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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14 00:26: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

第1篇

一、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自年以来,我乡按照县民政局的重要部署,认真和扎实开展了农村低保提标复核、动态管理工作,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制定了包保责任制,各村分工乡干为第一包保责任人,包保干部全程跟踪指导参与,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开展工作,利用广播、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宣传。为增强农村低保申请审核程序的透明度,我们制定和推行《农村低保听证制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操作、动态管理,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2011年目前我乡已纳入农村低保的416户,享受低保1203人,全年发放资金966600元,截止目前,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反映良好,无一例上访举报案件。

二、“515”敬老院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稳步运行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今年我乡“515”敬老院项目纳入省民政民生重点项目。截止目前,我乡敬老院所有项目工程已基本竣工。院内主干道和各楼层之间辅道已经完工,院内下水和各楼层间房间的装修、灯饰也已完成,厨房和五保房间内的所有相关配套物品全部完成。截止2011年10月份,我们通过对全乡279名所有分散五保户入住敬老院通过排查摸底,以及身体检查和筛选,两批次共有142名五保对象入住,我们有200张床位,我们的床位利用率达70%,集中供养率达50%,达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目标。以后我们将逐步实现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高度重视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广大五保供养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安度晚年。

三、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

我们对于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量发放《肥东县城乡医疗救助须知和暂行办法》,印发至各个村居,使广大特困群众知晓医疗救助政策,让这一民生工程的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让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特困户了解政策、寻求救助,以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直接性、有效性,发挥城乡医疗救助的社会效益。2011年度,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办理了大病医疗救助51户,累计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了城乡医疗救助金额182500元。

四、完善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几年来,我们在农村五保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所有五保对象户全部实行一卡通,分散五保每个季度打卡发放一次,每季度发放450元,全年发放1800元,分四个季度打卡。我们在五保工作中及时进行死亡核销、应退尽退和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2011年10月份,我乡享受分散五保供养对象146人,全年发放资金262800元。

五、落实优抚优待发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县民政局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认真落实伤残、复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发放,完善抚恤优待的自然增长机制;二是重点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防控工作,及时排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及时、足额做好各类优抚、抚恤金的发放。2011年10月份,我们共发放各项优抚优待金共434435元,为广大优抚对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村务公开工作中,今年我们主要加大力度开展对每期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以及奖惩制度,直接落实到人,每期我们都组织巡回检查和评定等次工作,真正使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七、残疾人工作全面提高

第2篇

现将我局2014年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2014年,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在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重点工作有力推进,难点工作有效突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救助工作方式方法有新改变,救助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民生目标完成情况

(一)城乡低保。全州城市低保保障53269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969.49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均300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79.65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94%。农村低保保障168641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938.44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人均200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80.07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9.68%。

(二)医疗救助。全州实施城市医疗救助23181人次(其中:资助参保13751人次,实施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9430人次),累计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273.09万元(其中:资助参保102.62万元,实施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1170.47万元),依照城市低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240.68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56.28%。全州实施农村医疗救助167089人次(其中:资助参合117116人次,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49973人次),累计发放农村医疗资助资金5168.73万元(其中:资助参合611.52万元,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4557.21万元),依照农村低保、五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296.73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92.68%。

(三)五保供养。全州纳入五保供养10278人,其中分散供养6376人,集中供养3902人,集中供养率达38%,完成目标任务的103%,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43%,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所,完成2所,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新增床位数224张,完成目标任务的149%。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基本生活救助

今年,我州通过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水平等方式,城乡社会救助水平得到明显增强。一是在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春节一次性慰问金。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3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慰问金200元。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二是着力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今年在2011年的基础上,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2元的标准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了低保对象救助水平。三是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在我局的积极努力下,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我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2013年1月起将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较提高标准前一次性增加110元。四是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有序推进。对城乡困难群众因突发性、临时性造成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实施临时生活救助,州本级共救助临时生活困难群众152人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5万元。各县有效开展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全州临时生活救助困难家庭1598户,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合计183.29万元,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生活陷入暂时贫困的困难家庭得到有效帮扶。五是大骨节病患者救助水平持续增强。保障和提高大骨节病人的生活水平,ⅰ度大骨节病患者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89元,ⅱ度大骨节病患者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94元,ⅲ度患者人均月生活补助水平达到250元,同时向大骨节病患者发放两节慰问金每人200元;将ⅰ、ⅱ、ⅲ度大骨节病人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在实施资助参合、大病医疗救助的同时,适当给予门诊补助,全年累计实施大骨节病医疗救助55390人次,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371.85万元。

(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今年我州扎实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减轻了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负担。一是困难群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深入推进。落实《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资助参合、参保,开展门诊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的方式有力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城乡患病群众政策范围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60%。二是有效开展先心病患儿免费救治工作。根据“挽救生命、再造健康”0-14岁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治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开展我州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摸底排查及救治工作。全州共救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33名。三是积极稳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实施重点有效的医疗救助,同时在茂县、马尔康两县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

(三)其它主要工作

一是通过人大审议及专项审计的方式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列入了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重要审议议题,顺利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根据国家审计署统一安排,完成了民政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在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通过人大监督及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有力的推进了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转,增强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效果。

二是推广运用低保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对县、乡、村低保应用软件操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9月在茂县专题举办低保应用软件及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逐步开展低保应用软件的推广应用和普及工作。通过低保应用软件的推广和使用增强了我州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及规范管理能力。

三是部门协办项目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协调州目标办、州综治办、州委统战部、州医改办、州试点办、州农业局等部门,分别完成了涵盖民生工程、困难群众帮扶、僧尼救助、医改、大骨节病试点项目及助农增收等方面工作。及时完成相关材料、报表、信息的报送。及时答复“民生”及州长信箱交办来信6封,办结政协提案1件;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儿童先心病救治等方面工作进展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完成了我州运用典型经验调研成果开展案例教学调研报告的撰写及案例教学片的制作工作。加强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报送各类城乡社会救助信息30余条。

三、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5号),加快《藏族羌族自治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及《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建立与物价上涨相挂钩的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二是抓好涉及民生各项重点工作。根据州政府及省民政厅的统一要求,全面落实涉及民生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及医疗救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抓好州级对各县的目标督查督办,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重点落实2013年资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的参合、参保工作。

第3篇

一、__镇基本情况

__镇所辖2个社区14个村委会,106个自然村157个村民小组,20__年末总人口9364户34723人,其中农业人口6158户28695人,农民人均有粮369公斤。年末农村经济总收入11607.2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2512 元。20__年末全镇有农村低保对象3505户11203人;有城镇低保对象 280户580人。

二、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保民生为重点,抓好社会救助工作

1. 为了提高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建立了灾害紧急救助机制

2.突出抓好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特别是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对象给以重点照顾,切实做到工作到村、落实到组。为解决困难群众生活,20__年春节前发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济及慰问款10000元,重点慰问五保户、高龄老人,特困户、同时安排棉被300床发放到各村用于慰问特困群众。 已全部按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对全镇救灾救济款物实行专项管理,严格了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纪律,提高了救灾款物的发放透明度。保证了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正和公平。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市县的统一要求,我们从九月三十日起在全镇开展城乡低保规范核查和扩面工作,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评议核查。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城市低保3户11人,农村五保户1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到目前为止,我镇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 182元,农村低保适当提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60元。截止11月,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7506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09.6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120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 746.7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 168 人其中集中供养 6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五保资金16.1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75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40.4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1、灾后民房修复工作。

一年来我镇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使农户民房受到一定损失,民房受灾农户436户20__人,受灾民房1717间,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及时准确的核报,现已得到救助 436户投入资金 72205元。现已兑现到农户手中。

2、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20__年累计受灾农户2124户10195人,田地受灾总面积 634 公顷,成灾面积 353公顷,绝收面积93.4 公顷; 造成经济损失350 万元。灾情的及时核报使灾民损失降到最低。

3、认真做好救灾救济粮发放、棉被发放工作

认真做好春夏荒救助工作,全年累计发放救灾救济粮12.15万公斤,得到救助农户3000户次14400人次。发放救济棉被300床,发放衣服 300套,蚊帐500个,得到救助五保户166户,孤儿34户,其他特困户100户。

(二)、低保工作

1.城乡居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对全镇3505户11203人农村低保户和280户580人的城镇低保户提供了必要的社会救助。切止20__年11月止共发放各类资金共 947.4077 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按时发放五保户生活补助。

认真做好五保户温保工作,全镇供养五保户168人,发放月人均生活补助80元,全年共发放五保户生活补助金16.1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金发放工作

城镇低收入困难居民、城镇居民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大病医疗救助严格按照镇康县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采取按季申报发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使他们能够看得到病、看得起病20__年全镇共得到救助758户758人,发放救助金40.4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

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安排下,“八一”期间认真组织村干部走访慰问退伍军人380户发放慰问金7600元。

(四)、社会事务工作

1、认真做好小乡干部生活定补发放工作

全年发放小乡干部定补33336元,现已全部发放到位。

2、全年火化尸体15具,其中处理无名尸30具。

(五)、老龄工作

1、20__年末全镇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3874人,占总人口的9.56%,城镇老年人533人,其中男性289人,女性244人;农村老年人3341人,其中男性1553人,女性1788人。百岁老人3人,其中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427人,“五保”老人166人,“三无”老人8人。

2、认真做好60周岁-79周岁以上农村特困老年人助医助养金发放工作。20__年度共走访慰问助医老年人 47人发放助医金6400元,同时为全镇300名80周岁高龄老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

3、百岁老人生活定补发放工作

全镇有百岁老年人3人,现已领取生活定补3人,月人均生活定补200元全年共发放百岁老年人生活定补10600元。现已入户发放到位。城乡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长寿补助金已发放结束,全年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427人按月人均20元算全年共发放长寿补助金8540元。

四、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社会救助工作压力较大,矛盾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的资金较为短缺。随着要求享受低保的人数越来越多,低保资金有限,审批的条件较为严格,从而引发了未享受低保人员的上访现象。

2、乡镇民政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各乡镇、

乡镇民政所长大都形成身兼数职,即要抓好政府中心工作又要抓好民政工作,所以不能把全部的精力放在民政工作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进展。

主要表现在民政工作经费的投入仍然不足;民政硬件建设滞后,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开展;乡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工作基础差等原因,功能还有待完善,等等。对此,下一年我们将认真面对困难并加以克服解决。

3、民政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不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的需要,建议给予增加编制。二是民政工作经费不足。随着民政工作任务加重,民政工作经费呈现严重紧缺现象,上级下拨的各项资金没有配套的办公经费,而各项资金属专项费用,这就严重制约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下步民政工作计划

1、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每年的5-10月份我镇洪灾和旱灾时有发生,冬季春荒救济工作量大,民政所干部克服人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和县民政局救灾股领导形成合力,深入村组,实地踏看,切实掌握好第一手灾情材料,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物,以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2、抓好灾民房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作,使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得到进一步保障。

3、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扩面工作。对评议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保证低保专项资金足额发放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各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实抓好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4篇

一、关注民生,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权益。

城市低保:全县享受低保2021户3757人,其中常补115户、136人,非常补1897户、3621人,月发放资金31万元,人均补助83元,全年累计发放资金431.6万元。

今年猪肉等副食品类物价不断上涨,给城乡居民生活带来了影响,特别是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更为突出,为了更好的保障这些困难的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补助水平,再一次将全县城市低保人均补助提高到83元。农村低保由人均补助25元提高到33元;城乡低保从7月份开始执行新的标准,其中城市常补提高到180元,非常补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40元,农村常补对象保障标准提高到90元,非常补对象保障标准70元。从8月份开始发放城乡低保猪肉补贴,城市低保人均15元/月,农村低保及五保户人均5元/月。从10月份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再增发三个月的临时补贴,确保低保家庭都能吃得上肉。

城乡低保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基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的民生工程,越来越受到群众的关注,在今年6、9月市、县二级人大分别对我县的低保工作进行了调研,深入基层,走访了部分低保特困家庭,同低保工作人员,低保户代表一起座谈,就我县低保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政府如何更好的实施低保献言献策。

2、加强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

农村低保:全县享受低保3978户7074人,其中常补479户、729人,非常补3499户、6345人,月发放资金23.38万元,人均补助33元,全年累计发放资金299.7万元。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工作量大,面又广,保障对象又是广大农村的困难群众,有的乡镇在执行低保政策过程存在一些偏差,为此,组织各乡、镇工作人员交叉进行全面核查,对人情保、关系保的对象全部清理出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做到因退尽退,对一些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到目前为止已清理农村低保370户738人,新增低保761户1194人。分类施救是我县今年农村低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农村低保对象按照“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两大类进行保障和管理,在资金上向常补对象倾斜给予重点救助。

3、提高救助标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一是为了解决特殊困难群众无钱看病的问题,我县从2012年元月开始,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并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作了提高:患规定救助范围内大病的城乡低保非常补对象,支出医疗费救助资金比例由原来的20%增加到25%,全年累计救助金额的封顶线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6000元;城乡常补对象救助资金比例由原来的30%增加到35%,全年累计救助资金的封顶线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救助资金比例由原来的20%增加到50%,全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二是增加医疗救助病种。2012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病种由原来的6种扩大到12种,从而大大增加了救助的对象,使大多数困难群众进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三是采取基本医疗救助。城市常补低保对象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发给医疗救助卡,凭医疗救助卡到指定医院就医。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标准,分散供养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到指定医院看病。四是资金发放实行阳光操作。为了增加城乡医疗救助的公开、公正、公平的透明度,在救助资金领取的手续上,由我局财会办实行统一发放,确保在半个月内全部通过工行转到个人存折上,减少了中间领取环节,即方便了群众,又增强了救助工作的透明度。五是县民政局、县卫生局通过协商合作,签订了“医前救助”预付款协议,完善医疗救助体系。

到2012年11月份我县共救助农村大病对象8198人,发放救助资金227.1万元,城市大病救助4488人,发放救助资金97.4万元。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1)对照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重新排查农村五保对象。逐户建档立案,通过排查共认定农村五保对象1970人。

(2)农村敬老院的内部管理,完善设施配套。

今年,我县以加强农村敬老院内部管理为主线,按照蓼花镇光荣敬老院的内部管理模式,做到“制度上墙,民主公开,发展经济,以院为家”,在全县农村敬老院广泛推广,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县局自筹资金8万余元,对全县农村敬老院统一配置了吊扇、洗衣机、晾衣架和纱门等,进一步改善了院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3)认真抓好2012年度“三院”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进度。

今年,我县将蛟塘镇、苏家当乡、沙湖山管理处三所农村敬老院列入省厅“三院”建设项目重点资助。为了确保三院能保质保期通过省厅检查验收,我局先期投入改造资金20多万元,对三院进行了全面改造,至十一月底,三院已全面完成改造项目,并投入使用,顺利通过了市局检查验收。改造面积2700平方米。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是根据新形势下灾害应急救助的需要,我县适时修订了《县救灾应急预案》,调整了救灾指挥中心的主要领导及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救灾职责。县局救灾股还配备了微机、摄像机、照相机、电话等专用查灾报灾装备。

二是着力搞好救灾款物的自查自纠。县局先后两次组织检查督导组深入乡(镇)村对2005-2006年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通过督查发现基层救灾款物存在发放不及时等弊端,县局采取了多项整改措施,通过认真补课,进一步规范了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完善了救灾款物的分配、拨付、发放制度,统一建立了灾民生活救助台帐,做到了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基本上确保了救灾款物能及时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困难群众手中。

三是不断提高灾情信息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6月22日,县局在东牯山林场鹅池宾馆对新聘的100名灾情信息员进行了一次较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灾情信息员基本上能熟练掌握报灾、查灾和组织灾害救助的基本业务技能,增强了灾情信息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是积极宣传防灾减灾知识。为了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县局结合城乡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在温泉镇的鸡笼山新村和杏林新村两村落社区树立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在社区内统一制作了漫画和通俗易懂的墙报,详细介绍了地震、防火、防中毒、防雷击等农村最可能发生的灾害知识。

五是为了切实根治温泉镇庐山垅村地质灾害的危害,在政府引导下,本着“农民自愿、因地制宜、防灾减灾”的原则,在温泉镇政府驻地、环庐山公路南侧新建2栋四层砖混结构的减灾安居工程,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安置灾民倒房户50户、215人。安置户均在温泉度假村内全部就业,并取得了较好收益。

二、维护稳定,扎实推进双拥优抚工作

1、烈士公园全面竣工,投入使用。既没有财政专项资金,又没上级专项拨款,我们通过争取横向支持,多方面筹措200余万元,经过近二年的建设,占地21亩,烈士公园呈现在人们面前,它成为城又一美丽的新景观,更重要的是成为广大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认真贯彻落实省府(2012)17号文件及赣民发(2012)8号文件精神,扎实搞好我县部分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工作。首先是积极配合县委、政府做好维稳工作。我县部分军队退役参战人员由于对省政府(2012)17号文件精神理解不透,致使少数人员赴省、市上访。针对他们这一特殊群体,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从政策、情理上做好解释说服工作,最终使他们理解了政策,维护了稳定。其次是层层发动,搞好宣传。我们通过专题会,印发宣传资料,使省政府(2012)17号文件宣传到每个退役参战人员家里。针对下岗、失业参战人员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我们采取逐村逐单位逐户排查,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不漏登、错登。严格把关,严格审查。我县共有参战退役、核试验人员274人,其中在乡175人、失业下岗74人、核试验1人、退休人员17人、在编在岗7人。生活补助已按规定发至个人。

3、积极搞好退伍安置工作。2012年,我县共接受退役人员57人,其中城镇户口退伍士兵14人,复员士官1人,三期转业士官5人。根据省府、省军区(2012)8号文件精神,我县5名三期转业士官安置在县建设局。其余人员实行货币安置,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4、根据赣民字(2006)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退出现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对我县符合一至六级残疾军人27人办理了医疗保险。

5、义务兵优待金资金及时发放,从今年起,义务兵优待金缺口部分列入县财政预算。07年,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对象181人,其中非农28人。目前,优待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已陆续发至享受对象。

6、进一步抓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全年救助人数362人,发放补助款14.5万元,大病救助人数17人,发放补助款4.28万元。

7、做好少数精神病残疾军人入院治疗工作。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县有5位患者病情加重,我们通过与省荣誉军人医院联系,已将他们护送安置到省荣军医院治疗。

8、为庆祝建军八十周年,我们会同县人武部等单位举行了一系列庆祝活动,军民联欢晚会,射击比赛,参观军分区训练基地,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等活动搞得有声有色,融洽了军民关系,增强了军政军民团结。八一前夕,我们还接待了由政委李喜才带队的“舰”故乡见学团一行。

三、对接互动,进一步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步伐

4月30日,县、浔阳区、都昌县三地城乡社区对接互动签字仪式在浔阳区举行,三地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交流社区发展经济,提升社区建设品位。一是城乡社区对接互动活动开展以来,城市社区主任与村落社区会长经常互访调研,以社区热点、难点为工作的着力点,本着优势互补、服务互动、相互促进的理念,积极参与城乡社区对接互动,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拓宽村民的发展思想,提高村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城乡社区建设协调发展。二是挖掘城乡特色文化资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我县参与对接互动的村落社区在城市社区的辅导下,分别成立了腰鼓队、舞狮队、武术队,组建了业余演出队。7月14日,来自浔阳区余家垅社区的业余文娱表演队与我县温泉镇鸡笼山村落社区的业余演出队,在鸡笼山村落社区同台演出了一场长达3个多小时的文艺节目,吸引了附近村落近千名男女老少观看。三是帮贫济困。城市居民与村落社区的村民相比,大部分人生活条件优越,经济状况好,积极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竹峦张村落社区村民张桂林本人残疾,妻子又弱智,两个小孩正在上学,11月18日,张桂林突发急病,社区村民知道后,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救急救难,当天晚上就收到捐款壹万多元,但还难以解决昂贵的医疗费,村落社区会长和庐峰花园社区主任取得联系,社区主任立即带着居民的捐款及营养品前来慰问,使其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同时积极扶持社区建设新典型,白鹿镇万杉村竹峦张村及温泉镇东山村鸡笼山村已成为农村村落社区建设的新亮点,多次接待兄弟县区及省内省外单位前来考察参观。投入1万多元,扶持白鹿镇五里村刘村发展新农村建设。

四、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水库移民工作稳步推进。

全县符合政策扶持的水库移民人口1530人。现已发放直补资金47.24万元。结余两江资金75150元扶持项目开发。按照省移民办要求,对列入现金直补的移民必须核定登记到人。确保“移民一个不漏,非移民一个不登”。现金直补发放按照社会化发放要求,由金融机构,一户一折。广泛宣传移民政策,把工作做到村、做到户。深入细致做好库区和移民居住区移民和原住民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了库区和移民区的和谐稳定。

2、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完成了星庐线、九星线的联检工作;二是做好全县地名数据库的完善和升级工作,配备了专用电脑,安装了地名数据库应用软件,并聘请电脑专业人员,按照《地名数据库建设检查记录表》录入地名数据,已录入总量为1411条;三是协助市局做好地名典故收集整理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勘界成果,做好边界线的管理工作。

3、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全年婚姻登记1995例,离婚162例。规范社会收养工作。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全年救助人数70余人。

4、接受了全市农保审计,为农保移交作好准备,争取县财政对农保实行定额拨款。

5、福利彩票工作,增加布点全县销售点12个,利用福彩20周年广泛宣传,扩大销售量,至11月底完成彩票144万,完成全年91.2%,全市排第三。

6、进一步完善基层民政所建设,投入15万余元,为乡镇民政添置办公设备,装修办公用房,并接受省厅民政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检查验收。

7、民间组织管理,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协会,新增11个农村经济协会,加强档案规范管理,做好年度检查工作。

8、全面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浙江商客,在县工业园注册艺晶饰品有限公司,已进资2100万元,年产值可达5000万元。安排就业人员60余人。

存在的问题

1、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土地被征用,政府对这部分对象又没有出台相应的安置政策,为了征地拆迁顺利进行,往往是承诺将这部分对象都纳入城乡低保,由于有限的低保资金被大量的挤占用来保障失地农民,使得我县的低保不堪重负,如何用更有效的办法解决这部分对象的保障问题,也是面临的一个难题。

2、殡葬改革进展不快,火化率低。

3、敬老院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4、农村低保对象确定不够规范。

5、村落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完全依赖民政扶持。

2013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关注民生工程,切实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首先是在明年一日底前完成农村低保扩面的任务,低保人数达到全县农村居民的5%,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其次是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救助人均补助水平。再次是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管理。

二、采取得力措施,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安全度冬春,一是开展“爱满人间·慈善一日捐”活动,计划筹资20万元,重点资助困难群众1000人解决吃饭、医病困难,二是及时下拨救济款,帮助重点困难群众解决吃、住等生活困难,三是通过包村挂点和领导干部包户等形式,积极发动单位干部职工捐款捐物,计划筹资50万元,衣物1.5万件,重点救助2500人解决冬春生活。

三、继续做好退役参战人员生活补助落实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殡葬管理力度,防止火化对象流失,搞好县城范围内迁坟工作。

五、抓好水库移民对象复核工作,搞好项目扶持工作。

第5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黎明说晚安”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扶贫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工作总结:王店孜乡11个村总人口约5.5万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2003户4178人,贫困发生率约为7.6%。经过多次动态调整之后,王店孜乡目前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648户4486人,现已脱贫1573户4296人(包括2018年返贫3户14人),2020年脱贫77户201人。全乡有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五岳村,以于2016年出列。全乡共计录入边缘户87户321人,脱贫监测户18户72人,占全乡目前建档立卡户人数的1.6%;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因病致贫有771户2071人,占全乡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6.2%,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为因残549户1620人,占全乡总建档立卡贫困户36.1%。

我乡按照《关于完善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扶组〔2019〕14号)文件要求,坚持是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非贫困村内符合条件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我乡坚持不搞规模控制,对经过乡村调查核实后,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和返贫人口,经农户申请、调查核实,“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后,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管理,今年以来贫困户家庭通过人口自然变更减少78人,增加20人,边缘户自然增加19人,减少6人。2020年年初,我乡上报77户201人为拟脱贫户,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对77户的一达线、两不愁、三保障进行核实,取得贫困户认可,通过“两评议、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后,给予标注脱贫。

2020年主要围绕“十大工程”实施扶贫政策和项目,一是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全乡共摸排具备产业扶贫条件贫困户1093户,截止到目前共分6个批次上报产业1044户涉及奖补资金481.219万元,边缘户3户涉及资金0.6万元。二是实施光伏扶贫政策,我乡共建设光伏电站4.96兆瓦,建设光伏电站16个,其中村集体电站1个、户用电站15个。光伏收益户为1132户,聘用贫困户为光伏管理员20人,除人社局补贴外另从光伏收益中每人每月发放工资400元。2020年光伏收益发放226.4万元。三是实施健康脱贫政策全覆盖,2020年元月以来,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8239人次,报销医疗费用736.61979万元。四是实施教育扶贫政策,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共计275户378人。中高职专科雨露计划申报共计104人,预计申报教育资助31.2万元。五是落实住房安全保障政策2020年实施危房改造8户,其中新建5户、修缮1户获得补助资金 10.6万元,截止到目前已完工。六是落实就业脱贫政策,全乡开发公益性岗位127个,光伏管理员28人、保洁员90人、生态护林员9人。七是落实金融扶贫政策,2020年贫困户“两免”小额贷款落实24户94.3万元。八是社保兜底。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使我乡困难户、扶贫户生活得到保障。目前全乡农村低保在册人员1090户1700人,城镇低保2户2人;五保户分散人员271人,集中供养人员18人,其中贫困户享受低保549户1729人,五保户221户298人;享受孤儿补贴6人,高龄津贴916人,残疾人护理补贴415人、生活补贴820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人,定补在册享受人员115人。各类资金补贴按照规定全部打卡发放。

2021年工作规划:

1、持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易致贫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第一时间跟踪帮扶, 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2、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原则,紧盯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3、抓好各类问题“清仓见底”。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抓好国家脱 贫攻坚督查、省督查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确保清仓见底;

4、抓好“三保障”全面巩固。强化动态排查监测,持续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核查,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第6篇

20xx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抓好预算,强化征管,社会保险基金稳步增长

20xx年,全县共完成五项保险费收入(本级征收)6235万元,比上年度的3044万元增长104.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稳步较快增长;完成省定任务4635万元的134.5%,完成预算收入5640元的110.5%,实现了考核目标。实际工作中的主要措施是:

1、认真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按时完成了20xx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做到了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20xx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87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640万元。

2、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管力度,坚持扩面与征缴并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和督促地税和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征收体制,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基数核定和扩面征缴。我县自去年起就设立了社会保险费核定征缴大厅,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实行联合办公,方便了缴费人,提高了工作效率。

3、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对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抽查,并利用财政手段,对欠费单位由财政进行代扣代缴;对20xx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地堵住了社保基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促进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筹措资金,保障民生,社保工作目标全面落实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县积极筹集社会保障资金,逐年加大本级预算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省政府承诺的相关事实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

1、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749.5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94.58万元,帮助全县394名“405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749名;其中安排114万元,帮助3197户困难农户每户免费培训1人、转移就业1人;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资金100万元,为38位下岗人员担保小额贷款38万元,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2、落实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97.44万元,按要求及时做好测算、落实和划转工作。

3、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08.4万元,促使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全县27.1万农民参合,参保率达到85%。

4、落实城市低保资金115.71万元,其中低保配套资金63.05万元、低保提标资金27.18万元、价格补贴资金8.85万元、工作经费16.63万元,确保了8847名城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5、落实农村低保资金70.8万元,使得农村特困救助全面过渡到农村低保制度,全县1.25万贫困人口享受到低保待遇。

6、落实医疗保险资金458.31万元,保障了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7、落实资金26.54万元,启动了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工作,全县8847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

8、筹集资金21.14万元,帮助全县国有困难企业和改制破产企业1057名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9、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10万元,对605名符合条件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

10、落实卫生防疫经费33万元、血防经费14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8.2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7万元,落实财政卫生补助政策,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的建设,推动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严格政策,狠抓落实,资金使用取得明显效果

1、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资金的使用实行跟踪检查,同时深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逐步建立健全再就业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和促进再就业的长效机制。一年来,落实职业培训补贴114.5万元,对2291人进行了再就业培训;落实职业介绍补贴40.5万元,对2699人实行了免费职业介绍;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6.8万元,对2450人实行免费技能鉴定;对2292人提供社会保险补贴238.7万元;对128人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69.1万元;对38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万元;从而有 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

2、管好用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县财政局设立了“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户,专门核算全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收入、拨付和结存情况;所有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统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上级下拨的资金直接进入财政专户,资金使用和拨付实行“资金直达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一卡直通;项目资金直达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目前,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的原迁移民资金已全部直补到人,第一批新增移民扶持资金已全部落实到项目。

3、及时调整社保对象待遇标准,确保按政策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标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政策落实到位,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提高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各项价格补贴按时发放到人;三是残疾人、“三属三红”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军队退役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按政策落实到位;四是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复员退伍人员生活补助按政策按标准发放到位;五是按政策提高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城乡孤儿救助标准,并按时发放到对象手中。

四、立足实际,健全制度,社保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运行。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xx年元月1日启动实施,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7.1万人,农民参合率为85%。全县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486.2万元,其中农民缴费406.76万元、县财政配套108.46万元、省财政补助43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537万元。20xx年,共有40698人次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医疗保险基金补偿885.2万元,其中:门诊补偿31366人次、金额113.1元,住院补偿9332人次、金额772.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20xx年7月,我县农村特困救助全面过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政策,规范程序,着重抓好“三级评审”和“三审公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4647户、12510人,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的3.6%,人均月平补助30元,人平救助标准比原来提高了20.76元。其中:一类对象572户、952人,人均月平补助64.99元;二类对象1113户、2289人,人均月平补助40.99元;三类对象2962户、9269人,人均月平补助23.69元。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整体移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和机构由民政部门成建制地移交到了劳动部门。在移交过程中,会同审计部门对农保基金进行了审计,对违规挪用的农保基金,按照“谁批准、谁挪用、谁负责归还”的原则,组织了整改和清理回收。目前,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工作正常开展。

4、城乡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启动了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和国有困难企业、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5、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对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人群中患重大病的人员实施救助;二是按时审核发放救灾、救济、抚恤等款项,重点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子女上学、住房困难、受灾受困等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农村福星工程建设,抓好农村福利院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和保障水平。

五、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社会保障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社保资金的性质设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和财政社会保障补助专户,对社会保险基金、合作医疗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灾救济款等各项社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2、社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养老金、低保金、优抚资金、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军转干部生活费等社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上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监督。

第7篇

2018年是我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关键年,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固走稳全镇贫困对象脱贫步伐,根据省、市各级2018年脱贫攻坚的要求,我镇积极认真地开展了多项活动,促进了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摸清底数定方案

截止2017年底我镇国网系统里还有存量贫困户284户786人(含2017年巩固脱贫的贫困户38户141人)和一个贫困村(太平口村),其中低保贫困户193户664人(其中268人享受低保),五保贫困户68户71人;健康状况属残疾的142人,属大病的97人,属长期慢性病的130人;无劳动能力者440人(包含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丧失劳动能力者55人,有劳动能力的仅291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195人,在16岁以下的99人。针对2018年以低保、五保、残疾人、重大病患者、贫困老年人、儿童等为主的脱贫特困群体,我镇对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开展了全面排查,与省、市直驻村工作队一起认真研究讨论,为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量身定制了工作方案,尽心尽力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巩固2017年脱贫成果,为2018年脱贫减贫目标完成夯实基础。

二、“春季攻势”见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固走稳全镇贫困对象脱贫步伐,根据省、市各级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要求,我镇于3月7日召开了XX镇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督办会,进一步明确了我镇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增强工作协调机制,精准脱贫帮扶措施,以确保XX镇今年全面完成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力求“春季攻势”活动“尽全力、出实招、加油干、结硬仗”,将贫困对象的困难放在心上,积极通过产业扶贫、医疗救助、教育补贴和政策兜底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共奔小康。

三、“四大行动”亮作为

在“春季攻势”行动中,我镇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和实施了省、市提出的开展脱贫“大调研”、任务“大分解”、措施“大完善”、台账“大清理”等四项行动,以确保各项数据的精准、真实。围绕贫困村出列的“九有”标准,规划了太平口村香菇种植基地、通村主干道扩建、小龙虾养殖、村文化广场建设和村机耕路维修等多个项目,帮助该村寻找发展路径,确定行业扶贫目标及责任。结合各村、市直各单位开展的“大调研”活动,通过入户摸底核实,我镇需享受教育补贴的共146人,其中学龄前儿童32人,小学62人,初中24人,高中17人,中职4人(雨露计划2人),大专及以上的7人;需享受医疗补助的285人,主要为长期慢性病和大病患者。根据对贫困对象精准施策需求的意愿调查,全镇共确定产业扶贫137户,惠及贫困人口505人。其中:畜禽养殖49户,涉及项目52个,含生猪99头、牛21头、肉鸡8550只、蛋鸡2000只、鸭300只;水产养殖71户,涉及项目74个,含小龙虾养殖1047亩、泥鳅6.5亩、黄鳝150箱;光伏发电项目43户,实施规模126千瓦;另发展笋竹两用、农家乐、农村电商项目各一个。在贫困村太平口村脱贫出列方面,全村结合“九有”的脱贫标准,共规划项目10个,目前各项目已经在全面推进中。围绕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和脱贫成效精准这“六个精准”要求,我镇督促各村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台账实施了“回头看”,并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整改;此外,我们还依据《咸宁市扶贫开发工作业务指南》,以模板形式统一了户、村台帐内容,规范内容填写,杜绝台帐格式不统一、贫困户资料填写反复修改、国网数据采集不精准等问题,为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省级核查夯实了基础。同时,扎实开展了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系统数据清洗工作,组织专班反复核对了录入信息,确保贫困对象网上网下档案信息的一致。

四、再鼓干劲结硬账

虽然在上半年的系列行动中,我镇的精准扶贫工作得到了有力的督办和推动,户档资料更加规范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也发展了产业,扶贫工作总体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存量贫困户构成的特殊性,不难看出,我镇的脱贫攻坚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存在以下困难: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普遍缺失;贫困户人口素质总体偏低,发展项目缺乏技术支撑;主导产业的确定存在“跟风上”现象;村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贫困户脱贫缺乏持续性。根据这些重点难点,下半年我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作为,争取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户档资料和国网系统数据的核对,确保台账资料和国网数据的一致;及时跟进动态管理,记录好贫困户家庭成员的自然增减;按上级要求抓好日常工作,确保上级布置的工作落实到位。二是配合大数据核查清理,按照“六个精准”进一步核实贫困户信息。三是对照XX市精准扶贫政策清单,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要求推进项目,按“七个一批”将贫困户该享受的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加快推进贫困村太平口村整村脱贫工作,按照贫困村出列的“九有”标准查漏补缺,按照既定的项目和时间表推进相关工程进度,帮助太平口村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发展产业,落实政策,顺利脱贫。五是加强宣传,强化督办,做到扶贫政策户知晓,帮扶措施群受益。

第8篇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上学。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贫特困残疾人生产发展,为15户贫特困残疾人提供低息小额信贷,每户5000元,补助7.5万元;为300人残疾人免费进行使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每人300元,已下达9万元;安排残疾人与企业之间的供需见面会2.4万元;盲人按摩培训补助元;为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大学(大专)提供每人元补助和20名贫困残疾人或其子女上高中(职高、中专)提供每人1000元补助,共6万元。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政府助学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2、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为切实保障我区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区残联、民政局通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对象987人,并增发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金46万元;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安居工程”,为7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或无房户实施翻建,每户2万元,为22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实施修缮,每户6000元,共下达资金13.6万元,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问题。

3、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建立残疾人康复站4个,每个站补助标准1.5万元,区级配套4万元;实施“光明行动”,免费为1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助标准每例1500元,区级配套4.2万元。政府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提高了残疾人的健康水平。

4、建设残疾人“福乐家园”。建设3个残疾人“福乐家园”,每个家园补助标准5万元,共补助15万元,重点解决16-45周岁残疾人对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的需求。

二、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到年人均15元的服务标准。

1、落实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经费保障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33号)的要求,在核编定岗基础上,丙类卫生院编制内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的标准由区财政全额核拨;甲类和除山区外的乙类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和院领导的工资由财政全额核拨,其余人员实行差额补助。20__年初预算安排常太卫生院、华亭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院领导工资及社保、医保等资金272.5万元,已下达130万元,保证了卫生院工作人员安心基层工作,解决卫生院人员工作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稳定。

2、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了给居民提供有效、经济、方便、连续的健康服务,加快社区卫生建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执行11.64万人,每人按15元/年筹资,174.6万元。其中:省级6元/人计69.84万元,市级2元/人计23.28万元, 区级7元/人计81.48万元,区级资金已补助到位。

3、实施乡村医生补助制度。以县市为单位,从年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3元,作为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年不低于4000元,市级补助1200元,区级财政补助2800元/年,共计68.6万元。

4、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安排初级卫生经费及预防接种疫苗经费 23.5万元;接种乙肝疫苗工作经费5万元;传染病防治经费5万元;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经费10.4万元。财政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以上几项政策均为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共需资金536.6万元,20__年省级补助专项328.5万元,区级预算安排208.1万元。

三、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1、提高卫生医疗设备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扩展农村卫生院医疗保健服务范围,改善卫生院病房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条件。我区年初配套年完成一个卫生院设备更新项目50万元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费50万元。20__年乡镇卫生院提升工程补助灵川卫生院改造提升经费8万元。

2、落实-20__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项目工作。-20__年度,我区共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1500座,补助标准600元/户,区级财政及时下拨省级农村改厕专项经费60万元,区级配套15万元,保障农村改厕项目所需的地面建设部分资金和项目启动、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健康 教育、督导检查等经费,并确保改厕资金足额到位,保障农村改厕项目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3、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财政出资委托学院定向委培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继续完成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机构任务,安排20__年卫生人员培训费6万元,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补贴81.44万元。

4、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年4057人,政府补助每人400元/年,共补助159万元,其中:省级121、市级14、区级24。

四、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确保群众生活稳定

1、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城市低保1800人,其中边缘户166人,为保障全区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20__年全年需补助279.29万元,月享受城市低保人员717户共1658人。农村低保对象5449人(五保户549人),新增农村低保户451人, 20__年全年需补助460.92万元,已下达资金240万元,月享受低保人员1849户共4931人。为了切实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争取,加大财政的投入,确保我区农村低保工作正常开展,

2、农村困难医疗救助,20__年农村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补助6045人共78.59万元,按50元的标准中省市区三级承担的比例测算:省级31.43万元、市级39.29万元、区级7.86万元。20__年城市医疗救助筹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元,2835人共31万元,其中:省级5.17万元,市级20.67万元,区级5,17万元。20__年革命“五老”人员20人,年600元/人,年1.2万元,其中:省级0.7万元、市级0.4万元、区级0.1万元。20__年重点优抚对象932人,年600元/人,共55.92万元:省级39.1万元、市级11.2万元、区级5.6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__年省(含中央补助)、市、县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每年人均资助总额从80元提高到120元。今后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20__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30元。年参合人数243616,各级财政补助:省(含中央)2290万元,市283万元,区350.8万元。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人数19302人(困难2734人),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人年,筹资标准120元/人年:省级96元、市级12元、区级12元;区120元/人:省级72元、市级38元、区级12元。共计240万元:省级168、市级48、区级24。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160元/年:政府补助每人122元/年,个人缴费38元。医大分校、仙游示范学校参保3039人(困难大学生575人),省级补助年82元/人(困难大学生38人)共计39万元;市属院校学院参保人数10715共计131万元:省级96元/人计103万元,市级26元/人计28万元。

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我区20__年10月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我区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并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经测算10月-12月所需资金670.9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393.3万元,市级107.46万元,区级170.18万元。

6、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医保社保历史欠费问题。20__年年初预算安排历年社保医保欠费资金200万元,用于解决差额及自收自支单位历年社保医保欠费问题。由欠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向医保中心及社保中心补缴所欠单位部分的医保社保总额的50%之后,区财政补助50%,以鼓励自收自支单位积极补缴欠款,进一步解决自收自支单位历史欠款问题。目前,已补助区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水政监察大队偿还医保社保欠费共163744元。

五、加大财政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区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关心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抚恤金总计337.42万元:烈属定补(35人)、一次性抚恤金、病故军人医嘱定补、因公牺牲遗嘱定补提高标准后共55万元;参战人员补助费169人、在乡复员军人定补165人、53年前入伍复员企业工作退休人员29人、失散人员定补1人141万元;在乡在职残废金提高标准,新增2人,年需140.42万元;护理费1万元。切实地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送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健康发展。搞好双拥工作。大力开展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双拥慰问费79.67万元。

六、支持和重视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干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策

区级安排74名离休人员(含糖厂14人)春节慰问费、公务费和特需费16.87万元;处级退休老干部专项经费20.43万元;企业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生活补助1.8万元。狠抓离退休干部四个待遇的落实,使全区老干部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

七、明年工作计划:

1、.做好20__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支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汇编工作。

2.以促进就业为重点,配合劳动部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3.配合做好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配合做好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

4、 积极配合民政和残联,保障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投入,如城乡低保、城市医疗救助、五保供养、重度残疾人救助等,保证对低收入群体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 实保障干部、退役士兵等涉军群体的资金和待遇保障工作。及时发放灾后救助资金和灾后重建资金,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

5、 配合卫生系统,以深化医改为重点,落实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新出现的资金管理制度。

第9篇

一、年初,我们与村干部齐心协力对抗旱灾。年初我省遭遇了几年不遇的旱灾,我们结合村干部一起在田间为田地灌溉,经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战胜了旱灾。

二、“4+2”工作法的学习与应用。“4+2”工作法是农村工作的好法宝。我村认真学习、领会运用“4+2”工作法,成功的解决了村内不容易解决的事情,如:低保、五保;安全饮水工程;红白事简办;文明户评比等各项工作。通过运用“4+2”工作法,不仅解决了村内的事情,而且缓和了村内的矛盾,村干部们也得到了认可。我村会坚定不移地继续运用“4+2”工作法来解决村内的大、小事情,做到让村民真正满意。

三、合作医疗、车船使用税征收。合作医疗款的征收,今年的合作医疗比去年多了10元钱,但是征收工作还是很顺利的,村民们主动到村医那交钱,我与村医共同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车船税的征收,我与村两委把全村的车辆大排查一遍,之后一家一户的征收,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最后圆满完成任务。

四禁烧工作。根据上级领导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分组、分段做好禁烧工作的宣传、上路巡逻等工作,确保了我镇“三夏”“三秋”工作安全,高效的进行。

五、科学发展观学习。根据上级安排,我们组织党员干部召开了动员会。在村党员活动室共同学习了科学发展观。自学习实践科学实践发展观以来,我村紧紧围绕上级安排,做好学习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制订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

六、抢险工作。斗门乡大南村大堤事件。灾情出现后,在上级领导干部的安排下,我在村内和村党员干部们一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本村的送料工作;今年我省遭遇了60年罕见的大雪,我们及时了解村里受灾情况,帮助村民自救。

七、年底,各项工作都进入了迎检阶段,为了做好检查的各项工作,我按照检查内容,一项一想的准备资料。特别是五好党支部的评比资料,按照评比条件,以最快的速度逐项对比归纳整理,并仔细核对,对不完整及丢失的资料进行如实的补齐。

一、安全饮水工程的安装。结合村干部把我村的安全饮水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一切为了群众,为了群众一切,为村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积极协助配合村两委的各项工作,搞好村里的各项村务工作。

四、积极配合镇党委的各项中心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第10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县纪委要求,镇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决定由镇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工作期间,镇主要领导还多次召开协调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各村、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给予了纠正和整改。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任务,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镇财政所通过与邮局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截至目前,全镇已发放粮食直补36.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资金255.3万元,良种补贴15万元,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种粮农户、养殖户和购机户进行了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救灾、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情况

一是认真搞好全镇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今年共救助雪灾受灾户216户,发放救灾款5.5万元。二是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为做好农村低保审核工作,我们组织村社干部对全镇贫困家庭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共确定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户270户864人,在上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是及时发放各类救助款物。从元月到十月份共发放救济、救灾、低保等款物共计32万多元,向受灾群众和困难户发放救灾面粉900袋、救灾大米30袋,为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优抚对象提供了生活保障。

3、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的优惠政策,强化资金管理,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凡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各项资金,均进入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到镇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分校核算,分校拨付,保证专款专用。今年,全镇共落实教育“两免一补”资金1525997元,其中免杂费994135元,贫困住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531862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的管理力度,各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优惠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没有发现超标准收费现象,学校收费秩序正常,群众满意率较高。

4、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我们严格按照有关奖励政策要求,今年截至目前,计划生育特困救助9户共9000元,两女户结扎奖励7户共21000元,特别扶助44户共发放扶助资金45840元。

5、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和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发放情况

一是设立专户。按照“村财镇管、镇管村用、专户专账”的方式由财政所集中统一管理,分村核算,支出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村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工资统发。村干部报酬由镇财政所直接划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确保村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办公经费核发。按照规定,分批及时拨付办公经费,坚决杜绝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发生。

6、合作医疗报销情况

尽量简化合作医疗报销手续,设立了专门报销机构,并逐步建立报销审核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更加方便群众就医和报销。截至目前,镇、村卫生院、所共收报代金券19.73万元,卫生院收治住院病人78人,转诊191人,报销医疗费用3.686万元,真正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

7、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镇上积极筹措民政救灾应急资金达3.7万元,用于救灾应急和贫困扶助,由镇民政办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四川大地震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及时通过镇政府网站、媒体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积极伸出援助之手,踊跃奉献爱心支援灾区人民,帮助他们共渡难关。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向灾区捐款、捐物,全镇共累计捐款达169637.7元,按照规定,统一上缴县民政局。同时,镇上及时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广大党员也通过交纳“特殊党费”方式支援灾区,全镇940名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54570元,也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并按照规程开据了“特殊党费”收缴发票。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惠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11篇

要进一步调整和转变观念,正确认识社会救助。首先要转变对穷人的看法和态度,不能简单地把穷人的贫穷归结为个人原因。其次,不能把救助穷人单纯看作是增加政府和社会的负担,而应看作是政府和社会的应尽之责,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利的客观需要。再次,应当深入领会社会救助的内涵,明确区别现代社会救助与传统式的社会救济的差异。最后,要正确看待社会救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位置。应该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体系的作用,甚至应该认真考虑构建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的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加快法制化进程

要加快救助法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为社会救助保驾护航。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的制度规定多源自于政府的文件、规定和行政命令,具体实施方案也多来自于一些地方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介绍,然后通过政府文件加以推广。从总体上看,在社会救助的实施主体、对象、标准、范围、期限、条件、监督、责任、义务等方面,缺乏法律规范。为把软性的建议变成刚性的法律条款,应尽快颁布和实施国家的社会救助法案,出台《社会救助法》和各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使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康发展。救助法还应明确社会救助的管理机构及社会救助运行的法律程序,明确政府、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个人的权利、责任和它们各自的生存发展空间。

三、完善现有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要合理界定农村居民的低保对象,科学确定低保标准,完善低保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制定灵活的保障方式,特别要建立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配套的改革措施,制定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配套的优惠政策,拓展多渠道增加农民的收入。救助对象要将农村中的五保户、特困户中部分人扩大到所有农村五保户和农村特困户为保障对象。对享受低保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济。要把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结合起来,促进农村贫困群众尽快脱贫。切实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和“少生快富”工程。

(二)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是在巩固应保尽保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分类施保,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科学调整救助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大病、残疾、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给予重点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最低工资制度、再就业政策的衔接,增强救助效果;开展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活动,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要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加强救助站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规范救助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救助,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措施。

二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会加快,城乡分割的格局将出现弱化与松动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应逐步将乡镇企业职工与进城农民工纳入城市最低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根据目前农民工群体的复杂性,可分层分类逐步加以解决。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满40周岁,已经脱离土地在城市定居,职业和生活都有了相当基础),可将其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其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于不符合前述条件、流动性较大且年龄较轻的,可以建立一种特殊的最低生活保障体制,即“公共劳动”形式的最低生活保障体制。这些人员陷入绝境只是暂时的,一旦找到工作就可以养活自己及全家。对他们的社会救助不应是单纯的经济救助,而应是提供劳动机会。

(三)发展城乡医疗救助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县级已初步建立这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其向规范化发展。要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在着力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医疗困难的同时,针对其他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抗患病风险能力弱的问题,按照分层分类救助的要求,将患病后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的范围。

二是要做好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两个制度本身目标并无多大差异,都是解决农民疾病经济负担的问题,也都以大病救助为主。但由于部门职权的隔离,彼此独成体系,独立运行,这无疑增加了很多社会成本,导致行政资源浪费,降低了政府有限卫生投入资源的实际效果。有必要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和有效整合,两者需要实现互补。首先,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三个方面要协调配合。其次,在确定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标准、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和定点医院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后,对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家庭成员和其他贫困农民,由政府资助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其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高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根据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数额,按比例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要逐步降低医疗救助门槛,充分考虑救助对象支付医疗费用的实际困难,逐步调低起补标准。要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救助方式,变事后救助为医治前介入。

三是进一步加快城市医疗救助的实施,目前全国已基本上建立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要使之与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相协调。

四是在以上的基础上逐步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体系,统一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今年苏州市对原有的社会保险、卫生、民政、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方面的医疗救助资源进行了整合。并明确了城乡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的来源和救助办法,实施统一的救助。兰州市2007年则按照一个降低(降低起付线),两个扩大(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扩大救助病种范围),三个结合(院前救助与院后救助相结合、差额救助与全额救助相结合、住院救助与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思路,实施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

四、完善教育救助

一是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当前要确保农村贫困家庭的子女及孤弃儿童的入学问题,让政府的两免一补政策落到实处,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以保证贫困学生“进得来,读得起,留得住”。同时建议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纳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之中,公共财政拨付其免除学生的杂费资金。建议一些地方政府在中央或省里没有将民办学校纳入经费保障机制之前,尽快补齐因指标差距造成的经费缺口部分。

二是继续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子女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尤其要减免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上学费用,保证所有的孩子都能有学上,都能上得好。对于上学处于高等教育阶段,考虑到高等教育费用

比较昂贵,应扩大救助的范围。虽然全国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但要落到实处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加大对现行教育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教育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科学制定“特困生”认定标准。由于“两免一补”发放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特困证”由民政部门发放,其认定标准与教育部门实际贫困生数出入较大,加之贫困原因千差万别,造成实际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因没有“特困证”而享受不到“两免一补”政策带来的实惠。因此要加大民政部门与教育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由民政和教育两部门组成的贫困生认定联席会议制度。

五、完善住房救助

一是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向低保家庭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提供必要的廉租住房。没有条件提供廉租房的,要按月发放租金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二是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特困户或无房、危房和房屋失修户,实行多种形式的住房救助。对农村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的住房救助,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政府补一块、集体助一块、个人出一块的筹资模式,采取新建、改造、修缮、置换、配租等方式加以实施。多方筹资建设部分廉价房解决困难户无房问题;制定实施“安居工程”计划,分阶段完成农村困难群体的家庭危房改造和房屋修缮任务。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闲置房,通过村组织租用、置换等方式,为农村困难家庭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三是要着手解决进城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安居才能乐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要转移到城市来,由于自身的原因,他们不可能一下子在城里置房。如果没有一块属于他们的“栖息地”,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建议未来将进城农民工一并纳入廉租房的范围,其要点是严格制定认定标准。

六、全面推进城乡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全国各地要普遍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把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依法为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公证和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援助。如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向全市所有低保户和农村贫困户发放实名的“法律援助联络卡”,持有此卡的群众在全市所有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进城农民工实施法律援助,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将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这样不仅可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够减少农民工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七、建立就业救助

一是要高度重视并优先解决城市“零就业家庭”问题,切实做到户户有人就业,人人都有保障。要把享受城市低保、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减免职业培训费和职业介绍费,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二是制定公平的就业政策,消除性别歧视,实行同工同酬,形成劳动者与劳动市场、劳动市场与社会环境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进而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统筹发展。

三是要从完善劳动力市场人手,为低收入者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培训、转业培训、创业信息等。

八、开发利用社会资源

一是大力提倡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过程中,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加大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力度,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筹集社会救助资源,缓解救助压力。另一方面,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和组织在社会帮困工作中的作用,多方面、多途径解决特殊群体的困难,引导社会资源,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最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互动的救助机制。同时,互助互爱、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还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使现代化建设更加顺畅地进行。

二是重视和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这是政府救助资源的补充,也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在现代社会中,我们不能忽视民间组织(非政府机构)的救助工作,它们也是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培育非政府社会公益组织、非营利组织、慈善机构、群众组织、社区组织,志愿团体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庭和个人在内的全社会力量,朝着国家主导的福利多元主义模式发展。政府要积极扶持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要为它们的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大力发展社会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提倡开展社会互助,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关怀和救助。这样,不但可以让社会力量帮助政府分担一部分负担,还可以把那些政府本身负担不了或者负担不好的救助工作交由民间组织负担,使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得以更好地改善。

九、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救助所和各级乡镇、街道救助站,形成社会救助的组织网络。统一领导当地社会救助工作,统揽各项救助政策,并把以条为主的社会保障与服务转变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的力量,街道(乡镇)的社会保障部门应配备编制内的专职干部,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工作,并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养、培训。

二是建立一个统一由基层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采集、登记,乡政府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向有关部门反映、各单位部门实施的有所帮扶、救助活动。通过乡镇街道落实到村或者是社区,统一安排、统一管理,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遗漏等现象的发生,增强救助款物使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救助效能最大化。

十、理顺社会救助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系统。以省、市两级政府为主导,省、市、县(区)实施管理,从省、市、县(区)、乡镇、村五个层面提供服务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和村委会中专职人员组成有层次无疏漏的工作网络,实现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全员覆盖和属地化管理,保障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

二是规范运行模式。社会救助体系包含着多个单项社会救助制度,这些制度建设的内容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必须要求相关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民政牵头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妇联、残联、再就业等部门的作用。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民政、社会保障、建设、卫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民政,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定社会救助的工作目标并及时解决救助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调整民政部门内部分工,通过体制创新解决救助工作的随意性以及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资金不保证等问题,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健全社会救助各级网络,充分发

挥社区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把社区建成社会救助的网络基层平台,通过各项社会救助为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体提供直接服务。

三是构建救助信息平台。以农村低保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和依托,建立一个功能齐全、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度高、规范透明的社会救助信息网络。通过网站,省内任何一个社会救助对象的个人和家庭信息以及贫困类型、救助类别可随时查询、分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现网上申请、下载表格、咨询政策法规、公布捐赠需求信息、网上投诉监督等。

十一、完善社会救助的管理系统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资金要实行由救助中心封闭管理,做到管人、管事、管钱相统一。资金管理一体化,能简化资金的运行环节,缩短资金的拨付时间。在救助工作管理上,要实行一个口子向上申请,一个口子向下落实,实现救助组织系统化。在救助审批上,要实行程序化,村、乡、县三级按申报、审核、审批和公示的程序操作并进行动态管理。在救助资金发放上,所有社会救助资金一律通过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所需银行费由财政统一解决,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有效地防止资金在乡镇被挪用、挤占、截留的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第一是在救助对象的确定方面,全面实现公开、透明的操作方式,对拟救助对象全部在其所在辖区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除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立即取消其救助资格。第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和救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专账专户、封闭运行,对救助资金的拨付、运行、到位进行全程监管,充分发挥救助资金效益,不断健全和完善群众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有机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应定期自查并接受审计部门对救助基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救助资金合理使用,防止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等现象发生。杜绝暗箱操作和“人情低保”,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力打造社会救助“阳光工程”。

三是建立起多渠道、稳定增长的救助资金筹措机制。资金是社会救助制度的支撑,没有资金,就无法实施救助。目前社会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两个渠道,即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其中政府投入是主渠道。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对口帮扶为补充,分级负责的救助资金筹集机制。

第一,调整财政结构支出。大幅度增加财政性社会救助资金支出比例,要将政策性社会救助资金支出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规范和稳定资金来源,形成综合投入机制,确保社会救助经费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同时,在中央、省、市三级建立社会救助专项调剂资金,用于补助贫困地区和县级财政困难的地方,以降低因地区发展不平衡而造成的社会救助不公平的程度。

第二,将各类救助资金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将原来各部门自行筹集、分散使用的救灾、低保、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各类专项救助资金进行整合,形成整体合力。同时,可将原来属于工会、残联、共青团、妇联以及“红十字会”的相关基金,也纳入社会救助资金总盘子,可以由财政统一牵头,统一筹集,统一管理,统一制定救助标准,规范审批程序,有效解决多头救助、重复救助等问题,提高救助效能。

第三,要鼓励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社会救助提供捐赠、资助,并全部用于社会救助。同时加强民间公益性救助资金的监督,确保救助资金规范运作。

十二、完善社会救助的一些辅助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设定低保标准。低保标准的设定不能凭长官意志,也不能照搬拿来。应依据科学合理的统计、严格的调查分析,测算出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城市和农村年人均最低生活消费支出,并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上述地区制定出与本地区人民生活相适应的低保标准,并做到既要与当地的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又要满足低保对象的生活需要,还能积极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自主就业。标准要设定在一定的幅度内,由各省、市、县、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具体标准。

另外,也可根据低保对象的不同,实施不同档次的低保标准。一部分是生活难以保障的低保群体。如“三无人员”、患大病或重度残疾者,低保家庭及其子女,应执行最高标准;一部分是已经就业的低保对象,执行中类标准;除此之外的低保者,执行最低标准。

二是科学地甄别救助对象。救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核定保障对象家庭成员收入,纠正和查处以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行为,同时要研究改进核查、核算办法,提高核查的透明度。在此基础上,第一,要加强劳动、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制度配套和工作配合,要建立完善的收入评估制度,家庭年纯收入应包括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I生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既要考虑申请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结构和特点,还要考虑申请户的家庭人口结构情况、生产经营能力、生产经营项目、产品销售的市场平均价格、当地的消费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测算。第二,要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人制宜。改革平均施助的方式,推广分类施助和差异施助,不能搞一刀切,确保公平、公正。

三是完善救助手段。要根据低收入群体需求层次和水平的提高,应逐渐扩展社会救助的内容,完善救助方式。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一个人最起码的是生存需求,然后是安全需求、教育需求、社会参与需求、社会尊重需求等等,相应地,救助内容就有基本生活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等。并且现实生活中低收入群体基本生存条件的变化,也推动了单一生活救助向多方位社会救助理念的转变,相应地不断派生出新的救助内容。如过去最低社会保障标准主要考量衣食两个方面;在新的形式下,要通过援建公共设施、生产扶持、技术援助、资本扶持、心理咨询、科技咨询、劳务输出指导、农村政策咨询等等,为他们创造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提高他们进行自我生产和自我救助的能力。同时要处理好特困户生活救助与灾民救助,定期救助与临时救助,政府救助与社会捐助等各种救助之间的关系。使得处于贫困线以下的人和家庭看到生活的希望,具有脱贫的信心。

第12篇

2005年,财监系统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跻身全国县级两百强”目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发扬争先创优精神,全力干事,奋发进取,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积极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发挥民政职能优势,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1、立足为民解困,开展了面对困难群体的各项社会救助。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机制健康运行。通过加强督查,科学指导,完善管理,发展副业,全市各敬老院管理规范有序,五保对象生活安稳幸福。目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费已达3020元/年。全市19所敬老院共落实生产用地85.3亩,生产蔬菜13.5万多斤,饲养生猪180头,大部分敬老院蔬菜、猪肉实现基本能够自给,并吸引自费托养老人50名。城乡低保及春夏荒救济落实到位。认真执行动态低保制度,目前城镇居民低保对象停保30户100人,农村低保对象停保396户933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4817户8167人,其中:城镇居民低保户362户776人,农村低保户4455户739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41.8万元,其中城镇居民低保金63.2万元,农村村民低保金378.6万元。审批减免1401名困难学生学费145.6万元。元旦、春节期间,拨出慰问金122万元;春夏荒期间,下拨救济款9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928户11000人,并及时做好了“5.4龙卷风”、“6.18”洪涝灾害救助工作。慈善救助有效实施。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慈善资金41.5万元。开展重病医疗、特困群众、特困学生救助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36.8万元,受救助人员1100人次。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正式施行。制订并实施了《我市市医疗救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发放救助金23.8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679人。接受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申请865人,实际救助729名,累计发放救助金3.6万元。更多经典尽在

2、立足基层稳定与发展,开展了村委换届选举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在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注重发扬民主,规范操作,强化督查,选举工作顺利,成效较好。表现为选举成功率高,全市555个村,有552个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另有3个村要实行缓选),其中538个村选成选足,成功率达97.5%,没有出现空白村;选民参选热情高,全市选民总数384413人,其中实际参选选民有367718人,参选率为95.7%;村委会成员素质良好,全市村委会成员数1392人,其中党员人数占总数62.4%。初中以文化程度占总数的93.10%。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城镇化和发展要素集聚出发,深入开展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调研,精心拟定调整方案,做好上下级的衔接沟通,稳妥推进方案的实施。全市27个乡镇,调整为21个乡镇,包括2个街道、13个镇、6个乡,调整率22.2%。

3、立足争先创优,开展了争创双拥模范城和老龄工作先进市活动。围绕争创双拥活动,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圆满完成退伍安置任务。共安置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299人,共发放安置保障金126.9万元。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220.9万元,制定出台《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暂行办法》,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标准与我市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据测算,实施自然增长机制后,全市优待金支出增加120多万元。做好了争创的各项准备工作,整个争创工作得到省、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我市被授予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围绕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活动,加快推进市、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及活动场所建设,促进老龄工作深化发展。全面部署实施家庭协议养老工作,提高家庭赡养水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托老年电大、老年大学,扎实开展老年人文化教育,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目前,正在接受老年电大教育老年人达1837人,在老年大学学习的老年人达600人。依托社区,广泛开展各类社区老人文体活动。全市10个社区,组建老年文艺团队11个。

二、加强财税征收管理,促进收入持续增长

1、大力组织收入。坚持“抓大不放小”的税收征管方针,开展漏征漏管户清理。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三等九级”的征管办法。加强与金融系统的沟通,扩大网上申报和银行扣款范围,至9月底,90%的企业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企业和“双定”户实现了税款的银行扣缴。探索建立基金户的联网扣税模式,推进个体工商业户及自由职业者办卡扣缴养老、医保费扩面工作,真正实现纳税人从办理申报到缴纳税费全过程的电子化。推行稽查责任制,制订《案件处理、处罚集体审议及报批制度》、《税务检查时效管理办法》,提高稽查效率。完善国地税、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促进税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努力做到应收尽收。1-9月,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4.5亿元,完成年计划79.3%,增长18.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7亿元,完成年计划76.4%,增长23.5%。财政总支出完成42225万元,增长26.6%。预计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6.05亿元,增长18.6%,地方财政收入3.65亿元,增长17%。1-9月,地税部门完成各项收入30783万元,增长1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万元,增长7.9%。预计全年实现地方税收收入3亿元,增长14%。国税组织各项收入20084万元,增长17.3%。其中烟草公司分别上交国税691.7万元,地税969.3万元。

2、优化收支结构。正确分析今年水泥等传统支柱产业税收大幅下降的严峻形势,调整收入结构,强化税源监控。及时调整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完善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扩大土地增值税的预征范围;出台《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开展客运行业纳税评估,规范客运企业税收管理;调整木材行业税收政策,进一步规范木材行业税收征管,加强社保费收入征管。对年纳地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动态管理,确保税收的及时入库。严格支出安排。制定《我市市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预算编制标准、程序;坚持“保吃饭”与“搞建设”相结合。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编制赤字预算。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急需。财政支出向工业发展、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倾斜,其中企业贴息资金增长11.1%,农业支出增长67.5%,教育投入增长11.7%,公共卫生支出增长56%,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增长28.2%,公检法司支出增长16.7%。

3、积极培育财源。及时调整财税扶持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培植新兴财源。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技改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和管理,加大了技改贴息支持力度,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2600万元,推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充分发挥担保中心的政府信用担保作用,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其它各项省、市财税优惠政策,1-9月,地税对23户企业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4709万元,批准38户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1245万元,办理69户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国税办理各类退税5509万元,其中出口退税1287万元,资源综合利用退税2684万元,民政福利企业退税1174万元,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退税364万元,办理征前减免税收1104万元,为4100多户纳税人办理起征点见面手续。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国债资金。1-9月,向上引资额超亿元。加强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和管理,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重点建设资金的需求。认真选择政府外债投向,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衔接,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2005年共融资1.1亿元。加强资产出租管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坚持发展稳健并重,促进金融地方共赢

1、加强窗口指导,优化信贷结构。定期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和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专题座谈会,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促进信贷总量平稳增长;认真抓好各项货币政策的落实工作,跟踪各项货币政策措施的实施效应;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金融机构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有效投放。加强与市外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举办了首届投融资项目洽谈会,向市外20多家金融机构推介项目50个,现场签约19个,协议融资11亿元,已到位资金亿元。全市存贷总量实现稳健增长,9月末,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73.2亿元,比年初增93468万元,增长14.65%,同比多增4546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6.3亿元,比年初增63345万元,增长12.67%,同比多增31849万元。余额存贷比77%,增量存贷比67.8%,超过XX市平均增幅24.3个百分点。引进市外信贷资金3.73亿元。

2、加强信用建设,改善金融环境。出台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把促进改善区域警容生态环境作为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行为,组织开展“信贷守信企业评选”活动和重点支持企业的筛选活动,评选出信贷守信企业86家,2005年金融支持重点中小企业37家。深入开展信用村建设,共创建信用村214个,比年初增加3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9%;评出信用户82207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8%。9月末,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6795万元,余额23065万元。继续实施公务员信用证制度,完善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用证制度。

3、加强调查研究,指导科学信贷。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情况调查,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金融机制,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有关建议。开展水泥行业经营现状调查,提出了积极应对宏观调控,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和优化传统产业等有关建议。开展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外贸出口、金融支持春耕生产、对金融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贷款发放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办理票据贴现、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和成本费用控制等情况调查,密切关注和掌握日趋活跃的民间借贷情况,加强金融政策宣传和指导,引导民间资金合法借贷,为金融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建设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四、强化市场秩序整顿,促进经济社会安全

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文明确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分段监管职责,理顺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快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出台实施《我市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实施方案》。目前以“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流通网建设全面铺开,其中连锁超市在乡镇的覆盖面已达70%以上,年内有望达到100%,创建放心店的行政村也已达到40%以上。在监管责任网方面,各级相互间签订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责任机制;实施《我市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我市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群众监管网方面,按照“多网合一、一网多用、资源共享、网络共用”的原则,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30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已挂牌运作,全市累计聘用各级食品安全监督员700多名。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制定实施了《我市市食品安全分段整治实施方案》、《2005年我市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计划》。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建立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档案库,深入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加强了食品流通市场的整治。抓好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和零售药店GSP认证工作,加强了药械市场的专项整治。

2、积极开展流通市场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坚持日常整治,重抓节日整治,加强联合整治,开展“打假保农业”、“打假保节日”、“打假保农业”、“打假保建设”等各项整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安全。在整治中,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516个,涉案总金额达2698.5万元,罚没款总额达187.3万元。其中,查办各类大要案件137起。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查。专项整治学校锅炉和液化气超期钢瓶,开展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气体的生产经营单位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开展特种设备操作工岗位培训,提高了特种设备操作工的持证上岗率。

五、积极实施品牌战略,促进区域竞争力提升

1、积极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质监部门专门制定了《我市市2005—2007年名牌培育发展规划》,共有34个企业被列为培育对象。完成了2005年度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标建议与推荐工作,上报上XX虎山集团水泥产品和江化股份公司的DMF产品评价目标建议材料,开展了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XX名牌产品、XX名牌产品的申报与复评相关工作。其中申报XX名牌产品企业13家,申报XX名牌产品企业5家的,分别为XX我市变压器有限公司的电力变压器、XX我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的节能灯管、恒亮蜂产品公司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的蜂产品、我市猕猴桃产业化协会的猕猴桃。我市牌猕猴桃、恒丰园牌蜂产品已顺利通过复评,我市牌蜂产品新获2005年XX名牌产品称号,至此,我市市XX名牌产品已达8只。及时打击假冒名牌行为,在温州市鹿城区中山北路铁路桥底端掉一制售假冒窝点,当场查封涉嫌假冒国家免检、XX名牌的“虎球”牌水泥27吨,包装袋1000余只,制假工具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