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1 12:18: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人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提升我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幸福农垦”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具体工作计划
(一)推进干部职工学法常规化、常态化
1、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制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机关例会学习制度,将学法计划纳入机关例会中实施,重点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集中学法时间累积不得少于10小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力量
2、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建设工作。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民主化
3、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坚持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场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4、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区政府法制部门统一部署,切实做好2000年—2012年以区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清理结果回报上报至区法制办并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
5、强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6、推进矛盾化解有序化、规范化。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对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本工作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二、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制定2008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三、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建立制度,落实到位。
四、按计划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出台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清理和评估制度,对实施满1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估计,组织清理、及时修改、废止工作。
五、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职能分工调整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办、中心、所的职责,签订责任状,并组织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
六、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积极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判。
七、自觉接受人大工委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工委的民主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八、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定期不定期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九、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电子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实施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十、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十一、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秩序。
十二、完善人民调解相关制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人民调解组织民间纠纷和矛盾排查调处功能,妥善把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
十三、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制度,制订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
十四、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法制监督股工作总结
1.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按照《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了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2.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协调小组作用,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制定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区裁决事项梳理工作,严格对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梳理了我区8个部门10项行政裁决事项,印发《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实行全区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截止目前,基本形成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待市级目录清单公布后及时公布。
4.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方式,对全区执法机构2019年度办结的138份行政处罚案卷、113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检查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执法案卷。从检查结果看,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质量逐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和管理,积极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更换工作。上半年,年审执法证件967本,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1本,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12人次。
(二)法治监督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好对乡镇政府和区直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二是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做好下半年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报名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程,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
(一)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加强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再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行政监督机制比较健全、资源有效整合、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被社会基本认可,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满意。2014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依法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社会管理职能和在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法定化、规范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
(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全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协助政府管理社区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商会互动合作机制,加快制定培育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协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中的作用。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逐步将决策咨询、标准制定、行业统计、行业规范、资格认证等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社会事务性、公益服务性等工作,转移或委托关社会组织承接,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原则,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管理的事项,做好衔接、指导和监管工作。
(五)继续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部署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率、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行政审批网上公开运行率均达到100%。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探索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继续提升、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探索行政合同、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调解等柔性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完善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方式。大力推动行政管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联动。
(六)积极构建完备的政务公开体系。加快以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政务应用中心、信用信息中心为核心的电子政务中心公共平台建设,构建主动服务模式下的智能化政务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充分、有效。扩大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参与和监督,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医疗、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加强政府与市民的网上互动,继续办好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专家评审、专业机构测评结合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听取意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率达100%。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的依法组织听证率达100%。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报告等配套制度。
(八)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事先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决策事项要重点实行预测预防。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九)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每年选取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抓好政府制度规范化建设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统一由区政府登记、编号、公布的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实施;所有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众监督的机制和程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应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十一)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全面规范规范性文件评估机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年后,由主要实施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周年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的重要依据。已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变动的,或已施行满5年的,或社会关注度高、公众提出较多建议的,实施部门应当进行评估。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机制,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需继续实施的,重新确认公布。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完善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积极探索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领域的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预警执法、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十三)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健全权力运行领导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与管理。完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将网络终端向街道拓展延伸,全面实现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监督、救济等各项权利的网上运行全覆盖。
六、切实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
(十四)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强化层级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重大决策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其他公共利益事项的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十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及报告工作和接受人大质询等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自觉执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要公布处理结果。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建立常态的政民网上互动机制和快速反映机制,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
(十六)完善行政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问责决定一般应向社会公开。
七、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能,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协调和解、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途径之间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功能。落实省、市有关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的自觉履行率达100%。
(十八)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机制,将排查面覆盖到社会各领域和行业。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和动态应对机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调解在初发阶段。建立并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实现各类调解主体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加强仲裁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裁决等其他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
(十九)建立畅通有序的工作机制。以到2015年底总量下降50%为目标,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机制和有效解决问题的保障机制,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工作格局作用。做好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各类容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
八、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区政府每年要向区委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十一)坚持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制度。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落实措施。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确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区政府向上级政府、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每年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二十二)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评议考核,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所占分值不低于考评总分数的15%,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社会评议力度,公众对依法行政工作满意度逐年提高。建立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皖政〔〕52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要把主要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政府各部门应当与所属的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经济类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人事、经费、资产等方面彻底脱钩,与所属的各类经济实体彻底脱钩。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研究和报告,制定木行政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只有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其他任何文件均无权设定;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规定的,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守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规定;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变更、撤回、撒销,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进一步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和市场开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保留的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加强监管。
3、依法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府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机制,减少行政机关的职能交叉和重叠,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4、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实行综合财政,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行政经费由财政统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各项附加以及国有资源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出台并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共享相关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行政机关应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行管理责任和新闻责任相统一。加快建设和整合电子政务网络,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6、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块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向社会公布,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行政决策公布实施前,应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
7、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决策会议制度。制定行政决策监督规则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的主体、内容、对象、程序和方式,确保行政决策监督的及时、有效。
二、科学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权威
8、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临时性行政机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市、县(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坚持法制统一原则,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符合上位法,具有可操作性。
9、科学编制、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应当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符合客观实际。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应严格执行,确需调整增加的项目,应经法制机构论证后,报政府决定。杜绝不切实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避免立法资源浪费。
10、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和公众参与的立法制度。市政府组建法律及其它相关专业顾问组织。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专业领域的,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在指定的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章草案,要召开听证会论证;公众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机关应对是否采纳及不予采纳的原因和理由作出充分说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应在新闻媒体、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11、建立和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机关对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对需要修改、废止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废止。法制机构受政府委托,每年度应当公布本市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有关机关、组织、公民认为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的,认为有关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经政府法制机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处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
办理、集中办理,政府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无特殊原因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完善企业设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行综合执法试点,行政机关下设多个机构行使执法权的,应当合并组建执法机构。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听证、决定相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3、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档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约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政府法制机构应定期组织对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4、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凡未经公告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违反规定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应当限期纠正并追究责任。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持有和使用国务院部门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检查证件的,使用机关应及时向七级政府法制机构造册备案并接受统一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5、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各级政府应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影响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
16、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应当送七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行之有效的审查机制;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改或废止有关文件。通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政府法制机构应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
1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积极开办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等便民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和案卷公开查询与评查制度,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与公开。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快行政复议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违反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8、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按照国家赔偿法实施行政赔偿。积极探索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引入听证、协商和和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赔偿费用拨付的规定,依法从财政支取赔偿费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依法追偿。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明确行政补偿的范围、标准、对象和程序。
19、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快行政执法监督的地方立法工作,加强行政系统的层级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各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经常性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跟踪检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确保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效率。
20、加强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对拒不履行监督决定的,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行政机关要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告。健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发挥派和群团组织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民主监督作用。
21、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化解矛盾。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能,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处理范围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向有权处理的机关通报,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解决的途径,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2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完善机构与查处机构的联合调查等制度,确保渠道畅通,及时处理事项,切实保障人、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人、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引入律师参与机制,为人、举报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3、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木地区、本部门的学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每年应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把法律知识培训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总体规划,政府法制机构和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干部每5年应接受1次以上的专门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4、建立公务员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0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3年参加1次由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举办的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应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工作。
25、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各级行政机关要把执法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6、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纲要》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和改进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具体领导各项工作,各副市长负责分管工作的依法行政。各县、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27、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每年制定年度依法行工作计划,并将任务与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单位,牵头责任部门和协同责任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完善现行的政府任期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并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应当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精心组织考核,注重与机关作风评议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好考核工作,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贯彻落实计划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自xx年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普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初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为
六五
普法工作顺利推进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
六五
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对照检查量化表开展认真深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学法用法教育
进度
,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意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普法规划。
我局充分认识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了《XX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
六五
普法领导小组,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每年年初局党组制定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学习计划,确定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大会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理论学习模式。目前局党组已集中学习29次,全局大会学习40余次,每周按各科室、队开展分散自学。
二是细化学习内容,完善学法用法考核制度。
专门邀请市食品药监局法规处领导、市委党校教授全面系统讲解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局内业务处室同志讲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局同志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理念。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区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对学习成绩进行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参考率、公务员学法用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重视人才培育,抓好普法队伍建设。
加强食品药品协管员、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就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协管员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协管员队伍更好地掌握有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二、抓好食品药品宣传
广度
,进一步强化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
以省级
食品安全放心区
创建及药品安全整治为契机,结合
食品安全宣传月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间段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工作。在日常监管及各项专项检查中,不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同时,组织监管对象举办宣传培训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培训10余次,参训人员共计5000余人,强化其
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的意识,提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
结合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内容,详细制定宣传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
食品安全宣传周
、
药品安全宣传月
等宣传活动,每年在
3
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并积极参加每年的
科技之春
宣传,通过分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受理食品药品方面投诉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自xx年年以来,共开展食品药品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同时,大力推进
法律六进
活动,制作了30余块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地等形式,为辖区内的老年群体、学生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送上一堂堂活泼生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讲座。并结合
三问三解
活动,在活动联系点未央宫街道西叶寨村开展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
活动,在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同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食品药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满意率。
三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借助XX区食品安全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监局网站及局团委官方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监管动态,向公众消费警示,全面展示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参与度;及时通报专项整治、打假治劣、监督抽检等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突出抓好省级
食品安全放心区
创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题宣传,有效增强公众满意度。及时公布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条件、流程、开办验收标准和工作时限,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食安委成立XX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86270317,并入XX市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受理系统,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转办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形成
人人参与食品药品监管
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依法行政
力度
,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责任体系。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xx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年初,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及监督督查机制,并通过在局机关设立公示牌、通告栏,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上榜上墙,进一步强化落实,确保依法行政。
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我局在工作中,认真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并依法配合市局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现场选址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到了无越权许可,无超范围许可。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每一项审批项目都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合理、合法的审批项目,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办理,树立良好的为民形象。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任何事件。
加强专项整治,认真做好案件受理。自xx年年以来,我局切实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地沟油和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餐饮安全保障等40余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一切从群众利益考虑问题的宗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关心的问题及时处理,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开展了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处方药销售管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共30余项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受理群众电话、来访、网络等投诉举报150余起,均得到了快速有效的处理,确保了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规范案卷整理标准,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我局按照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评查要求,在案卷水平上进行了提升。对食品许可、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案卷评议的学习和讨论提出具体要求;对法律文书实行案号管理,一案一号;对用语、格式不规范的文书进行了集中整理。同时,严格做到案卷遣词用句细致缜密、文书用语准确精练、卷面书写统一规范。我局全年建立餐饮许可及食品药品稽查案卷3000余份,在市食品药监局及区政府办组织的案卷评审工作中,我局案卷制作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了检查组一致好评。
创新依法行政手段,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我局自xx年年初起实行
行政执法日报告
制度,向各业务科室印发了《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单》,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当天填写检查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切实加大了执法力度,并有利于掌握检查工作动态。同时,为全局人员统一发放了行政执法公文包,采取编号管理,并配有日常监督记录本、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封条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册等日常执法所需物品;给每个科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一个录音笔等取证工具,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科学快捷。执法过程中,要求检查人员携带《XX区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等工作手册,为依法行政提供确凿依据,严格执法程序,为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打下良好基础。
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保证队伍廉洁高效。一是落实目标责任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市食品药监局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制定了《目标任务一览表》,把任务层层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科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严格的绩效考核,将干部的考核、选拔与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创新工作、培育亮点、争创一流的意识。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全区聘请了包括人大、政协、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
食品药品特邀监督员
30人,认真接受和听取了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先后组织部分监督员深入企业调研5次,组织监管相对人座谈10余次,并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食品药监执法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创建
食品安全放心区
为推动力,进一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开拓创新、科学监管,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去,强化全局人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解决依法行政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全局人员切实担负起组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二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抓好行政审批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切实纠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决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规则,保障决策质量(责任单位:政府办)。
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决策程序制度,尽快出台《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凡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价格管理、征收征用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通过向社会公示,咨询专家,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区政府法制机构会同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政府办)。
3、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决策纠错机制,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决策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跟踪反馈、客观评估,根据反馈评估信息,及时完善决策,纠正偏差,减少失误和损失。凡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未经集体讨论作出重大决策或决策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合法、统一、有效
4、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等制度(责任单位:法制办)。
5、建立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审查。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时限和规定格式文件以及有关要求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履行备案审查职责(责任单位:法制办)。
6、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公告栏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凡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责任单位:法制办)。
7、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每隔两年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予以废止或重新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同时,积极探索设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启动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程序(责任单位:法制办)。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8、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审批监督,切实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积极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全面落实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积极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责任单位:法制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9、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互通与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责任单位:政府办)。
10、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社会自治功能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1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各执法部门之间搞好工作衔接,合理下移执法重心,努力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确认、公布执法主体资格,清理、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在审核、确认执法人员资格基础上,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坚决杜绝自收自支单位执法现象(责任单位:法制办、人事局、财政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法定程序。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程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根据行业执法特点,对执法环节、步骤、时限、文书使用等执法流程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对影响大、情况复杂的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做出决定。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倾向,切实做到依法执法、公开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4、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保障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审查把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依法对行政处罚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细化量化标准以区政府名义公布施行(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工作。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足额给予保障。切实解决因经费不足,设施短缺导致执法难的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
五、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16、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细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法制监督。区政府法制机构应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对政府所属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使法制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结合实际建立监督联席会议,案件转送等制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责任单位:法制办)。
17、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案卷归档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加强案卷管理,认真落实好《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公开通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纠正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机关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8、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体系,制定完善考核规则和标准,细化量化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评议考核(责任单位:法制办)。
19、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备案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和文书格式将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备案机关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能,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事后监督,制定完善备案办法和具体工作程序,通过备案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监督(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20、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认真落实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责任单位:监察局、政府办、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21、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实施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细化完善行政复议程序,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纠纷止争。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提倡和鼓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22、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切实健全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复议工作人员,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2人以上承办案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场所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资格认定制度,提高复议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人事局、法制办)。
七、加强法律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政府及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法制专题讲座。建立领导干部任期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政府法制机构要适时向考核或任命机关提交拟任行政领导干部在前一个任职单位依法行政实绩的评价报告。拟提拔的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命;不参加依法行政集中培训的,不予提拔使用。领导班子配备要考虑有法律工作实践或法律教育学历的领导干部(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人事局)。
2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抓好抓实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并领取辽宁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对持证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证不予年审注册,本人不得再上岗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
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5、明确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和职责。区人民政府成立本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法制办,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区长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26、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分解任务。政府法制机构要将依法行政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本级有关部门,并明确完成时限,各部门也要相应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职责。二是稳步推进。在各个制度建设和具体工作中,牵头部门应自觉承担责任,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协助工作。三是加强协调。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推进依法行政总协调、总调度作用,把握各部门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信息交流统计工作(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27、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考核制度。区人民政府应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各部门应每年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决策,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责任单位: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8、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定区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执法单位等不同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依法行政新的工作方式,积累和推行成功经验(责任单位:法制办)。
九、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县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市统计局《20*年全市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计划》以及《桐庐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年桐庐县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回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学法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计划在四、五月份,局领导带领科室负责人要统计执法先进单位如温岭,诸暨等市统计局学习取经,计划在七、八月份请温岭市统计局执法人员杨洪川老师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课培训,并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实地办案,现场观摩,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我局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我县统计执法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我局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依普办的支持,举办一次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讲座。邀请省、市局领导讲课。
五、配合市局做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按照市统计局普法工作的要求,今年将继续举办两期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培训班,届时,我们将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并确保人员的落实。
六、抓好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我局将有关抓好今年的统计从业资格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七、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宣传活动。今年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纪念日,我局一方面要组织造派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统计法》及统计知识电视大赛。另一方面: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进行宣传,以贴标语、挂横幅、出板报等多种形式,积极抓好纪念活动,营造浓厚的依法氛围。
××市财政局:
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我局根据五五普法工作安排和自身实际,以管理为重点,以提高素质为目的,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针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广泛深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现将我局五五普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规划落实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和狠抓规划落实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并在局综合科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法制工作机构。普法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具体任务专人负责落实,有效的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狠抓规划制定
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县财政局“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我局“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教育对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全面指导“五五”时期普法工作。不仅如此,在各个年份我局还根据新情况、新形势对规划作适当的调整或补充,并制定各年度的法制工作计划,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三)狠抓实施落实
为使《规划》落在实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协调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的方针,认真落实
“五五”普法教育的各项工作。我局将法制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责任制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先进的资格。在主管局长的指导下,我局建立了兼职法制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科的法制工作,并引导他们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措施,逐步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振奋,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制氛围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财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县财政局“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一)加大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
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制度。局里明确规定: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局长办公会上,由法制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以增强局领导班子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几年来陆续分章节认真组织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辅导材料,切实增强了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
2、明确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局长办公会。局里要求法制部门负责人要参加局长办公会,并参与全局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全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对镇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每年财政局长在人代会上所做的财政预决算报告等重要文件,法制部门都参与了决策过程,保证了相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提高了科学决策的水平。
(二)开展对财政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1、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普法教育工作。每年年初,根据总体普法规划、上年普法进展情况和本年工作重点,我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各科以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几年来我局先后邀请了县司法局领导为我局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专题讲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知识。同时为巩固和保障学习的效果,我局积极组织相关考试,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行政法知识测试》,并对成绩优异者给予了表彰,不仅极大的提高了人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依法理财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3、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以及专职负责、保密、档案、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参加市里或区里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分别对他们进行《行政许可法》、《条例》、《保密法》、《档案法》、《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在全局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养。组织了《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集中辅导,全体人员参加,收到良好效果。
4、办好法制宣传橱窗,创办法制宣传刊物。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我局利用宣传橱窗、标语专题宣传《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法规。创新宣传形式,着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和财经法规,交流法制工作动态,增强全局人员的法制观念。
5、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加强全局普法工作。配合县妇联开展“三八”维权周和县工商部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配合县国土房管部门开展“4.26”世界产权日和县公安机关开展“6.26”国际禁毒日、“7.13”反宣传日、配合县卫生局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县财政部门的“12.4”税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日。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每年的12.4的全国税收宣传日,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会计法》、《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发动,大力宣传,营造和谐的普法教育工作氛围,通过办板报12期、宣传栏12期、张贴标语100张、悬挂横幅20幅等形式,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通过各种宣传的形式,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几年来,我局人员较为全面地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三)面向社会宣传财经法规
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1、组织人员上街宣传。结合全局的中心工作,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到财政局联系的高坪乡政府以展板卡片、赠送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几年来,相继进行了《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普法读本》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累计发放材料近万余份、现场咨询解答逾六十小时、投入工作人员过百人次,有效地普及了财经法规。
2、发挥网络优势面向公民普法。我局充分利用财政局网站和政府采购网向网民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在网上公开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政资金拨付暂行办法》、《财政监察工作程序》、《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为公民了解、学习、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供了方便,也为我局的法制宣传开辟了新的途径。
3、与时俱进,突出重点进行宣传。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对有关法规进行专门宣传。一是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不做假账等会计职业道德为主旋律,收到了良好效果,获得社会和上级部门的普遍认可;二是针对政府采购活动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和重要作用,组织人员持续宣传《政府采购法》,特别是对采购的内容、范围等有更新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宣传,这些工作为完善政府采购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理财
普法目的在于知法、守法、用法。我局结合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相应实施意见,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量化分解,确定了执法责任和工作目标,确保落实到各科室和各执法人员,完善了《××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发到各相关科室,要求在工作中予以落实,实行了严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形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管控体系:一是局领导、科长、工作人员之间纵向的管理控制体系,二是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人员之间横向的牵制控制体系,通过两个体系的紧密配合,充分实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有力的保证了执法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为推进依法理财,我局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1、为了认真推进依法理财,我局转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执法过错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方法,从实践上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的事项和流程,夯实了各项工作的基础。
2、制定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为更好的贯彻《行政处罚法》,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相关配套制度,对行政处罚工作进行严格规范,并认真制定了行政处罚听证相关制度和法律文本,为规范实施听证奠定了基础。为贯彻实施好《行政许可法》,参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我局相继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明确了行政许可实施全过程的工作内容、监督方式、违规责任;对原从事会计记账业务机构设立批准实施程序进行重新修订,有力的促进了行政许可的高效便民办结;保证了实施行政许可每一环节、每一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
规范性文件是财政法制工作重要内容,我局制定了××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财政集中核算支付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协助县府出台了××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严格贯彻落实。为实现决策的科学合法,由领导提出修改意见,有效地保证了文件的规范合法。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从三个方面加强审核:一是审核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其符合财政上位法的规定,同时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相衔接;二是审核执法主体是否明确,做到文件规定的执法行为有明确的执法主体,着力避免权力滥用、越职权执法。三是审核作出决定的依据是否充分,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以相关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作决定,否则就是不合法。我局还将制发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局法制处作了备案。
(四)开展检查监督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我局认真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专项资金检查、票据稽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维护了财经秩序。通过实行社会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构建起社会化的检查跟踪监督机制。
一、加强领导,健全法制工作机构。
随着政企分开和机构改革工作的深入,交通工作的格局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交通行业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交通工作的主旋律。与此相适应,各级交通部门领导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依法管理、规范执版权所有法在交通工作中成为强调最多的要点。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交通执法工作成绩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公路航道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交通管理秩序也得到显著改善。在××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法制工作建设,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与此同时,我局还将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并在召开法制工作会议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新法律法规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活动,使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质的提高。此外我局也将不断加强法制基础制度建设。对法制工作台帐进行统一,并按统一标准对台帐的制作进行考核。同时健全执法统计分析制度,要求各下属单位除需按照报送执法统计报表,还将完善统计分析报告的制作,从执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问题建议等几个方面来制作,使其发挥帮助领导了解执法情况,作出正确决策,指导执法工作的应有作用。
二、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四五”普法工作规定和法制工作计划,从××年开始我局将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大力开展普法学习活动,使交通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实施。
(一)积极开展各项学法活动。
一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交通法制工作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因此加强法制学习势在必行《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均按上级要求参加了各类学习活动。今年,我局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类似的培训和学习,掌握交通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使学习培训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二是采取相应措施,提高队伍素质。第一,继续实施执法人员文化素质提高工程。第二,认真执行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并将其执行情况纳入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第三,加大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
(二)认真贯彻实施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增强法制意识。
⒈成立机构,全员发动。为了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我局在××年将成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机构。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对贯彻实施工作做出具体的计划安排。并加大力度宣传《港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我局将对贯彻实施工作做动员,并组织所属各单位在全年至少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也将利用自身的装备和有利条件找好时机进行两次宣传活动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全力做好交通行政许可工作确保贯彻实施工作的效果。
⒉清理许可项目,搞好建章立制。一是清理许可事项。对现有交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二是清理许可主体。三是清理规范性文件。同时,我局还将按许可法的要求修订执法责任制及相关制度,将许可法的规定充实到《执法公示制》、《执法目标责任书》、《错案追究制度》、《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当中,建立起行政许可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行政许可依法做出。
加大对许可行为的监管。一方面是对各执法部门实施许可的监督。将许可文书纳入文书汇审制度,从××年开始,我局将对许可文书开始进行审核,发现问题予以通报,使之及时纠正。另一方面是加大被许可人实施许可事项的监管。
三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领导
××年我局将高度重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领导。一是要把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一件大事,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版权所有题,落实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要制定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规划、措施和实施意见,结合结构改革,调整和优化执法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我局也将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给予财力、物力的必要保证。三是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监督队伍,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四是要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建设任务(包括《行政复议法》实施后所承担的行政复议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交通立法、普法、执法、执法监督、复议应诉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切实进行考核评议。
首先是全面修订执法目标责任书。按照现有的工作格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要求,从岗位名称、法律依据、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权限、年度考核目标、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评比办法等几个方面对执法目标责任书加以完善,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完整。
其次是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各单位执法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落实到每个岗位的每个人员,形成执法责任制网络。
五、认真搞好交通行政政策调研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府制定我县交通发展战略作出正确决策而提供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与参考意见
1.突出抓好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在全局广泛开展党的十精神的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同志深刻领会党的十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同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学习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宪法和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及与公务员职位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学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能力,为全局同志学习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质
3.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明确领导、组织、协调本级机关干部学法的工作责任;重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4.开展全员法律培训。按阶段、列重点、分步骤、有针对性地持续组织全员干部税收法律培训。不断创新干部法律培训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组织开展讲座式、互动式、论坛式法律培训。高度重视法律师资力量和骨干队伍的培养,充分借助社会法律专家的力量,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今年举办1期干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专题讲座。
5.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做好结果运用,惩前毖后,奖优罚劣。巩固“五基达标”活动的成果,将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执法素质。
6.提升国税干部依法行政的职业素质。通过引进干部竞争机制和创新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等制度,促使干部自觉投身学习,促进干部加强执法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健全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制度体系
7.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从重案标准、审理流程、文书制作、信息传递、结果处理等方面规范重案审理流程,充分发挥政策法规部分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的法律服务和参谋作用。编辑一定数量的重大案件审理案例,进一步放大重案审理的示范效应。
8.规范税收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施行)》,避免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增强执法的合理性和可控性。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对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取证、税收保全、强制措施等行为严格监管,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税收法制发展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
四、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构建行政权力运行的内控机制
9.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坚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自动化考核,坚持按月通报,按季分析,按年总结,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干部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在全局内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坚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相结合,提升检查的质量和检查的深度。
10.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有错必纠,过罚相当,公开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法追究过错责任,责任追究做到公正公平。
1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本部门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的检查和评议,虚心听取其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配合监察、审计、检察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积极落实监督决定。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护纳税人对税务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
五、加强法制宣传,着力营造系统依法行政的和谐氛围
12.全面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五”普法工作总体部署,严格遵照市委市政府“六五”普法工作安排,全面开展全局“六五”普法工作,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全员业务素质提高、规范干部执法行为等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把普法工作与“税法宣传月”紧密结合,开展税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厂、进农村、进军营、进校园等“六进”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税收基础知识,提高广大民众对税法的认知。充分利用材料宣传、社情舆论、艺术感染等多种形式,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大舞台、大环境和大氛围,推动普法工作大众化、开放化、社会化。
13.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把税收宣传月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在探索税收宣传规律上求进步、在拓展税收宣传思路上抓突破、在丰富税收宣传内容上下功夫、在创新税收宣传形式上走新路,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网上答题、摄影比赛、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知识竞赛等方式和活动,展示依法行政工作成果。依托内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平台,纳税人学校,拓宽外部媒体、报刊等阵地,强化对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的解读性宣传,强化对纳税人法定权利和义务的宣传,营造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
六、尊重纳税人权益,着力妥善处理涉税行政争议纠纷
14.健全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结合税收执法和税务管理的实际,理顺和完善涉税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的工作机制。探索涉税、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税务复议诉讼赔偿相结合的大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或建议,尽可能缩短解决矛盾的时间,简化矛盾解决程序。
接到《咸阳市地方税务局__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计划》之后,我局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动员,并以长地税发〔__〕21号文件对我局的执法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督查工作内容及督察工作时限,确保了我局执法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情况:
税务行政审批方面:我局组织税干认真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__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__〕10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__〕148号)等文件精神,逐条梳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向社会公开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期限、文书,规范进户审批核查,杜绝违规审批和变通审批,统一在纳税服务大厅受理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经督察自查,作为最基层的税务机关,我局不存在变相审批的问题,也无违规审批的问题,在本督察期内我局未发生行政审批业务。同时我们取消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审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审批,将其改为备案类优惠减免,经督察自查 __年度至__年上半年我局没有发生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2、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目前,我局辖区没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也没有相关减免企业所得税业务。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今年由税政股牵头,会同管理单位按照小微企业的标准对照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户确定了小微企业名单,全局小型微利企业34户,逐户建立了减免税台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全面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程序完备、政策执行准确。前半年6户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5.5万元。
未达起征点的小微企业营业税免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全局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小微企业320户,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减免了营业税(征管系统自动减免),月减免税额约32万元。
3、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经认真学习国发2013年25号文件、财税2013年101号文件,走访了城建部门、实地到建设工地查看,我局辖区暂无棚户区改造项目。
4、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根据__年63号文件、财税2013年20号文件规定,我们及时向__客运站宣传了税收优惠政策,按时执行土地使用税减免,2013年-__年共减免土地使用税 8.73万元。
5、扶持弱势群体促进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执行
我们向纳税户逐户送达宣传了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重点群体进行了排查,排查结果是没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该项税收优惠减免的情况,没有符合条件的加工型企业等小企业实体。分析原因,随着起征点的提高,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都是未达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户,按照政策已经享受了营业税等的全额减免,因此没必要再次申请享受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减免。
(二)严格税收执法情况
1、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
自2013年5月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试点行业范围实施,先后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及邮政业、电信行业实施了营业税改增值税。我局先后向财政局、国税局移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4次,移交管户56户。其中移交
交通运输业12户,现代服务业40户,邮政业1户、电信业3户。经督察自查,我县国地税共享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不存在税费漏征的情况。2、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
我们对__年度和__年上半年省市局下达的各地股权转让明细表,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了逐户认真核查,经核查我局范围的股权转让均属于平价转让或者增加注册资本金,按照政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建立了台账分户注明了核查情况;同时我们对其未申报缴纳的股权转让印花税进行了清征,共清收入库印花税9.2万元。
3、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管理,我们严格执行先预征后清算的政策,在房地产销售时,企业每缴纳一笔营业税都要同时预征相应的土地增值税,每一笔土地增值税都和营业税相匹配,预征政策执行很到位。__房地产的实际情况是,开工的多,完全销售完毕、竣工的楼盘少,一个项目一期二期三期交叉较多,应清算、可以清算的项目较少,清算的几个项目都亏损,这在一定程度影响了税务机关、纳税人的清算积极性。
4、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我局严格执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流程办理设立、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等事项,并且全部在征管业务系统进行,对于注销户严格按照先清算后注销的程序办理,且实行层层把关审核审批制定,经自查,我局不存在因税务登记管理不当造成税款流失的情况。
发票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各项规定,按要求加征所得税,严格按照代开发票规程代开发票,经督察自查,代开发票方面未发现问题。
欠税管理:我局按照《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欠缴税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管理欠税,对发生的欠税及时进行确认,登记台帐、想法设法催缴欠税,收回的欠税按要求加收了滞纳金。经督察自查,未发生为有欠税和滞纳金的纳税人办理退税或者注销的情况,无认定的呆账税金、未核销欠税。
(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下发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传达,__年2月至今,我局稽查局查结的案件均未达到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县局今年也未审理重大税务案件。
《税务稽查规程》下发七年时间了,不间断的进行了学习和宣传。我局__年度—__年上半年,我局稽查局共实施稽查检查10户,其中稽查自查6户。我局所有稽查选案、稽查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等全部按照税务稽查规程执行,查补税款均能按其入库,处理得当,处罚到位,并且全部在稽查系统中进行,经自查未发现问题。
1、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不够规范。我局辖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是外来报验户,这些纳税人大多数税法遵从度不高,管理难度大,阻力大,纳税申报不够规范,税款缴纳不够及时。土地增值税能够按规定预征,但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不规范,不到位。
2、税法宣传辅导不到位。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足,导致账务处理及地方各税的计算存在偏差,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不够,对企业日常巡查仍需进一步加强。
3、部分工作做的不够扎实细致。我县属于偏远的贫困小县城,一部分税收业务在我局基本上是空白,所以管理人员见得少,纳税人也容易忽视一些备案或者审批事项,加之,税务局实施改革,县上人员越来越少,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对于一些没见过的,没接触到的事项有些没做,有些做的不够扎实细致。
1、强化日常管理。县局加强日常监督考核,督促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勤下户,多巡查,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时催报催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要强化土地增税管理,做好预征和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