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8 23:43: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药店现场检查整改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文明城市创建百日行动计划》、《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责任分解表》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精神,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深入开展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以优质的药品零售市场环境迎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检查。
二、工作重点
各区局通过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整改追踪、诚信评定等措施开展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整治企业在店容店貌、人员管理、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与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分解
(一)宣传动员(2013年7月下旬)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个方面的问题,加强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等工作,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管理,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自查自纠(2013年7月下旬)
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十二个不”承诺内容和新版GSP要求,认真排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企业环境整洁、管理规范、质量安全、服务优质,企业经营者做到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现场检查(2013年7-8月)
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店容店貌、经营资质、人员情况、药品分类管理、药品进销存管理、规范经营、便民服务等方面,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现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执法人员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检查记录见附件)
(四)诚信评定(2013年8月底)
各区局要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结合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动态记录企业诚信信息,对信用等级B级的药品经营企业,针对其存在问题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到位。对信用不良的C级企业,发出书面告诫书,以适当形式公示信用等级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检查违法失信行为的整改。对信用不良的D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形式向行业及社会公开,加大其失信成本,直到退出市场。
(一)各县市区在前阶段消毒产品监督审查取得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对消毒剂、抗(抑)菌制剂、湿巾、卫生湿巾生产企业,逐一展开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完整;生产环境条件是否达到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条例;各项产品标签说明书的合法性;必要时抽检部分产品的卫生品质;对皮肤粘膜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生产环境不能达到净化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由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公告注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二)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全部药店、商场逐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存档备查;对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和核对。同时对宣传治疗疾病的抗(抑)菌产品进行抽检,每县市区抽检至少10种以上。
二、处理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对以下违法行为,按如下原则处理。
(一)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定的条件、要求,继续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由省卫生厅吊销卫生许可证,并公告。
(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依法给予处罚。现场检查发现或检测发现产品违法添加抗生素、激素等物质的,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省卫生厅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三)对于次氯酸钠类消毒剂、抗(抑)菌制剂等上市前需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产品,上市时未进行安全评价的,依据《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处罚,并责令经营单位停止销售。
(四)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出现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生产企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
(五)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未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要将此情况书面通报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六)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卫监督发208号),专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的宣称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对标注"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的专用于上述人体特定部位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向当地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通报,说明此类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有关情况。
(七)对于伪造、冒用卫生许可证照文号的产品,要采取责令停止销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同时书面告知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月旬)。全市统一启动对生产、经营环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阶段(月旬-月旬)。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单位、药店、商场等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对检查的各类消毒产品进行抽检、确认和结果告知。
(三)督查阶段(月旬)。迎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对我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四)总结阶段(月旬)。各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专项整治顺利有序进行。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
福州市罗源县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行再部署
近日,罗源县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会上,县安监局通报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检查工作重点。县道安办、住建局分别对道路交通和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整治情况进行了汇报。县政府陈明义副县长最后强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时刻不能放松。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罗源县安监局)
福州福清市政协委员视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近日,福清市政协主席游美兴、副主席陈力奇、副调研员张忠康、安监局副局长林绍凯等部分市政协委员,对福清市道路交通管理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游美兴指出,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群众出行的综合性工程,需要多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作机制,通过“抓违章、防事故、保畅通”,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各项措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他要求,要积极查纠超速等各类显见性违法行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要突出抓好重点车辆以及驾驶人员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切实消除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重点解决好群众行车难和停车难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交通智能化建设和交通秩序整治。(福清市安监局)
厦门市集美区安监局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厦门市集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把企业员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期待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风向标”。一是加强沟通。深入镇(街)、村(居)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查研究,利用网络互动平台、网上意见箱等广泛征求企业员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回应关切。成立区级宣教中心,健全安全生产宣导机制,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密度;启动安全健康教育体验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三是增进感情。认真开展咨询指导、送法上门、扶贫帮困、文明督导、党员志愿者服务、学雷锋送温暖等活动,树立安监队伍监管为民、执法为民的形象。(集美区安监局)
厦门市思明区双管齐下狠抓液氨使用企业生产安全
一是领导带队检查。厦门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郑云峰率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分成6个组,对危化、景区、工地、学校、交通、港区开展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突出重点企业监察监管。部署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宣传,执法人员分组分片深入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油库、加油站及重点企业进行监察监管。三是各行业领域扎实行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公共交通、消防、建筑、学校、景区景点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整治,指导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并采取组织督查、交叉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扎实推进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海沧区安监局)
厦门同安区四项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大检查工作推进力度。要求全区各单位细化方案和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继续排查整改隐患。二是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隐患整改“动态归零”,切实做到大检查“零容忍”。三是持续加大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密集人员场所消防、在建工程、道路交通安全、燃气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扼制重重大事故发生。四是持续加大安全大检查宣贯力度。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做法,搞好现场观摩和学习交流,起到相互促进提高作用;加强安全大检查活动信息报送,有效促进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安区安监局)
宁德市安监局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
近日,宁德市安监局制定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该《制度》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的范围、移交要件、移交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局各科室(含直属单位)在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除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外,其余均移交执法支队实施行政处罚。为切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移交过程中的信息登记和办理,完善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衔接,《制度》还专门制作了《宁德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表》用于案源信息的移交报送审核。还规定执法支队在案件结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处理结果反馈给移送科室,由相关科室纳入日常监管,并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宁德市安监局)
宁德市屏南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4家
屏南县安监局按照国家、省、市、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系列文件精神,坚持既定目标不变、既定部署不变、既定措施不变、既定要求不变,截至目前,共组织督查组62个,参加检查人员396人次,督查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和场所424家(其中暗查、突击11次,交叉检查4次),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693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4家(其中建筑施工的6家是局部停工),共处罚款9.43万元。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屏南县安监局)
莆田市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
莆田市五项措施开展安全大检查:一是市旅游局拨出经费7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二是市、县区旅游局领导带队,对旅行社、星级酒店和A级景区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了全覆盖;三是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规定,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旅游非法违法行为;四是与推进旅游企业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市45家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已完成达标40家,其他5家预计年内可实现达标;五是结合旅游业务培训,突出宣讲旅游安全大检查,受训人员达300多人次,有效调动旅游从业单位和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的积极性。(莆田市安监局)
莆田市涵江区多举措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认真抓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计划。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加强与媒体沟通协作,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打牢群众基础。三、加强考核,激励先进。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结合当地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制订工作标准,适时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四、认真总结,上报信息。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交流。(涵江区安监局)
莆田市仙游县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仙游县召开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会上,县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陆进贵同志通报了2013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较好的部门领导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综合督查中较差的单位也作了表态发言:最后陈育副县长通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情况,并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作强调部署。他指出,一要提高认识,持续开展百日行动;二要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其他工作;三要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仙游县安监局)
泉州市“三注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组织实施注重“细”。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并加强与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完菩有关的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典型案例公布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宣传发动注重“广”。每季度公布关闭取缔企业名单,每月收集各级各部门1-2个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有关单位。三是行政执法注重“狠”。通过工商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交换平台,抄告违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组织“拉网式”排查,形成四级联动监管网络,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729起,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120家次,经济处罚419.3万元。(泉州市安监局)
泉州南安市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南安市结合全市实际,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一是加强联合执法。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南安市安监局)
泉州晋江市落实人大代表提案投入600万元完善世纪大道沿线交通安全设施
今年年初,晋江市人大代表、驻晋某部队副政委贺小剑提出的《关于科学完善世纪大道交通设施的建议》被列为今年重点代表建议。截止目前,晋江在世纪大道沿线事故多发点、段,已投入600万元安装限速标志14套、爆闪灯12套、测速“电子警察”12套,并更新交通信号灯8套,配套建设5套闯红灯“电子警察”。针对桥山路段存在的交通隐患,采取增设引导标志等临时过渡方案,改善路通环境。在世纪大道南拓S个路段边分隔带增设开口,同时组织设计单位对部分路段进行人行通道变更设计,增设摩托车通行功能。(晋江市安监局)
漳州市安监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今年来,漳州市安监局结合自身专业特色,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坚持为民服务要接地气,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努力优化生产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一是许可便民。转变服务方式,最大限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二是宣教利民。以安全文化建设为中心,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教方式。三是执法为民。按照“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要求,通过“12350”安全生产特服电话以及其他举报查处等方式,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树立起为民的良好形象。(漳州市安监局)漳州市华安县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实现“全覆盖”
为了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华安县安监局深入全县各家农药店,开展农药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据悉,此次农药安全专项检查,该局共向各农药经营企业及私营农药店发放《华安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行动”检查表》128份,实现辖区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该局执法人员通过查会议记录,看工作部署情况;查台账资料,看隐患整改实效;询问现场员工,看舆论氛围营造等形式,详细记录每家农药店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实情况,对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做到检查必须签字、必有记录、必留内页依据,滴水不漏执行现场检查规范。(华安县安监局)
漳州龙海市安监局推行“四本台账”治隐患
龙海市安监局从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行“四本台账”治隐患制度。一是按“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完善辖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台账:二是按“一患一档”的要求,建立安委会安全隐患“登记、督办、复查、销号”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监控;三是在深入调研、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统一印发涵盖教育培训、职业健康管理等14项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四是梳理编制安全执法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龙海市安监局)
龙岩市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龙岩市煤管局结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和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矿井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严禁边报批边建设、边建设边生产。在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中,若发现煤矿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的问题,责令立即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坚持依法办矿:同时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闽煤安监监察[2010]47号进行施工,做到建成一个即完成一个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通过整治,全市市共撤销12个项目,保留27个建设项目。自开展大检查工作以来,查处了2家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行政处罚共计20万元。(龙岩市安监局)
省安监局王志明纪检组长一行深入永定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近日,省安监局王志明纪检组长一行4人,深入永定县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王志明一行听取了永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深入湖坑镇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对永定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有力度,工作检查到位:安全宣传教育有特色,开展“七个一”活动有声有色。王志明强调,百日行动要全覆盖,零容忍,要严防虚报、瞒报,严防走过场,乡村要“动起来”,确保全覆盖。以举报查处等方式,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维护好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树立起为民的良好形象。(永定县安监局)
龙岩市上杭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出台新规定
上杭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2013]116号),该文件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了新的规定。一、明确责任,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二、规范经营,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三、严格审查,落实烟花爆竹许可制度。四、科学规划,优化烟花爆竹网点布局。五、严格标准,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六、依法行政,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上杭县安监局)
三明市安监局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交叉互查活动
近日,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明市直各部门开展各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交叉互查。三明市安监局抽调各地非煤矿山监管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共12人,对全市非煤矿山开展交叉互查。截至8月25日,已查露天矿山15家,地下矿山12家,尾矿库6座,下达整改指令书31份,责令停产整顿4家。三明市住建局组织4个督查组深入12个县(市、区),采用抽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等形式,重点督查建筑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农房质量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渣土车专项整治等7大项内容。(三明市安监局)
三明市尤溪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再掀新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尤溪县从今年6月起专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对所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及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要求检查率、整治率达到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截至目前,“百日行动”共查处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26起,处罚抄告货运企业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122人;完成国省道隐患整治21处,县乡村道62处;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969起,其中酒驾41起、客车超员6起,涉牌涉证1077起,货车超载109起。(尤溪县安监局)
三明市大田县县长熊旭明要求“四个强化”落实渣土车管理工作
近日,大田县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上,县长熊旭明对渣土车运输管理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县渣土办尽快牵头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强化企业监管。凡在境内从事建筑渣土沙石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必须取得城市建筑渣土处置核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路面巡查、监管,对违法、违规运输车辆实行严管重罚;四是强化考评奖惩。加强宣传引导,对守法、规范运营,无不良纪录的运输企业在建筑渣土沙石运输招投标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违规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从严查处。(大田县安监局)
南平邵武市安监局、经贸局联合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近日,邵武市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网上申报工作推进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市经贸局黄嫦娥副局长关于该市标准化建设国家网上申报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南平市安监局黄虎忠科长对该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定行业、分标准。企业要做好自我定位,深入学习把握行业标准,明确安全管理发展方向。二是定人员,建制度。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从本质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查隐患,保安全。要完善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做到安全生产。(邵武市安监局)
南平市浦城县开展在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
浦城县住建局联合安监局、发改局对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圣农饲料加工厂和生物发电厂、荣兴食品园等在建重点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组要求各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进行再部署、再落实,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当前要继续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外作业要避开高温时段,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品发放到位;要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防险避险能力;要采取奖励措施鼓励员工自查隐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浦城县安监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5月24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检查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制订行动方案。我区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内容、时间和要求。并组织力量,分四个小组分片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的证书和批件,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批生产记录情况等。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索证索票、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的合法性等。还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3、加强沟通协调。区食安办将专项行动方案转发至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配合我局开展工作。并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衔接,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根据市局打“四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打“四非”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
1、检查整治阶段。充分发挥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一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等为检查内容,对多年来一直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的企业和多年不生产的品种进行疏理,名单上报市局建议考虑吊销许可证和批准文号。二是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等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以经营合法性、销售产品合法性、标识和说明书、索证索票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检查经营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有关许可、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市场开办责任、是否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三是对本辖区内违法广告涉及的保健食品进行核查,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四是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组织进行飞行检查,结合外地协查情况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特点,组织对雪佳、五洲、金日洋参、湖宝等生产企业展开了飞行检查,查阅企业准入生产手续、进货票据、批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资料,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
2、案件查办阶段。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案件涉及辖区外企业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协查。区食安办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加强对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安办工作的指导。
3、规范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三、正视问题,加强自律
当前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量多、分布散,对我局的监管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目前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1、生产经营行为还不够规范。有的企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按照制度规定去做,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流于形式。有的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用法用量、产品规格和批件不一致。抽检发现有的经营企业经营的产品含法律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
2、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淡薄,对员工培训力度不够。由于一部分企业生产时断时续、市场销售不够理想等方面的原因,存在员工流动快、培训不及时、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一些员工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生产记录不完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有的企业负责人还存在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不能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管理企业,甚至还有钻法律空子、打法律球的行为。
四、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药品批发、连锁和零售药店群发短信500多条,区、镇两级出动检查人员1887人次,检查(协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0多家次,批发企业、专营店、零售药店、大型商场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2家。经过为期三个月的检查整治、案件查办,我区打“四非”工作成效显著,上报信息4条、报送报表4次、阶段总结9次,按时向市局报告专项行动的进展、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1、检查企业覆盖面广。本次行动,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100%,大部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2次以上;批发企业、专营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检查覆盖面100%,零售药店、小超市等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超过了80%,检查记录规范、完整。
2、全区情况全面掌握。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4家,拥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8个。经营企业1043家,其中批发连锁企业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20家、药店544家,其余为小商店超市。我区14家生产企业中常年生产的3家(佳尔科、雪佳、五洲),去年有过批量生产的4家(奥奇、庆和、湖宝、三健),已停产1年以上,目前车间正在改造,或处于观望状态准备改造的3家(金日洋参、锦仁堂、康富来),已停产3年以上的4家(唯一、华南、红太阳、远亚),其中“唯一”、“华南”的车间已改作他用或已拆除。有关我区生产企业的现状已向市局作了报告。
3、重点企业重点监管。结合打“四非”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和保健食品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对省、市局制定的“打四非”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和产品重点检查,做到了全覆盖。特别是对外地协查较多的“雪佳”、“全烈”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突击检查。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和化验室进行认真、详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还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
4、配合上级监测抽检。根据省、市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和市局风险监测抽样的要求,组织进行突击检查,配合市局开展共抽检产品25批次,其中减肥类12批、辅助降血糖类1批、缓解体力疲劳类12批。
5、外地协查回复及时。共协查回复各地协查函35份,每次协查均到企业现场核查企业相关的资质、品种的批件、涉及具体生产批号的产品查阅相应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和原辅料台帐,并要求企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35份外地协查均做到了及时核实情况、及时回复。我局发函协查问题保健食品16个。
6、案件处置严格依法。对于保健食品的案件处置,我局做到严格依法查处,遇到问题产品,法规、稽查、保化三个科室认真研究法律法规,以确定最适合的法律条款和处罚标准。目前,共移交稽查涉嫌保健食品违法案件12个,立案5个。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这次行动中,我局在遍布全区的170余块社区电子屏上循环播放食品公益广告和相关常识,大大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
9月4日,我局举办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培训班,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和医药连锁、批发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保健食品基础知识、当前形势和监管要求,详细讲解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行政许可流程、包装标识、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等内容,还结合相关案例培训了相关法律法规。到会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促使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诚信和道德建设。
六、再接再厉,科学监管
下阶段,我局将主要从做好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工作:
1、办理案件,对有问题保健食品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依法严肃处理;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及时取缔;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动员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全面治理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合力。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做好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科学保健理念,规范媒体行为,支持鼓励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氛围,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3、加强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台账管理。加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建档情况、原料收货查验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批生产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质量意识,坚决履行质量第一负责人责任制度,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保健食品质量承诺书》执行情况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加强监测,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性抽样送检。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及产品抽验工作,特别是我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加强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社会反映强烈,违法违规宣传较多的功能产品非法添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曝光问题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一、2020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建设“政治坚定”的医保队伍。一是以“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为核心理念,始终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各项工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使全局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认识,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医保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三是坚持“”制度,2月26日区医疗保障局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上党课、固定党日、志愿服务活动等,保证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医保改革发展的坚定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突出主业,全力推动医保事业发展
城乡居民参保实现全覆盖。针对不同群体,采取预约参保、电话参保、上门参保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截止2020年6月全区实际参保人数为20.4万人,参保率达到102%。按照人均筹资740元的标准计算,2020年全区应筹集资金总额为15096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利民。围绕困难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急难愁盼,提升参保人的就医获得感,对困难群众就医所有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压力,减轻了医疗负担。截止6月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922人次,总计救助金额280万元。(其中通过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救助1588人次,合计196万元,非一站式医疗救助148人次,合计65万元,贫困人口救助186人次,合计19万元)。
健康脱贫兜底成效显著。建立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与扶贫办对接,及时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进行资助参保。2020年我区贫困人口数共计991人,全部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由政府代缴共计24.7万元。2020年上半年区贫困人口享受综合医保待遇共计190人次,合计基金支付10万元,其中享受“351”政府兜底补偿共计7人次,补偿金额5.8万元;享受“180”补充医保补助共计184人次,补偿金额4.3万元。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扎实推进医保业务“电话办、网上办”简化优化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实行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药房稳价专人负责制,每天做到随机抽查,对口罩、温度计等药品故意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疗耗材、药品供应市场的稳定秩序。制定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深入贯彻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推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及时与市医保中心、区扶贫办对接,对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标识,确保扶贫户信息准确、台账清晰。同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类管理台账,确保贫困户基本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
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自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悬挂横幅80余条、发放倡议书2000余份、医保问答手册3000册、带有举报电话的宣传海报、宣传袋、宣传纸杯、宣传纸巾共10000余份,制作统一的宣传音频、视频在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滚动播放。同时制定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方案,5月份为各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阶段,6-11月份为集中治理和整改阶段。
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医保资金支出模式,以协议管理为主的实际,加大了协议的制订、资金规模的核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与2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1家药店签订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同时,采取自查、现场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不定时、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我区协议医药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截止6月底,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家次,对其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医药机构,依据规定分别予以以警告、整改、拒付违规金额和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了“两定机构”服务机构管理。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执法,成立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期间区医保局联合卫健委、市场局组建工作组深入龙脊山医院、前岭矿医院、百姓医院、同济医院、任楼医院、五沟医院进行深夜检查;联合省局、市局对童亭矿医院进行飞行检查;成立驻点督查小组,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诱导住院、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形成震慑,以促使各医疗机构不断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监管机制尚需完善。目前还存在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范围有缺失、调查取证难度大等问题;医疗机构虚假住院、诱导住院和定点药店留存、盗刷、冒用社保卡等欺诈骗保行为还或多或少地存在。
(二)队伍体系尚需健全。一是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短板明显,镇(办)和村(居)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理顺;二是随着基金监管业务不断下沉,缺编少员的问题尤为突出,难以适应医保基金的稽核和监管需要;三是医保部门懂医懂药懂保险的业务人才缺乏,业务能力亟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思路
(一)探索建立医保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区、镇(办)、村(居)三级医保经办网格经办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医保经办队伍业务能力;二是探索实行智能监控全覆盖,提高打击欺诈骗保的针对性,探索将智能监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三是探索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二)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在集中宣传月活动基础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将以免费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空床住院、盗刷医保卡、冒名就医、使用医保卡套现或提取药品等行为,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二是开展医保基金督察联合执法驻点行动。由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到定点医药机构驻点督查,聚焦重点,分类检查,统一处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新管理机制。
(三)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一是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特点优势,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提升参保群众激活率、两定机构覆盖率和医保结算支付率;二是进一步创新应用场景,与“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深度融合,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医保领域的多元化应用;三是进一步优化应用效果,强化对医保经办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线上服务和异地结算需求。
(四)有效落实医保民生工程。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待遇整合工作。密切关注城乡居民待遇政策统一落地后出现的各种问题,适时提出逐步消化方案,推动城乡居民政策完全融合;二是有效规范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度、流程,指导镇(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工作;三是落实好综合医疗保障兜底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类困难人群按政策分类代缴个人参保费用。
(五)较好完善医疗参保信息。一是提高已参保人员和新增参保人员的信息质量。清理核对参保基础信息,加强与公安人口库比对,严把新增参保人员基础信息质量;二是有序清理重复参保。主要针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的参保人员进行清理,首先清理制度内重复参保问题,尽早实现重复参保问题“清零”;其次,稳妥清查跨制度重复参保问题。全面清查连续参加职工医保1年以上、同其缴纳1个年度以上居民医保的重复参保信息,稳妥有序处理跨制度重复参保问题;三是摸清不参加基本医保人员情况。组织梳理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象,了解人员情况。
(六)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做好与市医保局信息中心对接,继续推进我区医保信息化建设;二是保障医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各镇办现有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应用衔接工作,保障数据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七)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一是加强落实贫困人口医保扶贫政策的督办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加强医保信息系统贫困人口数据与扶贫系统数据比对,确保贫困人口信息准确;二是确保实现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现率均100%。
一、目标任务
规划建设公共卫生管理“五大中心”,深化“大篷车”公共卫生服务,为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血压计、血糖仪等基本医疗设备,免费为群众提供健康查体服务,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全覆盖;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保障群众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卫生方面
1、建设公共卫生管理“五大中心”。以新建卫生监督所为契机,整合卫生资源,规划建设“市120急救指挥调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食品安全检测、卫生信息化管理、基层财务集中收付管理”五大中心,打造全市公共卫生管理平台。
2、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全市公共卫生管理中心为平台,以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为依托,以卫生所为阵地,以卫生“大篷车”为载体,以“双包制”为抓手,变坐等上门为进村入户,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个体服务为群体服务,将高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一是深化卫生”大篷车”公共卫生服务。完善服务机制,投入200万元统一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车辆,建立一支“大篷车”服务队伍,做到服务用车、工作人员、服务设备三个统一,明确定时、定点、定目标人群、定服务内容四个工作要点,实施山区居民健康保健工程、保健医生工程、慢性病管理示范工程、妇女儿童保健工程、居民健康宣教工程五大健康工程,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公共卫生“双包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包村或包居,乡医或社区医生包户或包片,当好群众健康的“守门人”。
三是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功能。建档率达到100%,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
四是对重点人群开展免费健康查体工作,丰富公共卫生服务内涵。
五是加强人员培训,加大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强化绩效考核和监督力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有效落实。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长效机制。
(二)食品餐饮方面
1、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隙衔接。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健全食品专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三员”队伍,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抓好源头管理,规范索证索票。重点抓好粮油、畜禽、蔬菜、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源头管理,强化采购、使用管理,严防有毒有害食品流向餐桌。重点整治索证索票不规范行为,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制度,保证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齐全。全市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建立统一台账,规范索证索票记录。监管好农村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
3、加强现场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重点整治后厨卫生管理不规范行为,集中解决脏、乱、差问题,做到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加工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窗明地洁无污水,餐厨废弃物存放设施密闭并明确标识。重点整治餐饮具、器具清洗消毒不规范行为,确保洗涤、消毒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健康管理不规范行为,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所有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分期分批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培训,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自律水平。
5、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等专项治理,强化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同时,进一步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健全信息通报机制,积极落实政府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药品方面
1、加强药品生产监管。
一是落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
二是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做好高风险品种的监管;
三是全面加强和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强化药品流通监管。
一是强化药品经营监管。加强对药品购销票据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储存运输不规范等行为;重点解决出租出借柜台、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借助农村药品监管网,集中开展对城区周边、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要求的企业不予换证,确保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二是继续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力度,凡违反GSP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三项(含三项)以上关键项目者,将暂扣GSP认证证书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是强化对企业重点人员的管理。建立新开办及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任职前的约谈制度;继续实施药品营销人员备案制度,探索加强对企业营销人员管理的有效机制。
四是加大对药品现代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的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做优医药流通产业。要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提高药品批发的集中度和集约化;大力促进药品零售连锁发展,提高零售药店连锁化率。
五是加大对全市各类媒体的药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建立违法药品广告主约谈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积极与工商管理部门配合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六是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交易和药品信息服务的监测。发现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擅自药品信息以及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擅自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立即上报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行为。
3、强化药品使用监管。
一是扎实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工作,保障使用环节药品质量。
二是重点做好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专项检查,通过对药品购进验收、仓储管理、在库养护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配制制剂、配制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制剂、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制剂、擅自降低制剂室条件的违法行为。
4、强化医疗器械监管。
一是加大医疗器械源头监管。要深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级及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增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增大低信用等级企业的检查频次,加大突击性检查的比重,杜绝产品质量隐患;要积极推行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提升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远程动态监控,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终端监管。突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购进、验收、储存、维修和使用医疗器械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5、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力度。
一是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重大案件。
二是依法查处以宣传、义诊、咨询为名义变相销售药品的行为。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或在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和“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具有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行为。
6、强化药品技术监督。
一是继续加大药品针对性抽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药品不局限于抽验计划,要及时抽验;
二是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增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风险管理意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和部署,确保全市群众健康工程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月)。各单位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各单位对全市群众健康工程进行认真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确保工程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专群结合,逐级落实整治任务,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整治覆盖面达到100%。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管理、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等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