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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12 08:41:13

节能减排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对标;技术改造;管理

我国先后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和《节约能源法》把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提到了法律的高度,2011年国家环保部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收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十五”以来,国家不断出台节能减排相关政策,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对火电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影响,要求企业从粗放式的能源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转变。特别是在近年,华北地区雾霾天气频发,环境保护成为老百姓谈论较多的话题之一,并纷纷把矛头指向钢铁、化工、火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企业。因此,节能减排不仅成为火电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也成为了外部清洁生产形象的要求,需要把节能减排提到企业战略的高度,不断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节能减排对火电企业的主要影响

我国火力发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72%左右,火力发电机组主要以燃用煤炭为主,消耗化石一次能源,从而产生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等大气污染物。随着我国装备技术水平和技术改造、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火电厂能耗水平得到不断下降,截至2013年9月,全国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为321克/千瓦时,同比降低3克/千瓦时,比2005年下降近53克/千瓦时。我国火电企业的供电煤耗虽得到较大程度的下降,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断进行创新和改进。

1.节能环保对火电企业发展的影响

企业的发展受节能环保政策的制约和影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第6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企业在上马项目时,除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外还需要进行节能评估,从而增加了企业新建项目核审的难度。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节能环保指标有供电煤耗、厂用电率、二氧化硫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等,要求新建项目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和高效设备以达到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也是限制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以省为单位进行二次分配,取得总量指标成为了上马新项目的前提条件。

2.节能环保对火电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以最合理的成本取得最优的经济效益,对火电企业来说,还应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除应取得经济效益外还要考虑社会效益,以最小的生产经营成本和环境影响代价获得最高的利润目标。

近年来电煤价格不断攀升,火电企业经历近10年的经营低谷,2013年随着煤炭价格的回落稍有起色,但国家发改委在9月对上网电价进行调整后,火电企业的小阳春嘎然而止。燃料成本是火电企业最大的生产经营成本,降低燃料成本和减少燃料消耗量是控制燃料成本的主要手段,而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降低单位发电煤耗量是可控手段的重要方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历了1991、1996、2003、2011等版本修订,不断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控制,新的2011版标准更对汞及其化合物提出了控制要求。标准的不断提高要求火电企业要不断加大投入对现有环保设备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后期的运营成本也不断升高,管理难度不断提高。

发电节能调度是利用电网调度职能优先调度单位发电能耗低的发电厂,以达到降低社会能源消耗总量的有效控制手段。在目前的调度原则下,供电煤耗越低的电厂得到的利用小时数越高。同等条件下,100万千瓦等级机组的利用小时比30万千瓦等级机组的利用小时要高出300小时左右。实施节能调度特别是竞价上网后,单位发电能耗和单位发电成本低的电厂,在电力市场营销上更有优势,能取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3.节能环保对火电企业生产形象的影响

在我国以第一、第二产业为主要方式的经济增长,发展造成的环境影响也不可避免,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追求良好生活环境的诉求不断增强。在国家政策和排放标准的要求和限制下,发电企业虽合法合规进行清洁生产,不断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但民众往往把矛头指向火力发电企业,甚至有不明事理的民众把冷水塔冒出的水汽认为也是在排放污染物。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火电企业需要对煤场进行封闭、对厂界噪音进行控制、对除尘设备、脱硫设备和脱硝设备不断进行升级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对污水进行重复利用达到废水零排放。

二、火电企业节能减排管理

节能降耗有利于提高火电企业经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污染物减排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可以说,节能减排利国、利企、利民。但节能减排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形成管理体系,从而有效指导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要量力而行并有计划逐步提高,要考虑企业设备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资金安排情况,不可盲目,要和国家政策相适应,也要和企业的发展节奏相适应。节能减排应有序开展并形成闭环管理,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督、有管控、有检查、有考核、有促进、有评价。

1.领导重视,员工支持

节能减排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经营效益,维护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要求。在国家不断要求加大节能减排管理,控制各项环保指标的环境下,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火电企业领导应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成立或配置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节能减排政策、先进节能减排方法和技术,加强日常管理。

节能减排不是简单的喊喊口号,作为火电企业的领导要真正意识到节能减排影响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要把节能减排提高到企业战略的高度,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要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当中,把节能减排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建立健全机构

火电企业要按照“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管理网络,管理网络的建立助于节能减排整体工作的研究、决策、部署和落实。火电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领导和执行机构,建立企业一把手负责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有效统筹领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建立以生产部门和监督部门联合统一的执行和管理机构,避免各部门的相互推诿扯皮,很好地做到权责分明、工作清晰。

节能减排要形成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议,分析研究节能减排过程中存在的重点和突出问题,决策重大技改项目的实施。

3.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的安排。为了更好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火电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相关管理单位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和不断完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节能减排工作,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可操作性强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纲领性制度。明确企业节能减排需要管理的范围,解决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

组织管理制度。确定组织构成,明确组织职责和职能,解决谁来管和谁的责任的问题。

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节能减排监督管理的范围和要求,解决具体怎么管和奖惩考核的问题。

指标管理制度。明确具体指标的分析与管理,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指标的管理要求。

对标管理制度。明确对标管理方法,对标范围,解决如何对标,对什么和怎么对的问题。

评价管理制度与标准。明确节能减排效果评估方法,解决效果跟踪和后续努力方向的问题。

可见,节能减排管理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考虑节能减排方方面面的事情,要使管理制度体系化并可操作,才能更好的指导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才能做到有据可依、流程清晰、奖惩明确。

4.以结果为导向加强过程监控

节能减排制度的建立只是构建了管理框架,为管理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要想真正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还需要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即要以结构为导向,对管理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以达到预期目标。

(1)做好计划

计划是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总的工作规划,没有计划的工作相当于没有目标和方向,是盲目的。好的计划可以提高效能,即做正确的事,对计划进行有效的跟踪控制和落实可以提高效率,即正确地做事。

节能减排计划一般分为长期计划、短期计划和日常计划,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变化、相关管理单位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计划。长期计划也就是远期计划,描述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和程度,为企业提供总的工作方向,具有较强的前瞻性,一般计划周期为3-5年。短期计划为年度计划,即是对长期计划的年度分解,比长期计划更有工作指导性。日常计划又可分为周计划、月计划(或季计划),是对年度计划的具体落实。

计划一定要按照“方向明确、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指标先进、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不可过于保守也不能太过激进,要能看得见够得着。

(2)重在执行

计划制定好后不执行,高高挂起等于废纸一张,要想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必须重在执行,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执行不单单要看过程更要看结果,要对过程进行监控对结果进行考核。

最好的执行是按照“三级管理”的要求把计划逐级分解,分解到各部门、各班组甚至到各管理岗位,把压力传递下去,然后再级级监控。

(3)及时调整

调整有两层意思,一个是对计划的调整,所有的计划都不是完美或是最终的,随着政策和环境的变化,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满足节能减排要求的同时也要兼顾企业经济效益。因此,要对计划特别是长期计划进行不断的修正,以满足管理的需要。另一个是对执行过程中方法和思路的调整,纠偏促效,要及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反馈信息,对偏离方向和进度落后的计划及时调整。

(4)激励与考核

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不断注入活力,激发企业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消除惰性。一是需要加强宣传,让员工认识到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二是需要组织活动让员工参与到节能减排管理当中,例如合理化建议、金点子工程、QC评选活动等;三是需要有激励,对节能减排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要及时进行奖励,激活动力;四是需要考核,要把节能减排纳入到绩效管理,对未完成工作计划的部门、班组或个人进行必要的鞭策。

三、节能减排几种实践方法与管理

节能减排虽说是一个全员参与的工作,但对工业企业来说,生产过程耗能占了企业耗能的绝大部分,因此主要的节能减排工作应由生产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好的管理方法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从实践角度简单叙述几种常用的管理方法。

1.对标管理

对标管理又称为标杆管理,是企业持续不断地将自己的管理标准、经营策略、生产技术经济指标及成本费用等与同行业中优秀的、被公认为行业领先的各项指标和管理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持续改进方法以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超越行业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简单地说就是企业找到一个或几个学习的榜样作为目标,分析这些榜样在管理方法、业务流程和各项指标中所取得的成就,作为企业学习和赶超的标杆。对标管理因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持续有效地改进企业的效能而风靡全球。

往往一谈到对标,大部分企业认为就是生产指标的对标,就是简单对对指标,对实践和持续改进起不到有效的作用。其实,对标是一种科学工具和管理方法,要想做好对标工作,需要建立一套管理体系。指标对标只是对标管理的一部分,除了指标对标还有流程对标、管理方法对标等,涵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而且不能为了对标而对标,一定要有持续改进的措施。

2.技术改造管理

以技术改造提高节能减排水平是企业比较常用的方法,技术改造就是采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技术对效率低、技术落后或达不到新要求的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有些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停留在为了改造而改造的阶段,存在技术方案不严谨、施工组织不到位、效果达不到预期、技改完成后不及时进行效果评估,不注重总结和提高等问题。

有效的或者好的技术改造要按照项目管理的方法开展,首先是问题的提出,要充分考虑改造的必要性;第二是对改造技术进行充分的调研,研究技术的市场运用情况;第三是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详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改造范围、技术路线、投资概算、效果预期、经济性评价等;第四是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第五是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第六是效果评估。完整的技术改造应包含以上六个部分,并保证资料齐全,形成文件包归档待查。

3.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简单地说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的方式出资对企业具有节能潜力的设备进行改造,在合同期限内,按约定对改造后形成的节能收益进行分享,合同到期后无偿将设备资产交付给企业的融资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的优点是企业不需要一次投入,不会增加经营压力、合同到期后资产无偿赠与,不承担改造效果风险等。缺点是对技术路线和施工过程会缺乏监督和管理权、合同期内设备的权责不清、节能量的核算不清、移交阻力等。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是国家鼓励的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方法,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法律层面完善,消除障碍,需要火电企业对采用的技术路线进行深入的研究,确保项目实施后即达到预期的效果又不至于偏离合同约定,增加支付金额。

四、结语

第2篇

一、*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局部地区有所好转。

1。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一是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年,“三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2个监测断面均满足III类水质标准,满足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长江干流巫山培石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库区一级支流回水区上游和中段满足III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90%和93%。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主城区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提前1个月完成目标任务(274天),预计全年满足优良天数比例超过目标任务(75%)2个百分点。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森林植被状况持续趋好,预计森林覆盖率达到33%,比2006年提高1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全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4平方公里。

四是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年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平均值为56.5分贝,均低于控制标准。

2。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加快。*年,我市将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累计41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国家批准的18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总投资9.2亿元,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场10座(累计29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2座(国家批准的15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全部建成),总投资5.4亿元,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75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3%。主城区和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建成,具备投用条件,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93吨/日。桃花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顺利建成,污染治理初见成效;清水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御临河石船镇垃圾处理场、梁滩河土主污水处理厂、桃花河污水截流管网建成投用;苎溪河环境综合整治、濑溪河龙水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已上报;其余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的试点项目也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库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国家已批准建设,并落实了中央补助资金,即将启动实施。

二是工业污染搬迁治理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钢环保搬迁综合技术改造项目顺利启动;完成19户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我市86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纳入《规划》修编,将在“*”期间实施。

三是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取得新进展。*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荒地造林90万亩,封山育林48.7万亩。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造林绿化任务全部完成,基本农田建设累计完成超过60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岩溶地区石漠化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酉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彭水县和巫山县列入了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11万户。库区消落区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开县水位调节坝开工建设;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务院三峡办组织的专家审查;巫山小三峡生态保护、武隆白马镇、忠县新县城后山新桥河等重点消落区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其中: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工程纳入了国务院三峡办三峡工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示范试点项目。

四是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二期治理工程全面建成;三期应急治理173个新开工项目(不含8个结合市政建设项目)除奉节猴子石滑坡和云阳宝塔滑坡治理项目外,其余均完工;高切坡防护项目累计完工率达到80%;非应急项目顺利启动。

总体来说,*年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受历史欠账和未来加快发展双重因素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仍然巨大。生态环境质量方面,三峡库区水质持续优化趋势不明显;随着国债资金逐步淡出林业工程和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完毕,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缺乏项目支撑。项目推进方面,由于受特大洪水灾情影响,在建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项目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矛盾突出;《规划》修编未出台,影响了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国家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未能出台,影响了我市规划编制工作。基于上述分析,预计*年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将呈现“一增一减”特征,库区水污染防治随着《规划》修编出台,城市污水处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将进入又一个高峰期;生态建设则需落实项目储备和资金来源,进入调整期。

(二)节能减排

*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坚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结构调整三大措施并举,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节能减排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级有关部门成立节约能源办公室和污染物减排办公室,负责全市节能减排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各区县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是初步构建起政策框架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了我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行动指引;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综合指导;印发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拟订了淘汰项目名单,目前正在加快实施。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到2010年,我市将陆续关停小火电机组48.61万千瓦,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36万吨。

四是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4万吨/年。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5万吨/年。启动实施工业、城市道路交通、建筑、社会服务、农村能源、节能服务体系等6大节能重点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节能减排的本质要求。*年,我市出台了《第十一个五年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明确了“*”期间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化工园区和重钢集团环保搬迁列入了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比2006年提高1.2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在各方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全市“一圈两翼”战略的着力实施,产业和人口聚集,将给节能减排将带来巨大挑战;同时由于工业结构重型化特征及传统高能耗产业在经济中比重较大,淘汰落后产能需要较长过程,进一步增加了节能减排难度。加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不均衡,监管能力建设滞后,政策体系还不完善等制约因素,影响了总体效果。基于上述分析,*年全市节能减排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目标

*年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工作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心任务,拟订工作目标,狠抓贯彻落实。

(一)生态环保。“三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III类之间,次级河流水质局部地区好转,饮用水源保护区稳定达标。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重进一步提高。争取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建成投用,其中: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提前两年实现《规划》目标。启动实施《规划》修编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推进;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34%;库区消落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三期地质灾害应急项目完工,非应急治理项目加快建设。按照国家安排,适时推进我市生态补偿工作。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研究取得成果。

(二)节能减排。*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81.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控制在25万吨以内。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考核体系更加完善。监测和执法水平稳步提高。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三、*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思路与重点

*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的总体思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小城镇生活污染、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林业建设,为城乡提供均等的生态环境保护。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合理配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为“一小时经济圈”产业和经济发展提供环境容量,同时,适时开展“一圈”对“两翼”、城市对农村的生态补偿试点。在完善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基础性技术平台上,将排污权作为资源,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合理配置。节能减排以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资源(主要是原材料)在生产、消费、回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延长资源循环周期,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碧水行动”。已建成项目抓紧竣工验收,落实责任和资金,确保正常运行。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确保年内按计划建成。按照修编《规划》,重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工业废水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苎溪河、梁滩河污染综合治理和一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二)以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重点,强力推进“蓝天行动”。继续推进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关闭和搬迁。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主城区继续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扩大创建无煤区域范围,按计划完成一批城镇和居民社区创建无煤区域的任务。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深入开展在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

(三)以库区林业工程和消落区综合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绿地行动”。抓紧制定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面完成库周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尽快启动生态屏障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试点区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广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促请三峡办尽快出台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力争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启动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推进一批消落区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四)以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建筑道路交通噪声控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宁静行动”。按计划建设一批环境噪声达标区和市级“安静居住小区”。深化建筑施工、交通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有效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五)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抓手,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加强对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扩大对外合作,有效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要加快实施,促成经核证的碳交易,尽快产生经济和技术效益;已获得国家批准的项目要抓紧完善项目设计文件,尽快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积极策划上报一批项目,争取获得国家批准。

(六)以节能减排三大措施为重点,完善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程节能减排的优势作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抓紧完成74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培育壮大专业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进以燃煤小火电为重点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明确监管责任,通过“关、停、并、转”实现达排放。稳步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限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工作,并与市环保局中央控制室并网运行。逐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和考核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减排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执法水平。

第3篇

关于节能减排工作计划介绍一

又到制定下一年度计划的时候了,明年的节能减排计划该如何制定呢?由于某种原因,前些年没有制定正式的节能减排年度计划,考核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目标值、主要措施该如何去制定呢?

一、根据上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要求,特别是国家约束性指标确定项目

1、节约能源项目的初步确定。设定能源消耗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能源品种消耗实物量,电能总量、原煤量、天然气量、柴油量、汽油量、重油量、焦炭量等;

2、减排项目的初步确定。主要设定SO2、COD、工业废渣、废水等排放总量;工业用水总量、循环水量;

3、节能减排技改项目。项目名称、计划投资额、计划完成时间。

二、确定目标的原则

根据政府约束性目标、企业现状和行业先进水平指标确定。

1、企业梳理近三年,即08、09、10三年实际指标,作为基本依据;

2、企业搜集行业先进指标水平,作为企业节能减排的标杆;

3、政府对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

4、结合行业水平、企业实际、企业节能减排潜力,制定目标。

三、技改项目的初步确定

1、根据企业工艺技术状况、装备水平、生产现场技术管理及6S管理水平;根据企业环境治理现状及装备水平;

2、依据国家、省推荐节能技术、设备目录及淘汰产能、技术目录,行业先进技术、材料、方法和成功管理方法;和政府政策的引导及具体要求;

3、依据依据企业产品、产业升级规划及企业近期工艺技术改造规划;

4、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协调好生产与技改,合理安排好时间和人力物力。

四、资金筹措途径

1、企业自筹。企业有经济实力条件时,通过企业自筹款解决节能减排技改资金;

2、依据政府政策引导,用活政府政策,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

3、引入社会投资机构的资金。灵活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企业确定并提供平台,引入有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的投资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按照节能效益分成的方式回报投资企业的投资和合理获取投资利润。

4、银行贷款。运用企业在银行的信用,合理负债经营,贷款进行节能减排项目的技改。

五、技术支撑

1、企业自行开发,充分利用企业自己的实力,针对性的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和强化现场技术管理;

2、充分依靠集团技术中心、集团参与的战略联盟,开发技术;

3、委托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开发;

4、购买实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新材料;

5、合作项目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先进节能技术和减排技术。

关于节能减排工作计划介绍二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的目标顺利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30.2%和27.71%,降幅分别列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虽然“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十二五”期间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矛盾。“十二五”期间,上海围绕国家拟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碳排放强度下降19%,以及污染物排放继续大幅削减”的节能减排指标,确定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坚持能耗和排放强度约束,更加注重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在继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的同时,探索实施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用能量大、增长快、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项目,以及能耗总量大、增长快的区县、园区等,要加大能耗总量控制力度。

二、坚持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更加注重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继续把结构节能减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治本之策,通过控制高耗能产业进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压力;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中的作用,削减污染物存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用能排污单位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坚持以政府推动为引领,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加强和改善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目标分解考核等;()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建立节能减排交易市场,为企业节能减排开辟新的路径;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排;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企业主动节能减排。

四、坚持以工业领域为重点,更加注重多领域、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强化、深化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要在居民生活、中小企业等相对薄弱领域也有所突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以下七项制度措施:

一是探索实施能耗总量增量控制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完善节能减排监测、计量、统计和考核体系。根据各主要用能行业、各区县的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潜力,确定其到2015年的能耗,把总量控制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指标均作为考核约束性指标。探索开展节能量、碳减排和排污权交易。

二是围绕提升能效,强化节能标准建设和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工业领域,选择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制定出台地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建筑领域,研究制订比现行节能标准更具操作性、更易执行监督的节能设计地方性标准,制定出台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交通领域,研究制订水运、航空、轨道交通、公交、出租等行业合理用能指南或能耗限额标准。同时,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进对标达标工作。鼓励用能单位向先进性标准迈进,对能耗超限额标准的单位给予差别电价等处罚和媒体公布等。

三是强化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形成节能能力。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交通企业和政府机关、医院、商场、旅游饭店、学校等领域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中发现的节能潜力,推出一批技改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径,实施节能改造。

四是实施高耗能行业准入限制和前置性“批项目、核能耗”、“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尽快修订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配套办法等,继续实施“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规定。严把“能评”和“环评”关,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

五是发挥价格机制和财政政策对节能减排的约束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对能耗超过产品单位能耗(电耗)限额标准或超过用能定额单位,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常态增长。

第4篇

实施节能绩效审计,需要采集大量各类信息资源并加以归纳、分析、论证和评价,必须采取既科学合理又操作简便的审计方式。在绩效考评方式运用上,主要结合现场与非现场两种考评方式。一方面,采取便于实际操作的节能基础知识测评、实地查阅资料及座谈等方式现场采集信息数据;另一方面,搜集上级部门对被审计对象的年终考评、各种检查及考核结果的非现场审计信息数据,在经过全面、客观地现场与非现场分析判断后,填入对应的评价表中,并按照相应的考评标准及测算公式计算各项得分,最终反应在整体绩效评价中。实施绩效定性评价。在实施定性评价过程中,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采取标准评价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坚持定量评价为基础、事实数据为依据,以“量化考核,综合评价”为手段,实施各类相对指标和绝对指标的综合绩效评价。同时,根据绩效审计结果设定评价等级,设置为A、B、C、D四个等级。规定A级综合评价分值85分以上,为节能减排绿色优秀单位;B级综合评价分值70~85分,为节能减排蓝色安全达标单位;C级综合评价分值为60~70分,为节能减排橙色关注单位;D级综合评价分值为60分以下,为节能减排红色预警单位。

节能减排实证案例分析

通过前期充分酝酿、反复论证,不断修订完善审计方案,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选择了业务量小、涉及面相对较窄的县支行进行审计试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对某县支行能源实际消耗量、节能减排投入支出等相关数据进行了大量的采集、整理、分析与论证。统计表显示,2005—2010年,该县支行各项能源消耗量整体呈逐年递减趋势。其中,因纳入城镇集中供暖系统等因素,煤耗量下降幅度最高,达到99.1%,其他各类能源消耗下降率在20.72%~25.26%之间。总体上看,能源消耗5年期间递减20%,节能目标任务完成较好。节能减排标准化一级绝对指标考评得分在82.5~90分之间。其中,节能计划及能耗统计项得分最高,分值为90分;节能综合管理项得分相对较低,分值为82.5分。根据加权平均公式,测算得出该县支行节能减排标准化指标综合评价得分为85.6分。数据显示,该县支行各项资源消耗量2011年比2010年整体呈下降趋势,基本实现了支行节能计划能源消耗逐年递减5%的目标。其主要原因是该县支行具有一定的降低经营成本的意识和能力,能够在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的同时,车辆使用与维修、办公日用品的购买及领用等成本开支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下降。此外,受现有车辆不断老化和支行车辆百公里耗油量考核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影响,还未实现车辆百公里油耗节能零的突破。该县支行节能工作管理标准、规范化程度较高,但节能计划健全率和节能制度健全率测评值相对较低,需引起足哆重视。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该县支行大力倡导节俭办行、低碳生活的文化理念,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让节能减排工作深入人心,使节约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另一方面,合理有效配置各项资源、完善舒畅节能管理运行机制、强化能耗控制措施执行力度,使各项节能计划和任务得以出色完成。根据三项绝对指标综合测评结果86.5分,结合22项相对指标分值及各项工作成效,最后认定该县支行节能减排绩效审计最终考评结果为“A”级,属于节能减排绿色优秀单位。

节能减排绩效审计的思考与建议

一方面,掌握了基层央行节能减排工作现状,发现了节能减排工作还没有形成较为明晰的管理制度体系、从业人员的节能意识还不强、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节能设施难以替换更新以及专项资金不足和费用难以控制等问题与困难。另一方面,又发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节能减排绩效审计毕竟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工作中依然存在着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有些资料还需进一步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有些理论的运用(如平衡计分卡管理思想)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有些评价指标的数量、代表性方面还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特别是在当前还没有建立明确统一的央行节能减排工作制度、标准的情况下,个别数据收集难以及个别信息的准确性上还难于把握等等。针对上述问题与困难,一是建议总行以ISO14000系列标准为依据,借鉴外部先进经验,结合人民银行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要求,尽快出台节能减排绩效审计纲领性文件,形成节能减排绩效审计理论支持,规范人民银行节能减排绩效审计行为;二是建议采取上级牵头、中支参与、支行试点模式,形成拳头力量,以此建立起一套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以便各级行内审部门执行,为上级行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节能减排现状、解决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在绩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建议编制系统软件,使审计信息数据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评价等级及图表,以方便上级行适时分析掌握辖区节能减排现状,督促各级行圆满完成各项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作者:田仲伟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天水市中心支行

第5篇

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由1.067吨标准煤下降到0.853吨标准煤(按现价计算),下降2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26万吨下降到1.11万吨,下降11.6%;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541吨,削减18.1%,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800吨。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体系,着力形成集约型的增长方式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以监测中心等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统计和计量等为基础的节能减排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制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制定《亳州市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年度工作方案,将节能减排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刚性指标。

淘汰和改造升级落后产能。在巩固关闭新老“五小”成果、防止反弹的基础上,加快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和改造升级。,关停并转立窑水泥生产线1条(涡阳县龙山水泥厂),淘汰落后产能7万吨,节能1.5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完成对3台热电机组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预计年节能2.2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8万吨。

择优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大力发展低能耗、轻污染的先进制造业和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包括秸秆气化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同时,建立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档案,取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及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实现我市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从源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对未进行节能环保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管理部门不得通过土地预审,不得批准用地,银行不得提供贷款,规划、建设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快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技术进步

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库,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通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实现节能12万吨标准煤以上、节电近1亿千瓦时。组织实施8个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开展电机改造节能专项行动。

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到2010年,累计建成4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全市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1万吨;全市25个重点工业废水治理项目按计划建成投运,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21万吨。

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组织产学研联合,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等攻关研究。在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

多渠道扩大投入。建立以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投入和财政资金引导为主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从起,市财政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以节能降耗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等为主要目标的节能示范项目、技术与产品的推广等,并将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扩大资金规模;从市级排污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落实市内配套资金,并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县级财政也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

加强国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承担企业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以及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做好新的国债项目争取工作。

四、抓好重点企业和领域的节能减排

抓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列入全国千家、全省百家和全市节能行动计划的14户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对标改造,确保“十一五”期间14户企业节能10万吨以上标准煤。对污染物超总量排放和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引导商业节能。组织实施零售业节能行动,在全市大型商业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设施,推行节能标签制度。督促和指导批发零售业实现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5%的目标。

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快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禁止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船舶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

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新建筑设计要体现优先利用太阳能的原则。做好建筑节能专项示范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鼓励采用高效照明电器和变频节电技术,实施“绿色照明”工程。

推动政府机关节能。政府机关发挥表率作用,培养节能习惯。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研究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办公用房分批进行改造。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大力推动节能产品采购。市直机关率先使用节能灯,设定空调温度。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新模式,并及时总结推广。全面培育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体系。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城市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从1月1日起亳州市城区和涡阳县城区实现“禁实”目标;1月1日起蒙城、利辛城区实现“禁实”目标。拓宽散装水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水泥散装量和预拌混凝土使用量。

五、加强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节能监测监察机构建设。加强市节能监测与技术服务中心建设,组建市节能监察机构,为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环境监测及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管理机构建设。2010年,市、县级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要求,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一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县达到三级以上建设要求。

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到底,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与联网任务,基本建成市级环境监控中心,初步实现网络上报污染物排放数据和调度减排措施。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控系统与建设部门联网。

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加强节能监测、监察和重点污染源巡查。每年抽查2-3家用能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耗能企业,对其设备耗能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加强节能监察,对严重违法或突破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国控4家、省控9家重点污染源实施每月一次的巡查制度。

严把节能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关。把节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对不履行节能环保“三同时”的,责令停止生产;对节能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同步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试生产企业,责令停止试生产并限期改正。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向上级报告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落实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推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环评工作。

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制度。市每年组织两次节能减排工作督查,重点对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节能和环境违法案件、媒体曝光案件及重点案件的查处与落实情况等实施督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建立环境后督查制度和市直单位包干督查制度。扩大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试点范围。

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制度。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未完成,以及区域内出现2起以上严重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直至整改到位;对没有完成总量削减目标的企业,暂停审批新项目环评,直至整改到位。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竣工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恶意排污和屡查屡犯的企业,从严进行处罚。

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及重点用能企业,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报告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在“十一五”末报告5年两个指标的总体完成情况。各县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重点治污工程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未完成的县区,取消当年各类集体和个人的评先竞优资格。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建立评估考核和奖励制度。制定全市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和节能减排奖励办法。对各县区政府和14户省重点耗能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减排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县区政府及企业也要对本地、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落实节能减排政策

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落实支持再生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足额征收排污费,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落实国家、省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财政要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

充分利用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积极研究利用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实行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行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分两批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进行初审上报,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和《节能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产品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金融部门企业征信系统。

九、加强统计、计量等基础性工作

加强统计工作。加快建立能够反映全市及各县区、重点企业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及能耗季报办法。建立节能减排公报与报告制度,推进节能减排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定期公布节能减排等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点对点的量化管理。

加强计量管理。按照《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质监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情况,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能源检测、培训等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十、提高全社会节能和环保意识

统筹和深化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制定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继续办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宣传活动。开展征集、节能减排公益广告活动。在大中小学率先开展节能和环保教育,并把节能减排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节能机关”等创建活动,并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第6篇

㈠围绕坚持科学发展,优化产业项目的投资结构,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农业和城市节水,抓紧研究制订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全市万元GDP能耗由年的3.32吨规范煤下降到2.49吨标准煤,目标任务。年。力争降低25%全市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年基础上削减9.8%由1.58万吨减少到1.4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8.8%由5.37万吨减少到4.898万吨。乡村污水处置率达到70%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万元GDP用水量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㈡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构建和谐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团市委、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㈢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需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平安和乡村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演讲和公示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入口。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㈣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依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市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淘汰任务重的县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㈤认真落实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认真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严格限制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认真执行《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

㈥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太阳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各类资源调查评价。稳步发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研究制订发展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大力支持以赛维公司为核心的太阳能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㈦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定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为生产环节服务的金融、信息、商务和总部经济等服务业,大力推动以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激进服务业,降低能耗,推动服务业节能,提高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发展节约型服务业,积极争创绿色饭店,创建节能型商店,引导科学消费。加强湖、旅游开发,发展旅游业,建设无烟工业。抓好科教文卫行业节能和乡村公用设施节能,大型商场、宾馆、写字楼等场所广泛采用节能、节水、节材性产品和技术,提供集中供冷、供热设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电、节油、节气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现代服务业指导中心、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三、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㈧着力抓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机关节能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10大重点节能工程。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

㈨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积极抓好河、惠渠水质污染防治工作。认真抓好饮用水源的维护工作。十一五”期间,新增乡村污水处置能力16万吨,加快乡村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乡村污水处置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县应在年底前建成管网配套的污水处置厂,并实现稳定运行。确保经济开发区、县城西工业园等实施污水集中处置,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对达不到污染治理目标的暂停审批其新增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严格河、江饮用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市第四水厂力争在年建成供水。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

㈩大力推进燃煤企业脱硫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年全市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778万吨。抓好电厂、花鼓山煤矸石电厂脱硫工程建设。做好电厂循环硫化床脱硫工程的正常运转工作,确保脱硫效率顺利实现。大力实施工业锅炉烟气脱硫、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酸性尾气综合治理等项目。淘汰一批小型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发改委。

(十一)抓好农村减排及治污工程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试点的基础上,明年在江流域范围内全面推广,新建20座生化处置设施。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工程,重点是抓好规模养猪场的沼气建设。大力建议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减少农村污染。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部、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抓好循环经济试点。抓好新钢公司、经济开发区等循环经济试点。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循环经济试点,显著提高全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水平和废气、废水、废渣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推进矿山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

(十三)推动水资源节约利用。突出抓好工业节水。防止水质性缺水。加快建设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抑制用水过快增长,减少废水排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重点加强工业废水综合治理,推进工业生产循环用水、中水回用及污水再生利用,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进步和节水器具的推广使用,现已使用的非节水器具在年底前完成更新。加快乡村供水管网的改造,管网的漏损率降低到20%以下。研究实施消防、市政、市容、园林用水收费制度。严禁在河、湖、惠渠、江等水系中上游布局危险化学品、电镀、造纸等高污染、高风险产业项目,建立以水资源为纽带的生态功能维护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物价局。

(十四)加快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推动新型墙体资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抓好乡村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十五)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乡村(含县城)要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突出抓好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置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置,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年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

(十六)促进清洁生产。认真贯彻《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方法》对污染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废物的发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减排目标未完成的企业,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限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年力争完成1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

五、加快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

(十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把节能减排纳入市科技开发专项和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专项科技计划中。开发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重点研发能源替代、节能工艺、绿色建筑、余热余压运用、水和大气污染治理等技术。大力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示范项目,重点组织开发应用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节水及污水处置回用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各类废弃物资源化技术、企业清洁生产技术、企业间产业生态链的集成技术等。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技术研发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十八)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配合国家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快推广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市安监局。

(十九)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管理、运行、改造一条龙服务,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市场运行模式。搭建政府、科研院所为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产品开发的服务平台,不时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六、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二十)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节能法》和《环境维护法》加强对市、县(区)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把节能评估和环境评价制度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逾越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县区。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二十一)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方法。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抓紧制定和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规范有序用电,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二十二)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督导企业贯彻国家强制性规范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设备检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面达标审核,达不到要求的依法限期治理。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演讲及公告制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年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二十三)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规范的建筑,不得料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规范的监管力度。年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工作,研究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规范,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十四)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乡村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效率。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规范,建立汽车产品燃料消耗量申报和公示制度。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规范和船舶污染物排放规范,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二十五)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需装置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省级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发改委。

并监督污水厂实际运行情况。严格监督和监测的基础上,二十六)强化乡村污水处置厂和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污水处置厂进出水质、水量和污泥进行定期监测。加强对污水处置运营费拨付的核定工作。市、县污水处置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发改、环保、建设和水利部门季报制度,限期装置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否则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二十七)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节能减排监管体制。加快各级节能环保监测和监察机构规范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加快建立市、县节能监察中心。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立节能计量服务技术平台。加大减排工作管理力度,完善减排工作监督体系,加强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乡村排水监测站、水环境监测站(网)条件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强化环境执法,现有相关的基础上,组建好市、县(区)两级减排机构,完善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组建相应的机构。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空虚统计力量,稳步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体系,市、县(区)财政预算内必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节能、减排工作,重点用于监控、检测、补助和奖励。积极争取国家、省里资金,支持重点节能、减排企业节能减排工程、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发改委。

七、完善节能减排机制

(二十八)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府发〔〕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府发〔〕33号)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府发〔〕3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节能减排配套方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

(二十九)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依照国家统一部署。并按季度及时向同级节能减排行政主管部门、成员单位提供能耗统计数据;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监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立体监测体系,向社会公告重点监控企业年度污染物排放数据。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三十)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信贷政策。认真落实国家节能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入口的政策措施和控制高耗能加工贸易、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的有关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绿色信贷”政策。切实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八、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三十一)加强领导。有关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各地应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充分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年月日前提出外地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演讲。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三十二)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以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违法利息低、守法利息高”问题。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三十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落实绿色生态建设七项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

第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督促中央企业落实节能减排社会责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

第三条 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减排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资委联系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监督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

(二)指导监督中央企业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建立健全中央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制度,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四)组织或参与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建立问责制度;

(五)组织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培训、交流。

第五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按照企业能源消耗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附件1)。

(一)重点类企业。主业处于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建材、交通运输、机械行业,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

1.年耗能超过200万吨标准煤;

2.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50000吨;

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超过5000吨。

(二)关注类企业。重点类企业之外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

1.年耗能在10万吨标准煤以上;

2.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1000吨以上;

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00吨以上。

(三)一般类企业。前两项以外的中央企业为一般类企业。

国资委对前款规定的三类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监管。根据中央企业所处行业、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制订节能减排工作专项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落实节能减排责任。

第二章 节能减排工作基本要求

第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研究决定节能减排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中央企业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机构。

(一)重点类企业应当设置负责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或者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专职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负责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关注类企业应当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三)一般类企业应当设立节能减排管理岗位,配备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计量、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分管节能减排工作的负责人统筹组织各项节能减排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节能减排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节能减排考核奖惩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节能减排责任。考核结果应当作为相关领导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对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人员、节能减排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把节能减排与企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科学有序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认真编制节能减排年度经费预算,多方筹集资金,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新型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标准,依照有关政策,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第三章 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监测,提升节能减排信息化水平。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节能减排计量、定额、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法对能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汇总和分析。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确保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企业自我检查、第三方检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对节能减排效果进行评估和核定。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节能减排工作逐级汇总报告制度,并定期将本企业节能减排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

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类企业分别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上报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年度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应当于次年2月28日前报送;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应当于报告期满之次月20日前报送。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应当包括本企业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节能减排管理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节能减排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类和关注类企业应当开展与同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指标的对标和分析。

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将本企业节能减排重要科研成果、重大违规和环保事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年度考核情况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国资委。

第四章 节能减排考核

第十九条 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作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实行分类考核。重点类和关注类企业考核反映企业行业特点的综合性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一般类企业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定量或定性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政策、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节能减排水平,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

第二十二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进行审核,并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目标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一)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末,中央企业对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和总结分析,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将审查结果和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

(二)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于经过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考核和监测的企业,国资委依据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审查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对于其他企业,国资委通过审核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现场核查、委托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等方式,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情况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一并对外公布。

第五章 节能减排奖惩

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附件2):

(一)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

(二)发生重大(含重大)以上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给予扣分处理(附件2):

(一)未完成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

(二)发生较大和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的;

(三)被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第二十七条 对节能减排成效突出的中央企业,国资委授予“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奖”,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八条 授予“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奖”的中央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与国资委签订的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和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

(三)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c级及以上。

(四)除符合以上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末,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2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内,能源利用效率、单位综合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率在中央企业居于前列;

3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推动全行业、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第二十九条 国资委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指环境责任事故,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定。

第8篇

国务院最近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从控制增量、加大投入、创新模式、依靠科技、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具体详尽的工作部

署。打好节能减排这场攻坚战,各方面需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其作为一项“硬任务”,通力配合,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一个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在现实生活中,有限的能源资源,脆弱的自然环境,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如果不抓紧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任由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的状况持续下去,不但会过度消耗能源资源,增加污染排放,还会加大结构调整难度,加大经济稳定增长的压力。“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在未来几年内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必须加大力度,促进节能减排。党中央、国务院从去年以来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也作出了许多努力,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但必须看到,节能减排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其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很大,只有全社会花大力气、下真功夫,不折不扣,才能实现已经确定的节能减排既定目标。相关主管部门对此更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从而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到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轨道上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节能减排,应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把节能减排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重点,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满足的土地、环保、节能等必要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继续运用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要制定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二是积极推动技术进步。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积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在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力度。

三是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制定和发布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利用国债资金支持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节能减排目标未完成的企业,加大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同时,要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是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并完善相关政策。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和惩处,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与此同时,还要扩大实施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推进城镇供热价格改革。健全排污收费及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还要建立国家节能专项资金,制定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目录,出台鼓励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税收政策,研究建立对量大面广的节能产品的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

五是强化节能宣传。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和节能科普宣传活动,实施节能宣传教育基地试点,努力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还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的工作格局。

第9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 基层公共机构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 “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内容。我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后,有效地推动了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近年来,基层公共机构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节能减排政策,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节能减排管理尚在初步探索阶段,基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影响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

1 当前节能减排管理的工作难点

1.1 节能组织体系不全,管理难到位。一是缺乏自上而下统一的节能减排组织体系。县级以上政府一般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减排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但政府各组成部门一般没有明确的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二是缺乏有效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节能减排工作是近年来的一项新工作,其日常管理、计量和统计等基础工作很大程度上处于手工操作状态,没有全面建立起电子化管理监测网络,节能减排的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节能总体目标达到与否,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来监督。WwW.133229.CoM

1.2 节能管理制度不明,工作难规范。由于节能减排工作是公共机构近年来的一项新业务,许多制度建立还不完善。一是没有建立规范的节能减排消耗统计制度,各种能耗登记簿(表)没有统一格式要求,登记内容不规范;二是未建立节能信息统计分析制度。节能信息工作还处于简单的数据采集阶段,未能将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利用;三是未建立严格的节能减排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节能减排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不明确,节能减排的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节能总体目标达到与否,没有明确的组织机构来监督。

1.3 节能节约政策不衔接,示范作用削弱。按照相关规定,公共机构建设项目需要城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审批以后才能建设,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通过政府采购选取造价最低的材料。而最节能环保的项目可能在经济上并非最节省的,这就使得公共机构节能建筑建设与政府采购的相关原则相违背,节能建筑在实践中不能得到大规模推广与应用,也使一些示范工程虽然建起来了,但就只能是停留在“形象工程”的层面上。公共机构带头节能的示范效应被削弱。

1.4 节能改造资金不足,设备难更新。存量建筑设计缺陷,改造难度大。公共机构新建筑物通常都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充分考虑选用节能建筑材料和能源效率的提高,充分利用太阳能,而旧建筑物在设计和建筑之时,没有按照节能减排要求和标准设计,而要进行改造和重新设计则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基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缺乏,制约了基本工作的开展、节能改造的进行和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1.5 节能意识不强,工作难深入。一是个别领导对节能减排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个别单位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单位还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不推不动,甚至推也不动的现象。二是节能宣传力度不足,效果欠佳。节能减排宣传,口号、标语多,流于“形式主义”大多数人对节能基本知识了解少,少数人甚至对节能减排工作不理解,不能很好的配合日常节能减排工作,个别人还以影响了工作为理由进行反对。

1.6 节能队伍人员不专,工作难提高。根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要求,公共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但目前基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专职机构和人员缺编,做节能减排工作的人员基本都是兼任的,且专业知识难达到要求,节能减排管理队伍的“不稳不专”,造成基层机构节能减排整体水平难提高。

2 改进节能减排管理的对策建议

2.1 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节能管理水平。一是要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各部门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主要领导为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完善联络员制度,广泛开展联络和交流。充分发挥好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好各项活动。二是各省要颁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各系统要出台节能减排《指导意见》,科学地规划和指导各级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2.2 加强能耗统计,提高基础工作水平。能耗基数是分析能耗情况、评定能耗指标、制定节能目标的重要依据,也是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减排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公共机构应全面落实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实际情况;各级政府应有计划地安排能源审计,根据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分析等情况,不定期对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情况进行公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积极研究所属公共机构的能耗情况,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性质、不同系统公共机构分类实行能耗定额。

2.3 推广节能新技术,加大节能产品采用率。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节能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改造计划,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能源和新产品。各级公共机构要制定既有办公建筑全部达到节能要求的计划安排,完成锅炉、电梯、中央空调等耗能大户的节能减排改造任务;各公共机构要充分把握国家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灯具政策,抓紧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积极开展节水设备改造。公共机构在购置用能办公设备时,要认真执行国家用能设备采购目录,购置能效标识2级以下节能产品。

2.4 积极筹措资金,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一是各级公共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筹措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单位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进行更新改造,对于大型设备改造,资金需要量大,基层机构自身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帮助解决困难。二是各机构应在管理措施方面积极创新,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的新路子,降低能耗总费用开支,解决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资金瓶颈,从而达到既控“量”又控“费”的双控目的,实现公共机构、节能服务机构、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

2.5 营造节能氛围,普及公众节能知识。节能宣传教育对推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上规范化、专业化道路,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节能体验、图版巡展、争当节能标兵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宣传进入每一个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实现公众监督管理和自觉执行的良性互动,为节能工作开展建立健康机制。 整理

参考文献:

[1]刘晓迪,杨小顺:加强节能减排标准化 推动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消费导刊》2010年 07期.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2007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年降低5.6%以上,到20*年,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53吨标准煤下降到1.15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5%;2007年全市万元GDP电耗比20*年降低5.3%以上,到20*年,万元GDP电耗由2005年的1247.53千瓦时下降到935.63千瓦时,降低25%;2007年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低4.7%以上,到20*年,万元GDP取水量由2005年的*5.70立方米下降到82.45立方米,降低22%;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年降低7.5%以上,到20*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2.94吨标准煤下降到2.21吨标准煤,降低25%;200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20*年降低7.5%以上,到20*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由2005年的50.02立方米下降到32.51立方米以下,降低35%;2007年41户重点企业实现节能11.74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29.33万吨标准煤。到20*年,全市COD排放量削减到*381.1吨,比2005年削减3752吨,削减率21%;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到2.42万吨,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不超过1.16万吨,比2005年削减9300吨,削减率27.8%;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公众节能减排意识明显增强,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二、节能减排的工作重点

(一)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政策,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规定和要求)。市节能办要加强对“能评”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07〕42号)有关规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查节能评估情况,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环保局要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建立实施“企业限批”、“局部限批”、“区域限批”制度。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并暂停审批其新上项目的环评文件。水务局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审查力度,没有水资源审查论证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用水许可。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单位和住宅小区都要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竣工使用。供排管道实行“两上一下、分质供水、一水多用”,减轻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负荷压力。

2、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市物价局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将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扩大到铁合金、电石、水泥、钢铁等产品。从2007年起,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15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04元;从2008年起,加价标准淘汰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20元,限制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到0.05元。市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督促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负荷。

3、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市发改局和经贸局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96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抓好电力、钢铁、焦炭、水泥、造纸、酒精、味精等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到20*年,全市淘汰机立窑水泥熟料产能300万吨;2007年底,完成枣庄市下达的关停立窑水泥生产线的任务目标,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炼钢产能30万吨。对列入国家明令淘汰关停的生产能力一律不得进行出租、转让、出售或异地转移生产。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镇街,实行“项目限批”,严格控制各镇街、各部门安排高耗能、高污染投资项目。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镇街、部门的落实执行情况。同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监督举报制度。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嫁接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参与高耗能、高污染内资企业的改组改造。重点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工艺、经营管理理念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更新陈旧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

4、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实施示范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0%,太阳能热水器年增1万平方米,大力推广风光互补小型发电机组。到20*年,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由目前不足1%提高到5%。加快供热管网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率。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提高煤炭入洗比例。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灵活运用财政补助、银行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积极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共性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5、加快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市服务业协调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服务业的意见措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提高水平。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发展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3家服务企业(集团)和5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等发展载体,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建立专业化、网络化、市场化的制造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降低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尽快形成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名牌产品、产业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二次创业,加快机械工业园建设步伐,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每年平均增加3个百分点以上。

(二)抓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是:实施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加快建设和改造采暖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机组;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推广无污染、资源循环型建材产品,着重加快木塑复合材料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重点发展LED半导体照明产业;积极推荐具有优势的项目、技术、装备列入到省政府大力推广的三个“*0项”中,争取省政府的重点扶持,加快企业发展。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支持一批重大信息技术改造项目、重大节能电子信息项目。

2、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市节能办要抓好我市列入省千户的重点耗能企业和省千户重点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07年全市41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11.74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29.33万吨标准煤的任务目标。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和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节能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落实《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和重点用能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培训。组织开展用能设备检测,编制节能规划。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耗能企业要组织实施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市统计局要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消耗与节约情况,市节能办要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开展节能对标活动,要对照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和节能标准,加大节能管理和技术进步力度,提高企业的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总结推广一批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市环保局要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档案,所有重点监管企业凡在技术上能够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尽快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实现与县(市、区)、市、省三级环保部门联网。加强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将“十一五”污染减排指标分解到每一个重点企业,指导编制分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加强内部污染减排管理,定期对各生产工艺(环节)进行污染减排的量化考核。实行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排放定期报表统计制度,对未完成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并暂停该企业建设项目审批。

3、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市建设局要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严把施工许可关,进一步加强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制度,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实施建筑节能评审认定制度,对节能评审认定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工程不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不准交付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节能标准、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信息。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到20*年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政府办公建筑改造。建立并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全部达到按分户热量计量收费条件,既有建筑逐步实行分户热量计量节能改造,重点是对政府机构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热量计量节能改造,逐步实行按用热计量收费。2007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对不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建设和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市建设局与财政局密切配合,尽快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

4、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积极发展“节能公交”,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过快增长。市公安局、交通局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强制淘汰的相关规定,严禁达到报废规定的问题车上路运行。交通局要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5、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狠抓水污染防治。市环保局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依法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质达标。

6、加强重点区域综合整治。一是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水务局和环保局要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完成对荆泉水源地保护区的调整和羊庄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工作,继续加大对荆泉水源地工程的投入,防止出现渗漏问题。并在荆泉水源地三级保护区内大力推广沼气项目,减少粪便及生活污水给水源地带来的污染。要建立荆泉水源地保护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废旧塑料加工、畜禽养殖业污染反弹。加强羊庄水源地保护,2007年12月底前,界定保护范围,设标立界。二是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局要加大城区燃煤污染治理力度,防止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反弹。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供气能力建设,逐步减少城区用煤量,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原有燃煤供热锅炉分期分批拆除或改用清洁燃料。城区内不得新建燃煤锅炉、茶(浴)炉、大灶。

(三)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市节能办要认真落实《*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2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家循环经济型企业。进驻园区的企业应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节能、节水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建立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实现产业结构转型。积极推进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加快实施化工、煤炭、造纸、酿造、建材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制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各镇街循环经济发展情况。

2、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市水务局要全面落实《*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省地表水水功能区划》、《*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划》、《*省节约用水办法》(省政府令第160号)和《滕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加快实施电力、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污水处理厂处理水、矿井水利用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厂回用水供水管网和矿井水利用项目,实现新增污水处理厂处理回用量*00万立方米、矿井水利用量50万立方米。积极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在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建立实行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的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不得销售和使用,新建居民小区和办公、经营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0%,否则不予验收通水。力争“十一五”末实现节水器具的全覆盖。

3、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市节能办要认真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管理和日常监管。总结推广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大力开展以共伴生矿和工业废渣、废水、废气为重点的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设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到20*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市建设局要严格执行省政府要求,2008年完成“禁实”目标。扶持一批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生产线。市农业局要大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快开发秸秆利用新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燃料、化肥、饲料产业化步伐。

4、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市建设局要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乡、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建设规范的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市集中处理的流程模式,实现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共享。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发展垃圾综合集成处理系统,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和供热,发展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5、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市经贸局和环保局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2007年底前,完成华闻纸业公司等7家重点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总量负荷重及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的企业,依法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

6、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市农业局要引导农民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食品,制定农药、化肥减量施用计划,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发展畜禽规模养殖,促使散养向养殖小区集中;在规模化养殖场推广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加快实现养殖粪便、污水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2007年底前,完成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畜禽粪便、污水要达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要求。

(四)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1、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市经贸局、科技局要积极争取优秀项目列入到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省资源节约科技支撑计划、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计划和省重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中,获得省政府的重点支持。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借助高校、科研单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优势,研发转化一批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加快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水泥、电力、焦炭、化工、造纸等行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等资源节约技术推广。同时积极探索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新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收社会闲散资金、金融贷款、企业投入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聚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3、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推广一批环保先进设备和技术,大力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认真贯彻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在工业污染源防治、城市环境基础建设、固体废物处理等经营活动领域积极推进环保设施运营的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运营。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4、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对外交流渠道,积极推动我市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院校在节能减排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追踪当代国际国内前沿技术,做好先进节能环保技术、管理经验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工作。在搞好科技项目合作的基础上,推进人才、信息、培训等方面合作,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对外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合作水平。

(五)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1、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2、进一步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污染物消减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根据上级政府与我市签定的节能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市政府负责与各镇街、相关部门和重点耗能企业签定2007年及“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责任书;各镇街、有关部门负责与下属企业、学校、商场、医院等单位签定节能目标责任书;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与车间、班组签定节能目标责任书,把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到社会各个层面,形成“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局面和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按照《滕州市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滕政发〔2007〕48号)的规定对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上一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对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实施节能减排工作奖惩的依据。

3、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市环保局与节能办要分别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市统计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逐步实施单位GDP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度。要建立并完善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统计巡查和监测。市环保局要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统计系统。建立并逐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落实污染减排定期调度制度。抓好在线监测联网,对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主要河流断面的水质、主要水源地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等五个方面实施在线自动监控,构建污染物排放“三级五个方面”立体监测体系并向社会公告监控数据。市统计局会同节能办、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要继续做好单位GDP能耗、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节约型社会统计公报制度。

4、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环保局加强监管力度,对私设排污口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取缔;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1、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市财政局、环保局、节能办要充分发挥节能减排资金的扶持和导向性作用,重点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加强水污染治理、烟气脱硫改造等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2、贯彻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贯彻执行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生产节水、节能等资源节约型产品的关键设备,以及政府拟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型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关键设备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使用的资源循环型关键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提供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市经贸局、环保局、节能办、财政局等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按照货币信贷政策与节能环保政策协调配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每年筛选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向社会,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

4、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的重点项目。市财政局、节能办要积极向省、枣庄市政府推荐优秀项目争取获得省、枣庄市节能节水资金扶持。市政府设立了200万元的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用于节能5%以上、节水*%的重大工程的引进和推广。主要包括:

(1)节能方面

A、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

B、余热余压利用项目;

C、绿色照明项目;

D、节约、替代石油项目;

E、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推广项目;

F、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2)节水方面

A、煤炭、建材、电力、化工、造纸、纺织印染、酿造等行业废水“零”排放、水循环、中水回用项目。

B、矿井水利用项目。

(3)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

支持企业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设备。对在政府规定期限前淘汰高耗能设备的企业给予奖励。

(4)节能公共管理建设

A、节能标准体系建设;

B、节能奖励;

C、企业能源审计;

D、能源监测能力建设;

E、节能宣传工作。

建立以企业、社会等投资为主体,政府投资为辅助的多元节能减排投资机制。市财政将整合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农业等相关资金,集中财力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单位,要积极推进市场化融资,市财政要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入。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加快南水北调沿线、淮河等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市政府对列入年度污染减排实施计划的工业企业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5、加大节能减排奖惩力度。

奖励:(1)节能方面。根据《*省节能奖励办法》(*政办发〔20*〕116号)和《滕州市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滕政发〔2007〕48号)等文件的规定,市政府设立节能奖,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镇街、部门和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包括特别奖和优秀奖2个类别、6个奖项。特别奖有滕州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滕州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滕州市重大节能成果三个奖项,每个奖项设1个名额。优秀奖包括滕州市节能先进单位、滕州市节能先进企业、滕州市优秀节能成果三个奖项,每个奖项设*个名额。

(2)减排方面。市政府对在污染减排、环保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镇街、部门、企业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减排奖包括特别奖和优秀奖2个类别、6个奖项。特别奖有滕州市减排突出贡献单位、滕州市减排突出贡献企业、滕州市减排突出贡献个人三个奖项,每个奖项设1个名额。优秀奖包括滕州市减排先进单位、滕州市减排先进企业、滕州市减排先进个人三个奖项,每个奖项设*个名额。

处罚:(1)节能方面。对没有完成节能任务的镇街、部门、企业,市政府将坚决实施“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不推荐参加国家和省市有关先进单位的评选。

凡是没达到省政府能耗限额标准的、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的、在办公及公用场所没有执行空调温度设定标准的单位和企业,将按照《*省节能监察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2)环保方面。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镇街和企业,市政府将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同时对这些镇街和企业实施“限批”,既停止审批这些镇街和企业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

(七)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栏目进行连续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各级政府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政府对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选择一批节能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和弘扬,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八)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尽快完成政府办公楼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推动公务车节油。市财政局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透明,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第11篇

节能减排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国务院大力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举措。作为国内具有先导性、示范性的公司,国航在节能减排方面始终起着重要的表率作用,通过不断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力度,提升大家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从生产运行环节深挖节能减排措施,使得当前能源节约和污染排放控制取得明显成效。本文就借鉴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先进经验,针对中国民航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试对节能减排工作对中国民航发展的重要性进行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1 分析节能减排现状及发展趋势

2011年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大力提倡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同时《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也提出了未来五年中国民航业要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出转变民航发展方式,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切入点,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规划》提出,当前能源节约和污染排放控制取得明显成效,吨公里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未来五年平均比“十一五”下降3%以上。

从民航业角度看,民航业是国资委节能减排重点监控行业之一,由于航空器是在大气平流层运行和排放,对环境的排放性污染最具伤害性,对气候影响压力巨大,并且国际油价长期处于高位徘徊,油价已占到航空公司总成本的40%以上,因此民航业承担着节能减排的重大责任。

2 节能减排工作在民航业的重要性

民航是我国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速度最快的领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精神和部署,更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民航,促进建设民航强国,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在民航业内,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不亚于安全和效益工作,作为国内具有先导性、示范性的公司,国航在节能减排方面始终起着重要地表率作用,通过不断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力度,提升大家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在这其中,作为国航的各个业务部门,对节能减排工作更是给予了充分重视,不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从生产运行环节深挖节能措施,抓推进、保落实,为公司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3 国航多种途径助推节能减排工作

3.1 航路优选工作

航路优选,是指为一条航线按照经度、纬度的不同分布,选择多条可用飞行航路,结合气象条件等因素,通过制作计算机飞行计划比较,选择出最经济的航路飞行,以达到减少飞行时间、降低飞行油耗、增加可用载量的目的。由于不同纬度和高度的高空风相差很大,特别是西风带,如果选用不同航路,即使距离相同,飞行时间差别也很大。国航相关业务部门充分利用这一点,选择最省时间和燃油的航路,降低飞行成本。

自2000年6月起,国航作为试点开展了欧洲回程航班的航路优选、优化工作。2004年冬春季换季后,在欧洲航线往返程全面推广了航路优选、优化工作。欧洲航线执行优选以后,利用每天不同的气象风,选择最优航路,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通过分析统计,仅国航欧洲航线实行的优选航路,平均每个航班可缩短飞行时间约20分钟,每年节约的燃油成本在1800万元以上,而节约的飞行时间和发动机热循环时间所对应的飞机和人力成本也非常可观。

3.2 航路优化工作

长久以来,中国空域利用不充分、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民航业的发展,也成为民航从业人员探索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

自民航局提出《航路航线和飞行高度层灵活使用》以来,国航积极组织各分控中心航行情报室,重新规划设计航路,提高空域利用率。从实际地理的角度讲,地图上的最短距离,并非是数学角度上的直线距离,而是更贴近地球表面的大圆距离,无法从航图上直观测得,往往要经过从呼号到频率,从坐标到航距等多点反复多次修改和比对。对于许多不熟悉的区域,各种限制区,受限制的航路,航行情报员们仔细应对,认真核查。

据统计,利用2008年夏秋换季,国航共调整了9条欧洲航线,重新调整的航线最短的缩短航程3.9海里,最长的缩短航程57.5海里;利用2008年冬春换季,重新优化欧洲航线4条,美洲航线1条,其中欧洲航线缩短距离最多的为128海里,优化的美洲航线为北京-纽约远东1航路,缩短距离261海里;2009年配合局方进行了杭州空域结构调整,东北地区航线优化,实施了国内35条临时直飞航线,重庆地区航路结构调整,西北地区航路调整。从2009年2月12日开始实施东北地区航路优化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东北地区航路优化共节省飞行时间27.9小时。从2009年3月12日开始实施国内35条临时直飞航线至2009年12月31日,实施国内临时直飞航线共节省飞行时间1659小时。通过对航班运行时间的细化管理,以及在航路的选择、进离场的优化和固定航路的截弯取直等方面开展优化工作,2009年,国航在航路优选和优化上共计节省飞行时间4000小时以上,减少了大量燃油消耗及废气排放。

3.3 深入推进临时航线的使用

第12篇

1我国建筑节能减排所面临的难点

1.1现阶段建筑能耗过大而能效偏低现阶段,我国正处在大力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的特殊时期,建筑能耗过大,而能效却无法达到标准。每年的建筑总量大约为20亿m2,已经快与全球的年建筑总量的50%持平。现在,新建建筑和原有的400亿m2建筑能否实现节能减排,直接关系到我国甚至是全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而我国建筑能源的利用率并不高,平均水平只能达到发达国家的30~50%。1.2有待改进的建筑节能体系大量能源消耗导致的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国家建设部等部门制定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与此同时,某些省市也针对本地区的能源现状和建筑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建筑节能标准,例如湖南省就在2004年11月1日执行了《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可以说,目前的节能规范已经基本上完善和严谨,但是由于现在也只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初期阶段,节能减排的体系无法全面适应快速发展的建筑业,现行的节能技术体系并不能满足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高能源消耗,节能技术需要随高速经济发展同步快速更新技术,以达到更高的节能减排量等。3.3建筑规模达,发展迅速在我国,149.06亿m2的城市房屋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占有96.16亿m2,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面积占有52.90亿m2。近年,我国年城镇新建住宅面积约占5.7亿m2,而农村的新建住宅面积约占6.8亿m2,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面积约占8.2亿m2。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截止到2020年底,预计我国房屋建筑面积会新增最少250亿m2。大部分的中国人口都居住在农村,农村地形复杂多样,可以说涵盖了现有的所有的土地类型,虽然土地类型并不一致,但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共同的问题。常见的问题有:村民的建房设计并不合理,没有正规的前期规划;农村建筑布局杂乱无章,存在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的情况;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2我国建筑节能减排的应对策略

2.1采用新型节能材料,运用新型建筑技术目前,在可再生的天然能源中已经受到广泛重视的主要有太阳能、风能、地热等等,并且这些清洁能源的应用推广也在不断的推进中。已经基本成熟并得到应用的技术有太阳能热水器、风能发电站,采用太阳能进行供热、制冷、供电。这些清洁能源在未来不断的研发后也有望在建筑中得到普遍采用。同样,一些新型节能环保的材料也必须引入到建筑节能减排中,以发挥更好的节能减排效果。例如,针对门窗而言,可以大力推广采用节能型门窗材料,可以重点发展应用塑钢材料的门窗。因为和其他材料的门窗相比,塑钢门窗具有优良的耐候特性、抗腐蚀特性、防火特性、保温节能特性和比较良好的隔音特性。2.2增大建筑节能的资金投入力度现阶段是建筑节能减排施行的初期阶段,很多项目和改造由于缺乏资金的投入而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所以必须增加对建筑节能减排资金的投入。目前亟需有关部门的资金扶持,以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减排政策。各省市的有关负责部门也应该制定一些有关的经济扶持政策,逐步建立更加完善的建筑节能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建筑节能减排工程的开展,尽可能加大对建筑节能资金的投入。此外,各地财政部门也应该严格落实好建筑节能减排的惠民政策,真正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并且建立监督部门,以确保资金的使用绩效,必须保障有关政策的顺利合理实施。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以支持本地区的节能减排改造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节能减排资金的来源。2.3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完善建筑节能体系的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建筑节能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增强广大公众的节能意识,号召全体市民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逐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对实例的讲解分析向公众宣传建筑节能减排的原因和必要性,提升公众建筑节能的意识,使公众明白现阶段的付出是非常有必要的,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违反节能减排的行为进行举报,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政府必须作为建筑节能的主导,制定法律以强制实施建筑节能减排策略。各级政府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转变自身的职能,必须将建筑节能问题的探讨纳入到国家和各省市的重要议程中,把建筑节能减排的制度保障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对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研讨,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2.4提倡重视建筑规划的科学设计方法规划设计是重中之重,必须要大力提倡重视建筑规划的科学设计方法。主要的节能技术可以在地块选择、规划布局、建筑群朝向等领域中得到应用,这需要专门领域的设计人员在规划之初,结合各方面因素采用科学的设计方法进行正确的规划,以保障建筑建成后在节能减排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成效。例如,在建筑的间距、建筑的朝向、建筑的密度、建筑的布局、建筑的体型上,必须确保房屋拥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可以采用加强周围绿化的方法对房屋的热环境问题进行解决。再例如,应该把建筑基地选择在向阳的地段上,这样能尽可能的争取日照,不应该选择在山谷、洼地及凹地等地带。

3总结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建筑节能技术起步相对比较晚而且和快速发展的建筑行业相比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相对缓慢。专门针对夏热冬暖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起步则更晚一些。这要求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结合夏热冬暖地区的鲜明气候特点,采用新型节能材料和新型建筑技术,在增加对建筑节能的资金投入和宣传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把合理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法运用到节能减排中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进步。

作者:陈嘉宝 单位:广东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