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0 18:33: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学环境卫生部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把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
夏秋季是手足口、霍乱、痢疾、甲肝、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极易暴发或流行。近年来的传染病防控经验表明,做好手足口、霍乱等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在预防。只有及时阻断传染病的传播渠道,才能有效控制各类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这也是我们现在召开这次防治工作会议的主要原因。今年以来,卫生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保证了我县传染病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但从目前我县手足口病发病情况看,虽然发病人数总量小,但也存在重症患者,特别是随着季节性的温度升高,手足口等夏秋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即将到来,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当前发生的疫情是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的民生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要强化职责,积极应对,尤其重要的是要克服麻痹思想、轻敌意识,清醒地看到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和复杂性,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保持百倍警惕。要把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和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来抓,提早动手,认真总结过来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扎实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全力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硬化措施,全力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
当前,正值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肠道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机率大大增加,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也将面临严峻形势,不容乐观,更不容忽视。我们要在重点环节预防、重点区域筛查和重点病种治疗上狠下功夫,做到“不留死角抓预防,不误时机抓送诊,不惜代价抓救治”。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各场镇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宣传、教育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健康*、幸福人民”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板报、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讲解预防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治措施,使广大群众了解其危害、明白其传播途径、掌握其预防办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预防疫情的发生和扩散,避免不必要的恐慌。要组织开展以传染病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能力,保护身心健康。同时要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县卫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疫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对外任何手足口病疫情,新闻宣传部门要严肃新闻纪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口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抓好舆论引导,并对社会上流传的谣言及其他容易影响稳定的因素,要及时澄清实事,以正视听。
(二)加强监测预警,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各级医疗机构都要做好准备,尽快设立肠道门诊,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提高对手足口、霍乱、痢疾、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敏感性。对前来就诊的病人要逐例、逐项登记,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县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和我县《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手足口病、霍乱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和报告,认真做好病例登记,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救治。要对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变化做出科学的预测、预警,一旦出现暴发苗头,迅速采取措施,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严防疫情发生和蔓延。同时,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处置队伍,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现暴发疫情,及时报告并调查处置。
(三)加强医疗救治,保护患者生命安全。实践证明,重症病例的早发现和救治是挽救患者生命的关键,尤其是EV71肠道病毒所致的神经元性肺水肿不同于一般重症肺炎的治疗方案,时间和效率就是生命。一要建立健全医疗救治预案。各级医疗机构要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和我县《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认真制定本单位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防疫救治水平。要分层次、分内容办四类培训:一是对医疗机构儿科、传染科主任、医生、业务院长、卫生院院长进行培训;二是辖区内医务人员特别是对乡村医生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对托幼机构进行培训;四是对幼儿家长进行培训。三要加强收治管理。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承担的医疗救治职责,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筛查登记、留观收治、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治疗和转诊行为,对每一例患者都要进行明确诊断,凡诊断为手足口病的,要及时报告,全力施治。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深入各医疗机构进行巡诊治疗,一旦发现重症患儿,要立即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大投入,配齐配强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水平。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逐级分诊负责制,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不漏诊、不误诊,不能不负责任的转诊。四要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隔离治疗患者,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限制住院病人陪护和接触者人数,认真落实消毒措施,避免发生院内感染。
(四)加强重点人群防控,严防较大疫情发生。婴幼儿、学龄儿童是手足口病等夏秋季传染病易感、高发人群,也是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积极采取以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疫点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发现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要随时了解幼儿和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做到校园不漏班、班不漏人。卫生、教育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学生提供安全饮水,保证教室、宿舍经常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消毒,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患者,必须立即隔离,及早动员患病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要指导幼儿和学生家长搞好家庭室内外的环境清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经常消毒,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儿童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要尽早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五)加强卫生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是减少疾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调查结果表明,手足口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与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状况有很大关系,养殖小区附近和环境较差的农村居民发病率明显高于其它地区。因此,各场镇和各相关部门要以“五清理、一消杀”(即清理垃圾、清理厕所、清理沟河池塘、清理庭院住宅、清理摊点和消杀病虫媒生物)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降低发病风险。要加大村庄、生活小区、学校、托幼机构、饭店、大型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的环境卫生治理,深入开展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群众健康水平。
三、全民动员,通力协作,确保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更是各级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大家一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思想不松懈、领导不削弱、措施不放松,确保全县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各场镇要高度重视,主动上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把以手足口病为重点的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防治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层层落实各项防控责任,落实责任承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实。文广部门要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等夏秋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介绍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意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等夏秋季传染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教育体育部门要加强本系统特别是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了解和掌握必要的防病知识,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夏秋季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医疗救治、预防控制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医疗设备投入,组织好专业培训,提高医疗救治水平。要通过加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网络建设,把夏秋季传染病防治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推动群众国卫生运动的深入开展,加快以手足口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各项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能不能有效防治和控制疫情是对我县卫生疾病防控能力,特别是卫生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肃纪律和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会后县政府将迅速派出督查组,分赴基层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小学、托幼机构等重点领域的手足口病防治方案和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春以来,传染病流行的因素不断增加,从我国部分省份年初发生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到近期较大范围手足口病疫情,并出现死亡病例,也为我市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敲响了警钟。年初以来,我市在个别县区分别发生了腮腺炎、风疹、猩红热、手足口病等疫情,部分地方出现了暴发疫情,主要集中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县、区风疹疫情较严重,特别是一中出现暴发疫情;县、区流行性腮腺炎流行严重,县三中、三小,五小、幸福小学等学校都出现了暴发疫情;区西岗子中学出现了猩红热暴发疫情;县干叉子乡胜利幼儿园出现了手足口病暴发疫情;今年夏季传染病具有病种多、发病早、发病区域广的特点,尤其是部分地方主要领导对夏季传染病防治重视不够,暴发疫情处置不够果断,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一些明显的薄弱环节,广大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强化,防控形势不容乐观。我市是口岸城市,对外交流和贸易往来十分活跃,因此,做好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民生意识,把夏季传染病特别是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传染病防治作为当前公共卫生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措施,科学做好防控工作
夏季传染病防治的关键在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采取切实措施,实行科学防治,努力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流行,力争不出现死亡病例”的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疫情监测网络,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的收集、核实、报告、追踪、随访工作,动态监测疫情,及时分析疫情,特别是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小学、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车站等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坚决杜绝不报、迟报、谎报及漏报疫情的现象,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是加强医疗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水平。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肠道门诊,注意发现可疑病例并及时排查。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科、儿科、急诊科和内科等医疗救治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诊疗救治水平,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救治成功率,降低患者病死率。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等控制措施,严防医院内部感染发生。要储备充足的器械、药品和试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是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建立有效免疫屏障。疫苗是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预防传染病的措施。因此,各地要在做好常规免疫工作基础上,一旦发现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有流行的苗头,要迅速采取应急接种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四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提高人民群众防病治病意识,积极做好风险沟通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通过媒体积极主动向公众宣传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传染病防治知识,使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及防病习惯,有病及时就诊,及时隔离,及时治疗,自觉采取免疫措施,预防各类传染病发生。
五是加强传染病监督执法检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疫情报告及疫区处理执法检查工作,对医院、社区、个体诊所要加强传染病的诊断与报告管理工作,对漏报、迟报、瞒报情况进行依法处理。督导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对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防控工作
学校、托幼机构是一个人员密度大、相互接触较为密切的场所,中小学生和幼儿是夏季传染病预防控制重点人群。因此,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特别加强对托幼机构的督促检查,要联合卫生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对一些不符合办学条件、卫生条件差的托幼机构坚决取缔。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健全传染病管理制度和防治组织网络,指定专人负责全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并督促落实,常抓不懈。
一要做好宣传教育活动。近期要将夏季常见传染病知识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托幼机构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校内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及预防接种的组织工作。要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在校学生的计划免疫年龄组接种以及其他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免疫接种工作。
二要落实各项制度,做到传染病人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学生、幼儿晨检工作,落实学生、幼儿缺课、缺勤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随时掌握呼吸道及肠道传染病发病动态。一旦发现短期内学生缺课、缺勤异常增多,学校有呼吸道及肠道传染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要立即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积极组织学生及时就医,采取隔离和消毒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学校、托幼机构如发生暴发疫情,学校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应急接种等应急措施,以尽快扑灭疫情。要认真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和学生传染病治疗和管理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告,并密切关注疫情动向,对确诊的传染性病人要实行休学,隔离治疗,传染性消失后,凭传染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对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工,学校要劝其离岗,隔离治疗,决不允许带病上岗。
三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学校要在新生入校时按照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程序认真核查,及时发现未接种疫苗的儿童,要求其进行补种,防止这部分易感儿童在学校累积引起传染病暴发流行,使学校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避免暴发流行。
四是做好各项预防工作。要做好教学场所、生活场所通风换气,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的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等,杜绝流行性传染病在学校传播。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尤其是已发生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尽量避免全校范围的集会。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四、加强领导,争取防治工作的全面胜利
做好夏季传染病疫情防治是重大民生问题,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对当前传染病的防治形势和防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要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落实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科学防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要协调配合,强化保障措施。卫生部门要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法》赋予的职责,充分掌握和分析当地传染病控制工作的现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制定对策,把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教育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全力保证ⅰ类疫苗免费及防治工作的需要。宣传、工商、畜牧兽医、建设、食药监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防治工作。农垦及森工系统要在疫情预防、监控、病人救治等方面相互支持、加强协作、互通信息。
一、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的目的就是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初级卫生保健是指最基本的,人人都能得到的、体现社会平等权利的、人民群众和政府都能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服务。"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是全社会的事业,是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方面。
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首先要明确初级卫生保健含义:
一是从居民的需要和利益来看:是居民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居民团体、家庭、个人均能获得的费用低廉、群众乐于接受的卫生保健。
二是从它在卫生工作中地地位和作用来看:是应用切实可行、学术上可靠的方法和技术;最基层的第一线卫生保健工作;是国家卫生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以大卫生观念为基础,工作领域更宽,内容上更加广泛。
三是从政府职责和任务来看: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职责;是各级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心群众疾苦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卫生保健活动的有效形式。四是从社会和经济发展来看:是社会经济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必须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和具体体现;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领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工作,以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作为我县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龙头。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涵盖了整个卫生工作,包括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卫生监督。通过创建工作,建立起适应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广大农村居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党和政府的职责,也是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完善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思路、大政策。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群众不生病、少生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三、攻克重点难点、把握薄弱环节
和难点指标任务需要乡、镇政府支持、帮助乡镇卫生院去落实。只有每一个乡、镇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任务全部落实了,才有全县任务落实。
四、明确责任,加强部门协作。
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涉及到政府多个部门,涉及到社会千家万户,要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就必须人人参与;就需要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支持这项工作;认真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的实施。
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不能认为仅仅是卫生部门的工作,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是各级政府行为,是整个社会共同的需求、共同的责任。因此,同心协力、齐抓共管是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达合格目标的重要一环。各部门应通力合作,县直有关单位要按对应任务承担责任,明确自已的职责和任务。各乡、镇政府除应承担自身的责任外,还要担负起督促乡镇卫生院落实有关指标的责任。县政府将与各乡镇政府签定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任务责任书。卫生部门内部,也要将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有关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也要与下属单位签定相关的任务责任书。卫生局机关和创建农村卫生示范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只有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工作才会有新的突破;新的进展;新的辉煌。发展计划部门:要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财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调整卫生支出结构,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促进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目标的实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加强农村改水、改厕的规划和实施,组织新技术的交流、推广,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监督指导。
教育部门: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备健康教育师资,并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健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同时要搞好学校卫生,改善学校食堂卫生及其它卫生条件。文化、广播电视、新闻部门:要加强农村卫生示范县(初级卫生保健)的宣传报道,积极传播卫生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自我保健能力,宣传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卫生部门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是创建农村卫生(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的主力军,大量的工作要靠卫生部门去落实。尤其是农村卫生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服从和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大局。
五、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摘要: 流行性腮腺炎,俗称“痄腮”、“流腮”,是一种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儿童和青少年中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多见于4-15岁的儿童和青少年,亦可见于成人,好发于冬、春季,在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儿童集中的地方易暴发流行,曾在我国多个地方发生大流行,成为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重点疾病之一。目的通过对流行性腮腺炎的预防控制及治疗,以达到及时有效地控制流行性腮腺炎的发病,以提高疗效,缩短疗程,减少并发症,缩短流行时间,杜绝传播、传染的目的。方法 环境消毒,用84消毒液喷雾及擦拭消毒,用食用醋熏蒸,保持房间空气流通,隔离传染源,治疗感染者,预防接种保护易感人群,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结果流行时间120天,65例患者均获痊愈。结论通过对流行性腮腺炎的预防控制治疗,可以达到提高疗效,缩短疗程,减少并发症,缩短流行时间,杜绝传播、传染的目的。
关键词:流行性腮腺炎 预防控制 治疗
前言
流行性腮腺炎简称流腮,是呼吸道传染病,由腮腺炎病毒所引起。临床特征为发热及腮腺非化脓性肿痛,并可侵犯各种腺组织或神经系统及肝、肾、心脏、关节等器官。常可引起脑膜脑炎、炎、胰腺炎、乳腺炎、卵巢炎等症状。腮腺炎主要表现为一侧或两侧耳垂下肿大,肿大的腮腺常呈半球形,以耳垂为中心边缘不清。对辖区内一所出现疫情的小学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现将资料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调查总数752人,男450人,女302人。发病65例,年龄最小7岁,最大12岁。其中男45例,女20例。所有发病病例均有、食欲不振、耳部疼痛及腮腺肿大等症状和体征,部分病例有发热,头痛、呕吐,病例大多集中在部分班级。白细胞计数大多正常或稍增加,淋巴细胞相对增多,根据临床表现和流行特点,确定为校内腮腺炎发病流行。
1.2 流行病学分析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全年均可发病,以冬、春季为主,患者以学龄儿童为主。此次腮腺炎的发病流行,主要原因是由学生缺乏对该病的免疫力,部分学生未接钟腮腺炎疫苗,教室通风换气不充分,自从成立小组合作学习惯,学生相互密切接触,在发生首例病例和疫情流行趋势时,学校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未能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没能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致使本病在校内流行。
1.3 处理措施
(1)对一周发病较多的班级6(1)班进行停课,对全校学生发致家长的一封信。介绍腮腺炎危害,传播途径,主要临床表现,对学生进行有关腮腺炎防治知识的教育,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传染病是可防、可控、可治愈的,我们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更多孩子的身体健康
(2)对学校教室、寝室进行全面消毒,对患病学生进行调查随访,核实诊断疫情,在呼吸道疾病流行期间,尽量减少到人员拥挤的公共场所;出门时,应戴口罩,尤其在公交车上;
(3)积极治疗者,隔离传染源:对患病学生禁令居家隔离治疗或住院治疗。治愈前,不得进入学校上课或进入公共场所,以免传播、感染他人。患者治愈返校时,须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体检,一旦发现孩子患疑似流腮,有发热或出现上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有利于早期诊治;
(4)加强消毒工作,切断传播途径:对教室每天进行空气消毒,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阻止病毒在空气中传播,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四勤一多”: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身体、多喝水。
(5)开展预防接种,接种疫苗是预防流行性腮腺炎最有效的方法,儿童应按时完成预防接种,家长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带学生到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注射腮腺炎疫苗,费用自理,每针75元。同时,也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预防性服药。
(6)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①卫生部门每天对学校进行调查,进一步核实腮腺炎发病数,核实诊断,了解掌握患病学生治愈及返校上课等情况。②学校加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应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同时配合卫生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对可疑病例进行隔离观察、治疗,防止疫情蔓延。③辖区医疗单位加强对疫情的监测报告,每天学校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及时汇报,每天定时向卫生院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1.4 结果 流行时间120天,65例患病学生均获痊愈。
2 体会
对流行性腮腺炎的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和教育,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民众对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及预防意识,合理开展预防接种,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扩散,确保民众身心健康。一旦发现有腮腺炎,不应恐慌应隔离至腮腺肿胀完全消退后才可入托或上学,以免传染给其他小儿。另一方面教师及学生家长应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膳食、劳逸结合、增强疾病的抵抗体力,避免腮腺炎的诱发。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拥有一个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校长室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代伙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音乐室、小书虫俱乐部、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 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百禄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纳入当前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中,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各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或组员,下设晨检组、卫生组、宣传组、检查组、信息组、培训组、应急组等,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甲流感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制定了《中心小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增加了卫生教师,任命了邱世军校长为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的信息沟通联系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制定防控工作网络图,完善了卫生和防控工作制度、《中心小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问责制》,层层布置,确保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组织培训
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平台进行宣传,学校对外设立了一个橱窗、校内设立两个橱窗、一个黑板报宣传预防甲流感的知识、每个班级张贴了宣传画,每个班级的黑板报都开辟了专门的栏目,进行宣传,向全校学生发送**乡联校印发的《致家长一封信》,利用广播会议,向师生宣传,组织教师学习了教育部、卫生部《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学校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传达了9月7日在29中召开的校长、卫生教师培训会议精神,明确了学校是重点防控单位,根据专家预测,秋季天凉之后,甲型H1N1流感患者可能增加,所以要强化防范意识。敲响甲流感防控的警钟,同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让大家明白甲型H1N1流感是可控、可防、可治的。
卫生教师从假期起几次参加县乡政府、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举办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培训会,校长、卫生教师面向班主任、全体教师、全体学生做专题宣传培训,内容涉猎,面向防控领导组工作组成员应该如何做、班主任老师应该如何做、全体师生个人,如何做好个人卫生、如何加强防范等方面。先后在校内培训达5次,受训人员500人次左右。担任健康教育课程的老师,在开学第一周上了一堂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课。
上好体育课,组织好大课间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树立公德意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确保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抵御疾病。
四、环境卫生,通风消毒
在暑假期间,学校后勤总务部门,就组织了环境的改造和一些设备的维修,维修了自来水龙头、下水道、水池,清除了花坛、足球场上的杂草。开学前,为每个办公室、教室掸尘,打扫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为每个教室、办公室消毒。为了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设备保障,购置了84消毒液、喷壶、体温表、消毒用的药棉等医药器材。开学以后,环境卫生做到每天清扫保洁,每天检查,每天晨检把教室、办公室通风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各班和办公室做到通风换气情况良好。有工人专人负责消毒,每天对厕所消毒,每周至少一次为班级和办公室消毒。
五、构筑防线,做好晨检
做好晨检工作是构筑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带班行政对教师进行考勤,因病缺勤,登记、报告、追踪病因,控制外来人员入校。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报告、追踪病因。卫生教师巡视督促各班级各办公室通风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归类当天的晨检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从开学以来我们分别进行了开学前一周教师外出情况登记、开学前一周学生外出情况登记、对他们身体状况进行了解。
六、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为了应急突发事件,成立了应急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学校设立隔离室,防患于未然。
检查组对晨检情况进行检查、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工作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登记反馈,适时调整。
预防甲流工作以来,从思想上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1、保证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的正常开展,适当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身体锻炼,在家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自身免疫能力。
2、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温度适宜。对教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
一、*村基本概况
**乡**村位于县城东南部29公里处,交通便利,山川毓秀,地灵人杰,主导产业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全村辖5个村民组。近年来,**村两委班子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投资200余万元,修建活动场所、新建文体活动中心、开展人畜饮水、污水治理等工程,使村容村貌大为改观,村级发展大局实现了稳定、健康、快速的良好态势。
二、具体做法
首先,强化宣传,落实责任。为了进一步推动村庄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按照有关要求,村两委多次召开村班子会议、党员会议、村民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等,把如何搞好村庄整治的道理、做法、作用、好处宣传到家喻户晓。并成立了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制订了各项工作制度,全村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创卫氛围。
其次,制定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环境整治村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步实施,分解到人。1、与清运公司做好交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确保保洁效果。2、今年以来我们已经搞了多次大规模突击性清除垃圾运动,督促村保洁员,认真做好农户的日常垃圾收集,集中处理工作。3、做到村内房屋外观整洁,近期对裸露房屋进行全面粉刷。农民建房按规划建设,村民住房风格多样,基本达到美观整洁。
第三,消除四害,化解隐患。积极配合乡爱卫办、农科站开展春、秋两季灭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专人负责,同时积极配合乡农科站鼠密度测定;
开展经常性的消灭蚊蝇工作,村定期对公厕、垃圾填埋场、垃圾箱进行消毒;
每年九月发动全村农户进行一次消灭蟑螂的专项活动。
第四,食品安全,监督到位。全村食品卫生行业单位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工商营业执照齐全,食品存放、销售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
建立健全农村消费者联系点,落实人员和卫生部门每季度定期一次卫生检查监督制度;
全村未发生一起因食品引起的纠纷事情。
第五,健康教育,服务群众。我们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明确由村妇女主任分管健康教育工作,并在村公示栏有关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利用村有线广播定期播出有关卫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疾病预防等内容的宣传资料;
村小学开展卫生课;
发放宣传资料,向全村各位村民发放健康教育手册以及村正在创卫工作应做到的几点要求。
三、主要成效
自从开展创卫活动以来,我们村的村容村貌、人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工作原则
猪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快速反应。
二、组织管理
新城子乡各小学要建立人感染猪流感防控相应机构,中心小学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和部署全乡小学猪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体卫艺处,具体负责监督、协调和联络、控制疫情的措施、落实猪流感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各村小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的防控工作。
三、疫情监控
1.全乡各学校要坚持晨检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天都要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席的学生,要确定掌握病因,学校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体温超过37.5℃或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要密切观察,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及时上报中心小学,再由中心小学报告教育局。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密切关注与国外来访人员(回归人员)有密切交往的师生。学校要掌握相关相关师生情况,做好登记调查。对国外(特别是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四、应急处理措施
1.中心小学成立以两位校医为主的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如有疑似病例,立即到达现场处理及协助教育局保健所、卫生部门进行有关工作。
2.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3.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4.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五、其他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学校还应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猪流感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对学校校医进行人感染猪流感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够用有效。
3.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一、确实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1、教育局调整充实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局机关和市教育系统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落实好健康教育。我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的建设,落实人员配置、工作责任和经费投入;强化健康教育网络建设,要具有开展健康教育服务的工作网络和基本设施;提高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启用《健康教育管理手册》,规范健康教育工作台账资料的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健康教育指标达标。
1、学校健全健康教育工作机构。各中小学要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及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或兼职教师,落实健康教育工作责任。认真组织中小学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学生重点进行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碘缺乏病及控烟等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卫生与健康意识。
2、切实上好健康教育课。各学校要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足健康教育课时,小学、初中阶段要确保每周0.5节,开课率要100%。做到有课程安排、有教材、有教案、有检测、有成绩,并建立健康教育资料档案。教育局加强对各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做好卫生与健康知识以及防治常见病和流行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提高学生基础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80%以上)。
3、抓好卫生行为养成教育。各中小学要抓好日常卫生行为养成教育,提高学生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要认真抓好学生个人卫生(如勤剪指甲、头发,勤洗头、刷牙、洗澡换衣服等)的教育和检查,增添饮水和洗手设施,教育学生勤洗手,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认真组织学生的体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近视眼新发病率。认真做好每学年的新生入学健康体检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免疫接种工作。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监测工作,使感染率控制在3%以下(≤3%)。
5、抓好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在学校(园)内张贴控烟宣传画,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控烟知识;利用“世界无烟日”、“禁毒日”等,大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控烟健康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师、学生和家长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识。开展争创“无烟学校”健康教育局宣传活动。
三、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四化”(绿化、美化、净化、艺术化)建设,健全校园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和保洁制度,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好鼠、蚊、蝇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努力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摘要】目的:通过对流行性腮腺炎进行有效控制及免疫预防,达到降低流行性腮腺炎发病率、缩短流行时间、提高治疗效果、减少并发症。方法 通过实施治疗感染者、隔离传染源、监测疫情及预防接种保护易感染人群等措施来进行有效控制及免疫预防。结果 在进行及时有效控制及免疫预防后,流行性腮腺炎的流行时间得到了有效控制,仅为29天,感染的37例患者均痊愈且无并发症发生。 结论 及时有效的控制及免疫预防措施可提高流行性腮腺炎的治疗效果、缩短该病流行时间、减少并发症发生、杜绝该病的传染、传播。
【关键词】流行性腮腺炎 免疫预防 控制
流行性腮腺炎为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疾病,由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所引起,多发于青少年及儿童。全年都可发生感染流行,在冬春季节发病较多,常在学校、幼儿园中爆发。其临床症状主要有腮腺疼痛、非化脓性肿胀、畏寒、头痛、咽痛、食欲不佳、恶心、呕吐、全身疼痛等,体温可达39℃以上,通常一侧腮腺肿胀后1~4天累及对侧,其并发症常见的有病毒性脑炎、脑膜炎、卵巢炎、炎、心肌炎、胰腺炎等。我们通过对天王镇发生疫情的一所小学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控制及免疫预防控制措施,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具体报告如下:
1 对象及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08年5月句容市天王镇小学发生一有流行性腮腺炎,总调查人数705人,男382人、女323人。其中37人感染流行性腮腺炎,男24例、女13例,平均年龄11岁。37例感染病例均伴有不同程度无力、发热、耳部疼痛、头痛、食欲不振及腮腺肿大症状
1.2 治疗方法: 流行性腮腺炎无特效疗法,一般抗生素和磺胺药物无效,主要给予充分的水、足量的进食、卧床休息,服阿司匹林以控制感染。对已感染流行性腮腺炎的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隔离治疗,隔离患者卧床休息,直至腮腺肿胀完全消退,注意口腔清洁,饮食以流质或软食为宜,避免酸性食物,保证液体摄入量。同时加强学校教室消毒工作,开展腮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及预警报告。
2 结果
在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及免疫预防后,该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其流行时间仅为29天,37例感染患者在及时治疗后发病症状消失,痊愈出院且解除了隔离,同时也无任何不良反应及并发症出现;在进行疫苗预防接种后,疫情并未有进一步流行发展的趋势。
3 讨论
该病多发于5-9岁儿童,且常见于冬春季。在人口稀少、交通闭塞、集体机构人群中易引起暴发。若无计划性免疫实施,流行性腮腺炎往往会随人群抗体消长而发生周期性流行。一般2-3年会流行一次,7-8年为一流行周期。1岁内儿童因从母体胎盘中获得免疫抗体而使得其感染该病的几率大为减小。该病虽临床症状轻,但其可能会对感染患者造成的身体危害及社会影响不容忽视,因此应加强控制及免疫预防。我们通过对我镇发生流行性腮腺炎小学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及免疫预防,使得疫情得到了显著控制,其控制及免疫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隔离传染源。已感染患者及时并送往医院住院进行隔离治疗。在患者治愈前,不准许其进入公共场所或是学校上课,防止对其他人造成传播、感染。当患者治愈后,应由相关卫生部门对其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接受其返校学习。
3.2 切断传播途径。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将传染源进行隔离,并对教室进行彻底全面消毒,搞好个人及环境卫生,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
3.3 加强疫情的监测及预警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存在应立即向相关卫生部门报告,与此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实施有效控制措施,将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及治疗,以防疫情蔓延。同时还应对学校进行调查及走访,定时向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局等报告疫情情况。
3.4 进行免疫监测:随着疫苗的广泛使用,腮腺炎的发病率迅速降低。对健康未接种疫苗人群进行监测,有利于了解人群的既往感染情况,也是预测发病趋势制定免疫策略的主要依据。对接种疫苗人群的监测是我们评价免疫效果的重要手段,同时有利于掌握抗体水平的消长情况,为再免疫时间的合理安排提供科学依据。如对患有上呼吸道感染、中耳炎、腹泻病人的监测发现,初免及以后的抗体水平并无明显改变,说明上述疾病不应成为接种时的禁忌证。而对于有Ⅰ型糖尿病的儿童而言,经过监测,病例组儿童的抗体阳性率与对照组差异非常显著,男性比女性的差异更大,提示对特殊接种者应采取不同的免疫策略。
3.5 开展流行性腮腺炎预防接种。动员未感染过流行性腮腺炎的学生接种腮腺炎疫苗,开展预防接种,充分做好易感人群保护工作。有调查通过对暴发腮腺炎校园学生的疫苗应急接种后Logisti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影响其免疫效果的因素主要有:性别、既往感染史、疫苗接种史等。若单独采用腮腺炎疫苗或是将其与风疹、麻疹疫苗进行联合应急接种,接种者其年龄、接种季节及时间等均不会对防治效果造成影响。这也充分说明了即使疾病流行,其疫苗的免疫预防效果也能满足,可显著降低腮腺炎的发病率。
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带来了人口的大量流动,有关我国疫苗及接种方面的资料还很缺乏,特别是对疫苗接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缺少必要的认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开展预防接种和监测工作,对流行性腮腺炎进行控制及免疫预防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应加大《传染病防治法》教育宣传力度,科学合理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增强民众防范意识,确保民众身心健康,切实防范该病发生、蔓延扩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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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爱强.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的免疫预防预防[J]. 医学论坛,2007,(13):4384-386.
一、各区(含东川工业园区和生物园区)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辖区“建卫”长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辖区“建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辖区“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奖惩等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建卫日”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负责辖区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区级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机构、人员、经费落实;督导辖区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和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督导辖区医院和社区、企业、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
3.编制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全面落实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各项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卫生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
4.认真落实集贸市场、建筑(拆迁)工地管理制度,辖区各类市场、建筑(拆迁)工地管理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
5.负责辖区内绿地绿化带和管辖河道的管理,辖区绿地绿化带、河道水域管理各项指标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
6.全面落实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符合国家要求;制定辖区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负责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东川工业园区和生物园区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由城东区和城北区代管)
7.督导辖区内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各项制度,传染病防治工作符合国家要求。
8.组织开展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四害”密度指标控制在国家标准内。
二、主要责任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城管执法局
1.负责全市“建卫”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卫”市容环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建卫日”行业整治、宣传活动,防止市容环境卫生出现反弹,城市市容环卫管理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2.督导各区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道路机扫率和清洗率符合国家标准;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负责全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监管,市区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标准。
3.督导市场、建设(拆迁)工地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市卫生局
1.负责全市“建卫”公共场所、食品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本行业“建卫”成果。
2.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市级健康教育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全市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
3.组织开展全市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公共场所和食品卫生管理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
4.制定全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组织和督导各区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符合要求。
5.做好所属医院并协调省卫生部门做好省属和部队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达到国家要求;督导各区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6.督导市、区疾病防控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开展除“四害”执法工作。
(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1.负责全市“建卫”建设工地管理和市政设施管护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建筑工地管理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负责市管街道路面(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硬化、维护和修复,督导各区做好管辖街道路面和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硬化、维护和修复,市区市政道路管护符合国家标准;做好违法建设的确认,督导各区及时拆除违章建筑。
(四)市商务局
1.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废品收购市场和牲畜(禽)屠宰市场“建卫”长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编制全市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牵头负责并督导各区和市场主办方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农贸市场管理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
3.牵头负责全市并督导各区开展牲畜(禽)定点屠宰市场和再生资源市场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全市牲畜(禽)定点屠宰市场和再生资源市场管理符合国家标准;组织开展全市私屠乱宰专项整治工作。
(五)市工商局
1.负责全市“建卫”各类有形市场行业管理。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督导各区和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有形市场日常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3.组织开展取缔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六)市林业局
1.负责全市“建卫”绿化工作的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负责全市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落实绿线管理制度,园林绿化指标稳步增长;督导和考评各区绿化管理工作。
3.负责市区绿地绿化带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绿地绿化带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1.负责全市“建卫”拆迁工地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牵头组织开展拆迁工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拆迁工地管理符合国标要求。
(八)市环保局
负责全市“建卫”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各项环保指标巩固在国家标准之内。
(九)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
1.牵头负责全市“建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督导各区开展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3.负责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农畜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十)市公安局
1.负责全市“建卫”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市区内停车秩序合理、整齐、规范。
3.牵头负责市区内路边临时停车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市水利局
1.负责全市“建卫”河道管理和排水设施维护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负责直管河道卫生的日常保洁工作;组织开展河道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河道卫生达到国标要求。
3.做好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及时疏通堵塞,及时清理疏通下水道垃圾。
(十二)市质监局
1.负责全市“建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组织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食品加工业卫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十三)市交通局
1.负责全市“建卫”交通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行业整治和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2.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和公交车站亭、汽车站卫生整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负责公交站点(亭)健康教育宣传栏的设置和公交车、出租车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
1.负责全市“建卫”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和日常卫生的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建卫”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实施行业“建卫”日常监管和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建卫日”宣传活动,巩固提升“建卫”成果。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民办幼儿园和托儿所等民办托幼机构。
第二章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幼儿园要全面贯彻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安全的园舍。幼儿园必须设置在无污染(距污染源50米以外)、无噪音、无危险的安全区域内,房舍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和消防设施符合规定的标准;园内设有幼儿活动室、午休室、盥洗室、厕所,活动室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上,盥洗室和幼儿厕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的户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2平方米以上;幼儿园的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为幼儿提供伙食的幼儿园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有必备的设备设施。幼儿园有电视、VCD等电教设备3件以上,电脑1台;每班配有风琴(电子琴、手风琴、钢琴)、录音机、磁力黑板、贴绒教具、教学挂图、卡片等;有符合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特点的玩具,幼儿人均达到3件(套)以上;有大、中型游戏、体育器械3件以上;有图书柜,图书幼儿人均3册以上(每年新增图书占图书数量的20%);有适合幼儿使用的数量充足的桌椅、床等设施;为每个幼儿配备一巾一杯和餐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冬季取暖温度达到22℃以上。
3、有合格的师资。园长(或举办者)必须具有中师(师范类、幼师类)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岁,品行良好,无传染病、精神病,无明显生理缺陷;聘用的园长、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幼师及其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岁;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保健医生应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园长(举办者)、教师和保育人员要在县教育局备案,持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接受教育局、卫生部门组织的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审批注册制度,审批注册机关为县教育局。
第六条 审批注册提交的材料及审批程序:
1、申办人持所在地学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同意举办幼儿园的申请书到县教育局申请,填写《咸阳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申报表》,同时出具举办者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在接到申请核实其办学资质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未被同意受理的申办人,按照《不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说明的理由和提出的意见改进后,重新申办。
2、被同意受理者,持《同意受理举办民办幼儿园通知书》,组织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到卫生部门指定的保健机构进行岗前体检,办理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3、县卫生监督所实地检查幼儿园食堂情况,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4、县教育局对幼儿园进行实地验收,审查办园条件和资质。验收合格者,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准予登记注册的,县教育局30日内向举办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将《卫生保健许可证》、《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及举办者、园长、聘任教师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存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5、举办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民政、物价、税务、质监、交警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由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6、实行幼儿园撤销、变更报告和年检制度。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因故更名、停办、合办、迁址、变更或举办者改变性质,均应向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或确认手续,并由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每年12月,县教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办,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公告。
第四章 入园和编班
第七条 幼儿园每年春秋两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时,应予以照顾。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九条 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条 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25人,中班(四至五周岁)30人,大班(五至七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相应酌情减少。
第五章 卫生保健
第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和制度。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档案)。要对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和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将结果通知家长。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幼儿园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物中毒等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供给幼儿饮用水,并为幼儿饮水提供便利条件。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十九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幼儿中暑和冻伤。
第六章 教育保育
第二十条 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互相渗透,有机结合。要将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作为幼儿园教育的重要任务,严禁小学化倾向。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应面向全体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应合理综合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应创设与幼儿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和条件。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一条 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实践活动为前提,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二条 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教育的重要形式,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并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幼儿做游戏。应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材料应突出多功能性和可变性。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并根据幼儿的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促使幼儿保持愉快的情绪,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潜移默化,始终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二十四条 在各项活动中,应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尊重个体差异,研究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使用普通话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和小学互相配合,密切联系,注重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第七章 园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幼儿园举办者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园工作。
幼儿园可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应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由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园务会议(遇重大问题时可临时召集),对全园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
不设园务委员会的幼儿园,上述重大事项由园长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商议。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职工大会或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应制定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安排、总结工作。每学期末应向县教育局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三十条 幼儿园应接受上级教育督导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根据督导的内容和要求,汇报本园真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方面的制度。
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幼儿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并及时按要求向教育局报送相关统计表册。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按标准应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等构成。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忠于职责、为人师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园长应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备较强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园长由幼儿园举办者聘任并经县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任命。
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五)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努力为教职工业务进修创造条件;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管理园舍、设施和经费。
(七)指导家长工作。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全面负责本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制订和执行教育计划,完成教育保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搞好本班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本班幼儿生活,配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医务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执行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制度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幼儿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常识等。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九章 安全保卫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由园长负总责。幼儿园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对水、电、消防等设施及园舍进行巡视检查,严禁带入、存放、堆置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攻击型动物等。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房屋、玩具、电器、电源开关、煤气、暖气等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用电、用水、取暖防范措施,严防幼儿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幼儿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幼儿走失、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条 非寄宿的幼儿每天必须实行家人或亲人接送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陌生人、恶意行为人接走,保证幼儿安全回家。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等灾害的紧急疏散演练,使教师和幼儿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鼓励和提倡幼儿家长自愿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十三条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范畴,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安全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十章 相关部门职责
第四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联合执法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出现传染病流行、食品卫生和交通安全等恶性责任事故,按照部门职责,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把幼儿教育事业作为本乡镇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违规违法幼儿园要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进行查处,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和业务指导工作,要贯彻幼儿教育的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园长、教师培训活动。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幼儿园卫生保健有关制度,对幼儿园卫生条件、设施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组织实施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药监部门负责对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幼儿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配合教育部门对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违法办园等行为的幼儿园进行停办整改或者取缔。
城建部门负责对幼儿园校舍进行规划、检查、鉴定和验收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幼儿接送车的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制度,定期进行统计、清查和检测,对车况、使用年限、车型、驾驶员等情况统一建立档案,严格控制超员和违章驾驶。
物价部门负责根据生均培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依照教育部门分类定级结果,制定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审批执行。
广电部门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民办幼儿园公告专栏,由教育部门配合定期公示全县民办幼儿园检查整顿情况和分类定级评估结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各学区要把民办幼儿园作为本学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同公办学校一样安排,一样管理,一样检查,一样评估。要对本乡镇幼儿园、学前班的布点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保育、招生、收费、卫生、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园长、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各学区校长是本乡镇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民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安全事故预案,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第十一章 经费筹措
第四十六条 坚持谁办园谁出钱,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企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由举办单位或个人负责筹措园舍建筑、设备购置、内部配套建设、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办公等所需要的经费。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幼儿膳食费应按照民主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经费预算和决算,建立经费账目,接受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将年收入的20%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第十二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条 县教育局职成幼教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教育、卫生、公安、物价、广电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幼教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没有资质,违法开办的幼儿园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第五十二条 完善限期整改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进行年检,对合格的幼儿园进行颁证挂牌。对不合格或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复检,仍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办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效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四)在教育局年度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的。
第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有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等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或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五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个人,由教育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由教育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有较大失误或不服从管理的;
(四)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五)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六)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没有列入的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