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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分析

时间:2022-06-12 23:29: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学分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学分析

第1篇

关键词:品牌经济学分析

Abstract:The brand,day by day becomes the noun which the consumer and the business loves to talk about and pursues holds.That,must establish the brand,the brand meant regarding the consumer and the business any,how analyzes the economical effect and the result which the brand brings,is this article research content.According to the economic theory in the supply and demand analysis,the gambling analysis and the economical theory of utility,finally obtain,regarding the highgrade merchandise expense,the consumer rather chooses the brand;But the business chooses the brand,is beneficial in the market competition,also brings a greater income to the manufacturer.

Keywords:Brand Economic Analysis

新世纪以来,中国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现象,商品市场出现全面过剩,供过于求的现象凸显出来,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商务部调查结果显示:600种主要商品中,供求基本平衡的有154种,占25.7%;供过于求的有446种,占74.3%,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①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网络化的进程中,电子商务时代下,企业之间的有形营销威力大大减弱。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提升企业形象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越来越显示出其独占优势,成为企业间竞争的主要手段。金融危机侵袭,国外品牌将进一步打入国内市场,商品过剩现象进一步加剧。如何在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对于每一个国内企业都是一种挑战。而品牌能够带给企业许多价值,如获得持续而稳定的高收益和高利润,提高产品或服务的需求量,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经营决策的不确定性,赢得积极的、正面的口碑效应,抵御竞争对手的攻击,有利于低风险地进行品牌延伸,激发员工的品牌热情和责任,等等。因此,品牌近年来成为理论界和企业界讨论得最多的一个话题。

所以,对于品牌的分析,尤其是其经济方面的理解十分重要。

1.品牌简介

品牌在发达国家早已盛行。据联合国工业计划署的不完全统计,当今世界共有名牌商品8.5万种,而其中90%以上的名牌所有权归属于工业发达国家和亚太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我国品牌能位居世界名牌为数不多,甚至是凤毛麟角。

1.1品牌的含义。到底什么是品牌呢?著名学者Philip Kotler的表述为:“品牌是卖者所提供的实体产品或服务的名称、标记、图案或者它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或劳务区别开来。” 还有人认为:品牌是指企业为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培养消费者的忠诚,用于市场竞争,而为其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确定的名称、图案、文字、象征、设计或其相互协调的组合。总之,品牌是一符合概念,它由品牌名称、品牌联想、品牌标志、品牌色彩、品牌包装及商标要素构成。品牌名称,指语言中可用语言称呼的部分;品牌标志,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辨认但不能用语言称呼的部分,包括符号、图案或专门设计的颜色、字体等;商标,当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后,企业享有使用这个品牌名称或品牌标志的专用权,其他企业不得仿效使用。商标是一法律名词,是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

1.1.1品牌对于消费者的意义。对于消费者而言,品牌意味着:①产品的来源;②可以降低风险;③降低寻找成本;④质量象征;⑤地位象征。

若不存在品牌,消费者在做购买决策前就要搜集信息,多方比较,花费大量资源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品牌对企业的价值理念和产品信息等进行集中表达,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使消费者对代表特定信息束的品牌产生认知,使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和需求,在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各种品牌中选择,而不必逐一对比各种产品,这就缩短了购买时间,降低了搜寻成本,节约了交易费用。

1.1.2品牌对于企业的意义。对企业而言,品牌意味着:①较高的忠诚度;②不易受竞争对手营销的攻击;③不易受营销危机的攻击;④可以扩大营销空间;⑤拥有更多的品牌延伸的机会;⑥可能的许可经营机会;⑦增强营销传播效果;⑧更多的贸易合作和支持;⑨消费者对降低价格更有弹性;⑩消费者对增加价格更无弹性。

品牌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其核心是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或垄断利润。通常我们习惯把品牌看作是市场的概念,实际上它是资本的概念,因为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可以使企业的业绩成百倍增长。一个品牌的真正拥有者是这一品牌的忠实消费者,真正的品牌资产是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这种“忠诚”是无形的。没有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介入、信赖和忠诚,品牌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品牌表达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对具有相同理念和价值取向的消费者具有“锁定”效应。一方面,品牌使他们对产品反复购买并形成习惯,成为忠实用户;另一方面,利用品牌的信誉和名气吸引使用同类产品的其他用户,使其成为忠诚顾客。也就是说,品牌不但可以巩固已有的消费者群体,还可以扩展出潜在的消费者群体,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

1.2市场失灵使得品牌塑造成为必然。这里主要指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消费者对一个产品了解的信息很有限,而生产者对其了解很多。两者差别越大,信息就越不对称。像“旧车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导致的逆选择(“柠檬”原则)一样,商品市场上也会出现逆选择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或市场运行的低效率,使得市场参与者不得不借助其它方式(非价格竞争手段)来提高市场效率,使由于非对称信息而瘫痪的市场能够重新运转起来,而塑造品牌作为一种非价格竞争手段,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市场信号。品牌,尤其是名牌,能传递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等等方面的市场信号。而信息不对称程度决定品牌价值大小,对于那些使用前不能凭借手感、口感等其他方法确定质量,使用后才知道质量好坏的商品,人们更需要品牌。

2.品牌的经济学分析

2.1从消费者角度看品牌产品与非品牌产品。

2.1.1品牌产品与非品牌产品的供求分析。在经济学看来,两种外观、质地、性能等等完全相同的产品,因品牌不同,而成为两种不同的产品。品牌包含了有关产品的综合信息,包括质量、可靠性、售后服务的水平等等。这些信息具有价值,不仅是因为“好”的信息,而是因为其可信。以品牌为标准,没有品牌并不意味着产品一定“坏”,却没有办法保证品牌所保证的质量、可靠性和售后服务水平,尽管品牌产品偶尔也会出现质量问题,比如“三鹿”事件,但在所有商品中这样的时间还是小概率事件。因此,品牌的价值,来源于人们对信息成本的节约。人们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检测、试用、或者出现问题后索赔的方式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但这样做要花费成本的。如果这些成本高于品牌产品与非品牌产品间的价格差额,选择品牌显然是值得的。在竞争性市场中,品牌产品与非品牌产品显然存在价值差。假定非品牌产品在品质等方面和品牌产品完全一样的,但人们并不知道有关品质的消息,这个价格差恰好是在生产成本决定的价格基础上,由边际信息成本和对产品的边际效应的均衡决定的

假定品牌产品与非品牌产品在外观、质地和性能上完全相同,它们的成本也一样,因此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也相同。在不考虑信息成本的情况下,两者的价格Pp也一样。然而信息是有成本的,且信息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在缺少充分的信息确定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时,产品有可能是一种质地较差的廉价货,人们对它的评价D′较低,且成本S′也较低,且价格Pi也较低。人们有可能用价格Pp购买只值Pi的产品。为了避免这一损失,人们愿意支付信息成本,直到信息的边际成本IC加上由生产成本决定的价格Pp等于产品的边际效应为止。由这一点决定的价格为Pt。如果品牌给出这所有的信息,只要品牌的价格略低于信息成本,这里即Pt-Pp,人们就愿接受。于是品牌产品与非品牌产品的差价就约等于Pt-Pp。

2.1.2消费者行为分析。“品牌厂商”制造市场信号的成本,最终将打入商品价格而由消费者承担。从消费者角度看,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难以确定市场上商品的具体质量。然而,他们知道品牌商品的质量高于非品牌商品的质量,尽管并不是每件品牌商品都是高质量产品,但消费者购买非品牌产品遇到低质量产品的概率,要大大高于购买品牌产品遇到低质量产品的概率。并且购买低质量产品的效用损失可能高于品牌商品与非品牌商品的市场价格之差所带来的效用损失。由于市场产品质量保持离散,且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不利选择地位,消费者搜寻高质量产品的成本通常是非常高的。在这种环境下,消费者自然愿意选择高价格的品牌产品。下面,我们用数学模型来说明这个问题:

假定市场上有两种质量不同的产品,其中一半产品为可以给消费者带来300单位效用的高质量产品,另一半为只能给消费者带来200单位效用的低质量产品,同时假定消费者每进行一次探询损失的效用为10单位(消费者事先不知道这种商品的质量如何)。

只要品牌产品能给消费者带来多于256.78单位的效率,消费者就会选择品牌。而事实上,消费者往往注重的只是买普通商品(非品牌商品)需要花费的信息成本,而不去关心信息成本的具体值是多少,所以品牌商品的价格虽然较普通商品偏高,消费者仍会选择品牌商品(当然,这是对高端市场而言,对于低端市场,由于其相对寻找成本较低,且并不十分看中品牌,其仍会选择普通商品),从而给品牌生产商也带来利润。

2.2从生产者角度看品牌的必要性。

2.2.1品牌效应中的博弈分析。有时企业塑造品牌不仅仅由公司主观因素决定,通常在客观上,其他公司塑造品牌也迫使企业塑造自己的品牌,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从而增加企业的市场份额。因此,品牌效应的建立不仅仅依赖于企业自身的需要,也受同行业其它企业行为影响。

转贴于

假设有两个企业生产两种商品,其中甲企业生产A产品,乙企业生产B产品,A与B属于相互替代商品,而且A、B在生产成本、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水平相当。在漫长的谈判之后双方一致同意不打造品牌,以使双方均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较高的利润。达成协议后,双方都要考虑是守约还是违约。图1-2表示双方利润如何取决于他们选择的战略:

如果两企业均不塑造品牌,则双方均可获益60;若二者只有一方塑造品牌,则塑造品牌方将获利90,另一方则获利30;若双方均决定塑造品牌,则双方各获益50。然而,对于任何一个参与者,都存在优势战略,就本例而言,甲乙两企业的优势战略均为塑造品牌。

由于现实中生产同一类产品的生产商不仅仅有两个,所以只要是有塑造能力的生产商,都会选择塑造品牌,因为这样可以给他带来更大的收益。

2.2.2品牌效应可以给生产者带来更大的收益——品牌效应的供求分析。

假设在未塑造品牌前的供求曲线方程为:

DD:q=80-20p

SS:q=20p

解方程组得:p=2,q=40

即供求平衡点为p=2,q=40。此时生产者剩余为OAE,其面积为1/2*40*2=40。

此后,企业决定塑造品牌,这一过程中必然引起生产成本的提高,从而导致价格上升,由此引发供求曲线移动。生产成本提高,SS向上移动,DD不移动,但由于品牌效应,会使更多的消费者不惜花高价购买品牌商品,从而使DD向右移动至D′D′,此时新的均衡点为 E′。则新的供求曲线方程为:

D′D′:q=140-20P

S′S′:q=20p-20

解得:p′=4,q′=60

此时,生产者剩余为O′A′E′,其面积为1/2*60*3=90。

显然,塑造品牌给生产者带来了更大的收益。

2.2.3品牌的成本分析。品牌产品的价格高于非品牌产品,将未来要出售的所有该品牌产品高于非品牌产品的价格加总,求其净现值,即将其资本化,就是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的价值。

品牌既然是一种资产,就有与其他资产相似之处,即第一要对其投资,第二要使用。从投资角度看,已经完成的“生产”品牌的所有投入,与企业生产的产品数量无关,因此对品牌的投资具有某种固定费用的性质;从使用角度看,在大多数情况下,品牌资产覆盖了企业所有产品,即企业所有产品都“使用”品牌资产。与企业所有其他资产相比,如一个工厂的设备,或一个产品的设计,品牌资产的覆盖面最大。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品牌具有最大的经济规模性。与品牌相比,所有其它投入都可以近似的视为变动费用,如在已经拥有的品牌中再加上一个新的产品品种。我们可以将企业的成本函数近似的堪称如下的形式:

C=T+Bx(1)

其中,C为总成本,T为对品牌的所有投入,B为变动费用,亦即边际成本,我们假定其为一个不变的常数,x为产量,是变量。平均成本AC为总成本C除以产量x。即:

AC=C/x=T/x+B(2)

显然,随着x的增长,平均成本不断下降,呈现出规模经济的特性。应该指出,由于在品牌的经济规模之下,有几种技术意义上的规模经济,所谓平均成本的单位也可以不同。最基本的单位是一个产品;高一点,是一个工厂;再高一个层次,则是一种品牌。相应的,边际成本也可以按着几个不同的单位核算。即增加一个产品的边际成本,增加一个工厂的边际成本,增加一个品牌的边际成本。

然而从投资的性质看,品牌作为一种资产又有与其他许多固定资产很不相同。一般作为固定费用的投资,多是一次性的,投入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如一个年产50万辆汽车的工厂,或是1000万千瓦的发电站,只有其设备作为一个整体投资完成后,才能发挥资产的作用。但对品牌的投资则不然。理论上讲,对品牌的投资具有无限可分性。即任何一个微小的投资都可以增加品牌的价值。如一个售后维修工的一次高质量的服务,就能为其就业的企业的品牌增砖添瓦。而且在不同的价值水平上,品牌资产都可以发挥其作用,只是大小不同而已。

3.结论

“品牌”问题将是中国企业在未来长期面临的核心问题。

近年来,国内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了品牌效应的重要性,开始探索品牌塑造之路,并且初具成效。并且,也有一些中国的品牌,如海尔、联想,走出了国门,走向了世界。只是我国品牌与世界品牌在经营观念、品牌价值、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市场全球化程度上,仍有很大差距。规模化、集团化、多样化、国际化是我国创立品牌的必由之路。

选择品牌经营,就是把企业推向了前台,面对消费者的评价与监督,去实现所有对市场的诺言;选择品牌经营,企业制度及开发模式等方面要持久创新,不断适应市场环境的要求。通过市场研究、项目运作和市场销售的集成化管理,从而赢得企业的长久发展。

本文的结论是:①考虑到当今商品的激烈竟争、卖方市场的形成、有形营销威力的大大减弱,品牌塑造成为必然;②品牌可以增加产品的价值,有关品牌的经济分析,不仅要关注品牌产品的成本,还要关注价格和价值,即品牌的溢价;③从消费者角度而言,高档商品的消费,会优先选择品牌;从商家角度而言,品牌有益于市场竞争,带给企业经济效应;④因此,一个企业的品牌战略,应该以有关品牌的经济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博弈论、供求分析和信息不对称等经济学工具,考虑当前的市场情形,科学分析和制定。 参考文献

[1]宋品、孔文.论品牌意识与品牌运营,财经问题研究,2001(12):67~70

[2]薛云建、刘爱兰.外企品牌营销策略,企业研究,2001(7):43~45

[3]高志丹.用科学的质量观营造品牌,市场营销,2001(1):24~26

[4]马永生.品牌关系管理——营销理论的新发展,财经研究,2001(12):44~49

[5]张世贤.略论品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南开管理评论,2000(1):20~23

第2篇

近日南京一所大学给大学生们的教育成本算了一笔账,结果是大学生一节课的成本是25.2元。不少大学生恍然大悟,原来逃课的成本如此之高,纷纷表示以后再也不逃了。

我有一位学经济学的大学生朋友,学习成绩上等,还是学生会干部,但也属于经常逃课一族。我因此提醒他,逃一节课就等于挥霍掉了25.2元。

他很不屑地一笑,说:“你也是学经济出身的,怎么也犯这种教条主义错误?”“这怎么是教条主义?”我问。他说:“25.2元是每节课的平均成本,是个简均数,是用大学生的总支出除以总课数。但上课不是买大白菜,不能把每门课简单相加作分母。打个比方吧,我们学校教西方经济学的教授特受欢迎,听他的课你得提前占座,去晚了都没位子,我觉得他的课50元一节都不止。但有的老师的课,倒给我25.2元我都不去,实在是没劲。”

“那你还是损失了25.2元啊,毕竟你还在花你父母的钱。”我说。“如果你坐在那儿什么都没听进去,不是也损失了25.2元么?”他说:“这就是经济学中的效用论。西方经济学这门课对我来说值50元一节,但对那些土木工程系的学生来说就一文不值;比如哲学课,我从来就没听过,也许哲学老师讲得也很好,但我不感兴趣,所以对我的效用就是零,可是对于文史系的学生就非常重要。既然有些课对某一部分学生来说既没兴趣将来又用不上,那为什么还要去那儿干坐着?尤其那些靠着笔记、期末给重点一背就pass的课,它值25.2元么?我们系有两个老拿一等奖学金的同学,一个一星期也没见她上过几回课,另一个是听着没劲就走了,可她们的成绩总是全系第一。这些好学生不用老师讲就已自学会了,又干吗强迫人家去听那没劲的课呢?不如自己学点别的。课程因每一个人的需求不同产生不同的效用,不能简单地用一个标准数来衡量。”

“你说得也有道理,”我说,“但我觉得学生还是不应该逃课的。”他又笑了,说:“那要看你逃课去干什么,如果是睡懒觉、泡网吧、逛大街,那着着实实挥霍了25.2元。比如说我,我去年逃了不少课去学车,我觉得还是很值的。”“你也可以寒暑假去学啊。”我说。“寒暑假人太多,再说我暑假给两个孩子当家教,一小时就是80元。”他说,“这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我就不赞成点名制度,因为如果你真不想学,去了也不听。好多管得严的老师的课,上课人不少,但真正听的没几个一有睡觉的,有听mp3的,有看小说的,有学英语的。如果耗着而不能去干点对自己有用的事情,是不是等于浪费了25.2元?这就是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不要以为逃课的都是学习差的学生,相反很多都是好学生。你在上课时间到图书馆去转一转,那里仍是人满为患,大家看的大多是四六级、TOEFL、GRE什么的,这些虽然当时看不到回报,好像挥霍了N个25.2元,但将来收益无穷。比如我逃课去打工,挣多少不说,现在找工作企业都注重社会实践经历,这个就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了。你也是大学毕业的,那些大四考研的几乎都不上课,整天在自习室里复习,那他们损失多大?可他们一旦考上研究生,将来的回报又是多大。我明年也要考研,也不去上课了。”

当然,逃课的成本究竟有多大,对于每个学生来说,不仅有经济成本的问题,还有其他道德成本、纪律成本等问题,但如果大学能注意到这些,逃课的现象或许能有所缓解。

第3篇

关键词:山寨产品;山寨企业;创新

一、山寨产品以及山寨产品的起因

山寨产品的界定:通常认为通过模仿其他人的品牌名字,或模仿其他人产品的功能样式,或通过逃避政府的管理、少缴或不纳税,最终花很少量的钱而研发出来的产品。其主要特点仿造、灵敏、草根。山寨产品的厂商多以小作坊起步,模仿知名品牌,涉及手机、电脑、服装等诸多领域。山寨产品的发展最初来于广东,是种由民间IT力量自发而兴起的产业现象。

山寨产品因为其低廉的价格和效仿品牌的方式而拥有大量市场的占有率,它的产生有着客观的必然性,也是大势所趋。消费者并不是单独地去看价格或是质量,而是综合分析质量――价格比。

二、山寨产品的发展现状

山寨产品的发展现状:山寨产品的市场基础决定它不可能被人彻底清除。但山寨产品在成功销售的同时,仍然危机重重,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由于山寨产品只是简单地通过模仿他人的样式和功能,就可获得利润,企业的规模也不大,因而会吸引大量厂商来投资办厂。但产品缺乏创新,同质化问题严重,必然导致厂商间大打价格战,最终不利于企业发展。

2.在山寨产品市场内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断发生。部分山寨产品厂商创新意识强,产品升级换代迅速,产品质量提升,其产品价格也会相应提升。但因其产品品牌效应差,企业市场占有率低,知名度低,消费者还是会选择比其价格更低的山寨产品。最终创新的企业也会因缺乏资金而停止创新,继续走价格战,恶性循环。

3.没有品质保证和可依赖维护服务的山寨产品,因形不成完整产业链,其市场占有率不会形成稳定规模,这些厂商很难做大做强,也可能因某一环节的某一层次有问题,而导致其发展全盘皆输。

三 、山寨产品的SWOT态势分析

对于山寨产品,它有着其客观必然性,也有其存在合理性的一面,就决定他不能被一律取缔,但也绝不可以放任自流。笔者认为,必须采取区别对待,只要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和规章制度,应容许存在,违法违规的要严惩不怠。同时基于山寨产品的以上山寨产品的前景分析,充分总结其发展的强项、弱势、机会、威胁,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山寨产品的优势弊端,来从而来更好的发挥其优势,促进产品发展。

强项(strength):手机生产的成本费用低,功能样式齐全,顾客满意度高,产品样式更新速度快,外在样式多样化,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山寨产品包罗诸多领域,电子、汽车、数码产品等等,它的辐射能力还在不断加强,向更多领域发展、推陈出新的速度快、冲力大。这也正符合我国自力更生、把产品做大做强的号召。美国金融危机之前,我国大量依靠外力,用高额的成本代价引进国外的产品技术,导致我国的多数产品的功能利用率还不足10%,山寨产品的推广,恰恰更多的是走自主品牌的发展,有利于改变这种模式,拉动国内内需。

弱势(weakness):手机研发技术欠缺,没有完备并成熟的企业销售管理模式,从要素供应、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到产品维修售后服务没有形成很好的网络。同时外部市场上的品牌效应较低,消费者认可度和信任程度不高。大部分的山寨产品,在国内很有市场,但在国际市场上,却步履维艰。质量、技术、品牌没有很好的发展,导致其终究走不了循环发展道路。

山寨产品的入门条件不规范,入门屏障低,导致山寨企业良莠不齐,即使部分山寨企业有好的发展前景,走创新发展路线,但会因其整个行业中个别企业败坏的山寨形象而引发更多人的误解,造成行业中类似“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

机会(opportunity):随着国家宏观产品发展形势的变化和产业政策的不断调整,给山寨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可能性,山寨产品恰逢其时的应运而生。山寨产品的不断发展和其相关产业链的形成,为其更长久的发展,也提供了可能性。因而,为其开拓了更好的市场空间,更加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需求。

再者,随着产品的发展,城市的市场发展几乎处于饱和状态,无论是正版品还是山寨品都会因消费者不乏需求而不易渗透城市市场。然后,广大的农村,拥有五六亿的人口,受资源、资金等各种限制,他们对山寨产品有很高的需求,也为山寨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自2009 年2 月1 日起,我国“家电下乡”政策全面推广,也为山寨产品开拓了广阔的农村发展市场。

威胁(weakness): 正版品的生产商,在山寨品的冲击下,必然会为了降低成本,而不得不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费用,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份额,这必然使整个国家产品创新走入衰落,使整个产品制造萎靡。同时,部分山寨产品行业内部的不规范,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大打价格战,自主创新意识薄弱,品牌缺乏知识产权,只能不断被淘汰,最终山寨产品也只能是夹缝中求生存,发展滞后,步步消亡。

四、山寨产品的未来走向探讨

1.将山寨产品分类定性,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更应因地制宜的发挥其优势,坚决杜绝一概而论。我国的商品市场上的产品良莠不齐参差错别,如果以山寨产品概括所有具有山寨特性的产品现象是极为不合理,也是不科学的。我们应该细分山寨产品中不同性质和不同问题,并加以区别的对待。

2.政府应采取以打击部分并支持部分山寨产品的双重手段双管齐下。对于山寨产品,政府应该有着明确而清晰的产品严格定位。在这一方面,政府绝不能充当山寨产品的放任者,而是要充当山寨产品的积极监管者和大力引导者。政府对山寨产品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而应当加强对山寨产品发展的积极引导,政府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制,来不断的完善对山寨产品的发展秩序的规范,来防止部分山寨产品对正常社会产品秩序的破坏。

3.完善法律体系,对其发展严格监管。首先,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山寨进行明确地定性。立法部门要健全法律制度,查堵现行的法律漏洞,铲除恶性山寨产品的生存条件,合理限定山寨产品可活动的范围,坚决制止侵权行为,要维护消费者和产品品牌的合法权益。

4.山寨企业本身应强化自治,积极创新。山寨企业是山寨产品的主体和当事者,山寨产品的发展与山寨制造企业利益密切相关。首先,山寨企业应成立行业协会,以此来维护本行业和企业自身的利益。并通过制定行业行规和相关发展规划以及审查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来实现行业的自律管理,充分发挥其协调和服务的职能,积极配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管理,促进山寨产品的最终规范发展。其次,山寨企业要强化自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只有这样山寨制造厂商才能走到正轨品牌的路上来。山寨制造商通过创立自有品牌,可以提高山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真正地站住脚,通过不断壮大自身的实力,来迎接各种挑战。再次,山寨产品制造企业要与政府密切配合,加速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山寨企业生产的产品很可能会涉及到相关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但是山寨产品的出现也有效的拉动了产品增长,刺激了潜在的消费者。山寨企业应该抓住这个优势,积极与政府合作,少打或尽量不去依靠产业政策的球,增加对技术的投入,形成具有核心能力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发展能力,以此将企业转变为真正正轨运作的企业,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政府提供的良好环境和安全的产业环境下得以不断发展。最后,山寨企业要提高产品的售后服务,形成完整的生产销售售后一体化进程,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山寨企业要做好售后服务,只有真正并长久赢得了消费者的满意,获得民众的支持,才能取得最终发展。山寨企业要及时回访客户,了解和调查客户的实际需求,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向来制定产品生产销售计划,这样才能更好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

参考文献:

[1]嘉兴日报2009年1月12日财经.

[2]夏金彪.中国经济时报.2009年8月刊.

[3]白晋湘,雷海章.山寨与山寨经济研究[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4(12).

第4篇

关键词:反垄断经济学法学分析经济学分析

反垄断及其他其他法律所存在的差异,是其使用过程中要利用法律分析再结合复杂的经济学。并且它在法律分析上于其他的部门存在了很大的差异就在于它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定性。而且在垄断行为的差异上也会对其竞争起到不一样的效果,并且它也需要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定性,就像在刚开始就要明确当事人的行为是属于搭售或是价格歧视。反垄断法的分析有法律和经济两部分,在这当中法律分析的作用是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定性,在基本上属于比较传统的思想;而经济的分析却是在其他部门极少见的,之所以少见就在于垄断这种行为在竞争中所产生的问题必须要在个案中予以评论,但其它的法律合同的成立条件以及效力就比较具有普遍性。但是目前在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实践中,还是很少出现经济分析,传统思维占据主要位置。

一、基于反垄断法上宏观层面的经济学分析

在宏观层面来看反垄断法的目标以及方向是由经济学所引导,并标示着反垄断法的主要宗旨及其终极作用,而这个形成将极大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方法。在不同的時期所处的经济学观念也会出现一系列的偏差,因为这个使得反垄断法所追求的的目标以及方式方法也产生了偏移。在二十世纪初新兴的全面竞争理论觉得,是竞争的原因迫使营销者降低,进而从降低成本来继续保持可观的利润,这就使得消费者需要增加,也使得社会的总产出大大提升,进而制定出绝好的效率生产。因为资源的使用是消费者所以在制定计划时把消费者的观点才可以使得资源配置达到完美。故,竞争是所有环节中最为重要的,它可以让不完善的生产效率以及资源的配置渐趋完善,所以要尽可能的把有可能损坏竞争的因素全部排除。在这当中要做的就是尽量使得市场结构处于一个“原子型”,就算市场上大部分都是经营者,但他们中的个人力量都是极其微小的,他们没有能力进行制约竞争的行为,而他们增加利润的最简单也是唯一的做法就是减低成本降低价格。从这点来看反垄断法使得竞争处于一种制约的局面,并且是完全竞争,而对于想要降低竞争的行为它都会马上改正。但好景不长很快的他们就认识到了,他们的这种市场不但不存在并且还趋向与反竞争。如果想要人为的长期维护就绝对无法达到规模效应,而且还要极力的防止进一步更新、服务以及在广告上的宣传等一些因素,这些都会在很小的时间内加强个别竞争者的能量,使得“原子型”市场结构崩坏。本质上它对经营者降低、增产的做法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它对于生产以及配置的效率没有任何的作用而且造成了极大的制约。

二、基于反垄断法上微观层面的经济学分析

创新的经济学理论,在宏观层面上让人们对反垄断法的宗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肯定反垄断法上判断合法与否的方法是观察当事人做法对社会总产出的作用,这也使得反垄断的分析有了方法和步骤:对当事人的行为必须要有限制性影响,而且此种制约要趋于影响社会总产出降低,这样才能达到反垄断法管辖区间;假如这个行为可以产生效率,并且效率的积极作用超出其限制的消极后果,如果从整体上能够提升社会总产出,就要以效率为重中之重,而达成这种效率所必要的制约,就该认定其为合法,假如它会致使相关市场竞争消失。经济学自身的研究不能当作为反垄断法的规范,假如不存在法律分析所提供的框架以及导向作用,经济学的分析缺少基础的确定性、稳定性以及指向性。在当前我国对于竞争经济学与反垄断法的研究处于底层地位,两个都没有对经济学原理和反垄断法的基本条文达到一致的理解,这也是多数案件有误差的最主要原因。

三、案例分析

三Q大战—是我国至今为止反响最严重的反垄断案件,它就是个很凸出的案例。在本案中,腾迅公司让QQ使用者删掉奇虎公司的360含杀毒软件等一系列产品,不然不提供任何服务,奇虎公司于是就指控这种逼迫用户“二选一”的方法对其产生不利效应,这就构成了支配地位的滥用。两方都诚挚邀请了经济学专家,根据众多经济学的报告,针对相关市场界定以及支配地位的认定实行经济学分析。

针对相关市场界定,两方当事人以及法院都以腾迅公司的“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为起始,使用“假定垄断者测试法”来检验相似服务之间是否具有替代性。“假定垄断者测试法”的操作方法是先假想该“假定垄断者”的价格上升,再观察此时不同种产品间的替代性。因为即时通讯服务与杀毒软件都是免费使用的产品,所以当事人和法院还对“假定垄断者测试法”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改动—选择了不检验假设垄断者“假如提高价格”时的产品替代,而是检查其“假如降低服务水平”时的产品替代状况[4]。

在上面的讨论中很清楚地就能够看出奇虎公司并没有即时通讯服务,在这个市场,两者不是竞争者也并非消费者,故此在有关市场的界定方位发生了偏移。事实上,两者在广告业务有着较大的竞争,相关市场的界定本来应该以互联网的广告服务为重心。在新型的互联网广告市场上,如果以传统的市场份额为核心的支配地位认定方法很难起到作用。总体来说,如果支配企业滥用行为的话,消费者的需求就会随着发生转变,而这种转变会使滥用行为悔不当初。行为人的市场份额能够在某种情况上映射它对社会总产出的制约能力,乃至其他经营者的扩大产出,故此可以作为检验行为人能否拥有支配地位的开始。但是在互联网广告产业中的话,广告用户能够轻易的转变,不会受到任何的束缚,市场份额的检查也就没有实质了的含义。

事实上,经济学研究早已提出,在软件、互联网等产业上,市场份额占支配地位认定中的下滑,但网络、锁定等新型因素才是支配地位认定的主要因素。在这个案列中,用户在面临“二选一”的选择要求时,若是换一个新的杀毒软件只用几分钟,也不需要其他的成本,但若是将即时通讯服务软件换掉的话,就会失去自己在网络上的交际圈和大量的记录信息,即使把重要信息转移也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在比较下消费者也就没有了别的选择只能够选择保留即时通讯服务。而腾讯的此种排斥能力也是它能拥有支配地位的证实,而奇虎的360杀毒软件就没有与之相较的的锁定效果,对腾讯没有类似的排斥力量。

四、结语

反垄断法最适用方法就是对涉嫌行为的消极和积极效果进行制衡,这种经济学分析并不用有高度的专业性知识,即使是非经济学专业的人经过刻苦钻研也可以很快上手,而经济学在这方面的使命就是使得自身的研究成果适用到可以使法院简易透彻,并且引导它对法律条文进行精确简析。而它的前提是,经济学的研究要吸收法学研究的规律思想,且作为经济学分析的基本框架。

参考文献: 

[1]许光耀. 反垄断法上的经济学分析[J]. 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02:26-29. 

[2]陈承堂. 中美两国反垄断起诉资格比较研究[J]. 法商研究,2011,01:10-18. 

[3]许光耀. 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法分析[J]. 政法论丛,2011,04:98-103. 

第5篇

【关键词】经济学分析;犯罪;刑罚;局限性

一、概述

法律经济学习惯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法律制度,为法律规范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分配提供最优化的配置。从最能体现社会效率的角度解析法律的存在价值和意义。意在建立新的符合效益的法律结构体系。从而与经济分析和法律的法理方法论结合起来。波斯纳所探讨的经济分析的方法,似乎被其运用到一切法律问题之上。从宏观的法学理论的角度的研究,也包含对刑法,民法等单个部门法的分析理论。

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是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在刑法这一法律部门中的运用和体现,在这个学科中波斯纳对刑法的分析理论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以往运用道德和政治的视角,而使用了一种从一个全新的经济层面进行分析的手法――以犯罪成本和刑罚成本等概念来剖析刑法,对刑法的意义,存在的依据,犯罪论,刑罚论等有关刑法的具体问题进行论述,构造了一个由经济学分析法为脉络的新型刑法理论。按照其效益中心说,建立更加符合利于降低成本的刑事体系,从立法,司法更加符合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出发,使得社会资源被更好的分配。

二、犯罪的经济学分析

(一)刑法存在的根据

在波斯纳看来,法律体系就是以刺激效益为目的,用来阻止企图规避市场的行为的发生。因为,在交易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市场是资源合理配置最有效益的方法,任何规避市场的强制易都是没有效益或低效益的,因此,法律就是用来对这种行为的阻止。[4]犯罪都不可能导致使资源从低效率转向高效率的配置(利用)。拿盗窃来说,如果小偷不愿意用交易的方式来获取一件财物,那么此件财物在小偷手中的效益肯定要比在物品主人的手中要低,因为小偷的取得不需要对价。他以想象中的价值进行销赃,物品的效益则会贬损。如果法律允许这种犯罪的存在,则会导致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人们受到激励去占有别人的财产。而这是对效益的极大浪费,人们去占有别人的财产,社会财富没有增值;相反,人们防止财产被侵占,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刑法的存在,除了可以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其在经济学角度上区别于侵权法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他可以弥补受害人损失和加害人所得的差价。因为刑法可以对犯罪人进行惩罚。因为刑罚的制裁显然是大于犯罪收益的。刑罚投入需大于犯罪“收益”,也就是指惩罚量给罪犯的实际或预期损失须大于罪犯的犯罪所得或预期收益。而这种投入有些是超过侵害人支付能力的。由此可知,刑法正是因为侵权法最基本的补救措施一一损害赔偿无法满足对付某些需要天文数字般的损害赔偿而侵害人无能力支付的危害案件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法律补救方式。[1]

所以在侵权救济具有足够威慑力的情况下,由于包括任何惩罚性损害赔偿在内的最佳侵权损害赔偿是在潜在被告人的支付能力范围之内,所以就没有必要求助于即使在仅仅处以罚金的情况下仍比民事罚款更费成本的刑事处罚了。[3] 刑事制裁从其严厉性出发可以弥补侵权赔偿中被告无法支付的价款,且最佳赔偿额常常将是越来越大。

(二)犯罪产生的原因

回避通过合法手段获利所需支付的成本成为激励罪犯大胆冒险的重要因素。人犯罪的原因,站在经济学的角度上分析,即其预期的收益,大于其犯罪成本:包括罪犯时间的机会成本和刑事处罚的预期成本。[2] 市场交易是他从事合法职业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交换。如果罪犯认为这种交易给他带来的成本大于其自身造就交易条件所花费的劳力成本,则其就会通过规避市场交易来节省合法的劳动成本。罪犯通过这种规避市场的强制性转让的行为所获得的的各种不同的有形(金钱获得性犯罪中)或无形(在所谓的性犯罪中)的满足则是犯罪收益。[2]

知晓犯罪根源的最重要的贡献是我们可以通过增加犯罪成本,以及减少犯罪收益的方法来抑制罪恶的发生。最为一个理性人,必然会对做出其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因而当社会稳定没有动乱之时,人们大多不倾向于进行犯罪,因为犯罪会使他们丧失更多的可得收益。当然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做出的选择也是截然不同。一个律师犯罪的机会成本显然大于一个无业游民,如果其犯罪后被逮捕,那么他将会丧失名誉,地位和以后从事律师职业的机会――这些对其价值昂贵的利益。

所以,社会的大环境也会决定一个理性人对于机会成本的考量,越稳定的社会,犯罪成本就越大,相对的犯罪效益就会缩水,理性地考虑会促使想要犯罪的人放弃犯罪行为。动乱的社会,犯罪人不会考虑稳定的收入,美满的家庭等成本,犯罪几率便会增加。因此,我们因该造就一个使人们倾向于创造社会财富的大环境,这样才能降低犯罪的发生。

三、刑罚的经济学分析

在犯罪模型中,犯罪人考虑的各种成本不仅包括现金支出(购买作案工具)还要考虑犯罪的机会成本和刑事处罚的预期成本。虽然波斯纳认为仅仅通过一定量的法律实施活动和惩罚的严厉性还不足以控制犯罪活动的水平。[2]而不得不考虑犯罪的其他成本,但是刑罚的确会给犯罪人以相当的威慑。如果对每个犯罪都作出非常详尽的标准,可能会造成过大的成本,但如果做出的规定是一个普遍的范围,不过应对其的限制是刑罚不会妨碍价值最大化的偶尔犯罪。[2]譬如说快饿死的人偷了一个馒头来挽救生命,我们不能运用盗窃罪惩治低成本交易的这种行为,而是可以用紧急避险来进行抗辩。

(一)刑罚的严厉程度和刑法确定性和及时性的关系

我们希望从刑罚模式中找寻一种实施刑罚确定性(刑罚几率)和严厉度之间的关系组合,将预期处罚成本加于可能成为罪犯的人,得到刑罚的最大效益。因为增加犯罪的预期刑罚成本,可以在总数上减少犯罪的收益,使得犯罪得不偿失。波斯纳认为预期刑罚成本是由刑罚严厉性与刑罚确定性相乘之值决定。以罚金为例,当预期刑罚成本一定时,最有效的组合是刑法几率无限趋于零而罚金无限趋于无穷大。[2]原因是:第一,刑罚处罚是无成本的,罚金数额的任何增长都是无成本的。第二,查获几率的上升是伴随着查获证明罪犯有罪的成本上升的,这包括了对警察公诉人,法官,辩护人更大程度的需求。只要是收取罚金或赔偿金的费用很低,惩罚概率的降低(这可以节省用于调查和的资源)就可以以很低的费用通过对被抓获的(少数)违法者加大惩罚的严厉性来补偿。[3]在司法实践中,刑罚确定性的高概率也很难达到,降低其几率可以节约侦查、审判、监禁的资源,[4]因此,只有提高刑罚的严厉性足够阻止刑法效率的下降。

(二)刑种选择

对于哪种刑罚最符合经济学对于效益的追求,波斯纳显然钟情于适用罚金,对他来说罚金有着徒刑无法比拟的优势。从罚金自身的优势来说:1、罚金可以为国家创造收入。由于处罚罚金对于国家来说基本上不会增加成本――没有行刑费用,而收到的罚金可以作为国家的收入,归于国库。2、在执行上,罚金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来进行。首先,它将支付赔偿成为可能,而不会由于罚金超过罪犯的偿付能力而始终无法得到实现。其次,以这种方式进行惩罚会减少罪犯的合法活动收入,从而降低了他选择这种犯罪活动相对的活动的激励。[2]相对来说似乎徒刑只是取得更多罚金的一种替代性选择。因为相关的执行成本和管理开支都比罚金要高的多,并且由于罪犯失去人身自由后无法对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加上监狱的各种成本花费,甚至还有刑满释放后因耻辱效应缺失的社会网络和人力资源贬值的危险。所以波斯纳希望通过用徒刑对无法支付的罚金进行替代,如果不支付罚金,就会被处于徒刑或更高的刑罚,以求改善罚金的的征收,从而达到一种有效益的“歧视性”平衡。

四、犯罪与刑罚经济分析的局限性研究

对于经济学上对犯罪产生和存在的分析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法经济学家对于理性人分析的基础之上的。在经济学中,理性人会追求效益最大化,成本过高和收益过低都会阻碍罪犯对于犯罪行为的实施。这种观点运用在一些谋利性犯罪上的确具有一定的合理价值。但是这个建立在单个理性人分析的理论割裂了某些犯罪可能带有的社会阶级性和整体性的烙印。当社会这个阶级制度成为被蔑视的社会次序,人们采取“犯罪”的方式去将其时,蔑视社会秩序的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犯罪。[5]这时,犯罪就不仅仅是单个个体对于犯罪收益对成本的判断,或是强制市场交易可以用来解释的了。“其次,在非财产领域的犯罪,譬如、激愤杀人等罪行经济学做出的定量经济分析说服力显然不足,他们并不像偷窃或是抢劫一般简单的寻求规避市场交易。在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刻,甚至对于犯罪所产生的效益毫无察觉,运用道德因素似乎更能透析实行这些犯罪可能。所以在用经济模型分析犯罪的时候,也应该适当考虑道德和政治因素,以弥补单纯从理性人的效益出发可能带来的理解上的困惑。

虽然波斯纳自己也认为徒刑会带来罚金刑所不具备的好处,譬如关押会阻断罪犯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但其依旧明确指出徒刑可能带来的社会成本过高,而不适于经常适用。但是笔者认为如果徒刑只是做为当罪犯无法支付罚金时的替代,那么会造成穷人和富人在司法领域的不平等对待。假设犯罪情节相同,富人可以支付罚金而避免被关进监狱,而穷人只能牺牲自由支付比富人更高的犯罪成本,这种牺牲掉一部分人利益的做法,并没有使整个社会财富增长。正如德沃金所言,这种极端的理论品性具有严重的“反理论”倾向,从而忽略了对公平、正义、秩序等“最低限度的自然法”的要求。[6]公平正义的观点是经济分析所缺失的,但这会使刑法理论变成效益的游戏而失去最原本维护社会公义的意义。

国家在给定刑罚效益的条件下,实现刑罚严厉性与刑罚确定性的最优配置是尽可能降低刑法几率,而使刑罚严厉度最大化,这种理论又是否合理呢?首先,刑罚必须设置上限,因为如果存在一种意外触犯刑法或法律错误的风险,那么非常严厉的刑法将会诱导人们处在犯罪活动的边缘时剔除社会所需要的行为。[2]再者,刑罚过于严重的风险是发生的错误可能会导致很高的社会成本,因此波斯纳自己也承认使刑罚较轻一些以减低避免和错误的成本是很有道理的。最后,如果贴现率很高,那么更长的刑期不会比较短的有更强的威慑力。原因是将未来的犯罪成本进行很高的贴现,在贴现率不变的情况下,时间越远折算的现值就越小,20年比10年的刑期延长部分所产生的威慑力增益不大。既然罪犯对于20年和10年刑期处罚的反映不会相差差太多,因此也不没有必要设定过于严苛的刑罚。就像贝卡里亚大法官所说:“严峻的刑罚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罪犯所面临的恶果越大,也就越敢于规避刑罚,因而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然性,而这一切只有在宽和法制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有益的美德。” [7] 所以国家在制定刑罚的时候除了要考虑效益的因素,也应该做到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而不是一味的寻求重刑。

五、结语

由一个全新的角度去分析犯罪和刑罚,在放弃了道德和公义的标准之后,刑法成为了一个数字模型,简单的公式很理论将其更加明晰。从一个理性人对效益的追求出发,做并不复杂的加减乘除,用可能的高收益来讲犯罪的产生,或是刑罚成本来论最佳刑罚制度,虽然不够尽善尽美,完整精确。这种理论是一种处理问题的思路,它重视与昔日保持连续性,但又是面向未来,有助于我国犯罪理论的发展和刑罚体系的构建。

【参考文献】

[1]陈正云.波斯纳的刑法经济分析理论述评[J].比较法研究,1996(04).

[2](美)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M].苏力,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292.

[3](美)波斯纳.正义――司法的经济学[M].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10.

[4]焦武峰.犯罪与刑罚效益论――波斯纳刑法理论解析[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2(4).

[5](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461.

第6篇

当前,学者们在研究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时之所以受制于研究方法之阙如,主要原因乃在于我国法学界长期以来对方法论研究的忽视。正如梁慧星先生所指出的,我国法学界一向疏于方法论的研究,这使得法律系学生大多欠缺法律思考的基本工具,法院的判决理由也不多讲求法学上的论辩,这极大地限制了我国法学的发展。具体而言,导致法学方法论研究裹足不前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我国法学刚从冬眠中复苏,方法论研究尚没有引起学者们的足够重视;二是法学研究正处于“缺乏方法革新、缺乏法学学派、缺乏法学争鸣的时代”。

有鉴于此,应该移植和借鉴其他国家和其他学科的方法,以实现我国法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化。毋庸讳言,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迅速席卷了美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并一举成为法学研究之主流话语的法经济学分析范式,理应成为我国法学界引入和借鉴的首要研究方法。

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传统研究方法的缺陷

过错是侵权法的核心问题。自19世纪以来,过错责任原则成为各国侵权法的基本归责原则。我国民法亦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侵权法的基本归责原则。我国侵权法领域内的研究方法集中体现为如何确定和解释过错的判断标准。在过错概念的界定上,法学界一直存在着主观说与客观说的分歧,我国多数民法学者在过错概念的表述上都采用主观说。

(一)主观过错说的缺陷

主观过错说认为,过错在本质上是一种受谴责的个人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放任状态。因此,对行为人过错的判定就应该是对其心理状态的再现性描述。正如一些苏联学者所主张的:“法院的任务归根结底就在于,借助于一切可以获得的证据,千真万确地查明这种心理过程,并把它如实地反映在自己的判决之中。”这种主观的过错认定方法在一般权领域中应用时或许是可行的,但是,当它被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产品责任领域中时,该方法会遇到很多不可克服的困难。

首先,从一般侵权归责层面来看,产品责任事故中的大部分侵权行为人往往不是自然人,而是法人。而法人是社会组织无法根据对其心理状态的再现性描述来判定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即便在自然人的情况下,由于个人的心理状态极为复杂,很难测量,这种主观判定方法的实际效力也将大打折扣。其次,从特殊侵权归责层面来看,对产品缺陷的认定关注的是产品的客观状况,也即产品是否具有不合理的安全,而主观的过错认定方法关注的则是人的心理状况,二者风马牛不相及。由此可见,我国法学界关于侵权行为的传统研究方法根本无法为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之谜的解决提供任何方法论上的支持。

(二)客观过错说的缺陷

若要在法学内部找到一种解决产品责任归责原则问题的更可行的研究方法,我们只能求助于客观过错说。该学说认为,过错并非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否具有应受非难性,而在于其行为具有应受非难性,行为人的行为若不符合某种行为标准即为过错。客观过错说确立了以“善良家父”标准或“理性人”标准为一般注意标准的过错检验方法。为确立判断有无过错的基本标准,古罗马法创立了善良家父的概念:即以一个抽象的人即善良家父的行为作为判断标准,而不问债务人通常所使用的注意程度以及能力如何。善良家父的勤谨注意并不是难以达到的特别注意,而只是“具有一般知识、经验的人诚实地处理事务时所用的注意”。而现代大陆法系继承这一标准。英美法系国家则一直以“理智人”或“理性人”作为判断行为人过错的标准。《牛津法律大辞典》对理智人的解释是:“一种拟制的人,其预见力、注意力、对伤害的谨慎防范及对伤害的觉察能力等类似的假想特性和行为常被用作判断具体被告人的实际预见力和注意力等的参考标准。……实际上,理性的人只是法院或陪审团所作的社会判决中的拟制人格。”

由此可见,在两大法系中,无论是“善良家父”还是“理性人”,均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他们都是抽象的、虚构的、拟制的一种人,在现实世界中并不真正存在;第二,他们都是法律制度中用于判断行为人义务的一个标准。综上所述,与主观过错说相比,客观过错说很好地解决了法人的过错认定问题,从而顺利地克服了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在一般侵权层面上的困难,然而,客观的过错认定方法对产品的缺陷认定标准依旧无能为力。具体而言,客观过错说尽管始终坚持以客观行为标准来认定过错,但其关注的焦点却是行为人的行为,而不是产品的状况。由此可见,客观过错说也无法为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解决提供方法论上的帮助。

三、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方法的突破――法经济学分析方法

产品缺陷应该包括制造缺陷、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而我国理论界只注意到了制造缺陷。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之所以无法应用于对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的理论分析,直接原因乃在于产品缺陷认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则表现为:作为产品责任法中心问题的设计缺陷的认定,需要对既有设计的边际改进的成本与收益加以比较。毫无疑问,这种对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的合理性权衡必须运用数量方法,而“法学不可能发展出数量方法,就像澳大利亚不可能独立地产生出兔子一样”。因此,我们必须到法学之外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合适的工具和研究方法。而国外产品责任法的发展实践则表明,法经济学分析范式正是我们要找的合适的工具。

(一)作为过错判定方法的汉德公式

法经济学分析范式是一种以成本-收益的计算为核心,以边际分析方法为基本工具的法学研究方法,其对过错的判定方法主要体现在“边际汉德公式”之中。汉德公式是美国的汉德法官(Judge Learned Hand)于1947年在美利坚合众国诉卡罗尔拖轮公司案件的判决中提出的。该判决涉及一个驳船所有人在繁忙的港口有若干小时离船而去的行为是否构成过错。该驳船与系泊物脱离并且随后与另一船只相撞。汉德法官在其判决中表述如下:“鉴于每条船都会有与其系泊物相脱离的情况,又鉴于如果已成为事实,该船即对其周围的船只构成危险,因此,正如在其他类似的情形下一样,所有者预防导致损害的责任即为三个变数的作用:1.船只将要脱离的可能性;2.如果脱离了,导致损害的严重性;3.充分预防措施的负担。或许用代数式表示可免除这一理论的繁复性:如果将可能性称为P,将损害称为L而负担为B的话,责任取决于是否B小于P与L的乘积,即,是否B<PL。”

简言之,汉德公式是利用成本与收益的方法对过错作出裁定的一种表达方式,其中,收益是避免事故而产生的收益,成本则是避免事故的成本。需要指出的是,汉德公式并没有明确阐明意外事故的成本和收益是在边际上考虑还是在总量上考虑。从意外事故法的经济模型来看,为了进行正确的计算,汉德公式必须在边际的意义上来适用,即法庭必须考虑事故避免的增量的、渐进的成本和增量的、渐进的收益,这一点也已经为美国的司法实践所证实。因此,边际汉德公式说明,如果加害人的边际预防成本低于相应的边际收益,他就应该负过错责任。由此可见,边际汉德公式所包含的经济逻辑是:对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加以权衡的过错认定标准将促使行为人都采取对社会而言最优的预防程度和行为水平,而这些社会合意的行动必将使社会达致社会福利的最优状态。

(二)产品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中过错的经济分析

第7篇

关键词:虚假广告 规制 法经济学

虚假广告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诱发了广告的信任危机,严重阻碍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从而对经济增长造成负面影响。虚假广告危害性较大,加强规制势在必行。

一、以法经济学角度对虚假广告的分析

法经济学是运用有关经济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法学理论和分析各种法律现象的学说。我国虚假广告泛滥的成因中,首要的便是广告法制建设的滞后和法律环境的不完善,法律市场同经济市场一样,存在着效率价值目标的取向、供求的均衡矛盾,存在着交易成本、“经济人”的理性,也存在着与经济市场类似的法律资源稀缺。利用法经济学来对我国的立法实践进行分析并获得治理的路径是法经学分析的基本目的与意义。

(一)治理虚假广告立法的法律供求均衡分析

1、法律供求均衡的含义

法律供求均衡的基本含义是法律的价值可以通过立法和实施过程顺利的实现,法律需求得到满足,法律供给适应法律需求。法律供给作为一种被严格限制的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市场上,国家机关作为供给主体,以国家机关强制和意愿供给为基本特征的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的总称。法律供给能力的大小,取决于法律生产要素的状况和生产要素的配置即资源配置状况两个方面。从理论上讲,法律需求决定法律供给,当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对法律这种社会调整手段产生需要并积极谋求法律对其利益的维护时,就必然要求有相应的法律供给。

2、我国虚假广告规制立法的供求分析

目前我国虚假广告立法存在许多不足,这与虚假广告立法处于一种法律供求非均衡状态有着直接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它的供给数量与结构同我国广告业的发展对广告规制的客观需求不平衡;二是在立法的供给内容上,立法、司法等与社会资源需要不平衡。广告立法上对虚假广告的治理需要多个法律部门的相互协调与配合,但是现实中这样对虚假广告的治理并没有良好的效果。我国对虚假广告规制的立法内容上,主要都是原则性的规定,但对具体的实施细节等都不是很明确。而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对广告有许多行业自律组织和单行法规来补充,法律环境和法律供给都有,所以广告业才井井有条。这也表明现有治理虚假广告的法律制度与社会真正需求的法律制度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虚假广告规制的成本收益分析

1、立法成本与收益

立法自身的成本是指在立法活动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立法资源的总和。边际成本指的是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或者购买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的增量。可以将经济学中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应用在我国立法治理虚假广告中。

广告法律制定和实施量增加,法律成本与收益的相对变化情况遵循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广告法律供给达到饱和前,每增加制定新的法律时,边际成本递减,效率递增。相反,若超过了饱和状态,则边际成本递增,效益递减,出现法律体系完整但效益不高。所以并非立法越多越好,如果起不到预期的作用,反而使得有法难依。因此,在完善我国对虚假广告治理的立法上,应注重立法的边际成本收益分析,对立法数量和速度适度控制,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收益更为重要。

2、司法成本与收益

立法是基础,执法是重点,在追求收益最大化时更应当注重立法后司法的收益问题。虚假广告泛滥的一个原因是部门监管不力,这就是执法收益不高的表现。法律生效后,国家便需要借助一定的组织和人员来保障其能得以切实执行,这便产生了法律的运行成本,即执行成本,如何将成本降低收益最大化便需要对监管部门进行整合。比如我国目前司法活动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诉讼成本高而收益偏低。因为诉讼程序繁琐、结案周期长,使得大量人力物力耗费,越来越多的人不愿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问题。同样的,只有降低法律实施的成本,整合各监管机构,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以配合法律的实施,使得法律实施的收益最大化,才能切实的解决虚假广告问题。

在广告市场中,正是因为进行广告欺诈的企业违法成本低,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巨大,才有众多违法者敢于以身试法。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各项法律的成本降低,收益增加也意味着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增高,这样便可以降低违法者的违法率。

(三)治理虚假广告的法律效率分析

法律效率问题实际上是法律成本与收益的深入,是指法律收益与成本之比,因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在特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对它的效率进行分析非常困难,此处仅从监督管理方式的角度对虚假广告的法律效率进行分析。

我国目前对虚假广告监管的基本模式是各工商局事后审查为主,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为辅,忽略了行业自律组织的约束力量和广大消费者、舆论监督的力量。从长期的治理效果来看,这种方式是低效率的。对治理虚假广告的事先预防,加强对虚假广告源头的控制才是治本的路径,才能提高法律的效率。而在具体的查处时,多是由执法部门承担证明广告虚假的责任,这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并且投入了巨大的执法成本,造成了更大的社会资源的浪费。

所以,我们一方面应当完善审查的机制,形成事前预防审查的模式,以行业自律组织为主,广大消费者和舆论媒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广告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审判、检察机关作坚强后盾,更要对举证责任机制进行完善,由广告行为人证明其广告的真实性,这样更具有可行性,也降低了执法成本,充分提高法律的效率。

二、完善我国虚假广告规制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虚假广告规制的法律体系

法律认定的不明确一方面不利于广告经营者依法制定行为规范,为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工作难度,使其在具体工作中难以对虚假广告作出准确权威的认定。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必须符合现实社会的需要。

在对广告法的修订上,应该将广告法的适用范围扩大,细化虚假广告认定标准,详细制定处罚和消费者赔偿条文,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增加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并对各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以及广告准入机制进行明确。此外,还应该增加虚假广告责任主体,将广告媒体、质检机构、荣誉授予结构、监管部门等列入归责主体,才能加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二)完善执法体制机制

整治虚假广告必须整合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安等部门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必须要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虚假违法广告事前审查机制、联合公告制度、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违法广告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等广告监管制度,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在内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广告审查人员的责任感;聘请监督员对自身播放的广告进行监督,加大公益科普广告的播放力度。

(三)完善广告业自律组织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电话热线和网上站点,让消费者上网去寻找并揭穿各种虚假药品和医疗广告,以此来对付网络时代的造假新趋势。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改革广告业管理模式,组成专门的行业自律组织,并建立公众对违法广告的举报制度,扩展公众对广告的投诉和权,设置完备的售后补偿机制,只有各部门各组织协调工作,共同努力才可以遏制虚假广告。

我们还需要不断完善对虚假广告的规制,简单通过法律法规的增减解决不了问题,必须针对法律供求关系、成本收益关系、法律效率等制定完善的法律,并建构完备的部门管理机构和行业自律机构,才可以真正治理好虚假广告,真正的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朱牧.虚假广告立法法理之法经济学分析[J].法制博览,2012(10)

[2]朱钰. 虚假广告法律规制体系缺漏及完善建议探析[J]. 法制与社会,2011(20)

[3]周粒粒. 虚假广告界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7(05)

第8篇

【关键词】燃油税,改革,福利

一、燃油税改革内容

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养路费制度已实行了很多年,现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当前能源形势的需要,将收取养路费制度改为开征机动车燃油税是一项因势利导的举措。开征机动车燃油税政策是将每年固定收取的养路费改为按机动车消耗燃油费用的一定比例收取有关公路养护的各项费用。所谓燃油税,即将现今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成燃油税,通过法律约定整合各部门问的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和基础设施开支。显而易见,燃油税的推广将使车辆的使用成本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先前不同车辆间几乎一视同仁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固定支出,将被燃油税所取代。

二、燃油税开征的中、长期福利分析

短期看来,燃油税会加重消费者负担,抬高油价,福利受损。但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来看出台燃油税主要就是为了控制能源消费,用税收政策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我们国家能源安全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如果不加以控制,石油等资源越来越依靠进口,那么国家的经济安全就将掌握在别人的手里。

从中期来看,当前影响国人购车的障碍不仅仅是价格问题,还有更重要的是养车成本问题。此次费改税将直接大幅度地降低家庭的养车成本,将极大地刺激私人购车的欲望。费改税的优势将逐步显示出来。出现国家、石化企业、汽车产业和消费者多赢的格局。

从长期来看由于新的税费政策,必然会导致汽车制造业发生一场以节油为特征的经济车型的革命。节能车的大量开发,将直接促进汽车市场的迅速发育。生物柴油、燃料电池等一大批新技术产品开始涌现。核能、太阳能、风能、地热等替代能源被广泛接受和使用。大大减少了对石油的依赖。节约不可再生能源一直是我们的追求,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们的必然之路,而国家的能源安全也是我们的利益所在。

三、从福利经济学角度分析燃油税改革的影响

(一)针对个人的福利经济学分析

针对改革前后对消费者产生的不同影响,我们假设消费者直接承受税收负担,且消费者被征收费用时收入不会发生变化。税收和费用的征收仅改变消费者必须花费的货币数量,不影响消费者所做出的选择,并在不考虑供给变化影响的前提下考察单一消费者对征收燃油税和养路费福利变化。

A征收燃油税的情况

首先考察征收燃油税对消费者福利变化的影响。从国家对燃油税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燃油税属于从量税,即是根据商品的消费量课征的税。假设汽车消费者初始的预算约束为:

P1X1+P2X2=m

其中X1为燃油消费量,P1为成品油价格,X2和P2则为其他商品需求量和价格,此时预算线的斜率为-P1/P2。征收燃油税后,满足消费者最优选择的预算约束变为:

(P1+t)X1+P2X2=m

其中t为每单位燃油税。可以看出,燃油税的征收提高了消费者面临的燃油价格,预算线的斜率变得更加陡峭,从-P1/P2变为-(P1+t)/P2。此时政府征收燃油税的所得到得税收增加量为K* = tX1。

B征收养路费的情况

为简化起见,研究对消费者征收与燃油税相同数量的养路费对消费者福利水平的影响,此时预算约束为:

P1X1+P2X2=m-K*

其中K* = tX1,是消费者需要支付的养路费用。可见,征收养路费后预算约束的斜率并未发生改变,仍然是-P1/P2。但此时预算约束较初始约束纵截距减少了K单位。养路费和燃油税的征收对个人福利变化具体情况可根据下图1来说明。

(二)针对社会的福利经济学分析

从个人福利的角度来看,显然征收燃油税并不是一个合适的办法,但从另一个角度考虑,虽然征收燃油税有损于个人福利,但实际上却提高了社会的总体福利。众所周知,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会排放尾气,污染环境,同时,公路交通设施是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公共产品特征,也是造成都市交通拥堵以及停车难问题的关键,这些都会导致社会总体福利受损,因此,这是一个外部性问题。燃油税的征收能够比较有效的解决外部不经济的问题,充分运用了价格机制使社会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征收燃油税使得个人消费者不得不考虑因对额外的燃油需求而承担的额外税收负担,也就表示此时他们必须对其所造成的最优污染量做出选择,均衡结果是帕累托最优的。他们可能因此而减少对汽车的消费,迫使对燃油的消费需求更加趋于理性。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征收燃油税是解决或优化燃油外部性问题的最佳途径。燃油税在客观上构成成品油价格的附加,开征燃油税后,可使私人承担其消费带来的外部成本,从而促使纳税人节约用油,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对燃油的过度消费,缓解了道路拥挤问题,既节约了能源又保护了环境。当然,如果仅从微观角度分析,实施燃油税费改革无疑会使个人福利减少,但是实施改革后带来的综合效应却能改善社会总福利,所以进行燃油税改革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奢侈品;效用;效用函数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一、奢侈品的概念及特殊性介绍

奢侈品一般被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惜等特点的消费品。以尼尔.菲斯克为代表的观点认为,奢侈品指的是这样的一些产品或服务,它们比同类商品中的其他产品或服务质量更好,品位更高,也更让消费者们心驰神往,这些商品价格不菲,但是还不至于昂贵得让人们可望而不可及。奢侈品具有以下特征:高价格和高品质特征、稀有性特征、炫耀性特征、地域性特征、文化特征。消费者购买奢侈品包括炫耀性动机、领先动机、从众动机、社交动机、追求品质精致动机、自我享乐动机、自我赠礼动机、表现内在动机。正是由于奢侈品的种种特征,造就了各种消费动机,同时使得奢侈品的价格远远大于其实际生产价格,使得奢侈品成为经济市场中一种特殊商品。

二、奢侈品的特点

综观奢侈品消费行为及消费心理,可以看出,奢侈品消费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需求收入弹性。与日常生活所需必需品不同,奢侈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大于1,即其需求增长速度大于收入增长速度。EX=(dX/dL)*(L/X)>1,EX为奢侈品的需求收入弹性;X表示奢侈品;L表示收入。二是特殊的效用函数。对于购买奢侈品的消费者而言,其效用函数不仅与购买数量有关,同时受到奢侈品价格影响。用U=UX(Y,PX)(其中X、Y指两种奢侈品,P是奢侈品X的价格)表示奢侈品的效用函数。本文将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奢侈品进行分析。

三、相关经济概念

在消费者理论中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消费者面临市场如何选择商品,为此引入了消费者偏好和效用的概念。简单地说,消费者偏好是指消费者对商品或劳务的喜好程度。效用是衡量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或劳务的偏好程度,是消费者的一种主观感受,消费者认为某商品的效用高即该商品能够给消费者带来高程度的满足感。效用函数,为定义在n维商品空间上的实函数,U=U(x),其中U(x)表示消费者对商品x的效用值。

四、奢侈品与普通商品

经济学中讲求效用最大化原理。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就有人们都是理性经济人追求效用或收益最大化的假设。理性人对商品的选择是在能够拥有的信息条件下对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但是奢侈品市场中,消费者在同样的实用价值的情况下会选择比普通商品价格高出几十倍的奢侈品,这在表面上看来是不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的。但是在实际生活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奢侈品市场日益繁荣,究其原因是消费者通过奢侈品消费可以获得消费普通产品无法获得的效用。

运用数学的分析方法可以得到加入奢侈品,消费者效用最大化公式变为MaxU(X1,X2);s.t.P1X1+P2X2

五、奢侈品的精神利益

效用是一个与消费者的内心主观感受相联系的概念,可以说内在心理机制是效用形成的根本原因,由此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与消费者心理相联系的,重点分析偏好的效用模型,将商品产生的效用分解为物质层面的效用和精神层面的效用。由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的相关理论和人格构成存在差异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商品物质层面的效用与精神层面的效用所占效用比重大小是不同的,同时不同的消费者精神层面的效用也是存在较大差异的。为了描述商品对消费者精神层面的效用差异,定义消费者对某一商品精神利益的心理敏感程度为精神指数,用θ表示。以此为基础,我们来分析,关于奢侈品的消费选择模型。

为了简化问题,同时使问题的分析更具有针对性,我们作出如下假设:一是假设消费者的收入、产品价格以及产品满足消费者的物质利益点为外生变量。二是假设理性经济人追求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总和的最大化。

根据以上假设与分析,构建基于精神偏好的消费选择模型。

物质层面的效用受到商品数量q的影响,且效用随着商品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物质效用函数为:u1=u(q)且du1/dp≥0

精神利益通过精神指数的强度来影响消费者效用的大小,且精神指数与精神效用是单调增函数关系,强度为零时,精神效用为零,精神效用函数为:

u2=u(θ)且du2/dθ≥0,u2(0)=0

现有两种同类商品i和j,消费者偏好取决于i、j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和的效用的大小。所以i和j的总效用差为:

ΔU=[u1(qi)+u2(θi)]-[u1(qj)+u2(θj)]

其中,ΔU为商品i与j的总效用差,qi、qj分别为i、j商品的数量,θiθj分别为i、j商品的精神指数。

假设u1(qi)=u1(qj),则:ΔU=u1(θi)-u1(θj)

由上式可知,消费者偏好取决于精神指数的大小。根据消费者对商品i和j的精神利益敏感度的不同,对消费者行为的分析可得出下列三个结论:

第一,两种商品仅满足消费者物质利益的需求,消费者对i、j的精神利益均不敏感或者完全感受不到,精神指数为零。

第二,商品i满足消费者精神利益需求且消费者对精神利益敏感,消费者对商品j的精神利益完全不敏感,即θi0,θj=0,则有ΔU=u2(θi)。偏好完全取决于商品i的精神指数。

第三,当商品i和j的精神指数均不为零时,即θi≠0,θj≠0,消费者选择取决于二者精神指数的大小。

六、结束语

奢侈品是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运用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数学的相关方法我们能够对奢侈品市场进行深度的剖析,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参考文献:

[1]高敏.自我损耗对品牌标识炫耀性选择的影响研究.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2]刘松柏,于力.消费者精神偏好视角下消费选择的经济学分析.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9.

第10篇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完全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优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优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证经济交易时收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最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优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优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 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优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全面。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 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 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优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第一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第一次赌”,尽管第一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第一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第一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完全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第一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完全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完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完全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第一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完全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

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第一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著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参考文献】

邱曙东 《灰色经济造成信用缺失 潮汕背上假货标签》 新华社通稿 2001年11月7日

[英] 约翰.穆勒 《政治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75页

阮德信 《区域信用体系与和谐社会构建路径》 《求实》 2005年第6期

薛求知 黄佩燕 《行为经济学—理论与应用》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年11月第71-79页

第11篇

关键词:会议产业;经济学;成本与收益;区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

会议产业的形成是因它传递信息最快、最直接,就是在信息化时代,报纸和网络也无法取代会议的这种功能。所以,西方的经济学家把它称之为“信息冲浪”、“知识会餐”、“财富平台”、“城市经济的拉力器”。

一、会议产业经济学研究概况

(一)理论来源。会议经济学思想理论来源之一是博弈论,实际上绝大多数经济学原理都是以博弈论为背景展开的,其蕴涵着经济学革命的基础和火种。本文主张以积极、开放的心态看待事物,力图从中国会议产业的变化中,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产业趋势。

(二)中国会议产业发展状况。中国会议产业未来的走势,宏观上是中国政治经济的大环境和国际环境的“晴雨表”;微观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频繁的对外经济、贸易和文化交往将推动国际会议市场需求的增加。国家财政支出的工作和商务会议将逐渐减少或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畴,取而代之是市场化运作的会议。目前,有关研究会议产业的机构相继成立,相关的产业理论和市场统计数据有助于政府加大对会议产业发展的引导和培育力度,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会议的功能。在历史的进程中,会议有诸多功能:第一,会议能够产生重要的精神或决定:历史上人类的许多重要思想观念和那些改变社会历史进程的决定,往往是在某个会议中产生的;第二,会议还具有决策功能,例如选举或者罢免某个职务的官员;第三,会议还有交流的功能,体现在学术会议或者经验交流会中;第四,会议还有协调功能,例如国际会议活动APC会议组织等。

(四)会议产业发展趋势。无论是政府部门召开的行政性会议,还是学术界召开的学术性会议,都是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而召开的,这是会议的功能和目的所要求的。对此,可以预测:第一,政府部门通过法律、行政规章和政策等手段对我国会议产业进行宏观规范,有关政府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会议产业政策,规范市场改善环境、解决会议知识产权保护、无序竞争、损害参会者利益等问题,扶持品牌会议的形成。第二,会议产业协会、学会将会陆续成立,以此解决会议产业中的突出矛盾。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政府主要通过制定规则来调控市场,而市场的自律则主要依靠行业协会组织来进行。我国将会借鉴那些会议产业发达国家的行业管理经验,在认真分析研究我国会议经济现状的基础上,成立全国性的市场化会议行业组织,充分发挥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作用,加大协调和服务力度,加强产业内部的交流与合作,协调会议活动。第三,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国会议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使与会议相关的服务业能进一步提高,办好会议活动的各项服务。从目前市场化运作的会议情况看,要想继续扩大规模,有可能通过短暂的价格战,那些有竞争实力、有专业水准的会议经营机构通过价格优势实施品牌战略,迅速在会议市场中抢占优势地位;同时,市场促使会议经营机构苦练内功,努力提高会议组织、策划、服务的水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进行会议活动的创新,降低整合会议资源的成本,争创名优品牌,提升会议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在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激烈的竞争中胜出和壮大。

二、研究问题

(一)经济学宏观方面的分析――应用成本与收益模型

1、会议的成本分析

(1)直接成本。会议的直接成本是指为了组织和召开一次会议而花费的支出。国外经济管理学界对于会议成本早就进行过较为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并成为单位成本费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议成本有一个普遍适用的计算公式,即:会议成本=2×3×每小时平均工资×开会人数×开会时间。其中,“2”是指因参加会议导致经常性工作中止的损失要加倍计算;“3”是指劳动者的劳动产值比其所得工资额高3倍。直接会议成本=会议成本+场所使用费+服务人员费用+各种器材车辆使用费+其他费用支出。

(2)机会成本。该项目指由于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及与会者参加会议而丧失的某种可以获取或者创造的经济利益或潜在收益。例如,与会人员由于参加会议而丧失的为企业创造的劳动价值;由于会期过长不能做出正确决策而丧失的机会收益;或者主要领导由于开会浪费时间不能做出更多更好的实际工作,等等。

2、会议的收益分析

(1)据大连市的一项调查表明,大连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商务会议的举办地主要有3个类型:本单位会议室或其他地点;大连市范围内的非本单位酒店、会议中心、度假村等;大连市外的非本单位酒店、会议中心、度假村等。根据调查,商务会议的举办大部分都在本单位之外。许多行政、企事业单位都将其重要的商务会议放在本单位会议室之外,有79.9%的大连市企事业单位选择在大连市范围内、本单位范围以外的地点举办重要会议。业内测算,大连市内现有酒店、会议中心、度假村等场所接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商务会议总量约在28万次以上,接待参会人次近2,400万人。从我国的主要大城市看,这类会议举办数量也在增多,并对会议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能反映单位政绩形象、涉及职工福利和商务性的会议,各类单位都认为不同于一般政务会议、学术会议和日常行政会议。这样,会议产业就能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其调动作用是不可小觑的。

(2)市场化运作的会议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会议,从事这个行业的机构大致可分为4类:第一类是咨询公司,主要以会议策划见长;第二类是科研机构(特别是社科类的研究院所)和大专院校;第三类是培训中心;第四类是媒体。这些机构在市场调查基础上,根据社会需求策划会议内容、整合会议服务资源,满足参会者的需要,从而达到社会承认。最近几年,市场化运作的会议在整个会议产业中扩张较快,一些国际性会议和商务性会议也在挤入市场化运作市场。由于政府对会议审批的内容和范围减少,市场的放开逐渐加大,越来越多的人发现,成功地组织一次市场化运作的会议可以取得不薄的盈利,而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更发现,这一行业不仅投资少、见效快,更有非常广阔的前景。于是乎,诸多的经营机构争相涌入会议市场,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3)参会人员的吃、穿、住、行无疑给召开会议的城市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例如,大连星海会展中心,其集展览、会议、旅游、餐饮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大连星海会展中心除为中外宾客提供以展览为主的综合配套服务外,还可为中外办展厂商提供总体设计、特殊装饰、广告制作、礼仪策划等技术和劳务服务。

从纯经济学角度看,收益大于成本的预期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出发点,因而是人类社会的首要理性原则。人们之所以要投入一定的物质或钱财,是因为希望通过这样的投入能够得到更多的物质和钱财。不想得到收益的投入是不存在的,或者说,不想得到收益的投入也就无所谓投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成本问题。社会对政府花费了成本,其根本目的也正是在于从政府那里得到比这个成本更高的收益或者说效益。相对于企业效益来说,政府的成本与效益关系复杂得多,政府效益是一个综合指标,比较难于评价,而且政府的产出是正效益还是负效益,有时候难以判定。任何一个政府从其本意来说,它都是希望做能对社会带来益处的事情,不管是现在就带来益处还是今后带来益处。从本质上讲,政府行使职能也是一种经济活动,有收益亦有成本,只有当其收益超过成本时,才是经济合理的。所以,只有会议产业给政府合理纳税,政府为会议产业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空间时,才是最优状态。

(二)经济学宏观方面的分析――蝴蝶效应。会议产业的“蛋糕”越做越大,必然会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在其发展的同时,由于“蝴蝶效应”(注:“蝴蝶效应”在社会学界用来说明:一个好的微小的机制,只要正确指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将会产生轰动效应,或称为“革命”)。其他未开发会议产业的城市会通过发展产业的城市为核心会议中心,并且充分肯定其经济价值所在,通过正确的引导,对发展会议产业城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经济学微观方面的分析――应用总供给与总需求模型

1、供给方面。现有会议产业社会总供给越来越多,由于会议产业的投资少、见效快,更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于是诸多城市的经营机构争相挤进会议产业市场,开拓自己的产业先河。

先来看总供给曲线:总供给曲线AS曲线的求取方法。为了简化起见,有些新古典综合派的学者,将达到充分开发会议产业之前的曲线以一条水平线来近似代表它。这样,总供给曲线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水平线,它表示在尚未到达充分开发会议产业产量以前的价格与产量的关系;另一部分是垂直线,它描述达到充分开发会议产业产量以后的价格与产量的关系。由于总供给曲线形如反写的“L”,所以又将它称为反“L”形总供给曲线。它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凯恩斯宏观经济学说与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综合。

2、需求方面。由于会议产业的多元性和形式的多样化,更能促进地区经济产业的发展,所以越来越多的管理者都选择开发会议产业,需求的增加又反过来促进了会议产业的蓬勃发展。

再来看总需求曲线:商品市场均衡条件为:I(r)=S(Y),货币市场均衡条件为:M/P=L(R,Y),将以上两式联立,把Y和r作为未知数,可得出总需求Y和价格P的关系式:Y=F(P),该式即为凯恩斯模型的总需求曲线公式。总需求曲线AD表明,在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均衡的条件下,价格水平与总收入(或总产量)的变动方向相反。总需求曲线是从IS-LM模型推倒出来的,而该模型又是新古典理论与凯恩斯主义结合,所以总需求曲线体现了两种理论的综合。

(四)会议产业区域经济学分析

1、会议产业空间结构形成条件。①作为区域核心的现代化都市的形成。②周围区域商品经济的发展。③联系区域内各地域网络系统的形成与发展。④经济腹地及相关产业的影响与作用。⑤适合人类生活、工作、学习的自然环境。

2、会议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条件。①充分利用区域内的资源条件。②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③区域内各经济部门相互协调。④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多样的社会需求,应变能力强。⑤经济效益高。

3、会议产业的增长极效应分析

(1)原理。增长极,又称增长核或增长极核。增长极是指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配置在城市区,并在其影响范围内引导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其包括存在于经济区域内的一个实体,是自身成长壮大和不断向周围经济空间施加影响的过程。

(2)会议产业作为主导部门的意义。会议产业的成长和发展对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优越的自然条件,会议产业可以广泛吸引区内外的投资,通过与其他部门紧密联系,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发展,使社会的整体经济维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

(3)会议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增长。①回顾影响,会议产业部门对为自己提供生产资料部门的影响。②前瞻影响,会议产业对新工业,新技术、新原料、新能源的出现具有引导作用,解决生产中的瓶颈问题。③旁侧影响,会议产业对地区经济的普遍影响,如旅游业、餐饮服务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有重要影响。

三、总结

总之,我国会议产业的发展,得益于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也受益于经济全球化对国际会议市场大融合的有力推动。同时,还蕴含着我国社会法律环境的规范、科学技术的进步、会议产业理论和市场研究的推动以及经营者和参会者的成长等众多条件的契合。可以说,中国会议产业的成长已经成为独立的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聚集效应;双重乘数效应;西安市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2-0110-03

一、引言

空间集聚使城市经济具有显著的聚集经济效应,是城市经济的本质特征。聚集经济的形成来源于分工与专业化、规模经济、外部经济和市场效率的提高(吕玉印,2000)。基于以上四个方面来研究城市与聚集经济内在联系的经济理论最早可追溯至以韦伯为代表的新古典区位理论,之后是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新经济地理学派的区位理论,两者将研究的重点都放在了城市聚集经济的微观机制上。而以佩鲁为代表的区域非均衡增长理论则从宏观层面上将城市聚集和区域发展的非均衡联系起来,认为城市化是地区不平衡增长的结果。我国学者冯云廷(2001)从城市化经济的现象角度研究了个体城市聚集过程及其聚集后产生的效应。虽然他们的研究视角各不相同,但都提高了聚集经济在城市发展中的理论地位。聚集经济效应制约并决定着城市的发展、壮大,对城市经济的增长有着明显的影响。我国目前基本进入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时期,因此城市聚集效应的研究对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动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二、城市聚集过程中的乘数效应

城市聚集的动力源于不同空间上存在的比较优势所形成的经济势能差,在由“比较优势利益—功能互补利益—机会选择利益”共同构成的动力机制下,存在利益关系的经济个体便发生相互作用,从而导致人口、资源等要素的实际流动。支撑城市发展的全部要素在三种动力机制作用下相互间发生作用是通过双重乘数效应实现的。

(一)第一层次乘数效应——由“聚集”作用导致城市“成长”的机理

第一层次乘数效应的机理是聚集作用于成长,表现为工业的经济增长推动城市第三产业的相应发展。这一层次的乘数效应开始是由始发性的工业推动的,工业生产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先是为城市化提供了相应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如交通运输设备、现代电力系统和能源系统等,由此带来了人口、资源、企业和市场等诸多方面的集聚并产生乘数效应。始发性的工业围绕主导部门逐渐发展成为城市的主导工业(如钢铁、机械、电力、石化等资本密集型产业),由于产业间的连锁效应大,导致产业在空间集聚范围上迅速扩大,从而加剧了资本、人力等生产要素的积累,剩余劳动力也开始从农村向城市大量转移,推动了第三产业的增长,城市规模也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扩大。这一层次乘数效应的实质是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其作用过程的关键,不仅仅在于工业项目和数量的扩张,还在于流入城市内的再度创造的异质生产力能否与原有生产力形成同质交融,通过这种相互融合变异质的要素为同质要素,即实现异质要素同质化。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这一层次的乘数效应是通过个体与厂商的理性经济行为将城市的形成与规模内生化,从而把工业化与城市化联系了起来。

(二)第二层次乘数效应——由“成长”引致城市成长并进一步引发“聚集”的机理

聚集效应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综合经济现象,它既涉及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又同产业经济中的组织结构有关。空间经济理论认为,城市成长过程就是经济质的流动和累积过程,这在空间上表现为城市聚集规模进一步扩张,并使得城市投资环境和内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分工得以进一步深化,深化和精细的分工使得区域内产业和部门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加强,进而就为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新思想的产生以及创新人才的培养等提供了环境,继而使得创新活动在城市域内有更加广阔的空间,在创新活动深化和逐渐扩展到相关产业链条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推动了城市自身的发展。所以第二层次的乘数效应中的城市成长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产业的成长(如第三产业中信息产业的加快增长),由于不同产业之间特有的关联效应和产业本身的聚集效应,使得密切联系的产业部门在空间分布上通过产业链条表现为明显的集中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空间经济理论中的城市成长过程

三、城市聚集效应的举例分析——以西安市为例

(一)第一层次的乘数效应

“一五”和“三线建设”时期,西安因为国家战略的推动成为我国工业化重点建设城市之一。“一五”时期,在“迅速工业化”的政策引导下,国家大量投资机械与纺织业,第二产业产值以平均每年37.7%的速度增长。“三线建设”时期,一大批大中型企业由沿海地区迁入、援建,机电工业经过这一时期的发展成为西安市第一大工业,航空工业也获得了迅速的发展,西安从此成为我国航空工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工业的兴起,奠定了西安作为新兴工业城市的基础。生产要素的不完全流动性造成了各地区资源禀赋差异,进而形成传统意义上的比较优势。西安市的重工业依靠政府强制地集中资源优先发展拥有了雄厚的存量基础,与西安市周边的自然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一起形成了重工业的比较优势,这样的产业结构驱动着西安市迅速实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结合第一层次的乘数效应反观这一时期西安市工业的发展不难看出,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生产力要素“外部植入”的特征明显,机械嵌入的生产力要素并没有完全同质化为个体城市成长的内生基础。因此,西安市的始发性工业在其聚集过程中生产率不高,产品很少与西安市当地需求衔接,与周围地区的联系也较为松散。此外,重工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力较弱。另一方面,国家工业化这种高强度的积累方式使得居民自主消费不足,因此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落后,城市聚集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也就没有充分地带动西安市经济的发展。

(二)第二层次的乘数效应

改革开放打破了传统单一的国家工业化模式,作为陕西省的中心城市,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发展过程的加快,西安城市化进程也取得较大的发展,2007年城市化水平达到59.5%,2009年西安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3.7%,达到521.58万市区人口的城市规模。现有的城市规模、雄厚的工业技术基础以及智力密集的优势,为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009年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110亿元,占西安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0.7%,对西安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1/3。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的大力推动使空间集聚成为以信息技术、航天技术等领域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形式。西安市的高新技术产业依靠政府着力构建的技术创新平台,促使了高技术人才、资金、技术和装备向本地区集中,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的高新技术产业群。从西安的城市经济发展来看,对于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来说,西安中心城市的区位比较优势(包括科教资源优势,交通运输、设施水平和政策等方面的优势)所带来的功能互补利益和机会选择利益带动了生产企业进入西安市,促使本地区对资源、资金、人才、产业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吸引力逐渐增强,在此基础上第二层次的乘数效应发挥作用推动了城市聚集规模的扩张,最终形成产业在该区域的集聚,并且城市聚集的动力与第一层次的乘数效应相比逐渐增强。高新区的建设是一个重要的城市化因素,集聚功能是其基本功能之一。以西安高新区为例,作为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园区采用创新与孵化型为先导的发展模式(见图2),以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为依托基础,以“产学研”合作机制为运行推力,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汽车四大产业为支撑,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西安市新的资源集聚、信息、技术和创新中心,拓展了西安市城市的内涵并构成西安城市化的主要组成部分。

图2 高新区中以创新与孵化型为先导的发展模式

梁 闽:城市聚集效应的经济学分析——以西安市为例

梁 闽:城市聚集效应的经济学分析——以西安市为例

利用C-D生产函数模型可以实证检验集聚效应因素与西安高新区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得出西安市高新区存在着明显的集聚经济效应,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集聚效应有逐渐减弱的趋势。以第二层次的乘数效应分析为镜像可以折射出导致西安高新区聚集效应走弱的一些因素。

首先是产业集聚化程度低,西安高新区事实上聚集了大部分只有低端技术的中小企业且行业多样,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都是由产业扶持政策引导嵌入的,而不是根据专业化的分工内部自行繁育而成的。以上两点导致区内产业关联性不强,各企业自成体系,不能形成良好的分工与协作,产业集群发展缓慢。其次是政府的政策干预忽视聚集经济规律。企业和行业的进入是有一定规律的,而政府的激励政策会忽视企业与行业本身聚集倾向的差异和园区演化过程中聚集倾向变化规律的分析。西安高新区实行政府主导的土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偏向于从外部吸引大型的跨国公司、鼓励企业通过合并组建大企业集团参与国际竞争,所以很难做到从专业化分工、市场细分、价值链延伸以及产业集群的内在联系上来综合考虑。城市集聚实际上是各生产要素在空间上的流动和集聚,要素的空间集聚从根本上说受市场和政府两种力量的支配。从聚集效应的结果来分析,脱离原有的产业基础而由政府主导发展起来的高新区会因过分依赖政府的力量而使集聚效应逐渐衰弱,同时自我发展能力也会减弱。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具有长期内生性推动作用,增强区内创新资源的聚集力和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助于西安高新区走出上述路径依赖,更好地发挥其聚集效应。

城市的发展和成长一直伴随着城市的聚集和扩散,其中城市聚集效应对中心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升了中心城市在区域内的中心地位和经济主导功能;二是人才及技术创新的集聚。不仅提高了技术创新的生产率也营造出了创新环境,从而提高城市的创新功能和竞争力。《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9》中,西安市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在全国56个重要城市中排名位居前列,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良好。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把西安列为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城市聚集效应的发挥使得西安市的基础设施、城市规模、经济实力以及综合竞争力在区内占据主导地位,是经济区名副其实的增长极。西安市的综合区位优势和聚集效应的效果对经济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应充分发挥聚集效应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发挥西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和带动作用,引领我国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吕玉印.城市发展的经济学分析[M].上海三联书店,2000:24-30.

[2]祁金立.中国城市化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53-55.

[3]孟祥林.城市化进程的经济学分析[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43-45.

[4]周勇.集群效应与企业进驻科技园区的决策[M].科学出版社,2010:83-87.

[5]陈梅.高新技术产业与西部经济增长[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92.

[6]倪鹏飞.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9[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351.

[7]冯云廷.城市聚集的动力结构及其实现机制[J].中国软科学,2003(9):114-116.

[8]袁晓玲.西安高新区集聚经济效应计量分析[J].经济师,2007(10):281.

[9]张忠德.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D].西北工业大学,2001:28-35.

[10]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EB/OL].sdpc.省略,2009.

(上接第38页)

(二)调整服务贸易结构,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结构不平衡。近年来,尽管中国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等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很快,但是它们在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仍然偏低,2006—2010年5年间仅从16.3%上升到19.4%。与此同时,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仍占据中国服务贸易的主导地位,占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仍高达60%以上,5年间仅从61.8%下降到60.1%。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我国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在保持和促进原有优势的传统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优化服务贸易结构。不断提高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

(三)推进服务贸易领域自主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

我国的服务业起步晚、底子薄,要想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提高国际地位,只有发展科技,创造出新的服务产品和服务品质才能具有竞争力。要不断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服务贸易领域技术创新体制。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推进技术创新,特别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通信服务等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进一步加强专利和技术许可等技术贸易的竞争力。

(四)加强政府组织协调能力,增加服务贸易市场份额

政府作为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者,在一国经济贸易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美国的经验表明,在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为的有效介入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要制定相关政策用以扶持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别是现阶段中国还处于国际服务贸易的成长期,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有利于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从而提升竞争力。其次,政府应当完善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国际相关法律的研究力度,充分利用国际法律准则保护我国服务贸易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在不违背国际规则的前提下,制定适当的保护政策,确保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市场中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冯晓玲.美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D].吉林大学,2008.

[2]韩岳峰.美国服务贸易特征研究[D].吉林大学,2010.

[3]朱惊萍.美国服务贸易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经贸探索,2010(12):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