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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工作要点

时间:2022-03-29 10:14:36

农业局工作要点

第1篇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

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办局教育培训、议事决策、重大事项管理等各项制度。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办事。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培训力度,以“中层干部提升综合能力,专技干部提升业务水平,年轻干部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分类开展好三个班的培训工作。健全党员干部学习机制,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每月读一本好书,由局党委统一向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干部读书目录,鼓励干部积极读好书;坚持每季举办一次“三农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为全体党员干部授课;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读书心得大家谈;坚持每年年底对学习进行考评,干部学习新干线学分完成率达100%,提升党员干部善思善学能力。

注重年轻干部能力培养。以党建带团建,今年重点开展80后年轻干部工作心得交流会、80后年轻干部“三农”政策知识竞赛等活动,拓宽年轻干部知识面,提升年轻干部服务三农本领。同时积极开展上派下挂工作,通过选派部分干部到上级业务部门和重点工程挂职、到基层蹲点等方式,提升岗位实践能力。

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升干部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对中层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启动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三年轮审工作。深化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五项制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配合做好一般干部、事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工作。

积极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着力强化老干部思想政政治工作。巩固好第一党支部创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指导好第二党支部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完善落实老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做好医疗保健、探望慰问、疗休养和帮困解难工作,进一步增强离退休老干部的光荣感、自豪感。

注重人才培养,激发科技兴农队伍活力

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分层分类抓好专技人才业务培训、继续再教育等150人次以上。继续实施对列入市“131”中青年人才和区“139”新世纪人才的培养工作,在项目的申报和资金的安排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和补助;做好2013年市“131”中青年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技推广队伍体系,修改完善考核管理办法,通过规范管理机制、优化服务机制、强化指导服务等,充分发挥农技人员在促进农业科技入户、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注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2013年全区计划新增农村实用人才700人;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213”培训,今年计划培养25名农民技师,30名农民助理技师和农民技术员;深化农村实用人才“三培养”工程,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三培养”工程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拟遴选5个基础好、工作实的村(社区)为“三培养”工程示范村(社区),为该项工作在全区的整体推进进一步探索模式,积累经验;举办2期农村实用人才高端培训班,提升农村实用人才技能水平。

实施农民素质教育工作。继续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实用人才培训、创业强业培训、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村“双证制”教育培训,2013年计划培训农民25790人,以进一步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第2篇

一、抓好荣成市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工作。按照省厅部署和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对于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要达到100%;同时重点做好60周岁以下适龄人口的参保宣传发动工作,适龄人口参保率达到80%以上。

二、抓好新农保全市全面推进工作。总结2010年度**区、*区、*区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推开新农保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新农保工作在全市的顺利开展,力争适龄人口参保率达到80%。

三、抓好新农保制度衔接完善工作。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我市与国家和省政策的衔接工作。正确把握新农保与老农保、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险政策的配套衔接,不断完善新农保制度。

四、抓好新农保宣传发动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进一步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农村居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解读新农保政策,宣讲新农保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保。未列入全国试点地区的市区,对于基础养老金差距问题要适时、适度进行解释,避免造成攀比。

五、抓好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现行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我市新农保与国家、省政策衔接后,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程序的调整完善。各市区农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系统开发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建立起统一、便捷、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抓好农保规章制度建设。按照新农保工作和经办规程的要求,结合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业务稽核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抓好新农保工作调度。全市工作推开后,各市区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将检查督导全市工作,推动全市工作的开展。

八、抓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号文件规定的报批审查内容和程序,做到先保后征。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重点落实保障办法和保障资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

九、抓好基金管理。将农保基金的监管纳入社保基金管理范围,切实加强农保基金的稽核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新农保对个人账户要实行实帐管理,严防资金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各市区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政府补贴预算,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积极探索建立农保基金的征收奖励制度,完善基金管理制度。

十、抓好信息会计统计工作。今年市局将把信息、财务、统计作为考核各市区农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市区农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农保信息、会计、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统计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财务、统计报表真实准确,按时上报财务、统计报表和新农保试点工作简报。

第3篇

一、农业生产举措切实强化。形势喜人

但我依照“抓早扩面争主动,今年粮食生产虽然受冬春干旱以及病虫害的侵袭。科学避灾夺丰收”思路,致力在稳定面积、突出三改、建设三廊、推进三化上下功夫,全县小春粮油依然喜获丰收,再创历史新高,大春生产形势大好。全县小春粮食总产达到103312吨,比上年增产1125吨,比上年增加1.1%,大春粮食总播面70万亩,比市下达目标增加4万亩,增6%。

1收获面积增加。今年。增加8.5%今年全县大春粮食计划收获面积70万亩,较市下达目标增4万亩,其中水稻23.44万亩、玉米27.2万亩,红苕16万亩,豆类3万亩。

2科技含量提高。利用现场会、科技下乡、支农帮扶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专项技术培训500场次,培训乡镇农技干部175人次,培训乡镇、村社技术骨干1000人次,讲技术课157次,同时通过绿色、农业》植保情报》种业快讯》等,大力推广绿色栽培、旱育稀植等技术,发放水稻、玉米、洋芋、金银花、茶叶、蔬菜、植保、种子等,资料70余万份,受训17万人次,技术到位率达98%以上;中优85宜香1577农大95东单60等良种推广率达到100%。同时在全市率先示范推广“生物导弹”防治玉米螟技术。

3订单农业拓宽。通过长赤翡翠米、亦奇牌食用油等绿色品牌产品的带动。其中以“中油杂11号、蓉油10号、川油33号等双低品种面积突破12.8万亩,覆盖了等33个行政村的10.2万户。

4示范亮点突出。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规划落实“三百”工程示范面积28万亩,其中水稻示范片10万亩;玉米示范片12万亩;玉-苕-豆示范片6万亩,等28个乡镇建立综合丰产示范片7万亩,长赤镇建成核心示范片0.85万亩,示范片总面积11.45万亩,较往年增加4.5万亩,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5支农帮扶到位。小春田管期间。送药送肥下乡,战指导农民搞春管。三抢”期间,又抽调精兵强将40人组建10个三抢帮扶队,送去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协助缺劳户、劳弱户、贫困户、五保户、烈军属抢时抢收,协调解决农民栽秧用水等问题,为贫困户免费提供良种,使春耕备耕不漏户、不漏田,确保幼稚一块收获一块,颗粒归仓。

二、特色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后劲十足

一乡一特”要求和“人无我有,依照“一村一品。人有我优,人优我精”发展思路,做好锁定特色品种,唱响特色品牌,做大特色规模,提升特色效益四篇文章。月底全县已新植金银花0.65万亩,加工金银花茶31万公斤,产干银花309万公斤。新建茶园120亩,茶园低改0.5万亩,产茶60万公斤,其中名优茶19万公斤,产值3000万元,建成规范无公害蔬菜基地5000亩,蔬菜专业村10个,建成翡翠米原料基地15万亩。

1抢抓政治机遇。摆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首位这一千载难逢的政治机遇,及时向县委政府建议,大力发展银花、茶叶、翡翠米的基础上,发展设施农业,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果断决策,黄金村建设现代农业高科技园区,财政投入150万元发展蔬菜无土栽培,带动红塔村、林家村等10个村蔬菜无土栽培;以为中心建成以茶叶为主的特色农业经济圈,目前又正式成立了南特公司”这些大手笔的实施,必将带动我县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

2加强纵横联合。茶商陈中和投资350万,投放茶叶加工设备22台,投放在以为中心的各大茶叶产区,直接收购茶农鲜叶生产“龙井”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茶农效益在去年基础上成倍增加,种茶积极性空前高涨。去年月启动《川产金银花新品种(细毡毛忍冬)品质研究》课题后,银花中心与省药检所、成都中医药大学协同完成了金银花入药典补充版的系列基础工作,今年月向国家药典委员会递交了计划书,可望年内进入国家药典补充版。翡翠米业公司也在长赤镇租赁土地200亩,建设规范化、无害化翡翠米原料基地。

3拓宽市场渠道。年初与药业公司签订了金银花及其干藤叶收购合同,同时以三个乡村为中心点,建起了特色农产品代销点5个,各建起1各联络处,不定期在电视台、联络处向外特色农产品市场价格等信息。通过对外拓展,特色农产品不只走出了,经济效益也明显增加,今年金银花药用花由去年的22元/公斤,上涨到34元/公斤,给广大花农带来了直接、可以触摸的切切实实的经济收益。

4强化舆论宣传。先后参与了省中药材工作汇报会、西交会、中药代化科技大会暨新产品技术博览会。通过电视、网络、多媒体、路边大型宣传画等方法和手段进行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月日《四川日报》专题报道了茶叶,今年月“金银花”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成为全市2家、全省10家获得证明商标之一,不只填补了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历史空白,金银花”大叶茶”真正成了誉满全川的特色品牌。

三、惠民行动实施扎实深入。百姓满意

改善民生”目标,为确保实现“富民惠民。局今年扎实开展了以沼气建设、阳光培训为重点的惠民行动。

1大建农村沼气。以镇黄金、寨坡乡水田坪等10个村为重点大建农村户用沼气。截止月日,已完成国债沼气840口,占任务60%38个自然村规划建池500口,目前已完成360口,占72%通过沼气建设,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生活环境,过去“房前屋后畜粪便,生火煮饭满屋烟”脏乱差现象一去不复返,同时通过提高沼气综合利用率,口平增收节支1000元以上,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

2开展阳光培训。严格招标,确定了科技校等6个培训基地,开设了建筑、汽修、缝纫、数控机床等特色专业6个,把最强的师资力量用于技能培训上。目前为止培训1100人,转移就业983人,分别完成任务的55%和90%,通过培训的就业人员比未通过培训的人员工资收入月均高出500元,转移后农民工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实施玉米良补。全县发放良种补贴玉米品种8个,14.15万公斤,补贴面积10万亩,金额100万元,使全县有45个乡镇、415个村、2055个社、8.7万农户、31.2万农民受益,有效缓解了局部困难农户经济压力,激发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农民合法权益有效保证。依照上级安排安排,落实惠农政策。局和县审计局一起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乡镇部门32个进行审查,审计资金总额29.3万元,审计出有关问题59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1.2万元,查出个人退赔9件,涉及30人次,金额9.5万元。开展县村级债权债务清理锁定工作试点,选定了10个乡镇的10个村为试点村,印发了工作报表,整个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二是对各乡镇农业承包合同调整,从源头上解决土地承包方面的、上访案件的发生。及时做好合同纠纷调解工作,保证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依照县府的统一布置,抽派4名干部,深入长赤、正直片区,利用走访、调查、明察、暗访、核对等,对年度粮食直补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农资市场秩序有力规范。根据省、市、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4重拳打假治劣。扎实开展了以水稻、玉米种子为重点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一是抓源头控质量,共监督抽查种子生产企业和县内种子批发商水稻品种128个、玉米品种62个,检出不合格企业5家、不合格品种12个,责令召回“凉单2号”等质量不合格种子78000公斤。二是查市场打假劣,共出动执法车辆60多台次,执法人员220余人次,深入60多个场镇,检查网点300个,查处“辐优802假种子等案件13起,没收假种子600多公斤;查获未审先推、未引先推的丰优108等非法品种9个,责令退回非法品种种子4500多公斤;查获劣质农药品种2个,查扣农药产品2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18家,纠正虚假宣传、档案不健全等违法行为3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三是加强植物检疫。出动执法车辆8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检查48个乡(镇)销售两杂种子门市,摊点324个,蔬菜种子销售摊点31个,办证、换证142个,两杂种子、苗木、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87批次,总量达到1974吨,其中两杂种子64批次1750吨,苗木987万株,市场检疫水果蔬菜114批次,总量达324吨。

农民购买良种优质对路。为使农民购到放心种,试验示范推介。县种子站在长赤、杨坝等地建起了4个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基地200亩,根据去年品种展示结果,结合省市品种推荐意见,今年在电视台滚动播出月,向社会公开2007水稻、玉米主导品种推荐意见,通过“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发放《农户购种须知》优良品种简介》宣传单20000余份,结合开展“优质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十余家“重质量、守诚信”企业,直供到乡村种子50多万公斤、化肥5800吨、农膜460吨、农药192吨。今年继续在长赤中奎、乐台实施省站下达的水稻3组42个品种、玉米4组40个品种的新品种区域试验项目,长赤中奎、杨坝柏林、柳坝自主安排落实了36个品种的水稻、玉米新品种示范展示,有效保证了农户买到优质良种。

四、群众工作开展有条不紊。务实高效

始终把群众当亲人,对待群众问题上。当衣食父母,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自成立群众工作办公室以来,总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起,圆满解决5起。

1机构健全。局成立了群众工作联系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落实了专职群众工作人员,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制订了县农业局群众工作联系办公室制度》和《群众工作制度》

2热情接待。做到五个一,即:严格依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及时演讲主管领导,交与相关部门按要求办理,并认真做好登记。

3蹲点调研。结合开展领导干部蹲点调研、下访帮扶活动和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局党组成员、正科级干部、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受局长委托,率局相关人员带着问题深入黑潭乡、红顶茶场等地进行了为期5天的蹲点调研,根据我县茶叶生产、加工、销售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为县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4加强督查。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满意,对拖而不办,办不满意的给与严肃处置,确保了工作实效。

五、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形象更新

1加强学习。局召开专题学习6次,系统解读了省、市、县作风整顿精神,开展了向我开炮”大讨论,设立了意见箱。通过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开展,全体干部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得到升华,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人人写出了心得体会,解决了懈怠、消极情绪,得过且过,流于形式的工作态度。

2建章立制。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强效能建设,健全首问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把“为民、开拓、务实、清廉”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制定落实了机关经费管理方法》逗硬落实领导干部挂联帮扶制度,建立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服务制度,评选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心系三农、情系基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予以惩办奖励。

3躬身践行。牢固树立“方便群众办事,用心联系群众、用心服务农村、用心协助农民”理念,严格遵守“四少、四问、四禁”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农业发展提供实实在协助和指导,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树立良好的亲民爱民形象。

六、努力强化农业自身宣传。社会关注

切实做到领导心中有位子,努力强化农业自身宣传。新闻媒体有声音,党报党刊有名字,田间地头有足迹。今年在巴中日报》时政要闻》等报刊上发表农业工作信息50多条,电视宣传10多次,进行宣传农业技术,编印《农业》10期,植保情报》12期,特别是电视台及时的辐优802假种子预警公告,通过“3.15消费维权、电视等媒体曝光违法企业,农作物品种推荐意见,银花收购、加工价格信息,农资打假效果,深得广大人民群众和领导的好评,让社会更加了解农业,关注农业。

七、农业项目争取积极主动。效果显著

机遇的体现,坚持项目是投入的源泉。发展的载体。为确保支持项目落实到位,局属各单位依照项目申报顺序,积极主动与部、省取得联系,汇报工作,建立关系,联络感情,争取上级的支持。目前已落实粮食三百”工程、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玉米良种补贴、测土配方、国债沼气、水稻良种补贴、农民工转移培训7个项目,资金总额达到815.63万元。所有项目实施均严格依照项目要求,规范操作,建成了人民满意工程。

下半年工作布置

1抓好大春生产田管。

2抓好茶叶、金银花种苗的夏管、秋植工作。

3抓好农业项目实施、争取工作。

第4篇

一、全面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

坚持抓系统带单位,带头推进行业系统平安创建,巩固提升“平安农业”、“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将平安创建活动向各行各业以及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延伸。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推进新一轮“平安先行单位”创建。

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

1、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全能神”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摧毁其组织体系。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综合治理。做好重点人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

2.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深化生产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推进重点领域与行业公共安全整治,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农机)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食品质量问题处置和追溯制度。理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健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实战实用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

三、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综合机制

1.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继续积极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把维护群众利益贯穿于项目决策、开发、建设和运行全过程。畅通和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到基层接访制度。确保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2.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定》,把环保风险评估、公共安全评估与稳定风险评估结合起来,发挥评估在科学决策、疏导民意、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仓促出台未经评估的重大决策,不仓促上马未经评估的重大项目。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紧紧扭住群众工作这条主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活动,通过走访群众、进村入户等办法,最大限度摸清掌握突出问题和隐患。要将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履行部门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入排查行业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地区排查、系统排查、行业排查相结合的排查预警体系,强化条块信息共享,共同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分类提出针对性、操作性的解决措施,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大调解运行机制,整合大调解队伍力量,创新大调解方式手段,把调解力量延伸到基层一线。

5.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及时就地解决实际问题”的总要求,对积案特别是进京非正常上访突出问题要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力度,分地分事分人逐个分析研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逐人逐案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完善“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联合接访机制。依法实施处理事项“路线图”,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加大对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依法处理以上访为名聚众滋事、冲击国家机关,或在重点地区、敏感部位聚集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树立依法导向,减少群众赴省进京上访。

四、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动员群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推进以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完善社会心理干预机制,培养理性平和、开放包容、和谐和睦的社会心态。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第5篇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

>> 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第1745号公告 农业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的工作意见 工商总局和公安部明确打传分工等21则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关于网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改善外贸环境:商务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推八项措施 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命名首批16家“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 农业部等六部门印发《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部门联合印发《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通报4起重大事故 六部门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全国电商监管系统 公安部、安监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公安部检查组到国家烟草专卖局检查网站安全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曝光今年十大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 农业部印发《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方案(试行)》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用联网项目 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农业部印发《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科技 > 农业部 工信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农业部 工信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本刊编辑部")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资供应充裕、价格平稳、质量可靠,保障全年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印发本工作要点。 一、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各级农业、工商、质监、工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和履行义务等情况。组织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需要审定、登记、审批的农资产品,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强化信息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 二、强化生产企业监管。各地各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制度,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许可、原辅料使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等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要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三、深化农资市场整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进一步加大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虚假广告,防止虚假广告误导农民。加强对电视、网络、交易展销会等方式经营农资的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的行为。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四、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各地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要健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农资消费警示信息,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发现产品流入市场的,要查清产品去向,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要进一步落实重点监控制度,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假劣农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跟踪监管。 五、狠抓假劣案件查处。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深度拓展案源渠道,落实保障激励措施。要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侵权、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做好鉴定检测工作,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限期查办,查必彻底。要继续加大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农资示范店培育工作。要切实落实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要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经营企业信用评价,探索完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分级监管模式。充分发挥12316、12315、12365等服务热线作用,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能力。

七、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各项行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农资生产、经营环节的突出问题。农业部门组织开展种子“打假护权”行动,重点组织开展生产基地专项整治、基层经营主体综合治理、优良企业主推品种的品种权保护等工作,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强化监督抽查,稳步提升农药产品质量。公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犯罪和添加违禁物质犯罪,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狠抓大要案侦办,统一指挥,集中收网。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保持严管重打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质检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利剑行动,严查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推动农资区域整治工作。 八、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任务、措施、责任等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要以检查履行监管职责到位情况为重点,通过专项督导、日常督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将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督导。

九、提升农资监管能力。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将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农资打假执法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大力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农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

十、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合作打假机制、联合推动机制等,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切实加强区域间和部门间的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工作。要健全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和大要案查处激励机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案件,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封堵,保证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要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简报、会议、政务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农资打假信息共享。

十一、创新宣传服务方式。要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要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积极推进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及时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6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及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和现代果业建设提供安全高效的生产资料,推进苹果产业化进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就今年全县农资市场整顿工作安排如下:

一、内容范围

整顿的范围主要包括县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化肥、农药、包装、果袋、自育或外调果树苗木、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整顿的重点是:严查高毒高残留农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市场价格、虚假欺诈广告和非法经营等行为;加大对各农资经营户库房的排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不法行为;加强对农村流动设点销售的监管,保障我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良好。

二、时间步骤

1.3-4月份集中做好果树苗木、化肥、农药、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小型农机具及配件市场的管理和整顿工作。

2.5-6月做好果袋和农药市场的管理和整顿等工作。

3.7-9月做好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市场的管理和整顿工作。

4.9-2013年3月份做好苹果包装、化肥、小型农机具及配件市场的管理和整顿工作。

三、职责划分

1.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本乡镇农资经营门点的排查摸底、宣传培训,并公布投诉电话。

2.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办配合,搞好全县农药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3.植保站负责,农业执法大队、生产办配合,搞好全县自育和外调苗木及苹果检疫工作。

4.工商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执法大队、市场办配合,搞好化肥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5.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工商局配合,搞好果袋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6.种子管理站负责,工商局、农业执法大队、植保站配合,搞好全县各类种子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7.农机中心负责,农业执法大队、工商局配合,搞好全县小型农用机械及配件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8.畜牧局负责,工商局、农业执法大队配合,搞好全县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的监管工作。

9.工商局负责,质监局、营销办配合,搞好包装市场的规范管理和整顿工作。

10.物价局负责做好农资产品的价格管理,防止哄抬物价坑农害农;公安局、法院重点做好移送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整顿办法

1.果树苗木市场整顿。要把好市场准入关,不论本地自育和外地调入的苗木在我县销售前,必须经植保站检疫,获得准销证后方可在县境内销售。苗木销售实行划行归市定点经营,不得乱设摊点随意销售。植保站、生产办要按照我县新建园对苗木的要求制定县新建园果树苗木标准体系,并利用新闻媒体、传单、培训会等各种形式向果农和经销者进行宣传;农业执法大队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市场检查整顿,对不够尺寸、根系不合格的苗木要强制返圃,对脱水或带有病毒疫情的苗木要扣押并销毁,对淘汰的劣质品种苗木要制止在我县境内销售,以保证今年新建园果树苗木符合标准。

2.化肥市场整顿。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监管为重点。一是工商局要严格审查各经营户的经营资格,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坚决给予取缔,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从包装标识规范程序上初步判断真假,对重点怀疑产品送有关权威部门进行检验,对抽检结果及时公告,指导果农正确选购;二是质监局要对各经营户的进货渠道和产品出厂附带的有关标识文件要进行严格审查;三是要重点排查乡村农资网点和流动非法销售摊店,检查整顿和日常监管要到村入户;四是要严厉打击虚假欺诈广告,制止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哄抬物价。

3.农药市场整顿。工商局和农业执法大队要严格审查经营资格,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一是严厉打击查处农业部199号公告禁限用农药、332号公告规定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和三氯杀螨醇以及今年全省农药质量抽查通报的问题产品和经营户;二是加强对各经营户培训教育,使其经销无公害农药,教育引导果农自觉抵制各类禁限用农药,做到安全用药,科学用药;三是加强对各经营户库房的强制检查;四是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农药要强制抽样送有关权威部门检验,抽样结果要及时利用电视、传单等形式公告,在质检报告未出具以前,对所抽产品进行查封禁止销售。五是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扩大使用范围、以肥代药和过期失效的农药。六是农业执法大队负责,苹果局、市场办配合,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根据工作实际,从各果站抽选2—3名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并给颁发执法证,以加强对各村组和流动滩点的日常监管。

4.果袋市场的整顿。实行备案登记和市场准入制。质监局要加强对我县境内生产、销售的果袋登记备案管理,送样抽检。在登记备案和抽样送检中要严格按相关规定收费,严禁多收或乱收费。对登记备案和抽样送检结果要及时分期在电视、销售市场和乡镇街道张榜公布。对合格产品核发准销证,对不备案登记和抽检不合格的坚决禁止在我县境内销售。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果袋市场整顿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尽职尽责,做好今年果袋市场的整顿工作。对因果袋质量问题,给果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5.小型农用机械及配件市场的整顿。一是要全力做好小型农用机械销售市场的整顿检查,从源头上制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我县市场;二是要加大农机配件门店的检查整顿,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要坚决取缔,对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门店(企业)要严厉打击。

6.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的检查整顿。工商局要对个体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并对各经营户建立详细的信息资料档案和进销货台帐。畜牧局要抽调专业人员对全县的饲料经营户进行排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及过期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同时要加强对流动销售摊点的监管。

7.种子市场整顿。农业执法大队要对我县境内自育和外调种子进行登记备案,核发准销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过期等不合格种子产品。种子站要加强对我县市场销售使用的自育和外调种子的检验检疫,指定专门经销户销售。工商局要严格经营户经营资格审查,加大对流动销售摊点的打击力度。

8.包装市场整顿工作。以提高包装档次,维护“苹果”品牌为重点,严格执行《苹果预包装标准》。质监局要从包装物的规格、质量标准要求、标识以及计量等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工商局要制定出相应的市场准入标准,包装市场各经营主体要积极配合各职能单位搞好市场经营规范管理。在全县市场销售使用的纸箱必须要有“苹果”或产地标识字样,禁止有外地标识或不明确标识的纸箱在我县市场销售。各经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设计的包装,须经工商局和营销办审查后方可使用。对在国家工商总局申批的“苹果”证明商标,必须先向营销办提出申请,经授权后方可使用。各纸箱经营户要在纸箱销售时附带质量信誉卡。全县的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销大户在商品果销售时,要统一使用质量信誉卡,认真填写苹果品种、规格、产地、果农姓名、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等信息。县工商局要会同质监局对我县销售的果箱重点进行抽查,严厉打击内夹水泥的果箱。质监局要经常深入乡村,检查客商收购苹果使用的计量器具,严厉打击“缺斤少两”现象,维护我县果农的正当权益。质监局要会同工商局、凤栖镇和高速路服务区研究制定《服务区苹果销售市场的管理办法》,使各经营户做到明码标价,公平交易,热情报务。严厉打击搭皮苫面、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现象,全力维护苹果声誉,打造果乡良好形象。同时要做好果网产销企业的监管。

9.物价部门要集中人力,采取得力措施立即对全县农资产品的进货渠道和进销货价格进行认真的摸底调查,随时掌握农资市场价格行情,制定相应的指导价格,打击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局要快速查处各类涉农治安刑事案件,维护好经销生产企业、经营户和果农的权益。

10.电视台要设置农资市场整顿专题栏目,并在联合执法集中整顿时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营造农资市场整顿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涉农广告的监管,严格农资产品广告的行政审查。化肥、农药、果袋、兽药、饲料等农资广告宣传、培训时要经县工商、质监、农业执法大队、市场办等部门审批后方可。重点查处涉及种子、农药、化肥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虚假违法广告。

11.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工商局、质监局、农业执法大队、物价局等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快捷处理举报案件。培养建立各自的举报网点,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有效监督。

五、具体要求

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和农业产业能否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服务全县经济建设的大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执法部门要落实主管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夯实工作责任,全力搞好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将查处案件情况每周星期五以书面形式报农业执法大队。工商、质监、农业执法、物价等执法主体单位,要根据现阶段市场进销货的复杂形式安排一定的工作人员,深入市场明查暗访、昼夜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出击,快速处理。农业执法大队要做好全县农业法律法规案件的行政调查和处理工作。质监局要做好关系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重点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安局、法院、苹果局、生产办等相关单位也要落实工作人员,全力配合此项工作,保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规范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执法部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政策操作的随意性。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因工作失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给群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部门、单位,由县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7篇

一、县农业发展概况

一个人口超过百万的农业大县。十一五”期间,县地处川南。县按照“工业强县,劳畜富民”发展方针,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统揽,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水平为目标,大力实施以生猪为主体的一体两翼”战略和以水稻、再生稻为主导的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十一五”期间,县生猪规模养殖比例达52%生猪出栏132万头,仔猪外销113万头,销量坚持全省第一。同时,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卓有效果,水稻单产总产、再生稻产量坚持全省第一,粮食总产达54.28万吨。

二、理顺关系。

局把农业规范化作为服务中心,结合县的实际。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劳畜富民”发展方针和“两个加快建设,两个积极推进”发展战略,将工作进行了合理定位,进一步理顺了关系,实现了农业规范化工作的三个上升”即:将农业规范化从部门行为上升为了政府重要工作,将质监从主动实施单位上升为组织牵头部门,将农业规范化从单兵作战上升为整体推进。形成了以政府主导、质监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结构性调整。

(一)转变角色。

农业规范化工作都是由农业局等部门牵头完成,临时以来。因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缺失,导致质监部门在整个工作的实施过程当中,只扮演了一个“档案管理员”角色,无法真正介入和主导农业规范化工作。针对这一情况,局在充分调研、详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政策、资金的支持,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农业规范化工作。自以来,局通过强力推进青花椒、龙眼、生猪、再生稻等胜利申报国家和省级规范化示范区项目,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业规范化体系,修订了相关规范。同时,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建立“政府塔台、部门唱戏、企业受益”新模式,先后与畜牧局、农业局、供销社等部门在农业规范化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开展协调,牵头组织召开项目建设工作会5次,并多次深入相关单位和企业指导,帮促企业制订规范、健全规范体系。

(二)政府主导。

县政府出台了全县农业规范化工作奖励政策,随着农业规范化工作的不时深入。对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给予3万至5万的奖励。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撑,为质监部门深入推进农业规范化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县政府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兴县的工作意见》将农业规范化工作纳入“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工作,之后出台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规范化工作的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农业规范化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并形成了以政府主导,质监牵头,农业、林业、畜牧、水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和全县19个镇的大

农业规范化工作格局”从而在全县上下掀起了开展农业规范化工作的热潮。

三、紧密合作。

要真正介入农业规范化工作,质监作为农业规范化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就不只要向地方政府借力,同时也要向地方党委借势,通过与地方党委的合作,将农业规范化工作纳入全县农村经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农村经济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兑现,共同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局协助县县委农工办出台了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考核奖励方法》下称《方法》根据《方法》规定,为此。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企业业主推进农业规范化生产和品牌创建。既对当年胜利创建农业规范化、特色产品品牌、商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认证的承担单位、申报单位予以1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方法》还对获得农业产业化示范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惩处的给予奖励。

健全和完善了农业规范化工作的奖励考核机制,通过《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考核奖励方法》出台。为农业规范化工作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依据,有力确保了农业规范化工作成为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结构性调整的关键。

实施“以点带面”战略四、抓住重点。

实施农业规范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总书记同志曾指出。增强中国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保证食品平安的基础条件。工作中,局深刻地认识到农业规范化在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和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实现以农业规范化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发展,必需立足于地方实际,选择优势项目,发

从而增强农业规范化工作的有效性。挥“以点带面”辐射作用。

(一)立足“三大优先”选择两大项目

局根据县实际,局在选择农业规范化项目中做到三个优先”一是县委、县政府重点发展的项目优先选择;二是有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项目优先选择;三是能迅速带动农民致富的项目优先选择。为此。重点建设生猪规范化示范区和再生稻规范化示范区,力求通过两个示范区的辐射效应,逐步形成集中连片成规模、重点突出显主导、特色鲜明上档次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强化协作配合。

积极推广“6+1合作的运作模式(即种猪场、饲料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专业合作社、养猪业主、肉食加工企业加上平安公司)和“八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管理、品种、防疫、饲料、技术、销售、资金、安全)大力推进国家级生猪规范化示范区建设,一是局通过会同畜牧部门制定基础规范、环境条件规范、猪种标准、养殖规范、质量平安规范等13个地方标准。确保出栏生猪及仔猪外销实现“双百万”

大力推进再生稻规范化示范区建设,二是联合农业局等部门对再生稻项目发展实施“六统”管理模式(即良种统供、旱秧统育、三角形统栽、施肥统配、病虫统防、促芽肥统施)强化对再生稻规范化示范区的监管和服务。着力打造再生稻生产规范化“百里示范长廊”目前,全县已建成以县福集镇等7个乡镇为重点的再生稻规范化示范基地。县再生稻成功列入了第八批省级农业规范化示范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规范县再生稻生产,提高再生稻产品质量,提升县再生稻的市场竞争力。

四、深入推进。

第8篇

第一,实现了领导变动平稳过渡。大家知道,去年邹献明同志由于年龄原因,组织安排调任丰城市委调研员,我由科技局到农业局工作。主要领导的变动,对一个单位来讲,不是一件小事。从去年一年的情况来看,我们局主要领导的变动以后没有引起大的波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尤其是在座各位同志对老局长邹献明同志非常尊重,对他原来在农业局做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所以没有人在我身边讲过去的不是,道哪个人不行,也没有人在邹局长的前面搬弄我们的是非,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我来到农业局以后,大家对我工作很支持,特别是班子成员对我工作非常支持。大家紧密团结在局党组周围,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维护班子团结,各项工作开展非常顺利。各科站(局)及下属单位同样对我个人的工作及班子的工作非常支持,使我们局里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第二,理顺了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农业局以前内设机构相对来讲比较复杂,职责有些交叉不清,工作会出现一些交叉或者缺位的情况。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在经过广泛调查、论证、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局机关内设科室进行了调整。调整的内容上次在大会上对大家进行了通报,事后以文件的方式对各个科室的职能进行了明确。大家在新的职能的框架下,愉快地投入新的工作,使我们各项工作运转效率明显提高。

第三,健全了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去年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我们农业局对落实八项规定作了一个明确的要求,出台了一号文件。同时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该删的删了,该增加的增加了,该明细的明细了。使我们管理上能够有章可循。

第四,明确了下一时期工作思路。去年在大家一起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四农”的工作方针,即:科技兴农、改革促农、项目强农、安全护农。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跟中央的精神是完全相吻合的,跟__的实际也是非常贴切的。科技兴农,现在中央对科技这一块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农业要增产增收,离不开科技。改革促农,面对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工作出现的问题,农业发展升级的出路根本在于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有些工作我们已经开始先行了。项目强农,抓农业必须有项目来支撑,尤其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必须有一大批的项目,这项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去年争取项目资金5.5亿元,加上产粮大县奖励等突破了8个亿。安全护农,也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四个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这将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这个思路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并且要落实到我们局里的每一项工作当中。

第五,完成了当年各项目标任务。对去年的目标,我们局年初进行了安排,6月份以后又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从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来看,去年的工作富有成效。粮食总产达到82.6亿斤,生猪出栏650万头,蔬菜面积110万亩,有机、富硒、果园、茶园面积突破100万亩,主要农产品产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农村改革,包括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三品一标”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都圆满完成了年初的目标任务。

第六,创造了诸多新的工作亮点。局党组认为,去年的工作干得非常漂亮,得到了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邓书记在市委全委会上对农业工作也进行了点评。从全局来看,农民合作社工作在全省领先一步,全省农民合作社现场推进会就在我市上高召开。局里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也走在市直部门的前列,一些做法得到了市里的充分肯定。去年我们还解决了几个比较困难的问题。一是农科所、良种所、畜科所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博览园的问题,经过反复沟通,向领导汇报,这块地得以保留下来,市长签了字,建设局也有文件作了正式批复。下一步,我们要跟城南片区的控规进行对接,然后对农博园的规划要作详规。二是经过千辛万苦,把老农业局办公大楼收回了一部分,这些资产原来已经划归国资委,我们借助检测中心、植保局的区域实验站2个项目,主动跟领导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使院子和办公楼得以收回。三是解决了土壤检测收费许可问题。以前,我们收取的检测费不怎么名正言顺,审计每年都会提出质疑。去年下半年,经过我们一些同志积极努力,把土壤检测收费纳入正常的行政事业收费,得到了财政局、物价局的正式批复。这个收费现在变成了合法的收费,而且可以用于农业局的自身建设,使我们今后的工作经费有一个很大的保障。如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收和用都不踏实。从各个科室来讲,去年的工作也是相当不错的。刚才点的这几个科室,农经科的农民合

作社工作抓得不错,走在全省前列,有关媒体作了多次报道;土肥站搞检测收费去年一年收到了199.99万元,为我们局里作出了重大贡献;质监和检测中心去年增加了127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计财科去年的项目也有增加,而且在加强管理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宣传信息科去年有历史性的突破,办了2个平台,改了1个网站,领导肯定,下面也叫好;科教科全面推进了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了2.4万人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能源站调整了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规划,并抓好了项目的实施。粮油科、经作科、水产科发挥他们的优势,在为基层服务、跑项争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许多工作在全省都走在前面。农机局在经历整个系统波折以后,规范管理,加强督导,使这一块工作进度加快,确保了农民购机补贴及时到位。新成立和独立的几个科室,工作也是非常出色。政策法规科刚刚成立不久,就得到了全市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行政调解的先进单位等很多先进;监察室单独出来之后,把主要精力放在局里的工作监督、督查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去年查出了100多万违规资金,还调查处理了一些问题;机关党办工作默默无闻,与市直机关工委关系密切,赢得了工作主动;休闲农业中心去年获得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四星级示范创建企业(园区)各1个。植保局、种子局、畜牧局3个副县级单位工作都很有特色,在全省很有位置。植保局绿色防控做得有声有色;种子局在探索与企业合作,建立南繁基地,加强种子管理方面做了积极探索;畜牧局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评比获得全省第二,虽然没有表彰,但成绩摆在那里。还有很多科室工作默默无闻,包括秘书科,事情很多很杂,尽管平时我要求比较严,受过一些批评,但是工作还是要肯定的,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持了我们整个局机关的正常运转。从下属单位来讲,农科所去年承担了11项国家、省的项目,得到了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这是非常不容易的;良种所去年引进了很多新品种,包括蔬菜、种猪等等,工作也是做得不错,尤其是在去年棚户区改造的时候,及时化解了一些出现的矛盾,做了大量的工作;畜科所积极与江西农大合作,争取了1个150万的国家项目,无论是所里的猪场,还是股份制的猪场都办得非常出色。总之,大家去年工作辛苦,亮点纷呈,取得了很大成绩,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我再次对我们局班子成员和在座的各位表示深深的谢意!关于今年的工作安排,局里专门发了一号文件。主要是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按照“谋发展、比实干、争先进”解放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常规农业超常规,特色农业创特色,产业经营上规模,园区建设见成效”的农业工作三年总目标,扎实做好“科技兴农、改革促农、项目强农、安全护农”四篇文章,进一步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发展升级。

工作目标有“一个稳定、二个增长、三个突破”,工作举措有“四个推进和五个加强”。

“一个稳定”,即稳定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931万亩以上,总产达到84亿斤。

“两个增长”,一是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力争突破10000元;二是主要农产品持续增长,力争油料作物总产达到23万吨,蔬菜总产145万吨,生猪出栏660万头,肉牛出栏28万头,家禽出笼 4200 万羽,肉类总产65万吨,水产品总产量35万吨。

“三个突破”,一是在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重点是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组建农民合作社联社和培育超10亿元龙头企业上取得突破;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上取得新突破,重点是在机插、机防和全程机械化上取得突破;三是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上取得新突破,重点是在市本级现代农业科技博览园的规划和建设上取得突破,同时引领10个县市区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

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四个推进、五个加强”等九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主要是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社的建设以及适度规模经营,前几天,按照市政府赖市长的要求,在上高专门开了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对这项当时我也作了要求。

二是推进示范园区建设。这个要作为我们一项重点工作。不知道你们看了有关文件和报道没有,省委、省政府对今年的农村工作提出了抓几个工程,一个是“接二连三工程”,接二就是农产品加工,连三就是农产品流通,把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还有一个是“百县建百园工程”,江西省100个县,要建100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提出以工业化理念,像打造工业园一样打造农业示范园区。

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突出绿色、有机农产品深加工,邓书记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本来上个月要专程到上高进行调研,后来因为有事没有去,但这项工作邓书记在很多会议上都进行了强调。农业不抓加工不行。再一个是提升龙头企业规模,按照我们三年农业发展升级的目标,我们一年一年要向上推进,今年提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00家,过亿的龙头企业达到60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8家,50亿、100亿今年可能不能有过高的期望。第三个就是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去年我市有7个企业得到了省里的支持,资金有800多万。第四个是加强品牌建设。

四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从市里来讲,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和兽医实验室项目,在会上跟大家详细通报一下。去年局里拿回这个楼以后,就紧锣密鼓,对这3个项目进行预算、规划,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做得差不多了,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个项目的负责人。总体上怎么安排的呢,把我们老农业局那个楼半圆为界,一共6层,一楼8个房间,每个单位2间,二楼、三楼安排给植保局做区域站,四楼、五楼安排给检测中心,六楼安排给畜牧局做兽医实验室。整体上是怎么考虑的呢?把大楼的屋面、墙面包括进门的门牌进行全面改造,里面按实验室的标准进行装修和改造,然后再按照实验室的要求配备一些装置和采购一批仪器设备。具体按3个项目进行实施,准备马上向纪委进行申报,年后开始招标。

五是加强农业生产指导。就是我们日常的各项工作,种植业、养殖业、休闲农业的发展。

六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包括与农业高校、院所合作,包括良种引进、培育,土壤施肥、综合技术,包括农机推广,和

农业科技培训阳光工程。七是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一个是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第二个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三个是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八是加强农业法制建设。这一块也非常重要,包括普法宣传教育,农业行政执法,解决涉农纠纷矛盾等问题。

九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第一个是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打造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的农业干部队伍。这项工作26号市里要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活动时间为半年,我们局里熊浩炜同志和胡小燕同志抽到市里做督查组的组长和和成员。第二个是强化服务基层意识,按照机关党委提出的“两抓一服务”活动为载体,县级干部抓1家龙头企业,科级干部抓1家农民合作社,党员服务1个农业项目,机关党办要经常调度一下情况。看看大家做了一些什么事情。第三个是强化“八项规定”落实,抓好廉政建设。

新的一年总的安排就是上述所讲的这些,重中之重的几件事还要再强调一下:一个是农村土地流转,一个是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一个是“三品一标”认证,各科站(局)的重点工作也要抓好。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当中,勤奋努力,扎实工作,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来推动农业发展升级。

第9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控新减存、示范先行”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全面实施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依据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工作方案,开展我县土壤环境污染详查。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对石油开采、石油化工、化工、焦化(含陶瓷)、电镀、有色金属加工、铅蓄电池企业及其他土壤潜在污染企业用地展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县环保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农经局、经信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以下均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建设管委会落实,统称为各地区政府且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我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省控点位布设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农经局等部门配合)

3.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我县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录入工作。依托省、市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对土壤环境风险变化作出预警,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后续风险管控效果。按照国家和省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所明确的共享权限和方式,充分发挥我县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规划国土局、农经局、林业局、卫生局等部门配合)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4.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及时限要求,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完成重点区域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按照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3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上传至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县农经局牵头,县环保局、规划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5.加大农用地保护力度。将各地区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保护,确保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县规划国土局牵头,县农经局等部门配合)

推行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秸秆还田、作物轮作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县农经局、农机局牵头,县环保局、林业局、发改局等部门配合)

6.控制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石油开采与加工、铅酸蓄电池、化工、焦化(含陶瓷)、电镀、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县环保局、发改局负责)

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内现有的重污染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县经信局牵头,县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7.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各地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及我县农用地划分情况,完成我县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指标。(县农经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等部门配合)

8.加强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防止原有污灌区禁耕农用地复耕,禁止复耕农产品流入市场;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地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到2020年,完成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指标。(县农经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9.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有害物质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县农经局、林业局负责)

10.控制农业污染。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至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至90%以上。(县农经局牵头,县供销联社、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到2020年,建立符合我县特点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模式和监管体系。(县农经局牵头,县环保局、供销联社等部门配合)

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0年,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应指标要求完成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县农经局牵头,县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等部门配合)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县畜牧兽医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县环保局牵头,县农经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11.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完善我县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全面推行污染地块收储和流转前的调查评估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自2017年起,对石油开采、石油化工、化工、焦化(含陶瓷)、电镀、有色金属加工、铅蓄电池企业及土壤潜在污染企业用地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由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出让前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县规划国土局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规划国土局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由县规划国土和环保部门备案。(县环保局、规划国土局牵头,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自2017年起,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建立污染地块管控名录及其开发利用控制清单。将地块调查评估结果上传至县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根据污染、敏感程度划分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规划国土局等部门配合)

规划国土部门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土地再利用安全。(县规划国土局、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12.严控环境准入,防范新增污染。坚持“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防止新(改、扩)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污染。对于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新(改、扩)建工业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落实。(县环保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13.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自2017年起,各地区政府要与本区域内在产的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石油开采、石油化工、化工、焦化(含陶瓷)、电镀、有色金属加工、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县环保局负责)

环保部门要实时动态更新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和周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监控,监测指标要涵盖企业生产涉及的所有特征污染物,监测频次每年至少1次,形成长效机制,调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规划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环保部门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用地和周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县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财政部门提供相关资金支持。(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4.强化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空间布局管控,实现污染源头预防。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敏感用地周边新建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石油开采与加工、铅酸蓄电池、化工、焦化(含陶瓷)、电镀、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县环保局、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规划国土局、农经局等部门配合)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县发改局局、环保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15.强化企业关停过程污染防治监管。对于石油开采、石油化工、化工、焦化(含陶瓷)、电镀、有色金属加工、铅蓄电池等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前,要根据国家的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止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县环保局负责)

16.加强涉重金属工业行业污染防控。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要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总量控制指标,推动涉重金属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坚持重金属污染物“等量置换”和“减量置换”原则,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县经信局、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等部门配合)

17.加强污泥处置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监管。建立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造纸、印染、河道清淤等污泥处置设施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监管。2018年年底前,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禁止处理处置后的污泥进入耕地。完成历史堆存污泥无害化处置。组织开展简易垃圾填埋场和无渗滤液处理的垃圾处理场排查工作,加强综合整治。(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负责)

(四)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维护生态功能。

18.严格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县规划国土局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区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未利用地,有关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不得违法开发利用,影响生态功能。(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规划国土局、农经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19.加强未利用地污染防控工作。依法查处向沙地、滩涂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煤炭、石油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农经局、水利局、公安局、林业局、辽河局等部门配合)

(五)开展耕地和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减少存量。

20.明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区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21.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我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并报送市环保局备案。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要与各类规划衔接,确保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农经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2.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建立农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体系。依据农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治理修复的重点区域,综合利用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化学钝化、植物修复等措施,选择连片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加强治理效果评估,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治理修复技术和模式。2020年底,完成国家和省、市要求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指标。建立我县农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实现污染耕地筛查和风险等级自动识别、信息综合分析和决策支撑服务。(县农经局、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3.强化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县环保部门报告。(县环保局负责)

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防范措施;县环保部门要对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农经局等部门配合)

修复后风险评估满足住宅用地标准的地块,可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项目开发。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其他项目。(县环保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六)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24.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县环保局定期向市环保局报告我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县域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每年至少组织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县环保局牵头,县农经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5.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机制。县规划国土部门要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环保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县环保局、规划国土局牵头,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26.加大土壤环境执法力度,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工作,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安监局、经信局等部门配合)

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环保监察机构要配备专门土壤环境执法人员和现场执法装备,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监管人员的培训,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7.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深化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重点围绕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土壤污染源头,在重点污染物防控区、工业企业聚集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规模化养殖基地周边,设立长期监测点位,定期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估分析土壤环境风险。(县环保局、经信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财政局、农经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28.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各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土壤环境保护内容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环保部门监督推进潜在土壤污染行业企业编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土壤环境污染。突发土壤污染应急事故时,要将突发环境事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应对措施作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的重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对土壤造成污染的,责任单位应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土壤环境损害评估,及时调查和评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防止污染扩散,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县环保局牵头,县政府应急办、公安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9.成立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康平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全县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各项重点任务要建立台账并逐月进行动态更新。自2018年起,各地区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1月底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县环保局牵头,各地区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30.明确责任主体。各地区政府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要于2017年底前制定、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并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地区政府负责)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

31.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受污染地块修复过程监理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体系,并将该体系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32.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科技研发产业发展力度。借助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建设。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研究。(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经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3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农经局、财政局、环保局、规划国土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水利局等部门配合)

34.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科技局、规划国土局、住建局、农经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九)拓宽投资渠道,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35.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资金支持力度。县级和各地区财政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风险防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36.统筹相关财政资金,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县财政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农经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在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生态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采取实物补偿或现金补贴等方式,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自主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农民进行补偿,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农产品有毒有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土壤质量不恶化、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规划国土局、农经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规划国土局、经信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37.完善激励政策。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贯彻落实国家扶持有机肥生产有关政策要求。在农药、化肥等行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项目。县政府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地区予以适当奖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经局、地税局、供销联社等部门配合)

38.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为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和业务培训。引导、支持开展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县环保局牵头,县国金办等部门配合)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39.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县环保局牵头,县经信局、国金办等部门配合)

40.严格评估考核。根据县政府与各地区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地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各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县环保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41.依据规定处罚。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各地区政府,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地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各地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

42.引导公众监督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县环保局牵头,县规划国土局、住建局、农经局等部门配合)

第10篇

加强合同帮农,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和广大农民搞好“订单农业”,进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当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成为合同监管部门的共识。今年以来,**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总结近两年合同帮农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抓住重点,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使合同帮农工作更加扎实,效果更加明显。

一、认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找准工作重点

**的“订单农业”工作,严格讲是20**年底才开始抓的。起步比较晚,基础比较差。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基层同志们的努力,加上企业和农户的积极参与,发展势头较快,无论从规模、数量、品种、涉农企业的影响等方面都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对促进农村种植、养殖结构的调整、农业增产、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工作突出,**市工商局20**年合同帮扶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机关优秀工作成果。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和考核工作的强化,特别是如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加强合同帮扶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我们在对近两年的工作分析中发现,尽管我们的“订单农业”发展势头很好,分(市)局的工作也很有成绩,但是全市123个乡(镇),56个工商所仍然有“死角”,市与市之间,乡(镇)之间在订单的发展上还存在很大的不平衡,点高面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即大的龙头企业在发展“订单农业”中很突出,订单数量大、带动农户多、合同签订规范;一般中小企业订单较少、合同不规范、格式条款较多、生产和收购关系也不稳定,有的甚至不搞订单,采取季节性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工商所之间也不平衡,有的市90%的工商所参与“订单农业”的帮扶工作,有的市还不足60%,有些工商所还没有完全动起来。存在这些不平衡有客观因素,如乡(镇)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涉农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也不一样,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基础情况不同,企业、农民合同维权意识的差异,同时,发展“订单农业”不是我们工商一个部门能解决的事,再加上工商所人手少,执法、服务、收费任务重,工作排不上等等,但主观上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也是存在的。这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对基层开展合同帮扶缺乏一个标准,大通套的要求多,具体细化的要求少,考核主要是对分(市)局一级,不直接对工商所,因此就造成了分(市)局抓得紧,工商所就重视,各方面基础情况比较好,工作就好一些,否则,就差一些,甚至基本上没有开展起来。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工商系统要做好合同帮农,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工商所。只有明确工商所职责,落实责任,合同帮农才能抓出成效,遍地开花。

二、明确工作定位,统一帮扶标准,完善工作制度

认识统一后,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工商管理系统工商所合同帮扶”订单农业”工作制度》,共十四条。其中包括: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工商所协调,农业、粮食、畜牧、渔业等涉农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制定乡(镇)“订单农业”的发展规划,定期分析研究订单工作情况,定期召开有关会议,落实年度工作目标,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健全工商所合同帮农管理体制,明确所长、副所长、工作人员的责任,将订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形成以龙头企业、重点村庄、重点农户为主要对象的帮扶联系网络,建立工作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订单农业”合同台帐,明确企业、村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市场等定期向工商所提供订单情况、数据,包括商品、标的、金额、价款、数量、合同签约时间、履行时间,工商所要定期走访涉农企业、专业村庄、重点农户,了解情况,收集数据信息,全面、准确掌握辖区“订单农业”的情况,包括品种、面积、数量、企业效益和农民收入、合同签订、履约情况,每半年向分(市)局报告一次,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联席会成员;加强合同法律和“订单农业”的宣传,每年争取利用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之际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进行一次合同法律和有关维权知识的宣传,规范企业和农户的签约行为。利用集市、山会、茶叶节、葡萄节等大型农产品交易活动,普及“订单农业”的宣传,推广诚信守约典型,介绍违约案例,曝光违法典型;加强对订单签约中的规范和产品交货(收购)中的履约监督,做好行政调解,完善指导服务,畅通投诉渠道,指导企业和农户尽可能的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对没有示范文本的,要指导企业完善和规范格式条款,确保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失;加大对合同的检查,定期组织企业、农户就每年合同签订、履行中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企业和农户的有关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户参加“守重”活动,树立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制度》对部分条款进行了量化,增强了基层在执行中的操作性,同时,也为上级机关的考核提供了统一标准。

三、加强工作调度,加大督察力度,抓好制度落实

制度下发后,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的肯定,分别被国家工商总局信息网和省局有关刊物采用,同时受到了分(市)局,尤其是工商所的欢迎,分(市)局都非常重视,普遍召开了办公会进行研究,修改完善了年度考核目标,确定了分管局长、合同科作为责任人、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各工商所按照标准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普遍向乡(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争取支持,并相继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牵头,其他涉农部门参加的帮扶“订单农业”联席会议制度,平度市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都下发了文件,明确了组织领导体制、工作内容、组织措施、发展规划。胶南市工商局为了摸清全市“订单农业”的底数,局长办公会决定采取一周一调度的形式进行督察,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市273家涉农企业、7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46个专业村、28740个农户签订订单的情况摸清楚,并全部建立了台帐和档案。为了抓好制度的落实,今年我们专门召开了4次调度会,听取各分(市)局、工商所落实情况的汇报,编发了四期工作简报进行通报交流。此外,针对一些工作薄弱的局、所、乡(镇),我们还专程下乡调研,走访企业、农户,了解相关情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市工商系统56个农村工商所,全部建立了辖区“订单农业”组织领导体系,82%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下发了文件,百分之百的落实了工商所管理体制,明确了责任目标,建立健全了联系点制度和工作台帐制度。分(市)局合同科加强了对“订单农业”的调研,各工商所也对本辖区的情况进行了调研,不仅摸清了工作的底数,还为进一步做好引导和发展“订单农业”提供了基础,收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有些综合和单项调研被当地党委、政府采用,还有的被上级机关转发。莱西市工商局在落实制度中,充分发挥局、所两级职能,围绕当地家禽养殖、花生、蔬菜、果木的优势,扶持食品工业园企业做大做强,扩大订单规模,提高生产能力。目前全市食品工业园区已达25处、企业98家,年生产加工能力在800万吨以上。崂山王哥庄、沙子口工商所利用当地茶叶种植优势,积极发展茶农专业合作社、协会,通过合作社、协会的有利条件调动农民种茶积极性。今年,四个街道办事处新发展订单茶叶2000多亩,涉及400多农户,使崂山茶通过四年多的帮扶达到1.2万亩,收入达1.4亿,茶农收入已从过去每年4000多元提高到1万多元。

四、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更大发展

通过对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省局一系列文件的学习和实践,使我们越来越体会到:开展合同帮农,推进“订单农业”,关键在于规范合同签约,重点在于提高合同的履约,核心在于使农民增收。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和理解,今年我们在推进制度建设的同时,始终把规范合同签约、提高合同履约作为合同帮农的重点,并以此推动其他工作的开展。上半年,我们在莱西市召开了“合同帮农,促进新农村建设现场会”,**九联、**万福两家企业介绍了他们多年来在同农民打交道的过程中,如何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依法签约、按时履约,并始终让利于农民,赢得了越来越多的订单农户的做法。莱西市局介绍了在合同帮农中加强合同规范、宣传合同法律、调解合同纠纷,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做法,使该市的订单数量占到**全市的四分之一强,受到了与会者的好评。今年六月,根据**市“订单农业”的实际,我们起草制定了《**市茶叶种植订购合同》、《**市果菜订购合同》、《**市肉鸡委托饲养合同》、《**市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四个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供全市涉农企业使用。前不久,我们又认真总结了王哥庄、南村、大场、王村4个工商所、鳌福茶叶、波尔旺奶羊等4个涉农企业、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订单农户在开展“订单农业”中的经验做法,拟召开全市会议进行交流,并在原九联、万福、恒生源等企业典型的基础上拟推出六合养殖、长寿花生油、波尔旺奶羊、鳌福茶叶等一批新的典型。最近,结合年终工作考核,我们已经开始对各分(市)局、工商所本年度合同帮农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通过以上做法,应该说,进一步加强了合同帮农工作的力度,推动了“订单农业”的深入发展,截止11月底,**市帮扶涉农企业已达1**7家,农户15万户,订单签订20多万份,金额38.4亿元,涉及粮食等种植业100多个品种、养殖业40多个品种,我们培育的市级涉农“守重”企业总数达到48家,省级14家,国家级2家,同时还发展了100多个“守重”农户,较2004年工作刚开始时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这几年规范了数百家涉农企业的上千份合同,涉及农户达几万户,调解了大约2000多起合同纠纷,查处了上百件涉农违法合同案件,有效地保护了企业和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企业和农户的好评,同时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肯定和认可。当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开展合同帮农工作中,仍然还有很多薄弱环节,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市有长达400多公里的海岸线,海域面积广阔,农、渔民的养殖数量很大,有的一个乡(镇)产值就达3~4个亿,但是由于海产品的销路较好,许多还未实施订单生产。这方面受海洋等自然灾害影响,风险也较大。如何开展订单生产并引入保险机制,一直是我们想着力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又如:近年来,部分行业价格、利润波动较大,今年的生猪就是明显的例子,对于如何实现产品收购后的“二次分配”,确保货源的稳定,也一直在加强研究指导,目前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在做,一些专业合作社也将其写入章程。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把合同帮农工作做的更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更大发展!

第11篇

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二)打假护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下发了《*市2009年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一次联合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在全市辖区内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服务相结合、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市1月至6月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7.6万份,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共出动农行政执法人员3496人/次,立案查处3件(饲料2起、兽药1起),已结案3件;检查企业2032个,整顿市场及企业577个(其中:种子96个、肥料72个、农药86个、饲料151个、兽药165个、农机7个);查缴:种子1662公斤、农药210公斤、饲料746公斤、兽药213.8公斤;查处案件:饲料2起、兽药1起;挽回经济损失金额0.58万元。通过了一系列的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确保了全市农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遏制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六)、根据市政府*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2009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七)在7月-8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局党委和分管领导陈副局长的正确领导及其他处室、站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处室同志共同努力,完成了2009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处同志在上半年工作中,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局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二)打假护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下发了《*市2009年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一次联合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在全市辖区内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服务相结合、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市1月至6月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7.6万份,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共出动农行政执法人员3496人/次,立案查处3件(饲料2起、兽药1起),已结案3件;检查企业2032个,整顿市场及企业577个(其中:种子96个、肥料72个、农药86个、饲料151个、兽药165个、农机7个);查缴:种子1662公斤、农药210公斤、饲料746公斤、兽药213.8公斤;查处案件:饲料2起、兽药1起;挽回经济损失金额0.58万元。通过了一系列的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确保了全市农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遏制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六)、根据市政府*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2009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2篇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