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3 20:46: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档案局依法行政,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县档案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由局长主抓。年初,局领导班子召开局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了《县档案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利用有效载体,抓好执法队伍的素质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执政为民意识。按照工作要求,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已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定期研究有关工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依法行政手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抓好我局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深入贯彻落实《纲要》、《意见》及《五年规划》,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县档案局网、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档案方面的基本常识,积极开展档案执法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档。加强干部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掌握业务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按法定程序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坚持与时俱进,适时做好我县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我们按照党的提出的依法治国的要求,结合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及时调整档案法制工作在法制社会建设中的位置,找准档案服务社会的支点。
(一)及时做好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我县自以来档案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改的及时修改,该制定的尽早制定。根据《省档案局关于规范国家档案馆档案利用服务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自4月20日起,县档案局取消档案利用服务费。我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下发了仙档[]8号《关于贯彻落实〈县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管理办法城〉的通知》的文件,依法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实行科学管理,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强化管理,加强对全县档案的宏观指导
一是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一年来我局积极贯彻全省“三农”档案工作会议精神,以行政村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深化和推进“三农”档案工作。相继举办行政村、专业合作社档案业务培训班,引导有条件的行政村、上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建档工作,全县共有61家行政村档案室通过了档案目标认定(其中省级12家,市级49家)。二是积极做好民情档案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一年来县委对民情档案高度重视,全县有14万农户建立了民情档案。我局为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进行了业务指导,以乡镇(街道)、村为单位要求规范存档,做到动态档案与静态档案有机结合,确保归档材料完整、准确。今年8月份,省局宣传《档案法》颁布20周年成果展,被省电视采用。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水平。按照业务标准,做到归档材料完整、准确、安全,通过了省档案检查组的专项验收。四是省、市级档案目标管理活动有序开展。共有4家单位通过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四是加强基层档案的管理工作。为紧密结合时展的新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努力实践党的先进性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帮助县级机关15家单位做好档案立卷归档工作。五、搞好档案业务年检工作。为确保档案年检工作质量,我局针对当前档案工作的实际,10月31日,县档案局下发了仙档[]11号《关于做好全县档案工作年检的预备通知》的文件。文件就档案年检范围、年检内容和等级评定、年检时间安排作了规定,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高度重视档案年检工作,做好自查自纠,落实经费、人员,及时把本单位各类档案收集齐全,进行规范整理并使用档案管理软件。11月25日前将档案工作年检评分表自查得分情况上报县档案局,12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此次检查,我们严格按照档案考核标准,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听、查、馈的方式进行,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有关单位进行了整改,使年检最大限度地取得了促进工作的良好效果
档案事业发展的人本化
以人为本是的基本观点,也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档案事业发展要把促进人的发展、满足人的需求、提高人的素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强调人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一是围绕人的全面发展调整档案事业发展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为了人和塑造人。根据党委、政府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即从以单纯增加GDP为出发点转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特别是更加重视扩大城乡就业、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健全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工作。因此,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内容也应随之转变,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注重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档案服务要在满足人的需求方面不断拓宽。在服务创新中,档案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比如现行文件开放、民营企业档案、社区档案及家庭档案的服务指导等,虽然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们认为举措能适应人的不同层次需要和不同类型人的需要,因而受到了人们的欢迎,显示出档案服务满足现实需求和激发潜在需求的功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属于精神文化范畴的档案服务需求会越来越多。通过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档案服务,有利于消除档案在人们印象中的神秘感,增强档案工作的亲和力。
三是着眼于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档案事业发展的一大突出矛盾是:人们对档案事业发展日益提高的社会需求与档案部门提供的社会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档案部门不能及时提供与社会需要相适应的有效供给,势必遭人冷落,这一点从图书馆的门庭若市与档案馆的门可罗雀的鲜明对照中可以感受得到。我国档案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影响力都不足以吸引较高层次的人才加盟,档案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成为制约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所以,编制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把“人才工程”计划纳入其中,明确引进一批、调整一批和培养一批的目标。
档案事业发展的法制化
我国《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档案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依法治档出现了新的局面,但档案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的差距,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法律制度建设滞后,难以全面、有效解决档案工作的实际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档案事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妨碍了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十一五”期间,档案部门应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继续大力推进档案依法行政,针对以下档案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重点突破,重点解决。
一是档案事业依法行政的体制障碍。从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主体性质看,按照《档案法》精神,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是行政机构,履行行政职能。但分析现状,全国大多数档案局被设置为事业单位,大多数档案局的工作人员被确定为事业或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档案局赋予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名不正言不顺,一些地方授权事业性质的档案局行使法定职能缺乏法律依据。从档案事业管理机构设置看,随着档案局和档案馆机构职能的日益明晰和分化,局馆决策主体的同一性导致的局馆职能界限不清,责任混淆的情况难以避免。如在近几年发生的涉档诉案中,不时发生档案局、档案馆谁是被告的争执。从档案事业管理部门和部门、专业档案馆之间的关系看,有的地方两者资源力量实现整合如深圳,有的地方各自为政、分庭抗礼,有的地方求大同存小异,关系处理靠人际胜于靠制度。
二是档案事业依法行政缺乏统一的法制保障。从立法环节看,《档案法》颁布实施对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法律保障作用,但进入21世纪,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档案事业规范性文件之间的相互协调还有不少问题,包括《档案法》在内的一些档案法律法规显得过时,亟待修改、补充和完善,使档案工作的方方面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档案局与城建档案馆对重点工程进行具体业务指导的法律依据、标准不尽相同,矛盾问题反映在下面,但根子出在涉档上位法、下位法和同位法之间的不统一上。从执法环节看,档案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比较重视一年一度的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开展规模大、声势大的执法检查,对于解决档案部门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促进国家和地方档案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针对具体单位存在的问题发出执法通知书却了了无几,现实工作中我们很缺少典型执法的案件,档案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没有充分体现,执法效能必然会打折扣。
三是档案事业依法行政的领域存在新旧转换的薄弱点。我国目前人均GDP已达到1000美元,进入了现代化建设和体制变革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剧烈,使档案事业依法行政的真空不断出现。从“破”的方面看,以国有企业改制为例,随着国有经济将从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退出?熏 我们原来熟悉的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一套行政管理模式和机制,已不能适应国有改制企业资产和产权变动处置的新形势。旧的模式和机制在冲破,新的模式和机制尚未形成,必然会生成大量的问题,如档案未如期移交、保管条件恶劣甚至损毁丢失等。对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往往应接不暇。而原国有企业行政主管理部门由于与国有改制企业之间关系变得松散,依靠行政命令推动工作的办法已不太管用。从“立”的方面看,政府职能转变和国有企业改制,会促进民营企业、社团、非企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育和壮大,从而为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开辟新的领域。怎样加强档案事业宏观管理职能,同时将一些标准化、事务性、重复性的职能将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是当前档案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档案事业发展的现代化
档案事业发展现代化内涵十分丰富,这里着重强调思想观念、档案馆建设和档案资源开发三个方面的现代化。
一是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在类似条件下,为什么有的地方档案工作开展得生机勃勃,有的地方却是死气沉沉,很重要的区别来自思想观念。凡事不能唯条件论或人云亦云,既要看到在现有条件下能办成什么事,又要看到在条件暂不具备的情况下准备办成什么事;既要看到别人做了什么,更要看到别人没有做什么。只有思想观念超前领先,档案事业发展才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和富于创造性。要树立和强化依法治档、科教兴档、改革强档、开放办档、成本效益、特色品牌等一系列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并以此指导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编制。
[关键词]:依法治档;行政执法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08(2008)1020085-01
1 依法治档是档案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发展不可缺少的方面,其发展理应得到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目前,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档案管理部门在机构设立、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档案部门的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跑编制、跑经费上面。用以解决最基本的生存保障问题,而大多数情况下是把“公事”干成了“私事”,靠人情面子,靠朋友帮忙干工作。《档案法》的出台,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我们每一位档案工作者都要以《档案法》这准绳;理直气壮地向各级领导宣传《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促使其将档案管理的人员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改变档案工作靠“人情”、凭面子“讨”的被动局面。因此,档案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我们以《档案法》为利器。依法治档。
2 依法治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做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为适应这一发展要求,档案管理部门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工作日程,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档案部门作为保管重要文献资料的部门,管理好文献资料,依法督促其他部门、单位及时归类、梳理、剔除、报送、销毁,本身也是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尽心竭力。每一位档案人都要依法治档,为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的落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而努力。
3 依法治档是进一步提高档案队伍素质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档案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因此,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强,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精的档案干部队伍尤为重要。法是通过规范作用实现其社会作用,这种社会作用也包括执法者自身。依法治档已成为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档案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和行为。包括依法履行职责、搞好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等,通过严格执法,使档案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档案工作人员唯有以提高素质为根本,在实际的工作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才能达到以严格执法推进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的。
依法治档,必须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是档案事业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但《档案法》只是原则性规定,不可能涵盖各个地区、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中的一些内容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有不统一的地方,这些都给档案行政执法带来许多负面影响。要依法行政,依法治档,还必须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加紧对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制定更为具体的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法规规章,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社会主义地方法规体系。
4 建立和完善依法治档的地方法规体系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4.1 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
《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因此,实施档案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空白点问题。但是,在各地进行的机构改革中,档案部门的设置各不相同,有的档案局、档案馆合并后,取消了行政编制,人员全部列为事业编制;有的档案局由原来的行政机关改为事业单位,这样一来,其执法主体资格受到质疑,行政诉讼中败诉现象时有发生。实践中,为解决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问题,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性法规授予档案局馆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这样的作法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方便了基层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保护档案安全。
4.2 建立和完善档案保护、档案抢救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现今县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大多为纸质档案,年代久远,是一个县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变迁的文字记载最原始的资料,保护并抢救好一大批珍贵的文献资料,对于该县区和谐、快速、持续、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建立和完善档案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的同时,应着重研究和制定保护、抢救等工作的长效机制,从经费预算、经费管理、组织领导、贯彻实施、应急预案的启动等方面,着眼长远,使档案保护工作有规可依,健康有序。
为做好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湘政发〔2010〕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等文件的通知》(州政办函〔2014〕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凤湖管委会。
(二)县直相关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计生局、县民族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食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体育局、县档案局、县粮食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移民局。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考核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2014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分解表(附件1、附件2)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动态监测。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考核对象档案,及时收集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单项工作后,应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电话:472****)。
(二)自查自评。12月1日前,考核对象对照本方案确定的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自查评分表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组织考核。12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直相关单位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按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得分作为县人民政府绩效评估考核中相关依法行政工作项目评分内容折算记分依据。
(二)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行政执法公众参与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我市档案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工作环境,努力促进我市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本级档案管理部门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搭建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为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档奠定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强化公众参与,从制度上保障群众对档案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确保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公正高效。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建立行政处罚案件
群众公议工作程序,在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会中进行陈述,听取意见、建议,形成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工作机制。
(三)除按有关规定不宜公议的行政处罚案件外,市本级档案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都要实行群众公议。
(四)鉴于市本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较少,要求将本单位纳入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的集中开展群众公议工作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2年7月底前):认真梳理、规范、确定本部门行政处罚工作流程,确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学习培训,对群众公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认识,明确任务。
(二)全面启动(2012年8月):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
裁量目录》和有关配套制度,按照市法制办工作要求,全面启动群众公议工作。
(三)常态运行(2012年10月):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本级档案管理部门群众公议工作的检查评估,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监督行政处罚权力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群众公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项工作摆上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市档案局局长为组长,以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档案局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群众公议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
(二)强化培训宣传。进一步加强相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业务,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群众公议工作要求,熟练运用自由裁量标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强化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档案法规体系建设,规范档案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是我省2017年档案法治工作重点。
一、健全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档案法规体系建设是保障档案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形势的发展,档案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近年来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档案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现行的一些档案法规、规范性文件已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今年要注重加强档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被国家取消或与国家新的规定不一致的,及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任务已完成的,及时宣布失效,对应修订的及时列入修订计划,切实解决法规体系从“有”到“好”的“质”的问题,着重提高档案立法质量、完善档案法规体系。
二、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档案行政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度和法律文书,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档案执法制度体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落在实处。在完善制度建设同时,各地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行政执法与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相结合不同形式的n案执法检查,检查档案法律法规的执行以及档案安全、资源建设、档案馆(室)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档案执法检查,肯定工作成绩,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规范提高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违法行为的重点检查,严格执行《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河北档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有效地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确保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档案权益免受侵害。
三、多措并举开展档案法治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河北省档案局“七五”普法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档案宣传工作。抓住《档案法》颁布三十周年纪念日、国际档案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门户网站、悬挂条幅、电子屏幕、上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短信、微信、组织培训、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主题鲜明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用大家喜闻乐见、生动形象的普法手段向社会各界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增加社会各界的档案法制理念。
四、规范档案行政权力事项
按照中央和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着力规范和完善档案行政审批制度,将确认保留的档案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网上或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依据法定职能,职权范围开展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编制行政权力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实时动态管理。对违法设立的权力事项坚决取消,清单之外无权力,不得违规设立实施。
(作者单位:河北省档案局)
《档案法》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档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分析汇总全市档案法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人财物的问题依然是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
1.1.1 经费问题。《档案法》第四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在重复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增加了“将档案事业和重点档案保护、抢救、征集、征购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事实上,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各级政府部门对档案部门的经费投入普遍偏低,有的甚至很低。一是办公经费短缺,这是大多数区县档案馆面临的实际问题,严重制约着档案事业的发展。二是档案保护经费未落实到位。多年来,《河南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等级标准》规定的馆藏档案资料每年每卷一元的保护经费一直未得到落实。随着馆藏量的急剧增加,档案保护任务更加艰巨。办公经费紧缺,多数档案局馆能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已属不易,因而,在档案的保护、征集、征购、库房维修、设备更新、现代化管理等方面便显得力不从心,资金匮乏。
1.1.2 人的问题。档案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1985年,劳动人事部门、国家档案局联合了《关于颁布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国档联发〔1985〕2号),对各级综合档案馆的编制给予了明确规定。而事实上,随着馆藏档案数量的增加,各地并没有按此标准增核档案馆人员编制。我市14个综合档案馆编制普遍偏少,适应不了工作的需要。另外,全市各级档案馆为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响应同级党委政府的要求,2004年以来纷纷成立了已公开现行文件阅览服务中心且挂牌运行;2006年,市县区档案馆又被授权作为市县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2010年,档案馆又被命名为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但无论是服务中心、查阅场所还是查阅中心,绝大多数都存在着无单独机构、无专门编制、无专门经费和授权不明的问题。
1.1.3 物的问题。仅就档案现代化管理这一块,全市发展不平衡。受地方财政经济影响,经济发达的区县走在了前列,落后的区县受经费限制,微机及其他数字化设备数量少,应用软件层次低,配套设备不齐全。总之,全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总体水平不高,较高层次的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人员十分缺乏。这样既影响档案信息在系统内的交流,更难实现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缺少人财物的有力支撑,档案事业发展举步维艰。
1.2 档案部门自身法制意识淡薄,腰杆不硬,执法欠规范,效果不突出
1.2.1 档案部门自身没树立应有的档案法制意识。《档案法》赋予档案部门行政执法权和处罚权,档案部门应该同工商、税务、司法等其他执法部门一样,手持“尚方宝剑”,大胆行使职权,严格执法,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一些档案部门的执法人员未能从过去“行政治档”的传统管理模式中及时转轨于依法治档的新观念,依然囿于“官本位”的陈旧思想以及档案部门无职无权不像有些部门能办事,这样长期形成的自卑心理,导致总感觉《档案法》没有其他法律强硬,总是自身“腰杆”不硬,“底气”不足,不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大胆执法、严格执法。
1.2.2 档案执法务实少务虚多。档案行政执法在推动各地档案事业法制化进程方面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从执法检查的方式看,事先通知、集中时间、大规模检查多,突然袭击、经常性检查少;往往是被检查单位做好一切准备,执法人员例行公事进行检查,一般很难发现问题;从检查内容看,事先划定范围、一揽子检查多,专项检查少;从检查的对象看,面向国有单位的多,而对集体和私营企业的检查少;从检查的程序看,基本上都是“听、看、议、最后反馈”,主观随意性大,依法按程序检查少;从检查的方式看,业务指导式、口头劝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老好人”的多,能够发现问题,一查到底、动真格实施处罚的少;从检查的结果看,每次大型的执法检查,总是“雷声大”、“雨点小”,“走过场”的多,解决问题不力,实际效果不明显。一旦检查过去,问题反弹,“滑坡”现象滋生。
1.3 档案法规不完备,操作性不强。存在着国家档案立法滞后,对馆藏永久档案的等级划分标准、档案开发利用与隐私权保护、著作权保护、新经济领域档案管理标准与办法、档案开放与现行文件公开利用之间的矛盾等新问题不能及时立法,使法律出现“真空”地带。法律法规条文内容规定偏原则性,有些则过于模糊。比如,《档案法》及省条例都没有对违法行为规定出确切的罚款数额,而《实施办法》虽然做了相关规定,但其数额在一个较大的空间中回旋,给执法带来很大难度,很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和偏差。
2 解决途径
全市各地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经费不足、档案馆库建设滞后、现代化管理方式陈旧等方面问题,严重制约着档案事业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水平。要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就必须寻找差距,直面矛盾,解决关键性问题。
2.1 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徒法不足以自行”。以现有的法律文明程度,人们很难自觉地遵守法律规范,履行法律义务。必须加大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好社会氛围。不仅要在档案系统、档案工作人员中间开展经常性的档案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内在的档案法制意识,而且要借助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最好的办法是把档案法制宣传纳入当地干部普法规划和中小学生普法规划,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档案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
2.2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第一,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要抛开一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无所用心的“小人物”思想,把关系档案事业方方面面的事情,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发展中的困惑等都作为自己应了解和关心的业务范围,多谋事,善思考,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第二,提高业务素质。行政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业务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一切执法的程序规定,能正确规范执法,准确适用法律。第三,要抛开畏惧情绪和不敢执法、执法无用的思想。要充分运用手中的法律武器,大胆执法,严格执法,不管违法者是哪个行业、是领导或者是一般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才能开创档案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2.3 依法办事,着力解决好人财物的问题。增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按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解决好档案部门人、财、物的问题。第一,严格按照国档联发〔1985〕2号文件规定和《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分配确定市县档案馆人员编制。第二,以各级的财政厅(局)名义下发文件,把《河南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等级标准》中规定的馆藏档案资料“每年每卷册一元”的保护经费落实下来。第三,在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配备上,由省档案局统一配置,或给予一定补贴,或者由省财政厅下文,由地方财政负担这一块。第四,自上而下由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好已公开现行文件阅览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人员、授权问题。
2.4 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是保证法律法规有效贯彻的关键环节。建立有效的责任约束、激励机制,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贯彻执行《档案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在执法中要注意联合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司法部门,请他们参与档案执法检查,以提高档案执法检查的声势和效果。加强联系,做好定期汇报,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政府法制办公开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兑现奖惩,以完善的责任机制、监督考评体系保证执法的实际效果。
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主要方向与途径是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研究的内容之一,本文对有关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主要方向与途本文由收集整理径研究作一简单梳理。
1 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方向
何伯轩认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的方向是进一步加强宏观,放开微观。”对此宋芳也持相似的观点,认为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方向就是要对档案事业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行政管理向以法律监督管理为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此外,张怀笔将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方向归纳为:“一是把档案事业由封闭型改为开放型;二是把过去的行政管理型改为服务型;三是把治理方式由过去的人治型改为法治型;四是把管理手段由过去的手工操作改为科技型;五是在管理效益方面由过去的无偿利用改为效益型;六是把档案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由过去的不计价管理改为计价管理。”对此,笔者认为,张怀笔先生所说的前3种可视为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方向,而后3种则不属于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方向。
2 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途径
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是一个目标,达成目标需要具体的途径。张怀笔认为:“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是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途径。”要施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不仅须提高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而且还须联系实际,调查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联系实际,调查研究,是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保证”。而宋芳认为:“法制手段应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事业调控的主导,加快档案事业建设,必须依法治档,依法行政,搞好行政执法。”
3 转变后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
对转变后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有5项论:“合并后的档案局(馆)在行政职能上主要抓统筹规划、执法监督、教育培训、协调服务和舆论宣传。”有7项论:一是以法制建设为职能;二是以制定标准规范为职能;三是以科技进步为职能;四是以组织培育档案信息市场为职能;五是以开发利用为职能;六是以建立档案产业为职能;七是以对档案无形资产评估界定委员会、监事为职能。还有10项论:一是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抓好规划实施,确保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同步发展;二是协调档案事业内部馆与馆,馆与室,机关、企事业之间,档案基础工作与利用工作,档案业务与教育、科研、宣传之间等内部关系,协调档案部门与文化建设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三是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支持档案事业,制定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人、财、物等基本条件;四是对管辖范围内的档案工作依法进行监管,搞好重要档案申报登记和超前控制,对档案的权属、流向、转让、交换、出卖、赠送等进行控制,把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作出鉴定,面向全社会监督管理,确保档案财富的完整与安全;五是对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制定档案业务技术规范和标准,搞好业务目标管理和咨询服务,依法搞好业务建设;六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社会热点和档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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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档案政策,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七是参与重点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参与重大活动组织,负责文件材料的前期控制和档案信息服务;八是搞好法制建设,将法制监督与业务指导从对象、范围和任务上分开,形成独立的法制工作体系,做好执法监督检查;九是建立区域档案目录中心,搞好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十是搞好档案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档案意识,搞好决策咨询研究,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关键词:档案执法 行政执法 执法责任 责任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进程,其实质也是弘扬法治和构建法治国家的过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提出和全面推行正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档案行政执法作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对于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提高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能力和水平意义重大。笔者结合多年从事档案行政执法的实践,对其概念特征、价值目标和关键环节提出一些粗浅认识,不到之处,还望与同行商榷。
一、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概念与特征
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和权责一致的要求,把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逐项分解落实到档案执法部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评议考核,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实施责任追究的一种责任机制,也就是说,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是某一项具体的制度,而是由若干制度、规则和标准构成的整体运行机制。从档案执法的实践来讲,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更像是一种手段,一个过程。对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最主要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好法律、法规和规章,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开展正是加强执法工作,改善执法状况,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逐步建立法治政府的一种工作手段;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是一时一事的工作,虽然按照国家档案局和各级政府的要求,执法责任制的每一步工作都有明确的时限规定,但不等于按时完成了任务,就完成了这项工作,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深化、不断汲取经验并总结提高的过程。
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概念决定了它的三个显著特征:一是职权法定和权责一致是其产生的法理基础。职权法定,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职权由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越权、失职或者渎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权责一致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利来源于档案法律法规的授权,并受法律法规的制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享有职权、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履行法定职责、承担法律责任,是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种以依法确定职权责任的形式出现的约束行政权、制约执法人员个人利益的制度,是一种行政机关更现实地接受上级机关、相对人和社会监督的多重机制共同配合、作用的责任行政机制,其核心内容是“责任”,即通过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界定、岗位的科学设置、岗位职责的明确、人员的落实、执法情况的考核评价、过错责任的追究奖惩,真正有效地约束行政权。三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既是法定职责的实施主体,又是相应责任的承担主体。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确定不同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根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采取适当形式确定其应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从而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法定职责的全面落实和执法职权的正确行使。
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价值目标
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仅是规范和监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制度,更是档案行政管理方式的一场革命,体现了“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向“实体与程序、过程并重”转变的具体价值目标。
(一)价值目标之一:实现“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转变
依法行政发端于资本主义社会初期,二三百年来,随着西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变化发展而逐步成熟和完善,已经成为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管理理所当然的选择模式。与西方国家渐进自发、从量变到质变逐步实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内发型”法治化道路不同,我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法治”观念相对淡漠,强调“权力的行使”,忽视“责任的履行”。要想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就必须采取“政府推进型”模式,有一套健全的体制机制来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提出和全面推行便应运而生。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国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职权的划分、整合,理清职权分布,明晰职权运行环节,将过去相对集中的档案行政权力职责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规范具体职权行为,形成各个职权岗位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行政职权运行“齿轮链条”,实现了“因事设岗、由岗赋权、权责相当、以责约权”的科学权力运行机制,将责任由不确定状态转化为有明确标准可操作的规范状态,突破了档案行政管理领域“首长负责制”的局限,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依法行政理念,实现了“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
(二)价值目标之二:实现“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向“实体与程序、过程并重”的转变
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没有创设新的档案法律规定,而是通过理清、界定档案行政执法各环节、各岗位、各流程的职权和责任,对档案行政执法行为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予以明确,使档案行政执法行为的运行过程处于明晰、公开的状态中,使目前在档案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执法不到位、随意性较大,执法的公平、公正上存在漏洞,激励、监督机制不健全,重工作的开展,轻工作的评价,重权力的运行,轻权力的制约,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不能形成合力,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如在档案行政许可职权履行过程中,明确规定了提出申请、进行审查、决定的条件和时限,防止因时间拖延而导致行政许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在行政处罚职权履行的过程中,明确规定了受理申请、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法律文书、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和期限,防止因时间拖延而导致有关证据散失、毁灭或环境、条件变化而影响处罚决定的准确性,通过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各个环节的设定,使得一个执行环节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便不能流转到下一个环节,或在规定流程中留下明显的痕迹,这样,就能及时发现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地把错误的档案行政行为消除在行政行为运行过程中,客观上排除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作出决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恣意、专断、偏私等因素,督促每一个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地履行程序,依法办事,促进了档案行政管理效能的提高,实现了“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向“实体与程序、过程并重”的转变。
三、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保障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说是靠制度来实现的,重视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建设,是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的关键所在。档案行政执法实践也证明,缺乏制度保障,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是难以推行的,其效果也将大打折扣。实际工作中,可以从执法保障和执法监督两方面去加强和完善档案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今年上半年,务川在全省47个非经济强县中排名25位,其中3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一,5项指标排全省前十,10项部门工作在全省、遵义市考核中名列前茅。尤其是“2016年遵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这一殊荣,更是对务川推进依法行政,打造廉洁高效型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有力佐证。
狠抓调查研究
实现决策科学化
规范政府议事决策规则。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效能建设等12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强化民主决策、公众参与、调查研究、专家咨询等决策环节;加入风险评估、跟踪评估、责任终身追究、行政裁量权等制度;针对行政不规范、违规违纪行为多、执行力差等现实问题,严格纠错问责、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等方面的规定,从源头上为推动决策科学化、行政规范化、履职高效化提供遵循和依据。
规范项目决策和管理。研究制定《务川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22个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规范合法;采取社会效益评估、中介评估、风险评估、跟踪评估等方法,力求做到效益最大化;县财政每年预算3000万元设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基金,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一系列措施解决了项目推进过程中不规范、不透明问题,促进了项目建设阳光公开、廉洁高效。
规范规划编制和执行。启动全行业、全领域规划编制和完善工作,投入3000多万元资金,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产业、城乡、土地使用、基础设施等领域近50个具体规划。新增各类规划执法力量89人,开展规模空前的“两违”整治和城乡规划执法整治,拆除违法建筑35万平方米,全面取缔非法砂石料场,整治多家违反各类规划的生产企业,有效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促进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更加有序、高效。
规范与效率并重
实现行政规范化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动员全县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强化城乡规划、土地、林业等执法和清理,共接收1124幢房产、232宗土地、193间门面、5家酒店以及其他各类资产,国有资产价值从10亿元跃升到50亿元。同步开展土地收储,实现从零到5000亩的突破。以雄厚的国有资产为依托,因势利导组建集融资经营为一体的洪司,2015年至今共申贷审批通过资金63亿元、到位30亿元,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用。
规范公共资源交易。2015年4月,成立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20个内部管理制度,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行为进行集中规范管理。截至今年10月底,共完成项目交易699宗,成交金额8.79亿元,节约资金9185.1万元,节约率9.5%。有效规范了交易行为,提高了交易效率,堵塞了权力寻租的空间,铲除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规范公共财政管理。2015年3月组建县财评中心,对各类项目进行造价评审把控。截至今年10月底,接审金额37.89亿元,审减金额4.31亿元,综合审减率11.35%,节省资金相当于2015年本级收入的105.02%。实行直接支付,切断部门和第三方利益链条,阻塞资金漏洞,杜绝部门私藏“小金库”行为,2015年3月以来节约财政资金5000万元以上。严肃财经纪律,出台《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规定》,严厉打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目前共查处违反规定10人,追回资金16.66万元。
规范档案文书管理。2015年以前,全县有32个部门10年以上未向县档案局移交档案,很多重大决策、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资料无档可查、无据可依,大量矛盾纠纷相继产生。对此,务川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投入160万元资金新建方志馆,完善设施设备,指派150多名专人开展档案清理工作,县档案局接收移交档案7706盒、312958件。档案文书的规范管理,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工作阳光高效开展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支撑,是“对历史负责”的必然选择和务实举措。2015年,务川档案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二位、遵义市第一位,县档案局获“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理顺职能职责
实现用权阳光化
规范机构编制、人事和职能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继续优化机构设置,因地制宜整合国土、建设、城管、交通、环保基层延伸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人事管理,着力在政策上管人、环境上留人、待遇上引人、潜力上育人,今年上半年吸引各类优秀人才83人,是2015年的2倍。强化部门履职,以“三定”方案为依据,强化部门职责33项,调整职责21项,规范职责3项;充实城乡规划、城管、土地、林业等执法队伍,扭转了职能缺位、履职缺位的局面。
规范监察和审计工作。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三转”,紧抓“”督查,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2015年以来,开展各类督促检查11次,发现问题32起,查处90人。以财政资金使用为主线,以财政预算执行、固投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为重点,切实强化专项清理工作和审计监督力度,从根本上规范了经济管理行为,防控了廉政风险。
规范考核、督查和问责工作。实行“三按月一召回”“末位淘汰”等10项干部管理制度,2015年以来共约谈干部25人,“回炉淬火”12人。完善考核考评方案,以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结合乡镇、部门工作实际区别化制定考核方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督查力度,组建“两办”、发改、监察四支督查队伍,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借鉴省委、省政府增比进位、项目观摩的工作方法,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县项目观摩和乡镇排位,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与时俱进搭建系列微信工作群,对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及时曝光,真正做到“白天查、晚上查,平时查、假日查,天晴落雨查、夜半三更查”。加大问责力度,今年上半年,h委、县政府对项目推进落实不力的,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4人,36个单位因主体责任未落实被问责。
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的规定应以《暂行办法》规定为准
对于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国家档案局的有关文件已基本构成了一个体系,该体系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各个主体的档案管理职责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如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归档接收范围等。城建档案馆作为公共文化事业机构,其肩负的职责是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保管利用价值的档案,而每个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按规定应由本单位归档保管,不应由城建档案馆越俎代庖收集归档。否则,城建档案馆不但会不堪重负,保管不好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而且重复保管档案也会造成人力和资源浪费。
对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规定的科学客观性,在实践中已经得到检验。笔者所在档案馆是一个包括管理城建档案在内的综合性档案馆,也接收了大量的超《暂行办法》规定的城建档案。根据本馆对建设工程档案的利用统计,93%的利用集中在《暂行办法》规定的接收范围内文件,对施工过程文件的利用仅占7%,而且这7%也是建设施工单位为了备份保存而进行的整套复制利用,是利用转移,即档案馆接收了该部分档案而使建设施工单位无法收集归档而产生的利用。这正好说明了归档范围过宽给建设施工单位带来的不便。在合法性方面,国家档案局作为国家档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作出规定,是依法履行职责,是其履行职责积极作为的体现。因此,为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暂行办法》应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二、超越《暂行办法》规定,大幅度扩大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会带来不良后果
1 严重浪费馆藏资源,提高档案管理的成本。超出《暂行办法》规定的接收范围而进馆的档案,如前所述,对于城建档案馆并无保存利用价值,而且其数量比应接收的档案还多。大量无利用价值的档案沉积在城建档案馆占用了大量的库容,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成本,也增加了档案管理和查找的难度,使真正有价值的档案湮没其中,管理质量受到影响。
2 增加城建档案馆的工作量,浪费人力资源。不属接收范围的施工过程档案,数量繁多,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以及整理状况的审查验收耗时费力,接收进馆之后进行的所有管理,都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
3 不利于建设施工等单位档案的归档和利用。许多施工过程档案原件只有一份,如建筑材料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城建档案馆扩大接收范围将施工过程中的几乎所有文件一网打尽,使建设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档案的收集归档难度增加,甚至无法收集齐全。建设施工单位作为档案形成者和使用者,因使用维护和学习参考等需要,对施工过程具体材料的利用最经常最细密,如工艺设备、电梯的安装运行记录对设备维护有作用,施工组织设计有助于施工员对同类工程施工组织的参考学习等。因此,城建档案馆扩大接收范围,不利于建设施工单位对档案的归档和利用,不利于充分发挥建设工程档案的作用。
4 增加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对人的负担。大大扩大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大量增加接收档案,无疑会增加建设施工单位的档案制作费用和时间方面的负担。
5 不利于依法行政和树立政府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超越规定大幅扩大接收范围、增加对相对人的要求、增加企业负担,与目前国家倡导的尽量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和趋势不相适应、不符合执政为民的要求和依法行政的法制精神,不利于树立政府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三、城建档案馆归档接收范围过宽问题的原因分析
1 直接和表层的原因:指导城建档案工作的某些规范和标准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对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大面积超出《暂行办法》的规定,或者将大量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列入了城建档案馆的接收范围。
2 深层原因之一:目前城建档案的管理体制使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建档案的监督指导力不从心。目前城建档案管理体制是人财物等要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业务监督指导。缺乏人财物的刚性制约,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难免成为软肋。在这种体制下,某些规范与标准的制定,难免存在强化自身权力和利益的取向,而且基于自身的利益和对单一行业档案工作自我认识的局限,对其归属和流向等的界定难以做到客观全面、科学合理。于是出现了城建档案馆的归档接收范围,大幅超出了《暂行办法》的规定这样的不太正常的现象。
3 深层原因之二:财政差额核拨制度使城建档案部门存在扩大接收范围的主观性和必然性。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建档案馆实行的是财政差额核拨,档案馆的相当一部分经费要靠自筹解决。为了解决这部分经费,某些城建档案馆无奈直接为建设和施工企业代整理档案,收取代整理档案服务费。而扩大归档接收范围能大量增加档案整理量,从而增加档案整理的服务费收入。而且,扩大接收归档范围,增加了城建档案馆对每个项目档案的审核点,增加了档案的审核宽度和密度,有利于加强档案审核验收权,有利于档案整理业务的掌握。
4 深层原因之三:城建档案馆的工作量和馆藏量与馆工作人员的配备数量和经费预算直接挂钩,扩大归档接收范围,增加馆藏档案数量,有利于为档案馆争取更多的人员和经费。
四、解决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过宽问题的对策建议
1 将城建档案馆的财政核拨形式由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城建档案馆是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与政府的公共服务部门一样,都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只有由政府负责提供全额经费保障,才能保证其公正、中立的立场和公共机构的性质。也只有全额保证城建档案馆经费需要,实行经费收支两条线,才能切断档案整理费用与档案馆的利益关系,才能使城建档案事业健康良性发展。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经济发展达到了一定水平,将城建档案馆由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完全具备可行性。
2 将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核权上升到法的层面进行规定,并对违反行为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在档案法律或法规中明确行业部门制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时,必须经过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使之成为刚性约束。
3 国家和行业的档案管理规定、规范,应由行业主管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定,以克服各行业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局限性,加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业部门的协调。档案作为一门学科,有其内在的规律,各行业的档案工作规范只有通过档案行政主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才能剔除不符合档案规律的因素,才能避免各行业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局限性,使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更客观科学,更符合档案自身的价值和更切合实际。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档案法治建设
1、加强档案法规制度建设。贯彻实施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及时转发并严格执行上级业务规范文件,制定下发了《县档案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县档案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加强县民贸公司档案规范管理的函》《县档案局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认真做好县“8.8”地震抗震救灾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精准扶贫档案片区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明确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具体工作的范围、标准、节点,全力做好文件的查阅、利用、服务,确保县政府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到位。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及时清理上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事项等部门权力清单责任事项,落实责任清单,按时填报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公示本单位机构概况、领导职责、财务信息、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政府信息,将档案工作全面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健全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制度,每年定时进行执法人员审核、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做到自己的执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证据确凿,无越权处罚、变通处罚等问题。
3、深化档案法制宣传。认真贯彻实施省、州《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七五”普法,坚持会前学法,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和内容,每年集中学习宪法、档案法规法纪及规范性文件等不少于1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依法治县及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驻村帮扶、档案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每年档案法制宣传主题,安排部署“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征订宣传资料,制定下发了宣传活动方案,征文活动通知,发放档案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召开档案法规知识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利用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短信等持续发送档案法规知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法律图书角”,及时更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涉及法律法规、档案业务、民族政策、惠民知识的书籍、报纸、杂志期刊,为干部职工日常“充电”提供了学法阵地,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意识。
4、强化档案执法检查。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每年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组织检查组对全县机关、乡镇开展档案执法检。检查内容包括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档案室规范化管理、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档案工作情况等。检查中对存在档案管理方面问题的单位发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增强了全县的档案管理意识。目前我县无档案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档案资源建设
1、加强档案资源的接收和征集。立足现有的馆藏资源,不断加强民生档案、特色档案、重大活动档案和到期档案资料的接收与征集。十三五期间接收进馆民宗局、财政局、计生局、农水局、永和乡、法院、纪委等20多个单位、乡镇文书档案7832(卷、盒)、会计档案1528盒、项目档案1135盒、诉讼档案2367盒、荣誉、照片、实物、光盘等4000余(张、件),整理接收抗震救灾档案500余盒,整理进馆资料566册。并严格按照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副本“双套制”要求进行档案接收。截止2019年12月,县档案馆馆藏档案106个全宗69730(卷、盒)、资料6236册。
2、规范机关档案形成和管理。一是强化日常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每年深入机关单位和乡镇指导督查150余人次。及时转发《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制定下发年度档案工作要点、《县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县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机关档案室规范管理。结合精准扶贫、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专项指导督查加强对机关档案室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考核,提升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重点对县人社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防震减灾局等涉民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督查,帮助修订完善《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档案分类方案》等档案工作制度,以及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等的规范整理。三是全力抓好机改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档案处置工作。为切实做好机关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的档案处置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档案馆积极作为、靠前工作,主动与县委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将机改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列入全县区划调整改革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草拟了《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改革中各乡镇、单位档案的归属和流向,处置的范围和内容,强调了档案的鉴定收集归档程序和移交要求,定期开展档案业务制度检查,做到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有力推进改革进程中档案安全及规范管理。
3、规范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下发《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完善以资产为纽带的企业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开展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核,对县自来水厂、大九旅集团、南坪林业局、黄埔电力公司、罗依乡产业园区和高原食品公司等单位进行定期指导督查,并协调组织开展了1期县观光公司档案业务培训。
4、强化重点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深化“项目档案工作提升行动”,加强项目主管部门联系协助机制,推进重大项目档案指导、检查、验收工作。针对“8.8”地震,及时制发相关规定、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协调落实专项档案业务培训、检查,指导项目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进一步促进项目档案规范管理。组织对县内188个重大项目档案进行了登记,完成了“九寨印象”、水岸豪庭、白水龙水电站移民、鲁能生态旅游、新区市政公共设施提升工程、医药公司商住楼、乡村道路等57个工程项目的档案初验,组织开展了1期专项验收。
5.加强农村档案工作。一是落实《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乡创建以及乡镇、村档案法规、政策的宣讲,积极协调、指导、督查乡、村两级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进“村档乡管村用”工作,探索解决乡镇、村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巩固村级档案建设成果。结合“双报到”积极开展社区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载体为社区提供档案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指导、技术等工作支持,规范社区档案管理。二是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蹲点调研,完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对档案部门接收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进馆提出明确要求,安排业务骨干指导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归档、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归档材料真实、完整、可靠,整理规范,检索体系齐备。三是部署开展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结合“驻村帮扶”和“两联一进”开展档案工作调研,完成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调研报告》。转发了《州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方案》,与县扶贫移民局联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文件,对全县乡镇精准扶贫档案检查指导工作全覆盖,指导建立县、乡、村、户减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在安乐、勿角试点乡镇开展了重点督导检查。举办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培训会,对全县4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乡(镇)档案专干,22个扶贫专项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了精准扶贫档案专题培训。
6、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2019年完成县法院档案规范管理晋升“省一级”标准验收认定。县档案馆2012年12月通过“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标准验收。2014年12月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省级示范县通过验收。目前,县机关档案室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级标准83个,村级建档120个村,社区建档4个。
(三)档案利用服务建设
1、推进档案开放工作。制定开放实施细则,对应开放的档案进行认真的鉴定工作,开放了应开放的档案,备有开放档案目录,供利用者自行检索,对利用频繁的重要、珍贵的档案提供了部分复制卷或者副本,坚持利用登记和利用效果,并编制档案利用效果汇编,取得利用实效。
2、强化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服务水平,积极构建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档案馆开馆时间与国家法定工作日数及工作时间相同,并长期坚持采用法定节假日和延时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开放提供利用工作,利用形式多样,包括接待来访、咨询、来电、来函代查等利用工作,做到热情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利用群众的满意度。坚持档案便民、惠民理念,积极创新民生档案利用方式,挖掘馆藏资源,编制专题目录,使查阅利用更为方便。认真贯彻《省国家档案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办法》,积极协助配合异地查档业务,认真执行利用档案零收费规定,积极为各单位、社会各界利用档案提供优质免费服务,十三五期间为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2917卷次,972人次,为领导决策、低保救助、工龄认定、婚姻认证、房产交易、落实待遇、解决纠纷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原始证据。
3、扎实开展档案文化建设工作。深入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及时安排部署档案文化建设工作,完成了《县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文件汇编(1990-1995年)》《县农村土地经营确权工作文件汇编》《县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全宗介绍》《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文件汇编》的编制任务。协助州档案局开展馆藏珍贵档案调研,完成《兰台珍档》一书的素材采集工作。积极提供资料,协助县志办编制完成《抗震救灾志(2008年)》的编制任务。鼓励职工积极写稿,向州局、县委宣传部报送工作信息102篇。结合主题活动,每年编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3篇,为推行政务公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
积极稳妥推进本区域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现状及发展方向调研,完成调研报告《关于县级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的思考》。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数字档案建设规划意见,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与本县信息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向省档案局、县财政争取资金,采购了电脑、复印机、档案密集柜等用品,为调整优化档案管理软硬件环境,搭建数字化档案馆管理平台创造条件。按照年度计划,安排部署馆内档案数字化加工任务,完成文件级目录录入70000余条。进一步完善机关单位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进馆工作制度,建立电子档案接收平台。积极推广档案管理系统,机关档案室档案管理软件使用普及率达90%,乡镇普及率100%。为档案资源共享打下基础
(五)档案安全建设
县档案馆于2008纳入灾后重建项目,年初施工,2009年底竣工,2010年投入使用。实际使用面积2510平米(其中库房面积1005平米),新馆结构基本合理、配备了一些必要设施设备。“十三五”期间,向县财政争取资金48万余元,增添了档案密集柜和目录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全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把档案安全保密要求贯穿于档案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的各项环节。深刻吸取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档案实体管理、档案信息管理、档案保密、档案开放与利用等方面对全县17个乡镇、80个部门开展了档案安全大排查。建立了档案安全整改排查台账,健全完善了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县综合档案馆坚持安全消防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库房温湿度监控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每日安全巡查不少于1次,时刻绷紧档案安全弦。档案馆历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六)档案队伍建设
1、抓好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结合会前学纪、会前学法和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要求,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和送学上门等方式,统筹安排落实学习任务。坚持每周至少1次的政治理论和业务集中学习时间,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精神,省、州、县各级会议精神,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以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部门业务知识规范等内容。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教育、座谈交流、专题讨论,专项整改活动,切实解决党员理想信念问题,使干部职工普遍武装了头脑,深化了思想认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素质能力,单位形成积极健康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实现“两地一点范、美丽新九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县级部门学习教育要求,结合省、州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安排职工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部、人社局、党校、法制办、宣传部等单位举办的培训和知识竞赛。组织职工参加“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培训。每年抽派档案馆1-2人参加省、州档案业务培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专兼职人员参加省、州档案业务培训。组织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法治教育学习培训和县普法学习考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档案业务培训。举办了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培训2期,灾后重建项目档案业务培训1期,县观光公司档案业务培训1期,卫生系统健康扶贫档案业务培训1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财政和档案业务培训1期。共计培训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分管人员和档案兼职人员5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档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力促进了各单位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县档案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亮点
县档案局、档案馆在州局、馆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指导为手段,以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为目的,全面促进了我县档案事业和谐发展。县档案局(馆),2016年荣获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获《省档案》(2016-2017年度)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6-2019年,每年荣获州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三个体系”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编研等多个单项先进荣誉。在工作中主要抓好了以下几点。
(一)坚持日常业务指导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每年深入机关单位指导档案业务工作不少于150余人次,并在馆内安排提供整理室,指导乡镇在档案馆进行档案整理归档,档案指导人员及时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解答。结合精准扶贫、机改、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等专项工作,及时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档案业务培训和档案督导检查,每年组织1-2次执法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为民服务。重点抓好婚姻、社保、医保、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等民生档案的规范管理。及时指导涉及民生档案工作相关部门整理归档,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接收力度,确保民生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有序开展馆内民生档案文件级目录录入和民生档案查阅利用检查工具的编制。规范完善查阅利用制度、手续,积极宣传档案法规、政策,切实为群众查阅利用档案提供高质服务。
(三)抓住重要任务,及时部署,早参与、早谋划。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找准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做到主动出击,早谋划、早参与。比如在灾后恢复重建、机构改革、精准扶贫等工作任务中。档案局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草拟相关文件,制发管理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举办相关培训,开展专项制度、检查,把档案工作部署落实在前,促进档案工作有法、有规可依,规范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档案部门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档案工作与党和国家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与网络信息时展的新趋势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我县档案工作各项任务按规划得到较好落实,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档案馆编制少,人员结构老化,档案专业人员缺乏。二是基层档案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单位领导干部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人员变动频繁,档案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较差,基层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得不到持续性保障。三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数字化档案馆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四、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