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1 20:28: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合作金融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金融功能,金融体系,新农村
1问题提出
解决农村“三农”问题是每一届政府施政的最大重点和难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的持续发展均需农村金融的支持(林毅夫,2003)。中国农村仍然是一个资金高度稀缺的经济地域,农业是资金要素过度稀缺的产业,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资本高度稀缺(温铁军,2001)。据统计,近年来通过金融渠道和邮政储蓄渠道每年实现的农村资金净流出总额约为4000亿元左右(何广文、欧阳海洪,2003)。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何广文,2009)。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构成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也是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内外学者多从强化供给,完善体系等方面提出解决途径,如闫先东、魏晓丽(2009)提出需强化金融机构政策性功能,同时深化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民间信贷组织,允许和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王彬(2008)从农村合作金融功能异化角度提出合作金融形式的重构金融论文,提出通过强制性的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来满足农村合作金融需求可行性不高,必须打破原有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目前关于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研究较少,大部分研究农村金融问题主要是着眼于金融总量、结构、制度等方面,而把农村金融体系作为农村经济的一个子范畴,从金融功能的视角研究各种金融体系构建的还比较少,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弊端有哪些?如何构建创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对于这些问题本论文将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探讨。
2 农村金融体系功能异化的现状
本文就金融体系的设立对象及设立目的不同,把农村金融体系分为政府设立非营利性政策性金融体系;民间自发设立非盈利性合作性金融体系;盈利性商业性金融体系。
2.1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目前的功能状况,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所应该具有的功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极不相称,出现了“农业发展银行难以支持农业发展”的现象。这是当前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的最大的缺陷。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的筹资功能弱化,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于中央银行再贷款,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特别是无法获得发放农业生产方面的中长期资金,不适应农业政策性金融长期发展的需要。1993年和1996年,农业银行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后, 其涉农贷款余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更是逐年降低,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大大弱化。
2.2商业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1)对于商业银行,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业务稀少单一,成本高收益低,各商业银行出于经济效益考虑不愿在农村投入资金。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对农村资金的“倒吸”,使大量资金由农村流向城市。
(2)邮政储蓄方面,国家《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以及邮政储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开展之前,邮储是“只存不贷”,使得大量农村存余资金大量集中于政府手中被用于其他行业而非农业。
(3)民间金融方面,由于其自身固有的缺陷,使得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又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民间金融大都追求资金的高时间价值,容易引发“高利贷”的出现金融论文,使得农村的融资成本高,农民承担不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得民间金融并不能很好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4)农业保险方面,我国的农业保险也有过长足的发展,但农业保险的发展严重滞后于农民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三高三低”,即高风险、高亏损、高需求和低覆盖率、低供给、低投保率。商业性保险机构的盈利性目标最终不堪承受高风险低回报的压力,纷纷撤离农业保险市场。政策性农业保险则是保险基金规模较小,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为农保险制度不尽完善。这些都是得使得农业生产没有充足的保障,农业发展艰难。
2.3合作性金融功能异化的现实问题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合作性金融已经失去了其合作的性质。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信用合作社转型为农村银行,实行商业化管理,致使大量资金外流,由于非农化倾向不断加强,农户间互助合作的性质不断减弱。
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社受参与人员的资金、信誉等方面的限制,成员规模及适用范围局限性很大,实际运行中由于资金互助社的业务定位有问题,一些互助社也面临着吸存难、内部管理混乱、合作性减弱、内部人控制初露苗头以及外部环境制约发展等问题。
3 农村金融体系功能异化原因分析
政策性金融体系、商业性金融体系、合作性金融体系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构成并没有发挥降低农业投资风险,提高农业资金有效配置的功能,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农村金融投资风险收益不对称、国家长期政策发展导向、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服务方面的缺陷等方面。
4.1 农村金融投资风险收益不对称
(1)农民信誉问题导致农村金融投资风险高。我国农民整体素质较低,一些农户的和农村经济组织信用观念淡薄,加之金融机构没有健全的?突信用体制,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巨大,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涉足信用状况不佳的农村市场,农村经济的融资渠道进一步缩小?
(2)农业边际收益低导致金融收益无法提高。农业较低的边际收益使得金融产品的成本无法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我国各大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的改制,各经济主体均以追求经济利润为最终目标金融论文,依据比较利益来分配资源,使得农业自身积累的资金很大部分通过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等渠道流向工业领域和城市,出现所谓的“抽水机效应”。
4.2 国家长期倾向的工业化政策
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本国经济、加快工业化进度是提升本国竞争力的核心。我国经济发展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农业对工业给予的资金支持。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动用一切力量来支持工业化进程,不断压挤农村剩余资金达到以农促工的目的。而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仍可通过国有金融机构的资金调拨来增加其在工业领域内的投资。国家的这种长期政策性倾向造成了农村金融匮乏,资金支持严重不足的历史烙印。
4.3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服务方面的缺陷
农村金融机构在服务功能、管理机制、人员素质等方面远落后于城市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受人才、交通、通讯、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其资金利用率低,金融服务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使得农村经济组织及农户纷纷跑到商业银行开立账户,流失了大量资金。
5 基于功能论的金融体系重构相关政策建议
只有通过体系重构来加强农业金融业务的利益性,同时通过担保来降低农业风险才能提高金融机构对“三农”的服务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以下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5.1创新“银银”合作方式加强金融机构间功能整合
(1)创新贷款方式。根据农业政策性金融生产扶持功能的内在要求,借鉴国外政策性金融的先进经验,考虑逐步实行农业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银行联合贷款的办法,即政策性银行通过对投资项目发放基础性贷款,使之符合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诱导商业性金融的进入。
(2)创新担保机制,动员商业银行及其它社会资金流入。通过为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信贷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创造条件,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从而以少量的资金动员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入农业和农村。同时还可以考虑设立风险基金,鼓励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创新贴现和转贴现业务模式,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生产扶持功能充分发挥。一是对农业生产者和农业企业所持有的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扶持对象相关的短票据进行贴现。二是对商业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所持有的上述票据进行转贴现。三是商业银行因向农业生产领域发放符合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和条件的贷款而持有的票据进行贴现。
5.2创新“银企”合作方式促进金融体系功能实现
(1)研究和利用好“市场需求—利益主体”互动联系机制金融论文,通过“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其他职能机构+农信社”合作模式的发展。以扶持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稳步推进农村城镇化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2)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部分金融业务通过外包形式给非金融企业,如将信贷营销职能转包给信贷经纪公司等,探索“银企”间的金融合作方式。
5.3创新“银政”合作方式保障金融体系功能运行
(1)利用地方政府拥有信息网络等资源优势,建立农村村民信用体系与信用评估,以期降低农村贷款风险。加强法律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加强信用教育,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体系构建,促进农村金融环境的良性循环。
(2)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通过完善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困境与路径选择[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2]李树生、施慧洪.论金融本质与农村金融创新[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3]闫先东、魏晓丽.在新形势下我国发展现代农村经济政策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1)
[4]张兴旺.关于我国农产品市场问题的几点认识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9(1)
论文关键词:农村经济金融市场变化关系
论文摘要: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具有世界性意义。可喜的是,二十年来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使中国农村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和成果,无论其深度、广度、规模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预见,从中国农村改革实践中产生并被实践不断修正的发展理论,必将为世界发展经济学说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实践做出重要贡献。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7.我国需要在改革中重建农村合作金融,以巩固农村金融的基础。传统体制下我国合作金融被严重扭曲,改革应该与国际合作经济的一般惯例接轨,矫正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方向。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基金会要采取不同政策,以解决它们联系农民、发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等问题;要注意合作金融的基本理论研究,特别要着力研究市场化改革中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利率及信用创造问题,以利于农村微观金融基础巩固和国家宏观调控。
8.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下的“市场失灵”将使农业这个弱质产业和基础产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实施保护是重要举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建立农业发展银行,专门经营和管理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十分必要;现阶段要抓住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给和管理这个主要矛盾,同时要开展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业务。从长远上看,农发行要拓展、创新业务,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要努力吸取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某些有益作法,深化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改革;我国农发行的改革要在市场化的背景下,坚持以金融运行为本,同时兼顾协调与财政、企业、商业等部门的关系。
【摘要】2005年,甘肃省开始了新一轮信用社产权及法人治理机制改革。目前,已形成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合作制农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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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梁柱,2012.
[3]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基于农户借贷的视角.甘肃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张娟娟,2013.
[4]中国农村信用社合理股权结构模式初探――以江苏省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邢芙伟.2010.03.
[5]破解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民有资本官营化困局[J].金融研究.穆争社.2009,07.
基金项目:本文为甘肃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研究”(1205ZCRA202)的部分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陈瑜,女,甘肃天水人,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讲师职称,硕士学位,主要从事农村金融问题研究;杨林娟(1964-),女,山西运城人,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农村金融、农村公共财政问题研究,通讯作者;张娟娟,女,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职员,硕士研究生。
我叫,做为一名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与贸易工程学院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学生,自己这次选择了陕西延安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做为实习单位。这次实习的目的是:通过实习工作,充分掌握和熟悉农村合作商业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掌握和熟悉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前柜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为今后正式参加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理念和操作基础。我这次实习的岗位是城关支行临柜柜员。现将这次顶岗实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实习单位情况
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现有员工14名,男职工4名,女职工10人,大学本科学历2人,专科学历12人,有党员3人,助理经济师职称6人,下设信貸部,会计结算部,储蓄专柜这3个部门。主要办理城乡居民存贷款,会计结算,电子汇兑,信用卡和代收付等业务。
近年来,在富县农村合作银行的正确领导下,城关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以促进业务发展为目的,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体员工开拓进取,团结拼搏,与时俱进,业务工作连年上新台阶,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截止2009年12月底,城关支行各项存款余额33849.67万元,占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存款的38.17%,当年新增存款5887.1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16.5%;各项贷款余额29329.04万元,占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贷款余额的50.17%,全年累计发放贷款21911.25万元,累计收回贷款10707.94万元,当年新增贷款11203.31万元,按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1000.58万元,占贷款总额的3.41%,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1195.93万元,占比下降6.1个百分点;实现各项业务收入3155.28万元,占富县农村合作银行总收入的51.82%,完成年计划的141.9%,各项考核均列富县农村合作银行的榜首。
该支行不断加大筹资工作力度,资金实力显著提高,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奠定了基础,通过合理贷款配置,调整贷款投向,优化贷款结构,向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倾斜,重点支持了苹果等主导产业的发展,贷款涉及种植、养殖、加工、运输、新农村建设、小区开发、城镇个体工商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助学等方面,为农民增收、促进县城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收付款项及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建立了“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协调统一、合理制衡的原则,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起适应现代信用社特点、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模式。富县农村合作银行城关支行秉承“社区银行”、“零售银行”的发展定位,积极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立足市场与客户需求,加快产品创新步伐,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深受市场认可的业务品种,包括银信通、月月增理财等社区金融消费系列产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支农系列产品以及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仓单质押担保贷款等中小企业融资新产品。
二、岗前培训情况
先培训后上岗。在上岗实习前,根据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安排,我们先接受了为期45天的岗前培训,应该这是让人难以忘怀45天,紧张而又充实,丰富多彩而又耐人寻味。在岗前培训的日子里,我们开始体验到农商行浓浓的企业文化氛围。参加这次培训充电,让我们对自己的工作岗位以及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优势资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适应自己的实习岗位,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提升农商行的整体形象,在工作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一是通过培训了解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企业文化和营业网点安全保卫等;二是通过培训学习掌握了人民币的基本知识和鉴别方法,鉴别钞票真伪的主要方法和数钞的基本技巧及零售业务技能操作的训练。同时学习了银行卡及基本知识;三是通过培训学习了农商行的基本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农商行的储蓄业务如定活期一本通存款、整存整取、定活两便、教育储蓄等。农商行的对公业务,如受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签发银行汇票等。农商行的信用卡业务,如贷记卡、准贷记卡的开户、销户、现金存取等;联行业务;贷款业务等;四通过培训学习了农商行会计核算方法,科目设置与账户设置,记账方法的确定等。区别与比较银行会计科目账户与企业的异同;五通过培训,学习了外汇英语及中行柜台营销技巧与服务礼仪。并且,进行了信用社零售业务的综合操作测试。
对于作为刚走出校门的自己来说,银行业务操作是一个陌生的领域,而业务培训对于提高我的业务素质和很快进入工作角色很有帮助的。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可以说几乎涵盖了农商行的服务规范理念、安全防范,个人金融业务、国际业务,银行卡、电子银行、和银行运行管理业务知识、包括模拟柜面操作训练。内容和形式都很丰富多样,包括讲座,实践,和模拟银行操作等各个方面,循序渐进,获益匪浅,为下一步上岗工作打下了一个好的开端和基础。特别是业务培训内容,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比如存款业务,会计业务和基本技能训练等。另外,还接受了金融法律法规的教育。
存款业务即组织资金对于农商行的发展很重要,自然也是我们培训涉及的第一项业务内容,主要讲了存款业务的规章制度,业务基本知识,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等,还包括一些操作技巧和流程,内容很多很细;其次是会计业务的讲授,重点关于定、活期一本通业务、存单业务、营业前准备和日间日中轧帐业务、单位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及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的有关业务,讲的非常详细,具体的操作我们也在模拟银行中大量练习;其中,两大技能的练习,在临柜是经常要遇到,即点钞及传票录入操作技能。
合规创造价值,防范金融风险。在培训中,老师们还给我们渗透了法制安全的知识,合规操作在金融企业非常重要,所以我们接受有关农商行法纪方面的培训。主讲师主要向大家通报了有关金融业犯罪的相关信息,讲了刚入职场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尤其强调了银行工作人员易犯罪的预防;法律知识讲座是关于银行业所用法律知识的浓缩和提炼,其中让大家对于民法及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极为重视一下,另外,还针对信贷及风险控制等方面所有法律知识以案例方式向我们重点做了介绍。
三、实习岗位及实习过程
(一)、实习岗位简介
什么是银行的柜员?过去的印象中,柜员就是坐在金融网点后面,每天接待前来办理存款和转账业务的客户,只要钱币不要点财,转账按户名转对,无非就这些工作。经过实习,自己才弄清,自己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远非象自己想得那么简单。柜员的工作任务比较复杂与重要,一点一滴容不得有一丝差错。前台柜员负责直接面向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查询、咨询等;而后台柜员负责无需面向客户的联行、票据交换、内部账务等业务处理及对前台业务的复核、确认、授权等后续处理。独立为客户提供服务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前台柜员必须自我复核、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担风险;按规定必须经由专职复核人员进行滞后复核的,前台柜员与复核人员必须明确各自的相应职责,相互制约、共担风险。
柜员里分为综合柜员和柜员两种岗位。
综合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8项:1.领发、登记和保管储蓄所的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办理各柜员的领用、上交;2.负责各柜员营业用现金的内部调剂和储蓄所现金的领用、上缴,并做好登记;3.处理与管辖行会计部门的内部往来业务;4.监督柜员办理储蓄挂失、查询、托收、冻结与没收等特殊业务,并办理储蓄所年度结息;5.监督柜员工作班轧帐;6.银行科技风险识别与控制7.办理储蓄所结帐、对帐,编制凭证整理单和科目日结单;打印储蓄所流水帐,定期打印总帐、明细帐、存款科目分户日记帐、表外科目登记簿;备份数据及打印、装订、保管帐、表、簿等会计资料,负责将原始凭证、帐、表和备份盘交事后监督;8.编制营业日、月、季、年度报表。
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9项: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操作,严格按规程处理业务;2、办理储蓄业务、对公业务、信通卡业务、各类中间业务、代办站及贷款等业务;3、负责临柜业务查询、挂失、解挂、冻结、解冻等事项,并登记相关登记簿;4、办理主辅币、残币的兑换和有价证券的兑付业务;5、保管使用转讫章、现金讫章、储蓄专用章等业务印章;6、随时检查现金箱、凭证箱,保持合理库存,超限额部分及时上缴内库管理员。7、营业终了,按规定打印有关报表、资料,核对当日库存现金和凭证,经核实无误后签退。8、休班、短期离岗将重要空白凭证、印章全部入箱,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将款项全部交清。9、办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范围:通常包括:存入/套现支票、储蓄存/取、发出本票、收取付费、定期存款、转账业务、中间业务等。
(二)、实习过程
在实习的前几天里,我主要了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定位、服务总旨和发展理念等,认识到中国进入世贸组织银行,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作为由农村信用社变身的农村合作商业银行,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不创新就可能被淘汰。农商行从上到下,必须树立一种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真心对待客户,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银行业务从另外一个角度划分,分为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我实习的岗位属于对私业务,主要包括个人结算、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类产品为主的个人中间业务体系。
寻找一起机会,认真跟柜员学习银行基本业务操作。在学习各种相关银行知识的同时,我还积极向综合柜员学习银行基本业务操作。平时能做的就是把培训时的技能操作和综合柜员的操作结合起来,寻找两者的不同,并记录下不同业务类型的交易码和分析码及特殊业务的类型。但是,就是从这些学习中,我同样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当银行提出从以产品创新为中心到以顾客为中心转变的原则时,员工的服务行为也要随之转变。目前,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学习气氛非常浓厚,员工们你追我赶,取长补短,岗位练兵,争先创优的热潮此起彼伏,带动着银行业务的广泛开展。通过与营业网点各个岗位人员的接触,自己了解了银行的操作流程及存款业务方面的知识。存款业务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比如开户,支票收税款对公首先要记住业务代码,然胡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办理相关业务,如开户业务的办理。开户,分为活期存折,定期存单,富秦卡,家乐卡,康乐卡等等如果要开活期存折,那么要求顾客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并且填写个人结算账户、反洗钱的表格其次在终端上录入客户详细的信息,方便以后的业务办理,然后根据客户要求是否要求留密码,是本地通兑或者省级通兑,是否存钱,办理现金支票首先检查支票的填写,只要是日期,金额主要是日期和金额的填写其次检查印签,看是否印签齐全。如果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进行付现的业务办理支票需要对印签进行折角验印在终端下,需要根据支票上所填写的账号,凭证号以及金额用途,进行付现业务的办理待业务办理完成后,盖章现金清起公章,支票的背面要有收款人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如5万元以上的需要出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待业务办理完成后,盖章现金清起公章以及个人私章。
营业网点是农商行的一个窗口单位,临柜员工一举一动关乎着金融企业的形象。城关支行肩负着辖区人民群众的金融服务工作。农商行的优质服务,对于银行健康而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在农商行开展的提升优质文明服务活动中,我向身边的领导与师傅学习,积极参加活动,亲眼看到网点为提升服务所加强的软硬件建设:首先,在文明礼貌用语上下功夫,实行微笑服务,规范使用文明用语,特别是零距离接待客户文明用语。其次,实行贵宾式服务,在服务工作中千方百计让客户感受到舒心、开心和放心。再次,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美化营业部大楼及各分社营业室、办公室,为客户提供一个温馨宜人的服务环境。配备了沙发、老花镜、雨伞、便民柜等便民设施,并将各项文明制度、文明服务承诺、文明用语、利率牌、文明岗位监督台等服务内容全部装饰上墙,摆设了盆景花卉、鱼缸等。我发现,一系列的服务强化措施实施以后收到明显的效果,经过这些工作的努力,塑造了该行的良好形象。
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自己始终坚持“想客户之所求,急客户之所需,排客户之所忧”,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做到操作标准、服务规范、用语礼貌、举止得体,给客户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也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实际办理业务时,在保证遵守银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灵活掌握营销方式,为客户提供一定的方便,灵活、适度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快捷的服务。
在做好柜面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自己积极刻苦钻研新知识,新业务,理论结合实践,熟练掌握各项服务技能。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办理业务时,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做到一个电话,服务到家。
在实习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除了跟综合柜员学习银行业务,分钞、扎钞外就是是跟大堂经理学堂营销技巧,维持大堂的排队秩序及解答客户的咨询。在大堂工作要特别注重接待艺术,就是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形成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成天与客户打交道的大堂经理,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名誉,所以一切都要谨言慎行。自己体会到,做好大堂的接待工作,就必须注重四个关键词:干练、稳重、自信、亲和。营业中的礼仪包括四个内容:一是解答客户问题;二是营业中分流客户;三是维护大堂秩序;四是适当理财产品的营销。通过跟着大堂经理学习,观察对方的一言一行,自己
四、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顶岗实习,除了让我对富县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城关支行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挺大的,也是方方面面的。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大学校园生活的我,这次的顶岗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可以说,让自己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更新的观念,提高了技能,特别是有效提高了自己的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
(一)、通过顶岗实习,使我对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改制意义有了一个轮廓的认识
众所周知,农商行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担负保持农村稳定的政治使命。而长期积累下沉重历史包袱,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步步深入,逐步得到一一化解,各项业务日益做大做强,监管指标日益明显改善,管理能力日益显著提升,支农主力军作用日益凸显,组建商业银行的时机日臻成熟。富县农村商业银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实践证明,农村信用社改制势在必行,组建农商行这一步,是明智的选择。原因有三:第一,组建农商行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后,改制不改姓,服务方向和服务宗旨不变,其扎根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的优势将会更加明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力军作用将更加突出。第二,组建农商行是建设现代金融企业的必然要求。农商行能够提高资金、资源和人才的集约化管理程度,有效增强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对提高经营管理、合理布局营业网点、提升服务水平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第三、组建农商行是满足客户金融服务需求的根本要求。能够借助银行名称的品牌效应,业务经营范围不再受地域和对象的限制,可以更好地为“三农”、中小企业服务,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为金融行业名副其实的“正规军”,从而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通过理论学习,使我对金融理论知识得到初步的掌握
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勤奋好学,是我们这些大学生开展好顶岗实习活动的基本心态。顶岗实习期间,自己向书本学习,向周围领导和师傅学习,向工作能手学习,向实践学习。先后学习钻研了《银行基础知识》、《金融营销原理》、《银行会计基础》等教材和书籍。由于自己有了大学专业课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基础,掌握这些金融知识更为容易理解和吃透。通过学习政治业务,自己认识到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是农民致富的坚强后盾。国家通过扶持来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而通过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信贷支持来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这是一场伟大的革命。因此,农商行永远应把服务“三农”作为支农工作的主旋律,与农民群众心连心,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供农民所需。同时,为了适应当前形势,城关支行应当适应形势发展,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采取以训促学、以写促学、以讲促学和以研促学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升政治业务素质。一是采取短期和长期培训相结合、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分类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和新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请进来和送出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别组织专业化、多形式的培训活动。二是通过人人撰写学习体会文章,鼓励员工撰写论文,并组织论文竞赛,对优秀论文给予奖励等方式,促进员工学习和思考。三是通过组织研讨会和主题演讲会的方式,提高员工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员工交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提倡学理论、搞调研、写文章,进而达到促学习、促提高的目的。
(三)、通过岗位实践,让我的业务技和工作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一开始,自己在柜员岗位跟班实习,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各种难题就接踵而至。一切从零开始,一边是同事们的悉心指导,一边是自己对着书本反复练习,早上起床和晚上睡觉前都要练上几遍。半年过去以后,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了,而且,已经能够独立上机操作业务。自己深刻认识到:金融服务需要重视爱心和艺术,不能老掂着完成任务。在银行业柜面服务操作的层面上,应该更多地关注服务操作流程的建设,它完全贯穿了整个银行服务过程,并与客户有完整的接触及互动过程,能最大限度地展示银行服务的形象,效率,服务语言等,同时也能反映客户对银行服务质量的感知和评价。服务接触点和可能的服务失误点。在上述一般活期储蓄取款服务操作中,柜面人员与客户的主要接触点或互动点有四个:客户临柜、客户输入密码、客户签字确认、客户离柜。除了客户输入密码时通常有机器提示声外,其他的三个接触点一般都应该通过柜面人员的语言或礼仪与客户进行互动。由于国内银行经常放任对这些服务接触点的管理,它们很有可能就变成了服务的失误点。比如,某顾客到银行柜面存款,由于金额相对较大,柜面人员完成销售任务的心情很急,因此她们不管顾客的感受和存款目的,花了许多时间游说顾客购买银行的理财或产品,最后留给顾客很坏的服务印象。因此,服务礼仪和服务语言在服务接触点的管理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而柜面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表现,则是评价服务质量的关键要素。几个月以来,自己的各项业务指标都完成得较好。通过业务实践,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组织能力、特别是业务操作技能与动手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提高。
(四)、通过社会实践,是自己的心灵得到历练
首先,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等毕业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扎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在工作岗位上,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自己的岗位负责,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比如:如果是一个柜员的汇款业务没经其他柜员审核,汇款就不会发出,柜员就会受到风险处罚。如果是不小心弄错了钱款,而又无法追回的话,那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赔偿。所以在办理与银行现金有关业务时一定要谨慎细心,不能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牵连别人。
其次,要牢固树立角色意识和竞争意识。市场经济不相信眼泪。对于我们这些即将踏上岗位的大学生来说,如何更快的完成角色转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走上社会之后,环境,生活习惯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果我们不能尽快适应,仍把自己能学生看待的话,必定会被竞争残酷的社会淘汰。
[关键词]农村;调查;综述;底层;陕西
[作者简介]田富强(1972―),男,陕西宝鸡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西安外事学院教师;(陕西西安710077)池芳春(1973―),女,陕西宝鸡人,宁夏大学农学院草业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宁夏银川750021)田富利(1984―),男,陕西扶风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 (陕西杨陵712100)
农村代表生态平衡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与家庭组织及社会结构紧密联系,是可持续发展的载体。中国数千年以农立国,文化积淀多源于此。[1]
一、农村基层民主研究
邓武红博士指出在平民社会日益强大、个人权利不断彰显的语境下,农村基层民主成为现代乡村文明治理的必然选择。选举主要问题:(一) 贿选普遍存在。黑金扭曲选举结果,使恶人通过合法形式获取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行制度不完善,候选人当选后很难监督制约,,贪污腐化。村民抓住眼前利益,贿选者与受贿者达成合谋。(二)防止基层民主演变成农村宗族势力实现家族利益的工具。对策有:(一)村级财务公开;(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参政意识;尊重个人权利,培育基层民主文化。农村基层民主处在中国场域特有的文化、制度和利益纠葛中,是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矛盾的深层次反映;缺乏整个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基层民主只能是“孤岛政治”。[2]
郝晓雁博士指出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一)经营方式转变与管理功能转型不匹配,自治组织运作机制不协调,管理方式滞后;(二)集体经济瓦解与传统资金运作方式破坏,导致村级债务增加,影响自治组织行政效率;(三)经济利益表面化和干部身份多样性,导致自治组织班子涣散,责任心下降;(四)农民参政意识淡漠,村民议事组织松散。对策有:(一)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运作体系;(二)依照高效、透明原则,完善村民议事和监督规范及办事听证制度。[3]
陈昌洪博士剖析了村民自治存在问题:(一)腐败严重,难以选出为民办事的村官;(二)县乡政府对村民自治指导不力,村两委班子协调困难;(三)村级经济弱小,难以提供村民满意的公共产品。对策是:(一)加强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基础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为核心的民主监督制度,加大惩治村官腐败力度;(二)县乡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为村民自治创造良好环境;(三)政党主导,政权支持,自治主题,渐进发展:遏制、打击农村社会黑恶势力和财团势力;有效激励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为村民提供必要公共产品。[4]
二、退耕还林还草研究
程默博士认为退耕还林要充分考虑农户利益,进行管理制度创新:(一)尽快构建退耕还林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二)通过鼓励产权合并实现林权相对集中,提高资产价值特征与产权制度匹配程度;(三)通过政府公共支出政策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结构改善,拓宽退耕农户就业增收空间。公共支出应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农用能源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柱产业;救济补贴政策到期后生活贫困的退耕还林户,对其进行免费技能培训。[5]
葛文光博士指出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够;缺乏总体规划,实际退耕面积超过国家任务,补助资金难以满足完善工程需要;验收不及时、不严格;造林技术应用不到位,种苗采用缺乏科学性,不重视林木后期管护;林权证发放不到位;后续产业发展存在盲目性;农民对八年后生活不乐观。建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绩观;出台《国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保证农民拥有基本农田;进行生态环境教育;建立林木管护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尽快发放“林权证”。[6]
三、农村专业组织研究
李双元博士关于陕西关中地区农民专业协会调查的案例为支部推动型、能人带动型和政府推动型:(一)专业协会是农户抵御市场和自然风险、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的现实选择;(二)作为现行经济环境下农村诱致性制度安排,专业协会与村支部、村委会等强制性制度安排的协调,需要良好的制度实施机制,以促进基层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良性互动;(三)专业协会应先发展后规范。存在问题:(一)协会功能未完全发挥,与农户预期差距较大;(二)设立门槛,有悖国际合作联盟合作原则。[7]
岳佐华博士与李小玉女士指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信用资本,蓄积了人力资本,盘活了市场,促进了特色经济发展。汉中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类型有:龙头企业依托型、能人大户依托型、部门依托型、农民自发型。问题有:(一)1/2的合作组织没有明确的组织章程,4/5的合作组织未注册;(二)部门依托型合作组织体制和产权不明晰;(三)管理欠规范,信息手段落后;(四)人员素质低,资金不足。[8]
四、农民增收培训研究
张聪群博士指出汉中市农民增收的障碍:(一)乡镇企业、村办企业收入下滑;(二)农民缺乏市场信息和经营指导,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三)农用物资价格上涨;(四)外出务工人员组织化程度和培训率低;农民增收思路不广,收入差距拉大。并提出对策:(一)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挖掘农业自身潜力;(二)扶持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为主的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消除体制,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四)改革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五)多渠道融资,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六)加快农业信息建设,增强农民规避风险、应对市场竞争的能力。[9]
黄雯博士指出,西安市蓝田县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区域不断扩大、数量质量快速增长趋势:(一)以青壮年和男性为主;(二)素质、技能与收入正相关;(三)自发性为主;(四)长期务工人员比重大;(五)行业分布不均,以餐饮业为主。建议因地制宜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进城务工人员竞争力;出台就业准入法,严格就业准入;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资格认定制度,延缓劳动力供给,缓解就业压力。[10]
张藕香博士认为年轻力壮、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力资本型劳动力转移,造成农村人力资本流失,阻碍科技知识普及、良种推广、土壤改良、新技术应用和产业结构调整。应进行农业深度开发,消化剩余劳动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11]
五、陕西苹果产业研究
李继翠博士指出陕西苹果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一)产后商品化处理环节薄弱,标准化程度低;(二)行业协会不成熟,果农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缺乏长远规划;(三)技术推广、管理及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四)资金和人才遭遇瓶颈制约。建议:(一)推行标准化管理,发展绿色果业和生态有机果业;(二)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三)加强苹果服务体系建设;(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苹果生产保障体系;(五)创新体制,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六)实施名牌战略。[12]
宋东风、王恩胡、锋博士指出,陕西白水县苹果发展要推广“四大”关键技术,规范化生产,提高果品质量;鼓励科研院所参与,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科技兴果;提高果农种植积极性,促进苹果生产社会化、现代化、市场化。[13]
六、农村医疗教育研究
睢党臣博士指出陕西省洛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宣传力度小,农民参保意识弱;筹资难度大,水平低;报销范围窄,受益面小;组织机构不完善,报销制度不科学。建议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筹资机制;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基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强化行业管理,普及卫生知识。[14]
肖湘雄博士指出,运行机制制约了陕北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医疗市场混乱,农民就医困难;(二) 费用居高不下,农民因病返贫;(三)投入不足,缺医少药,乡镇卫生院步履维艰。他建议:(一)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二)纠正专项经费使用和预算外资金财政统筹存在问题;(三)因地因时制宜,探索以农村合作医疗为导向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将其作为非营利组织给予扶贫资金支助;(四)有效补助乡村医生。[15]
王朝辉博士指出陕西农村学校经费困难:老校危房增多,新建校债台高筑;拖欠工资和“普九”债务偿还无望;负担转嫁给农民和村集体;县级财政教育包袱沉重。建议制订义务教育投入法,建立以国家、省、市为主,各级财政按比例负担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校舍维护改造建设机制。 [16]
七、水资源与农村金融
王文军博士指出当前陕西安康水资源存在的问题:(一)洪旱灾害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生态退化与水污染严重;(二)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条件不适应;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不足,分配不均衡现象严重,供水短缺与用水浪费并存;(三)水电站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严重;旅游业发展与水源地保护存在矛盾。建议:(一)适水发展,提倡节水型产业;(二)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水质和水环境安全;(三)开发非常规水资源,满足用水需求;(四)加强环境质量评价,有效、合理、科学建设水电站;(五)建立有助于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权水价制度;(六)协调完善水事决策机制。[17]
高波博士分析了西安郊区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的原因:(一)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锐减,功能萎缩,实力不足;(二)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信用环境不佳。对支持“三农”的影响是:(一)金融机构从农村市场退出,县域资金流失,影响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二)管理体制不活,制约金融服务水平;(三)农村住房产权缺失,影响农民获贷能力和商业银行信贷支持范围。建议多方联动,优化农村金融投资环境;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18]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定位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法律形式是有限公司,而不是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自试点以来,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身份定位的尴尬,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从事金融业务却不能取得金融许可证,该困惑给其生存发展带来诸多问题: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难以获取金融机构的资金和运用渠道;另一方面无缘享受财税优惠政策。[1]
1 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定位不明引发系列问题
1.1 法律适用问题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07年中央一号文要求“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2008年5月,中国银监会和央行联合颁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09年6月,中国银监会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这些文件均为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没有提升到法律层面,从法律渊源上讲,位次比较低。
《指导意见》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直接依据,也只有一些粗线条的硬性规定:操作性不强,如没有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与现行法律精神相左,如小额贷款公司须坚持“只贷不存”的原则,只提供贷款业务不能吸收公众存款,所以它不同于商业银行,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但贷款业务本质上属于一种金融行为;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金融业务所以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故不能完全适用《公司法》,但又必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受工商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
1.2 监管主体虚化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是中国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在法律上不是金融机构,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是中国银监会。《指导意见》规定,省级政府应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 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并未赋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相应的监管职能。从全国各地的试点实践看,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阶段的监管,主要由当地政府组成试点管理办公室履行对小额贷款企业的市场监管职责;但各试点地区成立的政府各部门联席的管理办公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监管也容易形式化。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运营后,大部分试点地区都将监管任务交给县级人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定时向县级人行报送资料,人民银行只是承担着贷款利率和资金投向的简单监测工作,并参照有关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具有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银行和银行业专业监管部门均被排除在金融监管之外,而政府部门作为监管部门,往往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因此出现监管盲区。
所以,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局、金融办都可以介入监管小额贷款公司,若各部门一起严格监管,会把小额贷款公司“管死”;多头监管往往是“每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其结果是“没人管”,从而造成监管主体虚化,给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1.3 后续资金匮乏
为避免吸储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确立了一个铁的纪律:禁止吸收公众存款。在我国经济环境和不完善的金融市场条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后续资金匮乏,主要是由于制度设计带来的“后遗症”。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超过2亿元(欠发达县域1亿元),但是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的融资需求旺盛,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两三个月后就把全部注册资金都贷出去了。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的管理办法,无法获得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批发贷款也无缘享受,所以只有增资扩股和商业银行拆借。增资扩股无非是新增股东或原有股东增资,但受入股人数限制,实际融资效果并不会太明显。
《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不超过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统计表明,截至2009年12月31号,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总数是1334家,注册资本金是821.98亿元,实收资本817.20亿元,实收资本占资金来源的86.85%,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余额63.2亿元,仅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71%,远远没达到50%的水平。如此低的融资比例,并不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愿给其贷款,而是小额贷款公司达不到其放款要求,实际操作中存在两个难题:一是,这部分从银行融入资金的定性及由此产生利率问题。小额贷款公司是工商企业,凭贷款卡从银行融入的资金,在银行看来是对一般工商企业的普通贷款,当然要按照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计息;但在小额贷款公司看来是同业“拆入资金”,应该享受同业拆借利率计息,因此二者之间找不到一个共同的利益平衡点,银行融资就无从谈起。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要求有价值稳定的不动产抵押,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产为缺乏流动性的对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贷款,这些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看来属于“次级贷款”,不能用于抵押融资。
2 专家学者探讨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定位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定位,目前我国理论界、实践运作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视角,笔者将逐一评析。
2.1 专业贷款公司
有学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可朝专业贷款公司的方向发展,即贷款零售公司,在我国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设立和运作,拥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贷款发放业务,依据自身条件从正规金融机构批发贷款,专营贷款的“批发”与“零售”,并具有自身的市场定位于目标客户群,商业化可持续经营的现代公司。论文大全,小额贷款公司。
笔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定位为专业贷款公司并不现实:专业贷款公司须由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资控股,而“草根金融”出身的小额贷款公司大股东基本上是当地民营企业,如温州小额贷款的主要发起人为当地骨干民营企业(见表1),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前的股东身份受到目前法律法规的限制。
表1: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
关键词:经济法;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
信用社经营的好坏对于其服务能力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例如农村信用社的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不完善,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法律地位的不准确,严重地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和方式;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来约束和管理农村信用社,导致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混乱。特别是不同学者对农村信用社的认识不同,导致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方向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给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改革速度明显加快,而且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例如在改革的过程中缺少有效的法律支持,在改革的方向上不明确,虽然出现了政策化、商业化以及合作化的模式,但是这些模式难以满足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要求。许多学者认为农村信用社的定位不准确,并没有真正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可以考虑建立股份制商业化的金融服务组织,这样能够更好地为农村地区提供经济服务。目前在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方面,不同的学者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例如一些坚持合作制的学者认为应当让信用社回归其本质,特别是由于我国城乡地区经济差异以及区域经济差异比较明显,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所以合作制能够起到有效地弥补作用。在经济法律制度下,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过程中则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的问题,在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解决谁出资、谁管理以及谁受益的问题。但是在目前执行的过程中,导致股东在管理资产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不便甚至掣肘或者制约,难以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管,行使收益权。虽然我国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了相关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但是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依然突出,难以突出股东在农村信用社经营过程中的合法权利。
二、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制度现状及意义
(一)农村信用社法律制度的现状
目前我国缺少比较有效的农村信用社方面的法律,没有针对性的经济法律,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更多地是参考其它类似机构或者法律体系来进行管理,例如主要参考了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经济法律来进行管理,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在经营理念以及组织性质方面,都与其它的商业银行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别,所以在管理的过程中难以真正地贴合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实际情况。2007年实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了合作社,有利于农村经济建设,但是并没有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纳入到其中。目前在涉及到农村信用社的相关经济法律中主要由两种,一种是地方性质的法律法规,例如相关部委的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的规定,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社团贷款指引等。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管理的过程中缺少针对性的经济性法律法规,导致这些约束性的法律规范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矛盾对立的情况,最终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等都提出了制定专门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的要求,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环境还不够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缺少有效的保障,在法律制定方面存在着滞后性。
(二)完善农村信用社经济法律制度的意义
我国农村信用社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如:相关的法律规范相互矛盾等,同时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冲击,对农村信用社的功能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农村信用社在深化产权和监管改革的过程中,面临着比较多的法律制度的约束。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环境的改变,现代金融服务业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需求的变化,都需要不断地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规,从而解决信用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顽疾。通过制定专门的农村信用社的经济法律,符合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对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农村信用社等相关经济法的保障下,能够将改革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提高改革的稳定性。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机制决定了其独特的使命,在国外信用社发展的过程中,都通过法律的方式确定了其合作制的原则,确定了其主体地位。目前在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过程中,还缺少法律意义上的合作保证,导致了改革方向的模糊,难以发挥农村信用社合作优势。此外农村信用社经营过程的特点,也决定了需要法律来维护其合法的权益。例如农村信用社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弱,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差,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保障。通过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法律性质、地位等,明确其产权,从而实现法律上的保障;同时在法律的要求下,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治理水平,减少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以及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法律制度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途径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法律是其标准,也是其运行的依据。农村信用社要想实现良好的发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实现有效的改革,需要建立并不断地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规,从立法的角度来保障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逐渐地扩大,需要由专门的法律来明确其性质,保障其改革的顺利进行。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法人类型不突出,需要通过立法来明确法人类型。此外,在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方面,应当明确其产权形式,特别是应当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社员对于自己出资具有收益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社对于资本的要求也在逐渐地提高,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所以可以通过提高社员的持股比例来促进信用社资本的增长,这就需要减少社员出资的动态现状,适当地扩大其额度。
(二)加强农村信用社的监管
在农村信用社经营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提高其透明度,加强其监管,减少农村信用社运行过程中的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比较多元化,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进行有效地监管,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准入、财务指标等监管措施,从而不断地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和价值。我国在农村信用社的法律规定方面不完善,缺少有效的操作性;为了实现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应当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在农村信用社监管的过程中,需要着眼于时代的发展,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进行及时地调整,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对于农村信用社的监管来说,在相关的指标和标准方面,应当随着农村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在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明确信息披露的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从而自觉地接受社会的监督。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能够进一步地实现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的完善,从而实现农村信用社的有效治理。在社会监管方面,应当不断地满足其层次性的需要,不仅要及时地披露相关的信息,同时还应当根据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要求,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
(三)从法律角度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农村信用社具有独特的服务功能,在市场化竞争和经营的过程中处于弱势的地位。根据西方国家的管理方式,一般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与其它的商业银行进行差别性的对待。例如美国的农村合作银行的准备金率就比城市银行相对小一些,日本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方面对于经营过程中的利率差进行政府财政补贴。目前在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过程中,缺少有效的政策支持手段,例如财政支持方面,主要发生在信用社的经营困难的过程中;在税收方面也缺少相应的优惠措施。这就需要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明确的规定,从而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坚持农村信用社的非营利性以及互益法人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政府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减少农村信用社经营过程中的负担,从而更好地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在明确农村信用社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财政优惠措施来确保其政策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支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的功能。
结束语
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特殊的金融服务机构,具有区域性、地方性比较强的特点,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也具有独特的地缘、人缘等优势。但是在新的经济环境下,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也需要不断地加强改革,满足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目前在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以及改革的过程中,还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明确其法人地位以及相关的监管措施等,不断地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治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从而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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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广萍.农村信用社法律主体地位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杨凌712100;2.青海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海西宁810008)
摘要: 社会资本是以信任、互惠和社会规范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及关系网络,封闭性的社会结构是社会资本发挥作用的条件,也是社会资本产生消极功能的根本原因。本文通过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生发基础研究中引入农村社会资本,对组织所处的农村社会网络、规范和信任进行分析,发现农村社会结构的相对封闭性在组织设立初期起到积极作用,但它制约组织的长远发展和成员的创新活动。
关键词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村社会结构;农村社会资本
中图分类号:F32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9-0100-05
收稿日期:2015-05-1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藏高原生态圈一体性长效性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09BJY026)
作者简介:商文莉(1979-),女,江苏徐州人,博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E-mail:molymayer@foxmail.com
郑少锋(通讯作者)(1959-),男,陕西礼泉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E-mail:zsf831@163.com
我国金融体系目前呈现双重二元金融结构的现状,城市和农村金融体系的二元对立、农村金融体系中正规金融体系和非正规金融体系的二元对立现状[1]。农村金融系统性负投资状况严重,处于弱势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无法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取相应的贷款,因而农村地区民间金融大行其道。根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跟踪调查数据显示:2005年,农户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贷款占农户贷款总额的69.41%[2]。这表明农民的金融需求旺盛但制度性金融服务不到位和不对位,这是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迅速的根本原因。
我国长期存在着资金互助的行为。建国初期主要是亲朋之间的一些小额资金互助,后来合会、摇会和轮转会等各种形式的资金互助逐渐发展成为职业化和组织化的民间资金互助,覆盖范围从经济发达地区到落后地区均有,参与者众多。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加强了对金融秩序的整顿,很多组织走向“地下”。在国家农村金融改革之下,银行撤并、收购,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强制清理关闭,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民间融资机构虽然“身份不合法”,但“业务快速扩张”,社会信用在一定区域与环节出现了断裂[3]。农村资金互助社自2007年国家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成部分纳入制度金融框架内,虽然银监会已暂停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许可证的审批,但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和开放,越来越多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在民间自发形成,这种新兴于农村地区的合作金融机构成为学者研究的新目标,并期望这种自生于农村的资金互助组织能够缓解农村地区融资困难并服务于农户,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普惠型农村金融体系。
一、社会资本视角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生发基础
自2006年国家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以来,由银监会颁发金融许可证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有49家,在国家鼓励农民开展信用合作后,农业经济发达省份迅速涌现出一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目前虽无官方统计数据,但其数量可观,这充分反映出农村金融市场中弱势农户对融资的需求强度很大。2012年10月曝出江苏灌南农民资金互助社被不法商人利用,高息吸储、放高利贷,以致社员资金蒙受损失的负面新闻[4],更有舆论称之为“农村互助金融乱象”,引发了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质疑和监管缺失的怀疑,但这并不能阻碍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正常发展并发挥满足农户融资需求的功能。
与以往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安排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甚至贫困村资金互助不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弱势农户在融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自下而上自发倡导并得到官方认可,将以往的被动安排变为主动组织。以往的经验也表明,越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交易成本就越高。面对农村贷款需求的短、小、急、频特征以及小农经济的分散性,信息的取得和利用比较困难,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并不适用于当前的农村地区。其实在我国金融体制中一直存在着完全自发的合作金融,虽然没有正式身份,却以体制增量的身份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它们的存在证明了自发性的合作金融具有极强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就源于传统农村社会网络对组织成员的连接作用和农村社区内社会规范的约束。农村社会结构中的社会网络、互惠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就是社会资本[5],并能因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给他们带来一定的资源。正是由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成员嵌入在农村社会网络之中,才拥有了互助组织的生存基础。
1.农村社会网络
传统农村社会中大多数农民的活动范围是从家庭扩展到宗族再到村庄,社会学家[6]将传统社会的村庄称之为乡土社会。由于过去交通不便,人们的活动范围基本限制在一个区域内。区域内的人们平时生活生产活动都在一起,相互熟谙,但区域间人们的接触少,各自保持着相对独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由于这种地域上的限制导致“熟悉”成为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也构成了农村熟人社区关系网络。这种网络比较封闭和长久,从血缘、亲缘到地缘扩展,具有内向性特点。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虽然血缘关系已经不再是人们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依据,但在很多村落家族共同体中,地缘和血缘的结合依然存在,村落家族的基本结构还是明确的[7]。这表明虽然在近代以来社会发生了重大变迁,家族制度受经济发展对其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冲击,但亲缘关系作为社会基本结构仍然顽强地存在着,依然有很多不可替代的功能。
农户的经济行为是嵌入在农村社会网络的,所以人际关系会影响经济行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一般以“村”或“乡/镇”为单位,这意味着组织中的成员生活在一定范围地域上,相互熟识或可便捷获取彼此间信息,对于融资方的财产、信用及其运营等情况可了如指掌,所以对贷款的额度、用途以及还款能力能够适时掌握。这种信息是设立在乡土社会中资金互助组织的最大优势,因为从农村社会网络中不仅获取信息充分而且几乎不计成本。农户在社会网络中的位置,决定其参与重复博弈时慎重选择违约或欺骗行为,因为其他农户可以依赖于该农户过去的行为选择策略来应对下一次的博弈,用农村的社会规范来约束和影响其经济活动。
2.农村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人类在社会共同生活互动中产生出来的,相习成风、约定俗成,为人们所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为标准,具体形式可大致分为风俗习惯、道德规范、法律规范以及宗教规范。农村社会规范主要指适用于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的道德规范。风俗习惯是在无压力下通过模仿转化为人们的习惯行为,而道德规范是对与社会共同生活关系较为重要事物与行为所给予的评价。道德标准是判断行为是非、善恶等褒贬之意所形成的价值尺度。由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共同性和连续性,道德也具有继承性。道德标准在一定区域内不因社会形态的变化而中断,可以渗透到人的意识中,这种内化了的行为规范在行为时是自觉采取的。如果在农村有违反道德的行为,会受到社区内村民舆论压力和良心的谴责。
已有的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研究表明,其社员农户违约率很低。这是由于村民长期生活在一起,经过长期经济合作有共同利益,加之社区共同道德信念和价值标准约束的结果。如果违约将受到惩罚,在熟人社会中名声受损,遭到村民的排斥,在未来的融资行为中将受到不信任、不能贷款或者贷款数额降低的限制,进而遭受重复博弈可观测行为历史的影响。由于农村地区获取贷款的渠道少和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小,农户看重与资金互助组织间的信用关系,其违约成本高于从商业银行借款的违约成本,因此,农村社会规范对借款人行为的约束力很大。
3.农村社群信任
信任是社会交往的重要基石。我国农村传统社会中信任是基于血缘以文化为基础向外逐层延伸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以自然经济为主,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从一定程度上限制和抵制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传统社会中的经济和社会信任都是以个人为基础,加之没有大规模经济交往产生社会契约,造成传统社会信任停留在熟人和地域层面,成为特殊的社群信任[8]。从熟人社会中产生的信任更多地体现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非人与制度的关系[9]。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就是建立在传统农村社会的社群信任之上。社群信任是以情感的存在为前提的,完全不同于建立在契约关系基础之上的普遍信任。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前传统的小生存空间所产生的稳定社会关系已经被开放性更强的市场经济所打破,信任开始由过去紧密关系的社群信任逐渐转向一种具有相对松散关系的社会信用[10]。金融机构是以中介的身份通过信用将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联结在一起,却使金融行为出现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分离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突显了信用的重要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优势在于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处于农村社区结构中,尽管融资行为不能使时间和空间聚合,但分离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会因为二者处于同一社群而降低。
在经济社会转型之时,在市场、法律等制度性社会资本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状况的多重困难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可以有效利用尚未遭受颠覆的农村传统社会资本,立足于农村社区信任,间接地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这不仅符合我国农村传统的社会关系,也能够为传统信用转向现代社会信用制度起到过渡作用。
二、同质性和异质性组织成员的信任差异
目前,除了正规金融体制内的4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外,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数量可观,但没有官方统计数据。根据组织是否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背景,可将现有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区分为业缘型和地缘型。业缘型主要是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生产合作开始发展出资金互助。地缘型则大多是通过复制已经成熟的资金互助组织经验而设立的社区性组织,没有生产合作社的基础,社员间的经济联系较弱。
从共性上看,地缘型和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都是为组织所在区域内社员进行资金互助服务的。差异在于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具有更强的农村社区性,空间范围和组织合作对象相对具有封闭性,更“小”;业缘型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背景下设立,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经营和服务的范围可达县、市、区,这显然超出了普通农户社会网络的范围,更“大”。
从社会资本视角按照组织成员相互信任和熟悉程度进行区分,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成员属于同质性,而业缘型组织成员属于异质性。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构成是以熟人为主体,共有的邻居成为紧密的社会关系,以传统的农村社群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内聚性。组织为所在社区内的社员提供融资服务以支持农户生活需求、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由于所处的农村社区网络小,农村的社会规范约束和社会信任更强,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违约风险要小,外部监管要求低。
而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基于农民专业合作关系而构建,组织对内连接成员,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具有联外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没有明确和统一的经营服务范围,可跨村、跨乡、跨县经营,也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其服务区域边界更大,不受行政区域严格限制,因此,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成员异质性程度更高。这使得社群信任基础一方面促进了互助组织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在组织内部又复制着“熟人关系”,在有限资源条件下,与组织管理人员的亲疏远近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获取贷款“次序”,导致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逐渐偏离民主治理模式。因此,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不仅要面临组织内部异质性成员的管理和协调,由于依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面对外部市场风险较大,所以对内部管控和对外防范风险的难度也更大,外部金融监管的要求也相应的较高[11]。
三、农村社群信任的两面性
1.农村社群信任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促进作用
目前,农村社会还处于相对封闭状态,农村社会的社群信任有利于以血缘为主的农民以及衍生的、局限于熟人范围中的各种合作,而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就是典型的熟人网络组织。在这个农村社会网络中,大家相互熟识和了解,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几乎不存在,即便有也可以利用私人信息来获取,依靠对借款人的人品来判断其信用状况,而这种获取信息的方法几乎不用花费任何成本。基于农村社会传统的熟人关系,“单细胞”地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呈点状发展以应对目前分散的小农经济,但服务范围和活动半径都比较小。
相形之下,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中的成员相互的信任半径更大,是相对的“陌生人”,但不可否认的是,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也是以农村社群信任为基础的,但这种人格化信任在契约型商品经济社会中被弱化,是农村经济组织面对市场经济的社群信任和社会化信任的混合体。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成员间的相对陌生与社群信任的文化禀赋相冲突。因此,从这个角度可以解释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偏离民主治理的原因:涉及的地区范围更大,突破了原有的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组织成员数量增多,成员的异质性增强。再加上组织成员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行为唤醒了个人主体意识,容易导致意见分歧,从而对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产生影响。这是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内在缺陷,需要在实践中寻找更好的方法来克服这个问题。
2.农村社群信任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阻碍作用
(1)空间约束。封闭性的社会结构是社会资本发挥作用的条件,这也是社会资本产生消极作用的根本原因。从社会资本角度来看,无论地缘型还是业缘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都是将熟人关系复制到互助组织内。熟人关系既是组织优势,同时也是它的短板。由于“关系”是先赋性的,并且被泛化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对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内部,熟人关系以剂的作用促进组织的运行,社群信任促成了小农户面对大市场时资金的联合与互助合作,但同时也内在地规定了合作范围的规模界限。
(2)时间约束。从短期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在早先的设计中就规划为村或乡镇级,这种熟人关系的约束有助于限定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影响范围,体现了国家政策层面防范金融风险的审慎态度,这在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初期是有必要的。但熟人关系讲究情面,在组织进行决策时会因关系强度不同而发生倾斜,偶尔甚至会有不规范行为存在。从长期看,农村社会信任的作用有限,熟人关系制约着资金互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面对大市场,农户初期的小范围合作形成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其融资状况,农村社会规范能够约束借款人的行为,有利于组织控制违约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日益推进,农村社会环境转变的客观形势导致相对封闭的农村社会结构正逐渐改观,越来越多的农民走向城市,农村社区中人们的关系已经不如以往那么紧密。在面临封闭性环境的条件正在发生变化时,农村社会资本的消极作用就会凸显——排斥组织群体外的他人获取该组织所拥有和控制的资源。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融资仅限于内部社员,而不能通过开放给非社员融资活动获取收益,这样限制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通过吸取存款吸收资金,组织资金有限,社员的贷款需求也不能完全得到满足,阻碍了该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
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尚处于滥觞期,需要农村社会网络、社会规范和社群信任的支撑来维护农户进行资金互助,缓解一定程度的融资困难。在这个阶段,乡约民意和社会舆论成为融资还款的道德约束力量。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设立的目的在于将处于弱势地位的小规模农户和小企业聚合起来以资金互助的形式寻求合作效益。我国正在经历巨大的社会变迁,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有越来越多的机会同陌生人打交道,熟人关系的纽带正逐渐被削弱,传统的小生存空间所产生的稳定社会关系已经被开放性更强的市场经济所打破,信任也由过去伦理性、低风险性的社群信任转向具有市场性、高风险性的社会信任。虽然这种普遍性的社群信任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我国文化和社会结构中,并且在短时期内不能改变这种状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转型的渐进以及市场经济的契约关系普及化,普遍性的社会化信任会渗入农村社会并逐渐淡化特殊的社群信任,但这需要一个足够长的时期。
我国的社会转型打破了传统的社会信任机制,而现代社会信任机制尚未完善。其构建需要在借鉴西方现代社会信用机制建立的经验之上,遵循我国社会自身发展的轨迹,利用传统社会信任作为建立现代社会机制的支撑。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应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其横向和纵向发展的产业链条置于市场这个相对公平的大环境中,引入市场规则,逐步用现代制度的普遍信任维系经济领域中的合作,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凝聚力最大化的目标。在不违反社会正式制度和规范的前提下,将基于“关系”的合作伙伴转入公共领域,以取得互惠的共同发展格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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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处于加快推进阶段,本文通过分析面临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思路与切入点。
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重大转型时期,农村经济社会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革,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近年来,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重视,建设目标逐步明晰,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正处于加快推进阶段,虽然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但是总体形势是良好的。
(一)当前面临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从1978年到2008年,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年均增长9.88%,远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平均3.3%左右的增长速度;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长至2008年的300670亿元;财政收人从1132亿元增长到61330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增长了700多倍。而且这一高速增长的趋势还没有明显放缓的迹象。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国家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为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2.经济社会政策的转型。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单纯强调经济发展乃至只论gdp}长的时代已经过去,追求全面、协调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鼓励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代正成为历史,而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并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时代已经到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农民福扯的重要保障必然得到重视。3.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已成为社会共识。我国长期实行的二元经济社会政策使“三农”问题突出,加大反哺“三农”的力度,弥补欠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情理之中。4.后发优势。一方面,有选择地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另一方面,不断总结吸取其他国家经济发展的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可以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少走弯路。
(二)当前面临的劣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农村经济社会整体基础差、底子薄。与此相适应,农村社会保障主要建立在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农村传统社会保障局限在社会救助方面,整个体系面临着很大的欠账。2.城乡经济社会二元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尽管近十几年来,国家一直强调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但是实际上这一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虽然增幅有所放缓),农村发展的滞后对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个制约。3.农村人口众多,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反哺农村的能力有限。我国农村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城市化水平不足50%,在这一基础上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难度很大。4.地区间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差距较大。目前,我国不仅东中西部之间发展差距较大,同一省(区、市)内部也存在较大差距,统一推进社会保障的难度大,给社会保障的统筹性、流动性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5.相关国家基本政策的制约。制约最明显的主要是土地政策和户籍政策,前者降低了土地的保障功能、低枯了土地的价值;后者是人为的歧视性政策,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割裂了就业形式与社保形式的内在联系。
(三)当前面临的机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既处于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期,同时又处于社会风险调整积累的时期,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受到更多的重视,它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2.政府对农村社保的持续支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五保供养制度、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彰显了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视和支持,而且呈现出持续增强的态势,政策环境是优越的。3.政府财政收人的持续、高速增长。1994年中国实施了分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税收收人呈现跨越式增长,近年来增长势头更为明显,2003年首度突破2万亿元,2004年突破2.5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再到2006年接近4万亿元,2007年突破5万亿元,2008年突破6万亿元。持续、高速增长的财政收人为改革带来了机遇,其中也包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4.农民收人增长,参加社会保险成为可能。虽然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慢于城市居民收人的增长,但是绝对值增长还是很快,2008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人达到4761元,这使广大农民对社会保险支出具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5.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和愿望。随着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特别是随着广大农民出外打工,开阔了眼界,对社会保障有了切身感受,农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变得强烈。6.近年来改革探索形成的制度基础与经验。全国各地,特别是发达地区近年来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探索,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模式,部分回答了能否建立和怎样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问题,为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实践经验和制度借鉴。
(四)当前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受财力制约。虽然近年来财政收人高速增长,但面对巨额的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全面保障)还是力不从心,特别是短期内全面推进,在财力上还难以支撑。2.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农村家庭小型化、农村人口老龄化、农村劳动力外流等,都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即期享受社保的人多而能作贡献的人少。3.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金融危机将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又凸显出来,我国制造业的国际优势很大部分来自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劳动力成本低的部分原因是社保不健全,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保不健全。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热情势必降低。4.具体制度缺乏衔接和统一性。主要是各省市,甚至县,社保制度不尽相同,制度缺乏衔接和统一性,难以适应农民自由流动的要求,影响农民参加社保的积极性。而这一问题很难协调。
二、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切入点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底子薄、欠账大,目前体系建设已从单纯的原有制度修补完善阶段发展到核心制度的创建阶段,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项目众多、地区间保障差异较大,总体而言,我们仍然面临着原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拓展和具有现代意义的核心制度的创建的双重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农村改革相结合、与提高农业生产力相结合、与促进农民就业和适应农民生活方式转变相结合,并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相呼应,形成一体两翼、相互衔接的大社保体系(由城市与农村两个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社保体系组成),而不是建立完全割裂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可能一跳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既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投人,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也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现实状况和其他客观约束条件,以农民最迫切的社会保障需求为重点,针对有限项目以有效途径提供有限水平的保障。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传统项目(五保供养制度、临时救济制度、扶贫开发制度等)得到了巩固和完善,实践中是比较成功的,对于这些项目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高其保障水平,制度安排上不应有大的变化。当前的重点工作,一方面是进一步推行和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另一方面是加快探索和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具体而言: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这一制度的重点已不是赋力问题,而是各级琢疗机构如何创新,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如何适应合作医疗制度。提供适当、便捷的医疗服务;此外,合作医疗收费、报销等具体管理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使之更科学、合理,贴近农民的实际情况。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方面要拓宽低保覆盖面,提高低保标准;另一方面要完善管理制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针对性;实现分类施保,提高保障效率。
(三)农村社会养考保险。其重点是要解决缴费来源问题,旧的农村养老保险中确定的“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不通的,因为它缺乏必要的利益引导机制,几乎转变成了农民的个人强制储蓄。目前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初步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推进这一项目时,还应在划分各级政府责任,建立基础养老金的自然增长机制,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做好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转换、衔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论文关键词 中小金融机构 瓶颈与问题 对策分析 模式选择
中小金融机构如何生存和发展,是目前我国金融业的一个重要主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面临着外资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双重竞争,同时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发展策略完善加以探讨。
一、中小金融机构的概念界定及重要性分析
(一)中小金融机构的内涵界定中小金融机构因为所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经济体制、历史沿革的差异,对其内涵的认识与界定也存在差异,衡量标准也存在相应的差异。
从现有文献来看,主要是从其服务对象规模相对较小或者本身规模相对较小来界定,国外发达国家所认定的中小金融机构更多的指的是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如中小企业银行等。国内对中小金融机构也没有正式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持不同的观点:如按照Westwood和Holland的银行划分方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入大银行之列,其他的金融机构统称为中小金融机构,又如有学者认为,中小金融机构专指服务局限于某一特定地区的城乡中小金融机构,而史晋川等人则把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界定为中小金融机构。
但笔者认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内涵界定必须既考虑其融资功能也考虑我国的经济体制沿革,金融体系变革情况,因此,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包含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是中小金融机构的主体构成。
(二)中小金融机构的重要性分析中小金融机构作为金融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虽然与大银行相比,它由于受资本金、地域、服务群体和分支网点的限制,规模相对较小,但是它却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表现在如下方面:
1.中小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增长,创造了就业机会,还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与资源配置的优化。而中小金融机构与大银行相比,具有信息优势,能有效缓解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它决策效率高,服务成本低,个性化服务功能强等特殊优势。
2.它充当了地方政府和农户的资金融通中介。首先,它是完善地方市政建设,基础设施等的金融服务中介,中小金融机构可以满足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其次,它是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中介,引导资源向农村聚焦的重任都落在了中小金融机构身上。
3.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有利于促进金融生态的重构与发展。在重构中国金融生态的历史重任中,中小金融机构也被赋予了相应责任。无论是金融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分析,还是适度规模与金融结构竞争力关联度分析;都揭示了金融生态体系的重构与发展离不开可持续发展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中小金融机构今天的金融地位已经无可辩驳的改变了其传统的“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小金融机构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陪衬。
二、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小金融机构多数是在80年代中期到1993年以前发展起来的,1993年以后则成为治理的对象,发展受到抑制。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刺激了中小金融机构的二次成长和发展。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有223家农村合作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47家,85家农村商业银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也迅速增长。但是却存在先天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所有权约束弱化,对经营者缺乏监督,内部制衡机制不健全。二是资本金数量不足、质量偏低。《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率应达到4%以上,资本充足率应达到8%以上,而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现有大量不良贷款,使实际资本充足率难以达到标准。三是布局不合理。多数城市合作银行只设在中心城市,在一些中小城市难以找到合适的金融机构。
(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世界各国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历史来看,中小金融机构和大银行相比,具有相对的劣势,主要表现有资本规模小,单位交易成本高,服务功能不齐全,竞争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等。在我国,中小金融机构除存在世界各国普遍性问题外,还有其特殊性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阻碍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严重制约了其经营发展的空间1.中小金融机构自身问题分析。中小金融机构能否突破“瓶颈”迅速发展取决于它能否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自身问题有:
(1)市场定位不准确,经营方式落后并且雷同。中小金融机构在发展初期不约而同的选择将服务对象定位于城市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利用其体制灵活,没有历史包袱,享有地方政策优惠等优势,迅速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比如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整合,其仅仅是“撮合”,实际上一盘散沙,许多分支机构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并没有贯彻和执行整体协调发展战略,而是想利用商业银行新的经营条件捞取更多的好处。
(2)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中小金融机构建立之初,并不具备真正的法人资格,改革以后,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也尚未发挥股份制的优越性,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科学高效、完整有效的内控机制,大多数仍是政府占主导,造成了其产权结构不清晰,内部缺乏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不规范的治理结构又导致了不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且外部约束意识淡化。
(3)结算瓶颈严重制约着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单独门户”,没有自上而下、纵横交错的结算网络体系,结算方式单一。没有系统内的联行,异地汇路不畅,客户结算困难,资金划汇速度缓慢,中间环节复杂,极大的制约了业务拓展,这严重制约着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
2.外部存在的问题分析。国家在对于大型金融机构与国有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在政策上存在差别待遇。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且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明显的歧视倾向。如在机构布局上,国有银行下伸力度较大,而中小金融机构的网点设置受到了很强的挤压,绝大部分被划定在县城范围内。国家在政策上的歧视待遇,成了制约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最主要的外部因素。政府部门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过多。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维护稳定出发,在规范性融资来源无法满足需求时,会倾向于干预地方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情况。过多的行政干预使得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很难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严重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结构优化和快速发展。
3.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我国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由于我国中小金融机构起步晚,发展速度快,在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和漏洞。由于没有一部完善的《金融监管法》,无法对其进行全面实时的监管,很多经营者利用法律的漏洞,违法违规操作,破坏金融秩序,现实的阻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合法健康发展。
三、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对策研究
要突破中小金融机构目前的发展“瓶颈”,实现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依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对症下药,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与对策。
1.必须树立中小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中小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在现在中国金融生态重构与建设当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中小金融体系。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基本发展理念,必须应用到金融业,尤其是对于中小机构的发展,源于其性质的特殊性,更应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其顺利健康发展,更好的长远发挥其作用。
2.国家应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为了改善目前存在的不公平的政策环境的问题,国家应给予中小金融机构更多的必要的政策优惠,这也是中小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承担和发挥的作用以及所服务的对象决定的。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其仍然存在着先天不足以及后天的发展缺陷,这都需要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支持,而不是政策上的歧视,为其营造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
3.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金融机构在出现破产倒闭时,有保险机构支付必要的保险金,以提升社会公众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心以维护金融稳定。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防止中小金融机构破产倒闭而出现的挤兑风险和银行危机,以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以此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誉。
4.中小金融机构应进行正确的市场定位,并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中小金融机构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正确的服务对象,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在选择服务对象时,应尽量以地区内非国有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并兼顾国有中小企业。从自身问题入手,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5.组建全国性的清算银行,为所有金融机构提供同等的资金清算服务。中小金融机构受种种因素限制,存在着结算渠道不畅的问题,导致大批客户流失,严重制约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建议以人民银行的结算体系为主,在剥离各家银行清算系统的基础上尽快组建全国性的清算银行,以便为所有的金融机构提供同等的资金清算业务。
关键词:市场经济农村金融改革财政政策社会公平
我国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且农业作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重视其金融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金融改革体系,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1]。但在改革过程中,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金融弱化”等问题,在市场经济调节的前提下,很多金融机构不愿意涉足农村等经济落后地区,其只愿意在农村地区“吸储,而不愿意向农村地区放贷,因此,资金大多流向经济效益高的发达区域。但我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性,并提出鼓励农村地区积极探索改革,加快农村地区金融制度的创新等政策,以期深化农村地区金融改革。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况
农村金融体系由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组合而成的一个为农村、农业发展通融资金的有机整体,分为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和政策金融[2],其中合作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因共同利益而自愿参股,在资金上互相帮助、互相融通的一种特殊资金融通方式;商业金融主要是指商业性质的银行对农业地区发放贷款,如地区商业银行等;政策金融是指在贯彻政府经济政策的前提下,不以商业性的标准为原则,而以国家的信用为根本,在农业的相关领域进行资金融通,保护、支持农业的生产,提升农村地区人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状况及发展态势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以改革开放为界限,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分为以下两个发展阶段:一是以后,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彻底改造,形成新的农村金融体系,到1951年,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且第一次提出要“帮助农民、深入农村、发展生产、解决困难”的方针[3];二是1953年成立农村信用社,与农村供销合作、农业互助合作一起称之为农村合作化的3种形式[4]。在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1979年—1993年,形成农村信用社的主体地位;其次1994年—1996年,开始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新框架[5];最后1997年—至今,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由正规和非正规两种金融机构组成,其中正规的金融机构有非银行类和银行类两种;非正规金融机构有农村合作基金会、民间私人借贷组织等,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该三大金融机构形成了现在农村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分工的农村金融格局。结合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趋势可以发现,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逐渐增多,但仍旧以政府金融为主,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区域的发展前景仍然不乐观,必须加大对相关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繁荣农村地区金融机构。
(二)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存在的农村金融问题是需求得不到满足,存在金融抑制现象,且农村地区金融的市场特征需求群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金融需求群体广泛,有小微企业、农户、有农村个体户等最主要的金融服务是短期经营性贷款需求及少部分的资金结算需求[6]。但由于该群体满足贷款新要求的信用担保能力有限,对其投放的风险保障程度较低,形成了被金融机构边缘化的群体特征,如我国某农业大省,其全省的农村信用社存款数量仅仅占到全部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35%左右,但是其“支农贷款”却占到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90%以上,从数据可知,农村大部分资金支持都依靠单一的农村信用社,这很难满足该省农民、农村、农业对金融的需求;其次,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多元化。由于我国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即城乡差距、地域差距等,除了存贷款这最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外,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还需要一些理财、信息、管理等相关服务的需求。因此这就体现了金融工具的多元化,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工具太过单一[7],只能体现存贷款业务,金融创新工具基本无法进入到农村市场。
二、市场经济视阈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的原因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所处客观经济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差异,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制约的因素及程度远远超过发达地区,以致出现发展缓慢、停滞不前的现象。但是,在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保险行业、理财机构逐步向落后的农村地区靠拢的情况下,大大丰富了金融市场,因此,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视角,深入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协调国民经济发展[8]。
(一)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于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先应深入分析其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经济原因,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相较于城市更低,其生活来源较少,部分落后地区完全依靠土地、山林,因此农民增收困难,很多农村金融机构无法融资或者融到优质资金,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等机构的基本功能;其次政策原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力度不一样[9],支持“三农”发展的效果不明显;三是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使得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但该类机构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较低,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
(二)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因素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特殊性,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仅需要面临政策风险、市场变化风险,也要面对不定期的自然风险,因农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在其生长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自然灾害,如病虫害、洪涝灾害、干旱等,都有可能让农业生产完全覆没。此外,农产品上市期间,同一种农产品会在同一时间大量涌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价格的波动,即使有农产品的期货市场,但也只能规避某一时间段的风险,而且个体农户无法参与到规避过程。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因素还有土地产权,产权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经济所有制表现出归属的一种形式,主要包括使用权、支配权、占有权、收益权和所有权[10],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只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而没有处置权和所有权,无法对土地进行买卖,因此,农民需要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时,不能提供法定的相关抵押品,且集体也没有权利帮助农民进行抵押。
三、市场经济视阈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的途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地区金融业务逐渐增多,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应首先明确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方向及思路,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规范农村金融市场,基于市场经济视角,建立公平的竞争平台,坚持从农民最基本利益出发,积极为农民谋福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一)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针对农村经济状况,应适当创新农村金融制度。首先,对农村现有土地制度进行创新,将流转权、用益权和担保权赋予承包土地,但也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可以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集体的土地证,对农民居住的房子赋予抵押权、担保权等金融功能,拓宽农民财产收入途径。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平台,用于土地流转和农村房地产交易,设置科学的交易双方准入门槛,防止土地流转的非农趋势,保障农村用地的合理性,并确保农村房屋建筑的资本属性;其次,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政府应积极宣传农村金融新体系,改变农民对金融的“狭隘”看法,使得农民深入了解金融产品,并主动获取金融机构的帮助。此外,金融机构也必须建立起完整的内部管理体系,立足于区域实际发展情况,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二)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做好相关惠农工作
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基于市场经济视角,必须增加财政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力度,做好相关惠农工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开展:第一方面,科学设置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完善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齐全的金融设备,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与农业其他建设相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且维护成本、投资成本较高,大部分商业性银行不愿意承担甚至无法承担这些领域的投资,因此,政府机构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的硬件环境;第二方面,增加农村地区的资本供给,政策金融应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加大对农村等落后地区资金的注入力度,结合地区农业发展优势,重点扶持综合农业,转变农村地区经济结构,促使农村地区经济往产业化方向发展,通过发行中央银行的再贷款,保障农村地区资金的充足供给。
(三)立足农村金融市场,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农民群众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农村金融机构,如农商银行等,应增加服务手法,结合农村客户意见,推出价格合理、种类丰富、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开办个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减少金融活动中的工作环节,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挖掘潜在优质客户,并准确定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注重其社会责任,帮助低收入家庭和创业家庭,坚持服务于“三农”,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前提下,制定灵活的贷款制度,不仅满足农户对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也保障贷款的利息收益。此外,也应健全农村贷款制度,完善农村信用体系,稳定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农村金融监管,政府可以设置专门的再担保制度,进一步保护农村金融机构,防止出现农民无家可归、无地等情况,采用财税手段,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投入农村金融建设。在科学技术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可以引入现代化金融监管产品,动态监测农村金融市场的变化,做好相关风险的防范,确保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稳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在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对其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政府重视“三农”问题的时代背景下,农村等经济落后地区必须抓住这一机遇,建立健全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基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形成一个平等竞争、广泛覆盖、功能互补、定位合理的农村金融平台。政府也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推出创新的农村金融产品,完善相关的农村贷款和存款制度,建立农村信用体系,辅之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稳定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对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提升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将更多资金引入农村地区,支持农村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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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乌江镇 存在的问题 对策
论文摘要: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乌江镇现行的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就此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乌江镇2005年,实现农民参保率在85%以上;2007年,实现农民参保率在90%以上。近两年来,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制度比较成熟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在这一条件下,周文青、陆晓和我等人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农场社会保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一些资料,获得了大量真实、有价值的数据,通过对所获取的信息材料及相关数据的分析研究,为乌江镇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一、调查内容简介
1.调查时间和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是当代草圣林散之的故乡,素有“金陵门户”之美誉,地处南京市长江北岸,与南京老城隔江相望,位于东经118.37,北纬 30.23,总面积57平方公里。乌江镇目前总人口数为22000人,农业人口14000人,占总人口的64%。其中已参加农保人数7300人,其他社会保险人数约2000人,参加农保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此次调查自2010年4月份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我们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进行了集中调查。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具有本镇户籍,男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当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各类农村居民(不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为了更全面、真实地了解问题,我们还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乌江镇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就业局的负责人以及当地的企业主管进行了专门的走访调查。
3.调查方法
在团队出发前的准备阶段,我们设计了相关的调查问卷。我们全队共分为两个小组,每组两个人。其中一个小组着重对五一村的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查,填写调查问卷。另外一个组对武家嘴造船厂进行了调查,调阅其所掌握的统计数据及相关政策文件以作参考。
二、调查成果综述
1.乌江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评价
乌江镇现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农村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保’制度、扶贫救济及优抚安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但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细则,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制度比较成熟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国正在试点,乌江镇与南京市同步,全面推进,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筹资困难较大,报销水平偏低,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民养老仍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状况相同,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保障效果不尽理想。另外,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普遍缺乏立法支持。总的来说,在目前城乡经济快速发展所能提供的基础条件上,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水平亚待提高。
2.乌江镇的农村社会保障具体情况分析: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保障对象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乌江镇于2007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初现成效。
(1)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保障体系。一是实施农村五保制度,保障老人安度晚年。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对农村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纳人救助的五保户。目前,五保户共有127户,其中集中到敬老院供养为63人,占五保户总数的49.6%。二是建立农村低保补助制度。按照“特困重保,阳光操作”的原则,乌江镇自19%年起,对农村中因残、因病等因素导致的贫困户建立低保补助制度。目前,已年有275户农村贫困户纳人了农村低保补助范围,涉及1100人,占总人口的5%,根据社会生活指数和农民平均收人每户每月260-36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助。启动了农村低收人纯农户增收工程,对人均纯收人在2000元以下的农村纯农户在“增收项目”“多免多补”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地资金补助,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村低收人群体的收人。
(2)着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保障。一是不断增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面,同时实行村干部农保进城保制度,现已将在职的50余名村干部由农村养老保险转纳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从而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对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通过养老保险渠道进行解决,从土地征偿费中切出一块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改变以往将土地征用的各种补偿一次性发放到失地农民的做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三是着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21560人,占应参保人口的98。四是推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近几年浦口区财政持续增加投人,建立疾病防控中心,壮大了乌江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配套了医疗设施,村村建有卫生室,形成了以区为中心,以镇为纽带,以村为基础的疾病防控体系。
(3)逐步健全农村教育保障体系。加大贫困学生的教育费用减免幅度。自1996年开始已对农村中小学生减免部分学杂费,对特困生发放助学券,免费提供基本学习用品,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利用社会资源解决贫困生的上学问题。
(4)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民生命安全。自19%年开始实施危房改造,截止到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在改造过程中,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镇政府和农户各筹一半,浦口区联合乌江镇共投人200.6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占总额的一半,对农村家庭危房进行了改造,保障了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乌江镇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1.群众参与养老、医疗保险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
乌江“十里造船带”,劳动力就业的途径多数是到周边船厂务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造船企业也面临较大困难,开工不足,用工减少。春节后已有so余人离开船厂回家,农民就业压力增大,农民增收的压力逐渐显现。在收人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农民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更何谈参保呢?此外,还有部分乌江镇的群众错误地认为保险的资金应由政府负担,不愿意自己出钱。这些种种原因使得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面不广。
2镇集体经济收入低,社会事业投入负担较重,社保工作缺乏资金支持
由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仅2008年,村投人集体道路建设、河塘清淤、办公场所建设等项目的资金达100多万元,镇集体负债较重。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投资量大、涉及面广、情况繁杂的重要工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除了省市补助、个人出资外,县级财政补贴托底是关键,因此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做到养老、医疗保险人人惠及,乌江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社会保障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目前,乌江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着体制不顺,条块分割的现实。像民政部门管社会救助,卫生部门管农村合作医疗,劳动部门管农村养老保险,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矛盾,不利于社保工作的推动和开展。
4.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有限,需要注入新鲜血液
目前,乌江镇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依靠乌江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开展,但是全所只有16名工作人员,他们又要照顾到各个村和各个组,可谓是一人多用,而且他们只拿标准工资,无专项经费,从中可以看出镇政府在对社会保障方面人力资源的配置缺口较大。
5.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乌江镇也不例外。
四、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
按照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原则,以多层次的保障方式覆盖全镇农村各类人群,将有条件的农民纳人城保,被征地农民纳人征保,纯农民纳人农保,低收人贫困农民纳人低保,同时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加快建立“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扩大宣传,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宣传,制作展板、宣传单,录制宣传磁带、光盘,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同时各村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内容、办理手续程序在公开栏张贴,张贴到自然村,并分片召开村民代表、生产队长和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广播的村每天要滚动宣传和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2.完善和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在乌江镇范围内,依靠各行政村和各生产队,开展普查,对无收人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农户,一个不漏地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实情,分类确定保障对象和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低保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在每一个行政村设立巡礼员,积极配合好镇政府做好社会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使一些突发贫困户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建立个人账户,确保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各人享受保障基金,主要靠自己的劳动积累,国家和地方财政给予大力扶持。加强规范管理,保证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失。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3.大力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建立和巩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把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好处宣传到各家各户,提高农民参保率。同时县镇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医疗保障救助办法,切实解决好报销手续繁琐、报销费用偏低、农户积极性不高、资金筹集难度大总量小、医疗救助面窄等具体问题,确保村覆盖面达100% ,参保率达95 %以上。乌江镇应该在完善现有农村敬老院设备的基础上,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把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全部集中到敬老院供养。依靠政府补助和社会资源,解决当前本镇老年人看病难问题,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解决好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