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7 10:30: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审工作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落实审议意见,认真搞好整改,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提升,形成监督与被监督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实施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对“一府两院”诚恳接受人大监督最实际的检验。如何办理好审议意见呢?根据我们的实践做好以下三点非常重要:
(一)落实承办责任。按照《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之规定,对于经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审定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办公厅(室)应送政府负责人和“两长”阅批,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庭、处),按照审义意见做好整改及相关后续工作。对于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办公厅(室)注意提请领导按照法定要求,分别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办公会议、审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检委会或检察长办公会议事日程,研究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抓好承办工作。要确保做到领导责任、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三落实”。
(二)注重办理效果。主办和协办部门要把阅研审议意见和配合人大开展的相关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结合起来,和阅研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结合起来,进一步自查和认真整改结合起来,按照审议意见逐项内容,围绕问题找原因,有的放矢定措施,形成合力抓落实。主办部门既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又要注意发挥综合、协调、联系作用,采取会签、专题会、情况交流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纵(本部门、本系统)横(协办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总体情况,并保持与人大对口工作机构密切联系,主动汇报情况,虚心接受指导,不断改进工作,加大整改力度。协办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依照职责分工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按时反馈情况,并为建立健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主动配合的长效机制夯实基础。“一府两院”办公厅(室)及督查室要为主管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催办、督导、检查,做到催中有办,督中有导,督导结合,以督提效,做好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审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主办部门要在综合办理结果情况基础上,拟出关于落实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稿,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经“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审定,正式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整改报告开头应简述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主要经过,正文一般应按照审议意见内容,逐项分层次作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回应,做到有观点、有事实、有措施、有效果。对于尚未落实的内容,应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必要的说明。注意将已经做的和将要做的相区别,避免把报告前的情况与研究处理相混淆,把整改落实情况和需要说明的情况相混淆。“一府两院”办公厅(室)要从文字表述、印制格式等方面把好关,保持形式和内容的严肃性、规范性,力求做到位、效果佳、文风好、报告实,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卷。
实践证明,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的效果日益显现,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密切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日常联系,增强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但也存在重回复、轻落实、主办和协办部门工作脱节、效果不明显等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为此,办理单位要强化宪法观念,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府两院”及主、协部门要把落实审议意见视为强化宪法意识、诚恳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实践,变为找差距、析原因、定措施、见效果的实在行动,变为建立健全解决有关问题长效机制的内在动力。建议逐渐形成制度,明确在“一府两院”年度工作报告中,应将年中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简要阐明,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相呼应,为人大代表审议大会报告提供客观全面的依据,并以期在更大范围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
(作者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一、学习制度。时间安排:以各组为基本学习单元,在每周例会上集中学习。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进行。学习内容:中央、省、市文件和领导讲话,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论述、评论,创先争优书籍和有关材料。
二、调研制度。调研依据:根据郑州市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的要求,根据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工作需要。调研准备:选派人员临时组成调研组,制定调研提纲,确定调研步骤和方法,明确调研要求。开展调研: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听汇报、开座谈会、查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做好记录,全面了解情况,形成调研报告。
三、报告制度。报告事项: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等重大事项,市创先争优活动办的重要建议、进展情况、活动方案、上报材料、工作总结、重大表彰等,基层推荐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做法等。报告程序:按照市活动办分工,由各组拟定工作报告或建议,经组长把关后,先后报办公室、领导小组阅知。报告用途: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了解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例会制度。时间安排:一般情况下,每月安排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和重大事情时,可随时召开例会。会议内容:简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下步工作,并讨论有关事项。会议议程: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主持并讲话,与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
五、会务制度。当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经验交流会、专题报告会、总结会议等会议时,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合理分工。综合组把所需要做的工作进行详细分工,并责任到组,各组再分解到人。二是沟通协调。与市委办、政府办等有关单位主动沟通,确定领导参会、讲话、主持等事宜。三是准备材料。根据会议的内容,相关组要认真准备会议有关材料,涉及市委主要领导的,要经市委办把关。
六、文件管理制度。文件起草:领导小组文件报送办公室主任审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报送主管副主任审签,各小组文件报送分管副主任审签,简报报送分管副主任审签。文件印发:领导小组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由综合组进行发文登记并统一印发。文件处理:上级来文由办公室送分管副主任批阅后按批阅意见及时落实并做好存档,下发的各种文件要分类存档。
七、接待制度。制定接待方案: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接待方案,并及时向部领导报告。接待具体安排:主动把接待方案向市委办、宣传部等单位通报,寻求支持配合;设定日程和行车路线;准备有关材料。
一、构建完善的节目质量监评体系和制度
2010年3月,营口广播电视台合并后成立监审室,按照台里的节目构成,通过合理规划制定出本台《节目质量监审办法》、《节目质量要素》和《节目违规处罚标准》、《监审员工作细则》、《监审工作流程》。这些办法主要用于节目监审部门,作为评判节目内容和质量、处罚节目违规行为的依据。同时提供给节目编播部门,及时了解监审部门对节目内容和质量的评价规定,也请节目部门一起监督、自律。
营口台自办48个栏目,其中广播38个,含直播节目34个、录播节目4个,电视10个栏目进行全面监审。我们建立了一支由离岗资深的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组成的监听监看队伍。每周有专职人员向各位监审员索取一周监听监看意见表,遇有差错及时下发差错通知单,对再播和重播的节目提出改正意见。月底汇总整个情况,形成《节目监评月报》、《差错通报》和《监评提示》给台领导和节目部门;节目主管领导对问题可作批示再转发相关人员;各节目部门对所反映的意见应认真对待,逐条查实,及时整改,并对相关情况作出反馈。有了这一套运行程序,监听监看工作稳步提高。
我们重点对有特色有成效的节目上《节目监评月报》的“亮点”给予肯定,存在问题作为“不足”提出,对于出现差错和监审落实整改情况列入季度考核内容。执行差错扣罚款项全部用于奖励纠错者和社会监督受众的原则,就是谁发现的差错就奖励谁。《节目监评月报》、《差错通报》发到台内办公网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并把问题查实、处罚到人头,从而提高了监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监审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监审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根据实际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操作方式,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本台对所属广播各频率、电视各频道自办节目实行监审。从导向到细节,从编排到制作,从节目到广告,从编辑记者到主持人,从总结经验到发现差错无所不包。
1.紧贴中心,凸显了及时性
“紧贴中心,服务大局”,既是对媒体报道,也是对监评工作的要求。监评工作要围绕重大主题宣传报道活动来进行,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特色,在予以肯定的同时提出进一步提升的意见,做到监评工作与媒体报道齐头并进。如《营口新闻》今年市“两会”的报道,给了这样的评语:新闻容量大、注重会内外结合,既符合要求,又有创新。关于“十一五”成就和“十二五”规划的报道突出了重点,并且做到了点面结合,成就的宣传令人信服,规划的宣传鼓舞人心。《滨城报道》没有就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程序进行报道,而是发挥自身优势和栏目特点,在《政府工作报告》上下功夫,记者采访市民,通过市民提问的方式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别有新意。
2.开展批评,把握了倾向性
广播电视节目处在动态发展之中,时常会出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是阶段性的突出问题,有的是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有的是屡改屡犯,反复抓、抓反复的问题。因此,监审工作的重点不是唱赞歌,而是找问题,开展积极善意的评价。比如:节目中出现标题中的概念重复问题,背景的准确度、语言的严谨性问题,直播节目偏离定位的问题,播音员主持人基本功问题,直播节目语言和音效调音效果问题,非广告节目要尽量淡化广告色彩问题等等。
3.鼓励创新,体现了前瞻性
监审工作的另一个内容是鼓励创新。我们在监评过程中,对那些社会反响好、收听率高的栏目,及时总结。《爱娱乐》是一档新创办的方言栏目,监审员对于亮丽、清新的版头以及二位主持人下了功夫的演播给予肯定,也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品位的建议。这对调动栏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有利的。
监审室承担着全台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审管理职能。其次,建立监评体系的更新机制,及时把握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的功能融合趋势,并针对社会流行文化的最新动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监评体系。三年来,对节目监评情况进行比较,从数量上看,低俗、随意调侃的内容次数逐渐减少;从质量上看,主持人随意调侃的程度基本杜绝,采编播人员的导向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了,节目质量逐步提高,差错明显减少。节目质量监评工作的开展,使宣传管理看得见,摸得着,落到了实处,起到了对节目的评价、监督、督导的作用。
但从近二年来的投资审计工作的实践中,利用协审力量参与投资审计又存在着一些弊端,归纳如下:
(一)投资审计效率不高:由于协审单位初审结果不能及时出具原因,往往不能按照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
(二)协审质量控制困难:审计实施过程中很难准确把握协审机构审计工作质量,审计风险控制无法按照审计机关质量管理程序进行。
(三)审计独立性受到冲击:建设单位要求跟踪审计的积极性高,实际是转移管理风险:遇到具体问题提出审计介入建设管理的威胁,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审计力量与任务的矛盾尖锐:政府投资必审制造成空前的工作压力,政府投资项目无论大小,完成后到财政报账,都要求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任务长期积压,不能按时完成,损害审计泪L关形象。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项目自身的原因:部分投资项目立项程序不到位,前期筹划不充分,概算编制不严谨,缺乏科学规划,给项目带来先天性缺陷。如:工程前期地质勘查不详细,招标时图纸设计深度不够,仓促开工建设,边建设、边设计、边修改,实际施工变更内容多,索赔签证频繁,形成的资料多,合同约定往往不清,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还有一些建设项目分阶段实施,或者干干停停,须所有合同段工程完工后才能进行整个项目的最终审计,造成审计时间跨越很长。
(二)项目业主的原因:部分建设单位前期筹划工作有缺陷,在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没有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要求进行,自目上报项目: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比例过大造成施工单位不愿意配合结算审计:部分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全,手续不齐,造成审计过程中完善审计资料延误了审计时间。
(三)施工单位的原因:部分施工单位不重视资料整理、工程结算书提交缓慢:工程投标时的不平衡报价损伤了自身利益,竣工结算时要求调整: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编制时确定的造价人员不掌握现场情况,致使报审工程结算造价多项、缺项、漏项等错误严重。
(四)工程材料价格认定难的原因:由于当地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不完全,特别是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材料很少,对于造价管理部门未的材料虽然可通过价格备案解决,但施工单位缺乏备案意识,往往需要等到工程审计时,才在审计人员的一再要求下进行事后备案,致使审计执行难度大。
针对以上问题谈几点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现有的业务操作实施办法、协审队伍使用管理办法和业务考核办法等制度,明确协审机构工作程序,落实协审机构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和业务考核力度。通过审计业务质量考核、任务分配等途径,促进协审机构认真履行承诺,安排合格的协审人员承担工程造价审核任务,加强协审人员管理、促使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二)加强政府投资审计专业人才培养,包括工程造价、财会、审计、法律、计算机、综合写作、管理。通过鼓励机关工作人员自学专业基础知识,有针对性参加造价行业培训,增强审计机关工程投资审计力量。在以后投资审计中心人员招考中要偏重于工作经验,招进来马上就可以用,以有利于审计长远发展。
(三)改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组织方法,让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种审计力量的有机融合,发挥各自专业长处,通过组合提高整体审计力量。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思路有必要由审计监督向审计服务转化。在挤干结算造价水份的同时,也要考虑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要求。
《办法》适用于该省各级法院院长、审判长、审判员、执行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群体,即便是错案责任人已提拔升职、调离、辞职、退休等,仍予以追责。如对现任法院工作人员,分别给予调离、免职、辞退、党政纪处分等。对调离人员,会向其现单位通报情况并建议追责。对退休人员,法院会分别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并相应降低或取消其待遇。涉嫌犯罪的,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还提出,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错案责任而没有追究的,可经院长决定,责令下级法院启动错案责任追究程序。同时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错案责任追究由来已久。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国内一些地方法院曾试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这被视为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确保办案质量的一种措施。1993年春召开的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错案责任追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随后在1998年,最高法院出台《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错案”一词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仅仅是对一个案件判决结果所作的模糊描述。上述《办法》则明确定义:错案一般是指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中,故意违反或者因重大过失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文件还列举了七种具体情形:违反规定私自办理案件或内外勾结制造假案;毁弃、篡改、隐匿、伪造证据或指使、帮助他人作伪证,导致裁判错误;私自制作诉讼、执行文书的,或者制作诉讼文书时,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因重大工作过失导致诉讼文书主文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时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裁判错误的;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故意违反法律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的,以及因在采取上述措施中有重大工作过失而造成案件当事人、案外人或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其他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因重大过失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被审判委员会确认为错案的。
《办法》亦明确了错案认定程序及错案责任主体认定。文件要求各级法院设立错案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错案追究工作的日常事务。纪检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错案线索收集工作,甄别分析后交由相关人员就涉错事项作出说明,继而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就案件是否构成错案以及错案性质、责任划分进行初步评查认定,最终案件是否构成错案由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确认。认定错案过程中,相关人员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审判管理办公室申请复议。
错案责任的承担原则是:谁有决定权,谁负主要责任;其他参与者负次要责任;下属出错案,主管领导有责任;对错误决定持反对意见者不负过错责任。对于经过认定属于错案的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承办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同意错误意见的合议庭其他成员、庭长直至院领导的责任。
不过,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各级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审判工作的问题。该《办法》回避了对审委会组成人员的追责问题。
河南省高级法院出台上述《办法》并非偶然。2010年,河南商丘赵作海案引发社会关注。当年4月30日,被同村人赵作海“杀害”十多年的商丘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回家。此时,赵作海已经被判服刑11年。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随后,每年5月9日被定为河南全省法院“错案警示日”。2010年5月14日,商丘市中级法院对原一审审判长张运随、审判员胡选民、审判员魏新生作出调离审判岗位、停职检查、等候处理的决定;5月19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对复核赵作海案件的主审法官胡烨作出调离审判岗位、停职检查、接受培训、等待处理的决定。5月21日,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奔赴赵作海新居向赵道歉鞠躬。
2011年,河南省发生“天价过路费案”。之后河南省高级法院亦对涉及该案的平顶山中级法院案件主审法官、刑一庭庭长、副院长、院长等四名相关人员问责。并责成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向河南省高级法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通报批评。
2008年至今,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强调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始终是河南省法院系统历年工作报告的重点。据公开数字,2008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人员74人,其中9人受到刑事处罚,65人受到党政纪处理,查处人数占全国法院查处人数的10.9%;2009年,河南法院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人员148人,其中4人受到刑事处罚,查处人数占全国法院的18.6%;2010年,河南法院系统查处各类违法违纪人员103人,其中1人受到刑事处罚。
近年来,审计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我县的经济秩序和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此我们很满意。
对同级财政开展审计是预算法、审计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是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财政审计工作报告,是为常委会审议财政决算报告做准备,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运用审计职能监督财政的一种有效形式。这次财政审计工作,我认为符合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计局工作认真细致,审计程序规范,效果良好。审计报告内容丰富,客观实在,较全面地反映了**年度量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既肯定了预算执行中所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这对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有关部门财务管理,促进我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从审计结果看,**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税收执法不够严格,部门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存在挪用、滞需要留现象,财务统管还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财务赤字较严重等。分析上述问题,既有往年存在的老问题,也有新近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究其原因,一方面存在着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客观因素,但最主要的是少数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执行预算意识和法制意识不强造成的。
预算审计监督,重在抓好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审计报告已经提出了很好的审计建议,我完全赞同,在此,我再教育强调三点:一是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拿出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整改情况,县政府应于7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二是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逐条分析原因,认真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因体制、制度造成问题的要督促纠正,限期落实,并健全制度,以防再犯。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组织收入上,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做到应收尽收,对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监督;在支出上,要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全面统管,会计核算中心不能仅为报账中心,要充分发挥其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杜绝违规使用票据、收入不入账等造成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和资金浪费现象发生,对这次审计的三个部门和单位全部存在财务赤字现象,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有违纪现象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不仅要保证专款专用,而且要做到及时拔付,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滞留、挪用专项资金行为,要坚决纠正。
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我提两点建议:
1、要加大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法、审计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增强被审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县人大这项工作一直很重视,今年四月份我们专门组织开展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审计监督条例法制培训班,各乡镇乡镇长、财政所长,县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近×××人参加了培训。
2.加大执法力度。由于当前财经管理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在一些方面甚至比较严重,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树立审计权威。首先,要抓住重点。在“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方针指导下,按照中央关于审计机关要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中发挥作用的要求,将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的查处,增强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其次,要狠抓整改。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
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另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检察部门查处,同时要适时开展重点事项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直至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二、关于近期工作
1、5月下旬,召开全县乡镇人大主席法制培训班,届时我们将从省人大邀请有关专家讲授,请办公室做好有关筹备工作。
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过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已经完成各项议程。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200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依法任命××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
××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希望韩锋副县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不辜负××人民的希望,不辜负县人大常委会全体同志的信任。
刚才,作了很好的讲话,对此表示感谢。下面我就会议的议题和近期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关于审计工作报告
近年来,审计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我县的经济秩序和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此我们很满意。
对同级财政开展审计是预算法、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是审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财政审计工作报告,是为常委会审议财政决算报告做准备,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运用审计职能监督财政的一种有效形式。这次财政审计工作,我认为符合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计局工作认真细致,审计程序规范,效果良好。审计报告内容丰富,客观实在,较全面地反映了2005年度量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既肯定了预算执行中所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这对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有关部门财务管理,促进我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从审计结果看,200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税收执法不够严格,部门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存在挪用、滞需要留现象,财务统管还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财务赤字较严重等。分析上述问题,既有往年存在的老问题,也有新近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究其原因,一方面存在着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客观因素,但最主要的是少数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执行预算意识和法制意识不强造成的。
预算审计监督,重在抓好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审计报告已经提出了很好的审计建议,我完全赞同,在此,我再教育强调三点:一是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要及时拿出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整改情况,县政府应于7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二是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逐条分析原因,认真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因体制、制度造成问题的要督促纠正,限期落实,并健全制度,以防再犯。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在组织收入上,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做到应收尽收,对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监督;在支出上,要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全面统管,会计核算中心不能仅为报账中心,要充分发挥其会计监督职能,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杜绝违规使用票据、收入不入账等造成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和资金浪费现象发生,对这次审计的三个部门和单位全部存在财务赤字现象,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有违纪现象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不仅要保证专款专用,而且要做到及时拔付,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滞留、挪用专项资金行为,要坚决纠正。
对今后的审计工作,我提两点建议:
1、要加大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法、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增强被审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县人大这项工作一直很重视,今年四月份我们专门组织开展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法制培训班,各乡镇乡镇长、财政所长,县直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2.加大执法力度。由于当前财经管理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在一些方面甚至比较严重,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树立审计权威。首先,要抓住重点。在“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方针指导下,按照中央关于审计机关要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中发挥作用的要求,将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的查处,增强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其次,要狠抓整改。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另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检察部门查处,同时要适时开展重点事项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直至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二、关于近期工作
1、5月下旬,召开全县乡镇人大主席法制培训班,届时我们将从省人大邀请有关专家讲授,请办公室做好有关筹备工作。
成因
当前,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监督的因素是多重的,归纳起来主要源于“四不”:
监督主体不主动。主要是监督意识差,这是一个普遍存在并带有共性的问题。有的存在“无位、无为”思想,对于司法监督,尽量能不监督的就不去监督,即使进行监督,也只是实施一般性、常规性、浅表性的监督;有的重和气,讲支持,认为在实施“十二五”规划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司法监督问题都是一些实质性的矛盾,怕影响各方面的关系,怕超越法定职权,怕出现负面效应;有的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者本身就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缺少监督必备的法律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就限制了司法监督的深入开展和有效实施,出现了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
监督程序不直接。一是监督信息不畅通。目前通行的监督方式是采取听取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等这些常规的、宏观的监督方式,而这些信息多数源自司法机关本身,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和笼统性,缺乏应有的真实性与客观性。二是受任人员不了解。人大常委会对任免的官员实际约束力不强,影响力不大,任免与监察结合不够,对司法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由谁调查、怎样启动调查、调查结果向谁负责不明确,不能实现有效的控制。三是监督手段不直接。根据人大监督权的法律评判,从法律层面上讲,人大监督权侧重于对监督对象起威慑、督促、指导作用,主要是通过评价性、批评性、督促性、通告性的间接手段来达到监督目的,不直接去纠正、处理违法行为,不直接去对司法机关的审判结果作出任何处理,而只能监督司法机关自己启动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其依法予以纠正。
监督依据不充分。从工作实践看,《监督法》虽然规范了各种监督形式的大致程序,但是还比较原则,对监督的内容、范围、程序、处置措施、监督机构、监督的权限及其承担的法律后果等,规定的不明确、不具体,有的还没有规定。尤其是对刚性监督的规定过于原则笼统,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在具体工作中,很难把握好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权、支持不失职的监督原则。
监督手段不丰富。目前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仅限于在人代会上、常委会上听取工作报告,然后进行审议,或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简单的听、审、议、决。监督内容单一,监督形式也比较单一。另外,各种监督手段之间缺乏程序上的连续性和衔接性。
对策
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增强司法监督工作实效,必须不断研究和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为此,特提出如下对策和构想。
1、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司法监督的针对性。在分析和确定监督议题时,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执法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施监督,与群众的愿望合心;二是突出中心,围绕大局,把与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相联的执法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与党委的思路合拍;三是突出发展中的重点,将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司法和行政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与政府的工作合力。同时,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从总量上控制。要从实际出发,适度、适地、适时,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二是要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在完善普遍运用的检查方式的基础上,实行听取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重在走访座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在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三是要以专题调研为载体,选准司法监督的切入点,围绕“十二五”规划科学选择司法监督调研题目,调研内容要紧扣工作重点,破解工作难点,突出工作亮点。
2、强化力度,努力提高司法监督的实效性。在司法监督过程中,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将人大监督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启动人大监督,推进司法机关健全内部监察、督察等制约机制,使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形成闭合状态下的良性运行。通过人大监督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推动相互制约机制的完善。二是要将个案监督与工作中的控告申诉案件相结合。通过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上级批转案件、司法机关报送备案审查案件的分析、梳理,发现具有典型意义和监督价值的案件,同时要重点关注人大代表围绕“十二五”规划方面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人大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中发现的案件,拓展监督视野,实现人大监督的有效延伸和具体落实。三是要严格把好人事任免关,将监督案件与监督人相结合。对于受任人员要任前严格把关,任中严格审议,任后严格监督。同时透过案件监督发现问题,对有重大工作失误、错误执法的人员,要督促司法机关按照内部的错案追究制度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四是要将畅通信息渠道与实现经常化监督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并建立严格的联系制度和报告制度。
[关键词]内部审计;公司治理;组织模式;监控路径
[中图分类号] F239.4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03-0094-04
基金项目:本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评价理论与方法》(70632002)的资助。
2002年4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提交给美国国会的《改善公司治理的建议》别指出,健全的治理结构应当建立在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四个“基本主体”的协同合作之上。美国总统布什于2002年7月签署的《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及随后一些重要组织颁布的新的治理标准,无不将内部审计视作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上频繁发生的重大财务舞弊和违规等案件,也表明包括内部审计在内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作用。因此,在国内外持续不断的受托责任失败呼唤高质量的公司治理,及法律、法规等不断加强治理管制的推动下,内部审计在公司中的治理角色与作用受到了空前的关注。基于内部审计的这一发展前沿,本文将着重探讨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环境下的治理逻辑,特别是集团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审计之特殊难题。
一、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角色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简单地讲,就是关于如何处理不同利益相关者,即股东、债权人、管理当局和员工等之间关系以实现经济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源于现代企业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所致的关系与问题。从制度安排层面看,公司治理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
按照委托理论,企业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且受托人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去实现个人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动机,即是导致冲突与成本的产生。因此,为缓解或解决人违背委托人利益行为的发生,或者说,为降低冲突和成本,企业中处于委托人地位的各方利益主体必须“通过对人进行适当激励,以及通过承担用以约束人越轨活动的监督费用”,来“使其利益偏差有限”[1]。然而,由于激励制度的设计往往是基于财务报告的结果去判断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使得受托人(财务报告的提供者)就有可能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最大化而进行财务报表粉饰的动机与可能,甚至引发财务报告舞弊和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只好采取激励和监督(包括内部和外部)并行的手段。
因此,内部审计之所以被引入公司的监督控制体系,在于降低人与委托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性或成本的需要。这也为内部审计介入公司治理提供了客观的基础:同样出于解决委托问题而产生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内部审计,以其提供受托责任之履行过程与结果的信息,为本质上作为一种确保公司受托责任有效履行的控制与制衡机制的公司治理的有效运行创造了先决条件。不但如此,当内部审计被赋予监督人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时,面对复杂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治理关系,必然要切入治理这一层面,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其监督职责并促进公司治理质量的改进。如COSO委员会(2004)在其颁布的新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RM)中,一个最为显著的变化,就是将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控制框架相协调,并将内部控制的领域扩展到控制环境等软控制要素之上,从而决定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相互融合的必要性[2]。
在整个企业的契约集合当中,出于监督受托人的需要,审计制度(包括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存在于公司的各个治理主体(董事会、股东、管理当局等)的相互作用关系网络之中,内部审计则又通过“授权与监督”、“监督与报告”、及内外部协作等关系,构成企业契约组合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3][4]。图1描述了比较常见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下的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框架中的角色与关系。从中可知,治理框架下的内部审计,通过审查受托财务责任和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以确保受托人能按委托人的利益行事,以缩小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差距。因此,基于促进公司受托责任关系有效履行的地位,内部审计可以发挥其特殊的治理角色,并表现为有助于降低冲突与成本的治理效率[5][6]。
图1、现代企业治理框架下的内部审计角色
二、集团公司的审计路径设计
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因其复杂的组织网络和控制层级,表现出不同于一般企业的治理特征,使得其内部审计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和特殊,尤其内部审计面临着如何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的问题。我们认为,在设计审计路径的过程中,至少需要明确集团公司的治理特征、审计组织架构、审计方式、审计内容、报告路径等关键因素。
(一)集团公司的公司治理特征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关系,以母子公司为主体形式,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任何一个从事多元化经营、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明确和采用了多分部制结构的企业,都可被看作是一个集团公司。按照与母公司的紧密关系,集团公司化企业可以划分为紧密型公司、半紧密型公司、松散型公司等形式。正是因为这些不同形式子公司所衍生的各种受托责任关系,导致集团化企业在具体治理模式上的特殊性。其中,紧密型、半紧密型和松散型公司解释如下:
(1)紧密型公司:是指全部资产来源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有绝对控制和支配权,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分公司、办事处等。
(2)半紧密型公司:是指大部分资产来源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有控制和支配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控股公司。
(3)松散型公司:是指只有部分资产来源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没有控制和支配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参股公司。
(二)审计组织框架
无疑,集团公司的审计监控机制首先需要一个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合理组织架构。按照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中应扮演的治理角色,其组织架构可以分成如下两层:首先,第一层次是在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监控总部,它在监控机制中处于核心地位,接受集团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授权。一方面,审计部直接负责其直属单位、全资子公司派出的审计人员,对其监控业务进行领导和控制;另一方面,向其控股、参股公司派出人员进行协调、指导控股、参股公司的监控活动,代表股东的意志,指导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告其监控工作。其次,第二层次是集团公司二级以下子公司的审计监控主体,分别接受上一级公司所有权主体的授权和监控组织的业务指导,对下一级所有权主体受托责任进行监控,并在业务上督导所属企业内部审计的工作。由于两个层次审计监控组织之间权责对应,自上而下,并且由集团公司监控总部统一组织和协调,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公司审计在监控机制的整体效应。该组织架构在坚持董事会领导的模式下,可以较好地维护集团公司各层次上所有权主体的权益,保证了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财产的约束,以及经营上的法人治理,并且有助于提高集团公司审计监控机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保证其独立履行监督反馈职能,实现集团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
由此,我们认为,作为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框架,应该是图2所描述的基本架构:
图2、集团公司审计监控机制的基本构架
注:虚线表示间接介入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工作。
(三)审计方式
这是设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路径的核心问题。承接上述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可以设想,假如某集团公司是包括公司总部、直管单位(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三个层面组构的控股集团公司,而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有限责任、有人负责、有效制衡”的要求,建立起了规范的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式的法人治理结构。那么,对子公司审计的方式可以设计如下:接受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以强化集团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坚持下审一级,各审计部门负责对下属公司的内部审计思路。具体路径分以下两种情形:
(1)总―分公司(办事处)采取“集约式”审计监控方式
根据总―分公司(办事处)经营管理的特殊性,应加强对分公司(办事处)扁平化管理和监督,因此,内部审计应建立“机构独立设置,董事负责领导、资源统一调配、业务垂直管理、审计成果共享”的监控模式。
首先,审计机构管理要体现“机构独立、业务垂直”原则,目标是要保证“上审下”的力度。从实践来看,只有保证“上审下”的力度,才能保证授权责任的充分履行和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公司系统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分为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直接报告工作,如果情况允许,可设基层单位审计部二级管理层次。
其次,为提高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人员管理要体现“属地管理、统一调配”原则,要达到的目标是控制“入口”和加强培训,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队伍稳定。审计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其行政领导关系、人事关系、党团关系、工会关系、后续教育等都在集团公司总部,审计人员的工资、奖金、劳保、生活后勤及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与所在单位同职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公司系统的审计资源实行统一调配。
再次,审计业务管理要体现“董事领导、信息共享”原则,目的是要保证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效果。董事领导,能够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信息共享,能够有效地利用基层单位、社会审计资源,节约成本,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2)总―控公司采取“渗透式”审计监控方式
虽然总公司对控股公司具有绝对的支配权,但是,控股公司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对控股公司来讲,总公司的内部审计是外部治理结构,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才是内部治理结构,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若直接对控股企业开展审计工作,不是十分妥当,因为外部治理结构的审计模式不能直接替代内部治理结构的内部审计模式。因此,根据总―控公司经营管理的特点,总―控公司的审计关系须依托控股公司董事会,规范审计授权程序。总公司审计部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渗透到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加强对控股公司的审计监督。
其一,对重大事项可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由总公司审计部开展审计,并将审计结果直接报告给总公司的董事会。
其二,由董事会聘请总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授权其开展对控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向控股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因为行业管理的特点,总公司的审计人员对控股公司经营管理要求相对比较了解,委托他们审计,能符合总公司的战略意图和经营策略。所以,虽然董事会也可以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但一般情况下,董事会还是更倾向于聘请总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
其三,将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推荐为控股公司监事会成员,让总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以监事会的名义开展对控股企业的审计监督,贯彻母公司内部审计战略目标和战略思想,指导控股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并且审计结果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告。
(四)审计内容与关注重点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主要应由集团公司的审计部门负责进行,其目的不仅在于监督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而且也要稽查和评价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及公司治理主体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也就是,由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组成的审计队伍对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等进行巡回审计的专题审计,审查财务收支,检查财税法规和公司内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风险管理和治理流程,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并报告集团公司董事会。对于子公司的年度报表审计,也可纳入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工作范畴,通过对子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对其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性进行认定,可以为集团公司考核子公司提供参考,当然还可以为外部审计提供重要的支持。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根据内外部审计的结果,确认和解除子公司的受托经济责任,并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施行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其关注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1)集团资金或提供担保资金的运作情况。重点检查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管理水平,评价资金使用的效益状况,指出资金使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2)集团委托经营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委托资金的使用是否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是否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可持续利用。(3)子公司占用集团公司资源的经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源的使用效益,与同行业或发达国家相比是否存在浪费和无效率情况,评价资源的使用是否符合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4)董事会委托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的事项,如: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与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等。(5)国家和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事项。如: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进行单项审计;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等。
(五)报告路径
内部审计结果(信息)呈报方式,即报告路径,同样是设计内部审计路径中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内部审计部门应不定期以简报、审计通报和管理建议等形式,向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领导和有关方面报送和通报内部审计动态、审计及整改情况和管理建议等重要信息。各个层次公司审计部门具体报告方式如下:
母公司审计部门日常审计工作应向董事会(或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和信息。重大情况应及时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发现。报告分为定期工作报告和紧急情况报告。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和日常工作中,可以以个人名义就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直接向母公司审计部门或董事会反映情况,提交专门报告。
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向本机构董事会报告工作,按照《公司法》规定,定期向股东报送日常审计报告和审计发现。重大审计发现,应及时通过董事会向母公司报告情况。
分支机构审计部门应直接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审计报告和工作报告。分支机构审计部门按规定对本单位进行日常审计、总部统一安排和审计部门自行安排的专项审计,独立出具审计报告,与审计对象交换意见后,由分支机构审计部门直接将正式审计报告报送公司审计部,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工作报告分为定期工作报告和紧急情况报告。办事处审计部门按半年度和年度向总部提交工作报告。在发现违规违纪事件和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以办事处审计部门的名义直接向公司审计部提交紧急情况报告。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和日常工作中,可以以个人名义就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直接向公司审计部反映情况,提交专门报告。
三、小 结
基于现代企业治理环境和内部审计的契合关系,本文首先从一般角度分析了公司治理环境下的内部审计的特殊治理角色,并以内部审计的治理理念,分析了其组织模式的设计与选择问题,进而,着重探讨了集团公司治理背景下面临的如何对子公司进行审计这一特殊问题。形成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1)基于维系公司受托责任关系的有效履行之共同目标,内部审计与公司治理可以实现高度的契合,从而内部审计可以突破传统的内部控制完善角色,跃升至改进公司治理和实现组织目标的特殊治理角色,并表现为有助于降低冲突与成本的治理效率。(2)对下属公司的审计,集团公司的审计监控机制需要一个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分别针对分公司和控股公司采用“集约式”和“渗透式”的监控路径。
[参考文献]
[1]王光远,瞿 曲.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受托责任视角的内部治理机制观[J].审计研究,2006,(2):3-10.
[2]吴清华.作业与作业链绩效:经济效益审计新思维――兼及内部审计职能的嬗变[J]. 审计研究.2004,(3):83-88.
[3]吴清华,王平心,冯均科.审计委员会之治理效率:实证文献述评与未来研究方向[J].审计研究,2006,(4):72-82,19.
[4]吴清华,田高良.终极产权、控制方式与审计委员会治理需求―― 一项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 .管理世界,2008,(9):124-138.
[5]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 (IIA).Internal Audit Reporting Relationships: Serving Two Masters.省略,2003.
[6]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 (IIA).Internal Audit’s Role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Sarbanes-Oxley Compliance.省略,2003.
Path Study on Internal Audit of Group Company Based on Corporate Governance
Wu QingHua
(1.Postdoctoral Station of Management School of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2.Postdoctoral Working Station of China HuaRong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 Beijing 100045, China)
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制度;强化了业务学习,解决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使审计工作由查错防弊型向风险防范型和管理促进型转变。
二、认真学习相关业务,及时了解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对学校是否按政策规范收费、对作业本费的使用及结算情况、日常公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审计,保证内部审计在落实本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中的作用。
三、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工作和食堂伙食费收支情况做到了一期一审,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告,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经济活动特点,今年我校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了审核,内审小组认为学校的所有收入都及时入账,并纳入了学校的财务核算,无隐瞒、截留挪用、转移学校收入的情况。
2、对学校的各项支出情况,包括教师工资、绩效工资、经补贴、伙食费等支出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计了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没有损失浪费等行为,内审认为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各项支出均属合理。
3、对于学校的资产构成情况,经审计认为货币资金按规定办理了收付手续;固定资产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一致;各类往来款项作了相应清理。
4、对学校的负债也作了相应审计,学校从xx年后没有产生新债,更没有举债消费。
5、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学校收费合理,只按规定收取了相应的生活费,且按月收取,用规定收据一月一开,并做到了收前公示。并对学生生活费给予了补助。
具体工作是:
一、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全面开展了审计监督。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财政收入的工作目标,开展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乡级财政决算审计。共审计了14户市乡财政和银行、税务部门,共查出预算不实、虚列财政收入(支出)、违规办理预算拔款等违规资金500多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30万元。
(二)围绕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了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今年,按照省、市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我们对水利专项资金、林业专项资金、养老保险基金、“非典”专项基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原创:福利彩票资金、银行贷款结核病专项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教育收费、交通收费、卫生系统、粮食企业等开展了专项审计,查出违纪资金34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80万元。各种不合理收费6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00万元。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问题,认真搞好专项审计调查。今年我们重点开展了三项审计调查。一是乡镇二oo五年财务收支状况的审计调查。我们共调查了久胜、欢胜、致富、同乐、勤劳等5个乡镇,调查面近40%。通过审计调查,摸清了所调查乡镇的真实家底、收支情况、乡镇可用财力情况、债权债务结构情况,并对这些调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针对存在的经费不足、债务过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清理债权债务的审计建议,这项调查对全市乡镇财务管理和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二是开展了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审计调查;三是开展了财政周转金和财政上下级往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每一项审计调查,我们都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审计分析的角度帮助查找原因,拿出解决的对策。
(四)眼睛向外,跑省进厅,争取三项授权审计和两项“参与”审计。这在全省各市市授权项目中也是最多的。三项授权审计是:xxx交通征费稽查处200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邮政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农业开发专项资金审计;与省市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两项审计是:林场管理局财务收支审计,公安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可以说,上述审计项目按照职权划分不归咱们审,有的是中省直单位。有的是直接归省市审的部门,但经过我们千方百计做工作,争取到了授权项目,一方面锻炼了自己的审计队伍,更主要的是把域外资金拿回到市内,为市级财政收入做出了贡献。
二、充分运用审计职能,积极为党政中心工作服务。
(一)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从去年以来,我们通过典型示范,摸索试审,探索总结,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充实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指标,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局对元宝、丰收、新胜、发展四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7个部门以及10个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最近,市委组织部又责成我局对10个乡镇和市里6个局的主要领导进行任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后,我们都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出具了审计意见书。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评价和监督干部管理中的作用。
(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审计。今年初,我们按照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抽调精兵强将,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原啤酒厂承包人资产不实和利达商城原经理在职期间有关经济责任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审计,查清了职工上访信中所反映的有关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审计建议,平息了啤酒厂上访职工的怨气,理顺了干群关系。对利达商城审计移交给了纪检部门。
在完成上述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按时保质的完成了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审计任务。
三、其它工作
1、招商引资工作。今年,我们经过与xxx市正大鞋城联系沟通,特别是向他们介绍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绥化的优惠政策,使其在xx新世纪购物广场投资200万元,建立xx正大鞋城,鞋城规模2280平方米,解决安排我市就业人员150人,年创利税10万元。
2、工业项目工作。原创:我局于二oo五年五月与xx通产中威纸业有限公司签约,招入工业项目绿色环保造纸。合同资金80万元,租用市水泥厂厂房100平方米,引进设备2套(台),年产量为300吨,年产值为200万元,可实现利税9万元,现安置就业人员30人。此项目为专利项目,无污染,绿色环保,市场前景广阔。目前,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试生产过程中。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外派劳务培训管理,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对外劳务合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我省外派劳务培训及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境内(不含市,下同)执行外派劳务培训管理。
第三条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公司”)须承担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义务。培训可采取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培训方式进行,自行组织培训的,经营公司应指定2名以上的专职劳务培训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省外经贸厅备案;委托培训的,应委托可进行培训业务的机构进行,并将培训机构的名称报省外经贸厅备案。
第四条省外经贸厅委托省外经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我省的外派劳务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以方便劳务人员为原则,在劳务人员较集中的地级市设立分考点,考试中心派员监考。
第五条外派劳务考试费包含在培训费中,培训费由经营公司按商务部设立的标准向劳务人员一次性收取,不得超标收费。经营公司须在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中列明有关培训的条款。省外经贸厅向社会公布培训收费的有关标准及投诉方式,接受劳务人员对经营公司多收费、乱收费问题的投诉。
第六条培训教材采用由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统一编写的教材。
第七条《外派劳务人员(研修生)培训合格证》由考试中心向经考试合格的劳务人员发放,《合格证》加盖经营公司、考试中心公章后有效。
第八条考试中心收取考试费的标准由经营公司与考试中心协商制定。
第九条经营公司和考试中心接受省外经贸厅的监督管理,并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外派劳务培训和考试工作情况形成详细的工作报告报省外经贸厅。
第十条省外经贸厅将于每年的1月1日至3月1日对全省外派劳务培训和考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经营公司年审及考试中心委托续期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省外经贸厅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