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2 00:55: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干部任用考察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环节是:“公选”择优、民主推荐、本级主选、上级审定的后备干部选拔监督制度。这是由承担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职能机构来运行操作并把关负责。
后备干部的好坏,决定着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的优劣。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好后备干部队伍。对此,有如下四个“程序”:
程序一:“公选”择优。在选任干部的第一环节第一程序采取公开选拔的方法,充分体现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了群众的知情权,也强化了干部的自主意识,扩大了组织的选人视野,避免了在少数人中选人的不足。公选后备干部是治本之举,方法是每年公开选拔一次。程序二:民主推荐。选任干部在第一环节进行民主推荐,强调了群众的参与权,坚持了扩大民主这一正确方向,也防止了由少数人选人的倾向。程序三:本级主选。本地区、本部门根据既定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程序四:上级审定。在提前介入下级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的基础上,对下级上报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及整个选拔工作进行审核。
第二环节是:“后备”自报、组织统筹、因需施教、动态管理的干部培养监督制度。这是由承担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工作的有关职能机构来运行操作并把关负责。
程序一:“后备”自报。就是后备干部根据自己的实际,自报学习的内容、重点和培养的方式等。目前,挂职锻炼采取的是单位上报名单,这比上级部门抽调好,但如改为后备干部自报,更能体现自主学习的原则,更有针对性。上党校培训,目前普遍采取调训的方式,如改为后备干部自报今后一至二年培训锻炼的安排和需查漏补缺的内容,可较好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程序二:组织统筹。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多数人的要求和组织掌握的每个后备干部的特点、不足及今后使用的方向等,分轻重缓急,统筹考虑培训和锻炼的规划。程序三:因需施教。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程序四:动态管理。后备干部队伍不是保险箱,而是过滤器,要通过年度考核对后备干部继续进行筛选,使其队伍在动态管理中始终成为“一池活水”。
第三环节是:后备“考察对象”、筛选“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考察对象”的干部考察监督制度。这是由承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机构来运行操作并把关负责。
从什么人中提出考察对象,采取什么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及如何考察“考察对象”,是能否保证选人用人质量、能否防止和杜绝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最容易忽视、又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必须在此科学设卡,切实把关。这一环节有如下四个程序:
程序一:后备“考察对象”。“后备”者,“候备”也。《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我们认为应建立干部“考察对象”由后备干部候选制度。其方法是:班子中出现缺额后,如果采取竞岗方式,就把报名竞岗的后备干部按姓氏笔划为序列单(如果不竞岗就把其所有后备干部列单)交给群众推荐选择。由于有了“后备干部”与“考察对象”的对接方式,就从基础上或根本上开通了干部由“备”到“用”的渠道,从而也就从制度上解决了“备”与“用”脱节的问题。
程序二:筛选“考察对象”。因为确定考察对象后还要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所以这次的考察了解要紧紧围绕能否作为“考察对象”来进行。在此基础上,考察组成员分析比较,从后备干部中提出考察对象的差额人选,并写出分析报告,供组织在比较中加以选择决定。
程序三:确定“考察对象”。对于考察组提供的考察对象人选,组织部门专门开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程序四:考察“考察对象”。此次考察与确定考察对象不同,应为点名考察。考察重点应是德、能、勤、绩、廉。如果是差额考核,应提出使用意见,并根据领导班子需求来比较各个考察对象的优劣,然后向有关方面汇报,并进一步准备上会材料。
完成这一环节后,将拟任用的建议名单转交下一环节。
第四环节是:定时任用、常委会提名、“全委”票决、公示把关的干部任用监督制度。这一环节由承担汇总材料、规范上会的干部综合职能机构运行操作并把关负责。任用是整个领导干部选拔流程的关键环节。
程序一:定时任用。为了防止临时动议干部,应建立领导干部定时任用制。为了与全委会同步,可一年票决两次干部,使全委会既管事也管人。程序二:常委会提名。对于考察好的拟任职干部,要在党委常委会上加以讨论研究后向全委会提名。会议具体程序按《干部任用条例》第34条规定执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对所有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提名,由全委会来决定干部的任免。程序三:全委会票决。对于常委会提名的拟任干部,实行全委会委员票决制,真正保证每人一票、集体领导和过半数同意方可有效等原则的落实。程序四:公示把关。全委会票决以后,再将所任干部向全社会公示7至15天,让群众最后把关。
第五环节是:任期制度(或聘任制度)、试用期制、年度考核、任期审计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这一环节由承担干部日常管理的有关职能机构来运行操作并负责把关。要改变重选拔任用轻管理考核的倾向,要根治“能上不能下”的顽症,就应在这一环节上下功夫。其程序有四:
程序一:任期制度。废除职务终身制不仅仅在于实行退休制,更为根本的是实行任期制或聘任制。这在人才学上也符合“人才创造周期一般为3—5年”的理论。而这个任期制或聘任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和监督,会使每个干部都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创业感和紧迫感。同时也为干部的“下”开辟了宽阔的道路。程序二:试用期制。试用期制度(一般为一年)对领导干部尽快进入角色,增长领导才干是十分有益的。程序三:年度考核。这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最基本的,也是最常见的考核。程序四:任期审计。审计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管理监督手段,是对干部的经济考核。
近几年,黑龙江省海林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在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提升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健全完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办法
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2003年,我市抓住被省委确定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针对过去考评办法突出政绩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制定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民意测评两个百分制考评办法,建立完善了一套切合实际、全面客观的干部考评体系。一是实行定量考评。根据工作实绩考评指标的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民主测评要素的重要程度,分别设置不同档次标准分值。对市级领导、基层单位领导等8个层面的测评主体,实行定量考核,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可以量化的指标,由统计部门综合分析,提出评价意见。其他难以量化的指标,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二是科学评价政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考核评价内容重新进行了设计,内容涵盖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在乡镇领导班子实绩考评中,我们不仅运用当年的绩效考评结果,而且运用以往的考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实绩分析,既看财政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情况,又看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是否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既看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建设等发展质量和效益,又看安置就业、社会事业进步、改善人居生活质量等成果;既看班子取得的成效,又看干部个人作用的发挥,全面、客观、历史、公正地评价班子和干部的政绩。三是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成立专门考评机构,除绩效办外,又吸纳了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参与,对考察对象任期内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评价性意见,增强了考察评价主体的权威性。同时,运用计算机自动处理系统综合分析,确保了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二、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在坚持以往差额选任、任前公示、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等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干部选任程序进行了改进。一是实行立体考察制。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既考察本班子的情况,又考察系统所属单位和部门的情况;既考察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又考察班子队伍建设情况;既听取本班子成员的评价,又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级主管领导以及市直职能部门的评价;既对本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又对所属班子和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就班子考察班子、了解情况的渠道狭窄、由少数人评价少数人的问题。二是推开行政正职公开推荐。为有效解决在科级正职领导干部选任上存在的“在少数人中选人”问题,我市扩大初始提名权范围和选择面,赋予市委委员和市级四大班子成员每人一票的同等推荐权,在全市范围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重要的岗位,推荐权扩大到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层次。之后由组织部门依据民主推荐结果、绩效考评结果、岗位需求情况、全市干部队伍整体情况等六项要素,按1:2比例确定提名人选,通过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最终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几年来,通过这种方式共选任了17个单位20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三是推行任职试用期制。明确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市委派出考核组对试用期干部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真正将那些能力强、素质高、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上来。四是实行考察结果反馈制。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市委主要领导分别组织召开集体反馈会议,将领导班子以及科级干部的考察评价、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排名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反馈。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市委先后对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59次考察结果反馈,接受反馈的领导干部达到241人次。五是实行了竞争上岗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程序和方法,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营造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六是改进了拟任人选的介绍形式。常委会票决前,将拟任人选的个人照片、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竞职演讲制作成录像,向与会常委作介绍,使常委们能更加直观地审察拟任人选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对拟任干部有了更感性、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党内法规性文件
以市委理论中心组、市委党校、干部夜校为载体,组织全市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的精神,全市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干部充分认识中央集中出台五个法规性文件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自觉学习文件精神,准确理解其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学习贯彻收到实效。同时,以贯彻落实五个法规性文件为契机,不断总结干部工作实践中的新经验,解决贯彻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重点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正职任期制、副职聘任制以及班子分类、干部档次划分等管理办法,推进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
此外,组织、纪检(监察)和人事及编制部门在对《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中央“5+1”法规性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广泛讨论、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分析近年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制度的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组织部门对以往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进行了自查,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材料归档立卷工作,重点对履行干部选任各环节工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符合标准,程序规范,基础材料齐全;市人事局、编委办重点对机构设置、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工作进行自查,按照上级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方面的具体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总结完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
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
1.本部门内部产生
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
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
四、程序
(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的通知
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
①参会人员: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审查。
(二)总公司考察
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审查,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
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2.形成会议纪要。
(四)任前谈话
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
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市(地)、县(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
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第三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第三十四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对公开选拔工作要加强监督。必要时,成立由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方面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干部考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环节,是做好干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如何尽量避免考察失真,做到真实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是要认真落实好考察预告制。一般来说,考察预告要在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地区或者其他范围内通过社会媒体或内部文告、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布考察组组成情况及联络方式、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等。为群众特别是知情人反映意见创造条件,便于群众的参与和加强监督,因此,不能只为了执行制度而简单地走过场。要尽量增强考察工作透明度,通过新闻传媒、网站、电子信箱和张贴告示等形式,考察预告,让群众做到有备而谈。
二是要认真做好干部考察准备工作。考察组成员不仅要具备考察考核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识人水平和发现分析问题的能力,还要熟悉考察对象所从事的工作或相关的工作业务。因此,在进入考察前,要对考察对象的工作职责,工作的内容做充分的了解,做好知识准备。
三是在考察范围上,要根据需要尽可能多地找知情人谈话。考察中,不能只机械地执行制度、死板地办事,要适当扩大谈话范围,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界定不同的谈话范围。要认真坚持群众路线,真正走到群众中间,问一问,听一听,看一看。了解情况做到深、细、透。不仅在本单位、本系统了解,还要从上下左右、横向纵向等各个层面去了解;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的圈子中了解,还要深入到“八小时之外”的圈子中去了解,把干部考察的触角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同时,应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了解和平时考察,变被动临时考察为主动经常了解,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尽可能多地收集干部信息。
四是善于听取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和少数人的意见。在干部考察中,要听到真实情况的难度很大,因此,对少数人或反面意见,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或专项调查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最大限度地接触考察对象,增加感性认识,做到知人知面知心,把问题了解清楚。
五是要注重谈话艺术,提高考察效率。在干部考察中,要善于抓重点,抓实质,保证考察的结果具体准确。要针对谈话对象“不会谈、不愿谈”的现象,做好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消除“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和“甘当老好人”及干部考察是组织的事情的思想,增强他们的责任感。考察组要通过运用巧妙的谈话技巧,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环境,积极引导群众把知道的情况完全真实地反映出来。
六是建立信任机制。在干部考察中,有的谈话对象对组工干部有所顾忌,认为被考察者和涉及对象一般都是上下级或同事关系,被考察者的不足一旦谈出去,谈话对象害怕组工干部跑风漏气,事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遭到打击报复,所以造成有的群众“不敢谈”。这就要求在谈话对象和组工干部之间建立信任机制。首先要求组工干部要树立好公道正派的形象,消除他们害怕跑风漏气的顾虑;其次是要选择相对适宜谈话的环境,消除他们害怕泄密的顾虑;再次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对不负责任,提供虚假情况者进行惩戒,确保真实情况传送通畅。
七要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是对干部素质和工作状况综合评价的文字表现形式,是干部考察工作最终完成的重要一环,是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提高考察材料的质量。关键是抓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
不同的领导干部在不同的领导岗位上其领导风格、领导方法、解决问题的方式各有不同,即使相同层次的领导干部在相同的领导岗位上其基本素质、个性特点、工作情况也会各有不同。必须注意抓住重点和特点,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情况。对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干部,在考察材料内容上更应该有所区别。其次是要在考察过程中,要认真听,仔细记,杜绝错、漏、忘现象,尽量把反映的情况记全、记实,为写好考察材料提供详实资料。再次是要抓住干部的基本素质,反映干部的个性特征。要勾画出干部本人的真实面貌,体现出每个干部的个性特点,让熟悉的人看材料不看姓名就知道写的是谁,让不熟悉的人看后能留下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对干部的优缺点要写实、写准,是什么样就要写成什么样。
我县结合实际,创新措施,全面学习贯彻“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学并举,实现制度知晓全覆盖。一是集中导学。各党委(党组)将四项监督制度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集中辅导。全县50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把握。二是个人自学。组织编印学习资料,发放党员干部人手一份。开通手机学习平台,让“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覆盖广大党员干部。截止目前,发放学习资料3000余份,发送宣传信息40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测试促学。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测试题,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效果测试后,将测试成绩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对测试成绩较差的单位,县委组织部将约请有关同志谈话,进行提醒督促,切实做到学习传达不留死角,宣传教育不留空档,真正使一般党员干部基本掌握其精神和重点内容,明确令行禁止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政工)人事、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将其入脑入心,准确运用、自觉贯彻。
六项追究,跟进选任工作全过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县委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考察、考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推荐、考察、考核工作纪律的,从重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对不按规定程序或“带病”向县委推荐干部的;二是阻扰、制止组工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三是对接收到反映有关拟人人选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以及不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信息的;四是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或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提供虚假信息及不实材料,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或其托请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等影响公正考察干部的;五是对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六是对在干部推荐、考察和选举中拉票贿选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一经查实,取消有关拟人人选任职资格,并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位一体,确保干部监督全参与。通过建立健全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网络,搭建干部监督信息收集平台,充分调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广泛收集对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推荐测评和考察组公正考察情况的监督信息,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信息的畅通。
一、进一步拓宽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途径
干部考察工作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熟悉考察对象的知情者来了解考察对象,如个别谈话、民主评议等,这是最基本的途径。二是采取适当方法直接对考察对象进行观察、测试,了解其素质、能力和行为表现,如考试考核、情景模拟以及听取个人汇报等。干部考察工作要在这两条基本途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探索其他方法,使考察者更多地掌握能客观反映考察对象德才素质的各种素材和背景材料。
1.采取必要措施,让知情者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一个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基本上还是能被知情者所了解掌握的,问题在于考察者事实上很难从所有的知情者那里收集到考察对象的全部真实材料。因此,拓宽考察途径,首先要研究让知情者能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的方法和手段。要创造让知情者敢讲真话的条件。通过大力推行考察预告制,开展调任后的回访考察,开展大范围的征求意见以及网上反映情况等办法,考察了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选择特殊知情者,为考察组提供真实情况。知情者中有一部分人,比如,原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秘书、司机,对考察对象某一方面的情况比较清楚,我们可以根据情况将其作为访谈对象加以了解。纪检、监察、等部门接受群众的举报,也掌握着一些领导干部的情况,是非常重要的知情者,所以考察者必须听取这些部门的意见。要制定有关干部如实向组织反映问题的纪律。要求各级干部在上级考察干部时,如实向考察组反映情况,积极配合考察组的工作。对知情不说,故意为考察对象隐瞒问题或夸大、虚报成绩以及干扰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打击报复的,必须严肃处理。
2.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方法。干部的德才素质,有一部分是可以通过测试、检验、核查进行评价和认定的,比如理论知识水平、部分工作实绩、经济收入情况等等。但是,还有许多方面是不能直接认定的,需要考察组不断改进考察办法,增强考察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一是结合干部管理工作,设计特殊情景对干部进行考察。比如,结合干部下派、交流,看其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决定,是否愿意到艰苦落后的地区工作。
二是到干部工作、学习、活动的现场,直接考察了解干部。比如在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中,考察干部是否有献身精神、顽强斗志和毅力;通过参加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看考察对象是否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考察换届,特别是考察对象作为候选人的情况下,看考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党的决定;通过掌握干部在党校学习、出国考察中的情况,了解干部的学习态度,看考察对象在外事活动中是否能严格要求自己等。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从了解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财政收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情况,看考察对象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廉洁自律。
3.切实做好考察材料的积累工作。当前干部考察档案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材料不全,二是收集的面不宽,多数是组织部门自己撰写的考察材料。这给干部考察工作特别是全面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带来了很大的限制。为此,目前需要完善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要做好材料积累工作。对各个时期干部的考察、分析材料、背景材料、调查材料都要收集完整保存。这方面的材料,包括形成考察材料的原始素材,如干部的思想汇报、工作述职、荣誉证书、处分决定、工作计划、财产申报表、民意测评表、党校学习成绩等等。二是外部要扩大文字素材的收集面。收集的文字素材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涉及考察对象的群众来信以及群众来访的记录,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干部的廉政档案,领导班子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记录,财务、审计部门对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经济财务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新闻媒体对领导干部的正面或反面的报道,等等。
二、加强对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
针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在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中要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对考察对象在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问题决策和处理中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一个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往往在一些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问题决策和处理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这些重大表现包括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场合讲话中的表现,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表现,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问题的表现等等。通常来说,一个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好与差,在一些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容易不加掩饰地表现出来。因此,分析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可以从职务升迁、工资调整、工作岗位交流等问题入手。要注意分析他们在这类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问题上的表现,看是否具有坚定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和荣辱观,特别要注意在换届选举、下派锻炼、临近退休等期间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以便更准确地识别干部。
这几年,人们对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带病提拔、边升边腐、边腐边升等现象议论很多,对组织部门在干部考察、干部管理和干部培养等方面出现的一些失误,也颇有微辞。那么,是什么遮住了组织部门的慧眼,以至于他们在工作中出现了如此多的失误呢?综合警世教育及其它一些材料中披露的问题,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干部考察走过场。如今的考察,基本上都是“不提拔不考察”、“考察就意味着提拔”。而干部考察工作,在很多时候更多地体现为一些形式化的东西。即往往是上级派两三个人在一个地方搞两三天,开三五个座谈会,接触二三十个人,结果不同的人考察出来的结论也都大同小异,如果不看名字就根本判断不出来这个人是谁。而不敢说真话、说实话的“好好”风气,也常常使有问题的干部被放过去。考察干部方面存在的不深入、不全面,失真失实等情况,使干部考察的质量令人担忧。
二是鉴定评语公式化。突出的表现就是干部鉴定评语千人一面,公式化。比如,谈论干部的缺点,大都说“学习的自觉性、系统性不够”、“个人理论修养、基础还不够扎实”、“调研上深入不够”、“工作方法有时简单”、“工作上有时有畏难情绪”等等。仔细想想,这些缺点,放到哪一个人的身上不适合呢?谁敢拍着胸脯说自己的理论修养、理论基础很扎实?谁会说自己经常不断地进行自觉的、系统的学习?谁又能说自己有独到的工作方法?什么样的调研才算深入?这些缺点不但大同小异,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差别,而且都避实就虚,不痛不痒、不着边际,无懈可击。人们根本不能从这个鉴定中,看出领导干部们一段时间来思想、工作、生活中的不足。
三是民主测评不公开。在一定的范围内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是干部工作中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从测评的程序看,不仅给的时间短,让参加测评的人无法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填写测评表格时,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没能充分考虑参与测评者的顾虑心态。更重要的是,民主测评时几乎没有一次公布测评结果的:如果不相信参与测评的人,那就不该向他们征求意见;如果相信测评者,却又为什么不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呢?替这个测评结果保密,究竟出于什么考虑?
四是干部公示空乏化。常见的公示内容,主要就是公示一下拟提拔干部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现任职务、曾任职务、拟任什么级别的干部,公示期限,并告知如果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个人或组织都可以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向某某部门反映,最后是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等。可以说,这样的公示,只能看作是公示对象的工作简历,它所提供的、能让群众比较、鉴别和监督的有用信息是很少的。从公示的内容中,谁也不知道公示对象的品德、能力,工作中的主要成绩,个人的主要优点和缺点,性格、气质、为人处世及被提拔的依据等等情况。面对这样的公示内容,群众能发现什么问题呢?
五是干部失察问责被虚置。随着反腐败斗争力度的加大,这几年许多腐败分子不断被查处。但是,提拔任用“腐败干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什么责任,受到什么追究,却没有操作性很强的制度和规定。当然有些干部是在提拔之后腐败的,尽管如此,组织部门也应该为管理、教育、监督干部的失察负责。然而,追究到哪一层次,如何追究,往往无章可寻,难以把握。
干部的考核、管理、教育、培养、任用等等工作,无论是对国家、对事业、对群众,还是对干部个人,都是一件大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干部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业绩,思想道德境界,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等,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的开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干部任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严谨、细致、周到,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在目前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组织部门的工作更应该起着甄别优劣、辨别好坏的把关作用。这个关口如果出了瑕疵和问题,则必然影响到干部队伍的建设。
清除业已存在的弊端,是组织部门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组织部门的同志可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啊!
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我矿实际工作需要,矿党委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公推公选5名副科级领导职务拟任人选。
一、公推公选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群众参与、群众公认;
4、民主集中制。
二、公推公选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职位
机电工区分管固定设备副区长2名;
机电工区分管供电副区长1名;
机电工区分管综采副区长1名;
综采队分管机电副队长1名。
(二)选拔范围
拟任人选在全矿相关岗位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产生,或曾经从事过所要选拔职位工作,有这方面管理阅历的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人员、机关部室有关管理岗位人员中间产生。
三、条件、资格和岗位要求
在上述选拔范围内,凡是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下列资格和任职岗位具体条件者均可以报名。
1、工龄:五年以上矿龄。
2、职务:现任班长、车间主任、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含2年)。
3、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含中专),现任班长5年以上,学历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中技)。
4、年龄: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熟悉所选拔职位业务,具有所选拔职位的岗位工作经历,具备所选拔职位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
四、公推公选的程序
1、公告
在全矿范围内公告,公布公推公选的职位、条件、基本程序等。
2、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
(2)报名地点:政工部组织办公室(办公楼108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单位证明(需加盖党支部公章及党支部书记、行政主管签字),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资历、业绩的资料;⑤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4)每人限报1个职位。
3、资格审查
矿公推公选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确定产生人选,合格者进入民主推荐。
4、民主推荐
(1)第一轮民主推荐
在参选者所在单位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或党员、职工代表、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会议(参加推荐的人数不得低于所在单位总人数的60%),对本单位报名参选者进行民主推荐(本单位报名人数较多的,最多只能推荐3名),按照得票数由高到低取足名额。
(2)第二轮民主推荐
由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推荐,按照1:3比例,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
5、面试答辩和民主测验
面试采取当场答题,情景模拟测试、现场答辩等形式,对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专业工作水平、实际工作经验等进行考核。矿成立面试评审小组,进行具体面试评审,考评者将根据选手情况,独立评分;同时,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旁听面试并进行现场测评。选手积分比例为:面试答辩占70%,民主测评占30%。
6、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和现场民主测评的积分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公推公选职位1:2的比例依次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矿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7、决定任用
差额考察结束后,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矿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8、办理试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经矿党委研究,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决定任用人选,并在全矿范围内公示。任用人员上岗前,由政工部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任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聘用人员与矿签定试用协议,试用期间享受同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者,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者,取消试用期。回原岗或另行安排相应工作。
一、强化学习意识,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把学习作为一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内在需要来切实加强,一是加深对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x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定决策的学习和理解,特别是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时了解掌握新精神、新要求,使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新的提高。二是在掌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业务上狠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工作政策,系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5+1”文件等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身边和周围的同志学习,把学习知识和改进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作为一名长期在组织部门工作的组工干部,多年来受组织部门大环境的影响,牢固树立了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在部里先后承担过文书收发、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干部信息化管理、干部提案的准备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杂琐碎,我能够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坚持从细节入手,从小处着眼,力争把每一件事做细、做实、做好。
(一)认真做好干部日常工作
根据部里的统一安排,曾多次抽调参与干部的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和换届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中,能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纪律,维护考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认真落实考察的每个环节,按照考察组的统一要求及时形成考察材料、提案和相关表格,没有出现任何泄密和跑风漏气现象。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期间,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全x县级干部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在干部一科工作期间,曾多次参与干部提案的准备、任免文件的起草、干部化名册的制作、后备干部数据库的维护等日常工作,无论任务多重,都能尽心尽力、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工作。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进一步规范x直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尤其是严把“程序关”、“资格审查关”,制定了《x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指导手册》,年内较好地完成了对全x190余名科级干部的任职资格审查,有效地防止了违反《条例》、《公务员法》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二)认真做好党群口公务员登记、参照单位申报和建立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工作
《公务员法》出台以后,按照部里的安排,抽调我负责全x党群口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根据自治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党管干部,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平稳推进,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的指导原则,严格依照政策,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各类工作流程、统计表格,在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了对党群系统公务员的登记审核审批工作和申报参照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对x直单位人员进行了公务信息系统软件的培训,并顺利完成了全x党群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的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超级秘书网:
(三)认真做好企业领导干部有关工作
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企业领导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想方设法化解矛盾,特别是在努力为国有企业退休领导干部解决和落实生活待遇的工作中,按照政策规定,反复调查、认真核实,耐心解释,及时办理了来信来访事项。加深了对一些不同行业有关政策、业务的了解,学到了新知识,拓宽了知识面。
(四)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能够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根据部里安排,参与指导了部分x直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有重点地了解了部分x直单位领导班子运作情况、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干部考察材料是组织部门对干部一段时期以来的德才表现作出的综合评价,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近年来,为确保选准人、用好人,组织部门不断创新干部考察办法,考察组在考察阶段积累了丰富的素材,然而在考察材料的撰写上还存在着千人一面、内容空洞、语言乏味、结论模糊等问题。这不仅反映不出干部的个体特征和差异,难以鉴别优劣,而且还使考察材料失去了作为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的作用。
要解决干部考察材料在撰写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坚持创新理念,准确把握干部考察材料的要求,在“五化”上下工夫:
(一)、特征描述个性化,避免“千人一面”。虽然大多数干部可能共同具有某种优缺点,但是其具体表现形式、方法、程度等各有不同,考察人员应深入挖掘并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个性化信息。比如,“工作业务能力强”是许多干部的共同特点,但“能力”实际上可以分为突发事件处理、做群众思想工作、前瞻性思维等多个方面的能力。再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体到每个干部则可表现为说话抑扬顿挫、富有感染力,说话层次清晰、条理性强,善于运用形象化语言等不同特征。考察人员应从不同角度予以个性化描述,使考察对象各具特色,形象鲜明。
(二)、评价分析具体化,切忌“内容空洞”。有的考察者在撰写考察材料时,对干部不作具体分析,而是简单地以集体政绩代替个人能力,或把阶段性的成绩看成是一贯的表现,写虚的多、写实的少,导致考察材料空洞无物。对干部的评价,应通过类型分析、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环境分析、历史分析等手段,依据确切的事实和群众的合理意见,客观公正、深入具体地评价分析干部的功过是非、评定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干部存在的问题也应深入分析,弄清是偶然性的还是经常性的,是思想品质问题还是工作方法问题,通过有理有据的分析来增强干部考察材料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三)、重点突出典型化,力戒“流于形式”。目前,干部考察材料一般按德、能、勤、绩、廉的顺序撰写,在材料的分布上,往往是面面俱到,只强调材料框架的完整性,平均用力,导致重点不够突出。撰写干部考察材料时要把有限的笔墨落在干部的“闪光点”上,对干部在关键时期的工作表现,以及最具有代表性、最能打动人的典型事例,应农墨重彩,保证对人物的描述充实饱满,对共性的内容、干部表现不是很突出的方面以及其他辅工作,则可以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以“远近高低各不同”的层次结构,为干部勾勒出一幅清晰丰满的人物“画像”。
(四)、表述手法形象化,切勿“语言乏味”。受思维定式影响或语言文字驾驭能力限制,有些考察材料语言生硬死板,表述手法机械僵化,整篇材料给人索然无味的感觉。随着干部考察内容的逐渐丰富,干部考察材料的撰写在表达方法上也应有所创新,语言表述应生动鲜明,讲究语法修辞,多用生动直观、易于理解的丈字。对考察中收集到的统计报表、荣誉证书等反映干部重要情况的资料,可以以表格、图表、照片、声像等形式直接表现,发挥其与文字材料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的作用,使干部考察材料化平淡为生动。
(五)、考察定性明确化,不要“结论模糊”。考察结论与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考察材料的点睛之笔,而大多数材料常用“优秀”、“建议提拔使用”或“建议暂缓使用”等作结论,缺乏具体明确的建议。在对干部的问题和不足的定位上,有些考察人员顾虑重重,担心写重了影响干部提拔,写轻了不能真实反映干部的能力素质,因此含混不清或避重就轻。为此,对考察中掌握的大量第一手材料,考察人员应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辩证地看待干部,避免形成“一俊遮百丑”或“一无是处”的错误评价。要结合班子情况、岗位职能要求和干部特点,提出明确的建议。比如,有的干部理论水平较高,但基层实践经验不足,可以明确建议将其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有的干部综合素质比较高,但工作中却和班子中的大部分成员不合拍,考察材料可以明确建议将其交流提拔到外单位使用。这些明确的考察建议将为用人决策提供更为直接的依据。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推动基地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原创:经研究决定近期对经理(含)以上中层干部进行年中考核,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则
⒈客观公正原则:考核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方式,力求对干部进行客观公正评价。
⒉注重实绩原则:依据干部的任前目标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干部的工作业绩和作风方面的情况。
⒊群众公认原则:在群众中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定性评价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考核程序
⒈考核的准备。考核工作在基地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工作组,主要负责考核办法的实施。考核工作组负责民主测评,发放、收取民主测评表,统计民主测评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及组织意见反馈工作;向基地汇报考核结果;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投票的方式进行,评议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能否胜任现职位的工作。民主测评表由考核组收回,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
⒋填写《××年半年干部考核情况评价表》。
⒌考核结果的认定及反馈。考核组在综合分析测评情况、与分管领导沟通后,提出初步的考核意见,报审批,评定出考核等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考核对象,并相应地填入每份考察对象考核表中。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三、考核时间
××年半年干部考核工作从月中旬开始。
四、考核内容
此次考核采取组织考察、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基地中层干部进行考核。
⒈德:指政治品德、思想品德和社会品德等,主要包括政治敏感性、原则性、求实精神、正直性、民主性、责任感、改革意识、全局意识、大局观念、群众观念等方面。
⒉能:指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主要包括学习理解和运用政策的水平、对上协调和对下服务的水平等。
⒊勤: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精神,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心、奉献精神、勤思笃学、投入精力、任劳任怨、服务精神、纪律性等。
⒋绩:指完成工作业绩和岗位职责所规定工作的数量、原创:质量、效率情况等,主要包括完成工作计划和基地下达的任务以及对基地全局性工作的贡献。
⒌廉:指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