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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书

时间:2022-09-04 20:00:1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作证明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作证明书

第1篇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特此证明。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入证明兹证明我公司(xxxx公司)员工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职xx部门xx经理(职位),每月总收入xxxxx。00元,为税后(或税前)薪金。xxxx公司。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试用期工作证明书【二】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已工作____年___月,年总收入约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该员工在我公司的工作及工资收入情况,我公司对该员工使用信用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试用期工作证明书【三】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试用期工作证明书【四】银行:

兹证明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年,在我单位工作年,职务为,岗位为,工作性质为(正式制;合同制;临时制;其他),职称为,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无)。

其身份证号码为:

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2篇

( )××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至××××年×月在××省××市××中学任英语教师,××××年×月至××××年×月在××省××县中学任英语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第3篇

工作证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从雇主那里提供工作证明书要注意的有下面几点:

1、证明书要打印在公司信纸上面。

2、信纸上应该有公司的详细地址及电话号码。

3、证明信应该有人签名,也应该有公司盖章。

4、内容需要清楚讲明担保人(自己、或者父母亲)的职位,在什么时候开始工作,每年的总收入有多少,是否包括年薪、房屋津贴、年终奖金及公司分红等等。

5、信里面最好能够提供如果需要询问的话,要找谁与其电话号码。 因为没有把上列的资料提供,移民官在电话查询时碰到困难引起很多不便及误会。因为这样本来要通过的申请也有可能被拒。

xx-x xx-x co. ltd

126 nanjing road, shanghai, pr china

july 11, XX

to whom it may concern: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mr. wang has been working in our company as the project manager from june 1995 to july XX,

mr wang is a diligent and creative engineer, under his leadersip, he successfully design a new product for our company, and the product also gained international patent. mr wang also has a good sense of teamwork, he knows how to delegate and how to coordinate.

mr wang has been entitled to a monthly salary rmb 6000, with house allowance for 1500 a month and he also was awarded a bonus for 25,000 last year for his outstanding performance.

for further enquires, 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at +21 +2323244 or 1380 332 333

sincerely yours,

xx-xxx

第4篇

无工作证明怎么写

工作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在银行贷款或信用卡申请等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工作证明也称为在职证明,格式由所需证明单位的出据,出据证明的个人只需在证明中填入个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从事_____________(专业)相关工作 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 止 年 月

在何岗位

从事何专业工作

获何专业

技术资格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无工作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系我司员工,职务______________。

xxxx年年收入为:

xxxx年年收入为:

年收入包含年薪、奖金、提成、及各项补贴,个人所得税已由单位代扣代缴。

某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无工作证明怎么写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

**先生于1995年加入我公司,后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提升为****,负责****。

**先生工作认真负责,为我公司开发了广阔的市场,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公司给予***的年薪为人民币4.8万元,其个人所得税由我公司代扣代缴。

***先生为了将来在国内有更好的发展,决定赴英国留学深造,我公司也十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所以我们十分赞同其留学计划并真诚欢迎。

***先生学成回国后能继续在我公司从事工作。

如有进一步需要,欢迎与我公司取得联系。

特此证明。

总经理: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无工作证明怎么写

兹有我单位xx(同志)在xx部门,从事xx工作,专业年限为xx年,特此证明。

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某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无工作证明怎么写

xx学校(单位):

同志,性别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xx部门从事xx工作,工作积极,团结集体,遵纪守法,各方面表现优秀。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无工作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xxx 2019年1月16日失业在家。

特此证明。

李家村居委会

20xx年2月1日

证明书并没有必要多详细,言简意赅就可以了。

无工作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XXX,自20XX年XX月XX日失业在家。

特此证明.

XXX居委会

XXXX年XX月XX日

年月日

无工作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xxx,自20xx年1月16日失业在家。

特此证明.

第5篇

办信用卡的工作证明

兹证明 先生(小姐/女士)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xxx先生(小姐/女士)是我公司在职人员,从xxxx年xx月xx日起在我公司任职至今,职位是xxxx部经理,薪酬为人民币xxxx元/月。

公司地址:xx市xxxx路xxx号xx大厦xx楼xxxx室

邮政编码:xxxxxx

上级主管领导:xxx先生(小姐/女士)

联系电话:xxx(区号)xxxxxxxx(固定电话号码)

特此证明!

xx市xxxx有限公司

(上级主管领导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加盖公章)

第6篇

兹有 学校 同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证明格式怎么写。

特此证明。

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单位盖章)

二00 年 月 日

实习证明格式范文二

兹证明XXXX在我单位从 年 月日 到 年 月 日 XX 岗位实习。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XXXXXXXX单位

年 月 日个人收入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司工作______年,任职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职位),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收入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____职务。月收入___________元,一年总收入约为_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二:银行贷款收入证明

银行贷款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正式员工,年龄_____岁,婚姻状况________,行政职务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月收入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

2、奖金及福利(补贴)________________元;

3、其他收入________________元;

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特此证明!

出具人签字:

出具人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银行贷款收入证明

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___支行:

兹证明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_________年,在我单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年,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 ,岗位为_______________,职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证明仅供该职工申请_______________贷款或该职工为其他个人申请_______________贷款作第三方保证时使用。

单位(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收入及婚姻状况证明

________________银行:

兹因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种类: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正式员工,现任___________职务(学历: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该同志办公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该同志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在我单位工作年限为_______年,现固定收入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年收入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现婚姻状况为:__________(已婚、未婚、离婚、丧偶)。

经核实上述情况真实无误,我单位已完全知此证明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并对此证明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或劳资管理部门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范文三:法人代表证明书

法人代表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国籍:_______,民族: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职务) ,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单位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四: 实习证明

实习证明

兹证明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我单位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到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岗位实习,证明《证明格式怎么写》。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学生实习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学:

贵校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____________部门实习工作,各方面表现优秀。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单位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_____________ 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工资发至__________年_____月份,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年_____ 月参加工作, 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4、用人单位破产;

5、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与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工资发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六: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工作积极,团结同事,遵纪守法,各方面表现优秀。我单位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七:学历证明

学历证明

编号:__________

兹有我校学生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月以________学历进入我校____________专业学习,学制________年,毕业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学历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学校(系部)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毕业证丢失证明

编号:__________

学生 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__年_____月在本校________________专业学习,修完________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名称)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范文八: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从未登记结婚。

离异后未再登记结婚。

丧偶后未再登记结婚。

我单位对所提供证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填写人签章:

单位组织(人事、保卫科)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7篇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书写说明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

第8篇

2018广东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导语:

【广东成考报名条件】报考条件与报考对象(部分省份略有不同)(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三)报考高起本或报考高起专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含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3.初中毕业后通过3年自学或其他途径学习,达到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同等学力指通过自学或其它途径的学习,从而达到某种文化程度的学习能力与知识水平。(四)报考专升本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必须是能在次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考生提供的证书必须是可以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查询认证的。对未能在上述网站查询认证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 只获得本科结业证书而没有获得毕业证书的。3. 持部队院校文凭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由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五)现役军人报考需提供所在部队团政治部以上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退伍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转业证。(六)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应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七)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八)考生应当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就近参加考试。非广东户籍但在广东工作、学习、生活的考生提供指定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当地就近报考。(九)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就近到所在地市考试院(招生办)报名。

【报考必备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如果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应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2、学历证明。本人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注:各省情况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主管部门信息为准!报名网站:

第9篇

2018广西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导语:

【广西成考报名条件】报考条件与报考对象(部分省份略有不同)(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三)报考高起本或报考高起专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含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3.初中毕业后通过3年自学或其他途径学习,达到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同等学力指通过自学或其它途径的学习,从而达到某种文化程度的学习能力与知识水平。(四)报考专升本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必须是能在次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考生提供的证书必须是可以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查询认证的。对未能在上述网站查询认证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 只获得本科结业证书而没有获得毕业证书的。3. 持部队院校文凭报考专升本的,须提供由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自1995年起统一制作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五)现役军人报考需提供所在部队团政治部以上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退伍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转业证。(六)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应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七)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八)考生应当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就近参加考试。非广西户籍但在广西工作、学习、生活的考生提供指定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当地就近报考。(九)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就近到所在地市考试院(招生办)报名。

【报考必备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如果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应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2、学历证明。本人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注:各省情况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主管部门信息为准!报名网站:

第10篇

在2112年的今天,我们不论性别、职业和社会地位,只要有一点空闲时间和劳动能力,都会在本职工作外兼任一份义工。“义工”说起来是义务的,但其实并不是白做- - -这些经历对每个人的评职加薪都很有帮助。

比如我,一家银行的职员,现在的另一个身份就是养老院的义工。

驾车来到市郊,面对着眼前大大小小将近三十所养老院,我一下子有点发懵- - -因为我一时想不起我应聘成功的那家养老院叫什么名字了。

翻看了“脑中电脑”的记录,我想起了那家养老院的名字- - -“不孝养老院”。这名字可真有意思,老人们住在一所“不孝”的养老院里,能快乐吗?

走进大门,眼前气派的景象着实让我吃惊:院子里的这栋楼少说也有五十层高,和我工作的那家银行大厦也相差不远了。院子里停着各种名牌高级轿车,看得出来,这些车都是来这里做义工的人开来的。

此刻正是老人们吃早饭的时间,我远远地就看见那边摆着一排已经准备好的食物,赶紧跑过去。

我端起一盘装有牛奶、面包、鸡蛋的餐盘就往一位老人面前走去,不料被身后的人拉住了。

“哎,干什么的你?”那人是养老院里的工作人员。

“我是来做义工的呀!”

“哦,第一次来吧?”那人拉着我走回刚才的机器前,把餐盘重新放在了原来的位置上。“我们这儿现在不用义工亲自端着盘子伺候老人们了,瞧这个!”

说着,他按动了手里遥控器上的某个按钮,只见餐盘下的机器就开始运作起来- - -食物由传输带缓缓送向老人们。

老人们也早已坐成了一排,安安静静地等待食物的到来。

就像工厂里的生产流水线一样:牛奶、面包、鸡蛋这些食物一一从老人们面前缓缓移过,他们不紧不慢地从传输带上取下自己的食物,安静食用。

“那我这个义工需要做些什么呢?”

“有些老人年纪大,动作慢,比如像那位……”工作人员指着一位目光呆滞、嘴角还挂着口水的老头儿说,“他自己来不及从传输带上取食物,这时候你就可以去帮忙。”

“还有一些老人,食量要比别人大一些,比如像那位……”工作人员又指着一位胖老太,“她每天要吃三个鸡蛋、六片面包、两瓶牛奶,她自己光顾着吃可能忙不过来拿,你也可以去帮帮她的忙。”

我明白了,原来在这样一个先进的养老院,所谓“义工”也并不需要做太多的体力劳动,只是配合配合机器的工作就可以了。在我原来设想中的陪老人们聊聊天甚至也不需要,他们会有机器人的陪伴、聊天。

傍晚,我结束了一天轻松的“义工”工作。工作人员递给我一份“义工工作证明书”,“有这个就够了,回单位升职加薪都有用。”

回家的路上,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第11篇

4月7日13时,实际年龄82岁的丁吉昌刚刚吃过午饭。他只吃了半个馍,自己摸摸肚子还有点空空的感觉,这是几年来他每天吃饭的状态。

因为丁吉昌知道,他的肺里已经堵满了“灰尘”,一旦吃饱就会把自己憋死,他的一个弟弟就是因为这样去世的。

严格意义上讲,丁吉昌只能是“疑似尘肺”者,因为他没钱去住院做诊断。对于丁吉昌来说,自1985年从煤矿退休直到今天,他每月的退休金一直是86.88元――82岁的他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煤矿中千了16年,每每想起这些,他肚子里空空的感觉,远甚于从来不敢吃饱饭。曾经当矿工的幸福

4月7日,记者来到淄博市博山区丁吉昌的家中,村北不远处,就是老人曾付出青春和血汗的八陡煤矿,煤矿下辖各煤井早已关停。

每个人都有青春的过往,在老人1956年的省供销社淄博陶瓷批发社工作证上,丁吉昌英俊、潇洒,与如今两鬓苍苍、弯腰驼背的样貌截然两样。

在批发社工作一段时间后,丁吉昌1969年转到了镇办企业入陡煤矿。据老人回忆,由于生产发展对煤炭资源的急需,在矿上工作的丁吉昌当时收入还算较好,加上老伴也在煤矿工作,丁吉昌当时对自己的生活和收入还算满意。

就这样从1969年到1985年,丁吉昌在入陡煤矿的新生煤井工作了16年。1985年,退休时矿上给他定的退休金为每月86.88元。连丁吉昌都没想到,每月86.88元的退休金竟然一直领到现在。而记者查询发现,八陡煤矿下辖的新生等煤井直到2005年才在当年整顿小煤井的风潮中关闭。

难以确诊的职业病

其实,早在矿上干活时,丁吉昌就觉得整日里呼吸困难,但自己一直没有被视为“大病”治疗过。在年岁渐高时,他已经慢慢感觉“肺”不是自己的了,呼气吸气时鼻孔里就像塞着一团棉花。

在丁吉昌的床上,记者看到了两个枕头叠加的超高枕头,用老人的话说就是不能枕矮了,而且晚上都得侧着睡,自己已经多年没有仰头睡过觉了,等到阴雨天或者天气骤凉,侧着睡、趴着睡都不行,就只能整夜坐着。

如今一到冬季,老人就不敢在老宅子里住,因为他也知道一旦感冒,对别人来说也就咳嗽两声的事儿,对自己来说可能就是“要命的”。

2009年年底,实在受不了昼夜痛苦煎熬的丁吉昌到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做检查,对方开具了“住院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上,记者看到丁吉昌被初诊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其实,医生说的很明白,就是尘肺,但是要想确诊开诊断证明书就要住院。这需要缴纳1 2500元的住院费用,我每个月只有86元的退休费,实在缴不起!”

艰难的维权路

丁吉昌和家里人都明白,自己的“痨病”是受煤矿工作所害。

“井下就是四块石头夹一块肉,从井口下去100多米深才是工作的坑道,只有1米多高,人在里面只能弯着腰。我是负责放炮的,一天要放几十眼,里面连风车都没有,只戴着个口罩,一放炮全都是粉尘,根本没法呼吸,我们在里面部憋得尿下。”描述其当年的工作环境,丁吉昌的话语很简单。

然而,自认为在镇办煤矿发展中出了血汗的丁吉昌,在被医院定性为疑似职业病后,在为自己维权时陷入了困局。

第12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看守所对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的管理,做好罪犯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看守所执行刑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未成年犯,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三条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监管罪犯。监区和监室应当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第四条看守所管理罪犯应当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

第五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罪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

罪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劳动。

第六条看守所应当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罪犯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看守所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第二章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收押

第八条看守所在收到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送达的人民检察院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的当日,应当办理罪犯收押手续,填写收押登记表,载明罪犯基本情况、收押日期等,并由民警签字后,将罪犯转入罪犯监区或者监室。

第九条对于判决前未被羁押,判决后需要羁押执行刑罚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凭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文书收押,并采集罪犯十指指纹信息。

对于发现余罪的罪犯,需要将其羁押到立案地看守所的,立案地看守所凭拘留证、逮捕证复印件收押。对于人民法院异地再审开庭,需要将罪犯临时羁押在异地看守所的,异地看守所凭提起刑事再审的诉讼文书、提审手续收押。

第十条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收押罪犯时,看守所应当进行健康和人身、物品安全检查。对罪犯的非生活必需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对违禁品,应当予以没收。

对女性罪犯的人身检查,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第十一条办理罪犯收押手续时应当建立罪犯档案。罪犯档案一人一档,分为正档和副档。正档包括收押凭证、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减刑、假释裁定书、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副档包括收押登记、谈话教育、罪犯考核、奖惩、疾病治疗、财物保管登记等管理记录。

第十二条收押罪犯后,看守所应当在五日内向罪犯家属或者监护人发出罪犯执行刑罚地点通知书。对收押的外国籍罪犯,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所属公安机关。

第二节对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第十三条罪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诉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申诉材料转递给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罪犯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律师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罪犯有权控告、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看守所应当设置控告、检举信箱,接受罪犯的控告、检举材料。罪犯也可以直接向民警控告、检举。

第十五条对罪犯向看守所提交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对罪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五日予以转送。

看守所对控告、检举作出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或者处理结果通知具名控告、检举的罪犯。

第十六条看守所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第三节暂予监外执行

第十七条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本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管教民警或者看守所医生也可以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八条看守所接到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或者意见后,应当召开所务会研究,初审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形对罪犯进行病情鉴定、生活不能自理鉴定或者妊娠检查,未通过初审的,应当告知原因。

所务会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第十九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妊娠检查,应当到医院进行;生活不能自理鉴定,由看守所分管所领导、管教民警、看守所医生、驻所检察人员等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对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看守所应当通知罪犯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如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

对于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十条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或者罪犯家属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看守所审查确定。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

(三)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有条件履行保证人义务;

(四)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县级公安机关辖区。

第二十二条保证人应当签署保外就医保证书。

第二十三条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区域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执行机关报告;

(五)被保证人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填写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并附病情鉴定或者妊娠检查证明,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鉴定,或者哺乳自己婴儿证明;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同时附保外就医保证书。县级看守所应当将有关材料报经所属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地市级以上看守所应当将有关材料报所属公安机关审批。

看守所在报送审批材料的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副本、病情鉴定或者妊娠检查诊断证明、生活不能自理鉴定、哺乳自己婴儿证明、保外就医保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抄送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机构。

第二十五条看守所收到批准机关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后,应当办理罪犯出所手续,发给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并告知罪犯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送交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服刑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辖区,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监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监管部门,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指定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收监或者刑满释放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看守所收到执行地公安机关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收监执行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将罪犯收监。

第二十九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刑期届满的,看守所应当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第三十条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应当将执行地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归入罪犯档案,并在登记表中注明。

第四节减刑、假释的提请

第三十一条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由管教民警提出建议,报看守所所务会研究决定。所务会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第三十二条看守所所务会研究同意后,应当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看守所内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民警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看守所应当重新召开所务会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第三十三条公示完毕,看守所所长应当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看守所公章,制作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经所属公安机关审核后,连同有关材料一起提请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十四条执行地公安机关向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减刑、假释建议的,应当提供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材料。看守所接到相关建议和材料后,应当召开所务会研究,报经所属公安机关审核后,提请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十五条看守所提请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时,应当送交下列材料:

(一)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第三十六条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前,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撤回减刑、假释建议书;在减刑、假释裁定生效后,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定建议。

第三十七条看守所收到人民法院假释裁定书后,应当办理罪犯出所手续,发给假释证明书,并于三日内将罪犯的有关材料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第三十八条被假释的罪犯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看守所应当在收到撤销假释裁定后将罪犯收监。

第三十九条罪犯在假释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时,看守所应当为罪犯办理刑满释放手续。罪犯在假释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应当将执行地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归入罪犯档案,并在登记表中注明。

第五节释放

第四十条看守所应当在罪犯服刑期满三十日前,将拟释放的罪犯通知罪犯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刑满释放人员患有重病的,看守所应当通知其家属接回。

第四十二条外国籍罪犯被判处附加驱逐出境的,看守所应当在罪犯服刑期满前十日通知所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第三章管理

第一节分押分管

第四十三条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罪犯数量少的,可以集中关押。

第四十四条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对罪犯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级处遇。对罪犯适用分级处遇,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核结果确定,并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对不同处遇等级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在其活动范围、会见通讯、接收物品、文体活动、奖励等方面,分别实施相应的处遇。

第二节会见、通讯、临时出所

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罪犯与受委托的律师会见,由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看守所应当查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并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

第四十七条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和缔结的领事条约的有关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探视其本国籍罪犯,或者外国籍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要求会见的,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看守所根据省级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予以安排。外国籍罪犯亲属或者监护人再次要求会见的,可以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申请。

外国籍罪犯拒绝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探视的,看守所不予安排,但罪犯应当出具本人签名的书面声明。

第四十八条经看守所领导批准,罪犯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通话;外国籍罪犯还可以与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通话。通话费用由罪犯本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少数民族罪犯可以使用其本民族语言文字会见、通讯;外国籍罪犯可以使用其本国语言文字会见、通讯。

第五十条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

第五十一条会见、通讯应当遵守看守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可以中止会见、通讯。

第五十二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友或者监护人通信。看守所应当对罪犯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

罪犯写给看守所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五十三条办案机关因办案需要向罪犯了解有关情况的,应当出具办案机关证明和办案人员工作证,并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后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五十四条因起赃、辨认、出庭作证、接受审判等需要将罪犯提出看守所的,由办案机关出具公函,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后提出,并当日送回。

侦查机关因办理其他案件需要将罪犯临时寄押到异地看守所取证,并持有侦查机关所在的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函的,看守所应当允许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人民法院因再审开庭需要将罪犯提出看守所,并持有人民法院刑事再审决定书或者刑事裁定书,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书的,看守所应当允许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五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第五十六条被判处拘役的外国籍罪犯提出探亲申请的,看守所应当报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被判处拘役的外国籍罪犯探亲时,不得出境。

第五十七条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

第五十八条罪犯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应当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后出所办理,由二名以上民警押解。

第五十九条罪犯进行民事诉讼需要出庭时,应当委托诉讼人代为出庭。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诉讼等必须由罪犯本人出庭的,凭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办理临时离所手续,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负责押解看管,并于当日返回。

罪犯因特殊情况不宜离所出庭的,看守所可以与人民法院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到看守所开庭审理。

第六十条罪犯遇有配偶、父母、子女病危或者死亡,确需本人回家处理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可以暂时离所,由二名以上民警押解,并于当日返回。

第三节生活、卫生

第六十一条罪犯伙食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公安部门制定的实物量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罪犯应当着囚服。

第六十三条对少数民族罪犯,应当尊重其生活、饮食习惯。罪犯患病治疗期间,看守所应当适当提高伙食标准。

第六十四条看守所对罪犯收受的物品应当进行检查,非日常生活用品由看守所登记保管。罪犯收受的钱款,由看守所代为保管,并开具记账卡交与罪犯。

看守所检查、接收送给罪犯的物品、钱款后,应当开具回执交与送物人、送款人。

罪犯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使用物品和支出钱款。罪犯刑满释放时,钱款余额和本人物品由其本人领回。

第六十五条对患病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及时治疗;对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

第六十六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外国籍罪犯死亡的,应当立即层报至省级公安机关。

罪犯死亡的,由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或者医院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第四节考核、奖惩

第六十七条看守所应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罪犯改造表现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情况由管教民警填写。考核以罪犯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参加劳动等情况为主要内容。

考核结果作为对罪犯分级处遇、奖惩和提请减刑、假释的依据。

第六十八条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看守所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管理规定,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爱护公物或者在劳动中节约原材料,有成绩的;

(四)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五)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对罪犯的物质奖励或者记功意见由管教民警提出,物质奖励由看守所领导批准,记功由看守所所务会研究决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看守所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看守所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所探亲。

第六十九条罪犯申请离所探亲的,应当由其家属担保,经看守所所务会研究同意后,报所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探亲时间不含路途时间,为三至七日。罪犯在探亲期间不得离开其亲属居住地,不得出境。

看守所所务会应当有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员签名。

不得将罪犯离所探亲时间安排在罪犯刑期末期,变相提前释放罪犯。

第七十条对离所探亲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离所探亲证明书。罪犯应当在抵家的当日携带离所探亲证明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返回看守所时,由该公安派出所将其离所探亲期间的表现在离所探亲证明书上注明。

第七十一条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情节较重的,予以记过;情节严重的,予以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聚众哄闹,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民警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看守所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对罪犯的记过、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看守所领导批准。禁闭时间为五至十日,禁闭期间暂停会见、通讯。

第七十二条看守所对被禁闭的罪犯,应当指定专人进行教育帮助。对确已悔悟的,可以提前解除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书面意见,报看守所领导批准;禁闭期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禁闭。

第四章教育改造

第七十三条看守所应当建立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制度,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文化、技能等教育。

第七十四条对罪犯的教育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恶性程度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坚持因人施教、以理服人、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所内教育与所外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七十五条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设立教室、谈话室、文体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电化教育室、心理咨询室等教育改造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施。

第七十六条看守所应当结合时事、政治、重大事件等,适时对罪犯进行集体教育。

第七十七条看守所应当根据每一名罪犯的具体情况,适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第七十八条看守所应当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配合看守所开展社会帮教活动。看守所可以组织罪犯到社会上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第七十九条看守所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鼓励罪犯自学。

罪犯可以参加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看守所应当为罪犯学习和考试提供方便。

第八十条看守所应当加强监区文化建设,组织罪犯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创造有益于罪犯身心健康和发展的改造环境。

第八十一条看守所应当组织罪犯参加劳动,培养劳动技能,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罪犯参加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培训。

第八十二条看守所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

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看守所对于参加劳动的罪犯,可以酌情发给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看守所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罪犯在看守所内又犯新罪的,由看守所侦查;重大、复杂案件由所属公安机关侦查。

第八十六条看守所发现罪犯有判决前尚未发现的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报告所属公安机关。

第八十七条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关押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的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