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11:37: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节能宣传周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今年以来,公共机构节能科在中心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首先对2020年度“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整理创建单位申报资料及创建活动相关照片归档。其次,拟定2021年“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计划,下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单位)的通知》,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第三,对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机关等35个创建达标的部门单位和2021年度检察院等35个申报创建单位予以了公示。
2、认真做好省“十三五”节能考核迎查工作。通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系统,对十三五期间全县各项能耗进行了数据分析,为制定“十四五”节能目标提供依据和基数。同时,根据《“十三五”各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表》要求准备备查资料,将我县“十三五”期间所做的各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成果汇集成册。将这五年期间所记录的工作照片及成果按年度或考核项目分门别类的做好记录,整理归档入册,为汇报材料做好强有力的支撑。考核结束后,对省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立即分析原因,做出整改情况汇报。
3、做出总结,加强沟通交流。对“十三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跟市局及周边兄弟区县对“十三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汇报和交流。根据省局“关于请提供‘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估有关资料的通知”要求,为市局尽力搜集能提供的各种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扫描件。
4、开展全县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的通知》,对全县31处(其中县本级11处,乡镇街道20处)党政机关食堂的名称、地点、提供餐次、就餐人数、预测就餐人数方式、餐厨垃圾量及处理方式、建立餐厨垃圾台账、利用食材边角料、提供小份饭菜、提供打包服务、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设置监督岗、管理方式、管理部门等信息进行了摸底统计。
5、抓好常规性工作的落实。一是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季报统计工作。组织全县166个公共机构对国管局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进行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节能数据填报工作,并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逻辑性,为年底完成上级制定的“双控”节能目标打好基础。二是“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期间制作宣传图片在办公楼大厅进行了节水宣传。三是整理了本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四是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进行梳理总结。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我县第三、四季度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确保在数据真实、准确、上报率达100%的基础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双控”节能目标任务。
2、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今年节能宣传周时间改为8月份,我们将紧紧围绕今年的节能主题,把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宣传重点,遵循公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面广、与媒体紧密结合、活动集中紧凑等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3、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办公群等多种平台,通过分类标示、宣传标语、多媒体宣教等多种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办公,号召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投身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4、继续深化我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工作。认真总结已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经验,加大在全县学校、医院等重点用能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指导思想
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节电、节水、节油、节办公耗材为主要内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自觉历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不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干部职工生活质量的原则,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
一、拟定2014年节能工作目标,在2013年的基础上全面下降5%,把今年的各种开支,尤其是水、电、油分别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把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开展以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的节能活动。
三、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和节约常识普及工作,启动“节能宣传周”活动,强化工作人员资源节约意识,提高资源节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节约型机关建设宣传力度,培养树立一批节约机关人员点范,扩大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影响力。
四、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创建节约型机关,关键在人,贵在从点滴小事入手,长期坚持,节能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付之于实施。
五、提高节能意识,全面抓好节能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到白天不开灯或少开灯,下班关好各种办公电器或用电开关、水龙头,避免浪费水电。
六、完成县节能办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和宣传任务,在我中心范围内的显要位置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七、建立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按照能源消耗统计表基数的核定,制定我中心公共机构节能消耗报表制度和联络员制度。
八、实施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月报制度,以月为统计周期,于每月头6日把上个月的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数据统计表格形式及时做好每月能耗报表统计和上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的重要一年。中、省、市继续把万元GDP能耗作为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全面推动能源节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这对我县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国家 “十三五”规划中节能降耗目标,市上下达我县2016年万元GDP能耗下降3.2%;万元生产总值CO2排放下降4.1%;燃煤消耗0.15万吨,全县节能任务艰巨。为确保实现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现就做好全县2016年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我县的工业将会有较大发展,新建企业将相继投产,能耗增加;一些高耗能企业由于节能技改不到位,用能过高;一些单位水、电、油、纸张等管理不严,“长明灯”、“长流水”问题突出,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还有一些职能部门节能机制不健全,领导重视不够等。这些问题都会给今年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带来一定的压力,稍有麻痹松懈,能耗就可能出现反弹,就会影响全年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对此各镇(社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节能降耗的工作力度不减,组织领导力度不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节能调控,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2016年节能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积极推进结构调整
推进结构调整要正确处理节能降耗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以节能促发展,以发展促节能。要按照县上确定的经济发展思路和产业布局,强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农业方面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着力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点;工业方面重点引进一批能耗少、污染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项目,抓好现有工业企业的产业升级和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太阳光伏热等新能源的利用;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文化产业、电子商务、旅游等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通过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工作,实现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双赢。全面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凡是未经能评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从源头上遏制“两高”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推动节能降耗、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进行排查、整治。县工业局、环保局、工商局和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进行联合执法,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并抓好高耗能落后电动机、锅炉等设备淘汰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做到宜调则调,宜改则改,严格管理,系统优化,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四、加快推动工业节能技术进步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发挥节能效益。支持企业瞄准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等水平,实施一批节能技术产业化改造项目,加大先进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县发改局及节能办要积极筛选上报我县的节能技改项目,县工业局、环保局、地电公司要加强对高耗能企业在节能领域的监测和管理,加大对陈旧落后设备、老旧变压器、电缆等进行更新和更换,坚决抑制无功消耗等能源浪费现象。对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度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县地电公司要加强监测监控,做到合理用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和落后技术工艺或生产设备项目(企业),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审批,已开工或投产的,要停产整改。
五、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一)建筑节能方面。县住建局要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抓好建筑节能设计、节能评估、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大力推广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尽量减少不合理使用。进一步扩大“禁实”区域,对空心砖、保温墙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逐步向农村推广和使用,确保全县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95%以上。关闭闲置房屋的供暖管道,减少热能浪费,加快地热开发,进一步扩大地热供热面积,加快对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推行热量分户计量,对节能措施不到位的新建建筑要进行整改并暂缓竣工验收。
(二)交通运输领域方面。各镇(中心)、各相关部门要把降低油耗作为硬性指标,鼓励使用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耗量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油耗低的车型,继续加快对耗油大、过期的营运车辆进行淘汰与更新,切实加强对驾驶员节油技能培训。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将公交线路进一步向农村偏远地区延伸,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倡导“135”出行方案,即一公里内步行,三公里以内骑自行车,五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努力降低公务车燃油用量。
(三)公共机构方面。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机关管理。县机关事务中心要切实加强机关节能管理与检查。各单位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合理设置灯具数量,改造电路控制方式,楼道、门厅、庭院等公共区域照明,推广使用声控、光控和时控等技术。离开办公区时必须随手关灯,人走断电,坚决杜绝“长明灯”,要强力推广节能用电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要把办公楼、宾馆、商场等用电大户作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空调温度和照明控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减少会议场次,压缩会议规模,合理设置会议照明、音响。文件材料必须使用双面打印,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切实减少纸张消耗,减少和杜绝使用一次性签字笔或圆珠笔,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绿色办公用品,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并做好回收利用。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共享使用,不使用时即行关闭,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各单位自行安装的LED电子幕、景观灯等,在晚上10点前一律关闭。 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节假日封存,促进行政机关办公全面节能。
(四)公共区域方面。县住建、商务、电力、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结合季节实际,最大限度减少城区道路照明的时间和密度,加强对景观照明的科学管理,适时调整照明时间。 大型商业场所、餐饮和娱乐场所要合理压缩营业时间,合理开启电梯运行时段尽可能减少照度,要强力推广节能用电设备, 把办公楼、宾馆、商场等空调、照明使用大户作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空调温度和照明控制。各镇(社区)要继续大力推广沼气建设,太阳能的利用,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和秸秆还田等节能环保措施,使我县的节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水资源节约方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开展节水综合改造示范。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在农村推广使用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和器具,各单位必须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老化及不节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等资源浪费现象发生。单位内部绿地养护用水,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进行灌溉,鼓励建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用于绿地浇灌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县水利局要加强对重点用水企业的监管,积极推广水的循环利用,依法从严查处各种浪费水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六、积极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各镇(社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专栏、横幅、简报等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要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络加大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节能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全民行动,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消费,制止奢靡之风。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使节能低碳和绿色消费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营造一个良好的节能氛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节能执法检查的工作要求,财经工委会同城建环保工委,于7月上旬至8月下旬,对本区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了专题调查。7月中旬,课题组专题讨论并制定了调研方案。7月下旬,x副主任带队走访区经委,并召开区发改委、经委、科委、建交委、财政局、环保局、房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的座谈会,了解本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情况。8月上中旬,走访了xx松下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单位,实地察看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应用、设施改造情况。8月下旬,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宜家家居、xx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xx龙华水质净化厂,听取了区经委、区环保局、区机管局和三家被视察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实现,将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来加以落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责任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方案。2007年初成立区节能降耗领导小组,区经委下设节能办,形成了由政府、部门、用能企业组成的产业节能三级管理架构体系。制订《xx区产业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08-2010年)》、《xx区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xx区能源统计实施方案》等配套规划和制度,明确总体思路和政策导向,将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部门)和重点企业。
(二)抓住重点环节,深化重点监管。在加强能源统计、摸清能耗底数的基础上,对年耗30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和500吨标煤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楼宇)等能耗大户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服务。以实施“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紧紧围绕我区二氧化硫(so2)和化学需氧量(cod)的减排目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黄浦江准水源保护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漕河泾开发区和都市型工业园区、高校实验室污染物排放等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三)吸引市场参与,探索“2+x”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利用xx区的科技资源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市节能服务中心、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两家专业机构合作,探索市区、区院“2+x”的节能合作模式。依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帮助用能单位做好节能计划和项目建设,试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模式,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快结构调整,增强推进实效。结合以发展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低能耗、高产出的现代服务业对地区增加值的贡献,重点锁定污染严重、高耗低效、限制淘汰类的行业和企业,控制高耗能企业及项目享用资源和能源,“十一五”期间纳入计划调整的高能耗企业约30家。重点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和建筑节能,固定资产投资“批项目,核能耗”,新建建筑执行国家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既有住宅结合旧小区平改坡工程实施综合节能改造,将创建节约型工地、施工现场节能降耗纳入建设施工工程项目的监管考核内容。严格控制排放总量,通过环保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定位的新项目设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促进落后或污染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同步发展。
(五)强化政策引导,鼓励自主创新。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节能减排领域的示范性应用项目,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引导区域内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如对xx多佳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军团菌的源头治理及其监控”等4项涉及生化环保工艺、环保设施自控和节能技术的自主创新项目财政支持362万元,并带动企业投入超过1600万元,体现了政策资金的放大效应。在创新资金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计划项目中,每年以不低于10%的立项比例,支持能源循环利用、清洁和新能源及环保、污染控制技术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
(六)普及宣传教育,树立全民意识。通过报刊、有线台等新闻媒体,改版xx区“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网站,宣传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开展“机关节能,从我做起”系列活动,发挥区级机关的表率作用。开展学校节能减排主题教育,打造xx绿色教育品牌。利用“五进社区五到家”社区平台,向全区30多万户居民发放百姓手册,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开展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普及节能减排知识。
2007年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15.65万吨标煤,单位增加值能耗0.307吨标煤/万元,下降4.49%;so2年排放总量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为到2010年底控制在904吨/年以内,我区则提出要控制在500吨/年以内,截至2007年末,已控制在631吨/年以内;截污纳管率区“十一五”规划目标从期初的92.5%提高到95%,截至2007年末已达到94.1%。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我区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节能减排初见成效,任务依然艰巨。大型企业迁移导致gdp骤降,增加了单位能耗指标的压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降低能耗总量虽见效显著,但涉及人员、场地等因素,矛盾突现。楼宇经济发展较快,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导致管理部门控制能耗缺乏抓手。区域内河道众多,局部污染仍存在,污水处理厂家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截污纳管率的指标完成与居民实际满意度仍有差距。
(二)能源统计初具体系,基础仍待夯实。能源统计体系虽已建立,但数据准确性、前后可比性等仍有待完善。xx区域范围大,企业分散,目前重点跟踪企业仅占区域总能耗的42%,不可控因素仍较多,且受人力、财力限制,扩大监控范围难度较大。目标责任和考核体系虽已制定,但制约措施的实效还有待提升。
(三)财政政策显现效应,配套尚需完善。财政政策的覆盖面侧重于企业,事业单位的积极性调动不够。节能产品及生产企业数量不少,产品目录和质量控制缺乏统一的权威标准,且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信息渠道不够畅通。政策扶持偏重于资金的直接支持,财税政策、价格体制、示范激励等综合效应的体现不够明显。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工作尚需加强。
(四)全民意识有所增强,践行动力不足。节能减排成功企业的经验推广尚不到位,部分企业过分看重当前利润和成本投入,缺乏节能减排的紧迫性和积极性。党政机关节能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生活条件较为优越的居民群众更看重自身生活水平的提高,节能意识未能更多地付诸行动。
三、几点建议
(一)聚焦世博主题,增强节能减排的紧迫性。结合“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演绎,正视整治废水废气排放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努力使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让居民更加满意。加快田林和吴中泵站、蒲汇塘水域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流域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南线干管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如期竣工。从战略的高度、全局的视野来认识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大力推广、宣传和使用节能产品,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生产率,减少废弃物排放。
(二)健全法规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的约束性。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完善统计评价体系,执行能耗报告制度,拓宽监管覆盖面,形成有效的动态监管网络和考核评审机制,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深入调研,配合市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等政策法规,研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增量的控制办法,切实解决目前所存在的法规缺失和体制障碍,提高节能减排工作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三)合理规划布局,提高节能减排的绩效性。坚持节能减排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有机结合,按照“十一五“规划,知难而上,有序推进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的调整淘汰。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和产学研联动机制,培育中介组织,依托专业力量,聚焦示范项目,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节能减排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打造信息平台,畅通供需渠道,组织经验交流,引导和帮助企业实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降低成本,提升实效。加大政府采购向节能减排倾斜的力度,率先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
(四)完善政策体系,调动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制定完善区节能减排扶持政策,重点研究财税政策和专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激励方式和受益范围的合理界定,资金投入和产出效益的科学评价,加大对重点扶持领域、项目、产品和单位的倾斜力度,并最大限度地放大政策资金的引领效应。加强市区联动,积极向市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加快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多领域、大范围地实施节能成效激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我市实际,勇于创新突破,全市节能工作取得较大进展,连续三年万元GDP能耗同比分别下降4.0%以上,但要完成“*”末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20%的目标,后两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随着我市城市化步伐的日益加快,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万元GDP能耗低水平与全市能源消费急剧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使单位能耗下降的空间十分有限。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在三产的比重逐年增加,对节能工作的压力逐步增大,城市和居民生活用电持续攀升,使得我市节能工作面临更为严峻形势。
2009年,是确保完成我市“*”期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就2009年全市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节能降耗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作为培育新的增长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计划,强化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狠抓节能技改,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和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总体目标要求,2009年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3%;各区县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2%,9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4035吨标煤(见附件);实施重点节能项目20个,总投资3.9亿元;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黄山龙胜化工有限公司实现节能1500吨标准煤;市本级财政节能投入40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节能技术改造
1.围绕节煤、节水、节电、余热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继续实施大规模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改造工程。加快在建的国家节能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产业政策要求,加强重点节能项目建设。以重点项目为载体,推动节能降耗重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责任单位:市经委)
2.全力做好国家和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申报和争取工作,做到在建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抓好已列入国家、省节能扶持项目的监管工作,实行重点项目季调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经委)
3.加强节能项目管理。对列入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建立项目调度跟踪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4.始终贯彻落实“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的产业发展政策,加大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实施一批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精加工、深加工项目,促进能源、原材料产业升级。结合我市六大产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现代中药等特色产业项目的实施,积极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提高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加快旅游、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发展,带动交通运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占地区总值的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5.开展企业能源调查。结合国家经济普查工作,深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摸清每一个企业生产规模、能耗物耗、用能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排队和分类指导。(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委、市质监局)
(三)加快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6.开展电机系统变频节能改造、锅炉烟气的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在重点耗能企业中对锅炉符合燃烧要求的企业推广使用燃煤催化燃烧技术。整治集中供热区的小锅炉。(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7.积极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节煤节油节电技术应用研究,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委)
(四)抓好重点企业节能
8.对年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9户重点耗能企业,建全节能责任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实施节能奖励措施,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活动,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促进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带动行业节能水平大幅度提高。确保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龙胜化工和其它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完成全年节能目标。(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
9.建立全市耗能2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定期上报制度,开展能源利用运行监测分析,企业能源审计、能源监测,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做好能源审计报告的审核和分析使用,及时把握企业能源消费走势。每季度通报一次重点用能企业指标完成情况。抓好国家、省市能耗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委、市质监局)
(五)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0.强化交通运输节能。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监测方法》,以能耗为重要指标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准入和退出制度。在客运龙头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在全市驾校推广使用驾培模拟器教学,降低驾驶培训中燃油消耗和尾气排放。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运输节油管理。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的运力。(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11.抓好农业节能。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积极推广农村沼气、秸杆固化气化和太阳能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使用。2009年全市新建户用沼气池2820口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各区县政府)
12.推动机关节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研究制定市直机关节电、节水和公务用车使用等节约工作的标准和办法;规范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要严格执行办公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广泛深入开展节电、节水、节油等活动。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要在*年基础上降低5%。要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13.节约城市公共照明用电。各区县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科学制定城市公共照明规划,合理划分城市照明等级,确保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推广使用节能型路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减少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用电。政府机关、公共场所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在深夜试行间隔开灯或降低光源功率。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特别是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装饰性景观照明。在照明路灯和景观照明,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14.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按照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的原则,制定并严格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加强无功管理。(责任单位:市经委、市供电公司)
(六)加强建筑领域节能工作
15.推进散装水泥发展,巩固“禁粘限实”成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33号)、《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16号令)和《关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黄政办秘〔2009〕23号)文件精神,加大“禁实限粘”和砂浆“禁现”执法检查力度。引导和支持新型墙材企业和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有序发展。确保全市水泥散装率达48%,城市规划区内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大砖。(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县政府)
16.实施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设示范工程。在既有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空气能。在新建建筑中,充分考虑大力推广太阳能、空气能和地热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重点建设一批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筑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
(七)开展项目节能评估
17.修改和完善项目节能评估体系。依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修改和完善《黄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办法》,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制定评估标准,不断完善节能评估审查体系,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节能监管,严把增量节能准入关,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防止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确保全市所有新上项目的进行节能评估,彻底把住能评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
18.加快节能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建立节能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和节能服务咨询机构库,规范节能咨询服务市场,对即有项目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检测,对新建项目开展节能评估,把节能服务工作纳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责任单位:市经委)
(八)深化全民节能行动大力推广绿色照明产品,引领全民节能,在全市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以交通运输设备节油、锅炉窑炉节能、电机系统节电、空调冰箱节电、公共机构节能、建筑节能为重点,突出加强节油节电。积极开展节能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以及能源短缺体验活动。进一步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制定系列宣传报道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体,采取企业访谈、公益广告、座谈会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切实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在企业、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节能专项行动,组织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市各行业、全体市民的节能意识,并积极付诸行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责任单位:市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19.进一步提高认识。2009年是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年,要充分认识到2009年工作对完成“*”节能目标具有决定性影响,要采取更加迅速、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扎实的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成效,千方百计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主题,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1、开展重点科普活动。积极开展2010年“科技·人才活动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及各类群众性的主题科普活动。(乡科协、地震办)
2、开展青少年安全教育科普活动。充分利用省数字科技馆的网上宣传功能,通过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普活动,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城关中学、城郊中心小学)
3、开展青少年安全教育科普活动。结合2010年“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等宣传纪念日,开展科普活动。(国土资源所)
4、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农业站)
5、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继续把现代科技知识、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乡党校教学计划。(乡组织办)
6、开展健康进农村活动。面向群众,提供义诊等健康咨询,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城郊乡卫生院)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重点企业搞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安监站)
8、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工程。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大食品污染治理力度。(乡食品监督管理站)
围绕“四个主要行动”的实施,提高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力求有新突破
1、加强学校科技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省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将符合在校学生特点的科普内容进入课堂。(城关中学、城郊中心小学)
2、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竞赛”等系列竞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城关中学、城郊中心小学)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咨询、热线电话、家庭讲座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乡妇联)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力求有新作为
1、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组织本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先进单位(个人)的评选,争取实现国家级奖励项目零的突破,为先进单位(个人)争取更多的奖补资金。(乡科协)
2、加强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省科普惠农服务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相互配合和分工负责,统一建站标准,力争获得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的单位和带头人完成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任务。
3、推进农村科普“一站一栏一员”建设。计划在全乡60%的行政村逐步设立一个科普服务站、一个科普宣传栏、一名科普宣传员,形成覆盖全乡农村的科普工作平台。
4、抓好农函大实用技术培训。围绕全乡农业产业化建设,完善教学网络,创新培训管理模式,用项目带动全乡农函大培训工作的开展。
5、推进农村科普“三个一”工程。在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古一村举办一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培养一名不脱产的农村大学生村官,资助一名贫困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并推荐就就业。
6、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建设农技宣传推广平台。加强宣传“农业信息网站”、“969155”农业热线、《科技报·三农周刊》和《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网》的作用,面向广大农村读者,宣传党的“三农”政策,传播现代农业科技新技术、新成果。(农业站、乡科协)
7、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系统,邀请专家学者、技术骨干、乡土人才结合农事活动传授生产技能,实时解答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疑难,及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农业站、乡科协)
8、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创业和核心农户培训工作。(乡劳保所)
9、实施农业“五新”入户工程。在全乡建立农业“五新”技术示范片,辐射带动农业“五新”技术的推广,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业站)
10、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以丰富农民现代化科技知识,提升农民现代农业生产技能为重点,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农业站)
11、开展林业科技培训和推广工作。加强林技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参与实施“百县千村万户林业科技示范行动”,推进林业科技示范网络建设,加强林业科技入户工作。(乡林业站)
12、开展卫生下乡培训活动。开展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组织医务人员送医送药到农村,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医学知识。(城郊卫生院)
13、实施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参与实施“百万农村妇女培训计划”,以项目带动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努力把广大农村妇女培养成“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乡妇联)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力求有新亮点
1、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在企业中加大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建立职工报酬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分配制度。动员全乡企业单位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百万职工大练兵”,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职业培训等活动。(乡工会)
2、实施企业科协“增覆盖、强作用”工程。在企业中建立科协组织,扩大企业科协的覆盖面。同时,进一步发挥企业科协的作用,一是邀请专家来我乡进行创新方法培训;二是在企业中建立专家工作站;三是开展比员工科学素质、比技能、比创新、比合理化建议、比专利、比成果转化等“讲、比”活动;四是开展企业科普宣传服务,为提高企业员工科学素质服务。(乡科协、乡工会)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力求有新进展
1、开展公务员学习培训。通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培训、单位业务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低碳经济、节约资源能源、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展利用、减灾防灾等内容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乡组织办)
2、在各部门、村妇联主席中办班培训,开展岗位读书活动,并将现代科技知识作为学习和培训的重要内容。(乡妇联)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技业务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乡科协、乡组织办)
围绕完善《纲要》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的形成
1、加强成员单位联合协作。根据国务院实施《纲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高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和中央书记处“大联合、大协作”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实施《纲要》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联合协作和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做好计划总结、沟通联络、协调服务、检查指导等工作,并建立例会制度。(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2、落实《纲要》工作职责。各牵头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各责任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和分工要求,加大实施《纲要》的力度;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主题科普活动;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情况,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实施打好基础。(各成员单位)
(一)资源综合利用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情况
**州是全省资源大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历来都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经多年发展,红河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XX年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通过认证的14户水泥企业主要利用矿山剥离废弃物和炼铁水渣、黄磷炉渣、锰渣、铅锌渣、磷渣等;制糖行业利用蔗渣生产中密度纤维造纸,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取肥料;黄磷煤炭生产中利用磷渣、煤矸石、页岩制砖;有色冶金行业利用冶炼废渣及原丢弃的低品位尾矿、废矿提炼生产锡、铅、锌,铟等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电力企业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发电。另外还有88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大量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供加工厂作为原料。现有色冶炼各厂家大多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配套,废旧金属、废纸等已成为一些加工企业的重要原料来源。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103669.34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135157.49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52935.69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805372.66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6963.47千元、获减免税4486.89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4204.49千元、所得税282.4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XX年对重点企业大宗废弃物的统计,XX年我州废弃物产生量1337万吨回收再利用,销售量66万吨,企业回收自用量543万吨,堆存量289万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州工业废弃物较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州结合实际,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活为切入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红河州“十一五”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要求,突破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仅局限于废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局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二)清洁生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我州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XX年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至XX年年6月底,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71户,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 户,按照省经委《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要求,XX年至XX年年三年中我州纳入省经委实施清洁生产任务的企业共有47户,截止今年10月, 47户企业已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占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7.5%,其中:开远国资水泥厂(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红磷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阳红泰糖业公司、红河糖业公司等4户企业已通过了审核验收;30户企业正着手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其余13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另外,按照省经委的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 XX年年我州对县市下达了53户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至今年10月,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 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3432.55万元,每年可取得1499.07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 共4页,当前第1页1
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市、县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 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1)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2)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为了广泛、深入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到节能、降耗、减污行动中,根据《云南省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表彰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具体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奖励方法等,建立完善了推进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已经州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3)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4、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
我州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加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为加快推进步伐,我州清洁生产办公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州各市、县通过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动员大会,利用节能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到今年9月底全州累计有170户企业、6500 人次参加了清洁生产推进动员学习,共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共5000余份(条)。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根据工作进度,州清洁生产办还编发了六期清洁生产简报,增强了政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推行清洁生产活动中来,同时企业法人代表也能较全面的正确理解清洁生产的涵义,把实施清洁生产由要变为我要干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员队伍建设,让更多、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到清洁生产的推进工作中来,逐步壮大清洁生产审核业务骨干队伍,在省清洁生产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州先后举办了两期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各县市经贸(济)局及5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共210人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为建立专家库储备机制,州清洁生产办还组织了县市及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昆明举办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州清洁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和充实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队伍。 共4页,当前第2页2
5、统计工作情况
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市清洁生产指标完成进度,抓住重点开展工作,确保今年清洁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州清洁生产办公室要求各县市、中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每月报送清洁生产工作情况统计表。对已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指导企业按云南省清洁生产办统计工作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实施清洁生产成果统计表》,特别是对拟实施的中、高费方案进行统计,作为我州组织申报清洁生产项目的备选项目。
6、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工作中,州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明确的职责范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推进清洁生产工作,XX年年我们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清洁生产工作会,提出了抓住国家和省全力倡导节能减排下达考核指标的有利时机,以点带面、以大带小、以内地带边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思路,引导和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为促进工作扎实推进,防止搞形式、摆花架子、走过场,对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结合红河州实际先后三次召开会议,提出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州经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红经济[XX年]205 号文件,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与州环保局协同配合开展了对县市的督察工作。
7、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
按省经委和州政府的要求,我委积极组织开展异龙湖周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要求石屏县经贸局明确一名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对异龙湖流域工业企业工业用水、废水排放逐一建立档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并建立了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报告制度,加大对异龙湖重点行业及农村污染源治理力度。据查:异龙湖流域面积为360.4平方公里,流域内有16户工业企业,目前已对这些工业企业实行备案,监督指导企业加强中水回收利用和污水“零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向异龙湖超标排放污水,限制淘汰高耗水项目和落后生产设备,现已有3户实施清洁生产工作(异龙水泥公司,东糖石屏分公司、恒誉包装厂),今年可完成审核验收。对异龙湖周边企业已要求尽快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到目前为止,异龙湖水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配合下,综合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XX年共削减化学需氧量419.62吨、悬浮物141.58吨、总氮22.17吨、总磷6.9吨,流域内减少施用尿素140.8吨、普钙148.7吨。
二、二oo八年工作计划
为圆满完成《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任务,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和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明年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规划编制。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摆在工业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实际出发,按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编制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红河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切实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坚持工业强州战略,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是引导企业以调整产品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重点,强力推行清洁生产。二是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和新兴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企业特别是年耗能5千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统计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状况,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在开采、消耗、废物产生、资源再生以及最终消费环节中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及废物、低品位矿、尾矿、废石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率;鼓励产业间、企业间积极开展利用工业排放废物为原料的生产活动;支持不同行业企业通过资源链、加工链和产品链的延伸,实现资源—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突出重点,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带动。从实际出发,抓好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理论构建生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红河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从分析区内现有企业的能源、水和原料利用状况入手,制定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实现目标。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间共生和代谢的生态网络关系,打造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的高效耦合系统。并通过一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总结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示范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经验,总结出红河州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共4页,当前第3页3
(四)加强依法行政,抓好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推行工业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取水定额标准、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以及强制性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和清洁生产产品标识等规范化管理。加强循环经济统计监测,及时向社会有关工业循环经济的信息。定期深入企业,发现和解决问题,研究工作,扎实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管理,督促指导列入实施清洁生产的53户重点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清洁生产审核要求,按期组织实施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