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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计划

时间:2022-11-30 07:34: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计划

第1篇

一、主要目标

工业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按进度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整改销号。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目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加快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加快未销号任务整改进度,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2021年12月前,全面完成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任务。

2.扎实做好整改任务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整改任务销号程序及要求,扎实做好已完成整改任务销号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已销号任务“回头看、回头查”,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严防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强化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认真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梳理工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督察前期准备工作。强化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督察过程中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二)坚决打好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4.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编制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科学制定碳达峰目标和实施路径。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碳达峰目标分析研判,研究提出本地时间表和路线图。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高碳产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二氧化碳减排示范项目。

5.持续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完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全覆盖“回头看、回头查”专项行动,严防已整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注重精准甄别和分类施策,坚决杜绝整治工作简单“一刀切”。

6.持续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认真贯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研究制定全市2021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持续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砖瓦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进一步巩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成果,加快推进非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

7.加强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重点行业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分级、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牵头开展工业污染源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继续以化工、喷涂等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指导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

8.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认真执行《省2021年工业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2021年夏季臭氧和PM2.5污染协同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旌阳区、经开区等重点区域要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砖瓦等行业为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做好预警、启动和响应,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限产、停产等特别管控措施的落实。

9.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重点任务。制定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石亭江流域管理保护。组织开展石亭江流域工业企业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加快推动石亭江流域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水环境治理能力提升。

(三)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10.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十四五”工业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各区(市、县)政府。严格落实《省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严控高耗能项目盲目上马。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组织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加快低效变压器淘汰力度,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变压器。

11.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研究制定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进一步加大重点用能企业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监察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工业炉窑和落后产能。深入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逐步扩大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范围。

12.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继续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加强节能诊断服务第三方机构培育力度,面向机械、电气、电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和综合能源服务,全年力争完成20户企业节能诊断工作。

13.大力推进工业节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围绕“十四五”工业节水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钢铁、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载体建设,大力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四)持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4.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磷石膏产消台账,加强日常调度管理,确保全年全市范围磷石膏“产消平衡”。大力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持续提升磷石膏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强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攻关,进一步拓展利用途径和产业链。

15.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企业)建设。充分发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广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典型。借力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支撑作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五)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第2篇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群众因生态而富、县域因生态而强、城镇因生态而美”的生态强县工作思路,推动了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持全省领跑态势,走出了一条“城镇靓、环境优、人文美、百姓富”的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环境建设和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的目标。

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度考核任务全面完成。市对县各项考核任务均圆满完成。(二)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提出的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已于2017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工程任务。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交办的1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和水上乐园整改工作已按期全面完成。(三)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根据省的2016年、2017年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我县连续两年EI值分别为82.41、83.54,结果均为优,2018年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评价(∆EI)为0.53,生态环境质量排名保持全省前列。(四)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年,全县境内没有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生态空间不断优化。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县国家主体功能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红线、发展布局和保护措施,提出8项目标、99项指标体系。完成空间规划(送审稿)、《县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及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编制,三线一单编制加快推进,完成《制定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构建起生态建设与管理、保护与开发“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二)生态经济蓬勃发展。我县利用自身生态优势,不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经济结构,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加速成型,三次产业结构为13.8:56.1:30.1,其中,服务业增加值17.85亿元,增长7.5%,一、三产业占比逐年提高,呈现质量向好、结构更优、活力倍增的良好态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393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3.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75.2立方米/万元,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为60万元/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农业源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6.72%。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2017年我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整县环评,我县种植的所有农作物均为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100%。(三)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截止2019年10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5,在全省127个县(区)中排名第九,在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排名第九,岚河、大道河出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以上标准,流域地表水优良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自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以来,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评价(∆EI)始终保持稳步变好趋势,2018年∆EI为0.53,评价结果为优,全市排名第三,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各项资料已报送省厅审查评分。全县森林面积155697.6公顷,覆盖率达到79.6%。林业用地规划占比89.41%,境内重点物种收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建立。(四)生态生活全民共享。坚持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入手,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加大资金投入。目前,县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完成镇级污水处理厂11处,垃圾填埋场6座,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6.1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总数达到91个,整治率达到72.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18%。下大力气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积极推广环保建筑材料,新建节能建筑比例达到40.7%,新建绿色建筑工作已全面开展;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广公交、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出行工具,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52%;政府制定采购目录优先绿色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8.32%,全县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9.35%。(五)生态制度不断完善。2017年,我县实施了《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17-2020年),全面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制定了《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和选人用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单项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制定了《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县生态环境保护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2018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2件22人。其中: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履职不力、责任未落实类立案查处11人;非法捕猎破坏生态资源类立案查处4人;企业及个人污染破环生态环境类立案查处6人;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和大棚房整治期间企业违规占用耕地类立案查处1人。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积极把实践经验化为制度成果,探索创新了河道管理河长+警长+督查长“三长治河”模式,先后被央视、国土部简报、《人民日报》和省委《改革工作动态》等重量级媒体报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开展,今年新完成民主镇、滔河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年度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全面完成,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比例100%,经对标自查全部达标;省级生态镇创建命名比例达到66.6%。(六)生态文化全面普及。注重发挥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以生态文化普及抓手,积极传播正能量,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程度、政策力度和实践深度。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率每年都达到100%。同时,通过生态文明“六进”系列宣传活动,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和满意度分别达到91.4%和92.4%。

三、创建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要求,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创建规划和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创建工作动态。

四、申验进展情况

我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各项考核指标均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要求,已具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条件,按照《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县政府于2019年11月1日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请验验报告,待省市组织现场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