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6:01: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学校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4·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印发的《全省公安机关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总体方案》要求,决定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7个月的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做好奥运安保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形象,市局党委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切实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为更好地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攻坚战,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民警执法更加规范,服务群众水平显著提高,为北京举办奥运会创造良好交通环境,为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市局专门成立由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黄以西任组长,交警支队政委林水荣任常务副组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廷胜、魏荣华、魏建忠、何嘉平任副组长,交警支队各科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三、整治内容
“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由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5方面组成。根据南平市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专项战役:
(一)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4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针对“攻坚战”开展大规模宣传报道,使公众及时了解“攻坚战”各个阶段的任务、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安全提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各地要充实、丰富安全宣传内容,针对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农民群众、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广泛开展“使用安全带”、“遵守限速规定”、“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不乘坐安全隐患车辆”等不同内容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力争有所创新,要结合当地开展的与奥运有关的一切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具体运作方式以交警支队的宣传方案创新开展)。
(二)国省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国省道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改善齐全,超员、超速(含超低速)、违法停车、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不断下降,各地要加大警力投入,改进勤务模式,切实落实国道联勤制度,用足用好固定和流动测速设备,加强国省道的点、线巡逻管控,保持巡逻密度。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开展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依法严查无证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二轮摩托车乘载多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交通事故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隐患明显消除,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增强。5月至6月,各地要依托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农村硬化路面的交通隐患进行一次认真摸排、整改。各地要结合2007年在顺昌召开的农村派出所协管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作用。在整治期间,要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派出所,形成县(市)公安局和交警大队领导包乡镇,乡镇派出所包辖区,交警中队和民警包线路的承包责任制,真正形成全警动员,多警联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开展整治,使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更加规范,无证运输、不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不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因交通违法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等重大事故。各地要会同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集中进行安全检验,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同时,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量大的县(市)还要组织开展对生产和使用企业进、出厂装载关的检查指导工作。
(五)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9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校车安全排查和校车驾驶人安全审查,掌握辖区内校车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共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校车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校车车况良好。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是公安机关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迅速部署,加强领导,确保攻坚战顺利进行。要借鉴往年攻坚战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整体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层层发动,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形成全警参战的良好局面。各级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物力,不惜一切代价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把攻坚战与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隐患治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省际交界的大队,在攻坚战期间,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启动省际反超载服务工作站,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安排好值勤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强化督察,注重成效。攻坚战期间,继续沿用春运工作包片挂点的办法,层层落实承包责任制,形成全警动员、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市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一线,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集中督导和蹲点调研结合等方式,对攻坚战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帮助基层发现问题和解决影响整治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强化勤务考核,提高路面管事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规范执法,热情服务。要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执法环节中的宣传教育。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测速点设置和监控信息采集等工作,让交通违法者心服口服。要坚持热情服务,积极帮助过往车辆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以良好的形象展示交警的风采,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要结合“三基”建设,进一步做好民警的安全防护和后勤保障工作,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确保广大民警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到攻坚战中。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此次严打整治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维护稳定、严打整治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布惩罚犯罪的“天罗地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总体目标是,通过此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犯罪势头,切实维护我镇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坚持“什么犯罪严重,就依法严厉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因情施政,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好专项行动。就全镇而言,要重拳出击,抓好以下三方面: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赌博犯罪,“侮辱妇女”等刑事违法犯罪,同时加大对私挖滥采,道路交通安全,破坏电信(电力)设施犯罪和因土地等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力度。这几类犯罪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危害,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必须迎头予以重击。
2、集中整治突出治安乱源。重点开展校园周边秩序、集贸市场治安秩序、交通管理秩序、网吧、黑恶势力等整治行动。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要在治理学校周边网吧上出重拳,加大打击处理社会闲散人员、不良青少年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为学校教书育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整治集贸市场治安秩序,要健全集贸市场管理机制,重点突出反扒反盗和打击欺行霸市行为,保障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和老百姓的财产安全,维护好集贸市场交易秩序。整治交通秩序。
3、集中整治重点地区。对长期以来治安差、问题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该挂牌整治的要挂牌整治。镇综治办决定,派出所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整治好。各村要迅速搞好摸底排查,确定本村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工作,要做到不改面貌不收兵。
三、方法步骤
严打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1、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镇严打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开展摸底排查,澄清底数,制定实施方案,并层层搞好动员部署。
2、集中行动阶段。各村、派出所、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启动。集中行动阶段,组织一次全镇性集中统一清查打击行动。严打整治办公室每星期调度通报一次行动进展情况。
3、总结表彰阶段。将这次天网严打整治行动纳入镇村干部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评选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予以奖励。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严打整治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特成立严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做好上情下达,下情收集等日常工作。
2、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机关要集中优势警力,快侦快破,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加强防范,全力遏制“黑恶势力”、“两抢一盗”、“侮辱妇女”等侵害他人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犯罪活动。司法机关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充分保障。
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三车”生产、销售、注册登记、驾驶员培训考试、交通行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辆、摩托车违法违规等问题,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三车”及违规办理“三车”牌证行为;
(二)三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四)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
(五)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沿河高路基路段、急弯陡坡、事故“黑点”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农村无交通安全设施路段;
(七)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马路市场和重点地区。
三、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三)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三车”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三车”办理牌证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涉及“三车”7座以上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黑车”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
(五)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理登记工作
农经、工商、交通、三产、文教、农水、派出所、执法中队、安监等部门参加,由交警中队牵头。对辖区“三车”生产、改装、销售、办牌办证及驾驶人培训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违规办理牌证等情况,并逐项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明确工作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能和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认真制订整治工作计划,交警中队全面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负责省市级道路行驶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无证无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农水部门对辖区拖拉机及变型拖拉机驾驶进行人员培训、注册登记和考试发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三车”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牌证。
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农经中心要对“三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以及生产不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生产机动车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对变型拖拉机生产、注册登记等实行“公告”管理,对未列入“公告”企业,一律不准生产、改装变型拖拉机。
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销售不符合规定车辆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三车”销售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严禁销售不符合苏政办发[]3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变型拖拉机。
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无证从事客运的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要加强农村道路建设与管养,交通部门要对客运车辆和非法营运“黑车”进行全面整治。不断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和农村地区群众出行条件。
加强人员教育、车辆资质的验审,三产办要强化对农村公交、校车管理。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速和车辆带病运行。
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和资质审核,文教科要强化对校车的管理。严防疲劳驾驶、超载超速和车辆带病运行,重点解决车辆在接送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接送学生车辆。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农水办要强化对镇区内桥梁的隐患排查。加强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的驾驶员培训、注册、发证等环节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牌证。
严查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无证无照、违法违规,派出所要密切配合交警中队负责镇区和村级道路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乱停车、乱闯违规行为。
严查镇区主要干道拦路占道载客的非法营运”车辆,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占道设摊、停车、流动摊点进行管理。坚决取缔省道、市道沿线的马路摊点。
加强信息的采集,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从正反两方面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营造氛围,强化效果。
根据镇政府和安委会工作要求,安监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企业的检查和隐患的排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并做好资料的汇总。
(三)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安监、农水、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安监[]6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实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入排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报告镇政府。交通部门要将隐患治理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制定整治方案,积极主动实施。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认真制订方案,落实措施,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禁止汽车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公安部门要在近3年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地点竖立醒目标牌,标明事故发生时间、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警示沿线群众和过往驾驶人牢记血的教训。
(四)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村、各部门要结合“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平安农机”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各种适应农村、适合农民特点的宣传活动。公安部门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员;农水科对变型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对从事农村客运、危化运输车辆驾驶员,三产对从事镇公交和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文教科对校车驾驶人员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通报今年以来我镇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情况,特别是三车”客车、校车、黑车”等造成的事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教育,努力增强广大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农水科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镇、村、户”创建活动,采取倡议信、警示片、宣传挂图、知识手册、安全知识课等多种形式,开展“平安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农户、进学校、进家庭,以案说法,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使用非法生产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载人运输车辆、不乘坐超载和非法营运车辆,不从事“黑车”营运。近期,要按照市交通安全宣传“五个一”建设要求,镇区建成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各村、学校及客运站建立一个固定的交通安全橱窗、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和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
(五)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突出重点,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交警中队要在严查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每月15日,会同交通、农水等部门在邻镇交界处设置联合检查点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三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查扣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车主办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不准上路行驶;对非法改装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审检的限期补办;对报废车、黑车”赃车,一律扣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对非法从事营运的坚决依法查处。同时,公安部门要集中警力,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农村群众搭乘上述车辆出行行为。对事故多发路段,要根据道路交通流量、事故特点规律,划定禁行区域,实施禁行前,要向社会通告,广泛开展宣传,并在主要路口设置禁行标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树立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务求实效。要按照分工,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镇安委会成立全镇农村道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副镇长何玉林同志为组长,交警中队陈洪培任副组长,农经、工商、交通、三产、文教、农水、派出所、执法中队、广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全镇农村道路集中整治工作的全面实施,镇农村道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中队。各村、街办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工作协调与配合,配备交通安全信息员(由各村治保主任担任)加强信息沟通与联络,确保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过开展拖拉机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使广大拖拉机驾驶人进一步熟悉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规定,使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盯住关键环节、盯紧重点地区、盯死重点车辆,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我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我市农村经济和农机化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集中教育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深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行车安全常识。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四)整顿交通违法行为和驾驶陋习。
三、集中教育活动安排
从2009年6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拖拉机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活动(以下简称集中教育活动)。集中教育活动按照普遍教育和重点教育相结合、教育与整治相结合、集中教育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6月至7月)
各乡(镇、街道)农机站、市农机监理站要按照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搞好集中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墙报、展板、横幅等宣传方式,加大对农机驾驶人集中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培训校(站),教育引导农机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集中教育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
1、集中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农机事故隐患排查行动、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开展,抓好对拖拉机驾驶人每季度一次的集中教育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做到市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10月10日至10月20日对全市拖拉机、收割机驾驶人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集中复训、考试,考试试卷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统一印发。加大农机安全宣传资料的制作和发放力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农机局在农机监理站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
2、加大执法力度与深入宣传教育相结合。各农机站和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员对辖区内的农机加工点、修理点和农业机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拖拉机的拼装改装、黑车黑户、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大现场查处宣传力度,做到纠正一起违法行为,教育一名驾驶人员,宣传一次安全法规;组织宣传车深入乡、村、集市进行宣传教育,每季度通报一批交通违法突出的驾驶人,同时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3、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7月5日前市农机局要认真开展一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自查活动。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曲靖市农业局将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落实教学大纲和有关规定、未按教学计划和大纲组织培训、降低培训标准、教学质量等问题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对教练机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上报取消驾驶培训资格;对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对驾驶人培训学时、训练里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监管审核和考试过程等进行责任倒查。
(三)总结建制阶段(2009年12月)
1、各农机站和监理站要认真总结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查找当前拖拉机驾驶人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探索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驾驶人源头教育管理的措施、办法,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11月30日前,将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情况、建立完善交通安全教育机制的意见等上报市农机局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在12月5日前搞好信息收集、材料整理、活动总结等工作,以迎接曲靖市农业局来我市的检查考核。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拖拉机驾驶人交通安全集中教育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好这次活动。市农机局决定成立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李继友局长任组长,浦绍兴副局长、市农机监理站徐国松站长任副组长,成员:段贵祥、安吉斌、李利琼、詹辉缪应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监理站,徐国松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统筹协调,加强检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检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伙金市长任组长,陈生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府办邱华焰副主任、市公安局吴凤鸣副局长、市安监局陈美香局长、市消防大队林志荣大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建设局、规划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环保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市府办邱华焰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消防大队林志荣大队长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整治内容
1、违法建筑和违章搭盖的清理整治,消除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及灭火救援的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木屋区、棚屋区违章搭盖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2、出租房屋、沿街商业店铺的火灾隐患整治,消除出租房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杜绝木屋毗连区、棚屋区内私房出租和沿街商业店铺违章搭建阁楼住人的现象。
3、消防车通道清理整治,消除消防车通道上设置挡车墩和其他障碍物以及将消防车通道作为停车场,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现象;清除在建筑物消防登高面等设置架空线路以及其他影响消防登高车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的违法行为,拆除居民小区影响人员逃生的违法安装防盗网,解决居民小区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不善、无法正常使用影响灭火救灾的突出问题,确保居民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5、加强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解决市政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突出的问题,市区消防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欠帐的,年内要还清旧帐。
6、歌舞厅、宾馆、饭店、商场、学校、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建筑消防设施整治,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公共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欠帐的,应在百日补齐,逾期不补齐的,予以关闭。
7、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违法建筑整治,彻底消除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现象,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建筑、仓库使用性质,增加火灾危险的违法行为。
8、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普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结束前原则上必须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对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应当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年内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整治,消除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并报市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各镇(街)整改工作。
五、集中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3日3月至31日)
市百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动员部署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发动全民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和整治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和落实整改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
排查和整改是此次专项活动的核心环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填写《*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对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计划,并负责安全监管,确保消防安全。对需要报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或决定停产、停业的单位场所,依照程序及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凡是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底前整改完毕。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
各镇(街)、各部门应于6月16日前对开展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与《*市百日活动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登记表》(附件1)、《*市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一同报送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7日至20日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验收小组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六、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从践行“*”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观念,充分认识百日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分工协作,责任到位。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分工又合作,认真开展本地区、本系统的集中整治行动,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经济、技术、教育、文化等手段,在全社会形成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的强力态势,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什么方法对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就用什么方法,依法该追究治安责任的要追究治安责任,该拘留的要拘留,千方百计地消除各种致灾因素,竭尽全力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控制“三无”食品上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收到提案后,组织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会议,对我县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整治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并责成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对具体整治情况综述如下:
一、县工商局的具体整治情况
(一)、县工商局在食品整治过程中,制定了六项措施:即依托一个中心,实现两个转变、狠抓三个重点,构筑四道防线,建立五个制度,落实六查六看。以保证我县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
1、依托一个中心,即依托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12315的申诉举报职能,统一指挥调度全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一个中心,三级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高效运行12315监管平台。
2、实现两个转变
在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首先实现了由事后处理向事前监管的转变,也就是实现过去“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现在的“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战略转变,确立了“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方针,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把假冒伪劣食品拒于市场之外。其次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巡查”,改变过去监管工作的被动性和盲目性,消除了“定时炸弹”,建立了日常巡查,使假冒伪劣食品无存身之地,初步形成了“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方联动的监管机制,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
3、狠抓三个整治重点
(1)重点商品、强化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监管,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粮食、肉类、蔬菜、水果、儿童食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料等重点食品,组织重点专项整治。
(2)重点区域,加强对食品市场和市场周边地区及城乡结合部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食品窝点的全面清查,坚决取缔农村无照经营食品的流动商贩,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批发市场和小型食品经营摊点进行摸底,对排查出来的食品不安全因素进行了重点整治。
(3)重点打击行为,该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行为,对经销没有厂名、厂址,侵犯他人商标和侵犯他人名称、包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构筑四道防线
(1)食品准入关,对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制度,凡是进入我县市场的食品中均要提供“三证、三书、两照”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我县市场。
(2)抽样检查,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以保证对一些手续合法,但实际质量不过关的食品进行查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让任何假冒伪劣食品在###县存在。
(3)迅速处理,快速反应,避免事态扩大。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假冒伪劣食品的存在时,立即采取措施,该退市的退市,该查封的查封,把假冒伪劣食品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4)及时上报,通传各地。一旦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在我县出现,及时将该食品的种类、产地、货源来路等情况及时上报,并通过网络通传各地,使该假劣食品不至在我县以外地区造成危害。
5、建立五个约束制度
(1)建立销货台帐,要求所有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进货台帐,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迅速查明问题食品的来路、进货量、销货量、以及该食品的去向。
(2)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一经发现手续不合法,标识不明确,和涉嫌劣质问题的食品,必须下柜或退出###市场。
(3)建立商品索证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索要进货方的“三证、三书、两照“,一旦出现了问题,好及时倒查。
(4)签订责任书,局领导与各基层工商所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出现了问题,将对责任人严格追究。
(5)不良行为警示制度,对发现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除作出相应的处罚外,并给予警告,并与评选“诚信经营户”、“12315认可销售单位”挂钩,对多次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受到查处的食品经营者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6、落实六查六看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县工商局严格落实了国家总局的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格,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是否非法租借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的有关资质、发票等票证;查经销食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看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产品的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内容;查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经营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二)、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该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5.5-2005.5.15)为调查摸底阶段,全县各工商所认真摸清辖区内从事食品经营的有关情况,建立食品生产、经营档案。
第二阶段(2005.5.16-2005.6.5)为组织实施阶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采取拉网式的排查,然后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其经营行为。
(1)05.5.16-05.5.20各工商所对各自的辖区内食品市场进行两次拉网式的检查。
(2)05.5.21-05.5.25集中对农贸市场进行整治,以粮食、肉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调味品为重点,杜绝注水肉、瘦肉精和病毒肉现象。
(3)05.5.26-05.5.30集中对商场、超市、副食品批发市场进行整治,以饮料、酒类、调味品副食品为重点。
(4)05.6.1-05.6.5集中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小卖部及周边地区进行整治,主要查学校的食堂、小卖部进货是否索票、索证,及周边地区对学生健康有影响的食品。
第三阶段(2005.6.6-2005.6.10)为验收阶段,对各工商所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检查验收。
(三)、县工商局在设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基础上,于2005年5月初又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站,为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新途径。
(四)、对食品经营户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食品监测检查
县工商局2005年以来,开展了多次不定期的食品检查和四次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四次专项整治活动分别是:整治镇江劣质醋;清查平邑美容罐头;以及查湖北的毒蒜头;六一期间儿童食品和乳制品专项整治。
(五)、加强舆论宣传,广造社会舆论,扩大整治效果
县工商局与新闻媒体密切联系,注重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对造假售假不但要严厉查处,还要公开曝光,达到曝光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加强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树立执法权威。
(六)、召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
县工商局于六月初召开了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会上谢伟局长就我县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向各大商场、超市的负责人作了通报,并对下一步我县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作了重点强调,要求经营者必须建立进销货台帐、商品备案等制度,为营造我县放心消费环境,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了保障。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绩显著
今年以来,县工商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5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42家,查处无证经营37户,捣毁食品制假窝点2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4起,案值2.3万元,罚没金额3.1万元,没收销毁假冒伪劣食品有:劣质成年奶粉133袋,婴幼儿奶粉203袋,劣质酱油31公斤,工业醋酸掺拌的食用醋127瓶,过期儿童小食品31公斤,过期肉制品37公斤(火腿、香肠等),假兰陵陈香白酒两箱,无标识的茶叶7.5公斤,要求退市商品11个品牌,为消费者索赔1800元。
二、县卫生局的具体整治措施
1、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7月份,区卫生局组织专班对各乡镇卫生院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设置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7月中旬,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指挥办公室对辖区的各类暑期培训班开展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使防控工作不留死角。8月份,省政府督察组一行4人对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通过查看资料、听汇报、现场提问等方式督查我区华容镇的防控工作,督查组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区的防控工作,对我区在宣传造势、联防联控等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9月份,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再动员、再部署工作会议,周密部署了下阶段我区的防控工作;月中旬,区防控指挥部执行副指挥长谢定佳带领由区卫生局、监察局、教育局等区防控指挥部有关负责人组织的督察组,对辖区内5各乡镇的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组一行深入机关、学校,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督查防控工作,根据督查情况,区防控指挥部下发了督查通报。
2、国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区政府成立了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的领导。目前,华容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和门诊综合楼均以完成基础部分的建设和地下室基础梁的浇灌,第一层楼的基础梁的浇灌工作即将完工;临江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已经完成主体结构的建设,墙体外粉刷已经完成,内粉刷正在进行。
3、组织开展了以乡镇为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6月底至7月初,我局深入各乡镇积极配合市中心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全区各乡镇累计采集有效血源66份。
4、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7月中旬,我局分管领导深入新农村建设挂点村(即段店镇孔关村、灯塘村)调查了解该村基本建设,并制定了援建计划。
5、开展了对医疗机构的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华容集镇无证行医现象严重的突出问题,区卫生监督所组成执法专班,对辖区内的10余家医疗点进行了执法检查,累计下达整改意见书10余份,责令整改单位及个人8家,卫生行政罚款6起,罚款金额8000余元。
6、创卫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开展了“健康教育月月行活动”。各乡镇卫生院累计开展义诊10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二是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8月中旬,市创卫办领导对我区的庙岭镇、华容镇以及区直少数单位的创卫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领导对我区的创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表扬,并在市创卫简讯中进行了报道。
7、开展卫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葛坤堂任组长的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全系统掀起了政风行风评议热潮。我们在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了医德医风评议活动,下发征求意见表100余份,收集80余份,收集整理各种意见和建议10余份,并限期整改落实。市行评办对我区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行风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领导充分肯定了我区卫生系统在政风行风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
8、开展了“三送三促”活动。各乡镇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送医送药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为300余人进行了义诊,免费发放价值5000余元的药品。
9、积极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在“两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区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整治工作期间,区政府办将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0、加强医政工作管理。我们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年以及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定期对医务人员的值班情况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通过开展督查活动,各乡镇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得到了改善。
11、迎接了市人大对我区新农合的调研。8月中旬,市人大法制委领导深入段店镇对该镇的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他们采取实地察看、访视病人、听取汇报等方法全面了解该镇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为调研我市新农合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12、积极开展向台湾灾区募捐工作。针对台湾地区的严重灾害形势,我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积极组织召开了“情系台胞、奉献爱心”捐赠动员大会,会上我们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援助台湾强台风灾区募捐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华容区红十字会为台湾灾区募捐倡议书》;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募捐工作,副区长谢定佳、区委办主任刘国安先后就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各单位踊跃捐款,爱心如潮。截止9月底,全区50余家单位累计捐款59000元。
13、积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为了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我们在9月下旬召开了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会议,安排部署了下阶段的安全稳定工作。会后,各乡镇卫生院都安排了24小时值班,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卫生系统“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第四季度工作打算
1、做好甲流感防控的各项工作。
2、继续跟踪国债项目建设工程。
3、积极做好乡镇卫生院第三批学教活动的指导工作。
4、积极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5、积极做好乡镇卫生院危房的申报工作。
6、继续开展卫生综合执法。一是加强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医疗市场的政治工作。
7、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一是开展防艾宣传,举办一期医务人员防疫知识培训,积极完成艾滋病检测任务;二是加强计划免疫管理;三是加强结核病控制策略和防治措施落实。
8、扎实开展创卫工作。积极联系各乡镇开展秋季灭鼠活动。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积极做好申报庙岭镇为全省卫生先进乡镇的工作。
这次会议是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回顾前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进一步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两项工作,努力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和谐**”创建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特别是有些隐患久拖未改,事故还时有发生。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烟花爆竹方面,非法制作、销售情况依然存在,目前,我区没有一家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但是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现象仍然存在。由于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具有工艺简单、原材料廉价、本薄利丰和传统生产的特点,多数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村庄,规模小,隐蔽性强,并已逐渐向周边非传统村转移,屡打不止,屡禁不绝,表现出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加上烟花爆竹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稍有不慎,容易发生事故。
目前已进入冬季,“两节”、“两会”也随之临近,特别是面临换届工作,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很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有许多特殊性,季节的变化和元旦、春节两个节日,历来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年底一些企业往往赶任务,冰雪天气交通危险性加大,冬季气候相对干燥易发火灾,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安全管理难度加大,所有这些,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目前面临的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的大局出发,认真汲取外地区事故的惨痛教训,做到思想再提高,认识再加强,标准再严格,措施再强化,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年底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关于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全面做好年底前的安全生产工作,11月1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会上省安监局孙立新局长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的形势,部署了今年冬季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王仁元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就下一步做好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认真抓好冬季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作了重要讲话。根据省、市安委会的要求,区政府确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6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冬季各项安全措施,通过集中整治,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确保冬季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这项工作,区安委会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区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保障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搞好这次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关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峄安发〔**6〕29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快普查整治工作进度,千方百计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行责任制。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自己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对消防基础设施、防护装备、人员配备、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等,都要结合各自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和具体人员身上。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工商、文体等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依法予以取缔;林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当前正值冬季,天气比较干燥,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同步进行;教育部门要在各类学校中普遍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当好义务消防安全宣传员,形成全社会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加强自防自救培训、演练,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要进一步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普查整治工作,努力消除和减少各类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管。要强化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约束,对普查中发现存有火灾隐患的部门、单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存有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危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要切实把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审核、验收关,对未经消防审验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工程或场所,坚决禁止其开工开业,严防留下先天性火灾事故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特别是对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邮政通信枢纽等,要作为普查的重点,要坚持重点全面普查与一般监督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要严格执法,严肃法纪,凡有各类火灾隐患以及未按要求配备必要消防设施的,要督促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决不姑息迁就;凡导致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实践证明,火灾事故大多是因为消防意识淡薄,用火不慎或违法、违规操作造成的。杜绝火灾事故,必须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源头预防上作文章。各级、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公开曝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和违法违章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在学校、城镇、社区、村(居)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生产经营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三)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目前正值烟花爆竹产销旺季,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依法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等违法犯罪活动,是实现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峄安发〔**6〕28号)要求,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要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专项活动。专项活动的范围是:全区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传统性制作村户;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可能转移的周边地区;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业主。
一要认真落实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主动积极配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该项工作具有监管责任。区政府今天已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村(居)、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区级领导干部包镇(街道),镇(街道)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包人,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包查处的“四包”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一村、一户、一人。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凡因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精心组织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专项活动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挑选精兵强将,强化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要积极搞好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完成专项活动任务。要对专项活动中发生的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实行责任倒查,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加强明查暗访等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对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的传统性制作村户、非法制作烟花爆竹可能转移的周边地区,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对排查出的非法制作村户,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查缴。对发现的非法家庭作坊和储存窝点,坚决予以查取缔,彻底收缴、销毁其生产加工设备和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对检查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合法证照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取缔关闭。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非法制作、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由公安部门予以侦查,对涉案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以罚代拘,降格处理。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一、工作成效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统一。各镇办党委自觉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执政为民、关心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多次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三伏潭镇政府负责同志在参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后,于当晚连夜召开镇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工作方案。多数乡镇认真研究部署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以及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召开了各村(居)书记、村长(主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同志的动员大会,并分别签定了工作责任状。三伏潭、西流河、郭河、杨林尾、沙湖等地从工商、卫生、农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组织指导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行动迅速,工作举措有力。各地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特色鲜明。三伏潭镇采取“一规范三监控”方式狠抓食品安全整治。即:抓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以卫生部门为主抓餐饮业的监控,每季度检查一次;以工商部门为主抓5大农贸市场的监控,每月检查一次;以农办为主抓7大养殖户及蔬菜基地万米长廊的监控,每半月检查一次;较好地保障了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西流河、长?口、杨林尾、沙湖等地拉横幅、贴标语、发传单,利用镇电视差转台播放流动字幕宣传食品安全法,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协管员、信息员,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沙湖镇从5月4日发生的农家宴食物中毒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制定农家宴“一条龙”服务备案管理制度,大力培训家宴经办人、厨师及相关人员,派遣专职卫生监督员现场全程监控,审查进货渠道、把关餐具消毒,为我市农家宴“一条龙”服务的监管摸索出了一条有效的监控机制。胡场、郭河、杨林尾、沙湖等地均选择了10个村(社区)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布局、统一配置、统一培训等“四统一”方式开展示范村的创建,标准高、方式新、特色明、内容实。
(三)真抓实干,工作成效突出。各地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保住了安全,促进了发展。西流河镇在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查获过期变质、“三无”食品15个品种,货值6000多元,较好地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三伏潭镇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业,从几家种植大户联片发展为蔬菜基地万米长廊,并开展了蔬菜种植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上市产品质量。郭河镇大力发展养殖业,不断深化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年产肉鸡20万只、禽蛋500万枚,养殖水面增至5万亩,其产品质量可靠,市场信誉度高,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与壮大。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地方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工作无资金投入、无方案措施,停在口头、浮于表面;有的地方只是简单地发发文、开会提一下,抓工作落实不够;有的地方活动开展不到位,资料建立不完善,有的甚至连工作总结、汇报材料都没有,工作显得随意、漂浮。
(二)创新方式不够。有的乡镇工作毫无起色,不能结合本地实际,锐意创新、大胆尝试,而是按部就班,生搬硬套,敷衍塞责,凸显
不出地方特色与亮点。
(三)均衡发展不够。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活动的开展、工作的进程不够平衡,有的乡镇推进的速度要快、工作质量也高,但有的乡镇行动迟缓、进度滞后,在同一乡镇里,基础差与基础好的村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上存在天壤之别,有的甚至没有行动,阻碍了示范乡镇创建与发展。
三、下步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及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践行,关系到农村食品市场的秩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此,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从“执政为民、体贴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政府负总责的强烈意识,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和谐发展的整体战略常抓不懈,切实建立起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追究。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各地、各相关部门积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趋于好转。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要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有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三是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四是要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运转。
(二)进一步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
农业部门(农业局、畜牧水产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农业行业管理工作。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监测信息;积极组织和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重点整治“瘦肉精”等禁用药品的非法使用和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药物残留超标;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检测体系,并开展自律性检测,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会同工商部门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牵头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并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许可和市场准入的管理,强化食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并及时抽查信息;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计量、标准、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要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组织食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推进食品进货检验、索票索证、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下柜清除退市制度,消费警示、食品监测信息公示等制度;要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集体食堂卫生责任制度,实施学校等单位食堂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将为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
商务部门负责食品流通业的行业管理和行业指导,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规范屠宰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市场的监管。积极推进牛、羊等家畜家禽的集中屠宰。加大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农副产品市场整改和规范力度。积极推行生鲜食品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现代化运销方式,加快城市农贸市场改超市和农贸市场室内化改造的步伐。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的日常管理和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健康教育。重点做好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食堂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机制,在卫生部门的配合下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的卫生责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和完善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查处,并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经委要按照国家、省里的部署,制定食品产业发展规划,抓好行业管理工作。
财政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各监管部门都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强化措施,继续抓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禽畜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向农民宣传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公司+基地”模式,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
(二)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提高食品加工水平。按照食品专项整治确定的重点,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通过整顿,扶持做大做强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食品加工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积极推进食品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继续推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办法;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杜绝病死畜禽肉流入市场;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四)把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及学校食堂和商店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行为。要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严防出现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商店监督检查,大力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食品摊担。
四、统筹规划,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一是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要详细记录、认真答复、及时查处。二是要建立案源追踪制。不论是哪个部门,在哪个环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都要追根究底,查明问题食品的来源和去向,并及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有关案源信息及时通报各责任部门,并督促其严厉查处。三是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能够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置,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凡是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共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制。全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由市质监局会同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畜牧水产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要充分发挥质监、卫生、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检测。二是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廉政勤政的执法队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三是要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
一、始终将深入学习宣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摆在首位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决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二、着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完善《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纳入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推动各地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县安委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5.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修订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县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从严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活动。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到位。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执法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处理和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加大通报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对近三年批复结案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县安委会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三、着力深化安全整治攻坚
8.聚焦重点整治。在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子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6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各重点行业领域针对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及时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1.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节、高温期间等关键时段,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县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发现不了问题、行政处罚不严的痼疾。(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四、着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对接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医院、学校、电力等行业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整顿退出工作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严格烟花爆竹准入和安全条件把关,强化对企业的设计审查,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扎实推动整顿退出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检查执法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有关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4.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推进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重点露天矿山安全整治,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县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以及“百吨王”、城区余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高速、国道等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非法工程建设项目和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施工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道路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7.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县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电力、商贸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县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应用烟花内筒自动化生产线,探索开发烟花全自动化生产线,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烟花爆竹企业全部实现视频联网监控,至少50%矿山企业在2021年实现智慧矿山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要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化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尤其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县转移。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要大力推进烟花爆竹、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退出,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严禁“头顶库”加高扩容。(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支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公路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2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团县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相关办法、规定、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明确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落实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县级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安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在教育培训、风险评价、隐患治理等积极作用,助力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银保监分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012年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机构改革和体制调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确对待,认真履责,积极开展监管工作,全市餐饮服务监管职责平稳承接,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监管条件得到改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各项工作在改革发展中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付出辛勤努力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也处于重要的转型期、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很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很高,加强监管的需求尤为迫切。为此,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增强责任意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监管水平
食品药品安全真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践证明,越是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就越高,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就越敏感。当前,从全国范围来讲,食品药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状况距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从我市来看,近年来通过集中整顿,虽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仍较薄弱,监管能力不足,监管合力尚未形成,防范控制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任重道远。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加强日常监管,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省政府先后部署两项专项整治活动,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从食品安全工作来看,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已由卫生部门调整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去年,市政府也专门召开会议,明确了市级机构改革完成前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平稳过渡。当前,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履行职责,围绕餐饮服务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食堂及食品添加剂等重点环节、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消费环节中的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对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着眼源头控制、动态监管和应急处置,确保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努力提高药品安全水平,营造安全的用药环境。要结合医改工作,切实加强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落实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措施,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要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的打击力度,严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目前,市、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监管体制和职能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职能的完全理顺和监管能力的提高,还需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尽快适应形势,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调整工作思路,理顺工作程序,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监管队伍,提高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能力。要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增强风险预警能力,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完善指挥决策体系和信息预测预警系统,强化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和处置。
要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在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培育壮大医药产业等方面下功夫,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发展、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医药产业的培育和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把做大做强医药产业作为一个重要课题认真研究,研究制定如何在政策、市场环境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支持促进医药经济的发展。要找准监管和服务的结合点,发挥政策导向、信息与技术服务等作用,积极引导特色医药企业改变增长方式。要主动深入企业,加大技术指导和扶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三、完善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水平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管,必须从长效机制建设着眼,积极探索管长远、管源头的办法和措施。要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用责任的落实推动监管工作的落实。要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两网”与新农合有机结合的工作新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地区药品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让农民买到质量放心、品种齐全、价格实惠的药品。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网,建立覆盖全市药品全过程的实时监管平台。要推进食品医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诚信体系运行机制。要加强协作机制建设,切实加强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