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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工作经验总结

时间:2023-01-29 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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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

关键词:四川泸沽湖;旅游经济;婚姻家庭;承继;变迁

中图分类号:F59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2-0148-08

旅游开发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同时也导致了民族文化变迁。四川盐源泸沽湖地区旅游经济发展带来了摩梭人[1]婚姻家庭继承和变迁的双重效应。一方面,摩梭人在旅游业发展中,得到了实惠,看到了前景,增强了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与理解,并转化为保护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而内生为保护本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巩固了传统婚姻家庭文化特质的承袭。另一方面,旅游发展引进的新观念、新思想和新的生活方式,表现出传统与现代两种婚姻家庭价值观念的冲突与碰撞,反映了异文化载体介入后对摩梭人婚姻家庭所产生的涵化,表现出变迁特点。摩梭婚姻家庭的承继与变迁正走着一条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并存、二元结合的路子。

一、摩梭人传统的婚姻家庭的承继

文化的显著特征之一是稳定性。传统文化系统内部各要素有机结合,融为整体,具有一体化和合理化特征,因此具有相对稳定的传承性。在旅游经济及主流文化的冲击下,泸沽湖畔摩梭人走婚及母系家庭仍然保持了文化的自主性与独特性,表现出承继性特点。

千百年来,摩梭人保持了独特而传统的“走婚”和母系大家庭婚姻家庭形态,成为当今泸沽湖文化的一大特点。众所周知,走婚是泸沽湖畔摩梭人的一种特殊婚姻形式。走婚是男子暮至晨离女家的一种婚姻形式。与走婚相对应的家庭形式是“母系亲族家庭”。即家庭是由一个始祖母串缀而下的女系后裔组成的血缘集团,家庭中男不娶,女不嫁,以妇女为传嗣根骨,家庭中只有女性的后裔,无男性的后裔;世系按母系传承;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财产属于集体所有;“达布”(女性当家人)是家庭的核心,是主事的权威;有接收养子、养女的习俗;共祭祖先,拥有公共墓地。在母系家庭中,妇女是子女的养育者,也是家庭劳动和家庭经济的主要承担者;在母系家庭中,男性成员以“舅舅”的身份,承担家庭中的重活,帮助姐妹抚养儿女,并协助“达布”维持大家庭,因此,男性成员与女性成员一样受到尊重。

在母系家庭中,由于同出于母系血缘纽带的紧密维系,加上本民族的道德观念影响,家庭成员之间亲切和睦、尊老爱幼、礼让为先、宽怀谦恭,尤其关照病残者。同时,母亲或其它“达布”对家庭所有成员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都尽量做到合理安排,而所有家庭成员亦力求各尽所能,因而母系家庭从不发生明显的家庭纠纷。在家人相处中,特别注意讲礼貌,绝对禁止讲粗话、脏话和粗暴行为。所以,泸沽湖摩梭人家庭是一个和谐的小单元,而众多的和谐小单元构成了泸沽湖摩梭的和谐社区。

文化在承继的同时,又在发生变迁。根据文化变迁理论,在文化变迁中,外显的习俗文化较易发生变异,而内在的精神文化却相对持久。因此,精神文化的传承强于变迁,如内隐层面的礼仪、节日、信仰等文化,都顽强地承继了传统。而摩梭人精神文化的传承是婚姻家庭形态延存的重要根源,是因为这些信仰、礼仪、节日等是摩梭母系文化的精神支撑。例如,摩梭人仍然保持着崇拜格姆女神的信仰,转山节成为摩梭人一年中最大的一个区域性节日,每年转山节隆重而盛大的场面,表达了摩梭人对女性神无比崇拜的心理,而且支配着现实生活中的婚姻家庭习俗,使他们尊母、敬母的心理得到强化,在家庭中保留着母、舅为大、母系血缘比父系血缘更亲的心理意识。这些正是摩梭人得以长期保持母系家庭和阿夏走婚的精神因素与思想根源。因此,作为精神文化的信仰、礼仪、节日等文化就比较完整地保留下来。它与母系制度相融共生,一直延续至今。

但是,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旅游经济发展的影响,摩梭母系家庭已不完全是原来的传统模式,其婚姻家庭也在发生着某些变化。

二、旅游经济促进了摩梭人的经济发展

旅游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使旅游目的地居民受益,这是旅游经济的核心内容之一。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强调环境与自然资源的长期承载力对发展的重要性,也强调发展对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性,只有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看到前景,才能产生“内源性”动力,有力地推动旅游经济发展。

目前旅游经济促使了摩梭人经济结构的变迁,改变了泸沽湖村民的贫穷落后,使摩梭人奔上了康庄大道。

旅游业兴起之前,长期以来,泸沽湖地区产业结构单一,是典型的以种植、养殖为第一产业,乡村经济贫穷。农业中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又以粮食为主。养殖牛、羊、猪等,以饲养猪、鸡为主;种植玉米、洋芋,高山坡地以种植青稞、荞子为主。一年一季,经济效益不好,村民贫穷。旅游业兴起后,拉动了乡村经济,经济结构多元化,特别是旅游业发展使村民发生了最直接的脱贫致富。旅游带来了泸沽湖的产业结构调整。间接从事旅游业的家庭达80%左右。主要指为旅游业提品服务的家庭。同时,旅游业还带动了旅、餐、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且呈良好发展态势。

从宏观上看,2000年泸沽湖开始大力发展旅游后,当地状况才有所改变。旅游业兴起后,拉动了乡村经济,各户派人参加旅游活动并进行旅游收入的集体分红,有了直接的经济收入,使一些贫困家庭走出贫困,使一些温饱家庭奔向富裕。从宏观上看,2001年,泸沽湖镇接待游客5万人次,旅游收入600余万元。[2]2003年后,泸沽湖旅游业开始上升,客流量逐渐增大。2003年“十一黄金周”,旅游收入98万元;2004年“春节黄金周”期间,进入四川泸沽湖景区总人数达到7013人次,仅大年初三,从四川泸沽湖景区收费站就进入2422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进入景区总人数增长2.6倍。旅游总收入突破140万元,景区门票收入17万元,主景区农民户平均旅游收入2000元以上。[3]2005年以来,盐源县泸沽湖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上半年,接待游客33410万人,旅游收入实现3169.94万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从中观上看,据泸沽湖旅游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近几年主要景点博树村(草海)、木垮村、多舍村(泸沽湖镇)户均收入不断攀升:2004年为1.5―2万元;2005年为2―2.5万元;2006年为2―3万元。[4]现在,家家户户都有几万元的存款。

从微观上看,旅游业成为一部分摩梭村民的主要产业,个体家庭经济跃升。

个案1:

伍支罗村队长李直之,摩梭人。全家10口人。2001年退耕还林以前,全家有土地10亩,种植玉米、土豆和其它杂粮,作为主食和饲料。主要收入靠在湖中捕鱼出售,其渔业收入占总收入的50%左右。这样以渔业为主要产业的人家在村中还有10多户。其次靠卖农产品和牲畜。农产品主要是白瓜子、黄豆等。李直之家养了3头猪、8头牛、10多只羊和鸡。猪用着自家自食用,牛羊隔年卖二三头,可收入2000多元。2001年退耕还林后,现在剩下5亩多地,用于种玉米、土豆、白瓜子、黄豆等,以做饲料和卖钱。现在全家每年的大宗收入主要是旅游收入。近年的旅游收入基本情况是:2001年旅游收入1200元左右;2002年收入2000元左右;2003年收入3000元左右;2004年1―4月旅游收入即达4000元左右,年收入达1万多元;2005年旅游收入又创新高,达2万多元。目前,旅游收入占全家总收入的70%。

摩梭人以旅游为平台,实现了产业结构的大调整。在一些重点旅游村,农业不再是摩梭人的主要产业,除以旅游业为主外,还有以农转商,办个体商店、个体旅馆,个体出租,长途运输,甚至还有个体打鱼以供旅游之需的。如此等等,全面拉动了泸沽湖地区经济发展,给摩梭人带来了富裕。

三、旅游经济冲击下的婚姻家庭变迁

在当前的变迁中,旅游经济发展及其带来的冲击,是影响摩梭人婚姻家庭变迁的主要动因。过去泸沽湖摩梭人的传统婚姻家庭得以保留,首先在于它封闭的地理环境。封闭的地理环境和滞后的经济发展使母系制得以较完整保留。随着社会的前进,特别是交通发展、旅游业的兴起,大众传媒的普及,泸沽湖由封闭到开放,并带动了整个生产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成为摩梭人婚姻家庭变迁的突破口。

摩梭人传统婚姻家庭在旅游经济冲击下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母系家庭缓缓下降,父系家庭逐渐上升。随着历史的推移、泸沽湖摩梭人母系家庭已不是唯一的家庭形式,已出现了双系,即母系与父系并存的家庭和父系家庭,但仍以母系家庭为主要家庭形式。对此,可用1995年与2004年的有关调查数据予以说明。

1995年,盐源县与成都华西医科大学对泸沽湖的婚姻家庭进行的联合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四川境内沿湖的12个摩梭人村庄中,仍然以走婚和母系家庭为主要婚姻家庭形式:走婚的男女占91%。母系家庭占63%;母系与父系并存的双系家庭占30%左右;父系家庭占10%左右。[5]2004年,我们又对泸沽湖的木垮、多舍、博树和山南4个村寨的家庭类型进行了户口梳理统计。结果如下:

以上两次相隔9年的家庭类型统计数据,尽管统计的村寨多少不一,但仍可以从各自统计的比例得出大概情况。两次统计数据说明,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期,时隔九年,摩梭人走婚和与此相应的母系家庭分别为63%和55.98%,说明走婚与母系家庭持续占居主导地位。而各个村的具体情况又有所不同,木垮村的母系家庭比例高达68.57%。但母系家庭的总体趋势在微弱下降,双系家庭比例下降较大,近6%,而父系家庭却呈显著上升趋势,上升了近13%。

2. 结识阿夏的方式多样化。传统结识阿夏的方式范围狭窄,方式传统,主要是通过田间劳动、节日活动等日常生活的渠道,而现在结识阿夏的途径除了上述渠道外,还可以通过旅游、打工等方式接触。

3. 阿夏的族别呈现多民族化。随着交往范围扩大,摩梭青年结交阿夏不仅在族内进行,也扩展到族际之间,有的母系家庭已纳入异族成员为婿,打破了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纯粹的血缘系统,也开了一些母系走婚家庭纳婿入赘的先例。下面用一典型事例予以说明。

个案2:

1996年,摩梭姑娘卡玛到木里县一个山沟修路打工,和汉族小伙子梁开文相识,并产生了感情。翌年春节,梁开文随卡玛来到泸沽湖,走进摩梭家庭。卡玛的家原是典型的摩梭人母系家庭,家里大小事情都由母亲做主。当母亲明白这位汉族青年是卡玛的“阿夏”后,便热情地招待了他。以前,这里的摩梭人极少与外族人通婚,但近几年修路,来了许多外地工人,一些外地男子便落户这里,使当地风俗有所改变。1998年春节,梁开文和卡玛在泸沽湖办理了结婚手续,标志着梁开文上门入赘卡玛家,卡玛家不仅由纯走婚家庭变为有一对夫妻的对偶母系家庭,而且第一次接纳异性为婿。在卡玛家,由于梁开文走南闯北见识较多,家庭中有个大事小事也要采纳他的一些建议。但总的说来,他做事时还是要按照摩梭家庭传统,听母亲和舅舅的。由于梁开文人很勤劳,能吃苦耐劳,又对卡玛好,因此母亲对女婿很满意。现在,梁开文准备在泸沽湖扎根,他正盘算着依托泸沽湖旅游开发,好好干一场,让家庭富裕,让孩子好好读书。他们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以前,这里的摩梭人极少与外族人通婚,但近几年修路,来了许多外地工人,一些外地男子便落户这里,使当地风俗有所改变。现在,在泸沽湖,这样的家庭现在已不是个别。阿夏的族别不只是汉族,还有彝族和其他民族。但是,这些“外来者”加入摩梭大家庭后,仍然要“纳入”摩梭婚姻家庭传统,并不影响母系制的家庭的主要特征――母亲、舅舅在家庭中的为主为上的地位。

4. 走婚渗入了经济活动成份。旅游使旅游商业成为摩梭人的新产业。家庭参与旅游商业活动,是每个摩梭家庭的致富之路。由于传统习俗是妇女在家庭中劳作中起主要作用,因此在旅游活动中,摆小摊、卖烧烤、家庭旅舍接待、参与歌舞晚会、牵马游湖等一系列旅游服务是妇女的主要经营活动。在这样的背景下,走婚再不是过去纯粹的婚姻生活,而且打上了商品经济的烙印。如走婚的男对象要帮助女阿夏摆摊买卖,搞旅游接待等,这是2004年后摩梭走婚生活的新变化。这一现象标志着走婚渗入了经济活动成份。

5 .摩梭妇女婚姻观念在发生变化。观念的变化主要来自外来文化的影响。旅游的开放环境对摩梭母系文化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摩梭妇女目睹一些旅游夫妻亲密无间、丈夫对妻子的体贴入微等表现,有所触动和思考。她们感到夜合晨离的走婚,夫妻俩不能常相厮守,而且妇女十分辛苦,承担着家庭的主要劳作,还要独自扶养子女。显然家庭中有自己的兄弟作为帮手,但毕竟不如一夫一妻制的夫妻。对比之下,便产生羡慕之心,向往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希望自己的生活也像汉人一样,男女共同承担家庭事务、共同抚养小孩。现在,一些年轻摩梭女性自愿选择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而摒弃传统的走婚与母性家庭。

6. 家庭管理实权开始由男性掌握。随着泸沽湖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旅游经济改变了摩梭人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不同人群的流入,周边父系文化的影响,特别是由男性担任村长、队长的家庭,他们活动于社会,直接参与村队的旅游领导活动,因此家庭的对外交往、旅游发展计划等事务也由他们做主,在旅游经济成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收入后,虽然主要经济收入也交给“达布”,但家庭的当家管理权因“家庭利益”需要而转移到男性身上,男性以“舅舅”的身份当家作主,“达布”只是具体管理家务。传统的由“达布”当家作主的地位开始下降。

四、摩梭婚姻家庭变迁成因分析

在人类历史上,文化变迁是复杂多样的,其基本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在传统文化类型上的渐进性量的积累的缓慢变化,另一种是在社会政治和经济巨大变迁下的急剧变化,其中包括有形文化和无形文化的变化。泸沽湖摩梭人传统婚姻家庭的变迁也是如此,它是在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巨大变迁下而产生的。

归纳摩梭人的婚姻家庭变迁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干部带头贯彻婚姻法,结婚组织父系家庭。新婚姻法的持续宣传贯彻,一部分干部带头从母家分出来,独立门户,成立与时代普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个案3:

山南村书记杨扎石,他在1985年开始走婚,双方均为母系大家庭,由于双方母系家庭的人口都比较多,各有8个兄弟姊妹,他们于2001年从双方的母系大家庭中分出,自立门户,成立了一夫一妻小家庭。现有3个孩子。而双方的母系家庭仍旧,其他姊妹兄弟沿袭走婚,并维系着母系大家庭生活。但原来的母系家庭因他们分出而相应变小。

第二,婚姻主体交往地域与人群扩大。族内婚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延续的,其主要特点是与外界隔离的、较封闭的交往环境。改革开放后,一些摩梭男女走出泸沽湖,到外地打工或做生意,使摩梭男女走出了相对封闭狭窄的社会婚姻圈,与异文化接触的交往范围与人群的扩大,他们在新的环境中认识了其他民族的男子或女子,彼此相爱后,或在外地成婚,或回返泸沽湖成婚。加上摩梭婚姻传统的自主性较强,所以,家庭也较易接受外来者或族际婚。

个案4:

1991年,摩梭姑娘阿塔直玛来到盐源县城打工。1995年,认识了当兵复员的彝族小伙子马兴伟,两人一见钟情,他们全然不顾双方家庭的坚决反对,毅然结为伉俪。据说在这之前,摩梭人还没有与彝族开亲的先例。他们的婚礼既不是遵照摩梭人礼俗,也不是遵照彝族的礼俗,而是按当地汉族的风俗进行的。双方的亲人没有参加他们的婚礼,他们只接受了周围朋友的祝福。现在,他们已有一个儿子,生活非常幸福。据说,自他们大胆冲破传统的禁锢组成家庭后,摩梭人的族际婚就多了起来。现在,他们双方的父母已接受了他们,认可了这门族际婚。

第三,旅游业发展对摩梭母系文化的冲击。旅游经济的利益驱动,曾经使泸沽湖摩梭人的母系家庭受到严重挑战。旅游参与活动形式与分配制曾一度成为母系家庭分裂危机的直接原因。以往四川泸沽湖景区内的划船、骑马等项目收入由村民集体进行集体分配。但是,划船、骑马等项目的次数是按家庭轮流分配。十四五人的大家庭一年分配到的划船、骑马的次数和四五人的小家庭分配到的次数一样多。这种利益分配直接关系到家庭单位与人口结构,即人口少的小家庭分配机会更多。由于这样的分配方式,导致个别母系大家庭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分成了两个小家庭或数个小家庭。同时,为获取更多利益而分家的想法也在村民中蔓延着。

第四,计划生育政策对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强行实施,对走婚和母系制也存在约束与影响力。生育繁衍是一个族群延伸的需要,摩梭人也不例外。由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妇女怀孕后要指认生父,否则拿不到生育指标,孩子上户口也必须要有父母的结婚证等等,这些政策的刚性规定促进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形式的产生。重要的是,在传统农耕经济时代,家庭劳动力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家庭经济的贫富,故多子多福成为传统经济下的家庭特点。而旅游业发展,打破了这一规律,家庭是否富足不在于人口多少,而在于适应社会发展的经济需求,故现代摩梭人也自觉自愿地少生和优生。

五、摩梭人婚姻家庭态势走向分析

在旅游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摩梭人的婚姻家庭发生了一些变化,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宏观而论,当前这里主要的婚姻形式仍以传统的“走婚”和母系家庭为主,我们认为,在较长时间内还会沿袭传统的道路前进。形成这种走向的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绝大部分摩梭人依然认为母系大家庭比一夫一妻制小家庭更具优越性。也有从摩梭大家庭中分离出来的一些摩梭人,当他们经过两种家庭的比较反思之后,仍然认为母系家庭具有更多的优越性,以为还是不与大家庭分离为好,因而又让子女依旧沿袭走婚的传统。

例如,前述山南村的杨扎石对我们说:还是走婚好。他进行了对比:不分家时,挣的钱给走婚的孩子、老婆买一些东西,给女方家一点日常开支所需费用,再给自己的母亲家交一些钱即可。杨扎石分家单过后,要新修房,一切都要重新购置,费钱费力,经济上难以承担。双方家里还要在人力、物力上进行帮助。他们认为,不分家就没有这些麻烦。有的分家分房而不离开,几弟兄还是住在一起,只是单过而已。因此,他们分家时,双方家里都反对。分家后,夫妻双方还要料理家务,对外应酬,劳务负担、精神负担都重于原来。母系家庭的优越性使这部分分离者仍然留恋母系大家庭,对家庭有一种依赖感。这种依赖是大家庭众多成员的彼此的支撑。

再如,摩梭老人喇长宝,今年52岁,他经历了走婚和结婚两种婚姻生活。开始走婚后,有了一个女儿,经人说合,将走婚对象娶回家,成立了小家庭。现在,他有三儿三女。姑娘中,有两个走婚,三个儿子只有一个留在家中,其余的一女两儿都到外面打工去了。对儿女们的婚事,喇长宝认为,还是走婚好。为什么他自己是从走婚到结婚,反倒不赞同儿女们结婚了呢?究及原因,喇长宝说,儿子找个外面的媳妇回来,一怕跟家里人不和,二怕弄不好要跟家庭闹分家。分了家,房屋土地少,大家日子过起困难。要是每个儿子都要娶一个媳妇回来,以后怕是连房基都找不到了。[6]血缘亲和是摩梭母系大家庭的内在凝聚力,是母系大家庭得以维系长存的基础。这一“人和”精神注入了每个摩梭人的血液,带进了其他形式的家庭之中。父系家庭异血缘成员的加入,很容易引起矛盾与分家,一旦分家、分地便失去了财产集中使用的优越性。分家又增加了人地矛盾,故分家是摩梭人的大忌。

其二,当旅游市场经济冲击着摩梭母系家庭时,摩梭人会用调适的方法来进行缓解和自我保护。例如,以户分配旅游收入,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为了经济利益,大家庭会迅速出现小型化。为了防止摩梭大家庭的分裂,在旅游上不搞无序竞争,一些村出台了保护性措施。例如,博树村是草海附近的一个村,为了解决这一危机,博树村进行了旅游收益分配的改革。他们于2004年3月,博树村通过村规民约,对划船、骑马的分配方式进行了改革:不再由家庭轮流划船、骑马,而以全村的总人口为统计基数,不分家庭,无论男女老少,每6人分为一组,一组一组地轮流安排划船、骑马,同时,收入也分配到全村每一个人头上,此前村里的篝火晚会是由家庭旅馆组织,不同家庭旅馆的游客互不串门,游客利益受损,因此篝火晚会的经营方式也改为在村集体舞场举行,村民参与跳舞和分配利益的方式也按照划船、骑马的方式进行。由于利益在全村以最平均的方式进行分配,大家庭不觉得比小家庭吃亏,分家的思潮在全村暂时平息下来。而绝大多数村民对这样的旅游利益分配方式感到满意。这一方案的出台,得到了摩梭人的群体认同,其他村也纷纷参照实施。村民参与旅游项目服务,是根据人头出工多少进行分配。家庭人员越多,参加的项目越多,获取利润越大。一个摩梭母系大家庭自然比核心小家庭的人员多,自然旅游盈利也多得多。摩梭人对分配方式的适应性调整,是他们重新建立面临传统婚姻家庭急速变迁的一种保护性经济机制,防止了母系大家庭的分裂,巩固了摩梭大家庭的家庭结构,化解了由于经济利益分配方式不当给母系家庭承续带来的危机。摩梭人又自如地行走于现代与传统之间。

正是旅游经济改变了泸沽湖村民的贫穷落后,促时了泸沽湖地区的经济发展,他们才会意识到保护旅游经济发展的根基――摩梭母系文化的重要性,因而产生了自觉的保护母系家庭的种种举措,实行自我调适与变革。这种积极的应时而变,消解了母系家庭面临经济利益的巨大冲击波,有效地保护了母系大家庭的解体。这是摩梭人自主性、内源性保护意识的典型表现。

其三,摩梭母系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综观摩梭现代青年的婚姻,除了在单位上工作的国家干部,在外面打工自由恋爱结婚的,以及独子家庭,是男娶女嫁的婚姻形式及相应的一夫一妻家庭外,在摩梭村庄里,还在延续着走婚。走婚和母系家庭在泸沽湖仍占主导地位。这突出表现在上述相隔近9年的两次统计数据的比较接近。同时,也显示出摩梭人的走婚和母系家庭的顽强生命力。这个生命力是基于生存的需要,旅游的需要。因为特殊的母系制婚姻形态遗留,才使其成为人类婚姻家庭史上稀有的“文化层”,从而具有生态旅游与人文旅游的双重价值,是对摩梭人对当今社会经济文化适应性选择的结果。

其四,变迁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同时也应该看到,现代化和旅游发展对摩梭母系文化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和不可避免的。不过,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许,这个渐进的过程还漫长。按照人类文化变迁的规律,必须强调文化内部结构对变迁的要求。如果变化的要素是一个民族社会内部的需求造成的,人们就比较容易接受这种变化,而这种变迁也就会循序渐进地进行积累,最终达到从量变到质变。

因此,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摩梭人将仍以母系婚姻家庭为主导,但父系一夫一妻制家庭也呈缓慢上升趋势。

六、结语

传承性和变迁性是传统文化最基本和最突出的特征。传统文化是一个整体,文化系统内部由于各要素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具有一体化和合理化特性,因此源远流长,代代相传,具有传承性。传统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又具有变迁性。社会在发展,随着环境条件的改变,文化的变迁也在发生。美国人类学家克莱德・伍兹认为,文化变迁通常是指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所发生的任何变更,不论这种变更是因为内部的发展所引起,或者是由于不同生活方式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而产生。[7](P1)婚姻家庭的变迁也是如此。

纵观,当今四川省泸沽湖摩梭人的母系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变迁必须要能带来切实的利益。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摩梭人逐渐认识到了自身文化独特性是旅游经济的生命,是给他们带来富裕的文化根基,因而对自身文化的认识不断加深,增强了民族自豪感,由此产生自觉保护、发展摩梭文化的意识,由于这种意识的作用,摩梭人竭力保存走婚形式和巩固母系大家庭。

然而,旅游经济是以促进人的流动为基础而发展兴旺的产业。旅游者作为异文化载体的介入而对摩梭人的婚姻文化观念发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产生涵化。表现在摩梭人的传统观与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一些走婚摩梭妇女羡慕、向往汉族夫妻日夜相伴的生活;一些青年坚决拒绝走婚,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族外婚渐多等等。这些,都突出地表现了旅游经济带来的影响,同时反映出摩梭人传统婚姻家庭承继与变迁并存,折射出新旧两种婚姻家庭价值观念的冲突与碰撞,以及对待婚姻形式选择的两种不同的态度,说明泸沽湖摩梭文化的变迁正走着一条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并存、二元结合的路子。

我们认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特别是在开放的旅游经济中,没有任何文化能保持不变的原态,也不可能让一个民族一个社区的生活突然静止下来,定格于某一历史阶段而不产生任何变化。在这样的时代,变化是正常的。四川省泸沽湖地区母系婚姻家庭的承继与变迁,是摩梭人在现代旅游经济发展中,对承继传统文化与旅游发展的需求,兼顾两者情势的一种适应性选择。

泸沽湖地区由于旅游经济带来的传统与现代文化冲突,同样是我国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变化的基本特点之一。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冲突与并存,反映了民族文化传承与变迁的总态势。但从文化多元化的角度出发,多元化强调各民族独特的适应能力。四川摩梭人婚姻家庭无论是继承还是变迁,无论表现为何种形式,关键与重要的是,这种发展变化是来自族内的、自我选择的、自觉自愿的、与时代并进的自然发展,是摩梭人对外部形势变化的一种适应性选取,这种选取是自己的行为、努力与创举,它们仍然保持了内在的生命力,是自主性、内源性发展,而非外力强迫所致。

参考文献:

[1] 摩梭人,自称“纳日”,是纳西族的一个支系。四川的部分摩梭人自认为蒙古族。

[2] 盐源县扶贫开发两项资金办公室. 盐源县泸沽湖镇试点工作经验总结[Z]. 2002-05-12.

[3] 须发旺.对培育旅游业为我县支柱产业的形势认识和思考[J]. 泸沽湖, 2000 (2).

[4] 2006年8月11日对泸沽湖旅游管理局陈宁局长的访谈提供。

[5] 吕一飞,郭颖. 论泸沽湖摩梭人文化保护区的建立[J]. 旅游学刊,200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