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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会计履职报告

时间:2022-03-16 05:35:11

委派会计履职报告

第1篇

【关键词】公司管理 出资人

一、董监事履职的意义

董监事作为母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股东方权益代表,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贯彻母公司战略部署安排,行使法律赋予董监事的参会权、表决权、签字权、决策或监督权等权利,勤勉尽职的履行工作职责。董监事的勤勉履职有助于构建子公司内部权力制衡的约束机制,维护母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二、董监事的工作职责

母公司外派的董监事,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备所任职岗位业务素质,具备把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前瞻、预测能力和决策、判断水平,同时还应当具备比较全面的财务、经营、法律、管理、所从事行业等专业知识。

董监事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按章程在所任职公司参加重大事项决策,关心所任职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了解掌握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中或可能出现的重大情况,并以适当方式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意见或建议。维护股东方权益,检查督促相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即三会决议的执行,及时掌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资产、财务、计划、投资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在遇重大紧急事项的情况下,应按照相关法律和章程提请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时或事后立即向母公司报告。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工作中积极与其他股东方代表、董监事进行沟通。在提交议案、进行表决以及实施其他履职工作行为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集团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三、如何加强董监事履职行为的管理

(一)加强培训,提升董监事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董事会是子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承担着大量的经营管理工作;监事负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职责。一些董监事缺乏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在公司治理、决策、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不足,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母公司应加强子公司董监事培训,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的教育,组织对担任股东代表、董监事的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培训内容涵盖财务、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董监事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

董监事应于就职开始时制定本人履职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履职工作任务与时间,参加必要的学习、调研或其他相关工作时间。董事长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或临时组织(或按公司章程规定委托他人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实施公司的部署和要求,与各股|方及董事沟通协调,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明确程序,规范董监事履职的流程

母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董监事对相关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公司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组织股东代表、董监事按照公司意见出席会议,发表意见、进行表决或签署相关文件。

(1)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召开股东会、董监事会时应提前将议案上报母公司,同时发送公司董监事,董监事收到议案后应针对有关具体情况提出本人意见。

(2)收到会议议案和董监事意见后,母公司审批并研究确定母公司意见,并将最终意反馈至各董监事。董监事需根据母公司意见出席会议,审议、表决或签署相关议案。董监事出席会议时出现临时情况,致使未按母公司进行表决,相关董监事应及时向母公司报告,必要时提交书面报告进行说明。

(3)董监事应按时出席所任职公司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按规定向所任职公司办理请假、委托他人出席等手续,受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项、是否委托表决及表决意见,以及公司要求说明的其他事项等。

(4)母公司派到所出资公司的股东代表出席股东会需要持有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应依据相关授权书所列示内容审议并表决或签署相关文件。股东会现场临时增加或减少股东会议案时,股东代表未经授权不得予以表决,因特殊原因对未经授权的议案进行表决,应及时向母公司报告有关情况。出席参股公司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应妥善保存会议资料,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当次会议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报送母公司。

(5)董监事应对会议通过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事项,应及时对公司提出质询,予以制止或要求纠正,必要时报告母公司。

(三)完善机制,加强对董监事的考核激励

母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对外派董监事的考核与激励。将薪酬与所派驻子公司利益增减情况相挂钩,同派驻公司的经营风险相挂钩,充分调动外派董监事履职的积极性。

董监事应于每年一季度之前,报送本人上年度履职工作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①所履职公司名称、本人职务、专职或兼职;②所任职公司重大事项(包括股东方变动、股权比例调整、董监事变更、经营层变更、利润分配、重大投资、重大并购重组等事项);③本人担任董监事的具体工作情况:董监事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所在公司实际履职的工作时间及主要工作,如参加会议、听取汇报、考察调研等;④审议通过议案的情况及议案的执行情况;⑤对公司规范治理,发展战略、重大经营决策等提出意见或建议;⑥公司经营管理层尽职尽责情况。

第2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企业正确运用各项理财自,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9号)的有关规定精神,参照《**省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派驻试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委派财务总监,旨在把派出机构、被委派单位、有关职能部门有机联系起来,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新型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经常性的事前、事中的监控作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堵塞企业财务管理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源头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条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派驻单位的国有资产运营和财务会计活动以及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第四条财务总监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坚持知情、报告、建议、不决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不得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试点企业、单位的范围,包括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市级重点工程、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企业。

第六条市财政局负责对财务总监的管理,财务总监对派出机关负责。

第七条财务总监一经派驻,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由派出机关告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税务、审计和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积极支持财务总监的工作,认真听取财务总监反映企业的情况和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二、财务总监的职责及权限

第八条财务总监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企业国有资产运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支持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监督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参与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确保企业会计资料及信息的真实、完整。

(三)了解、掌握企业重大项目经济决策的可行性研究和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

见。

(四)财务总监在履行上述(一)至(三)项职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请求处理。派出机关收到报告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对财务总监的报告作出答复。

第九条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国家财经法规监督检查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活动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有效性。

(二)要求企业提供与财务收支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包括企业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帐

户的情况,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等,企业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三)检查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情况,包括企业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务收支数据以及有关资料。

(四)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审核企业大额资金运用及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汇往境外资金、处理不良资产、发行企业债券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并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提出建议和意见。如建议未被采纳,应及时上报派出机关。

(五)有权就有关财务问题进行调查。

(六)接收企业职工对企业违反财经纪律有关行为的举报,并按职责分工转有关部门处理。

三、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

第十条财务总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会计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的企业财会专业知识,熟悉经济、财务、税收、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的财务、会计、审计专业工作经历,并取得会计类、审计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包揽派驻单位的会计业务。

(三)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四)不得领取派驻单位的各种报酬,不得无偿占用派驻单位的住房、车辆、通讯工具及其他财物。

(五)不得参加防碍公正监督的宴请等活动。

(六)不得在派驻单位为个人、亲友谋取任何私利。

四、财务总监的管理、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财务总监任期1-3年并实行轮换和回避制度。在同一企业和单位任期不得超过6年;可同时在1—2个企业和单位,担任财务总监;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应予回避。

第十三条财务总监的人选:(1)向社会招聘;(2)市属企事业单位推荐;(3)在试点期间由财政部门选派。

第十四条财务总监实行报告制度,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派驻单位的资产营运情况,对特殊、重大财务事项要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由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设立财务总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其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保险、福利及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制定标准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间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七条派出机关负责对财务总监进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八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取得显著成效的财务总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财务总监有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者,由派出机关予以免职或按有关法规给予处分;对违法违纪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被派驻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条企业有权向派出机关反映、举报财务总监的越权和失职行为。

第二十一条企业要认真配合、支持财务总监的工作,为财务总监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立监事会的企业,财务总监原则上要进入企业监事会。

第二十二条企业不配合财务总监工作或拒绝财务总监为监督企业所提出的合理要求,财政部门有权暂停办理对该企业的政策扶持,直到错误被纠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企业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三条企业领导和其他人员有意回避财务总监的监督或对财务总监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3篇

根据《中共**市**区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市黔江区委组织部关于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村级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江委办发[2006]28号)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荐**年到村、社区任职人选的通知》(黔江委组通[**]59号)精神,区委决定,从区级部门、街道、镇、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派50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任职时间为两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到村任职干部的教育管理,稳步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任职干部的职责任务

1、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与村“两委”班子一道,找准到一条适合村情的经济发展路子。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目标,搞好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在任期内达到村级班子的发展思路清晰,工作机制健全,战斗合力增强,群众信任度提高的目标。

3、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两委”议事决策、民主管理、财务监管和公益事业管护机制,充分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利。

4、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产业大户,建成一个以上的产业协会,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规模的主导产业项目。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6、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埋头苦干,扎实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教育,加强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领导能力。

二、任职干部的管理考核

1、管理。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后,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派出单位协助管理。区委组织部统一建立选派干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汇报交流、定期述职、管理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乡镇党委与选派干部签订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抓好有关制度的落实。选派单位要加强与干部所在乡镇、村党组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协助做好选派干部的管理。选派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职责,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和民情日记。区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派出单位要定期不定期调阅抽查,掌握选派干部的工作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要求。

2、考核。下派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由乡镇党委考核、区委组织部审定,报派出单位备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出勤率和工作业绩,严防“走读”现象和只挂名不干事的情况;年度考核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评定档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选派干部总数的15%。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的,不占派出单位年度评优名额。考核结果要通过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布。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出现其他问题的,由原单位另行选派合适人员。

3、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一是建立请、销假制度。选派干部每月在村工作不得少于当月的国家规定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3天以内须经乡镇党委同意;4天以上须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对无故脱岗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一个月无故脱岗3次以上或脱岗一次3天以上的,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告知选派单位,并取消当月生活补助;对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教育仍未改进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理。二是工作报告制度。选派干部每半年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如实报告本人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经乡镇党委签字后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三是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应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撰写1—2篇调查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三、任职干部的相关待遇

1、这次被选派到村任职的干部,原人员编制性质不变,原单位职务不免,工资福利支出渠道不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党团组织关系随转。

第4篇

关键词:审计委派制;资源整合;风险控制;资产管理

国家在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内部推行审计委派制,提升了内部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的地位。审计委派制增强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了审计资源统筹调度、优化配置、垂直管理,保证了派驻人员有充分的知情权,能够得到完整的审计信息,增强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避免内部审计监督受制于企业或(公司)管理层的窘境。内部审计委派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本文以提高内部审计委派独立性权威性作用进行理论研讨。

一、内部审计委派制有利发挥审计资源的作用

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内部审计委派工作是一项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有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审计委派工作的独立性与权威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视和支持审计委派制工作。

(一)转变审计理念,拓展审计领域。当今党和政府为确保企业和国有大型公立医院运营健康有序开展,把内部审计工作逐步转变为内部委派制驻地审计。紧紧围绕健全“免疫系统”和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功能”,提高现代企业及国有大型公立医院的治理水平,落实资产经营管理责任,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效加强组织自身“免疫力”,有利于市场经济营运安全、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各审计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监督服务驻地、交叉审计异地”的职责;有利于加大和规范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内容,确保国家卫计委及时掌握和关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发展情况,有效发挥内部审计事前监督、咨询和评价作用,积极稳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协助大型公立医院做好决策服务工作,着力突出把原有的内部审计逐步转变为国家及行业内部委派制,把服务好驻地审计单位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卓有成效的审计工作,能得到驻地单位的认可和支持,减少公立医院国有资本的无形流失,确保国有投资项目的保值与增值效益的发挥。

(二)整合审计资源,推行审计委派制。实施审计委派制是转变企业或大型公立医院职能,完善现代企业管理的治理机制,确保出资人有效行使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审计委派制是通过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助于弥补现代企业管理上的信息不对称缺陷,确保企业及大型公立医院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内部审计涉及医院经营决策、经济业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廉洁自律、党风廉政等诸多方面,审计委派力度的加大能促进各项工作的协调、健康、持续开展。

(三)完善与转变现代企业或医院治理机制的新要求。在企业或大型公立医院推行审计委派制,能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的地位与作用的发挥,保证派驻人员坚持分级负责、形成突发事件或事故逐级报告、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保密性,国家对派驻单位的审计信息事先有充分的知情权,能够得到完整的审计信息,确保出资人有效行使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通过内部审计委派制能发挥更加灵活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助于弥补现代公立医院在管理上的信息不对称缺陷,有利于审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有为有位”的思想,确保审计人员能真正做到“能审、敢审、会审”,努力实现审计事项关口前移,对影响医院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同时,能促进审计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攀升。

(四)整合审计资源,发挥审计统一监督优势。将内部审计工作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管理,便于统筹内审与外审工作,把有限的审计资源集中用于监督和解决行业内的重点、难点问题,能实现审计资源效用的最大化。一是以审计项目为抓手,加大授权力度,改进授权及审计项目下达方式,扩大了审计面,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方便了被审单位对审计项目的安排;二是整合的人力资源,发挥整体效能。内部审计人员委派制能全面把握审计人员的入口关,都是审计专业人员、且有审计的资质证书,对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熟悉开展审计业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合力及效能的发挥;三是审计的政策观念、法制观念、道德观念、业务素质得到加强。凡参加委派制的审计人员都要参加3~6个月教育培训。

(五)助于审计质量与效果的提高。审计的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才能正确地实施审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一种相对的独立,因为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单位一个职能部门,其工作范围及项目审核是由单位制度与措施决定的。工作范围是否足够广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内审部门是否能够独立于业务经营活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该是自由和客观的。自由意味着可以自主判断,自主抉择,不受其他部门、个人或外来因素的制约。客观意味着实事求是,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职业态度和操守。为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苗头性问题,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增收节支、寻找新的增长点,实现持续发展的支撑保证。

二、内部审计委派的独立性起到改善风险管理的作用

乔瑞红在2006年分析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的优势提出“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有利于内部审计的生存与发展,同时提出内部审计应积极向管理层提出建立风险管理过程的相关建议,应参与风险管理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应对具体风险项目进行识别与分析,对风险进行跟踪管理[1]。从内部审计的特殊地位出发,研究其在风险管理作用,对为公立医院的经济营运提供支撑保证。

(一)帮助实现目标起到促进作用。内部审计委派制它基本不受企业组织领导或企业组织中的相关成员及上下左右关系的制约,在审计业务及审计项目、审计报告与结论方面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能确保企业组织的经营与策划,在分析抗防风险的因素上,提出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合理化建议,为企业实现经营与管理目标起到促进作用。

(二)能帮助实现目标起到保护作用。在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进程中,有的企业组织及医院通过各种方法虚增利润,以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获取所需资金,严重的损害了投资者与债权人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经济健康发展,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内部审计委派制在审计政策及审计法规方面,通过对企业组织及医院内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舞弊事件进行纠察,为医院后续发展提供保护作用。

(三)能帮助实现目标起到调解协调作用。内部审计委派通过查明企业组织内部及医院经济数据、检查资产核算是否健全、评价财会职能是否正确与有效发挥、评价政策规划是否认真落实,以及对企业各部门任务质量的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跟踪检查、且对企业经营管理实时监控,防止违规、违章及违法现象的产生与审计结论的科学性、严禁性、政策性、复杂性等诸多问题的解决与协调。内部审计委派工作是一项原则性、综合性、政策性、法制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层次深,对审计结论、事实的界定既要具有客观实在性、规则性,更要具有科学性、严禁性、法规性。从而在与多个职能部门之间开展审计工作时,经常起到与内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作用。

(四)能帮助控制风险管理目标起到监督作用。内部审计通过对风险管理评价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且以体现检查与评价风险管理中的充分性与有效性。1999年6月IIA理事会通过第七次审计修改的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客观的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2]新的审计定义把审计的主体规定为一种独立而客观的活动,且把内部审计确立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活动、关键是控制风险与治理,改善组织的增值和运营、范围更为增加与广阔,能帮助组织控制风险和改善有效的治理。内部审计委派制有利于关注审计治理、关注企业的风险管理、注重企业组织及大型公立医院未来的发展前景,将即变化的风险管理模式整和进入内部审计管理程序,由管理审计向风险评估转变,由被动查出问题向主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转变,这两个转变使内部审计的作用更具有前瞻性和咨询性。

三、发挥审计委派独立性与权威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作用

国有资产改革探索的实践证明,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各项改革,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这是当前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与完善一套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最基本点就是建立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一)在组织制度上要发挥国有资产出租人的作用。这就得使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从组织制度上得到落实,有人或机构对国有资产切实负责。改变多个行政部门分头管

理国有资产的“九龙治水”状态,不是简单地把原来各部门管理国有企业的机构、职能和管理手段合并,而是要实现从行政管理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根本转变。通过审计委派制可及时准确检查企业和大型公立医院是否完善国有机构设置,在对职能界定、人员构成、管理办法、运行规则、法规制定等方面,可避免对其应履行的出资人职责履行得不全面、不充分,而出现新的内部人,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控制。

(二)确保国有资产组织机构真正起到管资产、管人、管事的作用。①委派到企业或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做到正直坦诚、廉洁自律、诚实服务、勤勉尽责、不歪曲事实、不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保守秘密;②委派的企业或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廉洁,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及医院利益,不从被审计部门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③委派的企业或医院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诚实地为所在企业组织或医院服务,忠于职守,不从事有损于企业组织或医院与利益的活动;④委派的企业组织或医院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尽职尽责、严谨细致,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审计工作质量;⑤委派到企业或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商业秘密,发挥审计委派独立性与权威性的作用,对国有资产管理形成保值与增值的作用,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控制手段。

(三)从监管制度上确保国有资产机构的权力、职责、责任的全面落实。委派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与完成审计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进行审计活动前,应当识别可能损害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因素,考虑降低其影响的措施:①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②在审查和评价以前负责的审计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通过审计的事项、出现差错或有问题时的方法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置;③遭受来自审计组织机构内部或者外部组织、环境及个人因素的压力、审计事项出于复杂时,要沉着冷静、一丝不苟、认真对待;④当内部审计事项范围受到历史或时间的影响,以及权利的左右限制,要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以法审计;⑤出现可能有损害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其他情形与因素时,应当及时向项目审计组组长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再根据批复的要求进行审计。

(四)从法律角度上建立健全临管与监督者的硬制度。通过制订内审委派的硬制度,促进企业和医院在管理中做到有制可依、有章可循。①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②内部审计委派制要从法律角度上突出企业(医院)内部控制、实现法人治理制度,发挥临管与监督的内部审计的控制作用是整个内部控制的基础,是其他一切要素的核心,其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医院)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和企业经营目标、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③要大力提倡和营造一种“法律法规控制规则制度”的审计文化。一方面委派的内部审计人员负责促进在道德和完整性方面的高标准并在审计机构中建立一种文化,向委派的审计人员强调和说明内控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业领导层及所有员工都必须认可理解与支持审计内控程序中的作用及效果,并可在控制的程序中发挥作用。④确保委派的审计效果与审计结论具有政策性、法效性、程序性。对相关审计人员执行具体审计业务的范围作出限制、追加必要的复核程序;在对审计结论与审计报告发出前,委派内审的负责人要全面对审计过程及在报告的结论进行专业上的全面复核,讨论认为报告结论正确后才可做下步与被审单位对话的后续工作。

总之,在大型公立医院发挥内部审计委派的独立性与权威性的作用,对加强医院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医院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医院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对市场风险与挑战的需要。大型国有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委派部门更应该发挥好作用,认真总结和探索新方法、新思路,促使医院以合理营运成本促进有效控制,减轻病人负担,从而实现国有医院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通过正确的审计路径,从而从根本上确保医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

    (一)在基层行实行会计主管委派制,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

    处理好与委派行的关系委派会计主管直接对委派行负责,确保委派行有关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按要求向委派行报告工作。所以委派会计主管在处理好与派驻基层行的关系时,也要处理好与上级委派单位的关系,通常情况下要同时向双方领导汇报,当双方领导意见不太一致时,委派会计主管要积极进行协调,确保二者经营目标的一致性。处理好与派驻基层行内部的各种关系虽然委派会计主管的行政关系、工资福利等隶属于委派行,但由于其工作在派驻基层行的时间长,经济关系也较多,既有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又有与下属会计人员之间的关系,所以处理好这些关系尤为重要,如果这些关系处理不好,工作就难以开展。

    (二)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国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起来,并取得明显的成效。我国人民银行实行会计委派制也需要不断探索,及时总结,逐步完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成熟。在我国人民银行经营管理中推行会计委派制,必须先选择内部管理相对较好的分支行进行试点,边试点、边摸索、边总结经验,以便建立适合我国人民银行经营特点和规律的会计委派体系,真正把会计委派制的思想和内涵运用到我国人民银行内部管理中来。同时,在推广会计委派制的过程中,应该在人民银行这个大范围内结合各分支行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地运用会计委派制。

    (三)委派会计主管的岗位轮换频率

    委派会计主管的岗位轮换制度是其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步骤和环节。而轮换的频率对会计主管能否充分履行职责起到重要作用。委派会计主管更换频繁,不利于其充分履行职责,使得委派会计主管无法充分地了解受派行的工作环境、受派行存在的影响工作效率的主要问题,更难以实施行之有效的改善措施。而更换频率过低,会使会计地位的独立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不利于对基层行财务状况的有效监督。因此,岗位轮换的频率适中既能保证委派会计人员自律性的发挥,又能保证会计委派制对基层行现行会计管理弊端的修正和完善。

    二、实行基层会计主管委派制的有效举措

    (一)不断完善与会计主管委派制度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完善的会计委派管理制度是保证委派人员有效开展工作的基础。要重视与会计主管委派制工作有关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计主管选拔聘用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轮岗制度、继续教育制度、业务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受派行人员监督举报制度等,加强委派会计主管的后续管理,委派工作绝不是“一派了之”、“一派就灵”。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在实践中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和解决问题,促进委派会计主管的工作取得成效。

    (二)构建良好的会计内部控制环境

    会计内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会计委派制能否顺利实施或实施的效果。良好的会计内部控制环境,受派行的内部控制措施和规章制度就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委派会计主管工作氛围就比较好。反之,委派会计主管就很难开展工作,监管的阻力就会很大。因此,构建良好的会计内部控制环境,对会计委派制的实施非常重要。

    (三)处理好委派会计主管的独立性

    1.做到地位独立一是独立的人事管理权。会计主管由委派行任命管理,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都在委派行,由委派行委派到受派行开展工作。二是独立行使职责。要赋予委派会计主管明确的职责和管理权限,使其独立地行使对受派行的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

    2.做到权限独立一是独立的会计核算权。委派会计主管对受派行的会计事项按照《会计法》和人民银行的会计财务制度独立进行核算和管理,不受任何人的干扰和影响,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二是独立的参与权。委派会计主管有权参与受派行经营管理的决策会议和财务审批事项。三是独立的审核权。凡需要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业务,委派会计主管有权依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重要业务处理的合规性、业务资料要素的完整性和会计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四是独立的监督权。对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各项会计规章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五是独立的报告权。委派会计主管对受派行的经营决策有重大意见分歧,向受派行行长提出书面意见,受派行行长拒不接受所提意见的;对于受派行涉及会计(含出纳、结算)业务的经济案件、诉讼事件和异常情况,均应及时向委派会计部门报告。六是独立的否决权。委派会计主管对辖内会计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对受派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有权予以否决。

    3.做到管理独立委派会计主管的考核激励、责任追究、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都是独立的,不受受派行影响。

    (四)严格委派会计主管选拔程序

    委派会计主管的选拔必须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竞聘、考察考核、公示、培训、委派等程序严格规范进行,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将政治合格、精业务、懂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委派会计主管的岗位上。同时,选择委派人员时务必考虑周全,首先应充分考虑委派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以及道德素质;其次,还应充分考虑受派行原有财会工作状况和委派人员能力适应度。

第6篇

一、本实施意见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按照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市本级国家出资形成的国有资产,属市本级政府管理。

二、本实施意见所称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市本级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

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二)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三)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二)国有资产出资人向市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

五、建立和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企业要按照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原则,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

六、规范国家出资企业内部管理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管理,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向国有资产出资人及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接受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及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管理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七、做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监管、经营者业绩考核、清产核资、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为核实市本级国有资本存量,界定、理顺产权关系,对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全面进行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

八、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重大事项审批程序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国有产权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按规定权限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决定或由国有资产出资人研究后报市政府审批。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上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的股东代表或派出的董事,应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指示行使权利,并将履行职责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国有资产出资人。

九、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改制依照法定程序,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决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依照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并在改制中确保职工权益落到实处,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关闭破产企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十、强化监事会监督管理职能

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实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监事,组成监事会制度;对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专职监事参加监事会。

监事会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监事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采取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有关会议,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听取企业汇报,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调查了解等方式,检查企业财务,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企业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检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监事常驻企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控制。事前监督重点了解和掌握企业决策情况;事中监督重点关注重大事项运行情况,加强对企业季度财务报表的分析,及时跟踪企业日常财务和经营情况;事后监督对企业做出真实、客观、公正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监事会对企业监管要延伸到企业子公司、孙公司实施全面监管。

监事会实行定期检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制度,定期检查分为半年检查和年度全面检查,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作出检查报告。日常监督遇到重大事项随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告。

企业应当配合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及时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不得拒绝、隐匿、伪报。

十一、加强国家出资企业审计监督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进行内部审计一次,并于第二季度终了15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

每会计年度终了或任期届满,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审计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年度或任期经营目标考核、奖惩兑现的依据。另外,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需要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市审计部门按照年度审计计划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经营者离任审计。

十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任免

按照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原则,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方法。对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报批程序,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和管理者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任免或建议任免。

(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三)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行考察、审批程序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五)国有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公司等重要的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

十三、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其任命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范围:

(一)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国有资产出资人要科学合理核定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企业清产核资结果为基础,核定国有资产存量,确定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指标。结合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态,对照同行业先进水平,依据企业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盈利水平等指标合理确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国有资产出资人与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和监控。

年终或任期届满,国有资产出资人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进行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奖惩兑现。对完成考核指标的企业予以兑现薪酬;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或经济效益下降的,调整当年及任期内的薪酬。

十四、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对市本级监管的国有企业取得的国有资本收入及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国有资产出资人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负责提出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国有资本收入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出资人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入收缴。国有资本收入主要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企业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国有资本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办法,由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

设立市本级国有经济发展基金,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国有资本出资人用于国有资本再投资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十五、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市本级国家出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企业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将分别追究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具体办法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另行制定。国有资产出资人及行业管理部门决策失误或监督管理不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7篇

摘 要 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加强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有效手段。本文分析了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意义、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方法,以期为企业集团更好的实施该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 集团公司 财务总监 委派制

近年来,企业集团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随着规模的扩大,其财务控制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由集团公司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对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监控管理的一种所有权监督制度。为使财务总监更有效地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去,实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战略控制,达到减少所有者资产流失,保证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确保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成功,现就财务总监委派制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意义

(一)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客观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出资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企业制度的根本特征。所有者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但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运行机制实现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和控制。财务总监从产权角度行使权力,代表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体现来自产权约束的监督关系。财务总监委派制作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而建立的一种有效监督机制,一方面代表所有者把好财务监督关,另一方面又强化了对经营者的财务约束,使经营者在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收支方面体现集团公司的利益追求。

(二)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集团公司的一种内部控制手段

随着企业集团规模扩大,集团中子公司数量增多,并且均有各自的发展和规划,为加强集团内部的协调和规划,实现整个集团的战略目标,集团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而委派财务总监就成为一种有效途径。财务总监通过履行职责,可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监督,防范风险,实现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

(三)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信息应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它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约束。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拥有更充分的信息,而所有者和债权人获得的信息是不充分的,任何虚假和误导的信息都会损害其利益。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可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检查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和可能造成所有者重大损失的行为。财务总监全程监控公司的财务活动,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四)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有效途径

在集团公司的运行中,从掌握的信息情况来看,信息优势方是子公司经营者,信息劣势方为集团公司;从追求的目标利益来看,集团公司追求的是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子公司追求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子公司经营者也可能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集团公司利益。集团公司通过委派财务总监,对子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对出现的偏差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可保证财务活动按预定目标运行,增强子公司与集团公司目标的一致,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财务总监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总监自身定位模糊,影响作用的发挥

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对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的一种机制。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在于监督企业经营者的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主要定位是约束、防范和消除有损集团公司利益的不良行为,同时财务总监作为集团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好服务。由于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利益的非完全一致,即子公司期望自身局部利益最大化行为偏好的存在,不可避免地对集团公司的监督行为和财务总监产生不同程度的排斥与防范,给双方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带来障碍。在工作中部分财务总监协调不好各方面的关系,无法准确为自己定位,丧失了应有的立场和原则,不仅无法发挥财务总监的作用,还对公司治理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二)财务总监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财务总监业务技能有待提高。财务总监虽然经集团公司严格选拔、培训,但由于其来自财务、审计等不同岗位,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各子公司经营情况又具有差异性,因而能够完全适应工作要求的较少;其次,财务总监职业道德有待提高。尽管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对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已经明确,并且规定了行为规范,然而部分财务总监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对企业的违规问题不能严肃纠正,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财务总监业绩难以衡量

对企业经营者可以用生产指标、财务指标等衡量其经营业绩,而财务总监的作用是为了让子公司规范运营,并保证财务数据真实,提高运行效率,若仍采用子公司利润等指标则不能反映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甚至会造成财务总监造假。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集团公司的意志,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但资本的增值程度难以计算,导致财务总监工作业绩难以衡量,也就无法确定其薪酬方案。

三、财务总监制度完善方法

(一)为财务总监准确定位,明确其权利和职责,使其充分发挥职能

财务总监应代表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监控管理,以落实集团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规定,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子公司的财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财务总监应明确权利范围和工作责任,做到既对经营者有效监督又不干预子公司自主经营。财务总监行使职权应包含的内容有:一是参加或列席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研究和制定,提出财务管理建议;二是监督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三是审核和监督公司的重要事项,对重大事项和总经理实行联签;四是监督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协助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等。

(二)财务总监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财务总监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的利益关系,协调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关系。因此财务总监应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提升工作能力。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监控效果

1.完善约束机制

为使财务总监充分发挥作用,严格履行职责,保证财务总监制度有效运行,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集团公司既要建立健全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如《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财务总监工作细则》、《财务总监责任追究规定》,又要制定科学的财务总监考核评价办法,使财务总监责权利一致。

2. 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督

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督,不仅能使财务总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得到切实履行,而且可以使财务总监管理机制的作用得到发挥。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部门应进行制度建设创新,加强监督检查,并通过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等方式,检查财务总监履行职责发挥职能情况。

3.定期轮换

为避免财务总监与子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合谋,对财务总监岗位应实行定期轮换。如可规定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个单位任职连续不得超过两届等。

4.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现代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委派财务总监的主要目的之一是最大可能地保持信息对称,因此,建立以财务总监为核心的快速信息反馈制度非常重要,同时也可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财务总监需向集团公司报告以下内容:一是定期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财务总监针对所在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向集团公司报告,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措施。二是重大事项报告,主要是对任职公司发生的需报集团公司审核或核准的投融资、担保、改革改制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审核或调研后,形成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报告。此外,子公司发生的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意外事项,财务总监也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三是专项报告,主要是对任职公司某一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分析或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通过财务总监报告,可以保证集团公司内部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使财务总监真正成为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信息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四、结束语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集团公司加强所有权监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企业内部监控机制,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的有效手段。对于强化财务监督,规范经济活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集团企业应不断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管理,使财务总监的作用得到更充分发挥,以实现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的目标。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派;党外人士;建言献策

建言献策是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是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当前,我国统一战线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各派及党外人士如何抓住机遇,利用优势发挥参政党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高建言献策新水平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鞍山市派及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鞍山市派及党外人士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围绕中共鞍山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每年都写出多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和提案、信息等,多次在市政协大会或全会上发言,提案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攀高,连续多次获省、市级奖项,提出的多项建议被市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为推动鞍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目前,派及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的方法和途径主要有3种:即开展调研、提案、信息工作。

1.调研提案,完善方法,强化管理。鞍山市派和党外人士为加强参政议政的工作力度,各市委会成立参政议政委员会,主委亲自抓,委员由党派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参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调研、提案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1)制定计划: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及民生热点、难点,提出工作计划和目标,确定重点调研的方向、提案的范围、内容及数量。(2)调查研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倾听群众的声音,将了解到的社情民意筛选集中,集体讨论后,写出书面材料再交参委会讨论审定。(3)论证详实:注重提案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对于专业性问题,认真听取党派内外专业人员的意见,做到有理有力有据,提出的建议可操作性强。(4)领导带头:市委会领导及参委会成员每年一人两案,鼓励党派成员每年一人一案。以组织(集体)提案为重点,调动支部积极性,多者不限。(5)表彰奖励:由专人负责详细统计提案的承办答复,调研报告被采纳的情况,对于突出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2.信息报告,专人负责、网络通达。信息是派反映社情民意及时、快捷的重要手段。正确反映社情民意,有利于党委和政府及时了解社会各方面最真实的声音,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也有利于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鞍山市派及党外人士都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首先加强信息工作的领导,市委会和各支部组织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信息工作;其次各支部确定信息员,建立各支部组织与市委会报送信息网;再次利用《政协信息》等渠道,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信息。

(二)成绩突出、效果显著。2010年,在市政府制定“十二五”规划期间,鞍山市派和党外人士认真履行职责,利用提案的形式反映自己所联系群众的呼声,为市委市政府谋划鞍山大发展、快发展,建言献策。

民革有8件组织提案被市政协立案采用,其中《关于加强和完善鞍山市院前急救网络建设的建议》被列为市政协重点提案。《改革现存教育格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民革省委组织提案提交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同时受到民革省委表彰,获议政调研工作二等奖。

民盟在鞍山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8件组织提案,《关于全面治理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违章运营的建议》的调研报告,在市政协常委会上发言。《关于鞍山市专业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后人员安置问题的建议》被以政协信息的形式报给市政府,时任市长谷春立作了重要批示。

民建市委在两会上共提交组织提案20件,委员提案22件。调研报告《推进网络问政,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市政协会议上作了发言。

民进市委组织调研报告4份,提案62份。《关于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的调研报告,得到有关领导的肯定。《关于在辽宁筹建中国满族历史文化博物馆》的提案,得到了省长的亲自批示。

农工党市委组织提案8件,全部立案。专题调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推进我省公立医院改革》在辽宁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发言。《关于适当增加养老公寓建设的提案》被市政府采纳。

致公党市委完成了《调整经济结构 促进辽宁经济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十二五”期间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建议》的3项调研。其中在《“十二五”期间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建议》被选为大会发言。

九三学社提供建议类信息75件。完成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情况》、《关于“十二五”期间鞍山市城市规划的几点建议》的调研报告,均在市政协十二届十二次常委会上做了大会发言。

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会员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改革稳定上建言献策。会员周英秋同志在3年时间里,累计为海城市政府提出《关于新农合政策调整的建议》、《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建议》、《关于如何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意见》等10余篇调研报告,得到了海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总之,鞍山市各派及党外人士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立足本党派的实际情况,发挥自身的优势,就鞍山的教育发展问题、沿海经济带大开发、争创全国卫生城、农业、城建、文化、交通等问题积极献计献策。“错时上下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春节后上班禁止放鞭炮”、“成立玉佛山管委会”、“陈家台大桥修建的问题”等提案已经得到了圆满的落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共征集1 909件提案,经审查立案1 692件,立案率88.63%,组织提案399件,委员提案1 293件,提案办复率、见面率100%,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达到50%。通过撰写调研报告、提案、信息和大会发言,进一步拓宽了派和党外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树立了派和党外人士在社会上良好的形象,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派及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的基本经验

(一)充分发挥“智力库”的最大优势。派及党外人士人才荟萃,智力资源丰富。近些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对派和党外人士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扩大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为派和党外人士充分发挥优势,做好建言献策工作创造了条件。派和党外人士学术性强,研究学科广泛,基础资料系统,研究题目选择自由,研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灵活性,具有研究视野广阔和眼光长远的特点。应当充分发挥这个优势,紧紧围绕鞍山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抓住社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冷点、疑点”等问题,组织派成员和党外人士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写出有案由,有对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有解决问题办法的调查报告,为鞍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献良策、办实事、做贡献。因此,派只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处理好参政与议政的关系,准确把握派参政议政的完整内容,派的建言献策是大有可为的。

(二)充分挖掘“新成员”的巨大潜能。“新的社会阶层”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孕育的产物,新的社会阶层已成为社会发展最具活力的力量之一。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作用,就是要充分挖掘和发挥这个群体的潜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凝聚各方人士的智慧与力量,促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团结和谐,引领社会发展潮流,站在时代前列,使各派作用更具时代性特色。

随着社会新阶层的出现,各派得以比较广泛地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加入组织,社会功能得以拓宽,社会与政治地位得以提高,大大加强了派和党外人士的参政议政职能。这在客观上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派和党外人士的建言献策能力,从而也使各派和执政党之间能在治理国家方面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现阶段中国社会新阶层,无论是私营企业主,或是国有企业的经理,都与国家及党的组织有着良好和密切的社会关系,而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属于派和党外人士。因此,这种良好和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存在,也在客观上加强了各派和党外人士与中共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进而有利于充分发挥派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提高建言献策能力。

派和党外人士要铸造合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要先强内功,加强外联,把增进团结、促进稳定、凝聚人心的工作融入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各项活动中去,挖掘出派和党外人士发挥作用的巨大潜能。

三、鞍山市派及党外人士建言献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从派自身因素来看。一是派参政议政机制还需要完善。目前,派信息联络制度和信息收集制度还比较滞后,参政议政人才比较缺乏,调研方式还比较单一,部分成员的参政议政积极性还需要加强。受地位、环境、能力、阅历和思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提案质量不高,因而影响参政议政的效果。还存在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了解不深,知情不多,这就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二是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派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是本党派的骨干,往往出现社会职务的重叠,本职工作与特定职务工作繁忙,造成视察活动与本职工作时间的冲突,使他们无法充分听取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很难深入细致地考虑提案工作和从事社会调查。

从建言献策的外部因素来看。一是信息收集和课题选择环节,信息资源较少。多年来,在干部的培养使用上,中共党委部门对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虽然有所重视,但缺乏系统完整的考察、培养、交流、管理、使用机制。这使得各派成员在政府任职的人数仍然较少,派知情面和参与面受局限,这是各派及党外人士参政议政面临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二是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环节,界别比较明显,缺乏合作。各派成员主要是各领域的中高级知识分子,由于各派成员界别特色比较明显,又缺乏合作,这就造成了派虽然在各自的领域各有特色,但是对综合性问题就存在着可利用的资源有限,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局限性较大等问题。三是深入调研方面存在一些障碍性因素。例如有关部门不支持、不配合,应付了事;对待要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时常的借口是“没有详细资料”或行业秘密不愿提供;一些问题涉及到政府部门,怕今后工作受阻,反映问题却又不愿出面证实,等等。这些障碍性因素的存在势必影响派建言献策的实效性。四是成果及转换环节,承办和处理工作质量不高。对议案、建议和提案的资源整合工作、回复落实工作缺乏重视;办理机关在承办时工作不够规范、认真,回复内容简单;对重点议案、提案、建议的督办进行跟踪,对其他类型的信息反馈较少。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在参政议政工作中起到关键性作用。派应注意物色、培养、吸收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士入党,充实到参政议政专门委员会,组成一支能战斗的参政议政骨干队伍,培养一批议政调研的骨干力量。注意加强进行有关调研的培训,提高党派成员参政议政工作水平,让他们多参与调研,并通过大型课题组的实践在参政议政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有目的有意识地发展多学科、多领域的专业人士,积极调动党派成员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担任实职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的积极性。着力进行参政议政人才库建设,强化人才队伍的智力基础。

二是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要从政策上、制度上加大参政议政奖励激励的力度,党派力争政府多投入,鼓励先进,真正建立起以激励为核心的参政党激励机制,调动派成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推动参政议政提升质量,提高建言献策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派参政议政职能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使派内部形成积极有效的建言献策之风。

三是努力探索联动机制。各派由于受界别和人数的限制,成员中不可能容纳社会各个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派要集思广益,确立全方位的联动机制,在就较大课题进行调查时,有关党派可以联合进行,扩大人才选择范围,以便于集中方方面面的人才,保证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借助党派中央、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等力量,开展联合调研和论证,提高调研议政工作的效果。外部联合,就是与人大、政府以及各社会团体的党外各界的联合;内部联合,即将建言献策工作与机关中宣传、组织、社会服务工作的再联合。通过全方位的联合有效地强化调研工作的科学性、整体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要在主渠道上下功夫。派建言献策的主渠道是人大和政协。派要加强与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联系合作,了解他们所关注的问题,拓展知情出力的渠道。加强与中共党委及统战部门的合作共事。各派机关应该以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为原则,摆正位置,提高认识。派在实践中要敢言、会言、善言,注重与政府对口部门加强联系,了解情况,合作调研,发挥优势,在合作共事的过程中充分履行参政党应有的责任,在拓宽渠道,完善制度等方面要有创新和突破。加强提案追踪,加大处理力度,承办好议案、建议、提案,督办跟踪反馈工作,把握好处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提案单位和承办单位间的互动,共同搞好建言献策工作。

第9篇

关键词:委派 财务总监 职责

委派财务总监,由股东委派或推荐,代表股东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一般都兼任子公司董事会董事,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领导成员,参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直接对董事会或股东负责。同时是公司分管财务的最高领导,直接参加公司财务管理决策,领导财务部门实现公司财务目标。

委派财务总监由一方股东委派,代表所委派股东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参与公司管理。但股东各方都要维护自身利益或根据自己意愿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因此往往产生分歧,财务总监要及时沟通,互传信息,平衡各方利益,促进股东间建立共同利益点,这是委派财务总监工作的难点。下面笔者结合自身实际就委派财务总监如何履行职责进行探讨。

一、积极处理好与委派股东方关系

(一)代表委派股东利益

委派财务总监在工作中必须代表委派股东的利益,这也是委派的初衷。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公司董事会上,自己的立场要以股东利益为导向,同时兼顾平衡其他股东方的利益。

(二)掌握公司投融资、经营情况及时向委派股东报告

委派财务总监要以日常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表、财务分析等,或重大事项专题报告等方式及时[A1]向委派股东汇报所在公司投资、经营等情况,以便于委派股东能掌握公司动态,利于重大事项决策或调整战略。

(三)与委派股东保持有效沟通

委派财务总监督要经常加强与委派股东的沟通,从而准确把握委派股东对公司的发展定位以及相关要求等,只有这样才能与委派股东保持一致,在日常工作中才能切实代表股东的立场,维护股东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为股东服务。

(四)学会和委派股东说“不”

有时委派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做出的决策不切实际或不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等时,这时就要适当的方式和它说“不”,或用自己的能力或方式纠正它。

二、妥善处理好其他股东关系

(一)平衡各股东权益

由于公司各股东间的利益点不一样,因此他们的关注点也不一样,有的关注投资收益,有的考虑的是需求互补等,这样各方对公司的各种决策考虑得就各不相同,如何平衡各方股东的权益,就成为公司领导层必须思考和处理的问题,而委派财务总监因为身份特殊,因而成为这个矛盾的核心人物之一。

(二)与其他股东建立良好沟通

为准确把握各方的利益目标,从而制订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平衡各方股东权益。委派财务总监在平时要与其他股东建立良好沟通,通过沟通,加强与各方的了解,以便于关键时刻能准确了解各方的需求。

(三)融合各方理念及企业文化

就如人在一起相处,是性格不断兼容一样;股东在一起投资合作,也是一种理念或文化的兼容。只有理念或文化相互融合后,这种合作才会是1+1≥2,才会更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

三、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一)董事会层面

委派财务总监要从如下方面努力,切实履行自身董事会成员职责,充分发挥财务的参谋作用,为子公司决策提供财务数据的支撑和相关依据。

第一,协调好股东间的利益关系,加强与董事会成员的沟通,负责年度预决算,利润分红及相关财务决策。

委派财务总监从其产生和对谁负责的角度,有别于其他财务总监,除受命于公司、忠诚于公司外,委派财务总监还要经常在股东之间进行利益协调,为平衡各方利益而努力。

参与董事会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在董事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这也是区别委派与否的重要之处。委派财务总监相对代表股东的意见要多些,可能这些意见不符合公司利益,决策时可能会有分歧成派性,这时沟通能力很重要,也是其他成员是否支持的决定性因素。

委派财务总监还须在委派股东和所在公司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如年度预决算和股利分红,虽然让委派股东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是他的首选首选,但还要关注所在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二,拟定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设置等方案,进行有效内部控制。

拟定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设置等方案是所有财务总监必备的素质,但委派财务总监还须重点突出内部控制,因为合资公司或子公司受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较多,许多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或代表了各个股东利益,因此内部控制从设置到执行、落实都要重点关注风险控制点。

第三,参与重大投融资、企业并购方案决策,对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提出决策依据和表决意见。

委派财务总监要积极参与重大投融资、企业并购方案决策,对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提出决策依据和表决意见,对不可行的项目要实行一票否决或善于说“不”,不能因为迁就或误判造成项目失败。

第四,负责制定公司资金计划,财务项目审批和监管,资金管理等。

财务总监必须将资金管理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安排资金计划,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为,一是资金须有计划性,没作计划的缓付或不付;二是资金监管必须到位,所有资金支付须由财务总监签批才能办理;三是资金管理执行力要强;四是合理利用资金,减少冗余。

第五,签署并审核月度、季度、半年报、年报会计报表及报告,做好会计信息及与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沟通,重点关注现金流、短长期偿债能力、融资能力、资产结构、可持续发展等能力。

财务报表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载体,各使用方都很关注,委派财务总监要对此进行综合分析,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对风险进行预警。

第六,主持公司财务战略制定、财务企划。

财务战略体现公司战略目标,是行动纲领,能够统一全体财务人员行为。

(二)经营管理层面

作为经营管理层面的财务总监,相当于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是公司重要决策的参与者、财务政策的制定者、财务工作的领导,其主要负责财务、会计及税务等事宜,具体如下:

第一,主持公司财务工作。按照分工负责财务部、资金部、审计部等部门领导工作,组织实现财务目标,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撑。

财务总监要量才定岗,合理分配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并积极协调好各部门关系,共同为实现财务目标努力。

第二,负责联系和协调工商、税务、财政、银行、物价等部门的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处理各项业务长效机制。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特性,积极规避经营风险,处理好公司与各职能部门关系,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很关键,首先要有法可依,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为公司谋利;其次通过沟通让职能部门充分理解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特点;最后要经常联系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

第三,控制好财务风险,预防投资风险,对经营风险能够提前预警。

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合理设置筹资结构和比例,控制好财务风险。对投资进行事前分析、事中监督、事后审计,还要积极预防投资风险,尤其是企业并购,一定了解并购企业财务状况,兼并后之间的互补性及盈利点。

第四,做好税务筹划,实现合理避税。

税收贯穿整个经营活动,为做到合理避税,必须先熟悉行业特点;二是精通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合理避税为前提,减少纳税成本;三是整体、全面进行筹划税收。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在纳税时间上、方式上进行合理安排。

(三)资金管理方面

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财务管理的首要任务。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只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才能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资金管理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是一种客观必然。

资本结构要控制得合理,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但也要适当采用股权筹资;充分利用好商业信用和收付款的时间差,争取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增强资金的支付功能,确保紧急情况下有资金可调配;关注现金流,对不合理的或控制不到位的异常情况,实行预警机制;加强货款的回收管理,建立相关的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资金安排,防止呆账现象的发生。

作为一名委派财务总监,要充分运用自身能力,协调平衡好股东各方的利益关系,加强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的职能,通过外部沟通,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还要积极参与公司的投融资管理决策,强化分析,确保资金安排合理,项目投资实现预期效果。

参考文献:

第10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的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要求和我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要求,下面,我向党委汇报一下2018年“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主要是抓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用市区两级精神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抓了思想引领

一是继续坚持以“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为抓手,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年初,我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主持制定了《区市政市容委2018—2020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以及本年度党员、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从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思想作为全委党员及公职人员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我委“做最好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且勇于实践,发挥“党员进社区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中继续坚持廉政勤政,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与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区城市管理委关于落实党建引领“双报到、双积分”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建对主业主责的引领作用和党风廉政建设对业务工作的保障作用。积极按照上级要求,主持开展“强党性、促凝聚”(红旗渠)专题培训班训后延伸“三个一”活动,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将红旗渠精神融入副中心建设撰写心得体会,结合中心组学习开展主题讨论。同时落实党委书记讲党课的要求,以践行红旗渠精神为主题筹备党课内容,从而锤炼党性、筑牢党魂,为全委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动力与组织动力。

二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廉政教育工作重点。积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主持制定《市政市容委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工作方案》,把《监察法》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从严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领导干部根据第九派驻组张银组长在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上提出的四项要求,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心得体会报备党委;要求政工科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监察法》知识答卷。同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街巷长制、疏解整治促提升、背街小巷治理、环卫一体化改革中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将从严治党与依法行政有机结合。

三是不断深化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委书记,我始终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修正案、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宪法修正案、《国家监察法》、《准则》、《条例》作为中心组主要学习内容。除此之外,积极对标对标副中心建设要求,先后将《国家安全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课题,秉持“律人先律己、正身先正心”的理念,提高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同时把勤政明确为廉政的一部分,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机会,深入研习市委《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委主要负责推进的街巷长制和“小巷管家”,要求班子成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上勤思善谋,以廉政、勤政带领全委落实“扁平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新要求。

四是继续强化党章党纪学习。积极履行党委书记管党治党职责,坚持明确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为全委广大党员日常学习的主要内容、必学内容,要求机关、基层各党支部不定期组织集体学习,责成政工科每周利用短信平台分别发送“党建知识”和“廉政短信”,学习力度强、覆盖范围广,确保全委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提高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正确认识,强化四个意识,保障各项工作在风清气正的氛围中得到落实。

五是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要求、通告。年初,党委班子第一时间学习曾赞荣书记在2018年区委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针对曾赞荣同志讲话中提到的“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向现代科技型、数字化管理、精细化管理转型”等要求进行查摆,提高思想认识、查找短板不足、谋划落实措施,凝聚党政班子成员在落实会议精神上的共识。本月,党委按要求组织全委正科级以上干部观看了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提出了“高度落实曾赞容书记和赵磊区长在会上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入党章党规学习、进一步完善管委各项制度”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利用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主持传达区纪委区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通知要求3次、警示教育通报1次,学习传达中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1次。建党97周年之际,邀请区委党校惠学刚校长为我委科级以上干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做主题党课,结合通州区建设实际,阐述了如何在建设副中心过程中向前站一步。

二、坚持把组织统筹、顶层设计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创新完成了年度工作谋划

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结合学习贯彻区纪委六届三次全会井神、结合区纪委反馈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意见、结合创新推进主体责任的新要求,统筹协调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谋划,组织召开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从严从实部署了我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工作的6项要求和37项责任内容,对全委党员干部提出了“认清形势,不断增强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重点,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三点要求,责成政工科在全委传达区纪委区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张银组长在会上的讲话要求,确保全委上下在风清气正的氛围下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

同时,坚决履行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五个坚持”。坚持“四个亲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优化党委会运行模式,坚持拉练检查现场办公常态化,将党委会开到工程现场、开到下属单位、开到基层一线,现场研究、现场解决问题,在提高决策科学性、民主性、时效性的同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督办。坚持统筹推动,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统一部署,实现党务工作成效最大化;将从严治党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抓好对外服务效能提升,按照“首问负责制”,不推卸、不延迟,为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今年,我委共承担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市重点工程、市级绩效任务、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区折子工程、区重点工程、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区疏解整治促提升项目、副中心行动计划共计69项;同时,承办区级人大议案、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64件,除“加强城市管理”议案正依据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其余63件建议和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100%。经统计,截止到11月底,我委行政许可公示478条,“双随机”44条,依法进行行政公开充分保障了公民权利。坚持严格管理,以“从严治党从党委严起”的理念,利用党委会、主任办公会、每月工作总结及讲评,针对各项主要工作查找不足,做到红脸出汗常态化,克服了没有思想交锋、缺乏战斗精神等平淡庸俗倾向;勇于践行“第一种形态”,不管“难不难”、只问“该不该”,按原则开展党内活动,同时“肚量大如海、意志坚如钢”,解决工作交叉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使党委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坚持规范用权,重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相关制度。坚持示范带动,带头保持清正廉洁,带头敬业奉献。特别是在全区“创卫复审”期间,以自身廉政勤政发挥榜样作用部署迎检工作,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周六、周日停休,继续发扬“创城主力军”精神。

三、坚持把责任体系和制度保障作为推进责任到位的根本保障,深化抓了责任网络的构建

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考核指示评估体系内容和完成个性化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全委秉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量化细化,落实到岗到人。今年,我与班子成员签订个性化“一岗双责”责任书7份、与处级非班子成员签订13份、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12份;要求全委各科室、各基层单位的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结合自身职责,对自身存在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外部环境风险”进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真正做到了关口前移、主动预防。主持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及调研员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进行专门解读、集中学习,审议通过了《通州区市政市容委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作为党政“一把手”,我坚决贯彻“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制度,使党委议事和决策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运行,确保党委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了促进责任落实,按照《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针对全委涉及的各项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经过对城市管理工作特点的全面分析与调查研究,组织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市政市容委领导干部逐级谈话制度》《市政市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更替了我委原纪委的相关文件,使制度规范更突出时代特点,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教育方针,多渠道抓了党风廉政教育

主要是综合运用讲党课、听报告、看影片、发短信、开展警示谈话等多种办法,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坚持开展“做最好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基层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巡查中心党支部,参加巡查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党支部今后要更加深刻的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党员务必严格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更加创新有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求政工科积极组织推送“通州榜样”人选,扩大廉政教育效果。截止目前,我委共向区精神文明办推送“通州榜样”候选人20人,在选送的过程中,严格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先进人物为楷模、以先进事迹为榜样,加强党性修养,工作尽职尽责,做合格党员,并且突出并加强廉政教育的实情与感触,从挖掘党员向善向上、廉洁修身、严于自律的故事入手,汇聚正能量,引领好风尚。

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地抓了重点领域的源头治理

一是建立党员积分制度。结合城市管理主业主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责成政工科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标准,制定了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方案。制定了“党员积分=基础分+加分项-减分项”的计分标准,把“党员在市政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垃圾分类、公共停车场等城市管理,燃气、供热的运行及监管、城市照明、市政设施和地下管线、公租自行车的运行巡查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各项重点工程中工作出色”作为加分项的重点;将“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党纪条规的”作为清零项。以制度激励广大党员在岗位上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二是重点推进绩效考核。责成办公室重点对市政、景观等业务科室和市容服务中心、公共自行车等基层单位进行绩效督查。稽查内容包括长安街延长线(通州段)市容景观环境提升二期、京哈铁路沿线市容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实现全区注册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规范收运等区折子工程,“155平方”范围道路扬尘治理、老旧供热管网改造1期工程(天润别墅等5个小区)等实事工程以及市、区两级绩效任务和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调试运行等区重点工程;以绩效督查督促全委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积极落实。

三是积极协助派驻组工作。作为党委书记,坚决落实派驻组列席党委会制度,积极配合派驻组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与派驻组的沟通协调,制度化、经常化地向派驻组汇报工作,介绍情况,主动接受派驻组的日常监督;主动抓好派驻组所提监改意见的落实和即改;主动创造条件让派驻组全程督导监察,将管委的全部工作纳入派驻组的监察视觉;主动邀请派驻组指导各支部纪检委员履行职责。积极提供全委公职人员及各部门职能情况,同时要求各部门及全委履行公职的干部职工主动接受派驻组监督。针对科级干部选拔、干部考核评优、人物榜样推送等工作,全部按要求实现征求派驻组同志意见,与派驻组形成合力,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六、坚持把勤政廉政作为落实责任的衡量标准,持续抓了重点工作的跟踪指导

利用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组织班子成员及调研员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进行专门解读、集中学习,审议通过了《通州区市政市容委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重新制定了请假销假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同时结合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对《准则》《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理解和领悟,坚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摆在首位,锤炼党性筑牢党魂,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带领全委上下继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营造出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工作氛围。

第11篇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监督和管理职权的有效形式,对国家治理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研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扎实有效地推行会计委派制。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进一步贯彻和执行《会计法》,逐步进入法治经济的重要举措。《会计法》颁布实施15年多,并且不断修改完善,会计人员的权利和地位也不断提高。但由于会计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会计人员未能很好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外因受单位领导人的干预,依法监督阻力大;内因怕被打击报复,影响自己的工作和前途,不敢坚持原则,不能依法履行职责。而实行会计委派制,从根本上改善了会计人员依法监督的环境,树立了会计人员依法监督的坚强后盾,解决了会计人员依法监督的后顾之忧,有助于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从而保证《会计法》的顺利实施。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加强会计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由于委派会计人员是代表委派部门监督被委派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动,他的职权相对独立于被委派单位,他必须依照委派单位赋予的职责权限,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才能完成委派部门交付的工作任务,否则会被辞退。从而促使委派会计人员自觉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意识,从财务管理第一线上抑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消失。通过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健全各种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监督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和处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加强会计核算的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被委派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从根本上治理会计造假现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五)、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增加了财政资金可能被套用的防线。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面临的阻力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对旧的会计管理机制的挑战,打破了由单位领导自选意中会计的旧用人制度,建立了新的会计监督机制,规范地制约了单位领导者的财务行为,特别是限制了单位领导者财务开支的随意性,这必然会为实行会计委派制带来障碍。

首先在会计用人方面,一些单位领导会排斥异己。我记得某报刊登了一幅漫画,意思是说一个公司的总经理招聘会计人员,面对一个大学本科会计专业毕业、具有会计师职称、较丰富会计工作经验但要依法行使会计职权的应聘者和另一个高中毕业、只有会计职称、只能处理一般会计业务但能听从领导者的一切使指的应聘者,这个公司总经理最后还是招聘了后者。这是一个很实际的社会现象,大概是因为后者不会阻碍一些领导者“发财”吧,这种现实在某些领导者来说是很计较的。因此,一些单位领导者势必会以各种借口顶住“不中意”的委派会计人员,或者有意以各种“合理”报复轰走“不配合”的委派会计人员,这样必然对委派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十分不利。

其次,实行会计委派制,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监督职权,在被委派单位中拉紧了财经法规网络,对某些习惯了大手笔和随意性开支的领导者来说受了规范约束,一时难于适应,很容易产生被委派单位领导者和委派会计人员的矛盾,影响受委派单位的财务管理。

再者,如果对委派会计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容易被“内化”,使其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甚至为达到某一目的而为被委派单位的一些违规财务行为做一些“变通”,隐蔽违规财务行为,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起不到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的作用。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条件已成熟

中纪委和国务院对会计委派制工作十分重视,财政部、监察部于2000年9月10日印发了《关于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为实行会计委派制工作吹来了东风。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相继开展了试行会计委派制工作,并且进展顺利,发展势头比较好,收到较好的效果。会计委派制之舟该扬帆远航了。

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针的实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旧的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已不适应现代经济管理的要求,目前会计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单位领导者干扰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造假账,设账外账,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甚至贪污贿赂,侵吞公款;一些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违法乱纪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与单位领导者串通作弊等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治理会计工作,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二是会计人才资源丰富,特别是近10年,各大专院校造就了大批会计人才,可以通过竞争机制,选拔任用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根据被委派单位的经济规模和业务复杂状况,委派专业知识对口和相应能力的会计人员,为被委派单位驻进财务管理的智囊团,帮助被委派单位管财、聚财、生财。目前很多部门和单位很需要这样的人才。

三是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对国有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趋向宏观控制,很需要实行会计委派制来加强会计管理环节,补充财政微观管理的空档,完善经济管理体制。

四是当前党和国家预防和治理腐败、需要实施会计委派制来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从近年发生的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看,大量地涉及会计监督和管理问题。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的紧迫的任务。

四、做好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对策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一项新的管理体制,一方面对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促进社会经济管理规范化起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被委派单位领导人的财务管理权限,给会计委派制工作带来一定的阻力。因此对这项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探讨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配套措施,保证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对此本人就如何做好会计委派制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引进竞争机制,选用能胜任会计委派制工作的会计人员,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对委派会计人员,不但要求熟识会计业务知识和相关的经济管理知识,还要求人品纯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与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在选人当中,要按条件严格考核,保证选用人员的素质。这是要引起特别注意防止委派单位领导借委派会计之名,不顾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照顾关系或安排自己的亲属,人为地降低委派会计人员的素质,从而影响被委派单位的关系,达不到会计委派工作的目的。因此,选用委派会计人员是做好会计委派工作的关键环节,“人关”把守必然要严、“硬”。

(二)、委派单位必须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委派会计人员与被委派单位领导人一样都是按委派单位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的,他们之间是为了达到一个共同目标而相互配合、相互约束的。只有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才有利于委派会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履地职责,依法实行会计监督。但委派会计人员必须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支持和配合被委派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通过科学的核算和分析,及时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昌利堵弊,当好领导者的参谋,与被委派单位一起共同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到在服务中监督。

(三)、要建立和健全舆论委派制的管理制度,包括委派会计人员的选拔任(聘)用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轮岗制度、继续教育制度、业务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以制度管理和约束委派会计人员,并定期检查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促使委派会计人员自觉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正确履地自己的职责。同时,通过对重大事项报告,使委派单位及时掌握被委派单位的经济动态,有效地制约被委派单位资金运动的失误,减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压力。

第12篇

在政协常委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政协市六届五次常委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马上就要结束了。这是一次为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作准备的会议。会议期间,大家集中精力协商讨论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协商确定了两个报告的报告人,对《市政协年工作要点》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上,大家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两个工作报告。常委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这两个报告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将充分吸纳常委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报告作进一步修改。 一年来,在中共市委的领导下,在全体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常委的共同努力下,六届市政协的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一是建言献策取得新成果。市党政领导对市政协提交的建议、建议案、调查报告、提案的批示比以往增多,对委员们反映和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市直有关部门采纳落实市政协意见、建议的自觉性和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二是履行职能推出新举措。广大委员在履行职能的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参政议政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比如,今年我们先后采取在现场召开提案办理的答复会、实行反映社情民意专报制、建立以课题为纽带和以专委会为依托的专题调研机制等措施和作法,活跃了政协工作。三是突出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的工作有新起色。今年,我们先后召开了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党外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县市区政协主席联席会,加强了同各方面的联系,增进了广泛的共识,进一步增强了政协工作的活力。四是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希望大家继续共同努力,不断开创市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就开好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和做好明年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是要认真做好参加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全体委员会议是市政协最重要的参政议政的会议。开好这次大会,认真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重要报告,认真审议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搞好大会发言和对口协商,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事关市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大局。市政协委员,作为全市各界的代表人士,在人民政协这个舞台上参政议政,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为民代言、为民立言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见解独到地出主意、献良策、当高参,才能真正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舍此别无他途。从现在到市政协六届二次全会召开,时间不多了。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参加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围绕全会的有关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地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意,摸清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每位常委都要精心准备提案或会议发言,努力做到参加会议胸有成竹、建言献策掷地有声,切实提高全会协商的质量。同时希望常委会的同志带头参加六届二次全体会议,带头遵守会议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会议的各项活动,带动全体委员开好全会,充分履行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职能。

二是要认真思考明年的工作。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做好市政协工作十分重要的一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既为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履行职能和开展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为广大政协委员施展才干、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市委、市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刚刚召开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的经济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能。市政协常委中,有的是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政协专委会的负责人,有的是党政部门的负责人,有的是一个方面的专家学者,有的是企业负责人,许多同志从事或熟悉经济工作,对我市经济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思考,有研究。希望同志们解放思想,开动脑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鸡年就要到来。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恭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全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