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1 14:26: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行政审批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物价局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市行政服务中心:
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本月16日上午,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传达本月14日国家、省、市召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职能科室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性收费,加快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转变;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强化高效便民服务,推进价格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围绕建设规范、透明、廉洁、高效政府形象的目标,切实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巩固行政审批提速成果。根据市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办理期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8个工作日。从检查情况看,我局从受理、审核、签发许可证,整个核发过程能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系统价格执法监察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价[2011]248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分价格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函[2011]1122号)的要求,以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话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对2008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以本局名义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审查。共审查了264份文件,其中废止的文件有3份。
附:废止的价格政策文件目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近日,市文广新局下发通知,拟在全市组织开展XXX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督查,重点督查简政放权、促进行业发展、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规范化情况以及各地开展自查情况。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自查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X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督查组。督查组由XXXXX任组长,XXXXXX、XXXXXX为组员。督查组在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我区XXX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自查督查行动。
二、方法和步骤
根据要求,自查督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展开,按照备查自查、迎检督查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备检和自查(5月底前)。一是积极开展自查。对照《XXXXX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评分表》和《XXXXXX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情况督查评分表》中所列督查项目,逐一对照自查,建立目标清单。对于确定已完成的目标,要检验成效;对于未完成的目标,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完备资料档案。将今年以来所有涉及审批工作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所有审批事项逐一整理建档,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进行审核,对于审批材料有问题的,能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查明原因,并在档案中附说明。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作《XXXXXX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工作满意度调查表》,收集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建议,整理调研结果,做到心中有数。
(二)迎检和督查(5月中旬至6月初)。一方面与到我区督查的XXXXXX沟通联系,了解督查组成员和督查时间、督查地点等相关情况;待时间、地点明确后,通知相关企业和审批窗口做好准备工作;督查组到来后,认真汇报,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另一方面,提前了解XXXXX相关情况,明确督查时间、地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行程计划,确保督查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三)总结提高(6月底前)。督查工作结束后,认真梳理总结相关资料和情况,及时报送督查报告、照片、评分表等资料。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区分类别和性质。可以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明确整改时限,并持续跟踪问效;需要上级协助的,积极协调XXXX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是落实XXXX市场政策措施,规范和改进XXXX市场行政审批,引导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人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吃深悟透上级指示精神,一丝不苟开展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高起点进入,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淄博市临淄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门调整到机构编制部门,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区编办。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审批服务事项经区政府通过后对外公布,列入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三是推进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四是稳妥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积极探索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行政管理事项,按照统一管理办法、运行平台和服务标准的方式进行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淄博市临淄区编办 张圣玺 E:CWK
高青县:按照“应进必进、整体进驻”的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行政许可科整建制进驻中心,并对中心窗口充分授权,全部审批事项集中在大厅办理,全县51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353项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办理。全面梳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35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7项。对法律规定的审批时限,先由各部门自行压缩,再根据运行情况和工作实际二次压缩,做到审批事项能即办的即办,不能即办的至少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3。通过上述措施,全县审批事项减少49%,审批时限压缩70%以上。高青县编办E:CWK
枣庄市市中区:一是主动走访,减少“摩擦力”。分批上门走访24家政府部门,掌握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进展情况,打消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疑虑,目前已全部完成摸底申报工作。二是完善机制,提升“战斗力”。建立3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分别承担相关审核及沟通对接工作,凝聚了多方战斗力量。三是广泛宣传,提高“影响力”。拓展思路,对接电视台、《市中新报》等主流媒体,以专题片、报纸专版、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对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和解读,提高社会关注度。枣庄市市中区编办 E:TC
枣庄市台儿庄区:一是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梳理和承接工作。通过梳理,确定拟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02项,审核(上报)事项72项,取消8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二是建立联审、联办机制,切实缩短审批时限,完成并联审批流程梳理,协调各阶段牵头部门优化并联审批方案。目前,模拟审批进入土地审批阶段。三是做好涉企审批优化工作。建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机制。四是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做好与市级政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软件应用工作,争取本年度建成区级电子政务平台。枣庄市台儿庄区编办 E:TC
滕州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召开了全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经审核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视为违规设定,一经发现,严肃问责。二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明确5项主要职责。三是制定出台文件,抓好督促检查。要求各部门将现有审批项目名称、子项、其他共同审批部门、设立依据、前置条件等内容,认真填写,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和市监察局对各部门、单位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滕州市编办 E:TC
东营市河口区:一是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现有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初步确定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8项,取消86项,合并42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12项,调整后行政审批事项共有191项,精简率达40%。二是强化审批权限监督。进一步明确统一审批事项的统计口径,有效控制审批事项总量,杜绝部门单位违规设立审批项目现象。全面梳理审批流程,公开审批环节、审批事项,审批责任人等内容,确保审批权力依法行使。三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通过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明晰办事环节,落实审批责任,压缩审批时限,审批时限全部压缩50%以上。东营市河口区编办 E:CWK
利津县: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全县40个部门、单位涉及的190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和61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从审批流程和材料是否合理、审批时限是否最短以及近三年的办件量等方面进行严格摸查,并听取了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批服务人员和部分审批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现有25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减少为207项,共减少44项,减少率达17.5%。利津县编办 E:CWK
垦利县:一是以规范服务突出管理特色。全程使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办理,对21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缩减为125项。共压缩审批时限2755个工作日,将承诺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3。二是特事特办突出服务特色。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将原来串联审批的46个步骤压缩为并联审批的22个步骤。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保姆式”全程代办服务。三是打破常规突出流程特色。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审批部门容许申请人缺少必须的技术要件以外的其他法定申请材料,先行受理、审查。四是以“一表收费”突出缴费特色。设立建设项目费税一表制收费窗口,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6项及易地建设费代收费一并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垦利县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 E:CWK
高密市:一是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由市法制办调整为市编办。成立市审改办,设在市编办。二是将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与市审改办合署办公,全面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三是通过加强人员业绩考核、组织部门单位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打造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和投资发展环境。高密市编办 杜双 E:WHG
邹城市:一要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梳理依据“红头文件”设立的各类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清理整改,消除灰色地带。同时,要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二要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要求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要创新审批方式,完善审批规范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投诉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三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部门,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及时、有效查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邹城市编办 钱锐 E:LQF
嘉祥县: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全县专题会议,提出上级取消的审批事项,县级一律对应取消,不得变相实施;市县共同承接的审批事项,要明确市、县职责界限,准确掌握县级的审批权限和事项;下放县级的事项按要求纳入县级审批事项目录。二是责任归属到位。经梳理,县级对应取消事项34项,市县共同承接事项31项,县级直接承接事项18项。将所涉事项归口到28个县直部门单位,做到审批事项无遗漏,责任落实无偏差。三是规范公开到位。编制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规范审批流程,做好公开公示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现落实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和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嘉祥县编办 张继勤 E:LQF
新泰市:按照“受理―审查―许可”的法定环节和实际操作情况,编制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要件标准、流程标准和裁量标准。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操作规范,减少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主观性、随意性和差异性。建立信息公开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标准,确保既充分授权又最大限度压缩窗口人员在行政审批上的自由裁量权。增加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申请人及审批人员依规办事。完善行政服务评价体系,通过服务评价器、问卷回访调查、意见箱、互联网、电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加强管理监督。实行首问负责制、投诉举报制,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批“提速不越轨、加快不违规”。新泰市编办 E:FQJ
东平县:一是成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编办设立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二是下发《关于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摸底清理的通知》,要求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核查。三是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以及申报要求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东平县编办 E:ZZJ
威海市:一是踏勘行为采取节点控制。以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五个节点组织联合踏勘,所有参与单位一次性到现场进行勘验。二是踏勘行为统一组织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五个阶段联合踏勘工作分别由市区两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一组织环保、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单位参加。三是现场勘验意见集中反馈。参加联合踏勘单位,按规定要求勘验现场情况,提出现场勘验意见,由牵头部门窗口汇总形成联合踏勘意见,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勘验意见为同意的,勘验单位在审批流程规定时限内予以审批,勘验发现问题的,待项目单位整改达标后,再次组织现场勘验。威海市编办 E:CWK
日照市:日前,日照市正式启动企业注册“多证联办”,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方便了办证群众。企业注册“多证联办”,是由市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人社局、地税局联手审批,申请人在办理注册相关手续时,由工商局窗口一次性收齐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立户、税务登记证所需的全部材料,全部材料在各单位窗口之间内部流转、限时运作、链条办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协调督促,申请人一次性就可以带回所有证件。“多证联办”新机制实施以来,企业完成注册需要的5个证件办结最多需要2个工作日,比以往分散办理至少压缩了6个工作日。日照市编办 E:TC
第二条行政审批主体是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各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责。
第三条本意见所指审批,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许可、审定、认证、资质评定、登记以及其他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并负责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运行、监管。
第五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政策指导、业务协调、工作监督职能。
第六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原则。规范办理流程,履行告知义务,落实限期办理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
第七条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应当在审批办理场所公示,并通过告知单、办事指南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的实施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并允许行政管理相对人查询。
第八条各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进厅窗口建设。要调整领导分工,下放审批权力,集中科室职能,使窗口真正成为有权、有责、能办业务的实体。
第九条行政审批职能较多且分散在多个股室的部门要设立“行政审批股”,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并成建制进入中心办公。“行政审批股”的设立按规定程序报批。各窗口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部门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审核把关签发。需要行政副职签审的办理件,分管领导必须根据业务工作和承诺时限的需要,随时到中心审签办件,其中项目多、办件量大的部门分管领导要把中心作为主要办公地点。需上报县政府或县直部门审批,并且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的事项,窗口受理申请后,由主要负责同志到窗口签发。确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事项,窗口受理后,首席代表直接向班子会汇报情况,不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
第十条垂直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部门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内设机构作相应调整。
第十一条各窗口在行政管理上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本部门的双重领导,审批中心对进驻窗口有人事管理权、工作协调权和年终考核权。各部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政策调整等,要及时与中心沟通,有关文件要及时报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与审批事项配套的服务项目也要相应划转。
第十三条统一由设置在中心的窗口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由中心窗口下达行政审批决定。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办理机构必须以现场办理为原则,在原行政机关不得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进厅单位全部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原单位行政印章对审批件无效(上报件由窗口首席代表持件到单位加盖行政章),坚决杜绝双轨运行和体外循环。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退办件、补办件、上报件六种类型。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确定不同的办理方式:对一般事项实行直接办理制,对特殊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对重大事项实行联合办理制,对上报事项实行负责办理制,对控制事项实行明确答复制,在承诺期限内未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视作同意。
第十五条涉及多个行政机关办理并需要踏勘现场的,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联合踏勘。
第十六条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工作。当事人提出申请,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按照“一家受理、联合审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操作。申请事项需专家论证、审查和评审的,可由中心会同主办部门的窗口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性收费以及经营性收费,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县政府核定的准确数额(比例)征收,个别减免的由常务副县长一支笔签批。各项收费一律在中心财政局收费窗口代收,一并纳入财政对单位的收支两条线体制管理,工商、质检部门的收费及时缴存其相关账户。
第十八条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行政部门要与中介服务机构彻底脱钩,使之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确需进厅服务的由中心协调决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格局,促使其不断改善服务,规范运作,高效便民。
第十九条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省纪委、监察厅《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五条,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
(一)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或者对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审批,或者变相审批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三)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四)在依法规定的审批条件和标准之外,擅自增加其他条件、标准或者限制的;
(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予以批准,或者超越职权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七)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者借机摊派的;
(八)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九)违法准许中介机构蒙昧无知其他组织、人员从事审批活动,或者把行政审批职能非法转移给中介机构、其他组织的;
(十)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指令工作人员办理,干扰行政审批行为,情节较重的;
(十一)在中心设置窗口而在原单位继续受理审批件并私自审批的;
(十二)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三)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造成一定影响的;
(十四)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造成一定后果的;
(十五)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十六)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或者不予审批理由的;
(十七)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
第二十条行政审批管理机构会同县监察机关制定行政审批与行政效能综合考评办法,并组织对行政审批办理工作和进行定期综合考评。“中心”对窗口的考核采取减分不加分的办法,考评结果送各行政机关,并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窗口考核计入部门年终考核总成绩。
一、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基本情况
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能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对现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规定、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目前,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主要是市(县、市、区)属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成立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许可、骨灰堂设立许可、殡仪服务站设立许可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成立审批等4项。实施主体是市和各(县市、区)民政局,以上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是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的。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能否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并取得实效,领导重视和抓好学习是二个关键环节。根据上级有关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学习动员,要求全体公务员要提高认识,把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贯穿于政务公开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全过程,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抓好学习提高。
局办公室及时购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教程》、《行政许可法释义》和《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释义》等有关教材,并分发到各科室,先后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相结合等形式组织了学习,并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此外,根据市法制部门的安排,2004年5月10日上午还组织了局机关及列入公务员管理的市救助管理站和殡葬管理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考试,以考促学,使民政系统干部加深了对《行政许可法》的理解,为切实、有效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贯彻《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的清理。
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从体制上了规范政府行政审批权限,是对行政审批制度的规范化。为确保行政(审批)许可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审批)许可清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贯彻《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规定、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清理。组织民政系统业务骨干对民政业务中有哪些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民政系统如何改革实施行政(审批)许可的体制和机制、如何加强对行政(审批)许可的监督工作等问题进行研讨,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与严格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统一起来,一并推进。
四是结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我局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把行政(审批)许可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并按照民政部制定的《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的要求,从规范行政(审批)许可的内容、形式、范围、程序等方面入手,抓住关键,加大力度,深入扎实地开展行政(审批)许可工作。首先,在办公大厅内,将业务科(股)室的工作职能、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名称等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在服务窗口中、把实施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须提交的材料、审批标准和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图和所有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上墙公布。其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抓出成效。一是抓责任制的落实。实施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列入干部考核的内容,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局领导按照分工,对分管线条及科室负相应领导责任,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负领导责任,责任到人;二是抓配套制度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国务院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首问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通过这些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三是抓重点环节。从行政(审批)许可的实际看,重点环节是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方面。我市民政系统把收费项目、收费价格和收费依据全部上墙公布,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防止以权、以职、以业谋私。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四是抓监督检查。把是否依法设定行政(审批)许可、是否依法受理行政(审批)许可申请、是否依法审查并做出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实施行政(审批)许可的,坚决予以纠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便捷地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审批)许可;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能够进一步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使民政部门能够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些地方政府在实施简政放权工作中,还有“明放暗不放”、“放大不放小”、“不愿放权”、“害怕晒权”等现象。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审计部门应积极发挥政策落实 “督查员”与经济发展“助推器”的作用,助力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
一、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审计实效
一是运用询问、检查等审计方法,做好内部取证。采取座谈会的方式,询问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与调整情况,以及目前的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并了解市场的整体反应情况。二是检查各项与简政放权配套出台的审批制度与实施办法,摸清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服务情况。三是查看相关部门的汇报材料、工作总结等文档资料,全面掌握简政放权的实施情况。相对内部审计证据而言,外部审计证据证明力更强,审计风险较低。四是查看对外公布的《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翻阅面向社会发放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文件汇编》,核实是否做到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透明,并及时准确的告知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五是深入现场,实地查看。在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实地查看便民窗口,观看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流程,检查电子营业执照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六是边审边改,促进落实。不同于以往独立的审计项目,简政放权需要做到每季度末都进行跟踪审计。审计部门不仅要揭示当前存在的问题与风险隐患,还要狠抓上一季度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已经整改的问题是否产生积极效果,进一步揭示体制障碍和制度缺陷。做到边审边改,边改边审,提高实效,最终循序渐进地打破“中间梗阻”,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的平稳落实。
二、摸清实施现状,找准“中间梗阻”
为防止简政放权堵在“最后一公里”,审计部门应以是否存在“两个现象”为切入点,及时摸清简政放权的实施现状。
一是摸清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放大不放小”现象,比如,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主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完全取消、下放;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全部取消、下放或者调整;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向社会公开等。二是摸清是否出现“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现象,主管部门是否制定配套的审批制度与实施办法,是否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服务;简政放权实施过程中市场产生哪些效应,存在什么风险隐患等。只有全面掌握以上“两个现象”的情况,才能及时摸清简政放权的实施现状,找准“中间梗阻”,揭示存在问题。
三、提出可行建议,打通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要做到“放”和“管”两个轮子同时驱动,只有做到“放”要有序地放,“管”要有重点地管,二者得到有机结合,才能确保释放活力与加强监管同步推进。
一是扮好服务角色。进一步简化登记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做到公开透明,力求更加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实施“擦亮窗口”工程,加强窗口部位的形象建设,打造一流的服务水平,推进服务性政府的建设。二是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市场主体,或者达不到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予以取缔,吊销相关证照。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监管体系。三是出台监管政策。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律依据,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成为市场“服务员”的同时,做好市场的“裁判员”。四是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快转变到“谁许可、谁监管”的新思路上来,完善机制体制,形成监管合力,促使各项简政放权平稳落实。五是健全网络监管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资格信息、奖励信息、处罚信息及其他信用信息平台,尽快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社会征信系统的挂钩,为各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有效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充分运用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资源,加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环境。
简政放权,任重而道远。为了让政府权力的“减法”不打折扣地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审计部门应积极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好政策效果,逐步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经济正常增长、健康运行。 (作者单位:铜川市审计局)
上半年,我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转变服务方式,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行政审批改革、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按照区政府年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积极推进,为年底完成各项任务打下扎实基础。截至5月底,“中心”共收件7202件,办结6998件,即办件率占54%,承诺件提前办结率为95%。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真抓实干,保障有力。
领导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深入企业走访调研,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集思广益,强化理论学习。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开展主题宣讲专题报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出真知,掀起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潮,审批中心全体党员均通过了理论知识测试。
2、突出特色,卓有成效。
通过学习调研,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分析检查存在的不足,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开展民主恳谈会与民主生活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审批服务提速、联审会商制度、重点项目代办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审批电子监察与效能监督、中心队伍和制度建设等关系中心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突出实践特色与审批服务特色,以“企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开展“政企立体助动”等具体帮扶举措,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清理检查工作。对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我办组织中心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并将清理结果在区审批门户网站和中心大厅进行公布。畅通监督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年是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年,**年是规范年。通过规范,发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最大作用,使之更具活力,更有生命力。根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结合审批工作基本原则,我办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对包括工作制度、入驻项目、办事流程等内容在内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意见》草稿进行拟定。
3、职能归并工作。根据省四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开展职能归并“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这项工作已列入市政府对区政府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上半年,我办对实施这项工作的基础条件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初步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可行性建议。
三、深化审批方式创新工作
1、项目代办工作。项目代办制度是政府职能转型的有效载体,也是当前经济发展困难时期,政府服务企业、克难攻坚的重要举措,可有效缩短项目审批周期,有利于企业抓住市场信息变化,取得率先突破困局的机遇。同时,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建立便民代办制度,可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是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经上半年的探索实践和借鉴兄弟县(市、区)的成功经验,已对项目代办制度的组织机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双方职责等具体内容有了具体设想,现正在起草实施建议。
2、制订(修改)相关审批流程。对审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职能部门协调不够,审批流程不畅”等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建立了职能部门协调会议制度。上半年,我办通过职能部门协调会议,制订了“拆(扩)建基本建设项目简易流程”和“外立面装修项目审批流程”,并为一些审批中遇到困难的企业召开协调会议,寻找解决方案。同时,督办工业性投入、重点工程和塘河整治工程审批工作,协调解决好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存在的困难:
一、实施项目代办制的组织和经费保障尚未到位。借鉴其他地区成功操作经验,项目代办制是通过设立专门政府代办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来实现的。现我区编委尚未通过设立项目代办机构的文件,经费保障也未到位。
二、职能归并工作职责不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国面临的长期任务,同时也是迫切任务。职能归并工作作为近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内容,省、市都对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但目前,省、市政府未出台明确的工作意见。职能归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到的四个部门都难以牵头,须区委、区政府牵头,出台具体政策加以落实。
三、中心场地问题亟待解决。我中心租用在**农村合作银行二楼,面积1200平方,入驻单位16家,工作人员73人,场地利用已达极限,中心甚至没有会议室和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群众休息区。另,**农村合作银行因被列为浙江省两个示范建设银行之一,下半年,银行大楼要进行整体装修,受此影响,中心将有3—6个月无法办公。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二、进行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清理工作“回头看”,掌握工作落实情况,防止“回潮”现象的发生;
三、出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意见》,加强业务指导,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四、围绕“政企联动、攻坚克难”企业服务年活动,做好对全区工业性投入、重点工程等重点项目的审批服务;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实施方案,从县到__个乡镇和__多个县直部门,都及时成立了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对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部署。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重点从干事缺乏激情、宗旨意识不强、职能交叉或职责不清等10个方面,认真自查自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公布查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制订整改措施和目标,结合实际边查边整边改。严格实行公开承诺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抓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做好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及时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认真制订并全面贯彻实施“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十企千人”测评活动,对县直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和听证质询;建立完善县乡两级效能监察机构和效能投诉中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使各项整改措施落到了实处。认真抓好集中整改阶段“回头看”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实施方案,进行深入全面的自查自评,抓好各阶段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对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结合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把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制度或规范,形成作风效能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改的成果。县制订出台了县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办法,从12月下旬起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二、主要措施
(一)有序有效组织开展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全区、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对全县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县成立了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8个专门工作组,及时落实人员,配备办公设备。认真研究制订《__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__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各阶段实施方案,按工作进度召开全县作风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和转段动员会,对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各部门也及时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确保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有序开展。
2、深入查摆问题。各乡镇、各部门重点从干事缺乏激情问题、宗旨意识不强问题、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问题、行政审批存在的问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部门利益至上问题、职能交叉或职责不清问题、政务不公开问题、诚信意识问题以及为政不廉、问题等10个方面,认真自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和调研问卷、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服务对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服务对象和群众进行现场投票,将公开征集到的意见、现场投票的结果与自查出来的问题相对照,进行修改和调整后在县电视台、简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设立了专门电话,收集和整理群众反馈的意见,认真组织召开讨论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再查摆和深入讨论,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订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在新闻媒体上再次公布,为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整改提供依据。
3、强化集中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在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重点抓好公开承诺、主题实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等11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改,及时通过简报、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并对集中整改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问题继续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向群众作出说明,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重新整改,确保集中整改工作效果。
4、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由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组、县效能办督查组和县直机关组共同负责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并专门制订了督查工作总体方案和阶段性方案,建立了督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面上督查、重点督查等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抓得紧、行动快、落实好、成效高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够扎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有序铺开。县效能办和各单位设立了征求意见箱、投诉电话,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案件受理、查办、转办、交办制度,认真受理群众对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的投诉案件。截 至目前,全县共受理群众投诉__x件,其中涉及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的__件,其他__件,已办结__件,在办x件。
5、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标语、墙报、简报、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做法,特别是在县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定期编印《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简报》,通报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展情况,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进行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信息工作方案,及时向区、市报送我县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材料。抓好图片收集工作,举办全县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成果图片展,同时制作全县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成果电视专题片,向社会充分展示我县作风效能建设取得的实效。据统计,全县各新闻媒体共开设作风效能活动专栏__个,刊播专题__篇、理论文章__篇,出版简报__期,宣传报道先进典型部门单位1个、先进个人1人,曝光反而典型、事例__件,在市效能简报、__日报、广西日报等发表稿件__多篇。
6、认真总结考核。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做好各阶段和整个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深入自查自评和总结分析,确保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按计划如期整体推进。制定了《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考核的对象、方式、内容、步骤以及考核评分的要点和标准,从12月中旬开始,通过自查自评、公众评议和实地考核检查的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把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制度或规范,形成作风效能长效机制,比如县研究制订了《__行政决策暂行办法》(草案);__镇制定完善了《干部职工办公制度》、《办事预约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了为民服务全程制度;县__局制定了《一审一核制度》和《延时服务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成果。
(二)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
1、认真理顺部门职能。县及时下发了理顺部门之间、部门内部职能关系工作的有关文件,按照依法依规、主体明确、权责一至、上下对应、确保政令畅通和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对有关部门的职能进行全面调查梳理,根据清理结果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责任进行重新规范和界定。同时,要求各部门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综合设置的原则,对部门内部的职能关系进行自查,根据实际优化再造业务和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理顺部门职能和明确部门责任工作中,全县共收到各部门要求调整的事项__项,除有6项还需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外,已经有__项理顺,其中经协调有关部门协商理顺了__项,经县编委办下文明确__项,经县人民政府下文明确__项。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部门做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对接工作,对全县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将清理结果上报梧州市,待自治区、梧州市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和合并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后,我县的行政审批环节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同时,我县有关部门还根据实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率先将部门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基层,提高了办事效率。比如,县__局在征求社会意见和深入研究后,决定将普通行业营业执照审批、一般性违规行为查处等部份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基层工商所,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正值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与新城建设的关键时期,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检查组的各位领导不畏酷暑,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工作,体现了对我县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开县建设委员会向市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开县幅员面积3959km2,是人口大县、资源大县、农业大县、移民大县,也是重庆市8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现有建成区面积7.52km2,其中,旧城区4.52km2,新城中吉片区3km2,城市人口13.5万。旧县城将在2007年底全淹全迁,新县城由中吉、安康、平桥三大组团组成,远期规划为建成区30km2,人口35万的“山水园林城市,帅乡文化风格,滨湖城市风貌”的渝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由于受移民搬迁“三原原则”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客观上加大了我县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工作的难度。尽管如此,在市园林局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工作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将我县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审批执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是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走依法治绿之路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市级山水园林城市与和谐开县的重要保障。对此我委根据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重庆市监察局《关于开展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渝园林发[2005]106号)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开县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建委主任姚光富任组长,县建委副主任周昌萱、县监察局副局长刘益楠任副组长,县建委城管科科长赵昌武、监察室副主任黎远祥、园林处主任余朝国、城建大队大队长李筱昂及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刘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建委城管科,由赵昌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于2005年6月20日至7月5日,全面开展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批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狠抓管理,严格审批
1、依法设定审批主体。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规定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县建委作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审批、城市园林绿地占用和修剪、移植、砍伐城市园林树木等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审批工作。县园林绿化管理处受县建委的委托,履行城市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的现场踏勘工作。
2、全面清理绿化审批。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服务型部门,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第一、二、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全面清理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项目,对已取消的“绿化工程验收”、“城市公共绿地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公共绿地(包括游乐园、动物园)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事项,不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而是将其纳入日常监管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了城市绿线控制,保证公园、广场、游园的地块用地。同时通过加强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推行园林绿化市场准入与清除制,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效果与质量。
3、完善绿化审批程序。今年,我委以全面贯彻《重庆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法》、《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为契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新城迁建的原则,对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设定依据、实施范围、资料提供、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上墙对外公示,并在开县建委的网站上予以公布,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审批程序,增加行政审批工作透明度,为我县城市园林绿化的规范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共审批签发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15份,批准规划绿地面积107645.8m2,报批审查率达100%,绿化用地达标率85%;签发“园林绿化竣工指标核定书”5份,核定绿地面积10993m2,报批核定率达100%,核定合格率达100%。
4、规范绿化档案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城市基础设施,其建设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2002年我委制发了《开县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文件材料归档主要内容及组卷排列顺序与要求》,将园林绿化审批资料作为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档案审查内容的必备条件之一,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微机管理,做到查阅方便快捷、图文并茂。
三、强化监察,确保成效
1、加强配套绿化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开府发[2001]62号)、《开县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试行办法》(开府办[2001]63号)、《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县城护坡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5]70号)的要求,严把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绿化指标核定,确保配套绿化地指标的落实和城市园林绿化建成效果,做到园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
2、狠抓园林绿化资质管理。一方面积极培育园林绿化市场,推行园林绿化工程准入与清除制度。要求承担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越级承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另一方面实行园林绿化公司、企业备案登记制度。凡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园林绿化公司、企业,需到县建委登记备案,接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引导它们为开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山水园林城市构建做出积极贡献。
3、注重审批绿地后续管理。一是明确一批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常年在各建设施工工地巡查,监管督促配套园林绿地面积的预留、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实施及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落实。二是狠抓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受县建委委托,县城建监察大队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对侵占城市园林绿地,损毁园林绿化设施和将原有绿地改作它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的建成效果。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工作虽取得较大发展,但与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的创建目标尚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规划起点低,绿地规模小、总量不足;配套绿地建设科学性艺术性不高,生态、休闲、娱乐三大功能未能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市场弱小,基础配置、调剂作用能力低下;乡土苗木利用程度不高,地方特色不突出;市民园林绿化意识有待加强,占绿毁绿现象时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狠抓审批,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园林局行政审批办法》及《重庆市都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管理技术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搞好部门协调配合,严把配套绿化审批关。国土、规划、建委在工程项目的方案评审和竣工验收中,要严格按照并联审批要求,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把园林绿化方案审查作为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条件,园林绿化竣工指标核定作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的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对初设审查不达标但又必须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取集中绿化费;对达不到审查指标的竣工项目严格按每平方米商品房售价的十倍处以罚款,确保配套绿地指标的落实和城市绿地总量的同步增长。
二是强化园林资质管理,发展壮大园林绿化市场。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一批运作规范、实力雄厚的绿化企业的支撑。目前我县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绿地建成效果不很理想。我县新城下步还将开展大规模的绿化建设,各乡镇、中心村、小区也有大量的绿化建设、绿化改造等工程项目,这为我们努力发展壮大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引导园林绿化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诸多有利条件。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难道的机遇,积极培育本地园林绿化的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辐射效应,带动一大批小企业、个体户朝着正规化、规范化迈进;引进一批高资质、信誉好的外地企业,激活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内外结合、优势互补,达到整体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的目的;加强资质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对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行为的查处,以清洁企业队伍,优化建设秩序,净化发展空间,达到快速提升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目的。
三是狠抓屋顶护坡绿化,最大限度增加城市绿量。结合我县人多地少和移民城市的特点,要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城市绿量的增长,用好每一寸可供绿化的土地显得弥足珍贵。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我县在推进城市屋顶绿化和护坡绿化方面已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去年县人大专门就此作出了决议。今年,县政府办公室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县城护坡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5]70号)。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研究探索,强制推进护坡绿化,积极倡导屋顶绿化,大力实施立体绿化工程。
一、今年我委法规工作基本情况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自上次机构改革后政策法规处正式成立以来,我委法规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委领导的重视。在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委立即专门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监察室、稽察办等业务处室作为成员。在加强组织保障的同时,为贯彻《行政许可法》,将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我委制定完善了各项制度。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度化。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计划,凡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由相关职能处室牵头起草,政策法规处负责把关,委党组集体讨论,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最后报请市政府批准。二是审批程序规范化。严格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完善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推行并联审批,增强审批程序的公开性,将进入并联审批的各部门办理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间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突出部门操作的同步性,由我委牵头同步启动审批程序,将若干审批时段合并为一个时段。强化审批办理的时限性,对审批的各环节和流程规定了办结的期限,落实审批部门的责任,方便基层,方便投资者。三是各项制度配套化。研究制订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委内其它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的受理、送达、听证、审查、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并纳入委内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2、积极做好学习培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学习、培训、考核工作。为贯彻执行好《行政许可法》,我委制定了相应的宣传、学习和培训计划。一是将《行政许可法》纳入全市计委系统普法计划。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学习日活动,在委内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学习,广泛深入地宣传、学习《行政许可法》。二是积极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考核。政策法规处全体成员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组织全委人员参加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活动,全委有38名同志参加了专题培训。并在6月初,又组织全委48名机关干部参加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12月,我们还将开展“四五”普法考试。三是举办专题讲座。今年3月,我们请市法制办主任到我委专题宣讲《行政许可法》,组织全委工作人员特别是委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认真做好文件清理,规范部门行政行为
按照我市法制办《关于依照行政许可法清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全委工作实际对我委牵头起草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和以我委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行政审批和行政实施主体及收费项目也进行了清理,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一是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委共清理出我委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7个,我委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3个。根据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我委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10个文件中,拟有效的有2个,拟失效的有3个,拟修改的有4个,拟废止的有1个。其次对委内与行政许可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初步清理出委内规范性文件13个。拟取消的有7个,拟保留的有6个,对于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我委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组织修改完善。二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我委行政许可主要是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政府前后两轮审改及部分职能调整,我委在清理前共保留6大类、1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市属权限内基本建设及非公交技术改造项目、学生户口“农转非”、市级权限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市软件生产企业和产品认定、生产性废金属经营资格证等6大类审批事项早就进入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授权我委审批窗口办理。本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又取消了学生户口“农转非”、生产性废金属经营资格证两类事项审批,目前经清理归并后我委共保留12项行政审批事项。三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四是收费项目清理。我委已经全部取消了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收费,在全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中率先实行了行政审批“零收费”。
4、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我委继续积极、稳妥地对我市招投标活动依法行使监督职责。按照
国家计委3号、5号、9号令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的30号令的要求,对建设项目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核准其招投标方案。尤其对政府出资、国有资金参与建设的项目严格要求,明确凡属依法必招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实现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关口前置。至11月底,我委共核准建设项目73个,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委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招投标工作监督”的通知要求,及时会同监察部门对我市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情况(国债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并对部分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的招投标工作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二、明年我委法规工作一些设想
1、以促进地方投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建设
明年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要围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有关管理暂行办法,从增加投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这一地方经济工作和计划工作的重心出发,突出抓好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重点制订《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常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常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常州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
2、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继续开展普法教育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不单纯是一部法律的执行问题,而且涉及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长时期的学习和落实。《行政许可法》是对旧的行政管理模式的一种挑战,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一种渐进式改革。首先,围绕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我们要继续抓好全体领导干部的学习。以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委机关干部及辖市区计委系统的同志进行再培训。其次,围绕提高组织工作水平,抓好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参加省、市部门举办的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全市计划系统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第三、围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抓好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的培训。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使每位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计委系统有关行政许可的各项规定。
3、以落实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为重点,协调行政执法行为
国家《招标投标法》出台后,明确了计委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的职能,《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也相应明确了这一职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将招投标制度推向全社会,并步入法制化轨道。但鉴于目前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种种违规现象,仅靠单个行业部门的监管是难以解决的,计委应该在积极履行对招投标活动的综合协调方面逐步发挥作用。一是积极探索计划部门参与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新模式。按照我委领导提出的“能使别人欢迎、领导接受、自己做得了”这一工作要求,寻找计委抓招投标工作的切入点,学习借鉴兄弟计委成立招标投标协调办公室、招标投标投诉中心的成功经验,建立我市计划系统开展招投标工作的新机制,真正担负起协调、监管职能。二是形成招投标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市招投标工作网络和联络员制度,采用定期工作交流和季度报表等形式,重点规范使用国有资金的行业与部门的招投标工作,并研究进一步推进招投标的方向。三是继续坚持对依法必招项目进行招投标方案的核准。特别是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
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的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委自行政许可法出台以来,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建设行政许可制度建设与完善作为一项重要的年度工作来抓。现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池监[2005]6号文要求将我委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
行政许可法对政府行为的设定和实施规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程序,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这是对以往模式的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为了贯彻执行好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5月成立了建设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并向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提出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原则要求,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我委积极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活动,多次派人参加省建设厅、市法制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三次邀请市行政许可法宣传员、市委党校法律教授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全体和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委党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使参训人员能够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法的主要精神,准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条文,熟知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做好行政许可有关文件清理,抓好行政执法主体建设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少以往实行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为此,我们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对现行的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许可的规定作系统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有关内部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对确需保留并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抓紧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省建设厅。清理工作在去年6月份圆满完成,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凡与行政许可法精神不相一致的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自行政许可法施行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经清理,市建设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由38项缩减到25项。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去年9月,组织了43名新进和换证工作人员进行了执法资格认证考试,4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去年底,我委根据市法制办的安排,积极组织全委系统78名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进行了年检培训,确保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
三、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工作
行政许可法强化了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其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为将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建立行政许可自我监督检查相关制度非常必要。为此,我委在将清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管理项目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后,又及时编印了《池州市建委办事指南》,做到了行政许可项目项目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七公开。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发文通知各有关单位,明确要求按审批程序修改工作流程,公开审批程序和办事制度,加强事后监管。自去年9月份起在建设服务中心窗口实施“五个一”制度,即实行一个窗口受理、规范一个运作程序、加强一支队伍建设、完善一套考评机制、建立“一口”值班制度,变“跑部门”为“部门跑”,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积极探索网上审批,今年2月份起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合作在全市市直部门中第一个开展网上审批试点。
四、不断深化细化“窗口”工作,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一是培训上岗,一专多能。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现有工作人员2名,上岗人员除精通本行业的业务外,上岗前还接受包括法律法规及礼仪教育的强化培训。在受理工作中对大部分行政审批、政府信息的咨询均能直接给予答复。二是建立制度,规范服务。受理窗口按照规范、便民、利民和可操作原则,对委系统原使用的各类行政审批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审批表格进行清理,重新编制行政许可、行政事项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表示范文本;受理、办理工作格式文本及受理登记簿,初步建立了一套比较规范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制度。三是联系各方,服务全程。窗口的职责除统一受理行政许可、行政事项申请和发送行政审批决定外,还提供有关行政审批事宜的查询、服务,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督办和协调。受理窗口对所有申请事项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记录。对一些审批程序比较复杂繁琐的事项,及时与委系统相关单位和科室联系协调,了解进展情况,并与申请人交流沟通,收到较好的效果。运行10个月来,没有发生申请人投诉的情况,建设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获“年度红旗窗口”光荣称号。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目前工作才刚起步,不少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改善。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以公开、透明、便民、高效为目标,依法规范,推动审批流程科学简化,进一步做好网上公布、网上咨询工作,探索推进网上备案、网上审批工作,将这项现代政府为市民提供的公共服务,通过“厅堂化设施,规范化操作,人性化服务”的形式具体体现出来,真正树立起为民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社会组织登记处紧紧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要求,按照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内容和本处室年初工作目标,在民管局统一部署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工作任务。
1、耐心解答,周到服务,不断提高市属社会组织登记水平。截止目前,通过电话或现场等方式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解答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登记有关事项累计两千余次。其中:市属社会组织受理申请171家,办结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55家,已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待筹备成立登记57家;办结市属社会团体成立登记31家,已通过社会团体名称核准待筹备成立登记25家;市属基金会通过名称核准待筹备成立3家。同比2013年同期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增涨了25%。办结社会组织变更登记35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15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20家。勘察现场140余家。截至目前,市属社会组织共计934家,其中社会团体43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99家,基金会2家;2014年县(市)区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90家,已通过民办非企业名称核准待筹备成立115家;新登记社会团体53家,已通过社会团体名称核准待筹备成立20家。截至目前,区属社会组织共计3673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512家,社会团体860家,备案社会组织1301家。同比2013年同期在登记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大幅度提高。
2、以人为本,规范执法、不断梳理和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流程。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及国家和省市的社会组织登记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审批工作,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一是梳理规范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办理流程,本着方便当事人、规范执法的宗旨,重新修订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基金会及分支机构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事指南》,严格遵照办理时限,为当事人提供便捷、周到、准确、满意的服务。二是根据政策规定,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制定完善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组织章程、成立申请书、章程核准表、单位登记申请表等各种申请材料的规范化填写模板,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办理登记,同时有效提高了登记工作的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后期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认真整理近几年社会组织档案130余册并及时完整归档。四是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准予受理制度,对前来办理或咨询的单位或个人,工作人员认真解答,发放相关业务的一次性告知书或服务指南手册,将服务促管理,服务促和谐的“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四是认真落实受理、审查、核准的岗位职责制度,保证社会组织登记审批质量,防止审批随意性事件发生。
3、加强管理、热情服务、不断提升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形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监督问责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阳光、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窗口工作人员定期轮换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以及首问负责制等制度。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印发了新的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指南》,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事项做到了审批事项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六个公开;将申请人需填写的各类表单的示范格式文本和办理程序流程图在窗口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使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审批行为更加透明,办事效率更加快捷。三是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不空岗、旷岗,统一服装佩证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接待服务对象起立迎候,微笑服务,主动让座、倒水,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树立了温馨、便民、周到、满意的民政窗口服务形象。四是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完成各项交办任务。在负责做好社会组织登记业务的同时,及时报送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信息和宣传报道,认真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同时,发挥好中心和局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把中心的要求和任务向局领导汇报,使窗口工作与局机关工作融为一体,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第三季度考核中,民政窗口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蝉联“优秀窗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