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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项资金

时间:2023-02-09 03:23: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涉农专项资金,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涉农专项资金

第1篇

一、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监管工作回顾

年5月,我县实施了“县、乡、村三级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监管网络体系”,实现了涉农专项资金县、乡、村三级共同监督的管理格局,达到了底数清楚便于监督的管理功能,完成了高效便捷利于监督的管理目的。建立县、乡、村三级电子监管网络体系,是对新形势下提高监管能力的一种新手段,是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的一种新方法,是一种必然需要。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近年来投入到基层的三农资金也日益增多。涉农专项资金数目庞大,项目繁多,牵涉的部门也点多面广,能否使这些涉农资金安全高效的发挥作用,能否让这些涉农资金真正的解决燃眉之急惠及广大农户,创新监管手段,找准监管方向催生了“县、乡、村三级电子监管网络体系”的形成。为此,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使我县的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得以顺利实施。5月5日,在地区纠风办的支持下,我县率先开展了“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监管网络体系工作启动培训”,对全县25个乡镇、15个涉农部门系统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尤其进行了上机操作,确保人人都会使用电子监管系统。

通过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监管网络体系的建立、开通,年我县涉农专项资金共在网上备案项目1763个,涉及水利、农业、交通设施、危房改造、农村低保、合作医疗等20余个方面,备案资金49013.88万元。通过备案这种方式,大多数涉农部门、乡镇都能及时完整的将本部门、本乡镇的涉农项目、资金、去向、完成情况在网上备案,起到一定的监督管理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一些部门、乡镇对涉农专项资金的备案、公开、监管工作不够重视。涉农专项资金从年县纪委、纠风办加大监管力度以来,一些部门、乡镇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不理解,仍然处在“推一下,动一下;喊一下,抓一下”的被动局面;

(二)、一些部门、乡镇管口领导对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不够支持。由于涉农资金分散面广、管理领导多,资金文件下达后系统操作人员不掌握、不知晓,导致无法及时录入,往往是资金下达了、工程实施了,系统操作员、监管人员都不知道,工作脱节;

(三)、一些部门、乡镇网络运行不正常。涉农专项资金电子监管网络体系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技术上的问题请软件开发商到纳雍会诊、解决;另外很多乡镇因为线路、管理等原因,网络不通畅,导致电子监管网上备案只是一句空谈。

二、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通报

年我县开展了一系列涉农专项资金检查,下面将检查情况向大家作一个通报。

(一)、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有关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纳雍县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涉农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后,县纠风办、财政局、审计局根据14个涉农部门开展的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重点对全县2007年—年强农惠农资金安排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强农惠农政策规定和要求情况,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制订方案、开展工作情况;各级财政部门在2007—年安排用于“三农”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根据进村入户调查、查看账务情况等,共检查出存在问题9个,协调督促部门解决5个,完善机制、制度3个,限期纠正整改1个。

对省、地检查中的林业局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基金发放不及时、农机服务中心家电下乡补助对象身份不实等问题进行整改,追缴补助金6000多元。

(二)、农低保和新农合资金检查

年12月,接地区纠风办工作安排,县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农村低保和新农合资金进行自查和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25个乡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纪委组织协调,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对年度农村低保和新农合资金进行自查,自查必须做到逐村逐户,自查结果以村居为单位进行公示,自查结果经自查人员签字,上报乡镇纪委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通过各乡镇自查情况,大多数乡镇并未完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自查工作都是流于形式。通过检查,(一)、农低保工作存在问题:个别乡镇上折时间较晚,没有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部分乡镇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村干还存在优亲厚友现象。(二)新农合工作存在问题:部分乡镇新农合管理资料没有规范装档、筹资票据收集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合管办审核力度不够、部分乡镇未公示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部分乡镇卫生院滥用辅助治疗检查、村卫生室有分解处方现象、有患者身份不实现象。以上问题已督促整改。

(三)教育收费检查

年春、秋两季县纠风办均组织开展检查。通过近几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学校乱收费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乡镇中学贫困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补助费发放不再有截留、挪用现象,但还存在用来扣抵生活费情况;乡镇中心校还存在统筹20%经费现象;县城小学有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办学前班、收费现象;有部分学校财务人员业务不熟等。

第2篇

近几年来,随着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投入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不断出现关联交易。这应该引起政府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并应采取措施加以规范。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关联交易,是指涉农业务或资金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与其关联方发生的有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立项争取、拨付、使用等环节而产生的经济交往活动。主管部门的关联方,以往主要是这些部门掌管资金分配权、项目审批权的个人或其家人、近亲开办的经济实体。最近几年来,由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出资入股成立的公司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无论其形式如何,这些关联的共同特征之一都是其经营活动内容在关联部门的行政职权范围内。它们之间的关联交易会严重影响到其他经济主体享受国家涉农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与此相关的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改革,是指财政专项资金根据项目、要支持发展与补助的涉农事业内容来确定投入的方向、资金数量等,而不再区分补助对象经济所有制性质。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都是如此。这一重大政策调整,对于带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涉农产业、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带动农民致富,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但同时,也为关联交易大行其道打开了方便大门。

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违规与否?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和审计中遇到关联交易应该如何处理?仅从关联交易的形式上,是不能贸然下结论的,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涉及这方面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审计应该注重其实质性审核,即除了常规的检查程序外,还应该对其违规与否进行判断。但由于目前一方面缺乏客观、公允的定量判断标准;另一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违规的判定没有法律效力,无法进行处理处罚。因此,当务之急是政府有关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限制和规范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谨防有关部门和个人通过关联交易的合法形式,将手中的行政职权转化成为本单位职工和利害关系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为此,我们建议从如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容易导致,社会上对此很敏感,因此,法律法规应该对其进行界定和限制。尤其是关联交易中的违规行为由于表现形式、行为性质和影响的特殊性,更需要财经法规对其明确处理处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二是严格执行现有的各项涉农专项资金制度和管理办法,减少违规机会。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涉农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督促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制等关键点监管制度的落实,上级严格执行对下级的监督检查,严把下级涉农资金项目验收关。三是彻底清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出资入股开办的企业,严肃党纪政纪。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本部门行政业务管辖范围内投资人投办企业,是典型的与民争利,会严重地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各级党政应对前几年在“离岗创业”、“在岗兼业”热潮下兴起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入股办的企业进行认真清理。四是提高对涉农专项资金中关联交易的审计关注度,服务领导决策。涉农资金审计中要注意搜索关联交易方面的信息、线索,将关联交易作为审计(调查)的重点。发现涉及关联交易的一般违规行为,应该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严重的关联交易违规行为,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审计机关应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注重分析和总结涉农专项资金中的关联交易的特征、规律,研究对策,及时向政府提交相关信息和管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作者单位:于都县审计局)

第3篇

一、联席会议制度的组成

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区长为农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农业的副主任为具体召集人,区农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下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农业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协调、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由联络员单位提出并经总召集人同意予以安排,会前由联络员单位提前向与会单位告知会议议题及相关要求,并通知与会单位准时参会。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即年初的项目计划、项目评审会议和年终总结评比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联席会议制度涉及的项目范围

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专项、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治理、农村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林果产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建设、农田水利整理、农村土地流转、蔬菜基地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建设、现代农垦农业、农业示范园建设以及其他涉农产业项目等。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纳席会议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全区农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确定加强农业项目建设的重大政策;审议涉农项目区级投资计划;组织区级财政投资的农业项目年度审定和专家评审;协调各部门农业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控制重复交叉和不合理建设;督促、检查和验收农业项目的工程施工和资金的使用落实;监督、审核农业项目建设的招投标、施工管理、项目监理及项目审计等工作,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出处罚决定。

(二)加强涉农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预算,认真研究制定涉农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出资金投向、分配的基本结构和实施方案。

(三)加强涉农项目的联合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将本部门涉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投资计划、建设实施、检查验收结果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进行综合汇总,并组织联席会议作出必要的前置性分析,提出相关问题的处置建议。

(四)加强协调与配合。各成员单位的涉农专项资金预算、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及资金渠道、范围和管理办法不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涉农涉农项目管理情况,提高农业项目管理水平。

第4篇

一、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投入力度,涉及乡镇的财政资金,除了乡镇财政直接管理的各项惠农补贴外,还有土地部门负责的土地整理资金、卫生部门负责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及水利部门负责的低丘田改造、大中型水库加固维修资金等。多数项目资金归口部门管理,乡镇财政在监管方面“插不进手”,导致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难以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特别是在新农合基金监管方面,基层财政反映很大。目前,乡镇财政所只负责新农合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使用由镇合管办和镇卫生院负责,乡镇财政所无权过问。

二、支农资金缺乏有效整合。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条块分割,资金整合的体制障碍较大。支农资金的使用涉及众多部门,部门内涉及各个业务归口管理单位,上下级垂直对口管理,加之各项支农专项资金都有专门的用途,地方政府难以统筹安排,不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导致很多部门支农惠农资金浪费多、使用效益低。如某区水利部门负责的水利建设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每年高达4000多万元,而这些资金在使用上各自为战,大都投入到配渠的维修和某一渠段建设,不考虑整个渠系的建设情况,致使投入的资金发挥不了应有的效益。

三、乡镇财政建设落后,不能满足职能转变的需要。

一是管理体制不明确、工作经费无保障。目前,襄阳市乡镇财政所有的由县垂直管理,有的由县乡共管,有的完全下放乡镇管理,没有按照省财政的规定统一划归到各县市区农村财政管理局管理,导致基层财政管理上下难以协调统一,上级财政对基层财政管理、指导和监督的难度加大。农业税取消后,长期以来维持乡镇财政所运转的农业税征收经费没有了,而上级财政也没有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留下了隐患。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乡镇财政所办公、居住用房大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相当一部分年久失修,而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按规定从农业税附加中安排的房修费随之取消,近年来上级财政也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基层财政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导致基层财政干部情绪大,思想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是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模糊不清。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所经历了改革分流定编定性,但到目前,乡镇财政所的机构性质仍然模糊,既不是事业单位,又不属于参公单位。对上已经和经管站合并,但在实际运行中还是各行其事。

针对乡镇财政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有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乡镇财政健康发展,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到位。

健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把镇、村两级干部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的测算、审核、认定,乡镇事业单位发展支出、村级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补助的核定和村级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乡镇政府采购性支出管理,乡镇财政所建设等统一归口到农村财政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并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乡镇财政管理到位。明确乡镇财政干部身份,将乡镇财政所按现有的职能纳入参公管理或者按局属二级单位模式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从根本上明确乡镇财政干部身份和地位,调动乡镇财政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要提高乡镇财政干部待遇,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财政办公、生活条件。

二、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全面落实“乡财县管”。

借助国库集中收付平台,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延伸到乡镇,真正实现各项惠农资金、公用资金、项目资金直达到个人、供应商和项目。同时,强化对乡镇新农合基金审核、拨付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议把乡镇新农合基金的审核、使用纳入乡镇财政的监督之下,由乡镇财政所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新农合基金使用的审核与监督。

三、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其使用效益。

全面清理、归并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整合和统筹安排。减少涉农资金的交叉重复,必须理顺资金渠道,规范资金用途。因此,重点要对涉农资金的设立依据、来源渠道、投入规模、执行期限、支持对象、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认真梳理,摸清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该撤消的撤消,该压缩的压缩,该保留的保留,该增加的增加”的要求整合。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资金进行归并,或按资金用途重新分类;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或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涉农资金,转变其用途。对归并或重新分类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补助标准、资金用途等。按照“区分支持领域,部门归口管理;存量保持不变,增量规范安排;强化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使用”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涉农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

第5篇

涉农专项资金种类繁多,资金多头,资金规模有大有小,交叉管理,各有一套独立的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承担着涉农资金的主要监督管理职责,如何管理才能真正地惠及广大农民。

1 源头管理

源头管理就是监督涉农资金的项目立项和分配。立项决定涉农资金的投向是否科学,决定资金效益的发挥。因此,资金分配之初,首先要明确涉农资金投入重点;其次是增加资金分配的约束机制,引入专家论证制度,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克服盲目投资;再次是引入专家评审制度,按照一系列评价的量化指标,确定资金规模;最后是对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进行公示,不仅要在同级财政部门内部公示,还应在资金下达对象之间公示,发挥基层财政监督作用。总之用制度管钱,而不是用人来管钱。

2 绩效管理

在实行绩效管理以前,各地、各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普遍存在“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产出”的现象,支出的效益意识比较淡薄。同时,财政资金的一大特点是供给永远满足不了需求,怎样约束不断膨胀的资金需求,用最少的钱做多的事,需要建立一个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机制。而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则是通过建立全方位的追踪问效机制,对财政支出的预算、执行、反馈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价,形成”科学预算一高效执行一问责监督一结果反馈一影响预算”的循环互动的新型财政支出管理模式,从而在根本上消除传统财政资金管理模式的弊端。

绩效评价如果光靠财政部门的力量进行评价,一年做不了几个项目,评价面很窄。而开展自评,评价面就会很广很多。同时,部门使用了财政资金,也有义务交待一下资金的使用效果。此外,由于财政支出包罗万象,每一个预算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特点,通过开展自评,鼓励各部门单位运用适合自身情况的指标进行评价。新的管理模式完全颠覆了以前的财政管理模式,也触及了很多部门利益。让部门单位普遍树立起以绩效为导向的用财观念,当预算单位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逐步增强,更加关注资金使用效益,用款更加慎重和规范了。

3 资金落到实处

由于专项资金到达项目单位,层次较多,落实到项目上的时间较长,甚至部分地区经常发生挤占、挪用农业财政资金现象,被挤占、挪用的资金有些用于发工资,有些则用于平衡预算,使资金不能真正用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上。资金经历的环节越多,造成的隐患就越多。给一些单位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造成了可能。要保证花出去的钱都落到实处,要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一些惠农资金直拨到农民手中,确保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项目资金采取招标的方式,直接拨到施工单位,确保了资金的安全;一些省市对于涉及专项支出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民生问题,通过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来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由财政部门来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安全。

4 整合资金,发挥效益

多种、大量的涉农专项资金分散在多个银行帐户上,不仅带来了资金安全隐患,且资金调度不灵活,增值渠道狭窄,资金闲置现象较为普遍,难以适应建设效益性财政的要求。

对此,将管理的各项专项资金纳入一个专门的帐户进统筹归集、调度及核算,该帐户中除预留满足日常支付需求所需的额度外,其余闲置资金按照一系列的量化指标向各家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分配。从而增加了定期存款量,定期利息收入大幅增加;有利于统筹调度资金,合理安排大额资金支出,节省了贷款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各项涉农资金都有各自独立的管理办法,整合资金,监督检查部门则认为是挤占、挪用。所以,整合资金应从上至下,由上级财政部门来整合。

5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虽然近年来财经秩序有所改善,但违法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财经秩序仍处于相对混乱的阶段。截留和坐支收入现象时有发生,收入管理不够严谨。财政支出管理刚性不强,缺乏有效约束。影响了财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在财政系统内部,建立健全了财政预算、监督和执行“三位一体”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财政管理工作运行机制,这种工作机制的核心内容是,预算科等业务科室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监督科对编制单位上报的预算数据结合监督平台资源参与审核,促使部门预算的编制更规范,更科学。财政监督部门通过加大内部监督力度等措施围绕审核、拨付、问效等资金运行环节加大事前、事中监督力度,对资金的分配环节积极开展绩效监督,从源头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有效防止财政资金“跑、冒、滴、漏”。

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效法定惩罚成本比较低。加快财经生态建设和加强财政监督力量有助于提高破案率,降低违法违规行为的预期收益。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定惩罚成本,必须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6篇

(一)违规违纪现象严重

1.财政支农资金被挤占现象严重目前,一些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混合使用,导致了一些支农资金被用作管理部门的经费支出,严重挤占、挪用支农资金,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养人钱。2.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在与财政支农资金有关的项目执行和拨付上常常是十分滞后,难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尤其是在县、乡镇这一级时,支农项目的资金到位更为困难。

(二)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在农业生产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很小。按现行的财政资金投入体制,中央政府支出主要负责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政府支出也主要用于同中央资金配套搞大中型项目,导致大量支农资金难以“沉淀到底层”,使实际对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有显著影响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投入。

(三)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督

1.政企不分离,政府未起到监督的作用我国在支农资金管理基本上还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较为集中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会导致行政权力介入到工程项目中,政府难以履行监督职能,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腐败,造成资源的浪费。一些企业为了多赢得项目、多争取资金与政府部门的一些官员勾结一起。一些财政部门为了从中捞取好处,不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检查。2.资金发放不公开透明,群众难以监督目前,资金发放都是由上级往下拨付,发放公开透明度不够,信息公开不规范,造成一些地方多次发生侵占、挪用、截留、滞留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情形,致使涉农专项资金流失严重,有限的资金没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与分配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支农资金的管理模式

1.对支农资金进行整合资金整合,关键是打破各部门“固化利益”,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来整合支农资金。在中央、省市和县三级,对分散在各级部委(部门)的资金进行横向集中,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根据支农资金的性质,将中央、省市和县级资金进行纵向整合,分配计划和标准确定后,由各级专门资金管理部门直接拨付到县级支农资金专项账户,将资金最终使用和管理设在县一级。这样,有利于建立清晰的支农资金账户,保证资金及时到达、专款专用。2.全面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模式把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分别以现金、存折等多种形式发放的惠农直接补贴资金整合起来,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多级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指标下达,由乡级财政机构对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以“明白册”形式通知到每一家农户。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手段,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

(二)优化支农资金投入结构

1.精简管理机构,压缩事业费支出我国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中,农林水气事业费占比很高,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和员工福利,绝大多数属于非生产性支出。优化农业资金投入结构,就需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减轻财政负担,使支农资金更多用于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2.压缩流通领域补贴,加强农业基础投资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中流通领域补贴份额较高,虽然对提高农民收入和稳定粮食价格具有积极作用,但对国家农业长期发展促进作用不明显。国家支农资金运用应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如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和农村电网建设等。3.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农业科研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的关键因素,农业科研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不确定,对私人资金缺乏吸引力,几乎完全依赖政府投入。因此,在未来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应更多地向农业科研投资倾斜,将支农资金运用的“现期消耗”转变为“储备未来”。

(三)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监督机制

1.建立支农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支农资金的管理,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理顺财政部门管资金和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双约束机制,明确双方权力与责任。财政部门要规范拨款程序,完善监督稽核手续,实现权力到人,责任到人。同时,项目主管部门对审批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完工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做到项目未完不换人,将每一项目专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于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2.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分配原则,大力推行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逐步扩大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在互联网上公开,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另外,在基层更要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村到户支农惠农专项资金,都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上面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三、基本结论

第7篇

我叫*,来自于裴马村,现任裴马村三支部会计。感谢党委政府为我们提供这次学习交流的机会。一转眼,09年已经过去一半了。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和生活,我收获颇多。作为一名农村最基层的工作者,我的成长离不开领导的培养帮助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向组织和领导汇报一下。

首先,思想方面创先争优。作为一名年轻的村官,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及措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我认识到现在的农民思想觉悟比较高,交通、通信又比较方便,网络、电话都已经得到了普及,如果不主动学习,将会被社会淘汰,平时除了多看报、新闻外,我还主动学习其他多种知识及技能。比如说今年我报名参加了会计培训班。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专业知识,以便更好的干好本职工作。

其次,工作方面创先争优。

第一,做好村级财务结报工作。我能够立足岗位,认真完成好本职工作,按照农经站的统一部署要求,年后到上个月底我完成了三次财务结报。村财务总是村民关注的焦点,我对村财务公开一直很重视,每次民主理财结束后,我都将各项收支整理好,上墙公布,让村民监督。做好年初一次性入账工作,为年底租金的正常收缴打好基础。

第二,做好国家水稻粮食直补工作,国家的涉农补贴也是村民们比较关心的热点,今年国家提前下拔的涉农专项资金,四月底就打到农户的“一折通”上。这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来不得半点马虎。因为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涉农专项资金的安全下拔。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核实每一户的田亩补贴情况,及时做好变更工作,帮助群众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农户种田都能领到补贴。

第三,认真完成好镇下达的保险计划。今年是镇合作医疗保险试行的第二年,经过了一个保险年度的试行,大多数村民表示理解,能够接受,在做工作的过程上还是有少数的人不理解,分给我的两个村民小组,经过我的耐心工作。起早贪黑地登门拜访,(白天不怎么遇到人)最后还是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因为我们村集体没有补助,有的村补助每人50元或每人20元不等)。因此工作的难度相对要大些。

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村官来说,今年算是赶上时候了――戴南镇的小城市拆迁改造。我有幸被抽调到拆迁工作组参加工作。说实在的一刚开始我心里也没有底,不知道这项工作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因为我在村里是做业务的,白天在工作组上班。所以,有时村里的事只有晚上回去再做,这样一来,我觉得生活更加的充实了。新晨

自从5月20日到拆迁总指挥部报到之后,我被分到了第二大组李镇长这一组。散会后我们就将办公室迁设到了工农路边上,一方面是方便群众办事,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因为拆迁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是拆迁的关键,所以我们要及时的了解拆迁户的想法和意见。一开始我们便深入到每户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每到一户我们都认真的做好记录,拆迁户的心声、想法、要求等做到每事必记。

经过2个多月的工作,现在我们已经能够初步看到拆迁的成果了。再过一段时间,工农路、团结路就将形成,明年底路两边的门面房、公寓楼就将建成。

第8篇

本文在阐述专项资金财务审计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如审计方式不科学、审计制度不完善、缺乏监督惩处机制以及审计结果缺乏公开公示等,并针对专项资金的特点,提出优化财务审计流程、健全审计监督机制、优化财务审计管理机制等财务审计策略。:

关键词:

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审计部门

专项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类型相比,具有显著的“单独性”,其单独性不仅体现在资金使用的方向上,还体现在报账环节和审计环节上。规范、严谨、科学的专项资金财务审计是专项资金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也是防止、惩处腐败行为的重要途径,相关部门和审计人员应正视和反思当前专项资金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重要性

从社会建设来看,公共财政的有效分配和运用能弥补市场配置的不足,使社会建设能够得以有效开展。而专项资金往往用于补的投资、扶助,以及上级对下一级政府或部门的奖励上,如涉农专项资金、农业贴息等,这些资金是推动社会建设、提高发展公平性以及激励地方加快发展的重要财政项目。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流程和方法能有效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勤快的监督,显著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并使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果真实客观地呈现在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眼中。而低效的财务审计则不仅会导致专项资金使用偏离初衷,使社会建设缺乏财政支持,而且会滋生腐败等问题,降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不利于政府政策的推进和落实。为此,审计部门以及负责人员有必要充分重视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工作,积极推动财务审计的发展和完善。

二、目前我国专项资金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审计方式不科学

专项资金做到专用,高效利用。审计是确保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需要采取科学有效的审计方式。但是,目前我国在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上仍使用“同级审”的审计方式,使得部门之间利益交叉问题严重,各个部门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严重影响着审计工作的开展,极大地降低了审计实效。而部分地区虽然使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审计的方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力度,但由于专项资金种类、使用方向等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科学的审计,但是,由于专业人员数量有限,上级部门在开展财务审计时,又不能够完全取得统计部门的高度配合,无法形成有效的共管协调机制,难以进行深入的、全面的了解,导致审计资源的浪费。

(二)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制度不完善

制度是开展审计工作的依据,也是保障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化快速推进的今天,在依法治国形成的时代背景下,专项资金审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但是,目前我国的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缺乏创新性的审计制度,仍然以传统的“事后账面”审计为主,而一些部门和单位在使用专项资金后,在报账上并不规范和严谨,甚至出现形式化、报假账等严重问题。当前我国缺乏明确统一的报账制,没有建立一套从基层部门向上逐级报账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不利于报账工作的开展。同时,现阶段审计报账的流程没有经过适当的简化,在无形中加大了资源耗费,难以提高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实际效率。制度不完善,也就给一些机构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审计工作带来额诸多的掣肘,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甚至很多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张,影响专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也使得审计工作效能减弱。

(三)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缺乏监督惩处机制

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赋予审计机构一定的审计权力,也以相应的处理权力作保障,这样才能够真正提高审计实效,能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监督,也能够给予相应的惩处,以此达到惩戒根治的目的。但是,审计机关没有针对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建立具有针对性的监督机制和惩处机制,对部分部门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没有进行及时的惩处,导致下一级的机关部门在进行上报时缺乏必要的重视,甚至出现形式化、腐败化等现象,严重降低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效。尤其是专项资金种类、使用方向等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当上级部门在开展财务审计时无法进行深入的、全面的了解时,报账问题将会更为严重。这种情况下,审计工作不仅不能够起到相应的惩戒作用,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放任助长不良问题的持续发展。在利益驱动下,如果违法违纪不能够得到严重的惩戒或者无法惩戒,会慢慢助长这些违法违纪行为的持续发生。

三、优化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有效策略

(一)优化财务审计流程,实现“结果性”审计向“过程性”审计转变

审计只是一种手段,一种确保资金专项使用、高效利用的有效手段。审计也不是为了查出问题而查出问题,审计最理想的结果是认真全面审计以后,没有发现违纪违法行为,或者能够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以此达到高效利用、专项使用的目的。传统的结果性审计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发现问题已经于事无补,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经发生。为此,审计机关在进行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时,应改变以传统的事后账面审计为主的做法,优化财务审计流程,将以往的“结果性”审计逐步转变为更全面的“过程性”审计,实现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全面化。同时,审计机关应对专项资金的事中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财务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进行把关,提高部门报账资料的真实程度。

(二)健全财务审计的监督机制,提高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规范性

强化监督,做好必要的惩戒,确保不发生或者少发生问题;通过惩处,以儆效尤,在挽回损失的基础上,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面对当前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监督作用不足等问题,审计部门应从源头着手,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其中,审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违规、违法情况进行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规范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树立公正严明的审计形象。审计部门应向社会公众公开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具体结果,并对相关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惩处情况进行公示,使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果和审计结果能够真实客观地呈现在社会公众的眼中,让社会公众能够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审计监督的环节之中。

(三)健全财务审计管理机制,落实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

完善审计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审计制度,以制度保障审计工作正常开开展,发挥监督和审计作用,确保专项资金能够做到专项应用,还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审计部门应针对专项资金的具体种类、渠道和使用方向,建立县级报账制,从基层部门向上逐级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级联动机制。同时,审计部门应结合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对报账流程进行适当的简化,削减不必要的报账程序,以期减少报账对审计资源的耗费,提高专项资金财务审计的实际效率。综上所述,专项资金是政府对特定项目进行扶持、补助和激励的重要资金项目,对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审计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和规范对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和处罚,树立公正、严明的审计形象,并积极优化财务审计,依照相关法律规范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树立具有公正性和严明性的审计形象,并通优化财务审计流程、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财务审计管理机制等,实现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全程化和规范化。这不仅能提高专项资金的实效,而且可以减少腐败等问题的滋生,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推动政府政策的推进和落实。

参考文献:

[1]黄益,侯建明.涉农专项资金财务审计初探[J].中国集体经济,2014(24)

[2]陈旭东,封晓媛.基于不同审计模式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模型、比较及启示[J].财会通讯,2012(06)

第9篇

一、农财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农口单位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项目验收和监督工作;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报帐管理、项目验收和监督工作;农业产业化资金管理、项目验收和监督工作;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监督、检查工作;农业专项、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

(一)配合、参与涉农单位和部门农业产业化工作,深入各乡镇、村及农口项目区检查验收工程项目一、配合政府农口单位和部门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从项目的考察、立项、申报、引进新技术全过程参与,保证全县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如期进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二、积极参与涉农部门和单位农业产业化工作。11个月以来,管理财政扶贫(以工代赈)项目资金1524.17万元,拨付资金741.43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资金2125万元,拨付资金562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项目资金4546万元,拨付资金693.5万元;良种补贴资金310万元,补贴工作正在进行中、生态家园建设45万元、农业技术推广273万元,拨付资金30万元;奶牛规模养殖场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牲畜口蹄疫、动物防疫体系45.8万元,项目正在建设;拨付2008、2009年度补贴资金2705.56万元到退耕户,2010年退耕还林粮食补贴2458.96万元、现金补贴351.29万元,林业局验收工作正在进行;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15.3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森林植被恢复费3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09年果品产业项目建设资金80万元,已拨付50万元,应急度汛80万元、水利闸桥91万元,工程完工拨付资金55万元;拨付2009年三、四季、2010年第一季水库移民资金121.8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到移民户、拨付移民工程资金46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86.2万元,工程仍在实施,还有其它涉及资金项目均在紧张实施当中,我们对所有项目实地验收检查,并认真组织农口单位和部门做好专项资金报帐工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落到实处,发挥财政资金的更大效益。

(二)做好农开资金的管理工作圆满完成2009年农开资金679万元报帐工作,积极配合县农开办做好2010年农开存量资金800万元,增量资金45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在工程立项、施工质量上严格把关,在工程竣工验收、资金报账上全方位参与。对农开资金使用上强化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农开资金的使用效益。在2010年省、市农业综合开发验收领导小组对县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实施和资金拨付的验收审计中,经过验收领导小组认真核实,我县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获得可喜成绩,资金管理和工程管理全市排位第三名。

(三)积极争取项目,为县域经济服务做好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项目资金。除大型项目外,我们特别是对一些资金需要量小,又能解决燃眉之急的小项目,做到了多跑勤问,得到上级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对我县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纪检部门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扶贫(以工代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核实扶贫贴息资料真实性,积极参与市、县财政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行、专款专用,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监督与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廉政建设情况

积极参加“三提升”活动和局内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参加中央福利彩票扶贫项目业务知识培训,到优秀县区学习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专项、财政扶贫和以工代赈资金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局虽然是服务机关,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权力,如何处理好服务与权力的关系,是摆在我们每个财政干部面前的一大课题。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服务第一的工作宗旨,坚持做到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不。工作中奉行人人平等,不拉帮结派,不搞亲亲疏疏,做到心口合一,秉公办事,切实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为党工作、为群众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农财每年支出数千万,由于我们操作因素,一笔资金可能发挥出超越本身价值的效益,也可能将有限资金白白浪费。因此,我们身居其职,绝不能做对不起人民群众的事。在接待上我们有严格的原则,凡有业务关系往来的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接受就餐,也可以请别人就餐,但绝对不能由于给别人办事接受答谢宴请,对涉及财政业务往来的个人宴请不论任何理由一律拒绝。这些不成文的规定已被农财人员接受和遵守,同时也得到对方的认可。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农财股在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业务学习多,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少;二、忙于业务工作多,缺乏理论学习自觉性;三、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够。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10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assff”为你整理了这篇财政局关于涉农资金整合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贯彻《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遵循科学规划、构建平台、用途不变、渠道不变,使资金“抱团发力,聚指成团”。现就我县2016实施以来的涉农整合、支出绩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开展了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农资金整合背景。

我县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处贵州最南端,与广西南丹县接壤,是贵州省乃至大西南进入两广出海口的必经之地。东守两广、西望滇黔、南控东盟、北至天府,素有“贵州南大门”、“西南门户”之称,是贵州南部重要城镇,也是西部地区连接中、东部地区的开放前沿。全县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为国家级贫困县。

为统筹整合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2016年中央、省政府先后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行财政资金精准扶贫。自2016年始,我县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积极创新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方案,形成了公开、透明、科学、实效的整合运转体系,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二)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1. 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我县已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局、扶贫办、农保也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项目安排,整合资金下达,达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的。同时,制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改变各部门在涉资金项目的申报、分配、使用上各自为政的局面。

2. 制度机制建设情况。针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已制定印发了《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独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各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整合方案、正负面清单、资金整合使用绩效奖补机制等制度机制,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我县除农业直接补贴、救灾等有严格规定使用范围的资金外,把能整合的中央和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进行最大程度整合。

4. 涉农资金管理情况。我县涉农资金安排严格根据县政府制定的脱贫攻坚计划中农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各年度重点任务、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立项,将涉农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根据批复方案中明确的项目资金拨付下达到具体的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建立整合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及资金整合台账。

(三)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2016年以来,我县逐步建立起“政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5年来共整合涉农资金14629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2016年度整合情况。2016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40, 299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2564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16758万元,公益类项目4677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6300万元。

2. 2017年度整合情况。2017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33484.37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8763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12988.37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1733万元。

3. 2018年度整合情况。2018年整合投入涉农资金共39117.96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项目12584.07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26533.89万元。

4. 2019年度整合情况。2019年整合涉农资金共14592.08万元。其中:安排生产发展7567.70万元;农村基础实施建设项目7024.38万元。

第11篇

诸葛善军出生的友起村是地方戏“柳琴”的发源地,生于贫苦之家的诸葛善军从小爱听戏,他说最初的人生道理都是从戏文里得来的,比如“冻死迎风站,饿死不低头”,比如“一条大道要走正当中”,比如“井淘三遍吃甜水,人受教调武艺高”,等等。

中文系毕业的诸葛善军资历可谓丰富。考进检察院之前,他当过中学老师、团委书记和计生委主任。1995年,他考进检察院,在反贪和反渎两个部门一干就是19年。从普通侦查人员到反渎局局长,诸葛善军亲手查办的案子不计其数。诸葛善军平时不善言谈,但一分析起案情就立刻变得眉飞色舞,说得头头是道。他的脑子出了名的好用,再复杂的线索和案情经他梳理一番就清清楚楚,院里的人都打趣地叫他“小诸葛”。

贪渎不分家,一案可双查

《方圆》:你在反贪和反渎两个部门干了19年,能说说这两个部门的工作有什么不同吗?

诸葛善军:反渎案件比反贪案件侦办起来难度大,难就难在反渎罪名难认定。就拿我们去年查办过的一个环境污染的案子为例吧,某村村民怀疑邻近的一家化工厂污染了他们的地下水,说曾多次向环保部门举报却不作为。但我们通过多次走访和调查却没有掌握该厂向地下排污水的任何线索和证据,找有关部门鉴定水质也是合格的,既然没有证据造成污染,那相关部门的渎职责任也就无从追起。

还有类似土地污染的案例,同样存在一个取证难的问题,比如:造成的污染到底有多大?有什么样的后果?有没有直接原因?都不好界定,同样是被污染的一块土地,几天前与几天后就有不小的差别,有时一场大雨之后就鉴定不出来了。

反渎案件办起来阻力也比较大。如果经济上没问题,单纯涉及的话,相关单位和当事人不仅不配合,相反还会认为你小题大做,觉得反正又没拿家里去,何必这么认真。

《方圆》:反渎案件突破起来岂不是很难?

诸葛善军:最难的是寻找切入口,经常办案的人都知道渎职的证据不好找。有时候我们只能捋着线索找证据,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比如在查办原国营苍山县(现兰陵县)农场场长兼县农垦实业总公司董事长赵某涉嫌一案时,赵某不仅拒不交代问题,还认为自己是农场发展的“功臣”,态度极为抵触,后来干脆来了个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方圆》:这样下去,岂不僵持了?

诸葛善军:最后我们及时转移了工作重点,通过多次做其妻子的思想工作,得到她的配合,从赵某平时不去居住的老房子里起获了分别藏在四个屋角瓦底下的4张存折。顺着这条线索,我们挖出了赵某利用担任县农场场长兼县农垦实业总公司董事长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卡、物价值共计112万余元,贪污公款44万余元的事实。

口子一旦撕开就好办了,我们以查赵某的贪贿为突破口,查明他于2007年至2012年间,涉嫌,在小麦直补、综合补贴申报过程中和小麦、花生等良种供应过程中,弄虚作假,通过虚报供种数量、小麦种植面积等方式,多次套取国家相关财政补贴,用于生产经营、发放职工奖金,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元的犯罪事实。赵某一审以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涉农无小事,一抓一大串

《方圆》:听说你们近几年查办了好几个系统的涉农系列渎职案?

诸葛善军:兰陵县是一个120多万人口的农业大县,近几年随着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出台,上级拨付惠农资金逐年增加,涉农渎职案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方圆》:国家拨付的涉农专项资金都有哪些?

诸葛善军:补贴名目简直太多了,我一时还真数不过来。例如,2011年专款指标有81大项415个小项共5.8亿元;2012年专款指标有85大项445个小项共6.7亿元。

《方圆》:补贴名目这么多,都有哪些口负责拨付和监管?

诸葛善军:国家各种涉农专项资金的下拨,由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企业科、农业科、社保科、文教卫生科五个部门负责归口拨付,监管则由畜牧、农业、农机、林业等各个相关的局负责。

《方圆》:你们去查这类案子,自己先要理清头绪才行吧?

诸葛善军:是的,我们反渎干警自己先要掌握情况才行。比如惠农资金项目名称、资金规模、发放对象、补贴标准等都要搞清楚,对每个项目相关的政策规定理解到位,对每个项目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运作方式等了解到位,从掌握的情况中发现问题,从发现的问题中查找案源。

《方圆》:你们查过的都有哪些?

诸葛善军:我们查办的范围涉及畜牧、农机、农业等系统和领域,内容涉及县级动物基础防疫建设、秸秆还田、小麦直补综补、阳光工程培训等10余个项目,涉及国家惠农资金近2亿元;查办窝案串案24件28人,仅在县农业局1个部门就查办12人,涉案总金额达450余万元。窝串案占所办案件的比例达到75%。

拓宽三条线,主动找案源

《方圆》:你们的办案线索都从哪里来?

诸葛善军:我们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主动去发现线索。例如,今年年初,我们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反渎职侵权部门推进专项工作网络视频侦查经验交流专题讲座时,得知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中查办了一系列职务犯罪案件。我们从中受到启发,参照他们的经验做法,对我县这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项目的加盟农家店全部不符合市场工程建设要求。

我们顺着这个项目从村向镇和县逐级倒查,发现对“万村千乡”项目负有验收、监管责任的县商务局原副局长龙某违反验收规定,对建设项目未予逐一验收,同时在实地验收过程中,明知承办企业建设的农家店达不到项目验收标准的前提下仍出具验收合格的报告,而后又放松对相关国家补贴的监管,致使国家共损失61.6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最后,龙某以罪、被判刑。

《方圆》:是不是一条线扯下来,就能带出好多?

诸葛善军:是的。渎职案往往是窝案、串案,好多案子往往都是在破案过程中带出来的,像一条绳上的蚂蚱,一根藤上的瓜,抓住一个,其他的都跑不了。如在查办县农业局窝案中,先是查出原植保站站长鲁某贪污国家现代农业项目专项资金,接着拓宽视野,根据农业局其他部门均有管控国家专项项目资金的情况,遂对农业局所有实施的专项项目逐一调查,一举查出了农业局下属的土肥站、种植管理科和能源办及原局长邢某在内的12人贪污、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窝案。

《方圆》:从发案区域看,是不是也有其特点?

诸葛善军:问题重点聚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能繁母猪补贴、小麦良种补贴、农机补贴资金等项目上。这些项目一旦出了问题,受害的都是老百姓,所以我们联合预防和反贪等部门对这些项目层层筛查,发现问题就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利用逆向推断法,查办渎职大案

《方圆》:听说你根据多年反渎工作经验总结出一套“逆向推断法”?能介绍下吗?

诸葛善军:简单地说,就是变传统的“以人立案”为“以事立案”。以往的“以人立案”即先找到犯罪嫌疑人取得口供,固定证据后再立案侦查,实际上形成了“先破后立,不破不立”的思维定式,容易束缚办案人员的手脚,贻误侦查时机。而 “以事立案”,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但犯罪嫌疑人尚未确定的也会立案侦查。除了变被动为主动,侦查技巧上也是一种灵活运用。

《方圆》:你能举一个运用逆向推断法查办渎职犯罪的案例吗?

诸葛善军:最典型的就是运用逆向推断法成功查办了兰陵县农机系统渎职系列窝案。

2012年年初,我们去县检察院驻县财政局民生检察联络室日常了解情况时,发现县农机局于2011年度开展了一项玉米机收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项目。实施这个项目必须由收割机大地块收割才能完成,而经我们到十几个乡镇走访调查得知,兰陵县玉米种植实际情况是小地块、分散性种植,不适于机收,询问过的几十家农户都没有机收,也没见收割机进过玉米地。我们依此初步判断相关农机合作社可能涉嫌造假。

除了合理性怀疑,我们没有掌握任何证据,我们及时召开了由反渎局全体骨干参加的论证会。相关农机合作社上报玉米秸秆还田共多少亩?大约会虚假套取多少资金?上报材料的审核过程都有谁参与?他们分别该负怎么样的责任?经过一番认真论证后,果断运用逆向推断法立案。

有人弄虚作假,就会有人虚报冒领补贴款,最后所有疑点都集中在某农机合作社法人代表孟某某身上,办案人捋着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在证据面前,孟某某终于承认其与推广站站长赵某某、副站长刘某某共谋成立了建军合作社套取玉米秸秆还田补贴款后分肥的犯罪事实。

第12篇

(一)补贴面广,效应欠佳。近年来,下达到县乡的涉农补贴资金越来越多,涉及面很广,几乎覆盖到农产品生产与农村消费的全过程。在生产环节上,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在消费环节上,主要有家电下乡补贴、汽车和摩托车下乡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助等。这些补贴项目虽然范围大,但因补贴对象过细,造成补贴标准一般都较低。从面上看,确实考虑得很周到,但实际上补贴起到的作用有限,财政资金难以集中发挥效能。农民反映,化肥等农资价格涨幅高,政府补贴额度少,感觉不到有多大实惠。还有一些补贴项目,农民无法辨别补贴资金的种类及补贴数额。我们通过走访农户,发现大部分农民只知道拿了“直补钱”,但具体是什么补贴却无法说清,影响了政策效应。

(二)机制不健全,薄弱环节多。一是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各预算编制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往往会深入各有关单位了解需要安排的专项资金。预算资金使用部门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向本级或者上级财政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渠道争取专项资金,但对争取的资金如何使用、使用效果如何大多不甚了之,更谈不上绩效考评、经验教训的总结。二是重形式,轻实质。各专项资金的下达都要求各使用单位上报资金的使用效果,但除了进行专项检查时,许多使用单位没有将使用情况上报,资金下达部门也没有过问使用情况。三是检查形式过多过滥,监督成本过高。国家目前对救灾资金、国债资金、拉动内需资金的监管还是比较重视的,但使用期间督促、监督检查的部门过多,频率过高,有时甚至出现不同部门不同级次的检查组奔赴同一项目的场景,汇报材料一叠又一叠,汇报会开了又开,行政成本居高不下,许多基层部门对此怨声载道。

(三)体制限制,财力不足。一是现行财政体制限制县级涉农投入增长的空间。由于现行财政体制下县财政上解基数过高、留用财力减少,导致县级财政预算增加涉农支出十分困难,虽然资金总额有所增加,但涉农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并没有提高,部分县、市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存在虚列涉农资金的现象。财政困难的县市,财政涉农投入严重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二是涉农项目配套政策难以落实。现行政策规定:中央和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国债项目的资金安排,均需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共同完成。据调查,有些贫困县市反映,地方预算收入全部用于上级项目配套都不够,更谈不上新增专项投入了。为得到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多数县市政府在地方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承诺对涉农项目进行资金配套,致使多数项目配套资金无法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严重影响了中央、省级涉农项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三是现行预算机制导致涉农专项预算弹性较大。有的法定预算常常因人为因素而未经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变更;而有的预算专项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又被进行再分配、再调整,导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影响了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的发挥。同时,现行政绩考核机制导致县市领导对增加“三农”投入意愿不强烈。由于“三农”投入无税收可征,在地方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县市领导更加注重支持能迅速增加地方收入、提升经济实力的工业项目和形象工程。于是很多地方和部门出现对农业项目“重申请、轻管理”,“重短期、轻长期”的现象,使“三农”投入增长缓慢。

(四)监管乏力,职能缺位。惠农补贴资金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程序复杂,监管存在漏洞。一是少数乡镇干部和财政干部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导致虚报补贴面积及套取补贴资金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少数群众认识不到位,对于一些虚报冒领现象没有举报意识,给各种违法行为留下空间。三是某些项目“家族式”管理现象仍然普遍存在,项目主管、项目招标、项目评标、项目施工、项目监理、项目竣工验收等归“一个家族”,看似是“阳光操作”,实际上是“肥水没流外人田”。四是报账制度管理缺乏统一要求,操作性不强。在救灾等应急资金管理使用上,由于时间紧、拨付快、用途广,容易出现管理不细致、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挤占和挪用;在项目审核与票据审核上,由于管理者责任心不强 ,出现假项目、假数据、假票据套取财政资金现象,有的管理者还帮助造假。

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行政管理职责,加大涉农资金整合。上级财政部门对涉农资金设置不宜过细,要在明确事权的基础上,按照因素法或系数法、项目绩效评价等办法,规范涉农投入在政府级次之间的分配。同时对过去分散在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根据形势变化进行积极的调整和归并,在不改变支农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逐步过渡到规范的转移支付上来。同时,可在明确资金投向的基础上,转移到县级政府,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和管理。这样一来,行政部门的工作重心从繁杂过细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研究政策,指导基层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地方财政部门要在内部形成协调统一的制度和机制,统筹安排涉农资金,避免多渠道安排、多单位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问题;要与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由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和具体管理,聘请专家负责可行性论证,财政部门要控制新增支农项目的设置,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转移支付的办法,对存量资金进行适当归并、按照统一的规划投入到重点区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对增量资金,建立以整体事权为依据、集中转移下达的支农资金分配机制,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解决基层和农民反映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部门之间达成共识,资金之间形成合力,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整顿涉农补贴项目,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当前涉农补贴多达30余项,建议根据项目属性调整为五个方面:一是对属于稳定农业生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类的补贴项目进行整合。这类项目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生产救灾、柴油化肥专项补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农田追肥补助、棉花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等。建议对此类补贴进行整合,优化补贴方式,并尽力提高补贴标准,做到在总额不变或适当增加的情况下项目减少。二是对属于改良农业养殖品种、提高养殖质量类的补贴项目,要在归并的基础上扩大补助对象。这类项目主要包括生猪良种补贴、优质奶牛补贴、蛋鸡规模养殖补贴等。各地应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规划,从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的角度考虑,由各地从本地农业养殖结构出发,选择发展前景广阔、发展优势明显、有利于发挥规模效益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三是对属于促进生态建设和保护类的补贴项目应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扩大补贴范围。这类项目主要包括退耕还林和环境美化补贴。此类补助对于保护生态,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问题发挥了显著作用。下一步应维持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增加一些有利于生态保护的补贴项目。四是对属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类的补贴项目应简化程序,提高管理效能。这类项目主要包括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等。随着此类补贴的实施,农民得到了较多实惠,下一步应从简化补贴程序、从严把关政府采购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真正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激活农民购买能力。五是对属于社会保障类的补贴项目应逐步提高标准。这类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养老保险补助等。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应根据各级经济实力,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三)健全涉农补贴机制,推进财政管理精细化。一是积极推行“财政管理精细化”的管理理念。首先预算的程序要公开规范,人大通过的预算要公开,公开的预算内容要全面、完整、细化到每一个具体项目,而且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也要全程公开;其次制度要透明、会计核算透明、财务审批流程透明。二是逐步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化。建立财政涉农项目立项程序化;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强化资金运作流程;项目实施实行“政府采购”制,使所有项目在阳光下运转。三是在保证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贴等多种经济杠杆,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推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先干事后给钱”、“干成事有奖励”的财政投入制度,杜绝套、骗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四是遵循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的客观规律,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要适应农时,早编、细编、精编部门预算,做到资金早到位,早发挥效益。五是建立健全农业补贴法律法规,使之成为一项长期 稳定的制度,实时因地确定补贴内容、补贴环节、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及补贴重点。

(四)改革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涉农补贴政策。设计一套保持资金分配的公平、透明和信息对称的制度,从改革现行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对涉农资金的分配进行改革,取消部门对财政资金“二次分配”的权利,将用于下级政府的财政资金以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整合下达到县。新增支农投入一般不再切块到部门和具体项目,增强县级财政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自主性和活力。上级部门要按照“减少交叉、权责一致、强化协调、增强服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合理分工、共同协商、相互制衡和有效监督的机制。要改进和完善现行惠农补贴政策,将目前的粮食直补、生产资料直补、良种补贴三大补贴整合为农业(或粮棉油)生产综合直补。农民种植国家确定的应补农作物,一律以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按农民实际种植应补农作物的面积一年一次性发放补贴。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频繁的实际,明确规定“谁种田、补给谁”,只有实际种植者才可按规定标准获得补贴。采取这种补贴方式,不仅能减少工作总量,还能避免许多影响核实的不确定因素。财政、农业等部门只需要核实种植面积,乡村核实公示到户,资金就到户了。既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又能减少核实的数据量和工作难度,降低工作成本;此外还利于耕地向种田大户转移,避免撂荒现象,充分发挥耕地的最大效益,从而有效地发挥直补政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