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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考察报告

时间:2022-05-11 08:40:19

公务员考试考察报告

第1篇

一、招考对象、职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应届毕业生。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年、**年毕业于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社招生。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持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可视为社招生。

3、不限。既可是应届毕业生,也可是社招生。

(二)招考职数

全州计划有31个机关170个职位(详见招考公务员计划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7月1日至1988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结合民族自治州的实际,设置民族岗职位。报考民族岗职位的考生须是我州12种(傣、哈尼、布朗、基诺、拉祜、瑶、彝、壮、佤、回、苗、景颇)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5、专科以上学历的公安院校毕业生,可跨地州报考我州人民警察职位。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其它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年7月11日至13日(三天),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报名地点

报考州级机关、工商系统和**机场公安分局职位的,到**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州人事局一楼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报名。

报考景洪市级机关及其乡镇机关职位的,到景洪市人才劳动力市场(景洪市勐遮路5号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报名。

报考勐海县公安局职位的,到勐海县沿河路人才劳动力市场报名。

报考勐腊县级机关及其乡镇机关的,到勐腊县第一小学报名。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的内容、时间实行全省统一。笔试的地点实行全州统一。

(一)笔试的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不含监狱劳教)的职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为**年8月26日、27日。

(三)笔试的地点实行全州统一在景洪进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考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符合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机关中的一个职位报名。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无效)、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两张进行报名。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还应持人事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州内考生持原件由本人到现场报名;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待面试时复核原件。

3、对考生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经招考机关初审合格,并在《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上签章后,送人事部门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到交费处办理报名手续。

4、各地报名现场应设立一个由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人员的投诉监督点,专门受理报名投诉监督。并设立专门维持秩序的人员,确保报名现场安全有序。

5、除公安特有专业职位(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外,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职数的比例达到3:1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前半天内,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告之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让考生尽快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5天内,州级组织人事部门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公告取消,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凭发票到报名所在地人事部门退报名费。

(二)笔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1个月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查分期为2周。

(三)确定面试人员及储备人员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由州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报考者是否进入面试,可在笔试结束后1个月在**人才市场公告栏或到报名地点查询。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

2、确定储备人员。由州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确定储备人员。储备期至下一次州招考公告之日止。储备期内若州、县(市)、乡(镇)机关需要录用人员,由州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征求考生意见后,从储备人员中推荐给用人机关面试。

(四)面试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实行州级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全州考官统一调配、评分软件全省统一、考官持证上岗、考官分组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制度。每场每组面试的招考机关考官不得超过30%,主考官须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考机关旁听。面试中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可加试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测评要素。

(五)考核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核和体检,因考核及体检原因淘汰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的公示。

(七)录用审批

按干管权限分别报州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整个考录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务员招考工作给予监督。州纪委监督电话:2122398

(二)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考录工作期间,不按时到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请报考者共同遵守。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招考机关,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通报全州并取消该机关3年内招考公务员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并予笔试成绩加5分优惠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关系比较紧密的相近专业考生原则上可报考该专业职位。如中文、新闻、文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考生可报考文秘专业职位;法学等专业考生可报考法律专业职位。

(三)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四)本公告分别在州县市政府办公所在地、人才市场公告栏、《**报》、**报网络版、**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网、**党建上公告。

第2篇

公告解读:《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发布,标志着201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今年江苏招录公务员工作提前,笔试也比往年早了一个月,这也意味着江苏不会参加多省市共同考试了。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7日至2月13日,笔试时间是3月11日。新年伊始,元宵将至。江苏省2012年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出台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已经着手开展江苏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工作。中公教育专家也在第一时间紧随各项工作的展开来为广大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解读这份龙年招考公告,为考生龙腾公门插上一对理想的翅膀。

招录人数和条件:1.招录人数继续增加,江苏省2012年公务员考试计划招聘6748名工作人员,较之2011年的6502名又增加了246名,机会之门进一步扩大,有志于报考的考生须加紧努力准备了。2.部分职位的年龄要求增加了新规定,对考生年龄的要求上,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需要查阅《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要求一如往年的规定,计算时截止到开始报名的那一天(2月7日)。3.报考公检法及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要求更明确。公告中明确指出: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中公教育提醒广大想要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提前看一下上面提到的简章。

招考对象1、基层工作经验的筛选标准放宽。除了上一年明确的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外,今年又增加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招录考试的户籍资格标准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②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具体职位资格筛选标准①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职位的资格筛选标准与去年相同,报考相关职位考生要仔细审阅。②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的人员可报考相应条件的职位。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报考注意事项。1、关键性的时间点需要牢记,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起止时间是:2012年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是:2012年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的重新补报时间是:2月17日9:00—16:00。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是:2012年3月6日—10日。公共科目的考试时间是:2012年3月11日。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为准。2、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需要注意。总成绩=笔试成绩*35%+专业科目成绩*15%+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3、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的注意事项。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职位分析:中公教育专家对第一时间对官方公布的职位信息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帮助考生对于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特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来分析,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共招录4503个职位,总计6747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录状况如下:一、招录名额为历年之最 职位多集中在县乡从近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上来看,近年江苏招录公务员的名额在不断增加,今年计划招录名额为6747人,为历年来之最。其中,省级机关只招113名人员,占总人数的1.7%,垂直机关占到17.4%,有15%的人员集中在市,其余65.9%的人数都集中在县乡。从职位招录数上来看,职位多集中在县乡,县乡共招录职位数占总职位数的63.7%。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招录主体,本次考试要求本科及以上的职位数达到3771个,占总职位数的84%,比去年上升1%;可见,本科及以上学历仍然是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的主体。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对研究生的需求也很大,本次共有552个职位要求考生为研究生学历,其中苏州市政府研究室的两个从事调研工作的科员要求考生为博士研究生,职位类型为A。中公教育专家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三、法律、管理、财会等六大类专业为热门专业本次考试职位的专业要求放宽。除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按具体的专业名称设置外,一般的综合性管理岗位将按照专业大类设置。凡专业类别涵盖到的专业,均视作符合该职位的专业报考要求。中公教育专家对专业大类进行了大致分析:本次考录有811个职位对考生不限专业,共招录1475人。法学、管理、财会、中文、经济金融、计算机等六大类专业为热门专业,其中共有889个职位要求考生为法学专业,招录人数为1628人,占到总招录人数的24%。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医务人员8名,其中临床医生5人,中医3人。

二、招聘对象

2014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分别在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和大理大学举办的云南省2016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会场进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省教育厅发布的云南中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专场双选会召开时间为准,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信息。如在首场双选会上已完成招聘计划,在其他院校召开的专场双选会上将不再组织报名。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不接受双选会现场报名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人员须根据招聘条件提供身份证、真实有效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有学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作为考试人选参加考试。

(二)考试

由双柏县人民医院抽调专家组成考试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监督下,组织应聘人员在举办双选会的院校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50%,基本技能考核占50%。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掌握程度等综合素质。

2、基本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技能掌握程度。

3、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各占50%。

考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由双柏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双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双柏县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拟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于4月15日前在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于8月底前按照相关程序报州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体检、考察或考生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属国家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双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8-7712610

双柏县人民医院:0878-7712960

六、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双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知晓本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不按时参与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第4篇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已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证或已获得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5. 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6年2月25日至2月27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4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见附件。

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太原市建设北路北河湾南巷6号太原铁路局党校1号楼。乘坐830路到敦化北路北河湾路口、乘坐803路59路到24中下车。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其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录工作有序进行

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统一部署,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授权与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专门成立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书记同志副县长同志兼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成员主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有关同志组成。同时,研究下发了《县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对整个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二、根据工作计划,严格按照程序分步实施

整个工作按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制定录用计划、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制定工作计划

我县共有个县直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并按照单位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申报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省里下达我县考录计划27名,其中:乡镇公务员5名、司法局公务员4名、公安局公务员16名、法院公务员2名。

2、信息公告

全省公务员的招考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汇总制定,并在人才网、人事考试网等网站、电视及报刊等媒体统一。

我县在县级新闻媒体、人事信息网等网站上链接或转载全省的招考公告,并我县与报考工作相关的信息。

3、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月日至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网(),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14年月日至日。根据公务员8项报考条件,我们认真组织了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经过天努力,全县共有人参加了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有名。

4、组织笔试工作情况。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6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报考A类职位、B类职位和C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本次考试我们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省201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由省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县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地点定在中学。在考试中,为了维持现场秩序,县公安局派出名民警现场维持交通和现场秩序,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5、组织面试和体检工作情况

面试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考官小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有关人员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人数为7人,其中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同志、招考单位的同志、相关专家学者约各占三分之一。公务员主管部门还选派原则性强的1名同志担任面试现场监督员。招考单位的同志担任面试现场监督员。整个面试工作始终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没有发现有失公正、打关系分的现象。共有考生参加了面试,合格率达%,共有考生参加了体检,合格率达%。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工作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直各招考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现场切实加强了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招考单位与体检医院签定责任合同,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做好体检工作,使体检工作在方方面面密切配合下顺利开展。

6、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各招考单位和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各招录单位考察时都按要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认真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我们将结果分别在县城的十字路口和县委、县政府门口和当地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7、录用审批和监督检查

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我们要求各招考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录用审批表,拟录用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沟通备案后,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审批时,要求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或经核减后的招考计划。整个考试录用工作在2014年9月底以前基本完成。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级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招考单位要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人事人才的方针政策,除个别特殊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外,没有故意抬高“门坎”,在地域、学历性质、性别、降低年龄等有所限制。实行笔试、面试评估制度,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水平。做到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各个方面齐心协力,坚持原则,保持公正,确保考录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我县共招录乡镇公务员5名、司法局公务员4名、公安局公务员16名、法院公务员2名,其中法院1名招录未完成,他是一名研究生,在其他地方找到了工作,所以没有来录取单位报到。

三、改进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坚持“凡进必考”,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从源头上彻底解决不经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问题。对未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过渡、调任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承认其公务员(工作人员)身份,不得按公务员(工作人员)办理调动、核发工资基金手册、职务定级、审定工资级别等事宜,以维护考试录用制度的严肃性,严禁“考不进来调进来”的违规现象发生。

第6篇

一、招考对象和范围

*年我市的公务员招考对象和范围是:国家承认的大专(经省人事厅批准同意部分特殊岗位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市户口(户口迁移尚在办理过程中的,以户口迁移证为认定依据;户口托管的,以户口托管证明为认定依据)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个别紧缺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可适当放宽招考范围)。招考对象中2004年以来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学校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为应届;其它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为社招。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工作)成绩优良;

5、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至1988年7月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职数、报名时间及地点

1、我市*年市、县、乡拟录用公务员318人,其中:市直单位69人,省级直属单位20人,县直单位200人,乡(镇)29人(详见招考简章)。

2、报名时间:*年7月25日至27日。

3、报名地点:报考市直机关、公安系统、工商系统和彝良县岗位的报名点设在*市人才市场;其余县、乡机关岗位的报考分别在所报考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所设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负责本地招考职位的报名工作。报名费每人120元(报考公安类的每人150元)。

四、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其中:《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安全、司法、森林公安)的岗位,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教材可到市公安局政治部购买)。

2、笔试时间为*年8月26日、27日。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考录实行分步淘汰制,具体步骤如下:

1、编制考试录用计划。按岗位需求制订计划,拟定较详细的岗位说明及条件。具体计划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下达全市*年录用机关公务员计划的通知》(昭市人通〔*〕44号)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市*年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简章》。

2、招考公告。在7月15日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电视台公告,并在各报名点张贴公告及招考简章和相关文件。

招考详细情况请登陆市政府网站:http//:和市人事局人事人才网站:http//:浏览。

3、报名。采用对岗位报名,符合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须达到3:1以上才能开考。报考人民警察的按《云南省公安机关统一考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细则》(云人[2003]18号)和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要求各地上报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计划及其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4]13号)执行,若报考人员系公安特有专业的毕业生或技术人员,按照省人事厅与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年秋季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通〔*〕13号)文件规定,在报名比例不足3:1时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法医岗位可放宽到临床医学专业,并且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

报考者须持毕业证(毕业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报名时可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录用时不能出具毕业证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身份证(或者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骑缝章的有效户籍证明)、户口簿、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社招报考者有单位的还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务员的证明。

各用人部门或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和招考简章所列招考条件的规定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不得更改招考条件。初审合格者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复审,复审合格者才能交费报名。报名结束两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点公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到原报名点凭发票退报名费或改报其他岗位。

4、笔试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地点设在*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的高考定点学校(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笔试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总成绩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公务员考录中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核、体检。

6、面试。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的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进行,面试不得加照顾分。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主考官须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

7、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进行等额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

8、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体检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确定体检指定医院,并与医院签订协议书,医院按照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给出是否合乎公务员录用标准的结论。若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

9、公示。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市政府网站、市人事局人事人才网站、*电视台和各报名点张贴公示,公示期为10天。

10、录用和审批。市、县、乡三级公务员的录用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审批。

六、关于西部志愿者的加分。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可以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志愿者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并填写《西部志愿者报考公务员登记表》,否则不予加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于笔试前在媒体上公示。

七、有关考务工作按省人事厅考试中心通知执行。

八、考试纪律

1、通知时效。整个考录工作期间,在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2、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报考人员凡在报名、笔试及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出现工作人员舞弊的,视其行为轻重分别给予调离考录工作岗位、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7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五章考试

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六章考察与体检

第二十四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第七章公示、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考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8篇

为推动内蒙古乌审旗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康复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起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康复工作者队伍,结合内蒙古乌审旗残疾人联合会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乌审旗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乌审旗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招聘12名残疾人康复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1.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4.执业过程中发生过医疗事故,且为第一责任人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违法违纪、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资格条件

    康复指导员

    1、康复指导员从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中招聘。

    2、具有乌审旗户籍(在2017年7月20日之前取得的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的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015年以后毕业的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类专业毕业生(人口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理想史、人类学)。

    护理员

    1、应聘人员具有乌审旗户籍(在2017年7月20日之前取得的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以上学历。

    2、有护理资格证或有护理相关从业经验,有护理资格证优先。

    3、残疾人及家属优先。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是残疾的等级应在三级以下),无精神病、传染病及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共招聘12人,其中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员7名,护理员5名。康复训练指导员派往社区、嘎查村工作;护理人员派往嘎鲁图社区服务,服务对象为失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以上人员无条件服从分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乌审旗发布信息公众平台。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

    3.报名地点:乌审旗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301办公室(五马路规划建设局对面)。

    4.联系人:王 梅:13948672513 0477--7220175

    张廷武:13847759568 0477--7220175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政审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蓝底)。

    6.资格审核:乌审旗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乌审旗发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

    四、进行考试

    (一)康复指导员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考试卷,可以自行选择采取蒙文或汉文答卷。考试的内容为康复、社会工作相关知识和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2、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由考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残疾人、残疾父母必须重新进行残疾鉴定,对以经康复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符合以上条件报名人员14人以下则直接进入面试,超过14人以上则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待定。

    4、考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列,按成绩顺序进行录取。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

    5、报名人数少于应聘人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直接录用。

    (二)护理员

    护理员直接进行面试。

    五、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月薪2300-2400元,含五险(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乌审旗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第9篇

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亚组委)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主要负责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筹备、组织、协调等工作。亚组委是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筹办工作的“指挥部”,也是“年轻干部梯队成长工程”实践锻炼基地。

    为进一步优化亚组委人才队伍结构,招聘各方面优秀人才参与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筹办工作,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亚组委将联合杭州市相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共有1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招聘单位相应的事业编制(见附件1),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再由招聘单位选派到亚组委工作,招聘人员选派至亚组委工作期间,由亚组委统一薪酬待遇,统一培训管理。亚运会结束后回招聘单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9时—2018年2月7日下午17时。

    网址:qssy.zjks.gov.cn(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注册并完成诚信确认,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40k以内,不小于300×215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亚组委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的专业条件参照《2018年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杭州市“招考政策”栏目],并由亚组委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在此期间,报名系统对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同时开放,报考人员可即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下午17时。资格初审时间至2018年2月9日中午12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2月23日—2018年2月24日。

    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现场报名人员的笔试准考证通过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发送。

    2、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70号411-1室)。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3日,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6:30。

    (3)报名要求: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核: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②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如:工程管理),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④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⑤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⑥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计划或取消招聘,并在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官网(hangzhou2022.cn)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英语专业能力测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月25日,上午9:00 —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英语专业能力测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3月7日在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官网上公布面试、英语专业能力测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凭准考证号码查询。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实施3天前,网上报名的面试入围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被取消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英语专业能力测试

    英语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英语口语水平,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英语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英语专业能力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35%、英语专业能力测试占35%折算。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英语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等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官网(hangzhou2022.cn)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

    (三)考察和体检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等,则以英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英语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官网(hangzhou2022.cn)是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亚组委咨询电话:0571-85259526,1596881526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亚组委纪检监察和审计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由亚组委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组委会公开招聘计划表》

第10篇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水利设施专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按水利设施管理相关要求执行,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年收入约4.9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双方缴纳的五险一金)。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招聘对象

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或中专以上文凭人员,因汛期需要24小时值班,适合男性;

3、具有珠海市户籍;

4、具有初级电工证;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 2016年3月2日、3日 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1号楼金湾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105室,联系电话:07567263616,联系人:谢先生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泵站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复印件;

(7)镇以上计划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8)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报名时带上以上各类证书、证明原件现场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3月4日前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

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合同制职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2.zip

1、金湾区公开招聘泵站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第11篇

 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简介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由深圳市政府全额投资的,承担医疗、科研、教学的综合性公立医院, 是推进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单位。医院总投资约40亿元,占地面积19.2万平米,总建筑面积36.7万平米,床位2000张,可容纳日门诊量8000—10000人次,设有综合门急诊中心、家庭医学中心、专科诊疗中心、医技中心及特需诊疗中心。医院将引进现代化高效的医院管理理念和模式,引入与世界接轨的国际化优秀人才,同时将引入香港大学器官移植、肿瘤综合治疗、骨科与创伤、生殖医学及产前诊断、心血管等优势医疗专科,并使其达到香港大学附属医院同等水平。医院已经获得ACHS国际认证,并为员工提供专业化系统的职业培训,为员工取得国内、国际的专业认证资格提供良好的机会、环境条件和学习平台。深圳市政府全力支持配合香港大学对医院的管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将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根据实际工作发展需要,2017年公开招聘财务部岗位,欢迎认同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办院理念的优秀人才加盟,医院将为应聘者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合理及具有吸引力的薪酬,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及赴香港及海外高端专业培训和专业发展的机会。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人才招聘工作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本公告及应聘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考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有关招聘人员岗位情况及报名,请登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人才招聘网站注册帐号、登录、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

    本院没有授权给任何单位或网站代理接受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本院官方招聘网站为准,报名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敬请注意,请勿上当受骗!

    (二)报名注意事项

    尊敬的阁下:您好!谢谢您关注本院。在报名之前,请您认真查看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在线报名流程进行!

    1.每人限应聘1个职位;

    2.请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

    3.电子版报名材料(在线报名时上传提交)应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近期彩色证件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各一份(资格审查时验原件)

    4.所有图片材料及电子相片(在线报名时上传提交)格式要求:文件类型为JPG或GIF,每张图大小不能大于1.3M;

5.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请注意,如报名材料没按以上要求和在线系统报名流程进行,将被视为无效报名及不获接纳,谢谢配合。敬请各位的理解和支持!

    四、资格审查

    医院将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审核。届时请初审合格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及相关原件参加现场审核(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后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或面试、考察。

    应聘者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医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2个月内如未获邀请面试,您的本次报名申请将不予考虑,医院将不再另发通知,请理解,谢谢。

    五、体检和考察

    医院按照招聘岗位的需要,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医院对拟聘人员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

    六、聘用办法

    医院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入相应岗位。

第12篇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沙坪坝区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沙坪坝区 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记录;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开始前应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学历等相应证书;

6.报考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依据《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2015年8月修订);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沙坪坝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其他不符合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24: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简章》条件和附件1、附件2要求与自身条件进行认真比对,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18年3月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3月9日9:00起 至3月9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红岩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2。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幼儿保健医生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2018年2月考试大纲,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下载)。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

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往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1)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4);(5)普通话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考生笔试两科总成绩100分为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出现比例不足的不予递补)。无法递减的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100分。幼儿教师、幼儿音乐教师、幼儿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幼儿保健医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公布等相应事项均在在红岩人事人才网(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敬请关注。

六、选岗、体检及考察

(一)选岗、体检

岗位要求进行选岗的同组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公开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选岗或体检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shapingba.cqhrss.gov.cn )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红岩人事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符合聘岗规定的,聘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区教委咨询电话:86055590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6536820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