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18:21: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派出所普法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同志XX年2月1日发表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三个代表精神,贯彻XX年两厅发表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新宪法的有关规定,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做好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 工作目标:
2009年工作计划中,通过法制课、法制教育讲座、法制教育宣传等工作,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真正地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
三、具体工作:
1、我校已聘请了西河派出所的管理片民警及西河火车站铁路派出所公安为我校法制教育校外辅导员,请他们定期到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和开展法制教育座谈。
2、在每学期的德育工作计划中都制定了主题教育活动,其中法制教育讲座就是其内容之一。
3、相关专业开设了法律课。
4、各班建立问题生档案,并制定了帮教措施。
5、开展《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教育。
6、通过召开家长会和进行家访的方式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对学生进行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监督和教育活动。
7、通过每周的校园之声广播和板报形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8、通过树立优秀典型,表扬先进的活动对学生进一步引导和教育。
9、通过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10、建立学校与社区的联系网,及时沟通,充分发挥社区的监督教育功能。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教育法制为目标,号召全校师生认真学习法律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把普法工作纳入到学校重点工作上来,并把法制工作融合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中来,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力求实效,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好普法工作。
二、重点工作
1、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工作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教育局综治办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计划。
2、坚持集中辅导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学校将制定政治学习计划,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为教材,学校安排具体时间学习,普法学习要有记录。并通过答卷的形式进行验收,成绩纳入学生政治课总分成绩。
3、学校把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来抓,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不同形式的教育。进一步抓好教师的“依法育人”和学生“带法回家”活动。
4、深入开展家访活动,建立教师、学生、家长三个层次的一体化教育网络。对教师要以“依法教书、依法育人”行动为载体,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依法教书、依法育人。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充分利用师生大会、班团会、校内广播、班报、宣传版报等宣传阵地,结合“六五”普法宣传,在学生中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好每年三月份综治宣传月、五月份的普法宣传月和每年12月4日的全国普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
6、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派出所民警做有关法制方面的报告。全年要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两次以上的法制知识讲座和竞赛活动。
7、定期举行各种法制教育活动,有记载、有可查图片、光碟、材料等。其次,通过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观念和公民依法享有权力和改造义务的观念,树立公民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并通过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用小手牵大手,带动家庭的法制观念和意识。通过采取学生家长会、家长学校、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给家长一封信、家长问卷等形式,让家长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再用家长的教育孩子,使全社会都能知法、懂法、遵法,每一个人都能做为一个合法的公民。
8、通过普法学习,搞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和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使学校的普法工作卓有成效。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今年上半年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六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
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三、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本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XX年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四、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
按照区局的部署,我所于去年四至六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衔接人员36名,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通过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体干警按区域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各人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六、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所坚持每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去年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会议,由司法所长对综治工作、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矫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青年人网站收集整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打禁毒人民战争的有效载体,是减少乃至逐步消除毒害、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禁毒工作的创举。我镇党委、政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创建工作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全镇2006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计划之中。针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变动,镇党委及时调整了镇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委员、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镇综治办、镇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责任人、9个村(居)委会治保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创建“无毒害社区”、“无毒村”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镇党委、政府确定以***村和**社区为创建试点单位,结合创建和谐平安村(社区)工作,全力推进此项工作,从而为全面创建“无毒害社区”、“无毒村”奠定基础。各村(居)委会根据要求,相应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镇综治办、派出所为主力军,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从而建立健全了全镇上下创建“无毒害社区”、“无毒村”的工作格局。今年初,镇党委又将创建活动以责任状的形式,下达给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与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签订了《2005年**镇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创建工作更加具体地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从责任机制上保证和促进了创建活动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
二、以防为主,拓展宣传教育领域
我镇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禁毒宣传经常化、制度化。一是做足做好宣传阵地文章,防患于未然。9个村(居)委会充分利用宣传工具、阵地开展禁毒宣传,投入资金在镇机关大院和各村(居)委建立永久性禁毒宣传栏,开展预防教育,最大扩大了宣传覆盖面。二是抓好教育阵地,深化宣传内涵。在全镇中、小学等教育基地,开展防毒禁毒教育,将防治教育与文明教育、卫生健康教育相结合。在镇机关、村(居)委中展播禁毒VCD和录像片,使干部群众对的危害有了更感性的认识,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三是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效果。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特殊节日,协同区禁毒办、普法办在人流量大、外来人口密集的地方,举办以禁毒、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挂图巡展和法律咨询便民利民活动,使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群众中收到入脑入心的效果,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四是启动网络,突显基层组织工作优势。充分发挥各村(居)禁毒小组的作用,发扬两条腿的工作作风,串村入户,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各个家庭进行禁毒宣传,将禁毒宣传辐射到社会各层次、各个群体,尽最大努力确保禁毒宣传不留死角。
三、调查摸底,加大禁毒戒毒力度
镇周密部署“缉毒禁毒”、“摸底排查”等专项活动,对辖区毒情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逐人逐户逐单位进行调查,摸清村(居)委存在的涉毒问题。镇机关和村(居)委都设立了涉毒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全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吸毒人员。同时,确定各村(居)小组长作为毒情信息员,重点收集毒情信息,以达到及时发现、掌握毒情动态的目的。
四、强化管理,控制毒案的滋生和蔓延
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我镇联合派出所,不定期地开展“破毒案、抓毒犯、挖毒窝、摧网络、堵毒源、追毒资”的专项行动,对辖区歌舞厅、酒吧、发廊等娱乐场所及特种行业、出租屋进行统一清查,强化娱乐场所管理,始终保持对犯罪的打击高压态势,狠狠打击了在娱乐场所内服食、贩卖等软性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截断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入和制毒渠道以及控制软性在娱乐场所泛滥的局面,采用不定期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发现一起违法犯罪行为就依法查处一起,并对吸毒人员坚持实行“四个一律”,即对毒贩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吸毒人员一律送强戒;复吸一律送劳教;脱戒离所人员一律定期尿检。
五、落实帮教措施,巩固戒毒效果
我镇按区禁毒办要求,在全镇各村(居)委会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对涉毒人员逐一落实帮教措施。一是成立了由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党员、家庭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进行跟踪帮教工作,同时与涉毒人员及家长签订帮教责任书。二是争取吸毒人员家庭的配合,以亲情感化、教育涉毒亲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三是做好涉毒人员思想转化工作,经常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他们的就业、婚姻、生活等方面的困难,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彻底戒断毒瘾,早日步入社会正常生活。
今年来,我镇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无毒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如个别村(居)委和部门对创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工作比较被动,缺乏积极性。禁毒、缉毒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还未真正建立,等等。今后,我镇将再接再厉,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推动创建“无毒害社区”、“无毒村”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努力建设经济发展、文明法治、环境优美、和谐安康的新乐园!
一、加强领导组织,齐抓共管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普法责任。为抓好本年度普法工作,镇政府根据实绩情况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政府各站所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和决策,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负责处理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使法治建设工作与本镇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紧密相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职责清晰,有序开展,落到实处。同时确保每村法律明白人落实到位,为各村法治建设宣传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队伍保障。
二、深入开展普法活动,营造和谐社会
我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宣传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一)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镇党委很好地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公务员法》、《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镇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每周二上午学习时间进行相关学习,内容为与本阶段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送法进乡村,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通“400-0356-148”免费法律服务专线,线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线下充分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每周二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解答群众疑惑,对于农民工讨薪问题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法律援助服务。在全镇26个村张贴《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的公告》,为农民工讨薪难提供新渠道。深入村、村开展《民法典》大讲堂,针对村民关心的问题积极进行解答,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四是全面普法宣法,通过“6.26”禁毒日、“三零”创建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是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司法所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疫情期间“法治体检”等多项送法入企活动,在杏林砖厂法律小分队专门为企业农民工讲解了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遇到法律问题如何走法律援助程序。在煤矿由村法律顾问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芬为煤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讲解了企业如何和职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职工的五险一金企业应该如何支付,如何鉴定工伤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难题、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平稳有序复工,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我镇组织各村、各部门分别采取会议、标语、横幅、发送普法小册子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利用“赶集日”走上大街小巷进行普法宣传,解答群众疑问,进一步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关注相关公众号,开展宪法、社区矫正法网上知识竞赛和线下学法考试活动。司法所定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至各村宣传栏进行张贴。
(三)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本年度我镇陆续开展“三零”创建活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等,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法庭、工商所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为我镇群众送上“普法大餐”。
三、多措并举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一是落实调解机制,多方合力化解矛盾。对受理和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归类,并组织司法所、法庭、村干部、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同时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信息联通共享,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化解矛盾,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针对辖区内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综合治理,落实法律服务措施效果明显;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组织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尤其是针对农民工讨薪难、孤寡老人维权难等群体,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据统计自2020年年初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65件,调解成功56件,村法律顾问参与各村重大事项决策3起,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和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加大对重大疑难纠纷和案件的处理,努力打造基层人民调解品牌,为群众提供新的纠纷化解渠道。法律顾问走进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体验,助推民营企业发展,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增强调解能力。组织村调委主任以及人民调解员积极参加本镇、县级组织的调解知识培训;由村法律顾问对镇、村两级干部讲解如何调处矛盾纠纷及有关法律知识,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集中于土地纠纷、婚姻纠纷、邻里纠纷、道路交通纠纷等方面,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提高调解能力。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此我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机制。我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权力类别,对现有权力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建立了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镇各站所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开展自身工作,对于超出自身权限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凡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镇结合各站所自身职能特点,为各站所制定相应的职责规范,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领域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依法管理
为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各村婚姻家庭纠纷、重大变故事项等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学法和依法管理情况,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综治办以“三零”创建活动与扫黑除恶相结合,从各村、各企业为切入点,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司法所联合村调委主任年底开展“两类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将重点放在镇辖区“两类人员”中,对刑满释放39人,社区矫正解除97人,社区矫正11人,共计147人进行摸排调查,掌握“两类人员”在村表现、现工作情况、有无家庭矛盾、重大变故、经济纠纷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快速反应化解矛盾,维护辖区稳定。
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总体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流动人口密集区和个别行业法治教育还有待加强;二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片面、覆盖面不广;三是法治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如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努力构建法治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治教育,重点是:
1、对国家干部、职工要开展宪法、行政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指导和督促各类学校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坚持“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期到校上法制课,以案说法等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3、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全面落实四部、委、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4、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大力宣传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农村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培养广大农民工的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的作用,及时方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2、继续印制,发放农民工维权救助卡,开展农民工维权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搞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报道。
3、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4、做好农民工、返乡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支持下,积极做好农民工,工伤案件等法律援助的同时,尽可能将农民工因提前返乡引起的房屋相赁,代管纠纷、社会保险待遇、土地流转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
三、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工作,同时承担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2、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四落实”。
一是衔接工作落实,做到传递、报到、登记、连档、立卡手续齐全,程序规范。
二是帮教工作落实。协调基层群众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帮教对象,按照因人施教,理解人、挽救人和塑造人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帮助教育工作。
三是帮教措施落实,对主观恶性深,对社会危害大,没有改造好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向镇综治办反映情况,协调公安
派出所制定工作计划,加大帮教力度,落实多帮一工作措施,减少其重新犯罪。四是排查管控工作落实,尽可能掌握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和去向,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对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情况,并积极协助开展查找工作,切实减少脱管和失控现象。
3、增添措施,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
(1)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刑释教育人员要采取的补救措施,按政策给予一次性小额临时救助。
(2)对农村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要给予政策扶持和生活保障。
四、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1、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整、补充调解人员,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2、在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3、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全年对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策水平、调解技能,做到依法调解工作。
4、定期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每月各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的苗头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苗头及时化解,对出现的纠纷及时调处,将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纠纷调处在基层,防止民事纠纷转化成治安,刑事案件,杜绝因小的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发,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出现,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一、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监管不力
《刑事诉讼法》第214、217、218条和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第一项规定监外罪犯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但具体操作是由公安派出机构罪犯居住地派出所对监外罪犯进行监督考核。派出所警力有限、业务繁杂,大多没有将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有的干警存在“重办案,轻监管”的思想,认为法院判决就是对罪犯的打击,从而使监外罪犯逍遥法外,处于执行真空状态;少数派出所对“五种人”的管理不够重视,没有成立监督考察小组,也没有注重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协助监督监外执行罪犯的作用,致使监外执行罪犯长期去向不明,脱管、失控;少部分干警对监外执行工作不置可否,不加重视,认为与自己履行职务没有太大的关系,对监外执行罪犯不注册、不跟踪考察,甚至互相推诿,人为造成监外人员脱管、失控乃至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有的虽然建立了监督考察小组,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突出表现在:一对本辖区监外执行罪犯的底数不清,漏管严重;二对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察工作没有经常化、制度化,脱管突出;三没有严格执行监外罪犯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管理失控;四对监外执行罪犯执法力度不够,该收监的不收监,姑息养奸,贻害社会。五执行程序未到位,监管不严。按照《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当把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住所群众宣布“五种人”的犯罪事实、考察期限及考察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等内容,但实践中,由于法律宣传不到位,群众往往认为他们是被无罪释放,社会效果并不好,还有的甚至认为执法机关执法不公,打击不力,犯罪后只要交钱法院就会放人(特别是故意伤害的案件),在社会上对执法环境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六监外罪犯监督管理主要是公安机关一家,基层组织的帮教往往流于形式,社会力量参与少,无法达到综合治理。
二、法律文书传递不畅,交付脱节
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第三项规定决定罪犯监外执行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在罪犯出狱时送到罪犯所在地派出所和人民检察院。实践中,存在司法与执法机关信息不通、各自为政的弊端,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单位与公安机关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交接出现相互脱节,罪犯宣告监外执行后,法律文书出现送达不及时、漏送等情况,造成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甚至人档都不见的情况,致使派出所掌握不了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实有人数,而有些罪犯回乡后又不主动到派出所报到,执行机关未能掌握罪犯的情况,更谈不上监督管理,罪犯成了无拘无束的“自由人”。一些检察院监所部门、基层派出所不能及时、全面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执行和监督机关难以及时掌握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造成监外执行罪犯脱管失控。
三、增强监外罪犯执行重要性认识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实行监外执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集中体现,它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随着轻刑主义思想在刑法实践中影响不断加深,监外执行罪犯的数量将会不断地增加,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预防、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对监外罪犯这样特殊的人群的监督管理,更应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为抓好监督管理,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将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由公、检、法、司四机关联合制定“监外罪犯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任务、职责范围,各负其责,提高监外罪犯档案制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从而使监督和管理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和制止有关罪犯脱管、漏管、失控和逃避刑罚执行的状况,建议由综治委、人大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单位每半年应定期组织1次联合检查,对监外执行刑事判决、裁定中取得的成绩或经验应及时给予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依法纠正或处理。有关领导机关应统一规范这方面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全年工作目标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形成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强化监外罪犯执行监管责任
措施和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有关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
(一)基层执行机关应认真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工作计划和检查考核办法。执行地派出所要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掌握本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建立监外执行罪犯考察档案和统计台账,要求法律文书、帮教组织、帮教措施、责任人齐全,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管段民警要切实履行对所辖区域内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考察职责,依靠基层组织、单位保卫部门、治保会等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经常性的帮教,对不服管理帮教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另外,加强对保外就医罪犯的审查,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坚决及时收监。
(二)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全面履行监所检察职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应成立监外执行检察室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督促执行机关规范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惩罚与教育改造的辩证统一,其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因此监外执行检察重点是加强对公安机关监管执行活动的监督而不是对具体监外罪犯的活动进行监督。一是加大对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的监督考察力度,督促执行机关更好地落实监管措施。要监督公安机关对监外罪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执行措施是否落实,帮教组织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促使执行机关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监督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监外执行考察不力的单位或者工作中的漏洞,也要发出相应的检察建议;二是监所检察部门每半年会同公安机关对监外罪犯开展一次联合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发现存在脱管漏管和丧失监外执行条件仍未收监等违法现象应及时纠正、建议;三是监督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普法宣传和重点犯、危险犯的监督考察和教育转化工作。四是加强对监外执行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尤其要着重查办牵涉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进行打击,及时审查批捕,依法提起公诉。
(三)审判机关应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等规定,及时传递有关法律文书,防止交接脱节。杜绝在法律文书送达、罪犯转移等环节发生的漏管、脱管。只有信息畅通了,监外执行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围绕“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的目标,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网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年重点工作目标
1.建设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消防文化广场或一条街,设立大型公益消防宣传广告牌;
2.建立有特色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新增消防志愿者注册人数不少于300人,并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
3.指导行政村和社区至少建有1处消防宣传角,组建1支消防志愿宣传队,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4.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
5.积极开展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岗位资格培训,确保消控中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加强城镇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自我防范教育,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不低于80%。
三、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镇公安派出所
1.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策划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部署指导每年“119”消防宣传周和季节性、阶段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建立消防宣传队伍,开辟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协助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3.会同镇团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
4.督促、指导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和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二)各村、社区
1.结合辖区实际,建立1条(个)富有地方特色的消防文化一条街或广场,设立1处大型公益消防广告牌。组建消防志愿服务宣传队;
2.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在每年的11月9日前后开展“消防宣传周”活动,将每月的19日作为消防宣传教育日,制定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计划;
3.指导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组建义务消防宣传队伍,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牌,定期利用文体活动、墙报、标语、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对辖区范围外来务工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的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弱势群体防范火灾能力,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
5.开展家庭消防宣传,使每个家庭做到“懂家庭火灾危险性、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推动城镇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和逃生器材,鼓励农村居民家庭配置灭火器材。
(三)教育科
1.督促全镇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的日常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级编制相应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总课时不得少于5小时(其中必须有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内容);
2.督促学校建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积极创办“少年消防警校”,开展“消防宣传平安大使”、“雏鹰行动消防章”评选活动;
3.组织开展消防讲座、消防夏令营、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应急预案演练和逃生自救训练等消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教育馆。做到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消防主题活动,每年有自救逃生演习,使在校学生消防受教育率达100%;
(四)卫生科、民政科、建管所、工商分局、司法所、安监所等职能部门
1.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署开展每年“119”消防宣传周和每月19日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日常消防培训工作;
2.督促指导公众聚聚集场所通过宣传海报、公益宣传栏、户内及户外公共视频、公益广告和各种消防文化活动等形式,加强消防常识宣传;
3.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火灾报警、扑救初期火灾和引导群众疏散等消防知识后方可上岗;
4.按各自职责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培训、宣传和就业教育内容,把消防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5.要将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纳入社区建设及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示范街道等考核内容。
(五)镇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职工“安康杯”竞赛活动,共青团要组织好各类消防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妇联应当将消防安全作为“五好家庭”评选的重要内容;慈善总会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市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服务内容,根据需要组织慈善义工等志愿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工作。
1.结合媒体特点,开辟消防专版、专栏、专题、专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播放、刊登消防公益广告,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作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在群众喜爱的版面、时段、栏目进行宣传;
2.要主动构建消防信息传递和公示平台,通报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监督执法情况,组织对典型火灾案例进行点评和分析,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3.要做好重大消防问题的深度报道,特别是对那些久拖不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村各部门要认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意义,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治本之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组织领导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确保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00分)
(一)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5分)
社区“两委”主要领导将创建“平安”、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内容,围绕建设“平安”的任务和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研究,切实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每月对综治工作(包括治保、、调解、帮教、普法、巡逻)至少研究1次(5分)。查看社区“两委”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分。
(二)基层综治组织建设(30分)
1、社区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组织人员齐全,每一组织(专职或兼职)不少于2人(3分)。查看人员登记表,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2、建立“夕阳红”巡逻队,队员人数要达到6人以上,并有规章制度,工作时佩带袖章,发挥作用好(3分)。每少1人扣1分。
3、社区“六位一体”综治办建设达到“四有五落实”(2分),每缺一项扣1分。
4、综治办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对综治工作研究1次(3分)。查看综治会议记录,少一次扣1分。
5、综治办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定期开展工作,每月有记录(3分)。查看综治工作记录,少一次扣1分。
6、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综治工作会议、活动,并对会议、活动精神进行贯彻落实(8分)。每次缺一职扣1分。以街道记录为准。
7、对各种综治材料、报表上报及时、齐全、准确(8分),不按时上报或缺项一次扣1分,以街道记录为准。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5分)
1、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分)。查看名单,未成立不得分。
2、每周对本社区的不稳定因素(、纠纷、隐患)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按时上报街道综治办,社区留底一份,上报实行零报告制度(5分)。每缺报一次扣1分,以街道记录为准;对街道已经掌握而社区没有排查到的不稳定因素,出现一起扣3分。
3、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建立台帐,责任到人,有解决措施,有处结结果(3分)。缺一项扣1分。
4、做好重点人员联动管理工作(5分),建立健全排查登记、分级管理、重点监控、教育转化、防范预案等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
5、做好重点时期的信息报告(5分),缺一次扣1分。
(四)社会治安工作(40分)
1、各社区建立4人以上的治安巡逻队伍(6分),不建立不得分。
2、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治安状况稳定(8分)。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3分。
3、建立并完善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3分)。无领导带班或出现空岗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以街道督查记录为准。
4、建立夜间巡逻制度,配备巡逻装备,有组织网络图和治安巡逻图并上墙(3分)。每缺一项扣1分。
5、重点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电子监控运转正常,有专人值守。对损坏的监控设备及时维修,完好率达到100%(5分)。监控系统损坏,此项不得分。
6、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5分),以建设“三化”警务室为标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每缺一项扣1分。
7、加大对“”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及非法宣传品的查缴力度,杜绝外出滋事事件(5分)。对滋事或外出被截获的,每发生一起扣3分;辖区内出现非法宣传品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1次扣1分;因非法宣传品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此项不得分。查缴1起或查获1名“”人员奖3分。
(五)、流动人口管理(10分)
1、社区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分队,并有专人负责(2分)。查看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2、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暂住证办证率达到95%(3分)。漏登1人扣1分,办证率达不到不得分(以派出所数字为准)。
3、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托管工作制度上墙,与户主和暂住人口签定协议,档案规范(5分)。漏签一项扣1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1分。
二、司法工作(100分)
(一)人民调解工作(30分)
1、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并完成调解成员的登记备案工作(3分),有调委会工作记录(2分),对发放的文件保存归档整齐(1分),缺一项扣1分。
2、调解工作年初有计划并落实,半年、年终有总结(5分),缺一项扣1分。
3、强化重大矛盾纠纷的超前排查和预警,对纠纷及时预警并调处(3分),有纠纷情况统计台帐并上报(2分)。
4、纠纷调解登记规范,达到一案一档(4分),达不到标准的出现一案扣2分。年内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5分)。出现一起未经调解而直接到街道调解或上访的纠纷扣3分。
5、及时参加街道组织的司法会议,对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完成(5分),未参加或未完成扣2分。
(二)普法依法治理(30分)
1、健全、调整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报(2分),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研究会,有会议记录(3分)。组织不健全或每少开一次会议扣1分。
2、及时制定上报本社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和半年、年终工作总结(3分),少一项扣1分。
3、社区“两委”建立学法制度,有学法计划及记录(5分),每月组织一次重点人员及党员、居民代表学法,有记录(3分)。每缺一次扣1分。
4、社区每季度有法律集中宣传日,并有宣讲记录(3分);社区建立法制学校,配备书籍、挂图、报纸等,满足居民学法需求(3分)。
5、对年的普法治理工作形成完整档案(8分)。未形成档案的扣8分。
(三)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30分)
1、及时调整、健全社区矫正及安帮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成员名单(3分),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帮工作专题研究会,有会议记录(4分),每少开一次扣1分。
2、对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建档(2分),成立安置帮教及矫正志愿者队伍(1分),每月与每个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见面、帮教,有帮教、矫正记录(4分),每少一次扣1分;年内无重新犯罪(2分),有重新犯罪的每人扣2分。
3、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参加街道组织的技能培训活动(3分),对家庭困难的对象办理“低保”(3分),在重点时期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和管理,不出现脱管与漏管(3分),出现一人脱管或漏管扣2分。
4、完成对2007年至年刑释解教及矫正人员的跟踪考察(3分),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加强跟踪与管理(2分)。
(四)法律援助工作(10分)
1、社区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分),有法律援助工作登记簿(2分)。
2、在社区中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有活动记录(2分),对低保家庭发放法律援助卡的发放率达到100%,并有发放记录(4分)。
三、工作(100分)
(一)领导重视(20分)
1、健全社区机构,组织齐全,网络健全。有专职干部,并成立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定时研究工作(2分)。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
2、实行社区主要领导跟踪公开接访群众,群众到区级以上上访或到街道集体访,由社区主要领导到场接访(5分)。不按规定时间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加强信息上报,对可能引发上访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处理,并在1小时以内上报街道办、分管领导(8分)。无信息而发生到区、市、省、京上访的,每次分别扣2、3、5、8分。
4、加强文件管理,工作台帐齐全规范,妥善保管有关工作通知、文件、材料,一事一册,形成档案(5分)。每丢失一份材料扣2分。
(二)措施落实(20分)
1、排查隐患每周一次,信息排查率达到100%。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有处理结果(5分),认真填写社区隐患排查表并存档(3分),缺失一份扣1分。
2、服从上级领导,积极配合好街道综治办对问题的工作协调,对上级批办、交办的案件,要有书面的答复意见及处理结果,处结率100%(5分)。不按规定报送的每次扣1分。
3、按时参加街道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业务培训(7分)。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3分。
(三)材料报送(15分)
1、按规定及时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6分),每月形势分析预测(4分)。材料缺失一份扣2分。
2、每月向街道办提供信息不少于2条(5分)。
(四)任务目标(45分)
1、控制到街道以上机关集体访(25分)。无到街道以上机关集体上访的得基本分。凡发生到街道、区、市、省、京集体上访的,每次(含重复访)分别扣2、5、7、8、15分,扣完为止。
2、控制到街道以上机关个体上访(10分)。无到街道以上机关上访的得基本分。发生到街道的个体访初访,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不扣分,每发生一起重复访扣2分;凡发生到区、市、省、京上访的,每次(含重复访)分别扣2、3、6、8分,扣完为止。
3、控制向街道以上机关写信(10分)。发生到街道的初信,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的不扣分,每发生一起重复信扣1分。凡写信到区、市、省、京的,每次分别扣1、3、4、5分。
四、工作创新
1、创建“零”社区。凡同时达到以下五个标准的即为“零”社区,各项指标的考核以街道综治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计为准。
(1)未发生一起到区以上机关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
(2)个体访到区级(到市级以上即为不达标)2起以内的;
(3)到市、电子邮箱(到省、京的即为不达标)2起以内的;
(4)到街道集体访1起以内,且及时将人带回并解决彻底的;
(5)到街道个体访5起以内,且及时将人带回并解决彻底的。
五、奖惩
1、本考核办法与年度与社区签订的“深化平安,加强综合治理”责任书合并考核。
2、本考核办法总分为300分,凡在总成绩中达到240分以上,且达到“零”标准的,奖励社区现金6000元。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省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指导省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对全省消防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与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
第五条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负全责;分管系统(行业)业务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对所分管系统(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监管工作负责;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第三责任人,对本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管等工作负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行政、生产等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三)将消防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区开发、工业园区的建设规划中,保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其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实施。
(四)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七)建立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批准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决定。
(九)指导、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十)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察,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政绩考评内容之中。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当将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规划。
(二)财政部门应当保障消防业务经费的需要。
(三)建设部门应当实施消防规划规定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有关内容,并从工程设计审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方面,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设施和工地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四)通信部门应当保障火警专线畅通,并协助有关部门保障消防指挥中心与消防站、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管理等部门、单位之间调度专线的正常使用。
(五)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将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大、中、小学教学内容,并组织实施制定教材和教学计划;指导农村学生集中的中小学校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特点,开展符合农村实际的防火安全教育。
(六)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普法、培训、安全考核的内容。(七)民政部门负责监管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化部门负责监管文化活动、演出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九)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农业部门负责监管农村、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牧业部门负责监督草原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交通部门负责监管客运汽车站、船舶、码头、水上运输等方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旅游部门负责监管宾馆、饭店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体育部门负责监管体育场馆、设施等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文物部门负责监管文物古建筑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人防部门负责监管由各级人防部门组织建设的公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义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公示、公开的社会公益性消防安全内容,应当免费登载、播发。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履行消防行政许可职责,加强消防产品监督。
(三)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受理火警,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救助遇险人员。
(五)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六)对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推动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并进行监督指导。
(七)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大消防工作事项,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八)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督促整改情况。
(九)依法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指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消防规划,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本辖区内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家庭、粮场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在本村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和其他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三)建立本村消防灭火组织,开展灭火技能培训和演练。(四)对村民随意堆放粮草、违规接拉电气线路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消除火灾隐患。
(五)督促本村所属经济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对初发火灾的扑救。
第十三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纠正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水源等消防违章行为。
(三)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救火灾,疏散居民。
第十四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公民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二)参加有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扑救。
(三)遵守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消防监督检查。(五)教育未成年子女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消防机构,接到举报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立即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与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规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主管部门与被监督管理单位之间,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书面向提出建议的单位反馈。
第十九条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行行政监察。
第二十条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下级人民政府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对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失,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做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县、局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指示精神,成立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共同商议制订了《菅庄小学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安全制度,实行了平安创建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积极悬挂创建平安校园的安全宣传横幅和标语,通过宣传橱窗、墙报板报、手抄报、广播等形式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掀起创建的。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营造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对本校11个中队所开展的安全教育主题队活动进行了调研,学校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出了一封有关安全教育的公开信,要求家长配合学校抓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每周坚持升国旗和国旗下讲话,学校领导和老师经常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时常利用晨会和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教育,认真做好班晨会记录。
四、学校与每位班主任、教师及家长签订了创建“平安校园”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并与学校考核相挂钩,强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
五、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我也有责”的主题班队会和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手抄报的比赛评比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扩展了学生的安全常识。三月底在全校举行了交通安全的图片展览,组织学生参观,全校召开了以安全教育为专题的的班队活动调研听课活动。
六、及时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重视子女的安全教育。结合安全教育主题和节假日,向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学生家长书》,并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传递信息,使家长充分了解我校创建“平安校园”的具体活动,提醒家长们在家里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组织中高年级的学生开展进营业性网吧的危害性的专题讨论,揭示其危害性,教育学生不进入网吧、游戏厅房、舞厅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场所。针对毕业班学生的特点,学校开展了争做合格毕业生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刻苦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和出色的表现毕业。及时召开了毕业班学生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取得家长的配合,来共同使学生走好青春期的生活、学习道路。
七、结合安全教育日,我校每期要开展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与消防大队取得联系,为全体老师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八、重视学生和老师的法制教育,卫生纪律教育,行为养成教育,聘请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卫生健康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邀请派出所指导员胡传伟同志作法制讲座,通过家长学校巡回上课,与家长取得沟通与配合。以提高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邀请了司法公安相关同志进行了预防青少年年违法犯罪的法制报告,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我们在教师中开展的法制教育要求从加强师德入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能严格执行。
九、加强了教师值日值周力度,维护校园清洁,保护学生安全。劝阻非法设摊者离开,教育学生不买小摊小店内的不洁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城关镇党委政府历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本着“为官一任,安民一方”的政治意识,将综治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共召开八次党政联席会议,听取综治工作汇报,研究分析综治工作形势,部署安排各阶段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
为使全年的综治工作量化细化、按步就班的运行,XX县年度综治工作要点,XX县城综治委于今年3月份制订下发了2007XX县城暨城关镇综治工作计划,就本年度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工作、阶段安排、具体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发放到各基层单位对照落实。
为切实将综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基层,县城综治委于今年3月份组织签订了年度综治工作责任书。其中局级以上责任书75份,厂级责任书113份,村(社区)级责任书24份,镇直单位责任书60份,各单位内部职工责任书20000份,真正做到了“横签到边,纵签到底”,使方方面面做到了任务明确,对照落实。
二、强化措施,推进平安建设
平安建设工作是今年综治工作的中心,我镇自新年伊始就开始全面启动,全年共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于四月份专门制订下发了《2007XX县城平安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本年度平安建设的七项重点工作,下发到城区各单位对照落实。
2、于五月份专门召开城区平安建设工作大会,县城各单位、各派出所、镇属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2006年度城区创安工作进行了客观总结,对下阶段城区及城关镇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3、于六月份召开基层治保、调解主任培训会议,对平安建设工作和相关专项工作进行了培训,并制订下发专门培训材料50份,使基层综治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创安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业务素质也得到相应提高。
4、积极落实创新与巩固并重的创安工作原则,一方面将原因验收不合格、发案、申请暂缓、未纳入视线、基建未完成等原因在2006年度未命名的单位和小区全面纳入本年度创安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平安建设工作的覆盖面,一方面对已挂牌单位和小区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做好巩固与创新,对出现滑坡现象的及时要求整改,使本年度城区创安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5、城关镇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全年共拨款5万余元用于城区综治和创安工作,主要用于标牌制作,硬件添置,材料印制、表彰奖励、日常督查、防火清障、会议筹备等工作,为创安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广泛宣传,营造强劲氛围
为使综治及创安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深入人心,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我镇采取了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了综治宣传活动。在今年3月份综治宣传月期间,城区各单位分别采取会议、专栏、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在集中宣传日期间,县城综治委组织了城区18个职能部门在大戏院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设立咨询宣传台18个,展示图版1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数千人,收到了良好效果。为深化城区平安创建工作,县城综治办还拟定了创安宣传口号20种,发放到城区近200个单位参照制作宣传标牌。同时,城关镇还拨出专款,制作100块综治创安宣传牌发放到各村、社区,悬挂在基层群众聚居区。通过以上各项宣传活动的开展,已在全镇上下和城区内外营造出综治创安工作的强劲氛围。
四、打防并举,确保治安稳定
为确保城区和全镇社会治安形势的稳定,城关镇积极组织广大基层单位,以公安机关为主力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积极开展了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重点打击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切实做到了“命案必破,黑恶必除,两抢必打,逃犯必追”。
2、定期开展了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地区和问题及时制定了整治方案并认真落实相关整治措施。
3、各派出所长期坚持了由正式干警带班查岗巡逻制度,每晚均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基层警力得到加强,本年度五所警力配置已达41人,各所均成立了辖区治安联防队,并全面签订了聘用协议,有效的弥补了警力不足。
5、基层联防群治工作有序开展,分别采取了十户联防、治安承包、治安卡点、定点守侯、流动巡逻、重点防范等措施开展了社区(村)基层治安防范活动。秋冬两季群防群治工作扎实开展,年度一事一议经费全面筹集,共筹集元,为年度基层防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4个村、社区全部成立治安巡逻队,配备了防范工具和标识,坚持每晚在辖区内巡逻站岗,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6、技防措施明显提高,县公安部门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电子眼20余处,县直各单位安装内部电子监控设备40余家,利用高科技手段开展治安防范和监控,近期将有新一批单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
五、严格督查,兑现奖惩措施
为推进综治暨创安工作深入平衡开展,县城综治委采取了月份督查、专项检查、半年抽查等一系列督查办法,对照检查结果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今年上半年,XX市县各级2006年度综治工作表彰中,我镇共推荐62个平安单位、24XX县委、县政府命名挂牌,推荐10个单位、22XX县委、县政府表彰,评出2006年度城区综治工作十佳个人并进行了表彰,同时对去年综治工作评分不及格或治安混乱的6XX县综治委予以一票否决和重点管理。
为了解掌握城区各单位综治工作阶段开展情况,XX县直工委组成城区综治工作督查组,每月对城区各单位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次督查15—20个单位,每月选取不同的单位,督查不同的工作侧重点,对督查结果认真评分,及时通报,有力的推动了日常工作的开展。
今年6月下旬,XX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我镇又制订下发了半年综治检查通知和自查表,XX县直各单位、镇属各辖区认真进行自查。同时,组织3个检查组,对本镇24个社区(村)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严格评分,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迅速完善和整改。
六、深入摸排,化解矛盾纠纷
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是综治工作的重要防线,为及时调处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镇建立健全了相关组织和制度,各村(社区)均设立了矛排信息员,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和流程。镇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矛排信息员会议,全年共召开矛排会议10次,对当月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登记,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安排专人,采取领导包案,办事处干部、包点干部、基层干部共同参与的方法,限定时间,依法调处,切实做到了层层化解,层层有人抓,严防因处置不当而引发,坚决将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2007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7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2%,个别矛盾纠纷正在调处当中。
七、齐头并进,落实专项工作
1、积极开展基层“两站一室”即社区警务室、综治工作站、矛排工作站的试点和组建工作,城关五所在上半年完成社区警务室试点建设16处,各村、社区全面成立了综治工作站和矛排工作站,城关镇又从镇党政干部中明确24人为驻村(社区)综治特派员,为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县城综治办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对综治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归档,全面更换了档案盒,在综治办设微机两台,一台接政法内网,一台接互联网,并分别建立了专门的网页,各类综治创安信息及时输入网页,信息化建设迈开扎实的第一步。
3、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在四月至六月共开展三次排查活动,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161人,其中已衔接87人,所有已衔接对象,及时成立帮教组织,建立帮教卷宗,签订衔接通知书和帮教责任书,定期开展帮教活动,落实帮教措施。
4、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学法任务,每月开展1—2次的党政干部集中学习活动,在基层城乡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定期开展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力度,定期对烟花爆竹、加油站点、液化气站、水上渡船、砖瓦窑厂、在建工程、中小学校、入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查处,在今年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中,在陈寨村毛××、韩××家中当场查获成品鞭炮近600盘,全部收缴销毁,当事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八、存在的问题
1、县直各单位物防手段需进一步加强,现有的电子监控设备偏少,且不能联网,未能进一步延伸到社会面。