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20:08: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街道办事处安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大力加强板房安置点安全工作
为了提高过渡期间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预防和遏制广大灾民再次遭受各类安全事故袭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万科小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万科小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万科小区置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科小区安置点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演练,对板房居民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安置点用水、用电、用气、用火、防雷等安全,保障入住居民的安全过渡。
二、继续加大对城区安全生产的督查,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办事处安委会组织社区并牵头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城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抽查,针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民营企业对安全工作也相当重视,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不断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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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协调市上相关部门及各社区利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培训会议、并结合重大节日和全民安全月活动,加大对城区以防火、交通安全、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并利用电视、报刊、社区墙报、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办事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召开了由社区、辖区民营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社区和各生产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了行动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将专项行动落实到具体部门、项目,并认真进行自查和处置,切实排查和整治一批安全隐患;组织、安排、督查本单位对照所属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对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罐装液化气经销门市部及烟花爆竹经销点,进行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救援体系等的“五查”活动,对危险源进行排查,对所查出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要加强危化品出入库房及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对烟花爆竹经销点要查制度、查消防隐患,督促其安全达标,重点查处非法销售和不规范储存;对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经销点要查制度、查职责、查消防隐患,严格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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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办事处安办不定期对学校、商场等人员集中聚集的公众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其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其负责人对其楼梯、过道、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并敦促其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针对此次活动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制订了《方亭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迅速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尚海同志在“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上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性,并要求安委会将此次活动月内容认真传达到办事处各民营企业、各社区,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活动期间办事处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之间密切配合、紧密联系,使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声有色地展开。
一、主要措施
1、排查摸底。各社区对辖区内的“三小”生产、经营户进行分类排查、摸清底数,认真落实“四个一批”。
一是规范一批。对通过整治,符合补发证照的“三小”生产经营户,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统一补办证照。
二是整合一批。各社区要规划适当的区块,引导从居民住宅楼下及违章建筑中置换的小餐饮店,形成相对集中的经营。
三是置换一批。设在居民楼下的小餐饮店和违章建筑内的小餐饮、小食杂店要换址搬迁。
四是取缔一批。对不符合发放证照条件的“三小”生产、经营户限期整改或坚决取缔。
2、疏堵结合。整治工作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认真实施补发证照、整合联营、调整置换等措施。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研究落实疏导的办法,要做好出租房东和生产、经营业主的工作,动员他们配合整治工作,主动搬迁、置换。
3、联合审批。对全街道范围内新开办的小餐饮店,根据*市卫生局等三个部门联合的《关于全市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的通告》(杭卫发[20*]21号),结合街道实际,贯彻执行。
4、联合执法。对不符合发放证照条件,需要取缔的“三小”生产、经营户,要组织*部门参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取缔,各社区做好稳控工作。
5、长效监督。对“三小”生产、经营户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做到严格准入、严密监督、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出现边整治,边产生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业主的现象。来源于:
二、目标和任务
我街道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整体推进。总体目标是:通过整治使全街道的食品安全状况面上有改善,点上有成果。使全街道的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以下简称“三小”)达标规范,确保全街道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总体任务是: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置换一批、取缔一批、示范一批。
1、主要工作是:在全街道范围设在居民住宅楼下的小餐饮店(包括*拉面店)和设在违章建筑内的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整治取缔。
2、无证无照的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整治取缔。
3、推广*街道“百荷厨房”早餐广场的经营模式,建好*社区*路边的小餐饮相对集中区块,抓出亮点。
4、证照齐全的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食品加工企业要通过整治、亮证亮照,规范生产和经营。来源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的落实。
组长:*
副组长:*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9月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关键词: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意义;问题;措施
一、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意义
首先,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它关乎党群关系,关乎政府形象。街道办事处是本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它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专门管理街道工作,是当地的经济社会管理机构等,街道办事处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是行政村,和当地居民关系较为紧密。因此,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会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它是居民判断党和政府是否廉政、勤政的重要参照,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关注度需要提升到战略高度,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财务工作。
其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发展。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还有很多问题,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中,街道办事处更是要抓好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街道办事处规范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提升点。这样有利于提升街道办存在的现实意义,使街道办可以做好自身服务角色的转变,提升其服务职能和公共职能,使其得到群众的认可。
再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它的财务管理能够让政府知晓基层经济发展,知晓基层的经济数据,有利于提升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另外,在金融危机影响到财政收支的现状下,在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历史号召下,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能够让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更加科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金支出等,最终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
第一,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一般街道办事处的财务会计人员较少,很多街道办事处难以招聘到合适的财务会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多是随意搭配的,他们的专业水平较差,不能够按照专业的规范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造成账务处理很不标准。另外,街道办事处的财会人员调动较为频繁,财务类岗位也没有办法互相协调和监督,工作的交接较差。
第二,财务基础薄弱。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制度仍然比较落后,没有完善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执行,这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无序。很多街道办事处没有相应的预算、决算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街道办事处的经费支出、办公开支等没有有效的监控,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审批混乱,资金安全性差,运营效率差。
第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完善。首先,在核算上由于技术素质不够,很多会计人员并没有分清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造成很多不符合固定资产的项目入账,而有些应入账项目却没有入账。其次,在管理上简单粗放,容易产生账实不符的现象。例如,有些固定资产并没有定期盘点,没有及时对调入、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记账;有时候街道办事处无偿使用所属社区购置并入账的办公设备等并没有开具调拨单等。
第四,财务核算不真实。很多街道办事处按照其内设部门分别设账,向财政部门提供也不是合并报表,而是行政经费账的报表,这就会导致报表难以全面反映街道办的总体财务,影响了政府部门分配社会资源,也不利于廉政建设。街道办容易出现财务核算不实,决算不准的现象,如街道办将收取的道路改造配合劳务费计入暂存款科目,就导致收支不准确等现象。
第五,重大事项履行不规范。首先,很多街道办在工程管理上不严格,如有些街道办在办公楼装修中并未将该工程单独核算,完工也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等,这就缺乏对工程质量、竣工及结算的管理。其次,有些街道办事处的大额支出没有相应的合同,有时有些街道办在做宣传、广告等支出并没有和设计公司及其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结算也没有签字验收等;另外,有些街道办事处并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而是自行购买一些设备。
三、街道办事处现存财务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复核考核组的要求,在一个月的期限内对我区环保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通过建设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环境安全,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毫不松懈的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配合全市推进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调整工作,加快推进报批前的文本编写、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作,年内完成报批任务。结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的调整,及时修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将五龙河、白沙河两岸200米调整为二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进行规范化的建设管理,规范设置保护区标识及有关警示、禁止标识,逐步清理保护区范围内的农业种植、旅游娱乐等违法违规项目。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各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规范开展日常巡查,完善相关记录和台帐,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可能对水源地水质产生污染破坏的交通运输、旅游、垂钓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4)督促各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应急防护体系及工作机制,修订更新防止污染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制定计划有针对性地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并按期实施,完整地按预案要求的整个过程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水源地监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共同参与演练。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5)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供水调配安全保障机制,在有关预案中多情景设计水源地供水相互备用的调配水方案,每年进行实战演练,认真总结演练成果,及时将修正和调整后的调度方案充实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市政公用局
(6)建立供水水质联动监控工作机制,自年月开始,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及水源地源水水质进行监测比对分析,对监测出的特定项目和非常规项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识别潜在的风险,及时报告分析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和对策。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局
(7)坚持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按要求每年上报评估结果,做好相关整治和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北宅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2.河流水环境安全保障。
加强对辖区各河流沿河截污设施、生态调蓄水设施、市政管网、工业及生活排污单位的巡查,有效防范河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3.工业企业环境安全整治。
(1)在建设项目审批验收过程中,将环境风险评估作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的必要审查内容,督促企业落实评估要求,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强化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现场核查,认真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进一步规范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利用季报制度,严格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识管理,督促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自年月开始,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及有关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消除企业环境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4.辐射环境安全。
按照辐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全面落实防护措施,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
(二)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严格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
(1)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建设期监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试生产和验收现场检查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工业园区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建设项目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工作,及时发现、纠正、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和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管委
(2)制定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意见,确定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范围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编制范围,保障规划环评经费,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的作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旅游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
(1)对电镀等涉重企业和园区进行排查,并加大环保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对一类污染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超许可排污的违法行为。实行排污收费月通报制度和稽查制度,开展技术培训,依法、全面、足额、规范地征收排污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监管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环保监督性监测;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在线监测设备联网工作和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效能;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开展内部监测并报告相关情况;制定落实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保监管和社会监督,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督促迪爱生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全面整改,消除环保违法违规问题及不达标事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54号)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一轮梳理排查,制定本年度清洁生产推进计划,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2)制定评审考核及通报办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管理;加大企业和咨询机构的培训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方案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审查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落实情况,从严进行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3)筛查梳理近几年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企业情况,对确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的企业已开展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及统计汇总工作,及时按程序提报环境保护部公示公告。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经发局
4.严格执行关停并转迁的有关规定。
(1)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32号)要求,组织对所有电镀企业进行环保核查,一经发现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即责成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2)结合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排点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执行情况,责成安全防护距离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停产,在解决企业搬迁或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问题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1.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
(1)对负荷率较低的沙子口污水处理厂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强化措施,制定管网配套建设投入计划,不断提高城市污水纳管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效率;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进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排除设备故障,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
(2)制定联网计划或措施,督促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将进口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工作,保障在线监控数据准确有效,及时查处超标问题。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制定明确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尽快开工建设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4)配合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再生水利用的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再生水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再生水用户和使用范围,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区城乡建设局
2.妥善处置好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
加强污泥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污泥处置发展规划,将污泥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一并规划建设,确保污泥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配合市有关部门调研论证污泥好氧堆肥等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处置多样性,提升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
(四)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污染防控水平。
1.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1)加强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所需的正常经费,及时申报并通过标准化验收。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根据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升级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级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2.提高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能力和覆盖面。
制定落实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进度。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3.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按新标准达标。
(1)排查所有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除施工和园林绿化工地,对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多发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完善长效化的监管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农林局、环保分局
(2)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治理工程、节能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年度计划,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不断优化一次能源和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市政公用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1.制定方案,加快城区张村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将截污、生态调蓄水工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予以优先实施,尽早实现城区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环保分局、中韩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北宅街道办事处
2.结合全市大干3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市民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考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复核整改工作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投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确保在复核考核组所要求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一个月内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提报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环保分局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改业务工作。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要定期调度、核实工作进展,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化治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安全有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打击非法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监察、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及14个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全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门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执法等部门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与涉农社区、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层层签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状,确保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严把准入条件,控制销售点数量,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严查、严打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销毁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监察部门要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对监管不力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无工商营业执照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城市管理局依照职责加强监督,查处违法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已经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开展普查,对无证零售摊点进行重点打击。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者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涉嫌构成治安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迅速查办、依法严惩;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监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严厉查处。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春节前10天内集中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广播、展板、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入社区和人员集中场所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各街道办事处在销售相对集中地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集中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烟花爆竹合法经营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定点执法,春节前10个重点区域(翟山市场、矿西农贸市场、西苑市场、黄河新村农贸市场、永安广场、大润发超市、奎园北门、矿山医院门口、苏山市场、庞庄市场)由所在辖区办事处牵头,联合派出所、城管执法、集中社区安监员进行定点执法,严厉打击“四私”行为;二是巡查执法,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执法人员组成巡查执法队,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管理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流动执法,打击无证流动违法摊点;三是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细致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状况底数,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监、公安、监察、工商、城管等部门组成巡查执法队,在区安监局设立临时集中办公点,安监局抽调全体人员和工作车2辆,公安分局抽调2人和工作车1辆,监察局抽调1人,工商局抽调2人和工作车1辆,城管局抽调3人和工作车1辆,于2014年1月22日至1月31日,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流动执法,全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督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六、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2014年1月18日-1月31日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自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014年1月22日-1月31日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巡查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责任感,统一安排本辖区内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分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街道办事处要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烟花爆竹打击违法行为实施方案于1月1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第57、76条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年”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及时有效制止和纠正乡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政府决定调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权限。调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权限为:
为切实做好乡村道路委托监管执法权限调整有关事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交接权限,明确监管责任。本月23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重新签订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见附件1),及时调整执法的范围、权限和方式。在新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签订之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仍按原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执行;新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签订后,按新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执行。
二、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执法水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对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修正案》专题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相关执法制度。要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修正案》及执法监督等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委托执法日常检查和监管,开展执法考核工作,发现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出现执法过错,应及时纠正,避免“委托了事”、“监管缺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执法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修正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要积极整合乡镇(街道)“六位一体”、村(居)委会“七位一体”综治力量,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台帐,落实和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机构、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要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针对不同受众,不同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为切实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项目资金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原则
项目资金使用应遵循“政府筹资、封闭运行、财政监管、专账核算”的原则,保障土地综合整治的资金安全。
二、项目资金来源
1、列入国家项目拨付的项目资金。
2、经省、市政府批准项目拨付的项目资金。
3、经省、市国土部门批准项目,政府拨付的项目资金。
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资金。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入的项目资金。
三、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凡经省政府以上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与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包括拆迁安置补助费、土地整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四、项目资金拨付程序
项目资金按照政发号、政发号、政发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拨付。具体程序如下: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项目区施工进度、难易程度分阶段写出用款计划和申请。
2、市国土资源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用款计划和申请进行初审后,报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市财政局或国土资源局直接将款项拨付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对经市政府批准列入社区建设的增减挂钩项目继续按政发号、政发号文件规定执行。
3、项目区拆迁整理补助费等,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拨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项目竣工验收前,拨付的项目总资金不超过预算的80%。
5、待省国土资源厅正式验收后,按照净增耕地面积,全部结清补助项目资金。
五、项目资金管理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专账专户,单独核算,严格控制拨付资金范围、数额,对资金的支出凭证、补偿标准报表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项目竣工验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写出审计报告。由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审计。
3、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
(2)挪用、挤占、坐支项目资金的;
(3)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
(4)项目资金支出不符合规定的;
(5)违反国家规定的其他财务制度的;
4、对不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扣除原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部支付金额。
六、相关部门职责
1、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项目申报、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安置区类型界定、审核节余指标,联合市财政局确定项目资金,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2、市住建委负责安置区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按法律规定审批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手续。
3、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及时审批、拨付工作。
4、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合理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运行安全,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5、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全面督查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
为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有效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对人禽的感染,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做好我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做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
春季既是野生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也是抓好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大局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强化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与防控,确保各项监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巡护监测,切实加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确定和布设的监控位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监测站点的布设,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监测网络。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切实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对监测区域的野生动物观察,及时掌握野生动物活动、集群情况、疫情动态等基本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采取行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处置。
三、进一步加强对候鸟的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监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非法盗猎、偷捕、经营、运输、走私野生鸟类的行为。同时不定期对本地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饲养基地等单位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进行检查,指导上述单位做好驯养繁殖场所和设施的卫生防范及消毒处理工作,严格隔离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疫病感染和传播。同时,要保障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安全。
四、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反应,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防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野生动物种类、分布、迁移迁徙规律和疫病发生特点等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性野生动物疫情,编制突发性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尚没有编制应急预案的,要抓紧制定并报县林业局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农牧、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运转机制,形成合力,提高监测防控工作效率,确保对各种疫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隔离防控。
五、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疫病防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巡护监测工作中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或病症等情况,要立即做好前期隔离和现场记录,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林业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快捷。一经确认为传染性疫情,要认真按照统一部署,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消除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提前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切实加强人员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由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在对全区16个街道办事处(含工业开发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后发现各街道辖区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加强监管
安全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汲取东光辖区出现“4.9”特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此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带队深入商场、市场、医院、学校、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工地、景区景点、平改坡工程区、低洼棚户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查找隐患,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二是要以查问题、查隐患为主,注重从细微处入手,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死角”,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隐患。同时,注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盲区和盲点的排查力度,切实做到工作到位、职责到人,取得实效。三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于4月16日前报区安办。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区安办:依法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区*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区建设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提高施工单位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建筑施工现场出现坍塌、高坠、机具伤害、触电、溺水等事故的发生;负责牵头对全区平改坡及特色街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区城市管理局:对全区所有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对全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违法建筑、违章搭建物立即进行拆除。
区教育局:立即对学校校舍情况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旧校舍、改建校舍的结构安全情况及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区文广局:要加强对全区所有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提高经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区房管局:重点对拆迁工地、装饰装修现场、低洼棚户、公房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低洼棚户区危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危房和其他危旧房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首先采取疏散等措施,再制定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拉网式排查辖区安全隐患,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村组、社区、业主,把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同时,区交通局、区*分局、锦江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局、区旅游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全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旅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隐患的排查、监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玉泉酒店、春南商场、冻青树市场等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立即行动,限期整改
一、相关定义
(一)镇乡、街道范围内的散发:指在同一镇乡、街道范围内,出现散在分布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病例间无流行病学关联。
(二)镇乡、街道范围内的暴发:指在同一行政村或集体单位内,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且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三)镇乡、街道范围内的流行:指在同一镇乡、街道范围内,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多例病人传播链不清楚,且呈现持续传播。
(四)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高危病例、重症病例以及轻症病例、流感样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的定义按照国家相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执行。
二、职能分工
(一)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
1.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在市政府或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的领导下,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负总责,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提供相关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调配本镇乡、街道各项资源,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2.村委会
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村甲型H1N1流感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二)镇乡、街道医疗卫生机构。
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镇乡、街道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镇乡、街道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诊治、免疫接种、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专业防控措施。
(三)镇乡、街道其他相关机构。
镇乡、街道其他相关机构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镇乡、街道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防控工作。畜牧部门做好动物流感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并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
三、防控措施
(一)镇乡、街道未出现疫情或出现散发。
采取及时发现病例,控制续发病例发生的防控策略。
1.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镇乡、街道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要求,发现流感样病例后,立即向镇乡、街道卫生院报告;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镇乡、街道卫生院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医生会诊,不能排除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立即向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于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于流感样重症病例,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以及治疗期间发现的病情加重病例应立即向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会诊,不能排除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病例救治: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轻症病例应收治到镇乡、街道卫生院集中诊治,并及时采集疑似病例标本,送当地流感网络实验室检测。流感样重症病例,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以及治疗期间发现的病情加重病例应及时将其转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不具备诊治条件的镇乡、街道卫生院立即将病例转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做好重症病例早期发现和及时转诊的准备工作。
3.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做好医学随访和体温测量。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密切接触者家庭基本生活保障。
4.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组织下和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以及负责卫生防疫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5.镇乡、街道卫生院指导本镇乡、街道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养老院和福利院等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和晨午检工作,对其他集体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必要时组织晨午检工作。
6.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当地群众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镇乡、街道出现暴发。
采取以加强疫情监测、重症病例发现和转诊、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镇乡、街道散发病例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主动监测。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或村级指定的协管人员开展主动入户医学巡视,及时发现流感样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尽快将病例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组织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集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了解本单位职工健康状况,发现流感样病例及时上报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机构。
2.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临床症状较轻且无合并症的确诊轻症病例可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考虑居家隔离治疗。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每日监测体温和病情变化。一旦发现病例病情加重,立即将病例转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
3.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积极配合上级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协助对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相关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工作。
4.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居家医学观察。
5.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协助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定期收集、汇总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及防控信息。
6.必要时,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取消或推迟镇乡、街道内的大型集会,暂停镇乡、街道集市,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强化放假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7.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宣传部门加大宣教力度,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8.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为暴发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提供保障,及时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需求,一旦资源不足,应及时向上级政府申请援助。
(三)镇乡、街道出现流行。
采取以及时发现、转诊重症病例,防止疫情扩散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防控镇乡、街道范围内暴发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下,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病例救治。镇乡、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每日监测病例体温和病情变化,及时发现流感样重症病例和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的高危病例,并立即将病例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
2.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及防控信息,并及时上报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
3.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镇乡、街道防控领导小组取消镇乡、街道内的大型集会,暂停镇乡、街道集市,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强化放假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4.加强镇乡、街道居民外出管理,限制不必要的人员、交通工具的往来。采取卫生检疫措施,防范疫情扩散。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及时向疫情流行镇乡、街道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__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从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综合治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合力解决社会治安存在的普遍问题、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科技支撑原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拓展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广度和深度,整合现有综治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重心下移原则。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搭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20__年,科学规划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严密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20__年底前,平安__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形成,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关怀帮扶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完善。
2016年底前,平安__建设深入开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集中部署开展反恐防暴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组建专门工作力量,配备制式武器和防暴装备,在全区车站、码头、景区、饭店、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武装巡逻,力争做到暴力恐怖案件“零发案”。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区维稳办、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2.严厉打击刑事违法犯罪。针对入室盗窃、扒窃拎包、“两抢”、盗窃车内财物、电信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压发案、打现行”等专项行动,毫不动摇地推进严打斗争,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降低刑事犯罪发案率,提高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
完成时限:20__年10月底
3.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区域、复杂场所、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整治“黄赌毒”和打击犯罪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4.做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市系列重大活动、全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公安__分局、区局、交警__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5.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全面整合、维护原__、四方两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实现对全区主要干道、重点要害部位的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公安__分局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中旬
6.加快社区警务室建设。筑牢“守土有责”意识,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市要求打造5个社区警务示范派出所和__个示范社区,进一步推动基层警力下沉。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7.加强社区安全防范。推动社区安全防范分级分类治理,深入组织开展“无命案街道和无刑事案件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__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8.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动员机制。发展壮大专业化的治安联防队伍,大力发展保安队伍、社区辅警队伍和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量,提高见巡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规范见义勇为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增强基层治安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__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二)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9.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0.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民警、综治、计生、劳动等多平台资源和力量,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水平,互联网采集流动人口信息达到采集总量60%以上。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1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完善调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不间断的排查活动,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会议,全区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2.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民事审判衔接联动工作制度,推动设立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提高调解水平,增强工作效能。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指导推动在各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联合调解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__分局、交警__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3.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人员队伍、工作制度、基础保障建设,再培育推广1-2个以资深人民调解员命名的“品牌化”调解室。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14.加强司法工作室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延伸,在全区各社区深化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推进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帮扶
15.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平台,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6.强化重点人员管理措施。利用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系统,对重点人员实行电子定位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内。
责任单位: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7.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管理“四个规范”,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基层司法所长业务技能、心理知识培训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8.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就业援助(安置)活动,
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9.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联合团区委、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解除服刑人员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中旬
20.开展“阳光起航”青少年爱心帮教工作。以教育矫正和帮教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关爱服务和犯罪预防工作。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公安__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一)统筹社会力量资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工作机制,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发挥社区培育社会协同主体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加大资金以及后勤保障力度,从人、财、物等多方面对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综治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综治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综治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综治干部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