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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硕士论文

时间:2022-03-12 20:04:17

博士论文硕士论文

第1篇

一.选题原则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2.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3.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4.要结合导师的科研任务进行选题。

5.要根据研究方向及自己的基础和特点,在查阅文献和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论文题目或选题范围,并与导师共同确定。

二.基本要求

1.查阅文献资料博士生一般不应少于50篇,硕士生一般不应少于30篇。

2.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开学初进行,硕士生的开题报告在第四学期开学 初进行。

3.书写格式:

(1) 论文题目(或选题范围)

(2) 国内外在这一领域已进行的工作及前沿的主要问题

(3) 课题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4) 研究工作具有新意的思路、方法、技术路线

(5) 研究过程中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

(6) 所阅读的文献、资料(另附清单)

(7) 论文工作安排

第2篇

《杂志封面文章的内涵及报道特色研究》/杜晓/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2007.7

《“凤凰卫视”女性主持人特色解读》/谢淑玉/苏州大学/2009.5

《栏目研究》/鞠晓燕/厦门大学/2009.4

《画报研究》/郭巍/吉林大学/2009.4

《人物专访研究》/周睿/北京大学/2007.5

《的新闻学价值研究》/王巧云/河南大学/2007.4

《典型人物报道研究――以“感动河北”典型人物报道为例》/郭晓霞/河北大学/2006.5

《CCTV栏目的选题创意及其节目构思透析》/黄铮铮/中国传媒大学/2007.7

《CCTV电视谈话节目的会话分析》/王静/黑龙江大学/2008.4

《冲突话语:英语电视新闻访谈的综合性谈话分析》/许炳坤/安徽师范大学/2005.5

《从跨文化角度分析中国电视谈话类节目》/潘洁/上海外国语大学/2008.12

《从鲁豫有约看电视谈话节目的品牌建构与可持续发展》/黄佳/中国传媒大学/2007.7

《从评价理论看电视新闻访谈的多声性》/李君/中国海洋大学/2008.6

《从心理学角度谈人物专访类节目主持人的准备》/陈贝贝/上海戏剧学院/2005.4

《大众参与的电视节目人物出镜研究》/刘青/山东师范大学/2006.4

《当代中国广告中的人物形象变迁研究――以为主要考察对象》/黄群/苏州大学/2008.5

《当前我国正面报道有效传播研究》/卢芳/华中科技大学/2007.5

《典型人物报道的叙事学研究》/顾军/苏州大学/2008.5

《电视访谈话语研究》/代树兰/上海外国语大学/2007.5

《电视访谈节目中的“倾听”》/林毅/上海戏剧学院/2006.4

《电视高端访谈节目研究》/汤蔚淑/湖南大学/2008.10

《电视精英谈话节目的竞争战略研究》/张源/厦门大学/2007.5

《电视谈话节目采访技巧研究》/孙海平/吉林大学/2009.5

《电视谈话节目社会功能的哲理分析》/张朝夕/华中科技大学/2004.11

《电视谈话节目中的权势现象》/张文星/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7

《电视谈话类节目制作的心理效应研究》/张秋佳/东北师范大学/2008.9

《电视新闻访谈的超语言学分析》/谢娟/西南财经大学/2007.4

《对领袖崇拜的理性思考》/于观杰/黑龙江大学/2009.1

《访谈节目中英汉女性话语风格的对比研究》/郭/华北电力大学/2004.12

《凤凰台叙事型谈话节目分析》/华丽/上海戏剧学院/2009.3

《广播访谈话语的人际意义系统功能研究》/张睿/外交学院/2008.5

《广告中人物形象的符号学解读》/刘逢秋/苏州大学/2007.5

《还原人物,记录历史――文本特色探析》/靳颖姝/河南大学/2008.4

《纪实类电视节目人物形象的创作特点与表现手法研究》/闫伟娜/山东师范大学/2006.4

《论中的女性形象》/汪敏/湘潭大学/2008.4

《论节目主持人的专业核心素质和人格魅力》/陈蓉/上海戏剧学院/2003.5

《论情感类电视谈话节目主持人现场的有效沟通》/陈姗姗/中国传媒大学/2009.5

《论史传报告文学》/吴晓丽/湖南大学/2007.5

《论主持人的“个性”》/董蓓/上海戏剧学院/2008.1

《论主持人沟通能力训练对当众口语传播者的普适性》/张早/上海戏剧学院/2007.4

《面向人物追踪的知识挖掘研究》/于满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06.5

《浅论新时期史志性报告文学的新闻价值和现实意义》/褚晓峰/东北师范大学/2006.6

《人物类特稿特点研究――以和为例》/张玮桐/吉林大学/2009.4

《网络(虚拟)社区对公众人物及形象的影响研究――以天涯社区和部分明星博客为例》/舒云/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07.6

《网络时代的庶民狂欢试析以博客为代表的网络草根文化》/陈闻/北京语言大学/2007.6

《我国纪录片频道的生存现状与发展策略研究》/刘晶晶/重庆大学/2009.4

《新时期(1995-2004)中国典型人物报道中的女性形象》/史梁/厦门大学/2006.4

《新时期新闻视野中的报告文学研究》/张俊鹏/河南大学/2006.4

《新世纪传记文学研究》/汪炜/上海师范大学/2007.5

《叙事类访谈节目的以叙事模式分析――与为例》/马骏V/上海外国语大学/2007.12

《谣言:概念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金屏/吉林大学/2005.4

《一种新型的交往方式――网络人际传播再思考》/王华雯/2007.4

《英文电视访谈节目前序列分析――基于中央九台节目的研究》/张冰/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7

《影像传播中的虚拟人物研究》/郑春辉/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7

《纸质媒体中反面人物报道研究》/杨晓青/湖南大学/2007.4

《中国大陆电视节目主持人培养模式研究》/熊蓓蓓/华中科技大学/2006.5

《中国电视心理访谈节目研究》/赵颖/新疆大学/2008.5

《中美电视访谈提问研究》/李曦/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7

《中文环境下英语新闻访谈类节目的跨文化会话分析》/徐宁骏/上海师范大学/2008.4

《转型期中国农村人际传播探究――以公共空间为视角》/熊芳芳/江西师范大学/2007.6

《“粉丝”受众研究――以“超女粉丝”为例》/刘立荣/天津师范大学/2007.3

《“感动中国”人物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创新研究》/张国芳/暨南大学/2008.11

《“胡适思路”在二十世纪人物传记中的隐性流淌》/樊志彬/兰州大学/2007.5

《人物通讯解读》/周俊丽/河南大学/2009.5

《中体现的文学批评观》/吾甫尔江・买买提/喀什师范学院/2007.6

《专栏中先进人物通讯的叙事学研究》/黄杰渝/四川大学/2007.3

《“类传”人物塑造的特色及影响》/谭时康/西南大学/2008.4

《列传合传研究》/胡安武/华中师范大学/2009.4

《写人成就探略》/潘定武/陕西师范大学/2003.5

《叙事学研究》/刘宁/陕西师范大学/2006.5

《与》/廖颖/贵州大学/2008.5

《1994年以来的中国女性受众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施素雯/兰州大学/2006.5

《Blog热点话题发现及其作者声誉度研究》/时达明/大连理工大学/2007.12.

《百年中国报告文学文体流变论》/王晖/苏州大学/2002.4

《报纸语体中采访体裁的语言特点》/于天明/黑龙江大学/2002.5

《传播美学视野中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形象塑造》/于洋/大连理工大学/2006.12

《传播视野下的名人博客研究――以新浪网名人博客为例》/王永强/湖南师范大学/2007.5

《传播学视野下名人博客初探》/钟正军/中南大学/2009.5

《传播学视野中的谈话类主持人节目》/毛婷婷/南京师范大学/2006.5

《从谈中国新闻类人物周刊的现状与发展走向》/朱宝/四川大学/2007.4

《从看司马迁对人的认识》/苏高岩/山东大学/2008.10

《从奥普拉与陈鲁豫的主持风格看其谈话类节目的言语艺术》/吴松/东北林业大学/2009.6

《从博客到播客看大众传播回归人际传播》/罗曼/四川大学/2006.4

《从受众期待研究我国电视主持人节目的发展策略》/张梅/华东师范大学/2005.4

《从顺应论的角度看访谈会话中闪避回答的语用策略》/邢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7.5

《从谈话节目主客体关系发展看“观众”的功能演变――以国内品牌谈话节目为例分析》/郭丽红/山东大学/2009.4.25

《从新兴文体到文学“大国”――中国20世纪报告文学流变史论》/谢耕耘/华中师范大学/2002.4

《从语用学角度看结构隐喻在中国电视访谈节目中的顺应性和功能性》/杨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6.4

《大陆电视谈话节目初探》/陈荣美/广西大学/2001.6

《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互动――中国电视谈话节目本土化研究》/何剑波/南昌大学/2007.5

《大众传媒中的女性形象再现》/赵黎/郑州大学/2007.4

《当代中国电视受众需求研究》/吴红雨/复旦大学/2008.4

《党报典型报道艺术论》/张菀昀/清华大学/2005.6

《典型报道:困顿的现状和未来的革新》/韩冰/南京师范大学/2006.5

《典型报道的传播效果研究》/种筱娜/西北大学/2006.5

《典型报道的话语分析――从福柯的视点出发》/任俊英/复旦大学/2006.5

《典型人物报道的困境与对策研究》/吴小君/苏州大学/2005.5

《典型人物报道的叙事分析》/杨君/中央大学/2009.3

《电视典型报道研究――以十六大以来典型报道为例》/孔朋/山东大学/2008.4

《电视访谈“问答句”中“附加信息”的语用顺应之探究》/李成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6.5

《电视访谈节目:人际传播的大众化研究》/于玲玲/南京师范大学/2007.4

《电视访谈中话语缓和的语用研究》/李海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6

《电视节目主持人品牌研究》/巩晓亮/华东师范大学/2008.4

《电视节目主持人形象传播研究》/严三九/华东师范大学/2009.4

《电视剧传播框架中的女性:形象建构与身份认同》/马琳/华东师范大学/2008.4

《电视人物访谈中疑问句的语用功能探析》/李欣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6.4

《电视谈话节目的策划与创新研究》/谢亮亮/曲阜师范大学/2009.4

《电视谈话节目的传播特点及主持艺术研究》/周媛媛/郑州大学/2006.4

《电视谈话节目品牌联合研究――以落地湖南卫视为例》/邓蓓莉/厦门大学/2009.4

《电视谈话节目主持人传播效果研究》/李娇娇/中央民族大学/2009.3

《电话谈话节目主持人角色研究》/唐小茹/四川大学/2006.3

《电视谈话节目主持人形象调查研究》/马培昕/西南大学/2006.4

《电视谈话类节目的语用分析》/赵爽宇/陕西师范大学/2008.4

《电视新闻主持人形象塑造与栏目品牌化经营研究》/梅冬/中南大学/2009.5

《电视娱乐谈话节目主持话语分析――和的话语比较》/曾嵘/暨南大学/2008.5.20

《对中国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传播学阐释》/陈天嵩/湖南师范大学/2009.6

《二维视野中的典型报道》/刘勇/安徽大学/2005.5

《访谈节目的语用模糊研究――以央视节目为个案》/桑杰/中央民族大学/2009.4

《访谈节目主持人语言的语用学研究》/王卓/吉林大学/2007.4

《访谈类节目中提问的顺应理论研究》/崔佳/山西大学/2005.6

《访谈语篇中的人际意义研究》/苏凤/山西大学/2008.6

《符号学视域下的名人广告效应研究》/何洗礼/湖南师范大学/2009.5

《改革开放以来典型人物报道传播价值研究》/刘金星/兰州大学/2007.12

《改革开放以来的未成年人典型报道研究》/杨柳/西北大学/2009.6.17

《个人品牌的营销传播研究――以姚明为例》/唐智乐/厦门大学/2008.4

《故事类谈话节目叙事研究》/屈丹/四川大学/2006.4

《关于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研究》/张静/中南大学/2007.5

《关于国内电视谈话节目之理性探讨》/祁瑞萍/西北大学/2006.5

《关于英语新闻访谈介入资源的分析》/彭晓琳/山东大学/2009.4

《汉语新闻电视访谈会话研究》/张颖/上海外国语大学/2006.12

《回避:汉语财经访谈中受访者的语用策略》/杨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7.4

《基于信息经济学信号理论的名人广告研究》/王迎波/山东大学/2008.4

《记录我们的命运――之“封面人物”的叙事解读》/董P/湖南师范大学/2008.5

《节目主持人在我国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角色功能研究》/李静/南京师范大学/2007.4

《解构电视谈话节目的传播过程》/魏芳/华东师范大学/2005.5

《扩展型前序列的结构与作用――分析访谈节目Larry King Live》/黄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4

《论报告文学的写人艺术》/刘真福/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0.10

《论成都本土期刊发展潜力及其创办人物新闻期刊的可能性》/施晓岚/浙江大学/2006.5

《论邓贤的史传报告文学创作》/罗庆洪/湖南大学/2008.4

《论电视财经访谈节目品牌的构建和维护――以为例》/姚贝贝/华东师范大学/2009.5

《论电视节目主持人个性魅力的构成要素》/王璞/郑州大学/2003.10

《论电视谈话节目的传播特点及其兴盛原因》/王秒秒/陕西师范大学/2007.4

《论访谈节目中的交际策略――结合第二语言学习者运用交际策略的情况》/洪晨鸣/上海外国语大学/2008.3

《论人物类电视纪录片的人文关怀》/徐思红/2000.1

《论涉农电视访谈节目的创作――以为例》/杨程/南京师范大学/2007.4

《论受众研究的“质化”传统》/谢莹/湖南师范大学/2005.4

《论新时期典型报道的发展与变革》/兰天/南昌大学/2008.12

《论新时期典型人物报道的嬗变》/江卉/武汉大学/2005.5

《论新时期纪实文学》/李华峰/郑州大学/2000.4

《论中国大陆电视谈话节目的特色》/易文/广西大学/2003.5

《论中国社会转型下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林素琴/苏州大学/2002.5

《媒介人性论――基于爱心传播的研究视角》/张咏梅/浙江大学/2009.4

《美国政坛与体坛人物访谈中话语策略使用的个案分析》/曾玮/华中师范大学/2007.11

《名人博客――传媒批判视野泛偶像的狂欢》/李艳/西北大学/2009.6

《名人博客的传播学思考》/杜畅/大连理工大学/2007.6.23

《名人广告的可信度评价及其对消费者品牌态度与购买意向的影响》/李冰心/武汉大学/2005.5

《名人广告说服传播研究》/胡振宇/暨南大学/2006.5

《明星主持与名牌节目――凤凰卫视节目主持人研究》/姚婷婷/厦门大学/2009.4

《穆青的典型人物报道研究》/崔元苑/郑州大学/2006.4

《南方周末正面人物报道的价值取向》/郭丽/暨南大学/2008.11

《女性主持人的话语弱化――隐藏在电视光环背后的性别差异》/刘平/华中师范大学/2006.5

《女性主义视阈下的女性电视谈话节目――以为例》/张晓红/湖南师范大学/2009.6

《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中女性形象的批评性比较分析》/林蓉蓉/浙江大学/2008.4

《人物报道中的视觉传播研究》/汪茜/南京师范大学/2005.4

《试论分众化时代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张仕勇/郑州大学/2004.5

《试论人物报道的“平民化”》/罗坤瑾/广西大学/2004.5

《试论唐代民间信仰中的当朝人物崇拜》/马秀勇/首都师范大学/2003.4

《试论我国电视人物访谈节目的特色与价值》/易钟林/暨南大学/2006.5

《受众认同与主持人形象塑造》/熊海燕/华中师范大学/2004.4

《司马迁对传主心理动力的探掘》/任刚/内蒙古师范大学/2004.4

《塑造电视谈话节目的深层魅力――选题策略分析》/向钰/中央民族大学/2009.3

《体育新闻报道中的人物专访研究》/张帆/山东大学/2007.4

《网络个人信息传播初探》/冯晓芳/中国社会科学院/2001.3

《网络人际传播的道德考量》/陈泳华/湖南师范大学/2003.4

《网络视频节目主持人研究》/张卓/河南大学/2009.5

《网络谣言与新闻真实》/潘相国/华中师范大学/2002.5

《我国电视情感类谈话节目的形态特征和文化意义》/愈小艳/广西大学/2008.6

《我国新闻传播者的媒介素养及其教育初探》/史雅娟/广西大学/2007.6

《我国知名女主持人形象解读》/吴真真/南昌大学/2007.6

《我国综合性人物杂志的生存与发展――以为例》/公丕钰/暨南大学/2006.5

《西方人际传播理论研究评析》/张晓菲/武汉大学/2005.4

《先进人物宣传的社会心理分析》/张元/西北工业大学/2006.3

《新时期我国人物报道叙述不可靠现象原因探究》/魏佳/广西大学/2008.6

《新时期正面典型人物报道的美学探析》/王建华/山东大学/2006.5

《新时期正面人物报道研究――以受众心理为视角》/张涛/华东师范大学/2008.4

《新世纪典型人物形象体系研究――以为例》/冯华/西北大学/2008.6

《新闻访谈的语类分析》/李晓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6.4

《新闻访谈中的人际连贯研究》/杨才英/山东大学/2006.4

《新闻职业精神论》/张晓峰/复旦大学/2008.4

《谣言、流言研究――以华语为中心的社会互动分析》/程中兴/上海大学/2007.12

《以人的视角记录历史――周刊报道方式分析》/周小雍/复旦大学/2008.5

《以主持人名字命名电视节目的应用价值研究》/郭梦茹/华东师范大学/2009.4

《英语电视新闻访谈的会话分析》/邬争艳/苏州大学/2005.4

《英语新闻访谈中跨文化语用失误分析》/陈玉/长春理工大学/2008.4

《语言学理论框架下新闻访谈中不对称性研究》/成慧/南京师范大学/2007.5

《真实、自然和有影子的记忆――试论电视纪实作品与文学关系》/蒋自斌/安徽大学/2003.5

《正面人物报道的传播效果研究――以“感动中国”为例》/庾月娥/暨南大学/2007.5

《中国大陆访谈节目会话纠偏研究――基于访谈会话和日常会话的比较研究》/程红霞/山东大学/2006.3

《中国典型人物报道研究》/麦尚文/暨南大学/2004.5

《中国电视谈话节目叙事研究》/孔祥静/南京师范大学/2007.3

《中国访谈节目中话轮把持策略的研究》/刘吉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7.4

《中国名人博客发展概论》/刘佳/西北大学/2007.6

《中国写人学》/李桂奎/复旦大学/2005.4

《中国新时期传记文学研究》/李健/兰州大学/2007.4

《中国综合性人物类媒体发展研究――以、为主要案例》/蒋志高/暨南大学/2005.5

《中文电视访谈类节目中主持人陈述性语言的语用研究》/李芝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6.6

《中文电视访谈中回避策略的语用研究》/罗雪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7.4

《中文电视谈话节目的人际功能研究》/李姝/贵州师范大学/2009.4

《中文谈话节目“实话实说”打断现象研究》/田甜/华中师范大学/2009.4

《中央九套新闻访谈节目中打断现象的会话分析》/单红见/中南大学/2008.11

《主持人: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交集》/张安安/浙江大学/2007.7

《专业主义语境下的典型报道研究》/朱剑红/南京师范大学/2007.5

《作品传播者的法律地位》/臧云霄/苏州大学/2004.4

第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 [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 [2]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 [3],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 [4]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 [5]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6]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7]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 [8]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 [9]。 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10]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11]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 [12]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 [13],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 [14]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5]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 [16]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

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 [17]。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 [18]。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 [19]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20]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 [21],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22]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23]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24]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 [25]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26]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7]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 [28]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 [29]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

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3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3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 [32];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 [33];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34]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 [35]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36]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7],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38]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 [39]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 [40]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 [41]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42]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 [43]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 [44]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45]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 [46]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 [47]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48]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 [49]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

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 [50]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51]。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 [52]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 [53],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 [54]。

第4篇

四川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认定的 “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之一。2014年预计招收包括各专项计划在内的博士研究生共1208名。

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下达2014年招生计划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学习年限可延长至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博士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在读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①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②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③必须有修读过四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④外语要求六级通过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⑤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专业主干课程;⑥同等学力考生当年不得同时报考我校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的研究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2014年我校在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同时招收具备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等相关背景的硕士学位获得者攻读医学博士科学学位,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的高级研究人员。详见专业目录。

五、2014年我校博士招生报名考试只招一次,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详细情况请关注2013年12月研究生院主页、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发布的《四川大学2014年博士生报考网上报名须知》。

六、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2月24至25日,2014年3月29日至30日考试。

七、报考人员需在现场确认时送交下列材料(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校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将相关材料在2014年2月24日前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报名时由网上下载);(博士报考登记表中单位意见栏以下人员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①应届硕士生;②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③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④我校在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学生,必须经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查并签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在入学前补提供;复试时查验学位证、学生证原件);

3、专家推荐书(报名时由网上下载,需两名专家推荐);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出具外语六级或在职人员申请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和发表的论文原件、交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八、考试地点:四川大学(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网上打印)。

九、考试课程: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试)。2、外国语(初试不考听力)。3、业务课两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复试与体检:初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后,学校各招生单位组织符合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各单位不得提前组织复试。复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相关招生单位安排,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另加试(笔试)两门相关硕士学位专业主干课程。复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十一、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分成绩,参考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录取。

十二、学习期间的生活待遇:学校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就业: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就业。定向培养博士生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四、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与相关院系(室、所)联系。

十五、研招办联系地址:成都市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610065。

第5篇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了解专项计划招生请点击浏览)。

本科直博生的接收面向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预计在2012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只有本校在读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除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的院系和专业外,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工作预计将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2. 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报考人数、生源质量、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等),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

2.报名者须于2012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

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凡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缴费上学。普通博士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学费每年1-1.2万元(因专业而异)。

学校为博士生设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博士生(含定向培养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每学年考核合格,即可在每学年获得与当年应交纳学费等额的基本奖学金,换言之,可冲抵当年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非定向培养博士生还可享受博士生基本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定向培养博士生只能申请基本奖学金,不能申请基本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攻读博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付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付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博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除上述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版面费资助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七、其他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查询。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北京地区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单位保证其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

4.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第6篇

关键词:硕士生;就业;博弈论;上策均衡;知识积累

1 提前工作的动因

高校毕业生包括本专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博士毕业生。自本科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后更是成为热点问题。新闻报道2008年中国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不足70%,部分地区甚至传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率首次低于应届大学生就业率的信息,社会惊呼“皇帝的女儿也愁嫁”。而2009年,正如前一年年底主席在辽宁考察时对大学生求职者表示的那样,“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将有超过700万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问题。事实上,伴随着全球性金融风暴愈演愈烈,国内外的经济环境日益恶化,国内人才市场的需求减少与高校扩招政策综合作用,形成了一个非良性的流程。

如图1所示:大学生就业困难,于是转向升学,升学需求的增加迫使硕士扩招。硕士毕业生的增加使人才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在挤占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同时也造成自身就业水平的下降,因而出现了所谓“1500应届硕士竞聘卖猪肉”、“十万年薪聘请大学生掏粪”的新闻现象。并且,由于预计2010年博士学位的年授予人数将达到突破历史性的5万,已经开始有学者开始担心博士培养质量的下降,质量下降的博士毕业生以后还要去培养硕士生和本专科学生,势必进一步造成硕士毕业生和本专科毕业生质量的下降,从而更加剧了他们的就业压力,令他们倾向于尽早适应市场,做出提前工作地选择。

本研究仅以硕士生为对象进行探讨。硕士生是高级科研人才的后备军,而高级科研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而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对硕士生的培养需要投入充足的时间和资源,若硕士生提前工作则有可能令实际培养时间不足,培养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对其今后的就业也将产生影响。所以,于国于己,硕士生的选择都值得商榷了。

2 博弈理论概述

博弈论也叫对策论,是20世纪50年代由冯诺依曼和奥?摩根斯坦首先提出的,是一种“研究具有斗争或竞争性质现象的数学理论和方法”。博弈论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经济学、政治科学、军事战略问题、进化生物学以及当代的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已成为重要的研究和分析工具。此外,它还与会计学、统计学、数学基础、社会心理学以及诸如认识论与伦理学等哲学分支有重要联系。

一个博弈论模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局中人,方案集和局势。局中人是指在一个博弈中有权决定自己行动策略的参加者,一般要求一个博弈中至少要有两个局中人。策略集是指可供局中人选择的,实际可行的,完整的行动策略的集合,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中至少应包括两个策略。局势是指一个博弈中各局中人所选定的策略形成的策略组。当局势出现后,博弈的结果也就确定了。

本研究采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理论。上策是指这样一种策略,不管其他局中人采取什么策略,这种策略都是最优的。博弈论中的均衡是指一种稳定的结果,当这种结果出现的时候,所有的局中人都不想再改变他们所选择的策略。因此,所谓上策均衡即指一种局中人选择的都是上策时的博弈均衡状态。

3 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的博弈

3.1 博弈模型的建立

3.1.1 三要素设定

出于能够更明确地表现分析结果的原因,本研究使用两两博弈的方式。局中人包括高校、用人单位和硕士生,其中硕士生按照意愿倾向还可分为两类,因此实际的博弈模型一共有五个,以报酬矩阵形式表现。

每个局中人的策略集都包括两个策略。高校可以选择允许或者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接收还是不接收在读硕士生,两类持不同意愿倾向的硕士生都可以选择提前工作或者毕业后工作。

每个局势包括模型中各局中人可选择的一个策略,每个模型产生四个局势,通过分析可得出其中满足上策均衡的局势。

3.1.2 度量方式设定

本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每个局中人对各种选择所产生结果,假设这种结果可以用满意或不满意两个属性值来度量。

一般来说,高校希望硕士生能够静下心来搞科学研究,一方面能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进行进一步的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培养硕士生的目标就是使硕士生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果没有科研和论文的培养则有失这个目标的要求,如果硕士生提前进入找工作阶段则科研的最佳时期——研二和研三——就没有发挥作用。从上述角度来看,可以说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才能保证满意的结果;若做出允许的选择则总会有一部分硕士生提前工作,高校的培养结果达不到效用最大化,可以认

为是不满意的。

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有出自短期利益的考虑,他们要求自己员工的综合素质越高越好,独立行为能力越强越好,因此硕士生能否提前来单位实习决定了要不要在硕士生毕业正式上岗后付出一笔培养成本——工作上手前支付的工资和其它费用。可以认为,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是令自己满意的,而选择不接收的结果则是不满意的。

最后,按照硕士生的意愿倾向可以把硕士生分为倾向提前工作,倾向毕业后工作两类。对于第一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对于第二类,假设选择提前工作将得到不满意的结果——提前工作影响学业完成的质量,选择毕业后工作将得到满意的结果。

为了便于分析,设满意的值为1,不满意的值为-1,以此量化不同选择带来的结果。

3.2 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

根据上文对高校和用人单位选择结果的假设,本研究可以构建如表1所示的报酬矩阵,矩阵的每一个局势设为(E,S)。

当高校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若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则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高校则因此不满意(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则必定不满意,而因为在读硕士生即便找工作也没有接收单位,所以高校最终得到满意的局势(-1,1)。当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时,硕士生受到纪律限制,则高校不管怎样都将得到满意的结果,而用人单位无论做何种选择都接收不到在读硕士生,结果必定是不满意(-1,1)。

由此可以分析得出,高校与用人单位的博弈达到一个上策均衡,即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用人单位却接收在读硕士生。两方的最优决策是相冲突的,而这恰恰解释了现状,即本研究前面说的高校要实现培养目标,而用人单位要追求用人成本的最低化。后面的分析中,高校与用人单位的这种冲突将不断得到体现。

3.3 两类意愿倾向的硕士生与高校和用人单位的博弈

3.3.1 倾向提前工作

如表2和表3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1,E)。

先来分析硕士生与高校的博弈,现实中总存在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当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时,若高校也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与后者形成的一个局势是(1,-1),若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则前者受到纪律约束的局势为(-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则高校的选择不再重要并总会获得满意的局势(-1,1)。由此本研究又得到了一个上策均衡,即硕士生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不允许提前找工作。

再来分析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博弈。当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面对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用人单位时,结果自然是“双赢”(1,1),若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则结果自然是“双输”(-1,-1)。当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时,用人单位的选择也不再重要,结果总是双方都不满意(-1,-1)。这里的上策均衡是“双赢”。

在这两个博弈中,硕士生面对的最优决策总是选择提前工作,而高校和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由它们之间的博弈得出的上策均衡相同,互相冲突,这就解释了倾向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们为何会采取各种手段“欺骗”高校,出去寻找工作。

3.3.2 倾向毕业后工作

如表4和表5所示,本研究把硕士生与高校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S),把硕士生与用人单位的报酬矩阵内的每个局势设为(M2,E)。

迫于经济压力以及别的原因不得不提前找工作的硕士生只要高校允许,就会达成(-1,-1)的局势,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则硕士生和高校仍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当硕士生不存在经济困难或自己另想办法克服了困难时,必然会坚持好好完成学业,毕业后工作的选择,这种情况中高校与硕士生总是“双赢”。所以高校不允许硕士生提前找工作和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是这一博弈中的双方最优决策。

用人单位选择不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必定与硕士生的意愿“合拍”,局势总是(1,-1)。当用人单位接收在读硕士生时,只有选择了提前工作的硕士生会让其实现满意的局势(-1,1)。这里的上策均衡却是硕士生选择毕业后工作而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

高校最喜欢的自然是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就如同用人单位最喜欢选择提前工作的硕士生。然而这并不是说无论持何种意愿倾向,只要选择了提前工作,用人单位都无差别的一视同仁。本研究在前面就已经探讨过,用人单位希望聘用的员工综合素质越高越好,而硕士生的科研水平无疑是衡量其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认为只有愿意毕业后工作的硕士生才最有可能主动静下心来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从而达到令高校和用人单位都满意的科研水平,很遗憾用人单位选择接收在读硕士生的结果恰恰不可能接收到其最满意的对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最优决策与其最满意的硕士生的最优决策相冲突,再换句话说,用人单位的成本最低化目标与对员工素质的期望相悖。

本研究的博弈分析就进行到这里,此时的问题是,硕士生是否应该提前工作以及高校、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有所作为。本研究在最后就此进行一个探索性地讨论。

4 关于硕士生是否应提前工作的讨论

4.1 硕士生是否应该选择提前工作

  让硕士生们产生不同意愿倾向的重要原因可能是对未来预期收益的不确定,对此本研究认为可以从知识的可积累性给出探讨。

知识作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和资本不同,“知识溢出足以抵消固定生产要素存在引起的知识资本边际产品递减的趋势。因此知识积累过程不会中断。”社会知识就在人类社会的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并得以延续和更新,而个人知识积累得益于社会知识的积累沉淀,同样不断增长。这种知识积累是质和量双方面的,在当今的经济形态下,已成为整个经济的基础。在校学习可看做知识积累的最稳定途径之一,因此硕士生花在在校学习与科研方面的时间越长,作为生产要素的知识积累得越多,其创造价值的潜力越大,可以预期较大的未来收益。若提前工作,放弃的学习时间不谈,在工作中能获得知识多少也是不确定的。

事实上人们选择读硕士的目的不外乎希望在科研方面有所建树和找到比之前更好的工作两个,这两个目的的实现都要求知识积累到一定水平,因为前面已经分析过用人单位也希望能招聘到科研水平最高的硕士生。如果硕士生都能明白这一点的话,就不会受到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的影响,认真完成学业,在毕业后凭借优异的知识积累接受社会的选拔应该成为他们的最佳选择。

这里不能不提到的是,整个社会,包括所有的高校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促成硕士生做出这种选择而有所作为。

4.2 对高校和用人单位提出的建议

(1) 高校安排好硕士生的日常生活。在推广自费制的同时,设置更多的奖学金和生活补助项目,提高物质激励的比重以降低硕士生的总成本,解决高校与持提前工作意愿的硕士生的冲突,并保障完成对硕士生的培养目标。

(2) 用人单位要把目光放长远,对接收在读硕士生工作的决策应当有所限制。应当看到一个科研功底扎实的硕士在未来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为单位创造的价值将远远大于一个水平一般,仅仅多半年或一年工作经验的硕士,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短期的成本损失。

(3) 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冲突的化解之法,除了提高各自的认识外,最好能够更多地进行“产学研”合作。用人单位欢迎高校前来调研和利用知识储备解决问题,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确立科研项目,设置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如此,一方面硕士生通过“干中学”和“学中干”把科研和实践联合起来,必能提高其知识掌握水平,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为高校协助解决的问题支付的费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硕 士生的经济状况。

(4) 整个社会应当保证舆论的正确导向,不要宣传急功近利的浮躁思想,并为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努力发展经济。

5 结论

本研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推导,提出了硕士生提前工作的动因。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报酬矩阵,运用博弈论中的上策均衡分析了这种现象。最后通过对硕士生知识积累问题的分析,认为硕士生不应该提前工作,并对高校和用人单位如何促成硕士生做出这样的选择提出了建议。

作为探索性研究,在各种条件的设定难免带有主观意愿,使用的方法有限,分析结果也有必要经受实证的检验,进一步探讨是之后必须要做的。总之,对该类问题的深入研究,将为教育管理方法和决策的理论与应用提供十分有益的补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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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年终总结(43)过去一年的成绩(26)下一年的任务(17)过去一年的成绩(26)学科建设(5)教学(8)科研(4)学术交流(4)其他(5)学科建设(5)在张培刚教授带领下,整合经济学院资源,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重大成果:1.成功申报并取得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2.成功申报并取得西方经济学湖北省重点学科3.西方经济学研究生教育连续第二次被人民网公布的“中国大学评价评”为全国第一4.与国贸系共同申报并取得世界经济硕士学位授予权5.与其他院系一起,组织申报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心”教学(8)承担了本专科、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教学和指导任务,教授、副教授、讲师的工作量都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承担本科生教学的教师,评分都在75分以上,多数在80分以上(宋德勇、姚遂在组织安排本专科各环节教学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张卫东、徐长生分别讲授高级微观、宏观经济学(硕士生)和微观、宏观经济学文献选读(博士生),使用英文原版教材,为提高经济学院的教学水平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生丁际刚获得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硕士生王皓获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西方经济学1999级博士生3人、XX级博士生26人、XX级博士生2人(共31)人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21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网络研究生104人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费剑平在组织研究生各环节教学工作和科研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罗传建、张玉英指导的本科生论文获校优秀论文奖张玉英获教学质量二等奖方齐云获研究生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科研(4)科研工作取得较大成果:湖北省第三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出版著作3部、科研经费9.4万元:徐长生获湖北省第三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张卫东出版微观经济学教材、彭代彦出版专著一部、费剑平出版译著一部张培刚教授获校文科基金重点资助1万元、获湖北省社科基金资助0.7万元、徐长生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5.2万元、彭代彦副教授获校文科基金资助0.5万元、罗传建获横向课题经费2万元发表论文近60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10余篇,核心期刊论文20余篇,英文论文2篇,其他期刊和会议论文20余篇。其中,彭代彦、费剑平在发表权威期刊论文方面成绩突出学术交流(4)组织了2次学术研讨会,张卫东、彭代彦交流了研究成果;在校庆50周年学术报告中,徐长生、张卫东、宋德勇、汪小勤交流了研究成果徐长生访问美国哈佛大学归来宋德勇圆满完成在日本的博士后研究回国彭代彦、汪小勤论文入选中国经济学年会论文;徐长生、汪小勤参加了中国经济学年会;张培刚教授带领5人参加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年会,提交会议论文5篇;此外,还参加其他各种学术会议8人次其他(5)张玉英、费剑平、姚遂获得博士学位,师资队伍的博士化程度达到70%汪小勤、宋德勇晋升博士生导师、罗传健晋升副教授姚遂获三育人标兵称号、方齐云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院反映良好,吴大庆在组织经济系元旦文娱活动方面作出了贡献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制度化,取得良好效果(张玉英在支部书记工作中成绩突出)下一年的工作(17)学科建设(6)教学(2)科研(4)学术交流(2)其他(3)学科建设(6)积极参与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心的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继续努力争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积极准备申报世界经济和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积极准备申报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硕士点积极做好西方经济学湖北省重点学科的建设工作,积极准备申报西方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做好博士后流动站的第一次招生工作积极准备创办发展经济学研究杂志,进一步扩大发展经济学研究在国内的影响教学(2)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准备建设西方经济学精品课程,形成优质的西方经济学专业三级课程体系科研(4)完成张培刚教授申报的“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在发展经济学、农业及农村经济、制度与产权经济学、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研究方面形成特色,争取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在国内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其他各类课题,力争多获立项,争取在课题和科研经费方面有所突破积极发表科研成果,争取更多成果获奖学术交流(2)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特别是鼓励参加中国经济学年会、中国青年经济学者论坛、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年会、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讨会以及其他各类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会议,进一步扩大学术影响进一步办好双周学术研讨会,争取取得较大成果其他(3)启动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的对外运作,进一步扩大基金会的学术影响考虑引进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1-2名正在读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争取早日毕业,并晋升高一级职称

第8篇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未来能够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水平研发及技术领军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第1、2、6条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的学位和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工作的经历;

(2)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六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要求(见上述第(二)条)。

2、较系统地掌握了电子与信息工程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参与过重要的工程技术研发项目或工程组织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一般应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培养。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需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网报,并参加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持我所核发的校验码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中旬---31日(硕博连读生)

2014年1月1日---1月中旬(普通招考考生)

直博生网报时间另行通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g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考我所工程博士的考生在“普通招考”方式下,选择“电子与信息工程”招生专业即可(专业代码085271)。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后的一周内,向软件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模版可在中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论文通过答辩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5)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6)其它材料: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在所报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等。

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还应提交能够证明自己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硕博连读转博考核表交到研究生部。

直博生应在网报截止前将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交到软件所研究生部。

4、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招考的考生可获得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还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的考生还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将150元报名费通过邮局汇至:北京中关村南四街4号软件所研究生部,王璇收(邮编:100190)(请注明XXX报名费)。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详见软件所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初试时间:2014年3月中旬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届时在软件所网上公布。

五、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3、在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录取中,对主持过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并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认知度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优先录取。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收费及待遇

软件研究所201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九、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照软件所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规定进行。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四街4号软件所研究生部

邮编:100190

电话:010—62661030010-62561196

E-mail:wangxuan@iscas.ac.cn

第9篇

摘 要:文章主要阐述研究生培养“三早”模式,即早确定培养重点、早定题、早出成果,从而使自己从研究生培养的自发状态渐入自觉状态,为以后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研究生;“三早”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3)07-0054-01

人们在没有研究语言之前已经在言语了,人们在没有研究思维之前已经在思维了,但这种言语和思维是自发的,只有对言语和思维有了反思,人们的言语和思维才变成了自觉的。时光荏苒,犹白驹过隙。转眼之间笔者已经从一个研究生变成了培养出多名研究生的导师,毕业的硕士生已过半百,博士生近20人,指导的硕士论文有3篇获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多篇硕博论文获学校优秀硕博论文。反思自己20余年来走过的指导研究生的历程,的确有一些虽具普遍性但也有特殊性的体会,主要是早确定培养重点、早定题、早出成果的“三早”模式。相信对这些体会的反思和总结会使自己从培养研究生的自发状态渐入自觉状态,从而为以后的研究生培养提供一面理性之镜。

一、早确定培养重点

中国最早的大教育家孔子虽然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但也根据人的智力和学习态度把教育对象分成“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困而知之”、“困而不学”等不同的类型,此种划分虽然包含有先验论的色彩,但也指出了人在智力和后天学习方面的差异。先秦儒家和墨家都讲爱,墨家讲的是兼爱,儒家讲的是差别爱,而由近及远、由亲至疏的差别爱才是现实的爱。所以,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底蕴形成有差别的针对性培养思路,从而突出重点应该是合情合理的。自己所在的黑龙江大学哲学学科是一级博士点学科。由于每年本科的招生数量有限,又地处偏远,多数本科生的考研目标是国内著名大学,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等,因此硕博的生源比较复杂,科班出身的考生较少,多数都是跨专业的学生。

面对复杂的生源现状,笔者确定了差别培养的原则,即在学生和导师互选之后即确定重点培养的对象,而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主要是学生的未来志向。有的考公务员,有的直接工作,有的考博或未来专注学问,后者是需要重点培养的对象。已经毕业的重点培养对象中,有的已经获得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也有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的,从事教学科研的学生多数都已经晋升副高职称,其中一些人已经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为所在高校的学术骨干。如已毕业的博士康宇已经完成一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出版3部专著,在《哲学动态》、《中国哲学史》、《文史哲》等杂志发表数十篇论文。已毕业的博士郑秋月、曹威也都承担有中国博士后基金、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并出版有自己的专著,在《哲学研究》等杂志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他们都已经成为本单位教学和科研的骨干力量。目前,笔者依然坚持差别培养的原则,对于将来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相信会收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早定题

当今是知识爆炸的时代,人们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不加选择地接受所有信息。对于研究生而言,如果论文题目确定较晚,不仅不利于“集中精力打歼灭战”,还有可能会造成“到处乱撞”的尴尬和迷茫,甚至造成“心有旁骛”、“无所事事”的懒惰和麻木。所以,每一届研究生入学之后,我会不断的敦促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知识背景尽早确立论文题目。论文题目或范围确定之后,我会给他们推荐参考书目,并有针对性地探讨研究方法和步骤,在不同时段形成不同的阶段性成果,以便从容、顺利地完成学位论文。在已经毕业的硕博中,多数都是在入学的第一学期确定论文题目,因此,搜集、整理资料的时间比较充分,保证了学位论文的顺利写作。已毕业的硕士王传林由于论文题目确立早,准备时间充足,加之个人的勤奋,提前一年就完成了接近20万字的硕士论文。

三、早出成果

对于博士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学校研究生学院有明确规定。这里所说的早出成果主要是针对硕士群体,因为学校研究生学院对硕士生没有硬性规定。让在读的硕士生尽早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发表出来,是笔者对重点培养对象的基本要求。这一方面可以为硕士生的学习施加压力,督促他们尽早进入研究状态,锻炼他们的科研能力,提高他们的学术水平;另一方面也为硕士论文评优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我指导的硕士论文中有3篇获得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这与这些硕士生在在读期间所发表的成果是息息相关的。如郑秋月在《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学术交流》等刊物发表有《道家的“自然”及现代启示》、《荀子“礼”的多维内蕴》、《文化哲学的维度》等4篇论文;王传林在《史学集刊》、《商丘师范学院学报》、《衡水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有《董仲舒政治伦理之制衡理念及机制》、《董仲舒的可知论及几个基本范畴》、《“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词源及流变考》、《“数”的哲学意蕴与董仲舒的逻辑理路》4篇论文;李丹丹在《学术交流》、《学理论》等刊物发表有《胡适、陈独秀五四时期伦理思想的差异》、《陈独秀对泰戈尔的批评》、《胡适的个人主义思想》、《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中国传统道德的批判》4篇论文。正因为有这些发表的学术论基础,他们的硕士论文才会在激烈的评优竞争中脱颖而出。

第10篇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001年作为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地型研究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是我国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综合研究与开发的国立研究机构。建立了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的主要挂靠单位。

我所拥有一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学术造诣深、国际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在研项目200余项。目前,我所拥有热能工程为中科院重点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环境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和海洋地质专业学术型硕士点,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物质能、天然气水合物、太阳能、海洋能、固体废弃能、地热能、先进能源系统、先进燃烧和能源战略等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现有硕士导师24名,博士生导师28名。

本所2014年拟招收计划内博士生20名,秋季招生,拟招收提前攻博5名。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13年12月中旬浏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admission.gucas.ac.cn)。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需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具体要求报考。

(七)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研究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不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必须在中国科学院大校博士生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九)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究所研究生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科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3年12月10日-2014年2月10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直博生”三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直博生”需持有报考单位下发的注册码方可进行注册报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在职人员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2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本所研究生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能在2014年6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证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培养单位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推荐免试审批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报考单位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培养单位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外国语:2014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2014年3月23日下午2:00-5:0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培养单位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培养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1.培养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直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49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10-82640445010-88256215

网址:admission.ucas.ac.cn/E-mail:ao@ucas.ac.cn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邮编:510640

第11篇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普通博士为3至6年,直博生为5至6年,硕博连读生为5至6年(从硕士入学起计算)。

三、招生规模

2012年学校实际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309名,2013年的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⒋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⒌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⒍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并通过博士生外语入学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复试小组复试后,确定可以作为博士生培养,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内取得直接攻博资格。

五、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报名日期及地点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接收直接攻博考生,本校硕博连读考生。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接收本校硕博连读考生: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2012年10月8日(仅限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013年3月15日(双休日、假期除外,函报3月10日截止)

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112办公室

六、报 名

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ID号(请牢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⒉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登记表;②两份专家推荐信;③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④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⑤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⑥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

定向、委培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委培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七、考 试

⒈考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⒉考试时间:春季招生:2012年10月20日(硕博连读)

秋季招生:2013年4月13日~4月14日

⒊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外国语(科技英语);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必考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准予免试)。

⒋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外语(含听力、口语),复试时间、地点与形式由所报考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所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录 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3年5月底结束。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最低每生每年17000元以上的资助(含10000元学费),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春季:2013年3月上旬;秋季:2013年8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⒈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⒉有关规定:

①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②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

3.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r.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 yz.xidian.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01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 编:710071 E-mail:yjsh@xidian.edu.cn

联系电话:(029)88202415 传 真:(029)88201947

第12篇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培养方式改革;创新型人才培养

一、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全国高校经济院系中,近年来深感在发展中存在着潜在危机。出现潜在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究其根本原因,是在我国社会经济体制大变革中,体制创新不足,整个教学体系尤其是研究生教学体系已经严重地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为:

1、研究生培养模式陈旧。研究生培养基本上仍沿袭20世纪80年代初的培养模式,即导师个人负责制,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导师组制。

2、课程体系的更新比较缓慢,课程设置不合理;课程部分内容严重老化,学生难以系统地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及实证研究的基本方法。

3、入学考试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入学新生质量无保障。

4、考试及答辩制度松弛。

总之,研究生的培养缺乏必要的质量检验,显然,这在制度设计上,是不合理的,在研究生招生规模迅速增长、导师队伍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更是难以为继的。

在这样的培养制度下,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

1、部分研究生不以研究为业,硕士研究生成为部分冷门专业或一般院校本科生改换门庭,提高就业能力的中转站,生源质量下降。部分硕士生在学期间草率应付课程学习及论文写作,学术水准、研究能力下降,难以承担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工作,硕士学位论文总体质量下降;

2、在职博士生培养质量难以保证。在职博士生中,来自政界、商界的考生增加,由于工作繁忙,致使他们不能保证必要的学习时间和正常的学习秩序,这对于建立大学正常教学秩序、学术人才培养机制、师德师风建设都可能造成不良的影响。

3、博士生缺乏严格的学术训练,难以从事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由于课程体系不合理,专业理论基础很不扎实,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训练,影响了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4、考试及答辩缺乏正常的淘汰机制。在硕士论文阶段,硕士生往往将求职以及相关的实习放在首位,导师迫于压力,往往不敢严格要求学生用足够的时间做论文,一再降低论文标准;在论文答辩中,评审专家及答辩委员本着对学术、对学生、对学位制度负责的态度,对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或质疑,往往受到误解。 显然,这种情况并非普遍,但却不容忽视。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既有制度安排不合理的问题,也有培养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作为高标准要求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相差深远。

二、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步骤

我们从2004年上半年起,对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培养做了以下几项主要改革:

1、从2005级起,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中,实行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的全院统一考试,博士研究生部分专业课程的全院统一考试制度。为保障考试的公证性和保密性,制定了相应的试卷及改卷规则。

2、进行了硕士、博士两级经济学基础理论平台的课程建设。从2004级起,为全院硕士生开设了高级宏观经济学(1)、高级微观经济学(1)、高级计量经济学(1)和数理经济学。并把上述3门列为经济学硕士生的学位课程。为保证博士生的教学质量,特别规定了博士生必须通过为硕士生开设的上述3门经济学课程,不通过者,不得申请博士学位。在此基础上,为全院博士生统开了高级宏观经济学(2)、高级微观经济学(2)、高级计量经济学(2)和经济博弈论,并把前3门作为学位课程。我们对两级平台课程均实行了严格的教学管N-硕士生课程采用了国外大学经济学硕士级别的优秀教材,博士生课程专门请了海外大学学术造诣高,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授承担。在硕士统开课程教学上,实行学大纲,材,统一试卷、统一密封流水改卷。在考场管理上,采取了严格的考场管理制度,如经济学院领导亲临考场巡视或主持考试。

3、制定了新的硕士、博士连读生选拔制度。2005年规定,凡是取得高级宏观经济学(1)、高级微观经济学(1)、高级计量经济学(1),课程平均成绩为全院学生成绩20%之前的才可报名参加硕士、博士连读的选拔。报名之后,第二年必须修完统开的博士级别的经济学理论课程,并应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做出一个研究计划,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匿名评审和公开答辩,比例淘汰后,才能入选硕士、博士连读生。2005年9月,我们在2004级硕士生中确定了20%参加选拔,最后经过3轮淘汰,有17名入选,他们于2006年秋季正式成为博士生,修业4年。

4、制定了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制度。自2005年起,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的所有博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组织双盲评审。2006年,在研究生院的支持下,启动了全国专家库,并编制了随机抽选评审专家程序。

5、加强了研究生学术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学院及系所组织了大量的学术讲座及学术会议,广泛邀请海内外知名学者前来讲学,开阔学生的学术视野,激发他们的创新思维,与此同时,研究生也积极组织了各种学术活动。

6、启动了研究生教材建设计划。在两年统开课程实践基础上,组织研究生统开课程教材的编撰工作,2006年6月,第一批4本教材已经开始编写。

当然,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所进行的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主要是强化学生的基本学术训练,为提高其创新能力奠定必要的知识基础。但是,它在实行过程中,也不断遇到重重阻力。

1、部分博士生导师对于执行入学(部分)课程统考制度产生了不同看法。

2、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目前每届硕士生人数达400人以上,需要补修硕士统开课程的博士生约80-90人,其他院系要求选修的研究生达500人以上,每门课即使按80-100人大班上课,也需要6位教师。目前,能够承担硕士统开课程的教师却严重不足。

3、由于课程难度提高,部分学生思想准备不足,学习遇到困难,课程考试不及格,抵触情绪比较严重。一时间怨言甚多。

4、2006年实行博士论文全国专家库双盲评审,到目前为止,已有8篇学位论文被校外专家判定不合格,约占送审论文的10%。

2005年夏,针对在改革中出现的不同声音,院务委员会委托院研究生会就课程改革在研究生中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证明,大部分研究生是认同我们所进行的课程

改革。认为开设这些专业基础课对于未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在“相关密切”、“有一定相关”、“基本无关”、“说不清楚”四个选项中,选择“相关密切”与“有一定相关”的比例之和大于60%,其中,部分课程的认同度达到了80%~90%;在学生对这些必修专业基础课的满意程度调查中,博士生、硕士生对绝大多数课程的满意度都高于70%。到2005年秋季,经济学院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已经逐步为广大师生所接受。教师发现,经过严格的课程训练,学生的现代经济学基础得到较大提高,研究能力尤其是实证研究能力大幅度提高了;学生由于自身能力的提高,对新的培养方案从不理解、抱怨转向理解和公开支持。

三、研究生教育改革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两年半来的研究生教育改革,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归纳如下:

1、初步形成了经济学院现代经济学教育体系框架。与此前构建的本科现代经济学课程平台配套,初步形成了经济学院现代经济学教育体系的三级课程平台,为今后建立、完善现代经济学教育体系,实现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根本转轨,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2、入学生源质量有所提高。实践证明:实行研究生入学考试按一‘级学科以至全部经济学科统考制度是可行的,而且有利于提高生源质量:(1)统考使入学新生具有大致相近的经济学基本理论基础,为后续的高级课程教学奠定了良好基础;(2)报考人数并不因为实行统考而下降,甚至较大幅度地提高了:(3)考生的总体质量提高了。由于统考,热门专业择优录取,冷门专业上线生源不足,可以接受热门专业的调剂生,考生的总体质量因此提高了;(4)在博士生中,非院校在职生比例下降了。

3、学生学风改变,素质提高,竞争力上升。由于实行了必要的激励和淘汰制度,严肃了考场纪律,经济学院研究生的学风大为转变。在厦门大学图书馆及各教室中,到处可见埋头苦读的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规范化及学术训练强度的提高,为学生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基础,为研究生的创新性研究提供了必要的知识平台和工具手段。

4、形成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外在约束机制。建立在全国专家库基础上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为严格博士学位论文标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建立了外在约束机制,它有利于促进研究生认真从事学术研究,提高学位论文质量,促进导师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5、培育、发现了一批新的骨干教师队伍。通过研究生统开课程的设立,规范教学管理、选送出国进修等一系列措施,在经济学院内部发现了一批新人,培育了一批新的骨干教师队伍。这批新的骨干教师平均年龄轻、知识结构新,是经济学院实现向现代经济学教育、科研体系转轨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之一,但是这些教师人数还比较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四、在高起点上培养创新型人才

两年多来的研究生教育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

1、入学考试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方面,需要赋予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在选拔优秀生源方面更大的自:另一方面,如何从制度上保障导师招生自的扩大能够真正实现选优。笔者考虑,今后在生源比较充足的条件下,可以实行初试全部课程由校院统考,同时提高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赋予导师或导师组在复试中的双层选拔制度。

2、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实现培养模式的根本转轨。80年代中期,我院每年招收的硕士生、博士生规模很小。2005年,硕士招生规模已达400人以上,博士招生人数达90人左右。我院近年进行的硕士博士两级平台课程建设,实际上是一种标准化课程培养模式。在一些已经比较成熟的经济学理论及研究方法课程中,通过材、学大纲,统一考试,学管理,建立一批标准化课程,实行大班教学,有利于实现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能够在招生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保证教学质量。最近,我们正在修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基本思想是:(1)按照功能模块、一二级学科分别设计经济学硕士、博士课程体系。课程体系主要有以下模块组成:通识教育模块(政治理论课、方法论、通用技能课程)、经济学基础理论及技能模块;(2)研究性课程及创新技能训练模块(研究seminar、文献选读seminar、学年论文报告、学术会议论文、调研、学位论文等)。我们准备逐步扩大标准化课程在硕士生课程体系中的比重,争取在数年后,整个经济学院能开出包含经济学基础理论及技能模块、经济学专业理论模块的标准化硕士课程20-25门,供不同专业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以课程组的方式选修。将标准化课程占硕士应修课程学分的比例逐步提高60%以上,博士课程体系也应逐步完善,开设一批供全院硕博士生选修的高级课程。此外,根据教师的最新研究成果,开设一批个性化的研究性的学科前沿课程,并辅之以其他培养环节,形成较为完整的培养模式。

3、重视实践及个性化创新研究指导规划,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的全过程指导与论文评审、答辩制度。如由不同学术专长导师组成的导师组制度,贯穿论文研究全过程的定期的文献seminar、研究性seminar课程制度等等。

4、建立标准化教学规范及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教材、教学大纲、网上辅导、作业批改、考试制度等)。

5、健全完善既有的优秀生源选拔制度(优秀本科生推免硕士生、硕博联读生选拔等)。

6、建立研究生教育的全程质量考核及分流培养、甄别淘汰制度等等。

强化学术基础训练的目的是使研究生能在一个较高起点上尽快进入学术前沿,进行具有真实创新意义的研究活动,因此,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机制。与加强专业基础训练,奠定高层次学术研究基础不同,创新是极具个性化的活动,因此,创新能力基本上不能靠课堂教学尤其是标准化课程教学培养。课程教学只能提供必要的专业技能训练,为创新性活动奠定基础。创新型人才必须而且只能在实际的创新性活动中培养。因此,培养创新型人才必须主要依靠导师及其团队的指导。如果导师不从事创新性研究,缺乏创新研究能力,势必难以指导研究生进行创新性研究。院系行政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只能发挥指导及辅助作用,只能在队伍组织、资源投入、制度设计以及业绩评价上为调动教师的创新活动及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创造必要的条件。就目前而言,我们认为,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尝试:

1、吸引优秀生源。生源质量不尽理想,是妨碍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与国内重点大学以及经济学科较强的大学建立合作关系,逐步改变经济学院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其次,从经济学院的历史经验看,还可以从本校理科部分科系中招收部分本科生读研究生。

2、调整学制。研究生学制应当逐步过渡到三四制及二四制,或实行硕士三年、博士四年制。

3、扩大硕士、博士连读生的比例。硕士、博士连读在头两年就基本修完了硕士及博士的大部分课程,后四年主要从事研究。这以相应的学习制度和规定的变革与调整为前提。

4、根据经济学院建立现代经济学教学与科研创新体系的要求,统筹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的结构与质量,对于科学创新以及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具有决定性作用。今后,要下大气力进行师资队伍建设,尽快形成一支适应现代经济学教学与科研创新任务的师资队伍。为此,应对人事制度和科研考核制度作一定的调整与变革。

5、建设跨学科交叉的创新团队。逐步建立一批创新团队,是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研究型学院的重要战略步骤。创新团队应根据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组织,鼓励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制定创新团队的管理办法,把对创新团队的管理纳入日常的科研管理中去。如何鼓励跨学院、跨一级学科的创新团队建设,是实现科研创新以及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如何形成与现代科学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创新团队管理模式,必须进行体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