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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书

时间:2022-09-04 20:00:11

工作证明书

第1篇

xxxx年年收入为:

xxxx年年收入为:

年收入包含年薪、奖金、提成、及各项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代扣代缴。

某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范文一:

工作证明

xx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xx。

xx先生于1995年加入我公司,后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提升为xx,负责xx。

xx先生工作认真负责,为我公司开发了广阔的市场,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公司给予xx的年薪为人民币4.8万元,其个人所得税由我公司代扣代缴。工作证明书范文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xx先生为了将来在国内有更好的发展,决定赴英国留学深造,我公司也十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所以我们十分赞同其留学计划并真诚欢迎。

xx先生学成回国后能继续在我公司从事工作。

如有进一步需要,欢迎与我公司取得联系。

特此证明。

总经理: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范文二:

工作证明

________________:工作证明书范文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盖 章: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 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xxxxx.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 xxxx公司 ...

盖 章:

第2篇

工作经历证明书

兹证明,本单位___________同志,男/女,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以上经历表明该同志已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报考xx市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信(格式)xx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 同志,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工作。特此证明。单位:(章)

第3篇

朱昌俊

又到大学生就业季,大学生就业的话题再一次引发了普遍关注。据报道,河南安阳准毕业生孙涛,大学四年狂揽65个证书,连续两年综合成绩全专业年级第一,创办过志愿者服务队,当过大企业董事长助理,开过传媒工作室,可凭借着这么多的优势,如今却找不到一份称心工作。

在“重学历,轻能力”的用人倾向屡屡受到诟病的今天,孙涛的遭遇无疑又为此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注脚。但了解到这位大学生的遭遇后,相较于同情,恐怕更多的应该是疑问。65个证书,连续两年综合成绩全专业第一,这样的学生即便在重点大学也并不多见。所以疑问来了,真的优秀至此,为何连一份工作都找不到?如此将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单方面归咎于用人单位“不重能力”,已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事实上,较之于争论是能力重要还是学历重要,这个故事中的两个细节或倒是能让人看出一些端倪。一是“孙涛望着这些证书,有说不出的成就感,他觉得证书能证明他的能力”。但若将证书完全等同于自己找工作时的一种能力凭证,那么未免存在一种误判。

近年来,不少在校大学生热衷于考取各种资格证书。在一些人看来,这能让他们在找工作时有更多“砝码”。然而,有关人士指出,由于考试太多、证书太滥的问题突出,有的年轻人“手上拿着一大把证,可就是找不到工作”。为何用人单位反倒对于证书太多的应聘者“不感冒”?这里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或许在于,不少招聘者已经注意到证书泛滥之下可能存在的“能力泡沫”,故而会刻意去规避那些“考证族”而更看重实际的用人需求。

第二个细节是,找工作遇阻时,孙涛并未过多从自身找原因,而是从一位学长那得到启示:学历远远比证书重要。即便这一结论在学长的身上得到了应验,但孙涛找工作的失败就一定源自于此吗?这样的因果论至少是值得怀疑的。孙涛在毕业之前就成为一家大企业的“董事长助理”,但后来“他意识到学习的重要,便辞去董事长助理工作,回到校园内复习考研”。这种转变是否也是源自学长的“经验”?而孙涛先后经历了董事长助理、考研、创业、找工作等系列的转变,这种“不够专一”是否也使用人单位对其产生不佳印象?

当下社会的招聘中确有某种程度的重学历倾向,但对于个人而言,不管外部条件如何,成功就业只能更多从自身找原因。一味将原因推给大环境或是跟着他人的“经验”跑,诸如信奉“学历远远比证书要重要”至少是不靠谱的,何况证书并不一定等于能力。因此,还请理性看待证书的价值,看待能力与学历的辩证关系。而不是以“65个证书仍找不到工作”去论证“能力与学历”的倒挂。

第4篇

工作证明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xxx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5篇

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批准劳动部发布的《工人考核条例》,做好我市技术工人涉外交流工作,现就办理《北京市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证书》)、《北京市技术工人职称证书》(以下简称《技师证书》)涉外公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技术工人涉外,涉港、澳、台地区交流需要办理《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证书》公证的,由技术工人本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市劳动局审核验证:

1.本市工人考核委员会签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或市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签发的《技师证书》;

2.工人所在单位的出国、跨地区交流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3.区、县劳动局,市属局、总公司劳动部门(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持单位上级主管劳动部门)介绍信;

4.本人二寸半身免冠近期照片一张。

二、市劳动局对审核符合规定的《技术等级证书》,重新签发统一印制的新的《技术等级证书》,并在证书确定技术等级栏目、照片骑缝处加盖“北京市劳动局工人考核专用章”;对审核符合规定的《技师证书》,给予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公证部门办理证书公证。

三、技术工人所持的《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证书》符合下列规定的给予办理换证或出具证明:

1.1989年11月24日以前签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必须是按照(84)市劳培字326号文件授权单位签发的,即:“初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由公司(总厂)考工领导小组发放,并向主管局(总公司)备案;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由主管局(总公司)考工委员会发放。受委托代考的单位负责应考者的发证工作,并向委托单位的主管局备案”的证书。

2.1989年11月24日以后签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必须是按照京劳培发字〔1989〕379号《关于实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许可证的通知》,京劳培发字〔1991〕283号《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通知》规定,由市劳动局颁发“许可证”的单位,按核定专业(工种)考核合格,签发的新《技术等级证书》。

3.技术工人取得技师资格的,其《技师证书》经市劳动局加盖钢印。

第6篇

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新版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建设厅为本省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核发由建设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建设部备案,定期公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

第四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其中,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申请及材料报送程序如下:

(一)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填报申请表,并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聘用企业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核实申请表无误后,上传和打印个人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汇总表,整理、装订和集中上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

(二)接收申请材料

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中央直属驻粤企业、省属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地级及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以上部门统称为申请材料接收部门。

(三)核验申请材料

1.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接收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查验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当即退回。

3.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被当即退回的,接收材料部门应在《企业申请汇总表》上注明。

(四)报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向注册机关报批下列申请材料:

1.经核验的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合订本一份(按每个申请人单独装订);

2.企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地区汇总装订,另一份附于每个企业的申请材料中。

第六条 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七条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 变更注册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第九条 增项注册

二级建造师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

(一)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二)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第十条 注销注册

(一)二级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申请人或其聘用企业提交下列材料,直接向注册机关申请。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及所在企业,须及时申办注销注册手续;违反本规定未申办注销注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

第十一条 重新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补办: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第十三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换: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第十四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三)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四)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五)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未达到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七)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八)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九)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注册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注册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销毁更换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跨省变更的,由二级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经原注册所在地注册机关同意后,由本省注册机关审查办理。

第十八条 具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注册机关交回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机关负责证书销毁,并将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销毁情况报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 执业印章的收费按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二级建造师工作年龄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受工作年限的限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才可以报考,那么报考二级建造师的考生就有疑问了,这个工作满两年是如何计算的呢?资格证考试网为大家解答这问题。

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一般截止到考试当年年底。

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第7篇

20xx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 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屋权属登记

第九条 房屋权属登记分为:

(一)总登记;

(二)初始登记;

(三)转移登记;

(四)变更登记;

(五)他项权利登记;

(六)注销登记。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本条第(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第十四条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总登记、验证、换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开始之日30日前发布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验证、换证的区域;

(二)申请期限;

(三)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

(四)受理申请地点;

(五)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第十六条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合同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直接代为登记,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一)依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

(二)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权利人(申请人)申请可以准予暂缓登记:

(一)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

(二)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准予暂缓登记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有权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一)申报不实的;

(二)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

(三)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

(四)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

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并收回原发放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原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第二十六条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

第二十七条 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八条 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登记费和权属证书工本费。

登记费的收取办法和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在国家统一制定的办法和标准颁布之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法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权利人(申请人)逾期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

第三十条 从事房屋权属登记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章 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十一条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第三十二条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

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十四条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第三十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登记机关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滥用职权、超越管辖范围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外的房屋权属登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登记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房屋登记流程

(一)一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二)依法只进行登记不发放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登记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三)查封限制由受理人员直接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二、房屋登记承诺办结时限

①个人二手房转移登记5个自然日;②房屋初始、转移、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转移、变更登记40个工作日(受理20个工作日,审核15个工作日,缮证5个工作日);③房屋注销登记5个工作日;④遗失补证、换证4个工作日;⑤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⑥查(解)封记载即时办理;⑦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⑧更正登记、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房屋登记所需要件及注意事项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及注意事项

1、单位新建非商品房屋初始登记提交要件: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③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或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明;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⑤房屋已竣工的证明;⑥房屋测绘报告及2份附图;⑦其他必要材料。

2、私人新建房屋初始登记提交要件: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④房屋已竣工的证明;⑤房屋测绘报告及2份附图;⑥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个人建房三层以下(含三层)可不收取第四项要件。

3、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提交要件:①登记申请书;②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③国有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⑤房屋已竣工的证明;⑥房屋测绘报告及2份附图;⑦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⑧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该类业务包括开发企业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及注意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商品房提交要件:①登记申请书;②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③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商品房产权登记备案证);④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的合同需提交备案信息表,非联机备案的合同,应经过备案);⑤完税凭证(办证联原件);⑥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⑦房屋分户平面图2份;⑧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①受让方为单位的,第(2)项应提供其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②经济适用房、安居房提交购房审批表;③港澳台及境外人士、机构购房还应提交安全部门批文;④法院判决(裁定、调解)转移房产,需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⑤买受人单方申请登记的,申请表应由开发企业在转让方盖章。

20xx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房产证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20xx房屋抵押登记流程规定一、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

1、《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4、查档结果证明

5、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

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xx】924号

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

工本费:10元/本

印花税:5元/本

2、市房产档案馆:价费字【20xx】152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30号、桂财综【20xx】54号; 价费字【20xx】79号

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

档案证明费:10元/份

档案保护费:0.05元/页

档案复制工本费: a4纸 :0.3元/页; a3纸 :0.6元/页

五、注销 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收件凭据

3、《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须有抵押权人公章及受托人签字)

4、以房改私产抵押的,注销时应提供抵押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书或夫妻双方到场

5、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项

1、抵押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或外国公民的:港、澳居民提交身份证及《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身份证及《往来大陆通行证》;为外国公民的,需提交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其身份的中文公证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当事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如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应提交当事人的公证委托书(原件一份)或当场签署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购买的商品房(不包含独立别墅)、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可暂不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4、抵押权人为外地金融机构且无法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金融许可证原件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原件后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6、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提交《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经依法登记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应当提交《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书、最高额抵押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

第8篇

保证书的标题

保证书的标题一般仅写保证书三字,有时则在保证书三字前写上保证内容。

保证书的称谓

保证书的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书写,写明保证书送达的上级组织、领导机关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保证书的正文

保证书的正文一般由缘由与内容两部分构成。正文第一部分为写保证书的缘由,应以简短的文字写明为什么写保证书。第二部分为保证书的内容,一般采用分条列出的写法,写明立保证者做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观自己的保证,或保证不再犯什么错误,怎样做到不再犯此错误等等。保证内容要写具体;可实行、可检查、可监督、以使保证书起到应有的作用。此外有的保证书有结尾,结尾为致敬语。结尾也可强调一下保证的主要内容,有的保证书没有结尾。

保证书的署名及日期

在保证书正文的右下方,署上立保证书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再在署名下方署上成文日期。

保证书的写作方法

首先是要在纸张正上方中间写上醒目一点的标题,一般直接写保证书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涉及专门类别的保证书那还要加上一些前缀,多数出现在专业工作领域上,比如企业工厂一般都是写生产安全保证书,卫生食品部门则是会写卫生安全保证书等等,学生则有可能写学习保证书。

正文开始前有个抬头,顶格写上对保证书送达方的称呼,一般送达方为保证人的上级、服务方、或者长辈,所以如果是写给个人,在称呼上最好带点尊敬,最好能带上他的专业称谓,比如某某老师某某先生/小姐等等,然后在称谓后面加上冒号。

正文开始要空两格,一般正文写清楚两点就可以了,第一点就是写保证书的原因是什么,第二点就是你要做保证的具体事项、具体行为、具体时间等等,比方说一位学生写保证书,第一点,写的原因是他在班级里打伤了同学,第二点,他保证在该学校读书期间不会和班级里的同学打架,保证认真学习等等,这样保证书的正文主要内容就齐了。

在保证书的结尾最好再一次强调一下实现保证目标的决心,可以写上以上保证绝对做到等话,然后再用此致敬礼等礼貌用语结束正文,如果是写给不固定的服务对象的保证书,可以在结尾处写上希望用户监督批评等话。

最后是落款,落款一般都是写在保证书的右下方的,署上保证人单位的全称(一定要写全称,表示对送达方的尊重)或者个人的完整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保证书的范文篇2

街道办事处党委:

响应市委提出的组织城市待业青年,发展商业和服务业,方便群众,扩大就业的号召,我们十名待业青年在广大群众热情支持下,成立了街道青年综合服务部。为了实现街道党委向我们提出的巩固发展服务部的殷切希望,我们保证做到以下几点:一、安心服务工作,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群众需要增加服务项目。

二、端正经营作风,对顾客负责,替顾客着想,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收费合理, 薄利多销。

四、讲文明礼貌,抵制歪风邪气。

五、民主管理,帐目公开,分配合理,合法开支,不滥发奖金。街道青年综合服务部全体职工年月日

保证书的范文篇3

本人工作岗位: 本人所在部门: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学校和所在部门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所在部门和学校监督。

保证人 保证人所在部门(盖章)

工作岗位:

第9篇

根据贸促法(2006)第15号文件《关于开展出证认证调研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出证认证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产地证部分

1、出证认证管理部门

(1)印章的管理:对总会下发的每一枚印章我们都进行编号,并都有专人保管。

(2)文件的存放:对总会下发的文件,除原稿一份存档外,复印件也存档一份,并及时下发到科里的每位签证员和各签证代办点。

(3)原产地证书空白格式的征订与使用:所有的原产地证书空白格式都向总会征订,并及时上交各项费用。今年共协助国外海外查询三批原产地证书真伪事件。

(4)对企业的年度审查及培训:我们每年7-10月份对注册企业进行年度审查,对于不符合原产地证申领资格和二年未参加年检的企业一概予以删除。每年举办1-2期出证认证业务培训班。

(5)是否认真组织下乡核查:由于来我会注册的企业大多是一般贸易性质的企业,其他类型的贸易比较少,对部分来料加工企业,我们觉得有疑问的,将加以核查。

(6)EDI开展情况:我们于2001年3月开展EDI网上签证工作以来,以其方便、快捷的方式赢得了企业的信任,减少了单证员因错单而来回奔跑的时间,也使得产地证申领过程更快捷、准确。 经过五年多的实践运用,分会的EDI网上签证率基本已达到100%,各签证代办点已基本实行网上签证。

2、签证人员

签证员是否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2006以前每年选派1-2名签证员参加总会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今年新增加人员也会参加总会的业务培训。

签证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法律业务,也是我们贸促会与企业联系比较紧密的窗口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贸促会的品牌和形象。因此,我们要求每名签证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亲切的态度,过硬的工作技能,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为企业着想,企业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良好的服务赢得了企业的信赖,也为我会的签证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

3、对签证代办点的管理

签证代办点作为分会的基层单位,代办点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分会的发展,因此平时很注重对他们的业务指导,不定期对代办点进行核查,及时转发总会文件,每年都协助余姚签证点、慈溪签证点、象山签证点、鄞州区签证点、开发区签证点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每年举行一次签证工作会议。

二、 商事证明部分(包括单据认证)

1、 系统内监督检查

(1)机构设置: 我们设立两个点受理国际商事证明业务,一个点在宁波贸促会所在的天宁大厦的一楼,另一个点在保税区商务大厦通关中心一楼,两个点都以办证窗口形式设立,由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外经贸工作、精通外语的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天宁大厦这个点有出证认证工作人员4名,共配备6台电脑、5台打印机、1台传真机、7部电话(1部为方便企业使用的公用电话),通关中心这个点有工作人员2名,配备2台电脑、一台打印机、2部电话。两个点都设立在周围企业密集的、交通便捷的写字楼的一层,出证认证标示牌明显,方便企业办理出证认证业务。

(2)人员管理:宁波贸促会出证认证处的工作人员都严格经过总会授权批准备案,其中国际商事证明的手签人员和经办人员都接受总会的出证认证业务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再加上这些工作人员多年来一直工作在出证认证窗口,与企业紧密接触,平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与总会经常保持业务交流,所以每个人业务水平普遍较高,每个人都能回答企业提出的一系列出证认证问题、熟练操作出证认证管理系统。

(3)收费情况:宁波贸促会出证认证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宁波市财政局、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计收商事证明认证费,其中加急件1个工作日每份150元,平件5个工作日每份100元。

(4)费用上缴:按规定每次购买商事证明相关文本、工具的时候向中国贸促会上缴费用。

(5)制作的商事证明书的标准格式文本、所用工具、所用印章都由中国贸促总会统一印制、制作、刻制下发下来,并且实行严格的专人管理制度,作废的格式文本由证明书经办人员负责整理、统一保管。

(6)国际商事证明书的经办人员在办理商事证明中都能按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证明事项及时请示、上报贸促总会,并且按时于每年的一月十五日上报证明书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

(7)按总会规定建立证明书档案管理制度,那些已出具证明书的档案严格存档备案,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2、对外办证流程检查

(1)对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核:经办人员在办理商事证明中严格审核申请人主体资格,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他人向宁波贸促会申请办理证明书。

(2)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根据《商事证明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理或不受理材料。

(3)遵循《管理办法》的出证原则出证,证明事实性证明的材料,出证前先咨询总会相关人员,出证后严格落实向总会备案制度;在审核证明书外文译本一致性和文件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性的材料时严格对照是否内容一致。

(4)证明书的出证过程符合总会的相关要求,使用出证认证EDI管理系统制作国际商事证明文件,证词格式整齐规范,盖章清晰,加盖钢印美观。

(5)每年1-2次举办出证认证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国际商事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并且不定期在办证窗口宣传窗刊登一系列最新的与商事证明相关的资料,让企业随时查阅,在办证窗口设立意见箱,摆放服务对象评议表,让企业填写,以便及时了解办证服务的满意度,更好改进工作。

(6)单据认证的范围严格执行总会的相关规定,凡是L/C项下的未加附注内容的发票、装箱单、船公司出具的格式提单、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保险单才能作单据认证;单据认证的形式也严格执行总会规定,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和“单据说明章”,并“单据说明章”上签上经办人员姓名、签发日期。

第10篇

(1)工伤认定申请表。(见下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就业证或劳动合同等,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该提出能够证明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如工作证、工资条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必须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此外,还应该有外出务工人员本人身份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此外,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需要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属于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属于因工作紧急突发疾病的,需要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急的证明材料;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需要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他特殊情况,也需要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提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劳动者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可以免去提交第3项证明材料。亲属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工伤职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企业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表示例

1.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所在区县:

联系电话: 联系人:

2.事故发生、职业病诊断时间:年月日

3.诊断机构及伤害程度、职业病名称:

4.伤亡人员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电话:

地址: 邮编:

5事故经过和原因、职业病发生原因(请另附页):

第11篇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考证热考证动机

一、研究设计

1.马斯洛理论

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是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五种需要可以分为两级,其中生理上的需要和安全上的需要都属于低一级的需要,这些需要通过外部条件就可以满足;而社会需求、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高级需要,他们是通过内部因素才能满足的,而且一个人对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无止境的。同一时期,一个人可能有几种需要,但每一时期总有一种需要占支配地位,对行为起决定作用。任何一种需要都不会因为更高层次需要的发展而消失。各层次的需要相互依赖和重叠,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后,低层次的需要仍然存在,只是对行为影响的程度大大减小。很显然,大学生“考证热”俨然属于社会需求和尊重需求还有自我实现需求的层次,从安全感方向考虑也有一部分的安全需求。

2.卢因的群体动力理论

群体风气是群体在工作生活中逐步形成、约定俗成的行为习惯和精神风貌,是群体规范的一部分,是一种非正式的、非强制性的行为标准。群体风气是客观存在的,是组织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风气。

群体的风气对成员行为有重要的影响,成员置身于群体中,总会受到整个群体风气潜移默化的影响。大学生“考证”精神执着,然而对其自身今后的发展有何打算或目的不甚了解,大部分学生的态度是先考了再说,或许能派上用场,对其今后的发展基本无定位,甚至有一部分同学是看到身边的同学在考,自己也盲目跟风,效仿其他同学考证,来给自己一颗定心丸。

二、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调查采用的是借助于二手资料、网络平台等针对大学生“考证热”调查,从针对大学生“考证热”的内容、目的、意义等方面制作了这份问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在校的大学生,以大一、大二、大三、大四为主。

调查的总体方案为:(1)研究目标,了解大学生对于“考证热”的看法,从而对本次调查做出准确评论;调查单位,身边的在校大学生;调查方法,资料搜集、问卷及研究资料;调查工具,网络、报纸;调查人员的组织,本小组全体成员,号召身边的在校大学生参与本次调查;调查时间,第一周,周一到周二理论研究,周三到周四设计调查问卷,周五在网络投放;第二周,收集调查问卷并对其数据统计并完成调查报告。

三、进行描述性分析

1.现状

大学生热衷考证已经成为全国性现象。在各高校中,除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必考科目外,在校大学生中有超过73%的人还准备考取其他方面的资格证书。根据我们对120名大学生进行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七成以上学生手中持有两本以上“非必要”证书。在这些证书中,英语、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属于最基本的“武器”。

但这也仅仅是最基本的,更多的大学生们显然已不满足于英语、计算机等“你有我有大家有”的基本证书,而是一心想要几个“独门武器”,诸如电子商务师、人力资源师、市场营销员、物流师等职业资格证书都在大学生眼里炙手可热。对于大四学生来说,没有证书或者说只凭那张大学毕业文凭恐怕很难找到工作,而拥有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之类的证书的人又太多了。因此,很多大四学生都认为,文凭越高,证书越多,找工作也就相对更容易。

2.趋势

各高校负责学生就业的老师一致认为,大学生们应当以专业为主考证为辅,绝对不能本末倒置。但是实际上是在耽误自己的主要学业,因此绝不应该提倡大学生就业难、考证热已是当下高校里的常见现象,随着我国金融、证券行业的繁荣发展,金融、证券业人才,尤其是具有国际化执业水准的人才缺口越来越大。有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国内大约对金融人才有300万人左右的需求,但符合要求的不到10万人。面对金融行业的火爆,并根据调查问卷,发现有25%的人选择通过考试拿下各种证书进入这一热门行业。

四、问题及原因

1.问题

(1)高校学生忽视专业课加入考证大军

在日渐庞大的考证队伍中,有不少学生把考证当成了自己的主业,其中也不乏刚步入象牙塔的新生。没有协调好考证与专业知识的学学生就业困难问题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这无不给在校大学生内心产生一股无形的压力。大部分大学生认为在校期间的首要任务就是增加就业竞争力,而考证作为一种捷径无疑会受到青睐。因此许多大学生把学习专业知识和考证本末倒置,以搁置专业课知识的学习为代价去搏取几张甚至一张所谓的“就业通行证”,实际上是在耽误自己的前途。

(2)“证书多多益善,考试只求过关”

人力资源师、注册会计师、秘书资格证、保险经纪人……各种证件的考试继出国热、考研热之后,在省内各高校中又掀起了一股热潮。一般人认为,技能证书是个人能力和才华的书面证明,或许在过去的就业模式下,证书的多少可能会影响到求职的成功,然而在当今追求实际效益的今天,证书在求职中到底又能起到多大作用呢?以证书品种最为丰富的IT业为例,计算中心的专家说,拥有电脑技术、软件程序或操作系统证书,并不能保证你获得一份工作,因为持证者所学知识可能足以通过考试,但却无法应付工作。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评价IT证书的作用:如果你有工作经验,证书就很有价值,它的确能表明你熟悉程序员或网络工程师应该掌握的东西。但同样并不是所有的证书都能让你学到真正的知识,提高个人的能力,凡事要理性对待。

(3)对证书效果期望太高,认为有了证书就能找到满意的工作

很多学生认为证书是他们以后找工作的敲门砖,可事实是现在很多企业根本对大学生的证书不在乎,他们要求的是有才能的人。“有了证书就能找到满意的工作,这是一个误区”。北京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张俊燕老师说,“大多数用人单位招聘时,并没有标明求职者应持有某某证书。一些知名的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招聘模式,通过几轮的笔试面试,基本上就能判定应聘者是否达到岗位需求。因此,有没有证书不起决定作用,关键要看实际能力。”

(4)考证热催生“考证”,大学生发展“”团队

从新闻上得知“考证”是一个很有挑战力和诱惑力的工作。拥有一定经验的“”成了香荸荸,有很多培训机构拿出相对“高薪”的诱惑要从这些“”团队“挖墙角”,催生了社会上一些虚假证书,以及部分学生更不愿自己奋斗而获取知识。据媒体报道,按专家估算,当前我国每年考评各类证书的经济总额超过3000多亿。“考证一族”刮起的考证风催生巨大的“考证经济”。华东交通大学经管学院大三学生张力友看到了“考证经济”的广阔市场,在大一的时候就为考证学生与培训机构牵线搭桥,做起了“考证”,分享“考证经济”这块大蛋糕。

证书含金量低,不能代表大学生的真实水平在大学校园里,“卖答案”、“包过”的小广告随处可见,并且很有市场,许多大学生为了得到一纸证书愿意花大价钱买答案,甚至找人替考。因此,拥有证书的人并不一定就有真才实学,他们除了持有一张含金量不高的纸张外,并没有获得什么知识,动口、动手能力也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2.原因

(1)兴趣加实用是考证的主要原因

有的大学生则把考证当作拓展自己能力的机会。某同学读的是国际贸易专业,目前他已经获得英语六级证书,但他还打算考计算机等级证书和驾驶证。他说:“为了拓展自己的能力,班里同学都在考证,各种能力具备了,才能更好地适应将来的工作。”持同样观点的学生还认为,只要时间安排得当,考证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多设置一个目标,多添加一种动力。再加上大学生的课程一般比较少,于是很多大学生便利用课余时间去考取一些相关证书,一方面打发了时间,一方面也学到了东西。可能还有些同学是真正为了自己未来的人生做打算,想从事这方面相关的工作。

(2)60%的人认为考证是因为就业形势严峻。

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从此问题也突显了出来。面对就业压力,许多在校大学生对各种各样的技能证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大学生纷纷去报考各种证书,由此大学生考证现象成为了校园的一道风景线。通过访谈调查分析,我们发现,高校大学生考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如今,“大学生毕业就等于失业”、“大学生越来越不吃香了”等观念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为了增加就业砝码、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以便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不少大学生主动或被动地报考各种证书。

(3)培训机构夸大其词的宣传

一些培训机构对那些资格证考试并不了解,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夸大广告宣传,误导学生,尤其是跟风考证和徘徊不定的学生。无论培训不仅仅是理论上学习,它更强调的是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因此大学生应该先注重能力和经验的积累。

六、对策及建议

在这里,并不是说考证的一无是处,只是想说明盲目考证的弊端。建议同学们在考证的同时或者之前把本专业的知识先学精学透,这样报考的证书才能真正成为提升自己的手段。虽然证件确实与你的未来利益有一定关系,但在考证之中学到知识,提高素质与能力,更加重要。很多调查与访问都表明,真正的好公司是不会特别看重这些证书的,资格证只能表明通过了相关的考试,但不表示持多种证书的大学生就会有与证书相匹配的能力。要记住证书最多能给你赢得一个面试的机会,能不能留用还是要看专业知识、自身能力。因此,要端正考证态度,凭自己的真才实学考取证书,获得相关的能力。大学生在考证前,一定要对证书的开发机构、考试内容、证书市场口碑等方面有所了解,而不能盲目跟风。所以在此给出一些建议:

1.对大学生

(1)考证目的——明

大学生自己应该有明确的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专业学习,在对社会和企业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再结合自己的兴趣、能力、专业等方面的要素,根据自己想要从事的行业决定是否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考取什么证书,有目的的完成相关的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从而为理想的就业增加强有力的筹码。

理性对待考证,处理好考证与本专业学习的关系,端正考证态度,设计人生,规划未来高校学生应该真正认识证书,不能一味跟风,要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场的需要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考证,考何种证书。我们只能把考证作为就业的“敲门砖”,并不能完全依赖它,要知道含金量再高的证书也只是对招聘人员起参考作用,不能左右求职的成败。在校大学生必须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的持续性。

现在许多大学生考证主要是迫于工作的压力,于是往往会去片面地追求一纸证书,而不会把自己的认证考试和自己的特长以及目前所从事的工作结合起来。而有的大学生或者是已工作的中青年考证主要是为自己“充电”,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和知识层次,以便为自己将来的职业重新进行规划以打好基础,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希望能通过多参加各种专业认证教育来弥补自己的知识层次和技术水平,这些人往往是为了获取真正的知识,会十分注重认证考试的能力和实力。

(2)培训内容——实

培训不仅仅是理论上学习,它更强调的是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因此大学生应该先注重能力和经验的积累。培训与考试都应该围绕“技能”这一主题展开,主要表现在:大学生在每一阶段的学习培训中,都应该给自己制定一个与理论培训内容相适应的技能培训目标,例如根据理论知识点来制定相关的技能操作要点;其次,要提高实际操作技能的水平的话,惟有不断地上机实践操作,一般情况下要将自己的上机操作时间控制在整个认证培训时间的70%这一数字上。

(3)证书内容——正

一般人认为,技能证书是个人能力和才华的书面证明,或许在过去的就业模式下,证书的多少可能会影响到求职的成功,然而在当今追求实际效益的今天,证书在求职中到底又能起到多大作用呢?以证书品种最为丰富的IT业为例,计算中心的专家说,拥有电脑技术、软件程序或操作系统证书,并不能保证你获得一份工作,因为持证者所学知识可能足以通过考试,但却无法应付工作。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评价IT证书的作用:如果你有工作经验,证书就很有价值,它的确能表明你熟悉程序员或网络工程师应该掌握的东西。

(4)培训过程——韧

大学生一定要端正学习态度,不要走为了应付考试去背题目这样的捷径。具体表现在应该先认真学习认证培训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并按照任课教师制定的各项考核任务来指导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步骤,在参加完培训之后,应立即进行知识的学习和课堂知识的反思,这能加强记忆效果,真正吸收课堂的讲课内容。同时,在培训过程中,每一位参加认证培训的大学生要能完成一份符合《培训与考试大纲》要求,并能体现个性和创造性的作业设计;再有就是在过程考核与作业设计过程中,只记成功,不记失败,理论考核通过以后再继续进行实践操作的加强和巩固。

2.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树立正确的用人观,证书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应以长远的目光来审视人才。

3.对高校

学校应对大学生做必要的职业生涯方面的培训,考证并不是就业的最有效手段,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与其将时间浪费在考取不利于职业发展方向的证书上,不如花费精力去提高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1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款项;中标合同;条款

Abstract: This paper combines the proble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summarizes the understanding and application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better.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ntract terms;

中图分类号:TU723.1

前言

合同条件既是投标者投标报价的基础,更是在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最重要的依据。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使用的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都有标准格式,如美国建筑师学会制订的“AIA系列合同条件”、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编制的“ICE合同条件”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随着我公司在国际建筑市场业务的不断拓展,我公司从事此类项目的专业人员应对国际工程合同有深入地了解,尤其是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下面就针对最常采用的国际工程合同文本——FIDIC施工合同文本中的费用管理条款予以解析,希望能对有关人员有所帮助。

FIDIC施工合同合同文本中的费用管理条款主要涉及中标合同金额、雇主资金安排、费用估价、工程预付款、履约担保、期中支付、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最终支付和结清单等八个方面。下面就此八个方面进行简述。

中标合同金额的充分性

承包商应被认为已确信中标合同金额的正确性和充分性以及已将中标合同金额建立在所有有关事项的数据、解释、必要的资料、视察、检查和满意的基础上。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中标合同金额包括承包商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根据暂列金额应承担的义务),以及为正确地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的费用。

雇主资金安排

雇主应在收到承包商的请求支付工程款申请后的28天内提出合理的证据,表明雇主已做好了资金安排,有能力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价格的款额。如果雇主打算对其资金安排作实质性变动,则要向承包商发出详细通知。如果在此28日内没有收到雇主资金安排证明,承包商可以减缓施工进度。如果在发出通知后42日内仍未收到雇主的合理证明,承包商拥有暂停工作的权利。本条款的设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雇主任意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增强了承包商履行合同的信心,这对于解决我国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无疑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费用估价

估价。对于每一项工作,用通过测量得到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费率或价格即得到该项工作的估价。工程师根据所有各项工作的总和来决定合同价格。对于每项工作所适用的费率或价格,应该取合同中对该工作所规定的值或对类似工作规定的值。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应对费率或价格做出合理调整,若无可参照的费率或价格,则应在考虑有关事项的基础上,将实施工作的合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相加以规定新的费率或价格。

① 对于不是合同中的“固定费率”项目,且全部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工作:其实际测量得到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增多或减少了10%以上;该项工作工作量的变化与相应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的合同金额的0.01%;此工程量的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成本的变动超过1%。

② 此项工作是根据变更指示进行,合同中对此项工作未规定费率或价格,也没有适用的可参照的费率或价格,或者由于该项工作的性质不同,实施条件不同,合同中没有适合的费率。

由此可知,对于工作的估价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正常情况下,估价依据测得的工程量和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或价格得出;2.如果某项工作的数量与工程量表中的数量出入太大,其单价或价格应予以调整;3.如果是按变更命令实施的工作,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也应采用新单价或价格。

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预付款是由雇主在项目启动阶段支付给承包商用于工程启动和动员的无息贷款。预付款金额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一般为合同额的10%~15%,特殊情况下(如工程设备订货采购数量大量时)可为20%,甚至更高,这取决于雇主的资金情况。工程师应在具备以下条件时签发第一笔预付款:收到承包商提交的期中支付申请;已提交了了履约保证;已由雇主同意的银行按指定格式开出了无条件预付款保函,此保函一直有效,但其中担保金额随承包商的逐步偿还而持续递减。

预付款的回收的原则是从开工后一定期限后开始到工程竣工期前的一定期限,从每月向承包商的支付款中扣回,不计利息。具体的回收方式有多种,FIDIC99版“施工合同条件”采用第三种做法,即当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款额(不包括预付款和保留金的扣减与退还)超过中标合同款额与暂定金额差的10%时,开始从期中支付证书中扣还预付款,每次扣还数额为该次证书的25%,扣还货币比例与支付预付款的货币比例相同,直到全部归还为止。

履约担保

承包商应对严格履约(自费)取得履约担保,保证金额和币种应符合投标书附录中的规定。如投标书附录中没有提出保证金额,本款应不适用。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28日内向雇主提交履约担保,并向工程师送一份副本。履约担保应由雇主批准的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内的实体提供,并采用专用条件所附格式或雇主批准的其他格式。承包商应确保履约保函担保直到其完成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修补任何缺陷前持续有效和可执行。如果在履约担保的条款中规定了期满日期,而承包商在该期满日期前28日尚无权拿到履约证书,承包商应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延长至工程竣工和提出索赔。雇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日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支付

承包商的每个月末之后要向工程师提交报表,详细的说明他认为自己到该月末有权得到的款额(以应付合同价格的各类货币表示),同时提交证明文件(包括月进度报表),作为对期中支付证书的申请。此报表中应包括:截止到该月末已实施的工程及完成的承包商的文件的估算合同价值(包括变更);由于法规变化和费用涨落应增加和减扣的款额;作为保留金减扣的金额;作为预支款的支付和偿还应增加和减扣的款额;根据合同规定,作为永久工程的设备和材料的预支款应增加和减扣的款项;根据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包括对索赔的规定),应增加和减扣的款额;对以前所有的支付证书中已经证明的款额的扣除。

当为永久工程配套的设备和材料已运至现场且符合合同具体规定时,当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应加入一笔预支款;当此类工程设备和材料已构成永久工程时,则应在期中支付证书中将此预支款扣除。预支款为该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费用(包括将其运至现场的费用)的80%。

只有在雇主收到并批准了承包商提交的履约保证之后,工程师才能为任何付款开具支付证书,付款才能得到支付。在收到承包商的报表和证明文件后的28日内,工程师应向雇主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列出他认为应支付给承包商的金额,并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若工程师认为承包商的工作或提供的货物不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可以从应付款项中扣留用于修理或替换的费用,直到修理或替换完毕。但不得因此而扣发期中支付证书。工程师可在任何支付证书中对以前的证书做出修改。支付证书不代表工程师对工程的接受、批准、同意或满意。

首次分期预付款应在中标函颁发之日起42日之内,或雇主收到履约保证及预付款保函之日起的21日之内,取二者中较晚者。对期中支付证书中开具的款额,工程师收到报表及证明文件之日起56日之内。对最终支付证书中开具的款额应在雇主收到最终支付证书之日起的56日之内。如果承包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收到首期预付款、期中支付证书或最终支付证书中开具的款额,则承包商有权对雇主拖欠的款额每月按复利收取延误期的融资费。无论期中支付证书何时颁发,延误期都从合同中规定的支付日期算起。除非在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此融资费应以年利率为支付货币所在国中央银行的贴现率加上3%,以复利方式计算。

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

保留金一般按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百分比从每月支付证书中扣除,一直扣到规定的保留金限额为止,一般为中标的合同金额的5%。如果工程没有进行区段划分,则所有保留金分两次退还,签发接收证书后先退还一半,另一半在缺陷通知期结束后退还。如果涉及的工程区段或部分,则分三次退还,区段接收证书签发之后返还40%,该区段缺陷通知期到期之后返还40%,剩余20%待最后的缺陷通知期结束后退还。但是,如果某区段的缺陷通知期是最迟的一个,那么该区段保留金归还应为:接收证书签发后返还40%,缺陷通知期结束之后返还剩余的60%。

最终支付和结清单

在颁发履约证书后56日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按其批准的格式编制的最终报表草案及证明文件,以详细说明根据合同所完成的所有工作的价值以及承包商认为根据合同或其他规定还应支付给他的其他款项(如索赔款等)。如果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达成了一致,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提交正式的最终报表。提交最终报表时,承包商应提交一份书面结清单,以进一步证实最终报表的总额是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全部款额和最终的结算额,并说明只有当承包商收到履约担保合同款余额时,结清单才生效。在收到最终报表和书面结清单之后的28日之内,工程师应向雇主签发最终支付证书,以说明雇主最终应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额以及雇主和承包商之间所有应支付的和应得到的款额的差额(如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