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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论文

时间:2022-11-11 14:31: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政策法规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政策法规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马尼拉宣言》强调旅游是“人人享有的权利”,而不是政府“发给公民的福利”。但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人们却越来越忽略了旅游的权利理念,而功利性地把发展经济作为发展旅游的单一目的,形成了旅游的不公平现象。在进入21世纪人类强调“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今天,我们对旅游的认识,也应该由单一的功利化目的——发展经济逐步回归到旅游的本质——把旅游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一切社会机构,都有责任和义务为人类旅游权利的实现提供政策保障、创造物质条件,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更应该通过政策、法规等手段,保障其旅游权利和旅游愿望的实现。

论文关键词:旅游权利残疾人旅游弱势群体旅游社会公平

一、引言

“不论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多么现实、重要,都不会、也不可能是各国做出鼓励发展旅游业之决策的唯一标准。”——《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

二、旅游是人的基本权利

1旅游权利的原始定性

从人类旅游现象的发展历程来看,旅游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少数人自发出游、群体性自发出游、社会有组织(管理)出游3个阶段。而在前两个阶段,旅游的社会性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真正对旅游的性质及社会影响、社会地位进行定性的是1980年9月27至10月10日在马尼拉召开的世界旅游大会上通过的世界旅游领域的纲领性文件——《马尼拉世界旅游宣言》,该文件强调了旅游的社会作用:“在旅游实践中,精神因素比技术和物质因素占有更重要的地位”,精神因素主要为以下几点:

——彻底实现人的自身价值;

——不断地推动教育的发展;——各国命运的平等;

——本着尊重他人人格和尊严的精神解放人;——承认文化属性并尊重各国人民的精神遗产。

在此基础上,《马尼拉宣言》原始性地对“旅游权利”进行了定性,强调“旅游应是人人享有的权利”。

众所周知,自19世纪中叶现代旅游产生开始,旅游就不再是“很私人”的活动,它已经由“有限富人的活动”转化为一种“广泛与社会、经济生活相联系”的社会现象,在实现人的权利、提高人类素质、发展地方经济、增进文化交流、促进国际交往与世界和平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而对于人类个体而言,旅游成为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实现自我价值的最重要的途径。正因为如此,作为世界旅游领域的纲领性文件,《马尼拉宣言》进一步发扬了《世界人权宣言》中“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的理念,更加明确地强调:“旅游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需要之一”,“旅游应是人人享有的权利”,“旅游是人们的一种积极休息,能够强烈而深刻地表达人的本性。”

作为现代社会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旅游应为全社会成员所共享,国家、政府、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从人文精神出发,为人们实现旅游的权利创造条件和便利,这是政府、企业和社会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2旅游权利的实现与旅游发展的功利化

毋庸置疑,旅游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条件:一是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这既包括国家、地方的经济基础,也包括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基础。二是要有政策、制度的保障。旅游既是一种个体行为,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规模化、社会化发展需要政策、制度的保障和支持,甚至需要政府的导向和引领,包括休假制度、旅游产品开发与供给制度、旅游产业政策与旅游法规等。

由此,有两个相关问题需要引起特别关注:

一是如何处理好“权利意识”与“功利化”的关系。旅游作为现代社会人的基本权利,不是政府赐予的福利,这是各级政府必须确立的基本理念。虽然发展旅游能够获得经济收益,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企业也应该通过发展旅游来增加收入、发展经济,但政府、企业和社会机构不能功利化地把发展经济作为促进旅游的唯一目的。对于中国来说,旅游业的发展经历了30年的经济导向发展阶段,积累了管理经验和产业基础,具备了规模。而在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今天,旅游业也应该走向本质的回归——由单纯的产业导向走向社会导向,即更加注重旅游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人类综合素质、实现人类个体自我养成上来,这也是我们今天制定《国民休闲计划》的根本目的。正像《马尼拉宣言》所强调的那样,通过发展旅游来获得经济收益、发展区域经济并不是唯一的标准和目的,相反,实现人类的旅游权利,才更应该是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民休闲计划》无论是哪个部门主持拟定,无论在哪一级政府层面上出台,都不能把它作为政府的福利性“恩赐”,更不能把它作为经济低迷时期的行业救市计划。

二是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弱势群体的旅游权利如何实现。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既然旅游是人的基本权利,就应该人人共享,包括低收入群体和其他的弱势群体,这部分人旅游权利的实现考验着一个国家、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

三、低收入群体旅游权利的实现途径

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下,社会财富都不会是平均分配的,必然会有部分低收入群体存在。这些低收入者,一般包括因身体的缺陷无法就业者、智障者、青少年无收入者及其他因各种原因生活在低保水平的社会群体,而在一些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即使是就业的“工薪阶层”也可能无法获得较高的收入,没有多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供旅游消费支出。正因为如此,《马尼拉宣言》也特别强调,要建立“社会化”的旅游机制,为那些低收入者实现旅游的梦想——“社会化旅游是每个社会为那些最没有机会行使其休息权利的公民所设立的目标”;而且还特别指出,“由于青年比其他旅行者或度假者收入少,所以青年旅游应得到最积极的关注。一种积极的政策应给青年提供极大的鼓励和设施,同样也应对老年人及残疾人旅游予以重视。”

而在现实社会中,国家和地方政府、社会机构等通过怎样的政策与措施来保障低收入阶层实现旅游权利,则是一个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马尼拉宣言》中所倡导的“社会化”旅游机制,是通过怎样的途径来实现人类普遍的旅游权利呢?

1带薪假期——制度保障

带薪假期,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确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劳动法》都在《世界人权宣言》的框架下规定了就业人员享受休假的权利。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最重视劳动者休假权的国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除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要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外,第四十五条还专门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有资料显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了带薪假期制度,如法国、西班牙每年30天,比利时24天,英国20~27天,德国、意大利5~6周,韩国20天,泰国10—20天,澳大利亚30天以上;日本出勤率在80%以上或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者每年可享受10天的带薪休假,6年工龄以上者每年可以有20天的带薪假期,日本公务员带薪休假时间一般在30天以内。美国企业一般规定,职工上岗半年后获得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算)的带薪休假,满一年带薪休假增加为10个工作日,5年后为15个工作日,10年后为20个工作日;一些大公司为奖励老员工,会在此基础上继续予以增加。带薪休假可以在年内1次用完;也可以分成多次使用,1次用半天或几天,有些公司还准许职工按小时使用。瑞典提倡在职人员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2002年开始试行自愿休长假制度,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假12个月的员工可以在休假期间领取85%的失业保险金。

带薪休假制度,是政府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劳动者休假权的法律认定,同时也是对业主的强制性约束,这一制度保障了公民实现旅游的两个最重要的条件:一是闲暇时间,二是可自由支配的收入,而这种假期里的“带薪”又往往被看作是劳动者的“旅游专项资金”。

2“免费日”和“免费”——人类资源人类共享

自然和文化遗产区、博物馆、艺术馆、旅游景区等场所定期实行免费开放日,是实现人类资源人类共享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欧洲,许多国家的博物馆、艺术馆,将每周的某一特定时间确定为免费日,如丹麦首都哥本哈根每周三博物馆免费,梵蒂冈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天免费开放,瑞士洛桑博物馆每月第一个周日免费,日内瓦大多数博物馆常规展览常年免费,英国伦敦大多数博物馆包括大英博物馆都是免费参观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国家的博物馆开始由定期设立免费日过渡到完全免费。中国在2008年由几个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将全部实行免费开放。

由博物馆、艺术馆的免费日,开始逐步向公益性旅游景区延伸。如杭州市政府投资几十亿元开发的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确定每周一“向所有的地球人免费开放”。许多城市的一些兼具休闲游憩功能的城市公园、园林等也逐步走向免费开放。

公共资源、公益性旅游景区由收费到设立免费日、到完全免费,不仅仅代表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是人类公平思想得以认同和实现的象征,让所有的人都能够享受到人类的自然遗产和文化财富,让所有的人都能够在旅游中受益。

3“旅游券”——政府、企业对责任与义务的暂时兑现

政府和旅游企业发放旅游免费券和旅游折扣券,是承担责任、义务的政府和企业对公民旅游权利的一种暂时性的兑现。

2009年1月杭州市政府出台政策,宣布自2009年2月到4月启动“杭州人游杭州”优惠季活动,使用杭州市民卡到杭州所属旅游景点旅游可以享受五折优惠。3月开始,当地旅游部门通过广场促销和邮政直邮投递,向上海、江苏等地市民发放总金额4000万元的杭州旅游券,游客可以持券在指定的旅游景区、游船公司、餐馆、茶楼、足浴和旅游演艺场所抵价使用。

政府在费用上的资助、发放免费旅游券,企业的价格折扣等,从本质上说,应该是一种对责任和义务的担当,而不能异化为某一个特定时段的促销或救市计划。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中,有时会被一些不良企业所利用;一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仅仅把这些行为作为营销的手段,而忽视了担当的社会责任。这是应该引起社会、特别是政府关注和重视的。

4社会化机制——政府、企业应承担的义务

要想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使所有的社会群体都能够享有旅游的权利,需要建立一种社会化机制,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所有人都能够实现参与旅游。

据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受经济衰退的影响,2009年夏天毕业的近30万英国大学生中,预计8万人既无法就业也无法继续深造。英国政府计划拨款资助这些“失业”毕业生参加由英国“罗利国际”青年组织发起的海外(旅行目的地包括马来西亚、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印度、加纳和斐济等)旅行活动。在为期数月的旅行中,参与者除观光外,还充当志愿者,帮助当地民众建造学校和卫生设施等。“罗利国际”旅行项目人均花费3000英镑(约合5007美元)。政府首批计划赞助500名毕业生,赞助总金额50万英镑(约合83.45万美元)。

英国政府的这一行为仍属于暂时性的;社会化的旅游机制,应是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的一种长效机制,涵盖多个层面、多种模式、多种途径的旅游促进体系,包括以下几个基本领域:

——贯穿于全部教育过程的修学或游学旅游制度;

——政府、社区福利制度下的旅游资助机制;

——企业的奖励旅游、福利旅游、成长(培训)旅游制度;

——残疾人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的制度化资助机制;——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的低息或免息旅游借贷,等等。

四、现代社会要更加关注残疾人群体的旅游权利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

根据联合国文件的定义,残疾人是指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残疾人权利公约》,联合国大会2006年12月13日通过)。据联合国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球约有6.5亿残疾人,约占世界人口的10%。据我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有各类残疾人8千多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

1残疾人的旅游权利和旅游愿望

旅游对残疾人而言是一个“奢侈的梦”。在残疾人群体里,有90%的人渴望旅游,却只有不到10%的人有能力出游。由于身体方面的缺陷,残疾人出行有很多困难,而在旅游消费中他们又属于低消费的目标市场,致使残疾人旅游市场的规模一直发展不起来。对于旅行社等企业来说,经营残疾人旅游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所以许多旅游企业都不愿意开发和经营残疾人旅游产品;即使是政府部门,也往往忽视了残疾人的旅游需求和愿望,到目前为止,国内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城市的旅游部门专门研究过残疾人旅游产品的开发问题——人们过于功利化地为发展经济而发展旅游,却普遍忽视了残疾人旅游的权利。成都一位多次组织残疾人出游的盲人唐柯曾说过一句令人深思的话:“虽然我们眼睛看不见东西,但我们可以用心灵去感受世界。”

2残疾人旅游的专门性设施和服务被普遍忽视

正因为残疾人的旅游权利被忽视,所以导致了为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服务的专门性旅游设施和服务的严重缺失。

在旅游景区中,专门针对残疾人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往往成为“盲点”:虽然有无障碍通道但常被占用,没有专为残疾人使用的卫生间,没有为残疾人准备基本的助行器具——轮椅、拐杖等,没有通往景区的无障碍客车等,一些宾馆内缺乏残疾人专用的双门电梯,剧院、博物馆等没有残疾人使用的洗手间、停车场及视听设备等。

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特别是对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服务功能,反映了城市的经济实力、文明程度和人文意识。一项关于城市道路和交通的调查表明:对残疾人来说上公交车困难的占70%,公交车的多阶踏步对下肢残疾人是最大的障碍,车内缺乏为残疾人预留的专用座位,缺乏为视力残疾人提供语音报站服务和为听力残疾人提供电子视频报站服务;城市道路上的导盲带经常被车辆、摊位等占用;交通路口没有设置交通音响信号、防滑路面和栏杆等;医院、银行、邮局等场所没有专供轮椅者使用的低位服务台;宾馆内没有设置便于残疾人出入的专用电梯、个性化房间、卫浴设施和就餐的低位餐台;旅游景区内没有残疾人专用的坡道、客车和厕所等等;剧院、博物馆或景区内都没有配备针对聋哑人的手语翻译服务,也没有针对视力残疾人的专门服务。

而从市场供给上看,旅游市场上针对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项目很少,主要表现在:(1)经营残疾人旅游的旅行社企业少,由于残疾人较高的出行成本和不稳定的市场,旅行社一般不把残疾人旅游作为经营的内容;(2)缺乏针对残疾人群体进行个性化服务的专业人员,如朗读员、手语译员等;(3)缺乏针对残疾人服务的信息手段,如旅游区基本没有盲文解说系统(包括标记语言、字幕、触觉交流、大字本、无障碍多媒体以及书面语言、辅助或替代流方式等);(4)缺乏相应的旅行保障机制,保险公司不负担残疾人的意外险,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旅行社承担的潜在风险级别相应提高,从而抑制了残疾人旅游市场的开发。

3发展残疾人旅游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七条强调:“保护人身完整性,每个残疾人的身心完整性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尊重。”发展残疾人旅游,一方面能够培养积极、乐观、进取的生活态度,塑造自尊、自信、自强的人格信念,平等、充分地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最终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旅游感知社会,了解社会,参与社会生活,增强社会归属感,有助于促进“残健融合”,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发展残疾人旅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国现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家庭人口2.6亿,而全世界则有6.5亿残疾人,占世界总人口的10%。他们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创造者,又是和谐社会幸福生活的拥有者和享受者;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是社会资源的拥有者,同样也有享用的权利,理应得到享用的机会。因此,发展残疾人旅游,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享有的旅游权利和利益,才能真正体现社会公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第2篇

1.实践性教学含义以及种类

实践教学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扩展,是实现“以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保证,是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就业率的主要途径。实践性教学是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采用技能训练和操作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过程,是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的。实践教学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包括军训、创业活动以及纳入教学计划的社会调查、科技制作、学科竞赛活动等[2]。

2.高职院校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必要性

首先,旅游行业特点要求。旅游行业是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行业,它要求从业人员既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又要有实际操作和科学管理应用的能力[3]。旅游行业的行业特点要求旅游管理教育必须要与实践高度结合。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作为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旅游管理专业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同时是导游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该课程的教学更应当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其次,打破传统教学观念的需要。目前,不少旅游管理的教师在教学中仍然普遍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重视理论知识的传递,忽视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即使有些教师在专业实训室能为学生进行实际演示,但是由于平时不注重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协作,对饭店、旅行社、景区等的实际运营模式、流程以及最新动态了解甚少,从而不能达到使学生拓展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理论基础和实际动手能力的教学效果。另外,通过调查本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90%以上的学生希望能改变被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模式,他们希望能增加实践教学,提高动手能力。

3.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具体运用

我校旅游法规课程选用的教材是广东省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政策法规》,是广东省导游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全书内容包括政策篇和法规篇,政策篇是国家的方针政策内容,属于基本理论,法规篇包括旅行社经营管理法律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旅游安全事故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交通和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旅游住宿治安管理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管理法律制度、旅游合同等内容。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本课程安排周课时4个,总学时数68个,要让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熟悉旅游行业的条文法规,必须考虑教学方法的改善,先进的教学方法和良好的教学手段的有效应用,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吸收和理解,更好的达到教学目标。笔者在教学中不断摸索,认为实践性的教学方法不但能很好的帮助教师达到教学的预期效果,还能让学生更容易、更快接受新知识。在实际教学过程笔者主要采用的实践性教学手段分为校内教学实践和校外教学实践两种,具体的教学方法有:情景模拟法、社会调查法、参观式学习等等。在此,笔者将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谈谈实践性教学在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中的几项运用。

3.1校内实践运用

3.1.1借助校内实训室我校建有可供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实践用的模拟旅行社实训室、模拟导游实训室、模拟酒店客房实训室、模拟娱乐歌舞厅等。教师应该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根据课程内容设计好教学,比如旅行社经营管理法规制度这一章,它主要包括旅行社设立、旅行社经营两大模块,借助旅行社实训室,向学生讲解旅行社设立的三大基本条件,应当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质量保证金需要交多少等等。这些知识点前呼后应,脉络清晰,最后让学生掌握旅行社的设立程序和条件,并动手制作申请设立模拟旅行社的全套资料。

3.1.2课堂模拟演练旅游政策法规第十二章内容《旅游合同》,如何订立旅游合同是本章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导游资格考试的难点,具体的教学中可以通过模拟订立合同,使学生了解订立合同的程序和要求,培养学生依法订立旅游合同的能力,掌握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履行合同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例如,先设定一个背景资料:有一个旅游团要参加海南的旅游观光,双飞4天,住当地5星级酒店。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需要跟游客签定旅游合同。提出假设,假设学生是某旅行社的经理,请学生根据上述背景材料拟定一份旅游合同。要求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界定要清楚明确,不含混不清,不产生歧义,不得违反《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另外,实际教学中亦可以设立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以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由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每次从正在学习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学生中公开选出十余名学生担任案件中的“司法人员”,“律师”,“原告”、“被告”,“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按照程序法的规定,模拟真实“案件”的审判活动。

3.2校外实践运用

校外实践运用在这里并不是指校企合作的分段式或者顶岗式实习,而是指结合我校校情以及所处环境,布置学生完成课外实践调查或者带领学生到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参观式学习。

3.2.1课外调查法旅游政策法规中的第九章内容包括了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法规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等内容,这些内容的运用性非常强,都是目前行业必须要遵守的规范。首先通过授课讲解主要内容,随后用课外实践调查作业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要求学生分组并派组长抽题,给定1周时间,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调查,做好报告并讲解调查的过程及结果。每个题目的设计都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学校周边的环境,具体的题目可以是:①了解江门高星级酒店的星级情况,通过谈话了解酒店在接受检查时要准备什么。②调查酒店在保护客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及保护客人物品上有什么规定。③实地考察娱乐场所(k房)的环境,指出不符合娱乐场所设施规定的地方。④调查餐馆或者商场出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将不符合的指明并进行记录等等。

第3篇

论文关键词:计生职业道德

论文摘要:计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落实计划生育放本俱、策过程中展行的行为规范。大体包括以下几项:1、热爱本职工作,无私奉献。2、作风严谨,事卉务奔礴、勤奋学习、勇于开拓。4、康洁奉公,依法行政。5、羊重群众,热心服务。

职业活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实践活动。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道德中处于主体地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二大指出:要在各行各业加强职业责任,重视职业道德的作用.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这对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职业道德指社会对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的一种特殊道德规范要求。计生职业道德规范是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过程中履行的行为规范。计生职业道德的建设,不仅对于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树立计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思想品德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计生职业道德的内容是由计生工作的属性所决定的,它必须反映计生工作的特殊性,大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热爱本职工作,无私奉献。任何职业都要求其从业人员“敬业乐业”,“忠于职守”。搞漱划:生育工作是计生工作人员为广大群众服务的具体形式。因此,没有“敬业乐业”忠于职裔卜垂于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干不好的。实行计划生育是婚姻、家庭、生育领域里移风易俗的禺担革命,是一项十分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实行每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有计划、有指标地达到晚婚、晚育。对一个计生干部来说,必须做好宣传工作,将有关政策宣传到每个人,家喻户晓。这就要求他们对事业有一种执著的追求,甘愿奉献,才能做好本职工作。

2、作风严谨,求真务实。计划生育业务工作,具有十分填密、严肃的特点,例如生育计划帅编制下达,人口出生与婚育情况的统计,流动人口登记造册及管理、婚育情况的统计以及技本服务等,这就要求工作人员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对待自身的业务工作一丝不苟、务实求真捆此,要求月报、季报、年报、临时性统计数字,了定要及时、准确、无差错,不允许虚报、漏报、肺报。这也是反映工作人员能否客观如实地汇报自身劳动成果,、能否正确对待荣誉及人个利益的道德品质问题。因此,树立严谨的土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应该成为计生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3、勤奋学习,勇于开拓。计生工作人员担负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任务。事实证明计划生育工作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制约。可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劳动态度问题,同样具有重要的道德上的意义。

4、廉洁奉公,依法行政。计生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管理工作,也是一项面广量大的行政执法工作,计生工作人员在以政策法规规范群众婚育行为的伺时,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行政,既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叉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拘私情、在政策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维护计生政策法规的严肃性,才能防止行业不正之风的发生,才能使工作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因此秉公办事也是计生职业道德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

5、尊重群众,热心服务。同志曾指出,计划生育工作归根到底是一项群众性工作.推行计划生育是为了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对象是广大的育龄群众,这就要求在工作中正确处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服务群众,想群众之所想,真心实意地给予群众理解和支持。因此计生工作人员与广大育龄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也是计生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一个方面。当前,市场经济下的行业人员,只要遵循职业道德的要求.对本职工作树立了责任感和事业心,把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当作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把为人民、为他人、为社会服务当作自己最大的幸福,就可以使自己的道德升华到更高的水平,达到知识、才能和理想道德的自我完善。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资源化

 

0.引言

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在消耗大量的资源的同时,又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近百年来得到迅猛发展,由此不可避免地在建筑物的建造、使用和拆除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1],从而对环境卫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分析城市垃圾处理的现状,解决城市垃圾处理的问题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1.城市建筑垃圾问题现状

1.1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大

建筑垃圾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建设、拆迁、修缮及居民装饰房屋过程中产生的余泥、余渣、泥浆及其他废物。。

我国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大,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逐年递增[2]。据统计,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排放量已达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以上。在城市建设中,建筑工人环境意识不高,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落后,大量的手工操作也是建筑垃圾产生量大的主要原因。有资料显示,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混凝土结构等建筑类型的施工材料统计分析,每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中,会产生500-600吨建筑垃圾[3]。而我国现如今正处于大力发展城市建设期,如此大量的建筑垃圾若处理不当,不但破坏市容,恶化市区环境卫生,还占用了土地,降低了土壤质量,对空气和水域造成污染。

1.2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法现状

20世纪末,随着城市的大规模建设,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增大,建筑垃圾乱堆弃的现象严重。。21世纪以来,北京、上海、深圳等部分大中城市相应颁布了建筑垃圾或工程渣土管理规定,并建设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和建筑垃圾填埋等消纳设施[2]。但绝大部分建筑垃圾均未经任何处理,便被运往郊外露天堆放或填埋,而建筑垃圾存在着难于降解、弱碱性、成分复杂的特性[4],简单的填埋对环境中的土壤、水体和大气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沙飞扬等问题又加重了环境的污染[3]。

目前存在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法过于简单,存在着分类收集程度不高,回收利用率低;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法规不健全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城市建筑垃圾问题的解决途径

由于我国城市建筑垃圾产生的量递增的趋势,加上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方法的仍处于较原始的状态,城市垃圾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应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2.1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

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首先实行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产生之前,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措施将其消减[1]。在我国,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落后,大量的手工操作也是建筑垃圾产生量大的主要原因。在建筑垃圾中,由于施工人员的责任性不够强,施工工艺落后,施工技术落后,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占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必须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责任心,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

2.2建筑垃圾资源化

对于已产生的垃圾,应该采用有效手段,使其成为再生资源。

我国众多的学者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都做了相应的研究和实践,可以用来指导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工作。唐娴等[5]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的混合料的强度形成原理进行研究,对建筑垃圾作为骨料和混合料进行试验,提出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可作为路面基层应用。梁洪波[6]对建筑垃圾制砖的生产工艺做了介绍,并对其效益进行分析,结合邯郸市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墙材项目实践,证明用建筑垃圾制砖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乔峰[7]在某新建道路中应用了换填建筑垃圾处理软土路基技术,效果良好,建议在郊区外围工程中采用。众多经验表明对于建筑垃圾进行筛选处理后,还可进行堆砌胶结表面喷砂,做成假山景观工程。对我国建筑垃圾的处理,可以采用上述相关的措施,变废为宝,使建筑垃圾资源化。

2.3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要处理好建筑垃圾问题,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是必备手段。当前,我国越来越重视资源与环境问题,1992年制定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制定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另外一些国内主要城市也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但是这些政策法规都相对零散,缺乏整体性,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很多西方发达国家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方面在政策法规和实际应用方面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的体系。美国在1980年制定的《超级基金法》中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气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德国在1978年-2002年之间,颁布了相应的6部之多的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推进了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着手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以促进建筑垃圾的转化和应用[1]。我国在制定建筑垃圾的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应该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案例,制定既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应的法律法规。

3.结论

我国建筑垃圾存在产生量大、处理不当的现状,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可以通过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等的方法进行解决。

参考文献

[1]. 冷发光, 何更新, 张仁瑜等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现状及发展趋势[J]. 环境卫生工程,2009,(01):33-35

[2]. 王雷, 许碧君, 秦峰.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现状与分析[J]. 环境卫生工程 , 2009,(01):53-56

[3]. 杨子江. 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及解决途径[J]. 城市问题 , 2003,(04):60-63

[4]. 徐平, 张敏霞. 我国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分析[J]. 能源环境保护 , 2009,(01):24-26

[5]. 唐娴, 王社良. 城市建筑垃圾路面基层应用研究[J]. 科技导报 , 2009,(07):88-90

[6]. 梁洪波.建筑垃圾制砖生产工艺及其效益分析[J].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2007(6):23-24

[7]. 乔锋. 试论用换填建筑垃圾处理软土路基技术[J]. 中国科技财富 , 2009,(08):60

第5篇

英文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主管单位:Chinese Fishery Quality and Standards

主办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北京市

种:中文

本:16开

国际刊号:2095-1833

国内刊号:11-601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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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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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经市局研究决定,于今天召开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期我市地税依法治税和政策法规工作,深入贯彻《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意见》,围绕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今年法规工作主要任务,确保我市地税依法治税工作实现新跨越。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及政策法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1年依法治税及政策法规工作的回顾

2011年,全市地税系统深刻领会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工作,勇于创新,大胆突破,在努力实现地税“十一五”规划良好开局和开创地税和谐发展新局面的要求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逐步推进我市依法治税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依法治税能力与水平,完善法制工作相关制度,优化税收执法内部管理结构,每项工作务求“高标准严要求”。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创新理念,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具体表现为充分发挥了法规部门的职能作用,法制工作机制与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促进税收规范执法成效明显,政务公开工作屡获好评,税收调研工作成绩显著。

(一)把依法治税作为地税工作的灵魂,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是地税部门必须必须长期抓好的四方面工作,也是做好新时期地税工作这篇大文章必须牢牢把握的主题。四方面的工作涵盖了税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且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辩证统一。依法治税尤应放在首位,它是地税工作的灵魂。正是基于这么一个指导思想和工作理念。全市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才更加规范,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和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依法治税工作目标明确。一年来,市局把坚持依法治税,提高收入质量,作为各级地税机关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持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禁搞“水份”,严禁引税、买税、卖税,严禁寅吃卯粮征收过头税,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前些年个别地方出现的收入水份问题。一种“有法可依,有法心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氛围日益浓厚,也为地税事业的和谐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为纳税人创业提供阳光服务。市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性规划,制定下发了《市地方税务局深化政务公开开展“阳光行动”实施方案》、《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开展“阳光行动”的有关规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通过推行和完善“一屏、一卡,两网、两工程,三栏、三纪要,四系统”的形式,不断丰富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工作作风、强化了廉政建设,打造了“阳光”地税。全市政务“阳光行动”工作得到市委、市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兄弟单位的高度赞扬。三是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力度,树立不依法减免也是收取过头税的理念,税收减免效果明显。据统计,全市地税系统2011年共减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地方税收1987万元,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收1931万元、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减免税收56万元,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5万元,惠及下岗失业人员5400多人。四是政策法规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市局法制机构于2009年设立以后,非常重视政策法规队伍建设。法制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路线,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与重点税收调研课题研究,努力提高业务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细化法制岗位职责并编入规范化管理体系,明显提高了工作质量与效率。市局法规科在2011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中已位居前列。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省局为我市每个县(市、区)局都招收了至少一名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专职专岗)。法制力量得到充实。目前,全系统法制机构在人员配备上基本完善,为下一步建设税收法律人才库打下良好基础。法制力量得到空前加强,将对今后市地税系统的依法治税建设以及法制工作快速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夯实法制基础。

全市地税系统把完善重案审理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强化税收法制制度建设。根据全市地税系统重案审理比例与审理质量方面的不足,市局出台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有效地健全了全市重案审理机制。《办法》分别针对市、县案件稽查工作的客观实际细化了重案审理的范围与工作程序。《办法》有三特点,1)是全面性。不仅将市、县两级审理范围、标准全部细化列明,而且将审理的岗位职责、业务程序、文本体例全部作了规定。2)是可操作性强。《办法》是根据我市地税系统的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撰写的,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岗位可以完全依据《办法》开展重案审理工作,不用再去查阅其他规定。3)是有一定的创新。在市、县两级重案审理范围及标准上做到既符合省局制定的规范化管理A类文本,又能结合实际,敢于创新,在使用作功能上敢于突破。

强化《税收规范文件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加大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工作的推动力度。各县(市、区)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明显提高,尤其是在省局法规处的多次指导下,永丰县地税局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制定工作成绩显著,去年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依据、说明及文件合法性上质量都很高。

(三)税收调研工作成效显著。今年在税收调研工作方面,主要完善了一个机制,拓展了两个平台,实现了三个确保。一个机制,即在完善税收科调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市地税系统税收科调研奖励办法》、《市地税系统税收调研工作管理办法》;两个平台,即在《地税》第三版开辟专门的地税调研园地及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开辟了地税调研园地栏目,为全市地税干部从事税收调研及交流提供了载体;“三个确保”,是确保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税收科调研任务、确保完成省局目标管理考评的工作目标、确保调研质量好于上年。

2011年,全市调研作品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取得巨大进步,全市地税系统调研水平已迈上新台阶。2011年度共组织撰写了省局重点调研课题论文30篇,发表调研文章176篇,其中国家级12篇,省级18篇。尤其是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琼同志百忙之中亲自撰写多篇论文,其中《坚持三个服务,服务三个》,在省局2011年度优秀税收科(调)研文章评比中,荣获一等奖(是市地税局成立已来,首位获得省局优秀论文评比一等奖的设区市局领导)。《我市旅行社行业纳税现状分析及对策》在市政府《决策参考》上发表,并获市府领导好评。基层调研人才热情也很高涨,井冈山市地税局谭钦同志,多年来始终坚持撰写业务文章,并长期保持高水准,文章大多发表在国家级税收专业报(刊)。

(四)执法监督力度加大,效果明显。执法检查是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局近两年对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非常重视。根据总局及省局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市局及时布置了全市地税系统执法检查工作。并于8月7日至9月8日分别对安福、吉州、永丰、万安、峡江五个单位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地方税收执法状况实施了重点检查。9月30日对五家被检查单位分别下达了《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限期整改。今年的检查主要抓了四个方面:一是针对税收法制工作、组织收入原则、税收政策执行、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检查内容,细化了36个小项为必检内容。重点突出在近年来各县(市、区)局2010年开展的几项较大规模的税收清理工作上,既可达到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又可以为今后各种专项税收清理总结经验。主要检查“房屋出租”、“私人建房”等专项税收清理工作,是否按照总局与省局的有关要求执行政策,是否存在执法程序缺失,征税主体混淆现象。二是检查样本的选择方面。突出重点税源税款征收与税务管理、稽查的检查。着重检查了房地产业、采矿业等。三是检查的手段及方法上,尝试利用征管信息系统查询平台实施检查。既加深了对征管信息系统的深入了解与学习,又能发现在新征管模式下的税收征管工作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四是在检查结果反馈方面。将13个检查指标进行横向比较,以“百分制”方式进行评比。通过相互比较来量化被检单位执法水平的高低。最后评分结果在《2011年全市地税系统税务执法检查通报》上予以公布。由于目标明确,方法得当,评比新颖,而使我局2011年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得到了省局肯定。省局领导在点评全省地税的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上,认为的工作具有创新性。一年来,各县(市、区)局的执法检查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县地方税务局开展的执法检查较好地总结了当前税收征管基础上普遍存在的20个问题,同时还提出了改进建议。税收执法监督力度的加大,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安福县地税局能紧紧围绕市局工作思路,高度重视税收执法规范,强化征管力度,在监控重点税源,挖掘新税源,堵塞漏洞,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取得成效,私人建房税收管理取得突破;吉州区地税局高度重视抓税源管理工作,对重点税源动态跟踪管理效果明显,对饮食业、美容美发业、保健足浴行业电脑定税工作推动有力,工业园土地使用税征收有成效;永丰县地税局围绕规范执法,行政许可、执法责任岗责体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落实有力,在提高收入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万安县地税局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征管基础、基层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进步,尤其是对教育、医疗行业管理比较到位。峡江县地税局能主动培植税源,着力抓好重点税源,强化车辆税收管理,注意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养。在税收执法检查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具有共性的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报备还需加强;二是税收征管工作还要抓深抓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三是要进一步抓好税源管理;四是规范实施税务稽查,既要程序合法,好要实体合法,应补则补,应罚则罚。

二、关于2012年的依法治税和政策法规工作任务

今年全省地税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深入贯彻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意见》,抓好“一项建设”(队伍建设),把握“三个重点”(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推行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法律救济),实现“两个提高”(地税具体和抽象行政行为水平),充分发挥政策法规部门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地税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根据省局的总体思路和地税的实际,2012年,全市地税系统依法治税和政策法规工作的具体目标:一是地税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地税相关法律考试通过率达到98%以上;二是地税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水平稳步提升,执法准确率达到98%以上;三是通过创新方式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实现执法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四是在保持地税收入持续增长的条件下,保证地税收入质量不下降;五是通过税法宣传和行风建设,依法治税环境继续优化;六是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使地税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在全市位居前列。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管理规范

一是分级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在2012年4月底前对我市地税部门制定的未明示作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梳理我市地税系统现有税收规范性文件,按总局要求废除或修改与税法不合或有歧义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废除税法或上一级地税机关已有明确规定的不需再作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经逐级审查后需保留规范性文件在市、县两级外网公示电子文档并录入内网条法库,对经审查后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属于市局的由原起草科室修改后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局长办公会通过后重新公示并由法规科上报备案,属于县局的由县局修改后上报备案。

二是制定《市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改相应规范化文本。全面统一规范我市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各项管理,细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审核、备案、公示、清理、归档等管理。市、县两级地税机关出台的制度办法,必须合法、适当、规范,严禁超越政策规定,擅自作出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对于同级地方政府出台的违规涉税文件,应向该文件备案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的并向上级地税机关报告,不得作为决策的依据。未经法规部门审查或者会签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后,制定机关应当自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报送备案。市局负责对下级地税机关上报备查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制定机关限期改正。

(二)全面贯彻依法治税思想,严格依法征管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收入质量不下降。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禁搞“水分”,严禁引税、买税、卖税,严禁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严格按收入预算级次入库税款,保证地税收入质量。强化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意识,切实落实好下岗再就业等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2.切实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科学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员,县(市、区)局税收管理员数量占本单位人员总数60%以上。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明确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做到周有计划、日有安排,出台全市地税系统巡查巡管制度及考核办法,按季度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进行工作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和通报。积极运用税收管理员工作管理软件,运用软件面达100%。

3.加强核定征收工作管理。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行使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坚决杜绝税款核定中的随意性现象,严格执行《省地方税务局民主评税管理办法》规定的评税规则、评税方法,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张榜公布、上报审批、下达执行的程序和确定定税指标、定税参数、定税系数、应纳定税额的步骤等工作要求,切实规范税款核定工作。对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户,要按照3%的比例进行检查。严格控制核定征收范围,对个体、私营、股份制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坚决纠正目前税款核定工作中的执法不严现象。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上报市局备案。

(三)加强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税收政策:

1、加强涉税审批事项管理,确保权限合法、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程序完备,不超时限。

2、加强减免税管理,根据省局即将下发的减免税规程,制定相应办法,修改规范化文本,对重大减免税审批、财产损失扣除、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事项,按规定经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审定和上报。

3、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机制,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完成省局和市局布置的政策调研工作。

4、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及时做好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完善法律救济工作:

1.参照征管科管质量查询权限,调整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人征管系统查询全限,以加强事前及事中监督。

2.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检查。对执法行为的检查,统一归口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防止多头检查。市局将下发全年检查方案,7月开展收入质量专项检查,9月对4-5个县(市)局2011年-2012年7月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日常执法检查不再硬性规定2次以上。各地要按照市局要求,不断规范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通知书、有工作底稿、有行政执法纠正通知书、有整改报告、有总结,有通报。要在创新检查方式和提高检查效果上下功夫。市局今年将对纳税人进行延伸检查,检查工作的开展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年度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决策、违法征管、违法检查等执法过错行为,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对确认的执法过错视情节轻重由市、县分别予以追究。

3.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手工考核,开展电子考核试点工作。根据规范化设置的执法岗位,全面修订制定全市地税系统执法责任制文本及考核方案,在全系统分责任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按季手工考核。选择两个县市部分执法岗位,利用征管信息系统及其他电子信息进行电子考核试点。

4.强化对稽查案件的执法监督

(1)重案审理:严格按《市地税系统重案审理办法》要求开展重案审理工作,确保审理比例、审理程序和质量达到要求。审理重大案件不少于全年案件10%,标准达不到审理比例的(10%),必须下调标准。县市下调标准报市局法规科备案,市局下调标准报省局法规处备案

(2)确定年度稽查案件复查方案,开展稽查案件复查工作。市稽查局负责对县(市)地税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复查案件不低于被复查单位当年结案稽查案件的5%。

5.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鼓励纳税人通过行政复议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等途径化解行政争议,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及时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听证、调查等制度,增强透明度。

(五)弘扬好的传统,高质量完成税收科调研任务

要求各县(市、区)局继续抓好税收科调研工作,充分重视课题研究与组织撰写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参与撰写税收调研文章,理论结合实际,积极展开有效调查研究。要注重培养调研人才,壮大调研队伍,确保完成下达的调研任务,创新方式激励调研人员,力争写出高质量文章,多出精品。

(六)加强政策法规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1.健全县局法制机构,充实县局法制人员。县级地税局必须设立政策法规股或法制办,与税政股合署办公,并明确一名政策法规股(法制办)领导。新进法律专业人员必须在税收法制岗工作,需下基层锻炼的需先在法规部门报到,锻炼期为1年。

第7篇

摘 要 随着丁俊晖、李娜等通过走职业化道路在国际舞台上获得成功,我国职业体育的改革已迫在眉睫。乒乓球一直被称为国球,在近几十年的发展中也是独霸国际舞台。但随着体育全球化、社会化趋势的加强,我们必须看到不足。本文把中国和德国的乒乓球职业化进行对比,旨在为中国乒乓球的职业化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 中德乒乓球 职业体育特征 研究

一、中德管理体制的比较

世界各国领导体育运动的最高机构不尽相同,但都是通过中间机构对基层组织俱乐部的领导与管理。国家队和最高水平俱乐部由单项协会直接管理,其他的均由地方单项协会管理。

(一)中国的管理体制

中国乒乓球的管理体制是二级管理体制。中国乒协接受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既负责制定政策法规,又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职业联赛的运行;既负责提高我国运动技术水平,又负责经营职业联赛和市场开发。它同时具备国外职业体育管理系统中单项运动协会和联盟的双重身份。由于乒协并非由各会员俱乐部的代表组成属于非职业联盟。乒协和各俱乐部之间更多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1]。

(二)德国的管理体制

德国乒乓球是由协会、联盟、俱乐部组成的三级管理体制,职业联盟是职业体育俱乐部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成立起来的市场组织,是协会与各俱乐部进行联系的枢纽和桥梁。德国乒乓球协会属于社团型协会,并不参与对联赛的直接管理,在联赛组织结构上都成立了联盟这样一个中间环节。联盟主要由各个俱乐部的老板和协会的代表组成,在职业乒乓球联盟向协会交纳了一定数量的费用以后全权负责联赛的组织、运营。俱乐部有很大的自利,政府一般不会主动干预联赛的具体事务。俱乐部主要由经纪人管理,但很多经纪人只是利用业余时间,或者他本人就是赞助商[2]。

综上所述,对比分析中国乒乓球的管理体制依靠国家行政手段干预管理,由国家出资,缺少激励机制。德国则是政企分开,不受政府干预,资金来源不是依靠政府而是私人老板或者公司投入。有独立的管理运营机制,有健全的法规保障,能够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

二、职业体育政策和法规的对比

(一)中国乒乓球职业体育政策法规

我国乒乓球职业化的政策法规一直处在不断发展进步中。1996年乒乓球管理中心(协会)制定了《中国乒乓球协会俱乐部章程》,这部章程的出台使得中国乒乓球职业化进程迈出了重要一步[3]。1999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运动员转会细则》和《中国乒乓球协会比赛积分排名方法》,还有《关于乒超联赛各项广告的规定》、《关于乒超联赛主场设置、比赛场馆和器材布置的规定》、《关于运动员薪酬的规定》、《关于乒超联赛新闻宣传、媒体服务和电视广播的规定》等法规的制定,都为这一阶段的乒乓球职业化进程作出重要贡献[4]。《关于中国乒乓球超级俱乐部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联赛俱乐部的注册制度。总的来说,这些法规的出台保证了职业联赛的正常运行,然而涉及到联赛的一些重要法规还存在明显不足。

(二)德国乒乓球职业体育政策法规

德国职业体育为了保证职业体育的健康发展,从国家到职业体育联盟都相应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制度分别从不同视角协调联盟与俱乐部之间、俱乐部与俱乐部之间及球员与球员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利益分配的均衡性。它们对职业体育运动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4]。由于文献资料有限,并没有找到具体的政策法规。

综上所述,中国乒乓球的政策法规是在前进中发展,随着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没有发展的看待问题,而德国则是先制定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整个乒乓球市场。

三、联赛运行机制

(一)中国乒乓球联赛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乒乓球联赛发展的首要目标是为“奥运争光”服务。乒乓球联赛的运营主要由乒协直接管理,乒协是社会团体,管理中心是国家行政职能机构[7]。我国职业乒乓球俱乐部大多数是当地体育部门和企业联办,少数属于企业独资兴办。乒乓球职业联赛赛程比较短,一般是3个月左右;竞赛的规则在联赛运行10余年期间先后做出了数次调整,有时也会因为和国际乒联举办的比赛相互冲突而被迫让路,致使联赛赛程的完整性得不到保证[6]。

(二)德国乒乓球联赛运行机制

德国乒乓球联赛是以提高比赛的吸引力,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球迷的消费需求,赢利为最终目的的市场化发展目标。乒乓球俱乐部是符合现代产权制度的企业。联赛委员会由各个俱乐部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律代表组成,都是义务兼职工作,负责协调联赛运作,保证公平性。乒协派代表参与该委员会,但没有多少权利,更多依靠俱乐部的自律[5]。德国乒乓球联赛采取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运行机制,俱乐部之间具有监督和相互约束的能力。联赛一般不给别的比赛轻易让路,有利地保障了联赛的整体性。每个赛季的比赛时间长,一般要从 8 月底到 9 月初开始,到第二年的5到六月份,而7月底到8月初,球员要回到各俱乐部封闭式训练[8]。

综上所述,中国乒乓球运行机制与德国有着很大的不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产权的边界没有划分清楚,存在着产权和权责不明,内部缺乏健全的约束和监督机制。而德国采取的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运行机制,有时过于随意,放任自流。

四、运动员培养机制

(一)中国乒乓球运动员培养机制

中国乒乓球运动员实行双重身份,他们既代表省、区、市参加全运会和全国锦标赛,又带表俱乐部参加俱乐部比赛和其他商业比赛。一般来说是,体委与企业对俱乐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委按省市乒乓球队原有拨款数额,支付运动员的基本工资、训练费用,企业每年向俱乐部投入一定数额的经费或注册资金,负责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比赛、部分福利等方面的支出[9]。

(二)德国乒乓球运动员培养机制

德国主要依靠高水平的比赛和集训培养球员,因为德甲联赛水平高,联赛时间长,比赛场次多,再加上本国集训,德国球员水平提高比较快。德国乒乓球甲级俱乐部没有自己培养青少年队的传统,他们更愿意买现成的球员。

综上所述,中国的培养模式使得中国更多的出现优秀选手,教练员,有统一的模式。而德国有很多甲级俱乐部由于资金不足,没有专职的教练员,也没有足够的陪练队员,平时训练的时间很难得到保证。这也影响了优秀运动员的培养。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四个方面的比较,中国相对于德国的职业体育有着很多不足,职业化管理体制不完善;俱乐部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政策法规不规范;乒乓球市场规模小等。而相对于德国中国也有很多优势:乒乓球运动在中国的地位很高,在国民中普及率高,竞技乒乓球运动水平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等。因此,我们要建立科学的乒乓球职业化管理体制和完善的运行机制,给世界各国高水平运动员提供竞赛表演市场,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引入资源,吸引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带来先进的开发理念和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打造乒超联赛的品牌,从而吸引广大观众参与,吸引国内外更多媒体关注,获得更多国内外企业资金的注入,形成职业乒乓球市场各要素之间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促进中国乒乓球职业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钟宁静.我国乒乓球俱乐部现状与发展对策[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4.23(5):616-618,622.

[2] 钟宇静.对我国乒乓球俱乐部制改革的思考[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11):1563-1566.

[3] 鲍明晓.中国职业体育评述[M].人民体育出版社.2010(3).

[4] 兰彤.中国乒乓球职业化管理体制的探索与研究[D].北京体育大学博士论文.2007.

[5] 周保辉,丁振峰.国外乒乓球职业化管理体制分析——以日、德为例[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8(2).

[6] 兰彤.德国乒乓球职业化的发展对中国乒乓球职业化的启示[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7(6).

[7] 徐金陆,李浩松,郭锐.中欧乒乓球俱乐部联赛运营的比较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3).

第8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人员 后续教育 内容 方式 管理

后续教育,又叫“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行知识、技能的更新和补充,以拓展和提高其创造、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职业道德水平,完善其知识结构的教育。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五条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后续教育制度”。这无疑将促进内审人员素质和内审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但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

一、科学安排后续教育的内容

内审人员后续教育的内容,是内审人员进行的客体,是其丰富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的主要信息来源和实现学习目标的基本保证,其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教育效果的好坏。在确定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内容时,首先要考虑内审人员的职业特性,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明确内审人员需要学习什么。其次要考虑内容的实用性,保证学有所用,学能以用。第三要考虑不同内审人员的和业务水平、工作经验、所在行业或单位的特点等,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阅历、不同行业的内审人员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后续教育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使后续教育产生广泛的认同感和强烈的号召力,才能保证后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从总体上来讲,的后续教育内容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知识的教育。目前在国际内部审计工作各个环节,已经普遍运用了计算机审计手段,并将一些审计软件、计算机测试技术运用到审计实务中。但在我国仍有很多内审人员不熟悉计算机的,能利用审计软件开展审计工作的人就更少了。因此,应加强对内审人员进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一般知识和电算化软件的操作,掌握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和借助计算机审计软件来开展内审工作。通过培训,造就一批能运用计算机审计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使内审工作跟上步伐,以提高内审工作效率和质量。

2.审计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随着改革开放和内审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的不断成熟,对内审的要求越来越高。内审的作用从局限于监督与评价逐步向风险管理和促进单位发展转移,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审计不断创新。内审人员只有不断更新审计理论和实务知识,掌握先进的审计方法,并及时运用于内审实践,才能适应时展和内审要求的需要。

3.相关政策法规的教育。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越发展,法制就越健全;而审计工作本身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的业务工作。如果内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不仅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质量,而且还会增加审计风险,内审工作地位的提高和内审作用的发挥。因此,内审人员必须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变化,切实保证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内审人员应熟悉掌握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审计法规、会计法规、税收法规、财政法规等。

4.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七条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审协会也颁布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但在内审实际工作中,内审人员不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坚持原则,随意泄漏所知悉的资料,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严重地影响着内审工作的质量。因此,在后续教育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内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是非常必要的。

5.相关管理知识的教育。现代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侧重于促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求内审人员掌握现代管理的相关知识,也只有这样,内审工作才能够上台阶、上层次。内审人员应掌握的相关管理知识主要包括会计知识、战略管理知识、财务管理知识、市场营销知识等。

总之,后续教育的内容应突出两个字:“新”和“实”,必须内容新颖和实用,内审人员应做到自己缺什么就去学什么,学了什么就要能够在工作中用什么,充分保证后续教育的有效性。

二、灵活选择后续的方式

后续教育方式的选择是否灵活、合理,直接关系到后续教育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也直接到教育效果。选择教育方式,既要考虑其对内审工作本身的冲击,单位经费的保障程度,还要考虑内审人员的素质高低,单位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度等因素,不能盲目地搞一刀切。笔者认为,为保证后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除采用传统的集中统一培训上课这种模式外,还可采用以下方式:

1.由内审协会或审计学会牵头举办研讨会,针对改革中的审计和实务,组织同行业和同学科中理论基础好、学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内审骨干力量进行深入探讨,并将成熟的讨论结果采用合适的途径传播。

2.组织内审人员到内审工作有特色的地区或单位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也可出国考察,以不断借鉴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

3.请有关专家学者到本行业或本地区举行报告会或专题讲座,介绍审计理论、审计实务或审计法规的最新动态和前景。

4.充分发挥快速传递信息的优势,努力办好内审网站。

5.办好内审刊物,鼓励内审人员积极参与课题,撰写学术论文。

6.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内审人员参加各类资格。

第9篇

论文摘要:绿色建筑是现代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的可持续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从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研究,分析绿色建筑在设计、施工和使用三个阶段的技术发展。同时提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制度保障和标准完善。

1、前言

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对能源的需求,而相对于地球限定的资源,出现了能源危机。而全球50%的土地、矿石、木材资源被用于建筑;45%的能源被用于建筑的供暖、照明、通风,5%的能源用于其设备的制造;40%的水资源被用于建筑的维护,16%的水资源用于建筑的建造;60%的良田被用于建筑开发;70%的木制品被用于建筑。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健康和生活舒适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满足这些条件的建筑也必然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和能源。因此,减少建筑中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同时提高建筑的使用功能,提高人们生活舒适度,是建筑的两大主要日标,也是建筑业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

可持续建筑是目前建筑业发展的最重要的议题,从最初的低能耗、零能耗建筑到后来的能效建筑、环境友好建筑,再到今天的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和生态建筑(ecological building),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绿色建筑就是应用环境回馈和资源效率的集成思维去设计和建造的建筑。绿色建筑有利于资源节约(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水资源保护);绿色建筑充分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和废弃物最低化;绿色建筑致力于创建一个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降低建筑使用和维护费用。综上所述,绿色建筑的主要特点就是环保健康和节能。

2、全寿命周期绿色建筑的环保节能技术

(1)设计阶段

设计是绿色建筑的重要阶段。绿色建筑在设计中,就要体现环保健康和节能的特点。一般采用整体设计。建筑整体设计就是指在建筑设计的初始阶段,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建筑参数优化设计等建筑设计及技术手段,并结合周边建筑及环境的影响,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减少对有机能源的依赖,创造舒适的人居化境。在设计中,做好整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重建。例如南方地区绿色建筑成功设计最关键的因素一是通风,二是遮阳,三是建筑立面绿色和屋顶绿化。这三项非常简单的技术应用可大大降低空调的使用,可使建筑能耗降低50%以上。在北方,需要在建筑墙体中加仁非常厚的聚乙烯泡沫保温材料,因为北方冬天的室内外温差可高达40℃以上;而南方室内外温差一般不超过10 0C,这种气候条件下就不需要特别加强墙体构造来保温。

(2)施工阶段

施工是建筑中能耗消耗最多的阶段,也是环保和节能技术中关键阶段。在施工中,使用健康和节能的材料和设备,强化绿色建筑的施土技术,是绿色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手段。

①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

建筑构件和建筑设备的环保健康和节能,是绿色建筑中的关键技术。例如合理使用经济适用的节能技术可在满足舒适要求的同时使建筑节约1/3左右的能源费用。低能耗高效能的建材、先进的绝热技术、充分考虑遮阳和日光利用的高性能集成窗系统、建筑气密性的处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使用、高能效设备和用具的使用、区域热电冷联技术等在建筑的使用,将是绿色建筑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 ②建筑施工方法

绿色施工与传统的施工方法相比,有较大区别。传统的施工方法以满足工程本身指标为目的,以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为根本目标,在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很少,当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与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等发生冲突时,总是采取保证后者,放弃前者,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工程本身的质量、工期、成本达到了要求,但浪费了资源,破坏了环境,给社会留下了不可弥补的遗憾。建筑物绿色施工是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进行控制,强调施工全过程“四节一环保”。就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环保优先为原则,追求高效、低耗、环保,统筹兼顾,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效益、环保综合效益最大化,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施工方法。

(3)使用阶段

绿色建筑的最终功能是满足使用的功能。因此,要求环境品质能够满足环保健康和满足人们的舒适性。室内环境品质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室内热环境问题,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因此,室内环境要讲究通风和采光技术,还要采用地热,分户计暖等措施来进行节能。室外环境要能够美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因此,要采用绿化措施还要采用节水、绿化等技术措施。

3、绿色建筑的质且控制

绿色建筑的发展和质量控制,需要政府的政策的支持和民众的支持,需要有标准来衡量和指导建筑。

(1)制度保障

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推动力,而政策法规正是绿色建筑发展的驱动力。政策支撑最基本的是要建立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这是保证政策实施的先决条件,要防止不切实际的理想政策。而政策支撑最关键的是执法力度,目前中国的建筑节能法规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应该设立相应的执法监督机构,切实保障建筑法规的实施。因此,要真正实现绿色建筑政策支撑,就必须要严守“法”的观念。与此同时,激励政策有利于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发展,出台相应的奖励措施可以激励和促进绿色建筑的开发和建设。这样,绿色建筑才能得到人们的认可,才能得到更有效地质量控制。

(2)标准完善

国外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发展较快,已经过了评估参数确定阶段,正步入完善标识阶段。相比而言,我国由于绿色建筑的起步较晚,因此相应的评估系统开发工作也进行较晚。应特别注意的是,由气候、地域、环境参数、资源状况、人文素质、技术水平、法规标准以及发展现状等的不同,国外体系的评估参数在很大程度_卜是不适应中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的。因此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应建立在充分调研、科学立项、切实实践的基础之上,这将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一大重点。在研发新建建筑绿色评估体系的同时,应同时开发既有建筑绿色化的评估方法。

第10篇

[摘要]鉴于学术界对企业非市场战略概念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在分析比较不同学者观点的基础上。重新定y,-g企业非市场战略概念,从企业非市场战略主体(政府和社会)的期望角度,揭示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内涵。本文认为作为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关键主体,政府和社会的期望对企业非市场战略具有重要影响,满足政府和社会的期望并获得较高的社会合法性,是企业非市场战略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企业非市场战略;政府期望;社会期望

一、引言

战略管理学者很早就注意到企业的环境因素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政府和社会因素的力量,对企业生存和发展不仅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也具有不容忽视的制约和规范作用。长期以来,企业在政府关系和社会关系等公共事务的处理方面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并在实践中采取了各具特色的政府和社会事务处理方法。“公共关系”作为西方企业界和理论界普遍接受的学术词语,在我国却被理解为“攻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这种现象表明学术界对企业非市场战略的理解和研究相对滞后。

从上世纪50年代,企业政治战略的概念(Almond,G,T,1958)首次出现,到今天为止,我们能够收集到的关于企业非市场战略的文献不过1000余篇,与浩如烟海的企业战略管理文献相比,显得非常单薄和不足。不仅如此,企业非市场战略的研究学者大多数是美国学者,研究背景也是大多以美国的政治制度为主,研究对象主要是美国企业,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非市场战略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应用领域,以美国学者为主要力量、以美国制度环境为背景、以美国企业为研究对象所得出的研究结论能否应用于其他国家的企业成为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学者开始关注企业非市场战略的研究,田志龙等结合我国企业的非市场战略实践,对企业非市场战略的概念给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诠释,提出了不同于西方学者的企业非市场战略概念。

鉴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我们认为有必要对企业非市场战略的概念予以分析,对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内涵作进一步的解释,从而抛砖引玉,引发我国学术界对企业非市场战略进行深入而广泛的研究,引导企业制订并实施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非市场战略。

二、企业非市场战略概念

学术界对企业非市场战略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认识,甚至在用词方面都存在很大区别,这使得后续的研究面临诸多困难,同时在理解和沟通方面也存在一些障碍。现有的研究中涉及到企业非市场战略的相关概念有以下几种:(1)企业公共事务战略(PublicAffairsStrategy);(2)企业政治战略(corporatePoliticalStrategy);(3)企业非市场战略-(NonmarketingStrategy);(4)企业政治活动(corporatePoliticalAction,CorporatePoliticalActivity);(5)企业政治行为(corporatePoliticalBehavior);(6)政府事务活动(GovernmentAffairsActivity);(7)政府事务战略(GovernmentAffairsStrategy)等。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种:

1,企业政治行为

AsfleyandSachdeva将企业政治行为定义为:企业获得、发展、保护和使用有关社会实体的力量,即社会组织所拥有的能力,以抵制其他社会组织的行为。Baysinger将企业政治行为定义为:企业试图影响政府政策,以使政府政策对企业更加有利。这代表了西方学者关于企业非市场战略基本内涵的认识,在最近的研究中越来越受到学者的重视和承认。Oberman将企业政治行为定义为:企业转换政治资源的企图,以最大限度地提升企业的正式制度资源价值,或者是阻止企业制度资源价值的降低。KathleenA,Getz将企业政治行为定义为:企业试图影响政府政策和进程的任何经过深思熟虑的行为。Hillman的文章认为,企业政治行为是一种企业试图影响政治环境并创造有利于企业经营的政治环境的前摄性活动。

2,企业政治战略

20世纪80年代,在众多学者研究企业政治行为的同时,也开始站在战略的高度来研究企业政治行为。GalbraithandKazanjian认为,企业政治战略是试图使企业的外部环境与内部能力有效结盟的战略。KeimandBayinger认为,企业政治战略是众多管理决策中的一种模式,集成了企业为获得有利的公共政策效应从而保证企业的经济生存和持续成功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Mahon,JohnF,BarbaraLiam则将企业政治战略定义为:企业有目的地整合资源并采取一系列连贯的行为直接对政治、社会和法律环境施加影响,以确保他们长期的或暂时的竞争优势,并在此过程中对其他参与者施加影响的策略。HillmanAJ,Keim认为,企业政治战略是企业管理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个独特交叉领域,其主要目标是从企业的角度研究企业如何主动通过各种行为影响和塑造有利的政府政策。概括来说,企业政治战略是主要研究企业为谋求有利的外部环境而通过各种途径影响或塑造政府政策与法规及其实施过程的策略。

3,公共事务战略

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迅速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得到快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涌现了一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关注利益相关者要求的令人尊敬的企业。政府和社会也越来越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企业想要生存就必须被社会认可其合法性。PostJ,E,认为,通过对企业与其政治社会环境界面的管理,企业可以维持其合法性,企业在这方面的管理功能称为公共事务职能。neznar&Nigh(1993)从企业的社会合法性角度,提出企业公共事务战略的概念,认为企业公共事务战略的主要任务在于获得社会合法性,既包含了企业必须遵守政府法规和社会规范的努力,又包含了企业应该积极影响政府法规和社会规范的努力。Martin和Scott提出了组织合法性的多维模型,通过与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关系,提升企业经营合法性。Blumentritt继承了MeznarandNigh(1993)的观点,并采用美国企业在海外的子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实证研究。

上述各种关于企业非市场战略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内涵。企业政治行为和企业政治战略强调政府及其政策对企业竞争的影响,公共事务战略则强调企业的社会合法性。非市场因素是指能够为市场、企业和其他类型的组织提供秩序的内外部因素。从企业角度来看,政府的政策和法规以及社会规范都会对竞争优势产生影响。企业非市场战略可以被认为是企业妥善处理政府事务和社会事务,以获得政府的竞争性资源和社会对企业行为高度认可的战略。它既包含了企业为了获取或保持竞争优势而采取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政府法规和社会规范的战略,也包含企业为了赢得更高的社会合法性,而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调整,从而更好地适应政府法规和社会规范的战略。

为了获得政府的竞争性资源和社会对企业行为的高度认可,企业必须深刻理解政府和社会对他的期望及其影响,这是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基本前提。为此,本文接下来的内容将重点分析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及影响、企业对政府和社会的期望及影响、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内容等。

三、企业非市场战略的目标主体及其期望

政府和社会作为企业非市场战略的目标主体,有其自身的独特需求,尤其是对企业有其特殊的期望,了解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的特殊期望,有助于企业制定和实施正确的非市场战略。

1,政府对企业的期望及影响

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创造就业机会,同时为国家交纳税款,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政府发展经济措施的最终着眼点是放在促进企业发展上面。从根本讲,政府期望企业能够健康积极的成长,在谋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要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具体而言,政府期望企业:(1)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2)顺应政府产业政策,优化区域产业结构;(3)照章纳税,保证政府财政收入;(4)响应政府政策号召,遵纪守法;(5)参与公共事务,协助政府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

作为一种非市场因素,政府在企业的外部环境中处于权力核心地位,是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的重要来源。同竞争对手、顾客等市场因素一样,政府这个非市场因素对企业的成败有着显著影响。Steiner(1980)认为,政府是介于企业和社会间制定和颁布法律的仲裁者,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产业政策、法律规范,税收等措施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如此,政府还控制着一些影响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资源,可以通过倾向性优惠政策促使一部分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同时,削弱另一部分企业的竞争优势,甚至剥夺部分企业的生存权力,政府可能通过增加政府购买力来改变市场份额,影响市场结构。政府可以制定各种各样的标准(技术、食品卫生和环境污染等),增加部分企业成本,提高部分企业的竞争优势。

2,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及影响

通过社会契约,社会将大量的社会资源委托给企业,希望其作为一个明智的托管人经营好这些资源。社会既然将大量的资源委托给企业管理,自然期望企业能够作为合格的受托人经营和管理好这些社会资源。总的来说,社会期望企业:(1)以负责的态度向社会提供健康、优质的产品或服务;(2)参加更多的公益性事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3)模范遵守社会规范;(4)促进优秀社会规范的形成和发展。

现代企业理论已经把企业理解为不同个人之间一组复杂的显性契约和隐形契约交汇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实体。从根本上讲,社会对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社会契约(socialcontract)上。Steiner认为,无论显性的还是隐性的,--社会契约都是各种机构行为的基础。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必须符合社会契约,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企业的经济行为。而且,社会通过社会契约对社会资源的非平均分配,从而对企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活动的扩展和延伸,企业与社会中的各种非政府组织、媒体及公众等都有密切的联系。各种非政府组织、媒体及公众等是处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庞大群体,是社会力量的主体,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公众对企业有一定的社会期望和社会责任标准,使得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企业的活动要符合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众利益,并对出现的社会偏好及期望做出积极的反应。

四、企业非市场战略的目的

企业非市场战略有明确的目的性,企业期望通过非市场战略的实施得到对企业发展有利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具体来说,是获得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及较高的社会合法性,集中体现在企业对政府和社会的期望上。

1,企业对政府的期望

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主体,企业意识到政府可以作为一个竞争性的工具,企业固然会期望通过对其某种措施的实施,以获取自身发展所必需的资源和竞争性优势。企业之所以实施非市场战略,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1)期望政府营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如基础设施环境的不断完善、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等。(2)期望得到政府所掌握的大量资源,以获取企业发展的竞争性优势。在经济转型时期,政府手中控制着大量企业所需的资源,比如资金、项目审批权、政府采购、上市资格审查、土地使用权,等等。如海尔在发展过程中,政府给予的批地、资金等重要资源的支持,对企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3)期望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由于政府的倾向性优惠政策,受到政府政策支持的企业,显然会获得较明显的竞争优势,而不能够获得政府优惠政策的企业,则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4)期望政府的政策执行能够体现企业利益。由于种种原因,政府政策的执行也会出现一些偏差和不公平现象,企业期望政府能够公平地对待自己。

2,企业对社会的期望

作为能够对企业经营造成巨大影响的社会环境,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是不能影响和左右社会规范的。尽管如此,企业期望得到社会的认可,期望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期望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社会规范,促成优秀的社会价值观和舆论环境,甚至形成有利于企业经营的社会环境。

因此,企业对社会的期望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期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社会是企业产品或服务得以让渡并最终实现盈利的来源,存在于社会中的各种非政府组织及公众、社会团体等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他们对企业的认可和支持,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社会的基础。百事可乐向市场投放减肥可乐和果汁饮料的举动,符合健康组织的倡议,树立一个对消费者负责任的形象,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由此,从竞争对手可口可乐公司那里抢到了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是期望社会规范朝着有利于经营的方向发展。社会规范的形成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受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往往与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不大一致,甚至与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目标相抵触。所以,企业会期望社会规范朝着有利于经营的方向发展。一个有利于企业经营方向发展的社会规范,不仅会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社会阻力,还会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

五、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内容

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内容具有两个层次、四个方面。企业非市场战略的两个层次是指:企业既要遵守政府政策法规和社会规范,又要影响和改进政府政策法规和社会规范。其中遵守政府政策法规和社会规范是较低层次的非市场战略,也是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企业对政府政策法规和社会规范的遵守程度构成了不同企业在政府和社会中的基本形象,也体现了不同企业在这个方面的战略差异。影响和改进政府政策法规和社会规范是较高层次的企业非市场战略,也是积极的非市场战略,企业在这方面的努力程度,及其对政府政策法规和社会规范的预想程度,体现了不同企业的非市场战略差异。

企业非市场战略的四个方面包括:(1)遵守政府政策和法规。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得到政府支持是非常重要的战略举措之一。为了获得政府支持,企业必须模范遵守政府政策和法规,照章纳税、遵纪守法,顺应政府产业政策,调整自身经营行为,积极从事政府倡导和号召的事业。基于这样的原因,企业需要(在自身经营范围之内)站在政府的立场思考问题,想政府之所想,急政府之所急,理解政府需求,满足政府期望,做政府希望做的事情。(2)改变政府的政策和法规。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企业除了模范遵守政府政策和法规之外,还具有促进和影响社会发展的功能,包括促进政府政策的改进和法规的完善。政府政策和法规是在一定社会经济环境下制定和形成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策法规会出现一定的滞后性、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从而制约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对企业经营也会产生某种不利影响。企业从自身经营需要出发,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不仅能够获得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的政策和法规,而且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因而,积极向政府进言,以自身的经营行为和政治行为促使政府政策和法规的完善,是企业非市场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3)遵守社会规范。为了获得较高的社会合法性,企业需要成为模范遵守社会规范的典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价值判断准则,遵守公共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在企业进行地理区域扩张,进入新的社会领域的时候,其所面对的社会规范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调整自身的价值判断准则从而适应新的社会规范,满足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就成为企业非市场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4)影响和改变社会规范。倡导新的、先进的社会规范,积极促进优秀社会规范的形成,也是企业非市场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规范由于其固有的稳定性,可能会产生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情况,企业倡导并促进新的、先进的社会规范的形成,不仅能够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而且能够在新的社会规范形成过程中构建竞争优势,进而促进社会发展。

第11篇

关键词: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

实施科技计划是政府引导科技发展方向、通过政府投入优化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而科技期刊是实施科技计划、传播科技信息的有效载体。是科学研究链上很重要的一环。作为科技期刊编辑出版部门,对学术成果有着重要的审核、把关作用,在这一环节如果把关不严,很容易使科研不端行为造成恶果。如何有效地杜绝科技论文中的学术失范,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学术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信用数据库和科技论文信用评价系统,为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提供支撑。编辑部利用此平台不但可以解决信用的问题,还可通过该管理体系来控制论文的质量。

一、科技信用与科技期刊信用的概念涵义

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对科技信用的定义是:利技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

科技期刊是发表科技论文的载体,是科技活动链上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还承载着个人学术资格评价的社会功能。这一部分的不诚信行为影响着整个科技活动的质量以及人才评估的准确性,以前出现的种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很多就出现在这―部分。因此,科技期刊的信用同样也涵盖了以上信用规则,其信用评价范围是对遵守科学共同体内公允规范的能力和诚信的程度。

二、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由于我国社会信用机制不完善,科技期刊存在着不少科技信用缺失的表现,主要表现在:

(一)论文作者的信用缺失。由于科技成果与许多个人的利益挂钩,因此急功近利,一稿多投,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

(二)审稿者的信用缺失。审稿者本应是本专业专家,应该是严谨而慎重的。但有的专家在人情面前而高抬贵手。有的由于同专业竞争的原因而故意发难。

(三)期刊编辑部的信用缺失。由于缺乏监管机制,再加上编辑部内部的制度不健全,因此产生的“关系稿”、“交易稿”屡见不鲜。有的期刊编辑部以赢利为目的,甚至是有钱就发。

三、建立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目的

是什么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的缺失,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直接原因。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主体的根本动力,科技期刊由于读者群的限制,要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是很难的。一些科技期刊被推上市场后,由于生存问题,使办刊的宗旨发生变异,在一定程度上抛开学术标准去取舍稿件。又由于失信成本过低,所以在发稿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即使发生问题了,得到的制裁远远小于所得。

(二)体制问题是导致科技期刊信用缺失的根本问题上。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信用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在某种程度上,科技信用观念的淡漠和科技信用评价机制的“空白”已经严重地损害着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三)信息不对称,数据失真。信息的真实性决定了评价结果的可靠性,科技期刊由于种种原因,难于获得论文作者和该研究领域的全面信息,而社会又赋予科技期刊太多的评价功能(如职称评定、学位评定),因此在没有监管、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极易出现信用缺失行为。

以上的种种弊端虽然采取一定的规章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但要从根本上杜绝,一定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目的是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补充和完善我国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提高参与科技活动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科技期刊在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

四、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和功能

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要在整个社会信用体制的大框架下建立,主要遵循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原则,采用科学、先进、合理、高效和易操作的手段,对科技期刊工作中所有的参与者(作者、审者、编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对科技期刊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整个体系应具有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和综合评估的功能。数据库和共享平台能实行信用记录制和信息共享制,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的模式主要功能见图1。

图1显示了系统要完成的七大模块功能:

(一)工作台。这一块的功能是完成对象(作者、审者、编辑部)和论文信息的显示,编辑部输入投稿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等),平台即可利用期刊网等资源查询到作者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和研究方向、代表性科研成果及近期发表的论文等综合信息。

编辑部还可利用该平台选择审稿者,同样能查出审稿者的综合信息,还能为论文查新等。

(二)用户管理。这一块的功能主要是用户单位(编辑部)的信用管理,作者在投稿环节需提供一份信用证明。证明其文章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要求作者作出无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的承诺。该证明要由作者单位盖章,在这一环节出现不诚信的行为,要由作者单位负责。

(三)评估指标设置。这一部分是整个评估体系的基础,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指标的设置将决定整个评价的效果,因此需要作专门的研究。评估指标总体应按照科学性、实证性、系统性、可比性和实用性等原则来确定。主要针对期刊中的信用问题,突出信用能力方面的指标和信用意愿方面的指标体系。体系可以是多层次的,有定性的指标,也有定量的指标,定性的指标由聘用的专家评价,而定量指标则用收集到相关数据评价。最后进入综合评价体系。

(四)信用信息采集。这一块的功能在进行信用数据采集定义和评估指标的定义后,进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到失信行为,进入黑名单信息。

(五)信用评估。该平台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及定义的评估指标及模型,进行信用评估,向有关部门提供评估报告。编辑部根据评估数据和报告对该篇稿件的处理作出决策。

(六)查询统计。提供灵活、动态的查询及统计方法,对进入数据库中的各种数据进行展现。提供图形分析方法,对信用评估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提供决策分析功能。

(七)数据管理。提供系统中数据的导入、导出工作,提供外部数据的导入、导出工作。

信用问题是各方面十分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涉及的领域内容量很大。单靠科技期刊信用管理体系来杜绝科技论文信用失范的问题,只能治标。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标本兼治。

首先,加快制定配套的科技信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政策法规体系,为信用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开、信用管理提供基本的运作规范和法规依据。

第12篇

关键词:陕南地区;健身;因素分析

1 前言

陕西南部介于黄河、长江两大水系之间,秦岭耸立于北,巴山绵亘于南,独特的地理位置为区域内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交流设置了地理上的天然屏障,发展步伐缓慢,如群众的健身观念落后,健身场所发展迟缓等一系列问题。基于此,本文就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情况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了解,对调查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总结出该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因素,并提出适合本地区群众体育发展的对策,为提高陕南地区群众健身活动水平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

2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本文以陕南的汉中市,安康市和洛南县三个城镇的体育锻炼者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对其锻炼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出该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因素及群众体育发展对策。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3.1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因素分析

3.1.1公共因子个数的确定

根据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因素调查问卷的计分结果,对20个变量进行R型因子分析,得到特征值、贡献率、累计贡献率等数据。取特征值大于1的六个特征向量确定为初始因子,累计贡献率达57.182%,基本上可以反映总体的信息量。

3.1.2公共因子群的确定

本文采用“极大正交旋转法”,对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旋转,取因子载荷量大于0.55水平以上的进行归类,把20个原始变量归类在6个主因子上,按各主因子中载荷量较高的变量所具有的共同特征,进行主因子命名,确定影响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主要因子。分别为:健身氛围因子、政策法规因子、经济收入因子、地区发展因子、场地因子。

3.1.3 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因素分析

3.1.3.1健身氛围对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

影响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第一个因素是健身氛围,它包括周围人群态度、健身指导员水平、活动内容以及可支配的健身时间等。周围人群态度会直接影响到锻炼者的锻炼态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锻炼氛围对人们参与健身活动应属于一种从众行为。比如锻炼者周围朋友和邻里及所在单位的同事都很喜爱并积极参与体育健身,自身就很可能会积极地投身于体育锻炼的行列中来;还有家庭成员之间的锻炼行为也会相互影响,另外,专业的健身指导员对锻炼者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最后,是否有可支配的用于进行健身活动的时间,对于锻炼者是否能长期坚持锻炼影响很大,快节奏的生活,使得锻炼者的锻炼时间常常因为其他原因而得不到保障。

3.1.3.2 政策法规对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

政策法规也是影响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陕西省在全民健身的政策法规建设方面也投入了越来越多的精力。2007年7月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利于推动我省全民健身工作快速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强化各级政府对健身工作的领导、保障、服务、管理职能,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从而更好地推广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1.3.3 经济收入对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

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就越高;政府和社会投向体育事业的经费就会越多,居民的体育锻炼消费水平也就越高。因此,一个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归根到底取决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经济收入水平。体育需求是一种较高层次的需求,是基于生理、安全等需要之上的一种自我实现和社会尊重等方面的综合性需求,因此个人的经济收入水平对其在体育上的消费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对陕南地区锻炼人群的收入水平进行调查时发现,个人每月总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占48.73% ,而用于健身活动的消费主要集中在办健身卡和购买服装,所占比例分别为73.62%和20%,由于经济上的制约使得陕南群众体育的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直接影响到健身场所、健身器械、健身书籍等软硬件资源的发展。

3.1.3.4 地区发展水平对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

陕西南部地区属于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的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所依存的经济基础较薄弱。“财政”收不抵支,赤字巨大,中央财政补助高,是陕南地区的财政特征。这就使政府在面对快速发展中迫切需要投入的体育事业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居民获得的体育服务的机会很少,这就进一步加剧了陕南地区体育事业落后的局面,必然也影响着各体育项目的发展。

3.1.3.5 场地设施对陕南地区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影响

场地设施是群众进行体育锻炼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陕西省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资料显示,全省体育场地总数为1917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0.88平方米。而汉中、安康、商洛三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为0.36平方米、0.31平方米、0.28平方米,明显低于陕西省平均水平。并且其中的大多数体育场馆设施,只为本系统服务,实施封闭管理,并不对外开放,因此陕南地区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实际比上述公布数还少。

4 陕南地区开展群众体育的对策

4.1 完善陕南各地群众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由于很多健身组织的非赢利性,资金必须从政府、社会或民间多方筹措。如果组织机构办事效率低下,势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因此,陕南各地应出台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相关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制定出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

4.2 提高健身指导员素质,加快群众体育服务人员的培养

各市或区级机构应对健身指导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并使他们持证上岗。另外还要充分发挥高校的资源优势,特别是有体育专业的院校,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到各个锻炼点指导群众,不仅参加了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也弥补了社会体育指导员不足的问题。

4.3 加强健身活动场地的开发和利用

锻炼场所是群众进行体育锻炼的基础,好的锻炼场所能够给锻炼者提供更高的享受,可以采取切实措施促成机关、学校内部体育设 施以低偿服务的方式逐渐对市民开放,从根本上解决居民身边活动场地不足问题,同时健身会所的收费标准要充分考虑场地配置的不同档次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建设以适应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和不同经济水平人群的亲民、便民、利民的生态化活动场地设施。

参考文献:

[1]金春光.延边城市社区体育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22-26

[2]黄荣. 陕西南部地区城镇居民参与健身操锻炼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D] 北京体育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38-48.

[3]魏广忠,阳艺武,麦强.城市社区健身娱乐服务项目需求特征研究[J] 武汉体育学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