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7 18:48: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保企业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环保局在企业服务年活动中,不走过场出实招,按照“讲、树、促”教育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了积极进展。
一、项目审批方面:除本市级审批外,积极协调省市环保部门为我市审批项目33家,审验排污许可证156家,全部送证上门。其中位于我市岳村赵寨的河南和信建材有限公司,是我国中西部最大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在环保审批过程中,局成立专项服务组,明确专人、自带车辆、协调省市、全程服务,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审批。
二、帮助企业发展方面:为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协调资金1000万元,保证了污水处理厂的顺利试运行。为2家造纸企业和岳村乔沟村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190万元。
三、为企业解决困难方面:帮助24家耐材企业规范焦油废水暂存池,解决焦油废水处理利用难题;协调省放射源废源收贮库对2家水泥厂钴、铯放射源进行收贮,消除企业安全隐患。
四、为企业答疑解询方面:今年以来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投诉咨询387件,全部处理到位,赢得了企业好评。
五、作风建设方面:7月17日,该局召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集中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决定在全局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集中建设活动,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提高素质,加强服务型环保队伍建设,为企业服务年活动创造新的载体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专项整治造纸行业,着力解决造纸行业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规模大、工艺先进、污染小的企业做大做强,确保新建和技改造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认真开展造纸企业环境问题排查,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淘汰造纸落后产能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1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要制订倒排工作计划,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到位、监测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县区环保局负责各自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向政府汇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企业加强自律的工作机制”。
2011年是《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12)要求造纸企业执行水污染物新排放限值的最后时限,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淘汰造纸落后产能的最后限期。各县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清查,摸清造纸企业情况。对照污染源普查名单,组织对辖区内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包括以植物(木材、秸杆、其他植物)或废纸为原料生产纸浆,以及以纸浆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认真填写《造纸企业排查情况汇兑表》。
(三)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排放监测。按照《制桨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4-2012)中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对辖区内造纸企业排放废水水质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进行全面监督性监测,并认真填写《造纸企业监测情况汇总表》
(四)加快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要求,2011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要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1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
(五)加大整治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要报请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要求予以取缔;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上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限期履行相关手续,并依法高限处罚;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政府责令关闭;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停运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2012年8月1日前已经投产或环评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制浆造纸企业,虽能达标排放但不能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12)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责令于2011年7月1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限期治理。
(六)各县区环保局须于2011年6月25日前完成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并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七)加强整治,追究责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力度。完成年底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
根据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县区环保局要确定专人负责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向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阶段(6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并将阶段情况报告市环保专项办公室。市环保专项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县区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9月)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本辖区第一阶段排查和监测情况,对存在环境问题和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造纸产业政策的造纸产能企业或生产线,制订一厂一档,及相关整治方案,上报政府,同时也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7月20日前)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政府批示,开展造纸企业整治工作(9月30日前)。
建设局城乡建设年终工作总结 区委交通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 技术中心管理工作
二、 产品管理
第一:公告管理工作
3 、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就新能源汽车申报工作从工业信息部产业司、中机车辆服务中心、xx省经信委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同意我司申报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签订了整车控制器、非标设备开发事宜。项目根据杭州新能汽车开发进行之中,目前,新能源汽车准入工作已经紧逻密布地开展工作, 7 号生产厂房生产线改造、办公区域、关健设备采购、样车检测、方案申报已经全面展开。预计到 2012 年 5 月份能完成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准入和公告的下达。
4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年前在xx集团完成了 FDxxFDxxEVxxFDxx 车型的公告网络申报工作,其中 FDxx 产品的定型试验已经进行,可靠性试验已经全面展开,年前先将排放的耐久性试验进行,其它强制性检测等检测方案获得中机中心专家批准后开始。其中 FDxxFDxx 方案和参数备案工作已经进行,样车和标定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计划到 2012 年 10 月份前完成上市前的公告申报工作;
5 、由于xx飞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产品管理公告密码由xx集团控制,给xx生产基地上公告带来了十分不便,希望能得到公司高层领导的重视,协助产品管理科和五征进行沟通,在 2012 年单独申请一台机器用于申请公告事宜。
6 、xx汽车有限公司汽车生产资质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建议公司领导对企业整车生产资质进行更多的了解,并找寻到最佳的合作伙伴,为企业长远发展作好准备。
第二:环保公告
2 、完成宁波xx的扩展申报工作,为降低生产成本提供服务。
3 、根据环境保护局要求加强对污染物控制装置标识的要求,对各生产厂家提出了标识的要求,通过产品科通知厂家执行,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4 、为了学习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产品管理科俞品华、吕新星参加环保培训会议。
第三:标准化管理
1、对 FDxxx 和 FDxxxC 的企业标准进行了重新备案工作。
2、完成了飞碟牌 FDxxxEV 纯电动汽车系列轻型客车技术条件备案的准备工作。
3、协助xx县技术质量监督局完成标准调查工作。
4、接收行业标准,并及时通知技术人员了解行业标准,为提高产品做好准备。
5、组织学习整车定型试验标准一次。
建议:技术中心标准化建设一直是企业的弱点,也是企业技术中心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的关键, 2012 年一定要加强汽车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学习的贯彻执行,计划和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联合进行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工作。
第四:产品强制性认证( 3C 认证工作)
2、完成 3C 工厂检查,并顺利通过。
三、 纯电动汽车公告、准入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检为重点,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着力整治区域流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和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检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全面清金属排污企业及周边区域环境隐患。在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进一步清查、梳理我市企业在生产、储存和运输等环节中重金属分布及污染状况。督促有关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污水处理厂出水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企业开展自查。加大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促使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部达标排放,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2.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进一步明确重金属污染防治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受污染土壤、场地、水体和底泥等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对已关停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能力企业进行再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对未能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进一步加强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1.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察,加强监管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确保正常运行,外排水稳定达标。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泥处置,防止随意弃置造成环境污染。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水质监管,严厉查处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2.加强电厂脱硫、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和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设施的监管。对各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自律行为。继续加强燃煤电厂驻厂监管,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逐步在我市主导产业和排污大户中实施这一监管办法,确保达标排放。严肃查处脱硫设施故意不正常运转、使用旁路偷排、烟气连续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对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对未能按期达到要求的依法查处。
(三)着力解决慈湖地区突出环境问题。
1.着力整治大气污染。加强对区域内企业大气排放情况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污或设施不正常运转行为。督促区域内大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减少粉尘故障性排放。加强施工工地及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泥土抛洒现象,控制粉尘扬散。
2.严格监管水污染。加大对国控、省控企业废水排放情况监管,摸清小企业废水排放情况,查处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开展天然河流域专项治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关停、取缔小采选企业。
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加强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台帐,严厉打击擅自倾倒、丢弃、遗散工业固废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并建立管理档案。依法高限处罚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建设项目集中检查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1.开展重点领域建设项目集中检查。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环保工作中存在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在土地使用权限、矿产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中存在的环保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一般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2.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对年以来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执行、验收等情况进行清理,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批大建小、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进行生产的,一律停止建设和试生产,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并责令完善环保等相关手续。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县区政府应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本辖区内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通力协调配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等环境执法手段,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果。对不依法行使职权,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曝光典型案件。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定期召开新闻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五)加强信息报告,按时上报信息。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每周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及时报送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简报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
根据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9月)。
集中整治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重金属排放企业、钢铁企业及污染减排重点行业,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组织新闻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公布处理结果。
(三)督查阶段(9月至11月)。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带队对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环保局“四个覆盖”工作总结
肃宁县环保局依托县域“四个覆盖”从多方面入手,将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具体到每个执法人员、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使环境监督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型转变,建立起环境监管四个覆盖体系。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实现环境监督管理“任务”全覆盖。将每个岗位的工作和责任细化、量化,将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和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人员,建立起主体明确、层次清晰、分工具体的岗位责任机制,实现科室人员之间环境监管区域的无缝链接。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和考核机制,实现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全覆盖。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的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每个重点企业的监管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领导责任人,照章追究责任,按成绩论功行赏。
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实现环境监督管理“执法”全覆盖。通过加大检查、检测频次,明察暗访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效率、延伸执法空间等方式,使执法力度得到有效增强。
四是认真做好普查,实现环境监督管理“信息”全覆盖。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污染源的数量、种类和分布、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情况等,明确企业的知情权,打消企业负责人的侥幸心理,增强企业治污的主动性。
自从“四个覆盖”推广以来,我镇党委政府迅速贯彻落实,积极深刻认识学习推广肃宁“四个覆盖”经验的时代意义,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使肃宁经验与我镇实际有效对接,并制定了推进“四个覆盖”的总体规划、阶段目标和具体措施。各村全部建立了综治工作站,组建了52支巡防队,构建了“三位一体”的维稳体系。河街镇是个经济重镇,采取“支部加协会”和“支部加商会”的形式,建立起50多个农村经合组织,实现了村级组织全覆盖。坚持抓制度,促运行。建立了定期培训、一定三有、定期协调信息反馈等“四项制度”,以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推进机制运行,以规范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坚持抓拓展,促提升。以开展“德益乡村”活动为统揽,加强农村书屋、文化广场建设,推进有线村村通和远程教育文化资源共享等惠民工程,实现文化宣传阵地全覆盖。全面推行了村便民服务站建设,提供代办政务,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进一步拓展了工作领域,深化了活动效果。
《环保局“四个覆盖”工作总结》出自:查字典
链接地址:fanwen.chazidian.com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工作情况,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按照中、省、市、区等关于环保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专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二、整治范围
县内内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
三、整治内容
组织县内涉及危废、烤漆房的持证经营业户以及部分无证经营业户,开展环保专题会议2次,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培训1次,向各维修企业宣贯相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宣传环保知识,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贮、转移、处置整个流程管理,并妥善保存相关台账和佐证资料,督促涉及喷涂作业的维修企业,制定烤漆房尾气处理装置的维护保养计划和规范建立更换台账。推进烤漆房升级改造工作,根据升级改造时限,倒排计划,引导企业使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环保型涂料,建议企业在打磨过程中采用粉尘收集处理装置。
省环保督察1次,协同环保局对县内的维修企业进行深入检查3次11家维修企业,运管部门开展环保工作检查150余家次,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未定期更换活性炭及过滤棉、更换台账不规范、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对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并及时进行整改。
四、摸排情况
截止于2019年12月17日,对县内二、三类维修业户以及无证经营业户摸排调查共110户,其中二类6户、三类12户,无经营许可证92户,无工商营业执照31户。
检查县内涉及喷涂作业维修企业(业户)共21户,已升级改造购置光氧催化废气处理器16家,改成储藏间2家,从新选址新修喷漆房2家,已停业1家。县内涉及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维修业户共56户,同时现场向各维修业户宣传环保知识,指导企业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贮、转移、处置,完善危废仓库建设,危废标识标牌的规范制作和上墙公示。
通过摸排调查,大部分有照有证的维修企业,环保工作推进良好,基本有相应的环保意识,其中仍存在危废台账记录、转移处置佐证资料保存不规范,现场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而其余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维修企业主要问题是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的经营范围不相符,危险废物台账基本没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不规范或将危废随意堆放,基本无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等问题。
五、存在问题
(一)维修业户点多、面广
县内维修业户点多面广,环保宣传推动乏力,运管部门人员单一,而运管部门又无环保方面条款作支撑,现今取消对维修业户的经营许可,部分维修业户持工商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建议加强各个部门间联合执法,从占道经营到场地周边卫生,从经营范围到规范危废管理,全面整治机动车维修市场。
(二)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不规范
目前,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和使用台账没有相应标准、式样,造成台账的建立、记录不规范,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在收集整理时,不方便归纳汇总。
(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
目前,全省没有一家废铅蓄电池处置企业,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机油格等包装物沾染物处置企业只有2户,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不足,导致了企业签订处置协议保证金价格过高,更换活性炭成本增加,同时也导致危险废物堆积量达到库存极限,加剧企业负担。
(四)汽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财政投入资金不足
目前,全县推进汽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升级、改造、购置等资金均为企业自筹,涉及喷涂作业的维修业户,环保要求进行环境评价报告,而进行环境评价报告检测、验收等费用,至少需要10万元,加重了企业负担,同时也影响了中、省、市、区环保政策的顺利推进实施。
一、工作目标
围绕有效预防重金属污染事故的目标,以强化企业环境监管为手段,建立和完善环境监管责任制,将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到人,督促企业强化产污、治污环节的环境管理,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推进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二、责任分工
三、包保工作内容
1、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专职环保机构,完善企业内部的环境保护体系。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健全内部环保奖惩考核体系,特别是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各生产车间(工段)能耗、物耗、产污、排污量化指标体系。
2、了解重金属企业生产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建设时间,投产时间,设计能力,实际生产规模、生产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中间产品、产品等方面情况。
3、检金属企业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制度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缴纳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查看重金属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包括产污设备和工艺运行记录、污水废气处理、污泥收集、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和记录、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用药记录、排污管线走向、环境监测记录、卫生防护距离等情况。
5、检金属企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转运和处置情况,查看相关记录台帐,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处置量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情况。
6、查看在线监控设备是否安装规范、联网,能否真实反映企业实际排污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比对监测,能否调阅历史数据。
7、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整改或向市环保局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8、督促企业落实市环保局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包保工作要求
(一)包保责任领导、包保责任人定期轮包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原则上每三个月轮流一次,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做好轮包方案的制定。
(二)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各区环保分局要及时和包保领导联系,履职尽责,做好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的各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推进“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和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力度,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涉水、涉气污染企业是否存在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现象、是否存在治污设施擅自闲置不用现象、是否存在超标排污现象、是否存在无证排污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特别要加强化工企业的含重金属废水、固废的监督管理,重金属废水必须执行车间排放口标准,杜绝超标排放。
(二)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组织开展全县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产生和利用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进行申报登记;是否将危险废物移交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各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设施、场所,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是否按照特性分类进行,并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是否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是否按环评要求进行处置。做好全县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件。
(三)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省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突出抓好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坚决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对影响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企业和道路要落实保护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四)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一是要把县污水处理厂安装“脱氮”治理设施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氨氮(NH3-N)减排任务。二是督促红旗乳业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减排任务。三是抓好冀东、声威两家水泥企业低氮燃烧脱硝改造工艺,确保年底前完成氮氧化物(NOx)减排任务。
(五)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农村环保目标要求,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积极实施农村环保工程,有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地的执法检查,督促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措施。强化对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按照“人畜分离、集中养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对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
(六)集中开展非煤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整治。对采取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县对外形象的木炭窑、白灰窑、灰场坚决予以取缔。按照省环保部门对我县北部非煤矿山挂牌督办要求,认真开展非煤矿山企业的整合及生态恢复工作。对重点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定期进行抽查,对违法超标排污的问题要立案查处。加强对现有水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运用“调整结构,限期改造,集中煅烧,分散研磨”等手段,确保水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七)开展环保“三同时”执法管理专项检查。一是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经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二是对“环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三是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工业园区整治要按照“规范工业园区生产,实施集中分类治污”的原则,对集中10家以上企业的镇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相应档案,对无污染处理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处罚,保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全面落实。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年月20日开始至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镇要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于月30日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重点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追究一批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形成《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月30日前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做到目标、任务、责任、时限“四明确”,并对专项行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长效机制。
(二)分工协作,加快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能,对照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大力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逐步淘汰一批产能落后企业;县监察局要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问责力度;县司法局要做好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强对县垃圾填埋场运营的监管;县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两高一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做好关闭企业的注销工作;县安监局要严肃查处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县电力局要做好关闭企业的及时断电和脱硫电价的执行工作。
(三)强化措施,重拳整治。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尤其是对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要采取断电等措施强制其停产整顿,并给予高限处罚。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要分批督办,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限。对屡查屡犯、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其单位和产品在评优评先中实施一票否决。
今年以来,按照全局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环境管理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台帐档案,分解各项业务工作,责任到人,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按序时进度逐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在全区开展的执法评议工作中,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扎实落实局执法评议领导小组下发的评议计划落实各项工作,现将报告总结如下:
一、 分工明确,提高工作效率。
环境管理科环保**分局环境管理科,主要负责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证工作事项,环境行政处罚管理工作、污染企业治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及其他环境管理工等。
在全年的工作中,一是将各项相关工作任务及日常环境管理业务量化分工,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任务及时落实。二是按照局内ab工作制度,所有量化分工后的业务工作再沟通、结合,即a岗责任人的工作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局内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创模”任务及各项业务学习,全面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时间进度,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二、 加大环境管理强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直属管理后,我们对市批转的所有建设项目严格监管,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二)加大水污染查处力度。为积极完成“创模”任务要求的消灭劣v类水体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排入丁万河企业环境监察力度,指定专人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管。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做好河道沿线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并严格监管,对于无证、超证排污的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实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和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
(三)严格环境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今年以来,严格环境监察和管理程序,按照市环保局各项业务要求,加大对大气、废水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率100%。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查处,并督促相关违法单位限期整改。采取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强对企业相对人的环境法律法规教育,既维护了环境法律的严肃性,又增强了企业相对人的环境法律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开展执法评议以来的工作情况
X年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了环境执法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拓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严格抓好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工作。
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从严控制高能耗、高排放等两高项目的审批,预防污染源产生。坚持抓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及验收工作,对于草补、退耕还林补助、国有林管理费等做到了资金及时下发。
(二)加强环保意识,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环境进行审查,主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巡查等每次检查均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三)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严格执行“放、管、服”各项下放审批事项。
对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对照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有关计划方案,促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联合与水务局、交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非洲猪瘟、屠宰场事项及时进行规范指导,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因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得到了一定的整治,有效保障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
(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迎接各项检查。
财政局各领导干部实地走访贫困户,在走访调查中,掌握了村脱贫攻坚工作的贫困户均已建档立卡,方案细化到户,规划到户,措施到户。对于贫困户还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解决。
现在还存在的问题:。(一)环保能力建设跟不上时势发展需要。现有的环保队伍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装备方面,与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环保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
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致使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仅直接影响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也正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同时因为资金不足,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察能力滞后,影响了对企业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监控效果,执法效果事倍功半。
X年工作计划:(一)继续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依法依规抓好建设项目审批和环保验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项目审核,严格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继续抓好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生态保护。
进一步推进生态县以及绿色生态系列创建,提高全县生态文明水平。
(四)继续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文昌环保办公室自2018年4月20日成立已有2个月时间,现对这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落实莱州市环保重点问题督办单7件。受理阳光对话转办案件76起,除钟家疃通用机械外基本没有重复反映问题案件。接待到办事处反映问题群众2人次,接听群众反映环保问题电话9次。
二、排查一蒸吨以上生活源锅炉,辖区内实验小学、文昌养老院、勤达洗涤、香格丽洗浴共计5台锅炉符合要求,现场填信息采集表定位坐标报环保局。
三、对辖区内12个村水源地吃水情况摸底排查,对符合“单村联村”水源地改造补贴要求的4个村(前杨、后河、崖上、徐家疃)现已向上级部门申请农村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资金12万元,现正在审批。
四、严格落实莱州市废塑料行业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对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6家废塑料收购点进行现场查看,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
五、我街道燃煤锅炉拆除及改造验收合格企业共6家,共计发放补贴87650元。
六、全力以赴迎接青岛上合组织峰会。在5月初对辖区内12家沙场全部断电封停,严格督导沙场对库存沙做好覆网防尘工作。5月中旬对涉及VOCs可挥发性氮氧化物9家企业断电贴封条,祥云防火隔热材料有限公司按照要求限产50% 。
七、严格按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前对第三方宣文档案公司进行培训。这次普查环保局下发文件中涉及文昌辖区的企业共计474家,挨家企业登门到户现场查看登记信息、定位坐标。摸排出正常运行企业61家、查无此处296家、关闭87家、不属于文昌30家。61家正常运行企业信息采集表已上报环保局通过审核。
八、对禁燃区燃煤锅炉重新进行排查,排查共有锅炉51台,现已拆除37台、已煤改气8台、已煤改电1台、已改油1台、改生物质2台、未拆除2台(英莉植物油厂、莱州市府后街友泽苑洗浴中心),对已拆除而没把原锅炉搬离的单位重新进行摸排,看是否又重新使用。对未拆除的两家下步积极做工作,争取拆除或者改造。
现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环境科研工作
(1)积极组织推进局重点科研课题,按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重点科研课题的确项、立项与计划下达,共确定科研课题10项。
(2)开展了优秀环保科技论文的征集与评选工作。
(3)开展了环保专家网上申报等工作,建立了环保专家库与产品库雏形。
(4)按科技活动周的总体安排,组织了环境宣传展示等活动。
(5)组织国内环保企业参加哈尔滨环保与供热设备展览会与友好型社会成果展。
二、环境标准工作
1、为了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洁净配煤与助燃剂产品市场,我们多次与省环保与技术监督部门沟通与汇报,《燃煤助燃剂污染控制标准》与《洁净配煤质量标准》都被列入省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在标准的编制上,我们与省科技学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召开专家意见征求1次、企业及地市意见征求1次,专家论证2次,对现有企业产品进行了送样检测并与标准进行了相应比对,正是有了扎实细致的工作,所以两个标准3月28日一次性通过省技术监督局与省环保局联合组织的专家论证会,5月25日省环保局以公告形式宣布这两个标准正式纳入地方标准体系,从6月1日起实施。
2、环境标准培训。为了及时对新标准进行宣贯,为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服务,我们先后召开三个新标准的宣贯会。一是结合医疗单位限期治理会,对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宣贯与讲解;二是对燃煤助燃剂污染控制标准与洁净配煤标准进行宣贯,并对生产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三是随时跟踪新标准的发展态势,及时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发文通知相关部门与单位。
开始准备办班,后来我们决定以试代训,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要搞培训涉及的人员比较多,路途比较远,不便;二是根据以往经验,这种形式效果也不太好。因此我们将有关重要的标准,应知应会的知识出了一套考卷上网,供大家在答卷的时候进行学习。
三、环保技术产品与示范工程
紧紧围绕局重点工作与限期治理工作,开展环保技术产品的筛选、评定与示范工程工作。一是对半煤气锅炉、蜂窝煤锅炉、除尘器、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燃煤助燃剂等产品进行了重新评定,淘汰了不合格产品,补充了3种5个产品;二是针对医疗机构限期治理工作,我们对水污染企业及技术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评定,及时推出13个厂家并把名单发给用户;三是结合餐饮企业限期治理工作,与污控一处联合召开油烟净化器与油水分离器产品介绍会并组织企业进行了现场观摩;四是针对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我们与管理部门一起到外县进行了宣传与讲解,适时组织市县相关管理部门到沈阳参观考察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并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一级强化处理与人工湿地处理技术介绍会;五是组织哈工大对一级强化处理助凝剂进行了科研研究;六是多渠道收集新产品、新技术,对18个项目进行筛选,建立了新型脱硫除尘器、电石尾气综合利用、动物粪肥沼气制备、城市污水热泵技术等示范工程;七是对俄罗斯风力发电及韩国洗车行业务水处理暨中水回用等技术跟踪并组织建立示范工程;
同时针对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一方面对运营单位及运营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另一方面积极与省局进行沟通,为下一步联合办班培训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