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4 01:54: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深入贯彻XXX反馈意见精神,按照旗委工作部署,按教育局要求,我们支部聚焦巡视发现问题,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党支部班子在7项21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XXX党支部班子自始以问题为导向,先后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集体议等形式,并结合自查和上级检查等情况,深入查摆了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对巡视工作条例重视不够
我们支部在工作过程中有时会认为做为教师上好课,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是主要任务,有时对上级的巡视工作重视不够,上交的材料不及时,材料归档不合理,不全面,不便于检查,有时完成的任务也因为没有过程性材料而导致检查不合格,有时对同志们要上交的笔记等材料出不齐,存放不长久。
对以上问题咱们支部这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自查剖析。按照教育系统巡视巡察工作新指示、新要求、新精神、新部署开展工作。
以后对巡视工作要高度重视,对以后巡视出的所有问题都要全面的进行分析,找到产生的原因,进行合理解决。
咱们支部班子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总是觉得意识形态离我们太远,导致重视程度不够,这样就不能及时向支部党员传达一些会议精神和新的理论知识,在今后工作过程中我们要跟紧党的步伐,强化责任意识,按上级要求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和会议精神及时向支部传达。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
开展意识形态自查工作,要注意意识形态内页档案建立。做好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工作。
(二)严守党的纪律方面
存在遵守工作纪律不严格情况,在有些学习和各种活动中,有的同志不能及时参加,有补学的情况,觉得现在大家的工作繁杂,不只是教学,各方面工作多,有时完成一些支部的工作任务会出现落后现象,今后工作中一定会及时开展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工作。
在工作纪律方面对党员的要求也不够严格,检查少,对同志们的工作纪律表现掌握的不够全面,也有不及时请假和及时签到签退的现象,支部要加强纪检监督,规范工作纪律,有事及时请假,另外要求同志在工作时间不得作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支部会定期抽查,做到对党员全面管理。
二、各类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安排
(一)对巡视工作条例重视不够具体责任人是潘红飞同志,做到立行立改,在今后工作过程长期坚持。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具体责任人是刘双同志,做到立行立改,做好上级精神及文件的传达工作。
(三)存在遵守工作纪律不严格情具责任人是罗维民同志,做到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工作纪律检查工作。
关键词:文学 本质 主体 审美意识形态 人生感悟
关于文学的本质问题,历来都争论不休,围绕它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有人说文学的本质是自由或自由创造;也有人说文学的本质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更有人提出了文学本质的审美说;这些观点看似各有各的道理,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它们呢?
文学作品是由性格、思想各异的作家所创造的,每一部文学作品中都浸透着作家个人对生活的独特体验,甚至不同的作家对同样的材料都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故而文学自诞生以来就带有非常强烈的个性差异。此外,作家在进行创作时,还需要发挥其丰富的想象力,所以说文学的本质是自由或自由创造是有其一定的理由的。然而文学又并非纯自由的,它还要受到作家的理性、社会意识形态以及其自身的个性气质等的制约。比如俄国作家果戈理的创作,其数部大作的素材都是由普希金提供的,因为普希金深知那些素材的幽默、讽刺意味在自己的笔下无法得到最好的表现,而那些素材在果戈理的笔下也确实得到了很好的表现,这难道不是一个绝好的说明吗?看来将文学的本质概括为“自由或自由创作”还是有一定的片面性的。
关于文学的本质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观点也有其合理之处。文学是由作家创作的,而古今中外的每一个作家都是生活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当中的,任何一个作家的作品无论如何都或多或少会受一点其生活的那个特殊时代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制约,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完全认同这种观点。试想如果说文学仅仅是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那它跟政治、法律等又有什么区别呢?可它们的差异是很明显的,政治、法律之类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为国家而服务的,手段直接、目的明确。而文学在一般情况下只是表现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它可以间接地服务于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为之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也可以独立于这种主流意识形态之外,只表达作家的某种意绪、情怀。显见,文学的“社会意识形态说”还是有以偏概全之嫌。
至于文学本质的“审美说”也是有其根据的,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吸引读者,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它带给读者的审美愉悦,人在现实中有种种的痛苦与烦恼,但这却都能通过文学作品而得以舒缓、排解。欧洲文学史上也曾出现过以王尔德为代表的“唯美主义”――只追求美,甚至于不顾社会道德。但文学就只是被作为一个审美对象来看的吗?似乎又不是这样,文学还可以激励、鼓舞读者,使读者从中受到教育,审美只是文学带给读者的诸多影响中的一种而已,而且审美是有条件的,即读者必须有一定的学识积累,那么对于大多数的普通读者来说,审美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他们从中获得的更多是别的东西。显而易见,只注重“唯美”是行不通的,故而“审美说”也是有其站不住脚跟的地方的。
由以上的种种论述来看,文学的本质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是轻易的用一个观点、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那么文学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文学的概念。我们这里要说的文学是文学理论中所探究的文学。“文学理论所要研究的是文学之所以为文学的、具体的意识形态,即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因为文学的审美特性并非外加,它是文学这种这种意识形态固有的本性,它来自文学的独特对象、创作主体和把握它的特有的方式之中。没有审美特性,根本不可能存在文学这种意识形态,而文学的意识形态性,不过是文学审美特性的一般表现。”[1]从中可见审美意识形态对文学的重要性。但除此之外,主体的人生感悟也是文学不可或缺的一个构成因素。文学是靠审美意识形态支撑起来的,然而给文学以鲜活的生命力的却正是主体的这种独特的、具有鲜明的个性色彩的人生感悟,它是文学的生命,如若少了它,所谓的文学必然是苍白无力、毫无价值可言的。所以,文学最显著的本质应该是主体在审美意识形态制约之下的人生感悟。
这个问题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是作为文学本质的基础――主体的人生感悟;任何艺术的创作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它是主体对现实生活有所感触而作,文学也不例外。文学总是由于主体被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事件所触动,继而引发他们的情怀,以至于不吐不为快,并最终将之诉诸笔端。如回忆《雷雨》时说:“累次有人问我《雷雨》是怎样写的,或者《雷雨》是为什么写的,这一类的问题。老实说,关于第一个,连我自己也莫名其妙:第二个呢,有些人已经替我下了注释,这些注释有的我可以追认,――譬如‘暴露大家庭的罪恶’――但是很奇怪,现在回忆起三十年前提笔的光景,我以为我不应该用欺骗来炫耀自己的见地,我并没有显明地意识着我是要匡正,讽刺或攻击什么。也许写到末了,隐隐仿佛有一种情感的汹涌的流来推动我,我在发泄着被压抑的愤懑,抨击着中国的家庭和社会。然而在起首,我初次有《雷雨》一个模糊的影像的时候,逗起我的兴趣的,只是一两段情节,几个人物,一种复杂而又不可言喻的情绪。”[2]在这里,明确地表示了他的创作缘由,那就是通过发泄被压抑的情感来抒发自己的人生感悟。这样的例子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是俯首皆是、随处可见的,如唐代的大文学家韩愈提出的影响极大的“不平则鸣”的理论,也正是强调了主体对或喜或悲的现实感到不平,进而有所感悟,并最终发愤成文。所以,正是在创作主体人生感悟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产生文学。
其次是作为文学本质的载体――审美意识形态。审美是在人类的社会发展中产生的一种需要,它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但又是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许多时候,人们都会因生活里各种各样的事情而产生纷繁复杂的情感,当这些情感累积到一定的程度时,它就会像决堤的洪流一样,喷涌而出。所以说,表达和交流情感的审美活动,在人类的文化意识之中,几乎成了一种本能的愿望和需要。但是“人的审美心理本能只有在社会性条件下才能成为具体的现实实践活动,因此艺术的实际发生和影响都必定是社会的、意识形态的。文学艺术就是人的审美本能与社会现实条件结合在一起的产物。”[3]也就是说,审美是文学艺术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又不是独一的,因为文学艺术中还少不了社会意识形态,但这种社会意识形态又是和审美交融错杂在一起的,亦即审美意识形态。对审美意识形态的内涵,也许钱中文先生的一段话解释的更为清楚,“文学作为审美的意识形态,以感情为中心,但它是感情和思想认识的结合;它是一种自由想象的虚构,但又具有特殊形态的多样的真实性;它是有目的的,但又具有不以实利为目的的无目的性;它具有社会性,但又是一种具有广泛的全人类性的审美意识的形态。”[4]至此,我们已经对审美意识形态在文学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那就是文学艺术是必定蕴含着一定的审美意识形态的。
通过上述两方面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主体在审美意识形态制约下的人生感悟确实是文学最显著的本质,而且这种例子在古今中外的文学长河里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不正道出了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所付出的满腔悲情吗?作品中的那一个个鲜明、活泼的人物形象,都是作者坎坷、苦难的心血的结晶,是作家在经历了家道衰败的凄凉后,对他所生活的那个苍凉世态的一种深沉的感悟。《安娜・卡列尼娜》里,托尔斯泰在安娜这个不幸的人儿身上倾注了其全部的心血,并通过安娜的悲惨遭遇,对当时的上流社会进行了狠狠地批判,他的这种批判也正是认清了自己所处的那个俄国上流社会的腐朽以后产生的;同时,在对当时俄国的意识形态的批判中,又传达了作家的一种人道主义的观念意识;而他进行批判的基点自然就是在认清了这个腐化的社会后的一种人生感悟。卡夫卡的《城堡》,通过对一个不具名的小人物K的种种不可思议的遭遇的描绘,深刻地揭示出了当下人们的精神生活的困境,以至让任何一个读者都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无奈。这是卡夫卡所具有的高于常人的睿智;是在感悟、反思生活的基础上,对当代人生存困境的深刻揭示。不难看出,这些青史留名的皇皇巨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它们都浸透着作家的人生感悟、传达着一种具有时代感的审美意识形态。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于文学的本质虽然有不同的解释,各种观点似乎都有能够站得住脚的地方,但却总有各式各样的漏洞。所以,将文学的本质归结为主体在审美意识形态制约之下的人生感悟似乎是较为妥当的。也许这个看法还有其不足之处,但它相对于前面的那些观点而言,还是比较全面的。
参考文献:
[1]钱中文:《文学观念的系统性特征――论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原载《文艺研究》1987年第6期;引自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编:《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 第1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4月版.
[2]:《雷雨・序》,原载《雷雨》,中国戏剧出版社1957年版;引自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编:《中国现代作家谈创作经验》(上册), 第341页,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3]冯宪光:审美意识形态论的规范性理论建构,《四川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经济全球化;跨国广告;建构;解读
身处当代社会,我们生活在符号的世界里,而广告为其中之甚。它无孔不入,元所不在。而广告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孤立的促销商品的经济行为。在实践中证明,广告具有改变世界的传奇力量,它并非元足轻重,而成为影响当代文化,制约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具有强大意识形态性的事物。陶东风甚至认为:广告已经成为塑造大众信仰、世界观、价值观的最重要媒介之一。而这一切怎样发生?尤其在处于全球化进程中的当今中国,跨国广告会带来怎样的变数?中国大众又会如何解读呢?
一、意识形态与广告
何渭意识形态?从早期的者将意识形态界定为统治阶级的“信仰体系”或“虚假的信仰体系”,到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定义为“个人同他所存在于其中的现实环境的想象性关系的再现”,再到葛兰西的“意识形态霸权论”,意识形态已不再是暴力政治的附属物。
根据文化研究学派学者理查德奥曼的观点,意识形态是一群拥有共同利益的人的观点——如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个社会或者经济阶层、一个职业群体、一个产业等等”。而美国学者米米?怀特则将“观点”进一步扩充为“价值、信仰和观念”,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被“一种文化的文本,特别地体现与规定着的,特殊范围的价值、信仰和观念”,这种东西会“使其使用者产生特殊知识和立场”。归根结底,则所谓的“意识形态”不过是一种能影响他人的价值、信仰和观念等精神性因素而已。
然而,价值取向、生活哲学、观点信仰等精神因素本身并不构成意识形态。真正的意识形态还要与“霸权”相结合。即只有当某个特殊的观点在某个范围中压倒其他不同观点,享有特殊的话语霸权,并且把本观点泛化为具有普遍的、永恒的适用性时,意识形态才会产生。而意识形态是具有特殊性的,即它只是特定群体的特殊观点和价值。而这种特殊的知识、立场、观点,往往会被它的产生者——特定的社会群体有意或无意地普泛化,扩大到超出特定范围,具有超常的适用性和正确性,即一种话语强权。
而当代,形形的广告正是按照这样的流程,进行着意识形态化的运作:广告中最常见的修辞与叙事技巧是意义的嫁接,建构出观点、信仰、立场与价值,再与大众媒介的霸权实现合谋,对不设防的受众进行天长日久的渗透和包围,潜移默化地作用于受众的无意识,使其“自由地同意”,甚至主动配合意识形态的牵引,最终将某种属于特定群体的世界观和价值取向普泛化。而当人们消费商品的时候,他们不只是“使用”对象,用萨持的话来说,“他们同时也买进了一个观念,而且对这个观念进行了奇怪的处理”。美国广告学学者朱丽安西沃卡在对美国广告史进行深入研究后得出结论:“广告业,作为销售商、品味制作人、教育家、流行文化创造者以及历史学家,多方面、多层次地影响和塑造着美国人的日常生活。”同样,广告也在介入和塑造着我们的生活。
二、经济全球化下跨国势力在中国的渗透和影响
经济全球化,即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的形成和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靠性增强。而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就逐渐向全球化浪潮打开了大门。无疑这意味着,国际资本和成熟的知识经济力量对中国经济和广告业的介入和影响以及大量的国际广告公司和外国商品广告的涌入。
有资料显示,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已有450家在华投资,这些投资主要集中在汽车、通信、精细化工、钢铁和家电以及信息、医药、新材料等极为重要的领域。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FDI(外商直接投资)接受国,仅次于美国和英国。2004年中国内地实际利用外资(存量)占CDP的比重达到34.12%,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为了中国内地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跨国企业在中国社会的影响也得到各方面的肯定和重视。如《南方周末》制作的(2005世界500强在华最佳投资企业排行榜》,第一财经、零点调查等制作的(2005中国最具影响跨国企业》等。而由中华英才网等联合主办的《2005中国大学生最佳雇主》调查也显示,前十大最佳雇主为:海尔、IBM、宝洁、联想、华为、中国移动、微软、LG、西门子、GE其中6家为跨国外企。
有人描绘了一天处于跨国公司商品包围的生活:“早上,用高露洁的牙膏刷牙,喝雀巢的牛奶,然后开大众的汽车上班,通过壳牌沥青铺就的公路,来到办公室,用装有微软Windows的IBM电脑办公,然后用三星手机约同事一起去麦当劳吃午餐。晚上,没准会去看一场时代华纳出品的电影,”而对于商品的推广,跨国公司一向不遗余力。如宝洁公司已经数年稳坐全球广告投放费用的头号宝座。2006年央视广告招标,2005的标王宝洁以3.94亿元再次蝉联。
与此同时,许多国际广告公司也纷纷把目光投向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使中国迅速成为全球最大的广告市场之一。从1981年到2004年,中国广告年营业额的增长超过1000倍,广告费占GDP的千分比,也从0.24上升到9.3。据预测,中国广告市场还有2至3倍的增长空间。现在中国正成为全球广告业竞争的主要舞台。而加入WTO后,中国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和国际化。按照《服务贸易减让表》的规定,2003年底,中外合资广告公司允许外资控股;2005年12月11日起,允许建立独资的外企广告公司。“3年之后,盛世长城会把总部搬到中国。”国际第四大广告公司——美国盛世长城CEO凯文罗伯茨2005年12月在北京大学表示。对中国放开广告市场雄心勃勃的还有全球另5大集团——奥姆尼康、WPP、IPG、电通以及哈瓦斯。
跨国广告公司凭借其所拥有技术、品牌、资金上的优势严重地冲击着国内广告公司。1.由于“全球捆绑”协议,在华的外国品牌——通常也就是广告业的高端客户——大多由跨国广告公司。例如IBM的广告在美国由奥美,到了中国也必须找奥美的分公司或在当地的合资公司进行合作。即跨国广告公司为跨国品牌服务。2.进一步抢夺本土高端客户。2005年5月10日,奥美宣布获得了新联想集团全球品牌广告及联想“Th~nk”系列产品的广告业务。3.不断地并购和扩张。
可以说,跨国势力在中国的渗透正在重构中国经济和广告业的生态。而中国大众也正在日渐处于跨国公司商品和广告及其所传递的意识形态的包围当中。
三、在华跨国广告中意识形态的建构和冲击
由于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几乎都是西方经济势力在扩张和流动。则在华的跨国广告中,跨国公司和跨国广告公司共同建构和传递了西方的意识形态观念,给中国传统的意识形态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反照和冲击。
1.自我个性的彰显
中国主流意识形态推崇集体主义,着重面子,讲究秩序,团结一致。而西方则推崇个人主义,突显自我,与众不同,不在乎别人的想法。
中国现代的消费族群中,新生代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新生代泛指6—25岁的青少年,他们追逐流行时尚,关注“个体自我”,用着新人类的语言与人交流。精信广告在调查中发现,83%的被访者表示“总在寻找展现自我的空问”,他们注重自我享受,但不是自我放纵。针对于此,许多跨国公司的广告都是个性十分,“我就是我,晶晶亮”(雪碧),“我有,我可以”(佳得乐),“我行我酷”(三菱小菲手机),“我就喜欢”(麦当劳)等等诸如此类的广告语无不暗示着一个个体现个性化、差异化、解构传统、反叛权威的主体。“个人主义”成为极具号召力的口号,人们在其中找到并肯定了自己的个性,使自身的主体地位得以确认,并隐含了对人生模式单一化的反抗和对主体存在的维护。娱乐化、游戏化、解构崇高、纪实性的个人化等多元共存状态,跨国广告宣扬的这种生活模式具备了典型的后现代主义韵精神内核,对中国传统的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宣扬绝对主体、工具理性的价值取向进行了“去中心化”的解构。
2.传播新女性形象
传统的中国女性形象,多被认为是一个温婉可亲的贤妻良母。而很多广告中,女性只是依附和取悦男人的角色。而在现代,中国女性社会角色和家庭角色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于女性来说,男女关系中,越来越强调一种伙伴式平等的关系。而跨国广告打造了一系列切合时代气息的新女性形象:独立、智慧、自信、时尚、自尊自爱、宽容及富有人格魅力,她们不再是男权社会中的点缀,而是自己命运的主宰。
其中以宝沽为最。其旗下飘柔广告(李奥贝纳)从“吵架篇”、“谁说女孩子不能学飞机工程篇”、“老师篇”到现在的“指挥家篇”,皆以“自信”为品牌诉求。飘柔传递出,自信包含外在的自信,也包含内在的自信。外在的自信可以表现为良好的仪表,如柔软顺滑的头发。内在的自信则体现为积极乐观、自主向上的人生态度。只有内在和外在的自信完美地结合,并通过正确的技巧表达,才能展现自己最美好最自信的一面,更主动而坚韧地去实现生活的梦想和人生的目标。
而“惊喜从肌肤开始”的玉兰油(盛世长城),则塑造了众多既爱工作也享受生活美丽知性的新女性形象。尤以由赖致宇领衔制作的玉兰油多效修护系列广告,三支广告巧妙地选用了同一故事场景:一个广告拍摄的现场,并由此场景中的三位职业女性(模特、设计师、导演)来分饰主角,各自道出自己的肌肤问题,巧妙地把整个系列的三款产品串起来。三位女性成熟、自信、时尚、前卫、重事业、注意自身表现,让人过目难忘。
其实女性解放未必指个个都当女强人,而是指女性有充分的自由选择自己喜爱的生存方式,而女权则意味着女性维护自我尊严、人格及利益的权利。宝洁广告中的女性自然地表现出充分的自信、自主和权利,同时又没有对男性尊严的刻意贬低。
3.传递勇于竞争、敢于挑战的动感精神
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强调和谐,宽容礼让,知足常乐,顺其自然,是一种相对静态内敛的世界观。而西方提倡竞争,敢于挑战,勇于探险,开拓进取,元沦对人事还是对待自然,是一种很具扩张性的外向型世界观,充满动感。很多跨国广告都传递了这样一种精神。
如耐克的“JUSTDOIT(想做就做)”广告,它给大众勇敢积极的信念,把运动明星“神化”,使得品牌不单是代表运动鞋,更代表体育运动、代表运动文化、代表勇于挑战的运动精神。瑞士豪雅表携手姚明和中国跳水队,凸现“挑战自我、追求成功、卓越品质”的品牌气质。百事可乐广告从“新一代的选择”、“渴望无限”到“突破渴望”,都以最流行的音乐明星和体育明星打造出年轻、向上的运动精神。
同时,跨国公司也会注重广告的本土化。一位经济学家曾指出:美国公司海外业务的成败取决于是否认识和理解不同文化存在的区别;取决于负责国际业务的高级经理们是否愿意摆脱美国文化的影响。在跨国广告公司协助全球品牌把产品打入中国这个新兴市场时,其任务往往在于把商品和本地价值观念做细致的结合,为本身就代表全球化的商品创造地方风格,使地方的消费者能够接受。可口可乐广告的中国化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按惯例,可口可乐的广告宣传和品牌定位都要可口可乐总部统一控制和规划。但从1999年开始,可口可乐在中国推出的电视广告选择在中国拍摄,请在中国的广告公司创意设计。近几年来,可口可乐在中国的贺岁广告备受称道。身着红色小肚兜,头顶一撮发的小阿福形象自2001年春节推出以来,深受中国大众的喜爱。2002年春节,阿福邀请小朋友一起剪纸,喝可乐,伴着“龙腾吉祥到,马越欢乐多”的对联展开共迎新春。2003年,阿福来到北方小乡村。阿福与小朋友一起滑雪放鞭炮,同时出现“可口又可乐,羊年喜洋洋”的对联。而2006年春节,真人刘翔和卡通人物“阿娇阿福”共同出演“带我回家”的主题广告,生动地演绎“没有一种感觉比得上回家”,释放人们渴望回家过年,合家团圆的新年情怀。浓浓的中国味和“阿福”的形象就深深的印在消费者心中。这就是因为企业了解和注重中国大众重情、重家、希望吉祥热闹合家欢的价值观念。
四、中国大众对跨国广告的意识形态解读
广告文本的性质也是一种“生产性文本”,其意义是在受众解读过程中产生的,它也是一种受受众控制的文本。广告文本对受众有“塑造”作用,而同时受众对文本有控制性。所以,对于广告的意识形态,我们不仅要分析它的意识形态内容,也要分析受众对广告文本的接受特征。在后一方面,英国文化研究派的研究具有开创性意义,其代表作就是霍尔发表于20世纪70年代的《制码,解码》一文。在这篇论文中,霍尔批评流行的传播学理论把传播看作一种从发送者到接受者的直线运动。他指出,信息的发送并不意味着它可以以同样的方式被接受。
生产传送信息,而阅读(消费)产生意义。意义的产生又依赖于受众中存在的三种解码立场,此即著名的“霍尔模式”:其一是“支配一霸权立场”,它假定受众的解码立场跟传播者的制码立场完全一致,这意味着制码和解码的两相和谐,受众“运作于支配代码之内”。其二是“协商代码或协商立场”,这似乎是大多数受众的解码立场,既不完全同意,又不完全否定。
一方面承认传播者意识形态的权威,另一方面也保留自己与之不同的独特意见,形成协商的立场。第三种为“对立码”,受众能了解传播者的制码意图,但是用一种俨然相反的方式去解码信息。他们每每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背景,读出新的意思来。而中国大众对与跨国公司广告的意识形态解读也是一个能动的过程。一般情况下,中国大众会对跨国广告实践前两种解读模式,或多或少地接受广告建构的意义,即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在华跨国广告中建构和传递的西方意识形态观念。但一旦跨国广告冒犯了其根深蒂固的文化界限,则他们相应会做出对抗性的解读。
2004年9月份的《国际广告》杂志第48页,刊登了一则名叫“龙篇”的立邦漆广告作品,画面上有一个中国古典式的亭子,亭子的两根立柱上各盘着一条龙,左立柱色彩黯淡,但龙紧紧地攀附在柱子上;右立柱色彩光鲜,龙却跌落到地上。广告寓意:右立柱因为涂抹了立邦漆,把盘龙都滑了下来。引起争议后,杂志社给媒体发来声明向广大读者致歉。
2004年l2月,一则在电视上播放的名为“恐惧斗室”的耐克篮球鞋广告片被国家广电总局叫停。该片采用“中国武术高手、类似‘飞天’的东方美女、龙”等形象代表“恐惧力量”。该片被认为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尊重祖国传统文化”和“不得含有亵渎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的有关规定。
2005年6月中旬,麦当劳系列打折广告的《讨债篇》中:在一个音像店门口,一位顾客希望老板能给予优惠的价格,但老板表示,优惠期已过不予优惠,这位顾客竞双腿跪地抱着老板的裤管乞求,画外音则响起“幸好麦当劳了解我错失良机的心痛,给我365天的优惠,”。此广告在西安、成都、郑州、广州等地播出时,引起当地消费者的轩然大波。后麦当劳公司自己撤播了此广告。
前两个案例中,都有使用中国元素。也许他们的创意原来只不过想表现商品的特征或精神,但是对于中国大众来说,难以接受。因为这些中国元素历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象征,尤其是龙是华夏部落不断融合的文化产物,以至于到现在具有统一信仰和加强凝聚力的功能,成为了中国人的民族图腾和精神归属。而对于广告,中国大众解读为中国元素遭到了贬低甚至是侮辱,进而指认为是中华民族遭到西方的嘲弄。而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人牢记国耻,心态自尊敏感。他们不能容忍任何对于中国文化低人一等的隐射,而这竞来自日本和美国在华的跨国公司。
尽管制作者也许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缺乏了解,轻易地将“中国元素”引入广告其中,并且将他们最终安排一一败在詹姆斯这个西方人的手下。因为这样的创意对他们来说,非常自然的符合美国人的思维逻辑——耐克身后的是强势的美国文化。因此这样的一则广告,可以解释成耐克无意“侮辱”中国人以及中华民族,也是耐克无意识的显示出了它所代表的美国文化的优越感。而“麦当劳广告事件”当中,除了民族情绪,就是它未顾及文化环境,以自己以为轻松幽默的方式,表现出非常不尊重消费者的观念。好的跨国广告,首先应该学会了解本±文化,学会尊重民族感情。
一、物象感知
第一,基本元素,包括点、线、面在造型中构成形(形体、形态)、结构、空间、肌理、色调。第二,基本形态,包括圆、方、椎的概括形态在自然空间内形成多样的空间形态,根据自身特点,找到构成规律。第三,基本结构,包括物象体积结构、机能结构、物体与周围空间物体组织结构。第四,基本空间,包括二维空间、三维空间。
二、思维方式
第一,逻辑思维,素描—作者观察—感受—分析—感知—理解—认识—思考—想象—推理—意向—归纳—整合—综合。第二,画面描述,对物体本身造型因素(轮廓、形、体、比例、结构、明暗、线条、面积、空间、质量、节奏、运动形态等)作综合的选择性的观察、分析、理解与描述,对形体正负空间、形的阻隔与间断或接合、肌理与结构材料、对二维空间及三维空间视像的逻辑想象与分析。第三,视觉平衡,对称—均衡、不对称—不均衡、简略对称、辐射平衡。设计思维训练过程:写生—解析—变体,其实就是“具象—抽象—意象”的创造过程,把固定形态和自然形态转化为形态的设计就是围绕整个感知过程的经验,通过直观描述从原初形态入手,对画面对象作有意识的分类提取,对加工提炼后的元素符号进行加工重组,使其成为一种从未有过的“有意味的形式”。把握多种存在的可能性,简化成某些符号,在符号的特征上选取基本特征进行色彩表现、材质表现。因此,学生对物象进行提炼、加工、取舍,加以基本要素的重新组合,使其成为形态的隐喻和象征,在整合基础上进行加工再创造,并不是直接反映固有形态,而是表现其本质和规律,所描绘的对象有偶然、自由的形式,这是对学生设计思维的训练,尤其是帮助学生掌握抽象造型手段的必要方法。现在的素描基础教学大多以应试为主,这间接影响了高等学校的设计基础教学。因此教师在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教学中,要注重通过设计素描课程教学训练学生的设计思维,从而使学生完成向设计专业基础课程学习的过渡。就具体的教学过程而言,教师要使学生超越对表面现象的描摹,认知潜在的形态与功能,强化表现语言及意识形态,培养学生“写生—解析—变体”以及重组、繁衍的能力,达到对形态的理解与主观创造,认识不同的设计语言及意识形态。在设计素描学习过程中,作品要用相应的艺术表现方式将创意丰富、完整地表达出来,设计思维训练就是表现作品创意的重要方法。设计中,只有设计思维丰富,认识表现充分,才能用适当的方式,准确表达相关艺术设计对象。
三、结语
设计思维训练直接关系到学生将来对专业课程的学习,它应该体现“从艺术到设计,从再现到表现”的大学艺术设计教育的特点,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结合将来的设计行业发展趋势与对人才的需求,使课程交叉连贯而不失特色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教师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要充分认识、理解设计素描与艺术设计的关系,重视设计思维训练,为学生对艺术设计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打好基础。
作者:马钢
我国的发展迫切需要有一个客观友善的国内外舆论环境,好的舆论氛围的形成,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指引。社会科学在国家意识形态体系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那些文明连贯的大国,莫不重视自身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和评价体系的构建。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受到较大的压力,与西方知识话语体系的大规模进入是有很大关系的。另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建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构建中国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后者确立并能挺立,对聚拢民心,树立信心,为我国发展道路争取有利的国内外舆论环境,意义极为重要。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科学评价体系,需要把握好政治与学术的关系
有人认为,学术研究应该“去政治”。这种看法对社会科学而言,不一定对。社会科学既有“学术”的属性,也有“宣传”的属性。在现代国家,社会科学很大程度上承担着国家价值和意识形态体系建构的角色,对大国来讲,没有独立的与国家价值体系自洽并为国家价值体系论证的社会科学体系,该国的意识形态基础必定很脆弱。
实际上,真正好的评价体系,是大道无形,不现政治,但是政治和价值的共识却以隐蔽和无形的方式无处不在,嵌入在评价体系中。诺贝尔经济学奖讲不讲政治?当然讲!它讲的主要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但它们在评选中不会把它的那套意识形态标准一条条直白地列出来,评价者个个心知肚明,这就是我们所谓的“高度自觉”。
在大部分西方国家,学者与科研机构存在某种程度上的雇佣关系。科研机构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价值体系上存在高度的共识和自觉,在雇什么人不雇什么人上心里清楚,这个隐蔽的价值门槛等于潜在地将异见学者挡在门外,反过来说,如果你要获得一个教职,你必须进入其价值体系,按照其话语体系说话。
当然,社会科学研究讲政治,绝不是泛政治化。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一定要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尊重学者的个性创作。社会科学成果,最终是要由历史来评价,由实践来评价,由人民来评价。
科学合理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还要兼顾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既有利于个人活力的激发,也有利于集体团结攻关
我国特色的评价体系中至今仍有集体一等功或二等功之类的奖项,这是我国社会主义荣誉制度内容之一。个人和集体是不可分开的,都应该重视,过去重视集体,忽视个人,现在重视个体,忽视集体,都是走极端。前段时间,围绕屠呦呦获奖在国内就有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的争论。其实,笔者已经注意到,现今越来越多的人只愿意做容易使个人获得功名的研究,但是对有利于国家但却不容易使自己很快获得功名的研究,例如基础数据采集整理,或者非集体攻关则不可有突破的研究,不太重视。在目前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中,鲜有对那些默默无闻从事基础数据材料采集工作的集体给予重视的。我觉得,越是在“各做各”碎片化研究盛行的今天,越应该有鼓励集体科研和为国家重大利益进行集体攻关研究的评价导向。
科学合理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还要辩证地处理量与质的关系
任何一项制度,都是针对99%的普通人的,1%的天才根本就不需要评价体系,也能做出天才成果。因此,在99%的普通人中间,以量衡量仍然不失评判的标准之一。世界上各个大学,教师职位晋升没有不参考量的,尤其在很难有客观标准的社会科学领域。当然,取量并不是鼓励跑量。关键是,一国要有自己各个专业领域一流的标杆性杂志或出版机构,在这些得到专业学者认可的杂志或出版社发表的论著,量多自然是衡量学术成果的重要依据。
科学合理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需要正确对待“中”与“外”的关系
鉴于社会科学的价值功能,我们不能将社会科学的评价体系拱手让给西方,这与我国的金融体系不能过多倚重西方的评级体系,道理其实是一样的。但同时,我们必须立足于自己刊物和出版社的质量建设,例如,对那些收取版面费的刊物,主管机构应该加强监管。
在刊物的选择上,有人主张像《求是》等党的理论刊物,不是学术杂志,不应该纳入到评价指标中。这也是比较极端的看法,不可取。美国有本老牌的《外交事务》杂志,其文章也不“学术”,但其发表的文章经常具有风向标意义,《外交事务》某种意义上是美国的“党报”,西方学者也乐于荣于在上面发文章。因此,《求是》、《人民日报》等理论版刊登的文章,更理应纳入我们社会科学的评价指标中。
从长远角度看,好的评价体系,一定要学会与国家语言战略结合起来,鼓励外国学者(目前主要是研究中国问题的外国学者)用中文写学术文章,将这些研究成果纳入评价范畴。另外,评价体系必须将中国特色与世界眼光结合起来,使自身的研究成果既能够立足本土,也能够被域外学生所接受。美国通过留学生培养以及当地教育部门合作等方式,将其教材体系大规模推广到发展中国家,为其带来巨大的话语聚合资源。本人接触到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学生,这些国家由于缺乏独立的知识体系,其高等教育尤其是社会科学专业的教材,西方特色的教材占据显要位置。以本人从事的国际政治研究为例,美国特色的政治学和国际政治学教材,基本是为其霸权及美式自由民主辩护的,设想其他国家一代或两代的大学生是在阅读这些教材下成长起来的,其思维不变都难。这是今天全球青年教育面临的一大问题。我们通过自身评价体系建设,如能形成一整套有中国特色又有世界眼光的教科书系列,将中国人对和平发展、互利共赢、公平正义的理解化进教科书中,告诉给其他国家,则功莫大也!惟有各国在这类问题上形成共识,人类新的历史才能展开。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科学合理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必须要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科学知识话语“体系”的构建。一个国家的知识,往往不在于其产出的量,而在于其是否成“体系”,唯有成体系成建制的知识,才能推广和扩散;零星散乱、支离破碎的知识,即使量再多,不成体系,那么也很容易被别的知识体系所击溃、吸纳或收编。社会科学应该包容个性化很强的研究,鼓励自由探索,但是,作为引导、指导乃至确立主导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一定要有至少一半的权重,致力于鼓励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因此,对那些有利于自身理论体系构建的(例如学科体系、教材体系、概念体系、方法论、元知识研究等)研究,应给予更高的评价权重。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houniaoyun”为你整理了这篇网络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培训班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10月,我有幸带队参加了在厦门大学举办的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培训班,虽然时间不长,但收获颇丰,近距离聆听了厦门大学部分专家学者的授课,深深折服于老师们高屋建瓴的思想、深邃广博的视阈、扎实渊博的学术积淀、妙趣横生的知识讲解,其中新闻宣传方面的三个专题讲座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启发很多,引发了个人对安顺所新闻工作现状和未来走向的进一步审视和思考。
省安顺所新闻宣传中心于2019年6月正式成立,所党委非常重视,工作人员也干劲十足,工作起步较快,进步明显,氛围很好,工作成效也可圈可点,但基于此次学习中接受的知识和方法来认真审视和回顾工作,用“挑剔”和发展的眼光来看,不难发现我们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四不”:
一是目标指向不够清晰,找不到宣传工作“灵魂”;
二是宣传手段不够丰富,方法载体单一,缺少与社会媒体的“互动”和“融合”;
三是宣传内容不够生动,内容流于形式,对受众没有“吸引力”;
四是文字材料不够精炼,经不起观众读者的“推敲”。
之所以提这些问题,不是对我们新闻工作的否定,应该说成绩和进步是主要的,我所新闻工作者的付出和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但不能“躺在成绩上睡大觉”,成绩不讲不会跑,问题不改不得了,如果忽视问题和不足,新闻工作将失去创新和发展内生动力。因此,我们要直面问题,找准方向和定位,不断砥砺技能、创新思路、丰富载体,努力把基层戒毒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做强、做出特色。
新闻工作的创新发展,既需要组织层面建立健全相关培训、考核、激励工作机制,更需要我们新闻工作者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加强学习思考,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结合培训中学习汲取的知识,新闻工作者应怎样通过提升素养来有效推动工作发展,本人作了一些粗浅的思考,认为新闻工作者要本着“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弱就强什么”的思路,从六个方面来加强和提高:
一是思路要“清”
思路不清,累死三军。“文章合为时而著”,新闻宣传更是如此。思路清,首先体现在方向的正确上,我们基层戒毒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定要在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框架下展开,要接上“天线”,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占据主流意识形态的“制高点”,弘扬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发出好声音。其次要把“落脚点”聚焦到宣传工作的目的意义上,坚持目标和需求导向,围绕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价值和目标来做,切中肯綮,“有的放矢”地报道好戒毒工作,讲好戒毒好故事。
二是笔力要“强”
文字是新闻宣传报道的主要载体,“笔力”体现在文字能力上,就新闻宣传而言,可以说“得文字者得根本”,新闻宣传的成败,更多考验的是新闻宣传工作者写作的功底和功力。一名优秀的新闻工作者,首先应成为一名优秀的“笔杆子”。“空腹挑不起硬担,无才写不出好文章”,因此我们要加强学习、博览群书、勤于练笔,要多看多读、多写多练、多思多悟,在文章的章法结构上锤炼、在语言文字上精炼、在叙事析理上凝练,努力写出有文采、有内容、有思想的好文章。同时作为单位文字工作的主力军,要勇于自我加压,提高自我要求,不但能“盘好”信息简报的“豆腐块”,也要能驾驭“大部头”的文字材料。
三是素材要“活”
要深挖戒毒工作素材,宣传报道要有鲜活的事例和素材作为依托,要找得准“宣传点”,抓的准“新闻眼”,宣传的内容要有亮点、有温度、有支撑,推出人们感同身受、观众喜闻乐见、对读者有吸引力的东西,不要“新瓶装老酒”,或者“换件马甲又上来”,粗制滥造、不加鉴别、毫无指向,把一些常规工作当作宣传内容来“堆砌”,这样容易把新闻宣传报道办成单位工作的“流水台账”,数量看上去是上来了,但质量却不高,读者也不会“买账”。
四是审编要“细”
新闻宣传报道的素材大多来自基层一线实战部门,很多信息材料基层单位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整理和加工,但因为工作侧重的不同以及人员专业能力素质的差异,可以说报上来的材料良莠不齐,这就要求我们专职人员不能简单当一名“二传手”,一转了之,要做负责任的“深加工者”,要“把好关”,精修细辑,既要从宏观上把好宣传的导向,还要帮助理清材料的逻辑、推敲准语法结构、斟酌好字句符号,不出原则性错误,不犯低级错误,使我们推出的东西经得起读者的“挑刺”。
五是业务要“专”
新闻宣传的本质,是为大局和主业服务的,戒毒机关的新闻宣传理应围绕戒毒矫治工作来展开,所以我们新闻工作者不但要提升“笔力”,还要钻研戒毒工作相关业务,清楚戒毒工作的目的任务,了解戒毒工作的模式流程,谙熟矫治工作的方法手段,使我们的宣传工作贴近实际、言之有物、有血有肉,不讲“外行话”。
可以指出,中国法学中的“科学式”努力,在过去的20年间是在两个向度上展开的。其一,在一类意识形态的宏观指引下,将法学知识变为“一般指引(指意识形态)与个别研究”关系中的具体“个别研究”。在此,法学知识所以称作“科学知识”,除了意识形态内容宏观普遍指引之外,主要在于具体“个别研究”的实证分析运作。[4]第二类向度,是希望摆脱某类意识形态内容的指引,试图直面社会中存在的各类法律现象(“法律现象”一词在此用来指称诸如法律制度、法律条文文字、法律活动、法律言说等等广义的法律文本),将法学知识视为有关社会法律实践的一类“不被有色眼镜过滤”的精确图解,并且,使法学知识成为客观的、中立的。这里,法学知识所以称作“科学知识”,仅仅在于其本身的观察、论述以及分析的客观中立。[5]
在不同向度上展开的这样两类“科学式”努力之间,可以发现,既存在着区别,也存在着相同。区别,是就对某类意识形态内容“产生一般性影响”的态度而言,应该说,这已日益显得并不十分重要;相同,是就两者都以为对社会各类法律现象这一广义文本的实证分析研究可以拥有“科学资格”而言,[6]相对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在后文,我将不讨论某类意识形态内容的“一般性指引”问题。这一问题,与本文论述的主旨关系不大。我将深入研讨两类“科学式”努力的相同之处,即一种相信对社会各类法律现象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可以获得“法律科学知识”的观念。[7]
本文尝试从历时和共时两个方面,[8]分析“法学科学性”观念的理论困境。通过全文的阐述,我将论证一个观点:具有普遍意义的所谓“科学”的法学知识是难以存在的,法学知识不可能成为法律现象的精确图解(即使是近似),法学知识正如法律现象本身一样,是特定历史语境中的产物,其可以而且只能、甚至应该成为社会法律实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无法独立自身。不过,我需要事先申明:“法学知识无法成为普遍客观精确”的提法,即便不是“老生常谈”,也是“老调重弹”。[9]但是,“法学知识实为法律实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提法,应该是极为鲜见的。而且,我的观点暗示了,在“法学知识无法普遍客观精确”的提法和 “法学知识实为法律实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提法之间,存在着重要的逻辑通道。前者论说的纵深推进(当然是方向之一),就是后者言述的自然浮现。我将提供一种可能是较为独特的论证进路以说明这点。这一论证进路的根本要点(集中在本文第二部分),在于将法律实践中“法律”一词以及其他诸如“宪法”、“刑法”、“民法”……等词汇的“探讨性”使用(后文对此将作详细解释)凸现出来,并经此,而且以此为根基,将法学知识谱系和实践中法律知识[10]谱系置于同一平台,使两者在重要意义上呈现为同一事物的同一方面。[11]同时,我将某些其他论证要点(相对而言不是根本性的)最终嫁接于这一根本要点,从而,在另外方面,展现渐次深入的论说层次。我还需事先申明:因为“科学”一词的使用在人们通称的社会科学中已成惯例,而且,“科学”语汇使用以及“科学意识形态”运作的成效,在除法学以外的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中,[12]是本人现有知识和分析能力所不能把握的,所以,本文的论证,将仅仅限于法学与法律的语境。我相信,社会科学各科之间可能存在着共性。但是,我的确认为,而且将要深入阐述,法学知识的独特根基与秉性,极为可能使其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无法分享“科学”这一荣誉(除非对“科学”一词作出另外的界定说明,比如“仅仅进行精湛的理论分析就是科学的”)。我无意攻击社会科学学术中“科学”一词的有益使用,我的目的,仅仅在于瓦解法学语境中的“科学主义”。[13]
当然,在分析论证“科学式法学知识”观念的困境之后,我将进一步指出,法学知识的道路究竟是怎样的,其真正作用究竟何在,以及抛弃法学“科学主义”将会导致怎样的社会法律实践的积极意义。
一
就今日人们较为普遍接受的法学范式(paradigm)而言,法学知识,可以分为历时法学和共时法学。历时法学,是针对我们称为“研究过去时序中存在的法律现象的学术运作”而言的。共时法学,通常来说,是针对我们称为“研究任何时序(主要是当下)中存在的所有法律现象及其共性的学术运作”而言的。历时法学,在我看来,一般表现在诸如“法律史”、“历史法律现象个案分析”之类的学科言述之中。[14]而共时法学,则一般表现在诸如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等具有某种阶梯表象的分门别类的或者诸如“现存法律现象个案研究”的学科言述之中。当然,“历时”与“共时”,是就学科研究的时空及对象的学术模式而言的。在实际存在的“法律史”、“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律现象个案研究”等等学术文本中,我们均可发现“历时”与“共时”这样两种模式彼此共存。[15]
下面,我先讨论历时法学中的问题。在讨论中,我在细节上先瞄向其中的“研究对象”问题,后转向其中的“研究主体本身局限”的问题(当然,应该说,两者是相互联系的)。
在历时法学中,首先,人们时常会发现一个带有根本性“争议”的困难问题:何种被称为“法律现象”(或者具体来说“宪法现象”、“刑法现象”、“民法现象”……)的个体,可以被归入研究对象之中?从任一角度,我们均可提出这样一个疑问:被称为法律现象的个体已是浩如烟海(在此假定对“什么是法律现象”没有争议),以至无法全部归入研究对象系列之中,而且,所有历时法学文本都是在特定而有限度的描述空间中展开的,具有特定论题,这样,在某一历时法学的研究文本中,为什么某些法律现象个体具有被陈述的“合法”资格,而另些却被剥夺了?如果我们认为,被陈述的“合法”资格,取决于法律现象个体本身的重要性,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或者依据什么声称其本身具有重要性?这样一种理由或依据是谁提出的(当声称某物某事“本身具有重要性”时,其实正是有人在作出陈述),何以“这个人”(或群体)提出的理由或依据具有权威性?如果我们认为,权威是大家认可的,同时,权威的依据是大家制定的,那么,我们必将面对进一步的追问:这个“大家”是指哪些学术主体,在什么意义上其被称之为“大家”?毕竟,从事学术研究的主体是众多的,尤其在打开具体时空的条件下,学术研究主体的数量谱系是开放的,而且,学术研究主体之间总会出现不同的意见。“大家”的概念界定,显然无从根据。同时,如果考查历史时序中不断展现的历时法学文本,我们可以发现,不同历史时期的文本,时常赋予不同法律现象个体以不同的重要性,甚至“合法”资格的有与无。[16]历史的变迁,总在导致此处言及的“重要性” 的变迁。历史上某一时期的学术主体,的确没有而且也不会,被前一时期的学术主体对“重要性”的认定所束缚,正如现在的学术主体,没有而且也不会,被此前的学术主体的认定所束缚一样。接此,我们是否可以认为,“重要性”的意识是因人而异的?如果可以认为,那么,如何进而断定某人的“重要性”意识的确是重要的,而他者是次要的?不仅如此,在另一方向上,我们还可以追问:“重要性”的含义是什么,重要意义是从何种角度而言的?[17]……可以觉察,这样的追问是可以不断展开的,而且,方向总会导向怀疑性的道路。这就的确使我们有理由怀疑某一法律现象个体被赋予“陈述资格”的所谓“客观性”、“准确性”。 [18]
其次,尤为重要的是,我们还能提出更为前提性的疑问:为什么一些个体被称为“法律现象”,或者“宪法现象”、“刑法现象”、“民法现象”,[19]等等,另外一些个体不被称为?这一方面的困难,要比前面阐述的困难更为严重,更为根本。我们显然可以提问:划分“是否属于法律(宪法、刑法、民法……)现象”的标准是什么?如果认为标准是“法律(宪法、刑法、民法……)的概念”,那么,被使用的某一“概念”何以具有权威?如果认为某一概念的权威来自某一专家的权威意见,那么为什么这一专家的意见具有权威性?假定认为,不论概念本身的权威还是专家的权威,均来自大家的普遍认可,那么,我们又能够根据什么方法什么统计数据认为古今中外的“大家”有这样的普遍认可?[20]此外,我们可以看到,过去的历史主体对“法律(宪法、刑法、民法……)的概念”,可能具有不同的看法,今人认为“是属于法律的”,在他们那里,可能会有相反的意见。反之,他们认为“是属于”的,今人则可能并不赞同。[21]还有可能出现的情形是:今人和过去的历史主体也许根本对“法”或“法律”等词,“宪法”、“刑法”、“民法”……等词,具有不同的使用方法,其用来所指称的对象,完全是不同的社会现象。[22]或者,即使今人和历史主体似乎都在探讨同一社会现象,他们依然可能使用了不同的语词来展开各自的文本叙事。[23]实际上,当我们不断穿行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学文本时,我们时常可以感到“相互对话的困难”,因为,不同语词的用法和相同语词的不同含义,时常构成了对话的“障碍”。在法学语境中,对话障碍的首要者则是“法律诸概念”上的意见分歧。在这一问题上,有人也许强调词典或辞典的重要意义。然而,词典或辞典的存在,我们必须注意到,极为可能同样是无济于事的。在法学中,词典或辞典的描述论断,其本身就是法学文本的一种表现方式。正是所谓的“权威”,或者“某些大家”(实际上是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的“大家”)相对的共同认可,使词典或辞典的权威话语的“合法性”得以出现。一旦历史语境发生了变化,“权威”、“某些大家”的呈现形态便会发生变化,词典或辞典的权威性,也会发生变化。[24]换言之,词典或辞典中的解说,其本身在另类语境中自然就会遭遇另类“他者”的质疑,甚至替代。词典或辞典,其本身并不因为是“词典”或“辞典”,而具有了所谓永恒的语词指称的意义。于是,“法律诸概念”本身,以及以其作为叙事基础衍生的历时法学理论,其中所存在的所谓超越具体时空的“客观权威”,便是动摇不定的。
再次,历时法学的运作,是一类“档案”工作。档案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于收集标识“过去存在”的历史证据。历史证据的有与无、多与少,显然,会影响直至左右历时法学的定案操作。这里,问题的关键,一方面在于人们时常可以感觉到的所谓新证据的呈现与挖掘推翻一类定案结论这一过程,而这一过程,使人们有理由怀疑定案根基的稳固性;另一方面,则在于作为历时法学研究的“档案员”,根本无从知道所需用来定案的真实证据在过去时序中到底有多少,因为,历史证据的遗留,总是依赖人为的因素或者其他偶然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无形中完全可能对所有过去真实存在过的证据,发挥了筛选、剔除、改造、变换等等重塑对象的作用。 [25]深而言之,当某些被称为“历史证据”的“文本”、“物证”、“传说”出现在“档案员”面前,首先会使其感到困惑(如果他或她有足够的反省警醒意识)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些文本、物证、传说得以存留,而其他可能存在的文本、物证、传说却失散、消匿以至无影无踪?这一问题显然不是假问题,相反,是必须直面的而且需要应对的真问题。毕竟,我们至少可以从当下各类正在发生、呈现、展示的与我们共时存在的周边事物事情的“存留境遇”中,发现这一问题的真实意义。能够想见,在今日,我们称之为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等社会法律实践以及对其思考、认识、赞扬、批评、“失语”而产生的各种现象存在中,究竟有多少对象,可以被“封存”、“纪录”、“传诵”下来?“封存”、“记录”、“传诵”依赖特定社会主体的工作,其工作可能依赖这一主体的兴趣、爱好、观察角度、价值判断、立场观点,还有可能依赖社会某些因素对这一主体的压力、限制、指令,等等,还有可能依赖其他偶然性的原因。[26]“封存”、“记录”、“传诵”的方式,就其容纳空间来说,是有限的,而其所面对的对象在空间上却是无限的。这便使“对工作主体的影响因素”,理所当然地发生作用。于是,今日存留的历史证据,在后人的历时法学研究中成为了“部分性的”。其余未存留的,在后人的眼界中成为了未知数。依照这一思路,我们有什么理由可以否认:历时法学的 “档案员”,正是处在前述所提到的“后人”位置(当然,中国法律史的一些学者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此外,即使出现“封存”、“记录”、“传诵”,其依然可能再次出现“丢失”。就“封存”、“记录”而言,还有存留技术上的困难问题。有时,作为“档案”的“封存”证据和“记录”证据,也许因为物质的承载体失去了承载能力,[27]失去了证据意义。就“传诵”而言,其同样可能因为时间过长或者传诵主体的不断增加,出现了歪曲和失实。这使历时法学的“档案员”,更有可能处于“后人”的位置。于是,我们可以追问,如果历时法学“档案员”根本无从知道所需用来定案的真实证据在过去时序中真正有多少,那么,他们定案工作根基的稳固性,究竟有多少?[28]而如果稳固性是成问题的,那么何来“客观性”、“准确性”?
第四,即便“所需用来定案的真实证据在过去时序中真正有多少”不是一个问题,我们依然要面对“已有证据是否真实”的问题。“封存”、“记录”、“传诵”等等存留方式,不是在真空中运作的,如前所述,它们受到了各种因素,比如封存者、记录者、传诵者的价值判断和知识判断(如认为“这是有用的”,“这是重要的”),以及当时社会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力量的对比的影响。这样,我们又有什么确凿理由认为:这些证据不会和真实发生的事物事情出现偏差?[29]历时法学“档案员”,面对的只有“历史证据”。当面对时,其无法将“证据”和过去的“真实”加以对比,以证实“证据”的真实性。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史学研究者“不可能直接与事件本身打交道。他所能接触的仅仅是这一事件的有关记载”。[30]“档案员”当然可以依赖相互联系的证据进行甄别工作,作出某种判断。但是,这一判断,只能在有限的证据网络关系中展开。展开的过程,基于网络关系的有限性,不免出现一些令人困惑的释义循环:第一,依赖依然有待甄别的一个证据去解释另一证据,第二,在依赖证据网络关系的总体结论去解释一个证据之际,又在依赖每个个体证据对总体结论的解释支持。[31]这样,我们可以发现,历时法学的稳固性以及依此可能而来的“客观性”、“准确性”,都是悬而不决的。
在“科学式”的历时法学中,一种“研究主体可以靠近真实、不断发现真实”的观念较为盛行。它意味着,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历时法学“档案员”可以逐渐接近历史中曾经存在的真正事实。但是,我认为,经过前面的“怀疑性”分析,我们的确有理由认为这种观念是脆弱的,而且没有坚实的推论基础。如果其是可以成立的,那么,与之相反的观念同样是可以成立的:由于历史证据的特有“模糊性”,法学“档案员”也许距离历史存在的真正事实越来越远。显然,基于前述的对历史证据特性的剖解,两种相互对立的观念都是不能成立的。历时法学“档案员”面临以及处理的只有证据,他们无法将证据和被假设存在的所谓过去真实进行比较,以断定自己的结论是否靠近了“过去真实”。
在对历时法学“研究对象”的问题分析之后,现在,我转向对历时法学研究者所从事的学术研究过程本身的分析。这一分析,需要对研究者所处的历史语境和观念“前见”[32]有所理解。
先论历史语境。历史语境,在此,是指对历时法学研究者产生影响以及制约的环境状态(或称历史条件)。我们显然可以相信,研究者身处于其中的特定语境,是 “科学式”研究者形成观察角度、分析方式、观念、观点的前提条件,也可称为制约条件。首先,“科学式”的含义,表明了研究者推论的出发点是可以感知和实证的材料文本,其拒斥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想象”和“臆断”。即便可以“推论”,其推论在“科学式”的含义中也将是在一定的证据材料文本的基础上展开的。[33]但是,正是这样一种彻底而又毫不妥协的“科学”姿态,决定了可以呈现或者已经呈现其面前的材料文本,对其产生的同样是彻底而又绝对不含糊的限定与制约。即使承认对前面分析过的“法律诸概念”的相异看法不存在,我们依然可以观察到,“科学式”研究者所依据的材料文本,总是有限的,并无开放的谱系与结构。[34]而且,材料文本是在特定历史环境中产生的。这样,在有限材料本文限制下出现的、并在有限文本写作空间中产出的研究结论,如何可以对照无限时序中的各类材料文本,以断定其自身的真实可靠性,以至普遍的真理性?“有限材料”表现出来的语境制约,是历史语境的第一个限定因素。
关键词: 非公有资本 公有资本 文化产业 市场管制
一、从立法上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对策
(一)从立法上,立法市场管控严格
众所周知,文化产品多赋予了意识形态属性,是不同于其他物质产品的。那么正是由于文化产业的意识形态这个特征,国家和政府对文化产业的领域管控是比较严格的,非公有资本准入问题就是油然而生,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渠道相对窄化,从立法上,国家便将门槛设置在准入行列,这样是不利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也是不利于文化产业的跨越发展的。
(二)放开相关市场,放松国家管制
我们必须清楚的有一个强有力的认知,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全社会的生产与消费可以分为私人消费品和公共消费品两大领域。就文化领域来说,这一划分标准还涉及到文化产品的“公共性”问题。将两者结合起来分析,齐永峰①认为,文化产品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私人文化产品,即文化意义的“公共性”较低,且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文化产品,其生产和提供应由市场调节,可广泛向非公有资本开放;二是纯公共文化产品,是文化意义的“公共性”特别高,直接关系到国家文化信息安全或社会稳定,或与国家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直接相关的文化产品。这类产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致“市场失灵”而无法提供,只能由政府进行干预和政府提供;三是准公共文化产品,是指其文化意义的“公共性”较高,但与国家文化和文化信息安不直接相关的文化产品,可以由政府和市场混合提供。
众所周知,国家对文化产业的管制一直都是比较严格的,主要是担心意识形态的问题突出。高度管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意思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文化产业的产品与一般的物质产品不同,具有商业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双重属性。②适当的放开市场,减少管制,并不一定会危及国家意思形态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世界上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有私营经济,而且私营经济的“发达”程度也都远远超过国有经济。应当放宽条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重要行业和领域,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事业单位,增强市场活力。③例如,放开经营主体的设立和产品的生产,而对产品的内容进行严格管制,规定不能出现的内容,对产品的销售进行监管,有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规定的经营主体进行处罚,这种模式可以比较好地兼顾适当开放市场,减少管制,从而并不会危及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④除此之外,应当进一步提高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立法层次,加大对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法律保障力度。⑤
二、从执法上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对策
(一)从执法上,法律落实监督不够
我国有关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的确不少,但是明白的人都知道真正用到实处的却是少之又少。一项制度即便是在理论上非常完美,假如没有监督机制执行机制使其得以真正的运行和使用,那么这项制度就形同虚设了。一项法律的落实不是制定出来就完成了,真正的完成是在为当事人问题的解决,是真真切切的落实到社会生活当中去。非公有资本准入问题的法律法规是切实的没有落实到位,监管的严重缺失,未起到法律在制定之前和制定当时应有的预想。
(二)执法落实到位,实施积极监管
执法落实的不到位造成了非公有资本准入道路受阻,如果政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约束,不仅仅非公有资本准入成了难题,文化产业的发展更是艰巨的任务,而当前的任务是认真执法落实到位,实施积极的监督约束。法律的执行与落实需要双方的积极配合,一方面非公有文化投资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证明以及相关材料、准入资料,另一方面作为有着利害关系的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和管理主体而言,需要以市场投资主体、市场经营主体、市场从业人员身份投资文化产业领域,真正从法律法规政策角度来落实非公有资本准入问题,平等的看待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不可偏废其一。坚持相信非公有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相信非公有资本对文化产业所带来灿烂辉煌的积极影响。
从执法的角度来看,受到利益集团的阻碍,在法律法规上没有真正的落实到位,首当其冲就针对利益集团而解决问题所在。重点就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和经营性文化资产管理改革两个方面,这涉及到文化主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和权力分割,尽快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⑥例如,杭州市组建成立市文化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与市文改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统一管理配置意识形态领域市属文化国有资产,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三统一,⑦杭州地区的尝试,可作为其他地区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责权明晰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借鉴。各地区必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等目标不断的改进自身发展,政府通过管理部门改革和利益部门整顿,希望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不再对非公有资本准入有所歧视,正视非公有资本对我国文化产业的积极作用。
三、从政策扶持上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对策
(一)从资金政策上,国家扶持消极
国家财政资金和政策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既有不足之处又有断断续续的状态,从而使得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陷入迷茫僵局,这样会阻碍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需要大量资金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投资风险较大,运营过程是相当长的,这样也会阻碍文化产业的发展。倘若有了国家和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非公有资本会更有信心。
(二)引导资金投入,国家政策帮扶
为解决非公有资本准入问题,国家应实施财政扶持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大规模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国家财政的扶持显得尤为重要,应该建立文化产业基金,加强对非公有经济的财政支持。例如,韩国政府设立的“文化产业基金”是值得借鉴的,“文化产业基金”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得到资金贷款,缓解资金压力。这样可以帮助非公有的资本在文化产业行业中生存和发展,使文化产业融资主体多元化,促进文化产业良性的发展。印度的经验也一样的说明私营文化产业需要扶助,自从1991年印度政府批准出售公营企业,鼓励外资进来,私营部门的研发和创新越来越活跃了。⑧通过借鉴国外一些优秀成果,有助于我国非公有资本准入问题,当然前提是认清我国国情,因地制宜的来学习和融入。
为了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国家已经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现有的政策针对性还不够强,有些内容不够明确,政策与法规之间又不协调。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对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税金减免等方面的帮扶,尽量减少非公有资本投资的政策风险,消除国内外私人企业不必要的顾虑。例如,对投资文化产业的非公有资本给予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其他经济政策,把一部分应收的税款事先通过法律和有关规定无偿地让予纳税人,使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正常税收政策、制度规定的应纳税款的措施。笔者认为可以采取缓税,所谓的缓税实质就是政府在一定期间内予以纳税人无息贷款以促进纳税人经营、投资等活动的顺利开展。企业以合法和法律不禁止的手段延缓税款的缴纳,或经营前期少缴,以后逐渐递增缴纳税款以间接筹资、降低资金成本,这更体现了这样一种精神,即政府将财政上的一部分利益以间接的形式让渡给纳税人。政府并没有减少财政收入,更体现了公平性。
四、结语
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是我国产业发展的一道曙光,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将会带动文化产业活跃于市场, 从而实现我国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文化产业的发展不是一朝一夕的, 是需要靠各个因素的努力才能开出美丽的花朵和胜利的果实。政府应该放开相关市场和放松国家管制,施法执法真正的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进行积极的监督和管理,国家在资金方面加大投入以及国家政策的扶持等等有计划的进行中,文化产业将蓬勃发展起来。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黄亮.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研究[D].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2013.
[2] 郭全中.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问题与对策[J].探索经纬,2013,(8).
[3] 杨吉华.过剩阶段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取向[J].现代经济探讨,2013,(7).
[4] 徐文燕.基于文化产业特殊视角的文化产业政策取向[J].现代经济探讨,2013,(8).
[5] 陈慧.从选秀节目看中国媒介产业文化现状[J].编辑学刊,2013,(2).
注解:
①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员、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也是国务院制定的《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若干决定》的起草者之一。
① 邹爱华:《文化产业发展需适当放开市场》,《人民网》2012年3月9日,来源:中国教育报。
② 秦珍子:《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放松领域与加强监督规制建设》,《经济体制改革》2007年第5期第37页。
③ 邹爱华:《文化产业发展需适当放开市场》,《人民网》2012年3月9日,来源:中国教育报。
④ 田宝会,田光:《促进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思路与对策》,《经济与管理》2007年第21卷第7期第75页。
⑤ 李宏源:《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主要障碍分析》,《经济前沿》2008年第11期第49页。
⑥ 杭州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杭州市文化体制改革回眸》,杭州出版社2007年版。
关键词:音乐;课程组织;要素
目前,“课程组织”理论的运用在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甚少,只有一些音乐教育论文涉及到了“课程组织”的研究范围,但没有明确运用“课程组织”的理论。国家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中“提倡学科综合”,即音乐学科内部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其他学科的综合,都体现了目前“课程组织”领域的重要议题――课程统整(课程综合)。另外,在其实施建议和课程资源利用中均涉及到了课程组织的研究议题。
一、课程组织的概念
“课程组织”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1923麦克默里(C.A.McMurry)出版的《怎样组织课程》一书中。从此,“课程组织”便成为了西方课程理论的一个重要领域。后来泰勒(R.W.Tyler)在其“八年研究”和实际工作中,继承并发展了前人的课程研制理论,于1949年提出了课程的四个基本问题,即著名的“泰勒原理”。其中第三个问题,即教育经验如何组织的问题,便属于“课程组织”的研究范围,后来国外许多学者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推动,如塔巴(H.Taba)指出:课程组织是实施课程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塞勒(J.G.Saylor)、亚历山大(W.M.Alexander)和刘易斯(A.J.Lewis)亦认为如何组织课程是实施课程计划的一个重要阶段,等等。
2009年张蓉和李方元指出:组织的定义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课程组织是指将构成教育系统或学校课程的要素,加以安排、联系和排列的方式,即是《国际教育百科全书:课程》中史北克对课程组织的定义,此定义适用于学校、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教育系统。
目前,国内外比较认可的释义见牛津大学出版的《课程百科全书》,该书“课程组织“词条由史北克(M.Skilbeck)撰写。史北克认为,课程组织是指将构成教育系统或学校课程的要素,加以安排、联系和排列的方式。这些要素包括:教学计划与方案,学习材料,学校器材与学校设备,教学力量的专业知识及评价与检查体系的要求等。
二、课程组织的要素
课程组织的要素可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即课程的外部要素、课程的内部要素(课程活动的参与因素)、课程知识的组织要素。
(一)课程的外部要素
课程的外部要素是指影响课程决策和实施的各个层面。这些层面分别为上述提到的社会意识形态层面、国家层面、专家层面、学校层面和教学的层面,其中每一个层面都有其独特性,而各层面之间的组织也有不同程度的联系。
第一,从社会意识形态层面来看,课程随着社会的取向和价值而有所倾向,其课程组织也有特定的安排。随着社会的发展,其意识形态亦会随之而改变,并深深地影响学校课程的取向,而各种教育改革、课程改革就体现了一时一地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
第二,国家层面的课程组织是从社会政治的角度去规划课程,制定课程的人包括社会上各利益的相关者,以课程的决策者为主,并颁布有关的课程目标、指引、教学用书给学校使用。
第三,从专家层面来看,他们是国家层面课程组织的直接实施者,也是教材内容的决策者,他们对课程观和国家层面课程理念的理解差异,自身知识结构与积累的不同等因素,将直接影响到教材内容的编排和学习经验的来源。
第四,从学校层面来看,音乐课程组织所顾及的是校内对音乐课的管理安排,如学校对音乐课的管理政策,音乐课开课年级、学期、师资分配与课室设施等问题。《音乐新课标》,对学校一级的课程组织作出了相应描述:“学校应配备音乐专用教室和专用设备,如钢琴、手风琴、电子琴、音像器材、多媒体教学设备以及常用的打击乐器、民族乐器及西洋乐器等。”
第五,从教学层面来看,课程组织体现在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有关课堂的实施中,也体现在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反馈上。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层面的课程组织会受到中央课程规范的影响,如颁布各种教育决策文件、经审批的教科书等。
(二)课程的内部要素
课程的内部要素是指参与课程互动的要素,即教师、学习者、学科内容和环境,这是施瓦布(J. J. Schwab)提出的课程的四个共同要素。课程活动在进行中与这四个要素直接发生联系,相互之间产生互动。
如今的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加“网上一族”的新生代,网络文化环境的特殊性和“新生代”自身的特点使得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网络文化环境下,核心价值观的主流地位不断受到冲击,对大学生的教育作用也不断被弱化和消解;网络文化的巨大文化场效应深刻塑造着大学生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冲击着他们的价值观念,使传统的价值观教育模式面临深刻危机;网络文化环境下的价值趋同和价值多元的矛盾也使价值观教育更加复杂化。面对挑战,要坚持灌输与疏导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结合的原则;要结合网络文化时代的特点对价值观教育的内容进行有效整合;要坚持创新,实现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的现代化。
[关键词]
网络文化;大学生;价值观教育;挑战;应对
如今的大学生大多是九零后甚至九五后,他们成长于网络信息时代,独特的网络文化环境使其教育问题备受关注。我国素来重视德育的文化传统,以及价值观问题的敏感性、国家对价值观教育问题的重视,等等,都使得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颇为引人关注。适应新的时代条件,以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为契机,直面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价值观教育面临的挑战并积极应对,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一、网络文化的特殊性及网络文化环境对大学生的影响
新技术革命条件下,网络和信息技术呈现裂变式发展,以电脑、手机等为终端的互联网技术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广泛领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道德和价值观念,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人际交往、生产生活方式等各个方面,冲击着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各文化层面。所以,人类文化深深打上了互联网技术的烙印,网络文化已成为新的文化生态。与传统的文化生态相比,网络文化环境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虚拟性和大众化。虚拟性是网络文化的最基本特征,也是网络文化区别于一般文化生态的标志性特征。在互联网技术条件下,网络文化的行为主体及其交往环境、交往对象、交往方式和内容都具有很强的虚拟性。网络文化世界是现实文化世界的投射,但又迥异于现实文化世界。在这里,网络文化的参与主体可以暂时超离现实世界的束缚,获得更大的交往自由,感悟与现实世界不同的人际关系和情感体验,参与者的主体性得以更高程度的彰显。同时,现代科技的发展极大地破除了文化传播、交流和发展的技术障碍,使文化大众化具备了物质和技术支撑,资源共享和信息自由愈来愈成为现实,也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显著特征。人们只需要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等网络终端,就可以轻松进入到网络文化的虚拟世界中,成为网络文化的主体。所以,具有虚拟性的网络文化又为文化大众化打开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之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强烈互动效应,也极大地促进了文化发展的大众化,使得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第二,开放性和包容性。网络文化以互联网、电脑、手机等各种新媒体技术和设备为载体和依托,具有信息量大、传播和更新速度快、效率高、影响范围广,以及即时性、交互性、时效性强等特点。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时空界限被打破,传统文化生态的封闭性和单一性也随之被打破,具有强烈开放性和包容性的网络文化生态不断生成。大学生生存和成长的文化环境更加丰富多彩,世界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崭新姿态呈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取、传播、应用各种各样的知识和信息,快速融入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不断调整其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三,复杂性和多变性。网络文化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主要基于网络媒体独有的传播特性,如交互性、即时性、放大效应、汇聚效应等,还有网络文化的形式、内容、功能的复杂多样性,以及网络文化环境下虚拟性和现实性的矛盾冲突,等等。通过网络平台,人们可以学习、交流、购物、娱乐、交友,可以接触到古今中外、不同性质和风格的海量知识、信息,以及各种人物、行为和事件(尽管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人们的学习、生活和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不断被影响、塑造乃至重构。而信息交流的即时性(如即时刷新、即时传播)、交互性、虚拟性、时效性又不断强化着网络文化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第四,网络文化的价值多元化。世界本是一个多元文化和价值并存、发展的世界,而网络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使多元文化和价值的碰撞和交融成为常态,也成为每个人生活于其中的现实。人们借助网络平台,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学习、借鉴、利用来自全世界的知识和信息,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不同性质的思想和文化在网络世界风云际会,相互交流、相互影响,文化和价值的多元化特征不断凸显。大学生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多元文化和价值碰撞、交融的文化环境中,他们可以有更多的、主动或被动的文化和价值选择。某种单一文化和价值的影响和控制对他们而言已经不太可能,主流文化和价值观的教育作用也不断被消解,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被弱化、边缘化。网络文化环境对大学生的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网络文化环境使大多数大学生成为“独生子女”加“网上一族”相结合的新生代。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当代大学生对电脑、网络、手机等的使用呈现出接触频繁、使用频率高、依赖性强的特点。物质生活的丰裕、独生子女的独特家庭地位等使他们的生活环境、物质生活条件、教育条件等空前优越,也使他们得以普遍较早地接触并熟练、频繁使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和互联网,其学习、娱乐、聊天、交友、旅游、购物等都与网络和新媒体密切相关,堪称“网上一族”。而一定程度上,“独生子女”的身份印记和“网上一族”的身份特征又得以相互强化。第二,网络文化环境影响下的大学生,对新生事物和新的生活方式感受和接受能力强、信息敏感度高,易变性、可塑性更强。大学生本来就朝气蓬勃、精力旺盛,学习和创新能力强,对新生事物充满好奇心,喜欢探求新知;而网络文化环境正好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感知和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文化平台,使得他们更易感知、接触和接受新生事物,对各种知识和信息表现出更高的敏感度,可塑性更强,而易变性也更强。这一方面有利于他们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追求新知、开阔视野、增进交往、彰显个性、成就自我;另一方面,纷繁芜杂的网络文化也会不断冲击他们的头脑,带来不少思想道德、价值观念、人际交往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困惑和偏差,形成过度的网络依赖,从而增加成长的危机和风险。第三,网络文化环境下的大学生更容易受到各种误导和伤害。这是因为:其一,大学生还处在身体和心智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关键阶段,社会阅历较浅、人生经验缺乏。作为网络文化的主体和生力军,他们热衷于网络、频繁使用网络、享受着网络带来的各种便利,却对网络文化的“双刃剑”作用缺乏理性认识,导致不少孩子“一网情深”、不能自拔。其二,大学生喜欢模仿、攀比和从众,善于自我表现、张扬个性、易走极端。网络文化环境放大和强化了上述特征,造成不少大学生情绪不稳、消极迷茫、摇摆不定、盲目跟风、冲动叛逆,频受各种误导甚至伤害。其三,也是作为以上原因的结果,不少大学生表现出网络自律能力差、网络信息鉴别能力差、自我保护能力差的倾向。这就极易引发各种生理、心理、人格和社会问题,如网瘾,电脑、手机依赖,社交障碍,人格和心理扭曲,行为失范,直至违法犯罪等。而网络新媒体所特有的汇聚效应、放大效应、共振效应等网络新效应,[1]往往会强化不良信息和价值观的误导,扩大、加重对他们的影响和伤害。
二、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价值观教育面临的挑战
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首先,网络文化环境下核心价值观的主流地位不断受到质疑和挑战,其对大学生的教育作用不断被弱化和消解。“网络的多元信息打破了国家信息垄断,弱化了国家对民众的政治思想和行为的影响。”[2]的确,在信息技术革命不断深化的条件下,国家的信息垄断地位受到深刻挑战,政治逐渐走向透明化,文化权威被淡化,人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借助于网络这一颇具开放性、包容性、复杂多变性而又功能强大的平台,不同文化和价值观的交流和发展更加高效迅捷,人们时刻置身于一个文化与价值观多元并存、发展、矛盾、冲突的现实中。在这种文化环境下,国家对公民实施主流价值观的文化塑造和教育的行为变得越来越困难。而“网络世界的扁平化和平民化趋势正在一步步地消解权威的作用,排斥教化的功能,对社会核心价值观传播带来负能量。”[3]作为“网上一族”的大学生,最容易通过网络平台接触到不同性质的思想和文化,受到不同性质价值观的影响,出现价值错乱、信仰失落、道德淡化、行为失范等问题。面对剧烈的价值冲突,他们的质疑、迷茫和困惑是必然的。有质疑、迷茫和困惑,就有对比、调整和选择,乃至颠覆和重构。另一方面,网络文化环境下的大学生也不再是一个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他们已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和创造者,是网络文化的主体,也是现实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主体。这种角色的转换使他们更加关注与其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文化、价值和生活方式,感受、体验和创造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并进行即时交流、分享和传播。这种完全不同于传统教育过程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过程,对传统的价值观教育模式和教育作用自然会造成强烈的弱化和消解。其次,网络文化的巨大文化场效应深刻地塑造着大学生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冲击他们的价值观念,使价值观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网络文化时时刻刻浸润着大学生的生存和成长环境,塑造着他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正反两方面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念。网络文化是一种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交融互渗、功能强大、充满诱惑力的文化场域。互联网出现之前,人们基本上生活在实体的物理空间———现实世界中;互联网出现并发展到今天,人类的生存空间已发生了历史性的剧变:既在实体的物理空间———现实世界,又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虚拟世界,两个交融互渗的世界不断切换,亦真亦幻。诸如人们的相貌、性别、年龄、身份等在现实世界里无法隐藏的东西,在虚拟世界的互动交往中可以隐藏或变得隐秘;而那些在现实世界里隐藏于内心世界秘不示人的思想情感、道德观念也可以尽情宣泄和流露;真实的世界变得虚幻,虚幻的世界也可以变得真实。可谓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变幻莫测。人的内在自我和外在自我都可以在这里得到全新方式的展现。这也正是网络这个文化场的诱惑力所在,对大学生来说,网络文化的诱惑力可谓无比巨大。他们几乎须臾不能离开网络,网络对他们而言就是生活方式、人生平台。他们的思想道德、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被网络文化不断影响和重塑,已经与其父辈相去甚远。传统的教育模式和教育内容越来越难以把他们从网络文化场中吸引出来。一般的学科教育尚且面临挑战,对于德育和价值观教育等具有特殊教育目的和功能的学科而言,挑战就更为深刻、形势也就更为严峻了。再次,网络文化环境下的价值趋同和价值多元的矛盾更加突出,使意识形态工作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更加具有挑战性,价值观教育面临更严峻的挑战。价值趋同根源于人类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利益驱动。当今时代,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利润最大化的资本逻辑、现代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全球化态势,都极大地推动着文化和价值趋同的步伐。建构和形成人类共同价值已成为“全球化”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和普遍应用,使得信息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和流动的技术障碍被消除、时空界限被打破,人类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获得了更方便、迅速、普遍、深入的交流和借鉴,信息和文化的大众化、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势下,人们对于自身生活理想、生活质量和生存状态的预期已建立在掌握海量信息和了解不同文化的基础上,眼界豁然开阔。先进和发达地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带来强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富裕、文明、科学、理性,民主、自由、公平,平等、法治、人权等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成为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基本价值标准,民众对社会不公正、不平等、不文明、不自由状况的容忍度大大降低。这表明,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和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技术革命两股巨大潮流,在不断冲击和颠覆人们原有的观念结构,塑造着日益趋同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模式。在看到价值趋同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全球化时代的另一事实:文化和价值多元化。价值趋同与价值多元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趋同以多元为前提,没有多元就没有趋同;多元是客观存在的,趋同是多元发展的内在要求”,价值趋同与价值多元是“一个内在互动,共同生长、发展、进化的过程,”[4]“价值趋同,并不意味着价值一统”。[5]价值趋同不是对价值多元的否定,而是多元价值并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实际上,价值趋同和价值多元是一对永恒矛盾,只不过在网络文化环境下更为突出了。价值趋同和价值多元的矛盾,同样存在于意识形态领域。意识形态斗争的焦点实质上是价值观的斗争,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意识形态多元化的倾向,意识形态的多元化,本质上是价值观的多元化。这是教育者必须直面、必须理解和把握的事实。理解和把握了这一事实,也就把握了意识形态对立斗争的实质与核心,把握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抓住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与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心,促进大学生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需要。
三、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应对
通过上述分析和讨论可以看到,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确实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第一,大学生价值观教育要坚持三个结合:灌输与疏导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相结合关于灌输与疏导相结合。灌输即理论灌输。这里的“理论”当然不是一般的理论,而是特殊的意识形态。传统的意识形态教育强调理论灌输,强调教师主导地位而忽视学生主体地位,把学生当成被动和服从型的接收器,不管学生理解不理解、认同不认同、接受不接受,一味地进行灌输。灌输的惯性很大,流弊很多,广受诟病。我们不否认灌输有一定的必要性、合理性,但当前更重要的是认真反思和调整。与以往信息垄断和信息不畅的时代相比,现在过分强调理论灌输已经不合时宜。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打破了国家的信息垄断地位,人们已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新媒体手段主动、迅捷地获得和选择海量信息,任何一种特定的文化或价值观都会瞬间被抛入多元文化和价值观的参照系中,重新接受人们的审视,其合理性与合法性时刻都面临重估和新的定位。这种状况对于成熟的成年人来说也会造成巨大的冲击,对于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定型的大学生来说,冲击和影响尤甚。另一方面,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网络文化环境下,大学生的知识不断增加,视野更加开阔,自我意识持续增强,个性更加突出,人也变得更加现实;再加上青春期的叛逆性格和情绪波动,使得他们更容易抗拒被灌输的东西。也许你觉得所灌输的都是天经地义,可他们恰恰不这样认为,他们可能更喜欢选择逆反和叛逆。这时候,相比灌输,疏导就变得至关重要。疏导,就是疏通和引导。灌输是居高临下的不平等姿态,疏导是尊重和平等相待的姿态,是设身处地、推己及人。在价值观教育过程中,要多一分平等,多一分理解和尊重,要懂得“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创造畅所欲言的气氛;坚持平等的原则,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互相理解,在尽可能和谐交流的气氛中进行;不迁就错误的意见,不放弃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6]关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是一个永恒的原则,要对大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疏导,就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既要有理论维度,也要面向他们成长的实际,面向国家、社会和时代的实际,尤其要正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质疑和困惑,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疏导,并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积极践行。关于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结合。当今世界是一个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相结合的世界。一方面,虚拟世界越来越丰富多彩,虚拟世界成为现实世界的投射,成为人们理解现实世界的基本方式;虚拟世界以其强大的功能影响和塑造着现实世界,影响和塑造着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另一方面,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交融互渗,改变了传统的文化样态,塑造着全新的文化世界。大学生始终是虚拟世界的主力军,他们离不开虚拟世界,而且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沉溺其中。这是一个不容漠视的现实,价值观教育必须立足这一现实。要把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密切结合起来,从形式、内容、手段等各方面探索价值观教育的有效模式,增强价值观教育的实效性。第二,要结合网络文化时代的特点对价值观教育的内容进行有效整合价值观教育最终需要合宜的内容为承载。网络文化时代,以互联网为平台和纽带,文化和价值发展具有多元化、开放性、多样包容性、虚拟性、复杂多变性等特点,其内容在质和量上都与以往任何时代大不相同。大学生们所接触到的文化和价值观丰富多彩,但同时也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网络文化时代,虚拟世界成为藏污纳垢的重灾区。所以,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惩处之外,教育者所面临的就是把好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关,学会在海量信息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有效甄别和取舍,用充满正能量的教育内容去填充大学生的价值空间。另一方面,就大学生的接受特点看,他们更多地喜欢彰显个性、求新求异,不喜欢刻板僵化、一成不变,这些倾向在网络文化环境下被进一步放大和强化。所以,教育者在教育内容的选择上既要注重思想性,也要注重新颖性和趣味性,要努力体现“三贴近”的要求,让大学生喜闻乐见、参与其中、自觉践行。价值观教育内容的选择应注意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其一是多元并存和一元主导的关系。要坚持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当前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同时要正视文化多元并存和价值趋同的基本现实,汲取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价值精华为我所用,坚持“拿来主义”,反对固步自封、惟我独尊。其二是现代和传统的关系。现代是传统的延续,优秀的传统在现代仍然能够以适当形式彰显其价值。大学生多推崇现代和后现代的东西,而轻视传统的东西。这就需要在价值观教育的内容上整合传统文化中仍具有现实意义的部分,以适当的形式实现传统文化精华和现代生活需求的对接。其三是精华和糟粕的关系。在网络文化条件下,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二重化使这一关系更加复杂。其实,不论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都存在着正和反、优和劣的矛盾和冲突。所不同的是,网络文化时代,虚拟世界使现实世界中原有的糟粕的东西有了新的藏身之地,并且花样百出,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对大学生也更具有诱惑力和影响力。这就使得价值观教育内容的整合更具有挑战性,更加需要教育者在教育内容和材料的选择方面把好关。第三,要坚持创新,努力实现教育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没有适当的手段和方法,教育观念就无法贯彻,教育内容就无法呈现,当然也就谈不上教育的实效性了。这在整个教育领域都是相通的,价值观教育当然也是如此,但价值观教育在教育内容和目的上都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教育。价值观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接受和培养社会主流价值观,因而具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导向,这首先需要教师的思想和价值引领,需要师生的思想和情感共鸣,需要学生的理论和价值认同,进而促使学生在实践中践行,实现知行合一。所以,在更新教育观念和整合教育内容的基础上,实现价值观教育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不断创新教育手段和方法就显得至关重要了。网络文化时代,教育手段的革新可谓日新月异,多媒体、网络平台、慕课、“互联网+”等现代化教育手段不断颠覆着传统,“一块黑板、一支粉笔”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的确,传统教育手段既无法承载、呈现海量知识和信息,也越来越不适应日益发展的形势,不适合网络文化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的特点,因而很难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兴趣,当然也就难以保证教育的实效性了。当前,对大多数学校来说,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的物质条件已经不是问题。但教育手段的现代化不仅仅是一个硬件建设的问题,否则有了这些硬件设施也可能只是摆设。所以,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让这些现代教育手段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手段和方法不可分割,现代化的教育手段要求现代化的教育方法。不论是讲授、辩论、讨论、演讲,还是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都要从教育目的和内容的特殊性出发,从现有的教育手段出发,选择灵活、适当的教育方法。但从根本原则上讲,价值观教育必须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积极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在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和方法的结合上下功夫;要更新观念,要善于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教育方法,并注意在教育手段、方法的运用上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作者:王现东 单位: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参考文献:
[1][2]曹挹芬,曾长秋.新媒体时代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众认同的探讨[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2).
[3]张小飞,陈莉.新媒体时代文化生态的嬗变与社会核心价值观传播策略[J].理论视野,2013,(6).
[4]冯军.价值观念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趋同与多元化发展辨析[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9).
关键词:新媒体;人文素养;教育平台
新媒体具有高实效、大容量、多功能、可互动、跨文化、数字化、虚拟化、传播空间开放的传播特性;新媒体作为工具可以进行基于搜索、下载、阅读等方面的信息整合,可以营造氛围,可以交流感情,可以全时、实时传播多样化内容,可以进行舆论监督。新媒体是现时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有效实现的最新载体,它以其先进的电脑、网络技术,多样化的传播手段,高效的传播力度以及影响广度,为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信息、提高效率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新媒体拓展了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平台
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和发展,人文素养教育在传统意义上的物理空间的宣传和传播的物质环境发生了釜底抽薪的置换,新媒体构筑的虚拟空间应运而生。这一空间的出现,延伸了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场景,拓展了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平台。在新媒体的虚拟世界里,交往者的性别、相貌、年龄等私人信息不会显现,交往者甚至可以将自己设计成自己理想的角色,由此创设的这种虚拟环境和角色进一步缩短了人们之间交往的心理距离,使人可以敞开心扉地畅所欲言。借助这种虚拟的情景,教育者可以通过变换身份来结交众多学生朋友,彼此交流。在这里,大学生朋友可以抛开一切的心理负担,可以毫无顾忌地宣泄心中的烦恼、苦闷和迷惘。师生之间通过建立飞信群、QQ群、MSN群,通过网友的形式交往。有时,一些不宜当面表达的内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交流,这就为师生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中,教师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主导者,学生和教师之间真正实现了平等交流。在这样一种轻松的环境里,很容易使许多问题在不知不觉中解决。新的人文素养教育平台为新的人文素养教育手段和方法提供了可能性,在这样一个比较现代化的平台中,让人文素养教育有了一种焕然的新气象。此外,微博作为新媒体时代大学生学习、交流时政热点的一种新兴形式,备受广大青年学生青睐。高校教师和辅导员借助博客、微博等个性化新媒体沟通工具走进学生的思想世界,扮演着普通网民、聆听者、讨论者、询问者、解答者、整理者、服务者、建设者、沟通者各种角色,搭建了人文素养传播的新桥梁,增强了新媒体对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从而实现向大学生传递人文素养教育主流意识形态的目标。
二、新媒体创新了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载体
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实施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来实现,新媒体物质形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及其所依托的互联网及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日趋成熟,新媒体的应用形式层出不穷,为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创新了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载体。在以往的人文素养教育中,教师处于中心地位,学生主要处在被动学习的状态,上课形式主要是课堂讲授,学生所学习的内容基本来自于教师、教科书和教室,也就是赫尔巴特所谓的“三中心”主导着整个课堂,教学方式主要是教师讲授、学生接受的“授———受”式,教育手段的过于单一使得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下降,人文素养教育的效果不明显。个人博客、微博、论坛、即时通讯软件为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工作者了解和掌握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动态提供了物质载体,通过博客、微博即时追踪大学生主流意识形态认同状况,针对大学生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利用各种媒体发表相关信息及时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释疑解惑,推动大学生人文素养的教育。同时,人文素养教育工作者也可以将人文素养教育的相关内容通过各种媒体发表,吸引大学生的点击,为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养成提供间接渠道。另外,教师可以借助新媒体的信息表现形式生动地表达人文素养教育内容,如精品课程网站、学校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在使得学生获取信息和资源的途径增加的基础上,内容更丰富,共享性更高,效率更快。总而言之,新媒体作为人文素养教育的新平台,是对传统的说教的人文素养教育方式的有利补充,使大学生的人文素养教育从传统的师生“面对面”转换到现在的“键对键”,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进一步增强了人文素养教育工作的辐射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新媒体丰富了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信息
新媒体背景下,新媒体载体的应用为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构筑了一个信息海量的信息资源库,不仅提供了大量的文字资源,还包含视频及影音材料,丰富了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信息资源。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固有信息的补充和连接丰富了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资源。在新媒体环境中,各种信息层出不穷,借助于新媒体这一信息传播载体,将主流意识形态相关信息依托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输入到新媒体所构筑的信息传递平台中,世界各地的信息资源得以高度传播和利用,进而实现了信息共享,极大地突破了传统的纯文本形式的束缚而使人文素养教育的相关信息内容更为丰富。二是对动态信息的更新实现了对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资源量的增加。借助新媒体信息传播即时交互性的特点,可以使大学生及时获得各种与人文素养教育相关的信息。新媒体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使得最新的理论成果、研究前沿信息等相关资料便于大学生自主获取和学习,满足个性化需求,推进人文素养教育基本理论在大学生中的普及率和影响度,促进大学生对人文素养教育理念的认同。三是新媒体构筑的“虚拟空间”中积聚了丰富的信息资源,既有文本、图形,也有釆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图像、电影等,多种信息综合的表现形式,通过各种手法不同角度表现同一形态内容,使高度概括和抽象的形态原理、概念变得具体、形象。借助极高的文化与科技含量,将人文素养教育的本质隐含在历史文化知识和现代科技信息之中,从而实现对大学生的有效渗透,增强对人文素养教育的价值认同感。
四、结语
新型媒体的发展对于大学生的人文素养教育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这就要求在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过程中,要努力发挥媒体信息携带的正向能量,消除负向能量。
参考文献:
[1]陈慧羲.新媒体视域下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研究[D].吉林大学,2014.
奎屯市第六中学 陈晓维
1、本人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推行国语教育、肃清“问题教材”维持课堂教学、校园纪律、意识形态领域、抵御渗透等工作中,无遇到责任绕道走、工作不伤心、弄虚作假等。
2、开展“发声亮剑”无不主动发声亮剑、无不主动不如实检举揭发“”及“两面人”等问题
3、服务群众表现情况
无对待教师学生态度恶劣、独断专行、推脱责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按时到岗,认真备课,能主动的帮助需要帮助的同事和学生。
4、落实“两个全覆盖”工作表现情况
本人能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入住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如实上报社区。
5、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反恐维稳“组合拳”表现情况
本人能按要求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反恐维稳“组合拳”,按照学校要求维稳值班,不存在抵触情绪等。
6、报告个人事项和亲属有关问题表现情况
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存在极端宗教主义。
7、本人能积极参与“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情况;积极参加此项活动,每月坚持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班级,与结亲学生切实交流,并针对其生活中、学习中的困难予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