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5:24: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药电子商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1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作为保障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以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医药电子商务包含了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多个相互联系的参与者。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电子商务所经历的实际交易过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双方甚至只用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大宗药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参与者较多,保障交易顺利实施的环节较多,而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各个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药品生产企业伙同信息服务商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医疗机构也普遍存在着拖欠药款问题,往往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从而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仅靠各参与者之间的合同约束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与公正,为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1.2药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在互联网交易过程及其网下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府监管责无旁贷。
我国医药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加之传统的购药方式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大多还是宁愿多花些钱、费些事到实体药店去购买药品,也不愿意轻易尝试网络购药的方便与快捷。社会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淡漠,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医药企业对政府(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实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以及宣传的力度,确保网上交易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使社会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较强的认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1.3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虽然医药电子商务自身存在诸多优势,其快速发展确实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医药商业贿赂及其他不良销售行为。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来规范其发展。否则,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也会给社会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成为网络犯罪的新渠道[1]。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在互联网上匿名交换信息,并进行交易。警方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澳大利亚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警方虽然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经互联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没有任何制裁权。在悉尼,一些年轻人经常利用互联网来购买。悉尼的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常在互联网上定购大麻种子。这种通过网上交易滥用药品的情况在欧美国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国政府都为此十分头疼。可见医药电子商务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医药电子商务自身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够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
2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产业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之一。为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将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确定为“十五”期间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中就指出将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在药品的购销活动中,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近年来,SFDA考虑时机成熟,废止了2001年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部分条款,积极推动并鼓励Bto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以规避医药电子商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2]。
20000626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选定了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对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展初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较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开始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它的颁布实施为后续的相关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调[3]。
2004070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了第9号局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的松动,突显政府鼓励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并与后继的有关法规一同初步构成了目前关于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的法规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开了对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的种种限制,转而鼓励其快速发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颁布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该《规定》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现行的一部针对医药电子商务制定的较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规范。该《规定》出台不久,SFDA便审批通过了我国第一家独立的第3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即海虹医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的出台对规范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出现仅有短短的10年时间,其自身发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业管理规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种多样,使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出现了多种购销模式并存的复杂现象。就目前我国政府对其监管现状而言,也确实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3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3.1监管主体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医药电子商务是当代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医药流通领域中的综合应用。因此,在客观上,就要求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能够与时俱进、加大投入,以适应当今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SFDA应当有能力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面地、实时地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缓慢,电子政务系统仍未得到广泛应用,医药企业对政府(BtoG)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出现,势必影响监管主体的监管效果。因此,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滞后以及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的缺乏,已经成为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难题[4]。
因此,建议SFDA应加大对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电子政务系统。该系统应满足SFDA对国内目前所有应用医药电子商务的医药企业日常监管的需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能够通过该系统直接进入任一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形成有效的网络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药品交易过程中存在问题,能够通过该系统及时、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断交易进行,进行相关证据的提取,为日后处理提供依据。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该系统应采取有效手段切实保证监管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关交易双方的商业机密。此外,该系统还应具备受理医药企业有关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各种相关申请的功能。
SFDA应尽快创建以宣传和监督医药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快捷、覆盖面广等优势,向公众介绍并宣传医药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使公众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同感,从而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SFDA应在该网站设置专栏,定期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违法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该网站还应具备对有关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及时回复功能,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监管系统内部人员培训机制存在问题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是新时期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也是对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新的挑战。药品监管人员只有坚持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新鲜事物认识、学习,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部人员培训方面问题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立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内部人员培训机制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人员培训,全系统特别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大药监工作者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令人堪忧。大多数人员甚至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和运营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将医药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医药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进行药品交易的销售行为,或局限地将医药电子商务理解为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因此,对医药电子商务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必然严重制约监管人员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有效、合理监管。
建议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和学习,尽快在系统内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聘请国内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对负责医药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为保证学习质量应将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存在漏洞,亟待补充和修订《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就其内容而言在交易规则制定、交易活动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争端解决和监督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但该规定中并没有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确规定,对实际操作和监督管理带来了困难。众所周知,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提取交易服务费盈利的。因此,其与交易的双方必然发生经济利益关系,而这种经济利益显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议SFDA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应明确界定。笔者认为,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规避与交易的双方有直接的或者间接的除交易服务所得之外的财务和债务关系。《暂行规定》中对此种情况应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发生,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便利。
关于信息保密方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验收标准》中明确指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监管子系统,以保证政府主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交易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在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因此,在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势必涉及到大量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技术与设施。一旦政府监管人员擅自将这些重要的商业信息透漏出去,势必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而《暂行规定》中在监管过程中有关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确规定[5]。
笔者认为,应建议SFDA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政府在对互联网交易服务商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义务对有关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管理技术与设施,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对监管人员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切实保障监管过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5]。
【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商业运作模式在我国的各个领域得到快速发展。它是当代信息社会中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商贸领域中综合应用的产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深入分析电子商务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措施与方法,以期加强我国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推动电子商务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医药领域; 必要性; 措施
医药电子商务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追求利润最大化背景下,于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一种结合医药与信息技术的全新商务形式。医药电子商务的诞生,是两大朝阳行业——制药业与计算机电信行业的结合,其本身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经出现便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医药行业的广泛关注,目前正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完备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政府能够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规避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
1 对医药电子商务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1.1 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作为保障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以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医药电子商务包含了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多个相互联系的参与者。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电子商务所经历的实际交易过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双方甚至只用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大宗药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参与者较多,保障交易顺利实施的环节较多,而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各个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药品生产企业伙同信息服务商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医疗机构也普遍存在着拖欠药款问题,往往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从而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仅靠各参与者之间的合同约束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与公正,为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1.2 药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在互联网交易过程及其网下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府监管责无旁贷。
我国医药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加之传统的购药方式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大多还是宁愿多花些钱、费些事到实体药店去购买药品,也不愿意轻易尝试网络购药的方便与快捷。社会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淡漠,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医药企业对政府(B TO 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实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以及宣传的力度,确保网上交易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使社会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较强的认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1.3 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虽然医药电子商务自身存在诸多优势,其快速发展确实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医药商业贿赂及其他不良销售行为。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来规范其发展。否则,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也会给社会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成为网络犯罪的新渠道[1]。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在互联网上匿名交换信息,并进行交易。警方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澳大利亚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警方虽然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经互联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没有任何制裁权。在悉尼,一些年轻人经常利用互联网来购买。悉尼的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常在互联网上定购大麻种子。这种通过网上交易滥用药品的情况在欧美国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国政府都为此十分头疼。可见医药电子商务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医药电子商务自身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够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
2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产业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之一。为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将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确定为“十五”期间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中就指出将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在药品的购销活动中,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近年来,SFDA考虑时机成熟,废止了2001年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部分条款,积极推动并鼓励B to 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以规避医药电子商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2]。
20000626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选定了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对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展初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较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开始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它的颁布实施为后续的相关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调[3]。
2004070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了第9号局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禁区的松动,突显政府鼓励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并与后继的有关法规一同初步构成了目前关于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的法规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开了对B to 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的种种限制,转而鼓励其快速发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颁布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该《规定》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现行的一部针对医药电子商务制定的较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规范。该《规定》出台不久,SFDA便审批通过了我国第一家独立的第3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即海虹医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的出台对规范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出现仅有短短的10年时间,其自身发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业管理规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种多样,使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出现了多种购销模式并存的复杂现象。就目前我国政府对其监管现状而言,也确实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3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3.1 监管主体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医药电子商务是当代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医药流通领域中的综合应用。因此,在客观上,就要求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能够与时俱进、加大投入,以适应当今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SFDA应当有能力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面地、实时地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缓慢,电子政务系统仍未得到广泛应用,医药企业对政府(B to G)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出现,势必影响监管主体的监管效果。因此,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滞后以及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的缺乏,已经成为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难题[4]。
因此,建议SFDA应加大对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电子政务系统。该系统应满足SFDA对国内目前所有应用医药电子商务的医药企业日常监管的需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能够通过该系统直接进入任一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形成有效的网络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药品交易过程中存在问题,能够通过该系统及时、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断交易进行,进行相关证据的提取,为日后处理提供依据。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该系统应采取有效手段切实保证监管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关交易双方的商业机密。此外,该系统还应具备受理医药企业有关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各种相关申请的功能。
SFDA应尽快创建以宣传和监督医药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快捷、覆盖面广等优势,向公众介绍并宣传医药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使公众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同感,从而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SFDA应在该网站设置专栏,定期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违法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该网站还应具备对有关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及时回复功能,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 监管系统内部人员培训机制存在问题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是新时期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也是对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新的挑战。药品监管人员只有坚持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新鲜事物认识、学习,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部人员培训方面问题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立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内部人员培训机制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人员培训,全系统特别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大药监工作者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令人堪忧。大多数人员甚至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和运营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将医药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医药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进行药品交易的销售行为,或局限地将医药电子商务理解为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因此,对医药电子商务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必然严重制约监管人员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有效、合理监管。
建议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和学习,尽快在系统内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聘请国内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对负责医药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为保证学习质量应将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存在漏洞,亟待补充和修订《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就其内容而言在交易规则制定、交易活动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争端解决和监督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 “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但该规定中并没有对 “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确规定,对实际操作和监督管理带来了困难。众所周知,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提取交易服务费盈利的。因此,其与交易的双方必然发生经济利益关系,而这种经济利益显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议SFDA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应明确界定。笔者认为,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规避与交易的双方有直接的或者间接的除交易服务所得之外的财务和债务关系。《暂行规定》中对此种情况应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发生,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便利。
关于信息保密方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验收标准》中明确指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监管子系统,以保证政府主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交易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在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因此,在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势必涉及到大量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技术与设施。一旦政府监管人员擅自将这些重要的商业信息透漏出去,势必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而《暂行规定》中在监管过程中有关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确规定[5]。
笔者认为,应建议SFDA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政府在对互联网交易服务商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义务对有关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管理技术与设施,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对监管人员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切实保障监管过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5]。
4 结语
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是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执法部门和立法机构应不断地加强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企业和行业组织的技术优势,探索出一条既能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又能保证药品安全的双赢之路[5]。
【参考文献】
[1]刘彩凤. 医药电子商务,你知道多少[J].改革与理论,2004,132(11):35..
[2]汤振宁. 国内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误区分析[J].上海医药,2004,25(8):348.
[3]陈朝晖,林万莲. 浅述医药电子商务[J]. 医学信息,2002,15(12):683.
关键词:医药电子商务;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发展
中图分类号:R9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医药电子商务的定义
医药电子商务,顾名思义是指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医药相关的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的活动,主要指使用Web提供的通讯手段在网上进行交易,包括通过Internet进行医药相关产品的买卖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开放而且相对比较容易维护的医药网上交易服务平台。目前,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资源网站已涉及到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分析仪器、医用耗材和药品等方面的交易。
二、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分类
目前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按参与主体来分,一种是按网站的功能性来区分。
按不同的参与主体,医药电子商务可以分成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BtoB模式,是医药企业和企业间通过互联网进行相关产品交易、提供服务和信息。现很多企业通过网络进行药品批发,主导企业将药品批发价格以及药品的相关介绍在自己开设的网站上供下游企业浏览,并接受下游企业的在线下单。
第二种是BtoC模式,就是由医药企业或者第三方企业建立从事药品零售或提供药品相关信息和咨询的网站,其直接面向消费者。目前出现比较多的就是网上药店,以出售OTC药品以及保健药品为主。
第三种是GtoB模式,是政府对企业进行业务管理的商品交易模式。政府设立网上交易平台撮合医疗机构与企业实现交易,从而起到降本增效并便于管理的作用。该模式从一开始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至今已经进行了多次调整与改进。
按网站的功能性来分,可分成六种模式:(1)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切入点的医药电子商务网站;(2)以药品供求关系为主的医药电子商务网站;(3)药品技术转让以及研发信息的电子商务网站;(4)医疗器械、医药耗材等信息的电子商务网站;(5)制药机械、科研小设备的医药电子商务网站;(6)提供我国民族医药信息的电子商务网站。
三、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从发展至今已20多年,最早在1996年,医药企业开始通过互联网对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之后大型医药信息网纷纷出现,BtoB 和BtoC 信息服务模式都开始形成,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医药信息的收集、产品广告以及药品服用指导等一些基本服务,属于医药电子商务的初级阶段。
到1998 年随着信息管理软件的升级,也将医药信息服务提高到了业务管理的高度,医药电子商务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赋予了BtoB模式新的功能。很多医药网已不满足于单纯的信息收集与,而是利用信息管理软件提供相关的信息检索和分析、深层数据挖掘、市场研究和预测、战略制定等一系列专业化信息服务。帮助医药企业优化流程、规范管理、提高管理能力,其中以 SAP、甲骨文、IBM、浪潮、用友等企业为代表。
到1999 年,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政府开始介入。政府创建集中采购招标网,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后来政府又对企业进行网上药品业务管理的GtoB商品交易模式。该模式由政府建立网上交易平台,专门给医疗机构与企业实现网上业务交易,从而起到降本增效并利于政府监管的作用。该模式出现后就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在原基础上不断的发展和创新,比如四川“挂网限价”模式、广东“阳光采购”模式均是比较有成效的。再后来,非政府机构也开始招标服务,它们以第三方的身份,建立集中招标采购平台,撮合医药上下游企业进行在线交易。由于非政府机构的大量介入,为了加强此类电子商务的管理,在2004年,国家相继出台《互联网药品交易审批暂行规定》,对申请建立网上平台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核。截止到2007年7月31日,仅有五家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获得了国家批准,分别为: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肥徽之堂医药信息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到2005 年随着我国对网上药品交易的逐步放开,以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出售OTC药的“网上药店”开始不断涌现。我国网上药店从2005年第一家正式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京卫大药房开始,到2011年9月10日,全国获得资格认证的已有86家,且其中直接线上销售的网站有47家。
随着网上药店的队伍越来越壮大,相互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很多网上药店,已经不局限与单纯的卖药,还提供了很多的免费信息资讯、专家在线咨询等业务,增加消费者的满意度和粘性。
从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这20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以 GtoB 业务管理模式、BtoB 信息服务模式、BtoB 和BtoC的商品交易模式发展较为快速和成熟,分别形成了基于 GtoB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基于 BtoB 的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模式、基于 BtoB 的非平台型综合医药商务模式和基于BtoC的网上药店,并且整体的功能性也从原先的单一性向综合化发展。
四、总结
总得来看,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能在20多年取得目前的成绩,已相当不错。整体的发展轨迹也追求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但快速的发展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比如技术的不成熟、参与方的观念陈旧、相关政策无法适应新模式的发展等等,都需要不断地改进与完善。其实无论选择何种模式,要想健康快速的发展,赢得政府的支持和客户的信赖,企业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制定长期目标和近期规划中找准市场切人点,分清主次缓急,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企业状况的市场战略,面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咨询、广告等方面,企业必定能找到自身的发生、发展、壮大的支撑点。
2.整合有限的医药资源,增加企业发展后劲,提供商一定要找准市场切人点,对市场战略进行重新定位,积极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的服务,发挥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3.增强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网络的方便、快捷,了解客户对于网站以及产品的建议和反馈,及时改进,最大程度的满足消费者需求。
4.加强技术的开发和员工培训,加强企业和政府的联系,使企业的硬件和软件都符合新型模式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李永平,郭爽.药品电子商务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J].中国药业,2002,11(12):15.
[2]李湘娟.医药行业电子商务模式及应用[J].黑龙江医药科学,2006,29(04):71-72.
【关键词】医药电子商务;医药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一、医药电子商务和医药电子政务关系辨析
医药电子商务是指医药商品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在互联网上交易药品、医疗设备及其它产品或服务的活动。在医药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参与的主体是医药企业。我国常见的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有健一网、华源医药网、药百川、天猫医药馆等。2014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放开处方药在电商渠道的销售。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有望迎来井喷。
医药电子政务是指运用互联网手段,实现对医药产品的监督与管理,以便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医药电子政务的办公流程中,参与主体主要是医药行政部门。
医药电子政务是特殊的医药电子商务。不同之处在于,医药电子商务的主要功能在于构建线上医药交易平台,以交易量、成交额为衡量标准;而医药电子政务的交易功能较小,主要功能在于医药政务信息的、医药信息的公众服务以及医药企业的行政许可服务等,以服务质量为衡量标准。
二、医药企业开展医药电子商务所取得的经验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正式起步于2005年,到2013年线上医药市场规模已达42.6亿元。8年中,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
(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由于医药电子商务可以为医药企业带来巨大利润,2003年、2004年时,许多医药企业纷纷投入医药电子商务行业攫取利润。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各个商家表现出极大的自发性、零散性与盲目性,系统不能相互贯通,建设多有重复,规模与影响十分有限,盈利水平较低。
2005年12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实施,本着“统一发展规划、统一运营规则”的原则,严格审核制度。2006年通过审批允许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仅有5家。这使得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有了高起点,从那一年开始,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正式起步。
(二)医药企业信息化建设
医药企业的信息化是医药电子商务的基石。提升医药企业信息化水平就是提升医药企业电子商务的水平。首先,应当提高的是企业内部信息化水平,可以建立企业内部局域网站,实心内部信息沟通的无障碍。还应当构建管理信息系统(MIS)与制造资源计划,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并且使其与财务系统形成有效闭环。然后,应当提升企业外部信息化水平,引入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与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从供应链角度考察医药产品的采购、生产与销售。最后,利用医药企业的内外电子综合平台开展商务活动。
(三)加强医药电子商务的服务意识
医药电子商务市场的扩大与繁荣与其强大的客户服务意识密切相关。在销售前,要提高交易平台的回复速度,及时回复客户咨询。此外,医药电子客服人员不同于其它行业客服人员,他们必须是具备扎实医药知识的药师。在销售中,客服人员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倾听客户需要,为客户准确推荐药品,获得详细收货地址,确保支付安全。在销售后,对客户反馈信息第一时间回复,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准确、耐心回答,提升客户网购体验。只有加强医药电子商务的服务意识,才能吸引客户、留住客户、提升客户,才能拓展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
三、借鉴医药电子商务经验,开展医药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
医药电子政务作为特殊的医药电子商务,可以借鉴医药电子商务的成功经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医药电子政务系统。
(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我国医药电子政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由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独自设计运营,呈碎片化、零散户趋势,彼此之间亦很难互联互通。目前,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十分迫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统一规划各地医药电子政务建设,搭建网络平台,构建统一的企业审批管理、药品注册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为企业、个人提供政府机构职能查询、政府业务信息、政策法规查询、信息咨询等各项服务。只有有了统一的规划,才能实现各地区医药电子政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才能最大程度降低内耗,为医药企业与消费者提供优良的服务。
(二)加强医药行政部门信息化建设
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任何行业不能实现高度的信息化,就不能实现高度的现代化。医药行政部门应当借鉴医药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利用信息化促进医药电子政务的不断前进。
医药电子政务的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建设政务内网、政务专网以及政务外网,实现内网隔离、专网专用、外网互联;建设医药电子数据库,便于企业或个人查找核对;建设医药电子政务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医药广告查询系统、药品实时监控系统、药品生产质量实时监控系统、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抽验办案系统以及信息系统等。信息化的建设要注重便捷性、实用性、艺术系以及易操作性,为医药企业与消费者提供优良的电子政务服务。
(三)加强医药行政部门的服务意识
医药行政部门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从“监管型”部门转变为“服务型”部门。医药电子政务的建设目的是为了方便医药企业或者顾客在互联网上进行各项工作。医药行政部门面向企业时,应当以促进医药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为目的,做好医药政策宣传、相关信息宣传,为医药企业提供网上相关文件、公告、公示、缴费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申办须知、申请表及软件下载等各项服务。医药行政部门面向公众时,应当以公众为中心,认真听取建议与意见,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公众满意度。
参考文献
[1]孟令全,武志昂,刘颖.基于医药电子商务的医药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C].2009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管理法》修订研究”论坛,2009.
[2]杨莉,孟令全,常艳.我国医药电子政务的发展与对策研究[C].2009年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国家药物政策与《药品管理法》修订研究”论坛,2009.
关键词:医药电子商务;监管;我国政府;借鉴
中图分类号:R1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美国的医药电子商务监管部门是食品药物管理局(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该局主要是利用线下处罚非法网上销售药品企业的方式,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网上电子商务交易。通过这种方式即使是对医药电子交易主体进行监管也不影响其正常的经营,核心在于通过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来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网上交易的信心。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不具体监管开处方和网上销售药品的事务,而是通过与其他部门共同执行相关的管理法律来实施监管。除了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他们还于1999年启动了VIPPS认证计划,明确了通过此项认证的网上药店须遵循包括许可证、处方药、执业药师、顾客隐私、药品的运输和存储等多个方面的一系列的严格的标准。正是由于监管的严格性保证了网上销售药品的安全性。相对于我国的法规来讲,美国允许在网上销售及购买处方药。由于美国建立了病人远程诊断与网上购药的电子信息体系,消费者可以凭医生的电子处方到网上自行购药。同时美国政府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分子,通过加大违法成本来有效清除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障碍。2000年以后,美国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从2000年至今先后查处了372起与医药电子商务有关的犯罪案件,食品药物管理局先后参与了150次与医药电子商务有关的逮捕行动,这对于净化网上购药环境,增强公众对网上交易甚至是对政府的信心,起到了有利的推动作用。①
由此可以看出,FDA采取的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方式来规范医药电子商务运行的合法性,使用VIPPS认证计划来放开网上药店销售处方药的权力,同时加大对违法分子的打击力度,这些都表明美国政府对于电子商务发展在全社会的战略重视程度非常高,并且能够与其它执法部门形成合力,加强与公众互动,达到共同监管的目的,这些行之有效的互动监管方式尤其值得我国政府借鉴。
而日本政府在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方面,强调政府与公民的沟通网络化。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专门的门户网站,并且通过对门户网站的建设,达到日本药品和医疗器械、政府与公民三方的网络化沟通。目前日本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也完全实现电子化办公,形成了真正的网络化管理。日本政府通过相关法律和法令的颁布来促进公众和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更好的有效监管。日本政府首先通过对医药电子企业的各类证件的发放规则进行修改,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其次,日本政府对医药企业管理的相关流程进行了重新设计,并根据公众的需求简化了程序和手续,努力提供集中的政府公共服务。
此外,日本政府还强调医药物资的调配信息化。政府通过对医药信息化的有效管理形成了良好的信息化环境,只要通过了解相关的信息平台就能够很好地对相关的业务及医药销售和生产情况进行监管,而且政府通过积极引导和协助民间企业提高信息技术来提高医药电子商务交易的透明度。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职责主要是推动医药电子政务、保障医药电子信息的安全性、建设和保障安全的医药电子商务环境、对相关的数据进行宏观调控、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合同,可以说政府在实际的主导中参与了整个过程。
最后,日本政府强调医药电子政务的建设规范化。日本是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发展医药电子政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呈现出渐进式的发展模式,因此,医药电子政务的发展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同步的,也呈现出渐进式的发展模式。日本政府针对各个行政领域有计划的逐步放宽限制,积极推行彻底的改革,先后推出了一系列的行政改革方案――《深入行政管制改革的三年计划》、《经济构造、变革与创造的行动计划》和《E-日本重点计划》等。在这些改革方案中,日本政府对改革行政领域的种种限制进行了重新定位,对行政限制有关的各项制度进行了中长期的改革,更指出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在这种逐步深入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历史背景下,日本医药电子政务的建设必然会呈现出较大程度的渐进性及规范性。
目前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不断追求规模与效益的经营目标不变,消费者不断追求自我药疗与网上购药安全的需求不变,政府作为市场与消费者的协调与监督者,一方面要兼顾公平,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发展;另一方面要兼顾效率,推动企业成长与效率的提升。按照上述原则,再借鉴美国与日本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措施,笔者认为国外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对我国政府医药电子商务监管还可以带来以下启示:
一、正确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正确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政府要避免监管过度,导致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过于缓慢,要尽可能缩小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与国外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差距;同时政府也要避免监管过松,导致医药电子商务这个新生事物发展不受控制,要尽可能保证社会民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受到保障。
二、积极与企业互动,正确引导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监管的目标是尽可能以较低的行政监管成本,有力地推动重点企业快速长足地发展,帮助企业更好的回报社会,与消费者形成良性的互动。
三、积极与消费者互动,正确引导消费者的消费理念与行为习惯。通过加强对公众的普法教育,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通过与企业及消费者的互动,不断完善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与法规体系。重点让医药电子商务这个新生事物能在发展之初,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同时要积极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能力。
五、加强与行业协会等第三部门的互动,通过非行政手段,与非盈利性组织共同影响企业与消费者,多维度地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医药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对于政府管不了以及企业不能管的领域,尤其适合第三部门参与,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前言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经济水平逐提高,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药品交易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本文对通过对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研究结合了我国当前医药流通现状以及医药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在电子商务链理论和O2O模式研究基础上提出了适合当前阶段医药发展的医药电子商务模式,这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来说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基础。
一、O2O模式的发展以及研究
电子商务链是电子商务中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电子商务的交易流程,并将商务活动与交易活动联系、划分,并根据社会经营发展现状制定出一项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将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各个节点串联,形成一个完整的商务链[1]。在整个商务链接中,主要由信息流、商务流、资金流等部分组成。
而O2O模式是一种将线上网络营销与线下实体营销有机结合,并将线下资源通过线上的形式传输,从而向更多的商家展示线上商品,实现在线消费、交易确认、售后服务等,这对我国药品电子商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来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
二、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现阶段,虽然说我国医药电商已经孕育多年,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受到国内医药体系对限制,在药品处方禁售和药品流通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现有的电子商务医药发展体系不完善,这对于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来说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由于医药属于特殊的产品,对于物流质量的运输需求较高,在实际运输过程中要做好温度控制工作,如果在运输过程中晃动现象过于频繁,那么就会直接影响药品的功能与了效。因此,医药在实际运输过程中可以选用一些具有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物流企业进行运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医药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便捷等。但由于我国电子商务医药市场不成熟,对于药品运输管理工作不重视,仍使用普通的物流企业进行运输,导致药品的质量提不上去,这对医药企业的发展来说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三、构建基于商务链的医药电子商务O2O模式发展
(一)O2O模式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背景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智能手机应用频繁,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而医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纷纷推出了属于自己的APP,并在京东商店、亚马逊等国家电商中推出了属于自己的配送给服务,实现即时送成的可能。新。随着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政府部门对医药流通产业给予出了高度的中式,并根据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制定出一项科学、合理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医药电子商务联锁经营、物流配送体系,创新现有的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基础[3]。
(二)O2O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基于商务链中的O2O电子商务模式的应用可以有效的将现有的O2O商务模式创新、完善,并?U大现有的商务模式范围,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基础,解决商务中物流瓶颈、时间限制等方面的问题。总之,O2O模式有着属于自己的特点、优势,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挑战。其中的优势主要指,医药电子商务通过O2O模式可以更好的了解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而消费者可以很快的找到自己需求的药品,如图二所示。另外,医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应该将现有的商务模式的创新、完善,将医药电子商务模式朝着本地化、垂直化的方向发展下去[4]。
1.在消费者领域中应用
消费者在购买要药品时,可以在网上获得与药品有关的药师指导意见,搜索更加详细的药品信息与药价信息。消费者还可以将所得的药价信息进行对比、分析,从而找出更加适合自己的药品。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药品搜索、浏览、分析、比较等。这种发展模式不仅仅帮助医药企业解决健康药品价格在实体店中难以比较的难题,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实现异地购买、本地消费等。
2.在O2O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应用
在O2O电子商务平台中,可以有效将电子商务现有的团购模式创新、完善,并将其朝着垂直团购市场方向发展下去[5]。对于O2O电子商务平台模式来说,一些联锁医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应该积极应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手段,并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状况制定出适合自己微信公共账号、手机客户端APP等,只有这样才能为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基础。
摘 要:通过对医药行业现状的分析不难发现,改革开放并没有造就一个强大的药品流通业,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市场化过程中缺乏现代流通理论的指导,政府没有有意识地推动一个完整、高效医药行业供应链的形成;而没有形成完整、高效医药行业供应链的直接原因在于企业没有进行从药品批发商到药品商和配送商角色定位的转变。本文将探讨促进这一转变的现实意义与实践途径,并试图构建一个新型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与物流配送方案。
关键词: 行业供应链 医药商品流通 电子商务 物流配送
1.引言
我国的医药行业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药品按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上实行国家统一控制、分级管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医药行业逐渐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药品生产领域向外资开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药品流通行业一直没有对外资开放,出现了大量经营分散、市场竞争能力差的批发企业,使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呈现出“市场分散、地方割据、企业规模小、流通秩序乱、整体竞争能力弱”的基本特点。在我国承诺向外资开放药品分销业即将到来,弱小的药品流通企业即将与在资金、管理和技术上占优势的国外流通巨头进行面对面竞争的时候,重构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大力发展医药物流与医药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改革的当务之急。
2.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现状分析
考察我国医药行业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见图1),不难发现其供应链有如下两个基本特点:
(1)流通环节和交易层次多、交易渠道复杂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药品流通环节多,交易层次多是非常明显的。药品从出厂到最终消费者手里,在国外成熟市场一般为2~3个,在我国往往有6~7个环节。仅批发环节一般就有地区总经销、市级批发商和县级批发商,此外,厂家往往要设立办事处,与各级批发商及医院或零售药店打交道。通常,各级批发商和厂家办事处都可直接对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销售,因此,药品在流通环节上的去向多样,往往难以监控。
(35%
办 事 处
生 产 领 域(35%)
消费者
(100%)
调 拨、批 发(50%)
零售(15%)
流 通 领 域(65%)
图1 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现状示意图
(2)信息不对称、物流效率低,批发环节所占成本比重过大
过多的交易环节和复杂的交易渠道使交易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流动无序,必然导致在流通过程中效率和效益的损失,直接表现为流通环节在药品价格构成中所占比重高达65%,其中批发环节占50%。批发环节成本高,必然导致销售成本上升,从而迫使药品趋向虚高定价,使药品价格居高不下。需要指出的是,批发环节成本高除上述原因外,我国药品价格独特的“逆向调节”机制是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医药商品作为特殊商品的消费特性及医院作为强势买方的市场特性,在我国医疗机构特有的“以药养医”利益机制的趋动下,形成了药品价格独特的“逆向调节”机制,即药品的价格越高,医院获利越多,医生的回扣越多,反过来导致企业产品定价越高。
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所表现出的这些特点与我国医药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调控不力,市场流通秩序混乱密切相关。在我国医药流通领域,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分散、效益低下的局面还没有根本的改观。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我国有医药批发企业16000家,几乎与医院的数量相当,平均每个企业的年销售额为1000万元,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企业不到5%,名列前10位批发企业销售额合计占市场总额的20%。2002年销售额最大的中国医药集团公司和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也只有120亿元和70亿元。而市场规模比中国大10倍的美国全国只有5家一级批发商,其中美国医药商业三强——Amerisource Bergen,Cardinal Health和Mckesson就占全美96%的市场份额。零售市场则由RiteAid 、Walgreen和CVS三家公司垄断,市场份额在60%以上。数量众多、经营分散企业的出现,必然导致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使企业的效益低下。目前,全国医药商业企业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销售利润率为0.6%,而美国的流通费用率为3%,销售利润率为2.4%。以上这些数字的反差,显示出我国医药流通企业在流通组织规模化、营销对象全国化、流通技术和设备科学化、经营行为规范化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巨大差距。
3.中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成为我国“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我国将于2004年对外资开放药品分销市场,对我国民族医药产业和药品流通行业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正如国家经贸委指出的那样:没有分销的外资企业仅是一个生产车间,而分销一旦开放,竞争的天平可能出现更大的倾斜。为了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的医药流通体制,迎接外资的挑战,原国家经贸委在《我国医药行业“十五”规划》中提出用5年的时间,“培育5至10个面向国内外市场、多元化经营,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建立40个左右面向国内市场或国内区域性市场、年销售额达到20亿以上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这些企业的销售额达到医药行业销售额的70%以上。建立10个在国内外知名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每个企业拥有分店达到1000个以上;建立一批区域性医药零售连锁企业,每个企业拥有分店达到100个左右。”
推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就是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重新构建一个新型的药品流通模式(见图2),做大做强医药产业。为此,在制度层面上首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坚决推行GSP认证制度,取缔非法的医药市场,强化对整个行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其次要建立新型的医疗机构采购制度,进一步推行以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为主要内容的新型采购制度和新型交易方式实行,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提高。在技术层面上要推动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医药电子商务在全行业的应用,推动现有批发企业向商和配送商转变。
区域配送中心
地区配送商
区域结算中心
医药电子商务平台
消费者
物流 信息流 资金流
图2 新型药品流通模式示意图
这一新型医药商品流通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供应商与分销商通过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网上价格撮合;成交信息直接传递到区域配送中心,通过地区配送商进行配送;分销商通过区域结算中心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并支付医药电子商务提供商和配送商相应的费用。此外,区域配送中心有一套相对独立的配送信息系统与供应商和分销商相连。在这一模式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虚拟的医药电子商务市场)与交易各方相连,是医药行业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居于核心位置。这一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通过与真实的物流配送系统和区域结算系统相互协调的运作,实现医药商品的高效流通。归纳起来,这一新型交易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交易方式电子化
通过医药电子商务系统的虚拟,医疗机构和零售商可以不受时空限制地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进行交易,商流变得公开、透明,批发环节将不复存在,因而减少了中间环节,直接降低了交易成本。
(2)交易手段信息化
改变原有信息采集和流动的低效和无序状态,采用信息化交易手段,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完整性和及时性的特点,使信息流变得有序、透明,从而大大降低收集和处理医药商品信息的时间和成本。
(3)物流系统扁平化
将原来多层、分散、杂乱的批发商经过科学整合,改造成以中心企业为极点,覆盖整个区域的配送网络,彻底改变原有物流系统混乱无序、效率低下的状况,使之成为一个设施完善、技术先进、层次简单、运作高效的物流系统。
(4)采购形式多样化
既可以进行独立的分散采购,又可以进行集中的联合采购,兼顾个性化需求和降低成本的要求。由于可以进行实时采购,因此可以缩短采购和储存周期,减少库存,既满足临床需要,又尽可能减少了市场风险,增加经济效益。
(5)政府监管现代化
政府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对医药市场进行全程监控,彻底改变政府监管手段严重滞后,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状况,各种市场监管信息公开、透明,市场准入机制严格、规范,使医药商品的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可靠的保证。
在这一新的药品流通模式下,将形成新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见图3)。这一新的医药供应链系统将原料企业、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分销企业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多层的中间批发环节将消失;医药批发企业将失去传统流通职能,向药品商和配送商转变;交易渠道单一;所有交易过程将公开化,信息透明,政府将有能力对交易全过程进行监管。因此,这一新的医药供应链系统将使药品流通环节成本大大降低,可从60%降至25%,从而极大地减轻消费者的医药负担。
4.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电子商务的应用
在我国新型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中,电子商务系统和物流系统是相互依存的两大子系统,二者缺一不可,共同支撑起了现代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运行。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日等国就已广泛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替代手工订单处理流程,通过传统的EDI、便携式订单处理系统和互联网生成的订单占订单总数的90%,电子商务成为主流模式。这些国家的医药企业致力于推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活动的信息化。如强生公司年信息化建设投资达到10亿美元以上。在美国,药品经销企业为医疗机构和其他分销机构提供各种信息系统,包括订单系统、库存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及处方调剂系统等,以降低供应链成本。美国佛罗斯特——沙利文市场调查公司的研究报告指出,美国每年花费在医药供应上的830亿美元中,有230亿美元是纯粹的流通费用,如果采用电子商务,在不降低美国人医疗保健水平的基础上,至少能够节约110亿美元。
(35%
生 产 领 域(35%)
消费者
(60%)
调 拨、批 发(10%)
零售(15%)
流 通 领 域(25%)
医药电子商务平台
物流 信息流
图3 新型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示意图
电子商务在我国医药行业的应用,缘起于国家从2000开始推行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拉动。由于药品品种规格繁多,工作量大,程序复杂,为了高标准地完成招标采购任务,既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又保证操作程序的公平合理,电子商务自然而然被引进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当中。目前,医药电子商务正借着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契机,在全国范围内正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新的交易方式。
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以B2B模式为主,它占了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的绝大部分份额。在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领域,以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最具代表性。目前,“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在全国28个省推广应用,全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已累计网上成交60多亿元。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就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见图4),目前已发展到全面进行网上采购的电子交易场阶段,即医疗机构可以全面上网采购,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可以全面上网销售,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全面上网监管,从而初步实现了我国药品流通方式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正在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向国际惯例靠拢。
海虹医药电子商务系统V3.0是能够为整个医药卫生行业的买方和卖方提供电子交易场所服务的第三方独立系统,由数据准备、成交撮合、订单处理、结算服务、会员制管理、交易监管六大子系统构成[2](见图5)。该系统不具有传统实体药品市场的物理形态,但却能够提供实体药品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代表了现代药品流通发展的方向。其主要特点是:
(1)同行政机关和药品交易各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是独立的第三方公共平台系统;
(2)利用会员服务体系进行企业及其产品信息的数字化,实现数据准备与成交撮合的分离,因而可实现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3)药品生产企业在委托企业进行配送服务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进行投标报价,从而可以建立网上经销体系,以减少中间环节,规范流通渠道,推动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建立;
(4)可以在集中、联合、分散的情况下,为用户提供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竞价、邀请竞价、询价、浏览等多种采购方式,方便了医疗机构的采购;
(5)采用客户端、浏览器和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进行订单采集,全面支持采购订单电子化;
(6)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电子交易监管服务
总之,电子商务被引入医药行业后,将形成一个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这一虚拟的医药电子交易市场将整合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成为整个医药行业的交易中心和信息中心,其信息资源可在行业内共享,从而为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的重建与医药物流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招投标系统
l 网上招标
l 两种成交方式
买方采购系统
• 全面上网采购
• 四种成交方式
• 半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电子交易场系统
l 独立的第三方系统
l 六大子系统同时运行
l 六种成交方式任意选择
l 全程无纸化的商务过程
l 多种方式确保订单执行
l 政府全程的监管服务
l
V3.0系统
(2003年)
V2.0系统
(2002年)
V1.0系统
(2001年)
图4 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系统功能演进示意图
5.我国医药行业供应链的重构与药品配送制发展
重建我国新型的医药行业供应链系统,就是要全面整合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实现“四流”在系统内的有序流动、协调运转。从理论上讲,实现物流配送系统与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整合,就能够实现四流合一。
政府监管
销售合同目录
采购计划
采购单
销售订单
采购入库记录
采购应付细目
销售应收细目
制定采购计划
发送采购计划
订单分发
订单配送响应
订单到货管理
销售应收管理
采购应付管理
药品采购结算
交易保
障服务
交易统
计分析
交易分
析管理
采购结算服务
销售结算服务
资金划拨管理
退货换货管理
全国数据中心
地区数据中心
交易数据中心
数据加工
数据采集
数据
数据
数据加工
数据加工
数据采集
权威数据
及监管
政府监管
政府监管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
数据
药品采购目录
自主采购目录//集中采购目录
集中采购目录
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公开竞价
邀请竞价
询价采购
直接采购
成交合同
政府监管
采购中介服务
药品采购中介组织
平
台
服
务
机
构
卖方开户银行
买方开户银行
(一)医药企业信息化建设
医药企业的信息化是医药电子商务的基石。提升医药企业信息化水平就是提升医药企业电子商务的水平。首先,应当提高的是企业内部信息化水平,可以建立企业内部局域网站,实心内部信息沟通的无障碍。还应当构建管理信息系统(MIS)与制造资源计划,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并且使其与财务系统形成有效闭环。然后,应当提升企业外部信息化水平,引入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与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从供应链角度考察医药产品的采购、生产与销售。最后,利用医药企业的内外电子综合平台开展商务活动。
(二)加强医药电子商务的服务意识
医药电子商务市场的扩大与繁荣与其强大的客户服务意识密切相关。在销售前,要提高交易平台的回复速度,及时回复客户咨询。此外,医药电子客服人员不同于其它行业客服人员,他们必须是具备扎实医药知识的药师。在销售中,客服人员应当与客户及时沟通,倾听客户需要,为客户准确推荐药品,获得详细收货地址,确保支付安全。在销售后,对客户反馈信息第一时间回复,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准确、耐心回答,提升客户网购体验。只有加强医药电子商务的服务意识,才能吸引客户、留住客户、提升客户,才能拓展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
二、借鉴医药电子商务经验,开展医药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
医药电子政务作为特殊的医药电子商务,可以借鉴医药电子商务的成功经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医药电子政务系统。
(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我国医药电子政务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标准,由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独自设计运营,呈碎片化、零散户趋势,彼此之间亦很难互联互通。目前,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十分迫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统一规划各地医药电子政务建设,搭建网络平台,构建统一的企业审批管理、药品注册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为企业、个人提供政府机构职能查询、政府业务信息、政策法规查询、信息咨询等各项服务。只有有了统一的规划,才能实现各地区医药电子政务系统的“无缝对接”,才能最大程度降低内耗,为医药企业与消费者提供优良的服务。
(二)加强医药行政部门信息化建设
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的社会。任何行业不能实现高度的信息化,就不能实现高度的现代化。医药行政部门应当借鉴医药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利用信息化促进医药电子政务的不断前进。医药电子政务的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建设政务内网、政务专网以及政务外网,实现内网隔离、专网专用、外网互联;建设医药电子数据库,便于企业或个人查找核对;建设医药电子政务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政审批系统、特殊药品监管系统、医药广告查询系统、药品实时监控系统、药品生产质量实时监控系统、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抽验办案系统以及信息系统等。信息化的建设要注重便捷性、实用性、艺术系以及易操作性,为医药企业与消费者提供优良的电子政务服务。
(三)加强医药行政部门的服务意识
一、目的
为了适应医药行业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企业销售规模;为了提高电子商务部的工作效率,制订我部营销方案。该方案事关企业降低销售成本、实现销售飞跃。希望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全力支持,力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行业现状及影响因素
一、医药市场前景及影响因素
1、市场前景:
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及全球医药产业中心向亚洲转移,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医药产业将急需保持快速增长,据统计,20cc年前3个季度,医药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298.4亿元,利润490亿元,同比增长38.8%;工业销售5019亿元,同比增长29.1%。
20__年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有423个税号项下的出口产品受益。众多制药企业纷纷拓展海外市场,仅20__年前3个季度,医药出口241.7亿美元,同比增长35.4%,高于全国外贸增速13个百分点。其中,原料药出口占56.7%。价格同比增长39.7%。在200多个出口目的地当中,对欧盟、美国、日本、印度的出口增幅均达到30%以上。
__年的推出的新农合、__年实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大了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程度,降低了人们对于药品需求的弹性。随着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药品需求必将持续快速增长。
2、影响因素:
医药产业是受政府规制最多、最严的产业之一,也是受政府影响最深的产业之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年加大对医药市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在规范了企业市场行为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营销难度、扩大了销售成本。
药品广告的严格监管
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制度
药品省级统一挂网招标等政策的密集出台
2011年发生在美国的金融危机,对我国消费者收入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购买力降低。
网络药品销售门槛高
二、电子商务市场前景及影响因素
1、市场前景:
据cnnic统计,截止20cc年12月底,我国网民总量已经超过美国跃居世界首位,达3亿人。20cc年网上交易金额约占市场交易总额的30%。
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个性化、自由化的特点,可为企业创造商机、降低成本、更好地拉近客户关系。因此,众多企业积极拓展电子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在中国获得了长足发展,正以每年120%的增速快速成长。
医药行业电子商务的进入门槛较高,截止__年底,我国正式获得互联网药品销售资质的企业仅14家,其中,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企业仅有7家,市场潜力巨大。
2、影响因素:
中国医药行业政策的局限
网民年龄和素质偏低
医药产品特殊性,网络购药习惯尚未养成
网络药品虚假信息造成的负面影响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更新换代
复合型人才的匮乏
金融危机拖累消费者的购买力
三、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
一、产品的市场机会与问题分析
1、肿瘤疾病市场前景:
据ims预测,到20__年,全球肿瘤药市场的复合增长率将达12-15%,是其他药物增长的2倍。20__年全球医药市场净增长的17%来自于肿瘤药物市场。国家卫生部__年统计我国现有恶性肿瘤患者约700万人,我国每年新发恶性肿瘤病例约200万,死亡约140万。预计到20__年,我国有恶性肿瘤患者将达到1000万。
国内抗肿瘤药物市场销售金额和销售数量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是__年和__年,分别为28.12%和34.24%,__年销售额已经达到230亿元,市场发展前景非常看好。
2、糖尿病市场前景:
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资料研究表明,__年全球糖尿病患者总量达到2.4亿人,年平均增长率10%左右。在未来25年内,全球糖尿病的患病率将是现在的2倍。我国目前有糖尿病人约4000万。
中国__年17省会城市调查中,dm医疗费188.2亿人民币,约占卫生事业费4%。有并发症的dm病人年人均花费13897元(占81%)。
3、机会优势:
国药准字、专利、独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保护品种
疗效确切、治疗机理清楚、临床文献充分
操作空间大、市场容量大
体积小、重量轻、不易碎,尤其适合网路销售
产品上市时间长,有一定口碑
4、问题分析:
产品适应症窄,针对性弱
对销售学术支持力度弱
业务人员产品知识匮乏
业务人员工作态度亟待转变
业务人员的激励不够,缺少动力
营销技巧缺乏,操作不规范
㈡、电子商务部的机会与问题分析
1、电子商务部的机会:
企业高度重视电子商务部的发展建设
销售困境,急需新的营销模式
运营推广方法多,选择余地大
有33家招商网站的推广基础
效果可控,可根据企业经济状况调节投入
经济危机,引入专业技术人员的成本降低
在线支付和药品配送问题基本解决
商务平台自主开发,运营维护简便、快捷、成本低
2、电子商务部的问题分析:身份不合法,资质没有
地政部门关系生疏
处方药品不可在线销售
网站功能简单,互动功能弱
内容建设轻率,逻辑关联度低
搜索引擎(网页、程序)优化没有
关键字的精炼、优化无意识
岗位制度没有,工作目的性差
多部门招商信息,内容混乱不一,形象差
无专人在线接待,说服能力(产品知识)差
没有流量分析,网站推广方向性差
对内容管理不到位,刷新频次少
四、营销目标(20__年底前)
1、实现销售500万元。
2、建设和优化电子商务平台。
3、建立电子商务运营队伍及健全岗位制度。
五、营销方案
1、人员
结构及岗位培训人员结构:
网站运营经理1人
前台维护管理1人
后台维护管理1人
在线客服人员1人
专家在线医生1人
岗位培训:
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
全员产品知识培训
全员电话营销培训
2、网站合法身份的申请
网站的icp备案
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其他运营资质的申请和完善
3、网站平台的内容建设及更新优化
确定网站更新的工作内容和频率到人
对在线调查结果分析后的网站内容增减
制订网站优化(网页、程序)进度
对在线调查结果分析后的网页更新计划
其他合理的优化建议
4、网站推广
⑴、免费推广:除了公司原来已经进行的付费推广外,8月30日前着力进行免费推广,安排到人,制订工作内容。月底通过流量分析,评估调整。
搜索引擎加注――google/baidu/yahoo/msn/sohu/sina等关键词加注,并定期跟踪效果,及时修正或补充。
医药招商网站――注册登录尽量多的行业网站,企业和药品信息,提供图片上传。通过流量分析筛选主要的医药行业网站。
医药零售网站――注册登录尽量多的网上药店,企业和产品信息,提供图片上传。通过终端拦截方式,使网店的接待人员推荐购药客户访问我企业网站。
业内人士联盟――通过qq群、qq标签、自主博客、论坛发帖等凝聚业内人士,并通过链接访问我企业网站。
视频网站注册――在土豆网、六间房等视频网站注册,收黄胶囊、雷丸胶囊或者企业、员工的视频,标注关键词,吸引关联访客浏览并引导到我企业网站。
导航网站登录--选择一些导航网站,添加提交。尽管被收录的几率较低,但是这些导航网站之间会相互索引,只要成功加入其中一个,就有可能被其他导航网站收录,效果立竿见影。如hao123、265、2345、5566等。
医药企业联盟――将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有关联的上下游企业进行整理,进入其客户列表或合作伙伴目录;将关联企业的广告或链接互换,增加我企业网站的曝光率。
邮件群发推广――避免被认定为垃圾邮件,注意发送对象的精准性。事先声明,如果您拒绝接受此邮件,我们将不会再次发送,以取得对方谅解。
⑵、付费推广:免费推广遭遇瓶颈;或者是公司整体营销策略;企业产品海外上市等,进行该种推广。
搜索引擎竞价排名――选择baidu(国内)
关键字广告――选择google(国外、国内)
垂直行业门户广告――选择易方达医药招商网,可选择图片、文字、漂浮窗口等方式。
⑶、其他推广方式:根据上述推广工作效果,考虑其他广告形式。
5、具体行动方案。
5月30日前,完成人员到岗和初期培训。
5月30日前,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
5月30日前,完成肿瘤100问、糖尿病50问文字工作。
6月15日前,全面启动免费推广工作。
6月15日前,完成网站全部调试、修改工作。
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信息的清理纠正检查工作6月30日前,展开网站身份完善工作。
六、费用预算(略)
在网站完成3个月内,进行免费推广。根据推广效果,酌情考虑付费推广。
七、方案调整
1、定期进行网站流量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调整工作中心。
2、配合企业整体营销策划,调整工作计划。
3、引进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适应人员流动。
一、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时机
1、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拥有一个数字化的商务平台,已经是众多企业展示形象、谋求发展的当务之急。
2、网民的激增,巨大的消费市场,巨额的商业利润,使得企业难以抵挡诱惑。
3、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网上报税、数字化办公等逐步普及,使得企业为了运营需要,不得不涉足电子商务领域。
4、医改政策的实施,压缩了药品利润空间。企业为了生存,探索新的营销模式。
5、营销成本逐年增加,进军电子商务成为企业降低成本的可行之路。
二、电子商务平台在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1、是企业窗口,是企业的对外形象
2、是企业的信息资料库,是信息交互的神经中枢。
3、是企业的新闻采编报道部门
4、全程参与企业的日常运营、政策制订、效果评估。
5、是企业利润新的增长点。
6、电子商务部为每个部门提供服务
三、电子商务目标预期
1、短期目标:(1年内)
搭建和完善网络平台
网站各项资质完备
提供信息服务到位
队伍精良稳定
收支持平
2、中期目标:(2年内)
医药行业领先的商务平台
数据库建设形成一定规模,提供更多信息服务
实现一定利润
拥有一定会员,流量稳定
3、长期目标
利润超过传统销售规模,成为企业核心部门
商务平台功能完备,数据库形成规模,服务令人满意
部门建设运营良好,步入“快车道”
四、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对象
1、包含:政府部门、合作伙伴、内部成员、商、患者、医生。
2、重点:企业成员日常工作
商提供文献资料和企业资质等
患者教育和在线购买
五、经营电子商务负责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1、熟悉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2、管理队伍和掌控评估项目经验丰富
3、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充分理解
4、对企业年度营销政策的精准确理解
5、药品营销实战经验丰富,运营电子商务目的明确
6、了解计算机技术,精通网络推广模式和方法
7、对所售产品知识的全面掌握
8、熟悉客户心理,了解客户需求每个关键阶段,教育说服力强
9、勤于学习,思路开阔,善于创新,踏实肯干
10、全局观念,甘于奉献
六、电子商务队伍成员基本素质要求
1、前后台成员专业技术底子扎实,能够运用技术手段,实现
设计预期。2、减少运营成本,队伍成员必须是“一专多能”型人才。
3、注重进度、强调结果的团队,不迁就“滥竽充数者”。
4、全体成员,必须熟悉产品知识,个个胜任在线接待解释工作。
5、牵扯到账户、资金、登录密码等关键内容,成员人品、口碑异常重要。
6、成员应具备学习创新精神。思路开阔、敢想敢干,互相鼓励支持,提供问题解决方案和建议,杜绝袖手旁观现象。
7、学习的团队、团结的队伍、高效的部门。
七、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部的岗位制度1、电子商务部部门管理制度
2、后台编程人员工作内容和岗位制度
3、网页制作人员工作内容和岗位制度
4、文案人员工作内容和岗位制度
[关键词] 虚拟团队 电子商务 信任机制
人类社会步入网络时代,电子商务应运而生。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为主的信息技术革命的出现以及Internet的迅猛崛起,为了满足新工作背景下解决新问题的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组织结构逐渐虚拟化,人员结构变得多元化,虚拟团队在传统的组织结构形式基础上也派生出来。
一个有效运行的团队,有赖于成员之间相互信任,需要每个成员以一致的可预测的方式完成自己的责任和行为,虽然信任在所有的组织和工作团队中都很重要,但是在虚拟团队中尤其重要,虚拟团队是“有一个共同目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跨越空间、时间和组织界限障碍,相互协作工作的一群人”(Lipnack & Stamps,1997)。O’Hara-Devereaux和Johansen指出,在全球性的虚拟工作环境中,信任象胶水一样粘结起工作情景中的关系,而信息技术不足以建立起这种关系。因为虚拟环境阻止了各种形式的社会控制,如直接的监控行为难以实现。此外,地域的接近性、背景、经历的相似性等因素的减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虚拟团队的合作,因此需要增强信任以促进虚拟协作。
由于虚拟团队的生命周期较短,因此信任关系的建立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一旦出现不信任,将对虚拟团队的整个工作产生严重阻碍,而建立这种信任关系,最重要的在于最初接触的处理,虚拟团队成员应该对最初发出的信息非常谨慎,Leidner指出,你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来建立第一印象。事实上,最初的信息建立了成员之间互动的基调,比如领导者的自我介绍的语气所暗示的对其他成员忠诚度的信任和怀疑,在整个项目的进行过程中成员就会笼罩在这种气氛之中。
虚拟团队的部署是一种较具吸引力的管理战略,它允许分散性组织较大程度的发挥他们的专长,而不需要实质性的个体物理流动。完成一项任务所需要的专家也许分布于组织的各个地区,但不需要实质性的人员流动。虚拟团队的日趋重要性可引用Hargrove(1998)的评价来阐述:“在将来,人类成功的起源并非来自非凡的个体,而是来自于人员的非凡组合。”那么虚拟团队如何在组织边界模糊的电子商务中发挥作用呢?随着组织结构虚拟化和人员结构多元化,增进组织成员之间的信任无疑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组织凝聚力和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虚拟组织的有效运作,很大程度上依赖团队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
一、虚拟团队及电子商务的特征及医药行业中电子商务应用现状
虚拟团队基于人力资源集群,借助计算机网络和现代信息通讯技术以共同目标和任务为导向,跨越空间、时间和组织所形成的以核心团队为中心的虚拟结合体。其主要作用体现在:实现资源的最优整合、顺应个性化客户服务的发展趋势以及费用减少而使效率与利润提高等方面。
电子商务,就是企业利用当代网络和电子技术来从事的一切商务活动,一方面企业通过互联网与客户实现充分的交流,实时了解客户需求,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及企业与其合作伙伴之间又通过网络实现高效协同,紧密合作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满足客户需求。它包括:企业内部的协调与沟通、企业之间的合作及网上交易三方面内容。即:企业――顾客(B2C)、企业内部、企业――企业(B2B)。
1.应用现状:虽然受前几年药物降价、限价的影响,但医药业在国际上被视作“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是按国际标准划分的15类国际化产业之一。我国医药行业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以年均17.5%的速度增长,高于同期全国工业水平12.6%的增长速度,居国内各行业之首,同时也高于世界发达国家中主要制药国近30年来的平均发展速度年递增13.8%的水平,成为当今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医药市场之一。 网络时代电子商务最突出的应用即医药产品的B2B和B2C交易。
我国各行业对B2B电子商务需求高峰期(预计)如下表:
医药产品的B2B交易是指医药制造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医药信息提供商、银行以及保险公司等通过网络结成相互的业务联系,通过网络完成医药产品的交易业务。这种交易模式在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达成的交易额一般可占到整个医药电子商务交易额的80%以上。
石家庄制药集团是中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的典范,它是中国医药行业首家通过强强联合组建的大型制药企业,它从只有十几个人的小药厂起家,已经壮大成为近40亿元年营业收入的中国医药工业的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制药技术和产品已拓展到临床用药的多个领域,拥有30余家全资和控股公司,目前该集团已经投资4000万元全面开展医药电子商务业务,一开始就追求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一方面通过与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市场中的领导者――美国Commerce One公司合作,选用国际标准技术平台,直接与世界接轨;另一方面与国家行业标准部门共同起草医疗电子商务编码标准,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问题,避免低水平重复,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石药集团将在自建电子商务网络的基础上,准备与行业同仁共同合作建设医疗电子商务网共同把业务做大。
虽然石药集团在电子商务应用方面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我们不能忽视目前我国医药行业仍存在诸多问题。
(1)医药行业资源过于分散、竞争力弱。我国现有制药企业6000余家,其中独立核算的化学制药企业有2500多家,是一个制药大国,但不是制药强国。我国有16000余家药品批发企业,与美国现有的70家批发企业相比,数量占“优势”,但整体经济效益不高。我国医药批发行业的平均毛利率是12.69%,费用率是12.59%,纯利率只有0.63%;而美国的70家企业中,前10名的销售额已经占到全美的96%,平均毛利率是4.5%,费用率只有2.9%,纯利率达到1.55%。资源过于分散影响了整体实力的提高。
(2)研发能力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少。我国医药行业在研究方面的投入只有0.5%~1.0%,多的不超过3%,而世界十大制药公司在研发上的平均投入超过15%。由于投入太少,导致我国医药企业的研发能力极为薄弱,我国近年来生产的近900种化学一类的药中,仅有65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它的800多种均为仿制品,比率高达97%,且水平不高。
(3)医药企业流通体制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等。医药产品终端消费者的病人对目前“医”、“药”不分,层层加价的做法极为不满,现有医药流通体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医药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医药业整体管理水平低下,在公司改制、人才引进、营销创新等许多方面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2.发展趋势:国家商务部认为,未来的医药电子商务不仅应包括医药信息的共享和电子结算,还应包括合法的医药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原料业、制剂)、流通企业及医院的网上交易,包括合法的医药流通企业与流通企业(批发、零售)及医院的网上交易,包括零售药店对消费者的网上销售。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将会向多层次、多角度、多种方式的方向发展。
如果从整个医疗卫生行业来考虑,电子商务的应用还有其他多种形式,如:
(1)虚拟医院。虚拟医院主要通过网络向病人、医生和医院提供广泛的医学信息,它是21世纪医学模式向“以病人为中心转换”的重要标志,将使病人教育的地位空前提高,迎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医学知识大普及的。
(2)远程诊疗。是指医疗专家通过网络实现异地对病人进行会诊、诊断,给出最佳治疗方案。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边远、贫困地区高水平医疗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可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3)远程手术。网络可以帮助医生对病人进行远程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及时采取措施。既节约了病人的医疗支出,又可以对一些慢性病人进行有效的管理。
鉴于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通过建立高效的虚拟团队可以有效解决以上问题。虚拟团队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整合,以解决医药行业资源过于分散、竞争力弱的问题;虚拟团队是人才潜在市场的拓展,为此可以通过组建虚拟研发团队,既节约了研发成本又可解决医药业普遍的研发能力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少的问题;虚拟团队使费用减少而使效率与利润提高,加强电子商务中虚拟团队的建设可降低我国医药行业的费用率,从而提高利润率,利润率的提高可缓解企业研发投入少的问题,最终增强整体竞争力。对于未来的虚拟医院、远程诊疗和远程手术,实际上每次诊疗和手术的医护人员就是一个虚拟团队,每个病人的病情和医院的资源是不确定的,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最佳团队来完成任务,发展方向是依靠虚拟团队实现目标,是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
二、虚拟团队在电子商务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目标的合理实现问题:即组织目标与成员目标能否合理实现。虚拟团队一般追求的是短期效益行为,不同与传统团队要追求可持续的组织与员工的长期合作与发展,所以要实现员工的目标是有一定客观难度的。因为组织目标是根据一种市场机遇通过完成一定的企业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而员工的目标则是获得相应的物质回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如何实现虚拟组织目标和员工个体目标的“双赢”,是虚拟团队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要要问题。
2.沟通问题:有效的团队沟通对于团队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虚拟团队的存在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虽然虚拟团队利用最新的通讯工具和信息技术,但是这种沟通容易存在信息传递不到位和失真的情况。不像面对面的交流那样,可以通过面部表情,肢体语言充分表达意见、观点、信息、态度并进行非正式和与工作关联不大的沟通。一旦网络出现问题,会导致沟通中断,对于医药业会产生极坏的影响,尤其是在未来的远程诊疗和远程手术中,危及病人的生命。这些都降低了团队的工作效率,弱化了创造一流业绩的可能性。
3.文化冲突:虚拟团队的成员来自世界各地,语言不同,风俗习惯的差异,不同的文化影响对信息的感知和在交流信息时,易使信息失真。而且文化冲突弱化了团队文化的凝聚力,不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在医药业还可能出现语言障碍,我国虽然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市场之一,但技术和研发能力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我国医药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将着眼于国际同行间的共同合作与发展,如果语言成为最大的沟通障碍,将影响对药品研发的关键技术的沟通,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一旦出现偏差后果不堪设想。
4.团队成员的道德风险和信任危机的问题: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并不健全,且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网络的安全性是企业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见下表:
同时,虚拟团队是基于个人主义基础上的协作关系,远程管理是其主要管理方式。这为成员个体充分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规避义务或责任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此外,虚拟团队本身高度的柔性和重构能力意味着每个团队成员可以轻易离开所处的团队。这不仅会造成团队人才的流失,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可能造成知识、信息、技术的泄露,给组织带来严重损失。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信任,容易产生虚拟团队成员的孤立感问题。由于虚拟团队的成员很少有机会能和其他成员进行当面交流,道德风险和信任危机容易造成员工在工作中的孤独焦虑心理,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应对策略
虚拟团队均依赖信息技术实现远程沟通,使得团队管理与协调问题更加复杂化,尤其是在组织边界模糊的电子商务中应用。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1.建立明确的团队目标。目标既是虚拟团队共同奋斗的理由也是团队成员之间相互依存的最大诱惑。虚拟团队远比其他形式的团队对目标的依赖性更强,因为团队成员组织超边界的工作,没有官僚组织中存在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作为指导,必须靠共同目标来维系成员间的合作关系。所以在团队建立之初就应该尽量让团队成员了解团队的宗旨和目标,让员工明确这些目标的达成,宗旨的实现和良好远景的预期都是其专注于自身工作的结果,并将其转换为行动方案。
2.建立有效的沟通。一旦明确了团队目标和成员,我们就可以选择最为适用的联结方式与团队成员沟通,并完成共同的任务。面对面交流可以安排在团队建立之初,或者出现协调困难时,增加非正式沟通,如建立个人关系的沟通。需要注意的是:虚拟团队应该对最初发出的信息非常谨慎,记住,你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来建立第一印象。
有效的沟通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保持沟通连续性。由于在虚拟团队背景下缺乏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团队成员应保持一定频率的沟通,从团队领导方面不断取得反馈信息。(2)设立会面日程和预约规则。团队领导必须建立具体的约会规则,以掌握成员间的沟通时间和方式。(3)实施周期性的面对面聚会。研究显示,丰富多彩的面对面交流将促进团队成员间的信任,有利于团队凝聚力的形成。同时,这种交流可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团队成员的孤立感问题。另外,现在通讯设施是构成虚拟团队的基础,通讯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如停电、机器损坏、线路断裂、网络阻塞等,沟通就会被完全中断,从而影响团队的正常运转。所以,(1)团队要选择适合的可靠性强,效率高的一种通讯技术作为团队的主要沟通渠道,同时要交叉运用多种沟通方式,以防止某种技术手段突发故障而影响整个团队的进程。(2)要加强对技术设施的配备、技术手段的使用、更新以及开发的管理,并及时对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3)可在团队中安排一到两名专业技师,负责排除故障、技术设施的开发、安装和调试等。
3.建立以信任机制为基础的虚拟团队文化,这是最关键的。如何提高虚拟团队的效能,如何避免虚拟团队因多元化和缺乏面对面的交流带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虚拟团队的研究者和实践者的广泛关注,并且取得了很多研究进展,以及大量提高虚拟团队效能的宝贵经验,例如构建虚拟团队的信任。Senge(1990)指出,21世纪的组织中,组织内部部门和成员之间的竞争甚至超过了和外部竞争对手的竞争,如果没有信任,组织将难以维持和发展。尤其对于虚拟团队而言,如果没有信任,这种松散的团队结构将变得更加松散,冲突会更加激烈,必定会阻碍团队任务的进程。
虚拟团队是一个包含多重文化,文化差异问题将影响组织目标的顺利实现。这就要求虚拟团队首先要组建和维系必须充分了解和尊重各成员的文化差异,在相互沟通,理解,协调的基础上,努力形成一个共同认可的目标一致的联盟文化。信任是维系虚拟团队的核心和运作基石。由于虚拟团队的生命周期较短,因此信任关系的建立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一旦出现不信任,将对整个虚拟团队的工作产生严重阻碍。团队成员间信任度的提高,有助于相互间信息共享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提高个体成员工作满意度,从而提高个体对团队,组织的忠诚度,有利于团队的稳定。因此,应尽力使之透明化、公开化、公平化。其次,要对组织进行重新建构,建立任务封闭式的独立工作单元,使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内充分发挥知识结构优势,进行创造性的活动。要注意成员必须时刻紧跟变化的步伐,形成一种不断学习的文化,避免因不能及时跟上市场、客户和技术的变化给组织造成巨大损失。
4.要关注虚拟团队信任和团队绩效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激励与控制的授权机制。团队的运作依靠信任关系的维系之外,还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与控制的授权机制,以调动成员的积极性,规避成员的道德风险。
(1)在给予充分信任的同时,必须保证个体目标和整个团队目标的一致性,这就要求把信任和契约联系在一起,以契约的形式明确成员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2)在把握虚拟团队成员组成特点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各团队成员的需要,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如建立良好的团队环境(技术条件、学术氛围、团队文化等)、提供挑战性的工作、给予丰厚的回报、组织跨地域学习、交流,等等。众所周知,建立团队激励机制的最大困难在于难于衡量个体的业绩,这也意味着在虚拟团队管理中,往往需要把激励机制建立在团队产出的基础上,这就要求激励框架要有对团队内部协调性的刺激,通过把个人收益和团队业绩结合起来,促使各成员在创建团队绩效中更加努力。
(3)团队之所以能有效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团队内部成员享有充分自主的决策权上,包括能够制订生产目标、自主雇佣员工、评估绩效等。但是充分的授权并不等于不需要领导和管理,所以授权应分阶段有计划有控制的进行,避免混乱。企业领导应以灵活的方式逐步放权,并不断对团队的绩效进行评估。
虚拟团队在电子商务应用中面临的问题,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团队信任机制形成,它直接影响到其他几个方面,并对企业绩效造成显著的影响。因为一个有效运作的团队,有赖于成员之间相互信任,需要每个成员以一致的可预测的方式完成自己的责任和行为,尽管信任在所有的组织和工作团队中都很重要,但是在虚拟团队中更为突出。
参考文献:
[1]杰西卡・利善耐克杰弗里・斯坦善斯:虚拟团队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1)
[2]孙健敏:团队管理[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3]宋玲:中国企业电子商务指南[M].新华出版社,2001
[4]颜士梅:虚拟团队及其管理[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1(5)
[5]赵曙明赵筠:虚拟团队的十大价值研究[J].中国人才,2004(1)
[6]邓靖松:虚拟团队的信任形成机制及其绩效关系研究[D]. 2004
[7]戚振江:网络时代的团队:虚拟团队[J].经济管理,2002(4)
[8]彭泗清:信任的建立机制:关系运作与法制手段[J].社会学研究,1999(2)
关键词:B2C医药;电子商务;服务;发展障碍
我国医药B2C在本世纪早期起步,现已初具规模,但由于国家政策法律等方面原因的限制,行业并没有取得应有的规模效益。如今,国家出台了新的医药政策,但是其他问题任然存在,一是牌照问题,这是准生证;二是药品认证及配送问题,这是血液;此外,医保定点资质门槛,这是养分。新的政策这是灵魂,只有牢牢抓住了这一链条,才能够创造出一个整体的医药B2C,才能迎来医药B2C新的篇章。下面就说说医药B2C发展障碍的具体表现。
首先,对于B2C行业所带来的信用问题,是极其要害的事情。行业环境不规范,消费者信赖度不高,安全问题是医药零售最核心的因素,而现在多数网上药店并未获药监局相关牌照,因此药品安全并不能得到良好保障,而近期药监局对虚假劣质药品的查处也屡屡曝光。据调查,虽然网上药品在价格上具有优势,但消费者不选择网上购药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担心药品质量。谁不怕吃错药,如果不让消费者在安全问题上放心,那么医药B2C难以迈出第一步。
其次,对于开设医药B2C,并不是谁都可以插一手,政策门槛高,售药牌照申请难就阻拦了绝大多数企业。由于国家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管制十分严格,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两证的企业方能开展网络售药。去年京东商城大手笔与九州通合力向个人消费者卖药,表面上看起来很正规,但是同样日后会将面临资质是否合规的问题,资格证难以批准,缺少了它,轰轰烈烈的B2C医药将是一句空话。
另外,在中国医药市场上,管理也是一片混乱。首先,管理仍存在种种漏洞,市场行为需要规范。欧美国家B2C网上药店在会员注册时,均要求填写详细的客户资料,包括药物过敏史、既往病史、目前身体情况、用药情况及保险项目等,在会员购物时会有相应的提醒和预警;而我国对这些关乎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信息则没有足够认识,成为会员或者购物时“非常简单”。在处方药的销售方面,欧美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要有医生处方方可购买,我国相关部门虽然也有此方面的规定,但是网上药店在销售过程中,打球甚至明目张胆违反规定的情况屡见不鲜。同时,网站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也存在管理漏洞,私人信息泄露情况时有发生,对消费者信心和忠诚度造成极大影响,所以这些“杀鸡取卵”的急功近利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对B2C网上药店的信心。
最后,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报销问题。推动建立医保卡上网制度,促进用户规模快速增长。我国与欧美的较大区别之一,就是目前网上购药仍没有纳入医保范围,这是影响网上药店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目前医保卡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泛,但是仅局限于医院、药店使用,而不能用于网上购药支付。使医保卡与网上药店对接,这已经超越了网店的职能范围,属于政府管理层面的问题,应该推动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使医保卡能够与网上药店实现无缝对接,促使网上药店的快速发展。
因此,为了医药B2C未来的发展,我提出一些建议。医药零售企业信息化水平普遍较低,应用B2C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缺乏技术基础。而且熟悉行业又懂得互联网运营的人才欠缺,所以企业要组建一个高效的运营管理团队,吸收人才,加强内外管理。此外,运营风险未知,至今我国尚未有突出的医药B2C成功榜样案例,所以政府必须先扶植几个企业做带头人。另外,与用户沟通用药信息是必备环节,要做好这项工作还需要配备具有专业医药知识的电子商务人员,需要加大成本,增加投入。中国的医药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目前许多医药企业已经逐渐迈开了步伐,决策上也是坚持尝试的状态,敢于争先。但是,医药B2C大力推行后将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尚不完全清晰,政府监管部门审慎而行。一旦医药B2C的准入门槛降低或医疗改革政策落实的步伐加快,新的机遇也随之到来,那么也就是医药B2C大展身手的时候真正来临。
参考文献
[1]艾瑞.《医药B2C领域迎来发展新节点》2011.7.28
论文关键词:中药材市场,电子商务平台,构建研究
一、构建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必要性分析
1、国内外市场现状分析
中医药是祖国传统文化灿烂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普遍应用中医药进行保健、医疗。国外,民众对中医的疗效越来越认可和兴趣。广大民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推动了中药材的种植、加工、储存、买卖、应用。其中,中药材集约式买卖交易造就了大型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信息时代,民众迫切盼望通过网络能查询了解中医药知识,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商、中药消费者非常希望能利用网络查寻掌握中药材的行情信息,通过网上洽谈买卖交易。开发构建规模大,功能齐全的中医药网络信息与交易服务平台是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需要。
2、传统中药材市场改革的需要
投巨资建设的玉林中药材市场,占地175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铺面共有3980间。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中药材集散中心。玉林中药材市场虽然规模大,基础设施好,但市场交易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单一的摊位对手交易,效率低、成本高、信息不畅,不利于客商业务扩展电子商务论文,不利于市场规范管理。在信息化时代,国内外各类市场趋向于电子网络商务的大背景下,玉林中药材市场没有构建电子信息服务、网络商务,无法与国内、国际市场接轨,市场发展将受到很大的制约,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优势也将会消失。玉林中药材市场迫切需要构建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应用与交易平台。
目前,国外,主要是西药网站,以新药品信息和广告为主,没有中药网站和相关的平台。国内,尚未发现大型专业中药材网络信息与交易服务平台,多为综合性药品网站,中药材信息是网站的一部分,单独而专业的中药材网站少,规模小,功能少。构建功能强大,集市场信息和查询、网上洽商和交易、质量检查、商铺信用评级、市场需求价格分析预测、行业培训、商铺网站、市场管理、中药材数据挖掘、中药资讯查寻、药品洽谈交易等功能信息服务平台,是发展趋势。
二、构建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展望
1、构建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实体商铺交易与网络商铺交易并举,与国内国际市场接轨,造就大批现代药商,业态升级,做大做强市场。
玉林中药材市场构建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实行网络化运作,就走上“业态提升、功能扩充、管理升级、产业促进”的改革之路。改变传统的、单一的摊位对手交易,实行市场+网络商铺+经营业户的经营模式。使中药材市场逐步形成药材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反馈、产业带动为一体的现代网络化市场。实现长效科学规范管理,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市场的公平性、诚信度提升,市场运作效率提高,市场的活力、竞争力得到增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将中药材市场传统的商务流程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突破时间空间的局限,大大提高商业运作效率;造就现代药商电子商务论文,开阔视野,在驾驭瞬息万变的市场中始终处于主动和优势。
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可实现远程实时商务洽谈、交易,为商企低成本拓展全国、东南亚、国际市场铺就了一条低成本的黄金商道,非常有利于玉林中药材市场走向全国、全球,从而把市场做大做强。
2、构建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能提高商业运作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快捷提供丰富的商业资讯,创造更多商机,规避商业风险,增强商企的竞争力。
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让商务流程转化为网络化的电子流、信息流,不受时空限制,大大提高商业运作效率。中药网络信息应用与交易平台可实现远程实时商务洽谈、交易,简化了客商之间的流通环节,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流通成本,能有效地提高中药材客商在现代商业活动中的竞争力。
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为中药材市场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商务活动,具有开放性、共享性、全球性的特点,可为企业、个人提供丰富的商业信息资源,创造更多商业机会,同时有助于客商规避商业风险。
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对买卖交易活动频繁的企业非常有利,能有效对企业商业活动的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使中小企业拥有和大企业一样的流通渠道和信息资源,这样也使中小企业以与大型企业相同的成本进行网上交易,高速高效拓展业务,极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竞争力。
3、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及时提供、准确、可靠、全面的市场供需信息,产销联动,避免盲目种植药材,保障药农收益,促进中药种植业发展。
玉林中药材市场的发展,带动了周边地区,乃至中西南部众多省份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种植面积逐年扩大,逐步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途径。但农民种植药材决策主要来源于市场人员的直觉信息,由于信息缺乏真实性、全面性,从而导致种植的盲目性电子商务论文,影响药材种植的收益和积极性,对药材种植业带来消极影响。
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及时、准确、可靠、全面的市场供需信息,并提供专家对市场的分析、预测,有效地帮助药农及时调整种植品种,产销紧密结合,确保中药种植收益最大化,有利于中药种植业良性发展。
4、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能促进中药材相关行业发展,创造更多的商机,拓展就业,带动经济发展。
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众多的优势,将推动玉林中药材市场的快速发展,交易额大幅上升,市场辐射效应加倍扩展,进而带动中药材相关行业,如:加工、物流、旅业、通讯等二、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创造更多的商机,增加就业机会,带动经济发展。
三、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结构与布局
1、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功能规划
中药材市场涉及中药材的种植、加工、质检、交易、仓储、物流,技术服务等环节,业务范畴广、流程复杂,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基于一条龙服务的宗旨进行功能规划,从技术角度来看是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具有如下功能:
(1)向市场提供丰富的商业信息资源,创造更多商业机会。(2)网上洽商和交易,简化了客商之间的流通环节,提高商业运作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流通成本,有效地提高中药材客商的商业竞争力。(3)有效对客商、企业商业活动的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的竞争力。(4)使中药材市场逐步形成药材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反馈、产业带动为一体的现代网络化市场。
2、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子系统的设置
根据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规划,可考虑设置九个子系统:市场信息和查询系统、市场需求价格分析预测系统、网上洽商和交易系统、市场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商铺网站系统、商铺信用评级系统、中药材数据挖掘系统、行业培训系统等九大功能系统。同时,平台还建立交易中介担保机制和数据安全机制。
3、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模块设置
对应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九个子系统进行功能模块的规划设置。
(1)市场信息和查询系统
药材资讯:行业动态、各地快讯、产地信息、药材展会、招商合作、药材进出口。
药材供应信息:最新供应信息、所有供应信息、供应信息综合查询、供应信息反馈统计。
药材求购信息:最新求购信息、所有求购信息、求购信息综合查询、求购信息反馈统计。
药材价格信息:最新价格变动、全部价格、价格走势、分析预测。
药材排行榜:供应金额排行、供应数量排行、求购金额排行、求购数量排行、成交金额排行、成交数量排行、价格查询热度排行、资讯查询热度排行、查询总热度排行。
药材商铺:商铺基本信息、商铺供求信息、商铺其它信息、商铺综合排行、商铺问询、推荐商铺。
(2)市场需求价格分析预测系统:供求分析、供求预测、价格分析、价格预测。
(3)网上洽商和交易系统:会员管理、网上洽谈、网上交易、网上付款、收发货管理、货款拨退。
(4)市场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文件流转、租赁管理、合同管理、收费管理。
(5)质量管理系统:质量抽样检验、商品标识抽检、索证备案检查、进货台帐检查、下柜退市货物检查、虚假宣传检查、侵权检查、检查综合评分、排行处理。
(6)商铺网站系统:商铺网站注册、商铺网站模板管理、商铺网站信息上传、商铺网站综合排行、商铺网站综合管理。
(7)商铺信用评级系统:商铺信用评分、商铺信用排行、商铺信用监督。
(8)中药材数据挖掘系统:数据挖掘模型管理、数据挖掘、数据挖掘结果储存、数据挖掘结果显示、挖掘特点统计。
(9)行业培训系统: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中药材加工技术培训、中药材鉴别培训、中药材储存知识培训、中药材医用培训、其它知识培训。
四、构建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可行性
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基础和社会基础:现代社会,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迅速,应用广泛电子商务论文,技术成熟。有众多的成功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范例可供借鉴,构建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随着计算机网络在社会各行各业、各阶层的广泛应用,计算机网络已是人们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的工具,社会已普遍形成了应用计算机网络良好行为习惯,构建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也具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五、关键技术与创新
与一般信息网站、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不同,中药材市场涉及中药材的种植、加工、质检、交易、仓储、物流,技术服务等环节,业务范畴广、流程复杂,行业特色明显。因此,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规模大,集成九大功能系统,设置七十六个模块,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不少。如:(1)网上交易中,不同企业、不同技术标准的系统之间实现数据实时传送、接收。(2)使用不同开发工具的系统集成到一个平台,并实现数据无缝互通。(3)复杂多样的业务数据交换标准的研制。(4)巨量数据并发处理机制设计。(5)多服务器分布处理响应。(6)平台交易数据安全技术。(7)中药材数据挖掘技术。(8)多媒体培训课件的设计与集成等等。
网络信息应用模式的创新:(1)创建现代网络化中药材市场。(2)中药材网上交易。(3)创建中药材网络商铺。(4)中药材市场信息平台中的数据挖掘技术应用。(5)中药材交易资讯服务。(6)中药材种植资讯服务。(7)网络化市场管理。(8)网络多媒体中药材综合知识培训等。在实际开发构建中药材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过程中,对这些技术关键,要进行大量的分析研究,逐个攻关解决。
参考文献
俞文群,城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设计与实现[J].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06,(2):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