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3-02-17 14:16: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乡镇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支持全县结核病控制规划为宗旨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卫 项目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工作。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结核病控制力度,抓住发现病人、治疗管理病人等重点环节,规范结核病防治措施,进一步提高防治工作质量,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指标

(一)按照省项目办20**年度结核控制工作计划和下达我县的病人发现任务数,全年计划完成初诊疑似肺结核病人910例,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40例,其中涂阳130例(初治涂阳110例,复治涂阳20例),涂阴110例(重症涂阴10例,其它涂阴100例)。完成随访病人查痰240人次,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130人,追踪疫情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二)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涂阳病人阶段痰菌阴转率达到95%以上,病人规范治疗率达到90%,初复治涂阳病人平均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三)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到95%以上。

(四)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到85%以上。

(五)结防专业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病人追踪到位率达到70%以上。

(六)非结防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在80%以上;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七)涂阳肺结核病人家属可疑症状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

(八)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覆盖率保持在100%。

(九)乡镇查痰点痰涂片检查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和卫 项目的收尾工作,强化政府承诺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足额落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严格执行各项免费政策。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布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结核病防治五率技术方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落实上级结核病归口管理文件,重点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结核病人的报告和转诊,结防机构对疑似结核病人的追踪调查,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确诊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要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三)积极解决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负担,合理利用新农合切实解决农村肺结核患者辅助治疗费用,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困难患者的救助,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县疾控中心对疑似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痰检和免费摄 线胸片1张,对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治疗期间的痰检复查实行全部免费,并且免费摄定诊胸片和疗末胸片各1张(次),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全程督导化疗,并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抗结核药品。

(四)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制度,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实行督导责任制,县疾控中心对县级综合医院的督导检查每月一次,对乡镇、村级每两月一次,每次督导结束后应及时撰写书面督导报告,并反馈被督导单位,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在治在管的肺结核病人要进行督导访视,进一步加强合格村监化室建设,实行家庭督导员督导和村医生督导相结合,保证病人规范治疗,提高治疗效果,保持较高治愈率,减少耐药病人的发生。

(五)做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包括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按照县卫生局与市卫生局 年3月份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整合后的工作任务,完成可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和推荐任务指标,至20**年9月30日完成推荐疑似耐多药病人50例。

(六)加强痰检质控,严格执行痰检操作规程,痰检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做好乡镇查痰点的督导检查工作,乡镇查痰点要求将痰片保存完好并及时送检确认,县疾控中心对乡镇痰检点的痰检质量控制全年在两次以上。

(七)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结防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结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与综合医院的合作。计划全年举办2期乡镇级结防人员和县直综合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培训班,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对医院内部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培训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医生进行结防知识培训全年在一次以上,重点培训疑似肺结核病人推荐转诊、确诊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八)广泛持续的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结核病知识知晓率,普及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和电视台、中小学校、工青妇、司法、监管人员、送政务下乡等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办宣传栏、咨询服务和义诊、学校讲座等宣传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结防知识的宣传,以扩大影响。此外要加强对村医生和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向普通群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政策,主动到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

(九)加强结防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归档。一是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登记、书写规范,包括各种登记本、病历、督导记录、报表等;二是完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培训、督导等)、总结、疫情分析、各个项目进展报告、督导报告、会议记录等。

(十)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领取、使用和管理。按照免费药品的管理要求,由专人专柜保管、发放、登记,与自费药品分开,做到有发放登记、有免费药品处方、有病人签名、有台帐、药房明细帐,出入库帐,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经费来源:病人免费药品和病人报病费、治疗管理费等由中央财政结核病项目经费及省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下拨,结核病疫情追踪督导由全球基金等项目费用部分补充,宣传、培训费用由县财政专项经费等提供,县财政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预算9万元,人员工资等由县财政拨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包括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经费建立独立帐户,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按时统计报表,接受县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审计、检查,达到项目规定的要求。对医务人员报病费和乡村医生的病人管理费、追踪费等要按时足额兑现,做到每半年兑现一次。

五、进度安排及考核

第2篇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妇幼卫生工作,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盐津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切实把妇幼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加强“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指标

1.新法接生率≥95%。

2.住院分娩率≥75%。

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8%。

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8%。

5.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75%。

6.0-2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0%。

7.高危孕产妇筛查率≥15%。

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

9.孕产妇住院分娩减免政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保健知识宣传率达100%。

10.孕产妇hiv检测率≥90%。

11.结婚人群hiv检测率≥90%。

(二)健康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下,全县控制在2例以内。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

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

4.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妇女保健工作

1.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8%以上。

2.严格按照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要求,对孕妇开展孕期hiv检测和产前检查,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

3.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工作,使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5%以上,高危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4.积极动员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使住院分娩率达75%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加强产妇产后访视工作,提高产妇产后健康水平,预防产褥期各种疾病,使产妇产后访视率达85%以上。

6.结合实际,开展以生殖健康为主的妇女保健服务,提供妇女疾病普查、治疗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

1.按照新生儿访视工作要求,加强新生儿访视工作,正常新生儿必须访视3次以上,高危儿童必须增加访视次数,使新生儿访视率达88%以上。指导产妇及家属新生儿喂养及护理技术,指导观察新生儿常见生理现象,掌握新生儿发生危急情况时呼救转诊程序。

2.对满月访视结束后的儿童建立健康体检手册,按照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要求,开展4:2:1体格检查服务,及时对体检儿童进行营养评价。掌握辖区6个月内婴儿的喂养情况,使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集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100%)。

3.定期

组织散居儿童体格检查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汇总,使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5%以上(城镇所在地儿童保健覆盖率达100%)。

4.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各级应加强托幼机构儿童监测工作,使新入托(园)儿童体检率达98%以上。指导托幼机构提供合理营养,确保膳食平衡。对3岁以下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5.加强高危儿童的筛查、管理、随访工作,及时建立高危儿管理个案登记台账,根据高危儿童结案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三)“降消”项目工作

1.建立各种组织,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组,以医疗业务技术骨干为组长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危急孕产妇和危急儿童抢救组、转诊组和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组五个组织。并按照各种组织成员职责开展工作。如果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对组织成员进行调整。

2.加强产、儿科建设,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产、儿科建设,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强化产科人员技能培训,规范急救程序,提高急救成功率。

3.村级要落实边远地区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监护责任,宣传动员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达100%。

(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1.按照《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市业务培训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做好孕产妇hiv检测工作,使孕产妇孕期hiv检测率达90%以上。为避免hiv检测试剂不必要的浪费,各级应充分了解检测对象的检测史,按要求开展检测前及检测后咨询工作,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

2.与县民政局密切配合,加大结婚人群hiv检测力度,使结婚人群hiv检测率达90%以上。达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关口前移的目的,进一步遏制艾滋病病毒的扩散和蔓延。

(五)两个死亡监测工作

1.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积极提出降低孕产妇死亡的干预措施,使我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0/10万以内。村级发生孕产妇死亡,应在24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乡级最迟应在3日内核实情况后报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2.调整豆沙镇、庙坝乡、柿子乡、中和乡、牛寨乡为xx年的儿童死亡监测乡,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因调查,寻找引起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提出干预措施,努力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23‰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下,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3.按照上级要求,凡是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提供死亡儿童病历复印件,为分析讨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亡儿童的死因提供依据。

(六)健康教育工作

1.各级保健人员要积极争取各级妇联组织支持,利用妇联组织搭建平台,各级保健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3次健康教育宣传讲座,重点宣传住院分娩救助政策、孕产期保健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等内容,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出一期专栏,重点宣传影响当地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妇幼卫生知识;书写永久性标语2-3条;村级及

社区孕产妇健康处方发放率100%。

3.县级保健机构利用“母亲健康快车”下乡开展工作督导,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孕产期保健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各级开展保健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七)人员培训工作

1.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积极选送产、儿科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

2.已经开展产、儿科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对产、儿科业务人员要进行短期轮换培训,不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3.县级保健院利用妇幼专干季度例会时间,由本院临床副院长组织开展产、儿科常见危急症状的研讨会议,以此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

4.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卫生室保健人员进行培训,使村级保健人员“三基”掌握率达85%以上。

(1)由县“降消”项目办组织每年开展1-2次村级保健医生业务培训。

(2)各乡镇卫生院采取至少每两个月一次的集中短期培训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每次针对一个问题进行彻底的讲解,争取每次解决一个问题,一年搞懂六个问题。

(3)县、乡两级深入村级指导工作时,对村级保健人员开展现场业务培训。

(八)信息统计及质量控制工作

1.村级保健人员做到及时准确登记妇幼卫生村级台账,每月3日前向乡妇幼专干报上个月数据及各种表卡。

2.各乡镇妇幼专干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汇总,按时、准确上报县保健院。

3.县乡两级定期加强儿童出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育龄妇女死亡漏报调查,抽查各项保健服务措施执行情况,加强保健服务指标及健康指标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妇幼卫生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为上级部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村级执行逐月补漏,即当月入户调查,补上月漏报情况;乡级执行季度补漏调查,即1月、4月、7月、10月的20前完成上季度全乡范围内各村的补漏调查,每村每次抽查6-8个社,补漏调查情况连同季度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保健院;县保健院执行每半年一次漏报调查,即4月、10月的25日前完成全县10个乡(镇)的补漏调查工作,每乡抽查2个村,每村抽查6-8个社,并以调查报告报县卫生局、市保健院。

5.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本机构孕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ⅱ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各乡镇每月3日前将本辖区上个月分娩产妇hiv监测报表ⅰ-ⅲ上报县保健院统计室;县保健院统计室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

6.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常规报表于1月、4月、7月、10月的20日前上报上季度相关报表,报表内容由县保健院统计室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分解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

1.由县保健院根据市级下达的年度工作指标,结合本县工作实际,逐一分解并及时落实到相关单位。县卫生局委托县保健院与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签订xx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2.各乡镇卫生院将县级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村和院内相关人员,并与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和院内相关人员签订xx年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强化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指标顺利达标

1.县保健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制定有效的、操作性强的xx年督导工作计划。

2.各级保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县到乡每季度一次,乡到村双月一次,要求建立县到乡、乡到村双向督导记录备查制度。

3.各乡镇卫生院要定期检查督促妇幼专干履行乡级妇幼保健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4.县卫生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妇幼卫生工作综合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xx年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

第3篇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一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三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20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20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四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个人工作计划范本五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20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生产,确保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第4篇

关键词:甲肝;处理措施;应急方案

【中图分类号】R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526(2012)12-0540-01

甲型病毒性肝炎,简称甲肝、甲型肝炎,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以肝脏炎症病变为主的传染病,主要通过粪—口感染经水、食物、接触传播,以食欲不振、厌油、纳差、恶心、乏力、肝区不适、皮肤巩膜黄染、尿黄为主要临床表现[1]。任何年龄均可患甲肝,但患者主要以儿童和青少年为主。成人甲肝的临床症状一般较儿童为重。冬春季节是甲肝发病的高峰期。本病病程呈自限性,无慢性化,因此引起急性重型肝炎者极为少见,随着灭活灭活疫苗在全世界的使用,甲肝疫情的流行已得到有效的控制。

1 采取防控应急措施

1.1 资料依据:应急措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有关其他规定编制。流行病学研究资料来源于县、乡、镇医院的个案病例。检测所需的血液、水质样本由现场采样取得。

1.1.2 甲肝诊断标准 按照卫生部1997年制定的甲肝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2]。

1.2 领导重视、落实职权:疫情发生后引起了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深入疫情爆发地区,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就甲肝疫情的控制做出重要指示,要求疾病控制机构加大对甲肝疫情传染源的追踪调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基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完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报告,并迅速组织建立疫情处理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文件启动疫情处置预案,在疾病控制专家的建议和指导下,迅速落实甲肝防控措施,使甲肝疫情的爆发得到有效地控制[3]。

1.3 积极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对已爆发的甲肝病例进行细致研究,对疫情的爆发进行分析,将疫情爆发的区域严格控制,同时派专人进驻医院开展现场实地调查。采取积极有效地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学校甲肝传染病的疫情控制报告,加强体检,及时发现甲肝病例并处理。

1.4 做好甲肝病人的收治:针对疫情发生的状况,政府紧急启用应急预案,开展疫情调查,收治甲肝患者。对确诊的甲肝患者实施紧急的住院治疗,治疗费用由基层财政先行负担。同时发出通知,要求所有甲肝患者到传染病院隔离治疗,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不得收治甲肝患者,并抽调甲肝治疗方面的专家,指导治疗甲肝病人。及时为传染病院增加特定床位,确保收治的甲肝病人得到有效地治疗。由基层卫生院、乡镇疾病防制部门负责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

1.5 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对重点人群、与确诊甲肝患者密切接触者、高三学生接种甲肝疫苗或丙种球蛋白,确保高三学子如期参加高考,有效防治甲肝疫情的扩散。

1.6 开展消毒、杀毒工作:重点开展公厕、餐饮业、学校食堂和集贸市场消毒、杀虫工作,由专人负责。消杀用品统一由疾病控制中心提供。

1.7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由基层政府确定开展以防治“甲肝”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并确定时间召开全体镇村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动员大会,要求全体人员搞好以防治甲肝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各工厂、学校、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开展积极行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

1.8 加强疫情防治工作的报告:认真落实基层甲肝防治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乡镇每天下午5时之前报告疫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疾病控制中心每日向卫生主管部门汇报当日疫情信息,并及时上报进程报告和阶段报告。

1.9 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基层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

1.9.1 开展群众健康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号召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2 分析

通过对甲肝疫情的调查处理,加强乡镇基层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锻炼乡镇基层对传染病疫情的有效控制,建立传染病疫情预警机制,提高对传染病疫情状况的监测。

2.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突发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将各方面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和相应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身体健康。

2.2 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乡镇基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疾病防治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各单位密切配合,携手共进,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落实各项传染病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和相应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

2.3 做好准备,掌握资料:各乡镇基层单位对今后类似事件进行进一步深入细致的传染病调查工作,特别针对传染病人的相关可疑因素进行详细调查。及时进行疫情动态分析,对传染病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控措施。全力以赴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

2.4 监督监测,科学管理:对餐饮业,尤其是大中小学校的食堂卫生重点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大中小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餐饮副食的管理。大力加强饮食服务业的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的从业人员卫生状况的检测工作。认真执行中小学校学生的早晨检查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在校学生的早晨检查工作,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做好登记报告工作。

2.5 预防接种、功在千秋:加大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将二类疫苗的接种逐步纳入常规管理,并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执行。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呼吁公众关注接种疫苗的重要性,普及免疫规划知识,营造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实施计划的氛围。

参考文献

[1] 彭文伟,传染病学[M].第四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14-30,278-280

[2] 卫生部.传染病诊断标准及相关法规汇编[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288-292

第5篇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事关我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保障,也关乎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前提和保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策略,努力做好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第一件大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与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各地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频频发生为我校敲响了安全警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饮食安全牵动着千万家庭的心。也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显得尤为重要。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构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网络。

为了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管理员为副组长,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督查工作。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规章制度,重抓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制定和完善了符合本校实际的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做到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法可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落实,监督到位。学校还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并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一名监督员,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由于制度健全,职责到位,责任落实,更加有效的保证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堵住源头,规范采购。

把住食品采购关,将不合格食品从源头堵住,是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关键。为此,我们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共合作的要求,食品采购中,始终坚持对供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登记证》,《健康证》,《税务登记证》,《质检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大宗商品的采购,实行“集体考察,集体定点,集体定价”的采购机制,对小宗商品及蔬菜的采购由组长,副组长共同询价,把关质量,通过阳光采购,从源头上堵住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保证了进入学校的粮油蔬菜价格合理,质量可靠,新鲜安全,保证了师生的饮食健康,为学校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四、加大投入,着力改造食堂及卫生设备标准化,规范化。

我校在教委的大力支持下,自筹资金,对学校食堂,根据卫生监督所的规划要求进行 了全面整改,食堂建有“三池”(洗菜池,清洁池,消毒池),三房(主厨房,烧火房,库房),对所有窗户添加了防蝇罩,购买不锈钢餐具,添置垃圾桶,消毒喷壶,让每位炊工穿戴制服口罩上岗。

五、关于学校从业人员。

学校从业人员目前都有健康证和上岗培训证。

六、饮用水安全管理。

目前学校正在使用的是井水,自来水管道已完成,师生可饮用安全放心的自来水。

七、小卖部食品卫生情况。

校园内现有3家小卖部,学校按照食品卫生安全部门的相关规定对他们进行严格管理。卖部严格进货渠道,销售商品以笔墨纸砚为主,食品为辅,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票证,不销售“三无产品”。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增强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精神,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酒后一中

2011年12月

酒后一中学校食品安全学年工作总结

(2011-----2012学年)

一学年来,我校在乡中心校的直接领导下,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计划,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开学之际,进行认真自检自查,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可行计划,发挥组织机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施。 为确保《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小组成员责任清楚,分工明确,工作中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性。针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使分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治理职员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了事必躬亲,布置各项工作有质量、有创新,不照办照抄、不流于形式,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全面开展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班级在日常开展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做到心中有数。

二、做好卫生宣传与普及工作。

1.搞好宣传,普及食品卫生知识。

一学年来,我校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采用红围巾广播站、板报、手抄小报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宣传工作。做到:每周一广播,每月出一期板报。每学年宣传活动达到10次以上。使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工作从校内走向校外。(2)结合每月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主题进行主题宣传,开阔视野。三月以爱眼为主题,四月以爱国卫生为主题,五月以营养为主题,六月以预防传染病为主题。学生通过办健康手抄小报、学校卫生宣传板报等,不仅增长了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养了学生主动实践的能力,而且开阔了学 生的视野,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与社会意识,使知识与实践有机进行了整合。

(3)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学习与实践。通过《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课堂教学,使学生对生活卫生、饮食卫生、疾病预防、环境卫生等常识有了更系统的了解,能自觉运用于日常的学习、生活之中,学生收益很大。

2.加强教学食品卫生安全的监视、指导,随机对学生的文化课、体育课进行卫生监视,对发现的题目及时提出公道的改进意见。

(1)通过会议提出要求,引起全校教师对学生用眼卫生的高度重视,控制近视眼的新发病率。通过随机检查,多数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能随时提醒学生用正确的读写姿势学习,留意养成学生正确的用眼卫生习惯;眼保健操能及时做好。

(2)重视体育课和体育活动及课间游戏的安全教育。使体育教师和班主任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留意指导学生进行正当、健康的游戏活动。本学年,无一例课间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对小卫生员的培训、指导。

三、进行疾病预防工作,搞好学生体质健康体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加强教学卫生监视,搞好“六病”的防治。

开学初,对寄宿制学生加强教学卫生的监视力度。我们要求课堂上学生必须做到“三个一”,继续进行眼保健操的指导,天天进行眼保健操检查。对患近视眼者,加强矫治。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教育学生养成早晚刷牙、饭前洗手、饭后漱口的良好生活习惯,进口食品必须保证干净卫生,防止病从口进。提出一人一巾,防止交叉传播、感染。教育学生不挑食、不偏食,摄取多种营养,保持营养均衡,进步生长发育质量。结合教育局下发的食品卫生宣传内容,为每位学生印发了小学生必会操纵项目,指导学生日常生活。

2.搞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根据季节变换和传染病特点,及时通过会议、通知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开展预防工作。及时对发病学生进行隔离治疗,对发病学生所在班和邻班及走廊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消毒,切断了传染病源。对疑似病和传染病及时上报,确保了全校学生健康。

四、进一步美化校园,发挥环境育人作用。

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建设的内容之一。我校在教学楼内悬挂名人、名言等,为学生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环境。提升了校园的文化质量。为营造洁净幽雅的育人环境,养成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对学生提出了“责任到人,物放有序,一尘不染,处处亮点”的卫生“十六字”要求,形成了卫生清扫一日三次的良好习惯,作为卫生评选教师班级治理、文明班级评选的依据。以此引起全校师生对食品卫生的重视,规范个人行为。充分发挥值周检查评选工作的作用。对校园内的每一块分担区都划分到班级,落实到个人负责,学校还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厕所、水房等公用场所及室外分担区,学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采取检查、打分、评选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照检查标准进行。凡是“三好班级”、“三好学生”、“先进班级”等评选都有相关的卫生标准要求。每周的活动红旗评选都将卫生与纪律情况作为依据,使全校师生自觉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由于我校重视食品卫生工作开展,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学校认真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治理。

1、教育学生不买“三无”食品,管住口、管停止,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食堂承包职员符合承包“准八制”条件的方可承包。证照齐全,有商品采购和销售记录,有查验记录。一年来,未发生因食品卫生而引起的中毒事件。

3、学校饮用水治理。教育学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

4、食堂治理。有寄宿生的学校,从业职员一律持证上岗,对食堂设施进一步更新改造,建立健全了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对餐具进行消篇二:食品安全半年工作总结 民乐县工信局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工信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食品企业的密切配合下,开展了扎实有效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食品企业安全生产。我局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全县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将食品安全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同时就本年度的工作做了专门的安排部署。本局实行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方式,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学习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及时下发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确定了由循环经济股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和督导,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靠实了目标责任,为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向生产企业宣传食品安全。我局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

作贯穿于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之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到企业开展工作的各种机会,向企业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相关会议精神,宣传了全县重诚信、重质量、重安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典型企业、监管部门和个人事迹,要求企业健全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制;要求企业通过举办培训班、出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书写标语等形式,向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职工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 2、向社会公众宣传食品安全。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活动中我局安排滨河酒业、陇金油脂等公司在县城主要街道上悬挂横幅,并于6月14日组织所有食品企业在县城中心广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设置咨询台、展板,散发了宣传材料。在宣传活动中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重点,宣传了我县2012年安排的10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措施和成果。宣传了地沟油等有毒有害食品的辨别方法与应急常识。通过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意识,提高了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扎实推进了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将有效的推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行业指导,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在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中,对食品企业尤为重视。结合日常的节假日安全检查工作,及近期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车间、班组,采取查看档案记录,走访企业员工,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对辖区内的滨河酒业、银河食品、爱味客、陇金油脂、亨江麦芽、新金威麦芽、丰源薯业等食品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了企业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台账及质量查验把关情况,企业生产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生产条件的完善卫生状况情况,出厂检验和比对试验情况,缺陷产品的召回及处理情况,质量承诺履行情况,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整改情况等等。对现场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4批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户、其中正常生产的有5户,停产一年以上的2户,季节性生产的3户。在检查中,我局发现民乐县林河果汁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其生产原料葡萄干属农产品废弃物,且生产作业条件不符合卫生标准,县质检局在日常检查中也发现上述情况,对该企业依法处以责令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通过以上工作,将有效促进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诚信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远。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部分企业抛弃了诚信意识,丧失了道德底线,置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使食品安全问题呈频发趋势;食品安全检查涉及到技术环节,我局日常检查只能关注到直观的卫生问题,而对食品的有毒有害成份,添加济的品质含量等无法检测,使检查工作局限在表面上;我局是工业企业的综合管理部门,但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者指导性的职责,对食品生产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因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我局没有行政处理的权限,属生产领域的只能建议质监处理,流通邻域建议工商处理,工作中放不开手脚,企业也太重视,检查工作有时流于形式,没有力度。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当前通报的影响较大的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及其法律责任,宣传政府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彻底打消企业的侥幸心理。

(二)、指导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组(转载于: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织机构、生产台账;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注重品牌效应,以质取胜。

(三)、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格检查企业生产的方方面面,督促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会同质监、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予以媒体曝光,决不姑息。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企业,不予审批立项;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我局将对其不予审报项目,不安排享受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等政府优惠政策,通过多种举措努力维护食品安全。

民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o一二年六月三十日篇三:2011年全食品安全生产总结 塔湾镇2011年度食品药品

安全工作总结

2011年度我镇在市、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县食药安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镇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加强领导,真抓实干,紧紧围绕食品药品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工作,着力解决食品药品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尽了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全镇从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

年初,我们根据镇村两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建立了相应的食品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专题召开了党政办公会,讨论落实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的人员构成、工作职责、全年工作计划,成立了由陈立功任组长,李瑜任副组长,科教文卫体助理、卫生院院长、工商所所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班子,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村一级设立了专门的工作站,明确村主任为协管员,妇女主任为信息员,同时,分别与各村、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责任状,真正做到了组织网络健全、责任到人,并纳入了全年精神文明百分赛考核内容。

二、真抓实干,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2011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县政府的年初工作责任状和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2011年,我镇围绕市、县政府的年初工作责任状和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1、进一步完善各类台帐资料。在2010年已建的基础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食品行业、药品经营企业、医院等单位调查见底,补全、

补齐各类台账资料。

2、组织业务培训,年内对所有驻村干部、信息员进行两次业务培训。

3、搞好硬件建设。镇财政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费预算,添置好电脑等硬件设施,落实好驻村干部、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补助经费。

4、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按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全镇食品药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流动,消费企业和个人进行专项整治,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5、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

6、推进放心店工程,加快流动网建设。按照加快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流通网建设的要求,积极配合经贸部门,主动与大型超市联系,今年内基本上村村健全配齐连锁超市,并全部实行网络化配送,为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7、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家宴管理。2011年我镇积极配合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工商所、派出所对农村流通宴席经营者进行了体检、培训,建立了相应的基础台账,做到每经营一次都有详细记录,并督导卫生院跟踪抽检。特别是夏季高温季节及中考、录取后的“谢师宴”,我们更是一着不让,这不仅防止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且使家宴经营更加安全有序。

8、做好申报创建食品示范乡镇的各项工作,按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检查验收。

三、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激励与奖惩机制,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源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宣传,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第6篇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情况;措施;山西清徐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7-0293-01

清徐县地处太原城郊,辖9个乡镇、1个街道办、188个行政村、24个社区,全县耕地面积3.14万hm2,农业人口25.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4,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下简称土地确权)作为清徐县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了重点保障,使土地确权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基本情况

清徐县的土地确权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14年3月开始,选取柳杜乡作为全县土地确权工作的试点乡;2015年在全县全面铺开此项工作。按照“依法依规、确保稳定、尊重历史、民主协商”的原则,推进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清徐县188个村已完成调查摸底的村172个,占比91.49%;各测绘公司完成测量的村174个,占比92.55%,面积核查和公示等正在有序进行[1-2]。

2 主要措施

2.1 宣传发动,奠定基础

确权工作一开始,清徐h就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村主要领导、工作骨干、成员单位负责人等400余人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会上县长王琳玉做了动员讲话,明确了土地确权工作的目的、意义、职责、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省、市专家就土地确权的政策界限、操作规程等做了专题培训。会后各乡镇、村积极行动起来,分别召开了动员培训会议,就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县确权办人员全程参加了各乡镇的培训会议并讲解了土地确权的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3-4]。

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问题解答》 3 000余本,印发《致广大农民群众一封信》 4万余份、发放宣传画1 000余张,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确权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2.2 制定方案,精心组织

2.2.1 出台工作方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清徐县实际,出台了《清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清政发〔2015〕7号),各乡镇、村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步骤、进度要求。

2.2.2 成立工作领导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各乡镇、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落实了工作人员。为保证确权工作的有序开展,清徐县成立了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技术指导组、矛盾调处组分工合作,进行政策指导和技术帮助,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2.3 夯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乡镇长为本乡镇确权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组织动员各村力量,强力推进,充分发挥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长等人员的作用。明确将土地确权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工作。

2.2.4 建立了分包乡镇和例会制度。实行县主要领导包村制度,县长都有自己的包村点,农委班子成员也划片分包乡镇,并经常下乡督促检查,大大加快了确权工作的推进。县确权办还制定了例会制度、督查制度、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规定每月23日为月例会日,分管副县长参加,由各乡镇主要领导、测绘公司负责人汇报当月的确权进度、存在问题及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每周四为周例会日,县农委主任参加,由各乡镇分管领导、测绘公司负责人汇报本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从而形成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动确权工作有效开展的态势。

2.2.5 深入基层,解决问题。具体工作中,乡镇和测绘公司通力配合,县确权办深入各乡镇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积极深入矛盾纠纷突出的村,与村领导共同协商确权工作的具体做法与办法。并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指导,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处理矛盾纠纷562起。此外,清徐县多次邀请省、市专家深入各乡镇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3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2.3.1 扎实推进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县、乡、村干部和测绘队伍密切配合,深入一线,收集资料,摸清底数。根据农户二轮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相关资料准确填写调查表格,妥善办理分户、互换等相关手续。

2.3.2 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工作。要求测绘公司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进行测绘,对所有地块全部实测。根据提供的影像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工作草图,村工作人员先进行实地指界,留出村里渠和路的位置、尺寸;然后,提前通知农户进行实地指界,确定每块土地的界址点、界址线。

2.3.3 做好公示前的核实检查工作。测绘公司要和村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核实,并编制自查报告和测绘专业技术总结。确权办在作业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测绘单位内、外业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2.4 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2.4.1 创新表格设计。为理顺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手续,统一设计了《承包方户主变更申请》《农户承包地并户协议》《农户承包地分户协议》《农村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农村承包经营权转让申请表》《农村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等表格,下发到各乡镇、村,保证了全县确权摸底相关资料、附件、手续的一致性。

2.4.2 公开招标测绘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清徐县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了4家测绘公司,并分别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多次与市、县国土局协调,为测绘公司提供数字正射影像图资料、地力等级、征地红线等相关资料,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为测绘队伍进村入户、全面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便利。

2.4.3 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和弥补县确权办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9月19日,县确权办委托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择优询价的方式,选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山西彭丰土地环保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清徐县的测绘成果进行核实检查。同时,对清徐县确权工作后期拼图接边、数据汇交、数据库建立及档案整理等提供技术服务。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清徐县确权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保证全县确权工作符合上级技术规范,确保数据质量和精度符合要求。

2.4.4 加快信息系统机房建设工作。投资3万余元,建成高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系统机房,对配电、门禁、布线、消防等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为下一步确权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5 充实队伍,保障经费

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力量,细化分工,从其他部门抽调1名大学生和1名研究生,充实到确权队伍,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同时将县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委、县政府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400万元作为土地确权配套经费。

3 结语

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保障农民根本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民心事业。下一步,清徐县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土地确权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面积核查和公示、数据汇交、档案整理等工作,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4 参考文献

[1] 张晓山.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几个问题[J].上海国土资源,2015(4):1-4.

[2] 胡晓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临的困境与对策[J].南都学坛,2014(6):86-88.

第7篇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组织完善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协调健全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人民调解厅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二是注重强化各级调解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活动。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落实了人民调文秘杂烩网解工作乡级“六有”、“四规范”、“六上墙”,村级“五有”、“四落实”标准。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制定了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实施细则,结合“奥运安保”、“冬季亮剑”严打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调百日活动”,主动安排了三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解活动。五是认真组织民间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健全了排查调处工作台帐。截止目前,全县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82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1件;邻里纠纷19件;合同纠纷3件;赔偿纠纷1件;劳动纠纷5件;征地拆迁1件;宅基纠纷3件;其他纠纷1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二、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和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认真安排律师接访值班,引导全县律师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较好的保障了我县接待工作的正常进行;县法援中心紧紧围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主题,指导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程序等相关内容、公证有关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在此基础上,指导公证、律师、司法医学鉴定机构,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积极为城区拆迁改造提供法律服务,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办理公证事项103件,各类法律案件256件,开展司法医学鉴定62例,解答法律咨询17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8件。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全县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针对接待形势,组织了六名司法所长参与全县奥运期间人员法制培训班工作,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组织制定了我县开展奥运法制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全县关于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活动的通知,围绕“四法一条例”的普及,积极为全县企业和广大职工学法、用法搭建了有效平台。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法律明白纸、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县法援中心协调法宣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局、局等部门在雄州集贸市场现场悬挂横幅集中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咨询,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法律援助受理程序、事项等基本知识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禁止使用童工决定》、《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 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法律宣传资料,发放了维权联系卡,现场解答了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活动中张贴法律宣传标语200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开辟法律援助宣传栏9个。选派普法骨干深入乡村开展了法律进村宣传活动。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800余份。六月份,积极组织对“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活动。12月4日,认真组织了全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使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局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一是积极打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声势。协调雄县政法报、县电视台、通讯机构及时了活动信息。协调19个县行政执法部门制作悬挂了法制宣传横(条)幅58条,制作法制宣传展板28块。二是设立11个法律咨询站点,开展了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360余人次。三是出动了法律宣传车18辆次。四是协调组织了秧歌队、腰鼓队等法制文艺演出。五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温占芳、县人大副主任刘玉峰、政协副主席常福山等县级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李增良书记并做了重要讲话。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

四、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完善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组织,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法委常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团县委、县综治办、公、检、法、司、民政、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协调乡镇、村,分别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截止目前,全县共建安置帮教组织238个,参与帮教工作人员达980余人。三是对五种犯罪人员情况进行了摸底,对23名社区矫正人员,按照“五书”“十表”“一案”“一录”的要求落实了监管措施。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认真抓了安置帮教工作。健全了县乡村“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帮教领导组织,完善了工作措施,落实了目标责任制度;对今年两劳释解的64人,完善了跟踪帮教措施;依托安置帮教基地,主动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致富信息、协调落实了帮教措施,防止了重新犯罪。

五、奥运安保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努力增强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奥运安保工作作为了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奥运安保期间,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引导干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奥运安保的重要性;为抓好奥运安保工作落实,组织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及本文乡镇司法所长会议。着重就奥运期间人员法制培训工作、敏感期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组织制定了奥运安保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应急分队,对奥运安保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任务和标准、完善了档案资料,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促进了奥运安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奥运安保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目标,坚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注重抓了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落实了重点人员稳控责任制,奥运期间无一例越级案件,确保了我局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通讯、信息的畅通。

六、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动工作

全县“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会议后,我局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副科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县“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动员会议精神,并组织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落实县动员会议精神,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局职能和实际情况,积极与企业进行了沟通联系,拟订了工作计划,分别深入到所包企业进行了座谈活动。为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服务此项活动,严格办事程序,依法维护企业、法人和消费者利益,较好的发挥了法律服务作用。

七、配合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年度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司法干警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认真组织对滨河新区五个拆迁户进行了耐心深入的说服工作,及时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结合抗震救灾活动,组织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干警服务大局,组织开展献爱心、做贡献活动,全局共捐款近6000余元,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活动,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效促进了队伍全面建设。

20__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

一、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雄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及队伍建 设,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务实创新,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司法行政任务目标,努力为中国温泉之乡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目标

一是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律师所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三是强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培训,创造性的抓好工作落实。

(一)拓展基层工作领域

1、按照“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联席会制度、聘请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人民调解中协助或参与法院调解制度等机制。积极建立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公安派出所、土地所、工商所等基层行政机构的联合调解工作制度。

2、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主动参与化解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及时研究、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发生、变化的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严防“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发生。突出做好重大节日和敏感期集中排调工作,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

3、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充实完善乡村基层调解组织,健全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队伍。努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协调在集贸市场等建立调解组织。积极推进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做好调解员选任工作,努力提高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

4、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安置帮教措施落实。

5、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和经验,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确保工作成效。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1、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接待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抓好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做好刑事辩护工作。

2、拓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诉讼工作和公证工作。

3、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4、引导律师、公证员,为三农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5、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努力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6、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健全机构资质、鉴定质量评估制度,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司法鉴定质量。

(三)、拓展法制宣传领域

1、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年度普法规划,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

2、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组织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公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努力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法制讲座制度,年内举办讲座不少于2次。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全县公务员普遍培训一遍。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农村法律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法律进校园机制,继续推进学校法制课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素质;继续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协调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完善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民主法治社会”创建活动。

5、开展好“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

6、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和专项依法治理工作。

7、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人员。

2、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基层交通、通讯、办公设施差、经费紧张等问题。

3、加强基层业务建设。健全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五)、强化班子和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强化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责任心和事业感。

2、加强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厅“六条禁令”和市县有关规定;继续开展服务质量检查活动;坚持从优待警,帮助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内部审计,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组织参加市县政法系统开展的评选活动,积极总结推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8篇

根据全省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我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研究制定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全县药品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自今年2月份以来,共出动药品监督执法人员1867人次,对全县615家药品监管相对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98个品种,标值14.3万余元;中药材、中药饮片6个品种,130公斤,标值566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户14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4起。上半年立案35起,结案34起,罚款12.6万元,无一起案件提出复议、上诉。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流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全国、省、市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会议后,我县召开会议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制定工作措施,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成立了县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安监、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沂政发[2004]160号),全县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调度,根据群众举报,同公安部门查处了一起苏村镇娄家庄娄××制造假劣药品案件,现场查封了自制的假劣药品和制药设备,标值1.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中。

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4月22日、6月13日、19日,分别由县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县城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县城和乡镇驻地的医疗机构、药店纷纷走向街头,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2000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约1000人次。同时将《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10000余份发放到全县各部门、单位、村居,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2004年,《中国医药报》分别于1月15日、2月5日、6月3日以"分类管理效果好"、"打假治劣结硕果"、"建立用药目录应遵循的原则和步骤"为题进行了3次报道;《中国药品监管》杂志第3期刊登了"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和准入制度的思考";《工人日报》6月6日刊登了"xx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xx日报》分别于3月17日、4月19日刊登了"加强药品监管,建设平安xx"、"xx农民用药方便";山东电视台4月12日对我县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的做法给予报道;xx电视台"xx各地"栏目3月17日以"药品放心工程惠及千家万户"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省、市局药监信息多次刊登了我局的工作情况。

二、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专科、个体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生物制品流通秩序;驻店药师空挂、空岗等。重点品种是: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准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疫苗流通秩序、储存和质量;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牙科医疗器械、隐形眼镜、计生器械等;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

二是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计划抽验为辅"的原则,落实《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抽验方法,加强对药品抽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今年已监督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16批,不合格11批,抽验不合格率67%;抽验西药、中成药品19批,不合格7批,抽验不合格率37%。

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特殊药品的流弊和滥用,根据市药监局临药监安[2004]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既要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使用,又要防止流弊的发生。去年,会同公安部门,查处利用假病历、假麻醉卡骗取品的6人犯罪团伙,以上6人均已被判刑。今年4月,又查出利用假证明和伪造麻醉卡骗取品的4人团伙,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为确保晚期癌症病人合理使用品,对申请办理品的,逐项进行严格审查,在病人使用过程中,采取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的办法核对病人的真实情况,这样既保障了病人的用药需要,又阻塞了非法购买品现象,确保我县特殊药品的规范经营和合理使用。

四是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为从根本上治理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药库、药房的规范管理,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县药监局制定了《医院药库基本规范标准》、《医院药房基本规范标准》和《xx县各类门诊、卫生室(所)、专科诊所药房基本规范标准》。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制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发放到各单位。要求医疗机构、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每次监督检查,购销记录是必须检查的首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登记记录制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购进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者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查假打假,决不让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坑害百姓。

三、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充分发挥两网功能。

继续贯彻沂政办发[2003]124号《关于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两网功能,加强农村用药两网建设。抓源头,促规范,落实药品放心工程,确保农村药品质量。

一是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的作用,充分调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制定了二员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沂药监发[2004]9号),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使二员的工作有了依据和遵循,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是建立了二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机制。按照省局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举报奖励的范围和比例,并在二员工作制度中予以确定和传达。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二员的领导和组织,每乡镇协管员中明确一名组长,负责本辖区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负责本辖区工作的协调、安排和督导。今年,我局受理二员举报的药品质量案件共3起,其中立案查处的2起。在日常监管中,我局的稽查工作在每个乡镇都能得到协管员、信息员的配合协作,为开展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大方便。

三是健全农村用药供应网络建设,解决群众就近选购药品的问题,真正让群众得到药真价廉的实惠。目前,全县民办药品零售药店150家,方便了群众就近购买药真价廉的药品。据不完全统计,农村药品价格比去年下降了35%左右。

四是继续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心药库A、B、C三级动态管理办法,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心药库的管理,规范卫生院代购分发行为。目前全县25处卫生院达到A级的10处,B级13处,有2处卫生院在整改中。

五是抓好创建"诚信药店(药房)"宣传活动。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药品零售企业诚信度实行A、B、C三级动态管理。对守法经营、管理正规、全面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高的,颁发A级匾牌,列为A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得到较好落实,管理正规,基本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较高的,颁发B级匾牌,列为B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较差,不能达到标准要求,诚信度较低的列为C级,除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外,进行限期整改,取消全县予以通报,并列入重点规范管理的对象。诚信度的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选。

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县药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监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一是召开了由县直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沂药监发[2004]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通知》(沂药监发[2004]18号),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二是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规定》、《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分发、维修淘汰管理制度》、《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植入(介入)器械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在继续实施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养护、出库分发、使用后消毒、毁型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使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第9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指导思想,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属地政府负责,部门行政管理,依法监督执法”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至*年底,全市学校基础卫生设施得到彻底改善,所有学校食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通过C级以上标准评定;学校饮用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到“*”末,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学生传染病发病率全面下降,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升,形成“规范有序、卫生安全”的学校卫生工作局面。

学校卫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由区(市)县政府统一领导当地学校卫生工作,全面统筹安排本地区的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要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区(市)县工作的指导。

学校是学校卫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学校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法定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调。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全市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和信息,分析研究有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

(二)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细化区(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工作职责:

1.各区(市)县政府对当地学校卫生安全负总责。实行统一领导,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

2.教育部门对学校卫生负行政主管责任。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学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负责定期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建立健全月查制度,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各部门主办的学校,由主办部门负行政主管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卫生工作。

3.卫生部门对学校卫生负监督指导责任。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和监测;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医疗卫生处置。

4.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卫生负主体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形成管理长效机制;要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制度;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及学校食堂的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竣工验收应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加强对校内食品小卖部等食品经营机构的管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

5.学校食堂对食堂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食堂主要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严格对食堂进行管理,落实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市)县政府,市教育、卫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明确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导致严重后果,或对事故隐瞒、漏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学校食品卫生。各区(市)县政府、教育部门应加大对食堂硬件设施的投入,将学校食堂纳入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

(二)学校饮水卫生。各级政府应将学校饮用水改造纳入本地区市政管网建设和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统一实施,凡能够供应自来水的乡镇(街道),应在“*”期间将自来水引入学校。

(三)各类从业人员卫生。学校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每年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学校每年秋季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肠道专项检查,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从业人员,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将其调离原岗位。

(四)学生心理卫生。学校要与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建立联系机制,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应设立专兼职心理辅导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学生心理疾患治疗服务。

(五)传染病防治。教育部门要按照免疫规划,督促托幼机构和学校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度。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当地免疫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需要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费用由政府承担。

中小学要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疑似疫情早发现、早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传染病监测预警制度,开展疾病谱分析,为学校卫生工作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六)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要联合开展营养不良和肥胖、视力低下、沙眼、龋齿、蛔虫、贫血等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

(七)爱国卫生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制度。要坚持开展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工作。垃圾要定点存放并加盖,做到日产日清,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学校厕所建设要纳入学校的整体规划与设计,做到布局与设计合理,粪便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要建立厕所保洁和清扫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自主管理。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要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二)加强教育行政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行政管理,将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工作考核重要指标。

(三)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指导,依法对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执法监督。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评定学校食堂等级,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国家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管理法规的学校或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并抄告教育行政部门。

(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学校要结合青少年特点,将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和疾病防治知识通过健康教育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全面落实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要求,以查处案件和公开案件为抓手,以农资监管信息化和农资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共治,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着力创新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端掉一批假劣农资黑窝点,处理一批违法人员,努力实现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 ,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 ,检打联动到位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符合标准的案件通报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年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种子质量可追溯试点。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套用、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农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试点。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兽药: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贯彻落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造假售假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兽药产品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农机质量调查工作。以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管为重点,在主产区和主销区开展玉米收获机、大中型拖拉机等机型的质量调查,加强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热作苗木:以财政资金补贴定点天然橡胶苗木生产基地为监管重点,强化苗木生产基地质量内控制度和苗木出圃检疫制度建设。在天然橡胶树定植高峰期,加大出圃苗木质量抽检力度,建立质量追溯制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苗木的行为。

渔船船用产品:加大渔船救生设备等船用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对渔船救生设备等船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抽查,依法查处劣质船用产品,推进优质渔船救生设备等船用产品上船使用,着力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二)重点时节

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耕、秋播、动物疫病高发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三)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农资展销会、运销大户、重点监控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乡村流动商贩以及水产苗种繁育单位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四)重点区域

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实行集中督查督办。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行政许可,加强市场监管

1.严格许可管理。按照“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守行政权力清单,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执行许可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市场准入关口,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加强重点单位监管。及时公告行政许可及变更等有关信息。在本单位行政许可职责基础上,创新监管手段,大力实施农资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或试点。

2.强化市场监管。督促农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加大对农资经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日常巡查,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制度,做到“检查有规划、巡查有记录、整改有落实、追责有依据”。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的企业和产品。加强互联网、农资交易会、展销会、推介会农资产品的监控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排查。继续抓好毒鼠强清查清缴工作,防止危害反弹。

3.强化监督抽查。科学制定并有效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强化市、县两级作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突出监督抽点。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应作为重点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连续性。要全面落实“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执法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共同研究检测方案,确定检测对象和抽样重点。检测结果要首先向执法机构通报,以便及时立案查处,追根溯源。

(二)加强案件查处,公开案件信息

1.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分析排查案件线索。对在流通、使用环节发现的涉案线索,尤其是监督抽查发现的线索,要一查到底;对不配合提供进销货台账和供货来源的,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深挖假劣农资源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办理一批大要案件,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办。按照《农资打假省际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要求,健全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间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等工作。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涉及到其他部门或者多个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做好通报、移送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查办。对上级督办的案件,相关农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

2.依法公开案件信息。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履行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与义务。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公开或更新信息内容、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过程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上一级农业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3.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作出检验、鉴定等协助的,农业部门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要定期会商案件移交和刑事处罚情况。

(三)加快信用建设,完善信用运用机制

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乡两级农资监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重点,完善、整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与本地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传送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监管情况作为信用信息的重点内容,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公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的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鼓励和指导第三方征信机构、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征信工作。

2.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信用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保障信用体系有效运行。建立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依法披露相对人违法失信和守法诚信等信息。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评先评优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信贷申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缺失的市场主体,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对失信主体采取重点检查、新闻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信用监督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信用监督,推进社会共治。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16”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渠道,监督举报失信违规行为。

(四)完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共治

1.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继续加大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的支持力度,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县开展示范工作,要重点围绕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新型农资流通体系、放心农资店等方面开展。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实施农资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努力实现本区域农资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溯、质量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特别是乡镇和村级“放心农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2.加强农资技术服务指导。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对农民群众、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引导其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要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快速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依法开展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机制,及时解决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要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鼓励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3.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围绕社会热点,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网络视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农资打假社会影响。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假劣农资典型案例,可制作警示教育片,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播放,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农资打假举报奖励机制,为社会各方参与创造有利条件。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5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3―4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3月,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4―9月,组织开展农药执法检查活动。4―6月,组织开展2015年春季肥料监督抽查。4―7月,组织开展天然橡胶良种补贴种苗供应基地检查。

(四)6―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五)7月,召开农资打假工作座谈会。

(六)8月,在主要媒体上公布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件。

(七)9月,组织召开农药监督管理座谈会,组织开展“加强农机具质量监督,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活动。

(八)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九)10―11月,会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各地要逐级明确农资打假工作绩效考核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地方或部门保护行为的监督,对渎职侵权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上级农业部门要在年底对下一级农业部门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区、市)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二)加快队伍建设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整合农业执法职能,健全综合执法体系,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农业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要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来统一行使,推进农业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加快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杜绝“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现象。要加大投入,配备与农资市场监管需求相适应的交通、执法取证设备,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继续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大力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要继续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执法队伍。

(三)提升监管合力

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由单一地域、单一业务条线的简单纵向互动监管向措施共议、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的合作监管转变,由封闭式、单打独斗式监管向整合系统资源、主动争取其他部门支持的开放式监管转变。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合作打假机制、联合推动机制等,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探索建立假劣农资销毁补贴制度和大要案查办奖励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会议、电子政务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农资打假信息共享。要统筹农业部门内部力量,加强各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的密切配合,做到思想融合、资源整合、工作联合。要加强区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严格案件报告制度,提高整体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