉梅同志为督察员,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督察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制度落实责任

为保障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有效地开展,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制定了《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行政执法督察人员工作职责》,并制定了××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办法对督察的范围、督察方式,督察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和布署,使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要求、有奖惩,在日常工作中有专人定期、不定期开展效能督察,并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保证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为严格执法纪律,进一步提升城管形象,实现争创一流的城管执法队伍目标,我局始终把执法督察工作看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是否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能否提高城管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城管进社区、送法下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进社区挨家逐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知识,精心构建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广泛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实践活动。

2、根据年初制定的《××区城管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就城市管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及对策;依法行政和城管执法的难点问题;行政执法、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进行了专题讲座。二是定期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熟悉度,掌握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工作程序和基本业务技能、管理标准,提高应知应会能力。三是通过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培训,建立了案卷评查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及时进行纠正,保证办案质量和案卷归档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城管工作的正确认识和理解,端正心态,树立信心,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应变能力。四是多次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敬礼、告知、执法的程序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考评办法》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纪律督察暂行办法》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并给各派驻乡镇执法中队转发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大力开展文明执法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要求大家统一思想和认识,转变执法观念,认真履职到位,文明执法。

四、理清依据明确职能

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梳理执法依据,推行公开透明。按执法行为的种类,如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分别将每项执法依据进行了筛选梳理,细化到具体条款和标准,理清职权7大类162项,并通过区城管局网站,将梳理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布。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动执法标准化。对《四川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标准进行分类量化,缩小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幅度和标准,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三是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用于指导执法队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五、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从八个方面明确规范执法内容和标准:即执法权限合法、执法程序合法、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标准、执法言行规范、文书填写规范、执法监督有力和档案管理规范。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的执法流程和审批步骤,加强了案件办理的审核监督,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六、严格督察,成效明显

1、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我们始终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搞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队容风纪,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规范的管理要求,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将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以及执法人员上岗执勤执法的规范操作程序绘制成挂图,使每个队员能够熟记业务技能和上岗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执法违法现象发生。经常在执法队伍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省内外城管工作的典型案例,引以为鉴,防止和避免执法违法行为发生。

2、现场执法督察方面,一是局属行政执法大队每次重大活动或者整治行动,局领导都亲到现场进行指挥,督察工作人员监督到位,即时指出问题,对不按要求着装、不按“三步走”程序执法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并下发督察建议书;二是加强对派驻中队的督察。重点督察是否按要求着装、是否按程序执法、有无不作为现象、有无吃拿卡要现象等,对存在的问题以督察通报的形式要求其进行立即整改,并将结果纳入年底对各派驻中队的目标考核中。今年,我局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共对6次重大综合整治行动进行了全程监督;日常监督检查共计25次发出督察建议书12份。

2009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在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不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为实现认真履行职责、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建立和谐城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七、2010年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大执法督察工作力度,把行政执法督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对各派驻镇执法中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12篇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立足长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专门成立了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商务、人事、编制、财政、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制定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

2、务求实效,注重理顺体制机制。年我县被确定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县后,县商务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机构组建和编制落实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就组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了专题研究,同意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2名,目前已到位9名;其中下设商务举报投诉中心(联系点)定编1名。主要负责行使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及其他行业管理等商贸领域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项经费开支已全部纳入了县年度财政预算。

3、针砭时弊,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新形势需要,我局在原有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适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咨询服务等内容及举报投诉电话。目前,共建立完善《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管理制度》、《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操作规程》等30项规章制度,既有利于执法工作开展,又方便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

4、多措并举,不断增加建设投入。定为试点县之后,县商务局严格按照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首先明确商务局是行政执法的主体,根据需要整合酒类监督管理和定点屠宰执法力量,同时再从内部抽调2名思想素质高、执法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组建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次立足现有条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协调有关部门增加扩改办公场地200多平方米;再次安排专人负责与电信局、服装厂、家俬城等联络,签订协议安装举报投诉电话、定做执法服装、购买办公桌椅、办公用品及必要的防护、检测设备。

5、形式灵活,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县商务局利用春节和“3.15”两个重要时段,在本地电视台播出2个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宣传专题,滚动播出50余次。同时,在县城中心九龙广场开展大型商务综合执法“3.15”宣传活动。宣传内容涵盖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管理等商务流通领域政策法规和真假辨别常识。宣传方式主要是以宣传车、咨询台(真假酒现场鉴别)、宣传单、展牌、横幅、假酒现场销毁等形式,宣传车深入城区大小街道和部分重点乡镇,现场咨询达百余人次,散发宣传单5000份,制作展牌10块,横幅20条,假酒现场销毁高档白酒贵州茅台酒38瓶、五粮液56瓶、水井坊14瓶,还有部分过期变质低档葡萄酒6桶、啤酒11件、国公酒2件。通过“3.15”宣传,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健康消费意识,群众反响良好。

6、突出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为推进商务综合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自去年底以来,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确定每周星期五下午为业务法规学习日。邀请局里的法律顾问和有关法律专家授课,结合日常执法中的案例组织研讨。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大队队员的执法水平,强化了法律意识。目前,12名执法人员全部通过了业务考核,且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今年3月,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卢建中同志带队,率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程赴省内已被商务部确定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的娄底市商务局和长沙县商务局,考察学习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察学习期间,得到了同行商务主管部门领导的热情接待和工作支持,并就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经验举措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和交流。此次外出考察,对推动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获取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创新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思路。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1、执法队伍和中心建设初现规模。目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定编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实际到位9人,并已挂牌成立,下设中心兼大队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法规股。主要负责行使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等商务执法职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项经费开支全部纳入了财政预算,目前商务部下拨试点专项经费已到位30万元,县财政以划拨配套经费总计35万元作为开办经费,专用于试点工作建设。

2、软硬件建设不断完善。我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办公室6间,会议室1间,车库1间,总面积200多平方米。所有办公(会议)桌椅、资料柜焕然一新,特别是中心严格按照商务部要求统一安置了高规格形象背景墙并挂贴规章制度牌、双人屏风办公桌、铁皮资料柜,。所有办公室、会议室都是依照中心规格布设,添置新电脑5台、新空调3台、新会议桌椅1套、资料柜6组、新沙发椅茶几5套。统一制作了大型背景墙2块、规章制度牌30块,做到件件公开,项项上墙。举报投诉电话安装就绪,已开通电信座机的举报投诉服务电话,铁通、移动通信待省电信局就转接呼叫平台协调开通后即可投入使用。目前,办公电脑、照相机、摄像机、执法人员服装、头盔和防刺背心及防割手套已全部订购到位并已投入使用,执法文书格式也按省商务厅要求进行了规范。

3、执法检查成效明显。今年来,我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了对县城城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市场等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到目前为止,共开展酒类执法集中检查18次,成品油执法集中检查5次,生猪定点屠宰执法集中检查16次。共查获无证经营酒类品种8起,销售假冒伪劣高档白酒类商品案17例,均已立案,其中12例已结案,其余案件现正在调查取证处理之中。其中3月29日查获的一起数目较大,有五粮液酒2件,经抽样鉴定查实属假冒酒类商品,态度极为恶劣,我局已严厉惩处该假冒酒类经营行为。4月27日,执法大队办公室接县加油协会成员电话举报投诉,我县高坪镇有3处未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正在非法零售柴油的窝点。我队于次日上午,集中力量并联合乡镇相关人员,开展了整治无证照经营成品油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整治,执法人员对其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现场组织学习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对非法零售柴油点进行取缔。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原因

1、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仅开通电信座机的举报投诉服务电话,铁通、移动通信待省电信局就转接呼叫平台协调开通后才可投入使用。

2、联合执法工作难度大。商务部门加大了对假冒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但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酒类禁止生产、流通的行为进行处罚,商务部门必须协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进行处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单位与单位配合不协调。如果由商务部门单方做出的处罚假酒的决定,当事人又不主动履行,而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可能以商务部门无权处罚为由而裁定不予执行。如果当事人以商务部门执法主体不适格为由提起辅以或诉讼,那商务部门在复议或诉讼中将败诉,导致执法效果差。

3、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肉眼识别假酒特别是各类高档酒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律法规的培训有待加强。

4、执法成本高。在实际工作中,查处的假酒都要送到厂家鉴定,但由于执法期限的限制,往往少量甚至一瓶洒也要送到长沙,成本过高并且不便。

四、工作打算及建议

1、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继续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

2、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衔接。定期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试点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同时,扩大与其他试点县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