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4 01:42: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政制度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政府债务;债务形式;债务管理;债务风险
一、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存在形式分析
结合地方政府的债务存在实际,目前地方政府的债务主要存在于以下几种形式:债券形式、信用担保形式和信用手段形式。这几种债务形式,构成了地方政府的整体债务。目前来看,地方政府的债务主要有地方政府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资金、地方政府利用债权形式从银行获得的间接资金支持,以及地方政府自有的融资体系所获得的资金。在这些债务形式中,地方政府的融资体系成为了重要的债务形式。由于地方政府的融资体系能够吸纳地方银行以及企业的大量资金,因此地方政府融资体系的存在是地方债务问题的核心所在。
近几年来,各地为加快推进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园区、交通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水利等重点项目投资建设,通过举借政府性债务筹集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是,举借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同时,也带来了地方财政风险。因此如何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已成为当前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风险研究
1.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存在较大风险
从目前已经掌握的数据来看,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统计较困难。由于许多地方政府的融资机构相对分散,并且在手续上存在多种形式,给核查和统计带来了明显的困难。正是因为统计存在困难,所以地方政府的实际债务规模通常要比已经掌握的要大。
2.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存在较大风险
(1)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融资渠道建设中缺乏有效的手段,导致了地方政府外借的债务通常缺乏合法的手续及有效的管控措施,导致了对外借款的规模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由此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是比较大的。(2)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除了显性债务之外,还包括了一定量的隐性债务。其中隐性债务主要表现在社保资金差额、农村合作基金的亏损、粮食采购中的债务积累,以及地方政府提供担保过程中存在的债务负担。这些隐性债务平时受到的关注不多,但是一旦遇到突发事件,隐性债务容易引发地方金融系统的连锁反应,因此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3.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外在表现
按照债务约定,地方政府的债务到期之后应该立刻进行清偿。但是考虑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债务到期的清偿压力,有些债务到期后地方政府尚不具备能力实现债务清偿,这就给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能力打了折扣,进而引发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如果该危机得不到有效处理,地方政府将会承担债务违约责任,不但不利于维护良好的政府形象,同时也会给日后的政府债权发放和融资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外在表现,我们要有正确认识,只有加深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外在表现的研究,才能保证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形成的具体原因分析
1.我国经济体制对地方债务造成的影响
由于我国制定了具体的地方经济考核指标,地方政府要想完成经济发展目标,就要选择短频快的项目,由此也导致了地方政府热衷于高投资和高回报的项目。在这些项目中,由于控制不力,很容易造成地方政府的资金出现较大压力,并形成一定的债务风险,所以,地方债务风险的形成,与经济体制有着必然的联系。
2.现有财政体制的影响
目前地方政府的财政制度主要采取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这一体制的优势是有些属于中央政府承担范畴内的支出,最后分配到了地方。而有些收入项目则从地方政府转移到了中央政府,使得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方面减少,而在财政支出方面较多,客观上造成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及债务风险。此外,现有财政体制的弊端,使得地方政府有理由向上级政府争取政策,并有理由扩大地方债务,以满足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从这一点来看,现有财政体制的影响是导致地方政府债务存在风险的主要原因,对地方债务的形成,以及地方债务风险的加剧起到了助推作用。由此可以看出,现有财政体制是导致地方债务风险的主要原因,对地方债务的形成和风险的累积往往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在分析地方政府债务及债务风险问题时,应正确分析现有财政体制造成的影响,保证现有财政体制满足实际需要。
3.债务管理分析
目前我国除了对各种转贷性的债务资金实施了较为统一的管理以外,地方政府其他大量的债务融资分散于众多的职能部门及其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多数具有地方政府提供的担保,是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但是这些债务却长期游离于地方人大的监督管理之外,致使债务融资总量难以把握。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隐蔽性,不利于对债务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
四、解决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具体措施与建议
1.对地方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
考虑到目前地方政府职能存在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为了保证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做到缩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我们应立足地方政府管理实际,做到对经济性权利进行分解,使地方政府的职能实现全面转变,既保证地方政府的职能能够得到全面发挥,同时也保证地方政府的职能能够更加专一和富有成效,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满足地方经济需要,缩减地方债务规模提供有力支持。
2.对现有的财政体制进行积极优化
考虑到现有财政体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及债务风险造成的影响,在今后的财政制度改革中,应将优化现有财政体制作为重点内容,通过改革现有的财政体制,对政府间的责任和权利进行重新定位和明确,保证地方政府的管理权和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相匹配,达到有效改善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目的。为此,在处理地方政府债务以及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过程中,我们应将财政体制改革与优化作为重要措施,实现对化解地方政府矛盾,改变地方政府融资环境的目的。
3.积极改善收入和支出管理
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解决过程中,我们不但要重视构建新的地方政府财政体系,也要考虑到地方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转变,保证地方政府的收入和支出能够得到优化和保障。为此,我们应积极改善收入和支出管理,保证地方债务规模和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降低。
参考文献:
[1]孙哲.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研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硕士论文,2013.6.
[2]王晨嫣.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计评价研究.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硕士论文,2012.12.
一、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写作特征
1.学术性与现实性相结合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及时反映,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普遍关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但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学术性、先进性、独创性是学术论文的基本特点,学术性是其根本和生命力所在。因此,要注意保证毕业论文中学术性和现实性相结合,既可以是直接对一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现象和问题进行学理探讨,也可以是在宏观的现实背景下对一些纯学术问题的新发现、新探讨和新拓展。考虑到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与学科专业论文的区别,其对现实的关注和联系并不是直接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具体答案,而是通过对一些现实问题的探讨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或是对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从学理上探寻对策和给出一个较为理性的思路。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在选择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时,一方面要敏感认知现实经济关系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要考虑论文的理论水平高度。
2.专业基础与法学前沿问题相结合
作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的毕业论文相较本科生论文而言,对论文的学术性要求更高。硕士毕业论文是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检测,但不是对所学知识的简单总结和复述,是以所学的专业知识为基础研究并且探讨学科发展中的学术问题,或是为一些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一句话,作为学术论文,它旨在考查学生初步的学术研究能力。毕业论文实质上是学位论文,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与学生所学专业和所要申请的学位挂钩,要在本专业领域内选择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的论题。因此,经济法硕士毕业论文选题不仅要立足于专业基础这一根本,而且要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研究动态来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把对法学前沿问题的把握与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相结合。
二、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中的主要困惑
毕业论文的选题过程是一个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在一定意义上,发现和提出问题要比解决问题困难得多。论文选题并不是凭一时的兴趣、凑热闹、赶时髦就能做好的,而是需要认真地思考和论证,以明确自己的兴趣所在、有无能力、基础如何。
1.不能正确理解创新标准
有些硕士研究生考虑到写作时间有限和自身的理论基础,在短时期内往往很难形成新的理论,为符合毕业论文创新的要求,于是在选题是一味求创新,选择自己根本不熟悉的经济法前沿问题,结果在实际写作中无法把握选题,也很难找到相关资料作为帮助,最后只能放弃选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对论文创新标准的理解不准确。其实,创新从根本上讲就是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能有所拓展、深化,其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只有推翻现有学说,另创一个新的学说或体系才算新,也不一定非得成一家之言。只要对某一问题的解决有推动、有帮助,对人们的认识有启发、有拓展,能对学科发展增添“一砖一瓦”,都称得上创新。因此,创新不仅是推陈出新,提出新学说、新观点,也是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发现和补充新材料,开启新视角,做出新论证,引进新方法和新手段,以及做出新概括和新的语言表述。即使能较为系统地提出和阐述一个未被注意的新问题,一时又未能解决,也算是有新意。
2.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在当前这个利益多元化的时代,经济关系纷繁复杂,经济法所涉内容也十分广泛。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在选择论文选题时,有时很难判断所涉问题的重要性。例如:有学生因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写“企业工商登记法律问题研究”。这个选题表明上看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是个可行的选题。但仔细推敲,在这个制度中如果是探讨工商登记的内容,则成为具体的经济技术规范的推敲,容易写成工作报告:如果从工商登记的程序探讨,则偏向于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经济法研究内容有所偏离:如果从企业行为角度分析,则偏向于律师实务研究。很难从理论高度进行发挥,提出有学术价值的观点。只有从企业的市场准入一般规则角度探讨企业工商登记的相关问题,才是比较好的选题。但这样的话,论文选题变成了“市场准入一般规则研究”。因此,经济法研究生在做毕业论文选题时,首先应该注意考虑选题的理论基础,能否有适当的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该问题;其次再考虑选题的现实意义,是否值得花时间去深入研究来满足现实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判断选题的价值。
三、对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的几点建议
1.选定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作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经济法所涉内容比较繁杂,学科之间差异性也较大。例如:市场管制法律制度和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的重点和基本思路就有很大差异,而每个人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所限不可能精通一切。因此,要确定自己的选题,首先要对几年学习所积累的知识作简要的整理,总结一下自己究竟在哪些方面有所得、有所思、有所长,对哪些只是一般了解,从而将注意力凝聚到最能体现和发挥自己知识特长的某一点上,以此为基点通过了解和把握经济法学术动态,找到合适的研究课题。
2.结合学界研究主流方向来判断选题
不同时期学术研究的注意力、侧重点等总会不同,相应地在法律研究过程中会有一些相对研究集中的热点问题。毕业论文要合理选题,应尽可能全面了解和把握学术动态,对经济法领域所讨论的各种问题及其代表性观点、学说均应有基本了解,同时又要结合自己的专业基础和兴趣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这样能够保证自己的论文有足够的资料来分析论证。经济法学术研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存同求异”的过程:“存同”,才能建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统一平台。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来说,先准确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说,才有可能正确运用理论解释现实经济问题;而“求异”是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不能人云亦云、拾人牙慧,这样才能体现自己论文研究的价值,才能推动学术发展。特别是对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不必要一味跟风作为选题,因为如果是热点问题,许多学者都从多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全面的探讨,对硕士研究生而言,选择这样的题目风险比较大,很难发现新的思考角度或者形成新的观点,容易造成最后写作的困难。
3.选择合适的角度建立选题
论文选题是对平时所学知识的一个梳理过程,也是对平时所思考的问题的梳理和总结过程以及二者的综合过程。经济法研究领域中许多问题都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学生可以在对所学课程有了基本了解和兴趣的基础上,从自身的角度综合运用各种思维方法来进行选题。例如:在财政制度领域,长于理论抽象思维的学生可以考虑研究财政法的本质、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法律制度在经济法中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偏爱实证研究的学生可以分析具体财政制度,如转移支付制度的分析、预算法的完善、财政体制的改革等等问题:擅长比较研究的学生可以通过历史分析中国财政法律制度变迁、结合其他国家财政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无论在经济法的哪个领域选题,都存在一个怎么思考和总结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同向思维和逆向思维、聚合思维和发散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形式思维和辩证思维等各种方法,以明确自己的知识储备与能力、兴趣与所长,以及当前学术动态中的定论、争论、未论所在,并从中找到需要研究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要查阅大量文献,提炼选题,形成自己的见解,这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训练和基本功的培养。
4.查阅相关文献来辅助选题
选题的判断必须建立在大量查阅文献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确定研究方案时,需要考虑论题是不是有相关资料来加以铺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大量文献资料的参考很难写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论文。在经济法研究中确实有一些领域研究学者很少,这样导致相关的文献资料也很少。例如:对我国特殊形态的一些企业的现状以及法律调整,如集体所有制企业、建设兵团等方面研究资料就非常少。由于毕业设计环节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设在毕业前夕,很多同学将绝大部分时间放在找工作上,大部分同学都很难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原始资料现场调查和研究,只能进行二手文献的查阅。因此,在选题时应该考虑现有文献的基础,对文献进行初步的查阅,这样可避免最后写作过程中因资料来源的单一而削弱了毕业论文的说服力。
总之,论题选得好,可以使毕业论文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实用价值;论题选得不好,不仅会为收集整理资料、提炼论点、安排文章的结构和动笔写作带来一系列的困难,而且有可能造成论文写作半途而废,即使勉强完成写作,论文质量也堪忧。经济法硕士研究生选题时要广泛阅读相关经济法学文献,及时与论文指导老师进行沟通,通盘考虑自身的兴趣爱好、思维习惯、时间精力等因素,适当选择毕业论文的选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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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维平,马义飞:经济管理类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质量保证体系研究[J],科学教育,2006年第3期(第12卷)
论文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对我国财政审计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也给财政审计的下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课题,尤其在财政监督体系的不断发展壮大下,给财政审计工作带去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该文就财政审计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做出了简要分析。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决定了我国财政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取向。随着财政监督体系的逐步确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国的财政审计工作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对财政监督的理解
对财政监督的理解存在着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经济运行全过程阐述财政监督的含义,以孙家琪主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概念辞典》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指的是通过财政收支管理活动对有关经济活动和各项事业进行的检查和督促。另一种观点是从广义的角度对财政监督的含义进行归纳,以顾超滨主编《财政监督概论》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是指政府的财政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的专门职能机构对国家财政管理对象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与建议反映活动。还有一种观点是从财政业务的角度来阐述财政监督的含义,以李武好、韩精诚、刘红艺著的《公共财政框架中的财政监督》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是专门监督机构尤其是财政部门及其专门监督机构为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对财政性资金运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检查,处理与意见反馈的一种过程,是实现财政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对财政审计的理解
财政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及财政部门组织执行财政预算的活动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又称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的组织体系,财政收支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海关系统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七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审计逐步实现了三个重要转变:一是由收支审计并重转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二是由主要审计中央本级支出转向中央本级与补助地方支出审计并重;三是财政审计范围已由传统的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税收和海关征管审计,扩展到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决算审计、转移支付审计、税收和海关收入审计、政府采购审计、财政绩效审计、社会保障审计等。逐步形成了“大财政审计”的概念。大财政审计是财政审计的扩展,也是财政审计的补充。
三、财政监督中对财政审计的监督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中国对原有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会计准则的重要作用不仅得到实践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财政部门的认可。与此同时,中国又全面地推进了新税制改革,税收的刚性通过立法途径得到了保证。新税制规定,当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与国家财经规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时。税收征管机关在征税时,应以国家财经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这一规定对于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规范政府与企业的行为。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分配秩序有积极的作用。自实施财会制度和税制改革以来,理论界围绕税收原则的刚性内涵与会计准则的公允内涵的联系和区别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从历史发展的趋势和逻辑来看。税收原则体系同会计准则体系是一致的,二者都应体现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运行的客观要求。但从某一特定的时期看,税收原则体系与会计原则体系又是有区别的。首先,税收原则由于阶级性要求可能会做出某种强制规定,
但会计准则体系的阶级性要求相对而言并不十分鲜明,审计的准则无疑应是以各项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基础的,其实我国早已有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合一之实。其次。财政监督有独立存在的实体一财政资金言,财政实体还应包括国有资本部分;而审计则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财政管理的目的应是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而审计则只是属于方法论的范畴,审计的阶级性并不突出,国家统治的代表——各级政府需要审计,对于微观经济单位——公司、企业来说。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功能。也是它们管理的重要职能。再者,财政监督包括人事监督和财经监督两方面内容,而审计监督只有财经监督之责,并无人事监督之权。从法律角度看,一级或上级审计机关实施监督所依据的法律准绳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门或财政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财经法规。我国现行的一级审计机关对同级财政的审计也只能在预算法等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当然在这里也可能会有新的情况出现。从长期来看,税收刚性原则不会脱离会计准则而孤立发展,税收在它的立法时,会不断地吸收会计准则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新东西来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简言之,税收刚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会体现会计准则演进中的精华。由于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在我们今后的财政活动中将会出现更多的交叉,而且审计监督也有由政府内部监督模式往人大的独立审计模式过渡的趋势。探索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各自的内容、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率等也将会显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的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财政改革与发展都要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这个目标努力推进。从内容上讲,公共财政体系包括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公共财政责权配置规则体系、公共财政制度体系、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和公共财政监督体系八个方面。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在2008年财税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2009年将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由此可见,将对我国财政审计产生了深刻影响,财政审计面临着“五新”:一是面临着新的财税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二是面临着要确定新的审计客体和审计对象;三是面临着要运用新的审计手段,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已经刻不容缓;四是面临着要确立新的审计的目标,更注重绩效审计;五是面临着要适应新的审计环境,要实行阳光审计。由此可见,在公共财政制度重构过程中,要解决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仅需要财政内部的检查监督,更重要的还要借助于财政审计的作用。通过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促进各项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魏长生,查勇.浅谈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9,(5).
[2]徐佳.论转型经济时期公共财政监督体制的问题和解决途径[j].山东社会科学,2008,(12).
著名经济学家、北大经济学院教授平新乔的办公室里有两座“高山”。
肆意摆放着、垒起来接近天花板的两座书山,像摩天大楼一般矗立、排列在这间小屋内,使人仿佛置身于书海世界。窗外清晰可见的北京西山,在冬阳照耀下显得沉稳、安静。相较之下屋内倒是有着活跃的气息。
“这里,就是做学问最好的地方。”平新乔说。
勤奋的幸运者
书,是平新乔一生的“密友”。
1954年生于绍兴乡下的平新乔自小就嗜书如命,“家里没有书,但基本村里所有能搜集到的书我都看了。”平新乔笑着回忆道。钟灵毓秀的绍兴赋予这位农家子弟好学的天性和出众的记忆力,而在小学编辑黑板报的经历也锻炼了他的文字表达能力,看似平常的技能则在日后成为了他的求学敲门砖。
1970年,16岁的平新乔因编辑墙报受到绍兴文化馆认可并被推荐,以工农兵学员身份进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政教系。这也是平新乔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当时的上海华东师大聚集了多位文史方面的名家,如哲学史的冯契,经济学的陈彪如,中国近代史的陈旭麓等。从他们身上平新乔看到了在学术、求知上新的道路和境界。这3位名家都对平新乔有过单独辅导。“当时的华东师大在文史方面有着深厚的功底,我有幸受教于他们,真的是受益匪浅。”平新乔在此期间通读了马恩全集、列宁文选和选集等书目。靠着勤奋与努力,他为日后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华东师大学习不到两年时间,平新乔又被抽调到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在那时也参加到上海市委写作组下经济组内学习《资本论》。在这里,每周五会定期举行有关上海财贸、商业、金融和进出口等方面的经济会议。“我大开眼界,这些实际情况让我看到了经济是如何真正运行的。”平新乔说道,“可以说这段经历令我豁然开朗,当时研读《资本论》时有关流通、银行方面的知识一下清楚了。”
1973年,平新乔的毕业学术论文刊登在《文汇报》上,他告诉《经济》记者,“这就是我从事经济学研究的开端。”毕业后,刚满19岁的他在华东师大留校做了教员。“从这一点说,我是很幸运的。”
坎坷的求学路
如果说此前平新乔的人生道路是意气风发的平顺,那么之后的求学道路便是崎岖不平的坎坷。
在时期,他屡遭磨难。关于平新乔的审查终于在1978年结束,之后他被分配到上海体育学院教课。一心向学的他接连报考了两次研究生:一次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研究所,一次是上海复旦大学经济系。然而阻碍他的并不是成绩,政治审查这堵高墙两次将他拒之门外。
“我很肯定地知道中国社科院和复旦大学都已经决定录取我了,因为他们都过来调档案了。”平新乔说道,复旦大学的老师都跑到他的母校华东师大进行了调查。碍于各类因素,中国社科院和复旦都放弃了笔试成绩出众的平新乔,甚至没有任何理由。平新乔自己对此也很释然:“想到在写作组的经历,我是逃不掉的。”
或许有着真正求知欲的人并不十分在乎环境的影响和命运的捉弄,对他们来说,既来之,则学之。平新乔并未就此放弃,他用自己的方式在上海体育学院走上了独特的求学之路。
由于当时运动员需要学习的知识有限,平新乔的教学任务并不是很重,因此也有更多的时间读书。回忆起上海体育学院,平新乔说道:“那时体育学院格外重视英文。因为体育是中国开放比较早的领域,游泳、体操、排球这些项目的突破需要引进、翻译大量外国资料,所以体育学院学习外语的风气甚至强于华东师大。”于是这段时间内,英文书籍成了他热衷的对象。后来在体育学院的英文考试比赛中还获得了第一名的成绩。
另一个举动便是平新乔经常骑车到距离体育学院不远的复旦大学去旁听。他旁听了复旦经济系77级的全部课程,包括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的课程和经济史、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等。他甚至还通过电视自学数学、物理和化学。而这一切的背后仅仅是因为他很“喜欢”。
平顺,坎坷,对于一位执着的学者都是暂时的风景,平新乔从未忘记他的方向。1983年,已然29岁的他以“再试一试”的心态报考了北大经济系。以破北大纪录的《资本论》考试分数成功通过笔试,陈岱孙先生的面试也十分顺利。但平新乔心中忐忑着的却是最后的这一道政审难关。所幸在陈岱孙先生的保护和周旋下,平新乔终于跨过了那道艰难的槛。正式进入北大经济系,平新乔感叹道:“好像自已又活了过来。”
北大与留学
在平新乔看来,北大、北方所特有的厚重文化让他深感自如,“对比上海的敏感、前沿,这里学术氛围更浓厚些。”
到了北大,平新乔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专业经济领域的学习。直到去美国后他才发现,70年代所学习的其实是属于社会学的范畴。这中间巨大的差异敦促他奋进。在北大时,平新乔保持着每天将近100页的英文原著阅读量,同时也在不断地补齐各类数学工具,一直到1989年留学离开北大。
其间,毕业后留校任教的平新乔追随厉以宁老师,协助进行各类国内经济研究的项目。再次与实践正面对话,平新乔在运用经济工具的过程中逐渐发觉了知识上的不足。来访的美国经济学教授用平新乔很难理解的前沿方法和数理知识刺激了他的求知心。他决定走出国门去大洋彼岸深造。
1990年开始,平新乔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到美国哈佛大学、布朗大学旁听了部分课程。平新乔遇到劳伦斯・萨麦斯、梯若尔、马士金和哈代等年龄与他相仿的经济学大家,亲眼见识到了外国经济学名家对问题精准深邃的把握能力,“在哈佛,经济名家不看论文,只问几个问题就可以将整篇论文的精华抓住,就会把人难倒。这个本事我可学不来啊!国内也很少有老师能做到这些。”
第一年的留美经历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平新乔觉得这样一年回去是不行的:中国的经济学在这一方面和世界还是脱节的。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自己的求知心,平新乔都有了一种必须继续下去,直到完全弄懂的必要,“尽管我当时已经36岁了,但我也要念下去,这便是我当时的决心。”
1998年,44岁的平新乔拿到了康奈尔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待办的三件事
平新乔别无他求,回到国内的这些年他相继在清华、北大的经济学院任教。“我的资本就在中国,于是就安心将学到的本事用到研究中国问题上来,将来能做中国的研究,也能与世界学术界交流。”
“在这个年纪了,我大概还可以做3件事。”
再编几本教材是平新乔的第一件事,除去现在已经印了21次的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和1992年出版的《财政学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平新乔已经有了新的编写教材的计划,“毕竟教育总是有人要来做的,中国经济学也需要人做一些基础理论工作。”
第二件事,是对中国农村金融数据的分析和研究工作进行总结。这项由平新乔组织的调查样本涵盖6省18县,包括100多个村的4000个农户。“我从小生长在农村,大学毕业后又有3段与农村接触的经历,我1998留学回国后在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后来的国发院做了10年研究。我们想知道什么情况下,普惠金融可以促进减贫,在哪些情况下普惠金融没有完全普惠,国家可以据此加以注意、调节。”
论文关键词: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界定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区分他们的标准主要是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较之于一般公共产品,其特殊之处在于供给区域主要限定在农村,其产品类型主要是体育设施和服务等。因此,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应是指以农村为服务区域的,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一定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设施和服务。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在既定的产出水平下,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就意味着,若按边际成本定价,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而且,由于其非排他性,无法排除打便车者毕业论文提纲,私人部门供给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但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改善亿万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应主要由政府承担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并辅之以其他供给方式。
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分析
2.1城乡二元发展战略所形成的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二元发展战略,以二元社会制度下城乡一国两策的“体制内、体制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重点或优先把财力、社会资源用于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以农养工、以农哺工”制度安排下,一些“重城抑乡”、“重工轻农”的不公正政策措施名正言顺、大行其道。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渠道则是主要由农民自行解决,国家仅给适当补助。而且在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差别政策的作用下,国家通过工农价格的“剪刀差”等非经济手段提取农业剩余提供工业资本积累及城市建设,逐渐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职能加强的同时却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严重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正是由于城乡二元发展战略的影响,使得我国农村资金流出多、补偿少,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投资的“城市偏向”情况下,农村已形成了“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资金来源、城乡收人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更加滞后”的恶性循环现状。因此,我国传统二元社会制度下农村公共政策的偏颇性和不公正性是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总量上供给严重失衡以及城乡极大差距的首要因素,同时也反映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初级性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均衡性。
2.2“举国体制”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形式的弱化
我国体育“举国体制”产生于20 世纪50 年代初。在半个多世纪中,这一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论文提纲,是我国制定和实施奥运战略不可动摇的基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虽然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时期以及现在的农村税费改革后时期二个阶段的变迁,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以政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单中心”供给体制。在政府内部,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共责任划分不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在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单一供给体制下,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是由各级政府联合供给的。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供给,地方政府只负责地方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很清楚。然而直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县乡财政目前困难重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便失去了必要的财政支撑。由此,处于边缘状态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更是首当其中成为“弱化”的对象。
2.3责任主体角色“缺位”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挤兑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然是公共产品的责任供给主体。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来看,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但农村基层政府、权力部门在各项达标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及目前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制度、激励制度、评价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体育公共产品资源配必然成了他们挤兑首选的对象。其次,农村实行分税制后,因制度变更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财权作基础状态下下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承担过多的责任,本已捉襟现肘的基层政府,势必再次陷入与上级政府在税收激励和自筹边界确定问题的矛盾之中。虽然税费改革后农村的“一事一议”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一定制度空间,但广大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非迫切性及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根本得不到多数人的统一和有效的供给。可见,在这一不公正公共财政制度和财事权不对应的裁判框架下,其必然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责任角色的长期“缺位”。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包办”单中心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我国地广人多农业社会环境下毕业论文提纲,以及人们多样化与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与服务面前,不仅显得杯水车薪,而且“缺位”现象越来越严峻。当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观念和体育价值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影响中国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
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3.1改变传统观念,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体制
历史地看,中国举国体制既反映了中国国情特定的发展道路和背景,也反映了人们在特定时期对于优先与兼顾、效率与公正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基本施政纲领是公民享有均等化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以及协调社会利益机制的立足点,从以往注重竞技体育走向两者之间的“同步化”或“相对平等度”,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和最好结合点,建立合理配置体育公共资源的新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基于社会公正基本理念和规则,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改变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体育观念,以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正当性,通过专门性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公共政策的出台,制定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公共政策所特有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持续性,来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具有稳定的来源,以制度和法规的手段保障农村这“边缘群体”享有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权益。
3.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一方面,政府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有责任也有义务提供那些市场调控失灵的体育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提供那些与本地区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自身发展有关的体育公共产品,政府作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主体中的最重要一元,是由政府自身的属性和本质决定的。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成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优先的供给者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另一方面毕业论文提纲,私人及企业可以提供一些产权归属明确、能够市场化运作和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需政府的引导、扶持和监管。还有各种非政府合作性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也是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提供主体之一,可以提供收益界限清晰、可以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主要是某一领域或生产环节所需的重要的技术和生产信息。优化供给结构,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多元主体的转变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各供给主体的资金、知识、技术等优势,较好地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发挥开放系统的整体功效。
3.3实现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实现农村村民自治,首先要实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多中心决策体制,必须坚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政府决策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关系地区农村村体育发展大局的,如农民体育活动组织规定、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方案等体育公共产品的决策中,要不断整合其决策程序,从而真正体现和维护农民的利益。其次,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要什么,进行市场调研,科学论证,增强对农民需求的反馈,做出反映农民真实需求的决策。建立关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向,真正体现广大农民的意愿。
3.4建立有效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
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农村干部考核制度毕业论文提纲,将农村基层干部的晋升与本地区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直接挂钩;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私人企业、非盈利组织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性供给。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评估制度,制定科学的组织方法、操作规则、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配备多学科和具备政策科学知识的评估领导队伍,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评估。此外,要加大对偏远农村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采用“走下去”和“走出来”两种方式来进行培训;对投资西部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企业,除上述政策上给与优惠外,国家可对其企业的发展和运行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也可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采用共用、共管模式进行有效管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团体以及农民朋友自身的大力合作来共同完成,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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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概念常常被人们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使用,因而被赋予多种意义。首先,财政可以是指一种行为,即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活动,包括财政收入、财政管理和财政支出等;其次,财政可以是指一种制度,即财政活动据以运行的机构和规则体系。它既可能是法律规定的显性制度,也可能是财政活动中自发形成的、有待法律确认的隐性制度;最后,财政还可以指一种社会关系,它既可能是指从过程来看的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它们与财政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财政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制约的或管理性质的社会关系,即财政行政关系,也可能是指从财政分配结果来看的各种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财政经济关系,还可能两者兼而有之。
从形式层面看,财政法就是调整财政关系之法。按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这种界定方式因为凸现了财政法独特的调整对象,所以可以使财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分。由于这种定义方式颇具中性色彩,既不涉及到意识形态之争,也不涉及到法律的价值追求,因此它可以适应各个历史阶段不同国家的所有情况。无论是奴隶社会时期,还是封建社会时期;无论是资本主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时期,财政法的形式共性都可以从其调整财政关系这一点找到。也正是基于这个共性,财政法学才可能将自己的研究视角延伸到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政治经济背景的国家,从而形成财政法制史或比较财政法等研究分支。
然而,概念的广泛适用性必定是以高度抽象作为前提的。当事物的共性被作为唯一的追求对象时,其诸多的特性就不得不被舍弃。对于身处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国家的个人或团体来说,抽象的共性固然重要,但各种与自身发展密切关系的特殊性同样不可忽视。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事物的特殊性在决定其发展方向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自从国家产生、法律创制以来,人类共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四种不同的历史类型,不同历史时期财政法的职能定位和价值追求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财政法都是建立在君主专制的基础上,君王或皇帝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和中心,财政权力只是君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理论上财政权力并非来自于人民,相反,它们是压制人民权利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法仅仅是利用法律形式推行财政政策的一个工具而已,缺乏独立的与民众利益声气相求的价值取向。财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财政收入的征收和管理,而财政支出方面则仅仅停留在技术性层面,满足于统治阶级内部从上到下的管理和监督。
封建社会末期,新兴资产阶级与君权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财政问题上。封建君主的横征暴敛激起了资产阶级和普通民众的强烈不满,市民革命由此爆发。如英国的历次革命均因国王滥施税负而起,最终为人民通过议会争得“课税同意权”;美国的革命则发端于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人民抗缴茶叶税,最终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建立了独立的新国家。资产阶级国家建立之后,至少在形式上开始确认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各项制度的设计和建设。基于这个前提,财政法的宗旨和原则都较以前发生了质的变化。首先,财政被定义为一种服务于大众的公共物品,它源自于人民的公共需要,因此必须受到人民的制约;其次,财政权力不再是一种单纯用于统治的工具和手段,它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也在此范围内受人民的监督;再次,财政的民主基础备受重视,人民通过议会行使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权成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后,财政法的功能开始转向保障财政的民主统制,财政权力的失范成为关注的重点,人民的基本权利开始凸现。因此,这一历史时期的财政法明显不同于君主专制时期的财政法,尽管它们都符合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共性。
社会主义革命在部分国家胜利后,尽管消灭了私有制,在最根本的程度上为人民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传统和认识方面的原因,公有制的实施并没有为人民如何授权、如何规范和监督的权利提供太多的机会。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家被定性为人民的利益当然代表。由于缺乏民主和法治,权力在造福于人民的同时,也曾因为不受限制和监督而酿成大错。财政法虽然理论上代表着人民的意志,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旧会变成保障国家行使权力的工具。具体的表现是,大量的财政法规由政府执法部门制定,财政的民主统制被视为毫无必要的妄谈;财政法的核心主要不在于规范财政权力,而更多地在于推行国家政策;人民不仅难以实现对财政的决定和控制,在具体的财政执法中也难以得到程序的保障。这种理论和实践的背离使得财政法未能走出权力的阴影,其先进性自然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所以,就财政法而言,揭示出其调整财政关系的形式共性当然必要,因为这有助于界定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同时通过对调整对象的解构,可以构建财政法的活动范围与内部体系,但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的财政法学来说,仅仅满足于此是十分不够的,因为它无法揭示出财政法更深层次的内涵,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法治建设也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故此,财政法的概念还有待于从时代特性方面进行深入挖掘。
从实质的层面出发,我们认为,现代财政法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以增进全民福利和社会发展为目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具体内涵包括:
(1)民主是财政法的制度基础。财政法的民主性体现为,财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可以通过选举组成代议制机构,也可以直接通过全民公决行使财政权力,决定和监督重大财政事项。财政法与的关系表现为,财政法涉及到公权力的分配,因此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运行。宪法所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都是财政法有效施行的前提。由于财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如此密切,因此,各国宪法大都花费较多的篇幅规定基本财政事项。就此而言,财政法其实就是宪法在财政领域的具体化。
(2)财政法的目标在于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社会发展。尽管广义的财政法包括税法、费用征收法等可能导致公民向国家让渡财产的领域,但从整体上看,财政法应该是以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促进人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为基本宗旨的。无论是财政收入法还是财政管理或运营法,其除了保证行政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防范行政权力侵犯人民基本权利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增进全民福利,促进经济发展。即便是财政收入法,其合法性依据除了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在于通过调整资源分配、收入差距、景气周期以及保证合理财政支出等职能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并最大可能地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因此,财政法的目标不仅在于体现宪法基本权利的质的规定性,同时也在于从量上扩大权利的覆盖范围及实现程度。
(3)财政法以财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财政关系其实只是一种学理上的拟制,它指的是财政行为未经法律调整以前所引发的经济关系。通过对财政关系的分析,可以划定财政法的内部体系框架,理清财政法与其他相关部门法的关系,从而确定财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通常情况下,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既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行为,也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制度,还可以表述为一种财政关系。财政行为着眼于财政主体的动态过程,财政制度着眼于财政运转的外在环境,财政关系则着眼于财政现象的内在联系。动态过程受制于外在环境,但也是外在环境的创造力量,而内在联系则是对动态过程和外在环境更高层次的概括,其内容更为丰富和兼容,因此,在表述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时以财政关系为最优。
在历史上,由于人们对财政职能的理解不同,财政关系的范围也随着变化。自然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财政也仅限于筹集收入满足国家日常经费开支的需要,很少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调节社会收入不公平,也不需要干预资源配置。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省略
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以后,因为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种种恶果集中爆发。为了应对危机,财政的职能开始不断扩展。首先,财政应当在市场和国家之间有效配置资源,然后保证财政内部资源的合理分配。如界定财政活动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财政投融资的规模、结构,并通过税收、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等。其次,财政开始通过自身活动进行社会范围内的收入再分配,以缓和两极分化现象,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如个人所得税累进征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实施社会保障等。最后,为解决市场自发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周期问题,“反周期”的财政政策开始实施,如在经济过热中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压缩财政支出,而在经济萧条时则通过减税等方式培育消费和投资能力,同时加大财政支出以增加社会需求,以此刺激经济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是进行以国家为主体的、对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的分配。由于生产和生活都通过财政进行控制,不会出现收入分配不公或生产周期波动,因此财政资源配置职能也就将收入分配和经济调节完全包容在内。另外,由于财政活动无所不包的禀性,财政与企业财务、财政与金融都呈现难舍难分的关系。如,国家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仅可以取走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积累,而且还包括折旧基金等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资料,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款的拨付也都是通过财政直接进行的。这样,企业财务的独立性就会完全丧失,从而依附于国家财政。又如,银行不能自主从事贷款业务,却必须按照财政的意图为相关项目提供建设资金,银行存款成为财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也被称为“第二财政”。
跟计划经济时期相比,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对财政职能的探索已经出现了显着的进步。第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被视为独立经营的商业主体,其财务关系与财政关系完全分开,财政只是在投资和利润分配时才与企业发生联系。第二,财政与金融的关系也已经理顺,财政可以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银行发放贷款,但是不能进行强迫。财政关系的范围至少将商业性货币资金关系排除在外。第三,在向市场经济推进的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日益明显,财政的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开始显现,开征个人所得税、实施社会保障等都是其中之例。第四,受市场失灵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开始出现周期性波动。为保持经济的稳定性,财政开始主动寻找反周期的对策。如为了消除经济疲软,我国近几年一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核心内容就在于通过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最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国在财政改革实践中开始接受公共财政的观念,财政的活动范围及未来发展方向都据此作了大幅度调整。例如,对设计院、工程局等完全能够进入市场的单位,财政不再对其提供资金;对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等介于市场性和公共性之间的单位,财政不再全额承担其费用,差额部分由其通过收费加以解决;对于社会保障等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权的领域则不断增加投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现在又在逐渐向农村推进;在财政投资方面,对于竞争性产业,财政不再作重点投入,财政资金开始明显地向基础产业、幼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倾斜。是否具有公共性以及公共性的大小已经成为中国财政活动范围的一条准则,公共财政已经成为中国财政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
关键词:新形势;水利;财务管理;问题;途径;
Abstract: In this paper,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reform under the condition of, first analyzes the main changes in the content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environment, and then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water management of finance at the present stage, and puts forward the new period water financial management way, has a certain reference value for related personnel innovation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work.
Keyword: the new situation; water resources; financial management; problems; ways
中图分类号:F279.23
引言:随着国家相关预算管理、采购管理以及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水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实现水利部门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确保水利财政资金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已经成为现阶段水利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目标。因此,水利管理部门必须重视财务管理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创新管理模式与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对水利财务管理的监督控制,促进国家水利建设的不断进步。
一、水利财务管理面临的新形势研究
在水利建设领域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水利财务管理所面临的新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水利事业资金来源渠道日益多元化。在传统的体制中,水利事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国家财政拨付实现,资金来源渠道非常单一。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资金投入主体多样化已经成为当前的趋势,进行水利事业建设的资金可以通过财政部门、银行借贷、融资建设、以及水利基金等多种渠道获得,这样极大地提高了水利建设的灵活性,有助于缓解国家在水利事业建设上的财政紧张。但同时这也加大了水利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困难,对于水利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水利财务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国家财政基本框架不断完善。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财政制度的改革创新,预算、采购以及集中支付这三项财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制度已经基本确定,进行水利财务管理也有了明确的标准语依据,这使得水利资金管理工作效率得以提高,水利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新时期水利财务管理问题分析
在新的水利建设形势下,由于部分水利部门未能及时调整管理模式,整体财务管理机制落后,导致水利财务管理问题存在较多漏洞,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水利财务管理模式落后,基础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部分水利建设管理部门长期以来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资金的拨付、使用以及评估均由国家相关部门管理,因此对自身财务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导致水利财务管理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且开展水利财务管理的基础制度与落实措施也相当缺乏,在水利财务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以及财务报告分析等重点方面较为落后,制约了水利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水利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力度不足。内部控制是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水利财务管理工作依法、规范以及合理开展的重要保证。但是部分水利管理单位在财务内控工作开展过程中,执行力度不足,内控工作基础较差,内部审计工作未能得到有效开展,导致内控工作对于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职能十分有限,也难以形成对水利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制约,进而导致财务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3.水利财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较低。在水利财务管理工作方式上,受管理制度以及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的影响,管理工作模式整体陈旧不科学,工作效率较低,导致财务会计工作整体水平较低,预算编制不合理,财政资金收支控制不严以及财务科目混乱等现象经常出现,对于实现水利财务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形成制约。
三、新时期水利财务管理优化途径分析
由于受到水利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方式以及人员水平等各方面问题的综合影响,水利财务管理现状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必须对财务管理进行优化革新,具体开展措施可以在以下几方面执行:
1.建立健全水利财务管理制度。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水利财务管理工作的变化,水利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参照《会计法》、《会计准则》以及《预算法》中等有关的规定,建立符合自身条件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其次,应该确保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切实的落实,因此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项财务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与创新。
2.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开展水利财务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的实质就是保证财务管理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单位制度开展,并最终实现财务管理的最优化。因此,水利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单独设置内控管理部门,并赋予相应的职责权限,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对水利财务管理工作形成强有力的控制工作。与此同时,在内控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有重点的对水利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及时总结分析现阶段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水利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内部审计以及监督,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工作的作用,保证水利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
3.进一步推进水利财务预算管理。在新的水利建设形势下,水利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充分重视预算管理对财务管理的指导与控制作用,将财务预算作为规范、约束以及控制水利建设的依据。在水利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化预算编制方式,确保预算的准确性,能够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此外,应该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度与预算监督考核,保证预算编制计划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对水利财务部门的资金管理形成控制,严格依照法律政策以及项目审批依据开展项目建设,最终实现水利财务资源的高校利用。
4.建立相应的水利财务管理考核体系。由于财务管理没有管理实体,因此反映财务管理工作成效必须通过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必须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量化的考核,进而督促水利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评价指标的选择,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对于水利财务管理工作的评价具有代表性,其次与水利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相适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财务管理现状以及日后工作开展需要补充全面的地方。
5.对水利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明确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重点。首先,必须使水利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熟悉国家各项法律以及政策,严格按照《会计法》等中的相关规定开展水利财务管理工作。其次,应该定期针对近期的财务管理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分析,是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及时发现财务工作过程中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方法。第三,针对财务会计理论知识以及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提高水利财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水利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形势下国家对水利建设事业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推进,新的环境对于水利财务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利财务管理作为水利建设单位管理的重要内容,优化水利财务管理对于促进国家水利建设事业的不断前进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水利财务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仔细分析新形势下的变化,并总结自身在水利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通过不断制定相应的改革完善措施,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推动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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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现代奥林匹克精神与高等教育王志强,张育存,张旻,WANGZhi-qiang,ZHANGYu-cun,ZHANGMin
27.篇章主位结构对英语阅读的启示王芳,WANGFang
28.听力理解中图式理论局限性的研究杨丽,YANGLi
29.对我国服装面料外观再设计现状的思考与构想李晓宇,LIXiao-yu
30.论谢赫"六法"之向的辩证关系王玉贞,WANGYu-zhen
31.中国当代水彩画的民族性乔彬,QIAOBin
32.中国画中花鸟画的虚与实辛晔,XINYe
33.对书法作品品位的思考祁文峰,QIWen-feng
1.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历史必然性的再认识陈海顺,CHENHai-shun
2.转型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四维建构李青,LIQing
3.对完善我国跨国法定继承法律适用立法的思考段冉,DUANRan
4.禅宗与宋代的尚意书法窦元章,DOUYuan-zhang
5.《拉摩的侄儿》中两种伦理观的对立殷明明,YINMing-ming
6.季敬姜"知礼"与周礼在鲁的嬗迁倪晋波,NIJin-bo
7.人口流动对东周血缘家族的影响聂甘霖,李珍梅,NIEGan-lin,LIZhen-mei
8.论楚王对世族政治军事权力的限制白松梅,BAISong-mei
9.云冈石窟佛经故事的艺术传播方式郝春涛,HAOChun-tao
10."昙曜五窟"与文化刘慧芳,LIUHui-fang
11.晋北道情的生存状况及发展前景宫文华,GONGWen-hua
12.关于女性文学及其批评理论的当前意义钱虹,QIANHong
13.女性文学研究的拓展与深化——第九届中国女性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降红燕,李木桂,刘瑞兰,JIANGHong-yan,LIMu-gui,LIURui-lan
14.从《世说新语》看魏晋时期文学观念的变化蒲日材,侯艳,PURi-cai,HOUYan
15.清末学堂乐歌对"五四"新文学的影响曾锋,ZENGFeng
16.古代汉语中物量表示法的发展演变裴瑞玲,PEIRui-ling
17.数词"二"和"两"古今用法之比较徐秀花,XUXiu-hua
18.形容词重叠式的审美意蕴檀栋,TANDong
19.跨文化背景下儿向语的普遍性特征王哲媛,WANGZhe-yuan
20.网络流行语风格特点的语用学研究王雁冰,WANGYan-bing
21.二语口语表达困难成因与对策探讨曹宁,CAONing
22.英语委婉语的隐喻认知与语域映射梁旭红,LIANGXu-hong
23.大同市旅游业竞争力研究郝金连,邵云芳,孙玉梅,HAOJin-lian,SHAOYun-fang,SUNYu-mei
24.大同老龄人口旅游空间行为分析赵华,王国梁,ZHAOHua,WANGGuo-liang
25.WTO与N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郭晓刚,GUOXiao-gang
26.角色转换意识与教师专业化发展张伟平,ZHANGWei-ping
27.学校社会工作在贫困大学生支持系统中的运用姜峰,JIANGFeng
28.大学英语基本技能培养中的文化渗透张海燕,ZHANGHai-yan
29.从本科教学评估看高校档案工作的问题及对策刘继荣,LIUJi-rong
30.关于高校图书馆开放服务模式的探讨高丽云,GAOLi-yun
31.升本院校图书馆实施知识管理的思考王小燕,WANGXiao-yan
32.网络信息时代图书馆服务模式的演变王宏霞,WANGHong-xia
1.略论中国的法治资源林群丰,LINQun-feng
2.交通肇事罪三题周玉文,ZHOUYu-wen
3.中西方地缘战略理论研究刘志财,白海燕,LIUZhi-cai,BAIHai-yan
4.近20年山西区域文化研究的回顾与反思仝建平,TONGJian-ping
5.阎锡山兴办山西教育的性质申国昌,贺鹏丽,SHENGuo-chang,HEPeng-li
6.日伪统治广州时期的烟毒业马永,MAYong
7.大同皇城气象刍议力高才,LIGao-cai
8.云冈文化的概念及其相关问题凌建英,张月琴,LINGJian-ying,ZHANGYue-ying
9.大同北魏明堂方位与平城遗址陈连洛,郝临山,CHENLian-luo,HAOLin-shan
10.大同观音堂明王雕塑艺术分析武建亭,WUJian-ting
11.从巴赫金与王国维的作品看作者的地位问题黄肖嘉,HUANGXiao-jia
12.《全元文》补遗三篇李润民,牛贵琥,LIRun-min,NIUGui-hu
13.论杜运燮20世纪40年代的轻松诗李晓璐,LIXiao-lu
14.吴宓与郁达夫爱情遭际之比较乔军豫,向天渊,QIAOJun-yu,XIANGTian-yuan
15.一幅私欲泛滥的社会图景——欧里庇得斯《美狄亚》简析马彰铭,MAZhang-ming
16.荒诞派戏剧的深层特质探析陈利娟,CHENLi-juan
17.谈流行语"雷"梁永红,LIANGYong-hong
18.南部侗语体词性结构的修饰语研究熊南京,姜莉芳,XIONGNan-jing,JIANGLi-fang
19.论委婉语对和谐社会构建的促进作用唐建福,易斌,TANGJianfu,YIBin
20.英语专业学生议论文的主位推进模式分析庞中兰,李莉,PANGZhong-lan,LILi
21.英汉使役词汇化模式下的译者思维差异吕芳,LüFang
22.论英语隐喻意识及其培养任红锋,RENHong-feng
23.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基本民生事业发展李春根,李建华,LIChun-gen,LIJian-hua
24.美国新闻集团产业价值链对中国传媒的启示王海燕,WANGHai-yan
25.科学发展观对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导向姬翠梅,王喜军,张桂梅,JICui-mei,WANGXi-jun,ZHANGGui-mei
26.图式理论在英语阅读中的应用蔡福华,CAIFu-hua
27.关于自主学习中文化适宜性的思考周彦彤,王尚祥,ZHOUYan-tong,WANGShang-xiang
28.大学英语兴趣课堂的构建侯彩静,HOUCai-jing
29.影视艺术教育中的审美导入杨云,YANGYun
30.齐梁时代的音乐消费及乐府诗的发展王志清,WANGZhi-qing
关键词:中国农村;养老保险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1003602
1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研究
1.1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模式选择的研究
大部分的研究者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述由于土地保障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使得传统的养老方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其一是政策的约束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户籍制度、土地产权制度等,另一方面是外在因素的阻碍如城市化、工业化等。所以农村家庭的养老模式必然要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杨翠迎认为,我国尚不具备建立全国性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现阶段的农村养老需要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社区养老等养老方式的通力合作。阳义南认为我国应该建立家庭养老、自我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四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从当前的研究来看学者们大都认为农村的传统养老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养老需求,需要依据我国经济的发展实际需要寻求多样化的养老模式。
1.2关于农村不同人群社会养老保障方式的研究
这个关于农村不同人群的研究重点主要是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和“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在计划生育家庭方面,研究者认为政府应当为农村计划生育夫妇养老做出制度性的长期安排,使他们在老年时期获得更高的生活水准;对于农村“空巢”老人大多数学者提出了农村养老保险和社区照顾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使“空巢”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但是这些研究仍停留在“补缺型福利”观的层次上。我们应该建立的是覆盖全体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再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标准,使农村特殊人群如计划生育家庭和“空巢”老人也能老有所养。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的研究
无论从国家政策还是学术研究上都认为应该建立覆盖全体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试点、推广、整顿和创新发展阶段,习惯上将试点、推广和整顿成为旧农保时期,创新发展阶段至今成为新农保时期,相应的学术研究领域也分为两个阶段。
2.1关于我国农村“旧农保”时期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始探索创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1991年民政部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该方案确定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根据此方案各地从1991年开始逐步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工作,到1998年全国已有2123个县(市)和65%的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达到8025万,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4亿元,支出5.4亿元,当期结余26亿元,期末滚存结余166.2亿元。但是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由民政部移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之后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始出现停滞状态,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已有的业务施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的业务。这一时期学术界的研究主体主要有三个,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行性争论、对农保方案设计的研究、农保基金筹集机制及运行机制的讨论。
(1)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行性的争论。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行性争论分为“可行”论和“不可行”论。“可行”论代表有卢元海、韩汉博等,他们通过对农保制度建立的条件,如宏观经济、农民的缴费能力及政府的财政承受力等经济指标的角度来分析研究,认为当前建立农保制度是可行的;“不可行”论代表有梁鸿等,他们从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特殊性出发认为现阶段城市依然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中心,政府应当向城市的发展倾斜,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这些因素阻碍了农保制度在全国范围的建立,所以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建议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优先发展。
(2)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研究。
以陈少晖为代表的研究者认为农保方案设计的缺陷在于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即农保方案在设计中出现了政府责任的严重缺失,农保方案实际上是让农民自愿储蓄,政府不提供经费或是提供的经费远远低于农民自己所缴纳的费用,不仅起不到社会互济的作用而且还严重打击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这也是旧农保失败的重要原因。
(3)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与运行机制的讨论。
农保基金筹资机制问题的焦点主要有公共财政在农保筹资中的缺位以及筹资标准低、保障能力差。针对以上两方面卢元海认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创新之路是实物换保障即将农产品、土地等食物转换为保险费;刘万则通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可行性研究指出财政补贴农保在经济上是完全可行的。关于农保基金的运行机制,学者一致认为农保基金面临监管不力、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等方面的挑战,并且由于农民投资有限、收益率低下导致农保基金陷入停顿的风险。
学术界关于“旧农保”时期的研究已经很全面但是大多局限于对旧农保制度本身进行分析,其中政府的责任和公共财政是分析的重点,而忽视了对制度环境的分析,所以提出的政策趋向同化而缺乏针对性。同时研究还将农民自身边缘化,农民没有进入研究者的视野,事实上农保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在实施中是政府与农民之间互动的过程,但是大多数研究并没有将农民纳入研究框架。
2.2关于我国农村“新农保”时期的研究
“新农保”时期即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创新发展阶段,这一阶段起始于2002年11月十六大,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提案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研究主要围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模式展开,主要研究有:
(1)关于试点地区新农保制度的模式比较与总结。
学者们研究表明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个人账户模式,这种模式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实行的较多,代表性的有“吕梁模式”等;第二种是仿城保模式,代表性的有“无锡模式”;第三种是个人账户和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模式,代表性的有“北京模式”,后两种模式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的较多,这几种模式都强调政府的责任、公共财政的支持以及农民参保的自愿性。
(2)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机制的研究。
由于国家已经在筹资主体上确定了大方向,因此这一阶段相比较于上一阶段更加注重操作化的细节。一是探索农民缴费的自愿性与强制性相结合的可行性和具体方法,比如“宝鸡模式”中家庭成员参保后老年人免费享受养老补贴的激励机制。二是在农民个人缴费方式上主张灵活性和多样性相结合,比如尝试“粮食换保障”的“霍邱模式”就是筹集资金的重大创新。
(3)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公共财政的作用研究。
围绕公共财政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共财政的支持模式与方式的研究,史锦华等强调从改革财政体制和加大中央财政对新农保支持力度两个方面形成公共财政支持模式,在试点过程中已经形成缴费补贴、基金贴息、老人直补、待遇调整等四种财政投入方式;二是公共财政框架问题,贾海珍、李红等提出在公共财政框架下看待新农保建设,公共财政不仅要为新农保提供基本的制度支持和物质支持,国家各级财政还要根据不同对象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形成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以上针对新农保的研究主要是针对新农保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其中试点模式的总结和公共财政是研究的核心。但至少存在以下两点问题:首先,任何一种制度的创新都适应了该地区特殊的发展需要,因此模式的总结并不是研究的重点,重点该试点为什么会发展出这样的新农保制度以及其背后的动力机制,否则单一地区的经验创新很难上升为国家政策制定的依据;其次,现阶段的重点不是讨论各级财政分担比重,而是将公共财政投入的方式、方法及水平与不同的地区新农保的基本模式相结合,考虑如何与当地农民的养老客观需求相结合。
3结论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理论难题,目前正处于艰辛的探索阶段。尽管当下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研究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相信这项研究工作不会停滞不前。在未来的研究成果中一定会为我国农保制度的推广和实施提供更加科学的理论指导。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农民也会摆脱老年时生存的困境安享晚年。
参考文献
[1]阳义阳.四支柱模式: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研究[J].农业经济,2004,(4).
[2]杨翠迎.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何去何从?―农村养老保障现状与问题的思考[J].商业研究,2005,(8).
[3]郑成功.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研究――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与计划生育有机结合的政策选择[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8,(3).
[4]卢元海.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条件分析[J].经济学家,2003,(5).
[5]韩汉博.建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J].社会科学家,2008,(10).
[6]史锦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探讨[J].乡镇经济,2008,(8).
[论文摘要]循环经济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探讨了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的努力途径,并对我国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和制度提出一些思路。
一、以宪法为核心理念,构建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一个国家的法是由宪法和一系列位阶不同的普通法律所组成的一个统一体系。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普通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进行具体化,成为社会实际生活的具体规范。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普通法律时,必须以宪法为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公民对环境权、健康权、生命权的理解与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环境权已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认同,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把环境权写入《宪法》,国际社会以及一些国家开始用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式对环境权加以确认,立志于使环境权从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化。如法国政府内阁会议曾于2003年6月25日通过了关于《环境》的宪法草案。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美国第九次修正案规定“不得因本宪法列举某些权利,而认为人民保有的其他权利被否定或被贬低。”“宪法第九次修正案被认为是包含公众免受不合理的环境质量降级的权利。”从上述不难看出,循环经济所体现的宗旨,在宪法中是有切实的依据的。同时,在制定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普通法律以及除普通法律以外的法的其他形式时,必须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及精神制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二、借鉴国外循环经济的立法模式,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环境破坏问题严重的国家。发展循环经济起步较晚、理论研究也较为薄弱。要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模式、构筑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就需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少走弯路。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我国循环经济立法体系框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第一层面的基本法
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作用极大。客观上需要从全局的高度,制定一部能够统揽全局的、带有基本法性质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发展循环经济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和方向,利用政府强制管理的“有形之手”与发挥市场机制的“无形之手”的共同作用,从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和决策层次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根本上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一场经济、环保和社会的重大变革,需要权威的法律手段作为支撑、保护和引导。因此制定循环经济的基本法是十分必要的。从这一层面来考虑应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法》。
(二)第二层面的综合性法律
目前,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许多属于综合性质,不少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当时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以环境污染防治为核心的环境法体系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环境保护基本原则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规范而轻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缺陷,因此对这些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三)第三层面的针对各种产品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属于第三层面的立法问题,如主要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废包装、废塑料、废玻璃、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物、厨房垃圾、废旧汽车及其配件等大宗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既属于企业层次上的问题,又属于区域和全社会层次上的问题,现行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零散,缺乏系统和综合性的解决机制,要加快制定针对各种产品性质、操作性强的具体法律法规建设步伐。
三、通过立法,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一)通过科技立法,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
政府应切实发挥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的主导作用,开办各类研发机构。除了发挥政府办的研发机构“国家队”、“主力军”的作用,从事多方面的研发,特别是重点攻关项目的研发,还要鼓励、引导、支持民营机构的研发和企业的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的任务,就是从本地实际出发,研究和开发适用有效的可以替代传统做法的资源节约型的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和开发使各类废弃物利用更充分、质量更高、附加值更大的新技术、新工艺。
各地政府不仅要为政府办的研发机构提供资金,而且应每年拿出资金,以课题招标的方式扶持民营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活动。要依法保护研发机构成果的知识产权,同时通过科学教育、科学知识普及,进一步传播增进大众对科技的理解和参与,形成一个政府、产业、教育、学术、金融、民间组织及个人等共同推动科技创新的局面。
(二)建造绿色财政制度
购买性支出政策。在购买性支出的投资性支出方面,政府应增加投入,促进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铺设、绿色园林城市建设、公路修建等。在购买性支出的消费性支出方面,政府可通过实际的绿色购买行为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例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标志的、通过ISO14000体系认证的、非一次性的、包装简化的、用标准化配件生产的产品。通过改变政府的购买行为,可以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生产方向,从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财政补贴政策。政府可以考虑给开展循环经济的企业以财政补贴的照顾,如采取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机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制度。政府对企业通过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可调动企业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指导整个社会资源向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许可证制度。政府确定某一地区排污或排污浓度的总体水平,实现污染许可证的发放量等于该总体水平。发放许可证时,可结合企业现有排污情况,成比例缩小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数量,超标部门给予经济甚至是法律的惩罚。
财政信贷制度。信贷制度是环境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根据循环经济的要求,对不同对象实行不同的信贷制度,即优惠信贷制度或严格信贷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对实施循环型经营的企业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鼓励人们朝着循环型发展模式的方向去生产和消费。
完善现有税费制度。政府可以制订出特别的税、费政策。这一方面,国外同样也有先例。此外,如美国的税收减免政策、日本的特别退税政策,以及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另外,发达国家还普遍采取了其它一些税收政策,如征收生态税、填埋和焚烧税、新鲜材料税。各级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实行“绿色税”等措施,利用政策导向和经济杠杆,促使企业、公民自觉地为建立循环型生态社会进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推动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
利用奖金等多种奖励手段。政府可以设立一些具体的奖励政策和制度,重视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企业有实用价值的资源开发利用的新工艺、新方法,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如美国1995年设立的“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英国2000年开始颁发的JerwoodSalters环境奖。日本政府在许多城市设立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回收有用资源的积极性。为促使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日本大阪市对回收报纸、硬板纸、旧布等废弃物的社区、学校等集体发放奖金;并在全市设置了80多处牛奶纸盒回收点,以免费购买图书方式鼓励市民回收牛奶纸盒;对回收100只铅罐或600个牛奶罐的市民予以100日元的奖励。泰国曼谷市建立“垃圾银行”,鼓励少年儿童收集垃圾、分类装袋,并交由“垃圾银行”处理。“垃圾银行”每3个月计息一次,以铅笔、书本、袜子等生活必需品作为利息,予以奖励。
(三)建立约束机制
政府优先购买资源再生产品。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资源再生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机构的再生产品购买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在河北省的循环经济建设中,我们也不妨效仿这一手段,并通过立法形式加以巩固。
关键词:信息系统优化;财政职能;科学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6)32-0137-02
信息系统优化成为目前趋势,以优化信息系统落实财政职能,能够更好地现财政职能,从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实现财政职能合理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的发展,明晰信息系统优化和财政职能的基础概念,结合目前形势综合考察实情,做出科学化合理化的思考,得出可行性高的具体措施,真正做到以优化信息系统落实财政职能。
1 信息系统与财政职能
信息系统,是一门新兴的科学,能够利用计算机及日益强大的网络技术来对人力、物力、财力等进行整合与分析,能够大幅度的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真实有效的具体数据进行相关工作的评判,以便让决策者作出更正确更贴合实际的决策。信息系统有输入、存储、处理、输出、控制五个基本功能,优化信息系统可以从这五个基本功能着手,主要涉及计算机技术基础与运行环境,也就是计算机硬件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当然还要对信息系统的特性特点和主要涉及技术开发方式,或者关于使用方面和需要注意的要素等等方面进行完整的系统的认识和理解,才能够更好的实现优化信息系统,落实财政职能。
财政职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调节我国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其职能有调节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收入分配,保持经济正常运转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促进各个方面协同配合。但最最重要的是财政职能的基本定位,就是对人民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就奠定了财政职能的基调,也是我们在优化过程中决不能忽视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的要财政职能日渐转变,首先是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政府职能和观念的转变,再者是要结合法律法规,协调发展,还要认清形势有步骤有思想的逐步推进发展。这些都是我们在优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优化信息系统的同时也要注意财政职能的转变和主要基本点。才能有更具体有效的合理推进财政职能的发展。
信息系统和财政职能,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实际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优化信息系统落实财政职能的过程中,信息系统和财政职能的特性都不容忽视,都要作为合理优化过程中的依据和参考点,要把信息系统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化,也要极度配合财政职能的特性和变化。才能够真正发挥好信息系统的最大优势来落实财政职能。在优化和落实的过程中,也一定不能小觑时代潮流背景,结合时代的趋势,适时地作出相关决定和举措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
2 目前现实状况及优化过程中出现问题
2.1 信息系统发展不够成熟,科研技术不到位
我们处于信息时代,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各方各面还处于学习阶段,技术不够成熟。未来信息系统一定是主流,不管是企业学校还是政府单位,都将和信息系统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让我们更简单地从复杂难懂的数据中提取有效信息,从而对工作进行整理,目前信息系统处于刚刚应用阶段,节省了大量的人力也获取了更多有效信息,但是相关操作人员和科研技术依然需要不断发展和提高,来适应多变的需求。
2.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处于发展阶段,财政职能需改善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需要通过长期的实践来进行不断的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也具有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缺点,需要财政职能进行宏观调控干预和转变,财政职能也在这个实践的过程中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财政职能也在转变的过程中,在打造以为人民服务为主的职能转变和观念转变。
2.3 信息数据真实性有待考究
信息时代就是数据化的时代,都是依靠数据进行信息系统的相关分析,作为直接依据,所以可见数据的真实性有多么的重要。而经过相关新闻的考究可发现目前的数据存在造假现象,那么整个数据分析都失去了意义。造假账,虚报价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源于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也缺乏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严格控制数据来源才能保证信息系统的真实性,才能做到优化信息系统落实财政职能。
2.4 财政职能缺乏针对性,多空谈,少实做
财政职能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服务人民,但是调节范围大从而忽视了个人利益,应该要层层分解,多级调控。确保人民的利益和权益。财政职能是根据国家形式制定的,这样就可能会牺牲个人利益来满足国家利益群体利益,所以要根据人名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来有针对性地进行宏观调控,发挥财政职能,实事求是,实地干事,少空谈大道理,加强问题的关注度和针对性。
2.5 信息系统的覆盖面不够广泛
我国贫富差距大,北上广和沿海地区较发达,信息覆盖概率高,但是我国的内陆和西部地区依然有贫困现象,信息覆盖率低,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都不能够通过数据及时的反映出来。因为贫困地区条件艰苦,所以高精尖人才大多不愿意去贫困地区开发研究,设备设施也不够全面,制度也不够完善。
3 合理落实财政职能的措施与改进方案
3.1 加大培育信息系统科技方面的人才,加大科研投入力度
我国的信息科技有待加强,首先从资金投入力度入手,加大信息系统的研发资金,来保障信息系统的优化提升。其次可以在大学研究生等鼓励选择信息系统相关方面,确保我国的信息系统研发人才,然后要注重培养我国高尖人才,要即使更新信息系统相关国内外信息系统,保证设施人才和资源。
3.2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信息系统
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存在弊端,要根据社会的具体情况来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稳定的合适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才有科学的财政职能,要做到以优化信息系统落实财政职能就要保证财政职能与时俱进,多反思自身的体制缺陷,多学习国内外先进体制和相关的知识体系,做到科学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到科学落实财政职能。
3.3 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规范数据来源
源于目前的现状,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造假数据的进行严厉惩罚,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其次要加强数据真实的重要性和职业道德操守的宣传,让人们意识到数据真实是必须保证的。最后要对数据来源进行核查,来防止数据虚假无效,从而做到优化财政职能。
3.4 树立新思维,抛弃过时的旧观念
思维要更新,必须要与时俱进,结合当代的潮流和最新科技取其精华,整合旧的思维方式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以最新的理念来优化信息系统,以前卫的思想来看待我国财政职能,树立新的思考思维方式,让优化的进程具有时代特色。做到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用最先进的理论和设备来调整,及时调整改善财政职能,做到符合民心贴和实际,在以优化信息系统落实财政职能的进程中更需要新思维来引导发展。
3.5 U大信息覆盖率,加强贫困地区数据收集
我国贫富差距大,导致落后地区的信息系统不完善,数量信息覆盖率极低,要推动我国经济均衡发展,重点扶植贫困地区,实地考察具体数据解决当地实际问题,派高尖技术人员去贫困地区支援考察,贫困地区不能小觑,贫困地区的问题才是我国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要扩大信息覆盖率,优化信息系统,来落实财政职能。
4 总结
当今处于信息化时代,结合时代潮流来完善我国的政策制度,以优化信息系统财政职能,这个过程中需要发现挖掘发现问题,需要结合中内外的知识,独到的见解和思考和不断改善调整,才能找到最合理的方案来完善我过财政职能,才能够把当前科技技术利用的淋漓精致,才能以优化信息系统落实财政职能。
参考文献:
[1] 张文修, 梁怡, 吴伟志. 信息系统与知识发现[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4.
[2] 都燕妮. 论公共财政框架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创新[D].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7.
将生态足迹分析方法用于地区可持续性评价的出发点就是:把地区的生态承载力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探讨与人类活动相关的生态消费水平与地区的生态承载力之间的关系,以此确定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地区可持续性发展评价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揭示生态系统服务在供给与需求方面的空间流转于地域分异,不仅提供了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线数据,而且是制定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政策依据。本文拟采用生态足迹分析方法,在对青海省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进行计算的基础上,评价了青海省可持续发展前景,并在可能改善的领域进行情景分析,探讨促进与改善青海省可持续发展的可能途径。
1.“生态足迹分析方法”的要点释义
1.1生态足迹的概念
人类依赖自然提供食品、能源的生产能力,同时也依赖自然吸纳污染物的能力。为了测度人类对自然提供的各种生态服务的消费是否在其承载力限制内,Wackernagel和Rees提出了“生态足迹分析”方法。生态足迹的定义:任何已知人口(某个个人、一个城市或一个国家)的生态足迹是生产这些人口所消费的所有资源和吸纳这些人口所产生的所有废弃物所需要的生物生产性土地总面积和水资源量【1】。
1.2生物生产性土地
生物生产性土地是指具有生产能力的土地或水域。根据生产力大小的差异,地球表面的生态生产性土地可分为6大类【2】:化石能源用地、耕地、林地、牧草地、建筑用地和水域。理论上讲,地球表面的各种土地类型具有排它性,即只能用作一种用途,而不能兼有其他用途,如用作耕地的土地就不能同时用作建筑用地开发【3】。
1.3关键的技术参数
1.3.1产量因子
产量因子(β),又称为生产力系数。由于同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生产力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因而各地区同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实际面积是不能直接进行对比的,这就需要一个生产力系数将各地区同类生态生产性土地转化为可比尺度。生产力系数可以用评价地区的某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平均生产力与其世界平均生产力的比值来计算。本为计算采用的产量因子【2】:耕地1.66,林地0.91,牧草地0.19,水域1.00,建筑用地1.66。
1.3.2当量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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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报告还进一步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任务。这个体系的提出,要求政府在开展农村文化工作中,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公共财政制度和必要的法律法规为保障,使广大农民在劳动之余,能就近享受文化服务的场所、场地;满足不同层次文化需求的活动内容;有接受培训、展示技艺的机会和条件;有创造文化的氛围和环境。目前,渔农村文化是舟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渔农村文化市场,对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舟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构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渔农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渔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它将文化建设与渔农民群众的基本权益紧密结合起来,不仅体现了文化事业发展以人为本的特征,而且凸显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本质。因此加强本市的渔农村文化建设,构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构建和谐舟山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紧迫任务。
1.1构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建立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基础、物质保障、人才队伍、基本载体等方面的夯实和建设,能有效实现文化事业的科学发展,增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直接促成了政府资源、社会资源、服务资源、管理资源、经济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设备资源、观众资源等各类文化资源要素的全面整合与有效利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针对海岛文化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缩小城乡文化差距,从而促进了文化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构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构建和谐舟山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不仅把文化建设纳入了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共进的社会进程,也凸显了文化在和谐社会中培育时代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实现文化权益、促进文化提高、完善人的全面发展的独特功能。目前,渔农村文化是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构建完善的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文化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塑造灵魂的社会教化功能,统筹协调不同社会群体对文化的不同需求,从而不断巩固和谐社会的思想文化基础。
1.3 构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构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新渔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是渔农民,如果没有全市渔农村群众的参与,建设渔农村新社区就失去了根本。因此,加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当前新渔农村文化建设的关键,不仅能够传播科技、法律、市场知识,提高渔农民综合素质,满足广大渔农民“求富、求知、求乐”的综合性文化需求;而且对于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科学文明乡风的养成,维护农村稳定乃至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将发挥十分突出的作用。因此,加强渔农村文化建设,构建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本市新渔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市广大渔农民的迫切愿望。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富裕起来的渔农民对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同时,由于文化服务、文化产品不够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总体上还比较贫乏,存在着看书难、看电影难、看戏难等突出问题,广大农民的文化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加强渔农村文化建设,保障渔农民的文化权益,就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1.4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
1.4.1生态承载力(EC)
将评价区域的各类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R)经产量因子和当量因子分别转化后的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即EC=∑R×βjγj。其中βj为j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产量因子,γj为j类生态生产性土地的当量因子。
1.4.2生态足迹(EF)
通过汇总地区的消费数据,将其转化为相应的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Ai),并用当量因子调整为世界平均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即EF=∑Aiγj。
1.4.3生态赤字或盈余
地区生态足迹如果超过了地区所能提供的生态承载力,就出现生态赤字;如果小于地区的生态承载力,则表现为生态盈余。地区的生态赤字或生态盈余,反映了区域人口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状况,生态系统的安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状况。
2.青海省生态足迹的计算与分析
根据上述的生态足迹的计算方法,本文对青海省2002年至2007年的生态足迹进行了计算和分析。
生态足迹的计算包括两个方面即生物资源消费足迹计算和能源消费足迹计算。生物资源的消费分为农产品、动物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共选择24项消费品种,根据世界平均的单产水平【5,6】,计算其世界平均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将其分类汇总可以得到消费的生态足迹占用。能源消费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电力的消费量,将其换算成标准能量单位,并参照世界平均的各种能源的单位面积(化石能源地)吸引热能量【5】,计算其生态足迹的占用。在计算生态承载力时,根据青海省土地利用类型,利用产量因子和当量因子将其转化为世界平均的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它是青海省的实际生态承载能力。同时出于谨慎性考虑,在生态承载力计算时应扣除12%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面积【7】。因篇幅所限,计算过程未详细列出,只将计算结果列表如下:
3.评价与改善建议方案
从青海省2002~2007年的在整个研究时间序列中青海省的生态足迹需求均超过了生态承载力,生态赤字逐年增大,说明该青海省的生态系统不能支持人类对它的压力,地区生态处于强不可持续状态。为了减少人均生态足迹和增加人均生态承载力,促进青海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应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力。依靠科技,发展高产、优质的新品种。保护耕地,提高土地生产力,要鼓励农民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经营,增加对土地的投入。
(2)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积极发展林产品,发展蔬菜、花卉等农产品的种植。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来满足人们对畜牧产品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