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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专项资金

时间:2023-02-09 03:23:42

涉农专项资金

第1篇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东北部,幅员面积89.8平方公里,下辖19个行政村、134个村民小组、农户6590户,农业人口25783人,耕地面积23309亩。

2013—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我镇涉农资金共计239.74万元,包括: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29.88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09.86万元。

1、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29.88万元,具体包括:

①失地农民超龄生活补助12.01万元,其中:2013年6.19万元,2014年5.82万元;

②失地农民社保补贴1.75万元,其中:2013年1.75万元;

③村常职干部养老保险7.24万元,其中:2013年4.42万元,2014年2.82万元;

④摩托车下乡补贴8.88万元,其中:2013年8.88万元;

以上所有补贴资金均已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位。

2、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09.86万元,具体包括:

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19万元,其中:2013年5.19万元,已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经费140.57万元,其中:2013年49.05万元,2014年91.52万元,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全部已按照县财政安排进度拨付到位;

③农村文化建设资金4万元,其中:2013年2万元,2014年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保护农村传统民间文化、培养基层文化队伍、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等,已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④村道维修改造资金15万元,用于村道维修整治,工程已实施完毕,资金已拨付给施工方;

⑤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沟渠、村级公路管护,垃圾清运,卫生保洁,防灾减灾等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

⑥环境连片整治前期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投资预算等,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

⑦干线公路公厕建设经费18.1万元,用于修建干线公路公厕,工程已完工验收,资金已拨付给施工方。

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主要做法

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2、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农补贴资金,必须对享受补贴的农户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对涉农项目资金,则通过公示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规模和项目安排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

3、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定期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抽查巡查,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及自查自纠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经自查,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

四、存在问题

1、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各专项资金政策了解不够透彻。乡镇一级因缺少工作经费,致使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群众对个别支农政策知晓率较低。即使农民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一些具体的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了解得不够透彻,有关政策规定掌握的不透,造成了误解和工作上有些被动。

2、投入资金总量不足。农村发展涉及诸多方面,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作为山区乡镇,要办的事很多,资金缺口大。尽管各级一直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但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

五、今后工作措施

第2篇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宁远县重点涉农资金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扶专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柏家坪镇高度重视,当即组织各行政村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祝进行了自查自纠,要求各行政村要在村务公开栏、微信群、“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公示,召开村务监督例会审定,并要求存影像资料。截止5月20日,各行政村都已上交审定完的资料,现将清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清查情况

从清查的情况来看,2016年、2017年,2018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其中,也清查出一些问题,在核实农户申报面积时,发现礼仕湾彭家村李光明申报家庭农场面积虚报20亩,现已责令李光明按实际面积如实申报。

二、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2.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3.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涉农资金清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2.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打卡,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计划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在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

2.定期核实更新农户打卡账号

镇财政所加强与银行,村干部的联系,定期核实更新农户一卡通账号,对不能及时打卡的农户,要及时说明情况。

3.将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

 

 

第3篇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加之受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国家为了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各级下拨我县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逐年增多,如何运行好、使用好,管理好各项资金,使广大农民群众能真正受益,只有确保各级投入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才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为此,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是新形势下摆在纠风工作面前的一大课题。以来,我县就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各种种植、养殖业项目资金,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新农合补助、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资金,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资金等进行重点监管。5月至6月,我县组织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四个调研组,深入27个乡镇和有关部门,采取听、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历时一个月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总体上管理较好,使用效益比较明显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成立了以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18个重点监管单位,并与之签订了涉农专项资金监管责任状。特别是近年来,各级下达我县涉农专项资金达6亿多元,改善了我县的基础设施条件。群众久已盼望的岩头河大桥得以顺利实施,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目标,车站、码头已陆续启动;全县农民总数588973人,参合524113人,参合率达88.9%,31万农民得到了就诊补偿,以来共补偿农民就医资金5600万元,大大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投资500万元,建起了种草面积4450亩、建圈舍6750平方米,购种公羊6750只,购基础母羊9826只;投资200万元发展茶产业、金银花等;兑现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能繁母猪补贴资金7800多万元,这些资金的到位推动了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三农”上了新台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一是建立了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要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合规,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审计、验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有效地控制了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了较好的使用效益。

二、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1、资金安排缺乏全局统筹协调,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目前,我县对涉农资金实行分块管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导致一些项目多头申报,重复拨款;另外,还造成资金分散使用,不能形成合力。如通村公路的实 施单位既有扶贫办也有交通局和发改局,劳动力培训既有农业局也有人劳局和扶贫办,小水池建设既有水利局也有扶贫办和烟草局。

2、项目审批不科学,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有的乡镇、部门申报的项目所需资金数额都是非常巨大的,即使是当年全县财政全部用于支农还远远不够,但其中不合理成份所占比重也是很高的,加上主管部门在组织评审中,存在着较普遍的走过场现象,致使一些项目立项草率,缺乏科学性和效益性。一些乡镇还受利益驱使,积极跑项目,争资金,更使项目立项中出现“人情项目”,个别项目重复立项,造成资金安排不合理。

3、有些涉农资金用途混淆不清,致使这些资金实际投放不足额、不到位,上级下达计划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不相吻合,存在调剂项目现象,造成一些社会矛盾。就我县的水利建设资金而言,下达计划4369.38万元,而实际到位2196.57万元,。

(二)资金拨付不规范。

1、资金拨付环节过多,影响使用效率。目前资金拨付的基本程序是,县财政主管部门乡镇村农民个体。这种拨付流程中的环节比较多,资金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时间流转,影响了资金的时效性,而县(来源:文秘站 )财政在资金安排时间上又较晚,一般都在四、五月份下达文件,往往拨付到受援单位或个人时,都已是下半年,这就影响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增加了资金管理难度。如教育事业建设资金中的寄宿生困难补助费,基本上都在各校放学时才下拨,导致一些初三或小学六年级学生已毕业回家,学校则以找不到学生为由占为公有。

2、资金发放不规范。如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以户施保,在操作中存在挂户的现象(即一户头上可能有几家人的低保),导致了有的由户头领取后,少发给所挂户的现象发生,有的没有使用规范凭证等等。这些资金的拨付由于缺乏规范,存在着较多的漏洞。

(三)资金管理混乱。

1、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近年来,我县财政支农工作中对分配资金比较重视,而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则相对薄弱,有些乡镇涉农资金没有单独建帐、专款专用,项目间相互拆借移用,资金拨付没有与文件规定项目相对应;个别单位没有专职财政会计,财政帐户管理比较混乱。

2、移用、截留现象普遍,涉农资金流失严重。我县乡镇财政普遍亏空,存在严重拆东墙补西墙情况,导致有的单位不同程度上出现擅自降低下拨标准、截留、移用资金等现象。如宽坪等学校将部分寄宿制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学校的其它支出等。

(四)资金使用监督不力。

1、监督不到位。正是由于县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农资金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跟踪监督,致使支农资金被移用、截留,使用效益不佳,有些项目效益明显不好,照样通过验收,补助资金一分不少。

2、执行纪律不严肃。近年来,有的部门查出问题后只是罚款了事,未上报处理,把大事化小。

三、管好用好涉农资金的对策与建议

对农业的支持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管好、用好涉农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制度,使涉农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使用效益更好。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理安排,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全县一盘棋,县政府要在不断完善全县城乡发展规划的同时,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涉农项目建设规划。每年财政安排涉农资金要以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减少盲目性,增强科学性,提高实效性,做到上年底报计划,当年初下指标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要避免资金分散,避免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各自为政,自行建设,重复投资。在项目审定的基础上,相对集中投入,分年分批实施,支持一个落实一个,生效一个。对农业生产户的直接补助,要减少环节,做到足额、及时。要增加对优势农产品生产性补贴,如良种推广补贴、标准化生产补贴、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补贴等。要实施财政贴息,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入,拓宽支农资金渠道。可采取事后奖励方式,对农业规模生产、利用技术生产以及项目建设完成优秀者给予财政补助,树立先进典型,产生激励效应。此外,还可以通过职业技术培训补助等方式实施财政支农。

(二)健全制度,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乡镇实施的支农项目,其资金应由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审定,避免多头申报,重复拨款。要明确乡镇政府和各分管部门在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对项目的管理,要强化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杜绝随意拍板,从源头上把握财政支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包括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实施、政府采购、验收、评价及后续管理等在内的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资金的管理,应由财政部门及涉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系统的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要为不同项目建立不同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所有项目资金从分配到使用都要发文明确,做到资金、项目、文号对应,要抄送相关部门单位,归档备查,以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管理混乱及移用、挪用、截留现象的发生。要坚持县局机关和乡镇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制度。要加强财政会计队伍建设,实行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甚至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根据思党办发〔*〕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制度

涉农专项资金,指中央和省、地、县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三小”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治理、沼气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资金,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资金,“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资金等等。各涉农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涉农专项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列出清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等方式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有关信息,让人民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要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超过一年的,要在项目实施中期,择时向群众公布实施情况。

二、实行涉农专项资金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

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按照凡涉农项目必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的要求,把当年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和涉农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报乡纪委备案。纪检监察机关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管理的原则分别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并对项目进行跟踪。

乡纪委要督促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要会同财政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和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涉农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私分涉农专项资金的,要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乡纪委要把监督检查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核查,及时掌握涉农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三、实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要切实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管好用好涉农专项资金,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各涉农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未将专项资金进行公开的、不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的,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失职、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查处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在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5篇

一、黑龙江省涉农资金投入基本情况

近年来,中央、省和市县各级政府不断完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持续加大对“三农”工作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

(一)涉农资金投入增长快、占比高。据统计,2010―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涉农专项资金1645.2亿元(中央1395.3亿元,省级249.9亿元)。涉农资金投入年均增长率达到22.7%,高于同期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年均增长率11个百分点。2010年,涉农资金投入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17.2%,2012年已提升到20.7%。

(二)支持范围广泛。近年来,各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理念和制度机制不断创新完善,逐步由过去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向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转变,公共财政覆盖的范围更加广泛。以2012年涉农资金为例,中央和省共投入135项专项资金,在农业生产、政策补贴、财力补偿、流通加工、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7个方面对“三农”工作予以支持。

(三)使用管理情况。按资金支持方式分类,主要有直接补贴、专项转移支付、政策支持三种方式。直接补贴方式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以及汽车(家电)下乡等补贴类资金;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生态、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专项资金;政策支持方式主要包括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按资金管理模式分类,主要有两种模式: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分配的资金,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专项资金;相关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分配的资金。按资金投入方式分类。主要包括直接补助、“以奖代补”、“以奖”、“先建后补”、“民办公助”、财政担保、贷款贴息等多元化投入方式。

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总量仍然不足。黑龙江省是转移支付大省,自身财力有限。近年来,尽管该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把各种资源要素重点向“三农”领域配置,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然还有较大差距。虽然中央财政近年来加大了对黑龙江省涉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但总量仍然不足,与黑龙江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还不相匹配。2012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达到1152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11791亿斤的9.8%。中央财政当年用于涉农方面的投入达到12287亿元,其中安排黑龙江省565.9亿元,仅占中央财政涉农投入总量的4.6%。同时,由于黑龙江省绝大部分县市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各市县对“三农”的投入十分有限。全省除哈尔滨、大庆和十强县等少数市县外,其他市县基本无力投入。

(二)资金投入尚未形成合力。按照分类统计,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共有7大类135项,分属近20个政府部门管理,资金投入呈现点多面广、交叉重复和分配零散的特征。表面看照顾了各个方面的需求,实际上由于没有形成合力,很多涉农项目都投入不足,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由于相关部门对各项涉农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落实和资金使用要求存在差异甚至抵触,政策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衔接,导致各涉农项目之间难以有机融合,制约了涉农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作用的发挥。

(三)项目安排过于分散。按照现行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由于各项涉农项目缺少统一的总体规划,资金管理部门只能根据自身职能和建设需求,确定本级分管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市县难以根据当地实际发展需求去选择合适项目,其结果导致各涉农项目各自为战,缺乏关联机制,不能与各项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加之部分单位还存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现象,造成涉农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管理、交叉安排、分散实施,导致涉农项目难以发挥应有效益。

(四)政策支持存在缺位。虽然国家现行的涉农政策已经覆盖了农村生产生活的诸多领域,但由于黑龙江省各地资源禀赋、主导产业不同,特别是按照“两大平原”总体方案确定的10个方面38项建设任务要求相比,国家的现行政策还不能满足全面推进落实“两大平原”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的需求。比如在黑土保护和治理、创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深松整地、农业产业化、良种研发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存在政策“空白”。

三、整合涉农资金的初步思路

鉴于黑龙江省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现状,迫切需要以整合资金为抓手,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进一步突破部门条框、专项规划以及资金管理办法限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资金整合工作开展的组织机构、总体规划、工作机制以及政策支撑体系,从而保障“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各项任务顺利开展。

(一)总体思路。以“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为统领,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集中投入。着力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机制,创新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体系。搞好整合资金与各类专项建设规划有效衔接,实现涉农资金“投入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目标,保障“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各项任务顺利开展,为在全国率先实现涉农资金有效整合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整合原则。一是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建立各级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组织领导,结合部门职能分工,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调、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对现有的各类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并结合资金性质和特点,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对不能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仍按原政策规定和渠道下达;对能够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整合统筹下达,并允许在同类别资金之间适当调剂。三是突出重点、统筹使用。以“两大平原”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为统领,分别制订详细具体的专项实施方案,并与现有的各类专项建设规划进行衔接,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善机制、封闭运行。对于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进一步完善整合后的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整合后的各项资金封闭运行和集中规范使用。

(三)整合范围。

按照“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试验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为了统一政策、便于操作,除了对“两大平原”覆盖的51个县(市、区)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外,将全省其他县(市、区)也一并纳入整合范围。资金整合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3年至2015年;第二阶段,从2016年至2020年。

整合工作要将目前中央、省和市县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进行梳理,对其中现代农业发展类、农村社会事业类和扶贫开发类3方面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一是现代农业发展类。主要包括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保护、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节水增粮行动、重大水利工程、大型灌区改造、测土配方施肥、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畜牧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森林生态培育与保护、农村环保等方面专项资金。二是农村社会事业类。主要包括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建设、农村体育健身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劳动力转移与培训等方面专项资金。三是扶贫开发类。主要包括财政扶贫专项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等专项资金。

四、有关建议

涉农资金项目多头管理、分散投入的现状已经形成固化的部门利益,而整合资金势必触及部门利益。因此,在现行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体制下推进资金整合,必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省级层面成立由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各涉农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各级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议建立省级层面涉农资金整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资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在资金整合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三)明确职责任务。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整合资金使用方向,下达年度具体工作方案编制指导性意见,审批各市县年度具体工作方案;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两大平原”改革试验资金整合总体方案以及整合后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涉农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批复的市县具体工作方案,对本部门负责的实施项目进行检查指导,推进项目落实。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坚持推进整合与加强管理并重,对涉及资金整合的各专项规划、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后的相关监督管理办法,确保整合后的涉农资金封闭运行,安全规范使用。

第6篇

究竟造成这些弊端的真实缘由是什么,以及针对这些问题该如何调整,记者采访到了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乔娟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O晓哲。

厘清重点

《新理财》:近年来各省的财政涉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渐提高,您觉得涉农资金在财政预算当中达到什么样的比例算是比较正常的?

乔娟:随着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涉农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逐渐增长是非常必要的,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多少比例算正常,很难说。我国不同省区市的财政预算中的涉农资金所占的比例可能差异较大,因为不同省区市的财政状况、产业结构、农业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以及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资金安排等都存在差异,内蒙、新疆等偏远落后、资源环境恶化以及少数民族地区、黑龙江等农业占GDP比例比较大的地区等涉农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可能就多一些。

《新理财》:4月14日,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在讲话中提到,要加快推动政府涉农职能转变,逐步下放审批权限,强化绩效评价,推进信息公开,构建政府监督、群众参与、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涉农资金综合监管格局,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在以上的几点要求中,您更关注哪一点?

乔娟:我更关注是如何依法保障保护公共利益的涉农资金的法制性和规范性。目前很多财政涉农资金采取支持项目的方式投入,也包括很多盈利性经营项目,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方向没能很好区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有些财政涉农资金被用于盈利目的的经营方面,而服务于公共利益目的的资金却不能全额保障。例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财政涉农资金的缺口还很大。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农业法》、《食品安全法》、《畜牧法》等法律中将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和内容具体细化、固定下来,并严格依法实施。

显露弊端

《新理财》:人们常感到,涉农资金出现问题比较频繁,您认为主要的问题出现在哪里?

O晓哲:我认为首先是重分配,轻管理。管理是以需求为基础,针对性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工作。目前涉农专项主要是以行政区域、部门、机构、村庄数、人口数等这些统计单位为基础进行资金分配。

其次是重程序检查,轻实体管理。现有涉农专项资金的立项、审批、拨付、支出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都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支出程序进行了规定,但鲜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有对资金投入标的实体的前后变化如何要求和引导进行规定。

第三是重财务审核,轻绩效管理。现有涉农专项资金支出过程中,资金管理部门或单位的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专项资金支出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控制,几乎没有履职涉农专项资金投入的绩效目标、产出数量质量、投入效果情况的管理。

第四是重企业,轻农户。涉农专项资金的整体绩效目标都围绕农林牧副渔等领域,由于体制决定的生产组织方式主要以农户为主,但是农户生产规模小,数量多且位置分散,且农户自身没有管理条件(没有银行法人账户、大量现金交易等),因此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就不愿意直接面对农户,而是选择与合作社或涉农企业合作,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组织,因此涉农资金的使用就违背了政策性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

调整方向

《新理财》:我们国家的涉农资金管理与发达国家相比是不是有很大差距?

乔娟:最大差距应该是发达国家的财政涉农资金已经全部实现法制化和制度化管理,而中国还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部分经济手段和法制手段进行管理。中国财政涉农资金的投资方向、投资领域、受益对象等还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并受人为因素影响等。

《新理财》:那么我国的涉农资金的管理未来应该朝着什么方向调整?

O晓哲:首先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涉农专项资金要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的跟踪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和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

其次要实体管理与程序检查并重。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验收、督查及绩效管理工作。要制定详细可操作的验收办法,细化验收标准,设置验收节点,按节点验收。要严格验收环节,通过台账查看、账本核查、实地勘测、察看等方式,切忌验收走过场,必要时可通过第三方社会独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第7篇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有利于逐步规范涉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当前,我县整合涉农资金的条件已经具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二、明确重点,有序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

现阶段,我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重点是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包括用于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全力支持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项目,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二是涉农专项资金的申报立项要向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确定的重点产业和区域倾斜。三是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分类打包,集中支持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确定的重点产业和区域。四是对上级下达长期不能实施的项目和结余资金由县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重新整合立项。五是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真正实现涉农资金的有效整合。

三、科学部署,积极搭建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平台

(一)以全县总体规划为平台。根据我县农业农村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资源条件,制定支持优势主导产业、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以规划引导和促进各部门涉农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

(二)以主导产业和优势区域为平台。根据我县实际,积极打造主导产业、优势区域整合平台,引导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集中投放,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挖掘主导产业优势,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三)以重点涉农专项资金为平台。要继续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重大专项资金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项目申报、立项、涉农资金投入、投资效益分析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创新管理模式,减少事权交叉,逐步形成部门间分工明确、责任统一、相互协作与制衡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为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8篇

【关键词】涉农资金;农村教育;滥用;资金投放

涉农资金是指有关“三农”问题的资金,它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补贴、农村教育等资金。涉农资金审计工作就是指我国审计机关依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业专项资金的投放和使用情况,对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目前,涉农资金审计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在管理中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涉农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资金管理不严格

首先,涉农经费混杂,各种资金相互交错,给管理带来困难。例如乡镇涉农专项资金项目之间相互拆借,容易形成账目混乱的局面。其次,管理不严格还突出在涉农专项资金的申报上。虚报的现象极其严重,特别是一些乡镇单位。它们通过申报虚拟工程项目,或者是增加预算成本,在工程的成本核算中弄虚作假,套取各种劳务费用,获得工程资金等。再次,虚假配套也是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之一。最后,资金管理不严格,还体现在涉农资金审计不及时。

2.资金使用不规范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涉农资金容易被推迟。涉农资金数量巨大,政府在进行拨款时,需要层层上报、层层审批,对于一些比较棘手的项目来说,推迟涉农资金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程。而政府拨款一般集中在秋冬两季,在年底容易造成大量的结余,使转数额集中在年尾上,容易影响年度预算执行工作。二是涉农资金容易被搁置。一些申报项目不能够及时处理,或者上级拨款下来的资金又不能及时分配,使许多涉农资金被闲置。这些被闲置的资金不能够及时的分配给农业项目,而且常常容易被私人挪用,所以,这些涉农资金应该收回或重新分配。三是涉农资金容易被滥用。一些投标项目在申报成本时,夸大了自己的预算成本,又或者未能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行事,这就造成了资金滥用的现象。在一些调整的项目中,有关涉农工程还重复建设,更加深了涉农资金浪费的情况。四是涉农资金容易被私用。涉农资金项目过多,财务过大,一些部门或地区的涉农配套资金并不能及时的落实和执行。一些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通过非法手段挪用资金。上级官员仗着自己手里的权利,中饱私囊,经常挪用、私用这些涉农资金,这种违法乱纪的现象严重威胁了涉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解决涉农资金现存问题的对策

1.加强项目整合工作,改变资金拨款方式

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要从上到下全面清理。中央和地方要一同进行清理和整合,将一些涉农项目进行归类和合并,杜绝涉农项目的重复。弄清涉农资金的项目依据、投放渠道、投放对象、使用规模等一系列问题。在此基础上,资金分类也要合理。合理的分类既包含农村教育、农村基础建设等基本项目,还包括其他的细分项目。在细分项目上也要做到合理、科学,项目也不能分的过细,减少不必要的、冗余的项目。将一些性质相同的项目进行整合,杜绝资金浪费。其次,改变资金拨款方式。以往的拨款需要层层上报、并且多部门多渠道的进行拨款,为了解决多头拨款的现状,减少资金滥用的问题,每一大类涉农资金需要统一审批、统一调度、统一分配。这样一来,也能降低协调难度,防止交叉重叠的现象。在基础项目上,也要尽量的下放资金。根据地方的具体统筹安排,给基层足够的资金预算。这样既能减少资金投放层级,也能提高资金投放效率,提高项目的进程。在涉农资金投放上,还需要打捆集中使用,从而避免那些范围广泛、项目混杂、效率低下的问题。

2.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项目审计管理

在涉农资金的使用程序和项目的审计工作上,亟待加强管理。首先,建立科学的相关制度。一是规范的分配机制。规范的分配机制包含科学的分配依据、分配标准、分配程序等,全面推行专家评审、项目指南、标准文本等办法。规范的分配机制不仅是资金分配的规范上,还包括资金分配的程序上。在资金的使用程序上,严格按照科学的分配机制进行操作,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项目、使用规模、使用对象动态掌握。二是规范的控制机制。对申报的涉农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对它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和研究,排除那些危机和风险的项目,减少不科学、不充分的项目的投放,避免资金浪费。规范控制机制还包括涉农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上。其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就必须加强审计工作,作为审计工作的内容之一,绩效考评也是一个风控关键。对每个涉农项目的执行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全面进行考核和评价,将执行结果和下一年的项目直接挂钩,并建立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公正、严格、规范、透明的涉农资金审计管理。

三、总结

涉农资金是我国一大笔财政支出,关乎我国政府的财政状况,同时也和农村建设息息相关。涉农资金的合理、科学、高效性是我国政府财务科学管理的要求,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保障。在涉农资金审计工作中,笔者提出了几点常见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也提出了解决方案。除了上述方案,要想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水平,还要从落实责任制度和严明资金管理纪律等问题出发,提高我国政府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杜绝等违法现象,从而净化涉农资金的管理环境。

参考文献:

[1]杨寿康.财政涉农资金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农业经济,2012(1).

[2]高玉真.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

第9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第10篇

摘要:随着党和政府破除城乡发展二元结构工作力度的加大,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政府重要工作内容。本文从体制、机制、监管等方面探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设性建议,以期推动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优化,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关键词 :财政涉农资金;补贴;监管

一、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政体制影响县市涉农投入

一方面,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制以后,浙南一带的农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投工投劳一片空白,项目建设完全靠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财政困难的县市强调,地方预算投入全部运用到上级项目配套都不够用,根本谈不上新增专项投入。所以说,在财政困难情况下,许多县市地方政府仅仅只有涉农项目资金配套的承诺,开空头支票,大部分配套资金无法顺利到位,项目概算投资虚胖,工程实际投资少,影响了涉农项目工程的建设。

2.涉农资金透明度不高

涉农资金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大多数地方政府却不重视资金信息的公开,除到户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到户,其它项目建设资金由村支付,但由镇财政账户拨付,项目建设过程、资金的使用公开方式单一,甚至还有不公示、直接支付的情况。

3.机制不健全,薄弱环节多

第一,事前重资金争取,轻事后监管。资金分配不讲原则。各预算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往往更加重视如何争取资金,对资金如何使用、使用效果评价、总结经验等则不在乎,导致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出现重大漏洞。

第二,资金使用检查争做好人主义。涉农资金的下达要求相关部门做好使用效果的调查工作,有一套完善的效益评估体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资金效益核查只有在专项检查时才会开展这项工作,而且在评估督查过程中,若发现问题,避重就轻,只做表面整改,不红脸,不敢得罪人,争当好人。

第三,信息反馈走形式主义。国家对于涉农资金的管理非常重视,但由于使用期间监管部门过多,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时有出现,最终整改流于形式。很多问题只留在纸上,根本没有落实整改措施。

二、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的建议

1.优化整合环境

在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上,财政部门应积极优化涉农资金整合的体制环境。因为资金的主导力量是政府,只有设计出一套公正、透明、信息对称的资金分配制度,从根本上改革现行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进行涉农资金的改革,取消二次分配,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将涉农资金整合下达到省、市、县。新增的支农资金不分配到具体的项目和部门中,有助于增强乡镇、县级财政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动性和活力,优化中央政府与省、市、县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缓解各方之间的矛盾。

2.分类规整

在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框架下,中央政府必须重新确定涉农投入的分类,解决过去涉农资金渠道多、分配不均衡等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可以根据涉农资金的性质将其分成五类:1、农业生产类。大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业科技推广等项目为农业生产类。2、惠农补贴类。粮食直补、生产资料直补、农机补贴等。3、灾害救助类。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灾后重建、防洪防旱等。4、生态环境类。退耕还林、公益林等。5、农村社会类。义务教育、农民工培训、农村低保等。

3.加强涉农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

首先,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管,重视涉农资金使用的监控,对现行的涉农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合理调整,明确各级单位的审批权限,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加强涉农资金预算的执行,将涉农资金用到实处。在涉农资金的预算管理上,各级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均要积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扩大财务预算范围,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和专业知识实现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的严谨性。其次,坚持先预算后拨款原则,有效控制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再次,完善涉农资金管理的评价标准,规范评价程序,重视评价结果的应用。根据评价结果分析涉农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从实施中抓绩效,使涉农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最后,强化涉农资金使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跟踪,将涉农资金的管理效果与相关负责人的业绩结合起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通过良好的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努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规避瞒报、虚报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4.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涉农资金投入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而当前的资金投入却处于平衡状态,增长幅度过小,因此,基层政府必须加强涉农资金的管理,开源节流,减少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流失。中央政府要看到当前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涉农资金的增长机制,为资金的增长设计一个合理的增幅,尤其重视预算外涉农资金的投入。

5.强化财政涉农专项业务知识培训。

管理人员的财务业务能力及工作验验、工作态度与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关系密切。另外政府财政策和国家会计制度经常变动,因此,县乡两级政两级政的从事财政涉农相关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掌握财政涉农政策和国家会计制度。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水平测试,促进涉农资金管理的人才培养。

6.健全涉农补贴机制,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

在涉农资金管理上推行项目管理理念和制度,规范涉农项目的立项程序,加强资金运作流程的管理,使所有的涉农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转。政府在保证农业补贴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积极借助税收、贴息等经济杠杆,将社会资金引导到农村建设上。运用信息技术构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监管,利用信息系统实时了解每一个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效益。涉农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农业经济的特点做好早编、细编、精编等工作,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使资金早日发挥效益。

涉农资金管理事关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当前的财政体制、资金投入机制、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必须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自上而下的开展全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重视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管,使涉农资金真正给农民创实惠,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洵,丁建伟,牛腾明.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建议[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3(3):28-30.

[2]徐雪.关于乡镇涉农资金管理及使用问题的思考[J].会计师,2013(22):19-20.

第11篇

县位于陕西省市北部,辖7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211个村委会,101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11万人,总土地面积2950平方公里,属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自然条件较差,但资源相对丰富,主要有土地、油气和人文旅游三大资源。全县完成生产总值75亿元,财政总收入14.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3亿元,较上年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4646元。下面就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近年来,党和国家特别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农惠农的力度逐年加大, 至三年内,中、省、市对我县强农惠农的补助资金累计达6.72亿元,重点支持了退耕还林、粮食综合直补、乡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为推进“三农”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 领导高度重视,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及时部署。

6月29日我县组织各涉农部门在分会场参加了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在会上县领导和各涉农部门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会后政府县长程引弟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我县清理检查工作。县财政局经过研究出台了《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安排》并向县政府做了汇报,并初步制定了《实施方案》草案。县政府对我县清理和检查工作给予重要指导意见,并提出了要求:一是思想重视,把握重点,吃透政策,掌握本次清查的政策界限。二是抓住本次清查问题中心,积极及时部署。三是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

二、 前一阶段我县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 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7月25日,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塞政发【】58号)文件,成立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引弟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 召开全县动员部署大会和业务培训会

8月3日,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邮政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树杰、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由徐宪部主持。会上县财政局局长李钟元宣读了《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这次清查的目的、范围、内容、任务、职责。进一步明确目标,各司其职,这为保质、保量完成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任务做足准备。会后举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加强思想宣传,确保了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3、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拨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各部门、各乡镇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积极自查,填报表格,确保了我县清理检查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4、 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

自我县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

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着广大农民利益,本次清查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广大农民的负责,因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尤为重要。我县《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印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911-8300109、0911-6212529)、举报信箱(ascaizheng@)、传真(0911-6212529)。

6、我县自查自纠工

某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汇报第2页

作基本情况

(1)通过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我县各项涉农资金管理状况良好,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并保证其准确性。基本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2)、我县—涉农资金基本情况。

,涉农资金合计25597.3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6932.29万元,县级资金8665.02万元

,涉农资金合计32502.4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23万元,县级资金12469.2万元

,涉农资金合计41696.6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0206.39万元,县级资金11490.24万元

三、 今后工作安排及想法

一是进一步完善自查自纠工作,对没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部门和乡镇,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完善自查自纠工作,

第12篇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说:“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如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近年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突出重点

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危害严重,无论是贪污、受贿、挪用资金还是,本质都是与民争利。最高检决定,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据了解,这次集中惩治和预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在重点人员上,坚决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环节上,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陈正云介绍,最高检将优先查办三类案件: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或严重不作为、,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陈正云透露,这次专门工作,最高检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在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震慑作用的同时,深化预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近期将与国务院扶贫办就共同开展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联系协作。

完善制度

甘肃省涉农职务犯罪问题突出,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3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2371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39.2%。

自2014年1月甘肃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05件1029人,分别占全省立案数的56.5%和61.3%。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继明介绍,办案的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推动完善涉农规章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缺陷和管理疏漏,提出预防建议508件,帮助整章建制685项,使各项涉农资金做到管理有序、使用有方、发放有据,成为拧紧不能腐的“安全阀”。

高继明说,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发案环节集中,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3个环节尤为突出。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把法律监督与基层民主监督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使群众对国家的涉农政策资金知源知流、知根知底、知己知彼,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涉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问题。

抓好预防

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今年将投入726.5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安徽省检察机关把涉农惠民扶贫领域的预防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为全面掌握涉农惠民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2012年10月和2013年8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开展两次大规模预防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