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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申请书

时间:2022-07-04 19:11: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消防申请书

第1篇

作为员工,试用期的工作是应该要做好的,然后递交一份转正申请。那么关于员工转正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1新版员工转正申请书模板五篇,欢迎大家查阅!

员工转正申请书范文1各位领导:

大家好,本人进入___工作已一月有余,自从踏入企业的大门我就深深的被我们企业的这种蒸蒸日上的朝气所吸引了,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工作和了解对我们企业所提出的“以人为本”___人之杰的管理模式和发展理念所打动和感动,走过好多企业第一次被这种把员工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机制和理念所打动。

本人从事汽车修理行业已有10个春秋,我相信___能给我提供一个展现自我完善自我,去不断学习进取的一个平台,我有信心也有意愿,迫切的希望能够融入这个群体这个大家庭,成为___真正的一员,为我们企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为___的明天去拼搏努力进取,同企业一同成长,去展翅翱翔,飞的更高,去更远的前方。

当然因为新店刚刚开业,个个方面都在逐渐完善,目前我们还面领许多的.困难,工作这一个多月我也发现了许多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的地方需要完善,为了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我提出几点建议:领导需要更多的去了解员工的心声,应把我们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到极致。因为员工是企业的根,企业的基础,作为员工我觉得我们应该把___人之杰的理念发挥的极致,首先去完善自身修养,提高素质,因为我们还有许多的缺点和不足,刻苦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维修水平,能更好的去做好领导交给我们的每一项工作,为客户更好的服务,为___的明天做好根基。

我相信只要我们去拼搏努力我们一定能做到,做到能为自己是___的一员而自豪,为___有我们这样的员工而骄傲。

因为被这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和谐氛围所渲染,因为深深的喜欢因为被感动,所以我认为___需要我,我更需要___、希望领导能给予我这个请求,让我成为___真正的一员,谢谢。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员工转正申请书范文2尊敬的领导:

我叫__,于20__年7月14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协助消防管理员一职,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本人工作踏实、认真、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日常工作生活中乐于与人沟通、帮助他人,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转眼间实习已经两个月了,我对大厦消防工作有了更深刻、更具体的认识。在这期间熟悉掌握了大厦消防布局、位置及设备的功能。与关师傅一起配合相关部门及维保厂家做好安全检测工作。

我在消防管理员关师傅指导下,对大厦员工和义务消防员等进行了消防常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和工作指导。跟随关师傅检查消防主机运转情况,做到主机无故障,监督维保厂家对消防设备的定期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部分消防联动设备进行测试(如墙式消火栓、防火卷帘门)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上报,联系相关部门维修。根据《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每天对消防设备进行巡查并做登记。(如灭火器、消火栓压力、安全门是否堵塞、设备是否完好)每周进行工作总结,每月例行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不丢失、不过期,能够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做好检查记录工作。整理各类消防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我跟随关师傅一起做好大厦客户迁入,退租房间的验收工作;配合消防维保厂家对客户房间的消防改造,监督施工现场安全。对区域的安全标示及疏散标志逐一进行完善。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员工转正申请书范文3尊敬的人事部:

我于20__年8月5日进入公司,根据贵的需要,目前担任设计师一职,负责室内设计的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正自学__课程,计划报考__,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__共同发展、进步。

三个多月来,我在公司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

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

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规章制度,即可被录用成为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__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公司的薪金福利情况,从20__年11月起,转正工资调整为4000元/月。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__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员工转正申请书范文4在__这里的三个月工作已经过去了,我很感激大家对我的帮助,也很感激我们这段时间来了学习工作经历,我特别希望能够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但是这样是非常不现实的,我也知道自己的能力有多少,可是在这段时间工作当中,我确实是提高了不少,这是能够看得到的,但还不足以让我骄傲,有的时候我自己也是能够看到的,我需要更加努力的提高自己,短短的试用期就让我有了不一样的体会,学习更多的工作经验,这非常关键,做一名优秀的员工,我的路还有很长,我希望能够循序渐进,能够做到让自己问心无愧,自己满意的同时,让工作做得更好,让领导满意。

回顾近期的工作,确实是有很多困难,也有很多挑战,但是我都一一的去尝试克服了,我感觉自己还是有一定的提高的,过去在学校的时候,我认为自己是马马虎虎,有些东西用一个学生的眼光去看待,是不正确的,来到了这里上班之后,我也得到了很多转变,自己从一名学生的身份到现在转变,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这里的每一位同事对我的影响都很大,帮助也很多,我认为有些东西是工作当中所学不到的,更加是需要自己察言观色,这些是值得我去观察的,是值得我去学习的,我很感激周围的一切,很感激这短短几个月来的所有经历,未来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好,但是我认为有些东西不是一蹴而就是需要时间的,同时也在成长当中得到了进步。

周围很多人对我的影响都很大,但是这几个月的工作确实是非常不错的,我的专业能力展示出来,也是对自己的一个证明,我对自己的专业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在实习工作当中也得到了认可自己的能力,更加是得到了很多发挥充分的证明了自己,同时也在这样的过程当中提高了自己,更多的时候是在社会实践当中才能够看到自己的进步,工作是一个非常奇妙的事情,需要自己用心去对待,需要认真,这短暂的工作教会了我这个道理,所以我一直都在严格要求自己,希望自己能够通过这样的情况去在未来的工作当中更进一步,得到大家的任何让自己也能够不断的提高积累,有些东西本来就不是用嘴巴去说的,在工作上面更加如此,应该用实际行动证明,准确地看到自己身上的缺点,知道自己应该往什么样的方向去转变,纠正缺点才能够知道自己短处在哪里,从而完善。

当然,我也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对工作不是特别细心,我相信自己是能够克服的,有些事情不是靠说一定要用行动去纠正,在这样的工作状态下面,让我更加有信心,也一定会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会对自己的要求更加的高,保证自己能够得到锻炼。

申请人:xuexila

__年__月__日

员工转正申请书范文5尊敬的人事部:

我于20__年六月二十五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__X一职,负责总经办内勤管理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正自学日语课程,计划报考全国研究生硕士,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三个多月来,我在潘总、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潘总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公司的薪金福利情况,从20__年10月起,转正工资调整为____元/月。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申请人:xuexila

第2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村镇房屋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吉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村镇房屋登记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镇,包括建制镇、集镇和村屯。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村镇房屋登记是指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五条县建设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村镇房屋的统一登记和管理工作。

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具体办理建设局授权的村镇房屋登记相关业务。

第二章村镇房屋登记程序

第六条村镇房屋登记遵循以下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申请登记材料,向房屋所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出房屋登记申请。

(二)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房屋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内容。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将申请登记材料统一报送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审核。

(四)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汇同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实地勘测、调查和询问申请人,形成询问结果材料当场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如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五)根据实际情况,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认为有必要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的,依法予以公告。

(六)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经公告和审核无异议后,予以审批、发证,将房屋权利和需登记事项载入房屋登记簿。

第七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第八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可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

第九条委托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人应当提交授权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第十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村镇房屋登记: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是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的房屋;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事实相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村镇房屋登记:

(一)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二)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三)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四)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五)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三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第十四条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的,经查阅村镇房屋登记档案,已有登记且登记记载事项与权利人申请情况相一致的,应提交房屋四邻证明、村委会证明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机构证明文件,并经在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并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第十五条房屋登记资料要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

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要求出具房屋证明的,需交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十六条村镇房屋登记分为:

(一)初始登记;

(二)转移登记;

(三)变更登记;

(四)他项权利登记;

(五)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等事实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单位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建制镇规划区内建房的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明、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规划、质检、消防等部门其他的证明材料)、房屋竣工图纸、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集镇(乡)、村(屯)规划区内建房的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明、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规划、质检、消防等部门其他的证明材料)、房屋竣工图纸、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个人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建制镇规划区内建房的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村镇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房屋委托测绘合同书、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集镇(乡)、村(屯)规划区内建房的需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村镇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房屋委托测绘合同书、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第十八条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第十九条村镇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初始登记。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办理村镇房屋转移登记:

(一)买卖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测绘报告、完税证明、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二)互换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公证机关公证的互换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测绘报告、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三)赠与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合同书、房屋测绘报告、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四)继承、受遗赠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继承证明或受遗赠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双方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五)房屋分割、合并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分割协议或合并协议、房屋测绘报告、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建设管理部门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村镇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座落的镇区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测绘报告、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以房屋设定抵押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登记。

申请房屋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抵押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村镇房屋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为完成抵押权登记所必需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申请房屋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房屋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身份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十四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第二十五条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县建设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处有权依据县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县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第四章村镇房屋调查测绘

第二十六条村镇房屋调查测绘坚持先行试点,摸清情况,逐步总结,规范运作,逐步推进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选择个别乡镇驻地及村屯进行试点,组织开展范围内的房屋调查测绘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村镇房屋产籍管理基础档案。

第二十八条村镇房屋调查测绘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房屋座落调查;

(二)房屋产权人,产权性质,产别和产权来源调查;

(三)房屋层数、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调查;

(四)房屋用途、用地性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调查;

(五)房屋分层、分户调查;

(六)墙体归属,产权纠纷和他项权利记录;

(七)绘制房屋调查测绘图。包括:

村镇房产分幅平面图。主要反映范围内村镇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等基本情况。

绘制的比例一般为1:500或1:1000。

村镇房产分丘平面图。分丘图是分幅图的局部图,主要反映丘内所有房屋及其用地情况、权界位置、界址点、房屋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四至关系、权利状态等要素。

绘制的比例一般为1:100或1:200。

村镇房产分户平面图。分户图是在分丘图基础上,以一户产权人为单位,表示房屋权属范围的细部图。

绘制的比例一般为1:200。

房产测量草图。包括房产分幅图和分户图草图。实地记录地块、建筑物、位置关系和房产调查内容,是填写房屋登记表的原始根据。

第3篇

(1)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无劣迹证明。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非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证明。

(5)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6)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7)场所位置图等。

2、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受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夏洪伟一个工作日)。

3、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夏洪伟3个工作日)。

4、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齐全的对申请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1个工作日内)。

5、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人员对场所实地进行考察,并当场反馈意见。

6、考核意见结果向主管局长汇报,由主管局长审批。

第4篇

1、到市局质量科申请,填写申报表;

2、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执行标准文本、检测报告等材料;

3、市局进行现场审核,写出审查报告上报省局。

二、*省企业质量体系认可申报

1、到市局质量科申请,填写申报表;

2、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执行标准文本、检测报告等材料;

3、市局组织对企业质量手册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写出审查报告上报省局。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

1、到市局质量科申报,填写申请表;

2、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环保证明等材料;

3、按省局要求,市局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条件、检测手段、是否满足申报生产许可证的基本要求等进行现场审核,并将初审情况上报省局;

4、国家总局或省局派出审查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合格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发证。

四、省免检产品申报

1、到监督科申请,填写申请书;

2、提供连续三年省级以上监督抽查或定检合格报告、质量管理手册、产品在全省行业名次排位;

3、市局审查,后上报省局。

五、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

1、到市局监督科申请,填写申请书;

2、市局对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代码证书和质量管理手册进行审查;

3、材料合格后,由评审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4、评审合格后,市局组织对产品进行发证抽样检验;

5、检验合格后,市局将评审报告上报省局。

六、监督抽查定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公告、公示、新闻媒体曝光、经济处罚、整改五项制度进行处理。

1、帮助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

2、企业写出整改报告报市局监督科;

3、企业提供复查申请,市局组织进行抽样检验;

4、整改结果上报省局

七、质检机构计量认证/质量认可程序文件审核

1、到市局监督科申请;

2、市局对质检机构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程序文件及申请书进行审查;

3、市局将审查意见上报省局。

八、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办理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申办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到省局进行新产品申请型式批准或样机试验,省检合格后,取得样机合格证;

3、考核发证

⑴、省管产品:由省局进行考核发证;

⑵、市管产品:市局对申办单位的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证明、产品技术标准、检定规程(检定方法)、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文件(或制度)等材料进行审查,对申办单位计量法制管理、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进行现场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4、收费依据:按豫价字〔1992〕137号文件规定收费。

九、计量合格确认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市局对企业计量合格确认体系文件、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内审报告进行审查;

3、考核:⑴、A级计量合格确认由省局组织考核;⑵、B级计量合格确认由市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考核;

4、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十、计量标准考核

1、到市局计量科申请;

2、市局对企业的计量标准考核申报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等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对不属于市局考核范围内的报省局进行考核;

3、市局聘请考评员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

4、市局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审核合格后颁发证书。

十一、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1、到市(县)局标准化科(标准计量股)申请,填写申报(任务)书;

2、到县局申报的,由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评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局标准化科;

3、到市局申报的,由市局对申请及申报(任务)书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初审;

4、市局对初审通过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列入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计划,下达承担单位实施;

5、市局对初审通过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申请和申请(任务)书上报省局。

十二、无公害产品专营市场(店、柜)申报

1、到市(县)局标准化科(标准计量股)申请,填写申报书;

2、提交营业执照、管理制度、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供货协议、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3、到县局申报的,经县局初审合格后,由市局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

4、到市局申报的,由市局初审后组织评审;

5、对评审合格的,下发批准文件及铜牌。

十三、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1、到市局标准化科申请;

2、市局按照《*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对企业标准文本进行初审:

⑴、属于省级备案的企业标准,要求企业到省局备案;

⑵、对申报的企业标准文本不合格的退还企业进行修改;

⑶、企业申报的企业标准,由标协等中介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通知企业参加审查企业标准的会议;

⑷、按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由担任审查的专家组长进行确认;

3、提交企业标准备案书、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审查纪要及汇总表、审定人员名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式三份报市局标准化科备案;

4、企业产品标准在符合有关规定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备案程序。

十四、代码工作

1、新办代码证和换证、变更、迁入、迁出:

⑴、申办单位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申请,提供有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行政机关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印鉴、身份证,填写申请表;

⑵、交费:依据发改价〔2003〕82号文件规定交费;

⑶、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领取证书;

2、年检代码证:

⑴、携带代码证书(电子副本)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照(企业营业执照、行政机关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印鉴、身份证、填写申请表;

⑵、交费:按发改价格〔2003〕82号文件规定交费;

⑶、2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服务大厅42号窗口领取证书。

十五、锅容管特使用证申办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设备图纸、合格证、开工报告、检验合格报告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24小时;

4、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文件规定收费。

十六、锅炉安装许可证申办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手册、单位技术人员、设备明细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5、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规定收费。

十七、锅炉化学清理方案工作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清洗单位资质、清洗方案、清洗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24小时。

十八、锅容管特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

1、申请人持使用单位介绍信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并提交1寸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时限:工作日内80小时(含考核、发证时间);

3、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88号文件规定收费。

十九、气瓶充装单位资质申报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办单位提交的充装质量保证书、图纸和当地政府注册登记证复印件、消防意见书及储罐资料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二十、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委员会资格初审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本单位焊工清单和技术人员、设备清单进行审核;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二十一、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安全认可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和资格考核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4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二十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技术资料初审

1、到市局锅炉科申请,填写申请表;

2、市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质量手册、工厂概况、当地政府注册登记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查;

3、承诺时限:工作日内80小时;

4、报省局审批;

5、收费依据:按豫价市字〔1992〕088号文件规定收费。

二十三、行政复议

1、当事人认为县级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局行政复议办公室(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

2、市局在5日内进行审查,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3、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4、市局复议办自受理申请之日7日内,将行政复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5、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5篇

【报告描述】

政府投资项目中,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的,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而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国内外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拟建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是项目方为获取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贷款贴息等。

【报告目录】

第一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条件

一、项目法人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单位近几年财务状况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3、项目建设内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5、项目目前进度

三、项目结论

第二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

二、产品方案

1、产品介绍

2、产品特点

3、产品技术参数及先进性

第三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市场分析

一、产品市场现状分析

1、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产品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3、产品市场供需情况

二、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1、主要生产厂商和国力生产力布局

2、产品竞争趋势

3、项目单位优势及产品市场竞争力分析

三、产品市场前景预测

四、项目产品市场推广策略

第四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建设条件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1、厂址选择

2、自然条件及环境

3、工程地质条件

4、经济发展及投资优惠

5、原材料及能源供应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土建工程

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3、原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方案

第五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技术

一、工艺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二、产品生产工艺介绍

三、主要设备选型及购置方案

第六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劳动安全

一、环境保护

二、节能措施

三、生产安全设施

四、消防

第七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

一、项目单位组织机构

二、项目劳动定员和职工培训

计划

第八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建设期、进度安排和招投标

一、项目建设期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三、项目招投标计划

第九章船用复合岩棉板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二、总投资估算

三、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第十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一、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

二、财务评价

三、不确定性分析

四、社会效益分析

第十一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

一、政策法规风险

二、市场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技术风险及防范对策

四、管理风险及防范对策

五、人员风险及防范对策

六、财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七、成本控制风险及防范对策

第十二章船用复合岩棉板项目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

附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6)申请贴息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定的贷款协议;

第6篇

答:首先需要申报单位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到市级大厅办理,5000万元以下的到相应区县工商大厅办理。

然后建议去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需要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接到申请单位的报告和《申报表》后 7 天内,派分管参谋进行现扬勘察,按审核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的,由分管参谋签署意见,交大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办证费,然后由大队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办理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消防安全许可证》之后再去办理食品、公共卫生、餐饮许可证,需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以内,可同步进行。需要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图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等。

由于涉及到餐饮、文化娱乐、洗染等行业问题需要去环保局环评处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变更与年审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或《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申请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及批复。环评登记表工作时限为1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工作时限为2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书为30个工作日。

住宿业需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等。

文化娱乐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到文化委办理,工作时限为20个工作日。需要提交有娱乐经营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和营业面积;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等。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到相应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卫生、环保、食品卫生、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申报单位拿到营业执照之后到公安局刻制公章,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之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需要到质量监督管理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之后办税务登记,需到税务机关提交营业执照、 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有偿租赁的提供租房合同原件,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办理统计登记需到统计局提交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上述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除提交证件或者证明外,还应当提交《单位基本情况表》。

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需到消防局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第7篇

为理顺外商投资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1991年1月20日起试行《涉及用地的外资企业申请审批程序暂行规定》。请你们在执行中,注意认真总结经验,以便不断完善。

涉及用地的外资企业审批程序暂行规定

------------------------------------------

|次序|主办单位|    审批内容      |应提交的文件  |时间要求|      说明        |

|--|----|---------|-------|----|---------|

|    |        |  对投资项目进行  |投资者身份证  |        |涉及房地产旅游、农|

|  1 |外资局  |  初审,原则同意  |明、资信证明,| 5天以内|业科研等类项目须  |

|    |        |  者发给立项申请表|投资申请书    |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

|--|----|---------|-------|----|---------|

|  2 |规划局  |  对选址提出意见  |立项申请表    | 7天以内|                  |

|--|----|---------|-------|----|----- ---|

|  3 |环保局  |  审批环境影响    |立项申请表、  |        |(2)(3)程序可  |

|    |        |  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 7天以内|    交叉进行      |

|--|----|---------|-------|----|---------|

|    |计委或经|  对投资项目进    |应提交项目    |        |                  |

|  4 |委(老企|  行审查,同意    |建议书、立项  | 7天以内|                  |

|    |业改造)|  者准予立项      |  申请表      |        |                  |

|--|----|---------|-------|----|---------|

|  5 |土地局  |  割给用地蓝线图  |立项批文、选  | 5天以内|                  |

|    |        |                  | 址意见书     |        |                  |

|--|----|---------|-------|----|---------|

|  6 |计委或  |  审批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15天以内|    外商投资企    |

|    |  经委  |    研究报告      |及相关材料    |        |    业免办此项    |

|--|----|---------|-------|----|---------|

|    |        |  审批设立企业,  |              |        |                  |

|    |        |发给批准文件和批准|立项批文、合  |        |                  |

|  7 |外资局  |证书,同时抄送计  |同、章程、董  | 7天以内|                  |

|    |        |委、经委、经贸委、|  会组成名单  |        |                  |

|    |        |建委等部门备案    |              |        |                  |

------------------------------------------

------------------------------------------

|次序|主办单位|    审批内容      |应提交的文件  | 时间要求|      说明        |

|--|----|-----------------|----|--------- |

|    |        |                  |批准文件、批准|         |                  |

|  8 |工商局  |  办理注册登记,发|证书、环境影响|  7天以内|                  |

|    |        |    给营业执照    |    报告书和上|         |                  |

|    |        |                  |    项所列文件|         |                  |

|--|----|---------|-------|----|--------- |

|  9 |规划局  |  核发建设用地    |    立项批文  |  7天以内|                  |

|    |        |    规划许可证    |              |         |                  |

|--|----|---------|-------|----|--------- |

|    |        |                  |  计委和外资局|         |                  |

|    |        |                  |批文、用地蓝线|         |  由建委召集有    |

|10  |  建委  |  召集有关部门对  |  图、规划许可|20天以内 |  关部门联席会    |

|    |        |初步设计进行会审  |证、设计文件及|         |议,程序可交叉进行|

|    |        |                  |消防、卫生、劳动安       |                  |

|    |        |                  |  全等部门意见|         |                  |

|--|----|---------|-------|----|--------- |

|    |        |    核发建设      |  上项文件及用|         |由建委召集有关部  |

第8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含进出口企业,以下统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必须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分别申请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三条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审批,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与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发证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第二章批发经营许可

第五条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三)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六)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八)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证明;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制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七)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八)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

第八条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除具备本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相关资质,具备必要的安全保管技术措施和配送服务能力;其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颁发管理。

第三章零售经营许可

第九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五)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以及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决定不予核发许可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批发企业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和存有实物的批发场所。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

第十三条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第十四条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并留存2年备查。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在购买或者销售后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许可范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对变更许可事项的,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原许可证,换发新许可证。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储存仓库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烟花爆竹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的,应当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立即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

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核发许可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名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况及批发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报告安全监管总局。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报告的,撤销其相应资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批发企业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批发企业未建立并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的,或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未按规定将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除依据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罚外,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仓储设施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未按本实施办法办理变更手续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限期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等由安全监管总局规定式样。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式样。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

第9篇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民房是指独立拥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件的居(村)民个人(家庭)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仅供本人(家庭)居住生活的低层建筑,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现有住房的围墙、大门、楼梯等附属构筑物或设施。

第三条县城规划区内民房建设活动适用于本规定。一切民房建设活动应符合县城总体规划。

第四条县城规划区域划分

规划区:东至规划东环路、西至河、南至河、北至规划北环路。(规划面积约53.8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至路,西至高速公路,南至省道,(规划面积约10.8平方公里)

第五条民房建设控制范围

(一)中心城区区域,原则上只限建设一层平房。

1、经专业机构鉴定属危房的建设划分:

(1)对位于近两年内没有拆迁改造计划地块的民房,经核实批准后同意原址翻建。

(2)对已确定开发主体或已列入建设开发计划地块的民房,不准建设,由拆迁主体先期拆迁或者由属地政府租用同等条件的房屋供其居住,所发生的费用待该地块开发时一并计入拆迁成本,由该地块开发主体承担。

2、对近两年没有拆迁改造计划,位于成片居住区内,且周边民房基本建成的地块,经审核批准后,同意按与周边建筑整体环境相协调建设。

3、二层及二层以下的片住宅区内不符合日照、消防、施工安全要求的,不准新建二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

(二)规划区内、中心城区外的区域,符合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可建低层住宅建筑。

1、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村庄发展需要,确定建设控制范围,在该范围内经批准后允许建设民房(重要节点除外)。在确定建设范围外,原则上不准新建民房。

2、经专业机构鉴定属危房的,且该地段近两年内没有拆迁改造计划的民房,经核实批准后同意原址翻建。

第六条民房建设建筑面积控制规模

民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每户小于300m2,若一户超过300m2,按其它相关建设程序另行审批;个人所建建筑超过居住使用范围的,仅限于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有利于城市景观且符合县城总体规划。

第七条民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内容

(一)居(村)民向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颁发民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来源或权属证明复印件(涉及其它管理部门的,应当附有管理部门的意见);

3、选址位置图(1/5000—1/10000),用地平面图(1/500—1/2000);

4、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常住人口证件复印件;

5、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须持回大陆定居证件复印件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6、居委会(村委会)、建管所、国土所、乡镇人民政府的初审意见;

(二)居(村)民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土地批准证件后,申请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民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八条民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内容

(一)居(村)民向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常住人口证件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原有房屋产权证明;

6、房屋位置示意图;

7、房屋建筑施工图;

8、居委会(村委会)、建管所、国土所、乡镇人民政府的初审意见;

9、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须提交建房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居(村)民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或虽开工又长期停工,且停工时间超过6个月,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未获批准或延期又到期的,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居(村)民建房开工前,向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线(复线),工程竣工后,须向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验收合格后,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规划工程验收合格证。

第九条村民宅基地选址

(一)村民宅基地应选择在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出200㎡。

(二)按照规划要求,需要搬迁的村庄不得新批村民宅基地。

(三)位于中心城区、工业区及城市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禁止新批宅基地。

(四)列入农地挂钩拆旧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庄禁止新批宅基地。

(五)新批宅基地由国土管理部门以及所在乡镇进行资格审查。

(六)村民宅基地不得私下转让、买卖,否则国土管理部门不予对其办理相关证件。

第十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遗失补办需提供资料:

(一)书面申请;

(二)县城建档案馆原规划证件存档复印件;

(三)在有效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需报刊原件)。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程序

(一)审批内容变更:符合规划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变更,并提供如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变更图纸。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不得因土地权属改变而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

第十二条民房建设高度控制标准

成片居住区内,一层层高控制在3.6米以内,二层层高控制在3.4米以内,沿主次干道两侧,底层层高控制在4.2—4.5米,标准层控制在3.5米以内,隔热层控制在60厘米以内,室内地坪高度不得高出最近处城市主次干道45厘米。

第十三条未按规定程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居民建住宅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的,吊销违法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工程造价5%至10%的罚款直至拆除。

未按规划要求退让道路红线的;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的;擅自改变建筑主要立面的;擅自改变建筑色彩的;擅自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的;擅自改变建筑性质的;擅自改变建筑高度、室内平面的;其他违反规划审批内容的。

第十五条民房建设规划审批程序

(一)居(村)民持相关必备资料提出建房申请;

(二)建房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三)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四)乡镇建管所、国土所意见;

(五)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

(六)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第10篇

我,转眼已在招行度过两个春秋。我虽是一名普通的保安员,但在我心中,支行就是我的家,领导是我的家长,行里的职工是我的兄弟姐妹,行里的事就是我自己的事,我要精心守护我的家,使它在安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我明白作为一个家庭成员,一名保安员“守卫招行、守卫我家”的责任重大。

银行安全保卫是一项特殊的、并具有很大危险性的工作,可我没有因此而胆怯、畏惧。卡内基钢铁公司总裁齐瓦勃曾经说过“我们不是在为老板打工,更不是单纯为了赚钱,我是在为自己的梦想打工,为自己的远大前途打工。我们只能在业绩中提升自己。”因此,我们必须秉承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干好日常看似平淡的工作,要想得到,做得全。坚决完成上级领导交给们的每一项任务,做到让领导放心。随着招行安全保卫工作的不断开展,我经常思索:如何才能更进一步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提高我们警员的自身的素质和工作能力!现总结如下

一、立足本职工作,处理好每向任务

年我来到招商凤起支行直到现在,我主要负责支行营业大厅和自助银行值班及日常清机,押运的保卫任务.记得刚到招行时,为了能快速进入角色,熟悉工作.我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学习招行保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立即向班长及老同志请教.在支行大厅值班时见到有客户向大堂经理咨询时我就在一边仔细的听着,然后默默的记下来,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及时主动地向大堂经理请教,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平时工作中,我学会了塌实,勤奋,务实,兢兢业业地干好每一项工作,所以我很快就熟悉了工作技巧。赢得了许多客户的好评.我记得第一次被客户表扬时是一次我在支行大厅值班,当时客户很多,我见到一位年纪30岁左右的客户东张西望,我就主动上前问到:“您好,先生,请问您需要办什么业务?”客户回答说:“我有一笔钱要汇到深圳的一个朋友那里,要填什么单子吗?”我说:“要填的,请问你要汇的金额大吗?”客户说:“三十多万吧,”我说:“那手续费可能高一点。大概需要1000多元的手续费”客户吃惊的说,“以前不是50元就够了吗?”于是我耐心的向客户解释说:“不好意思,我们这里系统刚升级过,汇款方式有所变动,以前通过转账的方法汇出去的,要第二天才能到账,系统升级后该业务已经取消了。接着我就向该客户介绍了网上银行专业版,然后告诉他如果通过网上汇的话手续费只有0.2%而且是50元封顶的!该客户得知一卡通在网上转帐时,他立刻就填写了开护申请书和网上专业版申请书,使该客户减少了等待时间,在我的帮助下很快办理了业务。临走时,该客户来到大堂经理面前微笑着说:“你们保安服务态度很好,没想到你们保安也这么懂业务,我很满意。”然后走到客户意见簿上写道:“保安服务态度非常好,服务也比较专业,请领导给予表扬。”虽然是短短的两行字,但但确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

二、勤学苦练、强化自身素质

无论做任何事,务心竭尽全力,因为它能决定一个人事业的成账。我深知,作为银行的警员,平时接触现金的机会多,所以必须具备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否则就容易出问题,而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才能提高自己的整体工作水平与战斗力。

俗话说的好:“打铁还得自身硬”,如果自己都一知半解又怎么能令客户满意呢?所以我几次参加保安公司、金融系统及招商银行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并在小队组织学习时参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民道德规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法》等活动,平时小队长还要求我们互相帮助沟通交流的学习心得、不定期摘选优秀文章在班上宣读并结合实际交换看法等,形成了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不但提高了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修养,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大家处理问题时的思维方式,还促进了彼此间的友谊,可谓一举多得。

在参加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也积极参加体能训练,内容包括: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三十分钟的俯卧撑、哑铃等体能练习,休息时还参加爬山等运动。坚持完成预期目标,保质保量地完成训练计划。我刚开始时出现了叫苦叫累的现象。但我明白作为银行的经警,只有练就了过硬的业务本领和有强壮的体能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辅警作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没有日常刻苦的训练,关键时刻怎么能发挥出我们的作用呢?

第11篇

我,转眼已在招行度过两个春秋。我虽是一名普通的保安员,但在我心中,支行就是我的家,领导是我的家长,行里的职工是我的兄弟姐妹,行里的事就是我自己的事,我要精心守护我的家,使它在安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我明白作为一个家庭成员,一名保安员“守卫招行、守卫我家”的责任重大。

银行安全保卫是一项特殊的、并具有很大危险性的工作,可我没有因此而胆怯、畏惧。卡内基钢铁公司总裁齐瓦勃曾经说过“我们不是在为老板打工,更不是单纯为了赚钱,我是在为自己的梦想打工,为自己的远大前途打工。我们只能在业绩中提升自己。”因此,我们必须秉承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干好日常看似平淡的工作,要想得到,做得全。坚决完成上级领导交给们的每一项任务,做到让领导放心。随着招行安全保卫工作的不断开展,我经常思索:如何才能更进一步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提高我们警员的自身的素质和工作能力!现总结如下

一立足本职工作,处理好每向任务

20**年我来到招商凤起支行直到现在,我主要负责支行营业大厅和自助银行值班及日常清机,押运的保卫任务。记得刚到招行时,为了能快速进入角色,熟悉工作。我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学习招行保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就立即向班长及老同志请教。在支行大厅值班时见到有客户向大堂经理咨询时我就在一边仔细的听着,然后默默的记下来,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及时主动地向大堂经理请教,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平时工作中,我学会了塌实,勤奋,务实,兢兢业业地干好每一项工作,所以我很快就熟悉了工作技巧。赢得了许多客户的好评。我记得第一次被客户表扬时是一次我在支行大厅值班,当时客户很多,我见到一位年纪30岁左右的客户东张西望,我就主动上前问到:“您好,先生,请问您需要办什么业务?”客户回答说:“我有一笔钱要汇到深圳的一个朋友那里,要填什么单子吗?”我说:“要填的,请问你要汇的金额大吗?”客户说:“三十多万吧,”我说:“那手续费可能高一点。大概需要1000多元的手续费”客户吃惊的说,“以前不是50元就够了吗?”于是我耐心的向客户解释说:“不好意思,我们这里系统刚升级过,汇款方式有所变动,以前通过转账的方法汇出去的,要第二天才能到账,系统升级后该业务已经取消了。接着我就向该客户介绍了网上银行专业版,然后告诉他如果通过网上汇的话手续费只有0。2%而且是50元封顶的!该客户得知一卡通在网上转帐时,他立刻就填写了开护申请书和网上专业版申请书,使该客户减少了等待时间,在我的帮助下很快办理了业务。临走时,该客户来到大堂经理面前微笑着说:“你们保安服务态度很好,没想到你们保安也这么懂业务,我很满意。”然后走到客户意见簿上写道:“保安服务态度非常好,服务也比较专业,请领导给予表扬。”虽然是短短的两行字,但但确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

二勤学苦练、强化自身素质

无论做任何事,务心竭尽全力,因为它能决定一个人事业的成账。我深知,作为银行的警员,平时接触现金的机会多,所以必须具备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否则就容易出问题,而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才能提高自己的整体工作水平与战斗力。俗话说的好:“打铁还得自身硬”,如果自己都一知半解又怎么能令客户满意呢?所以我几次参加保安公司、金融系统及招商银行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并在小队组织学习时参加了“xxxx”重要思想、《公民道德规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法》等活动,平时小队长还要求我们互相帮助沟通交流的学习心得、不定期摘选优秀文章在班上宣读并结合实际交换看法等,形成了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不但提高了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理论修养,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大家处理问题时的思维方式,还促进了彼此间的友谊,可谓一举多得。

在参加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也积极参加体能训练,内容包括:队列训练、擒拿格斗、三十分钟的俯卧撑、哑铃等体能练习,休息时还参加爬山等运动。坚持完成预期目标,保质保量地完成训练计划。我刚开始时出现了叫苦叫累的现象。但我明白作为银行的经警,只有练就了过硬的业务本领和有强壮的体能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辅警作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没有日常刻苦的训练,关键时刻怎么能发挥出我们的作用呢?所以,我不怕苦,不怕累一直坚持。

第12篇

申请人w公司的索赔要求和理由

双方签订的生效后,w公司积极开展了建厂、安排番茄种植等一系列工作。为使1995年7月正式投产,w公司进行了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国内配套设备的购置、9200亩番茄的种植(95年3500亩、96年5700亩)、派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学习培训、办理报关商检、保险、进出口、工商登记、土地购置、仪器卫生检验以及保险、消防等手续。同时,w公司还从1995年3月至1996年4月付给被申请人810万人民币和13万美元。

但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s公司既没发运任何设备,也未支付分文用于生产启动的预付款,其违约行为造成w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

为了弥补w公司的损失,更主要的是w公司出于友好合作的良好愿望,双方于1995年8月17日签定了《备忘录》和《补充协议》。《备忘录》规定:为了弥补w公司种植者种植番茄的经济损失,s公司于1995年11月底前偿付w公司20万元人民币。《补充协议》规定s公司应于1995年9月底前发运设备。

但s公司仍未履行上述义务,既未支付20万元人民币,又未发运设备,致使w公司的经济损失继续扩大,双方于1995年12月2日进行紧急协商。为了保证96年度的生产能如期进行,双方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s公司于1996年2月15日将番茄酱设备装船发运离港。

s公司逾期仍没有发运设备。而番茄生产的性很强,双方于1996年3月8日再次签定《设备发运协议》, 《协议》规定s公司必须于1996年3月27日前把全套番茄酱生产线设备(包括化验仪器和设备配件)空运到北京航空港交货,s公司则保证退款。

该《协议》签定后,w公司做好了接运、安装的一切准备工作。为了及时接运设备,申请人按照集装箱的数量组织安排了14辆国内卡车前b市空港。但s公司仍未发运任何设备。3月28日17时,w公司致电s公司:“如不能在3月31日前到达b市航空港,我方将向贵公司提出赔偿追索起诉。

1996年4月初,双方就合同履行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当时传闻国家将不再对补偿贸易项目的进口设备实行减免海关税的优惠政策,在s公司承诺海关税由其负担并保证w公司7月份试车投产的前提下,双方拟以建立合资企业的方式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有关合资企业的协议及各项文件并未签字和报批,而经证实国家对补偿贸易项目的进口设备实行减免海关税的优惠政策截止期是1996年底,因此,拟建合资企业事项并没有实际取代原补偿贸易合同。

对合同继续履行有实际意义的是4月5日《关于由补偿贸易改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和《关于合营企业设备购置协议》中关于设备到货期的规定,在《关于由补偿贸易改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中规定,s公司应在4月下旬完成设备的购置发运工作。《关于合营企业设备购置协议》中规定,分两批运到中国t港:第一批货于 1996年5月20日到岸,第二批货不得迟于6月20日到岸。

w公司按照约定继续进行1996年的番茄种植和番茄酱的生产准备工作。但在4月27日,w公司接到s公司写为“4月19日”的传真和设备生产厂家4月18日、4月26给被申请人的传真,告知设备可能延迟装运、最早的航班也只能在6月29日以后到达、设备主件“蒸发罐”有可能被转卖、不能保证在96年的番茄生产季节投产。w公司立即回传真表示拒绝:“任何晚于5月10日启运设备的安排,我们都是不能接受的。”并明确告诉s公司:“请贵公司注意:如果由于设备不能及时到货,而影响我司安装生产,我司将不会再进行这项易,而要求退回催款,追赔损失。”

5月2日,s公司传真告诉w公司,他们“在设备问题上遇到了很大的麻烦……请你们不要进行今年的番茄种植计划。”这意味着:不仅96年已经大面积种植的番茄、与种植者签定的番茄收购合同等事项将必须赔偿,而且w公司96年生产番茄酱的工作计划也已经落空。这是w公司所无法接受的,w公司在5月3日的传真中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态度,并强调“再次提醒贵公司注意,如果设备不能如期到货,我司将对贵公司提出索赔起诉。”

随后,w公司被告知番茄酱生产设备主要部件已被生产厂家转卖,重新生产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周期,96年投产已毫无可能。由于s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已给w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5月17日,w公司传真s公司:“鉴于上述情况,我司不得不决定,中止我们之间的协议关系,要求贵方全部退回我们预付的设备款项,并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s公司对于w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解除合同的要求置若罔闻,在5月20日的传真中单方面将设备的装运日期改变为96年年底,并要发运少量对投产无实际意义的设备,这是一种单方面的人为地扩大损失的行为。w立即告知s公司:即使s公司发运了设备,w公司也不提货,自1996年5月17日后,双方只就处理合同解除的遗留问题进行商谈,不存在合同继续履行的问题。

对于w公司如此明确态度,被申请人继续一意孤行,在6月3日传真中,s公司要求w公司以书面方式明确,”否则,部分设备的装运将按计划进行。”w公司当即将“关于重申终止补偿贸易合同的函”传真给s公司,重申:“1、自1996年5月17日,终止双方所签合同。2、要求退还我方向你方支付的预付款。3、要求赔偿我方相关投资损失。”

此后,s公司竟然违背国际商贸的一般准则,单方面人为地扩大损失,在7月中旬和8月初,w公司收到s公司分别于6月17日和7月18日发运部分货物的通知,这两批货物在价值不足设备款的15%;在项目上属于支架、镙栓等非主要零部件,根本无法形成生产能力,理所当然地为w公司所拒绝。

w公司所遭受的巨大经济损失,是由于s公司不履行补偿贸易合同的行为造成的。因此,w公司请示仲裁庭:裁决解除双方的《补偿贸易合同》; 裁决s公司退还w公司预付的设备款810万人民币和13万美元,并补偿该款项的银行同期利息。

裁决s公司赔偿w公司的经济损失。其全部损失包括:(1)设备预付款人民币810万元、美元13万元;(2)设备预付款的银行同期货款利息,共计人民币117.5万元(截止到1996年12月),请求仲裁庭按实际发生的利息裁决;(3)厂房建安损失,按实际发生额计算为人民币435万元;(4)种植番茄损失,按实际发生额计算为人民币514.3万元(5)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5.358万元。

被申请人s公司的答辩陈述和理由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后,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于1996年8月20日按w公司《仲裁申请书》中提供的s公司在h的法定地址用特快专递向s公司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 。1996年8月22日,快件公司通知仲裁委员会局称在h的公司已关闭,该书件被退回。

1996年9月5日,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又按w公司提供的s公司b市办事处的地址用挂号再次向其寄送了本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但s公司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指定仲裁员、提交答辩书和反诉材料。

1996年10月30日,仲裁委员会秘书局仍按s公司b市办事处的地址向其委托送达了本案仲裁通知的复印件、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要求s公司按仲裁规则的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如逾期不提交,仲裁委员会将继续进行仲裁程序。但s公司仍未提交任何书面材料。

w公司按照仲裁规则指定了仲裁员。由于s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指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仲裁员委员会主任根据仲裁规则第26条之规定为其指定了仲裁员。由于双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共同指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没。三位仲裁员于1996年12月17日共同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1996年12月17日,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委托e律师事务所向s公司送达了开庭通知。

1997年2月18日,仲裁庭如期开庭审理本案,w公司派仲裁人出席了庭审,而s公司未派代表或仲裁人参加开庭,也未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42条“仲裁庭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不出席,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裁决”的规定对本案进行了缺席裁理,在庭审过程中,w公司就事实作了口头陈述并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

1997年2月20日,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委托e律师事务所向s公司送达信函,将开庭情况告知s公司,要求其如对w公司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有意见或异议,或者要求仲裁庭对本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应在1997年3月14日前以书面开工提出,逾期,仲裁庭将不再接受过期材料,并将根据现有书材料和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决。

1997年3月11日,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委托e律师事务所向被申请人寄送了w公司庭后提交的补充意见及附件,要求s公司如有意见或异议,应于1997年4月4日前书面提出。逾期,仲裁庭将不再接受过期材料,并将根据现有书面材料和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决。但s公司始终未提交任何书面材料。

[仲裁庭意见]

关于适用法律

本案当事人在《补偿贸易合同》第十二条中已约定,双方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因此,本案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关于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本案合同是一项补偿贸易的合同,除《补偿贸易合同》外,还 有2个合同:即《设备进口合同》和《产品返销合同》。

根据《补偿贸易合同》第十条规定,《设备进口合同》是其附件a,《产品返销合同》是其附件d,连同其他附件,构成合同的完整性。《补偿贸易合同》只是在包括所有附件时,才完全有效,而且《补偿贸易合同》第一条3款规定:“附件a、b、c、d、f、g是不可撤销及具有同等效力。”因此,仲裁庭认定,所称履行本案合同,包括作为a的《设备进口合同》和作为附件d的《产品返销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作为本案合同的附件a的,《设备进口合同》第二条2款明确规定“设备主要部件装船离岸的最后日期不迟于1995年5月20日,剩余部件将在1995年6月15日前空运到港。

仲裁庭也注意到,即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的近一年后,s公司还在向w公司表示 “很遗憾在欧洲我们在设备问题上遇到了很大麻烦”。这就是说,虽经w公司多次给予 s公司以额外的时间来履行合同,s公司仍就没有能力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九条一、二、款的规定,w公司有权解除合同。w公司于1996年5月17日和6月6日两次书面通知s公司“自1996年5月17日,终止双方所签的补偿贸易合同”是合法的,仲裁庭认定这两个书面通知是有效的。

关于w公司的仲裁请求

(1)仲裁庭支持w公司的第1项仲裁请求,仲裁庭认定:解除《补偿贸易合同》;该合同,连同包括《设备进口合同》和《产品返销合同》在内的各个附件,都已于1996年5月17日终止。

(2)仲裁庭审阅了w公司提交的文件、单据和证据,证明w公司确实在不同月份向被申请人支付了预付设备款等共计人民币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由于s公司没有履行设备交货义务,w公司的第2项仲裁请求应予支持。仲裁庭认定:s公司必须在本裁决规定的限期内向w公司支付人民币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

(2)仲裁庭还认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仲裁庭审阅了w公司提交的“利息计算依据”,认为是合理的,申请人只计算到1996年12月,仲裁庭认为应考虑w公司的“请求仲裁庭按实际发生的利息裁决”请求,利息应计算到本案的裁决之日,即1997年7月10日(175,000+8,100,000+130,000×0.01× 6.3=1,753,277)。仲裁庭认定:被申请人必须在本案裁决规定的限期之内向申请人支付利息人民币1,753,277元。

关于w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

仲裁庭审阅了w公司提交的关于其经济损失的材料,仲裁庭注意到,所有经济损失共有2项。仲裁庭的意见如下:

(1)厂房建安损失:人民币4,350,000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工资、差旅费、设计费、培训费、外贸费和其他 。仲裁庭认为以上费用,除培训费和外贸费外,均应转为w的固定资产,二项固定资产为w公司所有,因此不是损失。关于培训费,根据《补偿贸易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应由s公司提供培训。而w公司提出的培训费用是请f罐头食品厂培训而发生的,已超出本案合同范围,仲裁庭不予支持。关于外贸费,申请人没有提供单据或其他证据,仲裁庭也不予支持。

(2)种植番茄损失:人民币5,143.000元,包括种籽、地膜、围帘、化肥、筐箱、人工费、其他、赔偿费。仲裁庭审阅了w公司提交的有关文件、单据、证据,认为这些损失确是由于s公司未按时付设备而造成的。s公司应该予以赔偿,仲裁庭支持w公司的这项仲裁请求。

(3)仲裁费的承担。 仲裁庭认为,鉴于被申请人未履行合同,是根本违约,应承担本案仲裁费。

[仲裁裁决]

解除《补偿贸易合同》;该合同,连同包括《设备进口合同》和《产品返销合同》在内的各个附件,都已于1996年5与17日终止。

s公司应向w公司支付人民币8,100,000元和130,000美元。s公司应向w公司支付人民币1,753,277元,作为赔偿上述款项的s公司应向w公司支付人民币5,143,000元,作为赔偿w公司的经济损失。本案仲裁费共计人民币371,006元,全部由s公司承担。

以上各项款项全计,s公司应向w公司支付总额为人民币15,367,283元和130,000美元,s公司必须在1997年8月25日前支付完毕。逾期不付,则加计年利率为8%的利息。

[索赔指南]

在这一起补偿贸易合同索赔案例中,有二点是值得引起我们注意的。

在补偿贸易合同中双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这与补偿贸易合同的性质和特点有关。

补偿贸易是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一种特殊贸易方式,它是由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设备(包括机器设备、技术、必要的原材料及劳务);在一定期限内,由设备进口方用进口设备所制造的产品或所得收益进行偿还是以设备和用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所得收益的交换;它的“偿还”是在取得设备后的一定期限以后逐步完成的,即具有延期支付的性质;按照补偿贸易取得的设备由进口方取得所有权,用以偿还设备的产品在转移给设备卖方后,设备出口方即取得所有权。

应该说,补偿贸易方式对于设备进口方是风险较小和风险滞后的,因而在第三世界国家中广泛采用。在双方签定的补偿贸易合同生效后,设备出口方(即本案中的s公司)便负有向设备进口方(即本案中的w公司)提供设备的义务。由补偿贸易合同的基本性质决定,w公司无需用货币来支付所进口的设备,而是用这些设备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分批偿还。在经n省对外经济合作厅批准的本案合同中,是以“番茄酱”作为补偿产品,并且,由补偿贸易合同延期支付的性质决定,w公司也不需要在设备未到达前(甚至设备未生产出产品前)向s公司支付现汇。但s公司完全不履行该合同项下的义务,反而三番五次地要求w公司给其支付现款,迫使w公司分别多次向其支付了810万人民币和13万美元的现款。

在w公司未得到任何设备的情况下,s公司屡次把申请人给其支付巨额现款作为发运设备的先决条件的行为,更加严重的是,s公司在收取w公司巨额现款后,并没有将此款支付给设备生产厂家用于购买设备,致使生产厂家多次拒绝发货、取消空运、转卖设备主要部件,最终导致了合同不能履行,导致了申请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因此,本案仲裁庭作出要求s公司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w公司经济损失的裁决是公正的,维护了w公司的合法权益。

如何对待被申请人采用的“不理会”方式?或者说能否通过采用这种方式有效地对待索赔请求?

在解决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中,一方当事人经常以“不理会”作为对待索赔诉求的方式,导致缺席仲裁或缺席审判发生。通常缺席的是被申请人或被告,尤其是当其欠债被原告提出仲裁或诉讼索赔时,原告缺席只发生在其面临一个更大金额的反诉时,被告缺席的主要原因是当其为皮包公司时,也有个别有实力的大公司因其法定地址在非1958年《纽约公约》签字国、能致执行困难。

实际上,“缺席”并不是一种有效的或者积极的方式,无论是在仲裁还是在审判是,被告的缺席并不能阻止法定程序的照常进行,反而会导致仲裁或审判根据出席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证据、完全没有缺席一方的反证与抗辩进行并完成,从而作出一边倒的、对缺席一方不利的裁决或判决。正如一位专家所言:“但仲裁员也没有办法,总不能凭空去想一些抗辩来保护缺席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