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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08 02:39:36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总结

第1篇

第一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第六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支部要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

第七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

第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九)。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三)。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理工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

第十四条经预审同意后,由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四),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院)。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5、谈话

按照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章后报院党委组织部。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月*日、*月*日、*月*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月*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部牵头,成立学生党员审批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教工发展对象仍由院党委审批。党委组织部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生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党总支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报院党委组织部由学生党员审批小组审批。

教工预备党员的转正,经党总支讨论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总支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要选配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和支部委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工作到位和工作质量。

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发展过程;四四四三

为了有效地控制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笔者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深入的研究,并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四四四三”工作法。

所谓的“四四四三”工作法即在大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严格执行“四票决,四公示,四测试,三审查”。

一、四次票决,控制党员发展进阶关

1.推优票决关

各班级团支部应该根据二级(院)系分配的名额,通过投票表决的办法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并报送所属二级(院)系党总支备案。

2.发展对象票决关

二级(院)系党总支收到团总支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名单后,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由所在党支部分配两名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和培养,一年以后,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实际情况,对其能否列为发展对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通过票决方式初步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名单。

3.吸收预备党员票决关

党支部在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召开党员大会,会上由拟发展对象作个人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发展预备党员人选名单。

4.预备党员转正票决关

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后,党支部召开会议,根据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对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进行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根据得票情况确定预备党员转正人选。

二、四次公示,控制党员发展民主监督关

1.推优公示

院(系)团组织采取发公示通知、张榜公告等形式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院(系)团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期满后,院(系)团组织确定推优人选,并向党支部推荐。

2.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公示对象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经党支部推荐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个人的基本情况、院(系)党组织联系方式等。

3.发展预备党员公示

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公示对象为通过院(系)党组织预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一般在院(系)党组织预审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之前进行。公示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个人基本情况、院(系)党组织联系方式等。

4.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公示对象为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一般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内容为预备党员个人基本情况、院(系)党组织联系方式等。

三、四次测试,控制党员发展教育关

1.确定发展对象基础理论测试

通常情况下,在经过推优环节,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和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之前,穿插在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期间。由院(系)二级党校每学期一次自行组织中国共产党基础理论测试,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均有2次测试机会和2次补测机会,如2次补测均未通过的暂缓发展程序。

2.发展预备党员理论知识测试

一般在发展预备党员公示期满前进行,测试对象为确定的发展对象,测试活动由各高校党委自行组织。

3.预备党员转正理论知识测试

一般在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期满前进行,测试对象为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测试活动由各高校党委自行组织。

院(系)党组织在预备党员转正前,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三分之一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

4.大学生新发展党员理论知识调查测试

一般在每学年高校党委集中审批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采取市委组织部随机抽取、高校党委组织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测试内容包括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时事政治等,测试题在《全市大学生党员发展政治理论素质测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测试结果作为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高校下一年度发展党员指标的直接参考。

四、三级审查,控制党员发展过程规范关

1.发展预备党员预审

由党支部、党总支对拟发展的预备党员材料逐级进行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

2.预备党员转正预审

由党支部、党总支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材料逐级进行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预备期现实表现是否达到一定标准等方面。

3.校党委集中审批

各院(系)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手续,由校党委集中予以审批。校党委根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批。

第3篇

一、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

1、基层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①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及时鼓励,指导写好入党申请书。②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③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如实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④对重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全面考察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计划生育情况以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做到政审细致全面真实。⑤组织发展对象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集中培训。⑥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和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及时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重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意见。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⑦按规定时限上报接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材料。⑧保存和管理好入党申请人有关入党申请、思想汇报、自传、培养登记表等入党材料。

2、基层党(工)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①提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明确发展党员重点。②适时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③及时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材料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及时进行组织考察。④按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要求,研究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⑤指导所属基层党(总)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基层(总)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或不按时限要求上报,进行批评帮助,及时纠正。⑥管理好所属基层单位的党员材料,需转交组织、人事部门的,及时转交。

3、县委组织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规律,不断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机制创新。②依据全县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提出全县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性指导计划。③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④坚持经常对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适时对乡镇组干、部门政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⑤严格审核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入党材料,做好登记。⑥及时进行组织考察,并按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⑦认真做好入党材料的返还、归档工作。

二、责任追究具体规定

1、各基层党(工)委、党(总)支部要认真履行组织发展职责,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考察、接收等工作,壮大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县属各企业和农村党(总)支部每年要在培养成熟的前提下,至少发展1名党员。对于具备发展条件,而不重视培养积极分子,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基层党(总)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对支部负责人进行提示或诫勉谈话;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基层党(总)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对支部负责人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直至免职,对支部班子进行调整。

2、基层党(总)支部发展党员没有坚持标准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延迟上报党员材料的,由党(工)委进行通报批评,对支部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由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3、基层党(工)委对所属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指导不力,不注意培养积极分子,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组织发展指导性任务,或不按权限和时限审批党员,追究党(工)委分管领导责任,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要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检查,党(工)委要提出整改方案。

4、基层党(工)委多次上报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追究政工、组干责任,政工、组干要分别向组织部和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必要时对政工、组干进行组织调整。

第4篇

各企业党组织:

发展党员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员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关系到执政党的地位,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细致的政治工作。为使本系统在党员工作进一步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和执政能力,构建推进“和谐组织”工作。依据《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活动,努力把我局发展党员工作做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党员原则和纪律

发展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必须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和遵循一定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1、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

2、必须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成批发展和突出发展。

3、必须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把住新党员的“入口关”,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来。

4、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手续,手续不完备或违反程序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防止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通过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或利用职权阻碍党员发展。

6、必须按计划发展。

二、发展党员程序

1、入党申请;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严格按照“三推一定”规定,积极听取群团组织的意见,经群众代表和党员会议推荐,然后由党员大会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的申请对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产生后,及时报党支部研究同意,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党员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

5、发展对象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其进行预审。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条件是否成熟;政历是否清楚等,对审查合格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拟吸收预备党员请示》,报企业党委(总支)审核同意。

6、发展对象的公示:企业党委(总支)审核后,负责监督和指导党支部及时对发展对象进行至少7天的公示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党志愿书》,督促党支部按照要求填写完整,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

7、预备党员的接收: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实到会党员数要超过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党员数的一半方能进行,应逐个讨论表决,赞成人数(包括书面)超过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通过后,报企业党委(总支)审核以及局党委审批。

8、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采取多种办法进一步加强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并由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职责,督促和教育其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9、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或由党支部及时提醒)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同时,党支部应对其即将转正的情况在企业公开栏内进行7天的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10、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期满经公示无异议,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是否按期转正。方式、人数、形成决议要求与预备党员接收相同,最后企业党委(总支)审查后报局党委审批。

三、发展党员的工作目标

1、在新发展党员的结构上要努力实现“三个50”:一是有致富带富能力(包括掌握一定职业技术、技能和企业管理能力)的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二是高中(或相当与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以上;三是35岁以下的青年要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50。

2、达到“四个基本消除”:即基本消除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没有35岁以下青年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没有女党员的党组织;基本消除党员队伍家庭化严重的企业。

3、达到“四个明显”:即党员平均年龄有明显下降;党员文化程度有明显提高;党员致富能力有明显增强;女党员要占明显比例。

4、在工作机制上取得“三个新进展”:一是在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有新进展;二是在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程度上有新进展;三是在企业发展党员的方法和途径上有新进展。

四、党员发展的基本要求

1、各企业党组织要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各企业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有计划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防止和纠正盲目发展、搞好人主义和关门主义长期不发展的工作偏向。

3、任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拉邦结派、违反规定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党员以及,干预支部正常发展党员工作,如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诫勉,违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党员发展的相关制度

1、培养考察考试制度

各党支部要负责督促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员先进性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等,以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2、三级考察、二级预备和党委审批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通过2名培养联系人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委会对其进行预审考察。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符合要求;考察其条件是否成熟;政历是否清楚,对审查合格的,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在讨论发展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企业党委(总支)进行预审考察。主要审查党支部的发展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试合格通知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公示情况反馈、支部请示报告等);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包括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等);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等。

局党委根据上报的三级考察、两级预审和支部决议情况,采取指派专人找其本人谈话、以及到所在企业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形成谈话考察记录,报局党委审批。

六、全程公示制度

1、公示对象: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2、公示内容: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举报电话等。

3、公示范围:在所在企业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5、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采取来访或电话举报等形式,向企业党委(总支)或局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和公示对象所在企业党支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

6、企业党委(总支)要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进行统一归纳整理,登记建档。及时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调查核实必须做到“四个有”:有专人调查、有书面材料、有明确结论、有结果反馈。未经调查核实的,不得转入下一阶段的发展程序。

7、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七、讨论票决制度

1、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2、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3、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的,方可通过。因故不到会的党员,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正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人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逐个表决。

5、支部大会决议必须写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大会表决结果。

八、责任追究制度

1、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支部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

(2)不按规定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

(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

(4)未能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发展工作带来被动的;

(5)不经过发展公示的;

(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

(7)填写发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

(8)在企业党委(总支)、局党委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9)违员发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3、责任追究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区别处理。情节较轻的,进行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

中共__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第5篇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

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

(1)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

(2)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与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了没有。

(3)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要求。(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组织。)

2、讨论(党小组)

(1)党小组对组内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

(2)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3、审查(党支部)

根据报告,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4、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

(2)党小组长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4)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提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举手表决。

(5)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

5、审批(党委)

(1)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委。

(2)党委研究审批,并通知党支部。

6、后续工作

(1)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

第6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7篇

递交入党申请书

l、本人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南、路线、宗旨、作风、

申请书的纪律以及党员权利义务等认识;

主要内容*本人履历(包括思想认识过程、对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等),

2、简历本人对党组织教育、考察和考验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

*家庭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合格者;

确定为积极分子(报学院党委备案)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并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培养考察: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于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凡我校教职工、学生入党必须经过党校培训。

一年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组织部备案)

1、政审: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主要内容*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上党校:*召开座谈会,题目:《关于***同志加入党组织的群众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有关人员推荐(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团支部推荐:对“28岁以下者”须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将申请人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副处、副高报组织部预审);

申请者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党支部大会:(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到会者须达到正式党员的4/5;讨论两个以上时需逐个表决;

1、会试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申请者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宣读《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代表汇报审查意见;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5、全体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也可分组讨论);

6、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1/2(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7、做出决议并宣读通过;

8、申请者表态;

9、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关于***同志入党的党支部大会》。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支部共有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

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副处、副高报组织部审批)。

名单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委员、组织员分别与申请人谈话其内容为:

1、学院党委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及觉悟的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3、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肯定成绩、提出希望;

5、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向学院党委汇报。

学院党委审批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审批两人以上时须逐个表决。

报组织部备案经组织部审查后,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印章,并填写和发放《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党员批复情况。并将其编入党支部。

对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组织部在三个月内要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

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准备

1、确定宣誓时间、地点;

2、会场布置,挂党旗;

3、确定监誓人:

4、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宣誓(宣誓人.监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监誓人领宣)、

4、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和积极分子均可发言);

6、上级党委代表讲话:

7、学院党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注意时间的逻辑顺序.填写的内容与方式;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学生成绩表复印件(二年级下学期发展的党员须过四级英语);

8、党内外群众意见:明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者,如实记录申请者的优缺点;

9、政审函调材料:父、母必备;

10、综合材料:政治思想、业务表现、成绩、问题和不足;

11、发展党员登记表。

*各支部在每年的11月底将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组织部。

*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注意观察和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

4、预备党员除和党员一样考核外,每季度向支部作一次口头汇报,半年写一次书面汇报;

一年要写工作、思想、学习的小结;

5、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鉴定;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党员提出转正申请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开会讨论该同志是否按期转正;

召开党支部大会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3.支委会代表汇报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

4、大会讨论评议;

5、大会表决,做出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7、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通过审查了解、开会集体讨论是否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报组织部备案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通知预备党员党龄从何时算起。

党支部派人谈话,提出要求。

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学院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的批复。

四、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接受为预备党员时的全部材料;

2、转正申请报告;

3、《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思想汇报:半年思想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或工作总结;

5、党内外群众意见;

第8篇

第一章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加强和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各党支部、党小组都必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第二条公司党委规定党组织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各党支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规定时间。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日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凡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三条公司党委一般情况下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会,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研究应由党委讨论的重大问题及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审批。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根据中央的文件精神、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管理的任务,布置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按照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的规定,坚持“”制度。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要分别建立考勤和会议记录,认真填写《支部工作手册》。

第五条党委职能部门要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情况,并作为支部总结、评比的一项内容。

第二章发展党员审批制度

第六条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七条支部于每年初拟定发展计划报党委组织部门,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政审,主要调查被发展人的父母、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政历情况。

调查方式一般采取函调,支部要将被调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详细提供给组织部门。

第八条发展党员要有二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由所在党小组讨论,提出发展意见,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发展意见,报党委组织部门。

第九条、上报审查材料要齐全,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调查证明材料、非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小组意见、支委会意见、支委会发展新党员的报告等。非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要按说明认真填写,符合要求。

第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支部方能领取入党志愿书。支部需指派专人向被发展人讲明填写要求,交由被发展人认真填写。入党介绍人现任职务一项,包括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和党外职务,没有担任职务的可不填写。

第十一条召开支部发展党员大会,全体党员都应到会(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至少超过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开会),由被发展人宣读志愿书,对新发展党员进行讨论,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同意发展的超过到会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两个人以上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二条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时应扼要写出支部大会对被发展人的评价,主要优缺点和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应写明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中同意和不同意及弃权的党员数。

第十三条填写好支部大会决议以后,支部要将全部材料整理好报到党委组织部门,并于党委派人谈话时及时通知被发展人,进一步对被发展人进行教育和考察,待党委审批。

第十四条党委审批后,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向支部发出批准为预备党员通知。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时间为一年。支部应及时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

第十五条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小组或支部汇报一次工作、思想、学习等情况,支部对新党员半年组织一次鉴定。预备期满,由预备党员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填写支部大会决议交党委组织部门,报党委审批。

第十六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延长预备期,继续考察和教育。延长预备期一般为一年,确实不具备条件的要取消预备资格。

第三章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党员必须按中央规定的相关标准交纳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除要补交外,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八条党员交纳党费,须在每月7日前将党费交到党小组长,党小组长收齐后交到党支部,支部务必于10日前交到党委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党员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

第二十条党费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每年初各支部向支部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党委组织部门向各支部公布上年党费收缴、上交、使用和结算情况。

第二十一条党费使用,在一般情况下,每年六月份按支部党员人数和一定的标准向支部支付党费,作为纪念“七·一”活动经费。

第四章民主评议支部、党员制度

第二十二条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对民主评议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坚持每半年评议一次,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通过评议要评出干劲,加强党建工作。

第二十三条基层支部要认真对待评议工作,严格履行评议程序。评议前要召开支委会,认真总结支部工作,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总结,积极做好评议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评议工作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除全体党员参加外,事先需报请党委派员参加,并要吸收部分非党员行政领导、群团负责人、党外群众参加,以真正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评议时需由支部书记全面介绍本支部阶段性工作,特别要明确阐明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可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广泛地听取与会者的评议,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

第二十六条根据评议结果,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出改进措施,同时及时将评议情况向党委做出报告。

第二十七条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如支部党员人数少,也可以以支部为单位;基本程序与民主评议支部相同。

第二十八条根据评议情况,对优秀党员写出材料,报党委进行表扬,对不合格党员进行说服教育,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纪党员,在帮助教育的基础上,支部作出处理意见,报党委审查处理。

第五章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二十九条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委书记主持。做到会前有通知,提前做准备,并请上级领导参加会议。

第三十条基层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季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公司党委可派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党员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党员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前段工作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端正态度,加深认识,制定出改进措施。要求全体到会党员,面对面地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十二条公司党委成员要坚持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出表率。

第三十三条要注重民主生活会的实效,通过民主生活会,重点解决主观思想认识问题和克服工作中的缺点,改正错误,改进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十四条党内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的,须经支部书记同意。

第三十五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并做好发言记录,汇总整理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同时存档保管,作为考评依据。

第六章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第三十六条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的具体表现,因此,党员随着工作单位的调动,本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

第三十七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证明,凡向公司外转移组织关系,均由本人持调出单位党支部党员关系介绍信到党委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

第三十八条公司内工作调动,采用内部党员接转关系介绍信,由党委主管部门接转,党支部之间不能直接接转组织关系。

转移程序:由调出单位党支部开具介绍信,注明调入单位名称,交由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换介绍信到调入党支部,调入单位党支部凭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方可接受该党员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三十九条党员临时外出、借调、学习等超过三个月可转移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回公司工作时,经所在单位在原介绍信上加盖公章,由本人将原证明信带回交公司党委组织部门。

第七章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十条共产党员必须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党的组织观念,模范地遵守党规、党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任何党员在任何情况下混同于一般老百姓。

第四十一条每个党员必须定期的、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地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思想情况。对党外任职、社会兼职、婚丧喜庆等工作和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也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

第四十二条基层党支部对党员请示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待,及时答复。需要研究的问题,最迟不得超过三天;需要请示党委的重大问题,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第四十三条党员本人的重大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事先未能及时向组织汇报,事后必须向组织说明其原因,并将问题的全过程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

第四十四条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对党员的请示报告在给予明确批复及听取汇报时,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章党建工作监督检查、评比表彰制度

第四十五条基层党支部在每年初,要按照公司党委年度计划要求,根据本支部特点,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十六条公司党委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基层的情况,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党风党纪检查;并按上级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听取基层支部全面汇报,总结经验,克服存在的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促进互相学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十七条公司党委每半年对基层支部进行一次考核,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是否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走访群众,听取对支部党员的反映,为年度评比打下基础。

第四十八条搞好创先评优工作,严格按标准评选。先进党支部比例在20%以内,优秀党员比例在党员总数10%左右。评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要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呈报党委批准。

第9篇

预备党员入党听课心得一敬爱的党组织:近来,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党章》,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标准的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此,我谈谈对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这方面的认识。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提出了三项最根本的要求,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根本条件。

第一,共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我觉得,这一规定,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我们要求入党的同志都要加强改造自己,努力争取具备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优秀品质,如果不按这个标准,不管什么人只要想入党就可以随便入党,那么党就会丧失它的先进性,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了。

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与一般群众区别的重要标志。共产主义觉悟,主要体现在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要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我们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共产党理论,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信念。

第二,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除了阶级的利益、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表现。因此每个党员在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是要在思想上想着人民,在政治上代表人民,在行动上为了人民,真正做人民的忠实公仆的。以老爷式的态度去对待人民是绝不允许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为振兴中华忘我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就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在对敌斗争中,在战胜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在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甚至牺牲个人的生命。在物质利益面前,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已奉公,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为个人捞取好处,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在一切工作中真心实意地想念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处处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群众谋利益,甘心情愿地做人民大众的牛,供人民驱使。 第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乐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乐于承担艰巨任务,乐于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奋进,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这使我认识到,如果把入党误解为某种地位的提高,因而高居于群众之上,就会脱离了群众,根本谈不上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了。所以,共产党员要始终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周围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这次学习还使我认识到端正入党动机,不是入党前的一时的问题,而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论党组织是否批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我都将一如既往地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在思想上争取入党,而且要长期的注意检查自己入党的动机,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心接受党组织对我的考验,在今后的工作中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成为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先进分子,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预备党员入党听课心得二20xx年11月29日起,我成为了真正的预备党员,并开始参加学院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学习。通过这次的学习,我了解到理论学习是加强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作为大学生预备党员更应牢记学习的光荣使命,在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应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和理论素养,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第一讲学校为我们请了个先进党员来讲述他本人的先进光荣事迹,讲述如何做一名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这位当过军人的老将,心系民众,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着想。他说:如果你已经入党,那么你就应该积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永远与党保持一致。然后多学习一下,党员纪律要求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上面的标准来做事情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行为上来表现出一个先进的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讲是由老师给我们讲解了有关预备党员怎样过好预备期这一专题展开授课。主要包括:

① 为什么接收新党员要有预备期?因为实行预备期,目的在于对新党员进行严格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使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修养,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实行预备期,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有利于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有利于增强党的战斗力。

② 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党组织向党内外宣布吸收新党员的决定,党支委与新党员谈话,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预备党员要定期过组织生活,主动学习党的理论,认真接受党课教育,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按时缴纳党费,即使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写出一年总结并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转正材料;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填写党支部决议,转正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支部;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入党转正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

③ 预备党员注意事项: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本人参加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培训,预备期满前,本人应提前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报告和一年来的总结,要定期过组织生活,主动学习党的理论,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按时缴纳党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她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自动退党。

④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的书写方法。

⑤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⑥ 入党介绍人如何填写入党申请书。

⑦提高党性修养,争取做一名合格的预备党员。

老师给我们讲了预备党员要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一、两个务必与求真务实精神: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

二、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预备党员应努力做到的是大力提倡实事求

是,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求真务实的风气,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另外共产党员要有坚定的信仰,因为信仰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如果失去了自己的信仰,则人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信仰是一个人前进的航灯。只要有信仰在,才能保我方向,目标更清晰;信仰是一个人定心的神针。只要有信仰在,才能坐怀不乱,永葆先进性;信仰是一个人发展的动力。只要有信仰在,才能克服困难,倍增自信心。

第三讲老师就给我们讲解怎样加强预备期,端正入党动机,他要求我们共产党人要有先锋模范作用,要有过硬的思想,要有坚定的党性,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还讲到了党员为什么讲修养,探讨党员修养的方式,共产党员的组织观念主要表现在:政治信念和共产主义道德修养两个方面,修养体现在:理论、知识、艺术、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要加强党性修养,要学会用自己的头脑来思考问题。要阅读马列原著,毛泽东选集和邓小平理论,培养自己的党性修养。面对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作为一名党员大学生,作为三个代表的实践者,我们知道今后的道路还很长很长,肩上的担子更是很重很重;在祖国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面对一些反动思潮的不断冲击,我们更应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

第四讲老师为我们讲述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老师对近年来的经济危机进行了分析与讲解,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和国际形势给予了一定的评价与总结。

最后在院系的带领下我们围绕发展先锋作用,为党旗添光彩的主题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从活动策划到活动总结每一步都是我们自己组织并实施的,这难道不正是符合党的理论联系实际?我们争做先进,我们勇往直前,我们不畏艰辛,我们开创在先。

作为一个预备党员,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理论联系实际这个话题。我觉得我该让我在这段时间学到的种种贯穿在我的生活中,那么才能体现学习的价值。做到不仅要从党的指导思想及其理论基础、党的组织、党的制度上保证党的先进性,而且要从共产党员先进性上保持党的先进性。人民群众看一个党是否先进,不只是看理论、纲领和路线,更重要的是看共产党员的行动,看这些行动给他们带来什么结果。

总之,通过预备党员培训班的培训,使我进一步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与理论,使我更进一步的树立了正确的入党动机。今后,我将更加认真学习这些科学理论,使自己的共产主义信念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加强思想和世界观的改造,努力做到首先在思想上入党,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人,团结周围的人,带动他们一起来学习。我会以党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不断地努力,不断地上进,从而不断地完善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成为党组织中的一员。

预备党员入党听课心得 预备党员入党听课心得三是一周的党课学习结束了。这一周我不仅对于党的认知更一步加深,还参加了非常具有红色教育意义的为革命烈士扫墓的活动,让我能在缅怀革命先烈的同时,受到了老一辈革命者的崇尚信仰氛围的熏陶。通过此次学习,使我对党的性质、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对新时期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系统的认识。

更重要的是,使我能够更好的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转为正式党员。 以下是我这次学习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认识到以前我对党性的认识只是表面上很肤浅的认识。经过这次的学习,我才知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第二,通过这次学习,也使我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升华。三个代表,即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作为党的性质的重要内容,是有着十分具体的内容和要求的,即在经济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就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文化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政治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做到了这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就有了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做到了这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就能引领时代潮流,推进社会发展。总之,三个代表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统一的整体。我们要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更好地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更加朝气蓬勃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第三,通过这次学习,我才清楚地知道入党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资格才能申请加入共产党,并不是像我以前所想像的想申请就能申请。只有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才可以申请加入共产党。同时,我还认识到,党员在享有八项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它们是党员生活的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履行义务是享有权利的体现,享有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障。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要认真学习党章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

定,以使自己在入党后积极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我觉得,认真学习和实践八项义务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因为这八项义务是具体的党员条件。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把入党由一种愿望变为一种现实,使自己成为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四,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端正入党动机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层面的认识。只有具备正确的入党动机,将来入党后才能很好的履行党员义务,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党的事业中去,才能经受住党组织的考验,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思想上入党,才能坚持共产主义。因此,要入党就要端正入党动机,就要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大众谋利益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并勇于积极自觉地接受党的教育和考察。

第10篇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要求?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3.如何递交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4.党组织如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5.如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八)

1.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吗?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应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生效。因此,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开始。从支部大会通过到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一段时间内,预备党员虽然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是,为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党组织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某些活动,预备党员也应当自觉地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2.预备党员能否提前转正?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

3.预备党员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吗?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由于入党时间较短,还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人也需要进一步学习党的有关知识,熟悉党内生活,积累党务工作经验,因此,不能担任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

4.预备党员可以讲党课吗?

由于预备党员正处于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培养教育阶段,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担任党课教员或给党员讲党课是不合适的。预备党员如在某些方面学习得比较好,可在小组生活会和党课学习中作中心发言,这样,也可起到应有的作用。

5.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有哪些?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九)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讨论其转正问题的时间?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党支部一般应当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本人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吗?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

3.复转军人、大学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其转正手续如何办理?

复转军人、大学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认真做好教育和考察工作。

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已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的,如党支部对其情况比较了解,认为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办理转正手续。

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短时间内可以落实工作单位的,所在党支部应继续做好其教育和考察工作。当预备党员落实工作单位后,原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将其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预备党员也应主动向现所在党组织如实汇报自己的情况。预备党员现所在党组织经过认真考察后,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批准其按期转正。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可根据情况决定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现所在党组织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

4.什么样的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不强,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11篇

敬爱的党组织:

2013年1月20日,经__镇沙营村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至今已预备了三年多。

根据《》第一章第七条之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我在预备期届满之际的2014年1月,就已经郑重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请求党组织根据我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接纳我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但是时至今日,沙营村党支部既不接纳我为正式党员,也没有提出对我延期的任何理由,致使我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老预备党员”。我认为,这不仅是对我的人格侮辱,也是支部领导严重违的章程和组织原则的行为。作为预备党员,我戒骄戒躁,不断注意提高自身修养,在各方面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思想,学习,还是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渴望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以便更好地为落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请求党的上级组织对于沙营村党支部的错误行为给予纠正,并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我的转正申请。下面,我将自己三年来的表现,向党组织作详细的汇报。

三年来,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在入党介绍人和老党员的悉心帮助下,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上都取得了一定进步,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作为预备党员,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更加坚定了对党的崇高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自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够虚心接受领导、入党介绍人和其他党员的批评,注意在实践中改正自己的缺点。我能够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与党组织、党员和入党介绍人交流思想,按时进行口头或者书面思想汇报,按时交纳党费,按时参加组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断增强组织观念、责任意识。通过这些活动,使我对一个党员所应具备的责任和义务都有了较深刻的了解,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党员,肩负责任的重大。

在日常生活中,我努力做到乐于助人、关心团结群众,尽自己的所能热心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体现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和一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党小组活动,只要是党组织交给我的任务,我都能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在玉树地震赈灾爱心捐款活动中,我积极响应号召,向玉树人民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努力学习农业、畜牧业养殖知识,毫无保留地将畜牧养殖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传授给农民群众,得到了养殖户的好评。我不放过任何可以锻炼的机会,努力完成组织上交给我的任务,尽职尽责。我注意宣传党的思想、理论以及方针路线,坚持正确的原则与立场,对一些消极思想和不良倾向作坚决斗争。在2014年一部分村民因承包土地上访时,我不参加、不鼓动,自觉维护村里的稳定和谐。

在2013年支部大会讨论我入党时,提出了我的不足:工作中存在马虎现象。针对这一问题,三年来我一直在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遇到问题提醒自己多思考,多向老党员请教,反复斟酌,尽量做到完善;我认真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收批评,对于已做的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吸取教训、积累经验。

总之,在过去的三年里,我在组织和入党介绍人的关怀与培养下,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全面的发展。但我知道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在某些方面还没能做到最好。我还需要继续努力,也请党组织继续帮助我。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先进的党员学生学习,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以上是我三年来的基本情况,恳请组织和各位党员提出宝贵意见。作为一名“老预备党员”,恳请组织批准我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我将虚心接受党组织对我的审查。同时我也有决心,不管党组织能否接受我的转正申请,我都将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用党员标准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而且我也衷心请求支部领导严格依照党规党法履行职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对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再出现像我这样的“老预备”问题。

申请人:

第12篇

入党转正申请书又称入党转正申请报告,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未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入党转正申请书是党组织及时讨论预备党员是否履行党员义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依据之一,也是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的必备手续之一。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根据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对转正的态度,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党组织不得拖延讨论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对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本人没有提出转正申请的,一般不予讨论。

预备党员的入党转正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题。可以写“入党转正申请书”或“入党转正申请报告”。

二、称谓。应写“敬爱的党组织”或“敬爱的党支部”。

三、正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人简况。说明本人何时何地由何人介绍入党,何时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何时预备期满。若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因为什么原因和什么时候被延长预备期,何时延长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 (二)本人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这是转正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尽量写得具体、详细。首先,要着重写清楚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在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有哪些进步和提高。其次,要按照党员标准和党员义务进行对照检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哪些方面基本做到了,哪些方面做得不够,还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再次,要写明党组织和党员在讨论自己入党时对自己提出的意见的改正情况,哪些方面改正了,哪些方面没有改正或没有完全改正,原因是什么。总之,要如实地、全面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

(三)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如果本人在入党时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而没有说明的,或者是在预备期间又发生了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都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党组织讲清楚,以便让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

(四)表明自己对能否转正的态度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预备党员要根据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特别是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如果自我感觉还不十分具备转正条件,而难以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还应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态度。

四、署名和日期。

附入党转正申请书范文:

入党转正申请书(一)

敬爱的党支部:

201x年x月xx日,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委批准,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至今已届一年。按照党章的规定,我的预备期已满,为此特向党组织正中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请党组织根据我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讨论通过我由预备党员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下面,我将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向党组织作详细的汇报。

在一年的预备期里,我严格按照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学习、踏实工作、争当模范,从而使自己在思想、工作和作风上都取得了较大进步。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通过深入学习jzm同志的“七一”讲话,使自己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党的崇高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更加坚定。通过学习,自己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和预备党员,我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一年来,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了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工作中,我严格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在社会上和单位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努力为党的新闻出版事业多做贡献,一年来,我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使自己的业务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有效地保证了自己能够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过去一年中,我先后担任编辑和记者工作,完成了大量组约稿、编辑和采访写作任务,编辑与采写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由于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因此,在工作作风上,比过去有了很大改进。过去,我在工作作风上比较漂浮,在采访时不够深入。但这一年来,我深入到全市一些基层单位,以及二三十个区县的乡镇和村社,进行调查研究和采访,从而获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采写的文章的深度和写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赢得了领导与同事的好评。

去年,支部大会在讨论我入党时,有同志对我提意见,说我作风比较散漫。这一年来,我针对自己存在的这一缺点,努力加以改进,基本上克服了这一毛病。同时,我努力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较好地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作用。

总之,过去一年来,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衡量,我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有时还有畏难情绪,编辑和采访的策划意识还有所欠缺。对于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我将在今后继续加以克服和改正。如果这次我不能按期转正,说明自己还不具备一个正式党员的条件,我一定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正式党员。如果能够按期转正,我绝不骄傲自满,而是以此作为自己人生又一个新的起点,在未来的征途上继续不断努力,争取做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