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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资金论文

时间:2022-07-17 05:28: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支农资金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支农资金论文

第1篇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的部署,咸安区财政局提出了“围绕中心抓落实、提高效率促规范”的工作要求,及时制订了《咸安区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实施方案》,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

一、以绩效考核为中心,有的放矢组织项目建设,促使支农资金使用科学化。重点推进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11411万元,其中:支农项目资金2845万元,整合土地整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低丘岗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资金8243万元,引导社会投入323万元。项目区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渠相通、连成片”建设目标,在全省中期绩效考评中评为第四名。

二、以基础管理为中心,努力夯实控制监督机制,促使支农资金使用规范化。一是制订了《咸安区重点支农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区级支农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和区级财政报账工作。二是努力夯实支农资金监管手段。主动配合财政监督机构、审计机关等做好支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和剖析,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章操作、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努力夯实监督管理手段。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扩大支农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增强支农资金投入的约束性。四是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以数据共享为中心,建立健全数据和信息报送共享机制,促使支农资金使用信息化。一是建设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线,金财信息工程为支撑的财政资金监控机制。通过细化财政系统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促使财政支农资金实现了“来得明白,用得清楚,管理精细,监督到位”的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区乡信息数据库制度和信息通达反馈机制。通过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统计联席报告制度,完成乡镇、村、企业、项目等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在各乡镇财政所和农财股建立支农资金监管台账,促使财政所和农口主管单位及时掌握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及时反馈和报告情况。三是建立区级信息统计和工作报告机制。实现专人专责,统一按照省厅农业处的要求,准时上报相关数据和管理工作情况,做好信息和调研论文的上报。

(湖北省咸安区财政局 李兵)

第2篇

论文关键词:农业产业化资金,支农财政投入,农村金融,农民收入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而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减慢,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省份,全省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海拔高低相差极大,地貌类型多样,气候类型复杂,比起国内的其他省份,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欠发达。同时又由于经济政策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农业的投入少,农村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要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先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变投资结构,使投入主体、投入渠道以及投入形式更加多元化,不断完善农村产业投资体系。

一、云南省农业产业投资构成

云南省涉农产业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金融机构、社会投资等。其中,政府担负着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职责,故应重点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大、收益期长,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和促进作用的大中型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起到的是调节社会余额资金的作用,因而对农业的贷款主要应用于生产经营用的暂时周转资金;而社会投资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由于受多方面的原因,投资额还比较小。

目前,云南省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主要有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农业投资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拿出来的农业产业化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农田的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维持农业发展外围环境的作用。2007、2008两年全省的财政支出总额为1135.22亿和1470.24亿元,而财政支农支出分别为 127.60亿和177.77亿[1],农业支出所占财政支出比例分别是11.24%和12.09%,表明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略加快。

各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是农业投资中另一个较大的来源。2007和2008两年,我省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分别是444.6亿元和747.2亿元[1]1,这主要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说明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中对农业投资的主体。

农业投资中社会投资目前规模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农户投资仅限于种籽、化肥、农机具等方面,由于资本积累额的限制,他们往往没有能力开办第二、三产业,故农户投资对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所起作用不大[2]。因而要通过投资结构的变动来影响农村产业结构,主要还要依靠财政支出和银行农村信贷。

二、云南省农业产业资金来源:

(一)财政投入

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主要是指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对农业发展提供的资金支持,既包括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直接用于农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如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等,也包括政府通过其他渠道安排的间接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支出,如各种用于农业的财政补贴支出、农业税收减免等[3]。财政投入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财政对农业的有效投入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之一。历年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作为重点,采取各种投资方式,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保持着不断增长的趋势,从1998年的34.66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77.77亿元,上涨了约5.13倍,其中涨幅最大的为2007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较上年增长了52.16%。涨幅最小的为2005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仅比上一年增长了2.23%。从农业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看,财政农业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在不断上升,1998年为10.57%,2000年为9.47%,到2003年这一比例降到了8.34%,2004年出现恢复性增长,为10.83%,到2008年为12.09%。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农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每年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均小于20%,由此可见,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依旧较小,不能够适应农业的快速发展。

表1云南省历年财政总支出与农业支出对比情况

 

年份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支出(亿元)

农业支出

(亿元)

农业支出增长

比重(%)

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1998

328.00

34.66

2.48

10.57

1999

378.05

36.59

5.57

9.68

2000

414.11

39.20

7.13

9.47

2001

496.43

45.26

15.46

9.12

2002

526.89

46.35

2.41

8.80

2003

587.35

48.99

5.70

8.34

2004

663.64

71.90

46.76

10.83

2005

766.31

73.50

2.23

9.59

2006

893.58

83.86

14.10

9.38

2007

1135.22

127.60

52.16

11.24

2008

1470.24

177.77

第3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制度金融机构

论文摘要: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然而,我国现阶段农村的金融现状却不能有效满足农村金融的需要。本文立足于这个现实,分析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现状,和中国农村目前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前人的基础上探索更深层次的问题及成因,并对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出路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直以来,以“农业、农民、农村”为代表的“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和现实的问题。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缺乏有效的农村融资金融产品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急需构建相应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体系。但从我国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资金的投入是重点。于是,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资金有效地使用与投放,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便成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和公共产品的投融资制度,建立有效的多元化农村资金分配与公共产品投融资渠道体系才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核心和关键。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与问题

1.1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据统计资料,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特别是1992年以后,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每年以百亿元的规模上升。1990—1994年保持在9%~10%,l995—1997年下降至8%左右,1998年以来尽管国家把国债投入的30%用于了农业和农村,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2000-2003年继续下降至7%左右。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l-2政府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从农业投资内部而言,我国农业投资主要由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及其他费用这几部分构成。据统计资料,我国政府农业投资的使用方向特征十分明显,即农业投资中的主体部分投向了农业事业费、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业基本建设,这几项所占比重超过了按这一口径计算的90%,投向农业科技(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只是农业科研投资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和其他方面的项目很少。农业基本建设中,主要投向了大中型水利建设。例如,200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为2450.3亿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费占73.1%,基本建设占20.9%,科技三项费用占0.8%,其他占5.1%。而不同的投资方向对农业增长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1.3区域差别大,西部地区资金支农力度低

从区域来看,由于历史以及当前的经济发展程度等原因的影响,比较而言,西部及中部地区对农业投资的力度相对薄弱,资金运作的效率总体上也低于东部地区。据统计资料,除人均财政直接对农业项目支出外,其他指标同东部相比,西部都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人均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当年净增存款额、当年净增贷款额、农业贷款余额、外商对农业的实际投资额差距都在50%以上。

1-4金融支持不够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三大问题:(1)农村正规金融供给增长不足。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但从发挥的作用看,这四家机构在农村的作用并不明显。中国农业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赢利动机的存在,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一放弃农村,进军城市;邮政储蓄仅是一个储蓄银行没有贷款业务,功能过于单一;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已演变为“收购银行”,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局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主体地位不突出。于是,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2)农村信贷需求满足度不高,民间借贷现象突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现却异常活跃;虽然屡遭政府取缔或禁止,却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融资渠道狭窄。以重庆市为例,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采取的可融资方式主要限于间接融资,尤其是短期、小额贷款,且涉农贷款多为1年期以下,按农户养殖的生产周期,年均利润40%~50%计算,若贷款1000元1年后到期还本利,农户无法实现简单再生产,更不能进一步滚动发展,再加上额度偏低,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市场发展需要;农村企业债券尚处于空白状态,重庆27家上市公司中仅2家间接涉农。

2农村金融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融资。农村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基础落后,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仍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抗风险能力弱。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区域经济布局不合理。农业生产需用的固定资产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技术进步滞后,特别是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了对农副产品低价收购的政策,更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导致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因而投资农村往往得不到平均利润;农业投资经营规模在现有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制度下上不去,不易取得规模报酬。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多,产出少,经济效益低”的特点非常明显,不仅难以吸引非农业部门资金,就是农业部门自身即便产生了利润也不大可能转入农业进行再投资。

2.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一些本来应该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造成基层政府事权大于财权。而基层政府财力不断萎缩,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占10%,地(市)级占17%,而有着2千多个县级财政、4万多个乡级财政的两级财政收入共计仅占22%,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就从客观上限制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2.3投资环境不理想,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

由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外部性和社会性,基于资金的趋利性原则,除了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协调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公共财政资金外,其他的农村金融机构、企业和国外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投资于农村公共产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制度的对策建议

3,1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

应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并且逐步调整财政支农投入份额及其递增比例,主要是农村基本建设投入占计划内基本建设投入总额的比例、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等,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还要适应WTO规则,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政府扶持农业政策。改变传统的以高关税和价格支持为主的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向通过“绿箱”政策进行的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转变,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减少农村农民增收的私人成本。

3-2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与力度

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和力度,纠正中央和地方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的范围与结构偏差,抑制地方投资规模盲目扩张。根据地方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对政府投资领域逐步进行分类界定,明确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非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对有收费机制、收益稳定的公共产品投资项目(如供水等),完全交给社会投资者投资;对一些有收益机制但效益难以做到投资收益平衡的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适当的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金规范、有序地投入。一般认为,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调节的领域,由市场根据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如农业生产中农民使用的农机具、农药、化肥、薄膜等流动资金的投资适宜由农民来承担。因为这些投资所形成的效益分割,成本与效益对比关系比较明显。

3-3完善农村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目前亟待需要解决的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通过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实现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政策性贷款的指导和统一管理,以确保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支农的主导作用,增加农村农民收入,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构造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运转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金融支持体系,逐步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农业银行为两翼,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机构为有效补充的稳定的活跃的农村金融信贷体系。

此外,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及保险体系,为供需结合创造条件。尽快组建成立农产品、农业贷款担保中心等信用担保体系,解决当前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的现状;授予更多的保险机构参与农村保险市场,通过奖励、补贴、政策优惠等,推动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农村信贷保险等业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村资金市场风险,促进供需有效结合。

第4篇

论文摘要:分析了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现状,探讨了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困境,并对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制度进行了规划。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农业发展的趋势。西部地区有着丰富的农业资源,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引导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现代农业发展中资金投入的重要作用表现在:现代农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要求有大量的资金做保障;现代农业由传统农业的单一初级生产发展为种、养、加、储运、销以及包括一系列 社会 化服务在内的一体化经营,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来支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先进设备的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都需要资金的投入;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 人力 资源 开发及减少自然风险和 市场 风险对现代农业的制约等,都需注入大量资金,因此,有必要探讨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状况,以期为西部地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1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现状

1.1 资金来源 西部农业融资渠道主要由 财政 和信贷投入构成。财政支农资金从 1978~2006年增长了21倍多,而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由 1978年的 13.4%降至2oo年的7.85%。从 1999~2o07年,农业信贷占国家信贷总额的比重一直在3.5%左右浮动,各 金融 机构 农业贷款总量虽然有所增长,但是农业贷款在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中的比重过小,且呈逐年缩小之势。以四川省为例,近年来尽管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较大,但投入总量与农业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为:①财政支农投入稳定性差。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增加,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逐年下降,根据2000—2006年 统计 资料计算,四川省地方财政支农支出的年平均增量仅占地方财政支出增量的5.16%。②支农信贷比重呈下降趋势。③ 农村 资金外流日益严重。

1.2 融资组织 为现代农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3大金融机构。政府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支持主要是通过这 3个金融机构来实施。贷款方向包括需扶持的行业、农户、龙头企业等相当部分的农户资金由民间借贷提供。但民间借贷形式单一,且不具备相关 法律 效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以血缘、亲缘作为借贷依据,由于出于自发、规模小等天然的制约因素民间借贷者至今没有建立专门的民间借贷组织。因此,目前西部地区农业的发展资金来源还是相当有限。

1.3 融资 环境 农业投入高风险、低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制约了资金向现代农业项目的流动。西部地区农业生产总体条件比较恶劣,自然灾害多,2006年西部地区 l2省市受灾面积 17 212.2千 hm ,占全国的比重为 41.9%;成灾面积10 661.5千 hm ,占全国的比重为43.3%  。同时,农产品的供需价格缺乏弹性,致使农业产出的不确定性和农业 投资 的市场风险加剧。另外,现代农业中龙头企业具有经营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晰的特点,并且现代农业龙头企业一般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所需的流动资金量比较大,而可用于贷款抵押的资产却严重不足。同时伴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各金融机构都在努力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资产质量、撤销乡镇网点、集中贷款权限。据统计,西部地区很多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有空白,目前我国2 868个乡镇没有一家金融机构,西部共有2 645个‘‘零金融机构乡镇”,占我国总数的8o%。

2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困境

2.1 制度安排存在缺陷 西部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融资困境主要是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农村金融制度的不完整以及制度变迁的强制性和不彻底性。金融是现代 经济 的核心,农村金融制度是支持服务“三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目前的金融供给还不能有效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其主要原因受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特点影响,具体表现在:一是强制性的特点,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每一步都源于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供给行为,难以反映和满足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二是不彻底性,对在现有农村金融制度面i临深层次问题时,政府采取了一种回避和拖延的态度,把改革的矛盾和困难后移,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权结构问题、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资产质量等。这些问题的累积无疑会加大改革深化的难度,堆积整个农村的金融风险。

2.2 投入总量少 。结构不合理 农业 投入不足主要是指 财政 支农资金与国家财政总支出之比、农业信贷与国家信贷总额之比、农户农业支出与家庭总支出之比均呈明显下降趋势。国家财政和信贷对农业的投入少,具体表现在: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不足。从近些年财政支农支出数据来看,增长幅度较大,但与全国农业生产状况和发展要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欧美国家的财政预算用于农业的开支,一般占财政总支出的2o% 一50%,但是我国只是在 10%左右浮动。从财政支农资金占整个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②投入结构上,财政对 农村 公共 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仍需加大。在财政支农支出的投入结构中,用于 行政 费用、人员支出多,真正用于农业建设性支出的少;用于大中型带有 社会 性的 水利 、 交通 、供电等方面建设支出比重较大,而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比重较小;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支出过高,而一些关系到农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实用性项目,如农业品种改良、科技投入、重大病害控制、食品安全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比重偏小;传统农业产业领域投入多,与现代农业相关的科研、信息、第三产业等领域投入少。目前我国每年对农业的科研投入为 60多亿元,约占家2.37%与发展中国家 0.7%一1.o%的平均水平 。直接 投资 多,引导性投资少。这些措施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所需的资金投入。

2.3 信贷组织不完善 农村信贷组织体系不尽完善,信贷支持现代农业的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农业发展 银行 政策性 金融 业务单一,服务范围仅限于种植业中的粮棉油收购环节,服务农业产业化功能残缺。农业银行作为商业银行,收缩农村地区的网点和收回县级网点的放贷权等行为导致其失去了大部分存款和中小客户。2007年 2月的股份制改革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结构更加突出了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性质,短期内其资源会远离投资回报率较低的以小农 经济 为主的西部农村地区。 市场 定位于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以小额农户贷款、农村个体 工商 户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从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现代农业中龙头企业的信贷需求。其结算体制不健全的问题难以满足龙头企业全国性、畅通性、快捷性的结算要求。新成立的村镇银行虽然是独立法人,但从 调查 情况看,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都是商业银行,且持股比例均达到51%,从高管人员的委派到银行业务的经营,商业银行对村镇银行都有绝对话语权。村镇银行的贷存比仅为30% ~4o%,大部分资金上划给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这一发展模式很有可能使其成为新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

2.4 环境 不优化 具体表现在:一是西部很多地区都没有建立农户贷款信用担保机构和农业 保险 机构,缺乏对农业贷款的信用保障和风险补偿机制;二是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民大多经济实力弱,缺乏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增加了贷款风险;三是农村金融客户分散,流动性大,贷款金额小农村 金融机构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难度大, 成本 高;四是农业企业的逃债行为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存在政府干预和执法不利的情况,使得金融债权的维护缺乏外部保障。正是因为西部地区的 融资 环境较差,不良贷款率高,银行才会较少在区域内提供贷款,而是通过各种渠道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地区或资产上,从而形成西部农业越是需要资金却越得不到资金的悖论。

3 西部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融资制度规划

3.1 进行制度创新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的融资状况面临的体制障碍,必须要通过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才能有效解决。按照西方 经济学 的一般解释,制度创新就是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变革,从而产生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的变迁过程。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正式制度包括明确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领域,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农业担保公司和全面的个人征信体系,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指民间金融组织应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组织,从 法律 、制度、政策完善人手,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管,使其规范运营,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多层次的融资需要。

3.2 规范 管理 体制 建立隶属国有独资形式的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农司”)和隶属现代农业担保公司,改变传统政府投资农业的方式,农司应实行“改拨为投”的投入方式,以市场配置资源取代行政审批分配,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资现代农业,引导和集聚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建设中。农司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取得财政资金的放大效果,且区县一级的农业投资公司在取得市农司投资后,又可以实现二次放大,形成一种几何级增长效应。第一次放大是在市级农司,根据相关金融政策,银行对于担保贷款能发放相当于担保资金5~8倍的贷款金额。第二次放大是在区县级农业投资公司,市农发公司将给予每个区县农业投资公司2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区县农业投资公司可以发放给企业和项目,也可以放在银行作为担保资金取得更多资金投入农业。具体可以采取 4种方式为投资者、企业提供扶持:一是担保贷款。即按照 担保法 ,因抵押物或质押物不能够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企业,现代农业担保公司对其按贷款担保程序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供贷款。二是信用担保。如果项目投资大、发展前景好,但实施业主实力一时较弱,市农司可为其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三是直接投资。即农司视项目具体情况,按照项目投资总额 l%~100%的比例进行直接资金投入,并在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回收投资和资金成本后,视情况继续经营或退出经营的投资方式。四是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建设期间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

3.3 创新投、融资体制 在资金投入的数量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积极的 财政政策 ,创造条件,吸引东中部资金和外资参与西部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的信息制度,以正确引导社会投、融资活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大资本运作力度,采取多种政策促使成长性高的中小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通过进入 上市公司 获得更大发展;按照境内外 证券 市场上市条件,积极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使其进入资本市场,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健全出资人约束机制  。在资金的投入结构上,资金投入重点着眼于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的优质粮产业工程;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农村流通领域中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同时加大对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投入,包括农村义务 教育 、劳动力培训、 文化 建设等方面。

3.4 重构 农村 金融 体系 根据现代 农业 经营主体的需要,

重塑新型的现代农业金融体系,力求建立起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合作性金融为主体、商业性金融为补充的金融体系,实行有差别的金融制度安排。首先,政策性 金融机构 的转型。借鉴国外的经验,拓展农业发展 银行 的业务领域,除继续做好粮棉油的政策性业务工作,同时提供建设生产资料 市场 产品及加工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社会 化服务市场,以及 交通 仓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所需的资金,扩大服务功能,为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建立长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凡属农业政策性支农资金都应通过农业发展银行并由其支付,将来自农村的邮政储蓄存款存入农业发展银行,各类养老基金、医疗 保险 基金和农业发展基金等应有农业发展银行拨付。第二,大力发展合作性金融,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金融性质,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的贷款形式,立足于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第三,商业性金融机构应服务于农业市场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支持小城镇建设、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建立,支持县域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以此带动农民的兢业,支持农撞大交通网络的建设。

3.5 培育 融资 环境   良好的融资环境是引导资金进入现代农业的关键。在市场准人上,应实行有差别的市场准入政策,在我国目前银行业整体上资金流动过剩,农村地区有资金需求,但金融运行渠道单一,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降低新设金融机构的门槛。在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上,应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构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广泛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在保险制度方面,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由国家投入资金组织实施,将国家对自然灾害的救济、补贴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方式。对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的农业保险给予政策优惠。借鉴国外经验,引导建立互助保险组织,建立农村金融存款保险制度。在微观组织的培育上,应着力培育掌握现代农业知识的新型农民、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龙头企业和以技术支持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

参考文献

[1]国家 统计 局.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  土,1978-2006.

[2]国家  十局农村社会 经济 调者查司.中国农村金融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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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赵曦.西部经济开发的制度约束与制度创新[j].财经科学,2003(5):99—102.

第5篇

作者:郝润梅 张修江 其其格

[论文摘要]武川县是农牧交错带的核心地区。通过入户调查,我们了解了到其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现状,研究结果表明:自生态退耕以来,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增加,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民意识得到一定提高,有超过一半的农民仍愿意继续种地,承包、转包、租用的土地使用方式共存。农业政策更有利于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没有明显改善,旱、虫灾严重;农资投入比例明显增大,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普及率低。实证研究结论可为当地政府在制定农牧业科技、灾害防治规划等方面提供一定的依据。

[论文关键词]农牧交错带;社会发展状况;武川县;实证研究

农牧交错带具有突出的过渡性和边际效应性。该区生态环境脆弱,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尤其是近代以来,生态环境恶化呈加剧趋势,农牧交错带可持续发展成为学者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当前农牧交错带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仍然以生态环境的恶化,经济文化发展滞后,农牧业生产力水平低而不稳,气象灾害发生频繁等为主。对此许多学者从宏观角度提出该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以及战略构想。针对农牧交错带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也做了多方面的调查和研究,研究成果颇丰。本文从农户调查人手,试图寻找影响农牧交错带社会发展因素,以期对本区域的相关研究有所帮助。

一、研究区概况

研究区武川县属典型的山地丘陵区,山地面积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8,境内多为季节性间歇河流,气候属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350mm,降水主要集中在7~8月份,年蒸发量约是降水量的5倍多,故而有“十年九旱”之说。年平均温度2.7C,无霜期90—120d,年平均风速3m/s。土壤以栗钙土为主,有机质含量低,土质疏松,易风蚀沙化,年平均土壤风蚀总量达73t。严重的风蚀沙化,致使土壤表层肥沃土壤被侵蚀,肥力下降,生产能力不高,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严重制约着本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方法与内容

1.研究方法。本次研究选取武川县哈乐镇巨宝庄村、泉子沟村、黄羊渠村、巴独龙贵村、哈拉庆渠村五个自然村进行入户调查(见图1)。利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

2.农牧交错带社会发展状况分析。在本次调查中选取家庭状况、农民意识、农业政策、生态环境与旱、虫灾作为社会发展变化分析因子。家庭状况包括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农民意识包括种地意愿、农资更新意识;农业政策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来源、农业贷款、基础设施建设。分析结果如下:

(1)家庭人口。被调查区域的人口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主要表现为务农人员减少、适婚女性外嫁两方面。在被调查的56户家庭中务农人口由退耕前的127人降到退耕后的l18人(见表1),其主要原因是武川县2005—2007连续三年大旱,外出打工更容易使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收入。

(2)家庭收入。农业收入在家庭总收人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见表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总是由低值向高值转移,耕地种植由低值的粮食作物向高值的芥菜籽、马铃薯等经济作物转移,这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表现尤为突出]。化肥、农药、地膜等农用物资投入力度加大,使马铃薯的产量大幅度增加,平均产量由原来的6750kg/hm增加到现在的9750kg/hm。,同时马铃薯单价提高了一倍,从而使得农民收入有较大的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使农业“靠天吃饭“的依赖性相对减弱,国家对农业的惠农政策是农民收入增加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3.农民意识。种地意愿。在整个调查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农民普遍对于辛勤劳作与微薄收入之间不成比例的状况有一种不满而又无奈的情绪。在对种地意愿的调查中选择“愿意种田”的占57.1%,不愿意种田的主要集中在“种田太辛苦”、“收入相对低”、“生产资料价格高”等,可以总结为劳动付出与所得的失衡。但即使如此,超过一半的农民仍然愿意种田。“是农民就应该种田”、“起码可以解决自家的吃饭问题”。表明农业对农民仍然是一种生存的基本保障,在调查中“可以维持生计”、“自给自足”、“解决吃粮问题”类似的表述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4.农资更新意识。农民对农资需求、更新有自己的认识。退耕前农资基本上每年更新的占1.8%,大概两三年更新的占5.4%,几乎不更新的占92.9%;而退耕后基本上每年都更新的达92.9%,大概两三年更新的占3.6%,几乎不更新的仅占1.8%,见表3,对比退耕后农民对于农资的更新意识明显提高。

5.农业政策。农业土地使用权来源。改革初期实行的土地,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经过两轮承包合同签订与变更,被调查农户中属于土地转包、租用的占17.9%,其余为直接承包村集体土地,承包、转包、土地使用方式共存。2004年国家实施“三农”政策、“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政策,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也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6.农业贷款。生态退耕以来,武川县农业贷款政策主要表现在:为加大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和养殖业扶持力度,延长贷款期限,加大额度。如以前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一般为半年期或1年期的小额贷款,一般额度为1000—3000元,现在为2年或3年贷款,贷款额度适当放大到3—5万左右。另外,在支农贷款上开展适当延期还贷工作。2007年,武川县遭受多年不遇的旱灾影响,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锐减,有的入不敷出,还贷成了严重问题。在调查关于农业贷款中有92.9%的农户认为,现在农业贷款的数目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更容易从银行中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农业贷款的额度由原来1000—3000元增加到万元以上。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区域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带,基础设施在农业生产中尤为重要。在本次调查中发现,武川县农业基础设施近年没有明显改善,农民对灌溉设施的需求意识越来越强烈。绝大多数人认为灌溉设施不够,只有少数人认为灌溉设施的成本太高,没有足够的资金,农民希望政府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生态环境与旱、虫灾情况。本次调查发现武川县生态环境退耕前后没有明显改善:有71.4的被调查户认为当地树木的数量减少,91.1%的农民认为土壤明显变干,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2007年是武川县旱灾较为严重的一年。全年降水量仅为103mm,比正常年份同期降水量减少161mm,是有气象记录以来降水最少的年份之一。当年旱情涉及全县8个乡镇,严重的影响了当地农民的收入。

农牧交错带农业科技水平发展。农资投入对比分析。农资是农民在土地利用中投入的部分,农资投入的多少由农民对其作用的认识水平及家庭总收入决定。退耕后农民农资的投入由原来的1866元增加到4415元。农民对农资的投入的比重越来越大,退耕前农资投入比重小于44的占被调查户数的78.6%,而退耕后大于30的比重是被调查户数的83.9%,由此可见农民对化肥、农药、优良种子的投人力度加大,农民意识到化肥、农药、优良种子对产量的影响比较大(见图2)。

农用机械数量对比分析。农机是农业生产现代化的重要装备,在提高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集约经营、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等方面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本次调查以农用四轮车为调查对象,退耕前拥有农用四轮车21辆,占调查的37.5%;退耕后新增农用机械28辆占调查总数的50.0% (见表4)。退耕前后耕作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20世纪90年代主要是人力加畜力的耕作方式,而现在的耕作方式主要依赖于机械,其中机种收入的占60.7%,机种机收的占39.3%。武川县机械数量增加明显增加,机械化水平得到提高。

农业科技推广情况。本次调查主要围绕农业技术推广的三个方面,调查结果表明:农业生产技术对生产很有帮助的占12.5%,对实际没有帮助的占1.8%,没有得到帮助的占85.7%,很显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得到帮助的仅占14.3%。农民对农业知识严重缺乏,所掌握的农业技术主要还是靠经验累积,普遍对农业新技术不太了解。原因主要是:现有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缺少专项推广经费,造成推广手段落后,致使农技服务只能停留在传统服务领域,尤其是对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日常指导不够,不能满足农民需求;农业科技人员工作辛苦,工作环境恶劣,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福利待遇低的现状,导致大批农业技术人员纷纷跳出“农门”。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武川县实证研究可以得出,退耕前后的10年中,务农人员相对减少、外出打工人员增加,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农民意识得到一定提高,有超过一半的农民仍愿意继续种地,农资更新更加频繁;承包、转包、租用的土地使用方式共存,土地利用方式更加合理;农业政策更有利于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没有明显改善,旱、虫灾严重;农资投入比例明显增大,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普及率低。

第6篇

成立宝丰县会计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财政局会计理论资深专家、大型企业总会计师、财政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全县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具体负责指导会计领军人才制度建设,构建会计领军才联合培养机制,建立各类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沟通机制,协调各类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对外宣传,督促、指导、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

具体任务

适应大中型企业快速发展、强化管理对财务会计人才的需求,带动全县企业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着力培养在重要经济领域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企业类会计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企业做强做大,推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适应我县财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对高层次会计人才的迫切需要,带动和引导各级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着力培养在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重要领域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行政事业类会计人才。积极发挥这些人才在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企业在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合理规避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培养具有系统的财税理论知识的税务类会计人才,能在税务、财政、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单位,从事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筹划等实际工作。

积极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要主动将自己的成功经验与人分享,将自己学到的本领进行传播,影响身边的同志,带好自己的队伍,激励和鼓舞更多的会计人才爱岗敬业、奋发图强,比学赶超、争当领军,不断壮大会计领军人才队伍。5.注重运用所学的知识指导创新实践,要善于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每个会计领军人才要积极撰写财经论文,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两篇以上财经论文。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地分析当前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把握发展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和技巧。

研究方向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研究探索我县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有效方法,着重研究国家加快中西部发展的优惠政策,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如何发挥地方优势和国家优惠政策的融合,提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研究新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新模式。着重研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预算等新制度、新规定,与时俱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职业敏感性,提高会计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研究我县企业如何加强财务管理,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帮助企业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调查和研究我县税收和财源布局,发现税收漏洞,提出培植财源和完善税收征管的有效途径,促进我县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研究和探索我县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方法,研制我县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监管方法。

研究我县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督促支农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提出我县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稳定农村经济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

研究金融业务的发展和金融会计的管理方法,提出金融部门支持经济发展,培植财源,抓好收入入库的有效办法,促进我县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财经政策的发展形势,由财政部门牵头举办会计工作研讨会两次以上,分析研讨我县经济发展方向。

培训管理

根据国家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变更和新的财经政策变动,组织会计领军人员到相关高校进行财会知识学习培训,完善知识结构。

创新培训机制,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将学员的需求作为教学计划设计的依据,增加案例教学在培训中的比重,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加强与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上的合作,广泛听取学术名家、用人单位的意见,重点吸收影响较大、贡献突出的青年会计才俊和各单位、各行业财会后备人才,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学员。

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完成培训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培训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活动。

第7篇

论文摘要:当前,制约“三农”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农业资金的短缺,解决这一问题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都需要农村金融这一经脉的畅通。西北地区是我国“三农”问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也是农村金融问题的典型地区。如何针对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有效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西北地区农村金融中的突出问题,不能局限于对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小修小补,必须从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着眼,重新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推行全面的农村金融改革,完善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所以,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从农村信用社开始,使其成为真正的农村金融主力军。

1.农村信用社的职能定位和产权制度改革

现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原则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济实力考虑其可能的发展方式。为此,中央银行应制定相关的转制标准,以规范其改制。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西北各大城市郊区,农村信用社的势力较强,对这些信用社的重组,取消两级法人制度,将若干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近的信用社合并组建、转变为地域性农村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与目前西北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造类似,可能是一种可行的和合理的选择。

对广大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农村地区而言,如果农村信用社实力较强,可参考上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做法,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重组为商业银行。贫困地区信用社的业务主要应是支持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脱贫工作,带有政策性业务的成分。因此,它们的出路可以是:转变成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或互助式信用社,或转制成国家政策性银行即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机构。当然,后一种做法的前提之一是农业发展银行应将国家政策性长期融资、短期融资和扶贫等政策业务完全担当起来。此外,可以考虑降低或者取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农户储蓄存款利息税,减征或免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陕西省政府在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进行了财政贴息政策的有益探索,三年来财政共为农户小额信贷贴息1000万元,带动信用社小额信贷、联户担保贷款、农民自身投入和龙头企业投入的资金达1.88亿元,使示范区62.8%的农民直接受惠。

2.以扩大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

鉴于农村地区资金短缺,储蓄成本、贷款和管理成本都较高的情况,应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2004年10月28日,央行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货币政策手段。根据世界银行研究表明,要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利率就必须能够覆盖储蓄和贷款的管理成本、行政成本、违约成本、机会成本等。如果不推行贷款利率市场化,各正式金融机构、非正式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就不能展开充分的竞争。另外,根据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试点经验,小幅度放开存款利率是无风险的,因为金融机构的变相高息吸储在许多地方已经是公开的做法,农户和企业可以直接从中受益。据统计,到2004年9月末我国最早进行信用社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为7.38%,比改革前大大提高。

3.大力推行小额农业贷款

小额农业贷款,大有可为,这是很多农村信用社用实践得来的经验。国家在农村最主要的两项金融政策是信用社小额信贷和支农再贷款,这正是通过信用社来执行的。2002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并要求农村金融部门要改善金融服务,要求信用社“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贷意义重大,它将促进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丰富信用社的真正内涵和完善其体系,而且有利于缓解农户贷款难问题,有利于抑制高利贷,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金融时报》2002年1月22日报道,西北五省区农村信用社到2001年末,共发放给农户贷款244亿元,开办小额信贷的农村信用社占五省区信用社总数的68%,开办联保小额信贷的占总数的39%,这两种贷款合计余额为39亿元,本息收回率平均在85%以上。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和服务,是一个积极的、可喜的趋势。

二、加强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支农的作用

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下的“市场失灵”将使农业这个弱质产业和基础产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实施保护是重要举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在目前西北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极大困难的新形势下,应该加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充分发挥其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

1.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筹措渠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减少对中央银行的依赖,改变目前资金来源渠道过窄且不稳定的现状,逐步拓宽融资渠道。其一是增发农业金融债券,从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发行金融债券是规定中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为了保证农业发展银行债券的顺利发行,可以考虑规定商业银行存款增长的一定比例或者强制要求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必须用于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金融债券,并由中央银行予以保证。其二是允许农业发展银行公开向社会发行中长期农业开发建设债券,筹集个人、企业手中的大量社会资金。其三是将邮政储蓄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通过中央银行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使用。其四是把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的农业贷款项目和扶贫开发贷款,统一由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转贷。其五是统一国家支农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国家预算拨款用于农业的资金和其他用于发展农业的专项基金,都必须存入农业发展银行。

2.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应在继续支持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收购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同时,通过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信贷投向,在农业产业布局和农业区域布局上对农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达到帮助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目的。农业发展银行尤其要扩大农业开发贷款,把主要力量放在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上,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成为农业“发展”银行。

第一,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重点应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扩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贷款。一是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特别是西北农村干旱地带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注重支持西北各地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项目。三是作为信贷扶贫的主力军,农业发展银行应对西北贫困地区的各种扶贫经济实体进行支持,特别是那些既和本地资源相结合,又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第二,强化对农业服务领域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对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的资金支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农业发展银行首先应为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开发组织等提供资金支持。西北农村地区严重缺乏科技人才,通过科技教育投入,为西北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合格劳动者。其次,根据市场需求信息,对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西北地区新、优、名、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给予大力支持,并通过加大对农业科研经费与农业科研成果鉴定转化的政策性信贷投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支持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主要是以公路、电网、供水、通信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可以大大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而这种环境的变化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项目,使农村的农业和非农业都得到迅速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分享到农村发展带来的好处。

第四,支持西北地区农村的生态建设。加大农村能源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以及生态资源保护的投资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水土整治,退耕还林还草,防风固沙,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要支持农业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应该着眼于支农,为了满足西北农村地区的金融需要,就应该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由于西北地区农业的明显弱质性和“三农”的特殊性,完全商业化的正式金融机构必然不能够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因此,主要为“三农”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就不应该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采取相同的模式,必须是“有限度”的商业化,即中央银行把中国农业银行的赢利性指标压低,以便于补贴其从事“三农”业务所带来的必要亏损;另外,中央银行还可以设立专项贷款,作为支持中国农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其次,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切实建立恰当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掌握,增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力度。第三,要完善和规范中国农业银行设在县及县以下农村经营网点的金融服务功能,取消单纯吸储的网点。

在农村金融与经济的渐近式改革中,只有充分认识到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抓住我国市场化改革这条主线,才能使农村金融和西北农村各项改革更加有效。农村金融发展,需要社会方方面面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护农业,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够共同建设一个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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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维佳.我国西部地区投融资策略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3,12:56-58.

第8篇

论文摘要: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农业产业化的投入主体,因此,构建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十分必要。当前,应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优化投融资环境,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邮政储蓄要大力推进小额贷款的试点,为加人产业化环节的农户提供更及时的资金帮助。要建立规范化的中央银行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支持制度,借此促进邮政储蓄存款回流农村。

国家要扶持农村各类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的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农村中的私人间借贷发展起来的。农村中私人间借贷每年可以达到几千亿元,这个事实说明,各类金融合作组织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村镇银行的试点在这方面是个有益的尝试。

(二)优化投融资环境,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健全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和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投入农业,稳定农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运用农业资金。应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诸如农业风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对因遭受洪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解除农业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农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要优化农业投资环境,使农业资金持久投入、高效运行。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着手制定当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发展措施。

农发行要突出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企业,营造农发行信贷业务的品牌优势。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实施营销和发展战略。要积极巩固现有客户,着力培养一批优质客户,适当集中审批权限,抓好制度建设,探索积累经验,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扩大省分行审批权限,并赋予二级分行一定限额内的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办贷效率,壮大优质客户和黄金客户群。金融机构要在促进粮油产业化和加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时满足农户与企业的资金需求。坚持因企因户制宜的原则,把握企业和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掌握企业和农户的资产负债、经营效益、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等情况,分析其现实的风险承受能力,注重从第一还款来源判断和把握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改变单纯依赖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来把握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方法。灵活选择贷款方式及信贷支持方式,降低客户交易成本,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提供有区别的信贷服务,采取相应的贷款管理方式。将农发行的资金、营销资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户的层级优化配置,从而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9篇

论文摘要: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农村广泛存在非正规金融现象,对非正规金融的演进以及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内在机制进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探寻农村正规金融的制度缺失与非正规金融具有的经济效应、制度效应入手,运用制度变迁理论深入分析了非正规金融的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内在机制,并指出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应是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合。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是从两个层面上展开的,一是以政府推动为主的自上而下的制度演进;二是以农民为主的自下而上的创业活动所形成的制度安排。政府推动的一系列体制机制转变大体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范畴,以农民为主的群众创业活动所形成的制度安排,大体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范畴。

中国农村各个领域的改革大都从市场主导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开始,逐渐过渡到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逐渐兴起,并演变成农村金融市场的普遍现象。非正规金融是一种因未得到现有金融政策和法律支撑而游离于现有金融体制和制度安排之外的具有强烈的市场化、自由化、隐形化色彩的体制外金融活动。据陈锡文(2004)研究,中国2.4亿户农民家庭中,大约只有15%左右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85%左右的农户要获得贷款基本上是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温铁军(2001)对我国东中西15个省24个县41个村的调查发现,民间借贷发生率高达95%。

国内外对非正规金融制度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研究不多,且大都从诱致性制度变迁出发,忽视了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在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事实上,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主要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中国农村正规金融的功能性缺失引致了农村金融缺口,而越演越烈的金融缺口则产生了获利机会,这为非正规金融的产生提供了市场空间,为金融制度创新提供了激励,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是对这一利润机会的理性回应。非正规金融从它“诞生”之日起一直发挥着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增加农村福利等重要功能。但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并不对立,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供给与制度供给,即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以及所引发的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

二、制度变迁相关理论研究

拉坦和速水是最早系统论证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家,“对制度变迁需求的转变是由要素与产品的相对价格的变化以及与经济增长相关联的技术变迁所引致的;对制度变迁供给的转变是由社会科学知识及法律、商业、社会服务和计划领域的进步所引致的”。林毅夫在总结以往经济学家观点的基础上,把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和强制性的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

强大的制度需求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源泉。影响制度变迁的需求因素提供了进行制度变迁的潜在收益,而影响制度变迁的供给因素降低了进行制度变迁的成本,二者共同促成了旧制度向新制度转变。从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看,在诱致性变迁中,制度需求是主导性的,而制度供给是适应需求而提供的。在制度不均衡的条件下,经济主体发现潜在利益并采取行动,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组织并努力创造条件以降低制度变迁成本,进而使得适当的制度能被供给出来。

诱致性制度变迁并不排斥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并非都是自动完成的,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它需要人们之间进行自愿的联合行动来完成,但集体行动常常面临高成本壁垒,为此制度供给可能不足。为提高制度供给水平,需要引入政治资源,“由技术与制度创新所形成的新收入流提供了利用政治资源来分割收益的激励。” 也就是说诱致性制度变迁有时不仅不排除政治力量的参与,反而需要政治力量来促成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并不能提供市场经济运行的所有制度供给,诸如市场经济的法律建设,宏观经济调控、教育、交通等社会公共产品、社会保障体系、明确界定的产权体系等,没有强制性制度变迁提供游戏规则的情况下,将导致某些制度安排畸形发展,最后影响经济的发展。

诱致性制度变迁到一定程度可能向强制性变迁转化。诱致性制度变迁不断推进将促使政府采取新的制度安排,打破利益格局的平衡。诱致性制度变迁能形成市场绩效,为政府提供试点式经验;当诱致性制度变迁形成的制度安排成为全社会主流制度安排时,社会的制度构架会发生质的变化,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推进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制度安排,为实现新的制度均衡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三、中国农村正规金融的功能性、制度性缺失

(一)政策性金融功能严重弱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本应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但从目前情况看,一方面,其主要业务仅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信贷服务,在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进步等方面功能严重缺位;另一方面,农业银行了部分政策性金融业务,如扶贫贷款与政府贴息贷款等,导致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严重下滑,支农功能不足;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长期以来资金拨付有限,且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有时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筹资成本上升,制约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政策性金融功能的严重弱化,制约了政策性金融资金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贷收缩

商业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按照“经济、高效、精简、合理”的原则,对农村经营网点进行大规模撤并,如1999—2001年宁夏共撤并县域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和营业网点158个,其中县以下占93%。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而剩下的营业网点大多把有限的贷款资金发放给大型基础设施、国债配套资金和生态建设等国有大型项目,而对急需资金的农业生产和个体、私营企业的贷款却全面紧缩。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中居主导地位的中国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以获取足够的资金来源及高额回报,使得农村金融市场本来就很少的国有资本变得更为稀缺。

(三)农村信用社垄断性供给的弊端

在国有商业银行功能严重缺位的状况下,农村信用合作社事实上已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中介,在不少贫困地区甚至是惟一的合法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务范围非常有限,经营的自负盈亏,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商业倾向,使得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流动,真正需要资金贷款的农户难以得到金融支持。2002年全国农村信用社吸收各项存款19469亿元,各项贷款14117亿元,两者差5352亿元,其中有价证券及投资1812亿元,净存放中央银行684亿元,拆借给其他金融机构1152亿元,加上其他一些因素,估计从农村流出资金约3000亿元(夏斌,2003)。同时,农信社长期以来产权主体不明晰,历史包袱沉重,员工素质不高,电子化建设水平低,结算手段落后,服务品种单一,独自面对庞大的农村市场需求,其规模与实力显得十分弱小。

(四)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本应在农村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但其严重的制度缺陷无法有效承担支农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单一,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二是通过吸收存款的方式,把大量的农村剩余资金 “倒流”到城市,加大了农村金融缺口,加剧了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

四、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经济效应与制度效应

(一)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经济效应

农村经济主体的微观活动及其融资行为具有分散化、规模小、周期长、监控难、风险大等特点,农业的回报率低,正规金融的利润最大化与农业发展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加之农村人口相对贫困,储蓄不足,大规模的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缺乏存在的基础,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经营往往无利可图,因此正规金融供给短缺即金融缺口最容易发生在农村地区。巨大的金融缺口为非正规金融的成长、壮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盈利机会。在市场期望和需求催生下,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农村民间金融及合作基金会为代表的农村非正规金融迅速崛起,有效地填补了我国农村巨大的金融缺口,为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基于实地调查的研究发现,中国的私营企业在创立和发展过程中一直主要依靠非正规金融(或者经济学家所称的路边交易市场,Curb market)融资。

非正规金融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增加社会福利的绩效也得到了实证研究。高艳(2007)实证研究发现,1986—2003年,农村非正规金融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正向关系。从促进农民年增收的效率来看,非正规金融要高于正规金融。根据史晋川(2001)的考察,在官方制度下,我国国有部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40%,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80%,非国有部门的经济增长贡献率约为60%,其贷款却只占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不到20%,这表明我国正规金融制度严重不适应现有的经济基础,而非正规金融制度却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制度效应

非正规金融作为一种创新的制度安排,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非正规金融是社会成员间利用我国乡村的各种习俗、惯例或血缘关系,达成的广泛的非正规合约,这一合约是建立在社会成员之间的长期行为合约、隐含合约的继承上,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地缘、人缘和血缘、业缘等原因,非正规金融具有交易各方的信息成本优势,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具有很强的甄别能力,能有效避免或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违约行为;农村民间融资无繁琐的交易手续,交易过程快捷,可以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筹集所需资金。非正规金融由于一般不需要对供给方“公关”而支付“寻租”成本,其融资成本低廉。

非正规金融制度与农村现有金融制度安排的竞争,促进了农村正规金融制度的变革。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正规金融的贷款行为有时会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农村民间金融中的借贷行为和利率都是市场化的。可以说,农村民间金融是一种纯粹的市场金融形式和市场金融交易制度。非正规金融所反映出来的机制优势、信息优势、成本优势、速度优势能大大提升这种制度安排与正规金融制度安排的竞争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从而给正规金融组织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迫使政府、正规金融组织对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重新思考。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及政府如对其进行规范、引导,这将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具有重要意义。

非正规金融的形成、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非正规金融对违约者是一种硬预算约束,违约者的违约不仅会遭受舆论谴责、社会排斥、群体惩罚,还有可能遭受暴力伤害,这大大降低了非正规金融的违约率。Aleem(1993)估计,在他研究的大多数案例中,非正规金融的违约率一般要低于正规金融5%左右。非正规金融在契约执行与治理上具有独特的制度安排,相对于正规金融契约改善了农村经济主体遵守合约、提升信用水平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从而为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非正规金融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

(一)非正规金融的产生与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

我国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我国促进农村乡镇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政策,农村金融制度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促使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元化与对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而农村正规金融却存在业务相对萎缩,经营不善和农民贷款困难等问题,正规金融供给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已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农村金融制度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和谐产生了获利机会,这种获利机会为非正规金融的形成(一种适应农村经济新形势的制度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制度一直蕴含着经济体系内在的非均衡性,这种非均衡性主要体现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金融抑制和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垄断式控制,导致长期存在且越演越烈的“金融二元结构”, 这表现在私人部门经济面临的融资约束、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低效率等诸多方面。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不均衡性产生了获利机会,这为非正规金融(相对于正规金融制度,它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型的制度安排)的产生提供了市场空间,为金融制度创新提供了激励,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是对这一利润机会的理性回应,它是非均衡的长期发展而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自发“矫正”,从而逐渐孕育出另一种更为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实现对现有农村金融制度集合的补充和完善。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产生过程是一个典型的市场主导的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但我国非正规金融的有序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的合理变迁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引导,它具有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相互交织的特征。

(二)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与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

诱致性制度变迁并不排斥强制性制度变迁。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既包括非正规金融的演进,又包括对原有金融制度集合进行变革。从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机制的角度看,非正规金融是作为正规金融制度的“边际”而存在的,部分非正规金融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向正规金融制度演变。因此,非正规金融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是相互交织、相互促进的,即非正规金融的演进(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会对现有的正规金融造成强烈冲击,从而引发政府对农村现有金融制度进行有效变革(强制性制度变迁)。而这种对现有金融制度变革本身就是对非正规金融进行批判、继承的过程,即把非正规金融逐渐纳入农村正规金融体系的过程。同时,强制性制度创新可以克服正式制度在诱致性制度创新(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中,因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而产生的制度供给不足。同时,政府的偏好和有限理性、政治统治基础情况对非正规金融演进与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方向和方式也会有很大影响。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壮大也离不开政府的政策供给、法律供给,政府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演进提供合法化的制度平台,也有利于其正规化、规范化的发展。

总之,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产生了农村非正规金融,而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能推动非正规金融的有序演进、逐渐融入农村金融体系与金融制度变革。其发展逻辑是,农村金融制度的非平衡性,即农村金融的“二元结构”促使了诱致性制度变迁,促进了经济发展及其农村金融制度运行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而推动了政府主导的金融制度变革。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是一个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经济基础演变引发国家对金融制度重新思考的过程。

六、结论

我国农村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兴起的广泛的非正规金融,从制度变迁来看,它是一种市场诱致性制度变迁,由于现有的农村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与农村金融需求多元化这对矛盾激化的必然产物。但是,中国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壮大以及农村金融发展绝对离不开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它需要政府对农村金融制度进行重新思考。一方面,政府应该对现有的正规金融制度进行重新设计以解决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严重不足、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另一方面,国家对非正规金融的态度不应该是“默许”,也不是“放任自由”,更不是“压制”,应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非正规金融进行规范、引导,赋予其合法地位,从而促使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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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一、我国农村金融抑制表现形式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城乡之间已有的金融体系并不合理,致使农村与城市金融市场相互独立。换句话说,这个市场只是农村向城市输送资金的单向渠道。在这种状况下,农村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而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因此,本文作者对其中的冰山一角予以了探讨。

(一)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

总的来说,当下,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但这些组织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具体来说,一是:农业发展银行方面。这些银行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日常的业务范围并不广泛。同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产品的收购是农业发展银行唯一发挥政策性金融组织作用的地方。二是:农业银行方面。农业银行各方面的业务和商业银行类似。在发展过程中,农业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削弱。进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唯一的正规化金融组织,成为支撑农村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渠道。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并不能长期担任这一重要角色。

(二)农村的金融工具单一化

总的来说,金融工具单一化是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交易品种单一、交易手段落后是当下农村金融市场的一种普遍现象。在偏远地区,情况更为严重,只有农村信用社作为存贷机构,限制了农民交易金融商品的渠道。具体来说,首先,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很多中间业务都没有开设。比如,收费、银行票据承兑。其次,其它业务,如银行卡、网上银行业务覆盖的范围很小。最后,在农村,并没有建立对应的证?唤灰资谐∫约?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41.html" title="期货论文" target="_blank">期货市场。农民参与各种常规金融商品交易的?会很少。比如,金融债券、股票。农民能够进行筹资、投资渠道较少,不能有效地扩大农民的收入渠道。

(三)利率不能有效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

对于政府金融管制来说,利率管制是其重要的元素。在资源优化配置方面,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一是:我国统一的利率管制无法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问题。尽管针对这方面,国家已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但其效果并不明显。比如,在农村信用社方面,其政策性策略并没有提高其定价能力,也没有对经营机制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没有站在客观的角度,把商业业务和政策业务区分开,阻碍了它们自身功能的发挥。二是: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制定利率策略,使农村银行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阻碍,也使国有银行在农村的分支结构很难生存下来。三是:在农村,邮政储蓄在转存央行方面的利率比其它金融机构都要高。在这种情况下,邮政储蓄成为了农村资金流出的重要渠道,导致大量资金外流,不利于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由于利率制定与管制不合理,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垄断局面。由于没有有效的竞争机制,造成垄断机构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经济效益不断下滑、效率极其低下。

当然,除了上面这些,还存在一些其它方面的表现形式。比如,没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信贷资金存在安全隐患,制约了农村相关金融机构对该地区的信贷投入,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比如,农村金融机构分工不合理。如在农村,邮政储蓄只有存款业务,造成大量资金的流失。而对于农业发展银行来说,没有存款业务,信贷业务的范围也很狭窄。

二、我国农村金融深化策略

从某个侧面来说,农村金融抑制问题已使我国农村金融业陷入恶性循环中,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针对这方面,采取可行的策略从根源上解决农村金融抑制问题已成为当下刻不容缓的事情。同时,也是“三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必经之路,能够不断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金融抑制问题来说,金融深化策略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因此,本文作者对其中一些有效的措施予以了分析。

(一)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改革

首先,要不断拓宽农村融资的渠道。以直接融资模式为主,拓宽涉农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以涉农企业自身特点为媒介,采取各种可行的方式来发行集合票据,并作为当下农村新型的债务融资工具。其次,不断创新金融担保方法。比如,采用一些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国家要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力度,实行财政补贴。在扩大农业险种覆盖范围的基础上,提高我国农业的风险保障能力。此外,要在农村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改变农民对保险已有的错误观念,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最后,对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进行创新。第一、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情况,采用“量体裁衣”式的方法来创新金融产品。以此,使金融产品能够不断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第二、在农村,以现代化的移动互联网为基点,建立合理的支付结算体系。在此基础上,完善结算工具,创建真正满足农民需求的多样化结算工具。

(二)放松对农村利率的管制,减少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审批限制。

根据当下农村金融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对农村利率的管制予以放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其利率可以充分对供求情况进行如实的反映。同时,还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使农村金融业能够协调好储蓄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而,充分展现利率配置的作用。具体来说,可以不断推动农村民营金融业的发展,打破农村金融市场中出现的垄断局面。对金融工具进行创新,改善金融服务状况,不断提高金融产品的质量。最终,使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均衡利率的形成。第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要使各种有利的民间资本不断融入到对应的金融领域中,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农村邮政储蓄的业务范围进行扩大。在进行存款业务的同时,也可以办理一些其它农村金融业务,防止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同时,以商业原则为基础,通过适宜的方式,使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到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需要建立良性的支农资金循环机制

首先,要充分发挥县域金融机构的作用,对它进行积极的引导,吸收农村流出的资金,并对这些资金进行有效地回流。通过这样的方式,避免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其次,对国家财政支农方法进行完善,来增加农村资金流入渠道。最后,把政策性金融和其它金融形势相融合,比如,商业性金融、正规金融。以此,扩大农村资金的供给范围。

很显然,除了上面这些,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策略。比如,培养农民合理的信用观念,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对于这方面,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不断加强信用观念教育,对金融知识进行普及。此外,还要建立合理的个人档案机制,对农村信用进行有效的约束。比如,要注重农村资金的流动性。在农村资金流动方面,不能过分干预资金的外流。以此,使农村资金的运作效率得以提高,供需平衡,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第11篇

论文农业产业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上饶作为典型的农业大市,应当根据上饶市的农业发展特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以十二五为契机,遵循市场规律,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强化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壮大上饶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上饶市的农业产业化发展。

论文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

农业产业化是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农村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形式,指在稳定的前提下,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为中心,按照市场牵龙头,龙头牵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区域性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内外贸、经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十二五期间,如何变我小规模生产、分散经营的格局为社会化大生产组织形式,解决农工商分离、产供销脱节的问题,把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市场衔接起来,促进上饶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是必由的路径。

1 上饶市农业产业化取得的成绩

(1)龙头企业数量增加。截止2008年底,全市拥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88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省级龙头企业66家,市级龙头企业120家。

(2)龙头企业规模增大。全市68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为114亿元,比上年增长18.2%,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达到3家,亿元以上达到22 家。列入全省“双十双百”工程的14家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43亿元。

(3)带动农户总量增大。我市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带动农户38.6万户,带动农户增收3.8亿元。如万年生猪集团大力推行“协会+集团+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养猪模式,带动农户养殖1.2万家。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截止2008年底,全市有4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工商登记,农民合作社成员总数23000人。

(5)农产品品牌建设上了一个台阶。截止2008年底,我市获着名农产品商标24个;获江西省名牌农产品47个;获绿标343个;获有机食品标志216个;无公害农产品68个。万年贡米成为地理标志农产品,婺源县成为中国绿茶核心产区金三角之一,德兴的“源森”牌红花油被评为江西省名牌(农)产品。

2 上饶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1)加工程度低,附加值低。

上饶市虽然有着丰富的农产品和农业资源,但农业生产仍处于粗放型的传统农业发展阶段,农产品加工能力和转化率都相对较低,长期以来普遍存在单一的粗加工产品多,系列开发深加工产品少;大路货产品多,名优特新产品少;中低档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平销产品多,畅销产品少;内向型产品多,外向型产品少等“五多五少”的问题。农产品深加工转化增值率低,资源开发层次浅,造成农业后续利益流失,农产品的高附加值难以实现。

(2)组织化程度低,市场开拓能力弱。

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现在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所以只能走组织化经营这条道路。近年来,虽然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快发展,但是总的来看组织化程度并不高。2006年全市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201个,其中专业合作社57个、协会95个、其它49个,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仍是社团法人,以技术咨询服务、交流生产经验和有关信息为主,在引领千家万户的农民如何正确把握市场、顺利走向市场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办法,真正能够实现有效开拓市场的非常有限。

(3)龙头企业规模小,辐射能力不强。

规模较小,实力较弱,辐射能力不强是上饶市大部分龙头企业面临的情况。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3月,上饶市级以上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188家,省级以上为68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只有22家,过10亿的3家。由于龙头企业发展主要受到融资困难、资金短缺的影响,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低,导致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难于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

(4)品牌竞争能力不强。

一是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对农产品商标注册的认识不足,一些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名山名湖被外地抢注,没有把商标作为拓展市场营销的有效手段。二是目前上饶市农产品的少有大品牌,处于牌子少又不响的处境。

3 上饶十二五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路径

3.1 突出农产品深加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十二五”期间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抓农产品加工业,抓加工业必须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必须培育大品牌,从而才能延伸产业链,完善服务链,拧紧利益链。抓住了农产品加工,就抓住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主要矛盾,就抓住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的关键。

(1)粮食加工。我市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鄱阳湖更是全国闻名的“天下粮仓”,2008年粮食总产达286.5万吨。要想增加粮食产品的附加值,要加大科技开发力度,实现从粗加工向精加工、从单一品种加工向多品种加工、从简单产品向深加工产品转化。重点扶持年贡米集团、弋阳大禾食品有限公司等粮食加工企业。

(2)茶叶加工。以名优茶、有机茶、保健茶为重点,加大茶饮料、茶多酚等茶叶系列深加工产品开发力度,延伸产品链条。整合茶叶的品牌资源,全市重点培植3-5个精品名牌。加强绿茶加工企业的改造与建设,提高绿茶的质量和档次,扩大出口创汇。重点扶持婺源绿茶、婺源的“大鄣山”牌有机茶叶、“源发”牌绿茶、“林生”牌绿茶、“绿露”牌上饶白眉茶等知名品牌。

(3)水产加工。依托以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为代表的全市水产养殖优势,以渔业龙头企业建设为核心,重点扶持以鳗鱼加工、龙虾加工以及常规鱼的熏、糟制品为主的系列加工企业。完善优化产品结构,研究开发精深加工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调理食品等,发展水产品综合加工业,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

(4)林木加工。目前,上饶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为2058.2万亩,林木绿化率达57.7%,活立木总蓄积3836.9万立方米,其中竹林面积158.4万亩,毛竹18314.6万株;用材林面积876.0万亩,蓄积1861.6万立方米,林木资源非常丰富。我们要以林木原料基地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带动,重点发展竹胶板、竹地板、竹家具、竹笋、竹工艺品、细木工板、高(中)密度纤维板、贴面板等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

(5)畜禽加工。要大力实施无公害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培育和扶持一大批规模大、牵引力强的畜禽加工龙头企业。对现有的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企业改制,引进一批有高新技术、先进设备的新企业。以加工冷却肉、分割肉为突破口,生产适销对路的袋装冷却肉为主的卫生方便食品,逐步实现畜产品由农贸市场走向超市、餐桌。

3.2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

品牌化是农业产业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培育农产品品牌是促进传统农业向产业化转变的重要手段。要使上饶农业发展的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必须积极推进上饶“特色品牌,做大做强优秀品牌”农产品的品牌培育战略。

近年来,我市在树品牌、创名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的来说,我市农产品品牌杂、规模小、档次低、竞争力弱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如婺源的茶叶品牌就有近40个,大大小小的茶叶加工作坊有400余家,这种“百茶齐放”现象导致过度竞争,谁也成不了名牌。所以政府部门要引导企业进一步更新观念,强化品牌经营意识,以地理标志保护、原产地保护为平台,加大品牌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叫响一个品牌。

3 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的风险不仅仅停留在生产领域,已经转向到了市场流通领域。发展是硬道理,卖出去更是硬道理,所以要大力培育形式多样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放眼全球开拓农产品的销售市场。

(1)大力发展公司制农业企业。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努力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产品经营公司,力促三个转变,即从单纯从事农副产品收购,向苗种、生产资料供应、加工、保鲜、贮藏、运销等一体化经营转变;由以本地营销为主转向本地与外地、国内与国际营销并重,深购远销,实现销售市场多元化;由注重农副产品的现货收购经销向注重市场信息的收集方向发展,发挥好信息在引导商流和物流中的特殊作用。

(2)发展超市农业。超市系统代表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方向,对农产品加工业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他们都是货架销售为主,摆上货架的东西与零售店里摆进柜台的东西不一样,与进农贸市场的更不一样,同样的水果玉米进入上饶市区的超市销售与进农贸市场的价格相差接近50%。因此我们要引导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基地主动与国内外大中型农产品连锁超市挂钩,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品供销关系,为农产品销售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

(3)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加工配送、电子结算等新型物流业态。发展集团购买、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电子商务,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轻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3.4 破解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1)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重新定位政府的投融资作用。虽然上饶的经济和财政实力还不足以大规模反哺农业,但是政府财政支出新增财力的使用应当大幅度向“三农”倾斜,特别是对于法定支农支出要确保落到实处,并最大程度去争取国家各项支农资金。此外,政府亦不能充当投融资的主导力量,而是要正确定位在其中的角色,即在努力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为其他有投资能力的投资主体如金融机构和外资创造有利的投资条件,引导资金流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项目。

(2)大力扶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众多金融机构当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投资农业产业化当中具有先天优势。在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比较方面,农村合作金融由于其人员和网点优势,加之对农村环境的熟悉,在向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时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和风险管理方面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这样可以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在这方面有较低的边际成本。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降低这些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扩大和丰富农村合作金融的业务范围,增强业务能力,在这些金融机构开展适应农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种贴现、汇兑、信用证等业务,为农业融资创造金融环境。

(3)充分发挥利用外资潜力。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利用外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以实现的。农业产业的效益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的资源禀赋,而上饶在许多自然资源上有其独特优势,如上饶丰富廉价的土地资源、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等,这意味着投资上饶农业产业化能带来良好的收益,再则近年来上饶基础设施和投资大环境的改善,都使利用外资成为现实的可能。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政策优惠吸引外资,积极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丰富利用外资的方式。

3.5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积极培育和扶持由农民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各种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对于有条件的地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以“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为原则,以产权为纽带,大胆探索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以农户入股的形式,与合作组织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经营。依托各地的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从不同产业、不同地区农民实际出发,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质量,还要切实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

(1)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除了要充分发挥他们自身的积极性,更要不断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依托政府在财政、技术、金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鼓励和支持农民自主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淡化兴办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色彩,防止走“政企合一”的老路。

(2)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运行机制。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在市场运作的前提下,把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登记、照章纳税、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实体,同时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在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引下自我组织、自我保护、自我发展。农民从合作组织的服务中得到利益、合作组织通过服务获得收入。

3.6 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由于目前农民在信息、技术等各个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各涉农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在信息、人才、技术、资金、物资、基础设施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社会力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多方面的服务。

(1)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涉农部门信息网的作用,在扩展容量的基础上,规范信息采集、分类。增加报刊杂志、电子网络、电视和广播电台对农业信息的传播量。

(2)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提高农业技术人员待遇,确保他们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条件具备的村要配备农民技术员,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在农村科技的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有效解决村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和动物防疫网络的断层问题。

第12篇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运作机制;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6-0081-02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只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新型金融机构。

目前,全国开办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是非盈利性的小额信贷机构,如全国总工会等,强调“扶贫”社会目标;第二类是农信社和邮政储蓄机构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面向农村市场开办的小额信贷业务,强调为三农服务;第三类是全国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08年7月,浙江省率先颁布了《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颁布了中国首部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民间贷款机构首次在制度上获得合法身份,一大批捷足先登的企业相继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并迅速投入运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3月末,中国已开业583家小额贷款公司,筹建573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对改善金融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面临法律风险。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管辖范围,但它从事的却是金融类业务。换句话说,《公司法》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但是无从约束他的业务范围。相反,《商业银行法》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小额带款公司的业务范围,但小额贷款公司却不注册在《商业银行法》的名下。也就是说,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不能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身份不明确,其业务运行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运营过程中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2.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巨大的流动性风险。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中的最大难题是其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后续资金不足。根据银监会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其资金来源主要有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公司盈余资金;可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这种从制度上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政策,导致其资金渠道狭窄,资金贷放的回流速度慢,使小额贷款的供给资金面紧张。如宁夏某小额贷款公司首期3000万元注册资金在成立之初短短2个月内就发放了2000多万元,为进一步开展业务,该公司只得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申请增资扩股,又注资3000万元,但是由于贷款需求大,新注资的资金在不到3个月时间内已发放贷款完毕。后续资金不足已成为困扰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的发展。

3.征信系统不健全,信用风险控制体系薄弱。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中小企业。就服务对象来看,他们的信用观念相对薄弱,易受外在气候、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情况的影响。况且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数据尚未接入企业和个人基础数据库,还不具备查询用户条件,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另外,由于小额贷款没有严格的财产责任担保机制,小额贷款公司还不具备足够的风险评估技术来有效降低贷前的逆向选择和贷后的道德风险。而且,由于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不能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像担保物和反担保物的设置、处置、质押、抵押等等问题,都没有具体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基本上就是一种信用型的贷款,而在中国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信用型贷款的风险相当大,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

4.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操作风险大,贷款风险管理成本高。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实力不足,区位优势不够明显,造成内部运营人才匮乏,加之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使得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的不合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另外,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刚刚起步,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致使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中“暗箱操作”行为时有发生。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接受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而是由省政府指定金融办和相关机构负责试点,没有明确统一的监管机构和责任分解,这样很可能导致监管失控,金融风险也随之大大增加。

从孟加拉乡村银行来看,20世纪90年代其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工作人员增加迅猛,其中掺杂了一些素质和品质不过关的工作人员,涂改账目、贪污公款的问题是有发生。因此,孟加拉国为乡村银行专门设立了审计部门,加强了监督管理,有力地保证了乡村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

5.小额贷款公司缺乏合理统一的利率定价标准,市场风险大。虽然各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对小额贷款的利率做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在实际运营中,小额贷款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管理者的经验自主确定利率,这将给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造成隐患,甚至引发恶性竞争。

目前,中国法定贷款年利率的4倍是21.24%,以全力公司为例:其发放贷款的最低利率为12.02%,最高利率为23.4%,全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7%;其中农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02%,个体工商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0.66%,乡镇微小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19.73%,普遍低于国际标准。利率上限的存在,以及农村信贷高风险的特性,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只能通过扩大贷款范围、拒绝高风险客户来维持低利率运行,这使得一部分急需贷款的初始目标客户失去了小额信贷的机会,同时也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长久发展。

三、应对小额贷款公司运作风险的具体对策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身份。没有独立的小额信贷法律,就没有小额信贷业务的标准,小额信贷业务的监督管理也就缺乏相应的尺度,扶持政策就难以做到有章可循。所以,中国应当首先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身份,另外要对其实行政策上的倾斜和优惠,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参照农村信用社进行减免,对其向银行拆借的资金降低贷款利率等。省政府可以通过地方税“先征后返”、安排专项资金利用财政补贴等方式进行必要扶持。

2.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解决后续发展资金的问题。建议适当扩大公司注册资本金,在股东人数不变的情况下,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或者不改变出资额,

增加股东人数。省政府应向小额贷款公司注入扶贫资金、支农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等。适当放宽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比例,尝试发行短期金融债券。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承担一定的负债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可以避免财务资源的浪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也将会扩大。

3.搭建服务保障平台,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首先政府应当着手建立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信用等级评估体系,信用评定结果在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间共享,共同约束、激励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其次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要培养专门从事小额信贷的专业人员,应进一步加大现有人才的培训力度。此外,还应当加强基层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与管理,创造条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参与同城结算。

4.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统一的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和营业收入票务服务。为此政府应当出面,首先为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专门的担保机构或者设立担保基金,通过杠杆效应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规模,如由政府出资组建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对象进行信用担保。其次要设立相应的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过程中产生的不良贷款,经过财政审核认定属小额贷款公司负责的,可通过风险机制按一定比例给与补偿。另外,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讲,除了要充分利用其他商业银行共有的客户信用信息外,还要积极参与当地人民银行牵头开展的农户信用体系建设,尽可能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切实防范信贷风险。

5.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运作,引导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利率管理。通过建立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风险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使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良性发展。中国目前拥有5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规模上都已经具备了成立行业协会的客观条件。此外,从人民银行的成功经验来看,由银监会来监管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这样有利于发挥民间监管的积极作用,效果显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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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 阳.农村小额信贷的国际比较及启示研究[D].成都: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

[3]赵小晶.杨海芬,王建中,中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探析[J].南方金融,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