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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约谈汇报材料

时间:2022-01-30 03:29: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党风廉政约谈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党风廉政约谈汇报材料

第1篇

   一、督查巡查工作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开展督查巡查工作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督查巡查事项应全面、准确、客观,督查巡查结论要实事求是。

(二)交叉督查原则。为保证督查巡查事项的落实,业务部门应协助纪检监察员对专项事项开展交叉督查巡查工作。

(三)质量效率原则。督查巡查事项按程序办理,明确办理时限,提高工作实效。

(四)安全保密原则。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督查巡查事项及办理情况要严格保密,对相关资料要注意保管,不丢失、不外传。

二、督查巡查工作内容

(一)各子(分)公司、部门贯彻上级决定决议、执行落实工作计划的进程效能情况;

(二)各子(分)公司、部门领导班子及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勤政廉政情况;

(三)群众集中反映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

(四)全体干部职工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五)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督查巡查工作方法

(一)督查工作方法

1、电话督查。对一般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可通过电话直接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了解情况,掌握办理进度或督促按时办结。电话督查要做好记录。

2、发函督查。对于重要或超期未结的事项,发出《督办通知》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结。

3、现场督查。对重大复杂事项的督查,纪检监察部门可到各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听取意见、审阅卷宗材料、共同研究处理意见等形式进行督查。

4、约谈督查。对重要督查事项或经督促未能办结的,约请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办理情况,提出办理意见,促使尽快办结。

5、会议督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需要进行阶段性集中督查或特别复杂需要协调的督查事项,召集专门会议进行督查。

(二)巡查工作方法

1、列席相关部门的有关会议;

2、现地巡视查看;

3、召开座谈会或找有关人员询问了解;

4、查阅会议记录、台帐等有关资料。

四、督查巡查结果运用

(一)对发现问题的办理

1、当查出一般违规违纪问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下整改意见。

第2篇

某城区小学在2012年共迎接了各类检查、评比活动50多次,这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活动是教育系统外的部门组织的,该学校最忙的时候一天迎接过4场检查。(本刊本期新闻调查)

时下,教育系统各种名目的“检查”不可谓不多,食品卫生检查、环境卫生检查、督导评估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校园文化建设检查、校园安全检查、教学常规检查等等,到年终了,检查更是扎堆儿来,让人眼花缭乱。

不止一个校长跟笔者说过,为了迎接检查,校长、老师疲于奔命,哪里还有更多心思去想着教育教学。这确实是说了大实话。谁设身处地想一下,一年50多次的检查,一次检查用2天时间准备的话,那就得100多天。而学校的正常教学,除去寒暑假和周末,也不过200来天,这用一半的时间来迎接检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将如何开展?

我们不是否认检查不应该,像校园安全啊、食品卫生啊等等,这些该不该检查?当然该。但任何事情一旦过了度,便会适得其反,便会对正常的秩序产生冲击,便会对正常生态产生破坏。一个学校有正常的秩序,有正常的教育生态,应该把精力用来做好他的本职工作,做好他的教育教学,检查作为一种监督的手段,一种督促工作开展的手段,是应该为学校本职工作服好务的,而不是越俎代庖。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职能部门应该认识到这个问题。

笔者认为,检查太多,实际上是对学校工作的不信任,对学校管理者的智慧不信任;同时,检查太多,也是检查者对自己管理的一种不自信。

本质上来说,过度的检查算是一种人治,远远没有达到一种制度管理、法治管理的程度。任何事职能部门都要干涉一把,检查一下,这是大人对小孩才会做的事。加大监督,不等于就只有检查一种手段,它完全可以用更好的制度、更好的管理方式来促进学校自主地、自觉地做好各项工作,而不是事事都检查。

管理最大的禁忌之一不是放手而是禁锢,在笔者看来,要解决学校检查过多这种现象,最重要的还是要赋予学校更多自。一个法治社会,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学校应该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去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从学校自身来说,有了更大自必将拥有更大活力,何必担心事情做不好呢?(阳锡叶)

年终检查贵实在

岁末年初,各项检查如火如荼。应该说,一年下来,上级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这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如今有些检查不实在,应该注意。

一所农村学校为迎接上级年终检查,专门召开了一次动员大会。会上发给每位老师八个笔记本。这些本子是用来补写教师自己平时所做的工作,如《教学心得记录》、《政治学习记录》、《家校联系记录》等。人人都加班加点突击,只为过关,哪管它是否实在。

年终检查不实在,就会变味成灾。不但劳民伤财,而且对养成良好的干部作风不利。对基层来说,有的地方负责人早已深谙此道,总结出了“干得好不如汇报好,会工作不如会接待,会干事不如会表现”的“经验”,不实实在在做工作,而是一门心思琢磨如何提高汇报水平、接待能力和表现技巧。长此下去,只会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对上级部门来讲,不从自身工作规律出发,创新工作思路,老是热衷于对下级的检查评比,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上,也只会助长虚报浮夸、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

工作成绩是脚踏实地干出来的,而不是检查评比出来的。当前,如何有针对性地建立一种制度化的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杜绝随意性、泛滥性的检查评比,应该成为改进各级党政部门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任务。

年终检查贵实在。检查组要制订科学的考评办法,注重量化标准,克服人的主观、随意行为。检查方式上既要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掌握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力争做到考评科学,结果公正。检查人员要勤政廉洁,反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挥霍公款。

早在去年,教育部就发出通知,要求教育系统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活动。凡是没有法规和政策依据、可搞可不搞的检查评比活动一律取消。作为教育部门,就应该坚决落实教育部的通知精神,切实取消那些不必要的检查,确保检查讲求实际,讲究实效,落到实处。

(曹灿辉)

年终检查当“四戒”

不少人对年终检查颇有微词,说穿了,还是因为这种检查在不少地方变了味,走了样,没有达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目的。笔者认为,年终检查当“四戒”。

一戒浮光掠影的查。有的领导下基层,准备不细致,目的不明了,东走走,西瞧瞧,蜻蜓点水,来去一阵风,懵懵懂懂去,糊糊涂涂回。有的“客随主便”,你说我听,你领我随,你指我看,见到的是精心包装好的“景点”,听到的是提炼美化过的汇报,哪能识得“庐山真面目”?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检查者要有一双慧眼,精于查问题,善于找漏洞,敢于揭疮疤,认真细致,求真务实,不折不扣地落实要求和标准,让检查名副其实。

二戒流于形式的访。“访”是近年来工作检查的重要一环,也是最能察真情、听民意的好做法,曾引来群众的由衷喝彩。不知何时,“访”渐渐地开始演变,有些领导和群众,天南地北,不着边际,“访”变成了神聊海侃;有的领导懒得迈步,听从基层的“蛊惑”,把“下访”变成“约谈”。被约者虽是由领导照册随意圈点姓名,但被访者往往顾虑重重,生怕“祸从口出”,如此,只有一路高唱赞歌,哪敢揭盖子谈问题。要想访出真情,访出实效,必须远离形式主义,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带着问题和任务,把群众当贴心朋友,与群众促膝而坐,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建议,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找准对策。

三戒隔靴搔痒地评。检查过后讲评时,不少检查者习惯说大话、套话、空话,不愿讲实话,叙真情,评说成绩千言万语,唯恐不及,对待问题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甚至讲所谓的“义气”,隐瞒问题。讲评是改进工作的一个好手段,我们既要满腔热情地肯定成绩,总结有益的经验,更要直言不讳地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的方向,让基层通过讲评,正视问题,弥补不足,增强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向前看”。

四戒有头无尾地督。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被检查单位要主动作为,定人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千方百计整改落实到位。上级领导部门不能只满足于讲一讲,评一评,析一析,必须落实“回头看”,对检查后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跟踪,尤其要防止检查、整改后的反弹现象,做到哪里有问题就督查到哪里,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这样一以贯之,才能使检查起到推动工作、促进工作的目的,在群众中树立威信。

(王春光)

从源头控制重复检查

每到年底,一些基层单位最苦恼的就是应付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

普通的中小学,不仅要接受系统内的综合目标考核,还要接受系统外财务审计、食堂管理、设施设备、人事师训、计划生育、廉政建设、校园安全等专项检查,有些甚至还要接受不同级别的检查。更让人难以应付的是系统外的职能部门,一到年底就像赶集一般往学校去凑热闹。

尽管基层对过多过滥的检查心存不满,但由于是上级管理部门,谁也不敢得罪。学校忙于应付各类检查,正常秩序往往被打乱。比如为了迎接检查,给上级领导留下好印象,尽管平时卫生并不差,宣传橱窗更新并不久,但还是怕出疏漏,还得突击进行卫生大扫除,对宣传橱窗重新布置。因为应付检查,学校往往要耗费不少的财力物力人力;学校领导更忙得不亦乐乎。由于忙于应付检查,一些学校的正常工作不得不放置一边。

第3篇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提高,舆论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各种问责机制逐渐完善,自上而下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迅速得到强化,工商监管工作的问责风险日益凸现。如何正确认识和防范问责风险,对于确保工商队伍的稳定和安全,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工商系统在监管执法中的问责风险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正确认识工商监管问责制的重要性

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权力要受监督、制约,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拥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工商部门作为监管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工商部门转型升级,必须有良好的行政作风作保证。而良好的行政作风,则来源于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的责任机制是行政法治的生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明晰责任。一是有利于完善监管职能;二是有利于摆脱监管困境;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四是有利于改善工商形象。

二、工商监管面临问责风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和部门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快了政府由“权力制”向“问责制”转化的进程。在2009年1月13日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系统视频会议上,卢炳辉局长在会上提出:今后凡出现纪律作风问题、被上级暗访曝光的单位,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律予以停职。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形势的不断变化,给工商人员带来了更多的问责风险。

(一)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难度日益加大。一是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投资的举措,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直接加大了市场监管的工作量。二是随着监管职能的延伸和工作领域的拓展,造成了工商职能泛化,需要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工作中投入大量精力,使工商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工商执法风险不可避免。三是基层工商所应对专项行动、突击任务多,职能不清、责任边界模糊,无法实行严格的定岗定责。岗位不明确,容易产生工作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同时,由于职责不清,易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使得工作不到位,最终影响基层工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执法水平有限。一是个别人员纪律作风不强,容易造成问责风险。今年以来,工商系统在督察中发现了个别窗口及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作风散漫、不假外出、擅离职守、上班炒股玩游戏、上网娱乐聊天、着装不规范、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纪律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二是工商人员业务监管不到位,容易造成行政疏漏。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巡查不到位,检查不记录、不登记,甚至根本不进行实地检查,仅凭在台账上、业务系统内制假造假,应付检查,蒙混过关。一旦面临问责,只能是无据可查,无证可取,无言以对,干部个人和工商部门都将面临严重的不作为风险。三是个别人员工作作风简单生硬,执法中可能出现矛盾和冲突,容易激化干群矛盾。

(三)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对一些轻微违反纪律作风行为、不良现象起不到惩戒作用。特别在基层工商所,所长只能采取口头警告等软性措施,约束机制的缺失不利于队伍管理。二是工商干部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缺乏可供遵守的具体规定和细则,缺乏制度规章的保障。面对风险,只能凭经验规避,凭运气免责。

(四)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的规定、办法、制度大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实践自发采用,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和体系,对运用条件、范围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且许多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种类繁多的各项规章制度尚不了解,不熟悉具体的概念特征和操作要点,降低了监管执法的质量,引发问责风险。

三、对工商监管问责制的几个思想误区

各地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一些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分,不仅个人的前途受损,而且危及家庭。执法风险和问责的压力是基层工商人员最大的工作压力。实践中仍有不少人对问责制不了解,有的人受传统计划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影响而对问责制抱持否定、排斥或忽视态度,因此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中不能自觉、正确地对待问责风险。

(一)“逃避”心态,对问责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态度。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免存在违法运用、不当运用或出现失误的情况,因此需要健全问责机制加以监督约束以使其有效运作,使各项行政行为得到强有力的监督和保障。但有的基层人员认为“多做多担责,少做少担责”,精神压力大,怕出事、怕得罪人,怕被投诉的思想比较普遍,不愿意承担巨大的工作压力,反而造成行政不作为,加大自身的问责风险。

(二)“消极”心态,还没有树立监管问责意识。基层的同志常说,工作累一点还不怕,就怕出事。因为风险有时是自己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新的

形势下,违规行政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犯“恶意之错”,由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造成行政质量不高、效能低下、程序错误都将受到惩处。

(三)“侥幸”心态,认为问责风险离自己很远。相继出台的《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赔偿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劣质行政、瑕疵行政已经上升到违法犯罪的高度。但是目前我们一些干部对此仍处于一种麻痹状态、冬眠状态,认识不足,把握不住,审视不够,错误地认为工商部门有责任无风险,认为行政赔偿职务犯罪离自己很遥远。

四、防范和规避问责风险的几点建议

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执法涉及面广,稍有不慎就会滑向违规行政的边缘,可以说责任无处不在,责任无时不在,随时面临着被责任追究的可能。应从以下几方面防范和抵御问责风险:

(一)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风险观、责任观。一是要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辩证关系,克服麻痹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不能因为问责风险客观存在而杯弓蛇影,惶惶不可终日。要执法肯定有风险,但只要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风险是可以防范和避免的。三是要有为百姓解难,为社会尽责的胸怀,明白担负起这些责任所应具备的能力和所应达到的水平。

(二)政务公开,让干部群众了解工商的行政职权。一是全面梳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来源和依据,特别是执法主体、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使工商干部自身明确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从而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将涉及基层工商所的执法职权在工商所服务大厅的触摸屏、电子滚动公开屏、政务公开活页平台,以及工商所的对外宣传栏公开。收集管理对象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把工商部门的改进措施、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管理对象。三是接受群众问责和查询工商所的行政职权及依据等内容,做好对部门、对群众的解释、沟通、协调工作,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形成了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良好环境。

(三)提升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一是明确工作岗位标准,制定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引。积极探索制定各级各类执法监管人员的岗位素质标准,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监管执法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重点、工作质量要求,明确干部每个岗位、各个环节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从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以履岗能力为重点,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转型升级的需要,抓好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转型,着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履岗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执行方针政策、掌握执法办案技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层专业型执法人才队伍。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商所干部交流,促进基层干部队伍“人才流动”,从而激发基层干部的创新精神,增强基层干部的履岗能力,培养工商管理工作的“多面手”,以个人履岗能力的提高推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完善机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对登记大厅、工商所等窗口的工作人员的上下班纪律、着装、服务态度等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控。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设举报信箱、举报电话、12315投诉电话、红盾投诉网站等4个投诉渠道,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形成了一个自我规范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定期对干部职工实施绩效考核,要对制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实行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告诫制、否定备报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四是制定执法职权问责,说明、约谈与回访等相关配套制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