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0 09:07: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化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下面是我们文秘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供大家参阅!
近日,____乡党委、政府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加强领导,重视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一是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并贯彻自治县安全产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是为切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我乡根据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由年初制定的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组长,各村队、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一同开展工作,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我乡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道路交通、电力、建筑及防火等安全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交通法》,同时加强对安全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和对广大青少年学生安全教育,取得显著效果,第三季度宣传专栏3期,书写标语3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在国庆期间,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对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草原森林防火等进行了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
根据制定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外,若发现新问题和苗头,组织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在近期共检查单位5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国庆期间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活动继续进行。我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活动,运用广播、宣传栏、宣传单、图片展等形式,开展普及《安全生产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氛围,此项活动将贯通全年工作继续进行。
五、深化机制有效结合,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把综合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排查与整治各种不安定因素,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形成整治“合力”,将今年安全事故发生概率降低到零,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将继续明确“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管理和投入的力度,努力营造积极、和谐的安全文化氛围,为全乡经济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安全生产条件。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完善局机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牵头、业务股室配合的工作格局。
2.压实行业责任。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经销环节的储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压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围绕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4.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学习传达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制定全年区经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详见附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
5.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将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到行业管理中,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等方面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装备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6.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安全生产重点、薄弱环节不放松,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民爆行业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强化重点时段和特殊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7.宣传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素质全面提高。
8.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检查水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和一线技术工人实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统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一线督导、推动落实,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方案,对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今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8次,安全生产培训6次。5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秀爱同志专门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当场与所属站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有效管控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汽车客运站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务工人员返岗长距离包车、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重点公路路段及桥梁,长途客车、危货车和特种设备的驾驶员、操作员、押运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三、扛起政治责任,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突出道路危货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和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领导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具体指导、全程督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二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对本单位的风险因素和苗头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深入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工作举措,深入整改存在问题。
(二)突出道路危货运输、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和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辖区内129家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自改问题隐患169项。151家企业开展了风险辨识,辨识出0项重大风险、151项一般风险。全部都已经整改完毕。
1、危货运输企业管理。我县共有危货运输企业2家,危货运输车辆牵引车47辆,挂车53辆。主要隐患是驾驶员疲劳驾驶,我们深入危货运输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人员、车辆、制度、设施都严格检查。安装了车载防疲劳电子设施,有效解决疲劳驾驶的安全隐患。做好车辆防静电工作,加强GPS监控管理,相关人员真正负起责任,各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和对监控人员的管理。
2、加强道路运输服务保障。汽车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及实名制购票等管理规定,做好车辆及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的源头安检工作,严防危险品上车;进京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按照许可路线、班次、站点运行,严管、严查、严处违规中途上下旅客的行为。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工作,投资30多万元购置了相关设备。
3、加强公路服务保障。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围绕公路桥梁、沿线交通安全设施、临河临塘、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开展了全面、彻底的排查。重点做好四、五类桥梁安全管理,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4、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加大联合治超执法力度。依托联合治超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5、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工程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经营行为:道路运输车辆695辆,道路客运11起,黑出租11辆(按道路运输、道路客运、出租运营分列)。
6、加强应急处置。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充实锻炼应急队伍,更换补充应急物资。始终保持临战状态,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7、做好燃气运输整治。我县共有燃气运输企业2家,燃气运输车辆50辆。责成运管站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加强对燃气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管。
四、2021年工作计划
1、压紧压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落实。
2、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一是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二是强力整治安全隐患。
3、继续做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围绕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人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去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今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要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经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由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安全生产条件。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要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今年底前必须完成,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要研究制定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从去年起,要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3.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要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4.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吊销许可证,有关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关闭。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政府依法限期予以关闭。
二、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要在今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8.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9.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向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在去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0.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部门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通过指导和帮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各化工企业要向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受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市政府及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1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意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改造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重点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今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15.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
16.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鼓励和支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有关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合作。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四、深化专项整治
17.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及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化工企业搬迁任务重的地方要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18.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和协查。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在去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在去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19.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商贸、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积极推广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五、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能力
20.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
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提高执法检查的能力,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并参与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1.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22.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通报典型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指导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2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4.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危化协会、中介组织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建立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的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积极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6.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效果。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本文 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20__年实现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和培训
一、认清形势,突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作为传统化工城市,由于工业基础薄弱、安全投入相对不足、部分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大部分化工企业规模较小、工艺技术落后等历史原因,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损害。近年来,随着“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我市经济快速发展,项目投资强度加大,化工行业生产和建设速度加快,安全生产问题也随之凸现,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加大。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发展方针,促进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化工行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监、交通运输、环保、卫生、工商、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商务、农林、气象、铁路、邮政等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在化工行业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中的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互通监管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二)全面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合理规划布局,严格准入条件
(一)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布局。目前,市区化工产业聚集区已经确定,各县政府也要按照“产业集聚”、“集约用地”和“安全环保”的原则,确定本区域化工园区(集聚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安全、环保设施并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
自2010年7月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方,原则上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备案、审批、核准申请,建设规划部门不再受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环保部门不再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
(二)推动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有计划逐步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对城区、乡镇人口密集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其周边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制定计划、限期搬迁;周边距离符合要求的要制定计划,逐步迁入化工园区(集聚区)。对需要搬迁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原厂区内进行新(改、扩)建项目建设。
(三)根据“保证安全、合理布局、良性发展、整合资源”的原则,将汽车加气站纳入安全发展规划。目前,市区以东、西、南、北区域已有8个汽车加气站、五县区域内已有6个汽车加气站。今后,要严格控制新增汽车加气站点。
(四)严禁在化工园区(集聚区)和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安全距离内规划建设影响安全生产的项目。
(五)推进化工经营市场专业化。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化工经营市场建设,实现化工产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专库储存、专业配送的目标。
(六)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安全评价工作。对已批准及新批准的,要对其整体规划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报告应经省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七)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完善审批程序及审批制度,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到关口前移。要以行政许可为契机,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条件。对未经正规设计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和专用储存仓库,要委托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设计进行改造验收。
(八)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1.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规范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不得建设、不得投入生产使用的规定。违规建设的,要严肃查处,杜绝发生“未批先建”现象。
2.危险化学品和其它化工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设立评价、安全竣工验收评价,办理设立、安全生产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手续。
3.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
(九)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转产、改造、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化工工艺设备、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
2010年上半年,对使用列入国家、省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化工生产装置的企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进行清理核实,当地政府要在限期内组织关闭。安全监管部门对使用淘汰工艺设备并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同级政府依法关闭。
四、夯实行业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凡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在2010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2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在2012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加快危险化学品登记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工作。
(三)认真落实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工作。对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可能发生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自动控制和监测报警技术改造。否则,将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识别、检测、评估、申报、登记、监控工作并把重大危险源监控改造与自动化技术改造有机结合,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数据和视频实时监控、自动监测报警等技术改造任务。
(五)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必要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六)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备案。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规模较小、达不到建立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定的,必须明确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资质相符的临近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立应急救援合作机制,签订救援服务协议。
化工园区或化工产业集聚区要依托专职消防队伍或企业专业救护队伍,组建应急救援和公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七)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定期聘请本行业有关专家和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和防范措施“五落实”,并按规定报告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健全、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保证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任职。
(九)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和设备设施报废制度。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对已到使用期限、带病运行、安全技术检测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实行强制性报废。
(十)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保证用于安全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保险等的资金投入。
五、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和协查。
1.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要按期完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工作。
2.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运输、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效果。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在本市区域内,建立县(区)域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探索与外地市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各级政府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危险化学品事故车辆卸载基地。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安全监管。
1.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监管,监督企业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公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流向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购买、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意外流失。
3.农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灭鼠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严禁使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的行为。
4.环保部门要监督企业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措施,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监督管理。
(三)严厉打击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行化工项目建设、未取得安全许可证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行为。
(四)实施分类指导,加强重点监察。各级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企业的危险程度、安全保障程度等,实施分类指导,加强重点监察。具体任务为:一级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二级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应聘请专家参与;三级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聘请专家参与不少于1次;四级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其中聘请专家参与不少于2次。各县区按照《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察指导意见》精神,对辖区内化工企业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情况,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强化组织领导,担起应尽职责。成立以局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业务的工作小组。并制定印发了《区商务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区商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区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区商务局关于落实商贸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细化了抓安全、稳安全、保安全的重要领域、工作措施、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了各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商贸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监管重点,扛起监管责任。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商务系统安全监管重点区域。每周联系区安监局、相关镇街开展联合检查,采取“四不一直”、现场签字确认等方式,及时将需要整改事项告之企业,明确整改责任和具体时限,适时开展“回头看”,从而确保督查实效。据统计,2020年,全局牵头组织68次安全生产检查,共检查144家次商贸企业,发现安全隐患88处,已整改85处,正在整改3处(均为设备更新等硬件投入方面)。
强化源头防范,做实专项行动。成立“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商贸领域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原则,以重点商贸企业、成品油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和行业为整治重点;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及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为检查内容。全面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并确保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全天有人值守,有人监督,努力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强化协调联动,注重监管实效。注重协调消防、安监、市场监管、镇街等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火、防爆、防电安全防范措施及进一步加强安全生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相关企业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监管根基。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和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和组织协调机制。督促指导重点商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商贸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求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增强对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加强工作人员的值班力量,保证应急预案及进行安全消防演练,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督促商贸企业、超市等组织本企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消防安全机制的长效落实。
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安委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3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刚才,县安委办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第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初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为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3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起,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无人员死亡,其他行业和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事故起数、经济损失、伤亡人数三项指标全面下降。总结第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2月4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村组、单位、企业和干部职工,建立了人有专职、事有专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县形成了自上而下,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宣传,安全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电视、板报、标语、法律咨询、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县共悬挂安全宣传标语14幅,开展广播宣传12次,出黑板报10余期,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2万余份。全县煤矿企业组织复工前培训达37矿3600人次,组织128名管理人员到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参加特员培训,县煤炭局培训中心深入16家煤矿企业培训工人1760人,培训驻矿安监员3次,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三是加强排查,各类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县安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以“大隐患、查违法行为、查责任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整改力度,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县共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检查矿井70口次、机动车辆41235车次、消防重点单位和场所8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5户、建筑单位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户,排查整改各类隐患499条,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强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以严管重罚促进安全生产。今年以来,共对矿井进行监管3456次,实施处罚4矿次,罚款3.9万元,炸封非法小煤窑5口次,送法制学校学习1人;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423人次,强制解体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机动车18辆,打击非法运营车86辆次,罚款15万元;对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6家单位进行了查处,罚款1.85万元。
第一季度,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推进,总体形势稳定,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认真分析原因,安全生产上还存在“三个差距”:一是坚持安全发展的认识上有差距。个别乡镇、企业、单位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基础、前提来认识,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效益不要安全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有差距。少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力,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投入不到位。一些部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三是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上还有差距。全县企业大多基础差、底子薄、工艺落后、设备简陋,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煤矿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中大多数为农民工,缺乏安全培训,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各乡镇、各行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安全隐患还比较突出,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资源制约、基础设施薄弱等矛盾日益突出,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新的问题和压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分析和清醒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切实抓好当前及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分析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我们面对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容不得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要实现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各乡镇和县安委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抓安全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平安*、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充分履行好各自的职能职责,努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关于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我已在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过,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停产整顿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停产整顿煤矿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办公室下设验收工作组,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工经局抽派人员及聘请煤矿、救援大队等相关专家组成。
二、申请整改及验收程序
(一)煤矿申请整改工作流程:由煤矿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编制整改方案(附相关资料)并提出书面整改申请,由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送验收工作组审查,由验收工作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批复。
(二)煤矿复查验收工作流程:由煤矿整改自查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报验收工作组,由验收工作组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由专家组提出整改意见后,由镇政府督促落实;验收合格的,由验收组签署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安委会行文批复。
三、煤矿隐患自查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区安委会预防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实施方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隐患自查。
(二)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历次检查未能整改完毕的隐患,整改方案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资金和预案“五到位”。
四、批准整改的前置条件
(一)建设矿井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已批复的《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报整改方案时附以上资料复印件1份)。
(二)生产矿井必须有《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报整改方案时附以上资料复印件1份)。
(三)煤矿必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防突、瓦斯防治、防治水、顶板管理等),配齐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瓦检员、安检员、爆破员、绞车司机、电机车司机、把钩工、电钳工、监测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报整改方案时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和有关人员资格证件复印1份)。
(四)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经区工业经济局组织考试且成绩合格(以上参考人员必须带企业聘书)。考试主要内容为:《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煤矿安全管理基本常识。
(五)煤矿必须针对生产建设计划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按规定签定救护协议和办理工伤保险,按设计和现场井巷实际情况绘制矿用“三图”等安全管理图纸(报整改方案时附以上资料复印件1份)。
(六)煤矿矿端安全监控系统和远程联网必须正常运行,按规定配备自救器、报警仪、瓦检仪、风表并校检有效(报整改方案时附配备情况和校检情况表);组织在岗职工培训不少于40小时,并经镇人民政府考试合格(报整改方案时附培训名单和考试成绩统计表)。
五、复产验收标准
(一)各种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资料完备,档案管理规范;“五职”矿长配齐且稳定任职,特种作业人员满足生产建设需要,单项(单位)工程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齐全,按采掘布置编制有针对性的规程措施。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生产建设需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上墙公示整改,完善隐患整治登记、销号台帐。
(二)建设矿井严格按相关部门批准的《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井建设,无擅自布置井巷工程,生产矿井有采掘作业计划并按计划布置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
(三)严格按国家发改委等四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建设矿井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施工开拓、准备、回采巷道工程。
(四)矿井通风系统可靠,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能自动切换(未形成双回路电源的建设矿井,必须保证安设双风机)。
(五)必须按《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要求,建设完善并正常使用瓦斯抽放系统等有关安全实施设备,编制瓦斯地质图(未完成的必须提供协议和工作计划)。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必须按要求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和《防突专项设计》,完善井下压风自救避难系统,至少有1台防突钻机和1台防突检测参数仪,切实按照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开展矿井防突工作。高瓦斯矿井必须按规定安装使用瓦斯抽放系统,所有矿井在石门揭煤和构造带进行采掘作业必须采取防突特殊措施。
(六)运输系统必须按《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要求的轨型进行铺轨、设阻车器、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提升装置必须符合规定。
(七)供电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与电缆必须符合《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要求,管线悬挂规范、设备上架、挂牌管理,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和生产工艺。
(八)每个矿井必须配备2台以上探放水设备,水害严重矿井进行水文物探工作(未完成的必须提供协议和工作计划),完善矿井水害调查报告;编制完善探放水设计、方案、措施。
(九)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支护到位,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要求安设使用超前支护,井下无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裸巷和空顶。
(十)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矿井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其中紧急避险系统限期3年之内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按照规定时限安装。
(十一)及时上报每季度“三图”、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结、生产情况报表、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建设进度报表、瓦斯治理工作总结等有关安全管理资料。
(十二)完成《省安委办关于明确煤矿停产整顿整改方案主要内容的通知》规定的整改内容和其他需要达到的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必须满足《市煤矿停产停建整顿复工复产验收标准(试行)》的标准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煤镇人民政府、区验收工作组、各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复产(建)验收工作,严格程序和标准,未达到条件的坚决不允许恢复整改或批准复产。煤矿整改方案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牵头组织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并签署意见。镇人民政府必须结合各煤矿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审查,绝不能敷衍了事,在审查和验收过程中走过场。区验收工作组要严格标准深入煤矿现场组织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煤矿整改到位。
【关键词】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
1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分析
多年以来,市局级供电企业每年都是根据当地政府以及上级单位的要求,组织开展如春季、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一些专业性安全检查以及其他的临时性安全检查活动,显然,通过安全检查,对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起着重大作用。但通过分析以往检查工作可看出,目前企业所开展的安全检查也存在不科学、不完善的地方:①计划性不强,检查模式和时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有时为落实上级的要求而仓促开展或频繁开展安全检查;②方式方法规范,检查工作一阵风,检查过后缺乏对问题整改的闭环跟踪;③融合性不足,安全检查未能与日常工作有效融合在一起,重重复复的检查给基层生产班组增加了负担等等。这种无计划的、频繁的、运动式的安全检查模式,容易使企业基层员工对检查工作产生麻木、厌倦情绪,有时只好被动应付甚至作假应付检查工作,不利于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达不到安全检查的真正目的。所以,如何将被动应付式的安全检查变为主动式的安全检查,将检查的项目内容有机整合并融入到日常工作去落实,提高安全检查的有效性,就提出了建立安全检查常态化机制的设想。即建立一套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检查标准、方法和要求,对检查的时间节点、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统一规范,常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2完善安全检查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
2.1工作思路
运用风险体系SECP审核方法,结合企业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完善的安全检查模型、内容、标准、时间、方法和要求,常态按时间节点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并按一问题一记录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检查工作的闭环管理。
2.2具体做法
2.2.1对安全检查工作分类
结合本供电企业的实际,可将安全检查分为例行检查、特殊检查两大类。(1)例行检查是为了全面查证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而开展的综合性检查活动,以及针对全年各季节性特点和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而开展的专业性检查活动。(2)特殊检查是包括基于重大风险问题开展的同类设备、环境和作业的安全检查,以及根据特殊时期政府部门、上级及本单位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特殊检查的时间和内容具有不确定的性质,视具体情况组织开展。
2.2.2建立安全检查常态化模型
在承接往年政府及上级单位所组织开展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和各季节性气候特点,将年度的检查工作模式、内容、时间节点加以固化,如,建立安全检查常态化“2+5+N”模型,即:“2”代表一年开展春季、秋季2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5”代表开展防风防汛、迎峰度夏、劳动保护、人身安全和交通消防5次专业性安全检查;“N”代表根据特殊时期安排的N次特殊检查(N≥0)。
2.2.3确定安全检查常态化遵循的原则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1)“全覆盖”是指范围全覆盖,内容全覆盖。范围全覆盖———覆盖到直属二级生产部门、县区供电局、供电所、班组、设备、施工作业现场。内容全覆盖———按供电企业设备的专业领域覆盖到安全管理、电网安全、设备(输、变、配)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物资安全、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专业。(2)“零容忍”是指对检查所发现问题必须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全部落实整改,不留隐患。(3)“严执法”是指以“谁检查、谁跟踪;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检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而导致事故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追究。(4)“重实效”是指:①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实施整改;②通过举一反三落实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2.2.4确定检查项目内容与时间节点
(1)全面识别、分类梳理工作内容,确定年度重点检查内容识别近年以来本企业所开展的年度重点工作、季节性工作、例行性一般工作以及其他的特殊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分类梳理、提炼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作为检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性的安全检点项目。以“2+5+N”模式的春季安全检查为例,春季是一年的开始,重点工作是主要是有关工作计划的制定,此阶段的季节性气候主要是潮湿等,所以春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可包括: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输变配电设备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物资安全、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的承接、计划制定、部署与实施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年度风险辨识、分解和控制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防潮、防雷、防小动物等季节性专项工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和开展等情况。(2)建立安全检查项目表单库以上述各类检查所确定的检查项目内容为基础,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并依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成各类安全检查表单,形成安全检查项目表单库,开展安全检查时,按检查表单的内容、标准进行。
2.2.5确定检查时间节点
供电企业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各季节性气候影响的特点,确定各阶段检查的计划时间:(1)春季安全检查,在春节前10d开展。(2)防风防汛安全检查,在3月20日前开展。(3)迎峰度夏安全检查,在5月25日前开展。(4)劳动保护安全检查,在7月30日前开展。(5)秋季安全检查,在9月20日前开展。(6)人身安全检查,在11月10日前开展。(7)交通消防安全检查,在11月30日前开展。按以上计划时间实施了的检查工作,在一个月内,如遇政府和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相同内容的检查任务,应对照检查内容梳理,原则上对相同内容不再重新组织开展,对未覆盖的检查项目开展补充检查,并按规定要求总结报告检查工作情况。如与上级要求开展的检查工作时间相近,可将适当调整时间以配合上级的要求开展。
2.2.6明确安全检查形式与方法
(1)安全检查开展的形式对市局级供电企业,检查工作按照已确定的模式(如“2+5+N”模式),分层级、分专业开展。分层级是指市局层级,直属二级生产部门和县区供电局层级,班组层级。分专业是指按照各专业特点,由熟悉专业业务的管理人员为检查成员,负责开展专业对口部分项目内容的检查。①对市局层级,成立局层级安全检查组,依据检查表单的内容、标准,按时间节点安排组织开展各阶段检查,每阶段的安全检查,抽查全局各电压等级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班组和施工作业现场各不少于总数的10%。②对直属二级生产部门和县区供电局层级,将各阶段的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在制定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制定检查工作计划,通过日常工作落实安全检查工作任务,每阶段的检查,检查管辖范围内的各电压等级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班组和施工作业现场不少于50%。③对班组层级,主要是按照相关的运行、作业标准及规范要求,做好对所维护的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等日常工作,不再专门开展重复性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减轻工作负担。(2)安全检查的方法检查方法是根据检查内容和标准,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SECP审核的方法,从S(策划)、E(执行)、C(依从)、P(绩效)四个环节进行。S环节,重点检查市局职能管理层面对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承接、细化,以及本企业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E环节,重点检查直属二级生产部门和县区供电局层面对本市局各项工作部署的分解、安排及落实情况以及各项工作之间关联部分的一致性。C环节,重点检查生产班组、作业现场执行层面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依从情况。P环节,重点检查本企业各职能部门、直属二级生产部门和县区供电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效果,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
2.2.7对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
对检查发现问题实施“销号”管理。每次检查工作完成后,由市局安监部门对问题汇总,列出清单,并设立一问题一编号,实行一问题一整改记录,定期跟踪监督问题整改责任部门和班组等按计划和整改方案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当某问题已按要求整改,而且完成整改的标志性材料齐备,并经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验证审核同意后可“销号”,直到所有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3结束语
某市供电企业试行了安全检查常态化工作2年来,在安全检查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常态按确定的模式、时间,表单,检查方式方法并融合了日常工作开展检查工作,避免了仓促、被动应付式的检查,既减轻了基层班组负担,又提高了安全检查的有效性,促进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年实现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2012年6月是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我公司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狠抓、细抓安全生产检查防范工作,加大安全体系建设、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力度,使得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现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思想
以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班组,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过程管控和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 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处安全监察室。
五、活动安排
根据总公司5月份安全例会、“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及活动文件精神,我司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公司上下扎扎实实,把抓安全生产落实到了促进生产发展的实处。主要实施了以下工作:
1、6月3日,公司(机关及各项目部)同步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会上进行了安全月文件宣贯,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同时开展了安全月活动宣誓、签订安全互保书等活动。
2、6月4日,全处分9批次在各项目经理的主持下,围绕“我在工作中如何防范事故”、“安全大家谈”等内容开展讨论,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共同分析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提高本部的安全管理水平。
3、6月10日着力对刚进场的4个项目部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会议从项目安全风险、安全文明施工、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应急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监控、班组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底。
4、6月中旬,我司7个项目部充分利用安全例会、班组安全日活动等形式开展了宣传教育,学习安全通报,开展事故案例分析等活动。
5、6月10日,响应总公司号召开展“千机齐响”活动,上午8:30始,在处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带动下,上下级、职工、家属互相发送安全短信,参与人达150多人次。
6、6月11日下发《安规》的考试试卷到7个在建项目部,要求各项目部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规》考试,以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一项有效措施。
7、6月上、中旬全处组织5个项目部,结合各工程施工实际,组织开展了触电急救演练、消防演习、防高处坠落等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价,以提高各项目部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组织对各项目部的隐患专项排查发现,部分项目部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力度不够,负责日常安全工作人员的观念、意识、业务水平、工作方法还需要进一步转变,主动性要加强。
2、现场电焊机电源线接头过多且裸露;个别用电设备
电源线直接从空开上端头引出。
3、现场有部分消防器材存在过期失效、未按规定日期进行检查。
4、现场有个别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5、扩建工程危险点源辩识及预控措施与施工方案措施针对性不强。
七、2012年下半年我司安全工作的思路
我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下半年安全工作计划要求抓住重点,辐射全面,具有可实现性。工作思路具体如下:
1、对各项目部进行全过程、全因素管理法,以项目工程主要任务为主线,以目标为导向,把工程施工整个过程、各个环节及其所有影响因素系统地、有机地、协调地统筹起来,细排工作实施计划,科学划分工作时段,注重全过程全因素整体优化组合,强化精细化管理,实现精确化控制。并运用安全科学管理方法,推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的三全安全管理。
2、加大安全知识、各专业岗位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与培训。让各岗位员工全面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职责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提高安全意识,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的质的转变,以提高我处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3、加大对项目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月由处各职能部门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1次安全隐患巡视排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健全危险点源安全档案,制定监控和预控方案,加大对涉及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的督促、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